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0 16:08:16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建筑業稅收管理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強化宣傳輔導和內外培訓工作
針對建筑業特點和管理現狀,周口市國稅局對建筑業后續管理開展專題調研并召開座談會,當面征詢意見建議,并組織業務人員對營改增政策、財務會計處理、納稅申報、升級版發票開具等內容開展專項培訓26場,其中對內培訓6場,對外培訓20場。針對營改增后建筑企業財稅政策變化較大的情況,專門聘請專家,組織了對全市建筑行業財務人員培訓,督促企業合法規范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準確核算增值稅進銷項稅額,從而降低稅負,并從營改增政策對建筑業造價管理、招投標等方面的影響入手,引導企業規范賬務設置,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降低稅收風險和管理風險。同時,從外部環境入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介,繼續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及時回應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關切,為營改增建筑業納稅人的稅收征管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推動健全完善社會綜合治稅機制
積極與住建、國土、公路、交通、水利等單位溝通,取得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主動與相關部門做好信息對接共享,發揮綜合治稅單位“主管、監督、巡邏、宣傳”作用,及時掌握全面的涉稅信息,加強對業主單位、外來建筑單位的檢查、輔導,確保政策落實到位,稅收征管到位,使項目自立項、開工直至竣工驗收一直處于嚴密的稅收監控狀態。為制定有力的稅收措施奠定基礎。同時,全面梳理建筑服務等行業的征管流程,建立建筑服務項目跟蹤管理機制,保證稅款的及時均衡入庫。
訓6場,對外培訓20場。針對營改增后建筑企業財稅政策變化較大的情況,專門聘請專家,組織了對全市建筑行業財務人員培訓,督促企業合法規范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準確核算增值稅進銷項稅額,從而降低稅負,并從營改增政策對建筑業造價管理、招投標等方面的影響入手,引導企業規范賬務設置,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降低稅收風險和管理風險。同時,從外部環境入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介,繼續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及時回應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關切,為營改增建筑業納稅人的稅收征管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關鍵詞:建筑企業 稅收管理 問題 對策
一、建筑業的基本特點及其對稅收管理的影響
(一)建筑業的基本特點
1.開發和生產項目的特殊性
建筑行業開發和生產項目的特殊性主要表現為.開發和生產項目的單件性、流動性和長期性。與國民經濟整體發展一樣.建筑業同樣具有周期性,且從投入到產出的運行周期往往較長。
2.與其他產業的關聯性
建筑業與國民經濟其他多個行業具有較強的產業關聯性,比如水泥、鋼鐵、玻璃、木材、家電、塑料等各種行業或產業,均在建筑業生產經營中扮演相應角色。正因為此,建筑業也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3.對國家政策的敏感性
國家和政府出臺新的政策極易給建筑業帶來明顯影響,比如國家各項稅費在影響建筑業成本核算基礎上,使企業利潤回報率出現變動.再如政府在建筑業投資規模的大小也直接影響到建筑業規模的變化。
(二)建筑業行業特點對稅收管理產生的影響
1.稅源變動不易把握
由于建筑業很容易受到國家產業政策的影響,其稅收收入計劃、預測等難以保證準確無誤,使得建筑企業決策和稅收征管把握難度較大。
2.所得稅管理難度較大
建筑業常出現開發項目實施時間持續一年以上的情況。對建筑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按照正常的以會計年度為單位,則很難對收入、配比結轉成本等進行準確計算。加上有效開發項目具的流動性.給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和管理造成更大不便。
3.稅務稽查工作復雜
建筑業牽涉其他多個行業,這給某些建筑企業在成本費用上造假提供機會。此外,由于全國各地執行稅收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則一些建筑企業到稅負較低的地區申請代開發票,甚至使用假發票。建筑業材料票使用增值稅發票,在上述情況下,地方地稅部門稽查難度明顯增加。
二、建筑企業稅收征管中常見問題
(一)會計核算不規范
目前。建筑業企業賬面核算不實、明虧實盈、逃避稅務機關監管、偷逃企業所得稅等現象嚴重。一則營業收入申報不真實,其主要原因在于建筑企業掛靠單位多、財務制度不健全、誠信度偏低、賬證不規范等問題普遍存在.比如將工程款結算收入或者合同外工程收入、工程差價收入等掛“其他應收款”,再如處理涉私建筑項目時,將私人合伙建房的部分收入以略低于稅務機關所確定的最低申報價格入賬甚至不入賬,私自帳外經營,故意偷漏稅款。二則企業列支成本費用隨意性較大、成本費用較高.尤其是虛列各種名目開支.如人工費、廣告費、業務招待費、借款利息等費用。
(二)個人所得稅監管不到位
在建筑業稅收收入構成中。營業稅占據較大比例.個人所得稅所占比重甚小,稅務機關對個人所得稅監管不到位,導致出現較多問題:代扣代繳義務時間滯后、收入難以把握、分包工程常被遺漏、逃稅避稅現象嚴重。比如企業承接分包工程所得收入應計人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扣繳的計稅金額,但在人賬時往往被遺漏,再如個人承包人或掛靠人開具材料發票抵賬,用以逃避工薪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三)營業稅計稅金額申報不足
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內容,納稅人從事建筑、裝飾、修繕工程作業時,不管其與對方采取何種方式結算.納稅人營業額均應將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包含在內。在施工過程中,建筑企業需要與其他多種行業產生聯系.但相當一部分建筑企業自行采購原材料,只向施工單位支付施工費用則申報繳納營業稅時,施工單位納稅人也只依照所得旋工費進行申報。對于常發生的綠化、木門、水泥路、路燈、電梯等配套及零星工程,均以各種建筑材料、設備等發票形式直接計入且有賬目,以減少計稅金額。納稅人申報納稅只以施工費為依據,則漏掉了建筑施工過程中自購原材料費用及其他動力價款應繳納的營業稅。
(四)營業稅征收難度大
目前.我國建筑企業營業稅相關稅收政策規定不夠合理和明確,客觀上助推了納稅人稅款申報延時、稅款交付拖欠等不良現象的產生.十分不利于營業稅征管工作的開展。首先,稅收政策中關于建筑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規定過多、過細,在實際操作中遭遇較多難題,尤其是按照建筑營業稅納稅人工程價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現行政策規定了不同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使得納稅人巧用規定故意延緩稅款繳納期限,稅務機關在未能全面掌握工程價款結算方式的情況下.很難確定建筑施工單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其次.稅收政策關于建筑營業稅納稅地點規定的多樣性也成為稅收征管難度的誘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營業稅納稅地點做出分散性規定,導致多數建筑企業不按時繳納稅金或者稅金分毫不繳,由于時間、空間、人力成本的限制.主管稅務部門無法準確掌握工程進度、成本核算、企業勞務、企業收入等具體情況,進而造成施工企業拖欠、少繳稅款。
三、加強建筑業稅收管理的主要對策
(一)完善稅源監控機制
做好稅源監控應從管理流程和管理內容兩個角度人手。
1.規范管理流程
規范管理流程,應實行有序的項目登記,包括項目開工登記即在辦理開工許可手續前,建設單位須與施工單位一同到稅務機關辦理建筑業稅收項目登記手續;項目變更登記,即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停緩建等較大變動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須到地稅部門辦理項目變更登記手續:項目注銷登記,即建設單位須在建筑項目竣工驗收后.主動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項目注銷登記手續,進行結清代征稅款、交回《委托代征稅款證書》、代扣代征稅款憑證等一系列稅收事宜。
2.細化管理內容
細化管理內容應實施雙向申報方式,即建筑單位和建筑企業需在建筑項目被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軌道后,分別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申報納稅。其中建筑單位應定期明細申報,對工程進度、付款情況、代征稅款、工程材料供給等詳情進行分項目申報,并建立健全代征稅款臺賬,按月解報稅款。建筑企業則首先根據法定要求,辦理相關納稅申報手續,并據工程進度將《建筑業稅收明細申報表》報送至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處.以將稅源監控延伸至具體的建筑項目,提高納稅申報準確性。
(二)有機協調工作局面
關鍵詞:建筑企業稅收管理問題對策
一、建筑業的基本特點及其對稅收管理的影響
(一)建筑業的基本特點
1.開發和生產項目的特殊性
建筑行業開發和生產項目的特殊性主要表現為.開發和生產項目的單件性、流動性和長期性。與國民經濟整體發展一樣.建筑業同樣具有周期性,且從投入到產出的運行周期往往較長。
2.與其他產業的關聯性
建筑業與國民經濟其他多個行業具有較強的產業關聯性,比如水泥、鋼鐵、玻璃、木材、家電、塑料等各種行業或產業,均在建筑業生產經營中扮演相應角色。正因為此,建筑業也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3.對國家政策的敏感性
國家和政府出臺新的政策極易給建筑業帶來明顯影響,比如國家各項稅費在影響建筑業成本核算基礎上,使企業利潤回報率出現變動.再如政府在建筑業投資規模的大小也直接影響到建筑業規模的變化。
(二)建筑業行業特點對稅收管理產生的影響
1.稅源變動不易把握
由于建筑業很容易受到國家產業政策的影響,其稅收收入計劃、預測等難以保證準確無誤,使得建筑企業決策和稅收征管把握難度較大。
2.所得稅管理難度較大
建筑業常出現開發項目實施時間持續一年以上的情況。對建筑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按照正常的以會計年度為單位,則很難對收入、配比結轉成本等進行準確計算。加上有效開發項目具的流動性.給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和管理造成更大不便。
3.稅務稽查工作復雜
建筑業牽涉其他多個行業,這給某些建筑企業在成本費用上造假提供機會。此外,由于全國各地執行稅收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則一些建筑企業到稅負較低的地區申請,甚至使用假發票。建筑業材料票使用增值稅發票,在上述情況下,地方地稅部門稽查難度明顯增加。
二、建筑企業稅收征管中常見問題
(一)會計核算不規范
目前。建筑業企業賬面核算不實、明虧實盈、逃避稅務機關監管、偷逃企業所得稅等現象嚴重。一則營業收入申報不真實,其主要原因在于建筑企業掛靠單位多、財務制度不健全、誠信度偏低、賬證不規范等問題普遍存在.比如將工程款結算收入或者合同外工程收入、工程差價收入等掛“其他應收款”,再如處理涉私建筑項目時,將私人合伙建房的部分收入以略低于稅務機關所確定的最低申報價格入賬甚至不入賬,私自帳外經營,故意偷漏稅款。二則企業列支成本費用隨意性較大、成本費用較高.尤其是虛列各種名目開支.如人工費、廣告費、業務招待費、借款利息等費用。
(二)個人所得稅監管不到位
在建筑業稅收收入構成中。營業稅占據較大比例.個人所得稅所占比重甚小,稅務機關對個人所得稅監管不到位,導致出現較多問題:代扣代繳義務時間滯后、收入難以把握、分包工程常被遺漏、逃稅避稅現象嚴重。比如企業承接分包工程所得收入應計人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扣繳的計稅金額,但在人賬時往往被遺漏,再如個人承包人或掛靠人開具材料發票抵賬,用以逃避工薪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三)營業稅計稅金額申報不足
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內容,納稅人從事建筑、裝飾、修繕工程作業時,不管其與對方采取何種方式結算.納稅人營業額均應將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包含在內。在施工過程中,建筑企業需要與其他多種行業產生聯系.但相當一部分建筑企業自行采購原材料,只向施工單位支付施工費用則申報繳納營業稅時,施工單位納稅人也只依照所得旋工費進行申報。對于常發生的綠化、木門、水泥路、路燈、電梯等配套及零星工程,均以各種建筑材料、設備等發票形式直接計入且有賬目,以減少計稅金額。納稅人申報納稅只以施工費為依據,則漏掉了建筑施工過程中自購原材料費用及其他動力價款應繳納的營業稅。
(四)營業稅征收難度大
目前.我國建筑企業營業稅相關稅收政策規定不夠合理和明確,客觀上助推了納稅人稅款申報延時、稅款交付拖欠等不良現象的產生.十分不利于營業稅征管工作的開展。首先,稅收政策中關于建筑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規定過多、過細,在實際操作中遭遇較多難題,尤其是按照建筑營業稅納稅人工程價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現行政策規定了不同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使得納稅人巧用規定故意延緩稅款繳納期限,稅務機關在未能全面掌握工程價款結算方式的情況下.很難確定建筑施工單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其次.稅收政策關于建筑營業稅納稅地點規定的多樣性也成為稅收征管難度的誘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營業稅納稅地點做出分散性規定,導致多數建筑企業不按時繳納稅金或者稅金分毫不繳,由于時間、空間、人力成本的限制.主管稅務部門無法準確掌握工程進度、成本核算、企業勞務、企業收入等具體情況,進而造成施工企業拖欠、少繳稅款。
三、加強建筑業稅收管理的主要對策
(一)完善稅源監控機制
做好稅源監控應從管理流程和管理內容兩個角度人手。
1.規范管理流程
規范管理流程,應實行有序的項目登記,包括項目開工登記即在辦理開工許可手續前,建設單位須與施工單位一同到稅務機關辦理建筑業稅收項目登記手續;項目變更登記,即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停緩建等較大變動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須到地稅部門辦理項目變更登記手續:項目注銷登記,即建設單位須在建筑項目竣工驗收后.主動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項目注銷登記手續,進行結清代征稅款、交回《委托代征稅款證書》、代扣代征稅款憑證等一系列稅收事宜。
2.細化管理內容
細化管理內容應實施雙向申報方式,即建筑單位和建筑企業需在建筑項目被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軌道后,分別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申報納稅。其中建筑單位應定期明細申報,對工程進度、付款情況、代征稅款、工程材料供給等詳情進行分項目申報,并建立健全代征稅款臺賬,按月解報稅款。建筑企業則首先根據法定要求,辦理相關納稅申報手續,并據工程進度將《建筑業稅收明細申報表》報送至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處.以將稅源監控延伸至具體的建筑項目,提高納稅申報準確性。
(二)有機協調工作局面
1.明確機構定位和職責
在建筑企業稅收征管過程中。對建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建筑企業機構所在地稅收收分局、建筑業稅收管理員的地位、職責應予以定位和明確。建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同時監督建設單位代征稅款申報、解繳、代征稅款及時足額入庫,以及施工、貸款結算、開工與竣工驗收等各個不同過程,并將稅收信息傳遞給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建筑企業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既要負責對納稅人據項目預算和工程進度實施納稅申報情況的監督.又要對財務核算、稅款繳納等內容予以監管,以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傳遞及時性信息,做好定期分析對比工作。
2.實現動態控制和相互制約
建筑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和動態控制要求,稅務機關專人、專職、專責地對建筑項目施以跟蹤管理方式,其目的在于監管建設單位代扣稅款是否合法、建設項目施工進度如何、涉稅動態信息是否可靠,并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稅款從開工到項目竣工驗收均能夠及時足額入庫。建筑業內部機構應相互協調、彼此制約,比如施工單位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機構、建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機構共同、定期對比析納稅申報詳情,及時查找漏項工作、申報不及時等問題。
3.構建信息化管理平臺
隨著計算機技術不斷翻新,建筑業信息化水平目益提高,其信息化管理訴求也日漸提高。比如借助于平臺信息集成功能,對建筑企業內外信息資源有效整合;再如以信息化管理平臺的比對預警功能,實現稅源智能化管理;或者以平臺多元化查詢功能,提升稅收管理效能,此點最利于建筑行業企業各個職能部門與稅收管理員的溝通,以全面及時地監控和了解稅源情況。
(三)拓展稅收管理范圍
1.擴充稅源信息渠道
加強建筑業稅收管理,須解決稅源信息不對稱問題,構建信息共享、管控有效的綜合治稅體系和綜合治稅網絡,積極擴充稅源信息渠道。具體來講,建立健全和相關部門進行信息交換與聯系的制度.保證重點建設項目信息的定期獲取,并對工程項目計劃投資、招投標以及投資完成進度等及時、全面掌握,充分挖掘潛在稅源信息.實現現有稅源信息準確、真實、可靠。
關鍵詞:建筑業:稅收征管;項目管理
隨著經濟發展的進一步深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建筑業投資項目越來越多。投資金額越來越大,逐步成為稅務部門組織收入的重要稅源。但是,在建筑業對稅收貢獻日益增大的同時,由于建筑業的自身特點,給建筑業稅收征管增添了許多難點。本文對建筑業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并就如何加強建筑業稅收征管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一、目前我國建筑業稅收征管的現狀
(一)稅源控管缺位
1.部門配合機制缺位,管理措施乏力。稅務部門與建設、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缺乏必要的協調和配合機制,對建設工程的情況未及時溝通。給稅收征管帶來了諸多隱患。第一,在竟招標過程中稅務部門未及時介入。建筑工程實行競招標制度是建筑行業的一大特色。在競招標過程中,建設、計委、公安、消防等部門都參加,而且分別要對建筑企業進行資質審查,但稅務部門卻不參加競招標過程,導致不能從源頭上把握建筑工程的施工計劃,難以對納稅人的施工項目進行有效的源泉控管。第二,稅務機關未與建設單位、審計部門建立有效的聯系協調機制,不能及時掌握竣工工程項目的最終造價,從而確定最終應繳稅金,不能及時清繳稅款,保障國家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2.建筑工程項目分散,掛靠、分包、轉包項目多。控管難度大。由于建筑項目開發周期長、工程項目流動分散,建筑工程在立項時,雖然在建委、計委、稅務等部門均有登記,但是承建單位并未登記,稅務機關很難掌握工程項目開工、進度、完工結算情況。而且一個外來經營建筑企業往往有多個工程項目。但是這些工程項目大部分都是掛靠經營的。工程承包者向建筑企業支付一定管理費,利用建筑企業的名稱開展建筑業務,開具建筑業發票。還有一些異地工程。工程的分包、轉包不規范。甚至一項工程多次分包、轉包。分包、轉包情況未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備案。造成了稅收控管難度大。
(二)征納秩序混亂
1.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淡薄,利用“甲方供料”滯納稅款或偷稅問題突出。受利益驅動的作用,許多建筑業納稅人想盡辦法利用政策制度不完善和行業特點,為了謀取私利,不惜以身試法,偷逃國家稅款。尤其是建筑企業往往利用“甲方供料”延遲繳納稅款或偷稅。現在有一些建設單位(甲方)出于保證建筑工程質量或出于其他方面的原因。自己提供建筑材料給建筑單位(乙方)使用,雙方約定定期對使用的建筑材料進行結算,這就是建筑業中的“甲方供料”現象。按照現行營業稅條例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由于建筑工程項目生產周期長,企業一般要在整個工程項目全部竣工,才辦理“甲方供料”結算手續,申報繳納營業稅。然而這些建筑材料已經實際使用,按照稅法規定應在使用時繳納稅款,由此造成稅款延遲繳納。還有部分建筑工程項目已經竣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卻長期不辦理結算手續,滯納國家稅款。甚者更有少數單位在工程結算時,由建設單位憑購買建筑材料的原始發票直接入賬,施工單位按差額開具建筑安裝發票納稅。偷逃國家稅款。從稅務稽查部門了解的數據顯示:每年稅務查補的偷、漏稅款中有近30%與建筑業有關。
2.不同轄區行政爭稅造成建筑業稅收大量流失。在部分地區,由于財政收入較為緊張,同級行政存在相互之間爭搶稅源的情況。為增加本級財政收入,少數財政部門許諾對不應屬于本級財政收入而在本級財政入庫的外來稅款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即俗稱“引稅”。在利益的驅動下,少數建筑安裝企業通過注冊假建筑企業、簽訂假分包合同、轉開建筑安裝發票等形式,在各級稅收預算級次之間相互轉換財政收入。“引稅”行為一方面擾亂了國家財政稅收經濟秩序,造成各級財政名義收入很高,實際可用財力卻非常有限,國家財政收入大量流入了私人的口袋,助長了腐敗現象的滋生:另一方面無形中助長了偷稅行為的產生。少部分建筑單位利用分包工程,在總包單位轉出工程收入減少利潤,在分包單位采用稅款體外循環、收入不入賬等形式偷逃國家稅款。也有部分建筑企業。虛開建筑業發票,在享受“轉、引稅”返成的同時,同時也虛增建筑成本,雖然多繳了部分營業稅。但由于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之間的巨大差異,造成了所得稅大量的流失。
(三)稅收管理手段不足
1.稅收管理員素質有待提高。建筑行業涉及水泥、鋼鐵、木材等行業,建設過程。中涉及規劃、國土、勞動等管理部門,要核實建筑企業成本,獲取建筑業的外部信息,就需要廣泛的行業、管理知識。因此,要管好建筑企業。就要求稅收管理員既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又有廣泛的綜合行業知識和扎實的稅費專業知識。而目前稅務部門征管一線人員專業單一,知識結構不盡合理,缺乏工程管理的相關知識和經驗,而且相當部分管理人員根本不懂工程。
一、以明晰職責、嚴格考核為根本,夯實基礎工作,推動稅收管理員制度全面落實
稅收管理員制度出臺后,為落實好這一制度,我們以解決責任不清、范圍不明、管理不細為出發點,召集業務骨干深入一線調研,結合實際,制定了《推行稅收管理員實施方案》及《細則》,增強了工作操作性和針對性,為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明確崗位職責,量化工作目標,規范工作程序。我們首先明確管理崗位,將全縣2600余戶納稅人全部分配到23名管理員身上,個體按地段、鄉鎮分開,企業按行業劃分,做到戶戶有人管;其次明確管理員工作職責,稱之為“五員定位”:即信息采集員、納稅評估員、稅收分析員、政策輔導員、納稅服務員。具體職責包括:納稅輔導、催報催繳、文書審核、行政處罰、納稅服務(包括納稅提醒、稅收約談、查前輔導)、納稅評估、重點稅源分析、實地巡查和網上巡查,縱有范圍、橫有職責,使管理員知道自己該干什么;再次是明確工作規程,針對征管系統和業務工作規程,對管理員進行培訓,使管理員知道該怎么干;最后是量化工作目標,對每項工作職責進行量化,明確工作標準、工作時限,對達不到工作標準或超過工作時限的,每錯一項或不達標要作扣分處理,大到每一戶次,小到每一項文書的項目,讓管理員知道工作干到什么程度。
(二)嚴格考核,公正公開,客觀評價稅收管理員工作。在對稅收管理員考核中,主要采取三種方式,即業務考試、業績考核、思想測評。業務考試實打實。采取封閉式,單人單桌,50歲以上實行開卷獨立完成,50歲以下閉卷考試,組織嚴密、要求嚴格,真正考出了水平,滿足了工作需要。業績考核面對面。以基層為單位,全體參與,縣局科室監督,利用激光投影儀通過征管系統公開進行考核,紙質資料交叉審核,當場確定分值,體現了公開公平。思想測評背靠背。圍繞工作紀律、政治素養、勤政廉潔、團結同志等10項內容,根據日常現實表現逐項打分,互相回避,測評結果由管理員評定委員會匯總,保證每個人的意向得到尊重。經過考試、考核、測評,客觀地反映出每個稅收管理員的能力、實績和品質,最后由縣局根據每位管理員的綜合得分,確定等級。
(三)獎懲分明,量力使用,激發干部學習和工作熱情。我局稅收管理員共23名,去年通過稅收業務考試,評出一級稅收管理員4名,占17%;二級17名,占74%;三級2名,占9%。根據縣局確定的稅收管理員等級,確定了不同的獎懲辦法。一是按級計酬。一至四級稅收管理員除法定工資外,其余補助、獎金、津貼分成四等,按相應等級發放,考核達不到60分的,退出管理崗位三個月,只發工資,做內勤服務工作。一級和四級相差120多元。二是按能管戶。一級稅收管理員由于工作能力強、管戶細致到位,負責管理100萬元以上的稅源大戶。三是待遇優先。在基層報送先進時,必須是等次為一級的管理員;在評選管理能手時,必須考核總分在前五名;推薦市局的征管能手,必須考核總分在前兩名。20*年,我局推薦的“全市十佳稅收管理員”在全市考核中取得總分第一。除此之外,我們在入黨、選拔后備干部、推薦市局管理人才庫人選等方面都以此為參考依據。
二、以“雙競雙優”為手段,優化稅收管理員資源,實現精細化管理
為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作用,今年,我們在落實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基礎上,開拓思路,創新手段,在稅收管理員中推行“雙競雙優”制度,即“稅收管理員能級競爭、優化人力資源配置,重點稅源崗位競爭、優化征管資源配置”,為管理員制度賦予了新的內涵和活力。
(一)加強動態管理,開展競級活動,提高管理員隊伍素質。今年初,我們在稅收管理員競級過程中,本著激勵與制約并重、定性與定量結合的原則,將以往單純的征管系統考核改變為以征管系統考核為主、人工考核為輔的方法,突出日常動態管理。一方面,印制《稅收管理員工作機制》和《稅收管理員工作手冊》,要求每個稅收管理員必須如實填寫,做到全程記錄和跟蹤。定期對每個稅收管理員每階段的稅源管理、日常管理、納稅人的檔案資料進行全方位檢查,增強了稅收管理員的競級意識和責任心。另一方面,定期深入業戶走訪調查,了解稅收管理員對所轄納稅戶管理輔導情況,調動了大家工作積極性。同時,先后開展“如何當好管理員”大討論、“公開你的工作”和“在學習中發展”兩次深度匯談,營造了良好的工作和學習氛圍。在今年的考核中,多數管理員主動下戶,20多位稅收管理員的前5個月管理“三率”、納稅輔導準確率達到100%,考試分數的檔次也逐漸縮小,由去年的最高10多分級距縮到4分。目前,所有稅收管理員全部達到一、二級水平,稅收管理員的素質明顯提高。
(二)推行崗位競爭,重點稅源競爭上崗,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在開展稅收管理員競級的同時,我局對全縣稅源進行了分類,力求把好鋼放在刀刃上,把精兵強將放在重點稅源管理上,實現了稅源的“分類管理,分級監控”。主要做法是:按照競級考核得分情況,實行崗位競爭,得分高的優先選擇管理崗位、選擇重點稅源,基本形成了一、二、三級管理員對應大、中、小規模納稅戶的比較科學的格局。我局共有納稅人2631戶,其中年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重點稅源大戶24戶,年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中等規模納稅人160戶,年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2447戶。對年納稅總額100萬元以上稅源大戶,要求管理員做到“七清三準”,即:每一納稅戶基本情況清、單稅種應納實納稅額清、適用稅收政策清、稅額增減變化清、納稅評估底數清、生產經營情況清、財務管理狀況清、對稅收未來預測準、對稅源監控措施到位準、對征管政策手段適用準。對年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中等規模納稅人,要求管理員做到“四到位三達標”,即:政策輔導到位、征管措施到位、日常檢查到位、稅源監控到位、財務管理達標、征管目標達標、納稅評估結果達到b類標準。對年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要求管理員做到“簡并征期,簡化程序,理順秩序,理清底數”。從而達到“大戶管細、小戶控全”的目的。
經過優化組合,科學布局,正常納稅戶管理比去年少用了4名稅收管理員,我們把他們組成建筑業組,專門同計委、土地、城建聯合搞一體化管理。從土地、項目的立項開始監控,直到項目竣工、確定決算數額、結算完工程款為止。截止今年6月底,建筑業與去年同期相比,戶數增加21戶,稅額增加3*5萬元,僅建筑業所得營業稅比去年增收2735萬元,增長306.6%,成為我局主要的稅收增長點。實踐證明,我局管理員競爭管理崗位,建立了條塊結合的稅源分類管理機制,做到了重點稅源精細化管理,中間稅源專業化管理,核定戶規范化管理,零散稅源協、護稅管理,形成了全覆蓋、無縫隙的稅源監控網絡和征管鏈條。
三、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取得明顯效果
通過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推行“雙競雙優”,有效解決了“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問題,強化了稅源管理與監控,進一步提高了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分清了范圍與職責。將全部納稅戶分配到管理人員身上,明確對納稅人稅前輔導、日常輔導、查前輔導、催報催繳、發票管理、欠稅管理、稅收法制、納稅評估、稅源分析的工作程序、工作時限、工作標準、工作質量、考核方法,使管理員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更加清晰,做到了干有目標,行有示范規范。
(二)實現了基層領導同稅收管理員之間管人與管事、管理員同納稅戶之間管戶與管事的有機結合。以往基層領導把主要精力放在管人上,而現在基層所長可以通過微機和實地檢查,進行管戶提醒,把主要精力放在協調、幫助個別管理員克服難點上,從繁雜無序中擺脫出來。以前,管理人員管戶底數不清,只求管得到不求管得精,而現在每個管理員,每一納稅戶都有目標,管理情況心中有數,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原先個體管200余戶都怕多,現在管400余戶也比較輕松,節省了更多時間放在新開業、早夜市、季節性銷售、調整定額上。
(三)管理員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充分調動起來。實行“雙競雙優”后,每個管理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得到充分發揮。以往是被動工作,全靠領導調度、催促,甚至為管戶攀比,現在有客觀的評價系統,人人可以競崗競級,正常工作管理員自主安排,領導就是監督與指揮。為搞好稅源大戶的分析,負責納稅大戶的管理員每月要求企業在報送報表、申報、重點稅源監控信息時,報文字說明及生產形勢預測,在分析時有理有據,監控得滴水不漏。負責個體的管理員設計印制了“納稅提醒牌”1000份,在每一戶顯眼位置粘貼,使個體催報從以往的90余戶下降到每月的20余戶。目前,正在同移動、聯通、網通聯系,擬使用短信和電話提醒,進一步提高申報率。為推進個體定額戶的規范化管理,我局城區所在縣城一主要街道搞了“征管樣板街”,逐戶登記、亮證經營、定額公開、全員批扣,為個體戶管理制定了透明“標準”。
(四)征管質量顯著提高。由于工作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責任和任務到位,管理員配置優化,出現了“三升三降”:登記率、申報率、處罰率上升,欠稅額、稽查補稅額、納稅戶違章次數下降。欠稅額去年為36萬元,今年只有24萬元,新欠只有2萬元,核銷欠稅8萬元,清理欠稅6萬元;通過日常檢查、納稅提醒、稅收約談、查前輔導、下發《政策指南》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偷漏稅行為的發生,稽查局去年同期查補入庫198萬元,今年在加大檢查力度的情況下,僅查補入庫77萬元。以往,每個管理員每月都有近20條以上(個體達40條)的責令限期改正,通過加大處罰力度和提醒,現在企業幾乎為零違章,個體為20余條。
1.企業組織形式復雜,掛靠、分包、轉包現象普遍存在。目前,建筑業施工資質管理越來越規范,辦理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程序越來越嚴格,一些施工企業為收取管理費,出借、掛靠施工資質,層層分包、轉包工程項目現象普遍存在,建筑市場暗箱操作現象屢見不鮮。一部分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等級的小型企業為承攬建筑工程,紛紛采取分包、轉包、掛名等經營方式掛靠資質較高的企業。施工企業向這些施工隊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后,掛靠方則提供發票交施工企業入賬。稅務機關難以將這些施工隊納入正常的管理。
2.建筑項目生產周期長、內部管理規范化程度不一。由于建筑業具有建筑項目生產周期長、單項工程跨年度作業現象較為普遍,項目建設期長達數年甚至更長時間,內部管理規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項目流動分散、從業人員眾多,工程款項結算不及時,少申報和延期申報稅款的現象大量存在。
3.建筑企業工程款回籠遲緩,造成企業欠稅嚴重。建筑企業為了承接施工項目,往往會壓低報價,且需墊付大量的資金,而有的工程項目早已竣工,建設單位卻遲遲不清算,長期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企業無力繳納稅款。
4.會計核算的問題。
(1)不按期確認工程結算收入。由于建筑項目施工周期長,而建設單位經常是先預付工程款,到工程竣工決算時才要求施工方開具建筑業發票,所以很多建筑企業就將這部分工程款收入一直掛在“預收賬款”會計科目,而不及時確認“工程結算收入”造成收入核算反映不真實,遲繳稅款。
(2)不據實核算工程施工成本。由于建筑業單項工程施工環節眾多,而工期往往又很長,企業為了少繳企業所得稅,通常會虛增工程成本,加大材料費、人工費及機械費用的支出,從而造成賬面虧損,達到少繳或不繳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3)虛列工程施工人員工資。近幾年,施工企業工人工資不斷上漲,個別工種的人員工資已超過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工資,而他們個人又不愿意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施工企業會虛列工程施工人員工資,達到減少員工少繳個人所得稅的目的。
(4)實物抵賬不入賬。工程項目竣工后,有的建設單位因種種原因無力支付工程款,就用汽車、貨物或房屋抵頂工程款,而建筑企業對這部分抵頂工程款的實物卻不作賬務處理,從而偷逃稅款。
(5)以施工勞務名義將工程轉包,轉移利潤。目前,許多有條件的企業成立有建筑勞務公司,有的建筑企業利用勞務公司將利潤轉移。如:將工程勞務分包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就其勞務分包部分繳納建筑業營業稅,建筑公司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稅計算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建筑施工單位一是在稅負(營業稅金及附加)不增加的情況下,避免稅務機關對其用工情況進行核實,另一方面,轉移利潤,通過勞務公司開具建筑業發票計入“工程成本”科目,即不增加稅負,又達到轉移消化企業利潤的目的,造成企業所得稅流失。
5.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淡薄。建筑企業作為納稅義務人積極納稅的意識淡薄,對工程收入則是盡量少列,現金能坐支的也不入賬,或者長期掛在“預收賬款”上,但企業以工程未結算而不轉收入。另外,一些建筑企業在財務核算上編造虛假記賬憑證,虛增工程成本,造成無法完成納稅義務。
6.大量農村施工隊伍未納入稅收管理。隨著我國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大量農村施工隊伍活躍在城鄉承接工程。在建設和承接雙方之間簽訂的建筑安裝合同或協議很少,大部分只有口頭協議,基本按約定俗成的規矩處理。上述情況表明,對建筑企業稅收的管理不夠科學合理,存在著一定漏洞,需要進一步加強改進。
二、結合行業特點,加強建筑業稅收征收管理的方法及途徑
1.加大稅法宣傳的力度,形成依法誠信納稅的社會共識。定期召開企業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稅法宣講大會,并有效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現代新聞媒介進行稅法宣傳,擴大影響面,將宣傳材料送到建筑工地,讓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覺納稅的共識,使納稅人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從而形成自覺依法納稅、社會協稅護稅的良好氛圍。
2.實行行業管理,細化工程監督,抽調專門的稅務專管員進行管理,不定期下戶進行調查,重點檢查掛靠和個人承包行為、取得工程收入不開票行為,對在稅務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偷稅、抗稅行為及時移交稅務稽查部門,以點帶面,堵塞建筑業稅收管理漏洞,促進稅收管理工作,保證國家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3.嚴格執行“建筑業工程項目情況登記”制度。要求建筑業納稅人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后一月內必須到稅局辦理工程項目登記,并嚴格執行。有的納稅人經常是簽訂合同后不及時到稅局登記,拖延到要工程款時才到稅局登記,造成遲繳稅款。
4.加強建筑業發票管理,細化開票流程。目前,稅務機關加強了對建筑業發票的管理,根據納稅人的業務量控制發票的領購并實行項目登記,就是說即使納稅人有發票但沒有登記項目也沒法開具發票,實現了“以票管稅”從而遏制了一些建筑業納稅人欠稅,堵住了建筑業單位利用發票偷稅的空子,從而從源頭控制建筑業稅收的流失。設立轉(分)包工程開票流程、預收工程款開票工作流程,外來經營戶開票工作流程及相應的臺賬,實現開票流程公開、透明、細化,大大方便納稅人辦理開票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在完善開票流程的基礎上加強宣傳和檢查力度,掃除建筑業專用發票的推廣使用死角,加強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程建設結算用票的監督檢查工作。
5.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綜合治稅的管理模式。為加強對建筑行業的監督,及時、有效的掌握項目信息,建委、統計局等部門都要求建筑業報送報表,稅務部門可建立與這些部門的信息定期交換聯系制度,做到部門配合、職能協作、資源共享,使稅務部門能及時掌握建筑業工程招標、施工進度、竣工結算等稅源信息,從而有效堵塞征管上的漏洞,減少偷漏稅的現象發生。
6.進一步完善代扣代繳和委托代征工作。抓住建筑業總承包人不放,要求其認真切實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對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可委托建設方按照工程進度代征稅款,達到管控稅收的目的。
7.完善稅收征管政策,充分發揮不同所得稅征收方式的作用。
(1)對出借、掛靠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由于其施工成本計算不準確,容易造成所得稅流失,為避免稅款流失,應核定其應稅所得率,按核定征收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2)推進納稅人建賬建制工作。稅務機關應積極督促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建賬建制,改善經營管理,引導納稅人向查賬征收方式過渡。對符合查賬征收條件的納稅人,要及時調整征收方式,實行查賬征收。在充分考慮納稅人繳納所得稅是否接近其真實經營狀況的情況下,利用兩種方式的轉換,鞭策和鼓勵納稅人依法納稅。
針對××地區經濟工業化程度高、外向依存度明顯的實際,××××縣地稅局在學習實踐活動中,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緊緊圍繞中央“保增長、擴內需、促改革、惠民生”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保增長、促發展”為主線,聚力科學發展,突破經濟稅源發展的重重困境,逐步實現地稅收入“負轉正”。
執住“牛耳”,在組織收入中心上下功夫。把握收入中心,就是執住地稅工作的“牛耳”。××縣地稅局圍繞收入中心,精謀細劃,推出系列舉措。年初,縣地稅局組織四個調研組,深入制造、采掘、金融和施工房地產四大主體行業,開展稅源調研,摸清家底,為全年稅收任務籌劃奠定堅實基礎;把稅收任務分解到各分局,按月召開稅源形勢分析會,及時為組織收入工作“號診把脈”,合理把握收入進度;制定《××縣地稅局建筑業稅收管理暫行辦法》,成立“建筑業稅收管理領導小組”,實行專業化管理;印發“關于加強對重點工程項目稅收管理服務的通知”,做到“一項目一檔案”,進行全過程跟蹤管理服務,加強協調配合和督查,注重管理績效。1至5月份,縣地稅局計征收稅費收入17352萬元,其中地方稅收入11112萬元,在消化2500萬元非即期因素稅款的基礎上,同比增收532萬元,2009年以來首次實現正增長。
緊扣“命脈”,在依法治稅靈魂上再提煉。依法治稅是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靈魂。××縣地稅局嚴格把握省局提出的“依法治稅是稅務部門的生命線、廉潔從稅是每位稅務干部的生命線”要求,在認真落實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動作”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不斷拓展依法治稅方式。與縣檢察院、公安局、國稅局建立稅收執法聯席機制,聯手處理涉稅違法案件;建立國、地稅信息交換制度,實行信息共享,提高辦稅效率,在全縣范圍內實施國、地稅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工作,按“一個機關受理、一套登記資料、一個稅號管理、一份證件通用、一次收費完畢”原則,對共管戶只辦理一個稅務登記,切實為納稅人減負;深化運用稅務行政執法軟件,按“人機結合”模式,對稅務人員行政執法進行全過程監控;全面實施“陽光稽查”,做到查前輔導、查中反饋、查后跟蹤,在此基礎上,完善稅收法制員、助理審理員、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三級審理”制度,逐步推行稅收義務監督員聽審制度,主動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擦亮“窗口”,在創新機制載體上求突破。××縣地稅局結合地區實際情況,動腦筋、想辦法,在工作思路上進行創新。對照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要求,認真分析系統現狀,推出涉稅行政審批“全集中、全到位”,率先在全縣設立“首席代表”,實行一個窗口對外,納稅人只需把各項申請材料交到行政服務中心地稅窗口,其他事項全由地稅部門來解決;為擴大“網上申報”面,在辦稅服務廳設立網上申報“自助服務區”,為不具備硬件條件的納稅人提供辦稅場所;制定“一次性”稅源管理辦法和稅收管理員巡查辦法,實現稅收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
推出“套餐”,在優化服務宗旨上做文章。××縣地稅局堅持“始于納稅人需求,終于納稅人滿意”理念,針對納稅人不同需求,推出不同的服務“套餐”。開展多形式培訓,把最新稅收政策及時送達給納稅人;整合稅收政策資源,相繼制定支持民營企業二次創業、服務招商引資若干意見等文件,將國家稅收政策進行整合,便于納稅人了解和掌握;深入推行“一線工作法”,開展走訪、座談等活動,收集整理建議和意見,了解納稅人服務需求;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實行“一企一策、一企多策”,今年先后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減免稅收85萬元,為困難企業上報減免土地使用稅1200余萬元,有效緩解納稅人資金壓力。
為切實加強全區財源建設,強化稅收稅源監控,增加財政收入,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的發展,根據《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稅收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地方稅收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職能部門信息傳遞與交流
1.進一步明確涉稅信息的內容和要求。不斷完善相關部門之間的稅源信息交換和共享制度,逐步擴大提供涉稅信息的部門范圍,實現對涉稅信息的全覆蓋管理。
2.進一步完善地方稅收保障信息系統。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格式、內容和時限提供相關稅源信息,實現涉稅信息交流的制度化、規范化和信息化,為稅收征管提供全面準確的依據。
3.進一步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對信息的傳遞、使用、管理提出嚴格要求。稅務部門應當依法收集、使用和保管相關信息,不得用于涉稅事項之外的其他事宜。
二、進一步強化職能部門源頭控管與協作
1.加強登記、變更、注銷、執行拍賣等環節的稅收管理。工商管理部門在受理股東股權變更登記時,應當告知企業到稅務部門辦理《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股東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應當到企業主管稅務部門申請開具稅務證明,工商部門收到經稅務部門確認的《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后,方可為股東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對未辦理稅源監控登記的,應當暫緩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法院應將被拍賣人、標的物、成交價格等執行案件有關信息及時提供給稅務部門;在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后,法院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交通運輸部門對新成立的從事交通運輸行業的單位或個人到交通運輸部門辦理行政許可時,及時告知業戶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發改、招商部門在新辦企業審批、招商引資時,應及時督導投資方到稅務部門了解、辦理有關稅務事宜。稅務部門在辦理企業遷出手續前,需書面通知區財政部門,對于對地方財力貢獻較大的企業,同時應做好說服挽留工作。
2.加強建筑業、房地產業稅收管理。外來承攬、中標的建筑施工企業,要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注冊登記,到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城建部門方可核發施工許可證,交通、水利、公路等部門方可簽訂施工合同。對在我區承攬建筑施工以及招投標業務但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區外企業,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告知其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財政投資的工程項目在申請撥付工程款時,財政部門要對項目涉及的稅款做好把關工作。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未出具主管稅務部門稅收管理證明的,城建部門應暫緩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告知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納稅手續。凡有建設項目的行政事業單位,要主動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建筑業項目稅收管理工作。城建、國土資源等主管部門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權屬登記時,凡不能按相關規定提供稅務發票、完稅或減免稅憑證的,應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并告知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納稅手續。對于稅務部門查封扣押的房產、土地使用權等,在接到稅務部門通知后,應當暫緩辦理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變更手續。
3.加強服務業稅收管理。公安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房屋出租信息,衛生部門應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盈利性和非盈利性醫療機構認定和年檢信息,協助稅務部門加強稅收管理。文化部門要加強對網吧、商業性文藝演出等活動的管理,對網吧、文化經營許可證年審時查驗是否完稅,對未完稅的不予年審。
4.加強商品批發業及特殊行業稅收管理。工商、市場經營主體要積極支持稅務部門加強對商品批發業的稅收管理,幫助稅務部門最大限度掌握或占有各類涉稅信息,減少稅款流失。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要密切關注藥品批發、零售業的經營狀況,配合稅務部門堵塞稅收征管漏洞。
5.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應稅項目管理。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行政事業單位在實施經營性收費前,應按規定進行應稅認定登記。教育主管部門要配合稅務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將所有經營性教育培訓機構納入稅務管理,按規定統一使用稅務發票。財政、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教育培訓機構收費情況、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及時向稅務部門反饋信息。
6.加強稅收優惠企業稅收管理。對各類科技、福利、勞服、外資、資源綜合利用、環保、下崗職工再就業等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科技、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和發改等有關部門要聯合財政、稅務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消相應資格。
7.加強個體和零散稅源的代征管理。稅務部門根據有利于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原則,可對個體和零散稅收實行委托代征。房產交易應繳納的稅收,可委托房管部門代征應征稅款;從事各類建筑安裝工程項目應繳納的稅收,可委托建設單位或建設管理單位代征應征稅款;從事小型水利改造、水庫加固、河砂開采等項目應繳納的稅收,可委托水利項目所在街道代征應征稅款。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綜合商場內的稅收,可委托市場管理部門代征應征稅款。其他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稅收,也可由稅務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委托代征應征稅款。
8.稅務部門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相關部門協商確定稅收源頭控管的具體內容、方式和措施。
三、進一步加強地方稅收保障工作的管理與考核
1.加強組織領導。區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地方稅收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各街道、區直各單位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統籌安排、科學調度,定期通報工作情況。稅務部門要及時對各部門提報的涉稅信息進行整理、分析、歸類和處理。區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涉稅信息的報送利用和協稅護稅情況進行考核。
2.強化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將地方稅收保障工作作為本單位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嚴格按照職責分工,明確分管領導和協稅科室,確定協稅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認真完成有關信息的提報、稅收協助、聯合管理和稅款代征代繳工作,切實維護良好的稅收秩序。
3.嚴格考核獎懲。將地方稅收保障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范圍,對負有地方稅收保障責任和義務的有關部門涉稅信息報送、稅收協助情況進行考核,并按考核結果對先進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未盡職盡責、未按照要求提供涉稅信息的,負有稅收協助義務、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助的單位和部門,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四、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