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路熟女俱乐部,韩国非常大度的电影原声,久久久久久人妻一区二区三区,精品久久久久久综合日本

首頁 優秀范文 營業稅的納稅籌劃

營業稅的納稅籌劃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9-26 17:58:4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營業稅的納稅籌劃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第1篇

關鍵詞:企業;營改增;納稅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1-000-01

營改增即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是我國稅收政策的重大改革,同時也是一項減稅政策。自2013年開始在各個地區的各個行業得到試行,有效減少了重復納稅。但在實踐中,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一些企業不但稅負不減反增,給企業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在營改增稅制下如何合理進行納稅籌劃,以最大限度降低稅負成為企業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

一、營改增對企業納稅籌劃的影響

營改增的最終目的是減少重復征稅,并有效調節過高的稅率。通過實施營改增,進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若將原有的增值稅率降低,采用11%和6%兩檔低稅率,與現行的17%和13%的稅率相比,可使試點區域納稅負擔降低。通過實施營改增,可將所購買的服務作為進項抵押,可有效降低原本繳納增值稅的負擔,可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特別是對于那些中小企業而言,在企業內部實施營改增后,多數可按照3%的征收率納稅,可明顯降低稅負,有利于其在市場中競爭力的提升。

但實際中,對于某些企業而言,實施營改增政策后,不但沒有降低稅收,反而相應增加了稅費。這主要是因為某些企業長期實行營業稅與增值稅同時繳納的稅制,實施營改增后,剛開始應付較困難,進而壓力逐漸增大。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即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索取問題,由于過去大部分企業并未繳納增值稅,使得所合作的客戶也并未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實施營改增稅制后,由于缺乏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索取手段,繳納的稅費增加,如上海試點交通運輸業,在實施營改增政策后,對稅率進行了上調,然而由于缺乏增值稅專用發票索取渠道,最終增加了稅負負擔。

二、營改增下企業的納稅籌劃

1.合理選擇納稅人身份

通常情況下,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及小規模納稅人,兩者有著本質的不同,并且對納稅籌劃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根據相關文件中的規定,以500萬元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具體的標準,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由財政部門進行小范圍的調整。一般納稅人即應稅服務年銷售額小于500 萬元,如:在試點的過程中的公路及內河運輸業;而小規模納稅人則是年銷售額超過500 萬元的非企業單位。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企業可綜合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利用稅負比等方法,確定具體的納稅籌劃方法,對納稅人身份進行選擇,從而達到納稅籌劃的目標,降低企業稅負。通常,一般納稅人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銷售獲取時可向對方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以上小規模納稅人則不可進行。但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的增值稅可直接納入到產品成本中,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也就不必負責對方銷售的增值稅銷項稅額,進而有效降低銷售價格。

2.充分利用過渡期稅收政策

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中已經對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明確規定,制定了包括直接減、免稅、即征即退等方式的增值稅過渡期優惠形式,納稅人應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進而確保現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連續性。在改革的過程中,免征增值稅后,對部分營業稅給予減稅,則相應調整即征即退政策。而對于稅負相對較多的企業,則應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而這些企業均能夠通過過渡期的優惠政策來加以籌劃。當然,在這一過程中應充分了解到營改增政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計劃、有目的及有步驟實施的,這就要求相關部門應跟上營改增的步伐,采取相應的配套措施,最終提高企業的納稅籌劃能力,實現最大經濟效益。

3.做到銷項稅額的合理核算

根據相關營改增試點的文件,試點納稅人主要有不同稅率、征收稅率的銷售貨物,進而應根據實際情況采用適宜的銷售額。因此,對于試點企業而言,納稅人應根據不同稅率的經營業務而實現 “分別核算”?!胺謩e核算”包括賬務核算、合同條款及原始票據,實現三者的統一,若缺少任何一個環節,試點企業勢必面臨較高的稅務風險,不利企業的發展。另一方面,還應充分利用“差額征稅”政策。由于在試點期間,聯合實行“差額征稅”與進項稅抵扣兩項抵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稅負。因此,試點企業應抓住這一機遇,熟知“差額征稅”的應用條件,并得以充分利用。

4.做好進項稅額的抵扣工作

由于營改增的試點在有限的范圍內得以開展,加上受到各個地區的差異、行業的差異,進而難以獲得統一的稅額抵扣,并降低了企業的稅負。為此,試點企業應通過納稅籌劃做好進項稅額的抵扣工作。一方面,應選擇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企業為了能夠獲取更多的進項稅額抵扣,在供應商的選擇上,選取一般納稅人身份,并為其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當實施營改增政策后,進項稅額抵扣的范圍有所擴大,而成本也擴大費用及固定資產上。為此,試點企業可通過納稅籌劃來實現進項稅額抵扣。另一方面,應嚴格區分可抵扣與不可抵扣進項稅。營業稅與增值稅的核算方法有著較大的差異,這就需要對可抵扣與不可抵扣進項稅進行嚴格區分,進而有效控制企業納稅風險。如企業所購入的車輛用于運營,車輛的進項稅額可以作為抵扣;而企業員工班車等福利則不可抵扣,但兩者聯用,則可實現全額抵扣。

三、結語

稅收制度的變革必然會對企業的稅負產生影響,納稅籌劃則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營改增稅制下,企業應積極實行納稅籌劃,通過合理規劃經濟活動,實現減少稅負的目標。

參考文獻:

[1]張衍群.營改增政策下企業納稅籌劃探析[J].企業導報,2014,(7):101,103.

第2篇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e diversification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makes the construction numbers increase gradually. Construction companies is one of the leading industries of paying taxes. Therefore, the reasonable tax planning is important for the increasing of enterprise profitability and competitiveness.

關鍵詞:納稅籌劃;建筑;企業

Key words: tax plann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03-0016-02

0引言

所謂納稅籌劃就是在不違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會計政策的原則下,綜合應用會計、稅法和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知識,盡最大努力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優秀的納稅籌劃方案往往能直接為企業創造利潤。結合我國法律法規和牡丹江建筑企業的現狀,歸納建筑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如下:

1積極利用承包、分包合同進行籌劃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裝工程業務,如果工程承包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均應按“建筑業”稅目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與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則按“服務業”稅目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工程承包公司對工程的承包有兩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然后將設計、采購等各項工作分別轉包給其他單位,工程承包公司負責各個環節的協調與組織。如工程承包公司自身沒有施工力量,或者自身雖有施工力量,但不參與該項目的施工,將所有設計、采購、施工等項業務全部轉包給其他單位,自身只從事協調或組織工作;有的自身有一定的施工力量且參與了該項目的施工,但仍將其中大部分施工任務轉包給其他單位,工程承包公司的收入主要是總承包金額與分包金額之間的差額。第二種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單位同建設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公司負責設計及對建設單位承擔保證,并向施工單位按工程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費。

對于第一種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為工程總承包人同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無論其是否具備施工力量,是否參與工程施工業務,對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而不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對于第二種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不作為工程總承包人,不與建設者簽訂工程承包合同,而僅作為建設單位與建筑企業的中介人,無論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備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務業”稅目中的“服務”項目征收營業稅。

以上兩種形式之間,適用的營業稅稅目和稅率不一樣,營業稅稅負也不一樣。獲取中介費收入的營業稅稅負重于獲取承包收入的總承包單位的稅負。然而,這兩者之間是可以轉換的。應該說,建筑企業以其資力和實力獲取工程承包資格,再部分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具有中介性質,如果中介方也具有施工能力和施工資格,就應該盡力避免中介收入,或者將中介收入轉化為承包收入。

如某工程承包總公司通過競標,向業主承攬了一項價值1億元的建筑安裝工程(其中電梯等設備由業主提供,金額為4000萬元),工程承包總公司又將該工程以5000萬元(不含設備價值4000萬元)的價格分包給甲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承包總公司與業主簽訂了工程總承包合同,同時又與甲工程公司簽訂了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在簽訂上述兩份合同時,涉稅事項如下:

①由于電梯等設備由業主提供,投標時就明確為4000萬元。因而總承包公司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金額為6000萬元,電梯等設備價值不包括在該合同內。這樣總承包公司可節稅:

營業稅4000萬元×3%=120萬元(其它稅金不計,下同)這是符合稅法規定的: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營業額包括設備價款,不作為安裝產值的,營業額不包括設備價款。

②總承包公司與甲工程公司簽訂施工合同金額為5000萬元??偝邪旧娑愄幚碛袃煞N選擇:

A按建筑業征稅:1000萬元×3%=30萬元

B按服務業征稅:1000萬元×5%=50萬元

按A方案可節稅20萬元。這是由于:工程承包總公司與甲工程公司簽訂了施工合同,就應按建筑業征稅。稅法規定:建筑安裝工程實行轉分包形式的,總承包人以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作為本企業的計稅營業額。

從上述可以看出,總承包公司通過籌劃可節稅140萬元(120萬+20萬)。同理,甲工程公司如果將部分項目(如安裝作業、裝飾等)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施工,也有籌劃空間。

2科學利用營業額項目進行籌劃

由于營業稅的計算公式是:應繳營業稅=應稅營業額×稅率,各個行業(包括建筑企業)利用稅率進行納稅籌劃的空間相對較小,所以,營業額的確定是決定營業稅稅負大小的關鍵因素,要降低營業稅的稅負,最直觀的方法就是降低應稅營業額。利用營業額進行營業稅的納稅籌劃也能起到比較好的效果。

2.1 降低材料費用

根據稅法規定,建筑企業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怎樣結算,營業額中均包含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也就是說,無論是包工包料工程還是包工不包料工程,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動力的價款。所謂包工包料,是指建設單位不負責供應材料,而由建筑企業自行采購并進行施工的工程,這種承包方式取得的收入包括料、工、費的收入;包工不包料,是指建筑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建筑企業只負責施工的工程,這種承包方式取得的收入,沒有材料部分,只有人工費收入。包工包料工程和包工不包料工程的最大區別在于是否將材料的供應納入建筑企業的施工過程中。一項工程使用同樣的原材料,由于材料的供應渠道不同,建設單位一般是直接從市場上購買,價格較高,這必然會使建筑企業的計稅依據較高,而建筑企業則可以與材料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由于利益上的原因,供應商往往可以給予比較優惠的價格,這樣就可以降低計入營業稅計稅依據的原材料的價值,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建筑企業作業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所消耗的原材料也具有一定的重復使用的可能,如果企業通過精打細算,嚴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預算開支,提高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效率,做到一物多用或者在多項工程中重復使用,也可以降低工程材料、物資等價款,從而減少應計稅營業額,達到營業稅的節稅目的。

2.2 降低安裝工程的產值

根據稅法規定,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營業額中應該包括設備的價款。安裝企業在從事安裝工程作業時,應盡量不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可由建設單位提供機器設備,建筑安裝企業只負責安裝,取得的只是安裝費收入,使其營業額中不包括所安裝設備的價款,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3利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行籌劃

同一筆稅款,盡量延遲交付可以取得資金的時間價值,這些資金暫時留在企業里,可以減輕企業流動資金短缺的壓力,或者可以減少企業在銀行等機構的貸款,減少財務費用。所以,利用稅法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合理選擇對本企業有利的結算方式,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盡量往后推遲,也是一種重要的納稅籌劃方法。另外,由于建筑企業作業周期長、耗費資金大,所以很多建筑企業都采用預付工程款、分期結算等方式,納稅時間的選擇對建筑企業則顯得尤為重要。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建筑企業適用的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體規定為:①一次性結算價款的工程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實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結算價款辦法的工程項目,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合同價款結算的當天。②平時預支、月終結算或竣工后結算款項的工程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或竣工后結算辦法的工程項目,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③分階段結算價款的工程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結算價款辦法的工程項目,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各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④其他方式結算價款的工程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實行其他結算方式的工程項目,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與發包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當天。

根據以上規定,建筑企業收到預付備料款和預收工程款時不是建筑企業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這就為建筑企業進行營業稅的納稅籌劃打開了方便之門。建筑企業在選擇結算方式時,在保證款項按期到賬的前提下,應盡量不將預收款的時間作為結算時間,而將結算時間往后推遲,從而達到使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推遲的目的。

4利用合作建房進行納稅籌劃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雙方合作,建造房屋。合作建房有兩種方式,即純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營企業”方式,兩種方式中又因具體情況的不同產生了不同的納稅義務。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只要認真籌劃,就會取得很好的效果。

如甲、乙兩建筑企業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權,乙提供資金。甲、乙兩企業約定,房屋建好后,雙方均分。完工后,經有關部門評估,該建筑物價值1000萬元,于是,甲、乙各分得價值500萬元的房屋。

根據上述通知的規定,甲企業通過轉讓土地使用權而擁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權,從而產生了轉讓無形資產應繳納營業稅的義務。此時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營業額為900萬元,因此,甲應納的營業稅為500×5%=25(萬元)。若甲企業事先進行納稅籌劃,則可以不繳納營業稅。

具體操作過程如下:甲企業以土地使用權、乙企業以貨幣資金合股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雙方采取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分配方式?,F行稅法規定: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由于甲向企業投入的土地使用權是無形資產,因此,無需繳納營業稅。僅此一項,甲企業就少繳了25萬元的稅款,從而取得了很好的籌劃效果。

5建筑企業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

建筑企業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基本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5%,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確定,企業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

建筑企業營業利潤包括工程結算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勞務作業利潤、材料銷售利潤、多種經營利潤和其它業務利潤(包括技術轉讓利潤、提前竣工投產利潤分成收入等)。

建筑企業企業所得稅籌劃重點在于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而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關鍵在于正確計算企業的收入、費用、資產的價值和虧損的彌補。合法擴大費用支付,減少收入費用差額,主要籌劃策略有:

①在收入額的確定上遵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在一般情況下,應以產品或商品已經發出,工程已經交付,服務或勞務已經提供,價款已經收訖或者已經取得價款的權利為原則,確定收入的實現。但是,當企業所承擔的施工工程和提供的勞務,持續時間超過一年的,可以按完工進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這樣,為企業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企業可確定合適的收入實現時間,實現節稅的目的。

②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固定資產的價值是隨著實體的磨損而逐漸轉移的,因此,只能以折舊形式分期列入成本費用。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直線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另一種是加速折舊法,包括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企業采用不同的方法,每年計提的折舊額也不一樣。由于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一般會轉移到產品的成本中去,或作為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直接抵減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如何對折舊費用進行籌劃與安排,是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一項重要內容。使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每年計提的折舊額相同,比較均衡;而使用加速折舊法則前期計提的折舊相對較多,后期相對較小,由于在前期將大部分的折舊已經列支或轉移到產品的成本中了,這樣就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③選擇不同銷售方式的籌劃。產品銷售方式有現金銷售、預收貨款銷售、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委托其他企業代銷、分期收款等,不同的銷售方式對應不同的收入確認時間。由于產品在銷售過程中,企業對銷售方式有自由選擇權,銷售方式不同,往往適用不同的稅收政策,這就為利用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而企業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取決于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早晚又為利用稅收屏蔽(延遲納稅)提供了籌劃機會。

④利用企業壞賬損失處理方法進行企業所得稅籌劃。稅法及現行財務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均規定,企業可以選擇備抵法(即計提壞賬準備金法)或直接沖銷法(即不計提壞賬準備金法)處理企業的壞賬損失。不同的壞賬損失處理方法對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的影響不同。一般情況下,選擇備抵法比直接沖銷法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稅收收益。因此,企業選擇備抵法處理壞賬損失,可以增加當期扣除項目,降低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從而減輕企業的一部分后移,使企業獲得延遲納稅和增加企業營運資金的好處。

納稅籌劃是企業的權利,市場經濟不斷推進建筑行業的多元化發展使得建筑企業的施工項目逐漸增加,合理地納稅籌劃,對于提高企業利潤水平和競爭能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于企業來說,依法納稅是企業應盡的一項基本義務,同時不需要繳納比稅法規定的更多稅收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3.

[2]許瑜蓉.淺議施工企業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籌劃[Z].2007,3.

第3篇

關鍵詞:建筑企業;營業稅;增值稅;納稅籌劃

一、前言

建筑企業全面施行營改增是我國稅制體系改革中的一個必然趨勢,并可以有效解決當前建筑企業重復納稅等問題,但是建筑企業所要繳納的稅額不一定呈現減少的趨勢。因此,建筑企業在施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制改革后,就必須要對營改增后的建筑企業納稅籌劃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而且建筑企業必須通過一個較為艱難的過程去適應改革后的稅制,這是因為建筑企業存在工程進度與工程款支付進度不相匹配,而營改增后建筑企業需要通過加大現金支出來墊付增值稅款項,容易導致建筑企業出現資金緊張、資金鏈斷裂以及破產等危機。

二、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稅收籌劃面臨的問題

1.建筑材料供應商存在的問題

建筑企業在全面施行營改增后要面臨原材料進項稅額抵扣問題,但是由于建筑企業原材料購進的數量、品種相對較多,所以其在經營過程中有多個材料供應商,由于受到建筑原材料供應商自身素質的限制,部分建筑企業在原材料購進時無法取得合法發票,則建筑企業將面臨無法對原材料進行稅額抵扣,因此,建筑材料供應商方面存在的問題導致建筑企業稅制改革面臨很多難點。

2.建筑企業合同的不規范的問題

建筑企業在實際運行管理過程中往往會忽略合同管理,針對原材料訂購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勞務合同等方面的管控存在很多弊端,而在營改增施行后建筑企業將無法取得相應法律合同保護,這樣不僅會使建筑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處于被動,同時也導致建筑企業在申請增值稅稅項抵扣過程中因合同漏洞,造成企業難以進行稅務抵扣,從而導致建筑企業在運營管理中出現稅收籌劃成本過高等問題。

3.建筑企業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

建筑行業在全面施行營改增后企業將面臨現金緊張、資金鏈斷裂、會計核算加劇等問題,會導致建筑企業在運營管理過程中出現很多漏洞。這是因為企業在營改增稅制施行后需要使用現金對增值稅進行墊付,如果企業無法通過工程業主及時獲取工程款,則導致建筑企業在運行過程中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現金緊張等問題,而導致財務人員工作量及會計工作復雜度等方面的提高,是營改增施行后建筑企業無法有效規避的問題之一。

三、建筑企業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策略

1.建筑企業與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建筑企業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首先要針對原材料購進問題,其最有效的途經是建筑企業加強與原材料供應商之間的合作,可以采用相互入股或簽訂有效協議的方式。因為營改增施行前建筑企業所繳納的營業稅稅額最大,但是建筑企業無法將營業稅進行抵扣,這樣便會使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的稅收成本明顯提高。營改增稅務制度施行后建筑企業與原材料供應商加強合作,可以實現對相關勞務成本、材料成本等諸多稅項的抵扣,則可以幫助建筑企業有效降低稅收成本,針對經濟情況良好的集團建筑企業可以并購一些對自身有利的材料供應企業,所以建筑企業在全面施行營改增后要盡量朝著可抵扣方向進行籌劃。

2.規范建筑企業的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建筑企業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要將合同作為主要依據,這便要求企業在經營管理中要注重相關合同管理,對訂料合同、購銷合同、施工建筑合同以及勞務合同進行登記,并要求企業管理人員要意識到合同的管理工作對減輕賦稅的關系,從而為建筑企業在營改增后提供一條合理的納稅籌劃途經。雖然部分企業為了通過偷稅漏稅來提高企業效益,并給予承攬方一定數量的優惠措施,或根本不簽訂任何有效的合同文件,而該種現象在營改增施行后對建筑企業的影響最大,這是因為企業無法獲取相應增勢稅發票,并無法通過建筑企業提供的原材料等進項稅額進行抵扣,所以建筑企業在營改增后若想實現降低稅收成本目的,必須通過規范相關合同管理工作來為企業的納稅籌劃提供有效依據。

3.建筑企業營改增后的其他問題對策

建筑企業營改增后首先要面臨資金鏈風險及現金風險,這是因為建筑企業是一個資金需求量龐大的企業,如果出現資金鏈風險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產生極大影響,因此,建筑企業在營改增后要通過多種技術手段來保障資金鏈安全,基于降低建筑企業成本的角度來全面實現多元化的稅收籌劃渠道。再者,針對建筑企業營改增稅制施行后企業將要面臨的諸多不良影響,必須要通過加強企業培訓工作來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讓財務人員通過再教育獲取更多的新知識、新技能,確保建筑企業稅務核算的方法與最新稅務政策保持高度一致,這對實現建筑企業營改增后的健康發展、降低納稅成本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

四、結語

綜上所述,“營改增”已成為我國建筑企業未來稅收政策的必然趨勢,而廣大建筑企業在營改增后的稅收籌劃也要面臨更多不良因素,這便要求建筑企業要通過深入研究來了解營改增帶來的諸多影響,并通過深化財務工作改革來對其制定一系列有效措施,確保企業可以通過納稅籌劃來降低營改增后的稅收成本。

參考文獻:

[1]劉蓉.“營改增”實施后建筑企業將面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外資,2013(4).

第4篇

(鄭州車站實業開發總公司,河南 鄭州 450000)

摘 要:我國在“十二五”期間進行了大規模的財稅體制改革,其中“營改增”是財務體制改革的重點,“營改增”是的我國的財稅體制進一步完善。交通運輸業是本次“營改增”的領域之一,交通運輸業由過去的營業稅征收改為增值稅,稅負水平發生了變化,需要積極的進行稅收籌劃,降低稅負水平。

關鍵詞 :營改增;交通運輸業;納稅籌劃

中圖分類號:F23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25-0133-02

一、引言

從2013年8月1日起,我國開始全面實行營改增,對以往的營業稅和增值稅進行了調整,調整的對象包括交通運輸業、服務業等,交通運輸業由過去征收營業稅改為征收增值稅,稅率由營業稅時期的3%變為11%和3%兩檔,小規模納稅人繳納3%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繳納11%的增值稅。對于交通運輸企業來說稅負水平有了較大變化,一般納稅人的稅法水平明顯增加,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法水平變化不大。

二、“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稅負變化

(一)小規模納稅人稅負水平變化

“營改增”后對一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重新進行了劃分,年應稅銷售額在500萬及以上的納稅人,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小于500萬元的納稅人則為小規模納稅人。在“營改增”之前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在“營改增”之后繳納3%的增值稅,并且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表面上看起來沒有什么變化,但是實在卻有很大的不同。營業稅屬于價內稅,而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兩者在計算應納稅所的額時不同,由于營業稅的稅基包含了應納稅額,這就要大于增值稅的稅基,因此,在實行“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法實際上是降低了。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小規模納稅人在營業額達到一定的標準后,可以申報成為一般納稅人,但是一般納稅人不能再申請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交通運輸企業需要慎重的考慮身份選擇。但是不能為了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虛報營業額,這是違法行為。

(二)一般納稅人稅負水平變化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500萬及以上,“營改增”后一般納稅人的稅率由3%變為11%,稅負水平明顯增加,但是“營改增”后最大的不同是11%的增值稅可以對進行稅額進行抵扣。對于交通運輸業來說,很多的進項稅額目前無法抵扣,如過路橋的費用、保險費用以及人力費用等式交通運輸業中較大的支出項目,但是“營改增”后不允許進行抵扣,因此實際的稅法水平是增加了。一方面稅率增加,另一方面可抵扣的進行稅額又少,導致一般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明顯增加,這就需要交通運輸業的企業積極的進行稅收籌劃,在合法合規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降低稅負水平。

三、“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稅收籌劃方法

(一)合理進行納稅人身份選擇

對于納稅人身份的劃分直接決定了其繳納增值稅的稅率,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增值稅繳納,按照3%稅率即可,但是不可以抵扣進行稅額,選擇一般納稅人隨人可以抵扣進行稅額,但是稅率為11%,遠遠高于一般納稅人的3%稅率,因此,需要進行納稅人身份的籌劃。

在一些學者的研究成果中,通過對納稅人的稅率進行測算,提出了增值率的概念,在一定的范圍內使用某種稅率較為理想,而一旦超過某一范圍,則需要選擇另外一種身份?!盃I改增”后交通運輸業也同樣需要考慮增值率的問題,在企業銷售額相同的情況下,增值稅稅負的高低有增值率決定,如果企業的增值率大于52.9%,則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比較合適,如果增值率小于52.9%,則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稅負水平更低,若增值率正好為52.9%,則兩種身份所需要納稅的增值稅相同。交通運輸企業進行身份選擇時首先就是要計算企業的增值率,只有在準確的確定了企業的增值率后,才能正確的確定所需要選擇的身份。

在進行納稅人身份選擇時,企業需要結合自身情況,不能僅僅考慮增值率,因為稅法規定了一般納稅人的營業額,年營業額超過500萬元,并且賬務完整,就必須申報為一般納稅人。如果超過了營業額而瞞報實際金額,則屬于違法行為,不僅無法降低稅負水平,還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害,因此,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只能在合法的范圍內進行。

(二)經營活動稅收籌劃

交通運輸業中很大一部分企業都有兼營業務,如兼營物流輔助業、商品銷售等,不同的業務所需繳納的稅種和稅率存在較大的區別,如兼營物流輔助業的稅率為6%,如果無法區分交通運輸業和物流輔助業,將按照較高稅率征收即11%的增值稅稅率,因此需要合理劃分經營業務,降低由此帶來的稅負負擔。其次,對于兼營不同稅種的業務,如提供相關的服務需要交納營業稅,則需要安裝3%或者5%的稅法交納營業稅,避免交納11%的增值稅,而降低企業利潤,增加稅收負擔。

對于供貨商的選擇也要合理進行籌劃,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但是小規模納稅人的發票通常不能進行增值稅抵扣,這就造成稅收負擔增加。在采購商品時通常購進的貨物增值稅稅率為17%,而小規模納稅人的則為3%,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時,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購貨發票,則可以抵扣本期的銷項稅額,但是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的普通發票,則無法進行抵扣,這樣一比較就看出稅負水平的差異,因此需要進行稅收籌劃。但是并不是說只采購一般納稅人的商品不購買小規模納稅人的產品,當小規模納稅人出售的商品含稅價格是一般納稅人含稅價格的86.8%時,交通運輸企業從兩類廠家采購物資獲得的凈利潤是一樣的。因此,在進行商品購買之前,需要比較兩類供貨商的價格,在如果小規模納稅人的價格低于一般納稅人價格86.8%以下,則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購買商品,如果在86.6%之上,就應當選擇一般納稅人購買商品。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分情形價格的區間,以為在繳納增值稅的同時,還需要繳納和“三稅”一起征收的附加稅,如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這都給交通運輸業增加了稅收負擔。

(三)對納稅時間進行合理選擇

在最近幾年由于全球經濟危機的影響,我過的貨幣供應量較大,造成通貨膨脹,貨幣貶值,通常每年的實際通貨膨脹率都在3%以上,因此,在合理的時間范圍內進行納稅時間籌劃,也能夠降低稅負水平。這主要是通過納稅期限來實現,通過合理延長納稅時間可以增加貨幣的時間價值,降低機會成本。

另一方面,交通運輸業可以在收入的確認和支出的確認方面進行合理籌劃,對于發生在月末末確認的一些業務,通過與下游的客戶進行溝通,推遲本月發生業務的確認時間,銷售發票的開具時間推遲到下月,從而減少當月的銷項稅額,降低本月的應交稅額。通過這一措施可以增加一個月資金的使用期,降低了企業的資金成本,提高的交通運輸企業的效益。此外,對于商品的采購發票抵扣就需要盡可能的提前,對于本月末的物資采購盡量把支出的確認定在當月,從而增加本月的增值稅進行稅額抵扣金額。

(四)確定最佳定價范圍

交通運輸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的定價,轉移稅負到下游的企業,前提是下游的企業也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否則就無法實現轉移稅負的目的。交通運輸企業首先要確定合理的價格區間,以保證在這一價格區間能夠實現利潤的最大化,通常要考慮的除了增值稅的繳納以外,還需要考慮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從而有效的確定價格區間,以及需要轉移的稅負。如果價格過高則無法實現很好的銷量,反之則利潤太低,因此,必要在考慮下游客戶稅負水平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價格區間。

四、結束語

“營改增”從整體上降低了企業的稅負水平,但是對于交通運輸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則增加了稅收負擔,不僅僅是增值稅繳納增加,和其一起繳納的附加稅也相應增加,如城建稅、教育稅附加等,增加了交通運輸企業的負擔。因此,企業在合法合規的范圍內進行納稅籌劃是十分必要的,這需要企業從多個方面進行籌劃,最大限度的降低稅負水平。

參考文獻:

[1]呂曉亮.“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的納稅籌劃[J].商業會計,2014,(06).

第5篇

關鍵詞:營改增;供電企業;納稅籌劃;影響

一、營改增對供電企業的影響分析

(一)營改增對供電企業稅負的影響

在營改增稅制改革實施之前,一般供電企業按供電收入的17%計繳增值稅―銷項稅,購電成本按17%的稅率進行進項抵扣,該部分稅負在營改增前后基本保持不變。影響較大的一是外委供電設施建設成本,在營改增前取得的是營業稅發票,而營改增之后取得11%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可進行資產成本11%的進項抵扣;二是外委的大部分服務業成本,在營改增前取得的是營業稅發票,而營改增之后取得6%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可進行服務成本6%的進項抵扣。因此,對于一般供電企業來說,營改增后企業的進項抵扣范圍大幅增加,重復征稅現象將大幅減少,企業的實際增值稅稅負實現了整體上的大幅下降。例如:某供電企業2016年實現供電收入500萬元,銷項稅85萬元,購電成本300萬元,進項稅51萬元,外委供電設施建設成本100萬元,進項稅11萬元,外委輔助服務成本100萬元,進項稅6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影響因素,若按營改增前的政策計算,該公司2016年應交增值稅為34萬元,若按營改增后的政策計算,則該公司2016年應交增值稅為17萬元,可見該公司營改增后的實際增值稅負較營改增前下降約50%。

(二)營改增對供電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影響

供電企業應抓住營改增政策帶來的機遇,主動作為,轉變生產經營管理模式,為推動發展高效、優質、清潔、可持續的現代供電企業打下堅實的基礎。具體來說,供電企業應充分評估營改增政策對供電企業在基建、現代生活服務等方面所帶來的成本下降的影響幅度,并調整制訂相應的如基建項目購建、設備采購、服務外包等涉及營改增業務項目的實施計劃;另一方面,對一些過去自營的、非核心的輔業務盡量外委專業化機構來實施,不僅有利于提高服務項目的專業化、低成本化,同時有利于供電企業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核心供電業務上。因此,供電企業確實利用好營改增政策帶來的利好,加速供電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及產業結構的升級轉型,將成為當下供電企業戰略發展的必然選擇。

(三)營改增對供電企業財務方面的影響

實施營改增試點工作后,供電企業的涉稅財務管理方面將面臨的挑戰壓力在不斷增大。目前,供電企業的涉稅財務中不乏存在財務報表編制等方面表現出的營業稅財務制度與增值稅財務制度之間銜接上的問題。營改增之前除購電成本、物資設備采購等外,其他如供電設施購建、財產租賃、生活服務等經濟業務多為營業稅發票,進項抵扣項目較少,稅目、稅率相對單一,增值稅計繳難度相對簡單。營改增后供電企業需要對企業實際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幾乎所有資產購建、財產租賃、生活服務(或勞務)等交易業務將進行進項稅的抵扣工作,進項抵扣項目增加,稅目、稅率相對復雜,導致財務部門在增值稅申報繳納以及企業的資產購建成本和生產運行費用等核算方面的工作難度加大。尤其是有些涉及營改增過渡前后的跨期項目,財務人員應熟悉把握營改增政策準確進行核算。如某供電企業承租的有形動產租賃業務,營改增后有些外委單位提供3%稅率的增值稅發票,有些提供17%稅率的增值稅發票,該供電企業財務人員認為有形動入租賃為17%的稅率不予接受3%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其實質是提供3%稅率發票的某租賃單位的租賃設備是屬于營改增前購進的,其進項稅作轉出處理未能抵扣,按財稅2013年第37號附件2的規定,該租賃單位提供3%稅率的發票是符合相關規定的。所以營改增政策對供電企業財務人員短時間在納稅籌劃等方面出現難以適應等諸多財務管理問題具有一定的影響。

二、營改增后供電企業的納稅籌劃

(一)加強企業涉稅財務管理,正確執行營改增政策

營改增后供電企業作為電力生產,銷售,電力器材銷售、維修等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企業的幾乎所有進項稅都能夠進行抵扣。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所有的進項稅都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都可以進行全部抵扣,營改增后相關稅法仍對抵扣的范圍進行了限制。所謂限制,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進項抵扣,首先要獲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對于如用于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形的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但在實際工作中,尤其是基層供電企業仍出現業務人員未能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造成“應抵未抵”并給企業帶來損失的問題時有發生;還有就是財務人員對于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轉未轉”的非應稅項目的錯誤處理導致少繳稅款的涉稅風險。所以供電企業財務人員要提高增值稅發票的正確開具和管理,對虛開發票等行為要進行嚴格的禁止,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進行業務采購的環節中及時索取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是正確計算繳納稅款基礎性條件,更重要的是財務人員要熟悉掌握新稅制的相關政策知識,才能做到正確申報納稅增值稅,即要依法合理降低供電企業稅負,防止發生稅務風險,也不給國家造成稅款流失,體現企業應盡的納稅義務。

(二)調整優化供電企業生產經營結構

營改增后,供電企業通過適當地調整自身生產經營方式來實現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首先,提高供電企業電力咨詢服務、電氣技能培訓、用電設備檢修等現代服務業在供電企業經營項目中所占比例,能夠降低供電企業總收入中增值稅適用稅率,從而實現企業稅負的下降。自實施營改增以來,電力企業的發電、輸配電、售電等諸多環節的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形成了一個整體,并且一部分服務業從中脫離了出來,因此,實現供電企業內部生產結構的優化,增加新能源技術、網絡技術、信息智能技術的引入將有助于基層供電企業在收入配比中找到最佳平衡點,從而實現企業稅負的平穩下降。其次,電力企業可以通過將大部分非核心的輔業務外包出去,如物業服務、后勤服務、物資搬運、辦公場所、人力咨詢服務等,從而取得相應的進項稅抵扣額度。

(三)優選供應商,降低采購成本

營改增后,加強對供電企業上游供應商企業的管理對企業取得相應的進項稅抵扣依據有著重要的作用。供電企業在選擇供應商的過程中要盡量選擇專業的、能夠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進行合作,通過擴大增值稅專用發票在供電企業成本中的取票率,來實現供電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進項稅抵扣工作。同時,供電企業的成本主要體現在供電企業的工程建設成本、輸配電成本和售電服務成本上。營改增后,供電企業的工程建設成本、服務成本均可進行進項稅的抵扣,也就是說,在企業生產經營的各種采購業務環節中,尤其要注重對上游供應商的遴選和資質審查工作,確保企業能夠獲得相應的進項稅抵扣專用發票,同時還要發揮企業規模采購的優勢,降低原料供應的成本,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

(四)充分利用租賃政策

營改增后,對供電企業新增使用的辦公房屋、營業場所、運輸設備以及不常用的特種設備等,應優先采取租賃方式使用,即能有效提高企業生產效力,降低企業資金占用,又能取得增值稅發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節約生產成本。目前,營改增后有形動產融資租賃通過息差,即租金扣除本金和利息的支出的17%進行計算,并將超過利息收入3%的部分采取即征即退的政策。因此,供電企業在建項目中,增加有形動產融資租賃的占比將有利于實現企業融資利息提前進行進項稅的額抵扣工作,緩解供電企業資金壓力,實現稅制改革后供電企業的更好發展。

參考文獻:

[1]劉玉倩. “營改增”對供電行業的影響和對策[J]. 財經界(學術版),2016,15:325.

第6篇

關鍵詞:納稅籌劃;財務管理;籌資;投資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1年11月15日

納稅籌劃指納稅人為減輕稅收負擔,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活動、投資行為、公司理財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合理安排的過程。也就是說,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前選擇和規劃,利用稅法給予的對自己有利的可能選擇與優惠政策,選出合適的納稅方法,從而使本身稅負得以減輕的行為。

財務管理的任何決策都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財務管理與企業其他管理的關系也日益密切,并滲透于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財務管理處于企業管理的中心地位,抓住了財務管理,就抓住了企業管理的關鍵。財務管理的范圍很廣泛,在財務管理的每個環節之中,都有進行納稅籌劃的空間。只要在財務管理中很好地運用納稅籌劃,就能使企業節約巨大的稅收成本。那么,在財務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如何運用納稅籌劃呢?下面就分而述之。

一、納稅籌劃在企業籌資過程中的應用

企業持續的生產經營活動,會不斷地產生對資金的需求,需要及時、足額的籌措資金。同時,企業因開展對外投資活動和調整資本結構,也需要籌集和融通資金。企業經營所需資金,無論來自于權益資金還是來自于負債,都存在著一定的資金成本?;I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所需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達到最低。由于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賦存在著差異,這便為企業進行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籌資方法。

(一)債務資金與權益資金的選擇。企業融資的方式有兩種:權益融資和負債融資。這兩種籌資方式各有利弊。按照稅法的規定,負債的成本作為費用項目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起到抵減所得稅的作用,而權益資金成本(股息)不能作為費用項目列支,只能從企業稅后利潤中分配。因此,就企業納稅籌劃來講,發行負債籌資比發行股票更為有利,這是因為負債籌資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利息支出,依照財務制度規定可以計入企業的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作為抵稅項目可在稅前列支,企業也就可以少納所得稅。而發行股票支付給股東的股利卻是由稅后利潤支付的,較發行債券籌資方案要多繳納所得稅。因此,如果僅就稅收負擔而言,并不考慮企業最優資本結構問題,負債籌資較權益籌資的最大優勢則在于,企業借款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作為一項財務費用加以扣除,具有一定的抵稅作用,能夠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

(二)融資租賃的利用。融資租賃是現代企業負債籌資的一種重要方式。融資租賃,一方面解決了企業所需要的固定資產;另一方面由于融資租人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加大了成本費用,減少了企業的納稅基數,而且支付的租金也可以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進一步減少了納稅基數。因此,融資租賃的避稅作用極其明顯。此外,租賃作為一種特殊的籌資方式,在企業已得到廣泛應用,許多專門的租賃公司也應運而生。當前,在企業理財中,租賃已成為借以實現納稅籌劃的一種重要手段。就承租方而言,租賃既可以避免因長期占壓資金而帶來的風險,又可通過租金的支付,抵減應納稅所得額,實現減輕稅負。就出租方而言,出租既可以減少使用與管理機器設備所需追加的投入,又可以獲得租金收入,而租金收入適用于稅負較低的營業稅,這比產品銷售收入所適用的增值稅稅負低。

(三)籌資渠道與籌資對象的選擇。根據稅法的規定,同樣是負債融資,向金融機構借款,其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全額扣除,而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舉債,其利息支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只允許部分在所得稅前扣除,如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等等。同時,吸收投資、實物投資和貨幣資金也有區別,當對實物資產處置時要計入納稅所得,需要納稅,而吸收貨幣資金無論如何使用均不存在納稅的問題。

二、納稅籌劃在企業投資中的應用

(一)投資的籌劃。企業用投資所得進行擴張投資,這種再投資本身會減少會計期間內的利潤,從而少納所得稅。若企業進行連續再投資,則能起到稅負延期作用,特別是在投資期長的情況下,這種作用更明顯。企業利用投資收益可選擇那些國家鼓勵投資的行業進行再投資,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時期,企業的這種投資行為就可以享受到低稅率。

(二)投資地區的選擇。企業要對投資地稅收待遇進行充分考慮。有時國家為了支持某些區域的發展,一定時期內對其實行政策傾斜,如現行對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部地區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這些地區投資,有些稅種可以少交或不交,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和稅法的立法意圖。因此,在國內進行投資時,應適當選擇這些稅收優惠地區。我國稅制對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和西部地區等實行稅收優惠政策,選擇向這些地區投資,可減輕稅收負擔。

(三)投資項目的選擇。國家對不同的投資項目規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有國家鼓勵的投資項目,也有國家限制的投資項目。如,企業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可在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又如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2年,等等。因此,企業必須精心籌劃投資項目。企業在進行技術改造過程中盡可能地購買國產設備,因為這部分投資額的40%可以抵免企業應交所得稅。

(四)固定資產的處理。稅法規定,購入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固定資產需要更新時,應采用大修理的方式逐步進行,只有這樣,購入的用料及修理費用發生的進項稅才可以合法地抵扣銷項稅。

(五)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就子公司和分公司而言,子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獨立納稅,可享受政府提供的許多稅收優惠政策;而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但分公司若在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虧損最終與總公司的損益合并計算,總公司因此可以免交部分所得稅。

三、納稅籌劃在企業資產管理中的應用

(一)資產采購中的納稅籌劃。資產采購中的納稅籌劃主要包括采購地點、采購對象和供應商的選擇。現行進口關稅分為普通稅率和優惠稅率兩種,對原產于未與我國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按照普通稅率納稅;原產于與我國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按照優惠稅率納稅。向一般納稅人采購貨物取得增值稅發票的,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抵扣,如從小規模納稅人采購貨物的,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二)資產使用中的納稅籌劃。資產使用中的納稅籌劃主要包括資產的計價和資產的折耗方面的選擇。在存貨計價方面,稅法允許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不同的計價方法對結轉每期的銷售成本數額會有所不同,從而影響企業當期應納稅額。在通貨膨脹環境中,采用后進先出法可延緩納稅的時間,使企業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利益;反之,在通貨膨脹緊縮時,應采取先進先出法。在價格平穩時,企業應從實際出發采用一種最為有利的計價方法。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有多種折耗方法可供選擇。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如采用加速折舊法比使用直線折舊法滯后了企業納稅時間,獲得遞延納稅的好處;而對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的攤銷應盡量選擇最短的攤銷期間,也取得遞延納稅的好處。

四、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成果及分配中的運用

(一)股利分配的形式。企業對于股東應該發放的股利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現金股利;另一種是股票股利。根據稅法規定對于企業發放給股東的股票股利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而現金股利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在發放股利時。應該將這兩個因素考慮進去。合理地分配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比率。在給股東發放股利的同時減少股東稅收支出,增加股東收入。

(二)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包括按時分配與推遲分配、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以及貨幣分配與實物分配等多種選擇。股份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僅影響到其股東的個人所得稅,而且也影響到公司的現金流量。常見的企業股利的分派形式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對股份制公司的股東來講,如果企業發放現金股利,股東須按其股利數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將準備發放的現金股利轉變為本公司股票支付給股東,股東就可避免上交個人所得稅,獲得較多的資本收益。

(三)稅后利潤分配。企業稅后利潤分配后形成的資本積累,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它們是內部融資的重要來源。企業如果將其用于擴大再生產,開發新的投資項目,可以享受政府投資退稅的優惠政策。企業的稅后利潤一般要進行再分配。就股份制企業來講,我國股利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但稅法對兩種股利有不同的規定。企業如果發放現金股利,股東獲得現金股利后,還要按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20%的股息所得稅。但如果企業發放股票股利,卻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當股東需要現金時,可以將其股票變現。

綜上所述,納稅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的關系是十分密切的。在籌資、投資、資產管理和財務成果分配等諸多環節中,稅法都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留下了很大的空間。企業應該盡可能地利用這些空間,優化財務管理,將自己的稅負水平降下來,減輕自己的納稅負擔。

主要參考文獻:

[1]高金平.納稅籌劃謀略百篇[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2.

[2]劉雋亭.企業合理避稅:依法納稅與稅收籌劃[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

[3]趙善慶.籌資、投資、經營活動中的納稅籌劃[J].商業會計,2005.8.

第7篇

關鍵詞:營改增;納稅籌劃;納稅人;建筑企業

所謂的”營改增”指的是將企業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這種稅收制度的改革,減少了企業納稅過程中的重復性征稅,且對退稅等弊端進行了有效的預防和處理,從而使增值稅能夠實現道道征收和層層抵扣的效果,減少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稅收負擔。此外,通過”營改增”將價內稅改為價外稅,這種稅收制度的實行,實現了增值稅的進項和銷項關系,促進了企業的產業結構改革,為我國的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一、 “營改增”建筑施工單位納稅籌劃面臨的問題研究

通過對建筑施工企業進行”營改增”,能夠減少施工企業發展中的重復征稅問題,此外,對于建筑施工行業相關的上下游行業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但”營改增”只是將稅收的項目進行了縮減,而施工企業所需要承擔的稅收資金卻有了一定的增長,為了更好的實現自身的發展,施工企業的納稅籌劃必須進行,通過這種模式促進自身的發展,下面對當前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前提下面臨的納稅籌劃問題進行了簡單的介紹。

(一) 建筑施工單位上游企業存在的問題

對于建筑施工來說,其所需要的各種原材料種類繁多,且對應的上游企業較多,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實現原材料的進項稅額核算是當前建筑企業需要重點考慮的一個問題。對于當前的建筑企業上游材料供應商來說,由于其種類較多,在進行發票的開具時往往面臨著很多的不合理現象,嚴重的甚至材料質量也存在著較大的問題,而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若無法對原材料供應商的發票進行有效的獲取,往往會導致自身的進項稅抵扣數額減少,這對企業的發展來說是一種嚴重的限制。此外,一些材料供應商在面臨大額的稅收發票開具時,往往會提出提高材料價格等要求,這導致材料供應交易被破壞。

(二)建筑施工單位合同不規范導致的納稅籌劃問題

對于建筑施工單位,其在運營的過程中涉及到的合同種類是非常多的,像訂料合同和人員勞務合同等,這些合同的規范化是保證建筑施工單位正常運行的根本,但在”營改增”實行之后,合同的規范化失去了其應有的相關法律保護,導致施工單位在進行稅負籌劃時缺乏對應的支持系統。而一些增值稅由于其所涉及到的各種合同規范化不足,導致其成為無效合同,這導致建筑施工單位無法對這些稅務進行抵扣,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此外,勞工合同的不規范性導致建筑施工單位無法對開具的相關發票進行抵扣,從而導致建筑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受到影響。

(三) 建筑施工單位”營改增”之后的其他納稅籌劃問題

對于建筑施工單位,其在”營改增”之后,上游材料供應和相關聯的合同影響之外,其還會受到資金鏈的供應不足和企業的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的影響,像其中的資金鏈供應不足問題,隨著”營改增”的實行,建筑施工單位在進行工程施工之前需要首先進行前期的資金墊付,若遭遇信譽較差的公司,施工單位往往會出現嚴重的資金鏈斷裂問題,這對施工單位的正常發展來說具有較大的危害。此外,財務問題以及管理問題也對施工建筑單位的正常運營造成了較大的影響。

二、“營改增”實行環境下的建筑施工單位納稅籌劃策略

(一)建筑單位需要加強同上游原材料供應商的良好關系

對于建筑施工單位來說,原材料購買過程中的增值稅是當前納稅籌劃中的重要內容,只有建筑施工單位同上游的材料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才能保證自身發展的正常進行。為了保證供應商的良好材料供應,可以通過股東的方式來對供應商進行管理或者加強兩者之間的關系。在”營改增”稅收制度實行之后,建筑施工單位在和上游原材料供應商進行合作時所涉及到的進項稅能夠依法進行抵扣,這一稅收制度改革降低了建筑施工單位的成本,一些資金雄厚的施工單位能夠通過兼并上游原材料供應商的方式來提高自身的運營效率。在進行實際的稅收籌劃時,建筑單位要求合理的進項稅完全能夠進行抵扣,但營業稅卻不能進行抵扣,因此,建筑施工單位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可以向著進項稅的方向進行生產方案的制定,這樣能夠大大提高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

(二) 建筑施工單位需要規范相應合同,為納稅籌劃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據

在”營改增”稅收制度實行之后,建筑施工單位需要對自身運營過程中涉及到的各項合同進行全面的審核,包括訂料合同以及人員勞務合同等,然后將這些合同進行詳細的記錄,尤其是一些資金數額較大的合同,通過這種方法能夠將建筑施工單位的營業稅變為進項稅,從而降低施工單位的稅務負擔。但一些施工企業為了逃稅漏稅,在進行合同的簽訂時通過一些優惠政策來不簽訂合同,這種運營模式在”營改增”之前沒有太大的影響,而在”營改增”實行之后,建筑施工單位所需要承擔的稅收負擔則大大增加。特別是對于建筑施工工程被承攬的情況,施工單位在為被承攬方提供了建筑施工材料之后,其又不能得到對應的增值稅發票,導致建筑施工單位無法對其進行進項稅的抵扣,影響建筑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而在進行合同的簽訂時,為了保證合同的規范性,建筑企業需要讓被承攬方和材料供應商雙方之間共同商議,為建筑企業提供對應的增值稅依據。

三、結語

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營改增”的實行是其發展的必然趨勢,但由于其較為復雜,且在實行的過程中涉及到的各方面準備工作較多,當前的“營改增”在建筑施工單位中還沒有進行全面的推廣,為此,施工單位為了保證自身的持續穩定發展,需要盡快對”營改增”中涉及到的內容進行全面的了解,并制定對應的應對措施。

參考文獻:

[1]吳淑萍.“營改增”后建筑施工企業的納稅籌劃分析[J].經營管理者,2015 (24):29.

第8篇

[關鍵詞]建筑行業;“營改增”;納稅籌劃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9218

“營改增”在實施之后為建筑行業帶來了巨大影響和沖擊,也促使整個行業進一步轉變經濟結構和發展方式,只有在“營改增”稅務制度的實施之下結合實際,做好納稅籌劃工作才能夠真正實現降低企業稅負的目的,增強建筑企業以及整個行業的競爭實力。建筑行業本身利潤較低,而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使得企業面對的稅務負擔有所增加。針對這一現實狀況,建筑行業必須要做好稅務籌劃工作,有效提高整個行業的效益,提高納稅籌劃的工作質量。

1“營改增”對于建筑行業發展的影響

11降低建筑行業利潤

就整個建筑行業而言,涉及的費用支出復雜多樣,而且很多費用支出難以獲得正規增值稅進項稅額發票,而這一行為的背后,就使得整個行業的實際稅務負擔大大提升。在“營改增”實施之后,增值稅稅率11%和原本的營業稅稅率3%進行對照分析的話,稅務提高的水平還是比較顯著的,再加上整個行業當中的一些成本支出不能夠實施抵扣,使得建筑行業的整體水務負擔有所提升,降低了行業利潤。另外,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的范疇,很多情況下不能夠在建筑企業的利潤表當中出現,這就加大了稅金以及一些輔助成本,使得企業的經濟效益以及利潤空間被壓縮。

12加大企業稅務負擔

如果對建筑行業進行性質確定的話,可以說是一種勞動密集型產業,人工成本在整個企業的成本支出當中所占比例較大,往往會超過總成本的35%。除此以外,建筑企業在實際的施工管理當中需要支付勞動分包的相關成本,但是當前針對于勞動服務企業的增值稅征制度尚未進行明確,實際上是為建筑企業帶來了一定的隱患和潛在的影響;企業在采購建筑材料時受到項目分散的影響往往無法大批量的統一化采購,也就是無法獲得國家增值稅進項發票,這部分稅額得不到有效的抵扣,那么建筑行業以及企業的稅務負擔也就大大提升。

2建筑行業“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工作策略

21促進增值稅管理制度規范化

在“營改增”實施之前,稅務繳納是按照企I營業稅的3%來征收,而在改革之后規定要征收增值稅額的11%,但是當前的一個現實狀況是建筑企業營業稅當中包含的增值稅很少,涉及的相關業務也只是極少部分,如果不能夠恰當地處理好增值稅管理的問題則會進一步加大企業的稅務負擔,使得企業面臨巨大的稅務壓力,降低經營效益和利潤率,影響到整個建筑行業的穩定。針對這一問題,整個建筑行業當中的企業都需要從根本上意識到增值稅管理的重要性,并積極推進增值稅管理制度建設以及規范化管理力度,在這一工作體系當中,必須要包含與增值稅相關的多項內容,如發票開具與管理、扣稅憑證,核算開具等,將涉及增值稅的相關業務和多項內容納入完善的管理體系當中,確保增值稅管理的完整性以及全面性,那才能夠進一步加快建筑行業增值稅管理的規范化進程。與此同時,建筑企業需要從實際出發來設置專門管理增值稅的崗位,并且配備專業化的管理型人才,能夠嚴格按照增值稅管理的相關標準以及制度進行管理的強化以及審核,提高納稅籌劃的質量和效率,推動建筑行業的穩定發展。

22有效強化建筑行業危機意識

建筑行業在國家經濟發展以及建設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被稱作國家的第二大產業,同時也是“營改增”制度實施的重點,在這一稅制改革的影響之下出現了很多新情況和新局面,整個行業面臨著一定的危機。為了更有效地在“營改增”制度改革當中獲得發展的機遇,妥善地解決好行業危機問題,整個行業都需要強化危機意識,并將其作為納稅籌劃工作的一項重要環節,在危機意識的指導之下來提高納稅籌劃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為了確保納稅籌劃工作的順利展開,建筑行業要正視與稅務機關的聯系和溝通,并建立有效的協調溝通機制,從而能夠及時有效地了解關于“營改增”政策的相關內容以及信息,便于及時地采用有效的納稅籌劃工作來落實好各項政策,確保企業的經營效益。與此同時,整個建筑行業都必須樹立良好的危機意識,能夠清楚地認識到“營改增”的國家戰略性意義,進一步完善以及優化納稅籌劃工作。整個建筑行業要加強對“營改增”知識的宣傳以及教育培訓工作,使得建筑企業以及從業人員都能夠在落實政策的基礎上,做好企業的納稅籌劃,提出合理科學和具備針對性的納稅籌劃方案,保證企業效益的獲得,并且最大化地減少稅務負擔。

23完善建筑企業合同管理體制

合同管理是建筑企業管理環節的重點,具體包含多種類型的合同內容,涉及勞務處理、項目建設、原材料采購等多個環節。這些合同對于建筑企業的納稅籌劃有著重要意義,是企業納稅的有效依據,也就是說,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能夠極大程度上來提升建筑企業的納稅籌劃水平,切實滿足建筑行業“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工作要求。因此,建筑行業必須要從根本上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切實保護好企業的各項權利,并且能夠充分地認識到合同管理以及業務之間密不可分的聯系,并將合同管理真正納入納稅籌劃工作的重要環節,不斷完善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體制。在簽訂正式的建筑合同時,需要清晰地指出和確定對應的付款程序,并對其中的合同約定進行健全和優化。在“營改增”實施后,建筑企業在對合同內容進行分析時必須做到認真仔細,并且要認真關注合同當中要認真關注合同當中是否涉及原材料質量安全等方面的保障,確定供應商是否可以給出專用的增值稅發票,避免無法抵扣問題的發生。對于采購以及分包合同,在合同訂立時必須要明確增值稅發票的相關內容,在對方提供相關發票、憑證等后再進行付款。

24全面推進構建供應商信息庫

建筑行業“營改增”實施之后,抵扣進項稅額成為影響到建筑行業稅負的關鍵內容,這也是建筑行業做好納稅籌劃工作的出發點。為了提升建筑行業“營改增”后的整體納稅籌劃水平,提高行業整體利潤水平,必須從根本上強化供應商管理的事宜,有效解決抵扣進項稅額的相關問題,避免增加企業的稅務負擔。建筑企業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的原則,針對供應商來構建科學化和專門性的信息庫,在整個信息庫當中必須要包含會直接影響到建筑行業納稅籌劃和稅務管理的內容,例如分包商以及供應商的稅務信息、納稅人身份、能否提供專用增值發票等。企業必須全面推進構建供應商信息庫,全面了解供應商的納稅信息,做好進項稅額抵扣管理,增強與供應商的合作質量,積極打造雙贏的工作局面,有效提升企業以及整個建筑行業的納稅籌劃工作效用,推動建筑行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25恰當籌劃企業進項稅額抵扣

按照“營改增”的制度要求,建筑企業必須有效依照稅收法律的要求,確保增值稅征繳和付款的時間保持一致,這樣的規定和現實情況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很多情況下,多數建筑企業往往會在沒有收到款項時就需要計算以及繳納相關的稅款,這會對建筑企業的正常施工和穩定運營產生一定的影響,對企業發展形成一定的挑戰。為了推動建筑行業的穩定,順利地迎接挑戰,并且在“營改增”的制度頒布之后不會對企業發展產生影響,建筑企業必須將納稅籌劃作為工作的重點,提高稅收籌劃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尤其是要對進項稅額抵扣的問題進行恰當的規劃。具體需要從兩個方面著手:第一,建筑企業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深入了解自身經營狀況,在稅務籌劃工作當中重點就資金和融資等關鍵環節來展開研究。與此同時,在合同當中需要確認好付款時間、方法、發票等具體情況,以免影響到建筑企業效益。第二,建筑企業需要對合作企業的實際運營狀況有細致的了解,以免其出現資金斷裂問題,進而影響到自身的發展以及項目的建設,并且切實把控好進項稅額抵扣的籌劃質量。

26`活應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隨著“營改增”的提出和在全國范圍內的實行,國家根據行業特征以及具體的發展需要制定出與行業發展相適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建筑行業作為眾多行業當中受到“營改增”影響較大的行業更是要加強對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將其應用于行業發展和企業穩定運營的方方面面,進而確保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穩定進展,并為籌劃質量的提高打下堅實的根基。例如,國家在相關的周優惠政策當中指出針對于建筑行業的專業技術權保護問題,為了做好建筑行業專業技術的保護,對建筑行業的技術改進和創新起到推動和促進作用,可以讓建筑企業根據稅收政策當中的相關規定來免征相應的增值稅稅收,從而能夠有效減少企業的稅收負擔,保證建筑企業的效益獲得。此外,建筑企業要想獲得持續運營和發展的動力,建一個良性發展的循環系統,企業可以主動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預繳企業的各項稅款,這樣不僅能夠對稅款繳納時間進行一定的延遲,還可以讓建筑企業在資金管理和運營當中保持在充盈的狀態,避免出現資金短缺或者是資金鏈斷裂的問題??偠灾?,建筑行業在“營改增”的推動之下,為了進一步提升納稅籌劃的成效,要從自身實際出發來靈活應用國家的各項稅收優惠,規范經營管理,提高資金流轉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3結論

“營改增”對建筑行業的稅務制度進行了全面改革,同時也為建筑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巨大影響,增大了資金壓力和資金周轉的難度,使得整個行業的利潤有所降低,同時也加大了企業的稅務負擔。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建筑行業要積極進行“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工作,努力消除不良影響,充分利用稅制改革來推動自身的發展。建筑行業要促進增值稅管理制度的規范化,有效強化建筑行業危機意識,完善建筑企業合同管理體制,全面推進構建供應商信息庫,重視企業進項稅額抵扣籌劃,恰當利用國家稅收優惠,從而進一步提高納稅籌劃工作質量。

參考文獻:

[1]衛紅兵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的納稅籌劃策略[J].財經界學術版,2016(22):332-333

[2]陳秀芳試論營改增對建筑安裝企業的影響[J].黑龍江紡織,2015(4):45-47

主站蜘蛛池模板: 城步| 平乡县| 福州市| 平舆县| 分宜县| 福贡县| 迭部县| 道孚县| 南雄市| 固阳县| 嘉定区| 平南县| 陵川县| 张家港市| 翁牛特旗| 鹤山市| 安乡县| 绥阳县| 运城市| 开鲁县| 长治县| 卢龙县| 江源县| 南和县| 县级市| 若羌县| 涟源市| 秦皇岛市| 凤冈县| 广州市| 阿合奇县| 中牟县| 宁陵县| 平潭县| 汝阳县| 郑州市| 肥东县| 梨树县| 荥经县| 洛阳市| 永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