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1 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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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退耕還林工程對土地利用結構的影響
退耕還林工程通過專項補貼激勵農戶參與工程實施,促使農戶坡耕地還林還草。這種激勵政策,直接促使農用地利用結構發生變化,促進了農用地資源的重新配置。本課題選取了退耕前的2001年、退耕過程中2005年、退耕任務結束后的第一年2007年以及2010年4個時點對各地類進行對比分析耕地與林地在2001—2005年和2007—2010年這兩個時期內表現出了此消彼長的趨勢,2001—2005年退耕前期耕地面積減少林地面積相應增加,但是退耕后期2007—2010年“退林復耕”的現象明顯。產生以上變化的原因有:一是退耕林農獲得的退耕還林政策補助的比較收益在大幅度下降,退耕還林的補助標準越來越無法滿足退耕林農的生活需求;二是近年來糧食價格上漲,種糧補貼增多,退耕補貼相對較少,以致于林農種樹收益與種糧收益差距明顯,農民為了經濟利益擴大耕種面積將已退耕為林地的土地復耕;三是國土部門與林業部門之間耕地保護與退耕還林兩項政策在基層執行時,往往不能落實貫徹,存在拆東墻補西墻現象。
1.2退耕還林工程對勞動力就業結構和農民純收入的影響
退耕還林工程實施后,區域內耕地面積減少,林地面積相應增多,造成了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由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轉移,致使非農行業就業人數占農村總勞動力的比重逐年波動上升。二、三產業相對于第一產業的高產出使農民的人均年純收入逐年提高。通過對淶水縣農戶的的實地抽樣調查,退耕后農戶收入結構中非農行業收入占61.07%;所調查的農戶家庭中,從事非農行業的從業人員占51.31%,從事職業主要以建筑、采礦、運輸和餐飲業為主。相對于農業生產,外出務工為農戶提供了更為豐厚的報酬。表1顯示了1997—2010年淶水縣農民人均年純收入狀況,可知淶水縣退耕還林工程開始實施后農戶人均年純收入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退耕前1997年農戶人均年純收入為1828元,退耕啟動時的2002年農戶人均年純收入為2142元,而到2010年農戶人均年純收入達到了3769元,退耕前年均增長4.76%,退耕后年均增長8.32%。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造成農村勞動力的大量剩余,促使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發生轉變,由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轉移,增加了農民的收入。2.3退耕還林工程對農村產業結構及農業內部結構的影響通過對淶水縣1997—2010年全縣各產業年產值情況的定量分析(圖3)可以看出,退耕前農村經濟收入中第一產業產值略高于二、三產業,但總體水平差別不大。退耕后第一產業在農村經濟中所占比重呈波動下降趨勢;退耕前二、三產業在農村經濟中所占比重維持在65%左右,2002年退耕工程實施后二、三產業所占比重持續上升,到2010年其值為76.16%。在退耕前農業生產是淶水縣農村經濟的主要組成部分,退耕工程實施后,土地利用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相應變化,在確保糧食產量穩步增長的前提下,優化農村產業結構,提高規模化水平,以現代農業為依托,充分發展特色農業,農業產值得到一定提升,但相比于二、三產業提升幅度不大。當地依托“野三坡”等旅游資源優勢發展服務業、特產加工業,極大程度地豐富了二、三產業。淶水縣二、三產業比重逐漸占據農村經濟的主導地位,農村經濟由農為主型轉變為非農為主型。
2淶水縣農村經濟轉型的灰色關聯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知,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政策性地改變了淶水縣的土地利用結構,由此引發了淶水縣產業結構以及農業結構的調整,帶動了農村勞動力從業結構的轉型并促使農村經濟轉型。為探究淶水縣農村經濟轉型過程中各行業生產與農村經濟的關聯程度,本文依據淶水縣1997—2010年統計年鑒,對主要產業收入與農民收入情況匯總進行灰色關聯分析。通過林業收入與農民人均年純收入的高關聯度可以看出,退耕工程的實施不僅僅有利于改善津京地的生態環境條件,而環境的改善所帶來的綜合生態效益,也有利于整合當地特有的旅游資源,促進農村經濟的綜合發展,因此,退耕還林成果的鞏固是極其必要的。第二產業收入、第一產業收入、牧漁業收入、種植業收入對農民收入的關聯度相對較低,這些產業收入對農民生計改善的貢獻較少,尤其是種植業僅為0.49,反映了當地農業生產能力較低,且各行業未能利用退耕成果綜合發展,如大量的勞動力轉移至二,三產業,勢必會造成農業上的勞動力不足,而土地資源分布較為分散,無法規模利用,有很多閑置荒廢現象。因此,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不僅要繼續強化優勢產業,同時要做到以優帶落,規避優勢產業沒落對農村經濟造成重大影響的風險。
3結論
論文關鍵詞:人口老齡化,農村養老保險,動態遞進式模式
一、引言
國際上通常把60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達到7%作為國家或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準。根據安徽省老齡辦、省社會保障研究會2006年組織的一項安徽省“空巢老人”現狀調查及對策研究預測,到2010年,安徽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876.5萬人,占總人口的比例將超過13.1%。到2020年,安徽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1177.5萬人,老年系數為16.6%左右。據預測,安徽省人口老齡化高峰將于2030年到來,并將持續20余年。至2030年前后,安徽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將達到22.9%,老年人口將達到1669.1萬人,而在60歲以上人口中農村居民占70%,可見安徽省農村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農村居民養老問題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保證農村居民老有所養是構建和諧社會重要一環也是我國政府的重要職責。目前,我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尚未建立,伴隨著農業剩余勞動力遷往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經濟論文,外出人員以農村青壯年為主,留下的都是老年人,使得農村留守老人數量和發展速度都已經超過了城市。在農村,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民,除部分土地收入和來自家庭的贍養外,沒有固定的養老收入,且青壯年子女大多外出務工,生活風險和困難程度都要比城鎮老年人高,這直接導致農村養老需求加大,僅靠傳統家庭養老方式已經難以滿足現實需求。
目前,我省各地區農村經濟、自然、 人文地理等條件有很大程度上的差異性,各地區農村居民對于養老保障有著不同的層次的需求,這決定了在我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不符合現實情況,而建立符合地區特點的養老保障制度才是可行的政策選擇論文開題報告范文。在對這一問題研究上,大多數學者對中國的養老區域劃分習慣沿用的依然是“東部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的地理區域劃分標準或“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的經濟區域劃分標準,不僅針對性不強,更不利于農村養老問題的解決及區域間養老工作的協調。因此,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和聚類分析法,一方面我省各類地區可以先實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另一方面各地區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不能一蹴而就,而應當根據不同類型地區的人口老齡化進程、參保覆蓋率的最優變化路徑、期望壽命的變化,采用非均衡的推進模式對所有農村居民進行漸次的、動態遞進式的全覆蓋。
二、研究方法與指標體系
1. 研究方法
根據人口老齡化相關理論設計出一系列相關的統計指標和統計變量,采取因子分析和聚類分析等方法分析各變量之間的變化關系及其對目標變量的影響程度。本文首先列出各地區與農村養老相關的變量,且把這些變量看作彼此之間是有機聯系的;其次,運用因子分析法篩選出公因子,在對因子進行旋轉解釋其意義后計算出各公因子的得分,以此說明各地區的養老特征并進行相關分析;最后,在因子分析的基礎上,按各個地域單元相對于主因子得分進行聚類分析,結合具體的地域空間結構,對安徽省農村進行養老區域的劃分。
2. 指標體系
為了更好地根據地域性的不平衡來把握我省動態遞進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路徑與和進程,必須建立完善的指標體系,結合安徽省的具體情況,考慮不同地區的數據真實性、可得性以及代表性的基礎上上,本文選擇了17個指標經濟論文,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這些指標作為農村養老區域劃分依據。
表1 2008年安徽省農村保險情況
變量
變量字母表示
單位
第一產業生產總值
X1
億元
人均生產總值
X2
元/人
財政收入
X3
萬元
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
X4
萬元
農林牧漁的總產值
X5
萬元
農林牧漁建設項目投資
X6
萬元
農村人均現金支出
X7
元
農民人均純收入
X8
元
耕地面積
X9
公頃
鄉村從業人員
X10
人
家庭戶規模
X11
人/戶
65歲以上人口所占比例
X12
%
老年撫養比
X13
%
外出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
X14
%
征用土地面積
X15
平方公里
受災面積
X16
千公頃
農村低保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