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社論文格式要求:
1、正文中所有字符均使用中文、英文或其他插入的文本符號,禁止使用小圖片代替有關符號。
2、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3、稿件中的漢字一般使用簡化字形(因字形分析或有別義需要的繁體字、異體字除外)。
4、論文標題應準確、簡明、具體,能概括文章的核心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字。
5、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中文參考文獻須有對應的英文列于其上。
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簡介
雜志自1984年創刊,現任主編劉義生,由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國家法官學院山東分院)主辦的政法類期刊,刊物質量不斷提高,個性特色逐漸明顯,覆蓋面不斷擴大,影響力不斷增強,受到領導、讀者和學者的肯定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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