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路熟女俱乐部,韩国非常大度的电影原声,久久久久久人妻一区二区三区,精品久久久久久综合日本

首頁 優秀范文 企業社會責任理論

企業社會責任理論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2-11-09 08:29:1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企業社會責任理論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企業社會責任理論

第1篇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利益相關者;綜述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企業在利用社會、自然資源創造財富的同時也產生了諸多不可忽視的問題,如環境污染日益嚴重、食品安全問題、勞工安全問題等,企業社會責任越來越受到重視。

一、國外學者眼中的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的出現由來已久,但一直是學術界爭論的焦點。在工業革命早期,受到亞當?斯密經濟學思想的影響,傳統經濟學認為:一個社會通過市場能夠更好地確定其需要。如果企業盡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資源以提供社會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并以消費者愿意支付的價格銷售它們,企業就盡到了自己的社會責任。正是受到“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影響,在當時人們普遍對企業社會責任持消極的態度。

但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進入到20世紀,諸多社會問題逐漸顯現出來,資源浪費、戰爭頻繁、種族主義、環境污染嚴重、暴力犯罪加劇,“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冷漠和殘酷開始受到學者們的批判,并引發了對社會責任問題的最初思考。最先公開提出社會責任這一說法的是美國學者謝爾頓。1924年,他在《管理哲學》一書中主張:應該把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經營者滿足產業內外各種人類需要的責任聯系起來,并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內。這種嶄新的思想認為,企業經營戰略對社區提供的服務有利于增進社區利益,社區利益作為一項衡量尺度,遠遠高于企業的盈利。與此同時,西方出現了三種支持擴大企業社會責任的觀點,即受托人觀念、利益平衡觀念和服務觀念,對于現代意義上企業社會責任觀念的形成發揮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Bowen(1953)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為:“企業有義務按照我們社會的目標和價值觀的要求,制定相關政策,做出相應決定,以及采取理想的具體行動。”(《商人的社會責任》)。學者戴維斯(1960)給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是:“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的決策者們采取行動的責任或義務,他們采取行動以保護和改善那些與他們自己的利益相一致的整個社會的福利”。Carroll(1979)指出,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在某一特定時間條件下社會所賦予企業的經濟、法律、道德及人道主義的期望。埃德溫?埃普斯坦(1987)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主要與組織對特別問題的決策結果有關,決策要達成的結果應對利益相關者是有益而不是有害的,企業社會責任主要關注企業行為結果的規范性、正確性。

但反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也大有人在,最著名的恐怕要是弗里德曼了。他曾說過:“沒有什么趨勢能像企業的經營者接受社會責任、而非盡最大可能為股東們賺錢那樣,能夠從根本上破壞我們自由社會所賴以存在的基礎”。其主要表達的思想就是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就是努力為股東們賺錢。雖然企業具有經濟功能,但不僅僅有經濟功能,這一觀點否定了企業存在的其他價值。所以,席拉爾夫就在《什么是企業社會責任》中反駁道,該觀點宣揚的目標單一而不當,不可能在當代商人中間找到知音。我認為,主要原因在于,該觀點不合乎任何價值體系,也沒有注意到股東投資回報最大化與公司必須考慮的其他方面之間的相互關系。

雖然美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仁智互見,但通常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高層作為企業相關者的信托受托人,而積極實施利他主義的行為,以履行企業在社會中的應有角色。該定義包括兩項基本原則:利他主義原則與信托原則。所謂利他主義原則,是指企業在履行其社會服務角色時,為社會公眾解決了某些社會問題,但自己并不直接從中獲取經濟上的好處。如果說利他主義原則體現了企業在社會大系統中的應有角色,那么信托原則體現了企業高層對企業利益相關者的社會責任感的覺醒。一句話,信托原則指企業高層所扮演的角色是公司股東、債權人、職工、消費者和廣大社會公眾的受托人。

二、我國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

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起步較晚,是在我國實施改革開放后,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研究才發展起來的,時至今日也不過30年。

《市場經濟百科全書》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企業為所處的社會福利而必須關心的道義上的責任。”該書認為,企業應具體承擔的社會責任包括兩部分:對于集團承擔的責任;企業對解決社會問題應負的責任。袁家方(1990)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為:企業在爭取自身的生存與發展的同時,面對社會需要和各種社會問題,為維護國家、社會和人類的根本利益所必須承擔的義務。張彥寧(1990)將企業社會責任描述為:“企業為所處社會的全面和長遠利益而必須關心、全力履行的責任和義務,表現為企業對社會的適應和發展的參與。”高巍(1994)則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追逐利潤最大化與自我生存和發展的同時,對社會承擔相應的責任,維護社會公眾利益。李鴻貴(1995)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組織生產過程中應以積極負責的態度,盡量地使自己的行為符合社會標準,并積極參與社會問題的解決。劉俊海(1999)認為,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謀求營利作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也應當積極地維護除股東之外的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劉俊海第一次把社會責任引入到公司治理研究的范圍中。

進入新世紀以來,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范圍不斷地在擴大。盧代富(2002)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負擔的維護、增進社會公益的義務;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對雇員、對消費者、對債權人、對環境、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責任,對所在區域經濟發展的責任,對社會福利與社會公共事業的責任。葉祥松、黎友煥(2004)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兩個方面的特征: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強制性,這類企業社會責任通常是通過相應法律和法規、行業標準等制度的制定來強制推行的;二是道德和價值觀念要求的自發性,此類企業社會責任建立在企業文化中對人、自然、社會和諧關系的認可上,體現了管理者自身的人文素質與價值觀。

到目前,國際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還不統一,國際機構對其定義至少有200多種,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除了大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視角、形式的認識不同外,更重要的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外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地變化。每個人提出的社會責任的概念都是從一個側面去認識,從整體上說,從不同側面來研究企業社會責任自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雖然學者們對企業應該承擔怎樣的社會責任各有不同的側重點,但從研究的范疇來看,從概念的界定到內容的分析,直到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績效關系研究等實證研究范疇,顯現出一種動態發展趨勢,即學者們的認識越來越深刻,內涵也愈來愈豐富;并且考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高度也有進一步的提升。由此不難看出,企業社會責任應該體現出與時俱進的特征。與此相呼應,企業在實踐社會責任時的態度和表現也應更加積極主動和自主自愿。所以,應該把企業社會責任看成是一個整體的概念,進行全方位的、動態化的分析,用發展的眼光來研究企業應該和能夠以及如何承擔社會責任,這樣才能讓企業更好地去完成社會責任,促進社會的和諧、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河北經貿大學)

主要參考文獻:

[1]喬治?斯蒂納,約翰?斯蒂納.企業、政府與社會.華夏出版社,2002.

[2]李立清,李燕凌.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

[3],聶元軍.論政府在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中的作用――美國政府的實踐和啟示.理論探索,2008.6.

[4]Oliver Sheldon.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M].London,Sir Isaac Pitman and Sons Ltd.first published 1924,reprinted,1965.

第2篇

內容摘要:依據契約理論,企業的本質是一個“契約聯合體”,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則是企業與其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一組復雜契約,既包括顯性契約也包括隱性契約。顯性契約和隱性契約的不同特征可以從理論上解釋企業社會責任的失衡問題,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第三方強制履行機制和第三方社會履行機制則對解決我國當前的企業社會責任缺失,構建“企業自律、政府推動、社會參與”的企業社會責任實現路徑提供了思路。

關鍵詞:契約 企業社會責任 失衡 履行 機制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雖然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但究其內涵卻大致相同。在卡羅爾構建的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模型中,將企業社會責任劃分為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四個層次,形成了目前較為全面的企業社會責任概念。

契約理論認為:企業是各種要素投入者為了各自的目的聯合起來組成的一個有效率的“契約聯合體”。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除了股東投入的股權資本外,還包括債權人投入的債務資本、經營者和員工投入的人力資本、供應商和客戶投入的市場資本、政府投入的公共環境資本以及社區和公眾投入的經營環境等等,所有這些向企業投入了資源的主體共同構成了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他們通過一系列顯性契約和隱性契約將資源投入到企業這一“契約聯合體”中進行優化配置并實現自身的利益。也正因為如此,多納德和鄧菲(1994)認為:企業是社會系統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利益相關者正式契約和隱性契約的載體,企業與社會提出一個契約:企業為對它存在而提供條件的社會承擔社會責任,社會應對企業的發展承擔責任。

企業的契約本質:企業社會責任產生的根源

現代企業理論圍繞企業的性質問題展開了深入廣泛的研究,形成了不同的現代企業理論學派。詹森和麥考林(1976)將企業的性質定義為“企業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在他們看來,企業只是一種“法律虛構”,其職能不過是為資本、勞動等各種要素的個人所有者之間、產品的供求者之間的契約關系提供一個聯結點。張五常(1983)在其《企業的契約性質》一文中進一步指出了企業契約與市場契約的一致性與區別。他認為企業不過是以要素市場的交易契約代替了產品市場的交易契約。哈特等人則將企業契約理論進一步完善,將企業的性質定義為“企業是一組不完全契約”,他們認為:企業是由于不完全契約而出現的,企業本身也是一組不完全契約。盡管不同學派各自站在自身理論的角度來定義企業,但是,他們都遵循這樣一個基本的規定性,即企業的本質是一組契約,也正是在此意義上,現代企業理論又被稱為企業的契約理論。

依據契約理論對企業本質的定義,企業成為一個“契約聯合體”,這里的契約既包括了企業內部各行為主體如資本所有者、經營管理者、雇員之間的契約,也包括了與企業有相關利益的外部行為主體如供應商、客戶、銀行、政府、社區等與企業之間的契約。在這種復雜的契約系統中,契約的主體是一系列目標不同且可能相互沖突的利益相關者,企業成為這些利益相關者實現利益目標的“契約載體”,所以,企業必須通過“生產”和“交易”等企業行為實現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目標,即企業必須履行契約責任。

企業的這種契約本質決定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存在,因為在企業這個“契約聯合體中”,每一個契約參與者都向企業提供了特定資源,并期望通過企業行為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滿足,這被稱為契約參與者的“契約要求權”,“契約要求權”的存在使得企業行為必須對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做出反應,即按照公平互利原則執行契約―這成為企業的各種社會責任的雛形。因此,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契約本質的必然產物,其內容是由一系列的契約所規定的,其本質也是一種契約。

顯性契約和隱性契約:企業社會責任失衡原因的一個理論解釋

當企業的本質被定義為一個“契約聯合體”之后,企業的行為實際上就成為了一組復雜契約系統的均衡行為。在這組復雜的契約系統中,既包括顯性契約也包括隱性契約。其中,顯性契約是一種以明確的書面條款約定締約方的權利和義務,并由法律作為強制實施基礎的契約。而隱性契約則是指沒有明確的書面規定條款,主要是締約方關于未來交易的默契安排的契約。顯性契約是基本契約,它的締結是為了降低交易成本,它的履行主要依靠法律等外部強制性力量。而隱性契約是顯性契約的衍生契約,是對顯性契約的補充,它的存在降低了顯性契約的締約成本,它的履行主要依靠市場機制和締約方的信用。

相對于顯性契約而言,隱性契約一方面具有動態性和不確定性,即契約的履行與否和履行方式隨締約方的自身條件和外部條件的變化而改變;另一方面隱性契約的履行缺乏第三方強制性力量的保障,主要依賴于締約方的自我約束,即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正因為如此,作為基本契約的顯性契約更容易被履行,而作為補充契約的隱性契約則更容易被違約,從而造成契約關系的失衡。

將契約理論與卡羅爾的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模型相結合,本文將企業的社會責任契約劃分為經濟責任契約、法律責任契約、倫理責任契約和慈善責任契約。其中,企業對其利益相關者所負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通常是以顯性契約的形式存在。但是,由于締約成本的限制,企業社會責任不可能全部通過顯性契約來約定,其中的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則更多的以隱性契約的形式存在。由于顯性契約明確并且具有強制性,所以在企業的社會責任契約中,經濟責任契約和法律責任契約成為基本契約,對企業構成了基本層面的責任約束,往往被企業置于基礎地位而重點履行。而倫理責任契約和慈善責任契約則成為補充契約,由于其不確定性和缺乏強制性,對企業構成了高一層面的責任約束,往往被企業置于次要地位而被企業有意或無意的忽視,從而造成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失衡。

契約的履行機制: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思路

(一)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在驅動力

契約自我履行機制的形成一方面源于契約的功利性,即契約的締約方在簽約時都認為契約對自己是有利的,也就是說契約是一種“帕累托改進”。契約的這種功利性是契約得以形成的基本前提,也是締約方自動履行契約的原始驅動力。契約自我履行機制的形成另一方面源于違約成本的約束,即當違約對締約方所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的成本時,“理性的契約人”會選擇主動履行契約。契約本身的功利性和違約成本的約束成為契約自我履行機制形成的引導力和推動力,二者共同作用的結果使得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得以形成。而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是契約三種實現機制中最基礎、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機制,是保證契約履行的關鍵。

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企業契約的一部分,其功利性和違約成本的約束成為企業積極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在驅動力。雖然關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一直爭論不休,但半數以上的實證結果都證實了兩者之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正相關關系。企業通過承擔社會責任(即履約)不僅可以形成企業社會責任收益(如企業因重視環境保護而獲得政府的稅收減免和政策優惠)從而直接提升企業經濟績效,還可以通過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樹立企業良好聲譽等形成企業的社會資本從而提升企業的社會績效。而企業不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即違約)則會使企業成本增加(如企業因污染環境而遭受罰款)、客戶流失、聲譽貶值、資本投資者撤資等,從而使企業失去生存和發展的資源,直至企業終止(如三鹿奶粉)。

(二)契約的第三方強制履行機制:政府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強制力量

在契約的履行過程中,締約方總是在履約與違約之間進行重復博弈,當違約所獲得的收益大于履約所獲得的收益時,“理性的契約人”就會選擇違約,從而造成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失效。因此,契約的自我履行只能在一定范圍內實現,當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失效時,必須要引入外部力量,來強制性的執行契約,從而形成契約的第三方強制履行機制。政府是契約的第三方強制履行機制的執行主體,政府主要通過法律的強制性力量來保證契約的履行。

對于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來講,雖然從長期看,履行社會責任對其自身利益的增長是有利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從短期看,履行社會責任會造成企業成本的增加,從而與企業的短期利益目標相沖突。因此,在經營管理者的“近視效應”下,企業喪失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在驅動力,企業社會責任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失效,需要借助于政府這一外部強制力來強制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政府作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外部強制力量,一方面要通過不斷的健全和完善與企業社會責任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度規范來強制約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政策激勵如稅收優惠、政策傾斜等和政策懲罰如行業準入、強制關停等政策措施來強制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三)契約的第三方社會履行機制:社會力量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重要參與

在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失效時,僅僅強調政府的強制性履約機制的作用還不夠,還需要引入社會力量。社會力量憑借自身的信息優勢和效率優勢,可以改善契約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減少契約執行中的機會主義行為、提高交易的效率,從而監督和保障契約被更好的履行。

企業社會責任契約的履行除了依靠企業自律和政府的強制,同樣離不開社會力量的參與。社會力量雖然不能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形成強制性約束,但可以憑借其參與主體的多樣性和參與方式的靈活性等優勢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形成無形約束。從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歷程來看,行業協會、非營利組織、媒體、工會和審計部門等都是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重要社會力量。

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路徑:企業自律、政府推動和社會參與

首先,企業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主體,應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從長遠和持續發展的角度充分認識企業社會責任對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變被動為主動,積極自覺的承擔社會責任。其次,政府應加快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建設工作,通過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來強化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義務,加大宣傳和實施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并通過各種行政監管手段和激勵機制來敦促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最后,社會力量應積極參與到企業社會責任建設中來,媒體的宣傳報道、行業協會的監管、中介機構的監督評價以及審計部門的審計等都應該積極主動的成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監督和約束力量。基于此,本文構建的企業社會責任實現路徑如圖1所示。

參考文獻:

1.Donaldson,T.& T.W.Dunfee.Toward allnified Conception of Business Ethics:Integrative Social Contracts Theory[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4(2)

2.Michael.C.Jensen,William.H.Mechling. The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and Ownership Seructure[J].FIN,ECON,1976(3)

3.張五常.企業的契約性質[J].載陳郁編:企業制度與市場組織-交易費用經濟學文選[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4. Clarkson,M.AStakeholder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and Evaluating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4(1)

5.陳宏輝,賈生華.企業社會責任觀的演進與發展:基于綜合性社會契約的理解[J].中國工業經濟,2003(12)

6.李淑英.社會契約論視野中的企業社會責任[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7(2)

第3篇

【關鍵詞】利益相關者;企業社會責任;環境利益

一、利益相關者理論的理論發展

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最早提出了關于企業利益相關者的概念,即指如果沒有他們的支持,企業這個群體將不復存在。相關利益者理論認為,股東只是相關利益者中的一員,現代企業是由眾多利益平等的利益相關者組成。這一理論否定了公司是屬于所有者個人的傳統觀念。自此,利益相關者的理論進入了學者的研究視野。

與傳統理論相比較,相關利益者理論下的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首先,對于企業與社會之間的關系認知不同。傳統社會責任和會計將企業看作是社會生活的中心,它們關心的是環境和社會問題等外部因素對企業的發展的影響,并將這些問題作為企業日常經營中的一個方面。而企業在報告中披露的社會成本支出純粹是一種為樹立良好形象的有目的的行為。并沒有把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看做是企業的義務,沒有意識到企業的持續發展離不開社會的支出,也沒有把主動披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看做是促進企業與眾多利益相關者之間溝通交流的一種工具。相反利益相關者理論補充了這些,企業的發展離不開社會的影響,正是由于社會因素的種種支持,企業才能發展。同樣的,在使用了社會資源后,企業也需要對社會負起責任。

其次,傳統理論對待股東與其他眾多的利益相關者的態度和認知度不同。盡管兩種理論都認可全面考慮企業的相關利益者將會給企業和利益相關者都帶來利益,但是傳統理論始終將股東擺放在第一位。對于其他的相關利益者也是有區別的。只有在那些相關利益者能夠給企業帶來利潤時,企業才會考慮這些利益相關者,否則只會被擺放在一邊。而這些給企業帶來利潤的相關利益者被考慮的前提條件則是不能與股東的利益相悖。可以看出,傳統理論并沒有認清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之間的密切關系。相反,利益相關者理論強調通過披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可以起到重要的監督作用。對于企業耗用的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要負起責任,正如這一理論長期所要求的,對其他利益相關者的保護要等同于對股東利益的保護。兩種理論的比較如表1。

二、從管理者角度來考慮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對社會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影響

1.股東的利益

長期以來,企業一直把追求利潤最大化作為目標,這是企業存在的前提條件,也是首要條件。管理者的責任是通過努力壓縮成本提高利潤來維護眾多股東的利益。通過披露企業的社會責任信息,將保障股東的投資,減少投資風險,對于發行股票的企業尤甚。同時,對所創造的利潤,企業也要繳納稅收,這將會給財政帶來收入,帶動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

2.職工的利益

企業中最重要的資源就是人力資源。管理者責任是通過招聘、管理員工,發放福利、增加工作崗位和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來保障職工權益。與股東利益不同,長期以來,企業一直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注重生產投入,相應的對于職工權利保障意識淡薄,投入較低。有很多的企業不按時或足額的繳納保險金,拖欠工資。更有甚者,不能給職工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環境,威脅著員工的生命安全。例如深圳富士康的職工跳樓事件、頻頻爆出的煤礦坍塌事件。企業的這種冷漠的態度,加劇了當期社會已經嚴峻的社會保障問題,加大了政府的負擔,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正如奧肯定律顯示,失業率每下降一個百分比,國民生產總值就能上升兩個百分點。增加就業崗位正是企業的存在價值體現。

3.消費者的利益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是最直接的,消費者的反應往往決定了企業的存亡。從企業的生產角度看,消費者是企業產品的最終獲得者,因此,企業的產品必須要滿足消費的需求。管理者的責任正是通過管理企業的生產,創造符合消費者利益的產品。總的說來,管理者的社會責任目標包括制定公平的價格、生產安全有質量保證的產品、提供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務,并將這一社會責任從消費者個人擴展到供應商、競爭對手中去。承擔起按時付款、遵守合同條款、公平的競爭關系等。

4.環境的利益

企業的存在依賴于環境,企業從環境中獲得資源,卻又將危害遺留給了環境。從短期來看,一些不計后果的生產活動可能會給企業帶來高額的利潤,但是長期發展下去,危害的就不僅僅是企業個體,會給當地的居民,后代子孫造成毀滅性的災難。自從中國加入了WTO以來,經濟發展愈發迅猛,但是這種以經濟增長為先的戰略在發展過程中產生了很多負面的效果,尤其是生態的破壞和資源的制約。作為一個正在發展中的國家,我國快速增長的經濟很多都是以資源浪費和環境的污染為代價。我國企業對于環境保護和節約資源方面的意識還有待提高,不能把經濟利益當做衡量一切的標準。2012年,最令中國民眾感受深刻的就是各地出現的霧靄現象,雖然還沒有準確的原因結果,但是毫無疑問的,這一切與環境的污染有密切的關系。從這個角度來說,管理者的責任就是做好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排放,做好節能減排的工作,增加凈化環境的資產配備等等。

5.其他

除此以外還有眾多的相關利益者,管理者必須要有一種他們負有對整個社會責任的想法,并將他們的經營過程看作是與整個社會有著密切的關系,他們的經營所得也將被看做是社會的財產,他們的損失也將被看做是對社會造成的損失。由此,管理者還要關注公益事業、維護市場秩序、地方穩定,遵守法律法規等等。

第4篇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利潤最大化;新經濟增長模型

一、 研究背景

現代企業可以有效的將管理者才能、資本和勞動力融于一爐,激勵人們的創業精神,給予經營者、勞動者以及投資者以實現人生價值的機會,同時也為政府財政收入的增加提供保障,現代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但現代企業在發展和壯大的過程中也產生了一些不好的現象,如:一些公司只顧追求股東和經營者的利益,漠視甚至肆無忌憚地去侵害消費者、債權人、勞動者以及社會公眾的利益,一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忽視對勞動者的保護、制造和販賣假冒偽劣產品、惡意逃脫債務、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污染環境等等,這些現象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都是過多地強調經濟效益,漠視社會效益的結果。

在當今社會,公眾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以下簡稱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要求變得越來越迫切,由此而來的壓力,也迫使企業家們不得不重新對企業和社會責任之間的關系進行思量。

二、 文獻評述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淵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經濟學時期。在早期,企業理論認為企業的存在只有一個任務,那就是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故而企業管理者在經營企業時不應該去考慮利潤之外的任何事物,此種思想也在理論界長期占據主導地位。經濟學的鼻祖亞當·斯密認為個人只要努力去追求自身利潤的最大化,通過市場機制這只“看不得見的手”,全社會將會走向整體利益最大化。弗里德曼也認為企業只有一種社會責任,那就是在遵循市場規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所掌握的資源去自由競爭,從而獲得利潤的增加。這些觀點長期被企業理論的研究者和企業經營者奉為宗旨,極力維護。

1929年美國發生的經濟大蕭條,開始促使人們對新古典經濟學進行反思,學術理論界以及企業家們逐漸開始認同凱恩斯學派的觀點,他們一致認同企業并非僅僅作為一個追逐利益的個體單獨存在于社會中,而是與社會各界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企業所生存的環境是開放的,并且具有多種功能的,企業與生存環境之間的關系是互相依存、互相依賴。追逐利潤最大化的確是企業經營的主要動力,但是企業對社會發展所應擔負的責任不應該僅僅局限于對利潤的追逐,社會責任的理念應該貫穿于企業經營的全過程中,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管理者應該要注意其獲得利潤的手段與途徑是否會對社會以及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或者用現代學術界流行的詞匯,就是是否會對“利益相關者”產生不良影響,利益相關一般包括企業員工、供應商、消費者以及周圍社區居民等等。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理念對傳統的企業角色觀念產生了巨大的沖擊,故而我們可以把20世紀20年代看作是研究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的開端。

企業社會責任理論認為企業的社會角色是多元化的,除了追逐利潤最大化,提升企業的社會績效也應該是企業經營的重要一環,即企業除了要為股東的利潤最大化奮斗,也要確保其利益相關的利益最大化,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與否會對企業的生存產生重大影響。但是與任何新理論的產生一樣,企業社會責任理論自它“出生”的那天起,就不斷地遭受傳統理論的攻擊。

新古典經濟學的追隨者們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要付出代價的,企業的經營者沒有權利把企業所有者的財富浪費在那些不能為所有者帶來利潤的行為上,故而,他們反對企業去從事社會責任方面的活動。所以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倡導者而言,如何找到有力的論據去回擊反對者是及其重要的。于是學者們從最直接的企業利潤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關系入手,探究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否能夠增加企業的利潤,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可以為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觀點提供最用力的武器。

學者們對企業利潤與企業社會責任表現之間的關系做了大量的實證研究工作:

比如Eilbirt、Ingram、Waddock和Moskowliz、Parke和Grave、A.P.S tan wick的研究結論是:企業社會責任是因,企業財務績效為果,兩者正相關,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的越好,其財務績效就會越好。它的理論依據在于,企業存在與社會之中,企業的生存需要其利益相關者直接或者間接的對企業進行投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可以滿足其利益相關者的需求,使得該項投入得到持續,從而維持企業的發展以及影響企業的長遠價值。

Singer和Fraiziner、Holman、New和Vance、Ingram等研究者得出的實證結論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會對企業當期或者后期的財務績效產生不良影響,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越多,其財務表現就會越差,從而企業社會責任為因,其財務績效為果,兩者之間負相關。它的理論依據在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需要承擔成本,這使得它在與同行的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從而企業利潤會減少,投資者們也會因為利潤的下降而減少投資,從而進一步惡化企業的財務績效。

Folger和Siegel以及Nutt、Aupperle Carroll和Hatfield、Berman、McWillams等研究者的結論是:無論是長期還是短期,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與否都和企業的財務績效在統計上不存在任何顯著相關性,也即二者之間沒有相關關系。

由上可知,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與企業財務績效之間的關系十分復雜。大量實證研究得到的結果也不盡相同,究其原因,在于理論研究者們沒能夠為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創造出完整的理論基礎。

本文試圖運用新經濟增長模型來研究企業社會責任投入(CSR)與企業利潤之間的關系,給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與企業利潤之間提供數理邏輯,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理論基礎,從而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操作提供依據。

三、 模型分析

1. 模型假設。文章在保羅·羅默1990年所提出的研發模型的基礎上,加入企業社會責任投入這一變量。羅默的研發模型主要分析經濟增長與研發投入之間的關系,并不研究利潤和產品價格。筆者主要在企業的層面上去分析企業社會責任投入與企業利潤之間的關系,其中,利潤與產品價格是本文討論的核心變量。文章假定在企業內部有兩個生產部門,一個是最終產品生產部門,另一個是負責社會責任投入的部門,企業的總資本為k,其中分配給最終產品生產部門的資本為k1,分配在社會責任投入部門的資本為k2,故而有:k1+k2=k。企業的生產函數為規模報酬不變的道格拉斯函數,用l表示企業生產產品的勞動投入,并且勞動與分配在最終產品生產部門的資本k1共同生產產品。y=k?琢1l1-?琢,0

2. 模型分析。文章分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時、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前、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后三種情況來討論企業社會責任投入與企業利潤之間的關系。

(1)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時。在預算約束下,企業實現其利潤最大化,所以其拉格朗日函數為:

L=py-wl-rk+?姿(k-k1-k2)=pk?琢1l1-?琢-wl-rk+?姿(k-k1-k2)

由拉格朗日函數分別對k1、k2求偏導數,并令各自的偏導為零,可得:=。并將其帶入利潤函數對k1、k2所求的偏導數中,可得:=。再對利潤函數求k2的二階導,由其表達式顯然可知其為正值。

上述結果的經濟含義可以解釋為:若用?仔max和k*分別表示企業達到利潤最大化時的利潤和CSR投入,則當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時,也即企業利潤達到?仔max時,一定滿足企業增加一單位的CSR投入所帶來的利潤增量與企業投入一單位資本到最終產品生產上去所獲得利潤增量相等,此時,亦即達到利潤最大化狀態。

(2)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之前。根據文章前面的假定,企業剛開始進行CSR投入時,最容易獲得社會認可,從而可以相應在價格上得到優勢,此時產品價格上漲幅度的變化量也是最大的,但是隨著行業內其它企業也進行了CSR投入,導致產品價格的增加量隨著CSR資金投入而遞減。因此顯然企業在實現利潤最大化之前,增加1單位CSR投入所帶來的產品價格增長幅度大于實現利潤最大化時增加1單位CSR投入所帶來的產品價格的增加幅度,即:>,對上式兩邊同時乘以k?琢1l1-?琢,可得:>>0。

上式的經濟含義是:企業在實現利潤最大化之前,增加單位CSR投入所帶來的利潤增加量大于增加單位資金用于最終產品生產所帶來的利潤增加量。由p對k2的二階偏導,易得利潤對k2的二階導數為負。

上述結果的經濟含義為:在企業的利潤尚未達到其最大利潤?仔max前,增加單位CSR投入帶來的利潤增加大于單位資本增加在最終產品生產商所獲得的利潤增量,而且隨著CSR投入的不斷增加,企業利潤增加的幅度是不斷減少的。

(3)企業達到利潤最大化之后。根據文章前面假定,企業在最初階段進行CSR投資時,最容易贏得社會認可,相應在價格上獲得的優勢也越大,此時產品價格的上升幅度也最大,但是隨著其他企業也增加在CSR上的投入,產品價格是以遞減的幅度在增加。故而企業在實現利潤最大化后,增加1單位CSR投入帶來的產品價格增加幅度小于實現利潤最大化時增加1單位CSR投入所獲得的價格增長幅度。

所以,企業在實現利潤最大化之后,滿足:。

上述結果的經濟含義為:在企業達到利潤最大化之后,增加單位CSR投入所帶來的利潤增量,小于增加單位資金在最終產品生產上所獲得的利潤增量。由p對k2的二階偏導,易得利潤對k2的二階導數為負。

其經濟含義為:當企業達到最大利潤?仔max后,增加單位CSR投入帶來的利潤增加小于單位資本增加在最終產品生產商所獲得的利潤增量,而且隨著CSR投入的不斷增加,企業利潤增加的幅度是不斷減少的。

綜合以上三種情況,我們可以得出企業CSR資本投入與企業利潤之間表現為倒U型關系,即:一開始,隨著企業社會責任投入的增加,企業利潤會得到增加,但是當企業達到理論最大化時,再增加企業社會責任投入,企業的利潤將會隨之減少。

四、 結論與政策

由上述數學模型推導,我們可以得出如下兩條結論用于指導實踐。結論一:由倒U型曲線可知,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履行,在達到其利潤最大化后,是動力遞減的,也就是說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力會隨著時間的發展,在某一階段后,表現為越來越弱,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損害利益相關者的動機會越來越強,這是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必然結果,所以,如果僅試圖去依靠企業自身的動力去進行自我約束,是不現實的,由以上數學模型可知也是不科學的。從而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履行,必須需要得到外界的推動,也就是政府和社會群體的監管,換句話來說,也就是“企業是不自覺的,需要一個嚴厲的監管者”。而在監管主體中,筆者認為因為“搭便車”的原因,社會群體也存在監管動力不足的問題,所以,首先必須明確的一點是,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監督過程中,政府是監督機制的主體,社會群體只是輔助角色。政府作為社會公共管理者,要從維護社會運轉以及保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依靠政府權利和國家立法的形式,建立起完善的企業社會責任法規制度,并強化政府執法力度。這一手段,才是真正保證企業按其職責去履行社會責任的保證。

結論二:企業在發展伊始會由于追逐利潤最大化的原因去履行社會責任,但是一旦達到利潤最大化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力便會衰減,這是我們從文章數學模型中得到的結論。在現實的企業經營中,超過利潤最大化的階段一般都是企業資本投入比較大的時期,故而,當企業處于資本比較大的階段時,更易于傾向于損害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換句話說,政府這一監管主體的重點監管對象應該是那些大資本,大企業,因為由上述數學模型可知,它們更易于傾向損害社會利益。其實這一結論和現實生活也是吻合的,一般來說大資本、大企業,尤其是那些壟斷性質的企業,由于在市場上沒有任何企業可以挑戰它們,一家獨大從而可以為所欲為,自然具有很大動機去侵害利益相關的利益,現實生活中的一些活生生的例子也已經告訴了我們這一道理,所以對于大資本、大企業,政府要在監管上要更為嚴厲,更為重視。動用政府權利和法治制度去嚴格監督他們從而去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參考文獻:

1. 阿奇B·卡羅爾,安K.巴克霍爾茨.企業與社會倫理與利益相關者管理.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

2. 戴維·羅默.高級宏觀經濟學.上海:商務印書館,2001.

3. 斯蒂芬·羅賓斯.管理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

4. 科斯等.契約的經濟學.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

5. 梁桂全.跨國公司全球化戰略對我國企業的挑戰WTO經濟導刊,2004,(12).

6. 李立清,李燕凌.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7. 陳斌.經濟全球化進程中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營銷研究——在SA8000框架下.重慶社會科學,2004,(2).

8. 陳宏輝.企業利益相關者理論與實證研究.浙江大學博士論文,2003.

9. 保羅A·薩繆爾森,威廉·諾德豪斯.經濟學(第十七版).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04.

10. 仇書勇.論公司社會責任與公司外部治理的完善.北方工業大學學報,2003,(4).

11. 夏恩君.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經濟學分析.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1).

第5篇

關鍵詞:利益相關;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中圖分類號:F424.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01-0018-03

21世紀,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意義是推進人類社會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企業存在的意義不僅在于追求利潤最大化,交易成本最小化或者股東利益的最大化,更重要的是承擔起社會責任。煙草企業作為特殊產品的國有壟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增加對社會的正面貢獻應成為煙草企業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之一。

一、基于利益相關理論的企業社會責任文獻綜述

早期,企業社會責任的思想和利益相關者理論一直是作為兩個相互獨立的研究領域各自發展,企業社會責任探討公司對社會所承擔的經濟、道德和倫理責任,而利益相關理論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直到20 世紀90 年代,利益相關者理論才被認為是可用于評估CSR 的最為密切相關的理論框架。

在利益相關理論作為評價社會責任的理論框架下,一些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應運而生。最著名的有KLD 社會指數體系和ARESE 社會責任評價標準。近年來,我國以利益相關理論為基礎建立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成果逐漸增多。李瑞蘭等(2009)從利益相關者理論的角度出發,建立了一套與國際接軌,并且可以滿足行業管理需要的企業社會責任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姚立根等(2010)依據利益相關者理論,從員工分層的角度建立了社會責任評價體系。葉陳剛、曹波(2008)將企業社會責任層次理論與利益相關者理論結合,提出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同時,一些特定行業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的成果也開始出現。如華立群、朱蓓(2009)創建了中國銀行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劉文浩、劉禹君(2012)建立了食品類行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煙草企業作為生產特殊產品的國家壟斷行業,其必須承擔社會責任。煙草企業的兩個價值觀“以國家利益為上,以消費者利益為上”概括了其必須履行的社會責任。但同時,煙草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的利益主體,必須對其他利益相關者承擔社會責任。目前,探討煙草企業社會責任的論文主要以理論研究為主,對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研究的僅有廖建軍以煙草企業為例構建的壟斷行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但在這篇文章中,對煙草社會責任的指標選擇僅僅是主觀性題項,而缺乏客觀性指標。因此,本文擬構建一個基于利益相關者的由客觀性指標和主觀性指標互相補充的“兩位一體”的煙草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二、煙草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分析

利益相關者是那些能夠影響企業目標實現,或者能夠被企業實現目標的過程影響的任何個人和群體。對利益相關者的分類,一般采用Waddock(2000)的觀點,將企業利益相關者劃分為內部利益相關者和外部利益相關者。但這種分類方法過于簡單,不能反映利益相關者對企業影響的重要性和層次性。考慮到利益相關者與企業相互影響的關系,將煙草企業CSR的評價范圍界定為四個層次八個方面。核心層(內部直接利益相關者)、緊密層(外部直接利益相關者)、間接層(間接利益相關者)和延伸層。

核心層是煙草企業的內部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和員工。煙草企業作為國家壟斷企業,其股東就是國家,對股東的責任就是對國家的責任。煙草企業對員工的責任和其他企業具有一致性,包括提供就業機會、發放薪酬、保障生產環境安全、規劃職業生涯等。

緊密層是外部直接利益相關者。其外部利益相關者涉及到煙草關聯企業(煙草供應商和零售戶),卷煙制品消費者以及作為管理者的政府。對關聯企業的責任包括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及時付款、及時供貨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是提供低危害高質量的產品,最大化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間接層包括對社區、對社會公眾的責任。包括建立公共吸煙區,盡可能減少被動吸煙造成的危害;參與社區發展規劃,慈善捐助,提供就業崗位等。

延伸層主要是環境保護。主要體現在生產中使用清潔能源,避免釋放污水、有害氣體。

三、基于利益相關者的煙草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構建和測度

(一)指標體系的構建

根據本文對煙草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分層,設計了8個一級指標。考慮到社會責任的多維度屬性,為了準確反映煙草行業社會責任的執行情況,本文對二級指標的選擇包括客觀性指標和主觀性指標。考慮到煙草行業的特征,設置了36個客觀性指標和48個主觀性指標,然后針對煙草行業進行問卷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某煙草商業系統的24家煙草公司的領導和員工,某大型卷煙廠周邊社區的群眾,以及街頭隨機的一些消費者。共發放調查問卷260份,回收246份,剔除不完整問卷,獲得221份有效問卷。要求被調查者在每類指標中選擇2―6個指標,然后對指標選取率進行排序,選擇每類指標中排序在前并且選擇率超過50%的指標作為煙草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根據問卷調查結果,最終確定了21個客觀性指標和15個主觀性指標(見下表)。

(二)指標權重的計算方法以及數據的獲取

本文對指標權重的計算采用層次分析法。在確定了準則層、目標層和指標層的基礎上,構造出比較判斷矩陣。對判斷矩陣的構造,采用1―9標度法設計了調查問卷,然后進行專家咨詢。

為了保證權重計算的準確性,我們選取了22位專家,最終采用加權平均的方法對數據進行處理,得出了9個判斷矩陣。

其中,準則層對目標層的判斷矩陣為:

A=

用同樣的辦法,得出指標層對準則層的判斷矩陣,由于篇幅關系本文略去。

在建立判斷矩陣之后,計算單排序權向量并做一致性檢驗。利用Yaahp 軟件進行一致性檢驗和層次單排序結果如下:

比較判斷矩陣A 的最大特征值:λmax=8.2726

歸一化特征向量wi={0.2378,0.0320,0.0581,0.0458,0.2033,

0.2702,0.0763,0.0763}

一致性指標CI=0.0390,RI=1.4130,故一致性比率CR=

0.0276

同理,指標層對準則層的比較判斷矩陣B1、B2、B3、B4、B5、B6、B7、B8,分別計算單排序向量并做一致性檢驗,最后計算層次總排序權值和一致性檢驗。

得到的其余9個判斷矩陣均符合一致性標準,即CR均小于0.1。對層次總排序的計算結果(如本文表中所示)。

四、結論及研究展望

通過對煙草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權重的分析,可以看出,煙草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時,首先要堅持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至上的原則,保障國家利益就意味著要保障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0.2378),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國家的稅收(0.2702)。其次是保護消費者的利益(0.2033)。隨著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煙草企業應該注重對社區和公眾負責(0.0763),同時要建立環保意識(0.0763)。當然,煙草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有自身利益的追求,包括對員工的責任(0.0320)和對關聯企業的責任(0.0458)。

煙草企業的特殊性,使得對煙草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成為一項長遠的和復雜的工作。對煙草企業社會責任下一步的研究計劃是對構建的指標體系進行實證檢驗,在進行實證檢驗的基礎上,判斷煙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并提出煙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具體政策建議。

參考文獻:

[1] 趙楊,孔祥緯.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績效評價體系構建研究――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及分項評價模式[J].北京工商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2010,(6).

[2] 廖建軍.壟斷行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研究[J].產經評論,2014,(3).

[3] 李瑞蘭,黃珍文.“兩型社會”建設中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的構建[J].中國集體經濟,2009,(10).

[4] 姚立根,王華東.基于利益相關理論的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研究[J].河北工程大學學報,2010,(2).

[5] 葉陳剛,曹波.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的構建[J].財會月刊,2008,(6).

第6篇

一.如何理解企業管理的社會責任

管理的社會責任理念發端于西方。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當中,已被賦予了極其豐富的內涵,但是卻尚未形成統一的觀點,對“社會責任”一詞還很難作出統一的定義。泰羅曾明確指出,管理的主要目的應該是使雇主實現最大限度的富裕,也聯系著每個雇員實現最大限度的富裕。科學管理的中心問題是提高勞動生產率,基本的方法是實現任務管理、標準化和職能化;與泰羅類似,法約爾在關于人的問題上也主張淘汰那些不管什么原因而造成的沒有很好完成自己工作任務的人,主張為每個工作崗位選擇合適的人,提倡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所有這些都是圍繞提高工作效率這一個中心。由此可見,泰勒、法約爾等人傳統管理理論強調的是科學、技術和理性,關心的中心問題是效率、產量和利潤,人主要被理解為達到這一目的的工具和手段,人的需要的滿足,人的成長和個性的發展等,都沒有受到應有的關注。

與之相比,英國管理實踐和管理哲學家謝爾登,則提出了比較全面和深刻的思想。他認為,管理的目的不是純粹的商品生產,而是某種有價值的商品生產,并且管理要對進人工業中的人負有一定責任,包括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的才能,并盡可能使工作適合人,使他們的個性得到發展。因此,謝爾登把企業中人的作用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縱觀現在學界對管理的社會責任的定義,雖然各不相同,但是都分別趨于以上兩種:一種是與傳統管理理論相接近的古典觀點,認為管理者的主要責任就是從公司的真正所有者的最佳利益出發來從事經營活動,管理的社會責任僅限于實現組織利潤的最大化。諾貝爾獎獲得者、經濟學家弗里德曼就是這一觀點最直率的支持者。另一種觀點在實質上與謝爾登的思想相近,羅賓斯概括為社會經濟學的觀點,認為管理當局的社會責任不只是創造利潤,還包括保護和增進社會福利,這一立場是基于社會對企業的期望已經發生變化這樣一種信念⑴115。德魯克可以稱為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強調企業的目的不在于企業本身之中,而在企業所處的社會之中,企業的宗旨是創造顧客,為社會提供商品和服務。

強調管理的社會責任在任何時代都是有其現實意義的。企業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社會中享有一定的權利,從社會中獲得一定的利益,就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企業從社會中獲得的利益遠不止是經濟方面的,因此,創造利潤也不能成為企業管理的唯一社會責任。因此,作者對企業管理的社會責任的理解基本傾向于社會經濟學的觀點,只是在對具體定義的理解上稍有不同。基本思路是從不同的角度對企業管理的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進行討論。首先從企業管理所關聯的對象即企業內外相關人員以及企業自身的角度進行分析,重在指出企業管理為什么要對相關人員和企業自身負責,然后從企業管理對社會生活的關系進行討論,重在闡明企業管理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

二.企業管理應承擔的對相關人員以及對企業的責任

企業管理所關聯的對象包括兩類主體:企業內外相關人員;企業自身以及其他企業。因此,企業管理對這兩類主體必然包含了特定的責任關系。

所謂企業管理對相關人員的責任,是指管理應該承擔的,對組成企業的員工以及對企業員工之外的人的責任。

員工是組成企業的最基本單位,員工自身素質的好壞以及他們能力的正常發揮與否,直接關系著企業的發展前景,因此,企業應重視員工職業能力的培養,并盡可能使其潛力發揮到最高程度。在以往的經濟形態中,人對物的依賴性很強,物質資源的占有決定著生產的發展;但是在今天知識經濟的情況下,各項生產活動對物的依賴程度大大下降,相反對人的依賴程度空前提高。人的能動性、主體48性地位不斷增強,在當前的經濟形態下,決定經濟地位和市場地位的因素是知識資本或智力資本,是知識和智慧的載體,而不再是土地、資源和原材料等,這樣,人的重要作用更加突出,促使企業管理越來越重視員工能力的發揮以及對員工素質的不斷提髙。

同時,企業的管理方式如何、利益分配如何,還直接關系到企業員工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狀況,關系到他們的社會價值追求的實現。因此實行盡可能合理的、合乎人性的管理方式,公平地分配利益,是企業管理的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

除了一定要重視員工的發展之外,企業還必須對企業之外的人承擔一定的責任。企業不僅僅應該對企業所有者以及企業內部負責任,而且應該從共同體的角度出發,承擔某種有價值的商品生產,對企業所有的利益相關者,如消費者以及地方利益等負責任。

SA8000是將社會價值引入企業實踐的重要標準,這一標準的制定以及實施,標志著社會各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SA8000是社會責任國際(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簡稱SAI)制定的全球第一個可用于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的新興管理體系國際標準,該標準的依據是國際勞動組織公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以及世界人權宣言,標準內容涉及童工、強迫勞工、健康與安全、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歧視、懲罰性措施、工作時間、工資報酬以及管理體系等9個方面的要求。SA8000對于企業依法經營、維護利益相關者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突出強調了管理對人應該承擔的責任。

所謂企業管理對企業的責任,是指管理應該承擔的,對自身以及除己之外的其他企業應該承擔的責任。對于企業自身而言,管理應承擔的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責任便是實現企業的經濟目標。我們應該支持企業爭取正當的利潤,但反對把實現利潤最大化作為企業的唯一目標。古典經濟理論用“經濟人”這樣一個概念賦予企業以文明性質和倫理價值。它們從經濟學的“道德中立”原則出發,假定且要求企業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為其唯一目標,不考慮企業行為的消極后果,不考慮企業獲取經濟利益手段的觀點。作為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主體,將獲取最大利潤為其首要任務本無可厚非,

但是,企業同時也作為一個社會成員存在于社會之中,扮演著一定的社會角色,企業的決策必須從社會的大環境下出發。企業是社會的產物,它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為它能夠為社會服務,如果過分地追求經濟利益,勢必將被社會所淘汰。

對于除己之外的其他企業,管理應該承擔公平競爭的責任。競爭是市場經濟的產物,處于社會之中的企業都不得不面對競爭。管理大師德魯克認為:企業的宗旨.和目的不在于企業本身之中,而在企業所處的社會之中,企業的宗旨是創造顧客,為社會提供商品和服務。在創造顧客的同時,不可避免的要面對競爭問題。企業要想生存,就必須適應競爭;要想求得發展,就必須在競爭中處于優勢。有些觀點認為,為了能夠在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和方式,當然其中包括不正當競爭。但是事實上,采取不正當競爭的方式可能在短期之內能夠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是從長遠來考慮,不只不利于其他企業的發展,這種對行業規則的破壞,最終也會使得自己的企業嘗到苦果。因此公平競爭是企業管理應承擔的責任。

三.企業管理的社會責任的種類

企業管理本身對社會生活的關系,主要包括對經濟生活、法律規定、道德倫理的關系。從這一角度看,企業管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主要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以及道德責任等幾個方面。

首先,企業管理必須承擔的一個不言自明的責任是經濟責任。

經濟責任(EconomicResponsibility)是英美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討論中使用頻率較高的一個詞匯,包括為企業自身創造價值和為社會發展提供經濟支持這兩個方面。

為企業自身創造價值是企業首先要面對的問題。作為企業管理責任的一個重要方面,經濟責任在不同的學者那里有不同的描述,但多數人將其視為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責任。經濟責任一向被視作企業管理的基本責任,在早期,這一責任甚至被推崇為唯一的責任。但是,實現利潤最大化固然為企業始終不渝的使命和目標,但企業對利潤的追求不能建立在踐踏法律、無視倫理和公益的基礎之上;企業除了對本身負責之外,還要對企業以外的利益相關者負責。

為社會發展提供經濟支持也是企業管理本身不可推卸的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在企業管理的社會責任中的地位穩固而不可動搖。這一責任,除了創造經濟利潤、實現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以外,更加重要是為社會的發展提供經濟支持,包括承擔稅收以及為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提供經濟儲備等。企業的每一個重大決定都有可能影響未來一段時間內本行業的發展方向,從而影響社會的發展。因此,企業在決策時除了考慮自身利益之外,更應有承擔社會責任的理念。

其次,企業管理必須承擔與自身存在相關的法律責任。

西蒙(Simon)等學者認為企業的目標在于追求利潤,但緣于企業管理者面對的是一個不確定的和充滿約束條件的世界,加之企業管理者自身的‘有限理性’,故企業不能真正實現利潤最大化,只能尋求到一個令人滿意水平之利潤,因此,企業的目標,確切地講也便是實現滿意利潤。”這里西蒙所認為的企業所面對的世界當中所包括的約束,理所當然地包括法律的約束。

我們可以將“企業管理的法律責任”理解為法律所明定的企業義務。傳統上,很多學者將企業管理的經濟責任寓于法律責任之中,導致二者在事實上很難區分,但是實際上,它們應屬于不同的責任類型。“企業管理的經濟責任”所表明和強調的只是這樣一種含義,即在追求企業利益這一特定目標的時候,不需要法律的特別要求;而“企業管理的法律責任”所強調的則是企業有義務在企業利益與法律要求發生沖突的時候必須遵守法律。因此,法律責任不同于經濟責任,甚至經濟責任要從屬于法律責任,法律代表著國家以及人民的利益,經濟責任很大程度上代表著企業自身的利益,而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要高于企業的利益。

最后,企業管理也應該承擔由自身與社會的關系所要求的道德責任。

福特汽車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WilliamClayFoid,Jr曾經說過好的企業與偉大的企業之間是有差別的。一家好的企業可以提供優秀的產品和服務;一家偉大的企業也可以提供優秀的產品和和服務,但它還要努力地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這個觀點無疑是承擔企業管理道德責任的好處所在的有力佐證。

道德是指規定行為是非的規則和原則,法律規定是最低的道德規范。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包括企業在內的每個公民和實體的最基本的義務,但是是否能夠承擔道德層面的責任,就不是像遵守法律規定那么簡單了。基本上每個企業的管理者在進行企業經營活動的時候都能夠承擔起管理的經濟責任;大多數企業的管理者能夠承擔法律責任,依法繳稅,在經營過程中保證遵紀守法;道德責任是對企業的最高要求,雖然稱之為責任,但更多的時候是要緣于企業的管理者發自內心的愿望,只有企業自覺主動地承擔,道德責任才能真正成為企業成長的內在元素。

第7篇

關鍵詞:利潤最大化;社會責任;利益;制約

企業是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生產經營單位,利潤最大化是其關注的首要目標,它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去完成本應由政府或社會完成的工作。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盈利最大化的目標越來越受到挑戰。從社會角度來講,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企業是構成這個有機整體的單元。社會的和諧離不開企業,企業的發展也離不開社會。任何一個企業,對于推進社會的有序發展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企業應正確處理好利潤最大化與企業社會責任的關系,以便在其今后于己于社會做出更加正確的決策。

一、利潤最大化

一般微觀經濟學將企業看作是等價于“理性人”的組織,而追逐利潤是企業的本質,因此企業利潤最大化觀點在西方經濟理論中有根深蒂固的地位。利潤最大化是重要的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理念之一。它是指在企業投資收益確定的條件下,通過企業財務管理行為實現企業利潤總額的最大值。這種觀點認為:利潤代表著企業能創造的財富,利潤越多,則企業財富越多;當每個企業都在為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而努力時,就是實現了社會總財富的最大化。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各個企業之間此消彼長,優勝劣汰,企業為了謀求生存更是為了發展,必須要緊跟市場的需求,不斷地將產品更新換代,不斷地提高產品或者是服務的質量,用以擴大自己的市場份額,不讓自己被其他企業擠垮。這就要求企業必須有足夠的資金,并能將有限的資金用以擴大生產規模,擴大銷售以取得更多的收入。而企業通過將營業活動獲得的盈利重新投入到生產、銷售之中以獲得更大的利潤,促使企業不斷更新改造設備、改進技術和管理,而企業也在這個資金的循環過程中發展壯大。由此可見利潤對于一個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追逐利潤已經是企業的本能。因此利潤最大化這個觀念在經濟學界曾長期占主導地位。

二、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最早由西方發達國家提出,其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社會商人在社區壓力下追求社會利益的行為,延及于中世紀的商人在教會的壓力下遵守商業道德,照顧同行成員和關心其所在社區利益的行為。隨著工業化時代的到來,商人們開始奉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行為準則,對于社會責任熟視無睹。經濟主體只要在符合法律、倫理的最低要求下實現最大利潤,即算盡到了社會責任;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企業規模越來越大,企業的權利也進一步擴張,企業侵犯社會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因此社會上強烈要求并呼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反對污染,反對壟斷,希望通過立法建立消費者權益和環境保護組織,迫使企業尊重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權益,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表現為企業的“法律責任”,這是企業的立身之本,是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是帶有“剛”性的。第二層次表現為企業的“道德責任”,或者可視為“志愿責任”,這是企業的形象之樹,是提升企業社會價值的重要載體。一個優秀的企業不僅要實現經濟效益,更要懂得回饋社會,當然這是“柔”性的。

三、利潤最大化與企業社會責任的關系

(一)利潤最大化與企業社會責任之間是對立的關系

利潤最大化雖然有利于實現市場的調控作用,但是企業盲目地追求利潤,就會忽視甚至是侵害其他相關方面的利益。有的企業為了獲得更大的利潤,不惜減少成本、降低產品的質量,這樣的現象也比比皆是。而企業的社會責任則要求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主動承擔起他們對環境,對社會,對消費者的責任,承擔這樣的責任是要以犧牲一定的利潤作為代價的,這就與利潤最大化的觀點產生了矛盾。而且隨著企業社會責任觀念的興起,利潤最大化受到了空前的挑戰,甚至造成企業羞于提及利潤的社會局面。

(二)利潤最大化與企業社會責任之間是統一的關系

1、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能夠促進利潤最大化的實現

企業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表明該企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當企業參與社會活動之中,它付出了金錢,成本等等,但與此同時,該企業又向社會表明了自己是一個對社會富有責任感的企業,能夠在生產、銷售等活動中把公共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上,例如無污染循環使用,關心員工,關愛社會等。這些都能使社會公眾對該企業得到良好的認可,從而為該企業今后的發展和獲得更大的潛在利潤埋下伏筆,創造出更大的經濟價值。

2、企業利潤最大化的實現能夠更好地承擔社會責任

企業利潤最大化的實現能夠增加企業實力,從而更好地實現企業的社會責任。如果企業資不抵債,瀕臨破產,這時再讓其承擔社會責任就是強人所難。企業只有在盈利的基礎之上才能談得上盡社會責任,有一定數量的盈利,在滿足企業與股東利益需要之后才有可能盡其社會責任。在任何情況下,企業必然視盈利為其首要任務,否則就會失去企業本色而成為公益性單位。因此,企業利潤最大化的實現能夠更好的承擔社會責任。

(三)利潤最大化與企業社會責任之間是對立統一的關系

利潤最大化與企業社會責任之間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不能單獨把二者之間的關系孤立起來談,既要看到對立的一面,同時,也要看到統一的一面。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社會責任實現的基礎,企業社會責任制約企業對利潤的追求。

企業只有在認真看待和把握二者之間的關系上,才能真正理解了利潤最大化與企業社會責任對自身長遠發展的深遠影響,從而,在今后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才能更好的將二者結合,達到企業與社會的雙贏目的。這不僅是對企業,還是對社會都是一個良性的發展。正確看待和把握二者之間的關系,對企業甚至是對社會來說都是必須正確面對的。

1、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社會責任實現的基礎

利潤是企業生存的根本,追求利潤是企業的本能,利潤最大化是有它存在的必要。而沒有企業就更不用提及企業的社會責任,因此要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就必須要有企業的存在,也就是實現企業的社會責任是在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基礎上。這就好比一個人,要是吃不飽就不用去談什么琴棋書畫之類的道理是一樣的。因此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社會責任實現的一個現實基礎。只有企業實現了利潤最大化,那么該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才會得到實現。

2、企業社會責任制約企業對利潤的追求

追求利潤最大化不是無所顧忌的,在這個過程之中也是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約,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其中的一個。要理解這點,我們不妨引用一下法律的思維,一個人的任何一種權利的實現都是另一些人權利的制約,也就是另一些人的義務。追求利潤既是企業的本質也是企業的權利。企業能夠獲得利潤是多方因素相互制約,相互妥協的結果。在追求利潤的這個過程中,企業的權利得到了實現,那就是說有人的權利被制約了,他們履行了義務。同理,企業要實現它的權利,他也要遵守一定的義務,這個義務就是它的社會責任。企業追求利潤并沒有錯,但同時企業會受到社會責任的制約。

第8篇

關鍵詞:財務管理目標 企業社會責任 利潤 利益相關者

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是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企業追求經濟利潤的同時,必須要考慮到非股東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就是要考慮到影響企業行為和受企業行為影響的各方相關者的利益;企業要轉變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從利潤最大化的財務目標轉向企業價值最大化,在保證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實現企業總價值的最大化。因此,應當倡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在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使企業價值得到提升;同時又可更好地提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能力,使得企業與社會都能夠健康、有序地發展。

■一、財務管理目標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

(一)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內涵

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企業理財活動所希望實現的結果,是財務決策的準繩,也是評價企業理財活動是否合理的基本標準。在財務管理理論發展過程中,出現過眾多的財務管理目標理論,主要觀點有:總產值最大化、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等。這些財務管理目標是在不同的經濟條件下形成的,隨著人們對企業、社會認識的不同而不斷變化。

在很長時間里,管理者通常是以企業獲取利潤的多少來衡量企業的競爭能力,作為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但是從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來看,以利潤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的目標有很大的局限性,很容易造成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導致企業的短期行為。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指通過企業財務上的合理經營,采用最優的財務決策,充分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和風險與報酬的關系,在保證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使企業總價值達到最大。

(二)企業社會責任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是20世紀20年代提出的,由于全球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各國企業的社會責任觀念上的差異,使得不同條件下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也有所不同。世界銀行把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與關鍵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價值觀、遵紀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區和環境有關的政策和實踐的集合。它是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生活質量而貢獻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

■二、財務管理目標與企業社會責任的矛盾與一致性

(一)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與財務管理目標的矛盾

每當提起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反對者最大的理由就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會導致企業經濟負擔的加重,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利潤是企業存在的基礎,也是企業存在的理由和發展的動力。但是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就不可避免地要以一定的經濟利潤為代價。如果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超過了企業的承受能力,必然會導致企業的虧損,甚至于導致企業破產。企業的破產給社會帶來的消極影響要比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積極作用大得多,如果企業都無法經營下去,給員工的生存帶來了壓力,消費者無處消費,那么社會怎么能夠健康地持續發展呢?因此,許多反對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將會成為企業發展的絆腳石,但是事實并不如此。

(二)企業社會責任促進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是相契合的,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并不會排斥企業追求正當的經濟效益。實際上很多承擔了社會責任的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甚至能夠獲得更多的經濟價值收益。企業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給企業經營上帶來一些影響,這些影響有積極的,也有消極方面的。從短期來看,社會責任的承擔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股東財富,但是從企業長期的發展來看,積極的一面是遠遠大于消極一面的。

1、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能夠展現企業良好的社會責任感

企業在參與社會活動的同時,雖然消耗了部分經濟利益,但是企業的行為向社會展現了其是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正是因為企業勇于承擔社會責任,企業的目標才會被員工所認同,產品才能被更多的消費者認可,企業也才會被社會所認可。企業得到社會的認可,就能夠創造一個更加適合企業發展的經營環境。

2、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能夠給企業帶來一定的廣告效應

在企業的營銷管理過程中,為產品做廣告宣傳是擴大銷售的必要手段,廣告費用也成為了企業經營中一筆較大的支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時候,往往以企業的名義直接出資承擔社會公益事業,如教育、扶貧、慈善事業等等。這樣企業在廣泛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也為企業樹立了良好的公眾形象,擴大了企業的聲譽。

(三)財務管理目標與企業社會責任的一致性

1、法律強制下財務管理目標與社會責任的一致性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從法律的角度說,社會責任與企業的財務目標是相契合的,企業只有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才能夠長期生存發展,以實現企業營利的財務目標。

2、市場經濟體系下財務管理目標與社會責任的一致性

市場經濟體系下,企業產品和服務的生產銷售,主要取決于市場上的自由競爭程度。消費者是企業的衣食父母,缺乏社會責任的企業不可能得到公眾的認可,最終必然會被社會,被消費者所遺棄,難以持續經營。而企業在對社會作出貢獻的同時,雖然會付出一定的成本,但是對于企業來說,企業贏得了社會,贏得了消費者.增加了企業的聲譽,這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三、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及原因

(一)企業法律意識淡薄

企業奉公守法是社會對企業的基本要求,也是企業最基本的社會責任,是企業能夠生存的底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依法經營,在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維護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二)企業為了賺錢,不顧消費者的利益

三鹿奶粉事件的發生絕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是企業為了獲取利潤,利用免檢制度做出的損害消費者健康的重大責任事件,這起事件反映出我國企業目前存在著許多問題。企業作為市場經營的主體,從事經濟活動的目的就是獲取經濟利益,這也是其存在的基礎和動力,但企業唯利是圖,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約束。

(三)企業推脫責任,逃避責任

一個長期奉公守法,服務于社會,以消費者為中心,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才能夠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增加企業的無形資產。有些企業在產品出現嚴重問題的時候,公眾看到的不是一個積極承擔責任的企業,而是想盡辦法推脫責任的企業。企業一味地推脫責任,最終只能導致公眾對企業喪失信心,損害企業努力經營的社會形象。

■四、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使企業更好地實現財務目標

(一)相關部分法律法規的完善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必然要支付現實成本,所以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夠從戰略角度來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特別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初級階段。這就要求相關政府部門應合理使用國際通用并符合本國國情的法規規章,以作為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的剛性約束準則。如我國的食品安全法規,目前有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等,具體的質量標準近3000個,但由于這些法規和標準的不完善,存在一定的交叉沖突,使得法律中存在漏洞,這些漏洞給了違法企業可乘之機,削減了法律的懲處力度。

(二)加強宣傳企業社會責任,培養“企業公民”意識

企業是社會的一個單元,應該像公民個人一樣,成為對社會發展負有責任和義務的“社會公民”。但是長期以來,由于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淡薄,把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的一種負擔,只要有可能避免,企業就會想方設法地逃避。如果被動地承擔責任,則缺少積極性,達不到預期效果,不能夠給企業帶來效益。因此需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使企業真正認識到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企業的發展,而不是一種負擔,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可以為自身創造更為廣闊的生存空間。

主站蜘蛛池模板: 什邡市| 大安市| 绵竹市| 双辽市| 荆州市| 马尔康县| 邵武市| 东乡| 内黄县| 礼泉县| 德化县| 汾阳市| 临湘市| 濮阳市| 观塘区| 芷江| 定襄县| 邹城市| 施秉县| 高雄市| 慈溪市| 长顺县| 轮台县| 天门市| 云霄县| 沈阳市| 江西省| 清水河县| 奉新县| 珲春市| 定襄县| 木兰县| 清苑县| 定州市| 郴州市| 哈巴河县| 金昌市| 聂拉木县| 奇台县| 商河县| 绥芬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