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01 16: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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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異地就醫人員,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在統籌地區之外就醫的參保人員,其醫療行為主要發生在外地,但是其醫療保險關系仍然在原工作單位所在地[3]。異地就醫人群類型由以下4種構成:異地安置、異地工作、異地轉診、其他就醫。
2上海市醫保異地人員就醫現狀
近年來,上海市醫保異地就醫人員數量不斷增長,特別以尋求住院醫療為主的異地就醫數量較大。2013年,醫保異地就醫出院人數達到66.7萬人,占上海市出院人數的23.1%。其中,三級醫院住院醫保異地就醫人員占比最高(29.8%),從門、急診人次來看,上海市醫療機構外來就醫占比為6.0%,其中占比最高的為三級醫院(8.2%)。從醫療費用來看,2013年醫保異地就醫醫療費用占上海市醫療總費用16.4%。其中門診費用占比8.0%,住院費用占比為24%。三級醫院醫保異地就醫住院費用占比較高,為31.0%。從服務量來看,醫保異地就醫主要集中在三級醫院,以2012年住院為例,約71.8%的外來就醫流向三級醫院[5]。由此可見,三級醫院承載著大量的醫保異地就醫。
3醫保異地就醫對醫院服務系統的影響
醫保異地就醫人員給醫院帶來“正能量”。醫保異地就醫人員對于醫院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具體表現在技術、效率和經濟3個方面:首先,醫保異地就醫人員有助于提升醫院醫療服務水平。來某三級甲等醫院就醫人員主要重點學科和特色學科,這些患者多為疑難雜癥,大大豐富了醫院醫療病例。而診治疑難雜癥對于醫務人員來說,是可以擴展醫學知識、提高服務技能的重要途徑。其次,醫保異地就醫人員有利于提高醫療資源配置水平及使用效率。醫保異地就醫人員對醫院醫療資源和配置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由于疑難雜癥越來越多,所需要的醫療儀器和設備需要高、精、尖。再次,醫保異地就醫人員是醫院重要的收入來源。醫院收入30%來自醫保異地就醫人員,部分重點特色學科所占的比例甚至高達50%以上。
4研究對象及方法
本文根據問卷內容對上海某三甲醫院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期間,醫保異地就醫人員進行隨機抽樣調查。隨機發放共520份問卷,有效問卷508份,問卷有效率為97.6%。調查數據采用EpiData3.02軟件建立數據庫,使用SPSS19.0、Excel等工具對問卷中的個人信息、醫療就診、個人期望與滿意度情況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加以整理分析,闡述這一就醫現象的實質。
5分析及討論
5.1醫保異地就醫人員參保省份分布情況
醫保異地就醫人員參保省份分布情況見表1。問卷結果顯示,調查人群來自江、浙、晥三省地區人數最多。根據上海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在上海人口的增量中,從安徽、江蘇、河南三地流入的人口最多。2010年上海外來人口中,有63.3%來自華東地區數據來源于《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可以看到,此次問卷調查所收集到的人口分布情況與普查結果大體相近,為本文的實證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依據。
5.2醫保異地人員異地醫保類型
問卷中,異地安置人員(離休、退休人員回到原居住地等)占15.55%,這是異地就醫的主要人群之一,通常安置地的醫療待遇往往要好于參保地,異地安置人員感到就醫待遇不平等。異地轉外就醫人員占64.57%,該類患者多為重大、疑難疾病患者,因當地醫療技術的欠缺,不能治療,到三甲醫院就診。此種情況產生的人數和醫療費用都占較高比例。異地轉外就醫在管理上難度很高,成為異地就醫管理的棘手問題。異地工作人員占10.63%,這類患者雖然數量較少,但通常情況下都是事后才會通知醫保部門,醫保部門不。能進行及時有效的監控。其他人員(包括意外事故、外地大學生醫保等)占比9.25%。
5.3醫保異地就醫人員對醫保政策規定的了解程度
本次問卷顯示,有42.52%問卷人員對當地異地醫保就醫的相關醫保政策規定表示“了解”;有33.86%問卷人員表示對醫保政策“部分了解”;還有23.62%被訪者表示“完全不了解”相關政策法規。以上數據表明,近些年來,隨著醫改的不斷深入,政府對異地就醫的政策宣傳力度在不斷加大,異地患者對醫保政策的認知度在不斷加大。但在問卷中顯示,僅有78人能具體說出門診、住院的報銷比例。這表明,政府在加大宣傳的力度的同時,信息公開的程度仍然不夠,政策不夠透明。筆者特地對長三角統籌地區通過簽訂異地就醫委托報銷服務協議的方式來進行異地就醫結算的人群進行了調研。上海目前已經同包括江蘇、浙江在內的長三角16個城市簽訂了異地就醫委托報銷服務協議,以上城市醫保異地就醫患者,可以在上海市定點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報銷。問卷顯示,有128名問卷調查者來自上述16個城市,但僅有58名患者知道相關政策。在選擇“了解”異地醫保相關政策規定的人群中,他們了解的方式,主要是患者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詢問后略知相關政策。而通過“當地醫保(社保)部門發放相關宣傳手冊”了解醫保政策的調查人員較少。說明政府應讓醫保異地就醫人員多方面、多渠道、及時方便地了解政策規定。
5.4醫保異地就診集團化管理
問卷中,有96名醫保異地就醫患者選擇在醫院分院、醫療聯合體及科室集團分院就診,占總調查人數的18.89%。目前,醫院與某區級中心醫院及某區地段醫院建立醫療聯合體。同時部分重點學科與上海部分二級、三級醫院科室共建集團分院。2013年某三級甲等醫院與醫療聯合體及集團分院門診。與母體醫院相比,醫療聯合體及集團分院雖然沒有考慮到病人病情的復雜性,但其門診、住院均次費用比母體醫院低。一方面,因部分醫療聯合體及集團分院分布在較市中心較遠的位置,同時部分醫院為二級中心醫院,就診患者人數不多,入院等待時間相比某三甲醫院短很多。筆者建議醫保異地就醫人員為方便就醫,可選擇住院相對寬松的醫療聯合體或集團分院就診,患者不僅可以享受某三級甲等醫院的教授資源,同時可快速入院,且醫療費用較三甲醫院少很多。可以有效地緩解醫保異地就醫人員“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5.5某三甲醫院醫保異地就醫存在的問題
5.5.1各地不同的政策,醫生無法完全掌握各地醫保藥品或診療項目等,導致患者許多費用無法報銷。問卷顯示,有13.39%的醫保異地就醫人員認為“操作口徑不一,對接困難”。全國醫保政策各不相同。比如藥品目錄方面,雖然國家制定有全國醫保藥品目錄,但各地都根據自身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對藥品的需要程度,制定自己地區的醫保藥品目錄。異地醫保經辦機構在給患者報銷時,是選擇按照上海醫保藥品目錄執行還是當地醫保目錄執行都各有不同。另一方面,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相應辦理異地醫療的條件、辦理手續所需要的材料、門診住院享受的報銷方式等眾多的條件,由于這些不同要求的限制,沒有制定統一的規章制度,導致醫保異地就醫人員就醫過程及過后的報銷程序中遭遇了很多的障礙。同時,醫保異地就醫政策、報銷范圍的不統一,也給醫院對異地醫保管理帶來困難。因各地報銷范圍的不同,導致醫生難以抉擇開具何種藥物或檢查。
5.5.2政府醫保異地就醫政策宣傳仍然不夠,異地與醫院之間沒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目前,絕大多數醫保異地就醫人員都是通過“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辦理”或者“異地委托代辦報銷”的方式進行費用報銷,造成了他們報銷的不便。正是因為醫院與當地之間沒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雙方之間除了簽訂委托代辦協議,再無任何實質上的進展,使異地就醫人員不能在醫院直接進行報銷。
5.5.3優質資源無法滿足醫保異地就醫人員的需求,“看病難”問題亟待解決。問卷顯示,“路程遙遠,專家號難求”、“住院等待時間較長”是異地就診患者認為就診不方便的重要原因。部分重點科室吸引全國各地的疑難雜癥患者就診。專家門診及住院床位這些有限的資源很難滿足日益增長的業務量,“看病難”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5.5.4對異地就醫行為難以監督和管理。在醫院和醫療工作人員方面來看,他們在病患關系中處于主體地位,因為其掌握著主要的醫療資源,這種資源不僅僅包括有形的醫療器械等,更包括無形的醫療知識,但同時病人沒有專業的醫療常識,在就醫過程中只能聽從醫院和醫生的指導和安排。有可能出現“過度”醫療的情況發生。從參保人的角度來看,部分參保人利用醫保異地管理的漏洞,騙取額外的保險金利益。冒名頂替騙取保險金、報銷過高的醫療費用、或者在病種等方面弄虛作假。
6政策建議
6.1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醫院是醫保異地就醫政策的宣傳工作的重點場所。醫院可以在治病救人的同時,提醒患者異地報銷相關手續,更好地幫助異地患者準確了解當地醫保報銷的相關手續。為了更好地服務異地患者,醫院需要要求各科室醫生、護士在出院前做好醫保異地人員費用報銷的告知工作,提醒患者做好異地報銷材料,減少患者因材料不齊來回兩地的困難。
6.2建立標準化的異地就醫管理規范
不同地區之間醫保政策可能存在差異,在兩地醫保經辦機構確立雙方代管關系后,各方應給予異地醫保對象與本地同等的醫保待遇,采取同樣的管理措施。同時,醫院以及異地醫保機構對醫保異地就診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管。
(1)醫院與異地醫保機構簽訂就醫協議,加強異地就醫行為的事前監管;
(2)醫院與所屬地醫保經辦機構及時溝通患者信息,對異地就醫進行事中監管。醫院醫保辦公室設有異地就醫登記表格,凡醫保異地就診患者出院結賬后,需由醫院醫保辦公室審核方可離院。
(3)異地就醫費用的審核,強化事后監管。
6.3建立醫院與異地就醫費用網絡結算平臺
目前我國各地區的醫療保險數據庫和管理系統沒有統一的規范和標準,只能依各地具體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自行開發,此外還有屬地管轄和統籌層次的因素,造成我國異地就醫實現公平和便利的技術壁壘。目前有異地醫保機構向醫院提出兩種網絡信息平臺建設模式:模式一,異地醫保部門測算當年給予醫院醫保資金額度,并采取預付制的形式給予醫院。之后異地醫保部門通過網絡信息平臺,對在醫院住院患者的電子數據進行審核,對不合理費用進行扣除(資料來源于安徽省淮北市潘集區《潘集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省外醫療機構即時結報服務協議》)。模式二,醫保異地患者仍使用墊付制,與醫院自費結算后,醫院通過網絡信息平臺將患者的電子數據傳輸于異地醫保部門,異地醫保部門對費用進行審核報銷。
6.4推行醫院集團化管理,有效實現轉診分流
醫院為更好地實現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優質資源科室可與區中心醫院或二級醫院組建集團分院。醫院建立醫療聯合體和集團分院的對醫保異地就診的優點有以下幾方面:
(1)提供轉診的綠色通道,減少醫保異地就醫人員住院等候時間;
(2)醫療信息共享,減少病痛,降低醫療費用;
(3)設置輔助診斷中心,確保提供優質醫療服務;
(4)專家開展下沉服務、緩解醫保異地就醫患者“看專家難”問題;
1對社會醫療保險需不需要營銷的討論
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就是將多層次體系下的各險種,通過創造、傳遞和傳播優質的顧客(參保者)價值,獲得、保持和發展參保人群。當“使推銷成為多余”,營銷目的便得以實現,醫療保險擴面工作也變得簡單有效,“廣覆蓋”、“大數法則”等迎刃而解。
1.1從市場角度看,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一樣,是非渴求商品
醫保經辦機構必須主動推銷和積極促銷,善于使用各種推銷技巧尋找潛在顧客,甚至采用高壓式的方法說服他們接受其產品,從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中來。
1.2從醫療保險的需求特性看,疾病發生的隨機性造成對醫療保險需求的隨機性和不確定性
我國醫療保險起步遲,保險制度不完善,醫療保險市場處于短期非均衡狀態。受收入、保險意識、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響,相當一部分人群還沒有被納入醫保體系。由于潛在的醫療需求沒有得到釋放,醫院的市場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滿足,其利益、運營效率甚至是社會福利都受到了損害。營銷就是善于為醫療保險刺激出需求,促進市場的均衡運動。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應該通過營銷試圖去影響需求的水平、時機和構成。
1.3從社會屬性看,“城鎮”向“全民”跨越后,社會醫療保險的參保擴面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原來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群體是城鎮各類組織以及這些組織中的勞動者,通過政府的強制性力量使醫療保險得以覆蓋問題不大。但是,向“全民醫保”跨越的過程中,靈活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自謀職業者、新成長勞動力、其他城鄉居民等,其數量比原來意義上的“職工”要多得多,醫療保險覆蓋這些人群,政府的強制難以奏效;而借鑒商業保險的辦法,運用營銷手段擴大人群覆蓋,促進“全民”目標的實現,這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醫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
1.4從其本身特性看,社會醫療保險應具有社會營銷觀念
社會醫療保險組織的任務就是在多層次的醫保體系下,確定各類人群所對應的諸目標市場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護或者提高參保人員和社會福利的方式,在滿足基本醫療保險方面比商業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標市場提供所期待的滿足。因此,社會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要通過營銷活動,維護和改善客戶(參保人員)關系,考慮社會與道德問題,平衡醫、保、患利益關系。社會醫療保險理所當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會責任方面,于某種哲學思想的指導下進行營銷活動。
綜上所述,社會醫療保險作為公共服務產品,需要用市場化思維,借鑒產品(服務)營銷的原理,使市場主體更多地選擇醫療保險,讓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會醫療保險的“安全網”。
2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設計和實施
和其他產品、服務的營銷一樣,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要以4Ps理論(產品PRODUCT、渠道PLACE、價格PRICE和促銷PROMOTION)作為行動的指導。同時,作為公共服務產品,除了傳統的4Ps外部營銷外,還要加上內部營銷和交互作用營銷兩大因素②。內部營銷,就是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經辦人員的培養和激勵,全機構都要有“營銷”觀;交互營銷,是指經辦機構經辦能力、服務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的技能。
2.1營銷定位:“全民醫保”下的適應營銷
覆蓋全民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將打破城鎮職工的界限,面向社會各類人群,以統賬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險為基礎,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獨立與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也就是說,在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外,需要根據人群特點、收入水平和醫療消費等,建立多個高低不等的醫療保障層次,至少是一些過渡性、補缺性的保障形式。這樣,“多種模式”、“多種辦法”就賦予了社會醫療保險產品的概念。以產品觀念為導向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覆蓋,要求經辦機構根據社會人群分布狀況和收入水平的實際,調整完善政策體系和制度安排,甚至開發設計新的險種產品,以滿足社會各類人群的醫療保險需求。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需要適應新的形勢,突出目標市場、參保人群需要、整合營銷和醫療保障水平四個支柱,確立營銷觀念,避免營銷近視癥③——參保人群并非在購買保險,而是在購買健康保障。這樣,不管是響應營銷(尋找某些人群業已存在的需要)、預知營銷(預測某些人群的需要),還是創造營銷(設計新的險種或者參保繳費辦法),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可以在不斷的調整完善中符合參保人群的認知價值,吸引和維系參保人群,從而在總資源一定的限度內,保證醫、保、患三個利益關系方處于能接受的滿意水平。
2.2營銷機會:“全民醫保”下的營銷環境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等一系列理論、思想和觀點,有力地推動了社會醫療保障事業的改革發展。全民醫療保障體系的構建,使醫保經辦機構的工作內涵發生了重大變化,相當一部分“自由人”要歸攏到醫保體系中來,這意味著經辦業務需要采用由外向內的觀念,營銷環境恰恰在不斷創造著新的機會。從宏觀環境看,我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城鎮職工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社會成員醫療保險的意識越來越強,各級政府把覆蓋全民醫保體系的建設擺上議事日程,并在小康進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工作部署進展上明確了新的目標。從微觀環境看,由于政府的規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組織為員工參保有了“保障”;同時,個人由于經濟環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響,選擇性注意逐漸強化,通過有效地營銷來影響購買行為,是社會醫療保險擴展參保人群的重要手段。營銷環境的變化,要求社會醫療保險必須一改過去大眾化方式,不能僅僅停留在政策體系設計的基礎上,讓各類人群來“對號入座”。相反,要據此進行微觀營銷,對潛在的各類參保人群進行行為細分,并有針對性設計保險產品或調整完善繳費機制。比如,江蘇鎮江市針對外來務工人員、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等在醫保體系中設計的住院醫療保險,是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的一種較低層次的過渡性保障形式,參保人員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為繳費基數,以首次參保的不同年齡,按3%—8%的比例繳納住院保險費。在向飲服行業、建筑業外來務工人員“營銷”該險種的過程中,針對這類群體年齡輕、流動性大的特征,調整為以社平工資60%為基數、按行業平均年齡(最低限)3%比例繳費,這種微觀營銷取得了較好效果。
2.3營銷戰略:“全民醫保”下的營銷差異化
有別于商業保險的利益定位,參保的各類人群在這個體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標市場傳播特定利益這一核心觀念的同時,社會醫療保險還要通過進一步編織差異網來體現實體。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異化,就是造就人群對社會醫療保險較商業保險的不同認知方法。首先,在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中,要建立一個不同制度安排的特點和參保建議;第二,更多地應該通過事件和公益活動傳遞這一特點,從而使之與商業險相區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種營銷組合產生某種感染力,更好地發揮制度地牽引作用。
2.4傳播營銷:“全民醫保”下的營銷方案
整合營銷傳播是一種從顧客角度考慮營銷過程的方法。在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下,經辦機構要通過有效的傳播手段與現行和潛在的關系方和各類人群溝通。因此,除了依靠強制力和傳統的動員參保手段,還必須針對不同的傳播目標,選擇不同的傳播渠道。
2.4.1具事實勞動關系的人員:公共關系與宣傳。主要是在政府強制力以外彌補剛性所帶來的缺陷。對具有事實勞動關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會營銷觀念,采取事業——關聯營銷的方法,即積極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構建與參保人員的利益關系,借以改善經辦機構的名聲,提升知曉度,增加參保者忠誠。通過公共關系、宣傳,使社會醫療保險:具有高度可信性,通過新聞故事和特寫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夠消除防衛,可以接觸一些回避、拒絕參保的單位、人員;戲劇化,通過公益、政府財政杠桿等使醫保制度和產品惹人注目。
2.4.2斷保人員:客戶關系型營銷。即經辦機構通過有效利用參保人員信息,在對參保人員了解的基礎上,將營銷針對特殊人群個性化。比如,對具有固定勞動關系的人員,一旦其下崗失業無力參保,對這些斷保或是封存人員,可以由統賬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險轉向單建統籌的住院保險,一旦此類人群經濟狀況好轉,再回到基本層次;再有方法就是給這些群體以繳費照顧,調整繳費基數或比例。這種營銷手段的關鍵是建立客戶數據庫和進行數據挖掘,進而進行數據庫營銷。
2.4.3新成長勞動力:網絡營銷。新成長的勞動力是網絡一代,其特點是:選擇權是他們深信的價值觀;他們需自己改變自己的主意;他們更喜歡自己作出決定。對此,醫保經辦機構要善于利用網絡和先進的數字化傳媒技術進行醫療保險的營銷。
2.4.4城鎮其他居民:直接營銷。直接營銷的渠道很多,如面對面推銷、目錄營銷、電話營銷等。關鍵問題是營銷渠道的構建。針對城鎮居民的分布特點,社會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需要向社區延伸,不斷完善和構建社區平臺。社區平臺包括街道(社區)的勞動保障平臺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只有這些平臺建設到位并卓有成效地開展營銷活動,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營銷行為討論
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主要是由經辦機構來完成的。經辦機構作為營銷組織,必須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樹立營銷觀念,建立全機構營銷導向
參保擴面是經辦機構的一項突出任務,也是經辦能力高低的“試金石”。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內部職能劃分是多樣的,但它必須是一個強有力的面向所有參保人群的組織,這種導向使得參保擴面工作應成為全機構的事,營銷導向也應是全機構的。“全民醫保”目標的確立,要求體現在工作和部門定義、責任、刺激和關系的變化上。特別是醫保信息系統的建立和完善,使經辦機構的一切任務都面對著參保人群。內部各職能部門都要接受“思考顧客”的觀念,即強調為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的服務。同時,只有當所有的部門執行一個有競爭力的參保人群價值讓渡系統時,營銷才能有效展開。只有確立全員的營銷觀念、改變內部的薪酬結構、開發強有力的內部營銷訓練計劃、建立現代營銷計劃體制、提高員工營銷能力,“經辦”的目標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層次。
3.2經辦機構要苦練內外功,實現新突破
內功是就是在多層次醫保體系構架下,強化保險產品力、提升組織力、管理力、營銷力,進入精耕細作、精細化管理的科學狀態;外功是由關注政策體系、制度安排,轉向關注參保人群,由坐門等客轉向目標營銷。依靠壟斷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強制力推動參保的空間越來越小。因此,必須真正學會關心參保人群利益,從目標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發,規劃市場營銷渠道,設計策劃促銷途徑。要學習和借鑒商業保險公司的經驗,掌握現代保險營銷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視客戶關系管理,提升服務價值,重視多種營銷組合,加強營銷隊伍建設、營銷社會保障理念、強化經辦機構文化建設、改善營銷環境的關系主體——醫院、同業、媒體等。
注釋:
①DictionaryofMarketingTerms,2nded.,ed.PeterD.Bennett(Chicago:AmericanmarketingAssociation,1995).
②ChristianGronroos,"AServiceQualityModelandItsMarketingImplications,"EuropeanJournalofMarketing18,no.4(1984):36-44.
由于我國醫療保險的信息處理依據不足,相關的法律法規相對滯后,這就使醫療保險信息化手段缺乏法律的保護,而且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醫療保險信息化的發展,影響了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科學化的進程。因此,我們要加強醫療保險信息管理建設的法制化,使醫療保險信息處理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強醫療保險信息化的規劃,使醫療保險的制度和政策實施與醫療保險信息化管理同步
當前,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為基礎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已經初步建立。但是大多數地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不在同一個平臺上,而是由不同的經辦機構進行辦理,這說明醫療保險體系的全面建立還不夠完善,我們應該進一步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即把目前的城鎮的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放到一個平臺上進行信息化的同步設計,這對醫療保險信息化的要求將會進一步提高。同步設計的好處是減少業務經辦的成本,在信息設計過程中加入原本各自為政的信息經辦人員。在信息化建設的細節中全面把握醫療保險的發展方向,制定政策符合醫療保險現狀,提高醫療保障的可靠性和公平性,為醫療保險的信息化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三、形成醫療衛生的“信息高速公路”
所謂的醫療衛生信息的“高速公路”是指,各個地區的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之間、各個定點醫療機構之間以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之間的專用信息通道,有效地利用這個“信息高速公路”進行網上報銷、社區醫療服務、衛生系統聯網、遠程醫療會診、遠程醫療監控等工作,不僅可以提高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降低醫療保險金的風險,大大提高醫療保險的服務質量和水平,而且將徹底改變醫院以及醫療保險的管理模式,醫療保險的相關工作將不再局限某個地區,而是很容易擴大到全省乃至全國。為下一步全國的醫療保險“一卡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四、加快醫療保的各項指標的標準化
堅實腳步醫療保險的標準化建設包括醫療保險各項指標體系和信息系統技術。醫療保險各項指標體系標準化符合現在信息技術應用的基本要求。統一口徑、統一編碼、統一字段有利于醫療保險指標體系的信息化建設。首先是嚴格執行國家的統一標準,對尚未制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和醫療保險業務相關的部分,由相關部門制定全國性的統一標準。其次是要充分利用國際上現有的、流通的標準和方法,例如疾病的分類編碼和病種編碼等,做到醫療保險信息的標準化,也為實現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和醫用材料目錄的統一編碼奠定基礎。信息系統技術標準化是指醫療保險管理應用系統和定點醫療機構、銀行、稅務等部門的管理信息系統的技術指標、數據庫結構、聯網數據的接口要統一標準。整個信息系統的開放性、各個不同層次管理的獨立性、信息訪問的安全性、信息傳遞的保密性是信息系統技術標準化的最基本要求。目前我國各個地區的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都是根據自身的特點和需要開展的,信息系統產品標準完全不統一,缺乏醫療保險信息化的統一規劃,因此,必須加快系統技術標準化建設的腳步。才能為醫療保險的公平的、可持續性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五、加快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的聯網步伐,提升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信息化水平
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社會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社區服務中心和社會服務站的就醫人數逐年增加,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已經成為醫療保險管理的前沿。參保人員通過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不僅可以享受就近的、便捷的普通醫療服務,同時還可以享受相關的就醫指導、相關疾病預防、自身健康咨詢、購藥后送藥上門、康復治療,為行動不方便的患病職工提供家庭病床等服務,讓每個參保職工分享醫療改革的成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試點經驗證明,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的服務平臺建設,應當提升和信息系統相關的各種硬件配置,擴大信息網絡的覆蓋范圍,加快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的聯網步伐,提升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的聯網速度,增強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不僅能擴大參保人員的就醫范圍,而且將大大提高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六、打造信息化管理優質團隊,建立完善管理機制
醫療保險的工作性質決定了醫療保險信息化業務量將會成倍增長,同時決定了醫療保險的信息化工作需要大量的信息管理人才。要想加強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化管理的隊伍建設,首先要通過培訓的形式提高信息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其次還要加強信息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及團隊精神等基礎的素質教育。再次,要定期地對相關的人員進行培訓,爭取做到小問題自己解決,大問題可以協助專家解決,慢慢地使信息管理的人員都成為這個領域的專家。最后,要適當提高信息管理人員的待遇水平,因為醫療保險信息工作的業務量要遠遠超過其他工作的業務量,提升醫療保險信息管理人員的待遇水平,不僅可以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有效預防醫療保險信息相關犯罪的產生。
七、及時采用醫療保險信息化手段需要的先進技術
及時引進信息化手段需要的、能滿足長期需要的信息技術是提高醫療保險信息化手段的必要環節。這些技術中既包括硬件的應用模式、硬件優化的相關技術,也包括和醫療保險各個業務相關的業務軟件的相關技術。采用先進的硬件技術可以保證當服務器請求的并發量增大時,聯網多臺應用服務器之間可以動態地分配任務,實現負載或超負載的均衡,保證了整個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系統性能不會因為并發用戶的大量訪問而產生急劇下降的情況。另外,硬件和網絡系統也同時具備了很好的可擴展性和可伸縮性,即在并發量增大或減少時,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相關應用服務器數量,以便保證信息系統順暢運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已有的硬件資源。
關鍵詞:商業醫療保險;道德風險;防范
一、商業醫療保險的特殊性
相對于一般的保險產品而言,商業醫療保險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表現為保險服務過程涉及到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三方。投保人(被保險人)通過向保險人繳納保險費而獲得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保險人通過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對醫療機構進行補償,醫療機構則通過向被保險人提供醫療服務而獲得保險人的補償。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處于同一個醫療服務和保險運行系統當中。一方面,保險人、醫療機構均以保障被保險人(病人)的醫療需求為社會目標;另一方面,又要維持各自的生存與發展,以利潤(或價值)最大化為內在的經濟目標,產生相互利益制約。商業醫療保險獨特的市場關系,使得保險人除與被保險人關系緊密外,與醫療機構的關系也非常緊密。
在保險公司沒有介入之前,醫患矛盾可謂由來已久。在醫療機構和醫生的收入與其所提供的醫療服務數量相聯系的情況下,由于利益的驅動,醫生給患者開大處方、小病大醫的情況司空見慣。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對稱,醫生和病人在醫療過程中處于不同的信息層面上。病人對醫療診斷和治療,與醫生相比顯然知之甚少,而醫療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病人不可能冒生命危險對醫生的診斷治療方案提出質疑。從表面上看病人可以自由選擇醫生、醫院以及醫療處理方案。而事實上,病人在就診時往往只能任醫生擺布。另一方面,醫生既是患者的顧問又是醫療服務提供者,這種雙重角色是一個矛盾。醫生不可能完全從患者利益出發提供治療方案,醫生在決定提供哪種治療方案上存在經濟利益。當病人缺乏醫療知識時,醫生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利用其特殊身份,創造醫療服務的額外需求。
醫療保險的介入,改變了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關系,切斷了醫患雙方直接的經濟聯系,大大化解了兩者之間的矛盾。患者不太在乎醫療費用的多少,醫院也沒有了財路變窄的危機,患者和醫院都皆大歡喜。可事實上矛盾并沒有消失,而是將大部分轉移到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介入使得醫療服務雙方的直接經濟關系消失或退居次要地位,而保險人和醫療機構、被保險人的經濟關系上升到了主導地位。此時保險公司作為醫療衛生領域的外行,作為支付醫療服務費用的第三方,不僅要控制醫療機構的過度服務行為,而且還要面對眾多的被保險人在投保之后濫用醫療服務的現實,以及醫患雙方合謀騙取保險賠償的可能。所以,保險公司介入醫療保險領域,表面上是解決了醫患雙方的矛盾,而事實上只是把原來的雙方交易關系演變成了保險公司-被保險人-醫療機構的三方關系,這只是矛盾存在的另一種形式而已。
二、商業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
投保人的道德風險可以分為事前道德風險和事后道德風險,事前道德風險是指投保后,被保險人受傷或生病之前,他們可能會以一種更為危險的方式生活。例如,被保險人將更有可能抽煙,或者繼續保持更易患病或受傷的生活方式。當然這種道德風險在醫療保險領域并不是特別明顯,畢竟人的身體(或生命)是無法用貨幣來衡量的。一個理性的人是不會因為投保而不在乎自己的健康的,因此,本文將事前道德風險忽略不計。事后道德風險是指被保險人患病或受傷以后,對醫療服務的過度利用。事后道德風險在醫療保險領域表現得尤為突出,服務付費方式下的醫療保險意味著投保人患病時基本不承擔醫療費用。結果,在不需要特別關注成本的情況下,投保人傾向于要求更多的醫療服務,使得醫療費用極度膨脹。
來自被保險人的事后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1)醫療服務消費的選擇性問題。一般來說,疾病發生之后,使患者恢復健康的治療方案可以有多種選擇,這要取決于醫生的偏好和患者個人的意愿,就患者個人而言,當然都希望在醫療保險的賠付限額之內享受盡可能多的醫療服務,而且我國有不少投保人有“如果繳了費,用不完賠付額度就吃虧”的想法。所以被保險人往往放棄“便宜”的治療方案而選擇“昂貴”的治療方案。事實上,對于治療方案的選擇并非越貴越好。這種形式的道德風險對于醫療費用的影響非常大。(2)被保險人的保險欺詐行為。在商業醫療保險領域,保險欺詐率一直居高不下,被保險人故意制造假門診、假住院來騙取保險公司的賠付,給保險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在我國,商業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不易得到醫療機構的配合,取證調查困難,難以制止被保險人騙取保險賠付的行為。
(二)醫療機構的道德風險
來自醫療機構的道德風險表現為醫療機構的“過度供給”行為,也就是“小病大醫”和“開大處方”等隨意加大醫療費用的行為。從經濟利益驅動分析,醫療機構和保險人的目標是不一致的。在傳統的按實際服務收費制度下,醫療機構的收入與它提供服務的多少成正比,為了追求更多的經濟利益,醫療機構自然愿意提供更多、更昂貴的醫療服務。很顯然,這和保險人控制被保險人過多的濫用醫療花費的目標是不一致的。來自醫療機構的道德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與“第三方支付”的制度設計有關,也就是醫療服務的費用不是由被保險人直接支付,而是由保險人來買單。從心理上來講,患者(被保險人)和醫生在交易過程中的感受都是“免費的”。從被保險人的角度來看,在保險賠付額度范圍之內,接受醫療服務都是免費的;從醫療機構的角度來看,在被保險人出現過度消費的同時,醫生及其所在醫療機構都能夠得到更多的經濟利益。因此,在這樣的機制下,被保險人的過度消費和醫療機構的過度供給都是一種必然。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醫生事實上既是被保險人的人,也是保險人的人,在這復雜的三角的委托—關系中,由于信息不對稱,保險人根本無法全面掌握被保險人的健康信息和醫療機構的醫療信息,加上醫療服務的特殊性,保險人很難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的過度供給行為。
三、商業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的防范
(一)投保人道德風險的防范
遏制投保人道德風險較為有效的方式是建立醫療服務費用的共付制。當參保者分擔了部分醫療費用后,相應也加強了其醫療費用成本意識,促使其關注醫療費用,合理有效地使用醫療服務。而且,參保者對醫療服務的理性消費客觀上也形成了一種對醫療機構道德風險的制約機制。具體操作上可采用免賠條款、共保條款和保單限額等方法。通過醫療服務費用的共付制將風險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進行合理分擔,可以有效降低投保人產生道德風險的程度。
(二)醫療機構的道德風險防范
目前,醫療費用的控制已經是世界性的難題,而在所有導致醫療費用上漲的因素中,醫療機構的道德風險可以說是最重要的因素。醫療保險費用的支付方式從付費的時間上來看,可分為預付制和后付制。雖然預付制可以降低醫療服務機構的道德風險,但也有不足。另外保險公司通過對醫療機構提供給病人的醫療服務的審查,可以減少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二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增加對醫療服務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全過程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醫療服務機構道德風險的產生。
在醫療機構道德風險防范體系的構建上,筆者認為最為根本的問題在于借鑒國外的經驗,改變我國目前的買單式醫療保險模式,建立和發展管理型醫療保險模式。買單式醫療保險模式是我國商業醫療保險目前采用的經營模式。所謂買單式醫療保險就是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保險費后被保險人到醫療服務提供者那里接受醫療服務,醫療服務提供者按照提供的醫療服務收費,被保險人付費后用付費憑據到保險公司那里報銷索賠,保險公司間接地按照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服務進行付費。買單式醫療保險模式導致醫療服務和保險服務是兩個獨立的過程,保險公司作為支付醫療費用的第三方,僅僅參與了保險服務,沒有介入醫療服務,導致道德風險的控制無法得到醫療機構的配合。因此,現有的買單式醫療保險模式是導致保險公司難以控制道德風險的根本原因。管理型醫療是把醫療服務的提供與提供醫療服務所需資金的供給結合起來的一種系統,通過保險公司參股醫院或投資醫院及醫療費用包干模式將保險公司和醫療機構形成利益共同體,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被保險人被動受制于醫院、醫院與被保險人合謀的道德風險。管理型醫療保險是一種集醫療服務提供和經費管理為一體的醫療保險模式,具體做法是將投保人交納給保險公司的保費的一定比例預先支付給醫院,然后由醫院完全承擔被保險人的健康風險,醫療費用超支的部分由醫院自己承擔,贏余歸醫院所有,從而達到控制醫療費用的目的。
參考文獻:
[1]李飛,商業醫療保險領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研究,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經過20年的探索,已初具規模但還不是夠健全。有以下幾點表明:
(一)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范圍較小,醫療服務的水平較低,目前為止還“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基本目標還未實現。
(二)資金來源緊張。研究表明,65歲以上老年人的醫療支出占社會醫療總支出的比重很大,而目前有經濟能力的繳納保費人數卻在下降,這種醫療保險費用的收支不平衡使得我國醫療保險資金更為緊張。
(三)我國醫療保險范圍覆蓋范圍小,并且有明顯的城鄉和地區不平衡現象。
(四)我國醫療服務差距大,保障水平不平衡。
二、具體分析醫療保險對老年人醫療支出與健康的影響
就國內外的醫療保險的研究分析出,醫療保險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逆向選擇問題,道德風險問題。同時,充分的證據表明由于醫療保險制度,消費者的醫療服務需求相應增加,也表明保險會減少自付醫療支出)醫療保險覆蓋率的增長引起更多65歲以上老人醫療服務利用,降低了老年人醫療自付支出,更好的改善了老年人健康水平。從影響老年人健康和醫療消費行為的因素出發,研究的樣本中選擇模型和兩部模型,通過對老年人醫療支出中存在的內生性和樣本中選擇偏誤情況的控制,利用函數模型進行分析和評估老年人在醫療保險的存在下的醫療支出,以及老年人自我健康評價(排序模型,P客觀的健康測量方法),全面分析了醫療保險對我國老年人的醫療支出和老年人醫療自付支出比重,同時評估了醫療保險對老年人健康水平的影響,通過排序模型,分析表明:醫療保險在促進老年人的醫療服務利用水平的提高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老年人的健康狀況在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中也得到了明顯的改善。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作用和影響進行評估,表明城城鎮居民的健康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作用下促進效果不太顯著,然而老年人就醫人群的醫療服務利用卻有顯著的提升,健康與營養2009調查數據驗證了中國醫療衛生領域的公平目標的偏離程度,這項調查表明我國有收入人群中高收入人群的健康狀況相對更好,他們能夠得到更多的醫療服務,醫療保險雖然以保證人民醫療服務利用的平等為原則,但是在實施過程中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覆蓋范圍較小的因素下卻也擴大了老年人醫療服務利用的不均衡特點。今年,一項調查數據顯示出醫療保險確實有逆向選擇的存在,我國城鎮居民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的逆向選擇問題仍然較難完全有效解決,這種逆向選擇是社會背景下和現實狀況難以避免的情況下真實存在的。它的存在說明另外醫療保險的一些弊端和難以平衡的不公平性。這需要更長久的分析以及實施解決辦法,這也成為了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一個需要面對的問題。
三、結語
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研究始于Arrow1963年討論不確定性和醫療保健經濟學一文,Arrow對道德風險的定義是:保險單背離了它本身的激勵方向,從而改變了保險公司所依賴的保險事故發生概率。該文中Arrow認為如果醫療費用全部或部分地由醫療保險機構承擔,被保險人傾向于比自付醫療費時,消費更多的醫療服務。Arrow指出,由于道德風險的嚴重,這種醫療保險種類不會出現在商業保險領域。但LeesandRice(1965)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商業保險機構不愿意提供這種醫療保險種類的原因是銷售和交易成本太高。此外,Arrow還認為,道德風險問題實際上與道德無關,可以用正統的經濟學工具來分析解釋。自Arrow討論過道德風險問題之后。Pauly(1968)對道德風險及其福利損失進行了全面的剖析,他認為,人們在投保醫療保險之后傾向于尋求更多的醫療保健服務,這并不是一種道德的敗壞,而是一種理性的經濟行為。但并不意味著不應該施加措施予以限制,個人應該約束自己的行為。Pauly認為,如果道德風險的損失足夠大,會抑制一部分消費者購買保險,同時,他還估計了道德風險帶來的損失。此后又有部分學者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實證研究,主要有:Feldstein,MartinS.(1973),Feldstein和Friedman(1977),Feldman和Dowd(1991),Manning和Marquis(1996)。這些實證研究估計了道德風險的損失大小并發現道德風險的福利損失較保險的收益更大。如果不對消費者進行補貼,幾乎沒有消費者愿意購買健康保險。Spence和Zeckhauser(1971)在研宄保險中信息和個人行為時,將與信息有關的個人隱藏行為劃為兩種,提出事前道德風險和事后道德風險。發生在人知道委托人真實狀態之前的屬于事前道德風險,發生在人知道委托人真實狀態之后的屬于事后道德風險。按照這種劃分,Arrow提出的醫療保險中被保險人過度利用醫療服務的情況屬于事后道德風險,受保單激勵而改變事故發生概率屬于事前道德風險。EvansW.NandViscusiW.K(1993)認為醫生與患者因專業知識的差異而存在著信息不對稱,進而會引發需求的偏向。醫療保險需求實際上是一種供給者誘導需求,醫療機構一方面提高醫療服務的價格,另一方面刺激醫療服務需求,以達到增加收入的目的。這時,監管機構有效的監管措施和健全的管理體制就顯得十分重要,約束供給方即醫療機構(醫生)以保護需求方即患者的利益。Dave等(2009)對美國享有Medicare的人群進行了研宄。表明,醫療保險誘使被保險人產生道德風險行為。享有Medicare的美國老年人減少了預防疾病的行為措施并且增加了不健康的行為。JaumeandDavid(2011)針對共同保險豁免比例對退休老人處方藥的影響進行了探討。結果顯示,將退休人員的共付比降到零以后,平均處方藥的消費增加了9.5%,藥品支出總額增長了15.2%,醫療總費用增長了47.5%,同時醫療費用特別是藥品費用的增加并沒有減少住院的發生。本文在分析醫療保險理論及經驗文獻的基礎上,運用經濟學方法對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主要表現形式:被保險人過度消費和醫療機構誘導需求做了系統的分析和討論,并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方法。認為對道德風險的控制應該采用醫療機構為主,被保險人為輔的方法。此外,由于道德風險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國外學者,盡管道德風險在理論上具有普遍性,但由于國內和西方保險制度、保險范圍及醫療保險服務領域存在著諸多的不同,因此,作者認為必須依據國內的保險制度來研究道德風險問題。
2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問題
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問題,與醫療保險市場的參與主體有關。典型的醫療保險市場由三方組成:保險人(社會保險機構或商業保險公司)、被保險人(患者)、醫療機構(醫院或醫生)。三者之間的關系如圖1所示: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支付醫療保險保費,獲得醫療保險承諾;當其患病時由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患病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保險人負責支付,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獲得補償。保險人最終支付的醫療費用多寡取決于三個因素:一是疾病的發生頻率和嚴重程度,二是被保險人的就醫行為,三是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第一個因素具有一定的客觀性,保險人較難進行控制。由于對預防風險進行投入會降低總效用,被保險人就沒有動機積極避免損失發生或減少損失的大小。醫療保險中,被保險人參保醫療保險之后,容易忽視自身的健康,減少對疾病的預防投入,誘發道德風險,進而引起發病率的增加。但是,至目前為止,國內外的研究尚沒有證據顯示預防服務具有費用控制的功能。也就是說,醫療費用的高低更多的取決于其他相關因素,忽視預防所產生的道德風險影響可以被忽略。后兩個因素則具有主觀性,醫療費用的上升增加了醫療機構和被保險人的效用,而保險人又沒有能力對二者進行有效的監督,這時就容易誘發道德風險。現實表明,由于醫療保險市場存在著明顯的信息不對稱,無論是面對被保險人還是醫療機構,保險人在疾病診療過程中都處于信息劣勢地位。保險人對兩者的監督往往較為困難且成本較高,因此導致了嚴重的道德風險問題,具體表現為被保險人的過度醫療消費和醫療機構的誘導醫療消費。
2.1被保險人過度醫療消費問題
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表現之一就是被保險人的過度醫療消費,因為醫療保險降低了被保險支付醫療服務的費用,即相當于醫療服務價格下降,而被保險人不必承擔全部的邊際成本。這一道德風險解釋隱含著一個前提假設,即醫療服務與其他商品一樣,具有需求價格彈性。不存在道德風險時,醫療服務被假定為完全沒有彈性。在以往的一些研究中,曾假設醫療服務完全沒有彈性,這種假定來源于這樣的觀點,即被保險人一旦患病,其疾病損失大小被保險人自己無法控制,因此,其消費的醫療服務量不由自己左右。但這一假定在現實中幾乎不存在,雖然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但由于醫療服務機構之間存在競爭和每種疾病治療方案的多樣性,使被保險人具有選擇醫療服務消費量的可能性。因此,完全沒有彈性的醫療服務是不存在的。如果需求曲線為D0,不存在道德風險,需求曲線無彈性,無論價格如何變化,醫療服務需求量是不變的。也就是說,在被保險人投保醫療保險之后,雖然醫療保險降低了被保險人支付的醫療服務價格(P1),即使醫療保險方式是完全保險(P1=0),被保險人的醫療服務需求量仍是Q0。這時,醫療保險是不存在道德風險的,這對政府的醫療保險政策有積極的意義。如果需求曲線為D1,具有一定的彈性,需求量隨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對于被保險人來說,擁有醫療保險是降低醫療服務價格的最主要原因。當醫療保險為部分保險時,被保險人仍需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費用,此時,醫療服務價格外生性的降低到P1(0<P1<P0),需求量增至Q1(Q0<Q1<Q2),需求曲線旋轉到D2。Q1-Q0為道德風險帶來的醫療服務需求量增量,即被保險人的過度消費部分。在不存在過度消費的情況下,保險人需要承擔的醫療費用為矩形P0ACP1;如果存在過度消費,則保險人需要承擔的醫療費用增大到P0BDP1,矩形ABCD構成保險機構的損失。更為極端的情況,當醫療保險為完全保險,即被保險人不用承擔任何醫療費用時,需求量增至Q2,需求曲線旋轉到完全沒有彈性的D3。由于道德風險和醫療服務價格彈性的關系,一般用價格彈性來說明道德風險程度。[14]作者認為用Q1-Q0來計量道德風險導致醫療服務需求量的增量只是一種說明性表述,并不能完全反應道德風險的損失程度,因為被保險人中大部分為健康個體,只有當被保險人患病時才有醫療服務需求(發病率θ總是大于0小于1),因此,不考慮發病率問題高估了道德風險損失量。總的道德風險損失量,即過度消費的醫療服務量應該以(Q1-Q0)•θ表示,那么,因過度消費導致保險人的損失則應為ABCD•θ。被保險人之所以能夠進行過度消費,是因為醫療保險中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被保險人對自身的健康狀況和就醫行為掌握較多的信息,而保險人所能觀測到的只是就醫行為的結果——醫療服務賬單,并不能觀測到醫療服務的整個過程,因而對醫療服務過程的合理性較難做出判斷,進而導致醫療服務中被保險人端道德風險的出現,即過度消費。
2.2醫療機構誘導需求問題
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的另一個表現是醫療機構的誘導需求。因為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且這種信息不對稱較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更為嚴重。與被保險人過度醫療消費不同,在醫療機構的誘導需求中,被保險人處于一種較為被動的地位,其不合理的醫療服務消費大多是被醫療機構的誘導需求激發出來的,而不是出于自愿的醫療服務消費。給出了醫療服務需求量和價格增長,醫療費用的變化。醫療機構的誘導需求推動被保險人的需求曲線向右移動,即D0向右移動到D1位置。醫療機構誘導被保險人醫療服務需求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增加服務量來實現,如向患者提供過度檢查、重復檢查及不必要的住院服務等,使得醫療服務需求量由Q0上升到Q1;另一種則是通過提高單位醫療服務價格來實現,典型的表現是醫療機構使用“昂貴”的醫療服務手段,使得醫療服務量不變的情況下,醫療服務價格由P0上升到P1。醫療機構無論使用何種方式,其結果都是使保險人承擔了過多的醫療服務費用,圖中矩形P0BCP1和Q0Q1AB就是增加的醫療服務費用。由于在醫療機構誘導需求中,影響醫療服務價格和醫療服務需求量變化的因素不同。作者認為,需求曲線D0僅在醫療服務價格和醫療服務需求量變化比例相同的情況下移動到D1位置,而這種情況較為少見。更多情況下,醫療服務價格變化比例和醫療服務需求量變化比例不相同,此時需求曲線則會移動到D2或D3位置。醫療服務價格的變化相對具有客觀性,醫療服務價格收費標準較為固定,短期內不會發生變化。醫療服務價格受地域因素影響較為明顯,一地醫療服務價格與當地的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密切相關,不同地區同種醫療服務價格一般不同。另外,同一地區不同等級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也不相同。而醫療服務需求量的變化主觀性更為明顯,更多的體現在醫療機構意志的改變,誘導被保險人消費更多的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機構(醫院或醫生)具有內在動力進行誘導消費,這是因為現行的醫療制度中,醫療機構的收入與醫療費用的高低成正相關關系,從效用最大化的角度考慮,醫療機構有動力促使醫療費用上漲。同時,醫療機構具有誘導消費的能力。這是因為醫療服務是一種專業性較高的服務,具有天然的非同質性,醫療服務提供方即醫療機構處于一種信息壟斷地位,對疾病的嚴重程度、治療手段的有效性、醫療服務的適度性等信息更為了解,醫療機構可以利用這種信息優勢誘導需求,這就產生了醫療服務端的道德風險。而被保險人由于信息不對稱,缺乏醫學知識和對疾病的恐懼心理,對醫療機構的診療大多持服從的態度。同時,因為沒有交易成本,對被保險人醫療消費的控制能力和醫療費用的控制意識缺乏有效的引導和激勵。嚴重的情況下,被保險人積極協助醫療機構擴大醫療消費。而保險人并不參與診療過程,對醫療機構的行為缺乏了解。在這種情況下,兼有醫療服務建議者和醫療服務提供者雙重身份的醫療機構就可以很方便的實施誘導需求。如上所述,明顯的信息劣勢使保險人面臨來自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的雙重道德風險,如何有效控制二者行為,從而遏制醫療服務費用的不合理增長,成為了醫療保險成敗的關鍵所在。下文則主要從被保險人道德風險控制和醫療機構道德風險控制兩個方面探討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的控制方法。
3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控制
3.1被保險人道德風險的控制
被保險人道德風險的主要表現是過度醫療消費。對于過度醫療消費,一個有效的方法是建立醫療費用分擔機制。常見的醫療保險費用分擔方式有三種:免賠額、自付比例和保單限額。免賠額即在醫療保險中設置一定的起付線,起付線以下的醫療服務消費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超過起付線部分的醫療服務消費由保險人承擔。從醫療服務費用分布來看,小額醫療服務消費占醫療消費頻次的絕大部分,而較高的醫療消費所占比例很小。設置免賠額可減少保險人醫療服務費用賠付,同時,降低賠案審查的管理費用,有效地降低保險人醫療保險成本。另一方面,抑制部分被保險人的醫療服務需求,從而降低醫療保險的賠付。自付比例是指保險人只承擔醫療服務費用的一定比例,其余比例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自付比例使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都承擔一定比例的醫療服務費用,在自付比例下,被保險人的額外醫療消費需要承擔部分成本,因此,被保險人有減少過度醫療消費的激勵。保單限額則與免賠額正好相反,限額以下由保險人賠付,限額以上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即對被保險人的醫療服務消費設置封頂線。由于醫療保險限額以上部分發生人群的人均醫療服務消費極高,通常為災難性病情,因此,保險人通常采用保單限額的方式進行規避。這種方式雖然降低了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但是,對于重大疾病保險仍需要區別對待,保單限額一般都會有不同的規定。以上三種方式均是通過適度提高被保險人承擔比例,從而提高需求的價格彈性,達到抑制醫療服務費用增長的目的。作者認為,三種方式作用對象并不相同。免賠額對免賠額以內的醫療服務消費有效,而對于接近免賠額、以及免賠額之上的醫療服務消費非但無效,甚至還有推動醫療服務消費上漲的負面作用;而保單限額與之恰恰相反。通常的做法是將三種方式結合起來使用。值得注意的是,盡管費用分擔機制可有效減少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降低保險人醫療保險成本,但這種分擔機制對醫療服務費用的控制力度卻受兩方面的限制。一是受到保障水平的限制。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醫療服務費用比例越高,對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抑制力度就越強,但同時也意味著被保險人獲得的醫療保障減少,保障水平的下降使醫療保險產品失去吸引力。Feldstein(1973)研究發現,美國醫療保險的平均自付比例為0.33,將自付比例提高到0.50,則會減少醫療保險的需求量。二是受到醫療服務市場信息不對稱的限制。被保險人在醫療服務市場上處于信息劣勢地位,醫療機構對醫療服務費用的影響力遠遠強于被保險人,且被保險的過度消費往往需要醫療機構的配合才能完成。因此,對道德風險的控制,關鍵在于對醫療機構道德風險的控制。
3.2醫療機構的道德風險控制
醫療機構的道德風險主要表現是誘導需求。誘導需求的根源,在于醫療機構相對于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具有明顯的信息優勢,這種信息優勢不僅表現在醫療服務的專業性上,還表現在醫療機構的信息不透明上,保險人對醫療機構的監督往往力不從心。因此,有必要利用信息技術不斷完善醫療服務信息系統,使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診療過程有一個全面、系統的了解,在此基礎上,保險人的費用控制能力將大為提高。作者認為該系統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內容:每一病例的患者基本信息、醫生基本信息、疾病癥狀、檢查項目、診斷結果、藥品名稱及數量、單項費用及總費用等詳細信息,以及據此得出的各項統計指標和分析結果。各級醫療機構,應按照衛生部門要求,盡可能的建立符合標準的全內容電子病歷數據庫,并實行全網互聯互通,在醫療機構、政府部門、保險人之間推進信息共享與交流。醫療信息系統的完善將極大的便利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的監督,降低信息不對稱程度和醫療保險成本。利用該系統,保險人可以對醫療服務費用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發現醫療服務費用異常變動,并采取控制措施,改變以往回顧性審查的被動局面,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同時,保險人也可以隨時調用病例信息,審查醫療機構治療的合理性,發現和控制重復檢查問題。利用系統對醫療服務項目和藥品的合規性進行自動審核,降低理賠審核成本。當然,保險人還可以利用大數據,在醫療機構之間進行橫向比較,做出正確的評價和獎懲。同時,利用該系統,完善被保險人和醫療機構的征信建設。除了信息不對稱容易誘發醫療機構的道德風險之外,作者認為,醫療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的競爭也是誘發醫療機構道德風險的一個原因。由于目前我國的醫療服務市場公立醫療機構占比較大,競爭程度低,醫療機構的管理者競爭意識薄弱,各醫療機構之間的收費差距沒有拉開,使得醫療機構自我約束動力不足,造成醫療服務費用過快上漲。在醫療機構之間引入競爭機制,將目前保險人醫療服務費用的被動控制方式轉變為醫療機構自我約束的主動需要,就可以有效的抑制誘導需求。作者認為,在醫療機構之間引入競爭機制,促進醫療機構的有效競爭,可以從兩個方面做出努力。一方面,增加醫療服務提供主體,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投資設立新的醫療機構,打破地域壟斷性。衛生行政部門要減少對醫療服務市場的干預,鼓勵醫療機構之間相互競爭,發展自身的優勢診療部門,突出特色,拓寬辦醫模式,逐步形成多層次的醫療服務體系,以此擴大被保險人的選擇范圍。另一方面,保險人可以實行定點醫院篩選淘汰制。目前的醫療服務市場,存在定點醫院,但缺乏相應的淘汰機制。保險人需要擁有眾多的客戶(投保人),在醫療機構的服務人數中占有一定的比例,這樣,定點醫院的資格對醫療機構才有吸引力。醫療機構淘汰機制才能很好的發揮。
4結論
醫療保險基金關系到參保人員切身利益,也是醫療保險制度正常實行的必要條件,而做好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必要的兩件事就是做好外部基金監管和加強內部基金控制。以保護參保者的利益為原則,制訂合理的對策,加強管理,從而保證基金正常運行[1]。由此看來,基金監管尤為重要,如何合理的進行基金監督,對于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有著很重要的意義。
二、科學合理運用基金
醫保基金的數額是有限的,醫保基金是參保人員在患病時用于治病的費用,一定要合理慎用,保證所有費用都用在治療上,用在參保者最需要的地方。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及個人按比例繳納籌集。正確的繳納籌集后,分別用于門診治療的個人賬戶和職工住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繳納籌集,則是各級財政補助與個人具體情況決定,基金繳納籌集后,分別用于居民的就診就醫方面和住院治療方面。
三、加強基金管理力度
目前,濫用醫保基金情況嚴重,必須要加強基金的管理力度[3]。在參保者就診時,利用患者急于治病的心理,給患者開具大量的非必須藥品、各項非必要的檢查、制造假病歷掛床、用醫保基金銷售日用品等現象,醫療保險相關部門要加強管理力度[3],及時從根本上制止此類事件,保證每一筆保險基金都用在刀刃上,既要做到公開公正,又要做到基金使用的透明化。醫保基金的管理是整個醫療保險工作的重要環節,隨著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們參保,確保基金正確科學的運用,將會成為實行全面醫保的重要部分。完善的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制度、素質良好的專業性人才、遵規守法的基金管理團隊,是醫療保險繼續順利運行必不可缺的部分。證繳難度取決于基金管理,合理運用基金,這些難度一點都不亞于征繳難度,其重要性也可想而知。把基金監督管理當成是各項管理的重中之重,才能保證醫療保險順利合理的穩步發展。
四、加強社會監督管理力度
合理的管理醫保基金,其目的是參保者能夠有醫療保障,因此,醫療保險基金應當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絕不濫用,收入與支出記錄清晰,醫療保險基金只能供參保人員看病治病使用,余下的基金可以適當的用來科學周轉或定期存款,堅決不允許搞投資,更不準買股票;其次,統籌基金要收支合理,支出的部分保證是收入范圍以內的基金;再者,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中介費不可以劃在基金內,應由各地財政預算支出。醫保部門要不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收支明細,加強社會監督管理力度。
五、結束語
1.1在市場經濟沖擊下,醫療機構對經濟效益越加重視起來,醫生收入通常取決于經濟效益,醫院與醫生為了自己利益,濫用藥、濫檢查、大處方現象頻頻發生,隨便開一些與患者病情不相符藥物和檢查,醫院人院標準也來越低,導致小病大養和無病住院現象頻發。這些不規范行為不但給個人造成了負擔,也使醫療費用持上漲趨勢,浪費了醫療資源,加大了患者跟醫保人員矛盾,醫療保險管理難度越來越大。
I.2受到職工醫療制度效應,很多參保人員思想仍然是過去老觀念,導致產生如今錯誤觀念,人們普遍認為如果醫藥費超過了起付錢,就可以入院進行消費,簡單說就是所謂的一人住院全家吃藥。這種不合理的觀念影響了現代人的醫療保險觀,人們缺少醫學知識以及醫保知識,通常會無理提出很多不必要的醫療需求,提高了醫療費用,造成浪費。為了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惡意消費、騙取保金的現象也常常發生,例如掛床住院、冒名頂替住院等現象,這種行為給醫療資源帶來了很大的浪費。
1.3醫保制度處于摸索階段,國有體制以及計劃經濟給醫保制度帶來一定消極影響,導致醫保制度不夠健全,政策也缺乏完善,醫保制度經驗不足。定點的醫療機構大多數屬于企業內部醫院,很多醫療保險往往是內部運行,而不是參加地方統籌,這種現象不能保證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也不能滿足醫療消費的需要。醫保部門監督管理有限,醫療機構在不斷的變化,管理系統不能滿足現代人們就醫的需要。
2加強醫療保險管理的措施
2.1醫療保險難度在于它有很多特殊性,最主要表現在醫療保險不像養老保險一樣,可以通過經辦機構就能給參保人一定的補償,而是經辦機構要根據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實施補償。這種方式受到利益驅動,醫療結構必須加大醫療服務度才能保證經濟收入,但是經辦機構為了保證收支的平衡性,必須對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量加以控制,然后就出現了醫療服務控制跟反控制之間的矛盾。所以,要加強對醫療保險監督管理。為此,可以提高服務協議管理,將協議內容進行細化,對管理重點加以明確。其次可以構建監督考核制度,強化監督力度,構建定期檢查政策。對結算方式和工作方法加以改變和優化。確保醫生、患者和保險這三方面互相制約,加強醫護人員學習醫保政策積極性、自覺性以及理解性。加強醫保政策的宣傳度,對參保人員權利以及義務加以明確,讓參保人員可以對就醫規定和醫保政策加以了解,提高參保人員醫保意識和費用意識,幫助參保人員去除舊觀念,預防違規現象發生。
2.2加強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醫療保險信息化管理水平,確保醫療管理機構跟定點醫療結構信息高度暢通性,參保人員可以對自己醫療消費以及個人賬戶有所了解。構建醫療保險信息化合理化流程,護士可以在患者住院期間完成病案所有環節,對其進行嚴格把關,將病案提交給病案室。建設科學信息化管理概念,規范標準化建設,加強醫療保險法制化建設,完善信息化管理機構,加強信息化管理教育力度。結合現在時期特點,完善信息化管理學習內容,擬定教育大綱,加強法制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建設。
2.3提高患者保健意識,消除患者對醫保的不良認識,加大醫保宣傳力度,增強個體需求。提高群眾醫保意識,讓群眾可以主動參與進來。剔除任何破壞到醫保基金行為和惡意騙取醫保基金行為,規范參保人員就醫行為。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