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24 1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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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地基結構設計;地基計算;樁基設計
建筑工程地基結構設計等級分為甲級、乙級、丙級三種。甲級用于30層以上的高層建筑、大面積的多層地下建筑物、體型復雜層數相差超過10層的高低層連成一體建筑物、復雜地質條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對地基變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對原有工程影響較大的新建建筑物、場地和地基條件復雜的一般建筑物、位于復雜地質條件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開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以及周邊環境條件復雜、環境保護要求高的基坑工程等;乙級用于除甲級、丙級以外的基坑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物;丙級用于次要的輕型建筑物、場地和地基條件簡單,荷載分布均勻的七層及七層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業建筑物以及非軟土地區且場地地質條件簡單、基坑周邊環境條件簡單、環境保護要求不高且開挖深度小于5.0m的基坑工程。
一、建筑工程中地基結構設計的計算
1、地基計算前首先應確定基礎埋深,基礎埋深根據下列相關條件進行確定:(1)建筑物的用途,有無地下室、設備基礎和地下設施,基礎的形式和構造;(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載大小和性質;(3)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4)相鄰建筑物的基礎埋深;(5)地基土凍脹和融陷的影響。除巖石地基外,基礎埋深不應小于0.5米。高層建筑基礎的埋置深度應滿足地基承載力、變形和穩定性要求。位于巖石地基上的高層建筑,其基礎埋深應滿足抗滑穩定性要求。在抗震設防區,除巖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箱形和筏形基礎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樁箱或樁筏基礎的埋置深度(不計樁長)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當存在相鄰建筑物時,新建建筑物的基礎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筑物基礎。
2、地基穩定性計算;地基穩定性可采用圓弧滑動面法進行驗算。具體可按照《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第5.4.1條、5.4.2條、5.4.3條相關規定進行驗算,山區地基(包括丘陵地帶)的設計,還必須按照第6.1.1條中可能出現的設計條件進行分析認定,避免發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引起房屋倒塌的事故。
3、地基承載力計算應滿足《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第5.2.1條、5.2.2條相關規定。
4、地基變形計算;地基變形特征可分為沉降量、沉降差、傾斜、局部傾斜。建筑物地基變形值,不應大于地基變形允許值。建筑物地基變形允許值按照《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第5.3.4條中表5.3.4規定采用,建筑物地基最終變形量按照第5.3.5條進行計算。
二、建筑工程中地基結構設計的研究分析
1、樁基礎設計。建筑工程地基結構設計過程中,當天然地基或人工地基的地基承載力或變形不能滿足設計要求,可采用樁基礎。(1)樁平面布置原則:同一結構單元不應同時采用摩擦樁和端承樁;各樁樁頂受荷均勻,上部結構的荷載重心與樁的重心相重合,群樁在承受水平力和彎矩方向有較大的抵抗矩;大直徑樁宜采用一柱一樁;筒體采用群樁時,在滿足樁的最小中心距要求的前提下,樁宜盡量布置在筒體以內或不超出簡體外緣一倍板厚范圍之內;在伸縮縫或防震縫處可采用兩柱共用同一承臺的布樁形式;剪力墻下的布樁量要考慮剪力墻兩端應力集中的影響,而剪力墻中和軸附近的樁可按受力均勻布置;在縱橫墻交叉處都應布樁,橫墻較多的多層建筑在橫墻兩側的縱墻上布樁,門洞口下面不宜布樁。(2)樁端進入持力層的最小深度:應選擇較硬土層或巖層作為樁端持力層。樁端進入持力層深度,對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d為樁徑);砂土及強風化軟質巖不宜小于1.5d;對于碎石土及強風化硬質巖不宜小于1d,且不小于0.5m。樁端進入中、微風化巖的嵌巖樁,樁全斷面進入巖層的深度不宜小于0.5m,嵌入灰巖或其他未風化硬質巖時,嵌巖深度可適當減少,但不宜小于0.2m。當場地有液化土層時,樁身應穿過液化土層進入液化土層以下的穩定土層,進入深度應由計算確定,對碎石土、礫、粗中砂、堅硬粘性土和密實粉土且不應小于0.5m,對其他非巖石土且不宜小于1.5m。當場地有季節性凍土或膨脹土層時,樁身進入上述土層以下的深度應通過抗拔穩定性驗算確定,其深度不應小于4倍樁徑,擴大頭直徑及1.5m。(3)樁型選擇原則。樁型的選擇應根據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上部結構類型、荷載大小及分布、工程地質情況、施工條件及周圍環境等因素綜合確定。預制樁(包括混凝土方形樁及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適宜用于持力層層面起伏不大的強風化層、風化殘積土層、砂層和碎石土層,且樁身穿過的土層主要為高、中壓縮性粘性土,穿越層中存在孤石等障礙物的石灰巖地區、從軟塑層突變到特別堅硬層的巖層地區均不適用。其施工方法有錘擊法和靜壓法兩種。
2、建筑物無地下室的地基結構設計。建筑物屬于砌體結構應優先采用剛性條形基礎,如毛石條形基礎、四合土條形基礎、灰土條形基礎、混凝土條形基礎、毛石混凝土條形基礎等,當基礎寬度大于2.5m時,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擴展基礎即柔性基礎。多層框架結構,無地下室,荷載過大,地基較差的情況時,這時需采用十字交叉梁條形基礎,以便減少不均勻沉降、增強整體性;框架結構地基較好,無地下室,荷載較小時,可選用獨立柱基,在抗震設防區可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設柱基拉梁。框剪結構無地下室,地基較好,荷載較均勻時,可選用框架柱獨立柱基,剪力墻下條基,抗震設防地區,柱基下設拉梁并與剪力墻下條基連結在一起。剪力墻結構不論有無地下室,地基較好,這種情況下可以選用交叉條形基礎。如采用上述基礎不能滿足地基基礎強度和變形要求,又不宜采用樁基或人工地基時,可采用筏板基礎。
3、建筑物有地下室的地基結構設計。建筑行業的不斷發展,建筑物功能更為全面。現在的高層建筑一般都設有地下室。一般情況下有地下室的建筑物可采用筏板基礎;在有地下室,地基較好,建筑物無防水要求,柱網、荷載較均勻的情況下,應使用筏板基礎、鋼筋混凝土交叉條形基礎,或是選用獨立柱基,抗震設防區加柱基拉梁;當基礎地基較差,為滿足地基強度和沉降要求,可采用樁基或人工處理地基;當有防水要求時,可選用筏板基礎或箱形基礎;另外建筑物屬于框架結構,有地下室且上部結構對防水要求高,不均勻沉降要求嚴格,柱網均勻時,可采用箱型基礎,柱網不均勻時,就采用筏板基礎;如果地下室設置有均勻的鋼筋混凝土隔墻時,采用箱形基礎;要注意建筑物地基結構施工時無論采用何種基礎都要處理好基礎底板與地下室外墻的連結節點。
結束語
建筑工程地基結構設計的關鍵是基礎類型的選擇,在地基結構設計的過程中,應該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選型,以保證其設計的科學、合理。建筑地基工程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建筑的安全和穩定,是建筑結構的根本,在結構設計中必須進行全面細致的設計,以保證建筑的安全性。
參考文獻:
[1]《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關鍵詞:工程結算;糾紛原因;預防措施;審核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8136(2012)17-0083-02
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使許多建設工程得到了充足的發展。工程竣工結算作為確定工程造價的重要環節,是企業獲得經濟效益指標的重要途徑。結算糾紛是建設工程中的一個敏感話題,其處理質量的好壞會直接關系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尋找解決結算糾紛的措施,做好建設工程竣工結算的各項工作。對穩定工程建設的大局具有重要作用。
1 建設工程結算糾紛原因
1.1 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不規范
部分建設工程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存在如墊資承包、分包等現象。
1.2 合同管理意識缺乏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法定性文件。在起草合同時,應由專業技術人員與技術經濟合同管理人員共同斟酌,確定合同的條款、細則,合同措辭力求嚴謹,表述明確,條款設置不可前后矛盾。但有些建設單位圖省事或過于相信口頭承諾與人情義氣,在締結合同時疏于細致和推敲,造成合同不嚴謹。
1.3 施工過程管理不到位
工程在建設期間,建設單位與承包商、監理單位既相互關聯又相互制約,任何一方在施工建設過程中的脫節都會影響項目的順利進行,也會影響工程最終的結算。如施工單位為增加造價,千方百計搞工程變更,而建設單位辦事程序繁瑣,不能及時給予明確意見,造成效率低下或工期延誤;工程簽證程序不合法,手續不齊全;監理單位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責義務,對現場施工隱蔽工程沒有旁站監察和記錄,引起變更的工程量缺乏結算的依據,這些問題都會導致工程結算發生分歧。
2 建設工程結算糾紛預防措施
2.1 嚴格遵守工程招投標法律法規
遵循工程承發包程序,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選擇優質優價的施工隊伍,并嚴禁工程分包與轉包。
2.2 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意識
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認真細致推敲合同各項條款,務求做到意思表達準確,條款嚴謹、完整,建設單位與承包商責、權、利分明,實施過程中嚴格遵守合同。
2.3 規范和發揮監理的作用
工程監理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工程合同,對承包單位的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等實施全過程跟蹤、監督與管理,確保工程項目投資、工期、質量等目標的實現。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充分發揮監理的專業作用和建設單位的參謀作用。
2.4 做好工程竣工結算
建設工程項目一般周期較長,涉及面較廣,影響因素較多,且由于編審人員所處的地位、立場不同以及水平參差不齊,因而工程決算編制結果往往存在較大的差異。為此,建設單位要盡量將工程實施過程中影響結算的各種因素考慮周全,把糾紛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4.1 工程竣工結算應注意的節點
(1)竣工資料、合同文件、招投標文件等結算資料盡可能齊全。竣工資料包括:工程竣工圖、設計變更聯系單、施工記錄等。竣工圖一定要真實可靠,如實反映工程實況,繪制后要請建設單位現場管理負責人簽字,并加蓋竣工圖章。設計變更聯系單手續必須完整,必須有相關人員的簽字和相關單位的印章。如主體工程中的隱蔽工程及其工程量事后往往無法核對,因此最好在施工的同時就將實際金額計算清楚,交建設單位簽證,這樣可有效避免事后糾紛。
(2)建設單位要多深入施工現場和建材市場,了解工程實況和材料價格。項目實施中,設計圖紙對一些建材只指定規格與品種,沒有指定生產廠家,而市場上的同類品種較多,品質、價格也相差較大,所以采購前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有建設單位的簽證;對于一些涉及項目較多而工期又較長的工程,當材料價格漲跌幅度較大時,可以分期多批就主要建材與建設單位進行價格簽證。
(3)建設單位的預算人員不僅要全面熟悉定額內容、計算規則、定額的換算,及時掌握政府管理部門的有關造價文件,還要掌握施工技術、建筑構造,熟悉施工工藝、施工組織及流程。一些結構較為復雜的工程,竣工圖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標明,因此在工程量計算階段必須要深入工地現場核對、丈量、記錄,才能做到準確無誤。
2.4.2 審核結算中必須注意的幾個要點
從工程實踐來看,由于經濟利益的驅動,施工單位提供的工程結算一般都會超出實際造價。建設單位在結算審核時要以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單價的套用是否合理、費用的計取是否準確為重點,在施工圖的基礎上結合合同、招投標書及有關原始資料,按照有關文件的規定計算核實。審核結算中必須注意以下要點:
(1)工程量的審核。工程量的準確度是工程結算準確度的前提,計算工程量在整個結算審核過程中是最繁重、花費時間最長的環節,因此,必須在工程量的審核上下工夫,熟練地掌握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準確地核實各分部分項的工程量。施工單位往往使用“障礙法”手段構造交接部位重復計算工程量,在審核中如不熟悉計算規則,多算冒算的工程量就難以察覺。對施工圖的審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分清計算范圍,如磚石工程中基礎與墻身的劃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劃分、梁與柱的劃分、主梁與次梁的劃分等。如建筑層高大于3.6 m時,頂棚需要裝飾方可計取滿堂腳手架費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構件方可計取支模超高增加費。應仔細核對計算尺寸與圖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計算錯誤。對工程量的審核主要是現場簽證及設計修改通知書,應根據實際情況核實,做到實事求是,合理計量,審核時應做好調查研究,審核其合理性和有效性,杜絕和防范不切實際的開支。
(2)單價的審核。投標報價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不能隨意更改,有投標報價的要套用原來的投標報價,沒有的要依據投標報價和定額組價。①對直接套用投標報價的審核,首先,要注意采用項目名稱和內容與設計圖紙標準是否一致,如構件名稱、強度等級(混凝土標號、水泥砂漿比例)等;其次,工程項目是否重復套用,如塊料面層下找平層、瀝青卷材防水層下的冷底子油、預制構件的鐵件,屬于建筑工程范疇的給排水設施等。在采用綜合定額預算的項目中,這種重復現象尤其普遍,特別是項目工程與總包及分包都有聯系時,易產生工程量的重復計算。②對換算定額單價的審核,要弄清換算的方法和采用的系數是否正確,這些都將直接影響單價的準確性。③對補充定額的審核,主要是檢查編制的依據和方法是否正確,材料預算價格、人工工日及機械臺班單價是否合理。
(3)費用的審核。取費應根據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頒發的文件及規定,結合合同、招投標文件等來確定取費費率。審核時應注意取費文件的時效性;執行的取費表是否與工程性質、類別相符;費率計算過程是否正確;材料價差調整是否符合文件規定。如計算時的取費是以人工費為基礎還是以直接費為基礎;對費率下浮或總價下浮的工程,在結算審核時特別要注意變更或新增項目是否同比下浮等。
(4)材料價格的審核。建材市場上材料價格差別較大,因此審核人員必須深入市場進行調研,合理確定材料價格。材料價格的確定及材料價差的計算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很大,在工程結算審核中不容忽視。審核重點:一是安裝工程材料的規格、型號和數量是否按設計施工圖規定;二是材料價格的取定是否符合當時的市場行情;三是材料價格包括的內容是否按規定計取。當地定額站公布的材料價格信息,是否已包含安裝費、采保費、運雜費等費用;若包括,則不應再另外計取任何其他費用。建設工程復雜、施工期長,材料的價格隨著市場供求情況而波動,審核人員應認真審核工程結算中材料市場價格的取定,是否按施工階段或進料情況綜合加權平均計算。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工程竣工結算是工程建設完工的最后環節,若處理不好將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因此,應以認真、細致、不少算等態度來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工作,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自身信譽,積極尋找有效的措施來處理好結算中出現的糾紛問題。從而更好地發揮出建設工程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電廠建設;電氣系統;調試技術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3.155
0 前言
就當前的現狀來看,部分電廠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始終秉承著1個調試標段的設計原則,由此實現對機組啟動試運及分系統運行的有效調控,但此種標段分工方法在應用過程中逐漸凸顯出效率低且存在矛盾等問題,為此,相關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開展過程中應注重對電氣系統調試工作進行梳理,同時注重引進技術分工手段,由此達到最佳的電氣系統運作效果。以下就是對電廠建設工程電氣系統調試技術分工的詳細闡述。
1 電廠建設工程電氣系統調試中存在的問題
某電廠建設工程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了對2×600MW燃煤機組的應用,同時在燃煤機組設計過程中為了滿足電廠生產需求,采用了單元接線方法,且強調了公用電氣系統的部署,并注重在公用電氣系統規劃過程中設置了22kV主變壓器,同時將其接入至500kV電網,且配備2臺500kV升壓站系統及6kV干式變壓器等。但就當前的現狀來看,該電廠電氣系統在調試過程中仍然存在著某些不足之處,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電廠在電氣系統管理過程中存在著“失真”現象,即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為了縮短施工進度,基于發現電氣調試質量存在缺陷的基礎上,未對其進行返工處理,從而為電氣接口糾紛問題的凸顯提供了可能性,為此,當代電廠建設工程領域應提高對電氣系統調試問題的重視,并注重對其展開有效處理;
第二,電氣系統調試工作間存在著關聯,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電氣系統調試分工難度,并由此誘發了“死區”或脫節問題,影響到了電氣系統的穩定性、安全性[1]。
第三,電氣系統調試中對異常問題的處理亦是該電廠建設工程中凸顯出的主要問題之一。
2 電廠建設工程中電氣系統調試技術分工要點
2.1 升壓站接口調試分工
在電廠建設工程電氣系統調試技術分工過程中,強調對升壓站接口調試的分工處理是非常必要的,為此,當代電廠建設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應著重提高對此問題的重視程度,并注重在電氣系統調試工作開展過程中引進500kV升壓站計算機監控系統,即通過計算機監控系統NCS軟件功能,對升壓站接口二次信號、軟件組態等數據進行搜集,并調試接口位置。同時,基于升壓站接口調試分工的基礎上,要求承建單位在建設項目開展過程中應注重承擔2號機組啟動機組保護裝置校驗職能,同時注重在校驗工作開展過程中于2號機組特定位置設置Ⅱ調試標段、Ⅱ安裝標段,由此達到最佳的調試作業狀態,并就此實現對電氣系統的分工調試處理。此外,為了滿足電氣系統分工調試作業需求,要求電廠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應注重強調對2號機組啟動期間,升壓站配電裝置的管理,同時注重在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以并網帶電形式對電氣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調試。另外,在500kV升壓站接口調試分工過程中,亦應注重將配電裝置操作職能交付于運行部門,由此來保障電氣系統運行環境的安全性,規避接口糾紛問題的凸顯。
2.2 起備電源接口調試分工
在電廠建設工程起備電源接口調試分工過程中應注重從以下幾個層面入手:
第一,在220kV起備電源系統操控過程中為了保障工作的延續性,應注重要求承建單位在實際工作開展過程中針對起備電源給2號機組倒送電過程進行嚴格把控,并注重要求電廠參與到起備電源停/復役申請工序中,且注重將開關、斷路器等操作納入到自身管理工作范圍內,滿足接口調試分工需求;
第二,基于220kV起備電源停役的基礎上,要求承建單位應注重提高自身協調能力,即首先針對2號機組電纜母線進行試驗,由此保障電纜母線設計標準符合工程需求。其次,將2號機組二次回路置入到實驗環境中,由此檢測電氣系統回路運行狀況,并對調試標段二次回路運行進行調試,由此滿足電氣系統運作需求[2];
第三,在起備電源復役期間,電廠應注重發揮自身監督職能,對ECS即集控室、6kV母線等運行狀況進行觀察,并展開相應的調試工作。而承建單位亦應注重在此期間,檢測電氣設備運行狀況,即及時發現電氣設備運行過程中凸顯出的相應問題,對其進行高效調試。
2.3 回路接口調試分工
回路接口調試分工亦是電氣系統調試技術分工重點,為此,為了保障1號、2號機組處在正常的運行狀態,要求安裝單位及調試單位應共同協作對ESC進行調試處理,而在380V母線調試過程中,要求承建單位應注重承擔調試職責,以開關連鎖試驗方法對母線進行檢測,并注重在試驗檢測活動開展過程中將1號機組劃分為1A-2A,2號機組劃分為1B-2B,由此獲取精準化試驗檢測結果,最終由此實現對母聯開關連鎖的有效調試,滿足電氣系統運作需求[3]。此外,在回路接口調試分工過程中為了規避接口糾紛問題的凸顯,亦應注重將循環水泵電源電纜調試職能交付于承建單位,并要求承建單位在試驗過程中秉承著嚴謹的工作態度,最終由此打造良好的分工調試作業空間。
3 結論
綜上可知,電氣系統調試技術存在著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獨立的特點,因而在此基礎上,為了保障電廠建設工程中電氣系統運作的高效性,要求相關作業人員在對電氣系統進行操控過程中應注重強調對電氣系統調試分工技術的應用,同時注重從回路接口調試分工、起備電源接口調試分工、升壓站接口調試分工等層面入手來應對接口糾紛問題,且就此打造良好的電氣調試工作環境,達到最佳的調試作業狀態,滿足電廠生產需求。
參考文獻:
[1]陳強文.電廠電氣設備啟動調試與故障檢修研究[J].通信電源技術,2016,11(01):130-131.
[2]陳琦.基于電廠電氣系統設備調試措施的分析[J].電子技術與軟件工程,2013,32(16):132-133.
[關鍵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工程造價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是選擇和決定投資行動方案的重要過程,是對擬建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及對不同建設方案進行經濟技術比選做出判斷和決定的過程,是項目決策的重要一環。目前建設領域普遍存在“輕決策,重建設”、“輕經濟,重技術”等現象,直到建設過程中或項目已建成才暴露出經濟效益低下、造價失控、技術缺陷及市場預期判斷失誤等災難性問題,補救的代價無疑是巨大的,在在此情況下,合理地控制工程造價已經毫無意義了,為此建設項目決策階段可行性研究的工程分析及工程造價控制是必須的,是保障決策正確性和避免決策失誤的重要手段。
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定義及主要工作內容
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建設單位在從事建設項目投資活動之前,由專業咨詢機構對市場、收益、技術、法規等項目影響因素進行具體調查、研究、分析,確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分析項目必要性、項目是否可行,評估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項目投資主體提供決策支持意見或申請項目主管部門批復的文件。
在進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工作中,工程經濟分析和造價控制的主要工作體現在論證建設項目建設可行性、建設項目市場需求分析、財務評價分析、項目財務收益分析上,最終敘述研究報告中各部分的主要問題和研究結論,并對項目的可行與否提出最終建議,為可行性研究的審批提供參考依據。
2.建設項目工程經濟分析造價控制
2.1建設項目建設地點及規模的經濟分析
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需要采用工程經濟分析方法,對建設項目的建設地質、市場因素、技術因素及環境因素進行比較和評估分析。以輸變電工程建設為例,根據《中國南方電網35~110千伏配電網項目可行性研究內容深度規定》:可行性研究工作重點是從技術經濟上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確定系統方案、工程建設規模、最佳投產時間;選擇并推薦合理的變電站站址和相關的線路路徑方案,避免后續工作中出現顛覆性因素;提出項目的主要技術原則和工程設想;合理評估項目建設投資的經濟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由電力系統、系統通信、變電站站址及工程設想、線路路徑及工程設想、環境保護、節能降損、抗災減災分析、投資估算及經濟評價等幾部分內容組成,并可根據工程項目具體情況作相應增減。
在進行建設項目經濟分析的時候,通常使用盈虧平衡法和平均成本法這兩種方法做總體效益比較。盈虧平衡法:是運用量、本、利之間關系的理論,對產品投入的可行性進行論證的方法。盈虧平衡分析法又稱量本利分析法。它是研究生產、經營一種產品達到不盈不虧時的產量或收入的決策問題。這個不盈不虧的平衡點稱為盈虧平衡點。顯然,生產量(或銷售量)低于這個產量時,則發生虧損;超過這個產量(銷量)時,則獲得盈利。隨著產量的增加,總成本與銷售額隨著增加,當到達平衡點E1時,總成本等于銷售額即成本等于收入,此時不盈利也不虧損,此點對應的產量Q0即為平衡點產量;銷售額S0即為平衡點銷售額。同時,以E1點為界線點,形成虧損和盈利兩個區域。此模型中的總成本是由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構成的。按照是以平衡產量Q0還是以平衡點銷售額S0作為分析依據,可將盈虧平衡分析法劃分為盈虧平衡點產量(銷量)法和盈虧平衡點銷售額法。
平均成本法是總成本除總產量的值,它可作為訂定售價的依據,也可做為管制成本的參考。平均成本一般是隨產量的增減而做反方向的變動,即產量增加時,平均成本就降低了,此乃由于平均固定成本隨產量的增加而降低之故。另外,大規模的生產,由于資源的充分運用及大批量訂購與采購的因素,有時也可以降低平均變動成本。例如充分運用工廠的人工產能頁使平均人工成本降低,大批量采購原物料,而使平均原物料成本降低等。此種利益乃由于生產規模經濟所形成的。
如圖:
2.2建設項目技術及設備方案的經濟比較分析
部分大中型工業項目,除了對項目總體投資進行經濟分析以外,還需要對項目自身的技術條件及設備選型方案等進行工程經濟和技術經濟的分析,從生產線和設備的先進和適用性、安全可靠性、經濟合理性進行一系列的比選。在進行這類方案比選的時候,通常采用NPV分析法和價值工程分析法。NPV(凈現值)是在項目計算期內,按行業基準折現率或其他設定的折現率計算的各年凈現金流量現值的代數和,是評價項目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標和方法,數學表達式:
NPV=∑(CI-CO)×(1+i)∧(-t)
凈現值法就是按凈現值大小來評價方案優劣的一種方法。凈現值大于零則方案可行,且凈現值越大,方案越優,投資效益越好。
價值工程又稱為價值分析是一門新興的管理技術,是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方法。所謂價值工程,指的都是通過集體智慧和有組織的活動對產品或服務進行功能分析,使目標以最低的總成本,可靠地實現產品或服務的必要功能,從而提高產品或服務的價值。數學表達式:V=F/C 其數學意義為實現產品可靠的、必要的功能所需要的最低成本。價值工程主要思想是通過對選定研究對象的功能及費用進行深入分析,對研究對象的每一個功能及其產生的成本進行詳細分類,運用一定的技術手段識別必要功能、不必要功能、多余功能及不必要成本,再對功能成本重新組合,剔除不必要功能和成本,從而提高對象的價值。其中V1說明可能存在不必要或多余功能;V=1說明功能與成本相當匹配,方案可行。
3.建設項目可研經濟分析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
3.1投資估算精度控制不足
部分可行性研究方案的技術分析中,對于投資估算的精度控制不足。以輸變電工程為例,部分可行性研究方案中對于選址選線的確定未獲得相關的國土、規劃部門的同意,部分是處于國土規劃調整變動的范圍內,到了初步設計階段時出現顛覆性變化或者較大的變動,進而導致投資的大幅度增加,使投資估算測算失去意義。
從工程造價控制的基本原理上來看,所謂控制就是指行為主體為保證在變化的條件下實現其目標,按照事先擬定的計劃和標準,通過采用各種方法,對被控對象在實施中發生的各種實際值與計劃值進行對比、檢查、監督、引導和糾正的過程。控制包括三個步驟:即確定目標標準、檢查實施狀態和糾正偏差。造價控制分為三個階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個階段應以事前控制為主,即在項目投入階段就開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作用。控制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財力、信息、技術、組織和時間等。
3.2投資經濟方案分析及評價過于理想化
部分投資經濟方案的分析流于形式,評價過于理想化,缺少風險管控及風險意識。比如說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在進行某個國外水電站投資方案分析時,未能預料人民幣大幅升值帶來的匯率損失,雖然考慮了匯率風險補償,但是卻大大延長了投資回收周期,經濟方案分析無法反應建設及投資實際情況。
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工程經濟分析及造價控制是指工程從前期策劃、可行性研究、方案論證、設計招標等各個管理環節對造價實施控制,使各階段的造價控制在計劃范圍以內。在不同階段工程造價所占的比例不同,據有關資料分析,投資決策階段對整個項目造價的影響為75%~95%,起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經濟分析應遵循市場價格機制的運行,優化配置資源,合理使用投資,對工程造價進行充分摸底,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和投資效益組合,形成統一、開放、協調、有序的工程經濟分析體系,制定和完善項目的經濟評價規則。
3.3項目財務分析指數單一
部分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技術經濟分析中,財務分析指數單一,造價目標控制不得力。在進行可研階段的造價控制時,首先要確定各種目標值,以便在建設實施過程中階段性地收集完成目標的實際數據,將實際數據與計劃值比較,若出現較大偏差時采取糾正措施,以確保目標值的實現。在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建設工程發包階段把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在批準的造價限額以內,隨時糾正發生的偏差,以保證管理目標的實現,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取得較好的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應從組織、技術、經濟、合同與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其中,技術與經濟相結合是控制工程造價最為有效的手段。要通過技術比較、經濟分析和效果評價,正確處理技術先進與經濟合理兩者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力求在技術先進條件下的經濟合理,在經濟合理基礎上的技術先進,把控制工程造價觀念滲透到設計和施工措施中去。再次,要立足于事先控制,即主動控制,以盡可能地減少以至避免目標值與實際值的偏離。也就是說,工程造價控制不僅要反映投資決策,反映設計、發包和施工被動地控制,更要主動地影響投資決策,影響設計、發包和施工,主動地控制。
4.結束語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就是使用科學的方法在做好成本計劃的基礎,為編制科學、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標提供依據,用投資估算價控制設計方案的選擇和初步設計概算造價;用概算造價控制技術設計和修正概算造價;用概算造價或修正概算造價要強調的是有效控制項目投資。因此要采用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控制手段,重視設計多方案選擇,嚴格審查監督前期設計過程,深入技術領域研究節約投資的可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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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承壓設備;問題;措施
化工承壓設備時常會出現各類故障,這不僅縮短了設備的使用壽命,企業也因此無法正常的運行,尤其是對機械穩定性將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如何使化工承壓設備使用期間不出現任何的故障,一直以來都是化工企業工作者關心的問題。
1 化工承壓設備常見的問題
化工承壓設備有很多中,其中比較常見的有壓力管道、高壓氧艙等,這些承壓設備被廣泛的應用在各個行業中,危險系數比較高。生產期間,操作人員如果處置不當,極其容易泄露,嚴重者直接爆炸。近些年來,有很多化工承壓設備爆炸的新聞,見諸報端。事故不僅造成了人員傷亡,影響企業聲譽,嚴重者會威脅到社會和諧。化工承壓設備應用過程中,常見的問題如下。
1.1 過于陳舊、磨損嚴重
由于承壓設備價格比較昂貴,所以如果沒有特別嚴重的問題,企業都會一直使用承壓設備,而不會去更換。但是正是因為如此,承壓設備由于長期的使用,出現了嚴重的磨損,磨損越加嚴重,材料變形也就越加嚴重,嚴重者會直接影響到承壓設備的使用。對于承壓設備來說,有三個地方最容易磨損:首先,粘著磨損。簡單的說就是承壓設備主軸與活塞環之間出現了明顯的磨損,此種類型的磨損比較容易發生在壓縮機等承壓設備中;其次,腐蝕磨損。因為化工生產中會應用一些腐蝕性比較強的物質,長期使用之后,承壓設備必然會受到腐蝕,產生腐蝕磨損,通常情況下,中間產品對承壓設備磨損比較嚴重;最后,磨料磨損。此種類型的磨損,通常發生在承壓設備表面,主要是由于外界硬物不斷的碰撞承壓設備,一段時間之后,表面材料脫落。上述三種磨損形式并不單獨發生,而是相互發生,通常情況下,都是其中一種磨損形式會引發另一種磨損。
1.2 振動問題
化工承壓設備使用期間,經常會出現振動的問題。而導致化工承壓設備振動的主要原因就是設計缺陷以及安裝不當。如果承壓設備一直都發生振動,其使用年限將大大縮短,嚴重者直接誘發事故。因此,對于這個問題,化工企業工作人員必須要注意。比如某一化工企業的承壓設備,正是由于振動未能及時處理,使得承壓設備安全穩定性大大折扣,最終承壓設備管理出現了明顯的斷裂,進而導致了滲漏,引起了爆炸,給企業造成了非常大的損失。
1.3 噪音問題
某些承壓設備由于制作工藝不高,使其在正常運行的過程中的產生了比較嚴重的噪音。正常情況下,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承壓設備,工作過程都會發生聲音,這屬于正常情況,但是如果聲音超過了一定的范圍,就屬于噪音,這種噪音直接影響了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同時對周邊環境也會產生非常大影響。
2 預防承壓設備發生故障和問題的措施
化工承壓設備一旦發生了上述問題,不僅對承壓設備自身、工作人員有著消極的影響,對企業、社會也有一定的消極影響。因此,相關企業與工作者必須對承壓設備可能出現的上述問題進行預防,并且制定應急方案,一旦出現問題,可以立即啟動預案,避免問題擴大化。針對承壓設備中發生的問題可以采取如下幾種措施。
2.1 加強對承壓設備的設計,保證其正常的機械性能
在承壓設備的生產過程中,要對其使用的時間、環境有著詳細的了解,然后在保證其正常運行的前提下設計其工作的強度和穩定性。在進行設備的設計過程中,設計人員要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認真的態度,要結合化工生產的實際和相關的理論,能夠實現精確設計。在選擇材料的設備時要優先選擇對人體沒有傷害或者傷害比較小的,避免選擇使用化學濃度較高的設備;同時材料還要具有一定的耐高溫和能夠承受高壓狀態,具有一定的抗腐蝕性和延展性。要保證其實用和節約成本的目的,而且其材料對人體要安全無害。
2.2 在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時要進行及時的維修,使承壓設備能夠正常的運行
維修人員在對出現故障的設備進行維修時,要保持認真仔細的態度,對每一個可能出現的問題都。進行認真的檢測。化工企業在平時的生產使要有計劃對承壓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便于及時發現問題,減少設備發生問題的頻率,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在平時的檢修和維護的過程中要詳細的了解設備的使用年限,防止設備超期運行,影響其在生產中的安全。在平時的操作過程中要保證設備工作場地的安全整潔,減少腐蝕現象的發生,這對化工機械的承壓設備來說尤為重要,在化工生產過程中,腐蝕性材料和產品特別多,如果發生泄漏,都會影響承壓設備正常的機械性能,從而影響到其故障的發生率。還要檢查承壓設備的通風實施是否完善,使設備能夠在一個比較良好的環境里正常的運行,保證其正常的工作壽命。在進行設備操作時要加裝一些安全設置,防止實際操作中發生安全事故。
2.3 加強安全制度的落實
在化工生產中需要執行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應當按照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的操作,可以使承壓設備能夠得到安全上的保障。在正常的操作中員工要加強安全生產的意識,要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企業要在平時的培訓工作中重視安全生產、安全操作,對員工要進行考核上崗,強化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生產的責任。只有通過不斷的提高員工的個人素質和安全素質,才能從根本上減少機械設備發生故障的概率。企業的管理人員要加強化工生產中的現場監管,對于出現對安全生產漠視、違規操作的要按照制度進行處罰。通過安全制度的實施,可以不斷的提高承壓設備的正常運行的時間,減少故障的發生率。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可知盡管化工承壓設備種類很多,但是這些承壓設備在運行的過程中,都會不同程度的出現問題,這嚴重影響了設備的安全與穩定性。因此,化工企業檢修人員必須對承壓設備進行檢修,如果發生承壓設備已經十分老舊,要立即上報更換。另外,企業還需要制定安全制度,以此規范每個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因為承壓設備比較特殊,有些承壓設備甚至儲存的是有毒、揮發性的液體,因此,必須由專門人士來進行管理,以此確保化工企業正常生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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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BIM結構分析;設計方法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在建筑行業的飛速發展下,BIM技術的應用不僅使建筑工程項目提高了結構設計的效率,也可以為建筑施工企業帶來可觀的利益。因此,對于建筑工程BIM結構分析與設計方法進行研究與分析。
一、BIM結構定義
自20世紀50年代計算機輔助設計CAD(ComputerAidedDesign)技術出現以后,整個建筑行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維持了幾千年的傳統手工繪制建筑圖紙的生產模式到通過計算機輔助軟件進行標準化、批量化出圖的新興模式,在計算機技術的不斷完善與創新下,各大軟件的生產商如雨后春筍般加入建筑行業相關程序開發的大軍,這給建筑行業的發展開拓了更大的空間。傳統的二維模型只能提供幾何信息,點、線的描述模式過于簡單,而不同的項目參與方的需求也不盡相同,總體上來看,大家需要的是能夠描述真實建筑所有信息的虛擬建筑模型,包括幾何形狀、物理屬性和材料屬性等信息,建筑、結構、暖通、施工、物業等各方能夠基于同一個模型各取所需,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更快更好的完成工程項目,并在工程完成后依舊服務于建筑的全生命周期的模型。
BIM的實現將從根本上解決規劃、設計、施工、運營各階段信息的斷層問題,實現工程信息在全生命周期內的有效利用和管理。對于建筑工程項目中的參與方、各工種之間的有機協調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數字化集成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建筑信息模型,提高建筑工程效率,減少可能風險的發生,保證建筑信息模型在不同專業之間自由交換和工程各個階段的實施應用。
二、BIM結構設計難點
分析結構工程師當前所選擇的設計方式,其主要借助有限元結構分析軟件(程序)來對建筑的結構進行一個大體的規劃,在此過程中還要將建模以及結構整體空間受力等相關情況考慮進去,然后另外利用2D繪圖工具來繪制傳統的2D施工圖文檔。基于BIM技術的結構設計方式是:工程師將物理模型發送到結構分析軟件,分析程序進行分析計算,隨后返回設計信息,并動態更新物理模型和施工圖文檔。BIM技術就結構設計本身而言,其基本理念就是要達到結構計算分析和施工圖文檔兩者相互統一,或者說實現兩者間的無縫鏈接。
建筑師在搭建BIM模型的時候,其主要注重的是模型空間表達的真實性與外觀視覺的效果,還有就是物理模式是否能夠自動生成2D的施工圖文檔。與建筑專業相關的計算分析,比如日照分析和建筑能耗分析,對模型數據庫的要求也往往僅限于模型的幾何外觀和空間尺寸,以及材料的物理特性。建筑結構的工程師在搭建BIM模型的時候,不僅要關心物理模型能否自動生成2D施工圖文檔,同時也要關心物理模式是否可以自動轉化為被第三方結構分析軟件認可的結構分析模型。由于,建筑結構設計在結構的安全分析中占據著重要的主導地位,因此對于結構設計一定要非常重視。由于結構分析模型中包括了大量的結構分析所要求的各種信息,如:材料的力學特性、單元截面特性、荷載、荷載組合、支座條件等等。所以結構工程師的BIM模型就會因繁多的參數而異常復雜。
BIM技術是一種完全的數據庫式的模型,理論上說,實現BIM物理模型與結構分析模型、物理模型與2D施工圖文檔之間的雙向鏈接是完全可行的。很多BIM工具軟件也將自己可以實現與通用的結構分析軟件雙向無縫鏈接作為其功能特色來宣傳。很多的專業人士都會在具體的應用中發現雙向無縫鏈接是有條件的。即BIM物理模型中采用的構件(單元或族)必須是比較簡單或常用的常規標準件。一旦在結構模型中出現復雜的構件,在鏈接到結構分析軟件時就會丟失很多數據。所以,在BIM技術應用到結構設計的過程中,物理模型與結構分析模型雙向無縫鏈接問題是影響結構工程師接納BIM技術的一大阻礙障礙。
三、BIM設計流程
(一)工作集的設定
工作集就是指多用戶的有機協同工作。在日常的設計工作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由于整個工程非常復雜,所以想要一個人完成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對此Revit給出了解決方案一這就是工作集。通過工作集可以將工作量較大的項目分為多個子項目,化整為零,通過多人共同協作完成,最終集成到同一個中心文件中,方便了項目分工的合理化,加強了各組員之間的協作能力,保證項目可以在較短時間內保質保量的完成。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工作集是怎么工作的。我們假設某項目由甲乙兩人共同完
成,基于同一個中心文件,甲乙兩人分別建立自己的工作集,各自工作集的權限
屬于自己。甲乙各自完成模型后將數據集成到中心文件,完成工作。如果需要一方對另一方的模型進行修改,需要獲得被修改一方的工作權限。對于保存到中心文件的變更,系統會提示乙中心文件已更改,詢問是否進行更新。由此可以實現設計公司的內部、以及工程師、建筑師和繪圖師之間的協作工作。
(二)圖表與數據相關量
通過Revit建立BIM核心結構模型,在不同視圖包括平面圖、立面圖、剖面
圖以及明細表之間實現與數據信息的雙向互動。設計過程中任何模型信息的變更
和設計意圖的更改都可以在二者之間進行關聯。
例如,在進行結構分析前,荷載信息表上會出現大量的數據明細,如果這時需要修改荷載值,那么只需要在明細表中進行修改,系統將自動將此修改反應到模型中,而不需要在模型中去修改。這使得整個設計過程變的簡單高效,同時可以節省工程師較多時間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設計上。
(三)產品操作關聯
Autodesk公司基于Revit平臺的三款核心建模軟件包括建筑(Architecture)、結構(Structure)、暖通(MEP),三者之間可以彼此訪問信息。在整個模型被設計之初,不同專業模型之間可以提前進行構件的碰撞檢查,避免施工時由于碰撞問題進行設計變更,延誤工期,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四)軸網創建
Revit中關于軸網的創建模式比較單一,也算是一個缺陷。只能手動的一根
根建立,而無法像其他結構軟件一樣成批的建立軸網。優點在于可以通過導入或鏈接DWG文件進行軸線拾取繪制軸網,另一方面就是對于整個系統來說,軸網的修改工程也表現出了其強大的特點。Revit可以自動的進行軸網編號、軸號單雙側顯示、成批次拖動、可通過導入的DWG文件創建軸線等方便功能。如下圖所示,可以通過選中9號軸線,此時所有橫向軸線軸號處出現一條藍色線“鎖”工具控制線,與此同時,對于軸線的控制可以共同進行,如果要只控制9號軸線,則把“鎖”工具打開即可;而通過控制9號軸線下部的方框可以控制下部是否顯示軸線編號等功能。它的注釋標注功能也非常方便,通過系統族進行修改,變成符合自己要求效果的顯示。它的改變功能模塊簡單易用。創建的同時修改各項屬性參數,得到滿足自己要求的標注。
結束語:
建筑工程BIM的廣泛應用,使建筑行業發生了質的變化,也推動了建筑行業的發展步伐。但建筑行業BIM技術的應用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尤其是結構設計與設計方案方面,因此在工作過程中要不斷的對建筑工程BIM結構設計與設計方案進行科學合理的分析與探究,從而促使建筑行業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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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技術;方案
在社會主義經濟的大背景下,任何企業的發展都要堅持以高新技術為導向,市政工程建設行業的發展也要遵循這一經濟規律。目前,我國市政工程的施工技術仍然相對比較落后,難以適應時展的需求,必須適時作出調整與提高,進而實現促進市政施工技術發展的新目標。
1、施工技術方案分類和內容
一般來說。施工技術方案可大致分為3類。
1.1施工組織設計
為了滿足投資者的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準備階段必須編制安排施工準備和組織施工活動的指導性技術經濟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它的主要作用是依據合同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的要求,統籌安排施工進度與程序,選擇合理的施工方案,進行各項準備工作,使工程施工在最佳狀態下有秩序的進行,獲取最佳技術經濟效果。
(1)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選定合理的施工程序和進度計劃;選定有效的施工勞動組織方式,包括現場的組織機構;選定經濟技術先進的施工方法、施工機械和工具;制定總體技術方案和重大技術方案;核定人力、施工機具、材料的需用量和確定供應計劃;確定施工總平面布置;核定生產、輔助生產設施及生活設施等;施工組織設計中還應包括該項目要實行的各項管理程序、質量控制程序、調度協調等,最好還附上這些程序運行過程中使用的表格。
(2)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原則:保證整個建設項目按合同規定工期交付生產使用;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按照生產裝置的投產次序,工程量大小和施工難易程度安排施工計劃;充分利用施工作業面與施工空間,采用平行流水、合理交叉作業,合理地安排施工次序,以爭取時間;注意施工季節的變化,安排好冬、雨季施工項目與措施;開展機械化、預制化、裝配化、工廠化施工。
1.2單項施工技術方案
(1)單項施工技術方案的內容:在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根據施工計劃,要先后編制各個單項工程的詳細施工技術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技術組織措施;還包括有各個單項工程的具體施工計劃、工藝、平面布置及人力、機具、物資動員等。單項施工技術方案要充分體現施工組織設計的指導思想,符合施工組織設計的總體技術方案的技術水平、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達到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綜合效益。
(2)編制單項施工技術方案的原則:單項施工技術方案要保證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的工期、質量的要求。施工技術先進與經濟合理、有利可圖相結合;按照生產裝置投用次序安排施工進度計劃;按照施工對象的質量要求,盡早培訓專業技術力量;施工機具的選用要符合經濟先進的原則;物資儲備供應與施工進度相適應;開展機械化、預制化、裝配化、工廠化作業,減少現場作業時間;確保安全施工,盡量減少高空作業;采用平行流水、主體交叉施工法和組織均衡施工作業;考慮現場氣象條件,安排好冬季、雨季施工措施,以增加施工作業時間;按照各工種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特定技術要求,制訂相應技術措施和質量保證體系等。
1.3施工技術管理程序
現場施工技術管理程序主要包括:總圖管理程序,圖樣、資料及標準化管理程序,施工技術方案編制和審批程序、開工程序、圖樣會審程序、中間交接程序、竣工驗收程序等。這些程序也應在施工準備階段制訂,并作為施工技術方案的一項重要內容。
2、施工技術方案在施工中的地位和作用
從施工技術方案的分類可見,施工技術方案貫穿于施工準備、施工及竣工驗收整個過程。不僅在施工準備階段對整個項目施工提出科學的規劃和預見,而且直接指導各項施工活動的實施,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起主導作用。施工技術方案的優劣,對施工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優化的施工技術方案,在技術上必定是先進的和可行的,在組織管理上必定是嚴格的和科學的,由此決定的施工水平一定是高的,質量、速度和成本的綜合效益也是好的,施工技術方案是項目施工中能否取得綜合效益的基礎工作之一。
3、施工技術方案優化
3.1施工技術方案優化的目的
基本建設是國家擴大再生產、發展國民經濟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在控制基本建設質量和成本的基礎上,盡量縮短建設項目的建設周期,盡快發揮投資效益。施工是項目建設的重要階段,施工時間大約占項目建設周期的50%,,在質量和成本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搞好施工對搞好基本建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施工技術方案的優化過程是一個不斷開發、采用新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技術的過程。必須改變過去施工靠拍腦袋、憑經驗的舊作法,建立起科學的數理優化系統,要使技術落后、效益低下的施工部門成為現代化的生產企業。施工技術方案的優化必將提高施工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裝備水平,同時促進人員素質的提高,促進人才的開發培養。反過來,人員素質的改善和技術管理人才的涌現也會大大加速施工技術方案的優化,由此形成施工水平不斷提高的良性循環。其結果必將提高基本建設的綜合效益,加速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時也為施工企業本身提高經濟效益和生存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3.2施工技術方案優化的程序和方法
施工技術方案的優化應遵循一定的程序,采用一定的方法,使優化更加科學化。一般的程序和方法簡述如下:
(1)了解和研究優化對象以優化施工組織設計為例,必須詳細了解和研究建設項目的內容和施工合同,了解現場各種條件,查閱設計文件及有關施工驗收規范,還要了解項目的工期,技術關鍵和技術難點等。從施工承包單位說,還必須了解總承包單位及建設單位的各方面情況,例如管理能力和水平,能提供的機具和其他條件,對施工承包單位采取的承包方式及管理方式等。這些內容都是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優化的基礎條件,必須深入準確細致調查、研究,如果發生差錯,將直接影響優化質量。
(2)如果優化對象與過去承建的項目相同(或相類似),查閱和研究歷史資料就格外重要。要注意,查閱研究的資料應是實際發生的原始記錄,而不是計劃性的資料;特別要對這些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做出鑒定和判斷。
3.3制定總體方案
在了解和研究了兩類資料之后,做出完成施工活動的總體方案,包括總體的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勞動生產率水平等,并且這種總體方案最好制定兩個以上。
3.4總體方案分析比較
首先與類似施工活動的總體方案比較,然后對新制訂的兩個以上的總體方案進行比較。比較時盡量采用數理方法,至少要用分項打分綜合評分法。分析比較后做出結果報告,提交技術部門或技術委員會和技術負責人審查,經領導批準后執行。
3.5實施過程
實施過程一定要有專人負責督促,做好各項原始記錄;并將原始記錄作為實施過程中分析研究問題的依據,還要供今后參閱。例如,現場組對1臺50003氨罐,要詳細記錄下各項技術方案的執行情況,諸如執行過程中對方案所做的補充和修改,總體方案使用時間,耗用各類工種工時,各類機具臺班,采用的臨時措施和臨時設施,消耗的施工材料及成本決算等。
3.6完工總結報告
完工之后應有一個完工總結報告,內容應包括總工期實際進度表、總人力消耗、機具臺班、物資消耗、材料采購,當地資源使用情況、采用的新技術、質量評定、安全事故總結、臨時設施情況、工程決算報告等。這類完工總結報告是―個施工企業的基礎工作,施工一開始就要抓這項工作,做出真實準確記錄。長期的資料積累和數據分析將會大大提高施工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攬合同/區別
2008年10月,日照仲裁委員會受理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案情大致是:申請人某鋼廠委托被申請人某起重機制造公司制造一個懸梁起重機,包括起重機的制作和安裝。合同約定竣工日期為2007年5月1日,每延誤一天,需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5的延期違約金;合同履行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解決等。合同簽訂后,申請人按約支付工程款,被申請人未能按期交工,直到2007年9月14日才將起重機調試合格后交付申請人使用。工程交付后,由于雙方當事人對工期延誤違約金的計算發生爭議,申請人向日照仲裁委員會(起重機的安裝地)申請仲裁:要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程延期違約金40余萬元。被申請人則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實質內容是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的要求完成一個起重機的制作,而起重機的制作是在被申請人所在地進行的,因此該合同是承攬合同,被申請人住所地才是合同履行地”為由,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該仲裁委員會沒有管轄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現行的法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而承攬合同糾紛通常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因此,界定該合同的性質,決定了該仲裁委員會對該案是否享有管轄權。對此,該仲裁委員會內部有兩種不同的觀點,由此引起筆者的注意,特撰此小文。
《合同法》第251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第269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實際上是承攬合同的一種特殊類型。因此,《合同法》第287條規定:“法律對建設工程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法律對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設計合同與承攬合同較易區分,因此本文重點闡述工程施工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別。現實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又可分為土木建筑工程合同、裝飾裝修工程合同和安裝工程合同三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承攬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屬性: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為標的。在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必須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過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須按照發包人的要求,或根據發包人提供的圖紙資料,完成一項工程,發包人的目的,也不是工作過程,而是按期得到一項完整的、合格的工程。
2、合同的標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攬合同是為了滿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訂立的,因而定作人對標的物質量、數量、規格、形狀等的要求使承攬標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場上的物品有所區別,以滿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這是與買賣合同的最大區別之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同樣也是根據發包人提供的與眾不同的圖紙,為滿足發包人建設一項與其他建筑物不一樣的建筑物訂立的。
3、承攬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獨立性。兩類合同中,承攬人和承包人都是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勞力等完成工作任務,不受合同對方的指揮,獨立完成合同約定的質量、期限等責任,在工作成果和工程交付前,對標的物的滅失或工作條件惡化風險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質。承攬人或承包人一般必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勞力完成工作或工程,并承擔風險,不得擅自將承攬的工作或工程交給第三人完成,且對完成工作、工程過程中遭受的意外風險負責。
5、均是雙務、有償合同。承攬合同中,承攬人負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義務,而定作人則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兩者的義務是相互的、對流的、有償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負有按期保質完成工程并交付工程的義務,發包人負有支付工程款的義務,兩者的義務也是相互、有償的。
對以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共同法律屬性,大家的意見是一致的,但對兩類合同的不同之處,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從網上搜到的以下兩個案例,也反映出兩種不同的觀點。
1、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2000年在審理上海東方上市企業博覽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東方公司)破產案時(見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網),就債權人上海市建筑設計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筑研究所)申請優先受償工程欠款一案,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認定: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是特指基本建設工程,如果是為完成不能構成基本建設的一般工程的建設項目而訂立的合同,不屬于建設工程合同,而屬于承攬合同的范疇,因此破產申請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應屬于建設裝潢工程施工合同,而非《合同法》286條所指的建設工程合同。浦東法院最終以建設裝潢工程施工合同不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而是承攬合同為由,裁決債權人不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的規定行使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2、乙方為甲方承建一塊大型戶外顯示屏,一審法院從合同名稱入手,認為該合同屬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而二審法院采納了被告的上訴意見認為:當事人雙方標明為“定制人”、“承攬人”,合同標的為可拆分物,主要依賴承攬人之技術特點進行施工,最終之安裝僅是制作過程之延續,并最終認定該案為“承攬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