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06 16: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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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對象
(一)各區(縣)政府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當然責任人。)
(二)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
二、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一)各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內容和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對汕頭市各區(縣)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評內容分為:1、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2、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建立,3、安全生產資金保障,4、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5、安全生產巡查、隱患月報、重大危險源監控、企業檔案制度工作,6、安全生產政策部署、專項治理工作,7、安全生產一票否決事項。對汕頭市各區(縣)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評內容分為:1、責任目標,2、責任體系,3、預防體系,4、保障體系,5、事故查處,6、亮點工作。(具體考評評分標準見附表)
對各區(縣)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我局擬與汕頭市“創建好班子”安全生產專項考評工作結合起來,考核結果既作為20*年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同時又作為“創建好班子”安全生產專項考評工作的結果。
(二)市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
考核內容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頭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汕府辦〔20*〕52號)和20*年《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要求進行。被考核單位分為:I類和Ⅱ類。I類為下達了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單位,包括: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農業局、市國資委、汕頭海事局、市高新區管委會、汕特保稅區管委會。重點考核:事故控制、責任制落實、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安委會工作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打擊“三非”和事故報告及處理等。Ⅱ類為未下達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單位,包括:市發展改革局、市經貿局、市教育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文廣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港口管理局。重點考核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履職情況、安委會工作落實情況及對各單位設置的單獨考核項目(具體考核評分標準見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對各區(縣)20*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采取自評加考核的方式進行,按市“創建好班子”考評工作的統一安排,自評工作從20*年2月18日開始,由各區(縣)政府組織對各區(縣)班子以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進行自評:撰寫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自評報告;填寫第一責任人及直接責任人專項考評表自評分欄和撰寫各考評表的自評分說明,于20*年2月22日之前一并報送市安監局。
市安監局在各區(縣)自評的基礎上,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等單位組成考評組,于3月3-6日對各區(縣)安全生產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形成考核結果意見。其中,區(縣)班子的考核結果意見報市委創建辦。
(二)汕頭市各有關單位20*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采用自評加審核的方式進行。從20*年2月18日開始,由各有關單位組織對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進行自評:撰寫單位安全生產自評報告;填寫考評表自評分欄和撰寫考評表的自評分說明,于20*年2月24日之前報送市安監局。市安監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組織審核,形成考核意見及考核等次。
(三)考核意見及考核等次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報被考核單位。
四、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的為良好;60—79分的為合格;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對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考核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各區(縣)、市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自評組織工作,切實保證責任制自評工作的順利進行。
【關鍵詞】商業銀行 任期審計 效率效果
隨著外部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對任期審計的要求也日趨提高,如何有效提高任期審計的效率、效果成了各家審計機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影響商業銀行任期審計效率與效果的主要因素
(一)重視程度不夠
根據銀監會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任期審計是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的需要。而現實中,“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的現象仍然存在。審計機構接受提請進行審計時,被審對象的去向已大致確定,審計結果僅僅為了幫助被審人獲取銀監局任職資格,該狀況影響了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同時因審計組長職級低于被審對象的情況時有發生,導致審計人員心存顧慮,造成任期審計流于形式,極大影響了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項目計劃不確定
由于計劃的不確定,任期審計項目呈現突發性、集中性和無計劃性的特點。容易造成審計任務與審計資源短時間內不匹配,使得審計人員無暇應接的情況。
(三)審計評價內容合理性不足
任期審計評價體系由多因素相互作用。在現行模式下,審計人員往往忽略政策、市場、區域經濟等因素,僅以考核指標來評價被審計人聘期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被審行的持續經營能力強弱。任期審計往往涉及的審計期間較長,范圍較廣,被審人的分工也經常發生變化。另外,在不同時期,上級機構經營管理戰略目標不同,年度考核指標和考核方式也在不斷變化和調整。不同審計人員在相同業務、相同年度指標的選取也有差異,從而可能得出迥然不同的評價結果,造成審計結果客觀性不足,被審計對象的認同度不高。
(四)審計流程規范性不足
各商業銀行的任期審計辦法中對任期審計程序管理做了明晰的規定,但在日常工作中,仍存在審計程序履行不到位,業務流程規范性不足的問題,其主要表現一是重要性和相關性原則把握不清,審計人員在編制方案、收集證據和報告發現時,未以審計事項與被審計人經濟責任的關聯程度大小為標準來確定審計范圍、重點和報告內容。在現場審計時花費大量精力和時間,結果是審計發現問題、報告內容與被審計人履職責任契合度不大。二是審計報告中評價語言規范性不足,審計人員將被審對象工作總結和述職報告內容作簡單的“復制”、“粘貼”,甚至評價內容出現專業術語和口語化詞語,嚴重影響了任期審計項目的效率和效果。
(五)審計人員不穩定
審計項目的質量與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敏感性密切相關。專項審計項目一般情況均由各審計機構專業團隊承擔,在資源配置各審計機構均會給予優先權,而任期審計項目僅能在剩余資源中臨時抽調人員,而臨時抽調人員也可能因不熟悉任期審計,加之審前準備不充分,無法保證審計的廣度與深度,極大地影響了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提高任期審計效率與效果的途徑
(一)提高認識,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任期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審計難度大的工作。為了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審計機構應與駐地分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效率。
1.任期審計是加強干部監管的必要措施
各審計機構必須認識到任期審計是銀行監管機構及總行賦予審計部門的一項重要的任務,是加強干部監管,促進廉政建設,推進依法經營的重要措施。改變任期審計只是幫助被審人取得任職資格的認識。在開展任期審計項目時,應根據不同級別,確定不同層次審計人員擔任組長。提高審計工作的客觀性、獨立性和權威性,消除審計人員顧慮,提高任期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被審計人的履職情況,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和鑒定。
2.加強與駐地行人力部門的溝通協調,增加計劃前瞻性
審計機構要增強年度任期審計計劃的主動性、前瞻性,加強與駐地分行人力資源部溝通,促使該部門有計劃、分批次下達審計提請書,使內審機構有充足審計資源來完成任期審計項目。同時審計機構對年度審計任務的日程安排,要留有余地。一旦接到提請任期審計的任務,可適度調整自選項目的完成時間,將時間安排讓位任期審計,或將任期審計項目與其他項目合并進行。
3.做好與計財部門的聯系,保障相關評價指標及時完整
審計機構應與駐地分行計財部門積極溝通,一是每年年初可邀請計財部門專家進行財務管理知識培訓。著力幫助審計人員提升分析被審行綜合經營情況分析的能力。二是定期收集相關財務報表,及時獲取經營相關數據。
4.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溝通協調,有利準確界定責任
審計前,審計機構要主動走訪干部管理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了解情況。審計中,及時溝通,遇到審計手段難以解決的問題,視情況請紀檢監察等部門提前介入。對紀檢監察部門已有明確經濟責任界定結論的,可直接引用;若未有經濟責任界定結論時,可參照業務部門責任認定結論,依據相關標準界定經濟責任;若業務部門尚未進行責任認定的事項,應提交相關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參照認定結論,依據責任界定分類標準。
(二)確定合理適用的評價體系
任期審計評價體系是各種因素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綜合系統,要全面客觀地考慮系統性、空間性特征,并依據發展變化情況而不斷進行科學的動態調整。區分超額完成、完成和未完成三個層次的指標評價,針對未完成的指標,重點分析其變化趨勢、在系統內和當地同業的排名、占比等情況。同時,將當地經濟環境納入分析范疇,動態全面考慮階段性、區域性特征,挖掘未完成的原因,后續措施及效果,以保證評價的客觀公正,增強審計效果。
(三)統一管理、規范操作
1.構建專業團隊,推行前后臺分離
審計機構應明確相關處室為牽頭部門,全面負責對任期審計項目的組織實施和專業化建設。推行前后臺分離的模式,即審計組作為前臺,主要負責非現場分析、現場查證、報告初稿的撰寫工作;牽頭部門專業團隊作為后臺,主要負責審計總體方案,研究審計重點、加強與駐地分行聯系,收集相關信息,定期維護與更新信息,規范審計流程等工作。
2.項目管理標準化
3.增加流程實效性
審計機構可結合駐地分行現有管理模式,完善現行標準審計流程,以增加流程實效性。
(1)采取網上問卷調查
網上問卷調查系統分為前后臺兩部分。前臺由接受調查人員通過網絡瀏覽器登錄,輸入預先設置的密碼進入答題;后臺主要用于系統管理、問卷管理及數據統計,由審計人員操作。實踐證明,網上問卷調查具有成本低、操作簡單、參與調查人員不受限制的特點,有利于擴展信息來源渠道。同時,由于采取不記名的方式,能消除參與調查人員的顧慮,從而獲得真實客觀的資料。
(2)增加多層級報告審議流程,確保審計報告質量
審計報告要以重要性、相關性、客觀性相結合為原則,審慎評價被審計對象履職情況。項目主審在完成審計報告并交由審計組長進行初審后,應增加報告質量審核員、牽頭處室負責人、審計機構負責人多級審核。經過逐級審核,對未達標報告進行意見批注后予以退回,直到符合要求方可進入下一審核環節,以達到保證報告質量的目的。
(3)及時掌握銀監局審查反饋結果
監管制度面向全部金融機構,但由于各家商業銀行有自身發展特色,內審機構通常依托于本行的風險導向。因此,這就需要審計部門保持對監管機構信息的敏感性,持續關注和跟進外部監管部門的工作重點、宏觀政策調控等因素,多方掌握信息,從而在增強審計評價的全面性和客觀性的同時也兼顧了控制風險的成本。
參考文獻
[1] 柳才萍.商業銀行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審計實務,2006,3.
[2] 高旭.商業銀行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問題及建議[J].中國內部審計,2007,3.
[3] 張娜.國有銀行行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問題探討[J].首都經貿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一
2009年初,連云工商分局在調查研究中發現,隨著“兩費”停收、公務員實施陽光工資等重大變革的落實到位,“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已經成為困擾基層工作的重要難題,原有的公務員績效考評越來越不適應基層轉型的需要,制約了考評的實際效果。
一是內容籠統、標準模糊的考核指標體系削弱了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現行公務員考核的內容主要有德、能、勤、績、廉五項,從表面上看,是對公務員綜合性的全面考核,但是,這種考核過于籠統,許多屬于主觀思想動態的內容在實踐中無從把握,缺乏可操作的準則;其次,考核不具有針對性。不同部門、不同層級、不同職業特點的公務員,工作性質的不同對其要求自然也不相同,而現在的考核指標缺乏針對性,千人一面,考核難以客觀全面;此外,這五項內容都是些原則性規定,沒有具體、量化的考核標準,考核要注重實績這一原則無法落實。因此,考核中更多依賴個人的理解或感覺,增加了考核的主觀性甚至是隨意性,大多只能是評印象打分,由此得出的結果也是估算的、模糊的,削弱了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
二是形式單一、機械化的考評模式難以體現真正的績效情況。原考評方式對公務員的考核多以靜態的為主,每年由公務員個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或述職報告,對自身工作進行總結,然后由主管領導作出評鑒意見。這種方式隨意性大,被考核者在填寫時也傾向于夸大自己的業績或說些大而空的套話,定性陳述多,領導者也大多作出定性評價,并未針對被評價者的崗位要求作出能力和實績的具體評價,因而考核就成了寫工作總結,對提高個人能力和組織績效的作用不明顯。此外,這種考核模式沒有和日常履職情況有效銜接,只是在年終時,憑著記憶回想一年的工作。這樣的考核方法,不但不能體現真正的績效情況,而且會導致工作中的一些問題得不到及時糾正,起不到有效的監督管理作用,不利于對公務員的管理,也難以保證工作目標的實現。
三是考核結果實用性不強,以考核提升履職績效的內生動力不足。考核作為一種管理手段,其目的在于通過考核評定優劣、獎優罰劣,從而推動工作的開展。由于現行考核機制存在的弊端,考核的結果在實際運用中很難發揮應有功效。不少公務員抱著只要稱職就行的心態,對是否評優并不十分看重。此外,由于考核結果與工資、職務的晉升關聯度不強,也削弱了一些人評優的積極性,甚至一些部門,為了避免矛盾,實行輪流坐莊,考核由管理手段蛻變成安撫工具。同時,由于公務員退出機制的不暢,除非違法亂紀被處分,很少因為履職績效差而被評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一些單位礙于情面或不想得罪人,對于表現不好的也不予以深究,還是評為“稱職”。考核沒有任何影響力,使人認為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久而久之,公務員的考核產生了形式主義的弊端,難以起到獎懲激勵作用,影響公務員履職盡責的動力與激情。
二
連云工商分局通過探索實踐,逐步摸索出了以公務履職記分卡為載體,從明確崗位職責人手,強化效能督查,實行履職記分,最終以全年積分評定等次、兌現獎懲四位一體新的績效考評機制。
所謂公務履職記分制,是指根據公務員崗位履職內容和要求,設定相應的扣分和加分標準。通過日常履職情況得出相應的分值,以年終累計分值的高低對公務員考核等次進行綜合評定,并據此實施相應的獎懲。
1.明確崗位職責,建立履職標準依據。開展履職記分績效考評的前提是要建立一個職責明確、標準清晰的履職標準依據,即首先要明確應該干什么。才能評定干得怎么樣。國務院“三定”方案雖然對工商總局的職能作了原則界定,但對基層工商部門崗位職責的設定一直缺乏明確的標準說明,導致基層部門事權集中但職責模糊,履職的標準及好壞缺乏評價的基礎和依據,績效考評難以有效開展。
為此,根據工商業務職能和日常工作要求,連云工商分局結合自身實際,在涵蓋對公務員五項考核內容的基礎上,進行有效整合,出臺了《崗位職責說明書》。首先將對公務員的普遍性要求如政治、業務學習、作風紀律、宣傳調研等整合歸類為公共履行部分,將不同崗位的履職要求歸類為業務部分,避免了大而全的空泛,重點突出對履職績效的考核。二是根據不同的崗位、職務,設置了36個崗位職責說明。確定每個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明確基本工作量和工作要求,做到定人定崗、職責明確。三是簽訂履職責任狀,明確了每位同志的履職內容和標準,傳遞了責任與壓力。四是將上述內容納入到每位同志的履職記分卡中,為記分考核提供了依據。
2.設置公務履職記分卡,建立績效考核載體。為使績效考核有一個簡便易行、公開公正的載體,連云分局設置了公務履職記分卡,制定《公務履職記分考核實施辦法》,對在編在崗的全體人員實施記分考核。
(1)將履職內容、標準分值化。公務履職記分卡設置常規工作履職狀況、重點工作事項推進效果、工作目標進展情況以及作風紀律執行情況、亮點貢獻和民主測評六個項目,每個項目的記分標準都予以明確。對履職說明中的公共部分嚴格按照公務員考核要求,統一標準設定分值,在業務部分則根據履職內容的重要性、難易程度以及對不同層級人員的分工要求設定相應分值,做到客觀公正。
(2)根據責權對等原則,設立履職效能系數。根據崗位職責、權能及被督查的頻次設定效能系數,扣分值乘以該系數為納入記分卡的分值,以上不包括作風紀律扣分項和加分項。履職效能系數的設定,使考核計分更加合理化、科學化。
(3)在記分的程序上做到簡化易行。記分考核分為個人自評、部門自查、組織督查等形式,總體上借鑒交警部門對駕駛證的記分辦法,采取以扣分制為主、加分制為輔的原則,即在諸多的考核內容要求中,只對問題項進行扣分,對個別有突出貢獻項目進行適當加分。同時。為了體現民主公開,也設定了一定民主測評分值。
(4)在加、扣分的執行上,強化效能督查的作用。效能督查的主要內容是常規工作、重點事項、目標推進以及作風紀律,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履職記分卡規定的分值予以加、扣分,得分情況每月按時公布。此外,對扣分有異議的也設定了申辯的程序,不僅方便了考核的操作執行,也實現了公開透明,并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5)強化履職記分結果的運用。分局將全年履職記分的累計積分作為評定考核等次的依據。公務履職記分卡設置基本分值為100分。優秀公務員在總分達到90分以上的人員中確定;稱職公務員在總分達到80分以上的人員中確定;基本稱職公務員在總分70分以上至80分之間的人員中確定;不稱職公務員為70分以下的人員。增強了考核的公正性、真實性,也有效避免了考核
過程中的矛盾沖突。
3.開展效能督查,建立日常履職監督機制。履職記分績效考評的目的在于促進履職到位,促進職能到位的一個有效手段就是抓好督查。為了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履職績效,分局制定了《效能督查辦法》,全面實施效能督查,建立日常履職評價監督機制。
實施效能督查的過程中,分局重點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整合職能,成立效能督查辦公室。將過去依附于辦公室的職能獨立出來,同時整合紀檢監察的職能,監察室主任兼效能辦副主任:二是實行立項督查與常規督查相結合的動態督查。對階段性重點工作通過立項申報的形式開展督查工作,對常規工作履職狀況以及作風紀律執行情況等則隨機開展督查,督查工作貫穿于事中、事后,通過督查立項、任務落實、實施督查、督查催辦和問題整改以及督查通報等形式,在動態中把握履職狀況;三是強化督查結果的運用,督查結果作為考評記分的主要依據,實現以督查促進人人充分履職盡責的目的。
三
新的履職記分績效考評體系實施后,分局與全局69名同志簽訂了《崗位職責說明書》,分局專門成立效能辦,會同相關業務部門實施效能督查72批次,共下達《督查立項通知單》16份,臨時性督查8項,督查內容涉及四大類24項重點和常規工作,通過督查,發出整改通知15份,先后對47人次問題責任人進行了通報扣分。有2名同志誡勉談話,2名提醒談話,1名被免職。另有47人在亮點貢獻方面得到了加分,成效逐漸顯現。
1.履職盡責意識明顯增強。推行公務履職記分制,實施記分制督查。將督查結果與個人的績效評定聯系起來,解決了過去考評督查與個人的績效評定掛鉤不足,壓力難以傳遞到具體責任人的問題。通過簽訂崗位職責說明,每位同志都明確了自己的崗位職責和履職標準。許多業務能力低、工作責任心不強的同志開始認識到如果不認真學習,提升技能、扎實工作,履職不到位累計扣分達到一定分值就將被定為不稱職,而兩年不稱職將退出公務員隊伍。改變了過去許多人認為只要不違法亂紀就不會被評定為不稱職的思想,責任、壓力明顯增大。
2.隊伍活力得以有效激發。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公務員的獎懲、升降和工資待遇,充分發揮了考核的激勵鞭策作用,使獎優罰劣的考核功效得以實現。不再是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激發了廣大干部職工履職盡責,爭先創優的工作激情與動力。
3.工作效率明顯提高,服務態度明顯改善。實施績效考評后,制度進一步健全,監督力度加大,全局人員的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公仆意識進一步增強,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明顯改善。崗位職責說明書明確了個人的職責,各項任務都各歸其主,過去互相推諉、等靠拖的現象大為減少。對工作任務全局人員都能想方設法、加班加點按時完成,工作節奏明顯加快。效能督查中對群眾反映服務不好的行為要扣分,因此促進了干部職工改善服務態度,優化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4.規范了行政行為,推動了廉政建設。通過實施績效考評,強化了內部和社會監督,把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有效的納入規范化和法治化軌道,改變了過去辦人情案、收人情費、發人情照等現象,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同時,加強對全局人員的日常監督,及時發現不廉潔行為并記錄扣分,從而有效前移了反腐敗的防線,促進了廉政建設。
四
創新履職記分績效考評機制的實踐證明,建立科學的考評機制是強化公務員隊伍管理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基層工作轉型、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的突破口。在全面實施履職記分績效考評制度中。必須把握好三個方面的重點環節。
第一,堅持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突出定量考核。把對公務員年度考核的評價建立在定量測評分析的基礎上,依托測評數據進行綜合評價,最后確定出總的定性評價結論。這種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考核方法,是對考核對象進行的多要素、多側面、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考核,充分發揮定性與定量兩種考核方法的整體效應,考核結果比較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在連云工商分局的績效考核中,明確了崗位職責,對基本工作予以量化,對日常考核考評也實行量化打分,提高了定量考核的程度。定量考核由于測評標準客觀、統一、具體,最大限度地減少了考核人的主觀隨意性和片面性。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為主要內容,切實加強和改進機關作風,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為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監察范圍
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即國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內容和要求
以制度建設為重點,在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崗位承諾制、績效考核制、責任追究制“三項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并推行政務公開制、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績效考核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設七項制度。
(一)政務公開制。政務公開制的具體要求:除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和涉及機密的內容外,凡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均屬于公開的內容。要公開機關和各科(室)在職責范圍內,制定并公示辦事程序流程圖,公開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要求、辦事時限、辦事紀律及承辦部門、承辦人員、負責人姓名等內容。
(二)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的具體要求:1.堅持因事設崗、職責相稱、責任分明、任務明確和便于考核的原則。2.把崗位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工作目標責任之中,保證崗位責任制的落實。3.崗位責任要按規定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公示。4.崗位責任人因事暫時離崗,其職責必須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責任人離崗而使工作停滯。5.崗位責任制履行情況要納入行政效能考評內容,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接受評議。
(三)服務承諾制。服務承諾制的具體要求:1.行政機關特別是一些窗口服務單位,要向自己管理和服務的對象作出明確具體的服務承諾。2.承諾機關要設立違諾舉報投訴電話。3.對違諾人員要進行誡勉教育或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四)首問負責制。首問負責制的具體要求:1.群眾來訪時,第一位被來訪者詢問的機關在崗人員為首問責任人。2.首問責任人對群眾提出的問題或要求,無論是否屬于本人職責范圍,都要按規定給予耐心細致的答復,做到來訪有人接,詢問有人答。3.對來人或通過電話反映的問題,屬于責任人本職工作范疇的事項,應立即辦理;當時不能辦理的,應講明原因和辦理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答復;對屬于本單位其他人員工作范疇的事項,應立即轉交相關人員辦理。
(五)限時辦結制。限時辦結制的具體要求:1.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事項,實行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緩事一周內辦結。2.人大、政協“兩會建議、提案”必須在其規定時間內辦結并上報辦理結果。3.上級機關和領導轉辦、批辦、交辦的事項,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并上報辦理結果。4.對群眾來訪事項,能馬上辦理的,要立即辦理;需要會議研究的,一周內辦結;問題比較復雜的,要抓緊時間盡快辦結;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對來訪者耐心解釋,做好思想工作,取得群眾的理解與支持。5.下級單位的請示、報告,要及時答復,最遲不得超過三周。
(六)績效考核制。績效考核制的具體要求: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工作實績為重點,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績效三部分。工作態度主要包括敬業精神、服務意識、遵章守紀等,工作能力主要包括業務水平、合作創新能力等,工作績效主要包括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等。績效考核采取定量考評與定性考評相結合、年終考評與平時考查相結合、領導評議與群眾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公布考核結果,把考核結果與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掛鉤。
(七)過錯責任追究制。過錯責任追究制的具體要求: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失職瀆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要進行責任追究:1.不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認真解決職責范圍內出現的有關問題。2.本人分管范圍內的工作人員發生效能低下、作風惡劣,對其違紀違規現象長期失察以及管理不嚴或放任其錯誤行為。3.工作不負責任,發生嚴重事故,給國家、集體造成重大損失。4.工作作風拖拉、互相推諉扯皮,給國家、集體和個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5.違反保密制度,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后果。6.在執行公務活動中,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活動的吃請或參加有礙公正執行公務的公款消費活動。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是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從嚴治黨,從嚴治政,促進各級各部門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市委決定成立“三項制度”督查考核辦公室和國家公職人員履職過錯投訴中心,將嚴格執行行政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決整治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規范機關管理,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確保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市紀委監察局行政效能監察室負責處理行政效能監察日常性工作,并組織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活動。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提高了對異地監督工作的認識
由于異地項目部地點比較分散,離礦本部較遠,給監督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2011年以前,對異地創業干部的監督主要是,電話調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實地檢查監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實的少;事后處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異地項目部一度出現過反映干部問題的來信多、職工打架鬧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誡勉談話的多、職工找領導解決問題的多等現象。針對存在的問題,通過組織學習集團公司和礦黨委工作會議精神、召開座談會,紀委全體人員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對異地項目監督要做到與礦本部一樣高度重視、一樣研究布置、一樣抓好檢查落實、一樣追究履職責任。
二、多管齊下,多措并舉,強化了對異地項目部的監督
建立監督辦法,規范監督程序。2011年3月份,礦紀委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實施了《某礦異地項目部黨風黨紀監督員監督辦法》。該《監督辦法》共分監督職責、監督內容、時間和方式、落實整改和情況反饋、責任追究等6個方面23條內容。規定被監督對象為異地項目部各級管理服務人員,監督的重點是領導干部。監督的內容涵蓋黨支部建設和作用發揮、干部安全生產履職、經營管理、干部作風、反腐倡廉建設和干部廉潔自律、解決職工困難等九個方面,監督的方式包括聽取情況說明、查閱資料、參加會議、參與管理、實地察看等。明確規定,屬于工資獎金分配等固定事項,實行定期監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屬于臨時發生的事項,隨時發生隨時監督。為及時解決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還規定在項目部黨支部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一般性問題,要在20日內解決完畢,項目部解決不了的,要向礦紀委匯報處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經濟處罰等。為及時掌握監督信息,規定各異地項目部監督員以匯報表的形式,每兩月書面向礦紀委反饋一次工作開展情況。
成立監督隊伍,落實監督職責。經各異地項目部黨支部推薦,礦紀委、監察室審定,2011年3月份,在xx銅川、xx長城等四個項目部聘請了10名黨員為黨風黨紀監督員,在各黨支部的支持下,依據《監督辦法》,對干部作風形象、工資獎金分配、材料采購、干部廉潔自律、黨務公開、區務公開、解決職工反映的生產生活問題等,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從實施一年來的情況看,每名監督員都能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查閱資料、參加會議、參與管理、實地察看等方式,切實履行監督責任,監督內容、監督時間、情況反饋制度得到較好執行。到目前為止,按照每兩月向礦反饋一次監督信息的要求,各異地項目部監督員填寫反饋監督情況匯報表24份,反饋監督信息86條,其中需要項目部自主解決的問題67條,礦解決的問題19條,全部得到落實。監督過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報批評,5名干部被誡勉談話,7名干部受到了經濟處罰。
實施黨紀巡查,規范創業行為。2011年以來,紀委會同組織、審計、工資、企管、安監等部門,先后5次深入各異地項目部,通過召開班組長以上人員干部會、職工座談會,檢查各種記錄和公開欄,到職工宿舍個別了解,到井下現場督察,對干部作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一崗雙責”、執行廉潔自律規定、職工隊伍穩定等進行實地巡查,對經營業績、工資獎金分配、材料采購、資金使用開展專項審計,形成調查報告3份、專題匯報材料2份,專項審計報告1份。6月份,紀委、審計、企管聯合對xx申南凹項目部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對該項目部累計材料費欠款18.4萬元的問題,紀委同志對每張材料領用單逐一進行核對,每天工作時間達14個小時以上。通過核實料單、與當地供貨商對賬,發現了多填少用、白條領用等不規范行為,并據實逐一糾正,為礦減少損失11萬元。8月份,根據監督員反饋的信息,礦黨委委派紀委同志對xx后溫家梁項目部領導班子作用發揮等情況進行了專門調查,形成了調查報告,為礦黨政調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據。
回礦述職述廉,自覺接受監督。從2011年年初開始,由礦紀委、組織科負責,組織異地項目分管副總、黨政負責人,利用回礦參加黨委工作會議的時間,集中進行了述職述廉。礦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及紀委、組織、宣傳、工會、工資、財務、安監等部門負責人必須參加會議。在聽取匯報的同時,相關部門組織學習上級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規范履職、廉潔自律要求。通過這一形式,對異地創業主要干部起到了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務實,監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增強了創業干部的民主意識,接受監督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現在,各項目部做到了材料采購、招待費使用、工人工資獎金分配等敏感性問題及時在公開欄公示。少數民主管理意識不強的區隊行政干部,也認識到黨風黨紀監督的重要意義,在材料采購、工資分配時,主動與監督員聯系,自覺接受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有的還主動向監督員征求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縣按照市委、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部署,撤銷了縣直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40個,維持鄉鎮紀委9個,保留公檢法紀委、紀檢組3個和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監察機構8個。秉著“職能相近、業務相關”和“毗鄰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則,組建了3個面向鄉鎮(場)、4個面向縣直單位的紀工委監察分局,于2010年11月12日正式掛牌成立。紀工委監察分局履行紀檢和監察兩項職能,在縣紀委監察局授予的職權范圍內開展工作,7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分別由縣紀委兩位副書記分管。縣紀委監察局與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縣紀委監察局機關科室與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是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紀工委監察分局與所面向單位既是指導與被指導,又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每個紀工委監察分局設行政編5個,工勤編1個,目前全縣7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均設有書記1名,副書記兼監察分局長1名。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按照“兩報告一巡查”制度開展工作,“兩報告”指鄉鎮(場)、部門單位要每月定期向紀工委監察分局報告工作、紀工委監察分局要每月定期向縣紀委監察局報告工作;“一巡查”指紀工委監察分局要不定期地對所面向的鄉鎮(場)、部門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巡查。
二、亟需解決的一些問題
紀工委監察分局主要履行監督檢查、查辦案件、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等工作職責,各項工作都處在“邊摸索、邊推進”階段,沒有更多的經驗可借鑒,加之新的工作體制、機制尚未健全,存在著一些問題有待于解決和完善。
(一)關系沒有完全理順。一是沒有理順與紀委監察局各科室的關系。紀工委是正科級機構,而各科室卻是副科級機構,要“副科級”向“正科級”進行指導并安排工作,存在一定難度。特別是機關科室眾多,比如各地的紀委監察局都普遍設有10余個科室,而每個紀工委只有2-3名干部,如果同時有幾個科室向紀工委安排工作,紀工委根本無法應付。二是沒有理順與所面向單位的關系。每個紀工委所面向的單位比較多,一般都轄20余個單位,很難熟悉各單位的情況,做不到對癥下藥、有的放矢地實施監管。大多數紀工委的主要領導都是在這次機構改革中新提拔的干部,擔任領導崗位時間不長,經驗不足,威信不夠,不敢主動監督。加上紀工委與所面向單位同屬于正科級機構,在還沒有形成具體監管制度的前提下,難以起到約束作用,有些單位在研究和實施“三重一大”問題上不會通知紀工委參加。
(二)監督檢查實效不高。紀工委監察分局沒有適合自身高效運轉的體制機制和工作方法,只能以參加會議、走訪座談和上門督查等形式開展監督檢查,事前參與、事中監督不夠,監督檢查的針對性也不強,難以真正融入部門和單位的實際工作中。紀工委監察分局的知情權、參與權小,而且大多采取“派而不駐”的方式開展工作,沒有真正的進駐單位,存在著裁判員遠離比賽場地的窘境,監督的實效性不高。
(三)查辦案件能力不強。查辦案件是紀檢監察組織的主要職能。由于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時間短,人員少、業務不精、經驗不足,很難獨立查辦案件。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干部大都是從其它單位調入的,有的沒有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既缺少黨紀、政紀和法規等知識,又缺乏談話技巧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在實際辦案過程中,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干部缺乏查辦大案要案的經驗、技巧和敏感性,對群眾反映問題的調查只停留在表面上,不善于發現一些深層次、實質性問題,造成件成案率不高,導致大要案案源流失。但是紀檢監察工作業務性、法規性、原則性都很強,要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干部在較短時間內精通業務不太現實,必須通過大量的黨紀法規學習、辦案理論培訓、跟班學習和實踐鍛煉等方式才能真正提升辦案能力。
三、縣紀工委監察分局的主要做法
縣主要針對紀工委監察分局在履行職能中存在的問題,組織了精干力量進行了專門攻堅,并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創新了一系列適合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工作方法和體制機制,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可以總結為“一一四六”模式。
突出一個重點,量化重大事項,破解監督難題。縣以監督“三重一大”事項為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工作重點,要求各單位“三重一大”會議必須邀請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參加。為使監督者與被監督者能夠準確把握某項工作是否屬于“三重一大”范疇,縣對“三重一大”事項的內容予以明確和量化,明確了凡1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中層以上干部的任用、新進機關干部的選調、5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等都屬于“三重一大”范疇。各面向單位在召開“三重一大”會議時,必須提前向紀工委監察分局發出邀請。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在列席會議時,行使監督權、詢問權和建議權,對不符合黨紀條規以及違反組織原則的事項,列席的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有權提出不同意見。對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不通知紀工委監察分局參會的單位,按回避監督論處。
設立一個機構,加強溝通聯系,提升工作效率。在紀委設立協調管理辦公室,由分管干部管理工作的紀委副書記任主任,干部室承擔具體日常工作。協管辦是密切縣紀委監察局與各紀工委關系的橋梁和紐帶,其主要有兩項職能:一是負責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任務的統籌、協調和分流,做到科學安排工作,避免了科室與紀工委職能交叉重疊或因科室下達紀工委任務過多而導致工作效率低下的問題,形成了紀委與紀工委,各紀工委之間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的工作合力。二是代表縣紀委監察局直接監督管理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具體監督紀工委領導履職情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日常考勤、學習培訓、勤政廉政、機關作風和環境衛生狀況等,努力打造學習型、服務型、高效型的紀工委監察分局機關。
建立四項制度,明確崗位職責,促進規范運行。一是《紀工委監察分局管理體制》,明確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性質、工作任務、管理體制,與縣紀委監察局、所面向單位以及各紀工委之間的關系。二是《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職責》,明確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監督檢查、受理舉報、調查核實、督促指導等具體職責。三是《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權限》,明確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監督權、檢查權、調查權和建議權的職權范圍。四是《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運行制度》,明確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日常報告制度和重點檢查制度。將四項制度以文件形式下發,并以圖片展板的形式懸掛在各紀工委監察分局的醒目位置,做到了制度上墻入心。
創建六本臺帳,形成全面監督,強化監督效果。實行“兩報告一巡查”制度的同時,在全縣各單位指導建立了6本臺帳,把日常監督與外部監督融為一體,涵蓋了監督檢查的各個方面。據統計,全縣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共接受“三重一大”事項報告83次,列席所面向單位“三重一大”會議63次,建立干部廉政檔案658份,監督“三公”經費支出1291萬元,接受工程項目備案57件,受理舉報24次,參與查辦案件5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0余萬元。
(一)緊扣“準”字,建立重大事項臺賬,在明確監督重點上求突破。明確了各地各單位凡中層以上干部的任用、新進機關干部的選調、1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5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使用等都屬于“三重一大”事項。各地各單位凡召開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時,應提前向紀工委監察分局發出邀請,紀工委監察分局按需要派員參會。列席會議的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有權提出不同意見和建議。對于未提交會議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項,紀工委監察分局要進行專項檢查。對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不通知紀工委監察分局參會的單位,按回避監督論處。各地各單位在每月25日向紀工委監察分局報送《重大事項報告表》,要求詳細填報本月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三重一大”事項議事和落實等情況。
(二)突出“細”字,建立工程項目臺賬,在防治工程腐敗上做文章。要求各地各單位每月25日向紀工委監察分局上報《工程項目報告表》,主要包括建設單位及工程名稱;招投標情況;工程項目的準備情況;施工、監理、設計單位情況;工程面積、造價情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開工時間;工程進展情況等,內容涵蓋了工程建設的方方面面。各紀工委監察分局通過對工程項目的動態監管,有效禁止了干部插手工程分包,從源頭上杜絕了工程腐敗現象發生。
(三)強化“責”字,建立舉報臺賬,在化解矛盾糾紛上促和諧。各地各單位在受理舉報過程中,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對于本單位難以化解的糾紛及時報紀工委監察分局處理,并將舉報處理情況詳細記錄在《舉報情況報告表》上,在每月25日報紀工委監察分局。紀工委監察分局對較突出的舉報事項明確專人負責跟蹤督辦,努力從中發現深層次、實質性問題,避免大要案案源流失。
(四)立足“嚴”字,建立“三公”經費臺賬,在控制財務支出上出新招。各地各單位每季度向紀工委監察分局上報一次《“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報告表》,著重監督本季度各項“三公”經費較去年同期的增減幅度、新購車金額、公款接待干部數及客商數、出國事由及回國日期等情況。對“三公”經費增長明顯的單位,要求其說明原因。認為存在問題的,紀工委監察分局可以立即審查票據等資料。
(五)注重“防”字,建立干部廉政臺賬,在加強干部廉潔自律上敲警鐘。為強化對領導干部的廉政監督,最大限度防止干部違紀違法,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對所面向鄉鎮(場)、部門單位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都建立了《干部廉政檔案》,要求干部填報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的基本情況、干部收入情況、干部住房和車輛購置情況、干部收受禮品(禮金)上繳情況和干部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情況等。紀工委監察分局對廉政臺賬實行信息化管理,采取電子檔案的形式進行存檔、查詢、移送和更新。
(六)著眼“廣”字,建立工作報告臺賬,在規范紀工委管理上下功夫。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按照“兩報告一巡查”制度的要求,每月28日向縣紀委干部室上報《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報告表》,內容涉及其所聯系單位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事項;受理對所聯系單位黨政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案件檢查以及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理的申訴;對所聯系單位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巡查;本月工作開展等情況。
四、幾點啟示
(一)要繼續健全政治保障。要繼續推進縣級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將紀委機關科室由副科級升格為正科級,強化機關科室對紀工委的指導效果,充分發揮業務科室的指導作用,努力破解下級不敢監督上級的難題,促進縣紀委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維護政令暢通,促進科學發展。
一、加強領導,責任到人
對作風建設重點工作,根據各分管領導職責范圍,分解到每個人,要求強化工作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分管領導要嚴格審核審計方案,突出抓好重點對象、重點領域的審計監督,并結合行業、系統、單位特點,落實具體措施。凡審計實施方案中未涉及到相關作風建設重點工作內容的,一律打回重新制發。
二、突出重點,分類實施
一是強化公務經費使用監督。加大對包括三公經費、配車用車、出國出境、會議慶典等在內的各項公務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力度,將公務經費審計貫穿于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及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當中,實現一審多果,提高審計效率;將被審計單位的行政職能、人員數量、經費預算及招待費、燃油費、差旅費、會議費、辦公費、維修費、業務費、購置費等項目分季度列入表格內容,準確統計公務經費的實際使用金額;對公務經費進行延伸審計,嚴防被審計單位私設“小金庫”掩蓋不合理的支出,把本機關超支的經費轉移到下屬單位或二級機構,以達到隱匿公務經費支出、逃避審計監督的行為;將公務經費的使用情況作為衡量領導干部履職的一個重要指標,在審計報告中如實反映;深入分析查找公務經費支出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從優化財務支出結構、預防腐敗、健全制度、強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被審計單位規范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推進節約型政府建設。
二是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在任期間違規享受特殊經濟待遇、超標準配備辦公設備等情況,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作監督評價。全年計劃安排經濟責任審計任務12個,目前審計查出違規收費、截留挪用滯留專項資金、違規發放獎金補貼、違規支出、招待費超標等違紀違規問題。
三是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對大項目、熱點項目、民生項目全程跟蹤,半年來先后對市污水處理廠廠區工程、市新區公共服務綜合樓建設項目等開展現場審計,審計中著力關注政府資金使用效益。目前審計資金總額1.41億元,審減金額1670萬元,審減率達11.84%。
一、基層人民銀行風險識別與應對的實踐做法
(一)收集分析。
通過采取座談、調查問卷、查閱檔案、實地觀察、咨詢外部專家、官方媒體等方式,收集分析業務風險節點、操作風險節點(如流程、系統、人員等)、執法風險節點、決策風險節點等相關信息,以及內外部審計和各類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違規案件、媒體和網絡負面報道等歷史數據,全面分析對象存在的各類風險,對各類風險節點中影響對象目標實現的主要風險事件進行深入研究以求獲得較為準確的結論。
(二)風險評估。
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通過對所收集的大量的詳細數據資料加以分析,運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估計和預測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程度。
1.客觀評估。根據歷史上風險實際發生統計數據或是大量的試驗來估測。
①將一個已發生風險事件分解為若干個環節,通過分析計算各環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數量來估測此類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
②通過對重要項目或重要業務流程進行足夠量的模擬試驗,統計出此項目或重要業務發生風險事件的概率。
2.主觀評估。根據個人經驗、預感或直覺而估測某項目發生風險的概率,屬于主觀判斷。主觀估測包括以下流程:
①根據識別風險的性質組成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熟悉機構或項目風險因素的現狀和發展趨勢的專家、有經驗的工作人員組成。
②由每個工作組成員使用書面形式將自己的分析估測反映出來。
③整理匯總工作組成員意見,特別是匯總意見分析情況。
④工作組討論并分析意見分歧的原因。重新分析某一變量可能出現的次數或范圍和各環節點出現問題的概率,如此重復進行,直至工作組成員意見一致。從而估測出此項目發生風險的可能及損失程度。
(三)風險應對。
根據風險分析結果確定風險應對策略,明確具體的應對措施,制定風險應對方案。
1.風險應對策略。
①在業務運行和管理活動中通過適當的方式方法或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
②采取適當的措施和方法將風險概率降到最小、風險程度降到最低。
③采取保險等方式將風險轉移給專門的機構或部門。
④對于可接受的風險,應密切關注其發展變化情況并及時向上級行報告。
2.剩余風險控制。對實施風險應對策略后所有的剩余風險進行持續監控,定期形成剩余風險監控報告,并及時糾正風險管理的薄弱環節。風險應對實施后的剩余風險水平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充分考慮風險應對策略實施可能產生的新的風險,并有相關提示及處理措施,使之可控或可接受。
3.歷史分析。定期對風險識別與應對過程形成的文件和記錄如風險分析報告等進行分析,歸納風險管理歷史規律。
二、基層人民銀行風險識別與應對的不足與困難
(一)操作困難:強化風險評估與信息溝通阻滯的矛盾。主要表現在:一是信息渠道不暢。人民銀行內部及與外部之間未能實現有效的溝通聯系協作制度,且報送風險信息資料單一,不能動態反映風險管理現狀。二是信息處理手段落后。風險識別、估測、應對工作尚處探索階段,系統化、專業化、標準化水平并不高,由于缺乏科學的評估標準,對風險環節的識別估測主要依賴定性分析與經驗判斷,存在定量分析不夠、風險大小估測不準等問題。三是應對機制建設滯后。風險信息交流僅僅依靠前期準備階段收集信息資料或進行臨時流,手段匱乏,導致風險管理綜合分析監測評價系統建設滯后。
(二)機制困境:風險應對機制靈活與監督機構僵化的矛盾。主要表現在:人民銀行管理風險目標的實現,離不開良好的監督約束機制。內審部門發揮著主要的內部監督作用,但實際由于內審機構沒有很強的獨立性,監督能力往往會受到管理體制以及外部干預等因素的影響,監督作用不能夠得到全面的發揮。一些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內審部門只是流于形式,獨立性缺失,行使具體的監督職能時顯得力不從心,更無法把監督機制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
(三)管理困惑:風險意識增強與人員隊伍老化的矛盾。內審隊伍的整體素質存在“短板”,知識面不全,綜合能力不高,缺乏風險管理方面的專門培訓,專業知識更新慢,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套用老文件、老辦法來處理新情況、新問題,對新風險的掌控能力差,造成內審人員素質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以致在審計檢查中底氣不足,難以發現深層次問題。
三、完善基層人民銀行風險識別與應對的建議
風險應對是根據風險估測結果和風險管理目標,選擇最佳的風險管理策略和方法并加以實施的過程。
(一)風險應對策略。
對風險狀況所作的估測報告,應提出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一是在制定風險應對措施方面,要依據風險分析和估測情況,結合本單位、本部門實際,按照內部控制合理性原則,明確具體控制措施,在業務運行和管理活動中通過適當的方式方法或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或者采取適當的措施和方法將風險概率降到最小,將風險應對措施實施后的剩余風險水平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二是不同業務風險環節采取的風險應對策略也不相同,具體包括:從制度和流程設計上對各類風險進行靜態控制,如建立雙人復核制度、三級審批制度、重要崗位輪換制度等;從本單位的自我監督上對各類風險進行動態控制,如定期開展本部門或上級行的業務檢查監督、審計部門開展的履職和專項審計等;還有從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上對各類風險進行結構控制等。三是充分考慮風險應對措施實施后可能產生的新的風險,做出相關提示及處理措施,使之可控或可接受,密切關注其發展變化情況并及時向上級行報告。
(二)風險動態應對模型。
在進行風險估測的時候,結合自身的情況,建立恰當的風險估測模型,對風險產生的原因及條件進行動態跟蹤控制。將各類風險節點在控制系統中進行標明,闡明其特征、控制要素,對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予以明確,一旦發現有越界的行為,即對其進行及時的控制,盡可能的把損失降到最低。
1.制作樣本。
①將已知風險編寫為文檔。通過編寫風險陳述和詳細說明相關的風險背景來記錄已知風險,相應的風險背景包括風險問題的何事、何時、何地、如何及原因。
②根據歷史上已確認的風險事件,進行詳細陳述,并將發生風險的原因條理化說明,特別要深入分析風險事件與產生風險的條件之間的關系,條件變化與風險概率及損失度的關系,形成典型樣本,作為今后此類項目審計的啟示錄。
③對于風險節點中未發生風險事件的項目,根據主觀估測的結果,編寫風險預測樣本,詳細說明風險條件變量的變化情況。
2.交流匯總。將所有已發生風險和未發生風險的估測樣本材料通過某個平臺進行交流和共享。
①面對面的交流。通過召開研討會、座談會將各單位編寫的風險事件樣本材料進行溝通討論,達成一致意見,形成風險模型。
②書面交流。通過刊物和郵件系統征集對某類風險事件或某風險節點的估測論點進行匯編,交流共享。
③根據風險節點的內容,設計一套風險樣本數據庫。所有員工都可以將自己的觀點根據不同的類別輸入其中存儲,作為一個專門為風險管理服務的共享平臺。
(三)風險識別與應對的輔助措施。
1.強化人員素質的提高在風險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如何把技術和人有效運作于人民銀行風險識別與應對,使工作的價值得到增加,使工作的效率得到提升,從而減少和控制風險,很明顯人員素質的提高是第一要素。要提升員工的風險意識和職業技能,采取多種形式的培訓,促進人民銀行員工的風險意識以及職業技能不斷提高,在各項業務管理與操作中,最大限度減少技能缺失、責任淡薄、行為隨性所造成的風險。
2.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部門與部門之間以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與溝通機制。一是構建信息交流平臺。結合人民銀行自身的信息特點,對信息的類別以及信息的內容等進行整理,促使各類信息變得更加透明、更加及時準確。二是建立“風險分析報告”定期或不定期交流平臺。在業務檢查、內部審計、執法監察、工作匯報等途徑收集的業務運行和管理活動的相關歷史資料,根據風險的不同種類采取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對其進行識別、分析,并向管理層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包括對常規業務和管理活動開展的風險分析,以及對非常規性業務和管理活動及突發性事件開展的風險分析。前者可定期進行交流,后者可根據事件的風險程度不定期進行交流。三是建立“風險處置預案”內部共享平臺。針對各類業務運行和管理活動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根據其等級的高低、造成損失和影響的大小、緩急程度,就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調查估測、應急演練等制定風險處置預案,結合工作的實際和業務的變化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