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史地雜志社論文格式要求:
1、編輯部有權對錄用稿件作適當文字刪改。其他約定請作者嚴格遵守國家及行業的有關保密規定,稿件刊出后文責自負。
2、作者署名應限于主要參加者,一般不宜超過6名。作者單位應使用標準全稱,并注明所在省份、城市和郵編。
3、文內一級標題序號用1,2,3……,小四號黑體;文內二級標題序號用1.1,1.2,1.3……,五號黑體;余類推。各層次的序號均須左頂格,后空一字距后再接排標題。
4、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5、引言概述有關理論依據、研究思路、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明確說明研究的具體目的、新穎性或特點。
6、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7、線條圖要求圖面清潔、線條清晰、粗細均勻、比例得當。照片圖應提供原始照片,清晰明確,標注好圖號。表格與插圖的題目需用中文表達。
8、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9、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應是一篇能客觀反映文章核心觀點和創新觀點的表意明確、實在的小短文,切忌寫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
10、參考文獻以與文稿內容密切有關的較近期著述為主,注意與原文核實。一般在10篇以上,綜述可酌增,不可引用內部資料。
東北史地雜志簡介
雜志自1982年創刊,現任主編王卓,由吉林省社會科學院主辦的歷史類期刊,刊物質量不斷提高,個性特色逐漸明顯,覆蓋面不斷擴大,影響力不斷增強,受到領導、讀者和學者的肯定和鼓勵。
投稿咨詢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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