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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論文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3-28 1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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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論文

第1篇

國家外匯管理局2006年11月6日宣布:中國外匯儲備突破1萬億美元大關。面對如此規模巨大的外匯儲備,如何充分運用并使其發揮最大作用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本文試圖通過研究外匯儲備與金融風險的關系,探討我國兌現加入WTO承諾后,在金融市場開放條件下,外匯儲備在規避金融風險、保護金融安全中的作用等問題。

一、金融安全在現代經濟生活中至關重要

1.金融風險與金融安全的關系。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逐步成為現代經濟的核心,人類社會進入了一個金融經濟時代,金融安全與穩定對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至關重要,金融危機對國民經濟具有巨大的破壞力,可以使一國經濟陷入停滯、負增長甚至倒退。金融危機頻繁發生,金融安全維護愈發困難,金融安全問題引起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甚至被提高到國家安全的高度。人們由此產生了對金融風險、金融危機的恐懼進而去防范它,對金融安全與穩定則由衷地企盼并竭力維護。金融風險的產生或存在構成了對金融安全的威脅,而對金融風險的防范就是對金融安全的維護,化解金融風險就是鞏固金融安全。

2.金融風險對國家經濟安全的威脅。金融風險關系著一個國家的貿易收支,影響著資本的流入和流出。當金融風險日趨嚴重時,由于投資者對本幣資產的恐慌性拋售和私人資本外逃,進一步加劇了本國貨幣匯率下跌。為了阻止匯率下跌,中央銀行往往用外匯儲備入市干預。而為擺脫金融危機,危機國家則通過增加外債來救急。這樣,會使本來就已經債務累累的危機國家進一步加重債務負擔,惡化其債務狀況。

二、我國的外匯儲備

上面已經提到當一國金融風險日趨嚴重時,中央銀行往往會用外匯儲備入市干預,以阻止本國匯率下跌,防止進口商品價格的大幅度上漲,降低通貨膨脹。那么,外匯儲備到底能發揮哪些作用,我國的外匯儲備情況又如何呢?下面我們來做進一步的分析:

(一)外匯儲備的涵義

外匯儲備屬于國際收支平衡表儲備資產項目中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是國際儲備的一部分,主要由國際收支順差形成,是彌補國際經濟交往中自主易不平衡的主要手段。

外匯儲備既可以是外幣現金或相當于現鈔的支付憑證,也可以表現為以外幣計值的短期金融資產,具有靈活性、方便性和流動性的特點,可直接用于各種經濟交易和國際支付,并可根據本國需要進行區域調撥和幣種轉換,必要時可用作外匯市場的干預,以保持匯率穩定。

(二)我國外匯儲備的特殊性

20世紀80年代,中國銀行具有政策性銀行的管理職能,其外匯結存也計入國家外匯儲備,我國的外匯儲備就由國家外匯庫存和中國銀行外匯庫存兩部分構成。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中國銀行逐步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業銀行發展,政府不再無條件地使用其所持有外匯,而劃入國際清償能力的范疇。自1993年起,中國銀行的外匯結存不再計入我國外匯儲備的范圍,現階段我國外匯儲備只包括國家外匯結存。

2006年11月,我國外匯儲備突破1萬億美元大關。這是繼2006年2月,我國取代日本成為全球外匯儲備最多的國家之后,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外匯儲備超過萬億美元的國家。

三、外匯儲備與國際金融危機

外匯儲備對于一個國家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在金融市場開放的大背景下,雖然開放可以促進金融市場的運作效率,優化資本資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另一方面卻也能夠加劇金融市場的動蕩,增加了金融危機爆發的可能性。同時,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延伸,世界各國及地區間的經濟聯系前所未有地緊密,這使得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危機,隨時有可能通過經濟鏈條蔓延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機,此時外匯儲備在規避國家的金融風險及危機,保護國家金融與經濟安全方面就扮演了一個極具分量的角色。

(一)在金融市場開放條件下,外匯儲備在規避金融潛在風險中的作用

1.金融市場開放下面臨國際游資沖擊的風險。通常,非國際貨幣的發展中國家在開放金融市場的情況下,實行浮動匯率,其宏觀經濟政策都會存在弊端,國家內部的金融體系機制不十分健全,可能存在大量經濟泡沫,此時如果該國大規模舉借外債,其貨幣就會面臨投機性資本沖擊的強大壓力,若本國缺乏足夠的外匯儲備以應對沖擊,就會抵擋不過投機資本的力量。當一國經濟發展呈現疲弱的態勢時,投機資本就會抓住該國金融體系機制上的缺陷,利用其可兌換的固定匯率下被高估的弱勢貨幣進行投機性打擊,牟取暴利,這種國際游資帶來的風險往往會誘發并加速一國的金融危機。

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貨幣危機正是如此,不管是拉美的債務危機還是墨西哥、亞洲貨幣的大幅度貶值最終都表現為:缺乏足夠的外匯或外匯儲備保持本幣匯率穩定,對外債務支付困難和要求延期。但是如果一國擁有強大的外匯儲備就會有與強大國際資本相抗衡的實力,足以讓惡意投機止步。我國所擁有充足的外匯儲備,就可以給投機資本以威懾作用,使他們不敢對中國進行惡意或蓄謀的投機,有利于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和穩定發展。不斷增加的外匯儲備,事實上提高了中國的國際地位,降低了企業境外籌集資金成本,能夠使國際金融市場感受到中國的力量和重要。并且能夠使得周邊的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感覺到中國的經濟實力所能給予的支持和幫助,增強了外界對我國經濟金融實力的信心。

2.金融市場開放使一國的宏觀經濟調控效果被削弱,發展中國家有喪失經濟的風險。金融市場開放下,金融衍生工具增加了資產的可替代性,國家金融當局對市場貨幣總量和貨幣實際供應量難以進行準確的估計和判斷,一國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大大降低。隨著金融資產規模膨脹和外資的不斷流入,貨幣當局干預市場的能力以及對貨幣政策的自主性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能力降低,中央銀行的監管難以真正實現其監管目標和發揮作用,變得力不從心。

與此同時,在當前國際金融體系中,全球金融資本越來越集中于發達國家壟斷資本集團,為其所操縱和控制。這些壟斷資本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興風作浪,開放了金融市場的發展中國家,不可避免地使本國經濟處于發達國家強大的壟斷資本擺布之中。然而強大的外匯儲備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保證我國政治、經濟的穩定尤其是利率的穩定,使我國真正有能力實現浮動匯率。通過市場機制保持匯率穩定,在與國際壟斷資本的長期較量中獲勝,保護國家的經濟,保證國家的金融安全。

(二)外匯儲備在規避金融危機的國際傳播風險中的作用

金融危機的國際傳播主要通過兩種渠道:一是商品市場渠道;二是金融市場渠道。

1.商品市場渠道的國際貨幣危機傳播,是指一國貨幣危機的發生通過商品市場的傳播時,另一個國家實際的宏觀經濟變量發生改變,從而在另一個國家誘發和產生金融危機的可能。貨幣危機在商品市場上的傳播,是通過兩國間直接或是由第三國產生的間接聯系完成。假設A國經濟穩定、低通貨膨脹、匯率水平適當、無國際收支逆差,B國遭受了一次貨幣沖擊,將引起外匯市場對A國的投機性沖擊,表現為:

(1)造成A國出現貿易赤字及外匯儲備減少。貨幣沖擊導致B國貨幣匯率下降,貨幣貶值,而B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價格下降,競爭力增強,若B國與A國對C國出口類似產品,C國會增加B國進口商品數量,導致A國出口數量減少,甚至完全從B國進口;另外,B國商品降價會導致A國商品降價。這樣B國的貨幣危機就通過A國商品出口減少、價格下降及進口增加引發A國的貿易赤字,從而減少A國外匯儲備。當其外匯儲備下降到難以維持外匯市場上該國的匯率水平時,就容易誘發對A國貨幣的投機沖擊,導致A國的貨幣危機。

(2)產生多余的貨幣供給。B國出口商品價格下降使得A國進口商品價格下降,迫使A國國內類似商品下降,最終整體物價水平下降,從而導致A國國內的貨幣需求下降,經濟中就產生了多余的貨幣供給。而其只能由中央銀行向居民出售外國資產收回本幣才得以消除,這樣外匯儲備減少,當外匯儲備減少到難以維持本幣匯率時,就容易誘發本幣貨幣危機。

由此可見,一國的外匯儲備在國際貨幣危機傳播時,對于穩定本幣匯率,避免本幣受到投機沖擊,阻止貨幣危機在本國的發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金融市場渠道的國際貨幣危機傳播。金融市場是貨幣危機在國際間傳播最迅速、最重要的渠道。如果大量的A國投資者及居民提取本幣將其兌換成外幣,那么會造成銀行大面積的支付危機,而在A國銀行體系擁有大量資產的國際投資者就會面臨流動性困難,并因此轉向B國的金融市場上提取資金,當這種提款較為集中的發生在B國時,就有可能引發B國的貨幣危機。但是如果A國有強大的外匯儲備就會減少國際投資者的流動性困難,也就減少了引發B國貨幣危機的可能性。因此,一國擁有充足的外匯儲備不僅可以避免本國遭到貨幣沖擊,也是對與本國經濟聯系緊密的周邊國家的支持,對于維護本國的國際地位和金融信譽也有一定的作用。

四、過多的外匯儲備也蘊藏著風險

雖然外匯儲備在保證國家金融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并不是說外匯儲備越多越好,要堅持適度原則,過多的外匯儲備實際上也蘊藏著風險。

(一)決定外匯儲備規模的因素

一般認為,決定外匯儲備規模的因素首先是國家的進口規模和外債的規模,其次是匯率制度及匯率的穩定狀況,再次是其他目的的外匯儲備需要。按照國際公認標準,外匯儲備一般應相當于一個季度的進口額。以2005年為例,我國每季度進口額大約1500億美元,加上外債流出、外商投資回報以及其他需要,外匯儲備規模應約為2500億-3000億美元;而統計顯示,我國實際外匯儲備已達8189億美元,高出合理需要1倍以上。

(二)我國外匯儲備過多所造成的影響及蘊藏的風險

我國很多專家學者都提出外匯儲備過多隱含著巨大風險。外匯儲備不是多多益善,必須規模適度,儲備增加有利于增強國家宏觀調控與防范國際經濟金融風險的能力。不過,外匯儲備超過合理需求、高速增長,也給我國經濟金融帶來負面影響(蕭灼基)。擁有巨額的外匯儲備不等于中國經濟就高枕無憂,高額外匯儲備累積了巨大的匯率風險,增加了配置這些資金的難度,還增加了中央銀行和國家外匯管局管理國內各個微觀經濟主體的外匯管理難度。

1.外匯儲備過多會增加本幣升值壓力,加劇國內通貨膨脹的壓力。一國外匯儲備過多會增加對本幣的需求,減少對外匯的需求,就會造成外匯供給大于需求,從而本幣升值產生巨大壓力。另外,央行以外匯占款的形式投放基礎貨幣,通過貨幣乘數效應,又會形成巨大的貨幣供給量,成為通貨膨脹的壓力。當前,面對我國巨額外匯儲備,如果要既不對人民幣升值產生壓力,也不對國內的價格水平產生壓力,央行就必須通過發行中央票據采取對沖,由此對央行的貨幣政策和宏觀經濟都將造成很大壓力。

2不利于提高我國總體經濟的運行效率。高額外匯儲備,意味著相對應的國民儲蓄從國民經濟運行中沉淀,沒有參與國民經濟的運作;另外,我國還存在著諸多方面的巨額資金缺口問題,如“三農”資金問題,中小企業發展中的資金緊張問題等。因此,對處于高速增長時期的中國來說,此時以較低的利率借錢給外國政府使用,從總體經濟效率上看是一種浪費。

3.外匯儲備過多會造成外匯資金的閑置和積壓。如此巨大的外匯儲備,表明我國犧牲了自己國民消費和投資的機會向外國提供低息融資,充當別人的現金流。發展中國家投資資本回報率普遍高于發達國家,1994-2003年間,所有發展中國家投資回報率平均為13.3%,而西方七國集團平均只有7.8%,最高的美國也不過9.9%(梅新育)。

4.可能面臨美元貶值風險。我國外匯儲備目前以美元為主。從歷史上看,美國往往不顧他國利益,不斷地交替采取美元升值、貶值的政策,以解決其經濟的矛盾與問題。如果我國長期持有高額美元儲備,遇到美元嚴重貶值,可能的損失不能輕視。

第2篇

從廣義的程度上來講,金融網絡安全主要是指金融網絡體系中包括的軟件、硬件等設備不會因為偶然或者故意等原因而遭到破壞、泄露,保證系統可以連續的運行,網絡服務也可以持續的進行,從而有效的實現網絡金融交易。一般情況下,金融網絡安全主要包括兩個部分的安全,即系統安全與信息安全。系統安全主要就是指系統網絡中存在的硬件、應用軟件等方面的安全;信息安全則主要是指保證系統中信息的存儲、訪問的安全。此外,信息安全最基本的目標就是有效的實現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合法可用性,通過這些方面可以看出金融網絡的安全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泄露。信息泄露主要是指信息被泄露給規定機構意外的人員使用。導致信息出現泄露的原因可能是信息訪問的過程中被竊聽或是對信息進行探測等。

2)信息偽造。偽造主要是指不相關人員或機構對真實的信息進行偽造,從而獲取合法用戶的使用權利,使得信息的真實性遭到破壞。

3)信息篡改。篡改主要是指不相關的人員或機構對系統內的資源進行篡改,使得信息的完整以及真實性遭到損壞。

4)參與者對所作的行為進行否認。這主要是指參與者否認自己的行為,而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5)非法訪問。這主要是指無權對信息進行訪問的人員對系統內的信息資源進行非法使用,從而使得信息可能被濫用,而對金融網絡交易造成不利的影響。

2金融網絡安全服務的內容

通過以上對金融網絡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了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一些在保障網絡金融安全體系中必須做到的,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實現機密性保護。機密性主要是指對系統內的數據進行某種特定形式的轉換而保護真實的信息。要實現機密性保護,一般情況下是采用密碼防控技術,即對系統內的數據進行加密處理,對真實的信息進行隱藏,并轉換為密文。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外部使用者獲取到了數據也無法得到相關的信息;此外還要對數據流進行保護,做到對傳輸的數據源、頻率等情況進行加密,從而有效的避免外部使用者通過截取數據流而獲取信息內容。

2)對數據來源進行認證。這主要是指根據傳輸過來的數據中所包含的的信息進行驗證,從而確定所傳輸的數據是來自于發起方。而對數據來源進行認證,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確定所傳輸數據與發起方之間的不可破壞的聯系。

3)對參與者的人身份進行認證。這主要是指保證參與者身份正確,一般情況下,對參與者的身份進行認證是在協商階段,一旦參與者的身份確認無誤,系統中的應用程序就會賦予參與者相應的權利,從而實現參與者的操作,而且對參與者的身份進行了認證科研作為以后系統訪問的控制提供設計依據。

4)確保數據的完整性與真實性。保證數據的完整性與真實性主要就是指數據在傳輸的過程中沒有被攻擊者修改。在金融網絡交易中,這兩個方面主要用于對數據流的處理過程中,充分的保證數據在傳輸的過程中沒有被修改等,從而確保收到的信息內容與發出時保持一致,一旦發現數據不完整或不真實,則說明該數據不可進行使用。

5)不可否認。這主要是為了有效的避免發收雙方對所傳輸的數據進行否認。在這種情況下,當數據進行傳輸時,必須對數據進行相應的處理,保證接收方所受到的信息是從特定的發送方所發出的,同時,當接收方對是、傳輸的數據進行接受后,也應進行相應的處理并告知發送方信息已被接受。

6)對訪問進行控制。訪問控制最主要的目標就是有效的防止外部使用者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對信息進行訪問,從而保證信息的保密,同時進行訪問控制好可以有效的保證敏感信息在安全的環境中進行傳輸。對于金融網絡安全服務內容與安全風險的對應關系如下表所示:

3金融網絡的安全體系設計的防護原則

從計算機的特性上來講,網絡安全包含了網絡中的所有層次,所有對于金融網絡的安全防護只單一的從一個層次去進行安全的保護是遠遠不夠的,所以必須從多個方面進行金融網絡安全的實施,根據對計算機的層次結構分析,金融網絡安全主要包括網絡安全、鏈路安全以及應用安全這三個部分。網絡安全的原則就是將需要進行保護的網絡獨立出來,從而成為一個可以進行獨立管理以及控制的內部網絡系統,而在此所以采用的就是防火墻來實現對內外部網絡的隔離與控制,進而保證金融網絡的安全。在這個方面,運用的技術設備主要是入侵檢測系統,通過對網絡中的漏洞進行掃描并進行正確的分析,實現網絡的安全。鏈路安全主要是保證數據在傳輸過程中安全,在這個方面主要是通過對鏈路進行加密,同時對參與者的身份進行驗證,有效的將內外部區域進性劃分,從而保證數據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而應用安全則是三者中最高層次,主要是采用密碼技術來對參與者的身份進行驗證,并同時進行訪問的控制,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于網絡的開發性以及資源的共享,使得信息極易被竊取,篡改,從而造成信息的的不安全,所以為了有效的保證信息的安全,必須采取有效的技術策略,進而充分的實現對金融網絡的安全防范。

4金融網絡安全體系的設計

對于金融網絡安全體系的設計,從技術層面上講,金融網絡安全體系中的組成部分主要有軟件系統、網絡監控、防火墻、信息加密,安全掃描等多個方面。而這些安全部分由于只能完成自己所要完成的功能,只有當所有的安全組件都有效的完成自己的任務,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金融網絡安全系統,而要真正實現安全保護這些構成組件缺一不可。從這里也可以看出金融網絡安全是一個系統整體的工程,要想真正的實現金融網絡交易的安全,就必須保證所涉及的網絡設備以及這些組件的安全。對金融網絡安全體系進行設計研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對金融網絡的整個交易過程進行全程保護,這就使得對于金融網絡安全的保護并不只是某些安全設備就可以獨立完成的,必須充分的采用各種安全防范技術,設計出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網絡安全體系,在上面提出的安全防護原則的基礎上,以及通過采用防火墻、個人安全平臺等多種安全技術來金融網絡安全體系進行了設計,金融網絡安全體系圖如下圖所示:在這個設計圖中,金融網絡安全體系所采用的安全設備主要有以下幾種:

1)防火墻。在入口的地方進行防火墻的設置,可以有效的控制外界對資源的訪問,從而有效的實現內部網絡與外部網絡上的相隔離以及資源的訪問控制,從而有效的保障系統內信息資源的安全性、完整性以及真實性。

2)外部入侵檢測系統。這種系統主要是及時的對違規信息進行識別并進行處理,它存在與任何存在數據風險的地方,通過及時的截取網絡數據流,對入侵的數據進行識別、記錄并破壞截取信息的代碼,從而額準確的判斷出未經授權的信息訪問,一旦發現存在這類情況,入侵檢測系統可以及時的根據系統內所設定的安全策略進行處理,從而阻止未經授權者對信息的繼續訪問。

3)虛擬專用網。虛擬專用網可以在各網絡連接點之間建立一個安全加密隧道,從而實現數據在傳輸的過程中不會被竊取或者篡改,從而及時,準確的將信息傳達給所需用戶,進而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

4)個人安全平臺。個人安全平臺主要是為了實現對系統內的資源以及計算機進行保護,而在一些關鍵的設備上設置個人安全平臺可以有效的實現對系統內資源信息的訪問,從而有效的防止數據被竊取或者被篡改。對于這個金融網絡安全體系的設計與研究,可以對金融網絡安全中存在的內外部風險同時進行有效的防范,從而最大程度上保障金融網絡的安全。

5結束語

第3篇

(一)IC卡定義

IC卡是電子信息卡的一種類型,是在磁卡的基礎之上的一種有效的信息載體。IC卡其內部實質是建立在集成電路卡的基礎之上來完成對用戶信息進行登陸,并完成對個人信息的建立。IC卡內部利用現代射頻技術,可以利用IC卡讀卡器來讀取卡內相關的個人信息內容,并實現有效的通訊。值得注意的是,IC卡不同于傳統的磁卡,IC卡內部是一種集成電路,利用電路模板與信息技術來完成對個人信息的存儲,它具有高效性與穩定性,并不易被盜取;磁卡是在傳統磁力技術的基礎之上的卡種,其內部主要構成是磁力,并借助磁力完成對個人信息的記錄,但是它容易受到干擾,不安全的風險相比IC卡更高。IC卡是一種非接觸式的射頻卡,它在解決了傳統技術難題,即卡內不存在電源以及如何建立不接觸進行讀取的模式,因此,它是世界范圍之內目前電子器件領域中核心技術,被應用在多個領域范圍之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具有其它卡種沒有的穩定性優勢,并可以實現對個人信息的準確讀取。該卡的主要應用功能主要體現在信息安全認證,并實現電子信息錢包,完成對個人數據信息的存儲。該卡一般被用在身份證、車輛門禁系統中,并具有較高的抗干擾性與抗磁化性,對內部個人信息的保存能力較強。而IC卡中的電子錢包功能則被用在商務電子銀行領域。

(二)IC卡工作原理

IC卡工作的基本原理是:射頻讀寫器向IC卡發一組固定頻率的電磁波,卡片內有一個LC串聯諧振電路,其頻率與讀寫器發射的頻率相同,這樣在電磁波激勵下,LC諧振電路產生共振,從而使電容內有了電荷;在這個電容的另一端,接有一個單向導通的電子泵,將電容內的電荷送到另一個電容內存儲,當所積累的電荷達到2V時,此電容可作為電源為其它電路提供工作電壓,將卡內數據發射出去或接受讀寫器的數據。

(三)IC卡制作流程

IC卡的制作內涵高新技術,是建立在現代信息技術的基礎之上來完成的制作。第一,對IC卡的內部系統進行初步的設計。利用相關技術,根據實際要求與客戶反映,確定IC卡的基本功能與安全需要,并在此之處之上設計IC卡內部的芯片。利用相關專業的就似乎分析技術成本與內容,對智能卡內部的MPU、存儲器容量以及COS等方面的內容提出相應的要求,并保證卡內的邏輯加密有效,實現最有效的邏輯功能。第二,進行內部系統的軟件設計,首先對COS和其他內部相應的應用軟件進行設計,并選擇可以供選擇的工具,因為智能卡內部的安全性與COS有著非常緊密的關系,因此,在某些設計到國家安全以及個人信息安全的機構與單位應該在只能卡的內部寫入自己設計的COS。第三,對卡內的芯片進行構造,要在單晶硅圓片上制作相應的電路系統,通過相關的設計,將卡內部的版圖與COS代碼交給制造商,根據不同的設計工藝完成對內部多層掩膜板的構造,并利用不同電路制造出不同的內部芯片。在圓片上應該設計出專門進行測試的探針壓塊,但是應該注意的是,保證壓塊的保密性,不能讓其因設計與制造疏忽給攻擊者帶來可乘之機。第四,在對IC卡進行技術測試時,在E2PROM之中寫入相關的內容信息,并利用相關的測試程序將計算機內部的控制探頭安裝在不同的圓片芯片上,并對某些出現問題的芯片做出明顯的標記,在合格的芯片內加入制造廠的編號,配合使用運輸碼,防止芯片在運輸過程中出現被竊取的問題,此碼必須保證僅為制造商了解,這樣就可以實現從設計到制造,從制造到運輸的IC卡安全性。第五,對IC卡進行專業的處理與發行。發行商利用相關技術讀取設備內部的信息,并對不同的IC卡進行人性化的處理,根據相應的要求,在卡內注入個人用戶的信息資料,從而完成IC的制作。這樣就可以將一張可以被標識的用戶卡實現最終使用。

二、個人金融IC卡類別與應用

(一)IC卡類別

IC卡的應用范圍較廣,這就決定IC卡的類型也復雜多樣。首先,按照IC卡的結構類型,可以分為存儲卡、邏輯加密卡、CPU卡、超級智能卡。存儲卡是單一系統的IC卡結構,其內部芯片是有一種利用單向度的串接模式實現EEPROM的存儲,這類信息卡具有存儲方便的優勢,且使用簡單方便,可以實現最有效的信息存儲。相比其他卡種,它的價格更加便宜,并可以被用在多個行業領域內,是目前替代磁卡的新型卡。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該卡并不具備有效的信息保密性,因此,該卡只能被用在具有保密性較高的場合范圍之內。邏輯加密卡是建立在傳統存儲卡的基礎之上的具有更佳保密性的IC卡,它是在卡內增加了多余的存儲區域,并增加了相應的邏輯控制單元,在訪問的過程中可以實現最有效的存儲,并在存儲之前進行密碼核對與密碼解讀,只有相應的密碼正確才能讀取卡內信息,從而是一種具有高度邏輯性的加密卡,相比存儲卡具有更好的保密性。CPU卡相對于其他卡種來講,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單片機卡,其內部包含的控件相對比較復雜、密集,包括控制器、存儲器以及時序控制邏輯等,因此,其內部包含著特殊的、算法單元與獨立的操作系統。CPU相比較其他卡種的最大優勢在于存儲量巨大,并對信息的處理能力更加強大,信息存儲安全特性相比也更有效。超級智能卡是一種新型的IC卡,卡內具備相應的MPU與存儲器,并配置相應的硬件系統,包括鍵盤等,此外,部分超級智能卡為了保持其內部的有效性與安全性,并在卡面上設置了指紋識別裝置。其次,IC卡的界面模式,則又被分為接觸式卡、非接觸式卡、雙界面卡。接觸式IC卡是IC卡的一種類型,是利用IC卡讀取裝置,并建立在接觸點之上,來完成不同的IC卡之間的讀取,可以利用讀卡器來讀取IC卡內部的信息。國際上,對該種卡定義為標準的ISO7816,型,并具有極高的機械性與電器性等。非接觸式IC卡則是一種不需要利用IC卡電路接觸器,來完成接觸,它是利用光電技術以及無線信息傳輸技術來實現非接觸形的讀寫,并在卡內安裝了CPU、邏輯單元等,此外,它在基礎芯卡之中安裝了射頻收發電路器,該種類型的卡片可以進行射頻率較高,且內部信息相對比較集中的信息交流與傳輸,具有極高的可靠性。雙界面卡則是既具備接觸卡形又具備非接觸形卡界面的卡片,該卡種一般被用作電子銀行工具,非接觸部分承擔電子錢包消費的功能,而接觸部分則進行基本的安全性處理。

(二)IC卡應用領域

目前IC卡的應用范圍廣泛,作為一種系統性的存在,被應用在計算機、網絡、通信、銀行等多個領域。全球IC卡產業在現代信息技術的推動下逐漸發展起來,其中IC卡是一種國際化的電子信息產業熱門產品,并在相關安全西信息識別與認證等方面被廣發納應用,促進人類生活便捷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IC卡進入中國較晚,并在上世紀末期開始對IC卡的應用進行了深入探討。IC作為一種新型電子信息卡種,具有其本身優質特點,因此,在相關國家機構的推動下,被應用在多個領域范圍之內。

三、個人金融IC卡安全問題分析

(一)IC卡安全風險

從幾年來IC卡的應用實際情況來分析,目前個人金融IC卡存在的主要風險集中表現為以下三種。首先,因金融機構內部員工問題,容易因銀行的販賣以及個人違法而引發對關鍵個人信息的盜取。其次,銀行體系中存在某些服務的外包,在外包過程中因多個機構的介入有可能導致銀行對某些外包商的管理不能很好地實現最佳的管理,如某些銀行工作人員在維修收銀臺POS機時,為了獲取利益,竊取用戶的個人信息。再次,因個人金融IC卡的數據容量復雜,建立在復雜的互聯網體系之中,這就容易導致黑客會通過各種不法手段侵入到金融機構的電腦中,竊取存在于系統內部的個人信息資料,到指用戶的關鍵金融信息丟失。每年大約有2%-3%的用戶信息丟失。

(二)IC卡安全保護工作

從IC卡本質特點出發,不難看出IC卡的廣泛利用是未來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因此,應該從專業技術角度出發加強對IC卡的安全保護。IC卡作為現行國際較為流行的一種電子貨幣,其具有本身優勢,其內部含有大量的用戶個人信息,因此,也容易成為世界不法分子的竊取對象。IC卡作為金融卡,其安全性是IC卡發展的重點,作為IC卡系統的開發者,必須利用專業的手段在設計階段就增加IC卡內部系統的安全性,并提供技術保障,從而最大范圍與成都的提高IC卡的基本數據安全與有效性。較為常用的IC卡安全信息保護技術包括用戶信息識別系統與IC卡合法性確認系統的結合使用,并配合使用指紋識別等,從而對內部信息進行個加密處理,是一種有效的通訊技術模式。這些保密技術在根本上保證了IC卡的數據安全,并在存在范圍之內保證了卡內信息的完整性與有效性,并實現了交易信息的穩定,利用這種安全防護技術,可以給用戶建立一個安全有效的交易環節,從而防止IC卡被竄寫或修改。對IC卡的保護措施實施,從物理安全與邏輯安全出發,又可以施加不同程度的技術保護手段。首先,從物理安全出發,因IC卡本身的內部數據與技術可以有效地保證內部信息的安全有效性,因此IC卡是一種具有極高物理特性的安全性,因此其IC卡要求內部的程序必須具備一定的應力,并配合利用電力、化學等技術手段實現整體有效的防范。從外來物理攻擊角度出發,對這種防御攻擊的保護,要求IC卡必須建立一種更加緊密的系統,從技術角度出發,防止個人用戶信息被復制以及出現竄寫等問題。一般利用高新技術與相關高新技術工藝來完成對安防體系的更新,并在制造與發行的過程中,加入更為嚴密的參數保密措施,并在制作的同時增加額外的保護層,從而增加其難以破譯性,并在IC卡內部安裝相應的監控程序,如果IC被竊取或內部信息流失,就會通過專業的進行追回。其次,從邏輯安全出發,將信息存儲區域分成3個基本區域,包括公開去、工作區與保密去,并建立相應的用戶鑒別系統,只有用戶進行鑒別才能進入,并讀取內部信息。一般的識別系統包括平個人識別PIN、生物鑒別系統以及指紋或手寫識別等。

四、結論

第4篇

    論文關鍵詞 金融監管 金融安全 功能性監管

    一、序言

    “金融監管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監管機構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授權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 “金融監管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上金融監管的對象和內容十分寬泛和復雜,涉及金融交易的內容、途徑、市場、行為以及各種相關服務,而狹義上的金融監管,側重指金融監管當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包括金融機構及其所從事的各項業務活動在內整個金融業所實施的監督管理。” 本文所討論的金融監管限在狹義意義上來討論。

    二、我國金融監管現狀與問題

    我國目前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單一體制。即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以及保監會分別主要負責貨幣政策、證劵期貨業監管、銀行業監管和保險業監管。這種分業監管的體制在以往的確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利于專業化水平的提高和化解風險,但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一)分業監管不適應現代金融混業經營監管的模式

    “作為20世紀70年代以來金融自由化的結果,混業經營成為主要經濟體金融業和國際金融業發展的主導模式和趨勢。” 因此在如今金融業市場分業監管的模式不能解決金融各個行業交錯復雜產生的各種狀況。且混業模式下的經營,金融機構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一個機構可能經營多種業務,涉及多個行業,這就可能造成重復監管,監管沖突的問題比如銀行業從事保險業務,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都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等等,這就容易出現監管盲區或重復監管的情況。 從目前我過的監管體系來看,一行三會各成體系,各有標準和目標,各部門之間容易沖突,監管對象要承受各個監管部門的壓力,交易成本增加,不利于交易有效率的進行,長期如此,對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非常不利。

    (二)機構監管逐漸暴露出問題

    機構監管是監管當局對金融業內不同機構實施監管的制度安排。這與我國的問責制有很大的關系,每個機構分配了具體的任務,明確職責,我國的行政機關大多都是這樣的模式,而對于如今的金融市場卻不太適合。單一機構的監管模式適應于金融業發展的初期階段,金融品種少,業務量小,這樣的監管有利于明確職責,提高效率。但在金融發展水平較高的階段,金融品種豐富,每個品種所涉及的行業不止一個,金融風險較高,機構監管將不能滿足這樣的需求,特別是我國正處于金融行業轉型發展的階段,市場比較寬松,金融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機構監管已不能適應我國目前金融行業的發展現狀。

    (三)監管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

    我國當前各個監管機構之間協調監管事務主要是通過“聯系會議制度”,僅僅是為了便于溝通信息,而沒有建立實質的聯合監管,這也是很多學者都談到的一個問題,筆者認為,這與我國分業監管的體制有關,各個部門之間的職責劃分明確,如銀監會監管的事務涉及到保監會,會對保監會造成不利的影響,但并不在銀監會職責范圍內,即使問責也問不到銀監會。似“九龍治水”,不利于整個金融市場的發展。

    三、我國金融監管完善建議

    (一)我國金融監管應堅持的理念

    1.金融監管建設應服務于金融活動

    我國經歷由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時代,以前經濟問題是由政府一手主導,計劃操作,如今市場經濟下,在金融監管這一塊應尊重市場本位的前提,再去談監管,監管的目的是為了創造一個合理、公平的競爭環境,維持穩定的經濟秩序,相對應的金融監管的法律應堅持這樣的理念,為了更良好的競爭環境,為了更好的服務于金融活動,而不應以傳統家長制的作風來一手操辦。金融監管應以市場為基礎,運用市場機制規范金融活動。

    2.金融監管應兼顧公平

    英國經濟學家Michael Tavlor提出了著名的“雙峰”理論(Twin-peaks):“認為金融監管存在兩個并行的日標:一是審慎監管目標;二是保護消費者權利的目標。 這里的消費者即投資者,其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也一直以來是金融活動堅持的原則,而在我國金融活動中這一理念并沒有得到最佳踐行,不利于營造一個相對公平合理的環境,保護弱勢群體利益。且金融監管機構代表著一種公權力,相對于其他的私權力,金融監管機構更有力量和權利,更有條件去做到兼顧公平,在金融監管活動中應領頭引入兼顧公平的理念,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

    3.以金融安全促金融效率

    金融安全是金融監管的初衷和最重要目標。但金融安全與金融效率長久以來呈矛盾狀態。例如金融危機的治理會陷入一種循環,即“金融危機—強化金融安全,加強監管—克服危機,經濟發展—強化金融效率,放松管制一經濟繁榮,盛極而衰一金融危機—新一輪強化金融安全,加強監管—克服危機一新一輪強化金融效率,放松管制……” 如邢會強教授提出的三足理論:在金融安全與金融效率中加入消費者保護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來相互牽制,相互制衡,這樣才能找到一種平衡點。筆者認為,金融效率與金融安全是相輔相成的,當然這種金融安全目的是為了金融活動更有序的進行,維持良好的金融秩序。從而借金融安全來提高金融效率,良性競爭會更有效率。

    (二)金融監管完善具體建議

    1.金融監管以市場為導向

    金融監管應為金融市場服務,我國的金融監管融入了過多的行政化的色彩,我國的金融市場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階段,用單純的行政手段來駕馭必然是不可行的,金融監管應該以市場導向作為出發點,為金融市場更好的發展提供環境和條件,并且要維持好金融安全。如美國的次貸危機,是金融監管的缺位,因此完全以市場自身來調節亦是不可行的,這就需要政府以市場為基礎,把有形的手于無形的手相結合,使金融市場有序持續的發展,尊重金融行業本身市場規律,不能把金融監管當成單純的行政事務來完全,要融入市場,服務市場,盡量不要采取強行命令性的要求,由于金融行業的特性,應給予相對寬松的環境來發展金融,把握好底線來維持金融安全,這不僅僅只牽涉到金融行業,還會波及到國民經濟以及社會的穩定,如有些學者提出過的適度監管原則,即金融監管主體必須以保證金融市場調節的基本自然生態為前提,尊重金融市場的規律,運用有效的監管措施增進金融效率,以此促進金融業的發展。

    2.分業監管模式向功能性監管模式轉變

    “功能性監管是指從對特定金融機構的監管轉向特定金融業務的監管,是監管部門職能性、功能性監管方式的改變。” 這種監管方式以美國為代表,比較適合于混業經營的金融模式,是金融水平發展到較高的水平,比較常適用的一種方式,它的好處在于“能夠有效解決混業經營、金集團化條件下金融創新產品的監管歸屬問題,能針對金融業務的互相交叉現象層出不窮的趨勢,實施跨業務、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的監管。” 我國金融行業正呈現混業經營的趨勢,分業監管的方式逐漸不能適應混業經營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這對于金融創新、金融交易的的效率問題是個比較大的障礙。由此,可逐步推進分業監管向功能監管模式轉變。

    3.建立監管機構之間良好的協調機制

    由于機構監管的方式,各個機構各自為營,未形成系統的協調溝通機制,這對于現在界限越來越模糊的金融行業現狀,辦一項金融業務常會關聯到幾個機構,需每個機構的批準,步驟復雜,過程較長,不適應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的步伐,這就需要建立系統的協調機制。首先,要實現信息的共享,一行三會需要建立一個共同的監管信息平臺,這樣可以提高監管的效率,降低成本。其次,可建立聯合的監管機構,類似于現在一些行政部門聯合辦理業務的平臺,只需要在一個窗口或者一個地點就可以找到各個相關的辦事部門,這種方式目前在國內一些地方試點并在推行,尤其是對于金融行業,筆者認為這更是有必要的,金融行業信息變化迅速,一個重要的信息可能決定是否盈利虧損,因此其非常追求效率,因為這直接關系到利益,像這樣的聯合監管機構,可以在金融行業中試行。“例如意大利政府在中央銀行、股票和資本市場監管委員會、國家壟斷局等相互獨立的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建立“常設協調委員會”以最大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克服監管分散的缺陷。”

第5篇

商業銀行市場退出是指商業銀行依照一定的程序停止經營、清理債權、清償債務、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法人資格從而退出市場的過程。其核心特征表現為商業銀行法人資格的終止。按照商業銀行在市場退出中的意愿差異,商業銀行市場退出的方式分為兩類:一類是自愿型市場退出,另一類是強制型市場退出。前者主要基于銀行并購;后者則是指商業銀行被監管當局撤銷,或被司法機關宣告破產。銀行業的特殊性以及商業銀行在中的特殊地位,決定了商業銀行的市場退出與普通相比有所不同;為穩定金融秩序乃至社會秩序,妥善解決債務是商業銀行市場退出的關鍵。商業銀行市場退出的實施,客觀上要求有縝密的制度作為支撐。保證金融安全與增進金融發展是商業銀行市場退出法律制度的雙重目標。

…………略

關鍵詞:商業銀行;市場退出;解散;并購;撤銷;破產

第6篇

    論文摘要:本次金融危機給全球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各國均努力改革本國的金融監管制度。我國現有金融監管模式存在許多的問題,本文借鑒了英、美等國金融監管改革的經驗,對我國金融監管改革提出若干建議。 

 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體系是根據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原則,由中國人民銀行承擔中央銀行職能,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三大監管機構分別履行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職責,即“一行三會”多頭分業金融監管模式。這種模式在我國金融體系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金融混業經營的不斷發展和國際金融環境的不斷變化,尤其是此次危機的爆發,更是突顯了現有監管模式一些自身難以克服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分業監管模式下金融監管機構之間標準不一,缺乏協調,導致監管重復和真空,此外外資金融機構將大量涌入中國,他們要求在我國境內從事混業經營,采取混業經營措施,對我國的金融機構帶來沖擊和挑戰,對金融監管機構也會帶來監管難題;(2)目前我國金融機構的內部監管風險管理能力也存在很多不足;(3)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4)缺乏對金融消費者的應有保護。長期以來,我國金融監管機構更多關注金融體系自身的風險,相對忽視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相關制度幾乎還是空白。 

 一、建立統一協調的金融監管機構 

 從長遠看,中國應當走金融統一監管或綜合監管之路,變分業監管為統一監管,建立統一監管、分工協作、傘形管理的金融監管體系。現階段應當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中國目前實行“一行三會”(即中央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的分業管理體制,總體上是適應現階段金融市場發展需要的。但存在監管職責不清和監管不到位問題。各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資源共享、協作和合作也存在很多問題。要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監管方式要從事后被動處置向事前預警防范轉變,金融監管內容應從合規性的機構性監管向合規性與風險性監管并重的功能性監管轉變。第二階段,在條件具備時,成立金融管理協調委員會,協調各監管部門的關系。為了增強監管協調的有效性,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應該在現有的“三會”協調基礎上,在國務院層面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即建立金融管理協調委員會,該委員會直屬于國務院,負責對金融監管領域所有重大問題進行協調。第三階段,在條件成熟后,建立具有政府管理職能的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金監會”)。中國金監會對中國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進行統一監管。現在的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變成金監會的下屬的局,分別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進行監管。 

 二、實加強金融風險管理,完善金融安全網和應急救援機制,健全信用評級體系 

 首先,要不斷加強風險控制。風險控制是金融的核心,要有效的防范各種金融風險必須提高全面風險管理水平,當今的金融風險很難孤立地進行識別和管理,各類風險的內在關聯性日益增加,風險表現形式日趨復雜,同時要有效地控制風險敞口。其次,完善金融安全網和應急救援機制,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建立和健全金融風險預警系統,是防范金融危機發生或降低危機損失的可行方式。金融風險的預警系統應包括監測指標體系,預警界限以及分級的警情顯示等部分。同時抓緊建立應急救援機制,金融應急救援機制的核心是制定應急預案。再次,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用評級體系,建立適應資產價格變化的會計準則和動態的評估方法是目前我國金融監管重要的努力方向和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 

 三、建立存款保險機制 

 從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業安全與穩定的角度出發,我國應盡快建立起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通過成立存款保險公司,以立法形式強制開辦儲蓄業務的金融機構入保,并依法對其監管。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要與完善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制度結合起來,援助出現流動性危機的金融機構而非償付性危機的金融機構,注意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 

 四、健全和完善監管法律體系,為金融發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一是適當擴大和細化有關監管機構的權限。可在立法和實踐層面擴大人民銀行的監管權限,授權人民銀行監管大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等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并賦予必要的政策工具,以確保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二是盡快填補相關領域監管法律法規的空白。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衍生品交易在我國已取得了合法地位,但目前還沒有衍生產品的發行規則,也沒有對其產品設計的步驟和過程、定價原則等方面的規定,極不利于金融衍生品在我國的順利發展。三是適時賦予有關領域的監管法規更高的法律地位。 

參考文獻: 

[1]巴曙松.從改革框架看金融監管發展[j].資本市場.2010(7) 

第7篇

關鍵詞:外資銀行 銀行監管 對策

    一、對外資銀行實施監管的意義

    銀行監管,是經濟金融監管的一個分支,是由中央銀行、銀行監督委員會或其他金融監管當局、有關機構,代表社會公眾對銀行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實施監督管理的行為。

    銀行作為一國金融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擔負著重大的社會責任。其能否穩健運行關系該國的經濟、政治的穩定,具有極其重要的社會意義。因此,銀行監管受到了各國金融監管當局的普遍重視。各國金融監管當局紛紛根據本國銀行業運行的實際情況對本國范圍內的銀行實行嚴格的監管。這里當然也包括該國境內的外資銀行。隨著經濟的全球化,金融市場的界限越見模糊,外資銀行大量存在于各國金融領域,它的高速發展給該國經濟穩定和金融安全帶來了多方面的影響。各國不得不加強對它的監管置于重要位置。但截至目前,理論界尚未形成完備的外資銀行監管理論體系。各國的外資銀行監管實踐仍依靠原有監管理論體系的指導。對此,作者認為,外資銀行本是銀行,對其監管的區別主要來自各國實際情況的不同,而監管理論對它是完全適用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中國尚屬發展中國家,對發展迅速、影響日益擴大的外資銀行實行審慎的監管,能維護國家經濟穩定,保證國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外資銀行在我國的發展現狀和特點

    (一)外資銀行在我國的發展現狀

    截至2007年10月,我國已有外資獨資銀行20家;中外合資銀行3家;另有72家外國銀行設立了130家分行,191家外國銀行設立了241家代表處。截至2007年底,我國共批準匯豐、渣打、花旗等21家外資銀行將在華分行改制為法人銀行。(注:法人銀行在業務范圍、稅收等方面享有優惠。外資銀行隨時可轉為法人銀行。)外資銀行在我國發展十分迅速,現已具有相當規模。

    (二)外資銀行的發展特點

    1.外資銀行經營范圍、業務范圍不斷擴大。2006年12月11日,我國對外資銀行實行全面的國民待遇,外資銀行不再受到行業和地域限制。外資銀行發展進入加速階段。依托成熟的市場營銷策略,外資銀行經營范圍和業務范圍不斷擴大,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力逐步加強。

    2.外資銀行資產質量、盈利能力逐年提高。隨著外資銀行逐步熟悉我國市場規則,其經營狀況日趨穩定,市場份額逐步恢復,盈利能力穩步提高,資產總額持續增加,僅2002年至2004年就從3330.5億元增至5159.95億元,占我國銀行業資產的1.8%。

    3.參股中資銀行速度加快。在《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的指引下,外資參股中資銀行的速度不斷加快。外資銀行參股中資銀行,一是出于對長期經營戰略的思考;二是希望借中資銀行不受政策限制和網點設置完善之利,繞開各類限制,快速進入零售市場。如花旗銀行和浦發行聯手推出的花旗參與管理和技術合作的雙幣種信用卡就是這方面的典型。

    論文出處(作者):

    三、我國外資銀行監管中的問題

    (一)監管法規不健全

    監管的有效性依賴于監管的法制化,而我國的金融立法嚴重滯后。引進外資銀行已近20年,卻無一部約束外資銀行的專門法律。這使外資銀行有機會利用法律漏洞規避監管,嚴重影響了對外資銀行的監管效力。200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和《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彌補了這些漏洞,但相關法規的健全工作遠未完成。

   (二)監管方式單一

    目前,我國外資銀行監管還停留在傳統“經驗式”管理階段。主要實行報送稽核。監管部門對各外資銀行報送的報表、材料進行全面分析,以確認其經營的合規性。而對于外資銀行運營的風險性監管上處于空白狀態。

    (三)監管資源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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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由于外資銀行的開放性比較強,對其的監管需要高質量的資源。目前,我國外資銀行的監管在資源方面相對缺乏。包括監管人員、信息系統等方面的不足。在監管人員方面,表現為量不足、質不高。尚未建立完善的認證制度和后續教育系統。在信息系統建設方面,缺乏靈敏、準確、高效的監管信息系統。在監管信息流程上,表現為低效率性。金融監管當局與相關機構缺乏信息交流。

    (四)缺乏與外資銀行母國監管者的合作

    當今世界金融體系間的跨國聯系不斷加大,僅在某一國范圍內考察金融監管問題已不能滿足金融監管的需要。政府和金融監管當局要加強與各外資銀行母國監管者的合作,以協調監管措施,降低共同面臨風險。而我國金融監管當局再這一方面尚處于十分被動的境地。

    四、對改進我國外資銀行監管的建議

    (一)健全監管法制

    要加強外資銀行監管,我國就必須結合本國實際,參照國際公認的準則(如巴塞爾協議),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監管法律,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外資銀行法。從法制角度,規范外資銀行的行為,授予監管機構足夠的權利,為監管工作提供基礎條件。

    (二)多元化監管方法和手段

    當前我國對外資銀行監管的手段單一,落后,主要是現場與非現場監管,而且兩者缺乏銜接。因此,必須使監管手段多元化,由行政監管手段向經濟性、法律性監管手段轉變,充分實施現場與非現場監管、外部審計、審慎監管會議、三方會議等多樣化監管手段。

    (三)健全風險監管體系

    目前我國對外資銀行的監管多停留在合規性監管層面,而忽視了風險性監管。我國應根據巴塞爾協議的有關標準,制定嚴格、周密的風險監管體系,將外資銀行的經營風險納入監管,保證全面、客觀、合理的實施監管。

    (四)建立監管人才培養和認證機制

    加強我國外資銀行監管要依賴大量專門人才,監管當局應主導建立完善的人才培養和認證體系。可邀請高校等研究機構參與其中,確保培養認證機制的專業性。

    (五)加強信息交流,與各國監管機構堅強合作

    為了應對各國金融體系相互聯系不斷加強的現狀,我國監管當局應主動同各國監管機構建立長期、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合作機制。以協調各國監管手段,降低共同面臨的風險。

    參考文獻:

    [1]程芳,李仲明.銀行業全面開放下外資銀行的監管問題[j].甘肅金融,2007,(6).

    [2]耿明英.對在華外資銀行不同商業存在形式下的監管探討[j].武漢金融,2008,(4).

    [3]鄧靜.如何加強對外資銀行的監管[j].決策與信息(財經觀察),2006,(10).

    [4]杰姆斯·巴茨,丹尼爾·諾勒,張坤.外資銀行的準入與監管:承諾與實踐[j].銀行家,2008,(5).

第8篇

【論文摘要】法律制度是金融穩定的基礎設施,也是金融危機防范的制度化保障,在防范金融危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分析比較英、美、韓等國家以及巴塞爾協議中的金融危機防范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可以看出.我國目前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機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雖已初步建立,但有關法律規定還過于原則、零散,尚不夠完善。我國應建立健全以《金融穩定法》為龍頭,涵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金融危機救助和處置法律制度以及金融生態法律制度的法律體系,為金融危機防范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問題的提出:法律制度在防范金融危機中的地位

金融危機爆發的原因有經濟體制、政治因素等方面的影響,但是從近些年來發生金融危機的國家和地區來看,法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是發生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制度經濟學證明,完善有效的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在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機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業天生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金融風險可以說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常態①金融法律制度的主旨并不是要消滅所有的金融風險.而是要將金融風險控制在金融監督管理者可容忍的范圍和金融機構可承受的區間內HI。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講,加強法律制度建設是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機的必由之路。一法律是市場主體資格健全和行為規范化的保障健全的金融市場必須有合格的市場主體。而合格的市場主體本身又包含了主體資格健全和行為規范化兩層含義。一方面,法律明文規定金融市場主體的準入條件和標準,從而杜絕不健全主體及非法進入者對市場秩序的沖擊,避免金融風險的制造者。另一方面,法律的規制、引導、教育等作用可以有效克服主體行為的自發盲目性,成為自覺遵守市場“游戲規則”的理性“經濟人”.依法規避金融風險

(二)法律是金融交易信用的保護器

金融主體間的交易,普遍以契約交易方式完成。契約自身的平等、誠信、等價有償等特點可以擔當維護交易安全、分擔交易風險的重擔。而作為法律制度重要組成部分的契約制度,不僅能使合格交易得到確認,而且還能以法律強制力切實保障契約的履行.有效避免信用危機形成和誘發金融危機。

(三)法律是金融穩定的基礎設施和金融危機防范的制度化保障

按照世界銀行(2001)的界定,法律制度是“金融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決定金融運行質量和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從某種意義上講,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金融穩定發展的基礎.是最基本的層面。金融業的運行與發展都是在該基礎層面上的技術性活動。法律制度基礎越牢固、完善,建筑在此層面上的金融活動就越穩定.發生金融危機的可能性就越小,即使發生危機.法律制度也能夠有效地把損害降到最低②。由此可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機必要的有效手段

二、他山之石:國際金融危機防范法律制度的分析

(一)發達國家的金融危機防范法律制度

1.美國。經歷1929-1933年金融危機之后.美國為有效地預防金融危機的發生,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1)建立健全有關金融法律體系,完善金融危機預防法律制度.維護銀行業的適度競爭。防范金融風險的積累和金融危機的爆發。(2)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恢復存款人市場信心,保障存款人利益,有效。控制了金融危機的爆發。(3)建立合理的傘型監管體制和金融穩定分工協調機制,在促進自由競爭、防范金融危機方面成效明顯。(4)頒布《金融服務現代化法》,實現從分業經營到混業競爭,加強金融服務業的競爭,提高其效率和抵御風險能力。

2.英國。(1)立法建立良好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在維護金融穩定、處理有問題金融機構、預防金融危機發生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2ooo年頒布《英國金融服務法》成立金融服務局(FSA),創新金融監管模式,以跨行業單一監管取代分業多元監管,確保金融業具有競爭力,確保信息公開,在防范金融危機方面效果顯著。

3.其他歐洲國家的做法。1987年底巴塞爾協議公布后,法國制定新的監管條例,通過立法手段促使銀行,尤其是國營銀行提高資本充足比率.通過充實資本來預防銀行支付危機的發生。意大利則效仿法國,采取了一系列增加國營銀行資本力量的法律措施。歐洲各國通過鼓勵提高資本充足率.為銀行穩健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這一切都有助于銀行風險的進一步降低,加強了對風險的控制能力,在危機預防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4.日本。在經歷了20世紀90年代的金融危機之后,日本加強了金融危機防范的法律制度:修改《日本銀行法》,提高El本銀行的獨立性。(2)設立金融監督廳,使政策制訂和執行分離,強化維護金融安全的監督體系。(3)取消分業經營制度,但同時保持著強有力的金融監管。(41完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提高金融機構的經營透明度。(5)完善相關法律制度,設立專門的不良債權回收機構.化解金融危機。(6)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對維護公眾信心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以韓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金融危機防范的法律制度

韓國接受1997年金融危機的教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維護金融穩定,防止危機重現。(1)在加強韓國(中央)銀行獨立性的同時.先后成立了金融監督委員會(FSC)和金融監督院(FSS),實施集中統一監管體制。(2)修改《韓國銀行法》、《存款人保險法》等法律制度,實行金融結構調整。(3)充分發揮韓國資產管理公司fKAMCO)重要功能.提供金融機構重組所需資金支持。(4)建立良好的會計制度,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評估體系以及金融機構市場退出體系,為韓國金融危機防范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礎。

墨西哥金融危機發生以后.在國內融資方面。拉美一些國家不斷完善和補充有關直接融資、債券和股票市場方面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運用法律手段為本國經濟的增長提供穩定和可靠的發展基金,改變過去主要依靠外資,特別是短期資本支撐經濟的局面。其他新興市場國家尤其是發生過金融危機的馬來西亞、泰國、巴西、阿根廷等國在預防金融危機方面也采取了類似的措施,加強了對金融危機法律防范制度的建設。

(三)新巴塞爾協議中防范金融危機的有關規定

新的巴塞爾協議的核心內容一是更新了最低資本要求,將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也納人了風險資產的計算范疇.從而更能反映銀行資產所面臨的真實風險狀況。二是從外部監管的角度督促銀行保持資本充足性要求和完善內控機制,防止將來可能產生的危機因素。三是引入市場約束規則,建立銀行強制披露信息制度,迫使銀行有效配置資金,保持金融體系的安全性與穩健性。四是強調對銀行業進行全方位的風險監控,將建立銀行業監管的有效系統作為實現有效監管的重要前提,并注重建立銀行自身的風險防范約束機制。

(四)各國金融危機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巴塞爾協議有關規定的啟示

1.運用法律手段防范金融風險.建立金融穩定法律體系,用立法推動金融改革。各國金融實踐證明:沒有法律規范,不依法進行強有力的金融監管.就不會有良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2.建立金融危機防范和協調法律機制,制定中央銀行與其他監管部門金融穩定協調機制,整合監管力量.合力應對金融危機。

3.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阻斷金融風險的傳播。

4.實行功能監管,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改革完善銀行、證券、保險業等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防范金融危機的發生。.

5.強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市場紀律的約束.要求金融機構披露真實可靠的信息。預防金融危機發生。

6.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三、風險與挑戰:我國金融危機防范法律制度的現狀和存在問題

目前,我國以《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和《保險法》為核心的金融穩定法律制度已初步建立.防范金融危機的立法建設不斷加強。但是,現行法律關于維護金融穩定、防范金融危機的規定過于原則、零散,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防范化解金融危機的法律體系。具體表現為以下幾方面問題:

1.缺乏統一完整的金融穩定法律體系。《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證券法》、《保險法》關于防范金融危機、維護金融穩定的規定比較籠統.金融監督管理協調機制操作規范亟待完善和細化。主要法律規定的缺失,導致金融危機的防范缺乏完善的制度性安排。

2.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存在缺位和錯位。一是從機構監管到功能監管的轉變不充分,制度尚需完善,既存在監管職能重疊、過度監管、阻礙金融創新的問題,也存在監管不足,形成真空,造成放任金融風險的可能。二是跨市場跨行業監管法律制度缺失,一些潛在風險缺乏有效控制。三是現行監管法律制度過于強調監管機關法定權威的運用.疏忽了銀行內部控制和同業自律機制的兼用,無法有效發揮其引導風險內控制度的功能。

3.金融危機應急與救助法律制度缺失。主要表現在:一是最后貸款人制度存在拯救標準不明確、救助工具單一、缺乏清晰配套措施等缺陷。二是對危機銀行接管與并購制度很不完善,使銀行接管、并購缺乏法律規制。三是沒有形成國際金融風險防范的法律機制,不能適應金融服務市場國際化和金融業競爭加劇的需要,無法抵御跨國傳導的金融危機。四是缺乏存款保險制度,易引起公眾恐慌,出現存款擠兌。

4.征信管理法律制度缺失。在我國,信用風險仍然是金融業面臨的最主要風險。目前我國征信管理法律欠缺,對信用風險缺乏法律約束,另外,對金融詐騙和違反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懲罰的法律制度也存在缺陷,使金融詐騙行為的違法成本過低,導致風險最終轉嫁給金融機構。

5.金融機構和企業市場退出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一方面,企業破產法律制度建設嚴重滯后,難以充分維護金融機構債權人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致使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大量滋生和積累,無法滿足金融機構防范風險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機構破產法律制度嚴重缺失,不利于化解金融風險。目前,我國對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缺乏統一完整的法律規定,一些有問題金融機構無法按照市場原則實現穩定退出,進行及早處置,使風險控制缺乏法律框架下的約束,容易導致金融風險積聚,影響整個金融系統的穩定。

四、未來展望:對我國金融危機防范法律制度的建議

完善金融危機防范的制度建設,重點要加強金融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項法度。我國應建立以《金融穩定法》為龍頭,以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金融生態環境法律制度、金融危機救助和處置法律制度等為輔助的金融危機防范法律制度體系。

(一)健全完善法律體系,為金融危機防范提供良好法治環境盡快制定《金融穩定法》,作為維護金融穩定、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機的母法。借鑒其他國家良好的立法例,提高立法技術,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金融基本法。既要鼓勵金融創新.又要加強對金融危機的防控。對現行金融危機防范法律進行修改、清理和整合,使之與WTO協議和附件等國際慣例接軌,防范國際性金融危機的入侵。

(二)完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依法規制行政權力一是實現機構監管向功能性監管的轉變.通過立法減少公權力對金融市場的違法和不當干預:二是建立完善金融穩定和金融監管協調合作機制;三是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防范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危機;四是完善行業協會立法,發揮自律監管作用;五是建立跨國性金融危機的“防火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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