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02 15: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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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以下簡稱甲方):****有限公司項目部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條款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建設工程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材料交貨地點、供貨期限
2.1 交貨地址:_________
2.2 供貨起止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供應要求及價格
3.1數量(m3) ;單價(元/m3) ;貨款金額(萬元) ;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
3.2上述價格為到貨價,且是綜合單價。含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如有)、稅款。
第四條 結算和資金支付條款
4.1 結算方式:
4.2 約定的結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應指定專人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但簽字不視為乙方材料合格,有關材料質量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辦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雙方對上月供應量進行核對,并辦理有效簽字手續。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條 質量標準和驗收
5.1 乙方應對供應材料的質量負責。
5.2 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質量要求和行業有關標準,符合業主要求。
5.3 乙方貨到后甲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甲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甲方初驗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終完全合格,甲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乙方應立即作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6.1 甲方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貨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
6.2 乙方按時送達材料后,甲方應及時組織初驗,初驗合格的,及時簽收確認,初驗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貨或作換貨處理。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7.1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如不能按時供應,或供應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7.2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7.3 乙方應遵守施工工地有關的規章制度,并負責乙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
第八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條款
8.1 在預拌混凝土供應中,如需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憑證,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發現質量問題,應在_________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3 乙方保證材料在供應之前所有權確為自己所有,不存在權利瑕疵,如若引發侵權責任由甲方承擔。
8.4 雙方約定由材料在運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8.5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聯系方法以下表為準,如發生變更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聯系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電話
甲方
乙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非因質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貨的,應當承擔退貨價金1%的懲罰性違約金,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考慮到業方計價的滯后性,甲方不承擔延期付款六個月內的違約責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當承擔本批貨款總價的1%的懲罰性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當承擔合同總造價的1%的懲罰性違約金,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10.2 如仍未解決,依法向甲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陸續出臺了相當數量的法律、法規、規章。近幾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新頒布的法律逐年增多,當事人面臨著怎樣盡快熟悉、使用這些法律、法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問題。在進行談判、簽定合同、確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時,要求談判人員除具備必備的相關專業知識以外,還必須具備相關法律知識的儲備。這是合同談判人員應具備的最基本條件。如合同法中關于訂立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問題、訂立合同的方式問題、締約過失責任問題、不同合同應具備那些條款問題、格式條款與格式合同問題、免責問題、合同無效問題、合同效力待定問題、合同條款規定不明應遵循的原則問題、合同風險轉移問題、承擔違約責任問題等合同法中的新變化,還要熟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這樣才能適應現代化社會發展變化,才能在合同談判中依法合理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使合同履行風險降到最低。
二、合同談判的準備工作
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標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長,條款內容多、涉及面廣的特點,往往一個大型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關系到一家企業的生死存亡。所以,應給予施工合同談判以足夠的重視,才能從合同條款上全力維護己方的合法權益。進行合同談判,是簽訂合同、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不可或缺的階段。合同談判是工程施工合同雙方對是否簽訂合同以及合同具體內容達成一致的協商過程。通過談判,能夠充分了解對方及項目的情況,為企業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
合同談判時要有必要的準備工作。談判活動的成功與否,通常取決于談判準備工作的充分程度和在談判過程中策略與技巧的運用。合同談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談判人員的組成
根據所要談判的項目,確定己方談判人員的組成。工程合同談判一般可由三部分人員組成:一是懂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規與政策的人員。主要為了保證所簽訂的合同能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的相關政策,把握合同合法的正確方向。平等的確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避免合同無效、合同被撤消等情況,發揮合同的經濟效用。二是懂工程技術方面的人員。建筑工程專業性比較強,涉及范圍廣,在談判人員中要充分發揮這方面人員的作用。否則,會給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三是懂建筑經濟方面的人員。因為建筑企業是要通過承攬項目獲得利潤,所以,要求合用談判人員必須有懂得建筑經濟方面專業知識的人員。
(二)注重相關項目的資料收集工作
談判準備工作中最不可少的任務就是要收集整理有關合同對方及項目的各種基礎資料和背景材料。這些資料的內容包括對方的資信狀況、履約能力、發展階段、已有成績等,還包括工程項目的由來、土地獲得情況、項目目前的進展、資金來源等。這些資料的體現形式可以是我方通過合法調查手段獲得的信息,也可以是前期接觸過程中已經達成的意向書、會議紀要、備忘錄、合同等,還可以是對方對我方的前期評估印象和意見,雙方參加前期階段談判的人員名單及其情況等。
(三)對談判主體及其情況的具體分析
在獲得了上述基礎材料、背景材料的基礎上,我方即可作一定分析。孫子兵法道:“知彼知己,百戰不殆”,談判準備工作的重要一環就是對己方和對方情況進行充分分析。首先是要對己方進行客觀的分析。
1、發包方的自我分析
簽訂工程施工合同之前,首先要確定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及擬建工程項目。發包方必須運用科學研究的成果,對擬建項目的投資進行綜合的分析、論證和決策。發包方必須按照可行性研究的有關規定,作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地形測量以及項目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測算比較,在此基礎上論證項目在技術上、經濟上的可行性,經濟方案比較、推算出最佳方案。依據獲得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設計任務書并選擇建設地點。
其次要進行招標投標工作的準備。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書和選點報告批準后,發包方就可以進行招標或委托取得工程設計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隨后,發包方需要進行一系列建設準備工作,包括技術準備、征地拆遷、現場的“三通一平”等。一旦建設項目得以確定,有關項目的技術資料和文件已經具備,建設單位便可進入工程招投標程序,和眾多的工程承包單位接觸,此時便進入建設工程合同簽訂前的實質性準備階段。
再次要對承包方進行考察。發包方還應該實地考察承包方以前完成的各類工程的質量和工期,注意考察承包方在被考察工程施工中的主體地位,是總包方還是分包方。不能僅通過觀察下結論,最佳的方案是親自到過去與承包方合作的建設單位進行了解。
最后,發包方不要單純考慮承包方的報價,要全面考察承包方的資質和能力,否則會導致合同無法順利履行,受損害的還是發包方自己。
2、承包方的自我分析
在獲得發包方發出招標公告或通知的消息后,不應一味盲目的投標。承包方首先應該對發包方作一系列調查研究工作。如工程項目建設是否確實由發包方立項?該項目的規模如何?是否適合自身的資質條件?發包方的資金實力如何?這些問題可以通過審查有關文件,如發包方的法人營業執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加以解決。
其次要注意一些原則性問題不能讓步。承包方為了承接項目,往往主動提出某些讓利的優惠條件,但是,這些優惠條件必須是在項目是真實的,發包方主體是合法的,建設資金已經落實的前提條件下進行的讓步。否則,即使在競爭中獲勝,即使中標承包了項目,一旦發生問題,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很難得到保證,次種情況下受損害最大的往往是承包方。
最后要注意到該項目本身是否有效益以及己方是否有能力投入或承接。權衡利弊,作深入仔細的分析,得出客觀可行的結論,供企業決策層參考、決策。
3、對對方的基本情況的分析
首先是對對方談判人員的分析。了解對方組成人員的身份、地位、權限、性格、喜好等,掌握與對方建立良好關系的辦法與途徑,進而發展談判雙方的友誼,爭取在到達談判桌以前就有了一定的親切感和信任感,為談判創造良好的氣氛。
其次是對對方實力的分析。主要指的是對對方資信、技術、物力、財力等狀況的分析。信息時代,很容易通過各種渠道和信息傳遞手段取得有關資料。外國公司很重視這方面的工作,他們往往通過各種機構和組織以及信息網絡,對我國公司的實力進行調研。在實踐中,無論發包方還是承包方都要對對方的實力進行考察。否則就很難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建筑市場上屢禁不止的拖欠工程款和墊資施工現象在所難免。對于無資質證書承攬工程或越級承攬工程或以欺騙手段獲取資質證書或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取得該工程的施工企業很難保證工程質量,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無可挽回的損失。因此,對對方進行實力分析是關系到項目成敗的關鍵所在。
4、對談判目標進行可行性及雙方優勢與劣勢分析
分析自身設置的談判目標是否正確合理、是否切合實際、是否能為對方接受以及接受的程度。同時要注意對方設置的談判目標是否正確合理,與自己所設立的談判目標差距以及自己的接受程度等。在實際談判中,也要注意目前建筑市場的實際情況,發包方是占有一定優勢的,承包方往往接受發包方一些極不合理的要求,如帶資墊資、工期短等,很容易發生回收資金、獲取工程款、工期反索賠方面的困難。
(四)擬訂談判方案
在對上述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考慮到該項目可能面臨的危險、雙方的共同利益、雙方的利益沖突,進行進一步擬訂合同談判方案。談判方案中要注意盡可能的將雙方能取得一致的內容列出,還要盡可能的列出雙方在哪些問題還存在著分歧甚至原則性的分歧問題,從而擬訂談判的初步方案,決定談判的重點和難點,從而有針對性地運用談判策略和技巧,獲得談判的成功。
三、合同談判的策略和技巧
(一)掌握談判議程,合理分配各議題的時間
工程建設這樣的大型談判一定會涉及諸多需要討論的事項,而各談判事項的重要性并不相同,談判各方對同一事項的關注程度也不相同。成功的談判者善于掌握談判的進程,在充滿合作的氣氛階段,展開自己所關注的議題的商討,從而抓住時機,達成有利于己方的協議。而在氣氛緊張時,則引導談判進入雙方具有共識的議題,一方面緩和氣氛,另一方面縮小雙方距離,推進談判課程。同時,談判者應懂得合理分配談判時間。對于各議題的商討時間應得當,不要過多拘泥于細節性問題。這樣可以縮短談判時間,降低交易成本。
(二)高起點戰略
談判的過程是各方妥協的過程,通過談判,各方都或多或少會放棄部分利益以求得項目的進展。而有經驗的談判者在談判之處會有意識向對方提出苛求的談判條件,當然這種苛求的條件是對方能夠接受的。這樣對方會過高估計本方的談判底線,從而在談判中更多做出讓步。
(三)注意談判氛圍
談判各方既有利益一致的部分,又有利益沖突的部分。各方通過談判主要是維護各方的利益,,達到談判各方利益的一種相對平衡。談判過程中難免出現各種不同程度的爭執,使談判氣氛處于比較緊張的狀態,這種情況下,一個有經驗的談判者會在各方分歧嚴重,談判氣氛激烈的時候采取措施,舒緩壓力。在我國最常見的方式是飯桌式談判。通過餐宴,聯絡談判各方的感情,進而在和諧氛圍中重新回到議題,使得談判議題得以繼續進行。
(四)適當的拖延與休會
當談判遇到障礙,陷入僵局的時候,拖延與休會可以使明智的談判方有時間冷靜思考,在客觀分析形勢后,提出替代性方案。在一段時間的冷處理后,各方都可以進一步考慮整個項目的意義,進而彌合分歧,將談判從低谷引向。
(五)避實就虛
談判各方都有自己的優勢和略勢。談判者應在充分分析形勢的情況下,做出正確的判斷,利用對方的弱點,猛烈攻擊,迫其就范,做出妥協,而對于自己的弱點,則要盡量注意回避。當然,也要考慮到自身存在的弱點,在對方發現或者利用自己的弱勢進行攻擊時,自己要考慮到是否讓步及讓步的程度,還要考慮到這種讓步能得到多大利益。
【關鍵詞】合同;問題;探索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建設項目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實施階段約束承、發包雙方行為的法規性文件,也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最高的行為準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項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嚴肅性已在行業內相關人士中形成共識。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大家都能認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維持良好建筑市場中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時它也在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和縮短工程工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相關法規還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的深層問題,使得建設施工合同執行過程步履艱難。本文想與各位同仁探尋一些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法。
1.施工合同的作用
施工合同對于施工企業而言,主要有如下三個作用:
(1)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依據。因為,工程管理的過程就是在執行合同的過程,就是履行合同義務、行使合同權利的過程。
(2)施工合同是工程款結算的依據。這一點大家很好理解。
(3)施工合同是工程糾紛處理的依據。對于施工企業而言,其權利來自于法律和合同。前者是法定權利,后者是約定權利。這充分說明了施工合同重要性。當然,對于合同約定的這部分權利,首先是體現在訂立合同時所約定的權利,其次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對有關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所確定的權利,最后是雙方在糾紛的處理過程中由專業人員結合各方面的情況所挖掘出的相應權利。
談合同簽訂,則需要先分析一下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因為,施工企業的市場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合同地位??傮w而言,施工企業處于一個相對弱勢的市場地位,但目前越來越多的施工企業,已經在自身的細分市場或專業領域,贏得了相對有利的地位,整個市場也正在向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向發展。
2.簽訂施工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2.1簽約主體的審查
合同雙方是否項目主體,是否具備與合同相適應的施工資質;項目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注冊資金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2合同內容的審查
施工合同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大要素:價款、工期、質量、承包范圍、變更與索賠、竣工與結算、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下面簡單說明一些:
2.2.1價款
合同約定的價款,主要明確兩大問題,一是計價方式,二是付款方式。計價方式,通常采取固定價(又可分為固定總價和固定單價)、可調價、成本加酬金這三種方式。
實踐中采用的最多的是固定總價方式,(1)采用固定總價方式計價的,會約定“風險范圍”,根據總承包合同的有關工程工作內容——工程量、質量標準要求完成施工圖內容,再追加施工期間變更、簽證以及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人工單價、機械價格浮動的風險部分。(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的,目前采用最多的是清單計價辦法,也就是綜合單價法,這種方法特點在于將風險分擔,建設單位承擔量得風險,施工單位承擔價的風險,建施雙方容易接受。
2.2.2工期
工期,通??砂床煌臉藴史譃椤敖^對工期與相對工期”、“總體工期與局部工期”、“約定工期與工期調整”。
相對工期的約定,要注意兩個方面:第一,合同中的開工日期應當注明“暫定”。第二,通常施工合同中都會約定發包方在開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責任。但如果發包方在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時要求承包方施工,按建筑法規定,應予拒絕,如果基于特別的原因只能施工的情形下,可以就此問題特別約定,責任承擔主體。
2.2.3質量
質量條款通常包括“質量等級”、“驗收標準”、“特殊標準”的約定。我們在施工合同簽訂時一般以一般標準為門檻,不以超高標準要求承諾,以免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2.2.4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可以通過綜合“文字描述”、“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分部劃分”四個層面進行約定?!胺植縿澐帧陛^多的發生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工程總承包單位將土建、安裝、鋼結構分包給不同單位施工時,各分包單位之間的界面劃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總承包往往存在邊設計邊施工的情形。
2.2.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約定方式有:“概況性約定”、“具體約定”兩種方式。建議對于主要義務分別做具體的約定,不要使用概況性約定。此外,違約責任條款還要明確具體的責任方式,比如違約金的計算、違約行為與施工企業權利的銜接等,并要求建施雙方權利對等。
因為建設工程施工周期較長,合同未見因素也就不可避免,合同糾紛也會隨之產生,如何應對這一客觀問題,是我們工作中躲避不了的實際問題,也就需要一些解決辦法。
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3.1合同效力
合法有效的合同,是雙方實現合法權利的基本保證。無效的合同意味著大量權利的喪失。比如:合同主體問題、沒有資質、應當招投標而沒有經過招投標、非法轉包、違法分包以及違法“掛靠”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應堅決避免簽訂此類合同。
3.2施工工期
這是司法實踐中遇到比較多的問題。不管工程是否竣工,都會遇到工期索賠問題。也是我們應著重研究的問題。問題的關鍵在于工期應否順延、竣工日期如何認定。糾紛產生于: (1)工程款支付。也是施工合同的重中之重,沒有哪個企業不重視回收工程款的。發包人如果拖欠工程款,有可能直接成為實際施工人的連帶被告。(2)施工進度。施工單位特別要注意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進度環節、以及進度、驗收報批程序,保證工期在施工主要路線中的完成期限。(3)施工質量。質量保障是合同的主要基礎,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彌補,并征得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的諒解,否則后患無窮。
3.3法律責任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罰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罰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行__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雙方當事人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見“工程項目一覽表”(附后)。承包范圍: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批準文號(有權機關批準工程立項的文號):
3. 定額工期總天數: 天
4. 開工日期(雙方約定的符合開工報告規定的具體日期,以單位工程為準;群體工程以第一個開工的工程為準):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⒐と掌冢ㄒ詥挝还こ虨闇剩蝗后w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為準):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5. 質量等級:
6.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價為 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另有約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 協議條款;
2. 合同條款;
3.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 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和招標文件;
5. 施工圖紙和本市現行確定及調整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
6. 按可填單價的工程量清單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7. 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8. 國家和本市關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規定。
當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 合同語言:本合同文件僅使用漢語。
2.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有約束力。
3. 適用標準、規范:按國家和本市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執行。
第四條 圖紙
1. 甲方提供圖紙日期:年 月 日
2. 甲方提供圖紙套數:
3. 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承擔:
4. 工程竣工圖: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雙方另行簽訂繪制工程竣工圖的協議。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1.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委派書作為合同附件):
2. 社會總監工程師姓名(如甲方委托監理公司監理時,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應在監理合同中明確,并將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項目經理)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現場是否達到具備施工條件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 施工現場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 會審圖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應支付的費用: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32條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對施工安全、保衛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3. 向甲方提供的辦公和生活設施及費用承擔:
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須遵守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7. 施工現場整潔衛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符合有關規定,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條 進度計劃
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時間:
2. 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下同”)確認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處理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時,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處理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的,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時,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又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處理
1.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地區停電除外)、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的,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應交付?
3. 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時,甲方可認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及獎勵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約定如下:
1. 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合同工期總天數為天,比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定額工期提前天,提前%。
2. 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
3. 甲方應提供的條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支出乙方的獎勵金額和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 質量檢查和返工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仍須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及責任
1. 約定的工程質量等級(優良、合格)。實行按質論價和獎罰對等,由此增減費的用支付:
2. 違約責任: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時,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時,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或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2.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為:
第十七條 試車(應按承包范圍確定)及雙方責任分屬
1.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如乙方承包時),甲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乙方應做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3. 雙方責任:
由于設計原因(包括設備的選型)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購置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設備由甲方采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3條執行;設備由乙方采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4條執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的,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辦法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造價可做調整:
第二十條 工程款預付
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及開始低扣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執行。
1. 在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裝)工程工作量開始低扣工程款的時間、比例雙方約定如下:
2. 甲方不按時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辦法
1. 乙方按工程進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2. 甲方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或進度款支付
1.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2. 凡屬本協議條款第19條規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導致合同價款增減時,其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后支付。
3.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后第11天計算應付工程款(進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無支付能力,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時,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 按雙方約定(招標發包工程按招標文件確定)的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甲方按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同志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2. 違約責任: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乙方派人參加驗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發生損壞、丟失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與一覽表不符的情況時,雙方約定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3)供應材料與一覽表規格型號不符: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6)供應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一覽表約定供應時間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有與一覽表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設備經試車后)情況時,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1. 乙方按照設計規范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2. 違約責任:
對乙方采購材料設備與設計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設備試車后)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甲方代表批準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由雙方議定。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準后,應在變更前15天(重大設計變更前20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乙方對原設計提出的變更要求,經甲方和有關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乙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否則,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根據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協議條款第25條發生的設計變更,按第22條中確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變更價款:
1. 乙方收到變更通知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
2. 甲方自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予以簽認,無正當理由不簽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 雙方對變更價款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本協議條款第4條規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規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時,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時,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付的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甲方于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核定,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經核定,工程質量不合格時,應予返修,重新進行核定,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辦法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應按照施工合同簽訂的承包方式和約定的工程價款變更方式,由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后15天內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2. 甲方自簽收竣工結算報告資料之日起15天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后撥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結算尾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該工程視同進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處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額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時結算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擔工程保修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進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實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后,將工程交付甲方,同時,與甲方簽訂工程保修合同(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結算工程尾款時低扣)。
第三十條 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進行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三十一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并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的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時,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規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時,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時,乙方可以書面形式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 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必須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的費用。
在有毒有害的環境中施工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問題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他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雙方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按有關管理部門具體規定處置。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問題
乙方可按投標書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處。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的監督管理人員,并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工程分包價款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問題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正式為準。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繼續發生的,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時,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 保險
保險內容、保險金額、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約定如下: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的解決辦法
1.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從而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簽合同履行的,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雙方已簽訂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條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1.2.
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階段及內容:______________; 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案初步設計: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圖(萬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及文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音樂會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及文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費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費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次付費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 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 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 %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___%。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8.8 本合同一式 ____份,發包人 _____份,設計人 __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相關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子郵件、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1.1在對工程進行招標的時候沒有按照相關的規范和標準來進行,這樣就為以后進行合同管理的時候帶去一些隱患。
隨著我國對“三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進行,現在的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經變得比較的規范,但是因為施工單位和業主在利益方面還存在一些矛盾。這些矛盾主要就表現在合同上面,比如有些水利建設工程在進行招投標的時候,就利用施工單位比較多但是施工建設項目比較少的特點,對那些承包商提出一些比較苛刻的要求,這樣承包商為了能夠中標就只能夠不斷的壓價壓級,從而承包商可能就會承受一些額外的風險和負擔,甚至有些招標單位直接對中標的價格進行壓低,這樣承包商可能就會受到一些經濟方面的損失。但是很多的承包商因為自身的發展情況和經營的壓力,就只能夠選擇去接受這些不公平的合同從而來得到建設項目的承包權。另外有些承包商為了能夠得到建設項目的承包權,從而進行一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這樣可能就會導致那些管理能力比較好以及施工能力比較強的施工單位不能夠中標,最終項目在實施的時候就不能夠順利的進行,工程建設的質量也得到不到相應的保障,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也會比較的被動。
1.2很多施工合同當中的條款不是很完整、全面,在對施工雙方進行約束的時候不能夠起到理想的效果。
主要的表現就是很多的水利建設項目在進行招投標的時候不是很規范,整個招投標的過程相對比較的簡單,雙方在進行合同簽訂的時候承諾以及邀約都不能夠成為相應的依據。有些施工單位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并沒有使用專門的合同范本,而是經過雙方的協商來形成一個合同;而有些時候因為沒有細致的對工程進行分析以及相對經驗比較的欠缺,這樣在履行合同的過程當中可能就會在施工的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當中沒有涉及到的內容。比如在水利工程建設的過程當中,合同當中的一方并沒有按照合同的規定及時的提供相應的資源或者是他們根本就沒有能夠提供這些資源的能力,這樣工程建設項目可能就沒有辦法準時進行施工或者施工的過程當中比較的被動,特別是對于那些中小型的水利建設工程來說,因為在施工的前期沒有必要的法律依據,那么建設工程在開展的過程當中就會比較的困難,進度會變得十分的緩慢,這樣施工建設項目可能就會被延期或者拖期。有些承包商在實際的施工過程當中,經常都會出現一些人員的數量和資質以及施工機械的型號和數量,還有工期等都會和合同規定的內容不一樣,有些差距甚至還比較的大。對于那種招投標項目來說,很多承包商在實際的施工過程當中并不能夠兌現招標書上面的相關內容,這樣就會對順利開展施工建設項目造成一些消極的影響。對于那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來說,如果在施工的過程當中不能夠按照合同的相關內容來進行的話,那么工程可能就會延期,這樣在進行防汛搶險的時候就會變得非常的被動,最終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1.3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實際過程當中,出現和工程招標管理脫節的現象。
施工企業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當中,其實是和招標管理存在非常緊密的聯系,但是在實際中很多施工企業在編制投標文件的時候都是通過企業的開發部來完成的,施工企業每年都會對自己的開發部下達一定的任務,當開發部完成這些任務的時候就會得到比較多的獎金,所以開發部在編制投標文件的時候基本上都只是考慮能不能中標的情況,對于中標之后施工企業的盈利情況他們基本上都不會考慮,甚至還可能會出現低價中標的情況。當施工企業在中標和業主方簽訂了施工合同之后,這個施工合同就通過文件的形式傳達給施工企業的項目部,而施工合同和相關的技術交底很多時候都只是一種形式,沒有能夠對合同進行有效的跟蹤管理,這樣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當中就出現了和招標管理脫節的現象。
1.4在水利建設工程的施工過程當中,經常出現違法分包以及轉包的情況,這樣在履行合同的過程當中就會遇到很多的困難。
雖然在相關的合同當中有明確的規定承包商不能夠將自己承包到的工程轉包給第三方,也不能夠將自己承包的工程在分解后用分包的名義轉包給第三方。但是在實際的施工過程當中還是經常都會遇到承包商違法轉包和分包的情況,這樣在履行合同的時候就會遇到很多的困難,工程建設的質量也得不到相應的保證,所以在進行合同管理的時候也會遇到很多的麻煩。
2解決水利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辦法
2.1要不斷增加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應該要依法來進行。
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和完善,那么在進行合同管理的時候也就會變得更加的規范化。在簽訂合同之前,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該要對相關的法律法規比較了解,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對于合同當中的內容應該要進行仔細的閱讀和研究,對于合同當中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詳細的詢問,這樣合同的操作性才能夠得到提升,從而實現依法對合同進行管理。
2.2對全體的施工人員進行培訓,讓他們的合同管理意識能夠得到增加。
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和其他一些項目的管理不一樣,不僅僅需要管理人員掌握相關的合同制度方面的專業知識,同時也需要掌握一些必須的法律知識,這就要求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當中,要對全部的施工人員以及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法制觀念的相關培訓,這樣能夠有效的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能夠清楚的認識到合同管理對于施工建設的重要性,從而讓他們的合同管理意識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2.3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應該要針對在施工過程當中可能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協商
比如費用以及工期等問題,這樣如果在施工的過程當中出現矛盾和爭執的時候才能夠有據可依。在合同的管理過程當中,要積極的研究各種技術和經濟指標,從而制定出一個非常有效的運行方案,對于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偏差以及問題的原因應該要積極的查找,然后要進行改正,這樣才能夠去積極有效的避免合同發生變更的現象。除此之外還應該要對合同的索賠管理進行不斷的加強。
3結束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建設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是通過合同確立的。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踐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階段,建設精品工程,管理好建設工程合同十分重要和必要。
關鍵詞:
合同管理;控制;借鑒
1工程概術
801#項目,單體建筑面積6萬m2,地上12層,地下兩層,滑板基礎,框架剪力墻結構,檐口高度60m,總投資2.7億元人民幣,2012年10月開工,2014年底竣工,已投入使用2年。是單位有史以來,單體建筑面積最大、投資最多、結構最為復雜、功能最齊全的建筑物。對801#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從中得到一點啟發,給今后管理,提供一點借鑒和指導。主要問題是我們沒有嚴格執行合同,沒有管好合同,沒有按照合同規定辦。(1)《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1.4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的范圍:2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我們認為連續下雨10幾天甚至20幾天,工地基本處于停工狀態;下雪了,氣溫很低,無法施工,或嚴重影響施工,現場就認定是異常惡劣的氣候。施工單位申請順延工期,我們認為合理,就給施工單位順延了工期。結算審計通不過去,對現場認可的工期認證給予否認。理由是‘它不是二十年來最大的雨雪,因為沒有記錄可查’;我們沒有嚴格按合同要求把關。(2)《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逾期竣工在10d以內(含),每天罰款5000元;逾期竣工超過10d,每天罰款10000元。施工單位沒有按合同規定日期交工,801#項目整體工期推遲交工109d,我們沒有按照此條款對施工單位處罰,沒有履行相關手續。審計過程中質問現場人員為什么不罰款,是否存在什么問題;現場管理時一直在口頭上要求過。重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但從未叫過真,沒認真地按合同去做過。等審計人員查出來,才想起去補這塊資料,問題就來了,存在造假嫌疑。所以我們要認真總結,引以為戒,今后不要再犯類似錯誤。(3)《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6.1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施工期內,發包人僅對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鋼材(土建鋼材)、水泥(商混、現拌混凝土和砂漿水泥)兩項主材和人工費因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變動進行調整結算。不超過±5%的,不予調整;鋼材、水泥材料價格變化幅度超過±5%的,僅計算超出±5%以上的部分,按照投標基準日期當期與材料采購時當期的《河南省工程造價信息》的材料信息價計算差價,材料數量以承包人投標書《單位工程人材機匯總表》中的用量為準(消耗量超出定額規定消耗量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擔),不予調整。材料費調差僅計取稅金。2012年5月,801#項目施工單位中標時,當期市場鋼材價格4300元/t,2012年年底至2013年全年,鋼材價格持續下跌至2900元/t,鋼材價格下跌了30%,現場沒有執行調整。審計人員向我們要依據,我們沒有。工作被動?,F場管理人員,應該兢兢業業、一絲不茍做好材料數量進出場登統計,掌握材料市場價格信息、出具調整報告。(4)《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專用合同條款4.5承包人項目經理‘承包人應按中標通知書的約定指派項目經理,并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到職。若更換項目經理,發包人將扣留項目經理保證金伍拾萬元;項目經理每月在位時間不少于22d,在位時間達不到要求時,按人民幣1500元/d處罰;項目經理連續30d(含)以上不在現場,除項目經理本人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到位經發包人批準外,發包人將扣留全部保證金伍拾萬元,并有權解除合同,未經發包人批準,承包人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在實際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一直沒有到位。指揮部還為此買了指紋機,要求施工單位的管理人,每天按指紋,也沒有多大效果。但也沒有執行處罰。它實為社會通病,掛靠企業,掛靠項目經理已經成為全國性施工弊病。在制定合同時,能否變通一下,有待商榷。另外有部分合同條款中權利義務不對等?!?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限額:最高不超過簽約合同價的3%。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獎勵最高不超過合同價的1%。合同條款不對等,就是不平等合同。綜上所述,合同簽訂和執行,都需慎重,制定合同條款時,不要照抄照搬,死搬硬套,一定要在符合法律和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符合實際、實事求是,制定出切實能指導建筑活動的合同。執行合同過程中,必須按合同條款,不折不扣,嚴格執行。這樣管理項目才不至于丟三落四、漏洞百出,經得起檢驗和審計。
2建設工程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包人根據發包人的要求,依據地質勘查報告、施工圖紙設計、答疑紀要及招投標的相關要求,與發包人簽訂的約束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文本??茖W、合理、規范的建設工程合同,即有利于甲、乙雙方分攤責任、規避風險,又有利于市場有序、平等競爭。建設工程合同是實現工程項目目標,合理解決甲乙雙方變更、索賠和爭議的依據。同時,它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3建設工程合同簽訂
(1)合同談判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單位負責。(2)簽約人在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以及對方近年的財務狀況及工作業績。簽訂合同須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廉政”的原則。合同一般采用書面格式,統一合同文本。并在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備案。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01#建筑物建筑安裝工程合同》中:發包范圍(具體以發包人工程量清單為準);建筑裝飾工程:基坑-6.0m以下土方開挖、基坑降水、基坑邊坡支護(含基坑-6.0m以上已開挖邊坡支護);給排水.....而中標通知書中,承包范圍是:建筑裝飾工程:基坑-6.0m以下土方開挖、基坑降水、基坑邊坡支護;給排水.....兩者前后不一致,施工單位按照合同,把-6.0m以上護坡做了,才發現清單里不含此項內容,向甲方索賠,引起合同內容糾紛,雖經多次協調,也未能妥善解決。(3)合同內容應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簽約地點;建設工程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最后,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4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不是是放在保險箱里,出現問題時,才把合同拿出來查一查;合同管理應該是把條款記在心里,天天對著條款找問題。把合同條款內涵吃透。避免出現實際工程管理過程中出現漏洞,審計通不過。“圖紙和合同”是我們施工現場管理者的兩把尺子,它就是標準,看懂施工圖紙,熟記施工合同,對照圖紙,利用合同的相關條款去管。同時,它也是兩把利劍,違背它,不按照圖紙和合同做,我們將會碰的頭破血流。甲乙雙方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是根據工程的特點,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形式,因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形式,直接關系到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和甲乙雙方的利益。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健全完備,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合同規定內容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對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分歧如何解決。合同條款是否符合本項目的客觀實際等。對不符合實際條款應實事求是地加以修正?!?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合同中出現的問題,既有合同制定時局限性,也有執行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或執行的不堅決和徹底,引以為鑒,從中吸取教訓,提高工作標準,便于更好的管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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