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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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契約形式進行,因此嚴把合同關,重視合同管理,是現代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企業合同管理是實現企業對市場的承諾,體現企業的誠信,打造企業品牌的重要手段。
改革開放尤其是入世以來,大量外國建筑工程企業涌入國內,而國內建筑企業無論是在資金、技術還是合同管理水平等方面競爭力都較弱,這對我國建筑工程行業形成了巨大沖擊。同時,國內建筑工程企業要想在國際舞臺上一較高低,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對此國家以及建筑工程行業也有所認識,但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水平偏低仍是當前我國建筑工程行業的軟肋。因此,國家和建筑工程企業應當采取積極措施促進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 我國建筑工程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 國家對建筑業的宏觀調控有待加強。市場經濟既需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也需要國家的宏觀調控和科學管理。
一方面,我國建筑市場飛速發展。2013 年全國建筑業總產值為159313 億元,同比增長16. 1%。2014 年上半年全國建筑業總產值為69400 億元,同比增長15. 3%。當前建筑市場競爭激烈,而且是買方市場,發包方和承包方地位不平等,業主即發包方占據主導地位。業主完全可以憑借其優勢地位迫使承包商接受相對苛刻的合同條件。體現在合同內容上就是簽約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合同文本大多由發包方制定,發包方不可能為自己設置過多約束,更多強調承包方義務,而承包方由于不占據主導地位只能被動接受不對等的條約。例如實踐中承包商需要向業主即發包方提供履約保函,但并沒有要求發包方提供相關的預付款保證。如果款項沒有按時撥付工程款給承包商,就有可能導致承包方資金周轉困難,從而又導致了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拖欠等問題。
另一方面,我國政府對建筑市場的引導略顯不足。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體系僅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 -0201)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工程總承包合同》( GF-2011 -0216)四個合同文本為核心構建的示范合同體系。但這四個示范合同文本僅涵蓋了施工、承包、招標及設計四個方面的內容,尚未涉及融資、售后服務等,遠遠不能滿足當前工程類型多樣化的需要,尤其不能適應國際建筑市場的發展變化。
2. 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
部分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建筑領域的法律規定不了解,對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部門職能定位存在偏差,注重合同靜態管理,忽視動態管理,合同履行監控不足。不懂得通過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風險,以及如何在合同履行階段控制風險,從而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不少企業認為簽訂合同只是走過場,在簽訂后將其束之高閣,導致合同在中后期履行階段容易出現問題。一般來說,建筑工程企業管理層對投標、簽約工作還比較重視,但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監督、檢查、統計、考核、獎懲等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同時不注重對合同管理人才和團隊的培養,企業專業合同管理人才儲備不足。遇到糾紛時臨時聘請律師救火,而律師并未全程參與,對糾紛產生的前因后果并不能客觀全面的了解,不一定能夠很好地解決糾紛。
3. 企業對合同履行過程監管不到位部分企業沒有真正認識到合同簽約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武器,具體表現為在合同簽訂層面看起來是比較完善的,但是在具體履行的時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說的簽訂合同只是走過場,合同具體履行到哪一環節并沒有人跟進; 在合同變更的事項出現時,具體經辦人不能和相關執行部門及時進行協調處理,更不用說及時地簽訂變更協議,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處于被動地位。
三 完善建筑工程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完善建筑業市場的宏觀調控。
一方面,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只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和規范的市場監管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順利實施,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在建設工程領域國家應當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領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更重要的是要嚴格執法,嚴厲打擊那些擾亂建筑工程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應加大貫徹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嚴格依法辦事,嚴格處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可以仿照打擊欠貸不還老賴的做法,公布黑名單,對于那些違法企業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資質、一定時間內不準進入建筑工程領域等措施來處罰。同時,減少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對正常的經濟活動造成嚴重的影響。一些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阻礙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實施,與國際市場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另一方面,創新建設工程合同體系,引導建筑市場健康發展。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國內建筑企業也參與到國際建筑市場的競爭中,因此國家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國內企業與國際市場的無縫銜接。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而言,應當是以合同文本為基礎和依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國建設工程合同與國際市場接軌的重要一步。但它僅限于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業主與承包商還應當包括其他的參與主體,如總承包商與分包商、承包商與供應商。針對不同締約方,應當建立一套與之相適應的完整的合同體系。合同承包方式也應當走國際化路線。國際上已經產生了如設計- 采購- 施工模式(EPC)、項目管理(PM)、階段分包方式(CM)、建造-運營-移交模式(BOT)等多種承發包模式,而我國目前建設領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類似嘗試,例如2008 年北京奧運會多個場館即采用了的BOT 模式。
2014年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方式,其中一個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這有助于解決我國大型建筑工程融資難問題。國際建筑市場的風云變幻迫切需要我國建筑行業創新建設工程合同體系,吸收引進國外先進的承包、發包、融資方式。
2. 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團隊。
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或者專業團隊應當包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法律顧問或專門的法務部門、項目經理。這類人由于經常接觸合同,他們的合同管理業務水平的高低也決定了合同簽訂、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須采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在我國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義是法人的負責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人。
作為建筑工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首先應當加強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領域法律法規的學習,培養法治思維,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其次應當注重合同管理團隊的培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業聘請法律顧問或組建法務部門統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顧問事務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而不是在發生糾紛時,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門充當消防員的角色。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只有全面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談判協商到最終履行,并及時了解企業合同執行的相關情況,才能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全面客觀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決辦法。
最后應加大對合同管理人才的儲備和培訓,進行智力投資。可以通過選送一批有潛力的人員到有關院校深造、邀請專家講座、組織理論學習和研討等多種途徑儲備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業施工分散的特點,目前大多企業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是項目建設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經營、管理和領導能力的強弱,對項目運營狀況有直接影響。因此企業要慎重選拔和任用項目經理,加強對項目經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電,使其能夠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把好合同關,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3. 建立合同管理預警機制。
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應當及時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建立相關預警機制,做好合同履行的監管工作。
一是在發現合同存在瑕疵,有可能造成合同履行困難時,具體經辦人員應當視具體情況及時采取補救的措施,如簽訂補充協議。
二是在對方超期完工、延遲付款等情形時,應及時由具體經辦人員向對方提出書面催繳通知或書面還款協議,防止超過訴訟時效。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管理
1.問題的提出
工程項目管理是項目管理技術在建筑工程管理實踐中的應用,自1982年引進到我國,1988年在全國進行應用試點,1993年正式推廣,至今已近20年了。在我國工程項目管理早期普遍采用了美國項目管理協會的PMI管理體系,重點放在以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費用管理等為核心的目標管理,以采購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溝通管理等組成的資源管理,以及以集成管理、范圍管理、風險管理等組成的綜合管理上。經過多年在實踐中的學習和探索,人們已經逐步擺脫PMI管理體系的窠臼,摸索出一些在我國工程管理實踐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其中合同管理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本文將結合筆者的工作實踐,從業主方的視角談談如何在工程項目管理實踐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重要意義
建筑工程合同是建設單位(業主)與勘察、設計、施工、采購等單位(承包方)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及與之相關的具體內容,而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合同簽訂方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活動、協調雙方關系的法律依據。
任何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和造價進行有效控制,更遑論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因此,人們將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作為統籌調控整個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監控項目風險,實現項目目標的有效途徑。
從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實際看,不正當競爭、不誠信行為比比皆是,而這些現象的主要根源是工程項目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因此,工程項目管理中加強合同管理,促使項目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各方行為的積極作用。
3.業主方應如何做好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管理是業主方、施工方和監理方三方管理體制整體運作的過程,是項目各方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
由于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所處位置不同,各自所關注的重點也有所不同。作為業主方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要以合同管理為紐帶,協調監理、施工各方之間的關系,確保了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和質量、進度、造價等方面目標的實現。根據自己多年工程項目管理實踐,筆者認為業主方必須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合同管理工作:
首先,在項目前期,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組織、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是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在項目啟動前期,一方面,必須加強內部管理,制定項目的印章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另方面,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經營、預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關等方面知識,專業性強,必須有專門的人員、專門的機構從事這項工作。
其次,在前期招投標階段,必須從重視合同文本擬定與分析入手,訂立一份科學合理、符合雙方利益的項目合同。一方面,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規范合同文本,以免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另方面,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此外,還應嚴格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
第三,合同簽訂后做好合同交底和責任分解工作。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而每日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能夠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鑒于當前成本核算人員因對現場合同情況不熟悉而不能將費用索賠的項目及時納入當月付款要求中的現狀,建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作為一名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能夠熟練運用建筑單位所設立的各項合同管理制度,要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將其作為實現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blog.省略
第四,對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是經常發生的事,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糾紛,這就需要對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在這方面應主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重視現場簽證;二是,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項目有關的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文件,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三是,及時處理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第四,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第五,對項目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及時監控。工程項目合同的內容涉及整個工程建設的全程,因此,必須在整個項目過程中及時了解和評估項目合同的履行情況。這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一方面,隨時檢查、評估和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執行情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執行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執行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尤其是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另方面,要隨時依據合同對項目各參與方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協調項目各方工作關系。
第六,做好合同的風險管理工作。工程項目合同風險是指建筑工程活動中一切與項目合同有關的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不是工程項目的一切風險,而僅僅是與合同有關的風險;它不僅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損失的可能性,而且還包括合同簽訂過程中以及履行完畢后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這種損失是合同各方非故意的、非計劃的、非預期的損失,或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瑕疵履行給另一方帶來的損失。可能導致這種損失的因素既有諸如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實質風險因素,也有諸如當事人欺詐行為而使合同無效的道德風險因素,以及諸如建筑設計師之疏忽導致工程項目的失敗的心理因素。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則是指項目合同主體通過對合同風險的識別和衡量,并采用合理的措施對合同風險進行處理,以最小的成本代價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種管理活動,一般要經過風險識別、風險衡量、風險處理和風險管理效果評價四個階段。合同風險管理應貫徹于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合同訂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質量保修等階段。在工程項目管理實踐中,研究合同風險并實施有效管理,不僅有利于工程項目的質量、進步和造價等方面目標的實現,有利于保障合同主體的經濟效益。
最后,及時總結項目合同執行的經驗和教訓。在合同終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做好項目合同資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類、登記、編號、裝訂、歸檔備案工作,實現工程合同檔案管理程序化和規范化。同時,對合同履行情況與項目實施計劃進行分析比較,對合同履行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從中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過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結合同履行與管理的經驗與教訓,用于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4.結語
項目管理是系統工程方法在管理領域的應用,而系統工程方法講究的是,在時間和邏輯兩個維度對工程項目的各項事務進行綜合、全面地統籌安排,并牢牢依靠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相關專業知識,整體、動態地做好這些事務。筆者在此強調了合同管理,決不是主張在工程管理中只顧一面不及其余,而是認為在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機制發育尚未成熟、規范之際,應以法律為綱,綱舉目張地以合同管理帶動其他各方面的管理工作,才能更健康、更高效地完成工程項目。
參考文獻:
一、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和配套制度對強化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我國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場公平競爭、合同權益維護、合同管理職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內容、合同履行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綜合技能,各個職能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才能真正發揮合同管理的積極作用。然而,許多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沒有接受過相關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合同管理知識,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項目合同簽訂后,將合同束之高閣,未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積極與各職能部門溝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脫節,不能及時處理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導致合同目標不能全面實現,給企業造成損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建筑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須選擇合格的建筑設計單位。市場經濟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的招標、投標、中標、談判、簽約、結算、缺陷維護等一系列過程中,合同是維系項目各參與方之間關系的重要紐帶,也是約束各方主體行為的法律準繩,更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依據。但是大部分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企業效益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的認識程度不夠,缺乏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建筑市場活動中,一些業主鉆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設計單位拓展市場、獲取高額回報的心理,要求建筑設計單位違反設計規范,違規變更設計內容。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設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設計費的過程中百般刁難,迫使建筑設計單位違約。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識不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建筑設計企業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往往處于被動的地位,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設計合同在合同當事人志愿的前提條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業主、設計單位等合同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作了明確規定。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建筑設計企業必須組織人財物等資源全面履行自身義務,完成合同約定的設計任務,確保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當前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夠完善,未建立系統的合同資格審查、合同評審等程序。合作對象的選擇隨意性較大,不能按照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的要求實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導致了合同管理職能發揮不到位。在建筑設計企業內部常常好事大家搶,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問題久懸未決。甚至由于慣性思維和習慣勢力的影響,對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現象時有發生。(2)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工程項目設計工作應圍繞合同履行全面展開,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設計管理的核心,貫穿于工程項目設計的全過程,對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保障作用,對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建筑設計過程中,建筑設計企業往往重視合同的簽訂,輕視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設計的實施,忽視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積極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輕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現象屢見不鮮。干贏了工程設計,卻輸了經濟利益。
3、履行過程監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大,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問題越來越多。合同作為約定各方主體責權利關系的重要文件,是對合同當事人爭議判定的法律依據。建筑設計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的一般責任、工期、質量、款項結算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對設計內容變更、合同爭議、違約、索賠等都有明確界定。建筑設計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標準建筑設計合同范本,卻忽略了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未能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條款在責任約定上不明確、不規范,用詞不準確,給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禍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或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對合同約定事項消極履行、不完全履行、預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難以實施有效監督和管理。導致建筑設計企業索賠過程艱難,經濟利益受損。工程項目實施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施工條件、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變更過程難免引起合同主體權利、責任、義務的變化。往往會因此出現合同爭議,處于弱勢地位的建筑設計企業經濟利益也會遭受損失。
二、加強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對策
在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不是簡單的要約邀請、發出要約、做出承諾、合同簽約等過程。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潛力,實現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企業才能保持良好信譽,規避市場風險,順利實現經營目標,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在市場狀況日益復雜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應設置法律咨詢部門或聘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項目合同的起草和談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將合同管理工作納入日常性基礎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設計企業可利用計算機網絡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網,開通合同管理服務專線,用合同管理論壇、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識。樹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員合同風險管理水平。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全面學習《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工作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及時有效地處理合同糾紛,減小企業損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職能隨著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建筑設計企業現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應主動適應新常態,奮力開創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統一進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類管理,專項管理,責任追究”的原則,建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評審程序、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并通過行政監察、紀檢監督、審計等辦法加大制度執行力的檢查,明確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動態監控合同履行過程,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結合工程項目實際選擇標準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發揮合同管理工作的積極作用。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檔案,分類分級建立合同登記管理臺帳。對涉及工期、款項結算、質量登記、業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進行系統歸類,設置合同管理要素預警線。在合同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與作業、財務、法律咨詢等相關部門溝通,動態監控合同履行全過程。一旦發現進度延誤、質量缺陷、款項結算等要素有突破預警線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有效糾偏措施,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行業政策環境變化、施工條件變化、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建筑設計企業要充分研究項目合同的有關條款,正確認識合同變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及時落實合同變更相關工作,為合同變更索賠準備事實依據。
三、結論
對建筑企業來說,加強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活動中非常重要的關鍵環節。合同管理的強弱直接關系到建筑企業利潤的高低,建筑企業必須從頭到尾注重合同管理,并進行全面、全方位、全過程及實時、動態的管理,無論在意向、草擬、商洽、談判過程中,還是在合同正式簽訂、生效、中間履行、再次修改、補充及終止、失效等過程中,都需要全過程、系統性地把控跟蹤,做到合同細節無小事,在終止及失效前一天,仍需要認真執行、履約,避免因合同履約和合同管理問題造成未履行自身義務,進而造成損失等情況發生。
2加強合同管理措施
2.1加強合同事前管理控制
合同事前管理控制主要是指在合同正式簽署、生效前的管理控制,它是整個合同管理控制的核心和前提,因為它直接決定了合同簽署的全部內容和合同簽訂生效后的履行、終止等全部規定。合同“事前”管理控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加強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點:①在合同標準范本填寫過程中,不認真填寫甚至出現前后填寫內容矛盾的情況。這就需要合同填寫人員認真填寫,并由專人對合同填寫內容進行復核,避免出現內容模糊、矛盾甚至錯誤的情況發生。②公司內部職能部門、涉及的相關利害方未能夠充分認真解讀合同擬定條款,甚至不清楚條款,將給合同的執行帶來隱患和問題。這就需要在合同草擬好后送于相關職能部門、以后具體執行部門及主要具體負責人處進行詳細的修改、補充和完善,并綜合單位的法律、經營、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進行綜合評審。特別是在關鍵條款內容方面,更要采取慎之又慎的態度予以完善,從源頭上避免因條款本身存在問題而在簽訂時未發現造成履約的被動及公司的損失。③在合同原則和細節方面,出現違反合同相關法律、法規情況,導致無效合同,合同構成主、次未分清,合同條款不完備,合同主體不明確及出現矛盾等情況。這就需要首先從合同有效性方面入手,所有條款及后續的補充條款都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同時明確合同主體,前后做到一致并始終不變,避免出現主體非法或者無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主體,影響合同正常履行;嚴格合同條款,避免因表達不準確、不完整、不嚴謹甚至容易出現歧義等情況,造成合同履行糾紛,甚至提前終止合同而給公司造成不可避免的損失。在筆者身上就有曾因兩個字的表達不嚴謹而損失數十萬元的例子,而某單位也由于合同條款的漏洞造成了幾百萬元的損失。因此,要從源頭上堵住合同漏洞,避免合同條款出現不全面、不專業、不完備、存在漏洞等情況,從而避免公司違約,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2.2加強合同事中管理控制
合同的事中管理控制主要是指在合同正式簽署、生效后的全面管理控制,它是整個合同實施履約階段的管理控制,因為它直接涉及合同簽署的全部內容履行、修訂及終止。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采取加強管理措施予以解決,主要有: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的相關程序沒有及時響應。例如在施工過程中,承包方在應該行使自己權利的時候卻沒有正常行使,礙于各種因素,不愿在合同方面與發包方翻臉;在出現變更情況時,沒有及時按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遇到屬于發包方的問題而需要書面發函確認時,不及時進行發函確認;對于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簽認,不及時書面通知發包方進行隱蔽工程簽認等種種不嚴格履約的情況,一旦發生履約糾紛,承包方就會處于劣勢地位,極不利于根據合同規定維護承包方的權利。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主要是建筑企業作為承包方,法律意識和合同履約意識不強,承包方與發包方鑒于曾經是上、下級關系,怕犯上,認為只要過程中協調好即可,沒必要逐一履行合同條款中的規定,造成國內大量建筑企業同發包方對薄公堂而以敗訴收場,歸根結底就是沒有嚴格執行合同相關條款,規范雙方行為。由此可見,建筑企業在合同履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履約,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或因為小的失誤造成更大的不可控的損失和出現潛在的合同隱患或漏洞。②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人才缺乏,缺少經常性的培訓教育,且合同知識的更新速度慢,特別是曾經屬于事業編制的建筑企業在國家由計劃經濟轉換到市場經濟后,其觀念仍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認為建筑施工合同的實行僅僅是表面文章,企業自己吃虧或者讓步也是應該的,卻不知隨著市場經濟的到來,建筑施工企業競爭愈加激烈,沒有準備或者不夠重視合同管理的企業往往會在初期遭受損失。這就需要建筑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辦事,不走過場、拍腦袋決定,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條款執行,不打人情牌,真正參與到市場經濟的競爭大潮中。當然,作為施工建筑企業,也可以充分利用有利的合同條款,真正通過加強合同管理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③責任不清,崗位設置不完善,缺乏整體系統。這就要求建筑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崗位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合同管理控制體系,完善合同管理。
2.3加強合同事后管理控制
合同的事后管理控制主要是指在合同終止后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它是對整個合同草擬、談判、簽訂到實施履約階段管理控制的總結提煉,以為后續類似工程合同的管理提供第一手資料和參考。
3結束語
【關鍵詞】建筑工程;分供合同;管理
市場經濟可稱為法制經濟,在某種程度上也稱為合同經濟、契約經濟。現在這個社會講求的就是合同,一個企業的成功與失敗與合同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因此一個企業要想長久性的發展就必須要把合同以及合同管理予以重視,合同管理必須是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全過程的。系統性是指凡是與合同內容有關的部門都要對合同進行管理。動態性是指要隨時隨刻注意合同的變化情況,若發現有對我方不利的變化時,要及時修改合同、變更合同,在必要的情況下可對合同進行適當的補充,情況嚴重時可中止以及終止合同,避免因合同管理不當而出現賠償等問題。
一、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分供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簽訂合同階段出現的問題
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主體合格是指(1)必須為合同當事人;(2)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民事權利能力。主體合格不能出現以下兩種傾向:(1)屬于合同當事人但是不具備這兩種能力,這樣的主體就是不合格的。(2)具備這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的當事人,這同樣也屬于合同主體不當。
2、合同文字表達歧義。在草擬合同中,合同的內容表達不清楚不具體,容易造成歧義和誤解,為以后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多不利的影響。在草擬合同時應準確清晰的表達出合同的內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也應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并確認合同的內容是雙方的真實想法。
3、合同條款出現掛一漏萬的現象。制定的合同條款上不全面,存在一些漏洞。很多的違約責任都產生于這些漏洞,出現違約現象時,合同中沒有明確的處罰條款。
4、只有從合同沒有主合同。建筑工程總承辦合同就屬于主合同,該合同是能獨立存在的,從合同的成立必須依托于主合同,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
5、簽訂違法違規的合同。在《合同法》的第52條明確地規定:若簽訂的合同中涉及違法違規條款那么該合同無效,不受法律的任何保護。現在很多建筑企業所簽訂的合同,都把違法的目的用合法的形式進行掩蓋,這種合同從實質上說也是無效的。
6、境外合同出現很多疑問。自從我國加入WTO后,很多企業在制定合同時都采用境外文本,因每個國家國情不同,語言表達也有很大的差別,外加上翻譯的不完全準確,導致了合同的文本出現了很多的問題,為了避免這種狀況的再次出現,在制定合同時應弄清表達的具體內容,并在合同上進行明確的說明。
(二)在合同履約階段出現的問題
1、應變更的合同未進行修改。為了使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實現有更好的保障,就必須在一段時間內對原合同進行修改,修改時必須要及時不能出現拖沓等現象。
2、未發出相應的會議記錄。及時的發出書函是建筑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但是在合同的履約階段,及時的發出書函往往受到人們的忽視,導致受到嚴重的懲罰。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確的表明,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的洽商、合同的變更、有關合同的文件以及書面協議都應予以重視,并視為合同內容。
3、未辦理簽證確認。很多的建筑公司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沒有權限。現場的管理人員認為這并不重要,當出現糾紛時,會因為沒有辦法舉證而導致重大損失。
4、未在的時間范圍內。在現在的建筑行業中,出現了非常嚴重的拖工程款問題,在出現問題時未及時訴訟法律,當準備訴訟法律的時候才發現已過了訴訟時效,這樣就使造成的損失得不到賠償。若的時間超過了訴訟時效,那么就相當于建筑公司放棄了債權主張,放棄了勝訴權。
二、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分供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原因
(一)歷史根源
現在的很多建筑行業都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出來的,在那個時期,不管是管理的制度、管理的方式、管理的方法都有一定的計劃性。建筑施工的任務都是由上級下達給下級,在施工任務上是按照地域分工承擔,在結算時也是根據財政撥款來進行,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上級的控制范圍內實行。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之前不會與發包方簽訂任何的合同,只需要一張“委托書”。這樣就導致了很多的建筑企業根本不了解合同的概念和作用,因此也談不上合同管理了。
在八十年代初,計劃經濟逐漸過渡為市場經濟,市場競爭逐漸激烈,施工任務是通過招標方式和投標方式來取得,代替了原來的上級下達方式,建筑施工企業在中標后,與發包方簽署施工合同。建筑公司開始慢慢的接觸合同,漸漸明白合同的概念和作用,也采取一定的措施對合同進行管理,但是這一切都僅僅處于初級階段,在很多方面上都存在缺陷與不足,合同的內容表達的模糊不清,簽訂的合同也不規范,這就導致了出現了很多問題。很多的建筑商因為合同的漏洞把辛辛苦苦賺的利潤全部搭進去,嚴重的甚至還賠上了老本。在這樣的情況下,建筑企業施工領導就深深的意識到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相對于八十年代初期的合同管理,現在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但是還是受到了三十多年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
(二)認識根源
現在很多的企業對于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這兩對的關系認識不具體、不全面。
1、市場和合同的關系缺乏一定的認識。市場與合同是相互依存的,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支撐,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合同是市場的產物,也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沒有市場就談不上合同。很多的企業不能正確的認識市場與合同的關系,要不草率的簽訂合同,要不根本就不簽訂,當遇到糾紛時就會沒有相應的依據去協商與調節。
2、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認識不足。很多的企業沒有重視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聯系,部門之間履行的責任不落實、不溝通、不明確。其實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的溝通與處理。
三、針對問題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在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就是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可以通過選擇素質較高的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一些的培訓、選送較好的院校進行深造、建立崗位責任制等等方式來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使管理人員的語文水平、思想水平、業務能力、法制水平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企業的合同信息化管理體系。在企業的合同信息化管理上我們可以采取制度網絡和組織網絡兩種方式。制度網絡是指企業對合同管理的每個環節都要制定相關的操作制度,對合同管理予以保障。組織網絡是指由上而下的建立各種制度,使企業的每個層次各個角落都在合同的管理范圍之內。
(三)積極參加“重合同、守信用”等活動,讓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得以提高。“重合同、守信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所開展的活動,能維護經濟秩序和市場秩序,從而提高合同的履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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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涉及工程項目管理的方方面面,除了傳統的建設工程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物資設備采購合同、物資設備租賃合同等與工程項目密切相關的合同類型以外,還可能進一步延伸擴展,涉足投融資等重大權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以及資產管理等類型的合同。因此,合同類型具有多樣性。二是合同主體的多元性。基于上述合同類型的多樣性,決定了合同參與主體的多元性,常見的合同主體往往有建設方、分包方、供貨方和出租方等類型。三是合同履行過程的復雜多變性。由于工程項目施工周期長、工序繁雜、協作關系錯綜復雜等因素,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情況復雜多變,風險系數較高,需要現場相關合同管理人員密切跟蹤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報告有無異常動向,并適時調整管理策略。四是合同管理的全員全過程性。建筑施工企業合同類型形式多樣、參與主體眾多,合同管理涵蓋施工管理的各個業務環節,貫穿于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全系統,涉及各類現場管理人員。因此,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具有全員全過程性。
按照合同類型劃分,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大致有以下六大類:1.工程類。包括施工總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等;2.物資設備類。包括物資采購合同、設備采購合同、設備租賃合同、設備維修合同、材料租賃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等;3.資產管理類。包括房屋租賃合同、資產購買及處置合同、物業管理合同、資產維修合同、辦公設備采購合同、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購合同等;4.人力資源管理類。包括勞務派遣合同、人力資源培訓合同、人才委托培養合同、勞動合同等;5.咨詢服務類。包括審計咨詢合同、投資咨詢合同、財務咨詢合同、律師服務合同等;6.重大權益類。包括對外投資合同、股權收購與轉讓合同、公司/項目并購合同、對外融資合同、擔保合同等;
二、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及對策
按照合同管理工作所處工作階段不同,我們可以將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大致分為合同簽訂前、合同簽訂過程中和合同履行過程中等三個階段。
(一)合同簽訂前容易出現的問題:
1.對合同談判把控不當。在合同談判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談判人員經驗不足,缺乏法律、財務或工程技術等相關專業知識,對談判條款把控不妥當;二是因決策失誤,在談判中對重大問題做出不當讓步;三是談判人員泄露本企業談判策略,導致企業在談判中處于不利地位。對此可采取對策主要有:一是充分收集談判對手資料,熟悉談判對手情況,并正確研判國家、行業等政策形勢;二是挑選適格人員組成談判團隊,充分考慮談判人員的專業、經驗等因素,做好分工部署,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協助談判;三是關注合同核心內容、條款和關鍵細節,具體包括合同合同價款、履約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四是加強保密工作,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2.對合同相對方資信審查不嚴。在合同簽訂前,必須對合同相對方的資信情況、履約能力、行業監管及產業政策、同類產品或服務價格等開展盡職調查,這是確保合同正常履行的一個重要環節。需調查資料通常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相關業績材料以及財務報表等。因此,需調查資料種類繁多,如果對合同相對方資信審查不嚴,所調取材料存在不真實、不完整或者有瑕疵等情形,將導致合同履行不完美,留下重大法律隱患。
3.未簽訂合同,先進場施工。有的建筑施工企業因前期進場施工任務繁重,工期緊張等因素,在未簽訂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允許分包單位先進場施工。而分包單位為了承攬工程,不惜低價中標,進場施工后卻脫離中標協議,大搞“退場經濟”,致使雙方在合同價款、工程分包范圍、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較大分歧,分包合同遲遲不能簽訂,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對此,要不斷提高企業管理人員法律意識,充分認識到其法律風險,嚴厲杜絕“未簽訂合同先進場施工”行為。
(二)合同簽訂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
1.項目部私自對外簽訂合同。通常情況下,施工企業的下屬項目部是不具備對外簽訂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和大宗物資設備采購等合同權限的。但實際履行中,有的項目部未經公司允許私自對外簽訂合同,或者在已經公司審批簽訂主合同的情形下,又與對方私自簽訂補充協議,對付款條件、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進行變更,致使合同條款上普遍存在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確、違約責任不對等等情形。
2.簽訂合同時履行手續不全。在簽訂合同時,我們發現經辦人員往往忽視加蓋合同騎縫章、寫明合同簽訂日期等問題。
(三)合同履行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
1.需簽認憑證履行手續不完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雙方簽認的憑證種類繁多,如收方計價單、送貨單、結算單、分包費用付款簽認單等,這些過程底稿的記載內容是否完整、真實、可靠,將直接影響能否很好主張權利。實際履行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雙方未及時簽認相關憑證;二是雖已簽認憑證,但簽字人未經授權委托,致使簽認無效;三是在憑證由多頁組成時,僅在最后一頁作簽認,而前幾頁既無簽字,也無合同騎縫章,為對方事后偷換文檔或不予認可留下可乘之機;四是在憑證中用手寫亂涂亂改,且未加蓋修正章或拇指印以示確認,缺乏嚴謹性。
2.各類憑證表格設計不完善。有的建筑施工企業缺乏統一規范的各類憑證表格,致使過程資料記載不全面、不細致,最終影響雙方驗工計價、價款結算等事宜。對此,需要企業進一步加強管理,為各施工項目制作統一規范的憑證表格,避免因資料記載不全帶來的風險。
3.未按合同約定出具書面通知等資料。雙方在合同中有時會對開工時間、供貨時間以及設備進出場時間等約定“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但在實際履行中,現場管理人員未按照約定發出書面通知,僅以口頭等形式代替,導致雙方發生爭議時,對價款結算、延期竣工或遲延供貨等違約責任的確定缺乏依據。對此,需要不斷增強管理人員履約意識,將一切行為以合同為依據,嚴格執行的理念貫徹于整個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斷提高執行力。
4.進度款超付現象。為保證工期質量,分包合同中通常會約定“按照當期驗工計價額的x%支付分包方工程進度款,預留部分待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后支付”。但在實際履行中,由于項目內部管理混亂、缺乏必要管控措施等問題,導致工程進度款超付,分包方實際取得工程款遠遠超過合同約定的x%工程進度款,使我方處于被動局面。
5.對分包單位的罰款略顯隨意。為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建筑施工企業通常會對分包隊伍采取“罰款”等措施,確保分包工程在安全質量形象進度等方面滿足要求。但有的現場管理人員卻以此為謀取私利的手段,對不聽從指揮的分包隊伍肆意進行罰款;或者在開具罰單的過程中,因取證不充分,罰款金額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分包方不能接受,使得雙方關系緊張,加劇了現場管理難度。
(四)資料歸檔備案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
關鍵詞:施工 管理 重要性 問題分析
1、 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是保證建設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必要條件。市場經濟在某種意義上說是法制經濟,再貼近些說,是契約經濟、合同經濟。現代社會可以講是合同社會。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與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本章圍繞近年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常見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對策,目的是有針對性地加強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 、施工合同中的風險分析
建設施工合同形成的過程分兩步:第一步是參與投標取得合同資格;第二步是通過合同談判進行正式簽約。其關鍵是充分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力求使雙方責權利關系平衡,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約束性條件。
2.1參與投標取得合同階段
投標前要深入了解業主的資金信用、經營作風和簽訂合同應當具備的相應條件。對招標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具體地逐條地確定合同責任,吃透業主意圖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詳細勘察施工現場實地,仔細研究審查圖紙,認真復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條款,并與項目經理部認真確定各個子項的單價和各
項技術措施費用并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的風險。
2.2正式簽約階段
在合同實質性談判階段,談判策略和技巧是極為重要的,應選擇有合同談判能力和有經驗的人為主進行合同談判。通過合同談判,使合同能體現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平衡,盡量避免業主單方面苛刻的約束條件,并相應提出對業主的約束條件。
3、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3.1.1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這里要防止兩種傾向: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也是合同主體不當: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合同主體不當。
3.1.2合同文字不嚴謹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說,合同講究咬文嚼字。
3.1.3只有從合同而沒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等。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是不存的。
3.1.4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元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企業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
3.2建筑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3.2.1歷史根源
當今的建筑施工企業,特別是老的國有企業,大多數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在計劃經濟年代,建筑施工任務是上級下達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擔施工任務的,是按照財政撥款(加點企業自籌資金)結算的。一切都在上級計劃控制之內。因此,長達三十多年的計劃經濟年代里,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上沒有合同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3.2.2認識根源
首先,是對市場與合同的關系缺乏認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一方面,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規定合同有三種形式:口頭、書面和其他形式。這三種形式概括了市場全部交易行為方式。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沒有市場談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場的產物,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其次,是對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缺乏認識。這也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全過程的管理。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在這一階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視。合同管理的問題大多數產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階段。但這并不是說前期階段就沒有問題。前期階段所出現的問題,多數是由于急于簽成合同而過于草率或者對發包人的遷就。對市場來說,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實現企業對市場的承諾,體現企業的誠信,提升企業的品牌和形象,使企業更牢固地立足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對企業來說,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業的生產經營與市場接軌,滿足市場的需要,提高企業適應市場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業在履約過程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由此可見,企業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應圍繞著這個核心而開展。成功的企業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權利義務按職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門,由各部門去履行屬于自己職能范圍的權利義務。只有這樣、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責任才能真正落實。可以說,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子系統、分系統共同配合。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出來的問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部門之間的履約責任不明確、不溝通、不落實,造成失誤。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溝通和處理。
3.2.3合同的法律根源
由于合同法律滯后,再加上歷史根源和認識根源,我們建筑企業的從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意識更為滯后。合同法律是合同訂立和履行全過程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說合同要依法訂立。合同法律的作用,從宏觀來說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微觀來說是規范合同各方主體的行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任何離開合同法律所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4、 解決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
4.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施工企業必須加強合同意識,重視合同管理,從思想上真正意識到合同的重要性,強調按合同要求施工,而不僅僅是按圖施工,和按期完成,最重要是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下確保經濟利益。工程的特點決定了管理的特點,不具備一定的工程技術、經濟、法律專業方面知識是無法起草、分析、簽訂和管理合同。合同管理員應選擇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質和職業道德,還應具有一定年限的施工管理經驗、懂建筑施工技術、工程經濟和法律法規的人員為前提。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
可從下述四方面著手:
1)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人員。
2)組織好在職學習。可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方式方法可以多種多樣.
3)選送有關院校深造。每個企業都應培養較出類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員,所以應選擇熱愛社會主義、工作出色、有發展前途的骨干進有關院校深造。企業要舍得花錢進行智力投資。
4)建立崗位責任制。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企業領域和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通過以上途徑,全面提升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包括他們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語文水平和業務能力。
4.2加強合同管理
控制工程成本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時間范圍應從合同談判開始,至保修日結束止,尤其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的攻與守,攻意味著在合同執行期間密切注意我方履行合同的進展效果,以防止被對方索賠。合同管理者的任務是天天念合同經,在字里行間尋找攻的機會與守的措施。總之,成本預測為成本確立行為目標,成本控制才有針對性:不進行成本控制,成本預測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也就無從談成本管理了,兩者相輔相成,所以,應從理論上深入研究,實踐上全面展開,扎實有效地把這些工作開展好。
Abstract: The market economy is both contract economy and rule of law economy, and the contract is a legal form of the exchange of commodities. The contract links to the enterprises' economic exchanges. Effectively doing a good job 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magic weapon for the success of enterprises. Therefore, the rol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enterprise is of vital importance.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contract management of petroleum and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關鍵詞: 石油企業;合同管理;發展
Key words: petroleum enterprise;contract management;development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34-0144-03
0 引言
石油企業是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在原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的基礎上重組設立的上下游一體化,跨地區、跨行業、跨國經營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業集團。重組改制以來,集團公司外部環境和內部機制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法律風險防控工作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顯現。我們對法律環境變化及其對經營管理的影響作了系統的分析評估,認為集團公司屬于法律風險較高的企業。因此石油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就顯的更為重要了。
1 石油企業合同管理的特點及發展改革情況
石油企業對外交易量大、類型復雜、管理層次多,優化合同管理機制,對防范控制交易法律風險,提高交易效率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集團公司在總結以往合同管理經驗教訓基礎上,重點突出了合同管理制度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一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根據合同管理實際需要,強化了合同選商、談判、審查、訂立、履行等交易管理主要環節的制度構建,明確規定了合同管理在制度層面上的職能、流程、責任、權利等,實現了合同管理全過程的制度覆蓋,加強了對合同管理薄弱環節的控制,解決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重訂立輕履行、重實體輕程序、重業務輕法律、重效率輕安全等弊端。二是推進合同文本標準化。石油企業合同專業化程度高,不同企業的交易類型、交易方式和交易條件有共同規律,分散制作文本效率低、風險大。2002年以來,本著整合資源、提高效率、減少關聯交易矛盾、防范法律風險的原則,組織編制主要業務領域的53個合同示范文本,明確規定所屬企業在文本使用中,對必備條款的修訂必須征得法律部門同意,有效地避免了濫簽合同現象的出現。三是打造合同管理信息化工程。2004年以來,和國際著名軟件公司微軟公司合作,研究開發了股份公司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在合同文本標準化基礎上,搭建了總部與地區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平臺,實現了合同立項、選商、審查、審批、履行、歸檔和信息數據統計分析的網上運行。今年初,未上市企業合同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已開始啟動,明年將全面實現公司合同信息化管理。交易管理機制的優化,有效地規范了交易行為,提高了交易質量和工作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強了交易管理透明度,同時對反腐倡廉也起到了積極作用。
2 強化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對策
針對石油企業合同管理的特點,和集團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管理機制的改革。此篇論文以具體工作為出發點,闡述了本人對合同管理的一些觀點:
2.1 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及管理體系 首先,每個企業都設立有法律顧問,法律顧問為企業的諸多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與幫助,其中就包括合同的訂立與解除。我國的經濟屬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企業在經濟的浪潮里必然要追求一定的經濟利益來求得生存和發展。同時我國又是法制國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約與保護。企業所簽署的合同便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系,合同中對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進行了明確,讓簽訂合同的兩方(有時是多方)對自己簽合同的行為負責,因為合同的簽訂本身就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所以我們可以看出,與企業里的生產部門、財務管理、人事調動不同,合同不僅僅是企業內部的管理,也是一種社會關系,它需要受到法律的制約和規范。合同中包含了許多專業的法律知識,因此企業需要設立法律顧問部門對合同進行專業的管理。其次,采用“統+分”的管理模式即法律顧問部門統管、各業務部門分管的合同管理模式。一方面法律顧問部門在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要實時的進行監察并提出指導意見,做到對合同有全面的把握;另一方面法律管理部門不可能憑自身的能力做到全面監控,在具體操作上還需要其他部門給予一定的配合。由法律顧問部門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對合同進行分塊,分級管理。各分部門負責好本部門的合同簽訂和履行,并對合同的執行情況向法律顧問部門進行匯報。這樣“統分”結合才能形成一個合理且高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2.2 合同管理的具體工作內容 合同一經簽署直至解除會形成合同關系(同時也是一種法律關系),因此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要善始善終,考慮全面。依據我國合同管理的實踐而言,管理好企業的合同以下工作是重點:
2.2.1 建立并完善規章制度 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起步較晚,企業管理制度還不夠成熟,合同管理工作也是剛剛步入正軌,許多的合同管理制度還沒有形成規章。因此需要我們在摸索中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不斷加入新的合同管理條款,讓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其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讓它更加切實可行。合同管理制度若只是一紙空文而未經實踐的檢驗,會顯得刻板無力。經過企業的實踐運用,可以讓合同更加切實可行更有效的為企業服務,同時合同管理制度也得到了完善。
2.2.2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 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業務素質。如果合同管理人員的水平不夠,合同管理的質量就會受到嚴重影響。因此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顯得格外重要。為此我們應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加強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應完善持證上崗制度,真正讓他們的業務水平得到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得到提高。
2.2.3 日常合同的管理 有了制度的保障和人員的準備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合同的審理工作了。合同的審理必須作到以下幾點:
①審查合同當事人的資格與信用。在簽訂合同之前,首先要審查并核實待簽的合同當事人的資質(需要審核的資質有簽約資格、執行能力、信用度等)。合同當事人具備合同所需的相關資質是簽約的重要前提,因此這一環節相當的重要。需要我們引起足夠的重視,嚴把合同當事人的資格與信用的審查。重點審查以下幾方面的內容。1)營業執照,從營業執照中能夠看出一個企業的基本情況,諸如,法人代表的姓名、企業的性質、注冊資金數、經營范圍、廠址等。2)授權委托書,業務員在跑業務的過程中,可以憑借企業給予的授權委托書獨自承辦企業的合同,作為意向客戶的企業或個人應該向業務員索要該業務員所在企業的委托書原件,來證明該業務員的合法性,降低自身的簽約風險。3)資產負債率,對一個企業的負債情況進行考察,可以知曉一個企業的運營情況和經濟實力,我們應該選擇資金雄厚、運營情況好的公司確立合作關系。4)企業的業績,要實地考察企業的業績、廣泛聽取其他客戶的回饋評價。5)相關證書,所需的等級證、特許行業應擁有特許的經營證等。此外還可參考其他的資格和榮譽證書,以便全方位的了解合同當事人的情況。
②審查合同文本。合同的文本格式極為嚴格,用語相當規范。合同是相當嚴肅的事情,合同一旦簽訂,合同的法律關系便會確立。在撰寫與簽訂合同時,要仔細的研讀合同文本,謹防錯漏,因為在合同中多一個字或者少一個字都會對合同的內容與執行產生重大影響。有時疏漏是無心的,我們尚不能避免。有些不良企業甚至在合同上動歪腦筋故意設置文字陷阱,令其他企業上當,更讓我們防不勝防。若在簽訂之前發現漏斗,尚可亡羊補牢;如果在簽完合同之后才發現合同里的疏漏,那就為時已晚了。所以在簽訂合同之前要嚴格審查合同文本,防止“差之毫厘,謬以千里”的情況發生。正因為合同事關重大,所以一般都想用本單位起草的文本。但是不管是用自己草擬的,還是對方草擬的,認真審查合同文本都是必要的。同時對格式合同要格外審查。格式合同因存在著不平等問題,在《合同法》里有著嚴格的規定,違反了規定很可能會簽訂無效合同。若要避免因違背《合同法》產生合同無效的情況,格式條款可以做下面兩點變通:第一、醒目提示規避自身責任、排斥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第二、對所謂的格式條款做出一些讓步,比如,讓對方用選擇或填空的方式來表達意愿,經過了這樣的變通后,此項條款就不再是格式條款了。
③規范授權簽訂合同的管理制度。擁有授權委托書的單位和個人,可以代替企業行使企業授予的權利,與客戶簽訂合同。因此授權委托書要規范且完善,否則被委托人便沒有資格代替企業行使相關的權利,以之為前提所簽訂的一切合同便會失去法律效力。下面來看一下撰寫授權委托書的幾個注意點:首先其格式要規范,統一按照合同綜合管理部門的標準撰寫。其次內容要全面,必要項不應遺漏,主要內容包括:授權的時間、授權的范圍、被授權人的姓名、被授權人的身份、授權的事宜、負責人的簽字。出于節省手續的目的,負責人可一次性將某類合同授權某人簽訂,被授權人在所授權的時間和范圍內簽訂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反之則無效,管理部門要對被授權人的簽約行為進行監管。
合同專用章是企業保證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定效力的重要依據。只有加蓋了合同專用章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才是企業認可的合同,才是需要企業嚴格履行責任的合同。通過這樣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防止企業員工和一些部門通過加蓋部門或其他公章的方式,對外私自簽訂不合法的合同給企業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一些人員躲避監管。從而加強了對合同的監管。
④督察合同的履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通過監督找出制約合同進程的因素,避免產生違約情況。而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也可以有效明確違約責任,所以監督合同的履行很有必要。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部分抽查同時配合重點檢查。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1)核實各方是否嚴格履約,是否根據合同規定完成了所規定的進度,敦促他們履行合同;2)核查合同實施中是否發生了工期、設
計上的變化,如果有變化,要以合同的形式對所變更的地方進行說明,額外簽一個變更履約手續;3)查看是否違約,通常是超過了規定的施工期限、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造成的違約。由于處理違約牽涉到許多的法律條文,為此,需要重點監查合同的履行過程。要完好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每個環節形成的書面材料,因為每個環節往來的書面材料都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糾紛,這些書面材料會成為確立違約責任的有效憑證。
⑤合同結算管理。由于既涉及專業的法律知識又涉及專業的金融知識,此環節需要通過法律顧問部門和財務部門雙方的配合來完成。
⑥及時處理違約糾紛。合同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若違反了合同的相關規定就會構成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有時是民事的法律責任,比如支付賠償金、支付違約金、勒令其履行合同等等。一旦觸犯了刑法同樣也要負相關刑事責任。違約條款在合同中必不可少,因為若出現違約,企業可以根據合同中的違約條款來挽回企業的損失。企業的法律顧問部門這時可以依據合同中相關條款,根據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協商、仲裁、申訴等)積極及時處理糾紛,讓企業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把企業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點。
3 結語
綜上可知,合同不僅僅是一紙空文,它具有合同關系與法律關系。合同不僅僅是一紙文書,它承載了眾多的工程與項目。合同支撐了企業的發展,一紙合同就是企業發展路上的“一桶金”。它并不簡單,不是簡簡單單地邀約、簽約,而是一種科學且全方位的管理。因此做好企業的合同管理也是影響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合同管理的有效實施必然會給企業的前行提供巨大的推動力。我國石油企業也必將在完善的合同管理中受益頗多。
參考文獻:
[1]趙云山.淺談石油化工企業合同管理[J].內蒙古石油化工, 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