《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學報》自1987年創刊,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由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主管,北京市政法職業學院主辦的學術季刊,CN:11-5274/D,ISSN:1672-9285。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主要交流該領域的最新發展與實時熱點問題。
雜志簡介:《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學報》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87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5274/D,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政治期刊。該刊是一份季刊,致力于發表政治領域的高質量原創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法學理論與實踐、法治建設、高職教育研究、課程思政建設研究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學報》自1987年創刊,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由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主管,北京市政法職業學院主辦的學術季刊,CN:11-5274/D,ISSN:1672-9285。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主要交流該領域的最新發展與實時熱點問題。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學報》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刑事政策;社區矯正;刑法;死刑;法治化
(二)高職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和諧社會;高職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
(三)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生命教育
(四)高等職業教育;政法;校企合作;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后現代主義
(五)法治;文化創意產業;職業教育;法律信仰;政法類高職院校
(六)奧運安全;和諧社會;法律保護;表達權;社區矯正
(七)社區矯正;奧運安全;奧運;流動人口犯罪;檢察機關
(八)教學資源;課堂教學質量;赫勒;歷史哲學;法院
(九)法官;民事訴訟;訴訟擔當;高職院校;公益訴訟
(十)高職院校;城市;高職學生;高職;社會工作
1、主題:征稿作品應與政法職業教育相關。主題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法學、政治學、公共管理、刑事執行、司法警務等專業領域內的研究成果、實踐經驗、案例分析等。
2、內容:作品應具有一定的學術性和專業性,內容要求準確、具體,并提供合理的分析、觀點和論證。對于教學類的作品,應具備一定的實踐經驗和教學反思。
3、正文中的各級標題分別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順次編號,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4、中文摘要300~500字,是以第三人稱對文中觀點進行概括,能簡明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關鍵詞3~6個為宜。
5、正文格式和結構學術論文、研究報告類分為:引言、材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4個部分。各層次的編號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
6、注釋。注釋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分別為:①、②、③…,注釋內容置于正文之后。
7、圖表:圖表分別連續編號,圖題位于插圖下方,表題位于表格上方,圖題格式為“圖1圖題”,表題格式為“表1表題”。
8、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若屬多項基金資助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9、文體:可以是學術論文、實踐報告、案例研究、教學設計等形式的學術性文章,也可以是經驗分享、教學方法論、教育實踐等形式的教師教育教學類文章。
10、參考文獻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同一文獻在文中被反復應用則用同一序號標識,凡屬著作均應在文中序號后加圓括號注明頁碼。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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