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03 00: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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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機構: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 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本市 區 路 村 棟 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是甲方通過 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人民幣 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 承擔。
第五條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按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 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合同終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 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 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 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 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 ,并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 查,并及時將情況錄入 ;
(三)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 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 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 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二)政府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該房屋的,自相關政府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
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 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三)因購置個人房產或家庭收入增長等事實的發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卻不主動辦理退房手續的;
(四)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八)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九)經計劃生育 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居住期間的行為有害公共秩序與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六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5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的3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后的5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和辦理銷戶手續,攜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結清單、銷戶單、押金和保證金收據、本人身份證、退房交驗單等到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第十七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并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 乙方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采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辦理相應的后續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通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人(授權人): 委托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內涵:
(1)信守合同,不擅自毀約的約束力(本文稱之為合同的成立效力);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xx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xx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簽訂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條件。現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革礎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規定將座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戶的住房(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該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計收,月租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調整住房租金標準時,應按新的租金標準重新計算月租額。
四、租金交納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時間:乙方應按月及時交租,無故拖欠租金時,甲方加收月租額_________%的滯納金。
六、租賃期間甲方不予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時應騰退該房。如拒不騰退,自應騰退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對其收取成本租金;6個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將承租屋私自轉租或轉讓的;
2.將承租的房屋作價資,與第三者進行聯營或合營商業、服務業,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3.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或房屋連續閑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調換住房的;
5.外遷、外調或其他原因騰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非法活動的。
九、乙方負有愛護、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各的義務。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時,雙方均應服從,合同終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 )。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經辦人(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棟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__ ,完損等級_________ ,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他人調劑交換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_______個月或空置_______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處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日交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賃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繳納房產租賃稅費,繳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19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 ,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辦法處理:
1. 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 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_次扣除;
3. 乙方負責維修;
4. 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_____方承擔_____元;所有權屬________方。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 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 乙方需要與第三人和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元。
2. 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_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 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 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送市房管理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蓋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名)
委托人:_______(簽名) 委托人:________(簽名)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 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住宅、寫字樓、商鋪、廠房),主要裝修設備____ 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租住、經營、商住兩用)使用。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并將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
類型和使用方式讓用戶選擇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 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押金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付 押 ,月租金______元,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相關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 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名/蓋章) 承租方:(簽名/蓋章)
用戶名:(房交寶) 用戶名:(房交寶)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話: 電話: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出讓/劃撥)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租賃費用
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于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2.租金
(1)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2)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3.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計付。
4.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月/季/年)__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_______天內,甲方將向乙方無償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設計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現,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_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裝修條款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租賃物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 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
,乙方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后的五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因作為轉租行為的轉租人應付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四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_________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六條 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_________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倘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八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
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三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文秘站: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繳交。乙方須每月――日前將當月租金交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開具普通收款收據給乙方作為憑證甲方不負責提供任何稅金發票稅金由乙方支付
4、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柜臺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柜臺出售給與柜臺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柜臺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柜臺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柜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
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