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經(jīng)濟·中旬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法學研究、經(jīng)濟縱橫、公共管理、學術(shù)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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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參考文獻:對引文作者、出處、版本等詳細情況的注明,序號為:[1] [2] [3]……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3、文題:力求簡明,能夠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盡量不設副標題、不用標點符號、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4、引注應能體現(xiàn)所引文獻資料的信息特點,應與其他文獻資料相區(qū)別;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的準確來源,方便讀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5、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籍貫,學位(具體到學科門類),工作單位(具體到二級單位),職稱,職務,主要社會兼職,聯(lián)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6、來稿應具有較高的理論和應用價值。論點正確,論據(jù)充分,條理分明,重點突出,文字精煉,數(shù)據(jù)可靠。不披露屬于技術(shù)保密范圍的成果和數(shù)據(jù)資料。
7、圖中外文字母用斜體,單位符號應為正體。框圖中英文字母用正體。圖中法定計量單位用符號標出,不用單位中的中文名稱。
8、正文一級標題采用漢字數(shù)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級標題采用漢字數(shù)字加括號“(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9、論文中有統(tǒng)計表和插圖者,應先見文字后見圖和表。文章中圖、表務求少而精,且需要有圖序、圖題、表序、表題,不能用“附表”表示。能用文字表述的盡量不用圖、表,文字、表、圖三者表述切忌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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