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7 18:00:2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農業稅收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健詞:農產品收購企業 現狀 癥結 稅收管理
我國加人WTO以后、為扶持農業生產的持續發展,發揮稅收調節職能,國家稅務總局在2002年把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抵扣稅率由原來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隨著一般納稅人對農產品收購憑證需求量的增大,其稅收、財務管理方面問題日漸突出,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收購企業的稅收管理和監督。
1當前農產品收購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1虛增農產品收購價格和數量。有的企業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時搜自提高購進價格,或增加購進數量,擴大抵扣金額,多抵增值稅。在調查中發現有3家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提高價格或虛開數量的問題。
1. 2項目鎮寫不全。有的企業在開具收購憑證時不填“計量單位”、“收購數量”和“單價”、有的不填“收購單位名稱”和“驗貨員”欄。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實。企業為能抵扣稅款,就虛擬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別是農產品收購業務數量多,而且大部分為現金交易,因而稅務機關在核查收購憑證時也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銷售的,對收購憑證的真實性難以掌握。
1. 3拉自擴大抵扣范圍。有些企業為了隱藏真實經營狀況對一些不該開具收購憑證的購進貨物行為,或根本不屬于農副產品收購范圍的開支,如運費、差旅費、加工費、其他勞務,甚至連部分工資支出都用非法填開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出。這樣既可以多抵扣進項稅,又能少繳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也不影響其利潤核算。這種偷稅的手段很隱蔽,且查證難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染色費開進農產品收購憑證中、以抵扣增值稅進項。還有企業將32萬元的工資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付,并進行了增值稅抵扣。
1. 4收購憑證開具時間上不娩范。有的企業利用提前或滯后開具發票的方式,來調節當期的應納稅額,從而達到減少當期應納稅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開具了160萬元的農產品收購憑證,在當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銷售額陸續進行增值稅抵扣。
1. 5把收購憑證作為調節稅負的工具。有的企業根本不按規定將農產品收購發票開給收購對象,而是于期末根據當期的生產成本倒擠收購憑證金額,并自行填開,人為調節產品成本率,以達到多抵扣稅款的目的。
1. 6免稅農產品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梢售的。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分析,通過中間載體購人的農產品所占比重應大于直接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的比重。這在以農產品加工行業的企業和從事農產品零售的商貿企業中反映尤為突出,當前部分行業收購企業較少直接從農戶收購農產品,其進貨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存在個體流動商販直接上門送貨現象。原因是企業直接收購農產品,耗時費力成本高,同時農戶受地理和交通條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貨上門。因此,簡單靈活、貨物周轉快、投入少、費用低的個體商販應運而生,成為農戶和企業之間聯系不可缺少的橋梁。由于他們季節性強,無固定經營場所,稅務機關難以實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無證業戶,無發票開具。二是存在從經營企業購進和異地調撥現象。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品加工企業,特別是作為農產品加工行業出口企業,由于國內需求有限,產品主要供應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單時難以及時組織貨源并保證產品規格和質量,只能采取從其他企業調撥或異地調撥的形式,調撥企業有時不開具銷售發票。
2問題的癥結
2. 1收的憑證功能異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農產品收購憑證成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削弱了增值稅通過專用發票環環相聯、互相制約的優點;二是虛開、多開現象的出現,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購企業擅自擴大抵扣范圍,另一方面造成無證戶偷逃增值稅。一些企業從農產品經營單位購進農業產品時,為了擴大抵扣額,一般不向對方索取發票,而是自行開具“收購憑證不僅造成收購企業擴大收購憑證使用范圍違規抵扣進項稅,而且給經營單位進行賬外經營提供了便利,造成企業小金庫的存在。
2. 2虎開收的憑證畏抽增位祝稅基。由于收購憑證是收購單位即用票單位自行填開,自行申報抵扣,因此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存在虛開、多開及調整當期應納稅款的現象,同時稅務機關對其開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監控制度,這為不法分子藉此偷稅提供了可趁之機。盡管我們現在采取了一些諸如憑身份證抵扣、本人簽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實上,這些規定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對于不法分子而言,虛擬一個銷售方易如反掌,而稅務機關由于時間、地域等客觀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實每一筆“收購業務專用發票”內容的真實性也是不太現實的,特別是外埠收購業務。因此。從目前對企業“收購憑證”的征管狀況來看,稅務機關的監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科學性。
3加吸對農產晶收購企業稅收管理的措施
3. 1加強稅收政策的宜傳、培訓。少數企業漏報、少報銷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稅收政策,收購憑證、運費發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觀念不強、稅收政策掌握不嚴造成的.因此,加強對納稅人,特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傳、培訓、輔導,讓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政策,正確執行稅收政策,進行日納雙方的溝通已成為當務之急.
3. 2嚴格一般納枕人收勸憑征使用資格的審批制度。稅務機關應從各個方面對申請使用收購憑證的企業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保使用收購憑證資格的審批不流于形式。同時要加強日常的管理和檢查工作,對賬簿不齊全,會計核算不健全,特別是庫存農產品的原始資料不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一律不得領購和使用收購憑證,已領購使用的,停止供應并收回收購憑證。
【關鍵字】鄉鎮財政面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鄉鎮財政基本情況
涉及調查的有6個鄉鎮。2008年底現有村(街)125個,總人口約1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85%,約16.2萬人,鄉鎮財政供養人員504人,其中行政人員177人,事業人員220人,離退休人員107人。6個鄉鎮2007年度總收入3199萬元,其中上級補助收入2860萬元.占總收入的89.4%,預算外資金收入307萬元,占總收入的9.6%;其它收入32萬元,占總收入的l%。2007年度總支出3252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支出2799萬元,占支出總額的86.1%,預算外支出235萬元.占支出總額的7.2%,上界支出170萬元,占支出總額的5.2%,其它支出48萬元,占支出總額的1.5%。
從收支情況看,結構極為不合理,鄉鎮本級預算收入微不足道,為了完成任務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轉、稅收買入和爭資跑項來彌補不足,鄉鎮收入中上級補助收入占絕對多數,支出中人員工資、公用經費占絕對多數。用于固定資產,特別是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當前鄉鎮財政存在的問題
1、財政收支失衡,財政赤字比較嚴重
鄉鎮財政赤字具體表現為收入與支出的缺口。從收入方面看,中國大部分鄉鎮以農業為主,產業結構單一,缺乏有力的產業支撐。鄉鎮收入以前主要靠農業稅為主,缺乏其它稅源,財政收入的增長潛力微弱。自從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支柱稅源,僅能依靠一些小的稅種。這些稅種稅源零散,結構復雜,征收成本較高,征收難度較大,增長潛力微弱。并且伴隨著新一輪的稅費改革的深入,我國逐步取消了農村教育集資、鄉統籌費等向農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與費用,取消了屠宰稅等稅種,使原本并不寬裕的財政收入更加緊張。從支出方面看,自從農業稅改革后,在鄉鎮財權減少的同時,而鄉鎮的事權卻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間的缺口越來越大。如農村的社會保障的支出,農村醫療衛生、教育的支出,農村的公共設施的建設,都需要相配套的鄉鎮財政的支出。隨著管理難度的加大,鄉鎮各級職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費用也在不斷增多。在財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況下,鄉鎮財政收入卻逐年銳減,必然造成鄉鎮財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債務負擔沉重,財政風險不斷積累
目前我國大多數鄉鎮都有著債務的包袱,這些債務大都是以前的債務積累和收支缺口越來越大所造成的。鄉鎮債務一般包括顯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兩類。顯性債務包括所欠上級財政部門、銀行、企業及個人的貸款和其他借款;隱性債務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資、公務費和欠付的修路修橋費用等債務。盡管部分債務是在稅費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隨著稅費改革的推進,財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資等管理費用的剛性約束,使原本遺留下來的債務問題非但不能及時解決,反而加重了鄉鎮的債務負擔。隨著債務負擔的不斷加大,財政風險也在不斷積累,使鄉鎮政府對債務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干擾了財政收支結構的規范化,阻礙了稅費改革的進程。
3、鄉鎮機構的運行效率偏低,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鄉鎮財政處于我國財政體系中的最底層,財政的稅費改革和“鄉財縣管鄉用”模式使鄉鎮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這要求工作向更加細致化方向發展。但是鄉鎮大都處于農村等艱苦地區,交通條件、工作條件、生活條件比較艱苦,常年出現經費緊張,拖欠工資等現象,極大地挫傷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同時鄉鎮財政沒有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加上辦公自動化的缺失使鄉鎮機構的運行效率偏低。鄉鎮條件的艱苦導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鄉鎮財政隊伍的綜合素質偏低。鄉鎮財政開始執行以來,鄉鎮財政人員的年齡偏老化,年輕的高素質人才未得到及時的補充,使得人員配置不能合理地適應新時期財政的管理需要。
三、鄉鎮財政面臨問題的對策
1、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
(1)對實行“鄉財縣管”或“鎮財縣管”的鄉鎮,堅持“五不變”原則。一是預算管理權不變。鄉鎮財政所負責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執行本級預算。二是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各鎮所有,縣財政不集中、不平調。三是財務審批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財務審批程序按各鄉鎮目前實行的審批制度執行。四是獨立核算主體不變原則。以鄉鎮為單位進行財務核算,結余歸各鄉鎮所有。五是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原則。鄉鎮的債權、債務仍由鄉鎮享有和承擔。
(2)以鄉鎮為獨立核算主體,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治理方式。一是預算共編。鄉鎮政府根據縣級財政部門提出的具體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并按程序報批。二是賬戶統設。統一開設鄉鎮財政收支賬戶,各鄉鎮財政所按縣財政局的批復在鎮金融機構開設“國庫基本結算戶”、“工資專戶”、“非稅收支專戶”等財政銀行專用賬戶,辦理鄉鎮財政資金的收支業務。三是集中收付。即鄉鎮財政稅收收入全部上解縣級庫,納入預算管理,鄉鎮收取的所有非稅收入全部直接繳入縣財政專戶,由縣財政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支出由財政專戶撥入鄉鎮財政收支賬戶,以年度預算為依據,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進行分配。四是采購統辦。即鎮采購支出凡屬集中采購范圍的,由鎮提出計劃和申請,報縣財政局審核后,交縣政府采購辦按有關規定統一辦理,采購資金從“財政專戶”直接撥付給縣政府采購辦或供應商。五是票據統管。即鄉鎮使用的財政票據,鄉鎮使用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票據由鎮會計核算所到縣財政局領取,發給各預算單位使用,嚴格實行“限量領用、定期核銷、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辦法。
2、加強鄉鎮財務人員隊伍建設,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隊伍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要重視鄉鎮財務人員隊伍的建設,人事部門在對鄉鎮財務人員調配時要將熟悉財務知識、精通業務、素質好的人員選拔到財務工作崗位上來;為財務人員自身學習,更新知識提供機會和機制,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考試考核等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核算水平;明確會計、出納崗位職責,建立互相制約機制,規范財務核算;嚴格執行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財務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動。
4、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加大對違紀違規問題處理處罰力度。一是加大監督廣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增加鄉鎮財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內部監督與公開曝光結合起來。二是加大監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鄉鎮領導離任交接制度,加強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運用,把監督與管理干部結合起來。三是紀檢、監(檢)察、財政、稅收、審計等執法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協調,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和制衡機制,對于監督檢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預算法》、《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罰,對單位收繳違紀違規資金、罰款的同時,按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李飛 鄉鎮財政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期刊論文]-財經界(學術)2009(3)
[2]高琦 我國鄉鎮財政管理問題研究[期刊論文]-中國電子商務2010(9)
論文提要:納稅籌劃無論在微觀還是宏觀方面都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企業來說,通過納稅籌劃可以減輕納稅負擔,獲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增加運營資金總量。國家和政府可以通過納稅籌劃發揮國家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達到調整并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的目的。本文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分析納稅籌劃的主體和目標,明確納稅籌劃的深層空間,并提出政策性建議。
一、引言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納稅和征稅分別成為企業和政府相當重視的一個層面,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國家、政府間稅收協調博弈也越來越重要。無論是從企業來講,還是從國家和政府來說,納稅籌劃都已經變得刻不容緩,成為國家和企業實現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二、從微觀層面看納稅籌劃目標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籌資、經營、理財等活動進行事先的合理安排和籌劃,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納稅支出,以謀求最大限度的納稅利益,實現企業稅后利潤及現金流量的最大化。
企業作為納稅籌劃的主體,如何來實施納稅籌劃,還是要取決于納稅籌劃的根本目的,其目的是減輕稅負以實現企業稅后收益的最大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直接減輕稅務負擔;獲資金時間價值;實現涉稅零風險;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企業越來越追求價值最大化的情況下,從納稅籌劃的主體角度來說,完全是站在減輕稅負和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來考慮的,這也就是一般意義上的納稅籌劃目標。
(一)直接減輕稅務負擔,減少成本,增加企業利潤。企業可以通過納稅籌劃,在不違反稅法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避稅、節稅,以達到減少稅收成本、增加利潤的目的。
(二)利用資金時間價值,增加企業的盈利機會。對于資金充裕的企業來說,可以運用稅法規定范圍遲延支付的稅款進行投資,獲取比資金時間價值更高的投資收益,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機會收益概念;對于資金短缺的企業來說,企業可以把有限的資金用在關鍵上,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善于打“時間差”,合理調度應交未交稅款,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從而實現納稅籌劃目標服務于財務管理最終目標。
(三)實現涉稅零風險。實現涉稅零風險,是指納稅人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繳納稅款及時、足額,不會出現任何關于稅務方面的處罰,即在稅務方面沒有任何風險。為了規范納稅人的納稅行為,我國稅務機關引進了納稅信用等級制度,對于信用等級越高的納稅人給予一定的獎勵措施,比如減少對納稅人的納稅檢查。納稅人要充分考慮稅務機關對本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價,在既不影響本企業納稅信用等級,又不損害本企業利益的雙重目標下進行納稅籌劃,從而有利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三、從宏觀層面看納稅籌劃目標
稅收政策是國家制定的指導稅收分配活動和處理各種稅收分配關系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準則。稅收法律、法規是稅收政策的法律形式和集中體現。國家的稅收政策在不同時期和不同稅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與內容。在農村和農業稅收方面,長期以來國家實行低稅、輕稅政策,并且已經取消了農業稅;
在關稅方面,提高一些限制出口產品的稅率;現階段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別強調公平稅負、鼓勵競爭的稅收政策等。國家和政府作為納稅籌劃的主體,也就是稅收政策的選擇過程及各級主體間的博弈過程,也是稅收政策的不斷完善過程,包括國家政府與企業間、國與國之間、地方政府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各種博弈。
(一)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博弈。企業納稅籌劃的目的無非是想少交稅,而政府與其對立的是增加稅收收入,想盡辦法在企業能接受的范圍內實現提高稅收收入,同時進一步鼓勵競爭,力求實現公平稅負,優化稅收機制。這個過程當中必然涉及到政府與企業間的博弈,對立的兩端很難達到共贏,但是隨著稅收體制的改進和企業納稅意識的強化,必定能達到更好的博弈結果。
(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博弈。國家通常是稅收政策的制定者,在國與國之間發生稅收收入摩擦時,國家政府必然會為了本國的稅收利益與另一國周旋,所以西方國家越來越多地開始反傾銷,其目的除了保護本國企業的利益外,很大層面上是為了維護其財政稅收利益。
(三)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地方政府之間常常會為了爭奪一些大型企業以增加稅收收入產生分歧。很多地方政府提供優惠稅收政策來吸引跨國公司的總部落戶當地,增加其收入。例如,今年興起的總部經濟。通過吸引跨國公司總部落戶當地來增加稅收。如果將總部所在地作為主要納稅地,則數量非常可觀,這是地方政府對本地大型企業總部遷出驚慌失措,從而極力挽留的主要原因。而總部匯集地,則明顯享受到了相應的利益。
(四)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博弈。我國實行國稅和地稅分家以來,稅收收入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個重頭戲,提高其稅收收入也就大大提高了其業績。盡管為爭奪資源而在資本市場上從事稅收競爭是我國地方政府的主要動機,但我國地方政府與中央的稅收競爭也有政治動因,主要表現在地方財稅部門要面對來自中央部門和企業的壓力,其他政府部門和企業會以其他地區企業的稅負水平作為比較基準游說財稅部門降低企業實際稅負。地方政府首腦也有“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心態。例如,由于出口退稅政策采用國家地方75∶25的比率退稅,在出口退稅率較高的年份,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減少出口退稅額,竟然采取限制出口的政策。
宏觀上看,稅收籌劃的博弈將稅收政策推入了一個更加艱難的層面,只有不斷完善國家稅收政策,才能正確反映和體現政府的公平、效率政策傾向,且是實現財政政策目標的手段之一。
四、政策性籌劃的提出
近年來,出現了稅收籌劃新領域:政策性籌劃。政策性稅收籌劃是指特大型企業集團在不違背稅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與國家政府中的稅務、財政等部門進行協商,試圖改變現有對企業或行業不適用的稅收制度,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理財方法。這種籌劃實質上是一種稅收制度籌劃的創新活動。特大型企業集團發現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從而產生稅收制度創新需求,政府根據這一制度需求對稅收制度的供給進行調整,以實現稅收制度均衡。
政策性稅收籌劃的過程是稅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過程。只有通過改變原有的稅收制度安排,選擇和建立一種新的均衡基礎上的制度安排才能獲得潛在收益。其主要思想是,現行稅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稅收籌劃的出發點,政府和稅務部門應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納稅人對稅制的接受程度,不斷地調整稅收制度供給以滿足稅收制度需求,從而實現稅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運動。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政策性籌劃是微觀主體和宏觀主體的一種融合,是納稅籌劃的一個嶄新課題。政策性籌劃剛剛起步,還有相當大的籌劃空間,兩大主體也有更多的可以改進和博弈的地方,相信隨著經濟發展,企業和政府間的融合會更進一步,納稅籌劃目標會更加明確和和諧。
參考文獻:
[1]蓋地.《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
[2]蔡昌,李夢娟.宏觀視野下的稅收籌劃[J].稅務縱橫.2003,8.
關鍵詞:農村公共產品 制度變遷 農民負擔
關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研究成為近年來理論研究的熱點。筆者檢索到有關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專著有5部,論文657篇,碩博士學位論文142篇,本文擬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觀點進行梳理。
關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研究內容,主要集中于以下幾方面:農村公共產品的內涵、制度變遷、供給現狀、問題及對策:農村公共產品供給與農民負擔相關性分析。
一、農村公共產品的內涵
(一)公共產品的概念、特征及分類
關于公共產品的概念及特征,國內學者大多贊同薩繆爾森的定義:每個人對這種產品的消費都不會導致其他人對該產品消費減少的產品。薩繆爾森對于公共產品的特征描述有三個:非排他性、非競爭性、外部性。而消費上的外部性與消費上的非排他性所造成的搭便車行為非常相似,所以,學界通常認為公共產品的兩大特征為: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
關于公共產品的分類,則根據不同標準,分為不同種類,根據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強弱程度,可分為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劉千賀(2006)還認為:根據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來看,可以分為全國公共產品和地方公共產品:城市公共產品和農村公共產品:家庭公共產品、社區公共產品、地方性公共產品、全國性公共產品和全球性公共產品。
(二)農村公共產品的概念及分類
農村公共產品則是根據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來分類的。農村公共產品即是在農村中相對于私人產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產品。
在農村公共產品中,根據其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強弱程度,又可分為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按農村公共產品受益的范圍可分為全國性農村公共產品和地方性農村公共產品。
按農村公共產品的功能可分為,一是維持農村基層政權正常運轉的公共產品,二是有助于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公共產品。
二、關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變遷的研究
胡洪曙(2007)通過時期和責任制時期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需求表達機制、決策機制比較、籌資機制、生產和管理機制特征的比較,說明農民在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在逐步增強。
謝好(2006)通過分析傳統農業社會時期、民國時期、時期、家庭承包制時期、稅費改革后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分析了國家和農民的互動。
曲延春(2008)通過分析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在不同歷史時期的演變,揭示了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制變遷的實質就是城鄉利益、工農利益特別是國家與農民的利益關系不斷調整的過程。
從以上文獻可以看出,學者們主要是從國家和社會關系的角度來考察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變遷的。
三、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形成的原因
(一)當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存在的問題
第一,供給總量不足與部分產品供給過剩并存。陳榮佳(2006)認為,供給總量不足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農民急需的生產性公共產品供給嚴重不足。另一方面是社會事業類公共產品供給嚴重短缺。熊國兵(2007)從公共基礎設施、社會保障方面、農技服務方面的現實狀況分析了公共產品供給的不足。孟凡斌(2007)則從中央對農業支出的規模和從地方財政對農村的支出規模來看的下降趨勢得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總量不足的結論。黃雪萍(2006)則分別分析了浙江省和全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總量不足的現狀。
劉保平、秦國民(2003)認為,與農民急需的一些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的狀況相反,在許多農村地區,一些農民不需要或者需求較少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供給卻大量過剩。如貧困地區大量修建農貿市場、休閑廣場、歌舞劇院、高檔賓館等。
第二,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結構不合理。雎黨臣(2007)認為當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結構不合理體現為:農民急需的公共產品供給不足,農民不需要的公共產品供給過剩:重大中型水利設施建設,輕一般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重生產性基礎設施建設,輕教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重農村科學教育文化事業發展,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何菊芳、虞拱辰(2005)認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是:一是農民急需的公共產品供給嚴重不足。二是涉及到農村可持續發展的公共產品供給嚴重短缺。三是較少需求的公共產品供給過剩。四是部分公共產品的提供損害農民利益。
第三,公共產品供給的不公平性。劉保平、秦國民(2003)認為,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不公平性,主要表現在城鄉之間的供給不公平和農村地區間的供給不公平兩方面。
(二)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的原因
第一,取消農業稅造成的影響。睢黨臣、王征兵(2007)認為,伴隨著取消農業稅政策的實施,農村鄉(鎮)、村兩級組織制度外籌集財政資金的渠道基本上被堵死,財政收入銳減,鄉(鎮)、村兩級組織可支配的公共資源減少,使得本來就匱乏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日益突出。由于財力所限,中央政府在短期內不可能承擔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全部投入。所以,取消農業稅將使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面臨嚴峻的挑戰。
于奎(2005)認為,取消農業稅政策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造成了制度約束,具體體現為:收入上移,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缺乏基層財政保障:鄉鎮政府財權與事權不對稱,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失衡;轉移支付力度小、制度不規范導致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不平等;鄉鎮政府改革滯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缺乏。
第二,供給主體的單一,導致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失衡,偏離農民迫切需求。劉千賀(2006)認為,目前我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渠道仍是沿襲農村改革前的格局,農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只寄希望于政府,而政府因財力緊張無法生產更多的農村公共產品,不能滿足農民的實際需要。
邊洪強(2007)認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存在政府壟斷現象。其主要特征表現為:政策決策、政府投資、政府生產。
第三,各利益主體的博弈。邊洪強(2007)認為,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存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博弈,以及地方政府與農民的博弈。博弈影響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和農民的關系,從而影響到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效率。
第四,自上而下的公共產品供給決策機制的影響。劉千賀(2006)認為:自上而下的公共產品供給決策機制也是導致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
劉保平、秦國民(2003)認為,農民無法在公共產品供給決策中反映自己的意見,表達自己的需求偏好,最終形成了不反映需求的帶有強制性的自上而下的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程序。
第五,長期實行“城鄉分治”的管理制度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影響。黃雪萍(2006)認為,“城鄉分
治”、“重城市輕農村”的管理制度造成了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和以此為基礎的城鄉有別的公共產品籌資制度。
四、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改進的對策
(一)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建立多元化的農村公共產品籌資體系
于奎(2005)主張:政府是要強化公共財政理念,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二是加強財政投資的主導作用,促進多元化投資格局的形成:三是考慮開征農村公共產品稅收,如開征具有專項使用目的的治理環境污染稅種:四是積極引導民間資金和外資。
劉千賀(2006)認為,農村公共產品資金來源要多元化,具體包括以下渠道:政府的轉移支付;私人、企業和銀行的資金投入;農民交納的“一事一議”籌資和費用:強制保險收入:慈善來源。
(二)實現供給主體的多元化
張穎舉(2008)主張,繼續加大政府投入:進一步引入市場供給;引導非營利組織參與;鼓勵農民自我供給:實行大村莊制,改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
王俊(2006)認為,可以參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主體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層政府、農村社區組織、企業、個人等。根據公共產品的不同性質和受益范圍,由相應的主體來提供。
吳友群、廖信林(2007)界定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農村社區、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機構和組織、私人和企業提供農村公共產品的范圍。
(三)改變“自上而下”的供給決策機制
吳友群、廖信林(2007)認為。應完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機制,建立農民需求表達機制,實現決策程序“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的轉變。
劉千賀(2006)則主張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供給方式。
(四)保證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協作關系
劉千賀(2006)主張通過以下方式減少各利益主體在博弈過程中,所造成的成本損耗。首先要明確政府自身職責,優化供給方式;其次要確認收費合法地位,吸引其它供給主體加入:同時要明晰產權,法律制度雙重保障其它供給主體利益。
(五)借鑒國外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成功經驗
廖紅豐、尹效良(2006)在介紹泰國、印度、日本、美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狀況的基礎上,指出我國應當借鑒國外的經驗。
楊勇、黎振強、羅能生(2008)在分析韓國、日本經驗的基礎上,指出發達國家對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啟示為:通過各種補貼發展農村各項基礎建設事業:政府構筑農村社會保障網:引導和扶持農村發展各項社會事業:逐步減少對農民的各種政府管制。
五、農村公共產品與農民負擔的相關性分析
(一)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增加農民負擔的主要原因
1 城鄉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差異加重了農民負擔王英平、帕塔木?巴拉提(2005)認為,城鄉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差異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劉雅佳(2008)認為,二元結構造成農民的不公平的成本分攤。
2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職責劃分不清,加重了農民負擔。王英平、帕塔木?巴拉提(2005)認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上的錯位、缺位加重了農民負擔。
3 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監督機制的不完善。王英平、帕塔木,巴拉提(2005)認為,缺乏對農村公共產品有效的監督機制導致了農民負擔。甘霞(2005)認為,乏力的監督機制造成公共收入使用混亂。
(二)基于減負考慮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設計
1 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公共產品供給體制。劉雅佳(2008)提出,政府應為主體提供城鄉統一的公共財政制度,具體體現為: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務,實現城鄉財政分配的公平和公正;建立城鄉統一稅制,取得農村成本分擔的公平。甘霞、王英平、朱延松等人也主張建立一體化的公共產品供給體制。
2 明確區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的職責。劉雅佳(2008)提出,一方面要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另一方面要明確地方政府職能,重構基層政府職能:省、市、縣政府負責的農村公共品主要應包括耗資大、影響社會發展時間長的公共產品以及跨地區交叉供給的公共產品的補助。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直接需要鄉鎮政府的服務。
3 加強對農村公共產品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劉雅佳(2008)主張通過以下途徑加強對農村公共產品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制度公開。全民監督:完善鄉鎮基層政府在農村公共品供給中的決策與監督職責:建立獨立于政府機構外的監督體系。
從當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研究現狀不難發現:關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理論研究較為充分,實證研究卻相對薄弱:對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的主體關系較少論述。這將是今后研究的難點和重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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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處于失衡狀態,和城市相比,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總量短缺、質量低下。文章認為我國城市和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主體不同是導致公共產品短缺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應當使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主體多元化
我國農村公共產品在取消農業稅后供給失衡問題更加突出,具體表現在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機制的不健全,如醫療衛生條件差、教育落后、水電設施落后等。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滯后及匱乏制約了農村消費需求的提高,影響了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強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體制建設,解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矛盾,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重要的意義。
農村公共產品是指用于滿足農村公共需要的產品,具有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的特點。它又可分為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農村純公共產品是指在消費過程中具有完全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應當由政府免費提供的產品。如:農村基層政府(縣鄉級)行政服務、農村綜合發展規劃、農村信息系統、農業基礎科學研究、大江大河治理、農村環境保護等。農村準公共產品是指介于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 在消費過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主要包括:在性質上近乎純公共產品的準公共產品,如農村義務教育、電力設施、小流域防洪澇設施建設、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等;一般準公共產品,如農村高中(職高)教育、水利設施、醫療、道路建設、文化館等;在性質上近乎私人產品的準公共產品,如農村電信、電視、成人教育、自來水等。
在我國現行公共產品供給體制下,城市居民的公共產品供給主要有中央和城市政府提供,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低廉的基礎教育,發達的交通,優越的市政設施;但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條件遠遠低于城市的狀況下,農民還要為享用這些公共產品交納“三提五統”以及其他收費。同時農村不同地區間公共產品供給不平衡。市場經濟發達、財源豐裕的東部沿海地區,政府能夠提供較多的公共產品,而中西部地區由于經濟不發達,鄉鎮企業少,政府財政收入不足,公共產品供給自然就短缺。可見,目前我國公共產品在城市和農村以及農村各地之間的供給是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公共產品供給主體不同所導致的。
一、目前我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
目前,我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主要包括鄉鎮俯、村委會組織和農村居民。
1.我國農村鄉(鎮)政府承擔起本轄區公共產品供給的職責。按照1982年《憲法》規定,鄉級政府的職能是“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其職責范圍幾乎涵蓋了農村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但是,鄉鎮政府制度內財政收入不可能籌集到足夠的公共資源。l994年分稅制改革后,不但沒有增加鄉鎮政府的制度內財政收入,反而因共享稅分配比例低,稅源有限,使大多數鄉鎮財政收入陷入困境。再加上近年來農業經濟比較優勢的逐漸喪失,在農村實行稅費改革,取消農業稅后,以農業為主要稅收來源的縣、鄉政府制度內財政力量已大為衰減,縣鄉財政收支狀況更加失衡,尤其是削弱了縣鄉政府提供農村公共產品的能力。很多鄉政府赤字財政。在這種情況下,根本無力進行農村交通、農田水利等公共建設。由于沒有相應的稅收支持提供公共產品,于是,通過財政體制度外籌集供給公共產品的資源便成為必然的選擇。同時也導致了農村公共產品的匱乏,以及公共服務的缺位而且。在農村稅費改革后,針對農村公益事業采取的“一事一議”制并未能解決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問題。
2.村委會組織。村委會組織不是一級政權,現行政策規定村級組織可以對農民收取三項“提留”:公積金,公益金和管理費。公積金用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購置生產性固定資產、興辦集體企業等;公益金用于“五保戶”供養,特困戶補助以及其他集體福利事業支出:管理費則用于村級組織干部報酬和管理支出。從政策規定的用途來看,這三項“提留”屬于村級組織提供公共產品的成本分攤。 轉貼于
3.農村居民。我國對農民實行的是既收稅又收費的制度和政策。農民既要繳稅又要收費。就稅收而言,主要問題在于稅制設置一直不盡合理,農民稅負總體一直偏高。就收費而言,各種政策性收費更是不盡合理,項目繁多,一些公共產品,如義務教育、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公共產品,本應由政府制度來義務提供,卻變成了由政策性提供和由農民負擔。除此以外,鄉、村兩級組織還以活勞動的形式向農民分攤公共產品的部分人力成本,即義務勞動積累工。按現行政策規定,每個農村勞動力每年應承擔5~10個義務工,10~20個勞動積累工,前者主要用在公路建筑、防汛搶險、修繕學校等,后者主要用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民既要承擔制度內公共產品供給成本,也要承擔制度外公共產品供給成本。已進行的農村稅費制度改革,雖使其向合理的方向取得了較大進展和成果,農民負擔過重問題有一定緩解,但改革任務遠未完成。可見,無論是稅費改革前的“三提五統”,還是稅費改革后的“一事一議”,都是農民對公共產品的成本負擔。
可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制不合理,本應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擔的公共產品,但在目前仍由農民稅外負擔,通過向農民攤派等方式來完成。這使收入較城市居民低的人卻承擔著比城市居民多的多的公共產品的供給成本。
二、創新我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
正如薩謬爾森所言:“一種公共產品并不一定要由公共部門來提供,也可由私人部門來提供。”因此,應構建多元化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系。我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不僅包含政府,同時還要激勵私人、企業和各種組織參與農村公共產品建設。
1.明確各級政府的財政職能,建立針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轉移支付制度。由于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產生了搭便車問題,使私人部門不愿提供公共產品,而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導致了私人部門的低效率,因此政府應當作為公共產品的主要供給主體。
(1)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服務型政府,強化政府公共產品供給意識和公共服務職能,不斷提高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能力。
(2)政府應當直接提供屬于本級職責范圍的農村公共產品。應當重新界定中央政府、省級政府與縣、鄉基層政府的事權范圍,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財政職能,凡受益范圍遍及全國的公共產品,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受益范圍主要是地方的公共產品,則應由相應層次的地方政府提供,而具有外溢性的地方性公共產品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各個受益的地方政府共同提供。如諸如義務教育、國防開支、大型農業設施建設、農業基礎科學研究等全國性的農村“純公共產品”供給,由中央和省級政府財政負擔,并建立直接針對這些公共產品供給的轉移支付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財政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國家財政對于不發達地區、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扶持的力度,以平衡各地區財力差異,實現公共產品供給均等化,以解決供給不足和地區間的不公平性問題。推進農村財政體制改革,規范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渠道。同時還要加大政府投入,加快歸還歷史欠賬,盡早實現公共產品供給的城鄉平衡和平等。
2.鼓勵企業、各種組織和私人參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建立多元化的供給主體結構。公共產品需要有政府財政支持,但并不意味著所有的公共產品都由政府提供。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可采用以下方式:
(1)采取私人捐贈的形式。很多國家的公共設施就是利用私人捐贈而建立起來的,如美國個人慈善捐贈高達1750億美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公共產品的生產。現在我國部分農村小學校舍采用捐贈的方式建立起來。同時,農村的水利設施、文化館等公共產品等可以鼓勵私人或各種組織進行捐贈。應當制定一些能夠鼓勵個人或者企業出資參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政策,如:利用冠名權、建碑立傳等形式鼓勵個人或企業參與公共產品供給。
Abstract: The thesis analyzes the output of the major farm production and it’s proportion in GDP, which are presented by Hunan’s statistical yearbook of 2007 and 2008, finding that the main reasons restricting Hunan’s agricultural growth rate are the agricultural subsidy policy’s lack of emphasis and power, as well as the failure of setting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increase farmers’ income. Yellow box policy and green box policy should be introduced accordingly, to adjust and optimize the agricultural structure, speed up the rural labor transfer and the small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areas.
關鍵詞:農業補貼;政策;對策
Key words: agriculture subsidy;policy;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D66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3-0120-03
0引言
從2004年到2010年,中央連續以七個“1號文件”發出,主關鍵詞是中國“三農”問題。湖南是農業大省,農業興,則百業興;農民富,則全省富,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全省人民的小康,湖南的富民強省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增加農民收入對于實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社會經濟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制約農民農業收入的問題及原因
1.1 糧食產量沒有增加,農民以工資性收入支撐著農村經濟的增長從“湖南統計年鑒7-20按全省人口平均的主要農產品產量”中可知:人均生產的谷物分別是(公斤):
2000年403;2005年393;2006年397;2007年394。人均生產的水產品(公斤):2000年20.3;2005年26.69;2006年28.05;2007年29.34[1]。
自古以來就有“湖廣熟,天下足”之說,湖南的糧食產量連續八年沒有增加,于是“誰來養活湖南人”。農民人均純收入可分為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轉移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四大部分。從統計資料上可知,近20年農民的農業收入在下降,非農收入在增加,主要是農民工外出打工的收入。這種工資性收入能夠維護多久呢?去年開始的金融危機,沿海各地的外資企業倒閉,農民工返鄉約50%,返鄉農民的生活來源都成了問題。湖南省14個市州,從總體上來看,地區間的差異表現在以下幾方面:湖南省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差異顯著;高收入地區多為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地區之間的收入水平差距呈階梯狀;地區之間的收入水平差距主要來自于工資性收入和家庭經營收入。
1.2 比較周邊省分農民收入水平地區間差異分化從2007年《湖南省統計年鑒》“Gross Regional Product (2007)”中比較地區GDP(億元)中農業所占比重[2]:
湖南省:9145,農業1611,占18%;山東省:25887,農業2509,占10%
河南省:15058,農業2365,占16%;廣東省:30673,農業1746,占6%。
湖南是一個農業大省,但不是農業強省,農業占GDP比例不高。隨著經濟的發展,國民經濟中一二三產業的比例是不斷減少的。我們可以發現二個問題:一是農業的科技水平很低,農業的產出量不高,與湖南的中部省分地位不相適應;二是農業的市場化程度不高,城鎮化水平很低,沒有與現代市場經濟相適應。于是,當前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農業科技的投入和如何投入的問題,農村城鎮化提高和如何提高的問題。
1.3 農業支持補貼政策存在的現狀及問題湖南與全國一樣取消了農業稅,同時對農民種糧給了補貼。我認為,目前各種農業補貼政策只是在很小程度上提高了農民的種田積極性,對增加農民收入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這種補貼政策所起到的作用會越來越小。一是“輸血”和“造血”,目前的農民增收政策,如取消農業稅,種糧補貼等等,對增加農民收入起到積極作用,但增加農民收入的根本是提高農民的自身能力。可以比如為增加造血功能,提高免疫力。二是“分散”和“組織”的觀點:我國農村長期的小農經濟已經根深蒂固,于是農民分散成了自然,解決我國農民問題的根本是要將農民組織起來。三是“政府”和“政策”的觀點:以上兩個觀點都要政府來解決,政府是制定各項農業政策的主體,國家的農業投入是農業投資的主體,農民是政策的接受者。
這些農業補貼政策的主要表現如下:
第一、補貼重點欠明確,補貼力度不夠強。就補貼領域而言,對農產品的補貼主要集中在糧棉產品,雖然已開始有選擇地補貼某些優質品種,但還不夠普及、穩定;對投入品的補貼幾乎涉及化肥、農藥、農膜和種子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諸多方面,而且很少分地區和人群;對農業結構調整補貼的力度有限;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同樣面臨金融支持乏力的難題,這些均反映出補貼重點不夠合理、明確。從補貼力度來看,在一般政府服務中,對農民培訓的支出比例很低,僅占一般政府服務的2.1%,其中沒有或很少有補貼,導致農民的人力資本匱乏;農業技術推廣補貼力度不大,進展遲緩;市場營銷服務未明確給予補貼性支持,呈現短缺態勢;檢驗服務因補貼資金缺額大,比較落后,難以滿足加入WTO后農產品進出口及國內生產的需要。在國內糧食援助上,一方面補貼資金欠缺,另一方面糧食庫存積壓嚴重。此外,自然災害救濟支付、環境計劃下的支付與地區援助計劃下的支付等,投入有限,補貼不多,還有發展空間。
第二、缺乏增加農民收入的補貼政策。在綠箱政策中,我國缺少6項與收入支持有關的政策,占了綠箱支持的一半,因而增加農民收入的補貼手段比較匱乏。這可能是我國長期處于工業化前期階段,資金短缺,財力不足的國情所致,也是發展中國家工業化過程中的常見現象。
第三、糧棉流通領域補貼資金沉淀過多,保護生產能力和增加農民收入的效果不顯著。我國糧棉價格支持政策,通過直接補貼糧棉流通部門來刺激生產,間接增加農民收入。但這種間接保護生產、補貼農民收入的方式,因流通部門環節多、損失大,致使增加農民收入的效率下降。據經合組織測算,發達國家價格補貼政策的效率僅為25%左右,即政府的價格補貼每1元錢,農民只能獲得0.25元左右,還會因過剩庫存產品增加而加重財政負擔[3]。那么,為什么發達國家不心甘情愿地徹底放棄價格支持政策呢?主要原因可能在于該項政策具有刺激生產、維持供給能力、增加收入和保持就業的多重功能。是否采用或以多大力度使用價格支持政策,取決于政府對農產品增產和農民增收兩大政策目標的傾向。
第四、管理體制運行不暢,補貼效率難以提升。關于農業補貼的政策,主要涉及財政、農業、外經貿、糧食、民政和銀行等部門,因政出多門,協調困難,交易成本高,時滯長,加之部門本位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和尋租活動的影響,使得農業補貼中的“跑、冒、滴、漏”現象難以避免,從而降低了農業補貼的效率。另外,因中國農民數量龐大,在政府與農民之間缺乏一個有效的中介組織載體,許多針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其運行成本都比較高昂,也降低了補貼資金的運行效率。
在現有國家農業政策下,湖南省要解決二個問題:一是“用政策”問題,我們常說要解放思想,國家給了很多農業政策,這些政策我們要用足用夠;二是“制政策”問題,在國家的宏觀政策下,制定和完善相關的農業政策,大膽的試大膽的用,為農民增收創造好的制度環境。
2實行農業補貼的基本思路與政策
我國農業補貼的基本思路實行“一個中心,兩個轉移,三個結合”的方針,即以增強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為中心,從補貼農產品流通領域向補貼農業生產領域轉移,從保障農業生產型補貼逐步向增加農民收入型補貼轉移,將綠箱政策、黃箱政策和藍箱政策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對糧棉等農產品流通領域的補貼資金轉移過程中,要保留以往儲備費用等合理、必要的流通環節補貼,將超量資金與部分增量資金轉入生產領域,加大農業生產環節的補貼力度。在財力無法與發達國家相抗衡的硬預算約束條件下,集中使用資金,避免撒胡椒面,突出重點產品、地區、人群和企業,降低補貼資金運行中的交易費用,提高補貼效率,進而促進農產品國際競爭力的提升。主要的農業補貼政策引導措施是:
2.1 針對農業的弱勢地位,加大補貼力度農業產品受自然條件的制約很大,特別是在農業科技化程度不高的目前條件下,必須對弱勢農業進行補貼。一是根據國內外農產品的競爭態勢,努力使補貼結構合理化,突出補貼重點,提高資金補貼效率。二是農業投入品以良種和節水型灌溉中的水電費補貼為主,其中良種補貼又要向大豆、玉米、小麥和棉花傾斜,以降低這些產品的生產成本;三是對受沖擊較大的糧棉油糖等敏感性農產品主產縣的中低收入純農戶和一兼戶進行補貼;四是提供農業信貸,以貼息貸款和補貼農產品基地建設的方式,重點對農業產業化和現代農業產業鏈的建設進行貸款;五是國家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政策投入力度,農民在農村就能享受到政府投資的公共產品的好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進行農業科技的投入,資助民營企業和農民專業大戶建新技術推廣示范基地。設立新技術、新品種風險基金,對因技術、品種不穩定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第二,運用現代檢測技術進行農產品檢驗服務。除了少數復雜的質量檢驗和特殊的疫病防治收取較低的成本費用外,免費進行一般農產品的質量檢驗和畜禽檢疫。特別是對農產品中農藥檢測,以保證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量達到國際標準。
第三,運用現代物流進行農業市場營銷。一方面集中以往分散在其他項目中的市場營銷服務資金;另一方面擴大資金投入,顯著提高市場營銷服務的效果。
第四,政府加大對自然災害救濟、環境保護與貧困地區的資金補貼力度。對重大自然災害的資金轉為收入保險基金,在少數自然災害頻發地區,進行收入保險補貼制度試點[4]。
2.2 運用綠箱政策中的收入補貼措施
第一,運用農業財政政策,減免受沖擊嚴重農產品主產區、貧困地區以及受災地區有關農產品的稅收。受災害地區政府由此發生的財稅收入減少額,由中央政府轉移支付解決。
第二,運用農業保險補貼制度,重點對糧棉油糖等敏感性大宗農產品,以及畜禽、蔬菜和水果等產品進行保險補貼。可選擇的主要方案有:①從國家到地方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或在國家保險公司的基礎上分設農業保險科目,對糧食、棉花、大豆和甘蔗等敏感性農產品,以及畜禽、蔬菜和水果等主要農產品,進行特別保險。減免這些公司的有關稅收,并對發生的風險損失按比例補貼;②主力創匯高風險的棉花、大豆等大宗農產品及的畜禽、蔬菜主產區域,設立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③由政府機構,如民政部門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增加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功能。
第三,運用國家機構設立結構調整專項補助資金。受沖擊最嚴重的大豆、玉米、棉花、油料和小麥主產區,進行專項補貼。
2.3 運用黃箱保護資金,轉為綠箱收入補貼
第一,在糧棉油主產區中,運用農業產業化進行規模化經營。在農業產業化的過程中,根據受沖擊后產品的積壓程度,直接給予不同等級的收入補貼。政府鼓勵分散農戶將承包的土地交公司經營,或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將農民轉變為農業工人。
第二,運用利用微量標準允許的黃箱補貼,重點加大特定產品的補貼力度。①由國家相關部門公布權威的綜合支持量,以統一的數據計算決策。②以允許微量標準為限,優先特定產品的補貼資金。要從其他新增財政收入中劃轉一定資金補貼受沖擊大的農產品。③某些非特定農產品的支持轉入特定農產品的支持中,騰出非特定農產品的補貼空間。如對農藥、化肥和農膜生產資料的補貼,要從特定中補貼,并有專項資金。④加強農產品運輸基金,全國范圍內開設農產品綠色通道,免收過橋過路費用。⑤設立信貸基金,增大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貼息貸款規模,擴大貸款范圍,同時減免稅收[5]。
增加農民收入水平,一方面提高農民的自我增收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農業政策的支持力度,充分運用各種農業政策,特別是在目前的條件下由為重要。在目前每年又新增加800萬人農村剩余勞動力下,農村勞動力轉移困難,城鎮化水平不高,國際化市場準入承諾又引發外國農業產品的大量涌入國內市場,從而沖擊國內的農業生產,減少農民就業,妨礙農民增收。所以,分析和判斷我國農村市場,農業生產和農民就業,制定和運用相關的農業補貼政策,運用好農業綠箱政府,加大對自然災害的補貼,讓農民增收,農村穩定,是目前黨和國家和“重中之重”。
3研究結論
實現農民收入的穩定增長,其措施是多方面的、綜合性的,但從根本上來說,通常有三種思路:一是調整價格的辦法,即以提高農產品價格,增加農產品產量或產值為內容的增收措施;二是在農村內部調整產業結構,推動鄉鎮企業進一步發展,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提高農民收入;三是立足城鄉一體化,推動城市化進程,帶動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從而不斷提高工資性收入和家庭經營非農產業收入。
第一,以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效益農業,調整和優化農業結構,培育新的農村經濟增長點。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重新配置資源,提高經濟效益,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要把結構調整作為經濟增長點來抓,著眼于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和產出率,增加農民收入。一是要立足于深層次調整。二是要立足于高起點來調整。三是要立足于全方位調整。
第二,加快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化水平,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從經濟學的一般原理而言,要增加收入就必須增加投入,但農產品需求彈性小的特征,決定了靠增加投入而單純提高農產品產量并不能增加農民收入。增加農民收入的關鍵在于:加快城市化進程,把眾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出來,這是擴大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空間的有效途徑。要鼓勵支持鄉鎮企業向大中城市靠攏,向區域經濟中心靠攏。要把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與發展民營經濟結合起來,以發展民營龍頭企業和民間中介組織作為主要著力點。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必須解決分散的農戶適應市場、進入市場的問題。
第三,要把農村勞力的就地轉移與異地轉移結合起來,以異地轉移作為湖南農民增收的主要著力點。要鼓勵農民長期穩定地進入非農產業,到城市去,到發達地區的城市及其郊區、城鎮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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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對組織稅收收入與依法治稅之間的現實矛質進行了分析,提出了解決兩者矛質的方法,指出依法治悅是組織收入的基礎和保障,只有堅持依法治枕才能閱滿地完成收入任務,促進經濟發展。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依法治稅成為我國當前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但是,長期以來形成的指令性稅收計劃對稅收行政執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矛盾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而日益顯現。如何嚴格堅持和推進依法治稅、如何處理好組織稅收收人與依法治稅兩者的關系成為一個值得深人研究、努力實踐的重大課題。
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之間的現實矛盾
一.收人中心說”帶來的治稅觀念的誤區
在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我國對稅收收人實行計劃管理,強調以組織收人為中心,以稅收計劃任務的完成情況來考核工作績效,在稅務部門形成了“唯收人論英雄、唯收人論成就”的觀念。稅務部門任務觀念很強,將主要精力放在平衡、調劑稅收收人,確保收人計劃完成上,相對而言,法制意識較為淡薄,不太注重自身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執法水平的規范。
二.稅收計劃制定的不科學性成為依法治稅的重要障礙
從理論上講,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對經濟有調控作用,所以兩者的內在發展趨勢應是一致的。由于經濟的發展呈波浪型的規律,稅收收人計劃應根據經濟發展的規律來編制,但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編制稅收計劃的主要方法是“以支定收”“基數增長法”,其公式為:稅收計劃二基數x系數+特殊因紊,即每年國家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是以國家和地方政府所需支出為基礎,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確定一定的增長比例作為當年的稅收計劃任務分配數。這種方法具有明白直觀、簡便易行、連續性強、較為穩定等特點,在一定程度上考慮了各地的客觀經濟狀況,對保證國家財政收人的穩定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這種計劃分配方法的缺陷越來越明顯,主要表現為:第一,基數對計劃的影響程度較大,基數越大,稅收收人任務越重。即上年度完成收人越多,意味著下一年度的收人任務越重,實際上是一種“鞭打快牛”的做法。一些地方的稅務部門為減輕以后年度的任務壓力.出現了有稅不收等現象。第二,基數與依照稅法有可能取得的稅收收人不完全吻合,不利于公平稅負和宏觀調控。在稅撅充裕的地方容易造成“藏富于民”,在稅撅不足的地方容易助長收“過頭稅”,導致“寅吃卯糧”。第三,系數的人為操作性大,不是建立在對稅源全面、科學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而是通過財政預算反推出來的,可依據性較差,只考慮財政支出的增長需求,而沒有充分考慮經濟總量與結構的變化,從而容易導致稅收什劃的增長偏離實際稅撅、稅收任務崎輕畸重等悄況,會給執行稅收政策帶來一定的負面影晌。
三.過度強調組織收人導致了對征管質量的忽視
組織收人固然是稅務部門應盡的基本職能之一,但過度強調收人任務導致了稅務部門對征管質量的忽視,有悖依法治稅的原則和規范征管的要求。在個別經濟發達地區,稅撅充足,稅務部門完成當年度稅收收人任務后,放松了對漏征漏管戶的清理,企業欠稅大幅度地增加,壓欠措施不到位,查處案件過程中隨意性較大,甚至個別地方政府常以發展地方經濟為借口,超越權限要求稅務部門特別是地稅部門違法實施稅收減免和制定片面的稅收優惠政策。這種做法一方面助長了企業的欠稅、偷稅的風氣.助長了地方保護主義的蔓延,加劇了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稅務部門征管水平和征管質量的提高。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脫離稅源實際,片面迫求政績和地方收人規模的最大化,稅務部門在地方政府和收人計劃的雙重壓力下出現了征“過頭稅”“空轉稅”“以票引稅”等稅收違法現象,有的地方為完成“屠宰稅”“農業稅”等收入任務強行拉牛拉羊、甚至按人頭來計征屠宰稅,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更不用提征管質量的提高和執法水平的規范了。
(1)正確處理好組織收入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依法治稅是組織收人的基礎和保障,組織收人是衡量依法治稅水平和力度的重要結果,依法治稅貫穿于組織收入始終。只有堅持依法治稅才能圓滿地完成收人任務,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要正確處理好組織收人與依法治稅兩者的關系,緩解、解決兩者矛盾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強化稅收法定原則,克服單純追求收人的觀點。在“依法治國”已成為憲法基本原則的今天,應重新對“依法治稅”與“稅收收人計劃”進行定位。從理論上講,稅收計劃是由財政機關和稅務部門制定的,是稅務部門內部的工作計劃,不具有強制的約束力,而稅法是由國家的立法機關及最高行政機關制定的,具有普遍的法律約束力,違反稅法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孰輕孰重顯而易見。再者,從當前形勢上講,雖說組織收人是稅收的基本職能,卻不是唯一職能,特別是我國加人WTO后,稅收更注重的是體現一種“公平”和“中性”的原則,與國際接軌,“依法治稅”顯得尤為重要。這里的“法”就是“稅法”,“稅法”才是全部稅收工作的依據,而不是“稅收收人計劃”。組織收人應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應退盡退。而所謂依法治稅,其內涵就是“應收盡收”,就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規范性文件的要求,通過規范的稅收行政執法行為對經濟活動中產生的稅款解繳人庫,實現稅款從納稅人到國家的財產利益轉移,既不能有稅不收,也不能因盲目追求完成稅收收人任務收“過頭稅”。由此可見,“依法治稅”與“稅收收人計劃”兩者的定位是:在遵循依法治稅這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來完成稅收收人計劃。
(2)改變現行不盡科學合理的稅收計劃制定方法。稅收與經濟是木與本、水與源的關系,不能脫離經濟去追求稅收增長,更不能超越經濟發展水平侈談什么稅收增長。所以,稅收計劃的制定應逐步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要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以經濟發展狀況為依據,特別是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CDP增長存在著密切的正相關關系,可以考慮運用GDP來編制稅收收人,主要有彈性系數法(稅收彈性系數是指稅收收人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率之比)和稅收負擔率法(稅收負擔率是指稅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兩種方法。
(3)改變稅收工作考核辦法。在當前市場經濟體制和新的征管格局形勢下,各級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對稅務部門工作業績的考核標準應多樣化,稅收收人計劃任務完成情況不應當成為考察和評價稅收工作的唯一標準。能否完成稅收計劃任務主要取決于經濟的發展情況,所以在稅收計劃執行階段,應當將稅收計劃作為預側性、規劃性、指導性計劃,而不是強制性、必須完成的指令性計劃,對稅收工作的評價應該既有量的要求.也要有質的要求。沒有質的量是沒有意義的,應當適當弱化稅收計劃任務的考核,強化依法治稅工作的考核,由稅收計劃的數量考核逐步轉變為稅收征管質量的考核,將重點放在考核稅收管理的有效性上,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率、納稅申報率、申報真實率、催報催繳率、稅款人庫率、滯納金加收率、違法行為處罰率、涉稅復議變更撤銷率等指標。衡量稅收工作的優劣,不應單純看收人總童的多少,關鍵是看是否堅持依法治稅,依率計征,縮小應征與實征的差額。
(4)切實改革政府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
稅收計劃是財政預算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要改革現行的稅收計劃,在財政預算上必須堅持“量人為出”的原則,徹底改變當前財政支出制約稅收收人的做法。如果財政預算與稅收計劃差別較大,由此產生的財政支出缺口,應通過緊縮支出、發行國債或者其他途徑解決,而不是將組織收人任務強加于稅務部門,這樣可以避免因支出需要而迫加稅收計劃產生的負面效應,保證稅務部門依法治稅的獨立性,做到依法行政、依率計征。
(5)建立重點稅源戶管理制度,把組織收人任務落實到具體的稅源上,有的放矢。
經濟的發展才是稅收增長的堅實基礎。要制定科學的稅收計劃必須掌握經濟稅源情況,稅源監控管理已成為新的征管模式中不可忽視的環節,是稽查和征收的前提和基礎。加強稅源管理,將收人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的稅源上需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科學地確立稅源監控對象。納稅人成千上萬,稅務部門不可能對每個納稅人都進行稅源監控,只能采用分類、重點式管理,即建立起重點稅源戶管理制度,將本轄區內稅源大、行業特殊或稅源增量較大的納稅人列為稅源監控的重點對象。二是加速稅源管理的電子化進程。各級稅務部門要加快稅收的信息化建設,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可建立以稅務為中心,企業、銀行、工商、海關、財政等相關部門聯網的信息數據處理中心,為實現經濟信息數據的共享創造外部條件;同時開發切實可用的稅源分析管理軟件,通過軟件迅速、準確地進行各項稅收經濟指標和企業財務指標的分析考核工作,提高稅源監控水平和效率。
同志們:今天在這里召開20*年度地方稅收納稅協稅先進單位和個人表彰會。召開這次會議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對為我縣地稅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納稅協稅先進單位和個人表示感謝;二是請大家來,文秘部落加強溝通,增進了解,并請大家多提意見和建議,共同把我縣的地稅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就我縣去年來地稅工作情況向大家作一簡要的匯報。
一、2010年來我縣地稅工作的基本情況
去年,我們地稅部門在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地稅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縣廣大納稅人和協稅護稅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了各項地稅收入任務。一是大力組織收入,為全縣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財政力保障。論文百事通20*年,國家實行宏觀調控政策,中央出臺了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省財政結算體制調整以及電力企業稅收和利息所得稅上劃,全年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影響財政總收入達1817萬元,其中減少地方財政收入454萬元;電力企業稅收和利息所得稅上劃減少地方財政收入462萬元。同時受上半年干旱氣候影響,水電行業的產值和效益明顯下降,全年增值稅對財政收入的貢獻只有221萬元,加上耕地占用稅和罰沒款收入缺口1200多萬元,財政收入一度出現負增長。面對這種形勢,我們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堅定不移地推進依法治稅,深化征管改革,強化稅務稽查,全面加強和規范收入管理,保證了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20*年,地稅部門共組織各項收入12756萬元,同比增長7.6%,其中稅收收入6356萬元,同比增長12.7%。二是強化稅務稽查,為廣大納稅人營造公平的納稅環境。采取自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認真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工作,推行了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深化日常檢查,有重點地開展了企業所得稅、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貨物運輸業稅收等專項檢查。全年共查補稅款279萬元,罰款26萬元,有力地打擊了各類偷、逃稅違法行為,達到了以查促管和公平稅負的目的。三是優化納稅服務,營造和諧良好的征納氛圍。完善辦稅環境和設施。去年8月,地稅機關和稽查局、直屬分局遷入新地稅大樓后,辦稅環境和服務設施進一步改善,辦稅服務廳配置了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公告欄、辦稅流程圖和辦稅示意圖,開設了業務咨詢窗口、納稅人休息區和稅吧,為納稅人網上申報和查找資料提供了便利。加快地稅信息化改革步伐。在加強《浙江地稅信息系統》的應用基礎上,加大對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力度,推廣“網稅”系統,運用因特網技術改革納稅申報方式,實現網上申報納稅,方便納稅人。加強地稅機關效能建設。深入開展機關效能革命,努力轉變財稅干部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分科室建立服務承諾,簡化辦稅辦事流程、窗口受理等項目近20多項。大力推行文明辦稅“八公開”,全面推行稅收“一窗式”管理服務。實行干部統一著裝,掛牌上崗,統一文明禮貌用語、微笑服務等一體化管理,建立了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AB崗制等一整套服務制度,推行納稅提醒服務,方便納稅人。四是健全稅收法制建設,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進程。積極開展稅法宣傳,組織了以“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為主題的稅收宣傳月活動,以宣傳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為重點,廣泛、深入地宣傳稅收知識,提高公民稅收法制意識,改善稅收環境。建立了地稅與國稅、工商稅務協管制度,加強與房管、土地等部門協作配合。在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的基礎上,按照持續改進的要求,通過內審、內部檢查等系統方法,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認真進行分析、預防和糾正,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稅收規范性文件會簽審核制度和備查備案制度,確保地稅執法依據的合法性、規范性和統一性。全面實施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制度,建立綜合選案和案件分級審理機制,規范稅收重大案件審理程序。認真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積極推行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同時建立了學習培訓考核激勵機制,激發干部學法、執法的主觀能動性和責任感。進行營業稅制、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支持下崗失業人員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等問題的調研及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訪效,確保政策落實到位。這些成績的取得,與在座各位的無私奉獻和積極支持配合稅收工作是分不開的。據統計,20*年全縣地稅納稅戶有1800戶,下午要表彰的30戶納稅大戶,雖然占納稅戶總數不到2%,但所繳納的地方稅收卻達到2822.1萬,占全縣地方稅收收入6356萬元的44.4%。其中,納稅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1家,100萬以上的企業有8家,50萬元以上有5家。因此,可以說你們是全縣經濟的頂梁柱,對地方財政和經濟起著強大的支撐作用。在此,我謹代表縣地稅局向廣大納稅人表示衷心的感謝!對獲得20*年度納稅先進單位和個人及協稅先進單位表示熱烈的祝賀!在地稅組織收入等工作取得較好成績的同時,我們積極發揮財稅職能作用,致力于改善經濟發展環境,大力支持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以體現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一是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大力支持各項事業發展。通過加強基金征管和多渠道籌措資金,20*年全縣基本保證了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社會保險資金特別是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及時足額發放。認真貫徹“科教興縣”戰略,加大對文教科衛等各項事業的投入,確保了義務教育經費和各項教育正常經費的支出。認真落實政法部門各項經費,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鞏固了國家政權建設。二是積極籌措資金,支持經濟發展。落實支持經濟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20*年減免企業所得稅276萬元,減免房產稅80萬元。出臺“兩保兩獎”政策,調動鄉鎮政府和部門發展經濟、培植財源的積極性。積極籌措安排專項資金和財政貼息資金,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加大對工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加快對農產品加工、資源加工等特色工業的培育。支持解決“三農”問題邁出新步伐,繼續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對農業稅實行免征政策,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在確保預算內支農支出穩定增長的同時,向省市爭取造田造地基金159萬元,支援不發達地區資金1475萬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190萬元,基本農田建設資金277萬元,支持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三是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致力改善發展環境。全年縣財政安排和向省市爭取專項資金5800多萬元,用于水、電、路及市政設施等基本建設,大力支持56省道、康莊工程、新文中、縣城引水工程、糧食中心儲備庫等重點工程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籌措2000多萬元資金,改善景區基礎設施和泗溪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設,支持以旅游為龍頭的第三產業的發展。過去的一年,雖然我們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縣財稅形勢還比較嚴峻,現在仍是保吃飯財政,特別是20*年,我們面臨的問題還很多:一是財源結構不合理,財政增收的基礎尚不牢固,收入中減收或增收乏力因素增多。二是出口退稅機制改革以及電力企業稅收和利息所得稅上劃,對我縣財政收入影響增大。出口退稅超基數部分由地方財政負擔,而且出口退稅影響財政總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的統計數據,導致我縣財政收入的排名在全省靠后。(據今年1—5月份全省財政收入統計數據,我縣在全省61個縣中排名第59位,全市排名最后,排在泰順、洞頭之后)三是我縣財政收入已經多年高速增長,加上耕地占用稅、契稅、罰沒款等不可比因素的影響,收入繼續增長的難度增大。四是財政支出壓力加大。保障政權建設、加大社會保障投入、實施農村衛生保障、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特別是增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需要增加很大支出。五是鄉鎮財政財源貧乏,鄉鎮政府赤字及財政周轉金和“兩非”借款回收困難,增加了財政風險。因此,需要我們財稅部門和在座的各位要攜起手來,共同研究對策,努力解決經濟發展過程的各種困難,為加快我縣經濟發展增強財政的自我平衡能力而努力。新晨
二、今后進一步加強地稅管理促進經濟發展的一些想法
一是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加大稅源監控力度,強化稅收征管。積極開展分行業的稅源調查,清理基礎數據,加大對重點稅源的監控力度,分行業建立責任區,重點加強漏征漏管戶的清理。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則,做到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進一步加大稅收執法檢查力度,以查促管,不斷提高稽查質量。繼續加強社保基金等規費的征收管理,健全預算外資金征繳體系,確保預算外收入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二是全面落實縣委、縣府關于促進企業改革、扶持重點骨干企業和個私經濟各項政策。根據財力可能,努力增加對財政貼息的安排;通過財政貼息、稅收優惠、建立改制專項資金等辦法,區別不同情況,支持和推進企業改革。特別是要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企業的經濟發展。三是深化效能革命,強化服務意識,切實做好為納稅人服務。要進一步公開公平稅負,為企業發展創造公平、公開、公正的環境。嚴格依法收稅,杜絕人為少收稅或多收稅,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公平企業、個人稅收負擔。增加稅收政策、辦稅事項透明度、公開度,以方便納稅人為宗旨,大力簡化辦稅程序和手續,減少辦稅時間。深入企業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加強對企業財務管理的指導,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發展后勁;繼續實行工效掛鉤制度,適時建立信息服務網絡體系,逐步完善重點企業財務通報制度,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四是進一步改善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縮短與發達地區的時空。繼續開展企業規費清理,減少企業負擔,特別是涉及企業有關規費項目的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一些收費項目,對該縮小收費范圍的堅決縮小,對該降低收費標準的堅決降低,切實做好企業的減負工作。以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為契機,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繼續對本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對應取消的堅決取消,對其他項目可改為備案核查的,改為備案核查。同志們,我們的工作不論是過去取得的成績、現在所作的努力、還是今后的改革均離不開你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縣各項事業的發展有你們的一份汗水,*的建設有你們無私的貢獻,在此我再次向你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請大家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地稅工作,多提寶貴意見,經過我們的共同努力,把我縣的地稅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