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人民政府公報》自1998年創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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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刊為提升學術品格及貫徹學術標準,實行三審終審制,以公正、嚴謹地對待每一篇來稿。
2、作者來稿請附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等。
3、題目:要求簡潔、精煉,能夠完整、準確地概括全文內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不宜以阿拉伯數字開頭,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
4、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400字以內,英文摘要250個實詞左右。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其后加列國名。
5、引言言簡意賅,突出重點。不應過多敘述同行熟知及教科書中的常識性內容,引言作為論文的開端,主要回答“為什么研究”這一問題。
6、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7、文章數量關系盡量用圖表列出,圖表不超過6幅,盡可能緊隨文字之后,圖中所標字母和符號必須清晰醒目,大小適中。
8、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若屬多項基金資助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9、原創性:投稿的文章必須是原創的研究成果,未在其他期刊或會議上發表過,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抄襲行為。
10、參考文獻應引用公開發表的資料,文獻序號與其在文中出現的次序一致。參考文獻的不同類型用不同的大寫字母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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