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法理學研究、部門法研究、法學經典選譯等。
雜志論文要求:
1、作者文責自負,文中所引文獻、圖片要有出處。對于侵犯他人版權或其他權利的文稿、圖片,本刊不承擔連帶責任。
2、題名以不超過20個字為宜。題名應該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號和公式等。另外,如果為系列論文、題名語意未盡,可用副題名補充說明論文中特定內容。
3、文章中如出現附錄(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內容,統一放在參考文獻之后,它們之間保持適當的間距。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5、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6、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93量與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
7、備注作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單位、職稱、職務、研究領域、手機號碼、E-mail、通信地址等;多位作者稿件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
8、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目的阿拉伯數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9、參考文獻附于文末,為近5年內作者閱讀過的主要文獻,由作者對照原文核實,依文中出現先后為序,并在文中引用處右上角標以帶方括號的數字。
10、基金項目:所涉及的課題請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 (注明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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