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年法學雜志社論文格式要求:
1、請規范數字用法,凡用阿拉伯數字并無不妥的就不用漢字表示數字;非直接引用法條的序號請用阿拉伯數字(包括正文)。
2、來稿注明作者簡介,格式如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民族(漢族可略),籍貫(省及市、縣),職稱,學歷,研究方向或主要從事的工作,供職單位任職。
3、一般情況下,稿件的一級標題為論文標題;二級標題以一、二、三、……表示,占兩行居左排;三級標題以(一)、(二)、(三)、……表示。
4、摘要應是文中主要觀點、內容的摘錄,應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過200字,中文摘要排在作者署名之后。
5、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6、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7、圖題、表題應表述清晰、簡明;圖題位于圖下方;表題位于表上方。圖題號和表題號應用阿拉伯數字在全文中統一排序。
8、解釋和分析能力:稿件需要具備良好的解讀和分析能力,能夠對研究結果進行合理的解釋和推理。
9、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10、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表置于文末,其排列順序以正文出現的先后為準,文內用方括號按先后順序標注,且置于行文的右上角。
湘年法學雜志簡介
雜志自2015年創刊,現任主編凌艷怡,由法治湖南與區域社會治理2011協同創新中心;湘潭大學法學院;湖南大學法學院;;中南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政法類期刊,刊物質量不斷提高,個性特色逐漸明顯,覆蓋面不斷擴大,影響力不斷增強,受到領導、讀者和學者的肯定和鼓勵。
投稿咨詢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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