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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風險論文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4-06 18:40:1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農村金融風險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農村金融風險論文

第1篇

【關鍵詞】農業供應鏈 金融風險 調研

一、農業供應鏈金融風險的相關論述

國外文獻研究中關于農業供應鏈的觀點有:米勒等人重點研究了價值鏈的發展給農業和農業綜合企業帶來的潛在利益及引發的新問題,并提出了解決對策??死锼苟〉热颂岢觯诎l展中國家的農民可以參與現代供應鏈,并表明現有的研究集中在農場發展現代供應鏈。

國內文獻研究中關于農業供應鏈管理觀點有:張晟義等人在《供應鏈管理:21世紀的農業產業化競爭利器》(中國農業科技導報. 2002,4)一文中認為農業產業化是一種全新的經營機制,供應鏈管理是一種創新管理模式。將供應鏈管理導入農業產業化,有利于提高農業競爭力和績效,供應鏈管理導入農業產業化意義重大。

國內文獻研究中關于農業供應鏈金融的觀點有:賈彥樂在《供應鏈金融在服務“三農”中的應用》(現代金融.2008,4)一文中將供應鏈金融理念引入服務“三農”中,從更寬泛的角度,闡釋了服務“三農”的內涵。王影等人在《供應鏈金融在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的應用研究》(特區經濟.2010,4)一文中對農村金融機構面臨的困難進行了研究,提出了農村金融機構利用供應鏈金融開展微型金融服務的觀點,加強供應鏈建設和管理是基礎,控制供應鏈風險是關鍵,改善信用環境是保障的解決措施。賈俊萍等人在《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金融供應鏈管理研究》(農村金融研究.2011,7)一文提出以農業產業化為主導的供應鏈金融服務應以客戶供應鏈及資金流、信息流為核心,以電子商務平臺為依托強化資金管理的效率,以價值鏈管理為核心開展節點企業的融資服務,提升供應鏈整體流動性,逐步建立核心企業、銀行、上下游客戶之間的戰略合作,實現渠道融資一體化。馬九杰等人在《土地流轉、財產權信托與農業供應鏈金融創新―龍江銀行“五里明模式”剖析》(銀行家.2011,11)一文中從應用角度探索了龍江銀行開展農業供應鏈金融的典型模式,對農業供應鏈金融的探索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另外,樊雪志在《如何有效規避農業供應鏈金融風險》(人民論壇.2011,27)一文中提出:農業供應鏈金融風險主要由核心企業道德風險、中小企業物權擔保風險、農戶的信用風險、供應鏈金融的操作風險等四個方面構成。

二、農業供應鏈金融風險的調研概況

(一)調研背景

在農業生產格局由零星分布、單戶生產,向區域化分布、規?;N植(養)、訂單化轉變的形勢下,形成了“企業+協會+基地+農戶”、“龍頭企業+基地+農戶”、“專業合作組織+農戶”等模式,為發展供應鏈金融貸款模式創造了條件。農業產業鏈種類繁多,每種產品都擁有各具特點的產業鏈。農業產業鏈鏈條越長,其農產品的市場化程度就越高,價值活動就越多,融資需求就越大。為農業產業鏈的參與者提供適合他們需要的融資服務意味著可以提高整個產業鏈的效益,進而提高各個農村產業活動參與者的收入。結合農業、農村發展的新趨勢,依托新型農業供應鏈,有針對性的分析不同供應鏈的內在結構特點和融資需求,向資金需求者提供靈活的融資產品和服務,使部分農村融資企業和農戶獲得信貸支持,這種創新的融資模式有重要的作用。為促進“三農”健康良性發展,分析與控制農業供應鏈金融的風險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調研基本情況

我們采用實地走訪的方法,進行市場調查。課題調研小組到臺州市玉環縣九山聯合社及其旗下合作社進行調研,參觀學習了九山聯合社旗下的優+農產品超市,實地考察了玉環縣山里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和樟農果蔬專業合作社。經過與工作人員接觸,我們實地了解了九山聯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現狀、結構和運轉模式等相關情況,重點了解九山聯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

調研過程中,我們將設計好的調研問卷發放給聯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相關人員,指相關人員填寫。我們共發出并回收問卷100份,問卷涉及的內容及回收信息作為本文重要的分析資料。

三、農業供應鏈金融風險的調研分析

根據走訪、訪談和問卷調查,我們對調研結果進行了整理分析,提取了一些主要問題,具體情況如下:

(一)農戶在生產生活出現融資難問題

問題1:在生產生活中是否曾經出現融資難的問題?其中出現過融資難問題的占70%。

問題2:出現融資難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其中認為是資金成本高的占20%,認為手續繁瑣的占33%,剩下47%的人則認為是授信審批速度慢,取得資金時間過長。

由此可見,在當前激烈的競爭環境中,農戶在現實生活中融資實屬不易。

(二)農戶當前選擇的主要理財方式及存款機構

問題1:您當前選擇的主要理財方式?其中選擇存款的占57%,民間放貸的占15%,購買債券、基金的占15%,購買股票的占7%,購買理財產品的占6%。

問題2:當前您的存款機構是什么?其中選擇在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存款的占66%,剩余34%則選擇在商業銀行存款。

可見農戶的理財意識薄弱,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依賴性較強,當然這也反映了大部分農民思想保守,安于現狀,因循守舊的性格特點,但也不乏一些敢于創新的人。

(三)農戶對當前農村金融的認知分析

通過調查,47%的受訪者表示農村金融的總體風險略高,但只有25%的受訪者對其有所重視,且有48%的受訪者認為農村金融的風險管理水平較低,由此可見,農村金融還有很多的欠缺與不足。

(四)農戶對農業供應鏈金融的認知分析

關于農業供應鏈金融,根據數據統計,當問及當前農業供應鏈的實施情況如何時,有45%的受訪者表示不清楚,只有20%的受訪者認為很好,可盡管如此卻有63%的受訪者對“互聯網金融+三農”的前景持肯定態度,有40%的受訪者認為實體的農村金融機構數量對于解決三農資金需求的作用很大。下圖為發放調查問卷后得到的相關數據統計。

四、農業供應鏈金融風險的調研結論

綜上所述,傳統的個別農企競爭模式逐漸弱化,新的模式將是農業產業鏈競爭。農業供應鏈金融的創新拋棄了傳統的個體授信模式,它將視角放在整個農業供應鏈的層面上,發揮鏈條內的結構及貿易優勢,用核心企業的信用實力、具體貿易資金的自償性和貨物的流通價值做擔保,向整個農業供應鏈中的融資企業和農戶提供靈活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僅有效的調節了貿易及資金的不平衡,緩解了農村融資企業和農戶的資金問題,而且提高了供應鏈中信貸產品的使用效率。整個產業鏈憑借核心企業的主導,配合其他企業和農戶的生產經營,形成了高效的、持續運轉的有機生產組織結構,使得原來許多不符合銀行信貸標準的企業和農戶也能夠獲得信貸資金。推廣農業供應鏈金融,為三農的發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環境,已刻不容緩。

參考文獻

[1]張晟義,張衛東.供應鏈管理:21世紀的農業產業化競爭利器[J].中國農業科技導報.2002,4.

[2]賈彥樂.供應鏈金融在服務“三農”中的應用[J].現代金融.2008,4.

[3]王影,楊明娜,朱盈盈.供應鏈金融在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的應用研究[J].特區經濟.2010,4.

[4]賈俊萍,謝生業,李柏杉.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金融供應鏈管理研究[J].農村金融研究.2011,7.

[5]樊雪志.如何有效規避農業供應鏈金融風險[J].人民論壇.2011,27.

[6]馬九杰,周向陽等.土地流轉、財產權信托與農業供應鏈金融創新―龍江銀行“五里明模式”剖析[J].銀行家.2011,11.

第2篇

【關鍵詞】城鎮化;金融支持效應;建議

一、引言

黨的十提出了走新型城鎮化的道路,新型城鎮化,是指堅持以人為本,以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統籌兼顧為原則,推動城市現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態化、農村城鎮化,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走科學發展、集約高效、功能完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個性鮮明、城鄉一體、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建設路子。新型城鎮化的“新”就是要由過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規模擴大、空間擴張,改變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務等內涵為中心,真正使我們的城鎮成為具有較高品質的適宜人居之所。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完成農民到市民的轉變,而不是建高樓、建廣場。農村人口轉移不出來,不僅農業的規模效益出不來,擴大內需也無法實現。而城鎮化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 而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 在各種城鎮化機制轉換和實現過程中起著基礎性作用和重要的支撐作用。同時,金融發展與城鎮化發展內含著一種互動機制, 金融發展可以通過儲蓄向投資轉化、提高資本配置效率、優化金融市場結構等促進城鎮化的發展;而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又可以通過生產要素集聚, 擴大市場規模, 促使市場主導型資本形成機制的建立, 從而相應提高金融發展水平。基于此,本文擬對我國城鎮化建設的金融支持及其效應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二、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需求結構演變

在城鎮化進程中,金融的第一個特殊性質在于金融服務的異質性,這是工業化和產業結構演變的必然要求,也是勞動力就業結構變動的根本出發點。首先,城鎮化是一種經濟結構的演變過程,就中國而言,體現為土地、勞動力和資金要素的重新組合,這就需要金融資源配置發揮預調甚至引領作用。其次,農業產業結構的變化是一個風險和收益并存的過程,我們可以觀察到比較成功的結構調整,也可以看到受要素稟賦和自然條件約束下的艱難轉型,這些風險最終都可能落實為金融風險,因此,農村金融更多地需要準確的金融資源配置而不是數量上的增長。第三,城鎮化伴隨的是持續且規模龐大的剩余勞動力轉移過程,其中蘊涵著對農村金融發展的巨大潛在需求,也意味著金融在體制、機制和業務發展上存在較大的空白。綜合起來看,金融體制的最大問題不在于覆蓋面的空白和業務總量不足,而在于依托靜態金融發展邏輯而形成的真正服務于經濟結構調整的現有農村金融服務種類的嚴重不足,由此造成了較大的發展缺陷。

(一)城鎮化進程中對金融資源配置的自發性傾斜

如果我們深入觀察農村經濟發展和演變的內在邏輯,就可以發現農村金融的覆蓋面問題不是農村金融發展的主要障礙。根據中國銀監會統計:截至2006年末,全國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共計111302個,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總數的56%;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的各項存款余額8.5萬億元,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的26%;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的貸款余額4.8萬億元,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的21%;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的各類農戶貸款余額1萬億元,有8700多萬戶農民獲得貸款支持。從結構看,城鄉金融在表面上存在較大“失衡”:一是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人均金融網點的資源占有率低。二是金融服務資源難以延伸到鄉鎮一級的農村地區。三是鄉鎮的金融市場沒有形成有效競爭。

但上述失衡并不一定就是一個不良現象,恰恰相反,城鄉金融資源配比上的不平衡是任何市場經濟國家或新興市場都必然面臨的客觀現象。更進一步看,金融資源配置往往具有引導其他要素流動的預調作用,所謂“失衡”本身是中國經濟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必要金融推動力。按照農村人口每年下降2個百分點計算,到2010年左右,我國的城市人口占比將超過農村人口,長期以來我國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三七開的基本比例將不復存在。如果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是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主流,那么,我們對失衡的擔心就略顯多余:第一,這種失衡本身就體現為一種預調性的金融資源配置,金融網點和金融資源向小城鎮集中本身體現了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方向。第二,在傳統農業區向小城鎮過渡并最終完成城鄉一體化的過程中,原有農村金融機構自然會按照商業化和市場化原則演變為城鎮金融。而當前的覆蓋面是市場選擇的必然結果。

(二)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服務需求結構演變

正是由于我們面對的是中國農村的城鎮化進程,但對農村金融發展的關注主要仍集中于信貸資金投入總量的增長上,因此,盡管政策制定者和研究人員在農村金融層面上的思考都提到了包括農村信貸、農業保險等廣義農村金融服務,而在事實上往往自覺不自覺地傾向于用農村金融機構數量和涉農貸款總量作為衡量農村金融發達程度的標志。這就隨之產生了三個不容忽視的問題:第一,由于信貸投入成為支農績效的體現,則支持“三農”發展的金融資源往往被作為公共產品而被過度使用。第二,與扶貧開發性資源在全球范圍內遭遇的困境類似(扶貧救濟資源往往被支配者使用,在農村金融領域則體現為法人治理上的內部人控制),農村金融資源配置存在較大的不公平性質——即使這種不公平似乎是為了追求某種效率,比如支持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第三,信貸機構高度發展,而風險管理型金融組織卻持續跟不上趟,時至今日,我們的農村金融體系依然以傳統商業銀行為主,但很少有人對以下問題感興趣:農村金融的基本風險特征與城市金融到底應該存在怎樣的差別?信貸機構的發展對農村城鎮化的有效支撐是毋庸置疑的,作為這一枚硬幣的另外一面就必然是,廣大的傳統農戶在產業結構調整中也就很難真正得到金融支持。

就此,我們有必要從金融需求結構的動態演變中設計面向城鎮化的農村金融體制。

第一,農戶收入的總量和結構變化是農村金融機構的重要決策變量。據相關統計,2007年上半年農民人均現金收入2111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3.3%,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4個百分點。其中,農戶的收入呈現結構性增長態勢:一是工資性收入增長較快,特別是外出務工收入成為增長最快的收入來源。二是農產品銷售收入波動較大,收入受市場因素影響顯著。三是二三產業收入穩定增長。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的基本結論是,在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進程中,農戶畢竟是收益主體,緊緊圍繞農戶收入的增長和收入結構變化實施相應的金融資源配置和風險管理應該是農村金融機構必須把握的機遇。

第二,在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居民收入結構變化的可持續性意味著農村金融機構的風險。我們以農村經濟較為發達的廣東省為例,2007年上半年廣東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3080.3元,同比增加181.3元,增長6.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9%。但廣東農戶的收入結構呈現以下突出變化:一是工資性收入增速回落。二是非生產性現金收入繼續保持快速增長。這說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經濟事實: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農戶必然面臨從單純依賴勞動力收入向依賴資本和土地收入演變的體制性轉變過程,這意味著農村金融也必然從依附于勞動力收入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模式向依附土地和資本的抵押貸款模式轉變。其中必然蘊涵著一定的商業風險和金融風險,但更多地意味著金融創新機會和獲得超額利潤的可能性。

三、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支持效應

那么,基于城鎮化進程中農戶收益模式的總量和結構變化結合中國的農村經濟和金融現狀,怎樣的金融組織體系才是兼具符合農村金融需求特征和城鎮化發展內在需求,又不具備發展阻力的理想狀態?我們認為,考慮到市場化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方向,農戶收入結構和要素稟賦都將發生較大變遷,在商業性農村金融發展上,至少可以給出四種目前處于空白的機構形式。同時也就意味著中國有必要在現有農村金融體系的基礎上發展符合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需要的新型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體系。

(一)主要從事匯兌等中間業務的金融服務組織體系

當前,農業銀行已經擁有覆蓋全國的農村金融機構網絡,而農村信用社也一直試圖建立一個龐大的全國性體系,其出發點是在以信貸為主體的背景下,規模越大則抗風險的能力越強。事實上,在城鎮化的初級階段,勞動力收入是農戶的主要收入形式,由于勞動力流動所衍生的匯兌業務才是目前農村金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當然,中央銀行已經在盡力推動農民工銀行卡工程,但是,金融服務還遠遠沒有覆蓋與農產品異地販運、具有個體工商戶或微小企業性質的農戶自我就業所引致的支付清算等領域。值得思考的是,在明清兩朝,江南工商業地區多信貸類錢莊,而欠發達的“外出打工”地區(如山西和安徽等省)多匯兌類票號,這客觀反映了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對金融服務的要求。因此,當前仍然以信貸機構為主的農村金融發展政策或許對東部發達地區的農村金融機構起到了錦上添花的作用,但無助于中西部農業省份以及發達省份欠發達縣域的農村金融發展——因為供給沒有反映需求。

(二)農村金融機構應該是主要從事創業性投資的風險投資機構

我們同樣從農戶收入模式中可以觀察到,在城鎮化過程中,農戶收入的主體必然從勞動力收入向土地和資本收入轉型,其中存在兩種可能性:一是在小城鎮化和農村工業化過程中,農戶依托潛在的企業家才能實施創業,其經濟學含義是把自身的勞動力優勢逐步轉化為人力資本優勢,這就需要相應的金融服務配套。二是在城市邊緣的農村全面城鎮化過程中,農戶依托自身擁有的土地資源進行創業,小到收取租金,大到創辦企業,這就需要金融機構根據農村經濟要素稟賦的變化靈活地進行產品創新。因此,農村金融與城市金融在機理上完全不同,但我們持續按照商業銀行的方式管理農村金融機構,這是值得反思的。通常,信貸機構的決策行為取決于客戶的信貸記錄、資本金和抵押擔保狀況,而農戶往往不具備信貸交易得以發生的基本要件,于是我們必然面臨一個困境:要么不按信貸風險管理規則辦事,盲目投放信貸;要么惜貸,導致資金外流??紤]到缺乏信貸記錄的資金投放特點,一些創新形式是發展擔保組織,但擔保機構很難在事實上形成信息優勢和交易行為控制優勢,反而成為不具備風險管理能力的風險承擔者。因此,如果我們換一種思路可以發現,農村金融組織在一定程度上屬于創業性風險投資機構,這就需要不同于商業銀行的管理機制——比如金融機構參股農村經濟組織(包括合作經濟組織),更緊密地參與農村經濟主體的決策,這樣既可避免客戶缺乏資本導致的對信貸資金的濫用,又可避免因缺乏信貸條件而遭遇融資障礙。這就要求我們的金融服務不是簡單的信貸,而是創業融資,也就需要我們從法理上進行修正:如存款類機構不得參與實體經濟組織股權,但創業投資機構則可以;那么,如果農村金融機構可以吸收存款并以一定份額投資于農村經濟組織,或許需要我們從非信貸機構而是綜合性金融機構的角度觀察農村金融體系。但是,我們現在的監管原則和法規顯然還跟不上上述思考。問題在于,如果缺乏必要的風險投資管理形式,則農村信貸萎縮就是必然,同時,這也是民間融資始終在農村地區占據較大市場份額的原因,不是農村金融組織缺乏金融資源,而是其信貸管理不適應農村金融需求。

(三)主要從事產業投資的開放式信托基金

中國的城鎮化模式是多樣性的,同步城鎮化、過度城鎮化、滯后城鎮化和逆城鎮化并存,但在廣大中西部地區,主要存在的是同步城鎮化和滯后城鎮化兩種形式,具體表現為大中城市規模與經濟增長同步發展,同時存在鄉村的小城鎮化。城鄉一體化進程一般都依托“一縣一業”或“一鄉一品”的發展模式,其內在含義是主導產業與城鎮化互為表里。這就要求存在某些專業性的產業投資機構和風險管理模式服務于產業結構的調整??梢钥紤]的設計方案是,突破城鄉金融資源畫地為牢式的金融機構制度安排,以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為基礎,在全省成立專門的產業投資基金,其作用在于:第一,讓基金投資者(包括城市居民)真正分享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所帶來的經濟剩余。第二,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地區現代產業發展的金融約束。第三,通過投資基金實現專業化的風險管理。

(四)主要從事系統性信貸風險的再保險機構

即便信貸類機構依然是今后的農村金融主體,考慮到農村經濟的特殊風險,必須存在一類系統性信貸風險的再保險機構,而這一機構應該是當前的農村信用社省聯社。省聯社管理與股東權益的沖突是一個潛在而必然的法律困境,但是省聯社應該發揮一定的風險管理作用。從殘留抗生素的多寶魚事件到檢測出蘇丹紅的禽蛋,從飼料價格上漲到豬肉價格的持續攀升,從干旱導致的歉收到水澇導致的絕收,對農戶收入的沖擊以及由此傳遞為農村金融機構信貸風險是一種必然,這種沖擊甚至不是農村金融機構可以承受的。此外,即使存在存款保險機制的背景,農村金融機構亦很難市場退出,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即使其可以退出,也缺乏新機構補充其地位,另一方面在于即使因降低準入門檻而出現新的信貸機構,此類機構依然沒有能力應對系統性金融風險問題。解決這一風險管理需求需要兩種創新:一是基于當前農村信用社省聯社體制和農村金融特有風險的考慮,我們可以設想以下的機制:一方面,縣級農村金融機構變上交管理費為管理費和保險費并存的方式,省聯社歸集信貸保險金(而不再是呆賬準備金)并承擔在信貸出現系統性風險(且只能是系統性風險)時提供面向縣域農村金融機構的財務支持。另一方面,農村金融結構在提供信貸時必須附帶相應的農產品價格和銷售信息等服務信息,盡可能降低系統性信貸風險。當然,這種信息服務本身就是涉農金融所特有的含義。二是利用信貸衍生工具管理系統性風險?;谵r業銀行全面拓展縣域農村金融業務的歷史契機,盡可能快速發展信貸轉讓和信貸資產證券化等信貸衍生產品,通過農業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收購原有農村信用社的信貸組合,在全國性銀行間市場和證券市場轉讓農村信貸組合,既可拓展農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又可利用全國性大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優勢全面重組涉農貸款。由此可以實現農村金融風險在全國范圍內的分散化。當然,上述兩種模式可以并行不悖地推進。

四、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服務發展建議

改革開放以來金融體系對我國城鎮化建設起到了比較積極的作用, 城鎮化建設資金中金融機構貸款比重的提高和城鎮化建設信貸資金的增加, 都將會促進城鎮化率的提高;來自金融體系的信貸支持對城鎮化的作用長時間存在, 對城鎮化進程具有較為深遠的影響?;诮鹑隗w系與城鎮化二者之間的關系, 加快金融體制改革, 實現對城鎮化建設的多渠道、全方位、高效率的資金支持成為加快我國城鎮化進程的重要條件。為了更好地滿足城鎮化建設中的資金需求, 筆者建議:

(一)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

積極探索城鎮建設投融資的新理念, 加快城鎮建設和資源開發的市場化進程, 吸引更多的金融資源參與城鎮建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商業化, 大力推行特許經營制度,進一步探索靈活多樣的投融資渠道,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城鎮化建設新機制??梢砸腼L險投資, 建立誰投資、誰受益的機制來招商引資;根據需要適當地發行政府債券為城鎮化建設籌集資金;對城鎮現有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設施等存量資產可以考慮通過經營管理權出租、拍賣、開發升值等途徑和形式回收資金、增加城市建設投入;也可以在風險防范的基礎上,引導和利用民間的各種資金對城鎮化建設、產業的發展進行投資。

(二)完善城鎮金融服務體系

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基層分支機構的撤并和信貸權限的上收, 在廣大鄉鎮和小城鎮地區留下了金融服務的真空,已經對城鎮化建設產生了消極的影響, 完善城鎮金融服務體系已是當務之急。中央銀行要在支持城鎮建設上發揮導向作用, 通過窗口指導,引導相關金融機構對城鎮建設進行市場挖掘, 促使其加大對城鎮建設的支持力度。商業銀行要從城鎮發展和市場競爭的全局出發,解決好機構布局的問題,立足有發展潛力的城鎮, 積極為城鎮建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針對商業銀行的機構收縮,農村信用社應利用貼近鄉鎮農村的優勢,擴大經營覆蓋面,更新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方式,為收益相對較高、風險相對較低的鄉鎮和城鎮建設項目提供融資, 真正發揮農村金融服務中的主力軍作用。

(三)完善信貸管理體系

金融機構往往爭相為大中城市的建設融資, 而忽視了小城鎮和鄉鎮建設的融資需求。這種資金支持不平衡現象的直接原因是金融機構認為小城鎮建設項目的風險過大、成本過高,但其根本原因是金融機構現行的信貸管理體制的市場甄別能力、開發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低下, 導致對小城鎮、鄉鎮建設項目的“惜貸”。所以,金融機構應該改革現行的信貸管理體制,開發面向小城鎮、鄉鎮建設項目的靈活多樣的信貸管理模式;改變目前信貸管理權限過于集中的局面,制定配套的信貸政策,出臺相應的信貸操作辦法,適當放寬貸款審批權限,對資源優勢和區域優勢明顯且發展前景廣闊的城鎮和鄉鎮給予支持;選擇有一定經營規模、抵抗風險能力強、效益較好的城建項目作為重點支持對象,充分發揮其“火車頭”的作用,以帶動城市建設和城市經濟的發展。

(四)規范政府與金融部門之間的關系

金融部門要加大對城鎮化建設的資金支持,就必須有良好的投融資環境以及符合經濟原則的項目方案。因此,應轉變政府職能, 防止過多干涉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 以指導和協調作為主要手段, 加強誠信建設, 維護金融債權,增強金融部門放貸的信心。此外,政府應該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城鎮建設的盲目性和無序性,保證城鎮建設的經濟效益,這樣才能實現政府、金融機構和城鎮三方的共贏。

參考文獻:

[1]郭新明.金融支持我國城鎮化戰略的政策思考[J].西安金融,2004(9).

[2]伍艷.中國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抑制問題研究[J].經濟論壇,2005(2).

[3]劉榮增.蘇南地區農村城鎮化持續發展的若干思考[J].江南論壇,2000(5).

第3篇

論文摘要:農村金融已成為我國整體金融系統的瓶頸,具有不同于城市商業金融的特質,尤其在目前農村金融改革進程中,為了構建健全的農村金融體系、促進農村金融充分競爭,滿足農村金融有效需求,從法律制度的角度強化農村金融監管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礎和重要的現實意義。

我國作為農業大國的現實國情和城鄉二元分化經濟結構的長期制約,使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嚴重滯后,決定了現階段農村金融經營成本高、風險大、收益率低,由此造成農村金融機構資產質量低下、虧損嚴重、資本嚴重不足、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等問題,使得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成為整個金融體系的瓶頸和“短板”。農村金融的監管無論在理念、對象、內容和手段等方面均具有不同于整體金融或者商業金融的特殊性。一方面,農村金融供給不足,有效競爭不充分,農村金融機構功能錯位,農村資金回流,農民融資困難等問題要求建立具有多元化主體的農村金融體系,促進農村金融有效競爭,滿足農村融資需求;另一方面,相對寬松的準入政策、過于復雜的農村金融局面以及難以對農村、農業經濟提供有效金融支持的缺陷均需要完善的農村金融監管體制來保護相關主體的合法利益,穩定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

一、完善農村金融監管的法理基礎

格萊珉銀行創立者·尤努斯認為,金融權利如同人們在衣食住行上享有的權利一樣,也是一種人權,也是一種人的基本生存權利。法哲學研究中的人權理論將其劃分為應有的人權、法律上的人權和現實中的人權三個層次,農民的金融權益便屬于應有人權的范疇,不僅可以從社會公平正義理論、平等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等角度得以證成,而且可以通過對其在現實中的享有和實現來評價和檢驗一國金融法律的質量和狀況。首先,包括金融融資、獲得農業保險、參與并實現合作金融等各項權利的農民金融權益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正式的確認和肯定;其次,無論進行融資、獲得農業保險抑或參與合作金融,都需要在農村金融監管的法律體系中得到保障和制度支持;最后,對農民金融權益的關注和保護,決定著農村金融監管制度的價值目標和基本理念的轉化。因此,可以說,從法學的層面上,運用權利理論對農民的金融權益狀況、原因和保護進行權利理論上的分析和論證,從而在制度層面上尋求法律的保障,是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核心。

二、完善農村金融監管的現實需求

1.我國農村金融監管資源不足,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F有的“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格局具有諸多方面的缺陷。具體到農村金融體系,目前主要的監管機構為銀監會,而且地方銀監分局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屬地監管機構。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具有機構小鏈條長的特點,絕大多數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都設在縣(市)及鄉(鎮)和行政村,在其轄區內只設有監管辦事處,這些辦事處并不具有獨立的監管主體資格,而且一般僅有3—5人的監管人員,應對轄區內原有的農村金融機構已是困難,再加上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的大量出現以及大型商業金融機構和外資銀行的參與,監管資源更是難以為繼。

2.監管體系混亂,非正規農村金融游離于監管之外:(1)傳統商業性和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受銀監會監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也由銀監會監管,但其在資產規模、市場定位、資金運作、員工構成、貸款審批和組織結構等方面均與傳統金融機構存在重大差別,難以根據一元化的監管體系進行簡單處理;(2)農村信用社的監管比照《商業銀行法》執行,監管責任由銀監會和地方政府共同擔當,其效力通過縣聯社—省聯社的模式由聯社體制來貫徹,但公司治理改革未能完成,省聯社的行政管理和基層社的公司治理之間沖突加劇;(3)只貸不存的小額貸款公司無需接受銀監會的審慎監管,由省政府指定省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試點,實際情況是,由省金融辦把試點的權限再次下放到縣政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監督管理的則為當地工商局;(4)合會、私人錢莊等非正式金融形式缺乏相應的監管,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總體存在較大風險。

3.金融改革以及監管方式多采取自上而下的強制性手段,忽視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內生性培育。上個世紀80年代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發展軌跡即可說明這一問題,而我國農信社的改革過程仍然忽視農村金融市場的內生力量,未能給農民自下而上的金融創新和改革保留必要的制度空間,而是采取由政府自上而下的出臺一攬子改革方案,然后由各地去執行的方式,使得農信社的合作金融機制完全未能體現農民的自主參與意愿。

4.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督約束機制缺失。一個有效的金融風險控制體系應由三個系統構成:市場約束條件下的外部銀行、證券、保險風險監控系統、被監督金融機構自身內控系統與社會監督體系。但我國農村金融監管體系除前述已經論及的外部監管系統缺陷外,其內部治理、控制和行業自律等監督體系均存在缺失。

三、發達國家農村金融監管制度的借鑒

構建完備的農村金融監管體制對農村金融機構的良性運作、農村金融市場的規范發展和農村社會經濟的促進具有重要作用。世界很多具有發達農村金融體系的國家均具有完善和健全的農村金融監管制度。

1.美國以農業部為政府監管主體,輔以行業協會自律管理、內部治理結構控制以及農業保險的監管協調機制。美國的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由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金融體系以及農業保險體系組成。其中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均隸屬于美國農業部管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則采取了不同于商業銀行的監管模式,專門設立了比較健全的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包括監管機構、行業自律協會、資金融通清算中心和互助保險集團,這四種機構及其附屬機構各自獨立、職能各異。在美國,各種信用社協會或合作金融多達幾十個,這些行業協會從事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制定行為規范,進行自律管理。美國聯邦政府對農村金融的存款統一實行強制保險,具體業務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經營的儲蓄協會保險基金承擔,并承擔對投保金融組織的監督。

2.法國“半官半民”體制模式。法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是從下而上逐步形成的,相對較為穩定。法國的農業合作金融體系主要由國家農業信貸銀行、省級農業互助信貸銀行和地方信貸合作社三級構成。其中地方信貸合作社是基層組織,直接由個人成員和集體成員入股組成,省級農業互助信貸銀行則由地方農業信貸合作社組成,同時以國家的政策性銀行——國家農業信貸銀行作為合作金融的中央機構,對合作金融的運作提供最后的保證。1945年,省級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組成了全國農業信貸聯合會,作為省級農業信貸銀行在國家一級的代表,參與決定農業信貸政策。除此之外,法國的農業保險體制也相當發達,并與農村金融組織結構相對應地設置了三個層面的農業互助保險機構。

3.日本“相互配合型”的協調機制。在日本,對農村金融實施雙重監管:一是政府金融監管廳,對各種金融機構實施監管,以實現整體風險調控;二是全國和地方農林水產部門配合金融監管廳對農村金融機構實施監管,包括農林水產省下設金融科對農林中央金庫的監管,農林水產省在六個大區設置農政局對轄區內縣信聯的監管,以及都、道、府、縣農政部對轄區內農協合作金融部的監管。另外,為了保證合作金融安全、健康地運行,日本還設立了農村信用保險制度、臨時性資金調劑的相互援助制度以及政府和信用合作組織共同出資的存款保險制度、農業災害補償制度和農業信用保證保險制度等制度措施。

四、完善現行農村金融監管法律的構想

1.針對農村金融的特質,建立不同于城市金融的政府監管體系。我國的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實踐,總是將農村金融機構當作一般的金融機構看待,僅僅要求投入金融資源,沒有足夠認識到農業作為產業的獨特性和由此產生的城市和農村金融之間的顯著差別。實際上,農村金融要與國家的產業政策緊密結合,其本質主要是貼近農民,而不是貼近金融機構。作為城市金融監管首要主體的銀監會,在農村金融監管中具有監管資源不足,難以貼近農村、不了解農村金融現實需求,與國家產業政策和農村政策之間不具有順暢的溝通、交流機制,極易造成“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監管局面。借鑒發達國家農村金融監管經驗,我們應當以農業部為主導,同時厘清農村政策性金融的設置目標和宗旨,在農村政策性金融和農業部之間建立順暢的國家產業政策的表達和執行機制,并通過發揮農村政策性金融對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導向、補充和支持等作用,構建農村金融的政府監管體系。同時可以在財政部的政策支持、財政補貼以及稅收優惠等方面建立輔助機制。

2.健全完善金融同業公會,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監管作用。我國于2005年底成立中國銀行業協會農村金融工作委員會,應當引導協會發揮職能作用,建立日常工作聯系機制和管理辦法,完善同業公約及規章,將那些監管部門不宜管,而被監管機構又需要的工作,盡量交由協會負責,實現行業協會自律管理與國家監管機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體制。

3.注重農村金融主體的內部治理和控制,自下而上地培育農村金融本土力量。內控制度建設是建立有效監管體制的關鍵,也是有效監管的基礎。農村金融監管中內部治理的作用集中體現在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中,基層合作金融組織中自愿入股的成員通過完善的治理結構,形成、表達并且實現自己的意愿,同時,由于基層成員是最為貼近金融需求、了解融資狀況的主體,使得對于資金發放、運用以及貸款的回收等事項具有最為直接和靈活實用的監督管理作用。另外,就農村金融本土力量的培育和發展方式而言,應該是把選擇權交給農民,通過反復的實踐和摸索,自下而上地生成一套成功的借貸模式和本土金融組織形式,更好地挖掘和滿足當地不同形式的金融需求。

4.完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一是針對農村金融監管進行理性立法,設立可以作為農村金融監管依據的法律;二是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機制,將已在農村廣泛存在的非正規金融納入正規的金融監管體系,減少非正規金融活動對農村金融監管的消減效應;三是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實現農業保險的支農功能;四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及金融機構的破產制度,完善農村金融的市場退出機制,維護金融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

參考文獻:

[1]張燕,吳正剛,楊依凡.論農民金融權益的法律保障與實現[J].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2009,(27).

[2]應寅鋒,趙巖青.國外的農村金融[M].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6:34.

第4篇

[論文摘要]本文從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背景和發展現狀出發,對其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探討了引導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良性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背景

(一)正規金融供給不足

在我國農村地區,正規金融供給不足是非正規金融蓬勃發展的外在原因。其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服務不充分等問題普遍存在,資金供需缺口不斷擴大。隨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大量撤并縣以下金融機構,農業發展銀行僅在農產品收購方面發揮政策金融的作用,農村郵政儲蓄只存不貸,農村信用社成了唯一能向農戶提供資金借貸的正規金融機構。而農村信用社由于規模不大、不良貸款率高、虧損嚴重,為三農融資能力有限,遠遠無法滿足農戶的融資需求。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系統調查資料顯示,2003年20842個樣本戶中,農戶貸款總額為2947.92萬元,其中銀行、信用社貸款為769.16萬元,僅占26.09%。

(二)非正規金融的優勢

把中國農村社會稱為鄉土社會,即以族緣、地緣、血緣為基礎形成的社會結構。非正規金融交易正是建立在族緣、地緣、血緣關系基礎上,人們有著大致相同的生活體驗,面臨著大致相同的現實社會問題。他們相互熟悉,因而相互欺騙的概論極低,從而有效避免了正規金融機構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降低了貸款中的道德風險。

二、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現狀

(一)發展規模

改革開放之初,非正規金融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并不明顯。從1986年,非正規金融的規模開始超過正規金融的規模,1999年農村合作基金會關閉后,農村非正規金融更加活躍。

農業部農業經濟研究中心農村固定觀察點系統對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20294個農戶的常規調查表明,2000年農戶貸款來源中,有68.4%來自私人借貸。2002年,這一比例上升到72.3%。從地區分布看,越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戶從非正規金融借貸的比重越高;從融資用途看,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非正規金融主要用于非生產方面,而東部較發達地區則主要用于生產和經營活動。

(二)趨勢特征

近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和社會環境的變化,我國非正規金融的發展呈現出一些新的趨勢,主要表現在:

1.公開化

在改革開放初期,由于政府對非正規金融活動的打擊措施比較嚴厲,處于萌芽期的非正規金融活動較為隱蔽,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盈利性質的非正規金融活動逐漸被人們接受。一些地方基層政府開始認識到農村民間借貸對地方經濟的積極作用,并逐漸放松對民間借貸的打壓措施,使得農村非正規金融由隱蔽逐步轉向一定程度的公開。

2.組織化

過去,農村非正規金融借貸的主體絕大多數是個人,現在一些村鎮集體和企業也參與到非正規金融的借貸活動中。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借貸主體由傳統的個人行為向組織結構發展。

3.規范化

以往的農村非正規金融多以口頭信用約定為主,符合人們文化水平較低的現實?,F在,隨著人們風險意識的加強,出現了以存單、債券、房地產等抵押、質押的情況。農村非正規金融交易活動逐步規范化。

三、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雖然在彌補正規金融不足和促進金融機構改革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其自身內在缺陷的存在,使得它存在諸多問題。

(一)規模和范圍上存在劣勢

農村非正規金融只能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才有效率,這導致了農村非正規金融在規模和范圍上的劣勢。農村非正規金融在活動范圍和規模上的劣勢導致了一系列的問題:首先,范圍和規模的狹小使得小范圍內的經濟主體面臨的風險無法通過多樣化進行有效分散,導致了較高的關聯風險;其次,農村非正規金融活動范圍狹小,資金的轉移只能在小范圍內實現,不利于資金在更廣闊的空間進行有效配置,造成了效率的損失;再次,金融是一個特別追求規模效益的行業,然而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小規模經營會使得單筆金融業務的運作成本無法通過規模的擴大進行分攤。

(二)內部經營管理混亂,經營風險較大

由于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制度不規范,內部經營管理較為混亂,大部分非正規金融機構沒有建立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沒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及審計稽核制度,其籌資、征信、信用審核、授信、風險承擔等能力低下。同時,由于大多不提取存款準備金和呆帳準備金以抵御風險,經營風險較大。

(三)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由于農村非正規金融是一種自發、盲目、分散的信貸活動,交易方式相對簡單,借款手續不規范,極易引起債權債務糾紛和集資欺詐等問題,嚴重時甚至引起暴力犯罪。在欠債不還的情況下,不少債權人通過暴力收回借款,民間也因此出現一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追債公司,直接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四)不利于國家對農村經濟的宏觀調控

農村非正規金融分流了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的能力,從而削弱了正規金融貸款的能力,進而影響金融的宏觀調控效果。一些不符合農村經濟宏觀政策的項目由非正規金融為其融資,結果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問題,不利于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引導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良性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明確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地位

從經濟學角度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存在是由于正規金融供給不足造成的,我們可以在加強引導、監督并納入法制管理的前提下,適當給予發展空間,發揮其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的補充和輔助作用。此外,應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使早已利率市場化的非正規融不再有違法之嫌。

(二)實施分類監管

對于農村非正規金融,我們應采取分清類別、區別對待的原則,對其進行分類監管。一些運作相對規范,資本實力較強的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應加以引導和發展,條件成熟時可將其改組為正規金融機構,逐步納入國家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中,加強監管,避免因其金融供給不規范而誘發金融風險,對整個金融體系產生沖擊。

那些暫不具備轉化為正規金融機構的非正規金融,政府應加強監管,鼓勵其向著規范化方向發展。其中對經濟生活有害的非正規金融活動則要堅決取締。如地下經濟活動以高利率為誘餌的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活動,進行洗錢活動的地下錢莊和地下外匯兌付店等。

(三)完善相關法規

為引導農村非正規金融健康發展,國家可以針對農村非正規金融形式制定相關法規,以法律形式明確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交易方式、契約要件等交易規則,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完善相關法規并不是將農村非正規金融全部納入政府監管范圍,而是給其提供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減少它對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消極影響。

參考文獻

[1]周麗莉: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現狀及對策研究[J]金融與經濟,2006(9):79-80

[2]卓凱:非正規金融契約治理的微觀理論[J]財經研究,2006(8):112-113

第5篇

摘 要:主要運用SWOT分析方法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內部自身優勢與劣勢以及外部環境的機遇與威脅進行分析,從而提出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發展的戰略選擇,實現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可持續發展,更好的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關鍵詞:農村金融服務;SWOT;分析戰略選擇

1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SWOT分析

1.1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優勢(strength)

(1)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雛形初步形成經過多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與發展,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目前已形成了以農村信用社為核心,農業銀行為基礎,農業發展銀行為政策性導向,郵政儲畜為輔助,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為創新動力的分工協作的基本雛形,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快速發展在關心農民,關注農村,支持農業經濟發展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農村金融機構改革不斷推進,涉農業務逐步拓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有序推進。農村金融基礎設施、支付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都不同程度地得到完善。截至2010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11.8萬億元,比年初增加2.63萬億元,增長28.8%,高于各項貸款增速5.80個百分點,涉農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比2009年底提高1.60個百分點,為“三農”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截至2011年11月末,中國農村信用社涉農貸款達到4.6萬億,占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各項貸款的47.4%,占銀行業涉農貸款總額的32.8%,其中農戶貸款2.4萬億,占銀行業農戶貸款余額的77.4%,是名副其實的農村金融主力軍。截至2011年8月末,中國農業銀行農戶貸款余額達131965億元,比年初增加214.12億元,增幅19.37%;農戶小額貸款余額1119.45億元,比年初增加130.14億元,可見中國農業銀行不斷推進農戶貸款業務,深化農村金融業務的改革。截至2010年末,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項貸款余額首次突破萬億,達到15347.67億元,比上年增加1380億元,其中涉農貸款占比超過70%,為糧棉油收購信貸資金的需求提供了有力的來源,為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提供了大力支持。截至2010年10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放小額貸款已突破1000億元,標志著郵儲銀行小額貸款業務發展繼續穩步推進改革轉型,充分發揮其貼近農村、網點眾多的優勢,不斷拓展涉農業務,將為中低收入人群、農村地區、個體商戶、微型企業提供更好、持續的融資服務,進一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環境。截至2011年6月末,全國已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615家,其中369家設在中西部省份,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包括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已建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中超過80%用于“三農”和微型企業。

(2)實現全國鄉鎮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通常來說在國際上,評價農村金融服務狀況的主要指標是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主要包含兩層意思:一方面是指貸款的可獲得性和金融機構提供存款、匯兌、結算等金融服務的基本情況;另一方面是指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的分布廣度。從貸款的可獲得性和金融機構提供存款、匯兌、結算等金融服務的基本情況來看,我國農村的貸款覆蓋面比率比較高。我國大概有鄉村總人口82080.74萬人,農戶數約為2.4億戶。全國在農村信用社有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余額的農戶數合計為7134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3231%。通過銀監會統計數據看出,2010年全國縣及縣以下萬人機構覆蓋度1.29個。我國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的布局廣度:2010年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數合計為191604個,全國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占比55%,平均每個鄉鎮分布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3.69個。截至2010年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網點3.7萬余個,70%分布在縣及縣以下地區,提供儲蓄、匯兌等金融服務,“三農”服務水平和覆蓋面明顯提高,在改善城市社區和農村金融環境、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農村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存款和匯兌結算等金融服務,基本上覆蓋了90%以上的農村行政村。因此,總體來看,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儲蓄、匯兌和結算等基本金融服務基本能滿足中國農村地區的需求。

1.2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劣勢(weakness)

(1)金融信貸資金供給缺口大,資金供給失衡我國城鎮化進程中農村經濟發展存在嚴重的資金短缺問題,主要表現在資金供求失衡、資金供求主體單一、農村融資渠道狹窄、金融服務功能弱化等方面。資金供求失衡主要體現:在我國農村信貸需求滿足率僅為53%-56%,農村信貸支持力度遠遠不能滿足當今資金需求迅速擴大的農村市場,特別是與農民增收相關的小城鎮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的需求。資金供給主體單一、農村融資渠道狹窄主要體現為: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構成了我國主要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但這幾家機構在農村的并沒有發揮巨大的金融供給的作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主體單一。金融服務功能弱化表現為:第一,我國的政策偏向于從農村汲取資金,投向工業發展和城市建設,造成資金大量外流。第二,服務設置和服務方式落后。就金融服務設置而言,由于金融機構大量縮減,在地域廣闊的農村網點設置較少。就金融服務方式而言,農村信用社只開展了最基本的存款貸款等業務,業務單一。

(2)農村金融服務功能單一,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難以得到滿足一方面,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沒有發揮最大的作用。我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主要是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機構。由于農業的高風險性使得對農業的投資具有風險大、成本高、收益少、資金周轉期長等特點,同時農村城鎮化水平嚴重滯后和農村市場信息的不充分,使得農村地區的盈利性投資十分稀缺,金融機構機制不活,缺乏競爭力。另一方面,農村服務金融的業務品種匱乏。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的主要業務是傳統存貸款業務,其他業務如票據融資、咨詢顧問、快捷結算、代收代付、代客理財等業務發展滯后。因此,金融服務的手段和方式已遠遠落后于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村金融機構中間業務收入增長緩慢,在經營業務中所占比重很低。

(3)農村金融競爭力不足,缺乏有效競爭機制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不充分,組織結構不合理,沒有形成一個分工有序、競爭充分的金融環境。一個有效競爭的市場,其金融組織的結構應當是既有大型、中型金融機構,又有小型、微型金融機構。而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組織機構雖然有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郵政銀行等,但充分發揮作用并向農村提供有效金融服務的金融組織卻十分有限。具體來說,農業銀行涉農貸款的主要貸款對象是農村基礎設施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直接向農戶發放貸款比例非常低;作為政策性銀行的農業發展銀行,一般并不面向涉農企業和農戶貸款;郵政儲蓄銀行只為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一些小額貸款。農村信用社處于一個壟斷地位,為農業發展提供資金。近幾年,在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撤出農村的金融網點之后,農業銀行并未大力擴張營業網點,填補空白。可見,農村金融市場競爭非常薄弱,能夠提供信貸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非常有限。

(4)農村金融服務缺乏創新機制,無法適應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金融服務沒有建立完善的實時調整和創新機制,金融服務仍然建立在傳統模式的基礎上,沒有對農村經濟發展以及農民生活生產方式的轉變調整服務方向、研究出創新產品,建立適應其特色的金融服務。信貸業務缺乏創新,業務品種與生產實際不相符。一是貸款期限與農村金融發展周期變化不協調。農村信用合作是在信貸業務上始終遵循春放、秋收、冬不貸的傳統格局,貸款期限一般最長為一年,而農村貸款周期一般都是一年以上,這種期限上的不統一造成給農企和農戶生產經營融資困難。二是農戶貸款金額需求變大與農村信用社貸款額度縮小的不協調。隨著我國農業經濟結構的調整和改革,農業生產要素由以前的土地密集型、勞動密集型向資金密集型轉變,農村對資金的需求量也急劇增加,我國農村信用社面對農戶的小額農業貸款不能對效益高的新興農業、農產品精深加工等大額貸款提供支持作用。

1.3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機會(opportunity)

(1)潛在巨大市場需求。我國城鎮化建設進程為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帶來巨大的發展空間。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流通體系發展、農業現代化發展、農村城鎮化建設、城鄉一體化發展等都對金融服務有著迫切的需求。我國現有2.4億左右農戶,其中有貸款需求的農戶至少有1.2億戶左右,“三農”資金缺口每年在1萬億元左右,這種資金需求還存在很大的供給缺口,給農村金融機構提供了有利可圖的發展空間。我國農村金融機構覆蓋率逐年增高,遍布城鄉,但是還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的金融需求,因此,農村金融機構應完全發揮自身貼近農村、貼近農民、貼近農業的綜合優勢,對城鎮化建設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有效的金融需求。

(2)政策環境適宜。近幾年,我國政策廣泛關注與重視“三農”問題,農村金融市場的改革與發展都取得了較大的進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我國在各種政策上都傾向于鼓勵農村金融體系的制度創新,并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予以大力支持。2007年開始,中國銀監會就放寬了農村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的試點工作。國家針對農村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出臺了保值貼補息部分補貼、稅收減免、票據置換專項貸款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各級政府也廢止了歧視性規定,推出了減免、撥付省市級聯社開辦費用,為全力支農提供了優惠的政策扶持。

(3)宏觀貨幣政策導向近以來,我國貨幣政策由適度寬松型貨幣政策轉變為穩健型貨幣政策。在宏觀調控走向穩健的大形勢下,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取向受到直接影響,并給農村金融機構業務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引導農村金融機構理性發放貸款。在穩健的貨幣政策下,農村金融機構可以對客戶進行篩選,只對相對收益較高和風險較低的農戶授信,積極優化調整客戶結構,在穩健貨幣政策中形成農村金融機構優質的客戶群體,使貸款投放更加趨向理性。引導農村金融機構調整盈利模式。農村金融機構轉變擴張信貸規模的經營模式,調整存貸款“利差”收入的盈利模式。農村金融機構需要逐步分散經營重心,靈活調整經營策略,積極尋求新的利潤空間。引導農村金融機構提高競爭力。農村金融機構應充分發揮自身優點,為客戶提供差異化的優質服務,細分客戶市場,準確市場定位,發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個性化服務,將服務水平的提升作為農村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的主要方向。

1.4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威脅(threats)

農業具有不穩定性和弱質性等特征,包含來自于自然和市場的雙重風險。一方面,農村金融服務中存在自然風險。自然災害會給農業生產帶來很大影響,一旦自然災害發生,農戶的收入減少,會直接造成農戶對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拖欠。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服務中存在農產品的市場風險。農戶和微型涉農企業受市場環境變化影響也很大,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導致盲目生產,造成供大于求的局面,導致農產品價格下跌,降低了農戶的收入和還款能力。我國農村整體信用環境不佳。因此存在較高的信用風險。農村信用社由于受發放貸款對象的限制,貸款對象多為農戶、自然人,通常是采用信用貸款,基本不存在保證、抵押或質押的方式發放貸款,所以一旦借款人惡意逃避農村金融機構債務,這些機構就面臨著貸款損失。信用評價體系不健全。目前農戶小額貸款的審查和信用評級工作主要依賴于村委和農戶,但村委及農戶在對貸款人進行信用評級時可能存在一些人情世故關系,使得信用評估工作帶有一定的片面性和隨意性,不具備客觀性,不能準確揭示貸款風險,對貸款人準確定位。

2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發展的戰略選擇

通過上述SWOT分析,可以看出,農村金融服務的發展存在巨大的機會,然而,由于自身還存在許多不足加上外部環境的潛在威脅,為了這一問題,農村金融服務發展要從我國的現狀出發,遵循農村金融發展的客觀規律,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實施有效的戰略發展途徑。

2.1 逐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體系

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可以充分發揮農村金融活動所具有的籌集、分配和管理農村貨幣資金的職能,從而支持、調節農村經濟穩步發展,彌補供給缺口。在金融抑制的背景下,我們要站在城鎮化建設新農村發展的角度,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全面構建小康社會,大力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創新,持續加強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提供有效金融支持。目前我國看似形成了的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分工合作、相互補充的農村金融格局,但實際上是一個不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各類機構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中都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在結構和功能上都存在嚴重的缺陷。建立健全的金融服務機構體系要從以下五點著手:(1)農業銀行加快股份制改革,加大信貸支農力度;(2)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快服務農村金融的腳步;(3)農村發展銀行拓展業務范圍,形成多元化融資渠道;(4)農村商業銀行尋求利潤突破口,轉變經營模式;(5)非正規金融機構規范化,引導農村金融組織多元化發展。

2.2 積極開發創新產品和新型信貸模式

在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金融服務的發展不僅要求金融機構體系格局科學合理,還要求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除了繼續大力發展農戶小額貸款外,鼓勵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面,這應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應農村及其它經濟薄弱環節的需求,針對性地開發金融服務品種。應認真考慮到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性與不平衡性,應根據不同的發展狀況,在政策允許和風險控制能力范圍以內,開發出多樣化、系列性的金融特色產品,適應農村多元化金融服務要求。金融產品創新包括:信貸業務品種創新、擔保抵押方式創新、個人理財產品創新、中間業務產品創新等。服務方式創新包括:網點建設現代化、結算網絡現代化、創新職工服務規范、創新結算手段等。

2.3 構建農村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持和法律規范

根據供給缺口,需要對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的方式進行調整,擴大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商業性金融與政策性金融相互支持的機制,建立包括政策性銀行、政策性擔保機構和政策性農業保險等在內的完整的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也要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綜合運用貨幣、財政、稅收等多種政策手段,采取激勵有效、風險可控、協調配套的扶持措施;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針對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機構的特別的監管框架;建立農村信用擔保和農村金融風險分擔機制,使農村地區獲得更多的信貸資金,引導和激勵農村金融機構加大“三農”的投入。

3 結論

本文通過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SWOT分析,找出了農村金融服務的優勢、劣勢、機遇以及威脅,在此基礎之上,提出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發展的戰略選擇:首先,是在遵循金融業發展的客觀規律的前提下,構建政府指導下的,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等多種組織形式相互競爭、分工協作、穩定發展的多元型的農村金融體系;其次,是積極開發創新產品和新型信貸模式,開發出多樣化、系列性金融特色產品,適應農村多元化金融服務的要求;最后,是在供給缺口存在的現實中,借助政策和法律的力量,完整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服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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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論文關鍵詞: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貧困農戶

論文摘要: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在解決貧困農戶貸款難、增加農戶收八及緩解貧困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推行中還存在著不少問題。本文介紹了農戶小額信貸的概念,并重點對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存在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1 農戶小額信貨概述

小額信貸是指通過向低收入客戶、個體經營者提供金融服務和社會服務等,借以幫助貧困者增加收入、擺脫貧困的活動,其含義具有金融含義和社會含義雙重屬性。國際社會一般將其視為農村金融服務的一種制度創新,主要目的是增加收入、緩解貧困。

農戶小額信貸是指以農戶為貸款對象,基于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農戶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是農村信用社依法吸收的存款及中央銀行的再貸款,貸款發放及收回的整個過程均由農村信用社辦理,并采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具體如下:首先由農戶向農村信用社提出申請,再由農村信用社對農戶信用進行評定,在信用評定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等級,對農戶發放不同信用額度的貸款證,持有貸款證的農民,在需要貸款時,可以憑貸款證及有效的身份證件直接到信用社營業網點辦理限額內貸款,無需層層辦理手續。

2 我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存在問題

農戶小額信貸的實施時間雖然不長,但在全國及各省市地區發展迅速,取得了顯著的成就。然而,如果將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可持續信貸服務作為農戶小額信貸的終極目標,那么中國目前的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項目處于發展初期,存在著一系列問題。

2.1 運作機構問題分析

農村信用社產生于中國農村,并伴隨著中國整個金融體系及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健全,其職能、性質都在不斷的發生轉變,幾十年曲折的發展歷程都打下了中國經濟發展的烙印,也留下了許多歷史遺留問題,影響著農村信用社支農的實力和小額信貸的發放。

首先,由于政策性原因,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為了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農村信用社盲目地將大量的資金貸給鄉鎮企業,而大多數企業又由于經營管理不善、投資失誤等原因形成了不少壞帳。其次,農村信用社產權含混不清。由于產權不夠明晰,法人治理中權力義務責任的嚴重失衡,引發了一系列侵害信用社利益的行為,如經營管理者的道德風險、濫用職務、粗放經營、濫用職工、加重農民負擔、挪用資金、奢華消費等等。最后,業務素質普遍偏低。相對于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的員工的文化程度低、專業技術水平差、且觀念保守、知識老化,加之農村信用社不重視對員工知識、技能的培訓,其業務素質普遍偏低,在眾多金融機構中不具有競爭優勢。

2.2 運作流程中的問題

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的運作流程,從為農戶建立信用檔案開始,中間經歷了貸款申請、信用評定、發放貸款證、取款、貸后監督,直到收回貸款并做出記錄,又再次進行信用評定結束,這八個環從環環相扣,并形成了一個有跟蹤反饋并能不斷完善、更新的循環系統。

從實踐上來看,由于受到內部、外部一些因素的制約,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或是某些環節缺位;或是某些環節雖然名義上存在,但實際上形同虛設,或是在執行過程中不夠規范,貸出資金的投放資質量及可回收性均難以保證。

為客戶建立信用檔案環節。很多農村信用社對于建立農戶信用檔案這一基礎性環節十分不重視,有些直接從當地的派出所抄來農戶資料建立農戶經濟檔案,內容也十分簡單,對于一些諸如個人品質、經濟收入、生產經營活動主要內容、經營能力等重要的資信內容基本沒有記錄,不能全面反映農戶真實的情況。雖然有些農村信用社也對農戶進行實地調查,但是很多流于形式,調查的質量不能保證。轉貼于

對客戶進行信用評定環節。由于某些信貸員對農戶不甚了解,使得評定小組對農戶代表和村組干部有著強烈的依賴性,僅憑他們的一面之詞便予以授信。加上在農村一些工作極易受人情、關系和其他一些外在因素的影響,致使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較大的主觀盲目性和隨意性,導致農戶小額信貸信用評定失真。除了上述主觀原因以外,由于基層農村信用社外勤工作人員編制普遍較少,但對于農戶進行信用評定工作量很大,很多信貸員雖想盡職盡責,卻力不從心,無意中造成了信用評定的不客觀、不準確。

關于貸后監督環節。在實際操作中,一些農村信用社按農戶貸款證對他們發放了小額信貸,可是貸后檢查、跟蹤管理工作卻沒有及時跟上。尤其是一些信貸員,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認為款項貸出后,就完成了信貸工作,也不愿意在事后深入農村的田間地頭,了解資金是否按規定使用。對于一些農戶將自身貸款轉借的行為,更是無法察覺。貸后監督環節缺位嚴重,間接降低了信貸資金的可回收性,增加了農戶小額信貸風險。

關于信用等級的再評定環節。這一環節是農戶小額信貸運作流程中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下一輪信用評定的開始,嚴格的講,應該準確地記錄貸款的還款數額、未還數額及到期日,同時將這些信息反饋到農戶信用檔案中,以便下一次進行信用評定,確定新的信用等級。但是一些農村信用社沒有嚴格執行這種制度,沒有根據持證農戶貸款到期償還情況和信用程度適時進行調整,對授信額度該增加的沒有及時增加,該調低的沒有及時調低,該取消持證資格的也沒有取消,大大影響了農戶小額信貸的質量。

除此之外,對于農村信用社有限的資源來說,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量非常大,而大多數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都用手工操作完成,即使一些信息化管理條件較好的農村信用社也只是運用電腦進行簡單的記錄與操作,工作效率低,信貸質量也不能保證。至今市場上還沒有一套包羅整個小額信貸運作流程的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幫助小額信貸機構提高資金監控的深度、廣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時全面的獲得信貸資金的運作情況。

2.3 保障制度問題分析

(1)法律制度不健全

農村信用社雖然屬于金融機構,但目前還沒有完整意義上的合作金融法律、法規,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合作金融機構的地位和權益,使得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中常常處于困境之中。也正由于農村信用社的性質、服務宗旨、服務范圍等一系列問題沒有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規范,農村信用社在農戶小額信貸的推廣過程中不能輕松上陣,既背負著沉重的歷史包袱,又受到多方面的制約。

第7篇

關鍵詞:金融體系;創新;金融產品;市場監管

一、西部農村金融體系歷程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郵政儲蓄等正規金融機構,以及其他非正規金融組織。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經歷了三個顯著階段,但特別針對西部的金融改革來的比較晚。

第一階段:恢復舊的金融機構和建立新的金融機構(1979-1993年)

在1979年之前,我國沒有建立起專門為農民、農業生產和農村發展而服務的真正意義上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分為正規金融機構的發展和非正規金融機構的發展。

我國農業銀行具有商業銀行和政策銀行的雙重性質,不利于其商業化發展和經營管理的改善。且農村信用社在農業銀行的直接管理下,也沒有獨立發揮職能的空間。再加上部分正規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組織非規范經營,加劇了我國農村金融風險。這就導致,農村金融體系的第二輪農村金融改革勢在必行。

第二階段:建立三位一體的農村金融體系(1994-1996年)

本階段構建了三位一體的符合農村融資需求的金融體系。但在實際運行中發現,農民的消費性金融需求幾乎不可能從正規金融體系中獲得滿足,農業生產性金融需求也有十分苛刻的貸款條件,農村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建設的發展性金融需求也缺乏來自銀行的資金保證。由于金融供給的不足,必然由非正規金融安排來補充,導致民間借貸和各類組織興起,帶來許多金融糾紛。

第三階段:促進農村金融商業化和多元化(1997-2007年)

在該階段主要分三個部分:首先,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改造;其次,農村郵政儲蓄的發展;最后,農村金融的多元化發展。

二、西部農村金融體系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西部農村無論在地理、人文,還是政治、經濟方面都有與中東部不同的明顯特征,這些特征使我國西部農村金融體系的發展也存在很多不同于中東部的特征。以下是關于我國西部農村金融體系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 金融機構單一,主要以農村信用社為農村金融主力軍

從21世紀初開始,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開始走上以農村信用社為重點,以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所和農業保險等為輔的金融體系。在很多西部偏遠農村幾乎只有農村信用社、郵政銀行和農業銀行,沒有任何其他商業銀行機構,民間金融機構混亂不堪。這使得我國西部農村金融體系發展受到嚴重的阻礙。

(二) 金融資金沒有發揮取之于當地農民,用之于當地農民的作用

在很多農村有這樣一種普片現象,就是大部分金融機構將在農村獲得的存款,輸送到城市里。同時,商人的趨利性,決定金融機構要做西部農村地區的“吸血鬼”。郵政儲蓄銀行是一種儲蓄機構,只吸收存款,不發放貸款,是典型的“吸血鬼”;農業發展銀行是一種政策性銀行,基本不對民間機構和個人發放貸款;農村信用社吸收大量存款,僅發放少量貸款,其余全部返回城市。

(三)農村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種類單一

我國當前西部農村金融機構主要開展的業務是存貸款,中間業務發展非常緩慢,產品創新不足,西部金融政策實施不到位,信息咨詢和信用卡服務基本沒有涉及,無法滿足西部農村經濟活動中個人、個機構等類型經濟主體對多元化金融服務的需求。

(四)農村金融市場監管不足

農村金融市場是一個新興市場,各種制度還嚴重不足。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套獨立、完整的農村金融市場監管體系。在農村,信用考核基本上就是天方夜譚,而農村民營企業缺乏規范化的財務信息,同時普遍缺乏抵押擔保能力,這都使我國農村貸款更加困難。

(五) 農業保險宣傳不足,覆蓋面窄

在我國西部農村,農民普遍缺乏對保險的認識、了解,更別提農業保險。這與我國西部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不足、方法不當是密不可分的。城市開展了農業保險改革試點,但對我國西部農村廣大農民來說,對于農業保險還是不了解。

三、西部農村金融體系創新

之前有一些學者已經提出一些關于西部農村金融體系創新的政策和方法,有些方法是非常可行的,但為什么現今我國西部農村金融體系還是不夠發達呢?這主要是一個執行問題,再多的政策、建議,執行不到位也只是紙上談兵。所以在學者們提出一些創新、改革措施后,各地方政府應本著發展各地區的經濟為目標,監督各金融機構按規范操作;加之國家出臺相應的政策,以及一些強制性的措施,將我國西部農村金融體系發展成為一個健康、穩定的金融體系。

(一) 促進農村資本市場健康,有序,活躍地發展

規范和完善儲蓄功能,為那些不需要擴大生產,希望把錢存入銀行的人,提供方便、快捷,且安全的資金存放方式。建立農業資金回流機制,以保證“三農”對資金的需求。把農村各地區儲蓄吸收的存款,通過人民銀行或者國家政策全額用于增加農村金融機構貸給“三農”的再貸款。把從農村吸收的吸金用于農產品的加工生產,農業各產業的經營發展,真正做到取之于農民,用之于農民,發展地區經濟。

(二) 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的方式

促進票據結算業務,同時積極為農村加工、村隊、個人私營企業、以及各種農業企業提供優質、全面的會計結算服務,同時還可以積極推行支票、匯票、本票、信用卡等結算工具;還可以為個人、企業等等農村借款人提供全面的財務會計信息。由于農村地區的借貸者普遍缺少借貸方面的專業知識,如:金額、手續、需要的材料等事項,各金融機構需要提高宣傳力度,金融機構應該為農村借貸者提供專業的咨詢。

(三)積極發展金融工具

在西部,農村主要是以種植玉米、小麥、水稻、養殖家禽為主?;谶@些特征,各西部農村金融機構應積極開發與之相適應的金融工具,使農民每年的經濟收益穩定,如:在農產品市場上供過于求時,簽訂期貨合約,或者是買入看跌期權來減少損失;在農產品市場上,供小于求時,簽訂期貨合約,或者是買入看漲期權來減少購買成本,還可以制定相應的互換合約等措施。

(四)國家通過制定西部農村金融政策來支持農村借貸者

國家通過改善我國西部農村金融信息傳導機制,使我國西部農村地區的借貸者能及時、準確的獲得相關政策信息。在西部地區逐漸建立起一套比較全面的信用、財產登記體系,使農村借貸者在借貸時能及時獲得資金,同時也能減少農村各金融機構信貸資信考察的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國家應出臺政策規范農村金融機構的操作,以及一些非正規金融機構的借貸利率上下線,使我國西部農村金融體系能健康、快速的發展。(作者單位:四川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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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論文關鍵詞】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發展對策 

 

小額農貸,是指金融機構專向農村階層提供小額度的持續的信貸服務活動。在我國,政府大力推動小額信貸作為-種有效的扶貧模式在全國扶貧戰略中大量運用, 但從目前該業務的運作情況來看,還存在著諸多問題。 

一、我國小額農貸業務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職責定位不明確 

 我國政府對農村小額信貸的參與,更像是行政行為,而不是市場行為。主要表現為:(1)強大的政治組織力量導致行政強迫命令,使小額信貸在政府主導扶貧中,為了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工作中不免出現租糙,甚至強迫命令的現象。(2)政府的其他職能淡化、分散了對小額信貸扶貧的力量。政府雖然對扶貧脫貧感興趣,但他們還要考慮本行政區域的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社會安定,從而就可能使小額信貸的力量淡化或分散。(3)政府官員一般不具備從事小額信貸的企業家精神。對于職能眾多的政府機關來說,雖然可以對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小額信貸知識的培訓并提出嚴格的要求,但要使他們對小額信貸的操作達到熟練程度,困難很大。 

2.法律法規不健全 

盡管國務院扶貧辦和中國扶貧基金會大力支持我國進行小額貸款扶貧的項目試驗,但小額貸款的各種組織還未能完全獲得正式的合法身份;而且,小額貸款以何種組織身份來進行運作,尚未確定下來。目前,我國小額信貸組織幾乎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臨時觀念,對其內部的制度化管理重視不夠,這顯然不利于小額信貸的順利、健康發展。 

3.民眾觀念落后 

在我國,由于長期推行政府主導的扶貧式小額信貸模式,導致普通民眾甚至一些官員和學者對小額信貸的屬性還缺乏正確認識,政府推行的小額信貸更多地體現了一種短期政府行為,忽視了小額信貸運作中的有償性和可持續性,甚至將小額信貸視同財政性資金。小額信貸組織沒有形成完整、正規的小額信貸金融機構,能夠提供的金融產品也比較單一。信貸資金的來源、發放、回收也大多不是由金融機構或其中介組織進行,公眾普遍的把農村小額信貸理解為一種短期模式。 

4.利率不合理的問題 

在中國,小額信貸項目確定合理的利率和可持續發展的利率受到政府金融政策的限制,我國政府在金融領域仍然實行著嚴格的國家管制政策,規定了全國統一的基準利率,同時嚴格限制非政府組織介入金融活動。 

5.小額信貸的放款額度和期限問題 

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起步階段,農戶對資金的需求預期增大。當前小額信貸的貸款額度與此相比則明顯偏小,導致農村經濟資金總體缺口增大。另外現行小額信貸的期限較短,最長期限是一年,一般是數月不等。從新農業的生產來看,農戶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等在一年內能夠收回成本并償還貸款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能還貸,還貸之后易造成資金不足而對生產造成危害。所以小額信貸期限問題上對促進發展農村金融支持中難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6.資金籌措問題 

目前,我國小額信貸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的扶貧資金,其數量是有限的,品種單一,受金融政策的制約(如存款利率、吸收存款的政策與金融機構等)。又因為由于沒有組織自愿存款,因而缺少穩定的資金來源渠道。目前國際上現有小額信貸組織常見的公開吸收儲蓄,基金儲蓄、代扣罰金和吸收入股的形式我國都沒有。 

7.農戶信用等級評級制度有待改善 

目前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現象:一是由于沒有建立家庭收支賬, 對農戶評級存在底細不清、農戶經濟檔案資料不全的現象。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較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信用評定失實;二是評級授信把關不嚴, 信用等級比例失調;三是沒有根據農戶家庭經濟狀況、資信情況方面的變化重新評估,造成信用等級不匹配。因此,金融機構應制定出相應的評級制度。 

二、促進我國農戶小額信貸持續發展的對策 

1.重新定位政府職責 

在我國開展小額信貸活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協調。但政府的介入應該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首先政府應把握“參與但不干預”的原則。參與政策的宣傳,但不干預貸款的審批發放;參與聯保小組及個人的信用評級工作,但不干預小額信貸機構對其的獎懲情況;參與監督貸款的使用和回收,但不干預貸款數額、期限和利率的制定;參與向客戶提供市場信息、技術指導、政策扶持,但不干預貸款者對經營項目的選擇。其次探索建立小額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政府可以建立風險基金。一旦出現風險,可以從風險基金中撥出一部分補償小額信貸機構的部分損失。另外,政府也可以鼓勵保險公司參與小額信貸項目,成立小額信貸保險項目,轉嫁一部分風險。 

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小額信貸的發展離不丌會融法規的規范和引導,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一是要盡快修改《人民銀行法》,補充有關小額信貸的法律條文,在法律上賦予小額信貸組織獨立的主體地位;二是要盡快開辦存款保險制度,提供保險:為小額信貸壯大資金來源、增強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三是要允許小額信貸享有同農村信用社同等比例的利率浮動權,促使其以近乎市場利率的水平吸收社會閑散資金,篩選信貸市場的風險因素,增加其盈利水平:四是要準許小額信貸組織同國有會融、城鄉信用社通過各種方式開展有意義的存款、貸款、拆借等業務聯系;五是要盡快制定適合小額信貸發展特點與發展階段的監管政策。 

3.加大小信貸款的宣傳力度,加強民眾對小額信貸的認識 

政府要通過辦??①N標語、門柜和日常宣傳,讓農民、個體工商戶等社會各界了解現在小額信用貸款在范圍、權限、用途、期限及信用等級、貸款授信等方面的.過加強教育使民眾改變對小額信貸的一些認識誤區。 

4.逐步推行利率市場化 

扶貧不是一種單純的慈善救濟行為,主要應看作是一種經濟行為。只有把它作為一種經濟行為,才能充分發揮其功效。在資源比較短缺的情況下,制定合理的小額信貸貸款利率,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顯得尤為重要。 

5.改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和期限的規定 

針對目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無法滿足農戶較大規模經營資金需求的實際,中央銀行應繼續加大對農信社支農再貸款的投放力度,適當提高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授信額度,此外,農信社還可以通過發展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借貸,疏通橫向資金融通渠道,發展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借貸,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結合農業生產的特點,適當延長管理辦法規定的貸款期限, 由信用社根據農業生產周期和貸款的用途商議決定。根據農戶要求、資信程度、資金的投向、還款能力和信用社的能力適當放寬小額農貸金額和期限的限制。 

6.擴大資金來源渠道,解決資金供應問題 

這可以從政府和金融政策兩個方面著手解決。政府要加強對農村的教育、衛生、農業救濟等和農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方面的投入,給予農業一定的財政和稅收優惠政策,這樣才能增加農戶的收入,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增加農民的抗風險能力,起到扶貧和資金回流農村的效果,同時也提高了農戶利用信貸資金獲利的能力,間接的減輕了小額信貸機構放貸的風險性。金融方面根據中國農村的經濟現實,構建能切實為中國農村經濟服務的金融體系,有效發揮金融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動作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特別是郵政儲蓄銀行和引導民營資本建立的金融機構,可以有效地引導資金為廣大農戶提供大量的小額信貸服務。努力拓寬資金籌集的渠道??梢酝ㄟ^發行農業金融債券,從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或是尋求合作伙伴,建立農業發展基金、農民共同基金,面向農民籌資,取之于農,用之于農。 

7.加強信用評估管理, 構建完善的信用評估體系 

首先建立農戶信息庫, 改進貸款的管理方式。一戶一檔, 所有信息資料按一戶一檔規錄于統一身份證號碼下, 這樣便于收集、查找和評定。農戶檔案要有生產、生活、經營、借信譽、個人儲蓄,資產等多方面的信息資料。其次在現有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標準、規范操作,提升信用等級評定的水平層次。各金融機構采集的信息要在一定地區范圍內實行資料共享,同一身份證號碼的信息要歸錄在一起,可以共同查詢,共同利用,從而降低市場上信息不對稱成本,增加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有效投入。再次科學設置各類信息更換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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