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2-01 10:38:2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對治理環境污染的建議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環境治理工程 驗收監測 問題 對策
對于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結果來說,其既反映了實施治理的技術單位與被治理企業共同簽定的經濟合同實施的難易程度,又對企業后期環境管理提供了必要的科學依據[1]。本文著重就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存在問題及相應改進對策進行了分析。
1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現狀問題
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既是環境監測站環保行政管理的依據,又是企業自身環境管理的科學依據,并且還是治理項目經濟合同的兌現依據[2]。然而,在實際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過程中存在著諸多問題,具體表現有:
(1)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結論方面缺乏真實性、客觀性和可靠性。由于在監測技術設計方面先天不足,并且企業運行成本過高以及相關企業環境管理機構與制度配套落實不到位等,導致現有的環境治理工程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不能滿足治理要求,而環境治理工程驗收報告中則均以“合格”為最終結論,進而使得未達到要求的環境治理工程能夠通過驗收。并且,驗收單位與治理施工單位間存在著兌現合同,致使環境監測造假行為日益嚴重,最終無法有效控制。
(2)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中過多的重視設施處理效率和污染物排放的達標率,而缺乏對工程評價內容的真實反映,例如排污總量監測、排污成本控制以及排污現場運行記錄等。一方面,環境治理企業通過延長污染物停留時間、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加大藥劑用量等,改變驗收監測過程中的工況,進而維護自身利益不受影響;另一方面,污染物處理設備缺乏有效維護與管理,例如部分企業廢氣處理設備、電鍍廢水處理設備等腐蝕嚴重,而無法滿足污染處理能力;此外,部分廢水處理設施在停電、過冬后失效而停用現象較為頻繁,這就要求驗收監測在冬季為宜。
(3)在對排污收費標準制定過程中單純的以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結論為依據不夠科學。大多數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在最優條件下的排放情況進行驗收,驗收監測排放合格只能認為是處理設施可以達到的水平,其意義與常規管理的隨機周期樣監督監測本身存在差異。因此,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不能作為排污收費的表征依據,排污收費還是應依據企業排污申報和監測部門的監督監測報告等。
2優化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對策
針對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存在的問題,可通過采取以下幾方面措施進行優化,具體為[3]:
(1)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過程中,嚴格落實環境監測相關規范與標準,同時適當提高監測頻率,以確保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質量。目前,國內針對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相關法律法規以《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為主,并配套了一系列相關規定?;诖?,應充分結合環境治理工程實際情況,在嚴格按照各種監測規范執行的基礎上,通過適當增加監測頻率,保證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質量。
(2)環境監測站待環境治理工程正常運行后,與提供治理技術單位和治污企業相互協調,積極配合,對治理工程作出全面、準確、公正、客觀的評價。一方面,應針對污染物處理設備進行定期檢查與維護,確保設備性能滿足污染物處理要求;另一方面,應通過引進先進的污染物處理技術,實現對處理工藝方法的優化,提升污染物處理質量與效率;此外,加強環境治理工程管理,逐步提高環保部門的服務意識,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
(3)對于環境治理工程運行實用價值來說,環境治理工程建設與運行費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環境治理工程建設費用的核算較為容易,但是其運行費用核算,如管理人員費用、設備的折舊費、水電費及藥品試劑耗量費用等,具有一定的復雜性?;诖耍髽I在環境治理工程核算中,應以治理單位核算為重要依據,企業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配套相應的治理運行費用。
(4)對于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來說,其結論應堅持客觀、公正性,不應只報喜不報憂。環境監測站和環保企業應充分認識到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的重要性,根據不同情況要在監測報告中給予明確結論。環保企業應根據監測報告結論,通過優化污染處理技術工藝或者更換污染處理設備等,按照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進行相應的整治。
(5)環境監測站在完成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基礎上,應制定出相應治理設施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以幫助企業完善環境治理對策。首先,在企業內部加強管理層對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的重視度,并配套相應的管理費用;其次,通過加強日常培訓,提高企業員工環境治理業務素質,完善環境治理設置,進而確保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管理質量與水平。
(6)在環境管理中,以污染源監督檢測和驗收監測兩方面為主,二者相互關聯,相互影響。對于驗收監測來說,其作為污染源監督檢測的一個重要組成。驗收監測應與污染源監督監測結合起來,驗收監測結果可以作為一定時間內排污收費的依據,應充分開發應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成果。驗收監測報告的工程評價和監測結論可在企業建立日常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和自測制度的基礎上,作為企業環境管理的目標和依據。
3結語
總而言之,盡管我國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顯著效果,但是在整體上驗收監測仍存在著一系列問題,并且對于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一定危害性?;诖耍瑧訌姯h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工作改進與優化,通過增強環境監測站、提供環境治理技術單位與治污企業間工作協調性,在環境保護工作者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進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工作有序開展。
參考文獻:
[1] 馬國強.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環境污染與防治,1998年12月,第20卷,第6期:24-25.
關鍵詞:畜禽養殖業;污染現狀;減排措施
中圖分類號:Q95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畜禽養殖業減排仍處于探索階段,技術條件和管理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加之畜禽養殖業污染較為分散,實施減排難度大。本文主要介紹了畜禽養殖業減排工作現狀,針對畜禽養殖業遇到的主要問題,從著統籌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加強宣傳、政策引導等方面提出了相應的措施,為下一步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提供參考。
一、農村畜禽糞便污染現狀
1、環保意識淡薄,亂排亂堆現象嚴重
環保觀念不強,沒有意識到對人們生活的危害。糞便隨意堆放,對人身健康、人居環境、村容村貌等造成嚴重的危害。畜禽糞便的亂堆亂放,不僅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水質和大氣,還傳播疾病。據估計,每堆積1萬t畜禽糞便至少要占667m2(1畝)土地,降低土地利用率。畜禽糞便不經處理還田后,其中含有的添加劑、重金屬等造成土壤污染。畜禽糞便隨意堆放,在雨季,糞便中有毒、有害成分隨雨水流入河水或下滲到地下,使水中有毒成分增多,嚴重時使水體發黑、變臭。在我國,大多數農村地區村民飲用地下井水,這直接污染了村民的飲用水,危害人體健康。此外,糞便在堆放過程中產生臭氣中含有硫化氫、二氧化碳、氨氣、甲烷、醇類等多種有害氣體,對人和動物有刺激性和毒性,影響正常呼吸,也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糞便堆放產生的惡臭氣體招引大量的蚊蟲,而糞便本身也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這些病原菌和寄生蟲大量繁殖,導致各種傳染病的傳播,甚至還可能波及到人。
畜禽糞便的隨意堆放,造成農村“臟、亂、差、臭”現象,嚴重影響著村容村貌和農村經濟發展。畜禽糞便污染問題不僅是環境問題,更是發展問題與社會問題。它阻礙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影響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新農村建設進程。
2、缺乏統一規劃,對養殖場的布局、規??刂撇粐?/p>
目前,由于法律、規章制度不健全,對養殖場業主的項目申報審批制度不嚴格,也沒有對項目建設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畜牧和環保部門對養殖污染處罰力度不大,沒有對養殖場的布局調整采取有效措施,也沒有重視養殖小區的建設,使得養殖場分散,四處污染,難于控制。
3、養殖污染擴展快,危害多
大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能夠配套建設污染處理設施,或者其排放的廢棄物得到綜合利用和處理,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危害。但絕大多數畜禽養殖場屬中小規模,有的靠近村莊農田和河流。未經無害化處理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數量較多,有的養殖場未批先建,布局不合理,建址隨意,人畜混居,也未開展“三同時”。一些養殖場原本遠離城鎮、居民區、水源地,隨著城鎮開發建設或養殖規模擴大,現在由“遠親”變成“近鄰”,成為新的污染源。大量污染物未經治理直接排放,給周邊環境帶來很大污染且呈逐年擴展勢頭。
畜禽養殖分散化、高度密集化,使得產生的廢物難收集、難處理,且廢物產生量超出農村處理和合理使用的能力。畜禽養殖業廢水如未經任何處理就直接、連續、過量的施用,則會給土壤和農作物生長造成不良的影響,引起作物徒長、返青、倒伏,使產量大幅降低,推遲成熟期,影響后續作物的生產等。因畜禽養殖污染導致周邊農作物絕收而引發的矛盾糾紛日益突出,給區域環境容量帶來很大的壓力。
另外,在畜禽養殖過程中,為了防治畜禽的多發性疾病,常在飼料中添加抗菌素和其他藥物,這些藥物隨飼料進入動物消化道后,短時間內進入動物血液循環,最終絕大多數的藥物經腎臟過濾隨尿液排出體外,藥物殘留進入環境后,可能轉化為環境激素或環境激素的前體物,從而直接破壞生態平衡,威脅人類的身體健康。
二、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措施
1、規劃優先,建立多元養殖模式
因地制宜規劃、組織和進行農業生產與養殖業相結合,合理安排生產結構和產品布局,大力推廣“豬(禽、牛)―沼―果”等成功的生態模式,推廣沼氣工程,獲得社會、生態、經濟的綜合性效果。通過建設生態養殖示范點的形式,逐步引導養殖戶走種養結合的生態型達標排放養殖道路。按照標準化設計,采用集中聯戶供氣措施,對養殖場周邊的農戶進行沼氣供給無償使用。同時,沼液用來灌溉周邊的農、林、草地,生產的草又用來飼養畜禽,既節約飼料,又可提高畜禽肉品質,達到生產發展、環境美好、生活富裕的新農村建設要求,實現養殖小區糞污的綜合利用、變廢為寶的生態效益。
2、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畜禽養殖企業是污染治理的主體,必須認真細致地做好養殖企業負責人的思想工作,加強對畜禽養殖戶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畜禽污染的嚴重性,提高畜禽養殖場(戶)從業人員的環境意識和管理水平,要本著“誰污染,誰治理”原則,使廣大畜禽養殖戶明白自己肩負著治理環境、消除污染的責任,也促使畜禽養殖戶及早注意環境保護,防止環境污染現象的發生,使其主動配合整治工作,加大治理資金投入,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或綜合利用,切實承擔治理污染的責任和義務。
3、增強畜禽養殖業環境執法力度
環保部門要協同有關部門,落實好畜禽養殖場排污許可證制度和治理污染工作,實現污染物排放達標。對于養殖場的環境違法行為要嚴厲打擊,對于未批先建、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的責令限期完成,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經濟處罰。建立有效的舉報制度,發動群眾參與,強化社會監督,逐步將規模化養殖場的環境治理工作做好。
4、提倡清潔生產,推廣實用的技術
改善飼養條件,加強先進生產技術應用,依靠生物技術,減少添加劑使用量,減少飼料飼喂量與排便量,做到畜禽糞便的減量化。通過干清糞工藝、干濕分離、微生物發酵等處理技術“變廢為寶”,把畜禽糞便處理后就地還田,作物有機肥料可改善土壤結構,增加作物產量,同時殺死糞便中的病原菌,減輕糞便對環境污染、充分利用農業資源最經濟的措施。此外,對于規?;?,可以將糞便集中起來,轉化成沼氣、燃料等能源或進行有機肥、飼料生產。農民是最大的肥料消費者,利用畜禽糞便制肥料成本低,也發展了農村循環經濟。
5、資金扶持,建立治污獎勵機制
政府應建立規模養殖污染治理專項資金,主要用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同時積極幫助規?;笄蒺B殖企業爭取國家和省對規?;笄蒺B殖企業的污染治理項目資金,確保爭取的國家和省專項資金優先用于支持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并協調地方政府加大污染治理資金投入,落實好“以獎代補、以獎促治”等政策措施;對積極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規模養殖場(戶),在養殖用地、信用貸款等方面給予優惠與扶持。各級環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對治污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顯的畜禽養殖場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
結束語
本文闡述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發展情況,針對養殖業發展污染現狀,指出癥結所在,在實際操作上提出了一些建議,不僅能使小養殖戶排放的污染物得到治理,而且小區管理者在將糞便制作有機肥料,將養殖污水發酵產生沼氣的同時,達到了一定的經濟效益,還能使環境壓力得到更大的緩解。
參考文獻
[1]王云.宣城市畜禽養殖污染現狀及農業源減排措施[J].現代農業科技,2013,02.
關鍵詞:洛倫茲曲線;工業GDP;基尼系數;污染負擔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3)09-0022-08
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各國都面臨著環境污染與治理問題,采取有效的環境政策是促進環境與經濟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在大氣污染治理中,工業廢氣排放的治理是世界環境問題的主要內容之一。大氣環境與人們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一旦大氣環境受到破壞,人們的身體健康就會受到損害,而且是任何人都無法躲避的,工業廢氣的排放與增加會直接帶來大氣環境的破壞,成為威脅人們健康的重要因素。比如,近年來在我國一些地區已經出現嚴重霧霾天氣,大氣污染問題已經引起了政府和市民的普遍重視,霾對呼吸系統、心血管、神經系統都有影響,尤其是會使呼吸系統患病率顯著增加[1]。各地區都在試圖多途徑、多種措施來加強大氣污染的治理工作,加強環境管理體制的建設[2]。針對治理大氣污染工作,各地方政府和企業不斷通過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汽車尾氣治理和新能源交通工具使用推廣,等等,希望能夠在環境污染的防治方面取得進一步的成效[3]。減少工業廢氣排放,降低工業化污染,已經成為政府、企業和市民普通關注的問題。
一、我國工業廢氣排放與控制現狀
工業廢氣的排放量在工業化發展中會處于不斷上升的趨勢,我國通過改善環保排放裝置、對污染企業進行整頓等措施嚴格控制工業的廢氣排放,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圖1所示,2002—2010年,包括工業二氧化硫和生活二氧化硫的排放總量自2002—2006年一直呈現逐年遞增的態勢,但2007—2010年排放總量呈現了下降趨勢;2002—2010年,工業煙、粉塵的排放量呈現了整體下降的趨勢,說明對煙粉塵的清潔控制技術水平較好,從整體來看,在這一階段,我國廢氣排放量的規模有所下降。
從近兩年廢氣排放量的變化來看,2010年我國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為519 168億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 185.1萬噸,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 864.4萬噸,工業二氧化硫去除量3 304萬噸,工業煙塵排放量603.2萬噸,生活煙塵排放量225.9萬噸,工業煙塵去除量38 941.4萬噸,粉塵排放量為448.7萬噸;2011年我國二氧化硫排放量為2 217.91萬噸,比上年增加了32.81萬噸,煙(粉塵)排放量為1 278.83萬噸,比上一年增加1.03萬噸。從數據分析上看,我國在控制廢氣排放上已經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是,2011年比2010年二氧化硫和煙(粉)塵的排放量有所增加,這說明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深入,工業廢氣排放總量同時在增加,污染物的減排任務也隨之增加,環境保護問題更應受到重視。
隨著經濟的繼續向前發展,能耗及工業總產值在逐年增長,工業廢氣的排放總量將會進一步增加,甚至是成倍增長[4]。因此,我們需要從多角度、多方面來研究和探討降低單位工業總產值帶來的廢氣負擔率,對此,我們需要進一步分析各地區廢氣排放量的變化及負擔狀況,研究存在的問題,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廢氣減排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廢氣排放的環境洛倫茲曲線
按照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時,經濟增長會導致環境污染不斷加深,當經濟發展水平超過特定水平之后,經濟增長,產業技術進步或調整,會使得環境污染呈現降低的態勢[5]。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存在一定的內在關系[6]。由于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必然使得各地區的廢氣排放與控制水平存在差異,我們必須要對不同地區的差異及其原因進行分析。
對我國工業廢氣排放量的波動與分布特點進行進一步分析,研究各地區廢氣排放負擔是否存在差異及其原因,對完善環境治理政策,提出相關建議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研究各地區廢氣排放是否平均,首先選擇洛倫茲曲線和基尼系數進行實證分析。洛倫茲曲線原本是用來描述社會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一種曲線,在這里引用洛倫茲曲線的研究方法和基尼系數指標來分析各地區廢氣排放的負擔狀況與存在差異的原因。二氧化硫、煙(粉)塵是工業廢氣排放的主要物質,也是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假定各地區在生產過程中在GDP方面的貢獻率會帶來一定量的廢氣污染物的排放,用各地區的工業GDP占全國工業GDP的比重表示各地區工業生產貢獻率,用各地區二氧化硫和煙(粉)塵的排放量占全國二氧化硫和煙(粉)塵排放量的比重表示各地區工業生產帶來的氣體污染負擔率。將各地區的工業生產貢獻率與大氣污染負擔率進行比較,用以衡量各地區污染氣體排放帶來的環境損失與生產貢獻之間的差異。
(一)指標選擇
各地區工業生產貢獻率Ia=各地區的工業GDPa/全國工業GDP
各地區的廢氣排放負擔率Max=各地區廢氣排放量Pax/全國廢氣排放總量P
廢氣排放負擔率與生產貢獻率之比Qax=Max/Ia
x=1,2,分別代表煙(粉)塵和二氧化硫;a=1,2,3…31,表示31個地區。
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經濟增長和清潔技術提高會有助于實現工業廢氣的減排[7]?;诖颂攸c,如果Q小于1時,數值越小,意味著該地區工業生產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增加率越高于廢氣污染的增加率,表明該地區具有較高的生產力水平,因工業排放導致的大氣污染程度較低,或者是該地區的控制污染技術水平較高,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受到很大程度的控制;反之,如果Q大于1,則代表該地區工業生產帶來的經濟效率低于廢氣污染的增加率,表明該地區的生產會帶來更多的廢氣排放,環境效益的損失大于經濟效益的增加,若Q值越高,則表明該地區需要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或者通過強化保護大氣環境的措施,提高清潔技術水平,控制工業廢氣的排放。
(二)繪制環境洛倫茲曲線
洛倫茲曲線通常是一條下凸的曲線,用以表示不平均的程度,下凸程度越大,代表越不平均[8]。如圖2和圖3所示,45度的對角線是表示絕對平等線,即各地區廢氣排放水平不存在差異,各地區的廢氣排放負擔相同;橫軸和右側的縱軸所組成的折線是絕對不平等曲線,表示廢氣排放僅由一個地區釋放,也就是基于工業生產的大氣污染物的負擔是由一個地區帶來的;左側的縱軸表示各地區不同氣體排放量在全國中的比重,即各種廢氣排放的污染負擔率,橫軸表示各地區工業生產貢獻率,即各地區的工業GDP在全國工業GDP中的比重。圖中四條彎曲的曲線是將不同地區工業生產貢獻率與氣體污染的負擔率確定的散點連接而繪制的,每條曲線與對角線組成的面積用A表示,曲線與折線之間的面積用B表示,用A/(A+B)的數值即基尼系數來分析氣體污染物的排放水平,該數值越大,則表明氣體污染物的排放越是集中在少數幾個地區,反之,則表示各地區的氣體污染排放負擔相同[9]。
由于實際中數據是離散的,為更準確地計算基尼系數,需要準確繪制洛倫茲曲線模型[10]。根據圖2和圖3中散點分布特點,經過模型的篩選與最優分析,最終選用二次曲線模型,對廢氣排放負擔的環境洛倫茲曲線進行曲線估計,如表1所示,給出了兩種氣體污染的環境洛倫茲曲線的回歸模型檢驗報告,從擬合優度、模型檢驗結果和各個參數值來看,模型均具有統計學意義,擬合優度很好。
建立的回歸方程為:
通過定積分進行計算,獲得不同氣體排放的基尼系數A/(A+B)的比值,2010年數據為:0.09 7(二氧化硫),0.266(煙粉塵);2011年數據為:0.241 7(二氧化硫),0.3280(煙粉塵)。一般情況下,如果基尼系數小于0.2,認為絕對公平,0.2~0.3,表明相對平均,0.3~0.4,表示較為合理,0.4~0.5,認為差距較大,0.5以上認為高度不平均[11]。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的基尼系數小于0.2,表示各地區因工業化生產帶來的二氧化硫排放負擔的差異不大;煙粉塵排放的基尼系數處于0.2~0.3,表示相對平均。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的基尼系數處于0.2~0.3,表示相對平均;煙粉塵排放的基尼系數處于0.3~0.4,表示較為合理。由于得出的基尼系數較小,說明從各地區的工業發展生產水平來看,各地區廢氣排放負擔分布是較為均衡的,廢氣的排放負擔并不是由于一個或若干地區的工業集聚造成的。各地區工業生產所排放的煙粉塵,相對于二氧化硫的排放而言,各地區的差異要更明顯一些;而從2010年與2011年廢氣排放的基尼系數變化來看,數值呈現增加的態勢,說明我國各地區在廢氣減排工作上的成效存在速度上的差異,或者說各地區工業生產帶來的廢氣排放負擔率的差異呈現擴大的趨勢,一些地方的廢氣減排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三、各地區廢氣負擔狀況比較
為進一步分析2011年各地區廢氣排放負擔的差異,僅考慮各地區工業生產貢獻的前提下,將各地區由于生產貢獻帶來的廢氣污染負擔狀況進行比較。表2給出了2011年各地區生產貢獻率與廢氣排放負擔率比較狀況,其中北京、天津、和甘肅等17個地區的各種工業廢氣的污染負擔率都小于生產貢獻率,顯示出較高的工業生產水平或較低的工業廢氣排放水平,這表明在這31個地區中有1/2強的城市在工業生產中廢氣的排放水平低于全國的平均標準。河北、山西、山東和河南等9個地區,存在工業生產的貢獻率小于廢氣排放的負擔率的情況,氣體污染負擔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從數據分析上看,河北最為明顯,煙粉塵的污染負擔率是工業貢獻率的3倍,二氧化硫的污染負擔率是工業貢獻率的近2倍。這表明,河北的工業廢氣排放亟待有效措施加以控制,而導致河北省廢氣排放負擔較高的原因,更大的可能應該是重工業結構和較低的廢氣控制技術水平。該地區的工業結構亟待優化調整,清潔技術水平亟需提高[12]。
為進一步研究各地區工業廢氣排放的共性與差異,對數據做進一步的聚類分析。選擇、山東、河北、云南和江蘇作為初始類的中心點,這幾個地區包括了31個地區中從高至低的不同的大氣污染排放水平,但這不一定是最好的代表,需要再進行迭代過程尋找更好的類中心點代替初始類中心點。如表3所示,第一次迭代后,5個中心點分別變化為0.287、0.000、0.381、0.130和0.249,第二次迭代后,5個類的中心點變化均小于指定的收斂準則0.01,達到聚類結果要求。
表4為最終的聚類中心,可以看出,第1類的指標數據最低,包括的地區有6個:北京、天津、上海、海南、和青海,這些地區各項指標的數據較低,表明由于生產水平較高,生產貢獻率遠大于氣體污染物的排放負擔率,或者是該地區工業廢氣污染的排放率本身較低。但是在實踐中,對于各地區的大氣環境負擔率進行分析,還要考慮到其他影響因素,例如北京、天津和上海這三個城市即使工業生產所帶來的貢獻率高于大氣污染導致的環境損失率,但是引入土地面積、人口等因素,可能導致的結論會有所不同,比如:從單位土地面積上分析,北京地區所承擔的氣體污染負擔可能是很高的,在此,我們僅考慮工業貢獻率與廢氣污染負擔程度。第2類、第3類和第5類的各指標數據較高,一共包括8個城市:山東自成一類;河北、山西歸為第三類;廣東、河南、內蒙古、遼寧、江蘇歸為第五類;其余17個地區歸為第4類。在我國31個地區中,僅有不足1/3的城市的工業生產貢獻率小于工業生產導致的廢氣排放負擔率,這與各地區的生產力水平和各地區廢氣排放的控制程度有關。
綜合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廢氣排放量的變化與工業化發展水平密切相關,由于各地區的工業生產水平不同,所處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上的階段也是存在差異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廢氣排放的控制效果遠大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所承擔的廢氣負擔率也相對較低;而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隨著工業生產總值的增長,廢氣排放的增長速度高于工業貢獻的增長速度,該地區的工業廢氣排放負擔較重。對于各地區廢氣排放負擔存在的差異,需要針對各地區工業發展的差異特點及原因采取針對性的策略,以期更有效地幫助這些地區提高控制廢氣排放的效果。
四、地區工業廢氣排放負擔存在差異的原因
各地區廢氣排放負擔存在差異,究其原因應該有多方面的因素,既有技術因素,也有產業結構和制度差異等方面因素。從地區控制污染的差異性政策的制定方面來看,我們必須要對各地區廢氣排放負擔梯度差異的根源進行分析。我們可以將造成地區廢氣排放負擔梯度差異的主要原因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 各地區工業發展水平差異導致能耗水平不同,污染物排放負擔會存在明顯差異。從表5“2011年31個地區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統計分析”來看,北京能源消耗指標最低,為0.459噸標準煤/萬元,31個地區的總體均值為1.040 93噸標準煤/萬元,中值為0.903 50噸標準煤/萬元;而前面分析的廢氣負擔較高的8個地區:河北為1.300噸標準煤/萬元,山西為1.762噸標準煤/萬元,內蒙古為1.405噸標準煤/萬元,遼寧為1.096噸標準煤/萬元,河南為0.895噸標準煤/萬元,廣東為0.563噸標準煤/萬元,江蘇為0.600噸標準煤/萬元,山東為0.855噸標準煤/萬元,除河南、廣東、江蘇和山東以外,其他地區的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既超過了各地區的平均水平,也大于中值水平。這說明這些地區的廢氣負擔較高的原因之一,是與這些地區的工業生產力或生產技術水平有關,同樣水平的工業生產貢獻所消耗的能源數量高于平均水平,自然地,工業污染物的排放量也會高于各地區平均水平,該地區的廢氣排放負擔超出各地區的平均水平。不僅如此,廢氣污染負擔較高也會導致治理環境的投資增加,從2011年各地區完成的工業廢氣污染治理投資按金額由少到多的排序結果來看,遼寧為第13位,廣東為第23位,江蘇、山西、河南、河北、內蒙古和山東投資總額排名依次為26~31位,31個地區中山東省治氣廢氣投資額最高,為244 688萬元,由此可見,在評價各地區工業貢獻時,必須要考慮環境成本;在工業發展中,工業廢氣總排放量既與工業總產值相關,也與能耗值相關;我們需要平衡經濟效益與環境成本,盡可能使兩者之差最小化,努力實現“環境優化增長”代替“環境換取增長”的發展方式。因此,各地區產業的生產由于技術裝備水平等方面存在差異,使得能耗水平存在區別,最終使得工業廢氣排放方面會出現梯度的差異。據此,在控制廢氣排放方面,廢氣排放負擔較高的地區應該通過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改善用能結構和改進技術等方面,努力降低能耗值,從根源上控制廢氣污染排放量。
2. 地區的產業結構差異會使得各地區廢氣排放負擔存在差異。工業分布數量高的地區,工業廢氣排放負擔可能會較重。我國地區發展一直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產業結構的變化呈現出工業化進程中不同階段的一般特征,在工業化水平較高的地區,它的技術密集型產業及現代化的第三產業已經成為經濟的發展主體;在工業水平低的地區,第一產業比重會相對較高;而工業化發展水平處于中間位置地區,第二產業的比重相對較高,相應地,這些地區的工業廢氣排放負擔也會相對較高。把2011年各地區第二產業生產總值占工業生產總值的比重按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列,結果顯示:廣東排名第11位,江蘇排名第16位,山東排名第20位,河北、遼寧、內蒙古、河南、山西排名第22、25、28、29、31位(詳見表6)。這些排名越靠后的地區,工業貢獻更多的是依靠第二產業的發展。而有些地區,如安徽、江西、重慶等,雖然第二產業的比重較大,但是廢氣排放負擔沒有呈現較高的現象,是因為這些地區在污染產業生產中使用的清潔技術較高,或者是環境污染的控制效果更好。因此,有些地區工業廢氣排放負擔較高的另一原因,就是工業比重相對較高,污染物排放較多,甚至可能是污染工業的比重較大導致該地區廢氣排放負擔較重,而且,這些地區對工業廢氣污染的控制效果較差。
3. 環境政策存在地區差異,導致高污染行業向環境成本低的地區轉移,使得地區工業廢氣排放負擔存在差異。地區環境成本的差異會影響污染產業的地區分布,污染產業的選址會傾向環境成本低的地區,因此,差異的環境標準成為影響地區污染產業分布的重要原因,也成為影響地區廢氣排放負擔差異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各地區的治理廢氣排放的政策與標準存在差異,會導致高污染行業實際成本存在地區差異,這必然使得產業由高環境成本的地區向低環境成本的地區轉移。而對于環境成本高的地區,其污染狀況會因完善的環境政策而受到抑制,產業的布局也會有所改變,例如,國家對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率先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減少酸雨、灰霾現象;浙江、江蘇兩地就對環太湖區域實行了差別化環境政策,實行更加嚴格的排放標準,從源頭上壓減排污總量。這些差異化的環境政策必將導致相關地區的某些工業廢氣排放受到限制,而相對于沒有實施嚴格管制措施的地區,某些污染較重的產業會繼續存在甚至增加,最終導致該地區工業廢氣排放負擔加重。
綜上所述,工業廢氣減排工作是我國大氣污染治理的重要內容,在各地區大氣污染負擔率與生產貢獻率比較中,進一步證實:不同地區的工業生產貢獻所帶來的氣體污染物排放水平是存在差異的;而對于地區廢氣排放負擔存在差異的原因分析中,研究發現:地區廢氣負擔水平較高的主要原因或者是由于地區產業生產技術水平不高,或者是因為第二產業比重較高且污染控制水平較低,或者是因為污染產業分布較多等原因所導致的。而像北京、上海等經濟水平較高、生產力水平比較高的地區的工業生產所帶來的工業污染物的排放比率要比落后地區的明顯低很多,這說明,提高生產力和清潔技術水平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水平。
五、控制工業廢氣的對策建議
經過前面地區廢氣排放存在差異的實證研究與原因分析,對于我國廢氣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我們既需要制定各地區都適宜的共性管理政策與措施,也需要針對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分析廢氣排放存在差異的內在原因,有針對性地采取差異性的管理措施。對于廢氣排放負擔較高的地區,我們主要是通過多種措施與途徑,盡快提高生產力水平和技術水平,加強氣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氣體污染物的排放負擔。為更好地提高我國廢氣排放的控制水平與取得較好的環境保護效果,提出以下建議:
1. 不斷提高地區產業發展水平,提升清潔技術與促進清潔能源使用。第一,從長期來看,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深入,各地區都會面臨工業廢氣排放負擔加重的壓力,為了實現長期有效地控制工業廢氣排放數量,通過提升廢氣處理的清潔技術和促進清潔能源的使用,可以更好地實現經濟與環境的雙收益。第二,從當前各地區的工業廢氣負擔存在差異的原因來看,無論是對于由于產業結構不合理導致的有些地區廢氣負擔較重,還是由于自身生產技術水平較低、能耗較高導致的工業廢氣減排壓力較大,提升清潔技術可以改善廢氣排放狀況,促進清潔能源使用可以從根源上降低污染排放水平,從而有效地降低有關地區的廢氣污染負擔。因此,對于清潔技術的提升與清潔能源的使用,需要各主體共同努力。從政府方面,需要從宏觀角度,對廢氣排放進行控制與管理,幫助企業從環境管理方面促進清潔技術的應用;從企業角度,需要加強清潔生產指導,促進企業節能增效;從市民角度,需要提升人們的生態文明意識,加強清潔工程的自覺監督意識,積極參與到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中來。加快發展清潔能源與提升清潔技術,是解決未來能源保障和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對策,依靠清潔技術與清潔能源,可以有效降低廢氣排放負擔,擺脫對傳統化石能源的依賴,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2. 加快污染負擔率較高地區的產業結構合理化調整的步伐。有些地區廢氣負擔較高的重要原因是與該地區的產業結構相關聯的,而地區生產水平的差異,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和各地區的產業布局有關,而產業結構調整一直是各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課題,隨著我國工業化階段進入中后期,各產業之間的相互協調能力、產業結構轉換能力應該逐步增強,在各地方區域發展中,需要更加重視最佳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并存的產業結構。地區工業廢氣排放負擔的差異及原因,進一步說明了廢氣排放負擔較高的地區應該在工業結構、技術設備和生產技術發展水平等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對于廢氣排放負擔較大的地區應借鑒先進地區的經驗,努力提高廢氣控制技術水平,加快重工業結構的調整,依靠技術支撐,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企業要加快技術改造的步伐,圍繞工業結構合理化發展的要求,注重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
3. 按地區發展差異,制定差異化管理方案,分步驟、分主次地對環境污染加強綜合治理控制。由于地區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各地區廢氣排放負擔存在差異,針對各地區的特點應該制定差異化的管理方案,有針對地解決地方污染物控制難題,提高減排成效。比如,對于工業廢氣污染負擔較高的地區,可以以治理工業廢氣為主要方面,繼續完善工業污染源的控制,強化管理措施與方案;對于像北京、上海這樣的地區,工業廢氣在大氣污染源中相對于其他地區而言并不是處在第一位,機動車排放帶來的污染影響明顯高于落后地區,可以建議這些地區先以控制機動車減排工作為主。除此之外,從差異化的地區環境政策來看,我們還要注意,不僅要做到降低目前有些地區的污染水平,還應該防范因環境成本差異將導致的污染產業轉移現象,杜絕因污染產業轉移,導致相關地區新污染負擔增加的現象,在環境保護方面,應該“防”與“治”兩手一起抓。
4. 加快推行排污權交易,深化環境成本內在化的工作。只有不斷加強環境成本內在化,才能有效消除污染產業的外部非經濟性,體現環境公平。排污權交易制度是環境成本內在化的一個重要的政策途徑。排污權交易是當前世界各國關注的重要環境經濟政策之一,促進排污權交易的發展,可以更有效地提升廢氣減排效率。排污權交易通過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總量,利用市場規律及環境資源的特有性質,在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下,各個持有排污許可證的微觀主體在政策、法規的約束下對排污指標、排污權有償進行轉讓或變更,它化解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從經濟學的視野解決了社會問題。為適應環境政策的發展步伐,我們需要在市場規則、排放交易系統建設和環境管理制度方面,盡早做好進行排污權交易的相應準備。一是制定嚴格的廢氣控制排放標準。對于有些地區超總量指標排放必須進行嚴懲,保證廢氣排放量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并積極采取措施,不斷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二是加快建立污染源排放的統一監管機制和連續監測系統,可以進行聯網并強化管理;三是應建立廢氣排放權交易中介和排放配額跟蹤平臺,合理制定排放總量指標的分配方案。對于環境污染問題的治理,事關經濟發展的可持續,人類生存的可持續,必須要不斷完善有關法律體系、嚴格標準及執行制度,這樣才能在環境保護方面取得更有為效的成績。
5. 嚴格管理污染源流向,加強監管工作,強化環境污染的預防工作。由于污染事實發生時,因果關系調查的復雜性,影響因素的多樣性,一旦發生環境公害,我們再去研究它的因果關系,很難從法律上將之輕易地定性為某個微觀主體的責任,而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方式危害很大,治理污染時間周期很長,環境治理成本巨大,所以,對于環境污染防治工作而言,應以更為有效地預防為主,這是實現環境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一方面,為了盡可能將環境污染風險控制到一定范圍內,國家或地方政府應該對污染源進行有效地管理和登記,比如:對農藥成分進行限定,對農藥的生產、銷售、流通和使用進行登記;對生產中可能帶來負外部效應的企業進行登記與監管,嚴格管理企業中能帶來污染的化學物質流向,及時進行申報,等等,努力降低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概率。另一方面,針對污染源的產業分布狀況與特點,加強反污染措施的安置。對于一國環境的污染,只有有計劃地對不同產業采取差異性的措施,才可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總之,每個工業化發展的國家都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會遇到環境污染和退化的問題,先污染后治理的代價是巨大的,所以,每個國家都要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盡可能降低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環境代價。我們可以通過切實地采取環境污染預防措施,來盡可能地降低經濟發展的環境成本,保護和改善環境。對于我國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需要針對主要問題從多個角度提出有效方案。針對我國的環境治理工作,需要我們根據各地區環境污染治理的階段與特點,因地制宜地制定適合各地區發展的差異化管理方案,促進我國經濟與環境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段佳.霾未走遠 提防煙塵再風浪[N].科技日報,2013-02-05.
[2]張銘賢.積極推進華北大氣污染聯防聯控[N].河北經濟日報,2013-03-04.
[3]傅年豐.合肥市多措并舉治理大氣污染[N].人民政協報,2013-03-01.
[4]鄭敏敏,肖秀欽,陳慶華,張江山.福建省工業廢氣排放量的因子分析與灰色預測[J].環境科學與管理,2012,(4):4-7.
[5]劉鐵鷹,李京梅.中國工業廢氣排放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區域分異研究[J].中國科技論壇,2011,(8):42-48.
[6]Gene M. Grossman,Alan B. Krueger. Environment impact of a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Z/OL].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N0.3914.1991[2013- 04 - 01].http:///SO13/papers.cfm?abstract_id= 232073,pp1-57.
[7]林永生,馬洪立.大氣污染治理中的規模效應、結構效應與技術效應——以中國工業廢氣為例[J].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3):129-135.
[8]張晶,封志明,楊艷昭.洛倫茲曲線及其在中國耕地、糧食、人口時空演變格局研究中的應用[J].干旱區資源與環境,2007,(11):63-66.
[9]謝健.洛倫茲曲線與基尼系數的估計方法[J].浙江經濟高等專科學校學報,1999,(4):19-22.
[10]牛曉其.理想洛倫茲曲線擬合及其方程特性[J].安徽師范學院學報,2009,(2):19-22.
環境績效一般是指進行資源開發與利用、環境保護與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與無形收益。關于環境績效審計的含義還沒有一個比較統一的看法,張文華和錢鳳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是指對政府部門的環境管理責任和企業應承擔的環境保護、環境治理責任及他們的工作績效進行的審計[1];陳正興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是通過檢查被審計單位和項目的環境經濟活動,依照一定標準,評價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生態循環狀況和發展潛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對其效果與效率表示意見的行為[2].
1999年11月世界審計組織環境審計工作小組制定了“有關環境效益審計指南”,環境績效審計開始走向規范化道路。借鑒各種學者的看法,我們對環境績效審計做出如下的定義:環境績效審計是由獨立的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環境管理活動進行綜合的、系統的審查、,并按照一定的標準評定環境管理活動的現狀和潛力,對提高環境管理績效提出建議,促進其改善環境管理、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一種審計活動。
審計客觀基礎是審計賴以產生和存續的某種存在于社會經濟環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對審計活動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審計的客觀基礎決定著該類審計的目的、職能、主體和客體,不同類別的環境審計,有著不同的客觀基礎。具體到環境績效審計而言,其產生的客觀基礎應是檢查環境資源的管理和使用責任。環境資源包括兩部分:一是環境的天然存量資源,如物種、生態、大氣和水資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環境的各種資源,如資金、技術和設備等。所有權屬于國家和全民的環境資源通過委托授權于一定的政府機關或社會經濟組織管理、經營或使用,這些組織就承擔起經濟、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環境資源的責任,因而需要通過國家審計來檢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責任的履行情況。所有權屬于投資者個人的環境資源,則需要通過內部審計來檢查其是否經濟、有效地管理、經營和使用了這些環境資源。這種對環境資源管理、使用的經濟性、有效性的評價,屬于對環境管理系統各環節的“連續監控”,主要是指環境績效審計。
二、環境審計、績效審計與環境績效審計
(一)環境審計與環境績效審計
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環境審計的基本特征,與環境財務審計、環境合規性審計共同構成完整的環境審計體系。
環境審計,也稱為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是審計學科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下開拓的一個審計新領域,是國家環境管理系統(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國,環境審計被定義為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民間審計組織,依法對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管理系統以及在經濟活動中產生的環境問題和環境責任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并且揭示環境和資源保護中存在的違法行為,促進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加強環境管理。
環境審計包括環境財務審計、環境合規性審計和環境績效審計三部分。環境財務審計注重財務報表披露的環境資產和環境負債等信息的公允性;環境合規性審計側重于檢查各種環境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而環境績效審計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評價組織所采取的各項環境措施和環境管理活動的績效狀況。在增加環保投入的同時應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環境政策的適當性,環境績效審計正逐步成為各國環境審計的發展重點。
(二)效益審計與環境績效審計
效益審計起初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稱呼,直到1977年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才在利馬會議上將其定義為“績效審計”(Performance Auditing)。最高審計機關國際和亞洲組織將績效審計定義為:績效審計是一種對被審計單位履行其職責過程中使用資源的經濟、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審計,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三E”審計,近年來,又提出“五E”審計,即在“三E”審計的基礎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環境性(Environment)審計。效益審計的目的是為了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經濟活動的有效性進行監督和評價,以考核有關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并促使被審計單位提高效益。效益審計的開展是一個系統工程,從立法、內部制度、審計規范、人才、資源、技術等各方面都要進行建設,要把效益審計作為一項獨立的審計類型進行全面實踐和探索。
國際上審計已經向績效審計發展,環境問題也成為績效審計關注的內容之一。環境績效審計雖然隸屬于環境審計的體系范疇之內,但是又同時兼有績效審計的特點,對績效審計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環境審計的,拓寬環境審計的范圍,豐富環境審計的內容,突出環境審計的建設性意義。我國的環境審計要跟上國際發展,必須在審計類型上從財務收支審計向績效審計拓展,從以環境經濟活動的合規性、合理性為主要審計對象逐步過渡到績效審計上。
三、環境績效審計的特點
(一)審計結果的建設性
環境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環境監督,但在環境績效審計中,更應強調其評價職能。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環境管理的各個方面進行細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績效的各種因素,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以幫助被審計單位提高環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監督并不是環境績效審計的根本目的,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以促進為主的建設性審計。
(二)審計標準的不確定性
一方面,環境績效審計屬于環境審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國家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已經頒布的包括ISO14000環境系列標準在內的各種環境標準,都是環境審計在審計依據方面不同于傳統審計的獨特之處。另一方面,績效審計的評價標準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績效審計的對象千差萬別,衡量審計對象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準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項目,有多種不同的衡量標準,得出的結論會截然不同。這使得每開展一項績效審計,審計人員都需要在現場審計開始前,就衡量績效的標準問題與被審計單位進行協商,或者尋求一種公認的、不存在異議的評價標準。評價標準的不確定性或需要協商確定是環境績效審計的一大特點。
(三)審計活動的綜合性
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以考核被審計單位環境管理活動為對象的綜合性審計,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管理活動都與績效有關。因此,環境績效審計的對象和范圍應包括被審計單位的全部環境管理活動。不僅包括環境資金流轉的管理活動,保證環境資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環境資金的環境管理活動,如環境規劃、環境政策的制定執行情況等,影響環境績效審計的因素多種多樣,因而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內容多、范圍廣、系統性強的綜合性審計。
四、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
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包括根本目標、具體目標和分項目標三個層次。其根本目標與環境財務審計、環境合規性審計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即:改善環境管理,實現可持續發展,只不過環境績效審計是從績效審計這個角度來實現這一目標的。具體目標可以概括為:對環境管理各步驟的績效情況進行審計評價,找出影響環境管理績效的消極因素,提出建設性的審計意見,從而促使環境管理工作的高效進行。根據具體內容的不同,進一步地可以將具體目標分解為四類分項目標:(一)評價環境法規政策的性和合理性,幫助法規政策制定部門制訂更加科學合理的環境法規與制度;(二)評價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響工作效率的消極因素,提出改進建議;(三)評價環境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訂更加科學合理的環境規劃;(四)評價環境投資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為改善環境投資提出建設性意見。
五、環境績效審計的層次
環境績效審計可以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個層次。對政府的環境績效審計屬于宏觀層次,由國家審計機關來進行,主要對政府制訂的環境政策執行效果進行評價,看環境政策是否促進了環境和生態的改善,審查環境項目的實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環境污染,調查環保專項資金的投入使用情況,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標;對企業的環境績效審計屬于微觀層次,由內部審計或社會審計來承擔,重點審查監督企業對環保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并評價企業的環境內部控制系統以及企業在治理環境時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宏觀環境績效審計
1.政府環境政策的績效審計
該審計主要是對政府制訂的環境政策,包括對環境經濟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進行評價,評價時只需考慮政策的執行情況及效果,而不對政策本身進行過多地評價。評價時需遵循兩條原則:首先,環境政策的實施能否達到預期的目標;其次,在達到目標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實施費用能否達到最小。
2.政府環境保護資金的績效審計
國家撥付給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環保資金是用于治理環境的主要來源。環保資金在真實性、合規性審計的基礎上,還應對資金的撥付、使用是否達到預期的效果進行審計,因為真實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環保資金的績效審計主要是對其撥付使用情況和使用效果進行監督。具體審查各級財政部門及各級主管部門是否及時將資金撥付給使用單位,有無少撥、不撥,或延遲撥付的現象,撥付給使用單位后,使用單位是否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資金,最后對資金使用后的環境效益進行評價,分析環保資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3.政府環境項目效益審計
政府環境項目效益審計屬于績效審計,進行項目效益審計首先要了解項目本身,如果項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區、不同階段實施,還要了解項目分解情況。在了解了項目之后,還應清楚該項目的目標,在審計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應以是否實現項目目標為重點。如果不能實現目標,則審查不能實現的原因;如果達到了目標,則審查成本是否超過了預算,以達到使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項目效益。
(二)微觀環境績效審計
的環境績效審計一般包括在環境績效報告中,它進行環境績效審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政策法規執行的審計
首先要審查政策法規的具體規定。諸如排放標準、排污收費是否合理,可以根據邊際的原理,當制訂的排放標準或排放費只有使得企業治理污染的邊際成本等于污染的成本時,該排放標準或排放費才是有效的;其次,審查執行政策法規的情況有無偏差,對企業來說,每一項政策都有明確的目標,審計人員應考慮政策規定是否達到目標,總體效果如何,從而可以把發現的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以提高政策法規的實施效果。
2.企業環境管理的內控系統的審計
首先,了解企業現行環境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測試和評價這些內部控制的設計和有效性,是否有利于預防和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其次,了解企業在內控系統下的環境目標以及一些污染指標的定量數據,如排放到空氣中、土壤中的廢棄物的數量是否超過了指標的上限;最后審查一些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能源消耗是否超過了一定標準等等。
3.企業環境管理效益的審計
對企業而言,環境保護的效益表現為兩種形式:社會效益和效益,該項審計是指企業進行資源開發與利用、環境保護與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和無形收益。因此,該項目的審計是企業環境管理的綜合審計,其指標既有財務的、又有非財務的;既有綜合的、又有具體的指標。主要包括:(1)環保投資審計:主要是對企業自己投入環保設施及重要資產上資金的真實性、投資行為的持續性的審查核實,以促使有關單位與部門保證環保資金的落實與到位;(2)環境成本費用審計:審查企業在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投入到環境管理中的成本與費用指標;(3)環境損害費用審計:評價和審查企業由于對環境產生了破壞而受到的懲罰支出,該項目的金額越大,表現為企業環境管理的水平越低;(4)環境管理經濟收益審計:評價與審查企業由于產品的綠色化、環保產品、“三廢”再生品、資源替代品等帶來的經濟效益或者企業由于加強了環境保護導致環境損失的減少等內容;(5)環境管理綜合效益審計:企業加強環境管理不僅可以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而且可以實現企業所在的社區環境的改善,提高企業的社會形象和美譽度,環境管理綜合效益的審計包括對治理污染使空氣清新、水質變好、減少環境的再污染程度等非財務指標和軟指標的評價,也就是對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評價。
六、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的指南》中列示的環境績效審計內容包括:對政府監督環境法規執行情況的審計、對政府環境項目的效益進行審計、對其他政府項目的環境進行審計、對環境管理系統的審計、對計劃的環境政策和環境項目進行評估等。
(一)對政府監督環境法規執行情況的審計。這是世界各國開展政府和公營機構績效審計最普遍的形式。具體地說,就是檢查政府環保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使用其授權和公共資源,督促社會公眾和組織遵守環境法規的效率和效果。
(二)對政府環境項目的效益審計。其主要對象是政府負責的保護或改善環境的項目以及政府簽署的國際協議。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已授權審計機關對這些項目的“財政、財務收支的效益性”進行審計。實施該類審計時,審計機關應該注意對環境項目的選擇,考慮經營風險、重要性和可審計性等方面問題。
(三)對其他政府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審計。審計機關或者內部審計機構可以通過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或項目審計等方面工作的實施,檢查或確認政府、組織在緩解、削減環境影響方面的措施是否已經實施,并已經達到目標,有無造成過多成本等。
(四)對環境管理系統的審計。環境審計被看作對一個組織的環境管理系統的連續監控過程,環境審計中對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合理性和工作的有效性、環境管理制度(包括國家政策立法)的有效性和執行程度以及環境規劃決策的性的評價都屬于環境績效審計的范疇。
(五)對計劃的環境政策和環境項目進行評估。雖然我國的審計機關并無對政策制定進行審計的權限,但是可以反饋一些與政府規定本身的合理性有關的信息,例如排污費的計費范圍和收費標準的合理性等。事實上,經過反饋的審計信息也是國家有關部門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
七、當前我國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障礙與對策
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是國際上環境審計的趨勢,但是我國基本上還處于起步階段,現階段在我國開展環境審計存在一些體制上、觀念上和上的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必要性認識不足。目前對于加強環境管理的重要性人們已經達成了共識,但對于如何加強環境管理以及環境績效審計在環境管理中的作用等問題認識不夠深入,主要著眼點還是僅僅限于環境投入和環境法規政策的執行上,對于環境投入的效果以及投入產出的對比狀況卻沒有更多的考慮,以達到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最大。因此開展環境績效審計首要的是提高對環境績效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二)環境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發展不充分。環境績效審計以環境財務審計和環境合規性審計為基礎,是一種綜合性的審計,在我國環境財務信息不真實和環境管理違規時有發生的情況下,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缺乏相應的基礎。大力發展環境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保證環境信息的真實可靠和環境工作的規范性才能為環境績效工作的展開提供基礎。
(三)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理論準備不足。環境績效審計作為一項實踐性的工作,只有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的儲備,才能為實際問題的解決提供理論準備。我國環境績效審計的理論尚處于萌芽階段,對于各種基本問題,如環境績效審計的主體、范圍、標準、等都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因此加強環境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對于環境績效審計的實踐開展意義重大。
一、概念界定:排污權交易與激勵機制………………………………………1
(一)排污權交易…………………………………………………………………………1
(二)激勵機制……………………………………………………………………………2
二、排污權交易的內在激勵機制…………………………………………………3
(一)經濟激勵……………………………………………………………………………3
(二)制度激勵……………………………………………………………………………4
(三)技術激勵……………………………………………………………………………6
(四)信譽激勵……………………………………………………………………………6
三、案例分析:太湖流域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7
(一)排污權交易實施前太湖流域的水環境分析………………………………………7
(二)太湖流域排污權交易的實施——從激勵機制的視角……………………………12
(三)太湖流域排污渠阿交易的激勵效果展示…………………………………………20
四、推進太湖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23
(一)法律激勵……………………………………………………………………………23
(二)制度激勵……………………………………………………………………………23
(三)政策激勵……………………………………………………………………………25
(四)經濟激勵……………………………………………………………………………25
(五)技術激勵……………………………………………………………………………26
五、參考文獻……………………………………………………………………27
一、概念界定:排污權交易與激勵機制
(一) 排污權交易
1.排污權交易的內涵
排污權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區域內,在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允許環境容量的前提下,內部各污染源之間通過貨幣交換的方式相互調劑排污量,從而達到減少排污量、保護環境的目的。
排污權交易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政府管理機構向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企業則根據排污許可證向特定地點排放特定數量的污染物;二是排污許可證及其所代表的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的排污權,是可以進行轉讓、買賣交易的。
2.排污權交易的理論基礎
科斯提出,如果產權界定清楚,交易成本足夠低,雙方就可以坐下來談判,從而使外部效應內部化,達到帕累托最優。因此,使環境資源成為一種商品是恢復價格機制的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法。環境問題的解決并不都涉及到直接的政府行動。只要環境資源產權界定清楚,就可以通過市場機制,讓環境行為主體自己去解決問題。
3.排污權交易理論的提出
著名經濟學家戴爾斯提出的排污權交易理論是在科斯定理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他認為,外部性的存在導致了市場機制的失效,造成了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單獨依靠政府干預,或者單獨依靠市場機制,都不能起到令人滿意的效果,只有將兩者結合起來才能有效地解決外部性,把污染控制在令人滿意的水平。環境是一種商品,政府是這種商品的所有者,可以在環境容量允許的范圍內,在市場上公開標價出售一定數量的“污染權”,每一份污染權允許其購買者排放一定單位廢物。政府不僅應允許污染者購買這種權利,而且如果受害者或者潛在的受害者遭受了或預期將要遭受高于價格的損害的話,他們為了防止污染,政府也應允許其對污染權進行競購。在競爭中,一些能用最少費用來處理自己污染問題的公司則都愿意自行解決,使外部性內部化。然而,污染權將不會被完全使用,因為一些環境保護社團可能購買一些污染權利來保證水質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政府則可以用出售污染權得到的收益來改善環境質量。政府有效地運用其對環境這個商品的產權,使市場機制在環境資源的配置和外部性的內部化問題上發揮最佳作用。
4.排污權交易的流程
排污權交易的一般做法是,首先由政府部門確定出一定區域的環境質量目標,并據此評估該地區的環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許排放量,并將最大允許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規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權。政府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分配這些權利,如公開競價拍賣、定價出售或無償分配等,由此形成的價格作為對排污權的初始分配,是政府主導下的一級定價;之后通過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使排污權能合法地買賣。由此形成的價格,相對應的是市場主體的二級定價。
(二)激勵機制
1.激勵的內涵
激勵一詞來源于拉丁語,引申為刺激、誘導、給予動機、引起動機。《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中“激勵”一詞是激發鼓勵之意。從中外詞源的對比理解中可以找到共性,即都有改變內心想法,也就是所謂的動機之意,通過對動機的作用進而影響行為。
對于激勵的內涵中外學者從不同角度予以定義:斯蒂芬•羅賓斯認為:“激勵是通過高水平的努力實現組織目標的意愿,而通過努力能夠滿足個體的某些需要為條件。”①孔茨認為:“激勵包括激發和約束兩方面含義,獎勵和懲罰是兩種最基本的激勵措施?!雹俸颊J為:“激勵是激發、鼓勵引導人的某種特殊方式作為的一系列動機。”
綜上所述,激勵的內涵是通過各種因素刺激,引發激勵對象對未來的某種期望,使之產生朝著所期望的目標前進的內在動力,從而為實現目標把外在刺激內
化為自覺行為。
2.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的內涵
《高級漢語詞典》中“機制”一詞有兩層含義:一是有機體的構造、功能及其相互關系;二是機器的構造和工作原理。結合激勵的內涵,可以總結出激勵機制的含義是以制度的形式來規范激勵主體與激勵客體二者間的聯系,以此來引導激勵客體的行為和觀念,以實現激勵主體的目標。
就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而言,排污交易作為激勵媒介,政府(主要是環保部門)作為激勵主體,企業(污染源)為激勵客體,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可以做如下定義:通過排污權交易制度的確立,政府向企業傳播激勵標準進而引導其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以實現共同改善環境的目標。
二、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
(一)經濟激勵
1. 總量控制的內在激勵機制
保護環境和發展經濟是一對天然的矛盾。在排污權交易出現之前,政府在兩者之間往往面臨著兩難的選擇。如果讓企業進入,意味著提高GDP的同時污染了環境;如果禁止新企業進入,地方政府經濟就無法發展。同時,政府在決策的時候也缺乏一個標準:究竟什么企業可以進入,什么企業應該禁止?籠統的依據環境友好資源集約顯然會導致決策不公和政府尋租。
但是排污權交易機制解決了所有難題。只要總量不再增加,企業就可以自由進入市場。如此看來,新企業可以通過采用控污技術和設備減少自身的污染量進入市場,也可以通過和其他企業交易排污權進入市場。由此科技含量高、環境污染少的新興工業企業必然代替傳統的“三低一高”的企業成為市場的主體,提升了地區循環經濟發展的數量和質量,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2.成本控制的內在激勵機制
圖1:排污權交易的內在激勵
如圖所示,假設Q1 Q2= Q2 Q3,MACb MACa是A,B兩家企業的邊際治污成本,MAC0為最優邊際成本。當價格為P時,A的排污數量為Q1,B的排污數量Q3。假設A企業必須減排Q1 Q2污染量。但是A的邊際成本比較高,如果自己減排的話成本太高。在排污權交易機制的作用下,可購買B企業的排污權Q2 Q3。如果完全由A企業減排的話,它所付出的成本為多邊形AD Q1 Q2;交易排污權之后,A企業只需要付給B企業BD Q1 Q2的排污費既可,這樣A減少的成本為ADB的面積。
而B企業的話,排污成本為多邊形EC Q2 Q3,同時A企業付給它EB Q2 Q3的收益作為補償,由此它可憑借自己的控污技術獲得BCE的利潤。
由此可見,排污權交易機制自身為企業提供了成本和利潤的經濟激勵機制。
(二)制度激勵
1.正激勵:行政制度激勵
發展循環經濟,需要政府非凡的治理能力。之前使用最多的是排污收費。雖然說排污收費也有一定的約束性,但更多的是對每個企業進行達標監測。但即便所有企業都達標,隨著新企業的進入企業數量的增多,污染總量依然會增加,對環境的污染依然會更加嚴重。
在排污權交易體制下這一問題可迎刃而解。因為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宗旨是總量控制。在排污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如果有新企業進入,政府如果認為事先的容量限制比較合理,就可以讓排污權的價格隨市場供求的變化而浮動;如果政府認為容量控制不夠到位,只需要買入一定的排污權,進而減少市場上的排污權供給,再由市場的供需來自動調整排污權價格既可。由此看來,政府關注的只是宏觀的排污權總量而不是微觀的單個企業的控污情況。可以說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時也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果。排污權交易體制,為政府的行政制度創新提供了積極的激勵。
2.負激勵:尋租激勵
在排污權交易制度下,政府扮演的是一個監管者的角色,并不參與市場交易,排污企業是交易的主體,兩者之間是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在市場交易中,作為環境管理權的委托方,政府也有自己的利益,也會對自己的成本與收益進行權衡。
排污企業是以贏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如果企業的邊際治理成本過高,企業在綜合權衡之下可能就會向其他企業購買排污權。但是如果在法律并不嚴明或者法律執行力不足的情況下,企業也有可能同政府有關部門官員串謀,通過尋租的方式來牟取自身的利益,最明顯的是在排污許可的初始分配和排污監管過程當中。
排污權交易的初始環節需要政府對排污許可進行分配,在這一環節首先要保證政府分配的公平性,如果政府的分配信息不公開,可能存在暗箱操作,排污企業就可以采取行賄的手段獲得更多的排污許可。
同樣,在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執行過程當中,排污企業離不開政府的監管,政府監督包括排污企業污染濃度是否超標、排污量是否超過排污許可、企業之間的排污權交易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等。在法律缺乏執行力以及缺乏第三方監督的情況下,很容易導致政府監督不力以及企業的行賄行為,從而使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實施效果大打折扣。
如圖所示,橫坐標代表排污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縱坐標代表排污企業的邊際成本(包括購買治污設備的邊際成本等)或邊際收益(包括政府的獎勵、在排污權交易市場上的獲利等)。在排污權交易實施的起步階段,由于企業需要購買排污權、購買治污設備等,企業的邊際成本是遞增的,另外,企業投入大量財力與物力,但排污權交易的經濟效應與環境效應并不明顯,企業的邊際收益是遞減的。此時排污企業進行排污權交易的“利潤”是負的。在這一階段,容易滋生尋租行為。如果排污企業進行尋租,環境保護當局是清正廉明、秉公辦事也沒問題。
如果相反,同時企業的治污成本大于尋租成本且尋租行為可行,那么污染者向環境保護當局的尋租活動就會成功,此時企業就會選擇向環保部門官員行賄而不是通過安裝環保器材或是向政府購買排污許可來達到污染治理的目的,污染者就可以以較小的尋租成本獲得較大的收益而把污染者造成的外部成本轉嫁給受污染者。此時,排污企業的邊際成本減少,邊際成本曲線MC1下移至MC2,排污權交易市場的完善程度由M2移至M1,較尋租行為發生之前有所減弱。
圖2:排污權交易的尋租激勵
(三)技術激勵
傳統的環境治理辦法,不管是行政規制,還是收取排污費,企業也會相應的提高技術減少排污量,但這是以達標為限。一旦到了控污標準,企業為追求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就不會再想辦法提高技術減少污染。
排污權交易制度則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在排污權交易制度使得排污權也作為企業產出的一種成為企業提高利潤的一種手段。為使收益最大,企業必定提高控污水平和控污數量,直到邊際成本和邊際收益相等。為了多減排獲得回報,企業試圖提高技術水平增加控污數量的積極性就自然被激發了。
(四)信譽激勵
1.對企業的信譽激勵
排污企業獲得排污權后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獲得排污權的企業若能按規定排放、提供準確的排放數據,就能樹立自己的信譽,從而減少監督機構因不信任而增加檢查和監測的次數,或避免因超排而被取消自己對容量資源的所有權。獲得排污權的企業還會有積極性協助管理機構監督其他企業按規定排放,因為其他企業如果隨意實施超排,就必然導致企業自身所擁有的資源貶值。通過樹立良好的信譽和形象,負責任的企業將獲得更多消費者的青睞。
2.對政府的信譽激勵
產權自身能夠為排污企業提供良好的激勵,在這一過程當中,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利益并不沖突,通過排污權交易帶來的良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經濟效益能夠增加民眾對政府的依賴,增強一國政府的國際聲譽。如果政府能夠有效利用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將在國內和國際成為建立環境領域負責任政府的品牌工程。
三、案例分析:太湖流域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
(一)排污權交易實施前太湖流域的水環境分析
太湖流域面積 3.69 萬平方公里,地處長江三角洲核心區域,北依長江,南瀕杭州灣,東臨東海,西以茅山、天目山為界,行政區劃分屬江蘇、浙江、上海、安徽三省一市。年平均水資源量 176 億立方米,人均本地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 1/5。2007 年,流域總人口 4917 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 3.7%;GDP 總量 28648 億元,占全國的 11.6%;人均 5.8萬元,是全國人均 GDP 的 3.1 倍。隨著流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流域水污染、水資源短缺問題逐趨嚴重,已成為制約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①
1.河網有機污染嚴重
盡管太湖流域污染物成分復雜,但河網水體基本以有機污染為主,且污染極為嚴重。以2008年為例,流域河流水質評價總河長3028.7公里,水質狀況較上年略有改善,全年期85.2%的評價和長水質劣于Ⅲ類,主要超標項目為:氨氮、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石油類、總磷和化學需氧量。如表所示:
表1:2008年太湖流域河流全年期水質類別比例 單位:%
2.富營養化程度嚴重
2008年太湖營養狀況總體評價為中度富營養。其中東太湖和東部沿岸帶為輕度富營養,占太湖總面積的18.8%。其余湖區為中度富營養,占81.2%。①
太湖富營養導致藍藻水華依然嚴重。這是2008年9月太湖藍藻分布的航拍圖:
2008年9月副熱帶高壓勢力仍較為強盛,氣溫持續偏高,加上上半月降水偏少,太湖中藍藻水華頻現,濃度較強,面積也較大。從9月3日和18日的兩張太湖遙感監測圖上可以明顯看到:太湖北部、中部和西南部地區有大范圍明顯的藍藻水華信息,信息覆蓋范圍約太湖總面積的一半,特別是梅梁湖、貢湖水域幾乎全被藍藻覆蓋。
3.省界河流水質較差
太湖流域 34 個省界河流斷面中,水質類別達到或優于Ⅲ類水標準的斷面所占比例為 26.5%,Ⅳ類為 20.6%,Ⅴ類為17.6%,劣于Ⅴ類為 35.3%。未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的項目主要為氨氮、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等。蘇滬邊界斷面 7 個,僅太浦河汾湖大橋達到Ⅲ類,其它基本為劣于Ⅴ類;蘇浙邊界斷面 15 個,僅靠近太湖、太浦河的斷面有 4 個達到Ⅲ類,其它多為Ⅳ-Ⅴ類;浙滬邊界 12 個,靠近太浦河的斷面有 4 個達到Ⅲ類,其它基本為劣于Ⅴ類。①
4.農業、農村污染日益顯現
表2:各城市農用化肥的使用情況 單位:萬噸
從圖表中可以看出,江蘇省化肥施用量在全國僅次于河南和山東,化肥施用量穩中有升。近年來,隨著長三角農業、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業生產使用化肥、農藥、農膜等大幅度增加。尤其是化肥數量,直接導致太湖流域總氮總磷超標和水體的富營養化。雖然在工業污染方面加強防治工作,但顯然農業面源污染成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薄弱環節。
()太湖流域排污權交易的實施——從激勵機制的視角
2008年8月14日,財政部、環保部和江蘇省政府聯合在無錫市舉行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啟動儀式。
此次水污染物排污有償使用選定的范圍是影響水質的關鍵性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包括無錫藍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等在內的沿太湖的蘇州、無錫、常州、南京、鎮江5家排污企業當場與沿湖5市環保局簽訂了申購合同。①
1.排污權交易實施的內在激勵機制
(1)經濟激勵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發展,市場化的概念被引入環境領域。太湖流域經濟相對發達(人均GDP達全國平均水平的3.1倍),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也走在全國前列,因此,為太湖構建排污交易平臺奠定了經濟和體制基礎。
其次,太湖流域經濟發展迅速。新興的經濟主體對水污染物排放指標的需求十分旺盛,而污染嚴重的企業在現有的治理技術下有削減污染物的潛力,可向排污交易市場投放“富余”的排放指標,太湖流域排污交易前景廣闊。
(2)法律激勵
我國目前可依據的法律雖然不多,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等,但是江蘇省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的法規為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實施做了法律上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方案細則》《江蘇省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辦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江蘇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排放指標申購核定暫行辦法》《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太湖流域國家排放標準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蘇州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意見》。
(3)現實激勵
從表中可以看出,太湖流域實施排污權交易,在行業、地區、規模和所有制成分之間,都存在成本的差別。有差別就存在交易的可能性,通過交易可以實現提高效益的目的。而通過排污權交易對于排污總量的控制,又可實現環境保護的雙重目標。而且參與交易的范圍越廣,數量越多,其治污投資總額就越少,節省的治污成本就越大,效果越明顯。
2.太湖流域排污權交易的外在激勵機制
(1)經濟激勵——排污權的初始分配
①初始分配的變革
江蘇太湖流域的初始分配采用有償的方式。2008年初太湖流域開展COD排污權有償使用試點工作。沿太湖的蘇州、無錫、常州、南京、鎮江5家排污企業當場與沿湖5市環保局簽訂了共計購買817噸COD排污指標的申購合同。這5家企業以每噸4500元的價格(首批申購80%的優惠價),向當地財政部門支付295萬元的使用金。
按照新擬定的暫行辦法,2008年11月20日前,已通過環評審批,年排放化學需氧量在1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化學需氧量指標按2250元/噸征收;年排放化學需氧量在10噸以上的接管企業(按污水廠出水濃度核算)、接納污水中工業廢水量大于80%(含80%)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指標按1300元/噸征收;年排放化學需氧量10噸及以下,其廢水接入試點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的排污單位,應負擔有償使用費,化學需氧量指標價格為1300元/噸。①
可以看出經濟激勵機制在太湖流域的完善的過程。從一開始的無償到有償,改變了污染免費的歷史。由此就排污權經濟激勵本身來說,迫使企業將污水排放計入生產成本的范疇,在自行治污和購買排污權之間進行權衡,在意識和技術層面形成對企業的激勵機制。不管企業采用何種方式,宏觀上整個太湖流域都能達到總量控制的目的。
改進之后的太湖排污權初次分配設計,采用梯度式的收費方案,化學需氧量指標從1300元到2500元不等,將必然成為企業改進控污技術的經濟動力。由此企業的購買成本將包括在不同污染水平下的排污權交易價格綜合權衡之后作出治污抑或交易的抉擇。應該說,改革之后的初次分配制度設計更為合理,激勵力度更大。
②對新改擴企業區別對待
A 正激勵效應
原先太湖流域采取統一的一刀切的辦法,按4500元/噸的化學需氧量收費。但是最近太湖排污權交易方案有了重大調整。部分內容如下:
2008年11月20日及以后,通過環評審批的新、改、擴建項目排污單位(包括接管企業)新增化學需氧量指標,按4500元/噸/年征收,所有接管企業都必須直接到當地環保部門申購排放指標。
這意味著,對2008年11月20日前通過環評審批的企業排污權交易對半收費。而之后通過環評審批的仍按照原有方案收費。②
這是提高排污權準入門檻的舉措。對新改擴企業的排污收費達到原先的兩倍之多。除了環境資源日漸稀缺的市場考量之外,根據優勝劣汰的原則,可以想見能夠進入市場的企業,第一具有雄厚的經濟實力可以支付兩倍的排污費用,第二有過硬的排污設施和排污技術。用經濟激勵手段,借助市場的力量優化排污主體的質量和數量,原則上也迫使更多的企業出于風險的考慮盡快購買排污許可證,對控制污染改善環境,以致推進排污權交易制度都是大有裨益的。
B 負激勵效應
在已實施排污權交易的地區和領域,真正的交易市場并沒有形成。浙江嘉興市秀洲區從2002年9月起率先在全國推行區內企業排污權交易,但目前為止還沒有企業直接拿出排污權進行交易。一些企業負責人認為,由于總量控制越來越嚴格,重新獲得排污權越來越難,考慮發展需要,不會輕易讓出僅有的排污權。太湖流域試點要研究如何避免這種有場無市情況長期出現,如果沒有大批的企業間交易行為,就不可能實現環境資源的優化配置,這項制度就可能變相為新的排污收費。
(2)政策激勵:目標控制激勵
用5年的時間,有效控制太湖護體富營養化程度,實現水質明顯改善。再用8~10年的時間,從根本上解決太湖水污染問題,使太湖護體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三類標準,恢復太湖地區山清水秀的自然風貌,形成流域生態良性循環、經濟競爭力與環境競爭力同步提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良好環境。
到2010年,太湖地區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6.38萬噸,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08萬噸,總氮排放量控制在2.78萬噸,總磷排放量控制在0.59萬噸,在2006年基礎上分別削減32.52%、33.37%、30%和30%;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370.1萬噸/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太湖一級保護區(沿湖5公里和入湖河口上溯10公里兩側各1公里范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其他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40%,農村生活垃圾全面實行集中收集、集中處置;主要入湖河流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環境功能要求。到2015年,太湖地區主要污染排放量全面控制在環境容量許可范圍內。①
我國真正的排污許可額度沒有從最終受納水體,也就是太湖流域本身的環境容量去反推,雖然有了目標總量的控制,但終究是目標總量,也就是結合我們既有的污染水平,比如2006年的基礎上,去統計核算。而目前,有兩種依據,即目標總量或容量總量。如依據目標總量比較簡單,根據“十一五”削減目標來定地區排污總量,再分配到企業。再比如根據2006年的排放情況來確定排污總量。
但太湖流域水環境質量大部分超過環境功能區標準,根據目標總量的排污權分配難以實現以最優成本改善環境質量的最終目標。對照美國在排污權交易的做法,太湖流域排污技術的核算是不系統不科學的。美國的TMDL核算體系,最大的特點是從水體可以容納的污染物的現值出發,然后對所有單位給予排污許可和認證。尊重受納水體的環境容量,是排污權設定的基本原則。目標總量的設定,將直接關系到政策激勵的力度和效果。較科學的態度應是依據以水環境質量達標為基礎測算的水環境容量,而且是要基于同一個小流域范圍內的環境容量,再分配到尾水匯入該小流域的企業,現狀排放總量大于環境容量的區域,就不能再新增總量,新建項目必須有老項目騰出總量才能交易。選擇容量總量為依據,就要盡快研究出太湖地區水環境容量。2004年國家環??偩纸M織了全國水環境容量課題研究,已有初步成果。當務之急,是要結合其他部門意見,抓緊研究成果的修改、完善、報批工作,據此分解到各小流域,確保地區總量分配有科學依據。
(3)制度激勵:目標管理制度
①問責制
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行目標管理制度。省政府對照國家《總體方案》和《實施方案》要求,每年與流域五市政府、省有關部門簽訂太湖治理目標責任書,逐年分解落實重要目標任務,保障規劃目標與年度目標相銜接。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強有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省、市、縣三級管理、逐級考核機制,開展定期檢查和年度考核。受省政府委托,省太湖辦對《實施方案》執行情況實行全面監督,負責檢查、考核下級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及任務完成情況,對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下發《督察意見書》,責令及時整改。省審計廳負責組織對項目資金安排、相關經濟政策執行情況等開展年度專項審計。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太湖辦、環保廳做好《實施方案》執行情況年度績效評估,組織開展中期評估并及時報告省政府,適時提出工作建議和改進措施,保證太湖治理目標的實現。要建立獎懲制度,將《實施方案》完成情況列入各地各部門行政效能考核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核內容。工作扎實認真、完成任務較好、成效顯著的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省政府給予表彰獎勵;不能按期完成目標任務又無恰當理由的,對主要責任人給予批評;失職瀆職的,由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員會每年公布上年度太湖流域各地水環境質量狀況、重點工程建設情況和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①
從文件中可以看到,太湖流域已經將水治理納入政府政績考核體系,通過設立硬性指標形成正負激勵,根據層層負責的原則落實基層責任,自此環境保護再也不是無關痛癢的所在,環保部門所做的績效評估結果,將直接關系到各部門各公務員的個人利益。但是文件中只是說追究責任,給予批評,對細則方面沒有明確規定。負激勵機制雖然初見端倪,但是力度是否到位將關系到制度激勵的效果。②“河長制”
2008年,江蘇省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長制”。當年6月,包括省長羅志軍在內的15位省級、廳級官員一起領到了一個新官銜——太湖入湖河流“河長”,他們將與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員形成“雙河長制”,共同負責15條河流的水污染防治。①
“河長制”是中國現有體制下,如何讓行政首長真正對環境負責的突破和創新。實踐證明,通過制度激勵,“雙河長制”把各級黨政領導真正推到了第一責任人的位置,把治理成效同政績直接掛鉤,促使各級黨政領導更深刻地統籌考慮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最大程度地整合了各級政府的執行力,真正落實了各級領導具體的水環境治理的責任。
③監督監測制度
為加強太湖流域水資源管理與保護工作,相繼在太湖監測管理處成立了“太湖流域水環境監測中心”、“太湖流域水文勘測隊”,“太湖監測管理處水政監察支隊”、“太湖流域水情分中心”和“太湖流域水資源信息采集分中心”。②
通過對水環境的監測,掌握監測數據,將數據上報至監督管理局之后,通過對數據的分析歸類,以法律為依據以實施為準繩的原則下,由太湖水政監察支隊決定對企業的獎勵(正激勵)抑或處罰(負激勵),從而使得排污激勵真正落到實處??梢哉f,對排污交易監督體系的構建,是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在太湖流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4)法律激勵
針對當前太湖流域一些排污企業違法超標排污情況,江蘇省政府組織開展了整治太湖流域違法排污專項突擊檢查行動。為嚴厲打擊違法超標排污行為,省政府決定對7家企業實行掛牌督辦,對18家企業責令停產整治,對16家企業責令限產限排,對17家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這次專項突擊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600多人次,檢查企業156家,現場采樣150家。③
對違法企業突擊檢查的執法活動,是落實太湖排污交易制度的具體行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是法律激勵的內核。現有法律中沒有開展排污權交易的依據,僅在一些規范性文件提及。排污權交易的推行,不同于其他指令性工作,必須依靠市場規律辦事。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必須要制定與排污權交易制度匹配的相關法律法規。而立法是要以實踐為基礎,經過不同利益群體的磋商,是個艱難的過程??梢栽趪蚁嚓P法律法規出臺之前,給予該地區特殊的政策,像當年的經濟特區一樣,突破現有法律法規的約束,及時制定地方規章制度,推行排污權交易。
(5)技術激勵
太湖水環境的監測將用上時下最為先進的傳感網技術。2009年11月19日,無錫(濱湖)國家傳感信息中心迎來重量級合作對象――中國科學院電子學研究所。在雙方達成的共建傳感器網絡信息技術無錫研發中心合作協議中,“太湖流域水環境監測”傳感網信息技術應用示范工程成為研發中心的首個項目。②
可以看到,因為江蘇雄厚的經濟實力和先進的技術水平,通過和研究所或者相關高校的通力協作,江蘇太湖的監測技術已經走在前列。只有過硬的技術,方能保證監測的效果;而只有監測得到的可靠數據,才能更好的提高監督工作的信度和監察工作的力度。唯有如此,激勵機制方有用武之地;高效的監督才能通過激勵機制,使違規者受罰,治污者獲益。
3.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的改進:排污權交易銀行的初步構想 (四)太湖流域排污權交易的激勵效果展示
自從2007年藍藻爆發以來,江蘇的控污治污工作就一直沒有停止。如引江濟太,零點行動等,很難說環境質量的些許改善是因為排污交易激勵機制所起的作用。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排污權的市場化激勵進程將伴隨著太湖流域治理的全過程作為體制性的示范,反映在每個小數點的升降中。
1. 太湖流域河流全年期類別比例變化
從圖中可以看出可喜的變化,劣于Ⅴ類和劣于Ⅲ類水質呈現下降趨勢,相應的Ⅱ、Ⅲ、Ⅳ、Ⅴ類水質比例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2.太湖水質主要指標年均值統計
從圖中看出,包括2012年指標在內,各污染成分指數,尤其是高錳酸鹽指數呈現明顯的下降趨勢。
3.省界河流水質
從圖中看出,雖然歷年來省界河流水質變化不大,但還是表現出穩中有降的趨勢。
4.太湖環境系統建設情況
從圖中可以看出,不管是投入的資金還是科研人員數目,江蘇省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四、推進太湖排污權交易激勵機制
(一)法律激勵
目前江蘇制定的法律中,多數是關于定價、排放限值的規定,而政府的監督機制存在法律缺口。監督機制是排污權交易機制建立的基礎和關鍵。只有明確了監督機制,排污權交易的正負激勵機制的實行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治污企業得到獎勵而違規企業將受到懲罰??梢哉f,一切激勵機制以法律的建立完善為前提。而在目前法律未成形、未成系的前提下,激勵機制的實行無法讓人信服。
其次,在法律系統方面,既然采用流域的視角來構建排污權交易平臺,法律就不該單單適用于江蘇抑或浙江等一個行政區劃。在太湖流域工作協調小組的推進下,建立環太湖流域的統一的法律體系,將更好的加強管理,統一激勵機制也有利于公正和提高企業的預期,減少交易成本。
(二)制度激勵
1.初始分配制度
這是目前爭議最大的地方。排污權的初始分配有三種方式:公開競價拍賣,定價出售和無償分割。資料表明,浙江嘉興采用的是無償分割而江蘇則采用定價出售。同屬太湖流域就出現如此大的政策差距,對企業公平性的影響可想而知。
我認為,環境作為一種資源,在污染日益嚴重的今天正越來越體現出其稀缺性;而同時,人類在治理環境的過程中付出了勞動,使得今天的環境凝結了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根據“祖父條款”確立的美國排污權無償交易制度也產生了一些問題。因為無償交易,使得一些企業囤積排污指標,限制同類企業的競爭;企業壟斷并由此引發的政府尋租等一系列問題,使得我傾向于采用定價方式出售排污權。不僅如此,只有采用有償分配的方法,讓企業實實在在的感覺到環境不再無償,觸及到以利潤最大化為最高目標企業的根本利益考量,激勵機制的實施才算落到實處。
因此,建立有償、公平、統一和科學的初始分配制度是必要的。對初始排污權的定價目前還處在拍腦袋決策階段,究竟4500元的初始定價從何而來我們不得而知。確立合理的價格是很重要的。因為價格若是太低,則企業感到無關痛癢,負激勵起不到應有的效果;價格定得太高,則可能有兩種結果。一種定價成了橡皮圖章,企業我行我素;另一種可能是,企業寧可繳納排污費用接受罰款,也不愿意繳納排污權交易費用。不管哪種結果都無法達到激勵的效果。
這一問題或許通過排污權交易銀行可以得到比較好的解決。通過市場調節,由企業確定可以協商的初始價格,通過談判的方式可以達到帕累托最優;或者,匯集買賣雙方,對排污權進行拍賣,減少交易成本的同時可以提高資源的利用率。
對于有償分配所得金額如何分配,同樣需要相關的分配制度。因為整個太湖流域已經成為一個整體,有償分配所得資金計入總行的綠色賬戶當中,和罰款(經濟負激勵手段)一起作為資產的一部分,如何更好的分配和利用這筆資產,防止可能的尋租危險,顯然需要游戲規則的設置。
2.監測制度
監測制度作為監督和監察的基礎,在排污權交易的激勵機制中尤其重要。監測的結果將作為監察的信息依據,而監察則作為排污權交易激勵的最后一環,起到榜樣示范的作用。
就監測體系來說,雖然具體的監測技術不是本文的研究范圍,但多中心的監測模式卻是有益的選擇。對排污主體的監測,政府部門主要是個環保機構顯然是主體,但因為目前資金限制和制度法律發展不完善,在整個排污交易市場上,作為排污主體的企業可以展開互相監督和牽制。在太湖流域,居民深受水污染之苦,因此設立排污日提高公民控污意識,加強對排污主體的監督,通過排污銀行的信息公示,加強企業和公民的互動,形成司法部門、政府部門、企業、公民共同參與的多中心監測體系是可行的太湖控污方案。
此外,對任何排污權交易系統來說,最重要的是進行準確的連續排放檢測。這樣可以使人們對配額的價值有一個比較高的信任度。只有連續監測才能驗證控污技術的減排量。
制約連續監測應用的主要因素是連續監測的成本。只有較大規模的污染源才具有可行性。但是隨著技術進步和需求數量的增加,連續監測設備的成本規模效應將普及相關的技術和設備。因此,第一階段,限制大型污染源;第二階段,推廣至中等和小型的污染源。
目前,太湖系統已經有了相當部分的在線連續監測系統。保證監測系統的持續運轉防止企業偷排行為是完善監測系統的題中之義。可行的做法是和生產系統聯系起來,在污染源生產的過程中就安裝監測設備。
(三)政策激勵
1.較少的強制性政策
執行強制性政策將減少企業選擇的余地。例如,強制安裝治理設施,干預企業的選擇和決策,破壞競爭機制等。從原先的行政規制發展到現今的排污權交易,就是強制性政策逐步弱化的過程。提倡建立流域劃分為基礎的交易體系,從政府主導過渡到市場主體,政府作為既得利益者將成為制度改革的阻力。因此,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完善需要適度的改革,變全能政府為有限政府,變微觀管制的命令型政府為宏觀調控的服務監督型政府。
2.穩定的政策環境
對規則的不確定性,將不可避免的導致市場的猜測和謹慎。在排污權交易領域,最主要的體現在于排污許可證的期限問題。可以分為長期,中期,短期。長期的排污許可證的設計方面,排污交易的價格不應一成不變。經過精密的計算,借用現值原理,可確定一個合理科學的排污權增長利率。一旦利率確定,長期排污許可就能提升企業的信心和對政策穩定的預期。
(四)經濟激勵
1.排污權交易自身的激勵
在上文的論述中可以看到,作為激勵手段的一種,排污交易本身就是一種經濟激勵機制。通過排污權在企業之間的交易,各企業將在排污和治污之間依據自身的成本高低作出選擇。這樣,指標富余的企業通過交易獲得利潤和收入,指標稀缺的企業將通過交易降低了治污成本,可以說供求雙方在經濟上達到共贏。
2.資金投入
通過資金的投入,本身就能起到激勵的作用。資金投入的多少,反應了相關方的重視程度。
治污的過程必然是個資金投入的過程。而資金的來源無非有三個:政府,企業和公民。政府首先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對嚴重的污染面源和點源投入資金和技術;對治污水平較高的企業給予獎勵;企業除了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治污成本之外,對在排污權銀行存在控污信用透支的企業,必然會有一部分負激勵(罰款)專項資金;同時在有償初始分配過程中企業的資金也流入了排污銀行賬戶。在排污權再分配的交易市場上,政府可以根據交易的資金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稅”,既可掌握交易的市場動態,又作為治污資金進入銀行綠色賬戶??梢钥吹?,在治污的資金投入方面,不管是不是初衷,企業都成為控污的主體。
(五)技術激勵
在水污染的治理中,技術投入至關重要。從初始分配的價格確定,到交易市場的制度設計,再到在線連續監控系統的構建,不僅要求理論的,更要實證的分析和考察。因此,建議太湖流域和高校聯合,比如江蘇的南京大學,浙江的浙江大學等等,成立太湖水資源課題組。高校豐富的人才儲備將成為太湖流域治污控污的后盾。
通過激勵體系的構建,我們看到政府、企業、公民甚至高??蒲嘘犖?、司法部門都被納入太湖流域污染治理的框架之中。在各部門相互聯系和制約的情況下,形成以排污權交易銀行為中心、太湖流域工業企業主體、政府環保部門主導、立法司法保障、公民積極參與、高??蒲许椖恐蔚沫h太湖多中心治理體系。
參考文獻
[1]鄧海峰. 排污權:一種基于私法語境下的解讀[M].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8.
[2]王小龍. 排污權交易研究:從環境法學的視角[M].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8.
[3]吳鍵. 排污權交易:環境容量管理制度創新[M].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5.
[4]宋國君. 排污權交易[M]. 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環境與科學出版中心. 2004.
[5]張郁. 基于排污權銀行的太湖流域排污權交易模式探討[J]. 水資源保護. 2009(3):72-75.
[6]趙敏,張志分. 淺析太湖流域交易機制的構建[J]. 生態經濟. 2009(10):147-152.
[7]吳世賓. 熱流中的冷思考:江蘇省太湖流域開展水污染排污權交易的法律障礙及對策[J]. 社會科學家. 2008(6):84-87.
[8]劉俊肖. 我國排污權制度探討[J]. 北京:中國地質大學. 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
注釋:
① Stephen P. Robbins: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Ninth Edition), 2004, P166-170.
① 孔茨:《管理學》,經濟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469頁。
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江蘇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廳,上海市水務局:《2008年太湖健康狀況報告》。
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江蘇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廳,上海市水務局:《2008年太湖健康狀況報告》,第5頁。①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2008年太湖健康狀況報告》,第9頁。
① cs.xinhuanet.com/cqzk/05/200808/t20080818_1558564.htm
① info.pf.hc360.com/2009/02/260833106403.shtml
② info.pf.hc360.com/2009/02/260833106403.shtml
①《江蘇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① 蘇政發〔2009〕36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① info.ep.hc360.com/2009/09/15094061826.shtml
② hydroinfo.gov.cn/swxw/200212/t20021231_77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