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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管理論文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3-16 15: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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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學生管理論文

第1篇

從全球范圍看,學生發展理論在美國的研究最為完善和深入,研究美國學生發展理論的思路和內容可以給我們很多啟示。美國學生事務是以“學生發展”理念為導向,以學生發展理論的形成為標志,快速走向專業化發展道路的。美國職業指導的不斷發展,美國教育理事會對專業學會的建設、對學生發展的關注,以及各類專家對學生發展的研究,為學生發展理論的最終形成奠定了基礎。1972年美國大學人事協會(ACPA)推出的《明日高等教育工程》強調了學生發展的重要性,將“學生發展”定義為人的發展理論在教育中的運用,它使每一個人能完成越來越復雜的發展任務,達到自我實現和自身獨立。它探討學生發展作為一個職業的哲學基礎的可能性,提出學生事務工作人員要以學生發展為指導,努力促進全體學生的發展。此后,米勒和皮恩斯將該理論應用于實踐,強調了學生發展的工作目標,提出幫助學生實現發展目標的建議。之后,溫斯頓等人又提出一系列評估學生發展成果以及學校環境對學生發展影響的方法,從此,“學生發展”開始有了較為系統的理論支撐。1994年學生發展理論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美國大學人事協會在《學生的學習是當務之急——學生事務的含義》報告中提出了SLI理論,認為“學習”“全體職員的發展”“學生發展”是互相交織和密不可分的,學生事務應以學生學習和發展為中心,與學術事務進行融合和合作。該理論已逐漸成為目前學生事務工作的指導思想。學生發展理論受到了心理學、哲學和社會學等學科發展的深刻影響,其重點集中在如何理解大學生成長和發展的影響因素上。學生發展理論確定了學生發展的各個側面以及影響學生發展的因素,主要回答了四個方面的問題:大學生的心理狀況將發生怎樣的變化?人際關系將發生怎樣的變化?大學環境中哪些因素促進或阻礙學生的成長?學生將在大學獲得哪些發展?美國學生發展理論可以帶給我們如下啟示:

1.學生工作研究應該有深厚的理論支撐。

以學生發展為中心,結合價值觀、認知和人格等方面的內容,將學生作為統一整合的個體來研究非常必要,唯有如此,學生管理工作者才能更全面地了解學生發展的規律和學生發展的需要,從而有助于教育和管理者制定適合學生發展的政策和方案,優化學生發展路徑。學生發展理論的支撐,使得研究更加科學化,有助于幫助我們理解現象背后的原因。

2.學生工作應從以管理為主轉向以服務為主。

學生工作應該在充分理解學生發展需要的基礎上,幫助學生更好地發展。從目前我國高校學生工作現狀看,我們往往忽視學生的個體差異和內在需求,把學生視為被管理者,這樣的教育管理理念明顯滯后于學生發展的需要。實現學生工作從以管理為主轉向以服務為主,不僅有利于學生的成長和發展,而且可以促進學生工作的專業化。學生發展理念使學生工作中的管理、服務和教育功能得到全面發展,同時也對學生事務提出了專業化的要求。學生事務工作者要學習學生事務相關理論,在實踐中提高工作技能,使自身工作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二、學生發展理論的理論前提和主要構成

學生發展理論強調大學期間的學生發展具有以下規律:一是發展的不平衡性。學生發展的不平衡性主要是指以獨立思考的能力、比較穩定的自我意識和個性的形成為標志的心理成熟的不平衡和發展速度的不平衡。二是發展的階段性。學生發展的順序性和不平衡性使不同學生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三是發展的個別差異。學生發展存在著很多個別差異,這些差異是由遺傳、家庭環境和社會教育等多種因素造成的。正是認同發展的不平衡、階段性和個別差異性,研究大學生發展性問題才成為可能。學生發展理論主要由兩個理論群組成,即社會心理發展理論和認知結構發展理論。

1.社會心理發展理論

社會心理發展理論包括一般社會心理發展理論和職業發展理論。埃里克森強調,發展是伴隨著一系列的年齡段發生的,每個年齡段都有一些被稱作發展任務的特殊問題日益突顯。馬西亞、喬塞爾森、奇克林、銳瑟爾等人發展了埃里克森的理論,開始關注大學生的發展。

(1)角色認同。

奇克林在經過大量調研的基礎上得出:角色認同的確立是大學階段發展的中心環節。角色認同即個人的態度及行為與個人當時應扮演的角色相一致,一個人接受角色規范的要求、愿意履行角色規范的狀況稱為角色認同。對于大學生而言就面臨這樣的疑問:“大學生是什么?”“大學生身份對我意味著什么?”“我為什么上大學?”“我的未來和前途在哪里?”這些都是角色認同需要討論的內容。大學生如果角色認同出現問題,就會出現“同一性混亂”(陷入內心與外界的不平衡和不穩定狀況)、“消極同一性”(出現的情況,拒絕對他的身份要求及所有象征)、“社會心理延期性”(個體不能把握自己,需要借助外界實現自我綜合)等情況。角色認同的解決取決于個體,而每個學生解決角色認同的途徑也不一樣。角色認同情況直接影響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和成長,奇克林和銳瑟爾總結了七個對角色認同的形成具有貢獻的向量,即“能力的發展”“情緒的發展”“由獨立到相互依賴”“發展成熟的人際關系”“確定角色認同”“目的的發展”“完整性的發展”,這七個發展向量是相互影響的。它們都可以在高校的教育環境中幫助大學生完成,如教育管理的專業化程度、師生的合作程度、課程的設置、學生團體組織的發展、學生服務的情況都會對大學生的角色認同產生影響。引導大學生完成角色認同,是高校學生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2)職業發展。

在職業教育中,真正關涉發展理念的是舒伯的職業發展理論。舒伯的職業彩虹圖描述了個體在其生命的全過程中可能承擔的九種相互交疊的角色,包括兒童、學生、休閑者、公民、工作者、配偶、家長、父母以及退休人員。每一個角色都對個人的生命有影響,并在不同階段的生命中占有不同的比重。這個彩虹圖表明了社會因素和個人因素的相互作用會影響人們可能承擔的角色以及他們的自我觀念。舒伯還研究了通過生命線理論來認識過往的經歷,探討這些生命事件的重要意義。關于職業發展,舒伯把它分成五個階段。第一階段,成長期(0-14歲)。第二階段,探索期(14-24歲),個體對可能選擇的職業進行調查,對自己的興趣和能力有了認識和了解,學習必要的技能以求得到一份職業。這一階段也是高校開展職業教育的重要時期。第三階段,建立期(25-44歲),慢慢熟悉工作和在工作中提升自己。第四階段,維持期(45-65歲),在工作中不斷完善自己的技能以維持工作能力并為退休做打算。第五個階段,也是最后一個階段,衰退期(65歲以上),包括適應合適自己身體條件的工作和掌握獨立生存的資源。大學生應積極利用這個探索期理論,在人生的轉折點上做好準備。當然對整個生命而言,職業只是生命中的一種角色,應該學會協調好不同角色之間的關系。

2.認知結構發展理論

認知結構發展理論包括一般認知結構、認知過程和道德發展。認知結構發展理論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大學生獲取信息、認知體驗等一系列復雜過程,進而了解學生發展的認知機理。

(1)意識層次。

凱根介紹了五個“意識層次”,用來描述精神的結構體系,它可以控制人們如何構建自己的感覺和經驗、如何思考、如何感知、如何將自我和他人聯系起來。第一層次是兒童階段,以自我為中心,行為比較沖動。第二層次是通向青春期的兒童晚期,個體開始區分自我與他人。第三層次是大學生所處的階段,這一階段抽象思維的能力提高,會考慮他人的需要和觀點。第四層次則是可以客觀地評估關系的質量,并用雙贏的方式來逐步平衡。第五層次,個體可以接受矛盾是生命的一部分。隨著意識的發展,人們能夠更好地對他們之前的經驗進行反饋以更好地了解自我內在和外在的意識及存在。

(2)認知過程。

不同個體的認知過程體現出一定的差異性,這些差異性在學生學習中表現得最為明顯。徘瑞專門研究學生在構建知識過程中那些與年齡和教育相關的因素。學習者建構知識的方法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他們的學習內容和學習方法。

(3)道德發展。

科爾伯格建立了一套道德觀形成過程的六個階段的模型。該模型以正義為中心,根據個人和社會規則的關系,提出了道德思考的前常規期、常規期和后常規期。學界在對科爾伯格理論研究的過程中發現存在兩種引導人們作出道德判斷的思考方式,一種是基于正義與權利,另一種是基于關懷與責任。研究表明,大學生活,包括課程作業、組織活動及社交網絡,對道德觀發展具有顯著的影響。總之,社會心理發展理論更關注學生在想什么,這些問題是如何形成的,除了關注個人的部分外,也關注環境的影響因素。認知結構發展理論關注的是學生如何看待社會心理危機,以及由此會帶來什么樣的轉變。學生的心理和認知相互影響,因此需要教育者從整體的角度,從學生發展理論出發,根據學生的發展程度和層次,開展多樣性的服務和指導。

三、學生發展理論的運用及思考

理論的價值最終體現在對實踐的指導上。學生發展理論為高校學生管理人員提供了理論支持,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學生所面臨的成長問題,從而完善學生發展服務項目和優化管理模式。其在實際工作中的運用,大致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深入開展我國大學生發展現狀的調研。

目前高校有不少關于學生狀況的調研,但是總體上缺乏明確的理論支撐,學生發展理論在很大程度上為我們提供了研究的理論基礎。學生發展理論的基本目標就是解釋大學生怎樣發展成為具備復雜成熟的認識自我、他人及世界能力的個體的過程。所以,高校除了要重視學生的某類行動和思想動態,還應該根據學生發展理論,對當代大學生的發展現狀,尤其是對學生的角色認同度、職業成熟度、意識層次、學習策略和道德發展等做深入的調研。

2.對大學生發展問題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估。

高校不僅需要對大學生的發展現狀進行調研,還需要開展詳盡分析,對大學生認知水平、職業發展、道德發展、情感處理、思維方式、學習風格等方面的差異進行原因分析,從而深入理解大學生發展的性質、特點、規律以及環境對學生成長所起的作用。這些分析可以使學生工作者深入了解學生的變化和需求,從而適時調整教育活動和項目,為學生的發展提供多樣化的服務。通過預測各種類型的學生在高校環境中可能的發展情況和趨勢,為高校調整和制定適合本校具體情況的發展規劃提供決策依據,這對專業性較強、特色突出的院校來說尤其重要。

3.對大學生發展問題形成初步的思考。

高校可以在學生發展方面有所作為,比如:如何讓學生成為同一性獲得者?因為學生對某一角色的認同感越強,其參與行動的動機就越強。如何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生涯教育?讓學生根據自己的愛好、能力和個人素質,嘗試扮演各種角色,幫助學生進行自我探索和探索外部世界,從而做好職業決策和職業準備。如何鼓勵學生提高認知能力?只有提高了認知水平,才能更好地理解所學知識,更深入地理解他所處的環境。如何幫助學生建構認知結構?只有調整認知的結構,才能優化學生學習的策略,提高學習的積極性。如何幫助學生提高道德水平?只有建立正義的道德理念,才能讓學生更完善地理解人生。對這些學生發展問題的思考,不僅有助于幫助我們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化的發展需求,還有助于推進學生工作的專業化。

4.理解并促進學生個性發展。

在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中,越來越多的不同地域、民族、家庭背景的學生接受高等教育。這些學生進入大學前的情況和基礎多樣,需求各不相同,發展的目標也會是多樣化的。每個不同的個體發展會表現出不同的發展路徑和模式,個體發展的各要素之間的發展也不會整齊劃一。高校可以利用學生發展理論,在充分了解學生個性發展的基礎上,優化服務內容,提供多樣化的服務項目,如不少高校試行根據新生興趣來劃分學生宿舍就是一種很好的嘗試。

5.不斷推進學生工作專業化。

學生發展理論深化了學生工作的內涵,促進了學生工作理論的發展,從而構成學生工作專業化的理論和實踐基礎。學生發展理論要求學生工作應更廣泛地發揮專業協會的作用,從學生的需要出發開展工作。在就業指導、資助服務、職業教育、心理咨詢、社團活動和學習輔導等學生工作的多個專業化方向上,以學生發展理論為指導,為學生提供專業化的服務,培養學生的自我認同感、社會責任感、團隊合作精神等,幫助學生豐富人生經驗,適應多樣的社會生活。

6.改進學生管理模式。

第2篇

(一)高校學生管理權法律淵源

高校自是高校在法律范圍內對學校內部事務的自主管理、自己責任的權利(或權力),其目的是排除來自外部尤其是公權力的干涉,內容包括內部管理權和學術自由權,前者如人事、財政、章程制定等,后者如科研、教學、學位認定等。高校與學生的關系體現為管理權和教學權,如《高等教育法》第11條規定高等學校有“依法自主辦學”的權利,第32―38條具體規定了高等學校自主招生、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自主組織教學、自主設置組織機構等相關權利。高校自來源于憲法教育權,本質上是高校在法律范圍內依據內部規章制度對內部事務的自由裁量權。在實踐中,高校自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直接轉化為學校內部章程、條例或實施辦法等對其內部成員實施約束、管理和獎勵處分。對于高校內部成員之一——學生的教育管理而言,高校自則演變為高校學生管理權。

(二)高校學生管理權的法律內涵

理論界對高校學生管理權法律性質的認識主要有特別權利說、民事權利說、行政權利說等。這些理論都從某些方面合理揭示了高校學生管理的內涵,但不能涵蓋目前的管理現狀。結合法律依據及實施目的,本文認為,高校學生管理權是基于教育權與受教育權的實現,圍繞教育、管理、服務事實而形成的,以憲法法律關系為基礎,行政法律關系為主,兼具民事法律關系特點的,高校依法享有的對本校學生的行為進行引導和約束的權力。首先,高校學生管理權來源于憲法。憲法是高校學生管理權形成的基礎和前提,沒有憲法,高校學生管理權就失去了法律依據。高校是學生管理和教學活動的組織者,但首先是憲法意義上的事業單位法人;學生是高校被管理者,但首先是憲法意義上的普通公民。所以,在高校學生管理的諸多法律關系中,憲法法律關系是最基本的。其次,高校學生管理權具有行政性。從立法角度看,2013年12月《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第2條明確肯定了“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行為的可訴性;高校是法律法規授權行使一定行政權力的事業單位法人,對學生的管理是國家教育權的一部分,在被訴行為主體上高校將進一步得到行政法律的確認。從權力來源看,高校學生管理權部分是國家教育權的法律延伸。在教育管理法律體系中,高校是教育管理權最終的、具體的執行者,高校學生管理權的性質和目的與國家教育權是一致的,屬于行政權范疇,受行政法律的調整。從行為看,無論是高校針對學生管理制定的工作細則、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還是針對個人、個別行為做出的通報決定,如上述案例1、案例3中開除學籍的處分決定,均具有單方性和強制性,完全具備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的某些特征。最后,從管理權內容看,高校學生管理權遠非行政權所能涵蓋,如對學生生活實施的管理,包括對宿舍、教學設施、圖書館的管理等,應屬民事范疇。因此,高校學生管理關系是一種基于教育、管理、服務事實而形成的,以憲法法律關系為基礎的,以行政法律關系為主的,兼具民事法律關系特點的三重法律關系。

二、高校學生管理關系法律類型化標準和原則

高校學生管理關系應以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和實現國家教育目的為原則,以高校學生管理事務對學生學籍的影響程度以及雙方法律地位等為標準。

(一)保障學生基本權利

源于國家教育權的高校學生管理權,其目的是為了發展國家的教育事業,保護學生的權利和自由,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而不是約束和限制學生。高校自的存在僅僅是為了在高校內部管理事務范圍內對抗公權力的干涉,它同樣受憲法和法律的約束。高校實施自的目的是在保障學生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完成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因此,在對高校管理關系類型化時,不能背離充分保障學生基本權利這一最終目的。

(二)明確高校學生管理關系中的法律關系層次

首先,在高校學生管理關系中應當明確憲法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的內涵和外延,并區分主次關系。其次,在基礎法律關系——憲法法律關系的前提下,建立行政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區分標準: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權力的行使是否涉及公權力。若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不涉及公權力的行使,雙方的關系屬于民事法律關系,依據私法自治原則,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協商或訴訟途徑解決。最后,在行政法律關系層面,由于涉及高校自的排他性干涉,應以憲法人權保障理念,以學生標志性權利——學籍是否改變為標準,劃分內部行政法律關系和外部行政法律關系。學籍是學生享有的一項法定權利,是高校和學生法律關系存續的標志,也是高校對學生管理的前提和重要內容,凡是涉及學生學籍的取得和消滅而改變學生身份的管理事務,應屬于外部行政法律關系,高校絕不可擅自決定或變相提高標準,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授權或法律規定轉化為校規予以執行,并納入司法審查范圍。對于不改變學生學籍即在學生學籍維持前提下的管理事務則是高校自范疇,屬于內部行政法律關系,應避免司法介入。

(三)區分高校學生管理關系法律類型的實然性和應然性

從實然狀態看,應該搞清楚高校的哪些行為已經被區分,即在現行高校管理關系中哪些行為已經歸入民事法律關系或者已經歸入行政法律關系。從應然狀態看,隨著社會發展,應該關注和深入研究高校的哪些行為還沒有明確其法律關系以及它們應該歸入何種法律關系等問題。

三、高校學生管理關系法律類型化的構建

(一)憲法法律關系

憲法所規定的基本人權既是作為“社會人”應享有的權利,又是公民基本權利之要義和根本。從高校學生管理權的法律淵源、實施以及法律后果看,高校與學生之間首先具有普通意義上的憲法法律關系,這是二者之間最基本的法律關系,也是二者之間其他法律關系形成的前提和基礎。就高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而言:首先,高校和學生是憲法規定的一般法人和公民,雙方均負有作為法律主體應履行的權利義務關系,即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均負有不妨礙他人行使權利的義務。其次,基于教育權和受教育權這一憲法權利,兩者在學校這一特定場所又形成了一系列權利義務關系。高校應當明確學生的另一身份——公民,即高校應當在充分保證學生的財產權、人身權、受教育權等憲法權利的前提下行使學生管理權;學生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應積極履行作為學生這一特殊身份的義務,以達到雙方的和諧共處。另外,從權力的運行結果看,無論是民事法律關系還是行政法律關系,雙方產生糾紛后或協商或訴諸訴訟解決,皆源起于憲法,終于憲法,受限于憲法,兩者權利義務必須得到保障,權利義務關系的確立、變更或消除都必須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規定并經法定程序,高校不得限制或者剝奪學生應享有的權利。

(二)行政法律關系

1.外部行政法律關系——學籍的取得與消滅

(1)入學與注冊

入學本質是學籍取得的條件規定,與之對應的是高校招生權。學生依據招生簡章參加法定入學考試,由高校依據成績和志愿確定錄取后,才能取得入學資格。在此過程中,高校行使的是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包括制定招生簡章、確定招生人數等在內的招生權,只不過這一權力的行使是在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監督之下進行的,教育部每年都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同時各省教育行政部門也會出臺相應的細則,規范招生工作。因此,入學這一環節,高校與學生的關系是行政法律關系,并非是契約自由的民事法律關系。入學包含兩個過程:獲得入學資格,即獲得錄取通知書;履行相關入學手續,即預注冊,也就是說,學生要獲得學籍,必須依據高校學籍管理規定辦理入學手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8條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應在3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過注冊后復查合格,即獲得學籍。”因此,預注冊和復查工作是招生工作的延續,期限3個月,在此期間學生還未真正成為高校內部的一員,即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法律關系。高校行使的仍然是法律法規授予的行政權力,雙方的關系屬于外部行政法律關系。案例2就是因為招生簡章規定的已經在學生中形成信賴保護的獎學金利益受到侵害,理論上學生是可提起行政訴訟的,但是司法結果是令人遺憾的。學籍中止是指高校和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基于主客觀因素而暫時中斷,待相關因素消失或履行相關程序又恢復的情況,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學期結束。注冊即學期登記,是在籍學生必須按照高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履行的一項學籍登記手續,本質是學籍的延續。在高校逐步推行“電子注冊”管理制度的今天,注冊對學生的影響越來越大,如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期限內未注冊的,則以退學論即終止學籍,換言之是終止兩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將嚴重影響學生受教育權的實現。因此,高校注冊與否的行為和決定直接影響學生學籍是否存在,應屬外部行政法律行為。

(2)畢業證頒發與學位證授予

畢業既是高校對學生管理的最后一環,也是兩者之間法律關系消滅的重要法律事實。目前,無論理論界還是司法界都一致認為兩證的授予行為是行政法律行為,具有可訴性。需要說明的是,畢業證和學位證是對學生專業知識和能力的證明與肯定,與其他任何行為和事項無關,僅與專業學術水平和能力相關,只要達到相應標準即可。高校基于行政權力做出是否頒發畢業證、學位證的決定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專業學術權,即專業知識評價與判斷。專業評價是一種高度學術行為,非法律問題,是由專業學者或團隊完成的,這也是法律授予高校或相關科研機構具有授予學位權的主要原因所在。學術評價權屬高校自,是學術自治范疇,由于專業程度高,可阻止司法深層介入。但這種阻止并非完全阻卻,而是說,司法只能有限制地介入,即應堅持程序審查,而避免實質審查。換言之,司法機關審查高校學術問題,只能對相關答辯程序、認定資格和評定標準等是否合法做出判斷。對于學術實質內容,司法機關是不可能也不應當進行判斷的,因為專業學術權屬于高校依法享有的自由裁量權。如劉燕文訴北京大學案中的爭議焦點就是程序問題,并非是論文的學術水平。二是學生管理權。現實中,高校將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頒發與學生受教育管理情況相關聯,比如,對欠交學費或不服從學校日常管理受到紀律處分的學生扣發兩證,是典型的濫用權力行為。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與學生管理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行為、兩個問題,兩者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一旦走上司法途徑,高校將被置于尷尬境地。

(3)開除學籍

受教育權是憲法設定的一項基本權利,非經法定程序是不可剝奪的,且國家和高校負有積極保障的義務。開除學籍是對違法違紀學生的一種懲罰,不僅記入個人檔案,而且要終止學籍,堪與刑法中“死刑”有一比,這不僅強制剝奪了學生在本校學習的權利,也剝奪了學生今后在其他高校學習的可能,即意味著學生的命運將因此改變,尤其是將給學生今后的職業生涯帶來極大影響。因此,開除學籍的處分行為關系到學生受教育權的實現和今后的發展問題,應屬外部行政法律行為。雖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規定了開除學籍的具體情形和申訴程序,但從法的效力層面講,以效力層次較低的部門規章設定剝奪效力層次高的憲法、法律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是有違立法程序的。退一步講,在現有法律體系下,高校校規是否可以嚴于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案例3中的校規“一旦作弊則一律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的規定;開除學籍的認定標準是否由高校自由掌握,如案例1中同學行為是否構成嚴重考試作弊,等等問題都值得探討。從審判結果看,對于這些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

2.內部行政法律關系——學籍的持續與變更

(1)學籍的持續

學籍持續是在不改變學籍的前提下,高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維持的一種狀態,包括以下內容:A.考核與成績記載,這實質上是教學管理權,是《教育法》第28條第2款的具體化,即高校有權制定教學計劃、大綱,并對學生學習情況進行考核,實施管理。B.校園秩序與課外活動,包括住宿、助學和校園秩序管理及學生團體活動等制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四章對此進行了具體規定,它是高校為了維護學校內部正常教學秩序和其他日常管理秩序而應當建立的管理制度。C.獎勵與處分。處分相對于獎勵對學生影響較大,包括警告、嚴重警告、記過和留校察看。處分不包括開除學籍,不改變學生學籍,是高校依法實施自的內容之一,也是高校對內部事務人員進行有效管理的必要手段。以上處分滿足一定條件,可以申請解除。D.轉專業、休學與復學。這是指學生由于自身的原因和發展需要,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調整專業或者暫停學業,這些行為不改變學生學籍,只要學生有正當理由并履行相關規定程序即可。對于休學,高校應保留學籍,如果不按規定時間復學,學生應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被高校終止學籍。

(2)學籍的變更

即學籍異動,指因任何一方原因,改變特定高校和個體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的情況。轉學就是符合條件的學生從本校轉到另一學校,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學校審批和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學籍才能得以保留和變更。

(三)民事法律關系

1.人身安全

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了高校對此應承擔責任的具體情形。結合實際,有兩個方面:(1)校園設施、教學設備、圖書館等既是高校所有財產,又是學生學習之必須,高校負有管理責任,學生則有合理使用的義務。若高校管理疏漏,未盡相應義務,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基于人身權有權要求高校承擔侵權責任或者補充責任;若學生因自身原因在使用時造成校園設施、教學設備、圖書損壞的,高校基于所有權有權要求學生照價賠償。(2)在組織教育教學和校外活動中,高校負有安全教育、活動指導及危險提醒的義務,并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若未履行義務并造成學生傷害的,依法應承擔相應責任;學生負有因自身條件等原因不能參加相應活動的告知義務,未履行而造成傷害的,高校則不負法律責任。

2.后勤服務

高校后勤服務主要包括高校為學生提供的飲食、住宿服務。隨著社會發展,高校后勤服務已基本社會化:一是外界民事主體租賃高校場地進行服務經營;二是高校自身作為民事主體經營。無論何種情況,學生與高校或外界民事主體均屬平等的民事法律關系,受民事法律調整。需要說明的是,外界民事主體進駐高校場地開展服務經營,高校有監管義務,如高校未盡自己的監管義務而侵害學生權益的,依據《侵權責任法》確定的責任分擔原則,應與外界民事主體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高校自身作為民事主體開展經營活動而侵害學生權益的,高校獨立承擔相應責任。但是高校依法負有對飲食、住宿的監管職能,在此范圍內,高校與學生是管理與被管理關系,高校對學生的管理源于高校自,其行為是內部管理行為,即高校與學生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屬于內部行政法律關系,而非民事法律關系。

3.名譽權和隱私權

名譽權和隱私權屬人格權,是指基于人的生存本身而應享有的權利,是不可讓與和拋棄的權利。名譽是對學生的品行、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會評價。隱私是學生在學校特定場所對其信息、活動和領域的排他性支配。我國理論上和司法實踐中將隱私等同于或包含于名譽中,侵犯隱私權以侵犯名譽權論。因此,本文將兩者一并論述。具體情況如下所述:首先,學生的私人信息,即學生個人資料如姓名、肖像、通信等私人信息,有不被公開或傳播的權利。其次,學生的私人領域不被非法侵犯,即學生享有宿舍不被非法侵入、窺視或搜查的權利。但目前大多高校為了達到宿舍管理的目的,擅自進入學生宿舍進行突擊檢查,給予評價并公布,已是常態,這種管理行為實際上已經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和名譽權。最后,學生有權要求個人的生活和學習不被非法披露。即學生享有純屬私人情況不受非法搜集、公開和利用的權利以及學習成績、名次、處理或評議結果不被非法公開、擴大知曉范圍的權利。案例1和案例3中,高校對學生處分的張貼公告行為即構成侵權。從高校警示教育目的與保護特定學生隱私、名譽權及其在教育上的再生和繼續成長看,后者價值遠大于前者,因為后者關系到特定學生未來以及高校將處于違法的尷尬地位。

4.財產權

第3篇

對中間學生的管理更容易見效。由于優等生學習成績好,參加各項活動也經常獲獎,所以老師們都很喜歡。提起班上的優等生,老師們一般都是如數家珍。而對于平時在學校經常惹事,不好好學習的后進生,由于老師平時會把精力集中在整治后進生身上,無形中后進生受老師的關注程度也很高。于是就會造成老師們對優等生的表揚“錦上添花”,對后進生遇到的困難“雪中送炭”,往往對中間學生采取“視而不見”的態度。這樣會嚴重傷害中間學生敏感的自尊心,進而挫傷中間學生學習和參加活動的積極性。

2改善中間學生管理的方式

①樹立對中間學生正確的評價模式。受長期以來形成的教育思想的影響,一般輔導員在被優生和后進生吸引大部分注意力的時候,旁邊默默無聞的中等學生就容易被老師忽視、遺忘,被當成理所當然的存在。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狀態下,他們中的大部分就默默地從沉默變成了沉沒。高校輔導員應該用發展的眼光看待中間學生,同時也不應該吝嗇自己的表揚,充分調動中間學生的積極性,讓中間學生在表揚中不斷進步。同時老師也應該給予中等學生與優等生一樣的關愛,“有教無類”,老師應該鼓勵中間學生主動亮出自己,或許老師一個肯定的眼神,一句問候,一個微笑都會給予中間學生莫大的動力。

②及時把握關鍵時間節點。中間學生通常是因為學習成績一般不受老師重視,沒有表現機會進而自暴自棄,忽略自身的優點和特長,缺乏自信心,失去上進心的學生。所以在中間學生取得成績時輔導員應該及時在全班同學面前表揚他的進步,充分的肯定他的成績,這對于不經常受表揚的中間學生來講是很大的肯定,也會給他們帶來成就感和榮譽感。同時對中間學生的表揚也會給后進生們帶來希望,使后進生覺得受表揚也沒有想象中的那么遙不可及,在無形中對后進生也是一種鼓勵。

③給中間學生提供展示機會。中間學生雖然在學習上與優等生相比會有一些差距,這主要是因為中間學生學不得法造成的后果,所以不能就此否認此類學生在其他方面的優勢。輔導員應該在平時的學習生活中發掘中間學生身上的閃光點,并且抓住學生與生俱來的表現欲望,給他們提供適合的展示平臺,在取得成績時不僅可以得到老師跟同學的肯定,也使中間學生取得成就感,消除心理障礙,重新樹立信心。中間學生一旦認識到自己的長處,并且及時進行正強化,就比較容易找到自己的理想并為之奮斗。

④進行針對性家訪。輔導員在進行家訪時一般會重點安排對優秀學生和后進生的家訪,中間學生則很少會被關注到。所以輔導員在家訪安排上擴大中間學生家訪比重。在家訪內容上應該將中間學生在校變現比較好的一面盡量多的反饋給家長,同時也會讓學生覺得自己在老師眼里其實是屬于還不錯的學生,家長和老師對學生的肯定會給學生創造一個積極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也使得學生無形中給自己施加壓力,逼迫自己在學校爭取到更好的表現。

3結語

第4篇

管理心理學是一門以研究人類心理現象的規律性為對象,以調動人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與管理效率為目的的科學。傳統的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習慣于硬性的“剛性”管理,因此難以擺脫方法上“公式化”和簡單化的弊病,在解決實際問題時效果不佳、針對性不強。

理心理學著重強調人性化教育和柔性管理,注重個性和情感因素的充分發揮。對這一理論的借鑒和應用恰好彌補了傳統學生管理工作方法上的不足,成為高校學生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有效手段。運用管理心理學的相關理論與方法,研究學生的心理狀態,掌握學生的心理活動規律和思想狀況,切實堅持“以人為本”,對于進一步做好新時期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有著重大的指導作用。

一、學習運用管理心理學的“需要理論”,促進學生管理工作做到以人為本“管理工作說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是做好管理工作的根本指導思想,只有在這個基礎上去關心人、掌握人的思想行為的基本規律,認識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因果關系,才能真正做好管理工作。管理心理學理論告訴我們,人的行為是由動機支配的,而動機則決定于需要,需要是人的行為產生的原動力,是個體行為的起點和基礎,需要如果得到滿足,個體就會產生一種自豪感、愉悅感和激勵的力量,工作就會更加積極。在高校學生工作中運用管理心理學的需要理論,要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1.調查需要。每個學生的需要不盡相同,滿足學生的需要,應首先了解他們的共同需要和不同需要。學生工作者在與學生的交往中,要深入到學生中去,采取多種方式,了解他們不同的需要。

2.綜合分析。學生的需要多種多樣,有的是有限的,有的是無限的,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無形的,學生需要的多樣性決定了調查后必須認真綜合分析,在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學生工作的措施。

3.及時反饋。對學生提出的不同需要,要建立定期反饋制度,合理且條件成熱的需要及時給予滿足;合理但條件不成熟的需要,也要給予解釋,取得諒解,同時努力創造條件去滿足學生的需要。

4.科學引導。有些學生不善于將社會需要與個人需要結合起來,甚至片面地把社會需要看成是多余的,在行動上也把注意力過多地放在個人需要的滿足方面。因此,對他們的需要應加以引導。加強學生的人生觀教育應成為引導需要的重要途徑。

二、學習運用管理心理學的“公平理論”,促進學生管理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公平理論”是研究人的動機和知覺關系的一種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亞當斯在1967年提出。這個理論是在社會比較中探討個體所做的貢獻與他所得的報酬之間平衡的理論。

該理論認為,人能否受到激勵,不但取決于他們自己得到了什么,而且還取決于他們看到別人得到了什么。人們總是通過社會比較,全面衡量自己付出的代價與報酬是否相當,從而產生公平與不公平的感覺。通過比較,如果他們認為自己對工作付出的代價與獲得的報酬比例相當時,就會心理平衡,產生公平感,于是心情舒暢,工作努力。

“公平理論”啟示我們在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必須具有高度的公平意識,充分認識到公平、公正、公開對于調動個體積極性的巨大作用。學生管理工作者也只有以公平公正的方式為人處事,才能取信于學生,得到學生真正的尊重,做好學生管理工作。

學生干部的選拔任用、獎勤貸免、評優評獎及其他個人榮譽的合理分配等等,都直接關系到學生積極性的有效發揮和學生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需要管理者將公平理論引入教育管理過程,樹立高度的公平、公正意識,建立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真正的平等關系,改變過去那種教師擁有絕對權威和學生只能絕對從屬和依賴的局面,充分認識和發揮學生在管理中的主體作用。

只要管理者以身作則,身體力行,將公平、公正放在首位,徹底杜絕個人專斷,就能樹立起自己的威信,使學生心悅誠服。具體而言,在接待學生過程中,不因為學生成績的好壞、特長的多少或熟悉程度等而區別對待學生;對學生干部的選拔要做到任人唯能,反對任人唯親;在獎學金、個人榮譽的分配上,要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反對“暗箱”操作或背后“交易”,讓學生知道情況、參與其中;在學生入黨、畢業分配等重大問題上堅持公開透明。

只有這樣,公平理論才能落到實處,學生和管理者的關系才能融洽,信息溝通渠道才能暢通,工作開展才能順利有效。

公平理論還包括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內在的人格上的平等,而這往往是我們在工作中容易忽視的一面。學校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管理工作者以公平的姿態對待每一位同學。只有管理工作者與學生建立一種真正平等、信任的關系,學生才可能向老師敞開胸懷,學生工作才能深入人心,取得成效。

三、學習運用管理心理學的“期望理論”,促進學生管理工作更適應“軟管理”的要求和諧社會中對人的管理、教育、使用,已由“硬管理”進入“軟管理”,即對人的管理工作已由從外部的控制、約束和用組織、制度、紀律手段為主的管理向發掘人的知識智慧、調動人的內在積極性為主的管理的轉變,期望理論是實現“軟管理”的有效途徑和重要方法

期望理論是美國心理學家弗羅姆1964年在《工作與激勵》一書中提出的。這一理論認為,如果個體有了目標,為了達到這個有意義、有價值的目標,他必須做出某種行動選擇。用公式表示為:MF=EV。MF是激發力量強度,即激勵強度,指調動一個人積極性、激發人內部潛力的強度;V是效價,指達到目標對于滿足個人需要的價值;E是期望率,指根據一個人的經驗判斷某行為能夠導致某種結果和滿足需要的概率。

從公式可知,如果個體把目標的價值看得越大,估計能實現的概率越高,那么激發的動機越強烈,煥發的內部力量也就越大。因此充分發揮個人潛力,并擁有適當的期望水平,對目標實現充滿信心,對于人的成功來說至關重要。

大學生正處在身心發展關鍵時期,由于他們社會閱歷不深,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不強,加之身處充滿誘惑的社會,面對競爭激烈的環境,使得很多學生失去了原有的自信,目標不明,期望值不高。最終結果就是學生學習熱情不高,學習效率低下。

借鑒期望理論幫助學生建立有效的期望目標,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

1.幫助大學生設計適合自身的期望目標。教育管理工作者幫助學生科學地分析自己的能力,準確地估計自己的水平,通過分析主觀和客觀條件,給自己樹立一個適當的、通過努力可以實現的期望目標。目標太高或太低,都會導致學生缺乏內部動力。

對不同的大學生給予不同期望目標的有效激勵,將使得學生都有一個良好的發展空間,建立起積極的生活態度、長遠的學習目標和主動的工作意識,促進學生的良性發展。

2.制定明確的獎勵制度和措施。大學生都渴望成功,期望得到他人的認同,并愿意為這種認同而努力。在實際的學生管理工作中,教師應當制定明確的獎勵制度和措施,將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有機結合起來,讓學生看到獲得成績之后能夠得到物質和精神上的肯定,得到老師和同學的認同,這樣將有助于激發學生的動力。針對不同年級、不同個性、不同群體的學生可以采取不同的獎勵措施,提高他們的學習積極性以及對自我的目標期望值。尤其要加強對后進學生的關注,善于發現他們身上的閃光點,及時予以表揚和獎勵,將“成功教育”真正落到實處。對于那些缺乏自信、性格內向、自卑的學生,教師應隨時隨地多給一些積極暗示和期望。在學生干部的安排上,在集體活動參與中多鼓勵、多支持他們,幫助這些學生建立起自尊自信。超級秘書網

3.利用集體心理的群體優勢提高管理工作的實效。前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曾利用集體的力量成功改造過許多流浪犯罪青年。“通過集體,在集體中進行教育”已成為一條著名的教育原則。學校的社團、班級、宿舍等都是影響和教育學生的好環境,運用集體心理來教育和鼓勵先進,監督和激勵后進,變學生被動學習為主動適應,將同學間“平行教育”的影響發揮到最大,把群體的功能發揮到最強,往往能夠勝過教育者的鞭策和監督。

4.努力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營造活潑、輕松、民主的育人氛圍,強化學生學習的外部動力。優美的校園環境,豐富的學習資源,融洽的師生關系以及健康的心理狀態,都有利于管理工作開展。隨著高等教育的發展,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在整個高等教育體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學生管理工作能否與時俱進,能否在解決問題中實現新突破,關系到學生的成長,關系到高等教育的發展。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更新觀念,大膽探索新形勢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認真研究管理心理學理論,將其靈活運用于實際的學生管理工作之中,促進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田新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管理心理學研究新視野[J].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9).

[2]愈文釗.管理心理學[M].甘肅人民出版社,1990.

第5篇

首先,我們在管理方法上比較單一陳舊。很多班主任,由于所帶的班級從小學低年級帶起來的,他們往往習慣于學生的順從,但是到了高年級學生自我意識增強的情況下,叛逆心理發展的情形下,我們還是采用老師權威管理模式,采用指令管理模式,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了。這種陳舊管理一方面管理起來,成效不大,另一方面不利于學生健康良性的發展。其次,我們在班級管理中往往忽視了學生的情感和心理的變化與發展。很多班主任重視了紀律管理,重視了量化管理,卻忽視了學生的情感和心理的引導。靠硬性的高壓,學生往往產生抵觸心理,特別是他們的逆反心理變強的情況下,這對于學生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也影響了學生的學習和生活。

2小學高年級班級管理的探索和改進

2.1搞好班級管理隊伍建設,實現民主管理模式

作為班主任應該善于發現和培養獨立意識強,組織能力出眾的學生,形成班委,作為班集體的核心。我們在組建班干部的時候,要從品德學習上著眼,希望他們能夠起著良好的帶頭作用,同時也要看他們的組織能力和在同學中的威信,班干部不需要老好人,也不需要書呆子,在班組織建立后,我們要在班級運轉中不斷培養他們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自我管理水平,實現管理責任到人,做到監督到位,發揮班干部在班級管理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班級管理中一定不要忽視了其他學生的積極參與和自主管理,比如在開班委會時我們邀請學生代表參加,他們能夠從不同視角提出解決問題的好方法,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和意見,這同樣極大地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樹立了主人翁意識。

2.2強化制度管理,重視常規落實

在班級管理中,我們不搞一陣風式的運動,不搞衛生周、紀律周、雷鋒月,我們應該強調制度的權威性,落實的一貫性。良好的規章制度,為學生提供了學習和生活的依據和標準。在班干部管理上套之后,班主任也不要放任自流,要隨時做好監督檢查,規范和優化班級管理工作,讓班級遵循著制度的軌道運行。可以說沒有落實的制度等于沒有制度,只有將制度在班級中落實到位,才能實現制度管理的作用,因此班主任要對班干部做好指導工作,對學習小組進行定期評定,做好小組量化,進行優劣獎罰,形成重視落實、相互激勵、相互競爭的良好氛圍,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做事有始終的良好局面。

2.3面向學生全體,實現班級和諧發展

很多教師往往重視優等生的培養,卻忽視了后進生和中等生的發展,這是目光狹隘的一個表現。木桶短板理論告訴我們,班級的最大發展取決于后進生的發展,這是面向學生全體的全面發展,這也是素質教育對我們的要求,在班級管理中,我們要做到一個都不掉隊。在后進生的管理中,我們往往采用訓斥和批評,學生的逆反心理則往往使得這種教育的效果適得其反。因此我們在后進生教育中應該講究方法,講究技巧。在情感上給予后進生尊重,樹立他們的信心。后進生往往特別敏感,因此在教育方式上我們千萬不能粗暴,應該在理解信任和尊重的基礎上進行對話和溝通。在教育方式上,聯合家長,借助同學,實現教育的合力。讓孩子感到老師和家長還沒有放棄他。

2.4搞好習慣養成教育,奠定成長的基礎

第6篇

關鍵詞: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法制化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國家法治建設的推進,傳統的高校學生管理思想和管理體制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根據新形勢下高校的實際情況和當代大學生的特點,在發揮原有思想政治教育和紀律教育作用的前提下,充分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調整大學生的行為,協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矛盾,促進學生的全面健康成長,促進學校的穩定發展,從而推進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設,是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必須解決的課題,也是創新學生工作機制的必由之路。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指高校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對在校大學生的學習、生活、社會活動等各個方面實現全方位的指導、教育、服務和管理的學生管理工作模式。與傳統的學生管理工作模式相比,它側重于從法律角度對學生進行日常行為的全面指導、教育、服務和管理,從學習活動到課外活動,從第一課堂到第二課堂,從教室到宿舍等各個方面,對學生規定了明確的法律標準,提出了相應的行為責任,對學生的行為具有指導性強、操作性強的特點。

一、推進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設的意義

(一)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化建設的客觀需要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我國新時期黨和國家的重要治國方針。社會主義法制化國家的建立,不僅需要完備的法律體系,更需要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素質的提高。高校作為科技、文化的輻射源,代表著社會先進文化的方向,對整個社會的法制化建設都具有重要的影響。而高校培養的人才是未來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社會知識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的行為對社會有較強的示范和引導作用。其法律意識和素質如何,直接關系到他們在今后的社會生活中的行為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范的要求,最終關系到國家事業的成敗。通過對他們進行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的教育,運用法律手段來規范他們的學習、生話,促進他們素質的全面提高,使他們形成遵紀守法的習慣,有利于推進個社會的法制化進程。

(二)創新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模式的迫切要求

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依法對其進行管理,是高校學生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新時期做好學生工作的迫切要求。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學生和學校具有了一定的契約關系,越來越多的學生及家長向學校提出為其提供一定數量、質量教育服務的要求。因此一方面,學生的維權意識增強,另一方面,學生的整體法紀觀念依舊淡薄,有的大學生目無法紀校規,行為自由散漫,個別學生還有可能對學校的管理和處分不服,將學校推到被告席。而現階段高校學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大部分精力都用于調解和預防各類矛盾和問題,大部分時間在充當著“消防員”,不少活動層次低、效果差。實現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用法律法規來調整大學生的行為,有利于提高學生管理工作的效率與質量,減少教育管理工作者的重復勞動,也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了一定的條件。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困境的需要

在當今社會思想多元化的影響下,人們的經濟、政治生活都發生了變化,學生主體意識明顯增強。部分大學生急功近利,法律意識淡泊,極易發生事故,同時一些學生家長對學校的功能缺乏理解,將責任完全推給校方,甚至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高校正常的教學和管理秩序。在這樣的情況下,單一的說教式、學生自律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作用是遠遠不夠的。只有逐步實現學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進一步界定學校與學生之間的責、權、利的關系,明確個人行為的法律責任,以此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補充才可能形成良好的育人機制。

二、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設的建議

(一)加強宣傳,提高意識,形成法制化的育人環境

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使其學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不僅是高校加強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是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重要途徑。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增強大學生的法律觀念和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必將極大促進高校學生工作法制化的改革進程。

在大學新生入學教育中,要把《學生手冊》、《治安管理處罰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與學生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及規定條文作為入學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并且要求必須通過嚴格的考試,拿到相應的學分,要讓大學生一進校就必須了解自己應該自覺履行和遵守的行為規范。學生管理工作者要將法制教育貫穿于大學生的學習、生活中,利用深入課堂、深入宿舍的時間,利用團課、黨課的時間,將法制教育與思想品質的教育、道德情操的培養、基礎文明行為的養成融合在一起,進行法律的人性化教育,使學生認識到遵守法紀校規是對一名合格大學生的最基本的要求。同時,努力提高教育效果,強化法律意識,使他們懂得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的行為,維護自己的權益,逐步形成法制化的育人環境。

(二)建章立制,規范行為,形成學生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各項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維護校園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促進大學生全面而健康的成長。一項制度能否得到普遍認同和遵守,形成良好的秩序,關鍵在于這項制度是否具有正義、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因此,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各項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高校自身的特點、符合學生個體的需要。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要從“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原則出發,制定、修改、完善與教育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相適應的一系列學生管理工作制度。學生管理工作制度雖然不是法律,但是它應符合法律及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其內容在充分注重和體現高校育人特點和自主辦學的同時,還要注意不得與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要真正建立起一套集科學性、合法性、合理性于一體的學校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綜合測評評定辦法、各種獎勵評比辦法、針對困難學生的各種補助評比辦法等規定,還有違紀等處理程序。同時,這些規章制度必須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至上的權威性。所謂穩定性,就是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各項制度不因情勢的變化而頻繁地修訂和變更,具有一定的延續性;所謂權威性,就是在使用制度時必須及時、準確,公平、公正和公開。對學生的獎勵和補助要準確、公平;對學生的批評和處分,要實事求是,必須具有人性化,堅持教育為本,德育為先,處理合法,堅持批評從嚴,處分從寬,給學生改過的機會。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動人,處理一個學生,教育一群學生。

(三)加強學生工作隊伍的法制化

中國有尊師重教的傳統,一直十分突出教師的主導與主體地位,這種根深蒂固的傳統習慣使得部分學生管理工作者法律意識的淡漠,較少從法律角度認真思考學校與學生的關系,較少地用法律的原則和精神管理學生,導致高校學生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學生管理工作的開展都以學校和管理者為主體,勢必造成對學生權利的漠視。要實現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必須要有一支具有法律意識和素質的較高水平的學生管理隊伍,培養一批能夠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道德修養較好的學生管理隊伍。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者擔負著在校大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并對大學生的在校行為進行監督和引導。他們是具有服務意識的新型管理者,如果仍舊按照過去的思維開展工作,必然無法面對新局面呈現出的新問題。因此,高校學生管理者應當轉變固有觀念,客觀地看待學生的思想變化。高校要通過舉辦法制講座特別是教育法制講座、督促學生管理工作者自學等方式,培養學生工作者依法育人、管理的正規化、法制化意識,尤其是民主思想,平等觀念,公正精神,法律觀念等,從而自覺用法律法規來規范自己的言行,通過正當程序開展學生工作,規范權力運行秩序,保證管理行為的高效和權威,實現大學生在受教育過程中的機會平等和合法權利的實現。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一個過程。隨著依法治國戰略方針的不斷落實,高校學生管理工作雖然面臨挑戰和壓力,但只要轉變觀念主動出擊,樹立法治觀念,以充分的法律準備和信心迎接挑戰,積極與大學生在思想認識上找共識,就能推進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進程。

參考文獻:

1、趙新華.依法管理是高校學生工作的必然的趨勢[J].甘肅農業,2006(6).

第7篇

人性化管理是管理模式的一種,最早應用在企業的實際管理中。人性化管理核心在于“人”,要以人為本,尊重他人、理解他人,發揮主觀能動性和積極創造性,使人的工作熱情和欲望被調動起來。傳統管理中的指令一般是強制性的,而在人性化管理中,會充分考慮被管理者的需求及實際情況,用最好的狀態來投入到學習工作中。在高校的學生管理工作中,人性化管理要考慮學生的需求和個性,滿足他們自然性、社會性的雙重屬性,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學校管理者通過洞悉學生的心理、需求、價值等一系列問題,進而制定可以促進個性發展的方法,培養學生成為全面發展的人才。

二、高校實現人性化管理的意義

對于學生的管理是高校日常工作中最為重要的一部分。這關系到學生的個人發展和學校的未來發展,從目前來看,高校的學生管理出現了一些問題,以下從兩方面來闡述高校實行人性化管理的必要性。例如:很多高校更重視學校制度、財產、事物方面的管理,而對學生的個人狀況卻莫不關心,這樣,相應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就形成了“兩張皮”。落后的管理思想在兩方面是比較欠缺的,一是不能最大程度的調動學生個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二是漠視學生個人的尊嚴和價值。

(一)學生主體的變化現階段管理的對象都是二十歲左右的大學生,這個年齡有其特殊的心理、生理特點。思想情緒在不斷變化發展,人生觀和價值觀初步形成,有待完善,比較容易受到外界客觀環境的干擾,具有可塑性和波動性。在我們日常的學生管理工作中,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容易被忽視,學生的個性發展受到限制,以至于不能很好跟上社會環境的發展變化步伐。所以,學校要為學生提供人性化的管理方案,保證他們的合法權益。人性化管理以學生為主體,從學生的角度出發,把他們作為服務的對象,這樣來看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均有了一致的目標,其共同點被擴大,有利于管理目標的高效率實現。

(二)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存在矛盾傳統的教育觀念和教育模式依舊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現在學生的管理工作,把學生作為管理對象,更多的是訓導,較少的有情感上的平等交流。其實際管理比重較大,服務的比重小。權限不清楚,學生與管理人員的權利義務混淆,經常使學生的權利得不到保障。這樣的管理方法就使得學生非常反感,對學習、工作的積極性較低,不愿意配合學校工作的開展。產生這些矛盾的原因比較復雜,從管理工作的層面來看,學生和管理工作人員的矛盾,問題更多的在管理方法的落后上。從本質上看,所有的管理都是為了更好的發展。但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卻可以更好的解決管理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因為以人為本強調人的尊嚴,把維護尊嚴和價值作為管理的目標,看中人的長遠可持續發展。在具體的管理工作中有一些具體的目標,這些目標都朝向一個具體的根本目標,有一個共同的價值中心,那就是學生的全面可持續發展。

三、人性化管理的措施

(一)工作理念的轉變改變傳統的教育理念,現代大學的教育理念要求培養大學生四種能力,認知能力、做事能力和生活能力以及發展能力。所以,在日常的教學和管理工作中要引導學生,培養學習的能力和團隊精神,促進身心、社會責任感、智力和精神價值方面的全面發展。以學生為主體教育理念的樹立,可以更好的尊重、理解學生,讓學生感覺到被尊重、被關心、被愛護,從而營造出比較寬松的學習環境。

(二)設計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制度是管理的先行者,在制度設計的時候就要有人性化理念的體現。高校的管理制度要合法,但更要合理。現有的高校管理體系在根本內容上都在國家法律框架內,其合法性并無異議,其合理性的體現讓每個學校都有不一樣的做法。學校要充分吸收學生也就是管理的客體去參與制度條例的制定,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增大學生意見的比例,可以采取聽證會等形式,這樣可以使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民主化。

(三)注重管理對象的個性特點不可否認,學生是一個整體,也是一個有鮮明個人特點的個體。人性化管理要重視學生獨特性。傳統的管理理念是追求統一,而新時代的理念卻是要張揚個性,采取多元的態度,不能把學生都變成統一的單面人。努力增強對學生的服務意識,以學生為中心開展工作,把教育、服務、管理和指導進行有效的結合,打造出符合學生良好發展的環境。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一點是,在培養學生個性的同時還要加以約束,不能突破社會的行為規范和道德底線。作為大學生,要清楚的認識到自身的義務和權利,解決好與管理者的矛盾關系,努力學習,使自己成為社會的棟梁之才,并與學校共同進步和成長。

四、結語

第8篇

(一)指導思想不明,人本理念欠缺

目前普通高校學生管理提倡“以人為本”,但是并沒有真正把殘疾學生這一群體納入正常的教育秩序中,使殘疾學生的管理處于一種邊緣化的狀態。“全納教育”理念提倡關注所有學生的需求、學習和參與,關注集體,關注合作,而殘疾學生作為普通高校里的一名成員,應該受到關注,他們的需求應該得到重視。顯然,當前普通高校的管理模式在這方面的理念是十分欠缺的。

(二)管理缺乏系統性

由于理念上的模糊,導致了對于殘疾學生的管理缺乏系統性,只是簡單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于殘疾學生無法參與的“正常”學習活動,給予免除。如體育課,給予了“免考、免測”的政策,對于無法繼續進行專業學習的,給予了“轉專業”的政策,并沒有從創造條件、為殘疾學生提供系統服務的理念出發,系統性地考慮到殘疾學生在學校的整個學業過程的需求,沒有建設一套涵蓋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方方面面的完善的管理與服務體系。

(三)服務體系不能滿足殘疾學生需要

1.生活保障有待改善

(1)無障礙設施建設滯后

筆者在一項針對于學生宿舍、教學樓等場所有沒有無障礙設施的調查中,受訪的65位殘疾學生中,有60位學生回答“沒有”。由此可以看出,普通高校目前的無障礙設施的建設還很不完善,給殘疾學生日常的生活和學習帶來了很大的障礙,用其中一位受訪學生的話說就是“這不僅是物理上的障礙,而且是心理上的障礙。”

(2)生活困難的殘疾學生經濟救助缺乏制度的保障

在調查中,學生和老師都持同樣的觀點———由于沒有專門針對殘疾學生的管理制度,在實際操作中只能給予適當照顧,這給生活困難殘疾學生的經濟救助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適當照顧”的度在哪里,沒有依據。

2.教學沒有體現差異性

在對殘疾學生進行的教育及培養政策現狀的調查中,所有的受訪學生都表示學校沒有專門針對殘疾學生的培養目標;超過七成的學生表示學校沒有對殘疾學生的學業評估采取靈活的評估方式;在一項“學校有沒有針對殘疾學生的課堂輔助支持系統?”的調查中,所有的學生都表示沒有。

3.康復保健十分松散

目前普通高校對于殘疾學生的康復保健包括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兩個方面的管理都十分松散。受訪的10所普通高校都沒有適用于殘疾學生的專用體育器材,也沒有專任的保健指導老師;在接受調查的殘疾學生中61.5%的學生表示學校沒有安排適合于其運動的項目,67.7%的學生對目前的“體育免考”制度表示不支持。在心理輔導方面,有50.7%的學生不清楚學校有心理輔導機構跟輔導老師,90.8%的學生表示沒有接受過心理輔導。就業服務缺乏針對性面對當前競爭激烈的就業形勢,先天條件處于劣勢的殘疾學生比健全學生更需要有針對性的就業指導,但在對畢業班13名殘疾畢業生的調查中,100%的學生都表示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沒有專門針對殘疾學生進行指導;在一項針對“就業指導中心對殘疾學生的就業有沒有幫助?”的調查中,8.3%的學生表示“有很大幫助”,30.8%的學生表示“有一定的幫助”,46.2%的學生表示“幫助不大”,14.7%的學生表示“沒有幫助”。

二、普通高校殘疾學生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的思考

(一)普通高校殘疾學生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的整體思路

以全納教育思想為導向,倡導“殘健一體”的普通高校管理理念,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為指導,改革和完善當前的教育模式,著重解決殘疾學生生活、學習、康復、就業中受限制的問題,著力創造“最少受限制”的環境和條件,為殘疾學生提供方便其生活和行動的設施,并提供多樣化的教育以滿足不同教育對象的不同需要,提高殘疾學生生活的自由度、知識結構的合理性、社會適應能力和就業的主動性。以構建“殘健一體”的教育模式為出發點,通過“1+4”的思路進行探索,即打造1個基礎平臺,包括機構設置和資金保障;構建4個子系統,包括生活、學習、康復、就業四個方面,確保每一位殘疾學生的教育權益得到保障。

(二)普通高校殘疾學生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的路徑選擇

1.建設殘疾學生管理與服務體系基礎平臺

(1)成立殘疾學生管理服務機構當前,普通高校中沒有一個專門負責殘疾學生管理服務的機構,使得殘疾學生的管理出現渙散的局面。為了改變這種局面,學校應成立一個全面負責學校的殘疾人事務的管理服務機構,實現與殘聯工作對接,協調學校各部門貫徹落實殘疾學生包括生活、學習、康復和就業等方面的事務,負責組織學校各個相關的老師和教輔人員進行殘疾人教育及服務的培訓工作等。

(2)設立殘疾人高等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目前高校普遍都還沒有形成一個殘疾人高等教育投入的政策保障機制,難以滿足殘疾人高等教育不斷擴大規模、提高質量和加速發展的需求。為了解決殘疾學生教育成本的資金來源,學校一方面要加大殘疾學生管理服務的教育經費使用投入比例,加強監督,專款專用;另一方面通過與各種社會力量合作,如各種慈善機構、個人慈善家等,成立殘疾學生專項教育發展基金,保證殘疾學生教育所需的資金來源。

2.建立健全殘疾學生生活保障體系

(1)構建生活物理空間無障礙環境無障礙環境對于殘疾學生來說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保障,學校應把構建生活環境無障礙列入到殘疾學生生活保障管理體系的范疇之中,切實將構建殘疾學生生活和學習環境的“最少受限制”落到實處。堅持通用設計和個性化設計相結合的原則,在通用無障礙設施的基礎上增加每位殘疾學生個性化的需要,普通高校殘疾學生人數不多,要做到這一點還是比較可行的。無障礙環境要覆蓋學生宿舍、校園道路、教學樓、圖書館、學生飯堂和體育場所等。

(2)健全生活困難殘疾學生經濟救助保障機制由中國殘聯、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12個部門聯合頒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指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殘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要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可普通高校在實際的工作中卻沒有相應的規定。因此,學校應將以上的規定寫入到學生申請助學金的文件中,成立專門的殘疾學生助學基金,在支助力度不能惠及每一位貧困學生的情況下,保證每一位貧困的殘疾學生能夠得到保障。

3.建立殘疾學生差異化教學管理體系

(1)構建殘疾學生差異化教學體系和模式制定有針對性的培養方案。在課程設計方面:建議從殘疾學生的素質、能力和知識結構三方面入手進行課程的設計,盡量避免讓聽力障礙學生跟著健全學生一起學習英語口語和訓練英語聽力、讓肢殘的學生同健全學生一起進行軍事訓練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增加與殘疾學生就業方向相關的強化課程、心理輔導、就業輔導等課程。在學時安排方面:建議根據每位學生的差異性,安排不同的學時學習,增強學習效果。在學制安排方面:采取彈性的學制制度,除了可延長學制外,還可以學習國外的經驗,采取2+2的學制培養模式,2年的本科預備學習再加2年的本科專業學習。

(2)為殘疾學生的學習提供輔助支持殘疾學生由于生理上的缺陷,在學習過程中需要一些輔助設備和資源,因此,學校應從學生的需求出發,引進和開發各種輔助設備,使殘疾學生更好地掌握知識。包括:引進各種學習輔助軟件、硬件設備;完善特殊教育圖書館資源;建立研發殘疾學生學習輔助設備激勵機制等。

4.改革康復保健管理體系

(1)改革殘疾學生體育課的免考制度建立殘疾學生體育運動能力評估體系,并在評估體系下進行針對性的保健和康復訓練指導。成立殘疾學生運動能力評估小組,負責制定殘疾學生運動能力評估體系,對殘疾學生的運動能力進行評估,并制定出每位殘疾學生的體育課教學計劃。課堂上按照教學計劃進行個別輔導,進行有針對性的保健和康復訓練,讓殘疾學生能夠參與到體育課堂中來,學期末再對照運動能力評估體系對其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記為期末考試成績。

(2)建立殘疾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定期進行心理健康評估并建立檔案。由心理導師制定評估量表,定期對每一位殘疾學生做一個心理健康測試和評估,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狀況,及時對其進行心理的輔導,并建立起殘疾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心理健康檔案的建立,將有利于殘疾學生對于自身心理健康狀況的了解,通過對照自身的心理健康狀況,找到自我調適心理狀況的辦法,對于以后走出校門,參與社會生活打下基礎。

5.完善就業服務管理體系

(1)建立殘疾學生就業指導服務的專人負責制為了使殘疾學生能夠成功就業,殘疾學生的就業指導服務應采取專人負責制,負責為殘疾學生提供就業政策咨詢、就業市場信息搜集與、就業崗位開發、就業信心輔導、就業技能培訓等服務,對殘疾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個別化的就業指導,使殘疾學生能夠在指導中獲得真正有幫助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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