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政法大學學報雜志社論文格式要求:
1、論文刊出后,該文不得以同種文字在其他期刊或其他公開出版物(含紙質、光盤、網絡等各種介質、媒體)上再次發表,匯編個人作品(含網頁)或文集需要使用該文及其版式須注明出處。
2、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引用、參考的文獻目錄。參考文獻應按正文中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3、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用標點符號。一般不設副題名,確有必要時,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
4、作者在網上投稿后,可通過投稿系統跟蹤審稿情況。凡初審未通過的稿件不再進入二審,二審未通過的稿件不再進入終審,三審任何一個環節未通過的稿件均不予采用。三審通過的稿件,將向作者發送“稿件錄用通知”,進入刊期安排階段。
5、作者個人信息審稿時不向審稿人提供,請在作者注冊時按提示詳細填寫。稿件正文中(包括注釋、中英文摘要等)不要出現任何個人信息。
6、摘要:概括陳述論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和主要結論,要求客觀反映出論文的主要信息。不要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
7、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8、基金項目。本刊歡迎各類基金項目研究成果。獲得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對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等做出明確標識。
9、文中敘述時不需重復表和圖的數據,只需簡述其主要發現。分別按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并按先見文后見表(圖)的原則排列。
10、本刊已加入《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中國期刊網》、中國知網、萬方數據,其作者著作權使用費與稿酬一次性給付。如作者不同意將文章編入該數據庫,請在來稿時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凡采用的稿件文責由作者自負,本刊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可對稿件進行技術處理,如不同意請在來稿時聲明。
甘肅政法大學學報雜志簡介
雜志自1986年創刊,現任主編陳君武,由甘肅政法大學主辦的政法類期刊,刊物質量不斷提高,個性特色逐漸明顯,覆蓋面不斷擴大,影響力不斷增強,受到領導、讀者和學者的肯定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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