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2 17:39:3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審計執法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國家審計權的權威性主要體現在審計結果的透明度和其是否得到良好的運用。雖然我國《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我國不斷提倡“陽光執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等等,如果按照“陽光”的要求,審計結果就應該客觀公正地向社會公眾公布,然而,由于國家審計機關并不獨立于政府部門,現實審計工作中審計結果公開“彈性”很大,“可以”公開而非“必須”公開,已對外公布的審計結果也往往只是粗線條地披露幾個問題,不能全面如實地反映審計情況,加上審計結果在用人決策、法紀監督、糾風治亂和經濟管理中運用的不理想,大大降低了國家審計監督權在社會公眾中的權威性。
審計機關的管轄范圍的局限性使得審計盲區存在,如部分
省直管單位(最典型的國地兩稅、電信電力行業等)不屬地縣審計機關的管轄,遇上上級審計機關任務繁多、無暇顧及的情況,就使得違法、違規行為有機可乘,也加大了審計的風險。另一方面,國家審計權缺少強有力的制約機制,使得審計監督質量不高,如審計機關對責任人無直接處分權,《審計法》第四十四條和四十九條就明確規定“對被審計單位違法違規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的,應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說明了審計機關只有建議權,無直接處分權,直接導致審計范圍不能全覆蓋及審計處分權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從法治中國建設的角度來考量國家審計權,獨立性是國家審計的最基本要求,我國對國家審計權的定位是從屬于行政權,可預想審計對政府的監督效果必然有限,審計監督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的法治水平,因此,應以符合法治中國建設的內在需求為基本前提,改革和完善現行的審計體制,使國家審計權徹底獨立于行政權,才能解決權力制衡的問題,無數的事實證明,沒有監督的權力是危險的權力和極易產生腐敗的權力,國家經濟想要平穩發展,經濟決策到執行的全過程都需要強有力的監督。
其次是權威性,權威性則是意味著國家審計權的運行和結果都具有社會公信力,能使人民信服,權威性的關鍵在于審計程序和結果的公正和審計結果能得到切實的運用,程序的公正是實現審計公正的前提,能降低審計的不可預知性,且其具有廣泛的適用效力。實現結果的公正就是要提高審計結果的透明度,西方許多國家的審計報告都是置于規定的地方供公眾隨時查閱的,審計結果透明是民主法治的需要。加強審計結果的切實運用,把對領導干部的“問責”和對資金的“問效”有機結合起來,使審計結果運用到用人決策、法紀監督、糾風治亂和經濟管理中,全面規范審計結果運用。
關鍵詞:地質 物探技術
一 概況
20世紀70 、80年代,隨著地質找礦工作的不斷深入,露頭礦和近地表礦已基本查明。特別是我國東部較發達地區,地質工作程度較高,露頭礦、易識別礦越來越少,找礦難度越來越大,地質找礦逐漸轉向已知礦區的周邊以及深部隱伏礦的勘查;在中西部地區地質工作程度相對較低,一方面繼續尋找淺表礦,另一方面采用新技術進行隱伏礦的勘查。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實行和深入,在礦產資源勘查的理論和技術方面與國際交流迅速增加,尤其是物探、化探新方法新技術的引進,有效地提取深部多種找礦信息,成為尋找隱伏
礦的主要手段。我國物、化探工作者,在引進新方法、新技術和消化吸收的同時,也自主研發了一些適合我國實際需要的新方法、新儀器等。
二 物探勘查方法技術
物探是地球物理勘查的簡稱,包括重力、磁法、電法、地震、放射性和地溫等六大類方法。據統計,物探方法在尋找和擴大能源礦產、黑色金屬礦產、有色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地下水等方面,起著主要的作用。
2.1地震勘察技術
其主要原理是基于地震反射技術,現已經成為油氣勘探中使用的主要工具手段,但其在一段實踐內該種方法在金屬找礦中受到制約,直至上世紀90年代隨著人們對巖石和礦物的物理性質的深入研究才為其在找礦中應用創造了條件。其基本原理是利用地震反射技術來探測到潛在反射體并對其加以成像,其形成取決于礦床或反射界面與周圍介質間存在的聲阻抗差異和該反射體的幾何特征,二者綜合為巖石的聲阻抗并將其作為反射技術能否成功利用的先決條件。
2.2大地電磁測深(MT )
大地電磁測深對于地下低阻層(良導電體)相當敏感,這是大地電磁測深方法能夠在(隱伏)金屬礦勘探中發揮作用的主要地球物理依據。就金屬礦床而言,礦體與圍巖之間,蝕變圍巖與未蝕變巖石間,一般均存在較大的電性差異。礦體中金屬硫化物的富集會使其電阻率明顯降低。而控礦脆性斷裂、韌性剪切帶、蝕變破碎帶的出現,均可導致礦體與周圍巖層(體)問明顯的電性差異。這使大地電磁測深方法成為解決此類問題的有效手段。
2.3瞬變電磁法(TEM )
瞬變電磁法(Transient Electromagnetic Methods,簡稱TEM)是電磁測深法的一種,但它是有別于大地電磁測深(MT法)的以脈沖電流訊號為場源的主動場源時間域電磁勘探技術。TEM以電磁感應理論為基礎,通過研究探測目標物感生出的渦流場在其周圍空間形成的二次電磁場隨時間變化的響應特征,推測目標物的空問形態,從而達到探測目的。基于此,TEM對于尋找高導電性的較大礦體的效能突出。另外,TEM還具有探測深度較大,受地形影響較小,施工環境寬松,作業方便等優點。這使得該方法在一些地理景觀復雜的礦區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找礦效果明顯。
2.4可控源音頻大地電磁法(CSAMT )
可控源音頻大地電磁法(Controlled Source Au-dio一frequency Magnetotellurics,簡稱CSAMT),是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基于大地電磁法(MT)和音頻大地電磁法(AMT)而發展起來一種主動場源頻率域電磁勘探技術。它用一個發射偶極AB供電,電極距離為1~ 2km,測量工作布置在供電偶極中垂線±30?的扇形面積內,測線與供電AB極連線平行。這時的場源可以認為是平面波,通過不斷變換供電頻率便可達到電阻率測深的目的。在山區可根據地形靈活選擇發射機位置。測量時只移動接收機便可進行面積性測深工作,從而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CSAMT法勘探深度大(可達2km以上),同時由于其可以通過“變頻”改變探測深度的不同,而兼有測深和剖面研究的雙重特點,是研究深部地質構造和探尋隱伏礦的有效勘查手段。對于地面甚低頻電磁法( VIF)難以發揮作用的厚層覆蓋區,可以選用CSAMT法。
此外,還有不少學者進行了CSAMT的應用研究工作毛,他們的研究中涉及CSAMT的成果都大致體現了其上述優點。
2.5連續電導率剖面測量系統(EH4)
E H4連續電導率成像系統是由美國Geometrics公司和EM1公司于20世紀90年代聯合生產的一種混合源頻率域電磁測深系統。結合了CSAMT和MT的部分優點,利用人工發射信號補償天然信號某些頻段的不足,以獲得高分辨率的電阻率成像。其核心仍是被動源電磁法,主動發射的人工信號源探測深度很淺,用來探測淺部構造;深部構造通過天然背景場源成像(MT)。有地質專家等在砂巖型油礦床上應用研究指出; EH4在高阻覆蓋區具獨到的優越
性,可以穿透高阻蓋層;而當基底為高阻時,且基底與上覆砂巖有明顯電性差異時,EH4能準確而清晰地探測出基底的埋深和起伏。申萍、沈遠超等采用EH4對橫跨中國東西的9種不同成因類型的25個礦床進行了研究,結果表明:EH4連續電導率成像結果能夠直觀地反映礦化異常在剖面的形態、規模、礦化強度等,是隱伏礦定位預測的方法之一。同時應注意各種方法的綜合使用以對異常進行相互印證,僅用單一的方法對隱伏礦進行成礦預測是很困難的,也不符合當前隱伏礦產勘查的發展趨勢。
三 深部找礦存在問題及對策
3.1因地制宜的技術使用
目前國內在深部找礦工作上存在著不結合當地資源狀況、工業布局以及其迫切程度,而是全面開花,實行需要與可能相結合。由于國內資源分部、工業布局以及經濟發達程度非常不均衡,因此在深部找礦工作中應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最終確定深部找礦的適宜區域,如在東北及東中部由于該區域范圍為經濟發達地區,工業布局相對集中,在近幾十年則已經對區域內礦藏進行開采,其淺部資源已經幾近耗盡,因而急需接替資源,因此在該類區域應盡快開展深部找礦;而在西部地區則正好相反,雖該區域范圍內也有諸多危機礦山亟待接替資源,但也有相當大的部分資源等待開發,如三江、秦嶺以及新疆、地區內的礦產資源則開發甚少,因此在該區域范圍內進行采礦一則宜先開采淺部礦藏。而對于整個國家來說應由政府從上而下統一部署,絕不能全面開花,以免對礦產資源保有量甚多的地區過早進行深部勘察而對淺層礦藏造成浪費現象。
3 .2技術落后
在深部找礦工作中應對于深部找礦和危機礦山找礦的成礦重點區域作出足夠的基礎性地質工作,以便于對區域內深部成礦地質特征及礦產形成、賦存的地質條件進行充分了解,在實施過程中除了要先進的理論作為指導還要參考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圈定的異常,只有從地、物、化、遙等多方面同時開展,聯合攻關,才能更有效的識別、發現以及提取新型的、深層次的找礦信息以及如何在不同地區與不同成礦背景下選擇最佳勘測技術方法組合等問題總結出系列的勘測準則。
由于淺層礦日趨緊張導致深部礦成為主要找礦對象,因此找礦思維及策略及技術方法的變化都應隨之改變,目前有關針對深部找礦的技術方法大多尚處于探索試驗階段,隨著深部礦勘察的持續進行新的探側方法必將應運而生,以便為深部找礦提供技術支持和保證。
四 應用與問題
4.1當前礦產勘查的發展趨向是應用綜合勘查技術進行找礦預測,這需要各種勘查手段的密切配合,協同作戰,以減少多解性,而僅用一種物探或化探的手段去進行隱伏礦的找礦預測是不現實的。
4.2物化探方法的運用必須以工作區的成礦地質背景為基礎,物化探信息必須結合工作區的成礦地質條件來解釋。在進行物化探勘查過程中始終堅持地質一物化探(結合地質理論進行合理分析、解釋)一地質的思路,而不能脫離成礦地質條件,孤立使用某種方法,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地質與找礦的實際問題。
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審計公告透明度監督作用規范化
[論文摘要]審計公告制度的實行,可以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使審計執法環境得到改善,讓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審計結果。審計公告對審計工作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是審計程序規范化和審計質量有保障的重要體現。總之,我國審計公告制度的建立還任重道遠。
隨著民主化進程的加快和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以及國內外的種種要求,審計署在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明確規定:“改進現行審計報告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建立適合于對外公告的審計報告制度。”
審計公告制度是審計機關對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程序、內容、結果、舉報方式等向社會公眾進行公開的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公開審計處理意見。審計公告制度的實行,可以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使審計執法環境得到改善,讓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審計結果。從以往我國審計機關公布的希望工程基金、國外捐贈資金等審計結果來看,社會反應是良好的。
國家審計公告制度對外公告的內容應是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審計事項,包括審計活動、審計結果、審計處理處罰意見及審計意見的執行情況;對外公告的對象應包括社會公眾和人大等特殊機構;對外公告的手段要依據法律的規定通過合法的載體,并且在對外公告時遵循保密性原則。因此,國家審計公告制度可以理解為國家審計機關在行使審計監督權的過程中,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合法有效的載體,將審計機關管轄范圍內審計活動、審計結果、審計處理處罰意見及審計意見的執行情況(涉及到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及國家安全法規定不能公開的除外)等審計事項向社會公眾和特定對象公開的一種制度。
《審計法》第三十六條:“審計機關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表明審計結果將從審計機關與被審單位(主要領導)之間的小范圍見面,擴大到政府有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人民群眾的廣泛公開。審計公告制度一方面能夠把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結合起來,運用社會監督的力量督促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另一方面,對自身工作質量也提出了挑戰。
權力和法制的關系,仍然需要人們足夠的重視。首先,一些被審計單位在一些經濟業務和財務問題的處理上,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里,造成管理和財務上的極端混亂,這種不良的會計環境加大了審計的風險。其次,一旦審出問題,如果涉及到上級領導或部門,審計的獨立性就不能得到保證了,審計無法客觀公正的進行。這也將成為推行審計公告制度的阻力。
當審計公告形成習慣的時候,國家審計具有了外部審計的特性和要求。在審計工作過程中,各級審計機關要有相關的質量控制制度,以保證國家審計準則得到嚴格遵守。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和審計機關內部管理水平二者共同決定了審計發現問題的概率。公告發現問題的概率受到職業道德水平和相關法律責任兩因素的影響。
實行審計公告制度,有著多方面的積極意義。
第一,可以提高審計的透明度,增強審計的權威性。以往的審計結果透明度較差存在的問題比較多,審計權威得不到體現。實行審計公告制度,可以促使審計機關要嚴格辦案,接受社會的監督,也可以增強審計權威性。
第二,可以最大限度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促進被審單位嚴格管理,公布審計結果可以引起被審單位領導和職工的高度重視,
第三,可以加強信息交流,促進綜合治理。造成違規的原因有很多,有必要引起政府有關部門的注意,總結教訓,加強管理。
第四,可以增強對政府的信任,提高全民法制意識,從而堅定改革開放的信息,堅定社會主義信念。
審計結果公告的原則:
1.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公告的審計結果要真實客觀。要求審計相關主體必須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同時在法律范圍內如實向社會公告。只有這樣,公告的審計結果才能避免審計風險,才能發揮審計結果公告的積極作用。
2.重要性原則。審計結果是否公告要依據被審計事項的重要程度來確定,要有所側重。所謂重要性第一是指審計事項與公眾的關聯程度,第二是指審計結果公告以后的預期社會效果。與公眾關聯程度高并且預期社會效果較好的則屬重要審計事項,可進行審計公告,反之,則可不予公告。
3.風險性原則。要對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和社會風險進行合理預測,以判斷審計結果公告可能產生的正負面效應,從而決定審計結果是否公告。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主要是因審計業務存在問題而造成的風險。比如審計情況不真實,定性不準確,評價不客觀和報告用語不妥當等引起的風險。審計機關應力求規避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審計結果公告的社會風險是指審計公告后因社會原因而產生的風險,比如引起社會穩定問題等。審計結果公告前要充分論證分析公告后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如果預期社會風險較大,則可考慮暫緩公告或不公告。
4.大眾性原則。要求審計結果公告要讓公眾易見易懂。這就要求審計結果公告的途徑多樣化。同時要求審計結果公告要語言通俗化。
從世界范圍看,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已成為國際通行做法,也成為審計先進性的標志性特征。在我國,實行審計公告制已有良好開端,但仍存在較大的差距,目前情況下全社會特別是政府層應進一步提高認識,以不斷完善公告制,推動政治文明和社會進步。與國外成熱的經驗相比,我國審計公告制度存在明顯的缺陷,其中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
1.法律約束不強,權與法孰重孰輕。審計公告屬于政務公開,以及公民知情權的要求。許多發達國家都是通過相關法律得以確立,其中產生最重要影響的立法為1996美國《情報自由法》。要求行政機關依職權或依申請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在法定范圍內,任何公民無論其目的如何,均享有得到政府信息的權利,行政機關拒絕提供有關信息應當承擔舉證責任。相應的法律在我國還是空白。在《審計法》對“公布”審計結果使用了“可以”而非“必須”來表達,公開的責任成為任意性的自由裁量。同時,審計公告還會受到國家保密制度的限制;使得許多領域的公開變得不可能。
關鍵詞:內審作用,風險,控制
內部審計的作用
內部審計是組織機構內部所建立的服務于該組織的一個獨立職能部門,通過對組織內部各種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的審查和評價,來確定其是否遵循了公認的方針和程序、是否符合既定標準 、是否有效的和經濟地使用了資源、是否正在實現組織目標,并據此對所審查的活動向成員提供分析、評價、建議和咨詢,幫助他們更有效地履行其職責。換句話說,內部審計是對內部控制實施的“再控制”。其作用在于:
(一)提高企業財務會計和其他經營管理信息的正確性與可靠性。
加強管理是企業永恒的主題,管理的重心在決策,科學的決策則離不開正確、可靠的信息。通過內審,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錯誤和舞弊,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二)能夠有效的促使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貫徹落實與執行。
健全的內審制度,可以對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崗位、人員及各流轉環節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及時發現諸如貪污、盜竊、浪費亂擠亂攤成本和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三)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財產物資是企業從事正常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物資條件,如果內部控制不嚴密,不相容職務未分開,就往往會造成企業財產物質的大量流失,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通過內部審計,能夠發現內部控制系統的缺陷,進而提出可行的建議,彌補內部控制的缺陷,達到保護財產物質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目的。
(四)能夠促使企業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目標的實現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科學合理的組織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重要前提,健全的內審制度對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顯得尤為重要。
二、內部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一)內部審計機構的相對獨立性較弱
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設機構,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單位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如外部審計,在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單位的利益限制。內部審計的組織形式也反映出其獨立性的弱化:有的單位把審計機構設在財會部門中;有的把審計機構和監察部門合并在一起;有的單位由分管錢財物資及賬目的人員兼任審計崗;有的單位領導既領導財會工作,又領導審計工作。因此,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特別是當面對領導參與或法人違規時,內部審計往往無能為力。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的內審部門,如若服從于一把領導的意志,不能對企業的財務進行有效監控,不能做出真實、客觀的評價,而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就會埋下巨大的隱患。論文格式,內審作用。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不能有效保證審計機構和人員在組織上的獨立性及其在業務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權威性,就不能保證審計質量和規避審計風險。
(二)內部審計對象的多元化
隨著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內部審計的對象也多元化 ,審計對象逐步發展為企業集團、股份公司和連鎖經營店,企業內部機構層次增加,所進行的交易日趨復雜;被審單位與集團公司是母子公司或聯營公司的關系,在兼并和收購、改制和改組、聯合和剝離及分拆中,給內部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審計風險也隨之增加。
(三)內部審計內容的復雜性
由于審計對象的多元化,單位和集團公司改制和改組,內部審計的內容從傳統的財務審計發展為效益審計、工程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決策審計、風險審計、投資審計等,這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人員作出正確結論的難度也就越大,審計風險隨之增大
(四)內部審計法規不健全,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內部審計法律依據不充分、不健全,或出現空白,使得內審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只有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因而增大了審計風險。同時,目前我國內部審計人員整體水平不高,綜合素質較低,識別風險、判斷正誤的能力較差;有些人員職業道德欠佳,不能經受各方面的誘惑;內審人員普遍缺乏計算機審計技能,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這將給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信譽帶來負面影響,從而導致審計風險的出現。
(五)內部審計方法滯后,質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我國內審方法仍以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主要審計目的是“查錯防弊”,內審人員風險觀念淡薄,審計風險控制因素考慮較少,更談不上運用最新的以風險導向為核心的審計方法來防范和化解風險。論文格式,內審作用。內部審計中抽樣技術雖已被廣泛應用,但是內審人員在運用這一技術時,基本上全憑審計人員的主觀標準和經驗來確定樣本規模和評價樣本結果,這種判斷抽樣極易遺漏重要事項,形成審計風險。論文格式,內審作用。
同時,目前許多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不完善,如審計機構缺少事前的審計計劃、事中的審計程序和報告期的審計復核;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僅記錄審計問題事項,而未記錄審計人員認為正確的審計事項,使得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控制無從入手;審計報告以協調關系為出發點,以肯定工作成績為基調,問題定性模棱兩可。這都使內部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更談不上防范風險。
三、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一)理順內審管理體制
企業在設置內審機構時應堅持兩條原則:一是獨立性原則。這是設立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最重要的原則。在這個原則指導下,內審組織機構在組織人員、工作和經費等方面應獨立于被審計單位,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股東、總經理、其他職能部門和個人的干預,以體現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內部審計實務準則》的一開始就強調:內部審計師“必須獨立于他們所審核的活動”,“獨立性可使內部審計師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鑒證和評價,這對于正確的審計工作實施是必不可少的”,而這一點,是“要通過組織狀況和客觀性來獲得的”。二是權威性原則。這是內審工作充分發揮作用的另一個關鍵因素。主要體現在內審組織機構的地位和設置層次上。內審組織機構的組織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權威性越大,內審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實踐表明,內審的組織地位和作用的發揮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擴大為內部審計贏得較高的組織地位創造了機會;另一方面,組織地位的提高,獨立性增強又為內部審計人員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職責,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提供了條件。另外,內部審計機構要有一定的處罰權,這樣才能充分體現內部審計的權威性。
(二)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內部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是高層次、綜合性的經濟監督,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有過硬的政治思想素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和高度的責任心;必須具有扎實的會計、審計理論知識和審計技能,具有敏銳的分析能力和準確的判斷能力,具有較強的口頭、文字表達能力;具備經營管理知識,通曉財政經濟法規,還要對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及技術方法有一定了解。加強內審行業的隊伍建設,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專業審計人才是推動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當務之急,也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最有效措施。論文格式,內審作用。首先,必須改變目前的用人機制,選派那些具備相應的技術資格和業務能力的人員充實內審隊伍;其次,培養內審人員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的職業道德;再次,要加強對內審人員的后續教育,以適應不斷發展的新形勢的需要。
(三)改進內部審計方法
在審計方法上采用以風險為導向的風險基礎審計模式。風險基礎審計是將審計風險觀念全面應用于審計過程的一種審計模式,它通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來確定審計風險是否可以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它主要運用分析性復核的方法,不僅對客戶的控制風險進行評價,同時更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要素進行分析和評價,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和重點。這樣就使審計風險與整個審計過程密切聯系起來,以風險的分析與控制為出發點,以保證審計質量為前提,統籌運用符合性測試、實質性測試、分析性檢查等方法,綜合各種審計證據,以控制審計風險。近年來,風險基礎審計在世界各國已廣泛應用,其原因就在于它從審計準備階段開始就考慮審計風險。我國內部審計也應盡快實現向這種審計模式的過渡,以提高審計質量。論文格式,內審作用。論文格式,內審作用。
(四)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快內審法規建設
建立良好的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是控制風險的有力保證。各內審機構應在綜合考慮業務規模和范圍、組織形式、分支機構設置及區域分布、成本與效益原則、人員素質及構成等其他影響控制政策和程序因素的基礎上,建立有效的內部運行機制和質量控制制度。質量控制制度應從全面質量管理和單個項目質量管理兩個方面構建。全面質量管理應著重從職業道德原則、專業勝任能力、工作委派、分級督導制度和對全面質量控制政策與程序的執行情況的監控等方面入手建立控制程序,以保證審計質量,把風險水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單個項目質量管理應重點建立主審負責、審計底稿三級復核、審計部門主管巡視、審計項目質量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以把好每個審計項目的質量和風險關。同時,我國應抓緊制定、頒布內部審計法規和內部審計業務準則,以統一內部審計執業規范,降低審計風險。
總之,要想充分的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就要重視審計監督,提高內審的地位,制定嚴格的制度,加強對審計決定的跟蹤。
主要參考文獻:
徐麗《如何發揮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作用》,《審計理論與實踐》,2003年第11期
《現行審計管理制度與執法監督》,遼寧電子出版社,2003年10月出版
論文摘要:會計信息失真已成為我國經濟生活中亟待克服的頑癥,需要從體制和機制上強化會計核算與監督兩大職能,從源頭上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對惡意造假者和直接責任人從嚴懲處,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的全面提高。在此,筆者結合多年從事治黃財務工作的實際,就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危害及對策談一點粗淺的認識: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是會計信息制造者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前提。企業經營者往往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隱瞞或虛報經營成果;使會計主體不能真正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走向科學化管理。
(二)會計體制不健全
會計管理體制存在弊端是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會計人員作為企業的一員,受本單位領導的控制和制約,須按企業領導的意志進行會計核算,做假帳,提供虛假會計信息,使會計信息不能真正反映企業實際經濟狀況。
(三)監督體系不健全
監督機制不完善,也會導致會計信息的失真。由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許多方面與市場經濟還不相適應。從會計監督來看,改革賦予了企業自和會計核算的靈活性,但錯誤的思想認識造成會計核算失真等問題日益嚴重。審計監督由于面廣任務重,加之人員知識老化等問題,因而與承擔的任務和需要達到的目標不相適應,未能很好地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
(四)懲治措施不到位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也是會計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我國為規范會計核算,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基本上已與國際接軌。但有些企業的經營者和會計人員對法律孰視無睹,法律觀念極為淡薄,部分執法機構有章不循,執法時隨意性大,從而助長了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對會計造假往往是“重經濟處罰,輕行政、法律處罰;重對單位處罰,輕對個人處罰;重內部處理,輕外部公開處理”,從而減弱了法律的效力。
(五)會計人員素質及職業判斷
會計人員本身素質、職業判斷與會計信息質量的可靠性有很大的關系。一方面,業務素質不高,職業道德觀念不強,導致會計人員缺乏科學的理論指導和嚴格的業務訓練。另一方面,會計人員的管理日常化程度低。日常考核和繼續學習、知識更新成為薄弱環節,使會計人員的實際業務水平大打折扣。主管部門往往順從單位負責人的意見,出現了會計人員“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會計人員出于自我保護,屈服于單位領導,會計核算缺乏獨立性,內部監督職能沒有發揮出來。
(六)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單位無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會計機構設置不健全,會計人員配備不合理,崗位責任制不明晰,會計交接手續不規范,缺乏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會計監督機制不健全。
二、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
(一)危害市場經濟秩序
失真的會計信息是傳遞錯誤信息,誤導經濟行為的導火索。從微觀角度看,會計信息的影響滲透于各項管理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包含投資、融資、利益分配的決策、計劃或控制等;失真的會計信息,直接影響國家稅收、導致各項經濟指標失真,最終導致國家經濟政策與實際的偏離,引起錯誤的社會經濟政策出臺,并帶來嚴重的社會經濟矛盾。
(二)損害各方利益
會計信息失真,其實質關系到經濟利益的分配。此外,對產品銷售收入與成本的確認,有的單位受隱瞞收入、降低利潤,減少稅金的利益驅動,可能減少收入確認數額,增加成本費用數額;推遲確認時間,反之,若經營者想夸大經營業績,也會相應歪曲這一信息。
(三)誘發經濟犯罪
假造會計票據、亂攤成本、設“兩本賬”、偷逃國家稅收、轉移國家資金搞“小金庫”等,這些行為會導致生產經營活動無法科學化、制度化,削弱了國家財經法紀的權威性。造成秩序混亂,從而誘發經濟犯罪。
(四)危害會計人員
會計信息失真,實際上使操作人員在執行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上大打折扣,或者說是在實際操作中降低了執行財經法紀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國家財經法紀的踐踏。會計人員應當強化職業道德修養,不做假賬,誠信做好會計工作,否則,輕者調離會計工作崗位,重者受到法律制裁。
三、防范會計信息失真的建議與對策
(一)強化會計法規與準則的學習與運用,減少會計虛假信息的施展空間
一是學習、完善、熟練運用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壓縮財務會計報告的粉飾空間,適當增加財務報表附注,合理披露非財務信息,進一步完善與嚴格規范關聯交易的披露事項。嚴格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正確確認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加強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利潤和現金流量信息的呈報。
(二)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只有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真正成為產權清晰,權責分明,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完善單位內部會計控制體系,才能使企業嚴格執行會計法規,自覺遵守經濟規律,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
(三)從立法執法的角度,加大處罰力度和造假成本
嚴格執法,提高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新修改的《會計法》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做出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加大了對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打擊力度。但能否嚴格執法成為重中之重,若執法不嚴,法只能成為擺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雖然會計造假、會計信息失真無法完全杜絕,但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嚴厲處罰制度。對惡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處罰力度,必須從立法執法對造假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刑事處罰,不僅要其付出傾家蕩產、聲名狼藉的代價,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還要坐牢,使惡意造假者付出的代價遠遠大于其得到的收益。提高會計造假的成本,才能從根本上遏制會計造假屢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勢頭。加強執法力度,才能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四)增強單位負責人的會計法律意識
強化單位負責人的法律意識,加強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領導。單位負責人的法律意識增強了,才能有效避免會計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才能督促會計人員依法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在對會計工作的建設上,不能只把目標局限在財會部門和財會人員上,應把這項工作提升到整個經濟管理上來,標本兼治,從根上消除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
(五)完善內部監督機制
“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強化會計監督是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的關鍵所在。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日常監督,臨時監督,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及跟蹤監督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并加以落實;完善會計信息監管體系,加大會計監管力度,遏制會計信息失真的蔓延;正確處理單位與國家利益的關系,單位負責人要積極支持會計人員行使監督職責,以身作則,樹立會計人員在經濟管理中的良好形象。
(六)發揮外部監督的作用
強有力的外部監督體系。對會計信息質量進行驗證、檢查、監督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各級財政、稅務、審計機關要依法對企業加強財務檢查和審計監督,在對所屬單位的會計人員業務上進行指導,核算上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予以糾正,對弄虛作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會計隊伍綜合素質
[論文摘要] 近年來,在財政部指導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一直致力于審計準則的建設工作,陸續制定實施了一系列審計準則,這對于提升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專業化發展,以及服務于市場經濟建設,都起到了積極作用。本文主要介紹了中國審計準則建設的情況,以及審計風險準則問題。
過去十多年來,在財政部指導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一直致力于審計準則的建設工作,陸續制定實施了一系列審計準則,這對于提升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專業化發展,以及服務于市場經濟建設,都起到了積極作用。審計準則作為衡量與保障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權威標準,已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
一、中國審計準則建設取得的成就和面臨的挑戰
自注冊會計師制度恢復重建以來,我國以規范行業管理和提高執業質量為目標,相繼制定了一系列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規章制度,并在審計準則建設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就。審計準則建設以及準則體系的基本建立,有效地適應了注冊會計師執業的需要。審計準則已經成為注冊會計師執業的必備指南,成為衡量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依據,成為理論研究、教學教材建設的重要推動力量。同時,還是有關部門執法、判斷注冊會計師執業罪錯的依據。
盡管審計準則建設取得很大成就,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全球化的加快,以及企業經營環境的急速變化,中國審計準則建設面臨著許多挑戰:
1.行業面臨的風險有日益增大趨勢。管理層財務舞弊事件頻繁爆發,如科龍事件等加大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的風險,嚴重損害了成千上萬投資者的利益,動搖了社會公眾對資本市場和審計有效性的信心。
2.現行審計實務不能有效應對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現行審計實務是建立在傳統審計風險模型基礎上,存在很大缺陷。注冊會計師往往不注重從宏觀層面把握財務報表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而直接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容易產生審計失敗。
3.經濟發展要求審計準則國際趨同。經濟全球化促使越來越多的國家打開國門,吸引外資,使經濟的發展超越了國界。目前,我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濟依存度日益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審計準則國際趨同的要求越來越迫切。
二、以制定審計風險準則為重點,創新審計準則體系
1.關于審計準則的建設情況。根據行業面臨風險的特點以及國際審計準則的新進展,我們對我國審計準則體系中涉及審計風險的項目進行了研究,并對我國的審計環境進行了深入分析,在借鑒國際審計風險準則的基礎上,以審計風險準則為重點,完善審計準則。
2.創新審計準則體系。從目前看,我國注冊會計師承辦業務類型較多,其中既有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內部控制審核等具有鑒證職能的業務,又有代編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詢和稅務咨詢等不具有鑒證職能的業務,還有特殊的鑒證業務,如司法訴訟中涉及會計、審計、稅務或其他事項的鑒證業務。因此,獨立審計準則體系已經不能完全包容注冊會計師各類業務使用的執業準則,需要對此進行改進。
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和國際趨同的需要,新準則將“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體系”改進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以適應注冊會計師業務多元化的需要。執業準則體系應當涵蓋注冊會計師所有執業領域,包括審計準則、審閱準則和其他鑒證業務準則,以及相關服務準則,其中審計準則是執業準則體系的核心內容,也是我們國際趨同努力的重點所在。為了便于社會公眾理解,在對外宣傳時,我們將執業準則簡稱為“審計準則”。
3.改進執業準則名稱。由于現行獨立審計準則體系包含了部分非審計業務準則,因此,有必要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將非審計業務準則從獨立審計準則體系中分離出來,按照其業務特性冠以適當的名稱。
4.完善執業準則編號。目前執業準則是按時間順序編號的,看起來連續,但實際上是零亂的,沒有內在邏輯。為了克服按時間循序順序編號帶來的弊端,我們擬按照會計科目編號原理進行編號。
三、審計風險準則著力解決的問題
審計風險準則進一步明確了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明確了注冊會計師審計證據的內容、數量和質量以及為獲取審計證據所實施的審計程序;進一步明確了注冊會計師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程序;進一步明確了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與現行獨立審計準則相比,審計風險準則著力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要求注冊會計師加強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程序,更廣和更深地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各個方面。
2.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所有階段都要實施風險評估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將識別的風險與認定層次可能發生錯報的領域相聯系時,實施更為嚴格的風險評估程序,不得不經過風險評估,直接將風險設定為高水平。
3.要求注冊會計師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測試。注冊會計師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是一種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無論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結果如何,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程序,不得將實質性測試只集中在例外事項上。
4.要求注冊會計師將識別、評估和應對風險的關鍵程序形成審計工作記錄,以保證執業質量,明確執業責任。
審計風險準則的出臺,有利于降低審計失敗發生的概率,增強社會公眾對行業的信心;有利于嚴格審計程序,識別、評估和應對重大錯報風險;有利于明確審計責任,實施有效的質量控制;有利于促使注冊會計師掌握新知識和新技能,提高整個行業的專業水平。
中國審計準則體系的,標志著我國已建立起一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順應國際趨同大勢的審計準則體系。它的與實施,有利于提高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執業質量,提升財務信息質量,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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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堅持以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積極發揮領導小組對普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作用,配備兼職法宣干部和通訊員,負責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確保了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一是認真制定工作計劃。主要是制定了全年審計項目計劃、年度依法行政計劃、審計業務學習計劃、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等工作計劃,各項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獎懲,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自查、年度有總結。二是認真開展審計項目。主要開展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基本建設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審計項目33個,為促進提高經濟效益、反腐倡廉、節約財政資金等發揮了審計應有的作用,提高了審計公信力。三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強化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審計能力。四是健全內部規范,強化內部管理,提高制度執行力度,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五是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主要措施
(一)全局人員學法工作常抓不懈,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黨組中心組學習有計劃有步驟。局領導非常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到領導帶頭,學法先行,精心部署、嚴格要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指導辦公室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明確領導及審計人員的學法用法內容,認真參加局每周五的學習會,解讀《國家審計準則》、《市審計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認真參加《國家審計準則》知識測試,并多次在會上就依法審計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全局審計干部學法用法堅持不懈。局里為每個審計干部訂閱了《中國審計》、《審計》、《中國審計報》和《中國財經審計法規選編》等各種法規資料;堅持周五學習制度,積極參加審計署視頻培訓和市審計局舉辦的專題講座,采用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審計法律法規與其他行政法規學習相結合、學習與知識測試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增強審計人員法制意識和法律素養,提高審計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切實做到依法審計,實現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宗旨。
(二)堅持全方位、多層次的法制宣傳方式,提高法制宣傳效果
一是通過局域網及時法律、法規、規章等學習課件,提高局內信息傳遞效率;開展專題講座、集中培訓、觀看警示教育片、專業法律知識測試、撰寫體會心得等活動,增加宣傳多樣性,并在區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上解讀《市審計條例》;積極參加全國憲法宣傳日主題活動,撰寫《推進審計法治建設,完善審計法制體系》等3篇審計法制論文。二是通過報刊、網站、電視等媒介,進行專題解讀、公告、新聞采集等形式,擴大宣傳范圍,促使社會各界對國家審計的理解、認識、參與和支持;同時,為區紀委機關全體干部和街鎮紀檢干部講解“國家審計基本情況及街鎮審計發現的問題”,為區編辦組織的全區事業單位法人培訓班講解“國家審計基本情況及事業單位審計發現的問題”,為依法審計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三是與宣傳區委區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近年來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發揮的作用等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審計專報、專題講解、邀請調研等方式,提高宣傳效果,爭取黨委政府對審計工作重視和支持。四是把全區各委辦局財務審計部門、街鎮內審機構作為審計法制宣傳切入口,通過內審人員分組季度例會形式進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宣傳,聘用內審人員參與國家審計項目,推動內審人員業務水平提高及對國家審計的認識,今年開展的區綠化市容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全區30%的內審人員參與了項目。
(三)健全內部規范,強化內部管理
圍繞依法審計,保證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多年來,我局持續抓緊內部規范建設,隨著新《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市審計條例》的出臺,我局開展多形式相結合的內部管理方式,不斷加強規章制度建設,提高制度執行力。一是制度與規范性格式文本相結合,建立健全內部規范。今年我局建立了《審計文件材料立卷歸檔操作規程》、《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制度》、《財務管理規定》、《保密工作暫行規定》等一系列審計業務管理、行政管理制度,并針對現有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重新梳理并逐步完善,同時局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部門預算執行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著手制定專項審計(調查)規范性格式文本匯編和審計項目工作流程。二是項目質量檢查與優秀項目評選相結合,加強內部監督。組織開展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通過對去年完成的每個審計項目的審計程序、計劃、過程等六方面內容的檢查,及時發現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問題進行了落實整改,有力促進了審計質量的進一步提升。在內部審核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評選結果反映了參評項目在依法審計、規范審計行為、創新審計技術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明顯進步,在市局2012年度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中,我局報送的區科委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區水務局工程項目實施情況審計調查項目分獲三等獎和優秀獎。
(四)逐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五聯合”機制
根據兩辦“規定”和我區《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今年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就聯合進點、聯合公示、聯合力量、聯合過程和聯合反饋“五聯合”工作機制作了進一步深化,明確了聯合反饋的操作流程和具體細則,探討經濟責任審計信息共享及整改檢查等事項,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送達部門、聯合反饋帶隊領導、聯合反饋的時間、操作流程、通知方式及被審計單位參會人員范圍等事項。(四)加大審計公開力度,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一是審計公開常態化。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工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整改情況報告均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二是逐步深化審計公開。今年我局確定適時公開部分審計項目結果報告,2012年6月25日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關于本區2009-2010年度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同時根據公開效果來確定下一步審計公開力度。(五)加強職業道德檢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結合市審計機關第26次職業道德檢查月活動,由局紀檢、監察和機關黨支部共同組成檢查組,通過發函、走訪等形式檢查審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檢查結果未發現一例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今年我局在開展廉政教育和落實檢查工作的同時,由局長與科室長簽訂了《科室廉政責任書》,明確科長為科室的廉政第一責任人,再由科長和科員簽訂《廉政承諾書》,明確科員對科長負責,實現廉政責任層層落實。
存在的問題
一是審計署8號令的執行上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審計工作底稿還存在要素不齊全、填列內容不規范,審計組對委托審計的控制情況還不太理想等問題。二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的全面徹底完成尚待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未能有效建立。對某些問題的整改由于涉及多個單位和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等原因,整改的難度及所需時間長,致使有些整改工作無法在審計規定的時間內徹底完成;由于審計整改的時間限制,有些問題只能是承諾性整改,真正看待是否整改尚需采取措施予以跟進,由于審計部門審計任務日益繁重與審計力量的不足矛盾日漸突出,審計跟蹤整改存在困難,需要相關部門后續監督工作的跟進。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審計環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節,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范。審計材料不規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事件,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開展后續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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