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5-17 15:43:0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農業技術經濟與管理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勞動力轉移 經濟增長 述評
一、引言
估計和評價農業勞動力轉移對宏觀經濟增長的貢獻一直是經濟研究領域的熱點問題,多數研究表明,農業勞動力轉移所引起的全社會勞動力資源再配置效應是改革開放來中國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因素。同時,經濟增長又可增加就業進而促進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本文將對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與經濟增長關系研究進行述評,藉此提出新的研究思路。
二、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與經濟增長關系研究
一些學者從理論上推導并測算了農業勞動力轉移對全國經濟增長的貢獻。張保法(1997)把結構變動因素納入新古典經濟增長方程,將全要素生產率對產出增長的貢獻分解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各行業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率的加權和,反映了技術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第二部分是資本和勞動投入在各行業所占比例的不同變化所帶來的經濟增長;第三部分是各行業的產出占總產出比例的變化帶來的經濟增長。第二、三部分分別從要素投人和產出的角度,說明了經濟結構的變動對經濟增長的影響,這就是經濟增長的結構效應。胡永泰(1998)利用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將GDP增長分解為資本積累、勞動力增長、全要素生產率(TFP)的增長,然后再將TFP的增長又分為勞動再配置效應和凈TFP增長,依據相關統計資料計算得出:勞動力再配置提高了GDP增長率,使之在1979-1993年增長了0.9%-1.3%,占TFP增長的37%-54%。蔡和王德文(1999)引入人力資本因素,對中國經濟增長源泉做出了較全面的解析,它將經濟增長源泉分解為物質資本、勞動力、人力資本和未被解釋部分,未被解釋部分又分解為勞動力配置效應和技術進步,通過測算得到:1982-1997年,中國經濟8.01%的平均增長率中勞動力配置效應達1.62%,貢獻份額為20.23%。潘文卿(1999)首先將總產出增長率分解為勞動力增長率、總勞動生產率增長率以及它們兩者的乘積,然后再將總勞動生產率增長率分為各部門勞動生產率的加權平均數和勞動力再配置效應。勞動力再配置效應由總勞動生產率增長率減去各部門勞動生產率的加權平均數得出。依據統計年鑒數據得出:總體來看,1979-1997年,中國GDP年均遞增9.8%,總勞動生產率年均遞增6.7%,勞動力再配置效應為1.6%,對總勞動生產率增長率和GDP增長率的貢獻分別達23.4%、15.9%。潘文卿(2001)利用同一測算方法得出:1979-1999年,在9.59%的GDP增長率中,總勞動生產率年均遞增6.68%,勞動力再配置效應為1.69%,對總勞動生產率增長率和GDP增長率的貢獻分別達19.92%、13.89%。徐現祥和舒元(2001)在總結勞動結構效應測算方法的基礎上,將潘文卿(1999)二部門測算法推廣為N部門勞動結構效應測算法,并利用統計年鑒數據分別測算了勞動力在三次產業間、農業非農業產業間和廣東非廣東省間流動所產生的經濟效應:1979-1998年,勞動力在三次產業間流動對經濟增長的年均貢獻為7.8%,在農業非農業產業間流動對經濟增長的年均貢獻為11.4%,在廣東省和非廣東省間流動對經濟增長的年均貢獻為1.5%。
考慮到勞動結構效應的時間階段性和區域差異性,還有學者分時間和區域測算了農業勞動力轉移對經濟增長的促進效應。李勛來和李國平(2005)借鑒Chenery(1996)計算方法,對我國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的資源再配置效應進行測算發現:1978-2003年,勞動力轉移對經濟增長的效應為1.9%,對總量勞動生產率的貢獻率為22.4%,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17.9%;從時間維度看,20世紀80年代勞動力轉移對我國經濟增長的效應(2.1%)大于90年代勞動力轉移效應(1.4%),勞動力轉移的資源再配置效應有遞減的趨勢;從空間維度看,勞動力轉移對東部地區經濟增長的效應為2.2%,中部地區為1.7%,西部地區為1.5%,表現出明顯的東高西低的區域差異。張廣婷等(2010)利用1997-2008年全國29個省級面板數據測算發現,1997-2008 年中國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對勞動生產率提高和GDP增長的貢獻分別為16.33%和1.72%;分地區看,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對中部地區勞動生產率和GDP提高的影響要明顯高于東部地區,而西部地區在剩余勞動力轉移過程中受益最小。
也有學者對農業勞動力轉移導致的經濟增長效應進行了計量分析。徐現祥和舒元(2001)構造了一個簡單的勞動結構調整模型,證明在勞動結構調整過程中,邊際勞動結構效應遞減,總勞動結構效應呈倒“U”型;計量分析支持該結論,且發現:勞動結構效應的大小因勞動結構劃分而異,我國產業間的勞動結構效應還未達到最大值,總勞動結構效應在經濟增長中也呈倒“U”型變動。胡兵(2005)將農業勞動力轉移因素引入索洛經濟增長模型,由此建立帶有就業結構變量的經濟增長計量模型,并使用1980-2003年全國時間序列數據研究發現:1980-2003年間農業勞動力轉移對經濟增長的平均貢獻率為17.26%,超過了勞動投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10.85%。
而關于經濟增長對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的作用和影響研究很少,程名望和史清華(2007)使用我國1978-2004年的時間序列數據,運用嶺回歸方法發現:我國總體經濟增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有較大的促進作用,總體經濟增長每增加1%,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0.2654%。同時發現,工業、建筑業、服務業和農業經濟增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也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三、總結性評論及啟示
總之,關于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學者們在理論推導、效應測算和計量分析上都給予了充分肯定;而對于經濟增長對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的作用,也有學者給予了經驗上的支持。但對于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與經濟增長之間是否存在雙向互動,無論是理論上還是經驗上,似乎還無人關注,這是有待我們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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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徐現祥,舒元.中國經濟增長中的勞動結構效應[J].世界經濟,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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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業技術推廣;參與機制;影響因素
中圖分類號:S3—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8—0009—1
隨著農業的發展,農業技術在其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越來越突出,傳統的農業推廣機構已經無法滿足現實的需求,相關的部門必須創建和完善農業技術推廣參與機制,充分發揮它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與此同時,不斷分析農業技術推廣的制約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才能穩定農業的發展。
1 農業技術推廣的參與主體
基層的農業技術推廣結構主要包括:政府相關的推廣機構、農業主管部門、農業技術科研機構、農業技術員、農業企業等,政府和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提供政策和資金上的支持,通過實施惠農、便農的政策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推廣農業技術;農業技術的研發機構培訓農業技術員,向農業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提供技術支持,進行農業技術的推廣。
2 農業技術推廣的參與機制
2.1 投資保障機制
農業技術的推廣具有很強的外部性,不能單依靠市場機制進行調節,因為市場調節具有盲目性、自發性、滯后性的缺陷,會造成農業技術供給不平衡的現象。由此可見,相關的部門必須要建立一個有效的投資保障機制,確保農業技術推廣經費供給的充足和穩定。
2.2 分工協調機制
首先,明確不同合作社之間的職能分工,根據農業技術自身的特點進行合理優化和調節,提高農業技術推廣的力度和效率。再次,從實際出發,針對不同的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推行不同的管理手段,保證管理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最后,政府做好引導,積極協調各個農業技術推廣的參與主體。
2.3 競爭合作機制
公開透明的技術市場和交易規則,是農業技術推廣的外部條件,良好的競爭氛圍能夠調動參與主體的競爭積極性,因此,創建農業技術推廣競爭合作機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2.4 激勵約束機制
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組織具有多元化的特點,不同的合作組織的目標和性質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要立足實際,采取相應的激勵機制,把各部分的利益聯系在一起,提高農業技術的推廣效率。
3 農業技術推廣的制約因素
3.1 管理體制對農業技術推廣的影響
有的地方,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沒有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管理體制,在農業技術推廣的過程中,缺乏相應的監管和檢查力度,導致農業技術推廣的效果不明顯。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內部管理機制存在一定的問題,各個技術人員的分工不明確,在向農民宣傳農業技術的時候出現紊亂的現象,缺乏相應的補救措施;合作社內部的激勵機制落后,不能充分地調動技術人員參與農業技術推廣的積極性。
3.2 農業技術人員特征對農業技術推廣的影響
隨著從業年限的增加,農業技術人員與專業服務組織和農業企業的合作越來越緊密,他們在推廣工作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對當地的農業生產情況非常熟悉,能夠用專業化、社會化、產業化的服務向農戶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專業技能較高的技術人員與技術科研機構的練習非常緊密,有利于接觸新品種和新技術,提高農業技術的推廣效率。
4 農業技術推廣的建議
建立面向市場和產業化的農業技術推廣參與機制,可以有效地調動各主體參與農業技術推廣的積極性,促進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效率。
(1)農業技術推廣時,要重視農業大戶和示范基地的培養。農業大戶對新農業技術的需求度更高,資金能力、知識水平和信息的接受、處理能力更強,加強對農業大戶的培養,提高他們使用農業技術的熱情,產生“蝴蝶效應”,帶動身邊其他的農民,共同參與到農業技術推廣體制中去。除此之外,要創建相應的農業技術示范基地,通過有計劃、有目標、有步驟地開展農業技術的試驗工作,在具體的實踐中檢驗農業技術的可靠性,為農業技術的推廣提供必要的實踐依據。
(2)當前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為農民提供的技術供給過剩或者是技術供給不足,沒有以市場屬性和產業發展為依據,導致農業技術推廣的效果不佳。為此,農業技術的推廣要注重每一個生產環節,統籌兼顧,合理安排,不斷加強農業技術創新研究,提高農民的農業技術推廣意識。
5 結論
農業技術推廣參與機制的創建有很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相關的部門要加強對農業技術推廣的全面、科學分析,找出影響農業技術推廣的因素,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手段,提高農業技術推廣的效率,促進農業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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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農業中的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進行研究,起源于奴隸社會時期奴隸主管理莊園經濟的需要,在封建社會時期又有所發展。
中國古代的農業經濟思想,在宏觀方面主要強調富國安民,必須“以農為本,重農抑商”和減輕農民的租稅負擔;在微觀方面主要強調發展農業生產必須善于利用天時、地利,改良農業技術,并精心管理。闡述這些思想的代表著作有成書于戰國末期的《管子》和《呂氏春秋》、后魏時的《齊民要術》等。
歐洲古代農業經濟思想大體上和中國古代相類似。其代表著作有羅馬時代大加圖的《論農業》和瓦羅的《論農業》等。但是農業經濟作為一個專門學科,則是隨著資本主義在農業中的發展而逐步形成的。
十八世紀中期,在英國首先出現了研究農業經濟問題的專門著作,主要是對新興的資本主義農業產生的狀況進行描述,以及對農業中大生產的優越性及生產要素的合理配合問題進行分析,其代表著作有英國的《農業經濟》等。
十九世紀中期以后,德國出現了用抽象方法研究農業經營和農業生產的區位配置的農業經濟學著作,這把農業經濟學的研究向理論概括方面大大推進了一步,其代表作有屠能的《孤立國與農業和國民經濟的關系》。19世紀中期以后,資本主義國家的農業經濟學轉向研究農業經營形態問題,注重探討農業生產經營的合理集約度和合理的部門結構。
二十世紀20年代以后,美國對農業經濟學的研究趨于活躍,它主要研究資本主義條件下,農場主如何以最少的投資獲得最大利潤的原理、原則和方法,同時也更加重視對農產品運銷和農業金融問題的研究。
30年代以后,由于資本主義的經濟危機加深,農業日益陷于市場劇烈波動的威脅之中,農業經濟學的研究又著重向農產品的市場預測,以及國家對農業生產的干預與調節方法方面發展。二十世紀50年代以后,資本主義國家的農業經濟學更強調定量分析,除了更加廣泛運用統計方法外,又進一步運用了數學模型的方法。
關鍵詞:大棚;技術擴散;指標體系;楊凌
中圖分類號:S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2)21-4912-03
Quantitative Research on Greenhouse Technology Diffusion in Yangling
SONG Hai-yan
(Economic Management College,Northwest A&F University, Yangling 712100,Shaanxi, China)
Abstract: Quantitative research on the greenhouse technology diffusion in Yangling was carried out,and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were found out by means of questionnaire survey. Index system was set up by four aspects of recipient personal factors, family factors, the technology itsel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arket factors.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method was used to find out significant factors, and overall evaluation was also conducted.
Key words: greenhouse technology; technology diffusion; index system; Yangling
隨著城鄉差距的逐漸加大,農村經濟的發展引起了國家的注意。近幾年國家一直關注“三農”問題。“三農”問題的關鍵在于解決農業問題,促進農民增收。而要增加農民收入,有賴于將農業技術潛在的生產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而農業技術擴散是其關鍵所在。
中國農業新技術的擴散率僅為30%~40%,真正形成規模的不到20%,遠遠落后于歐美等發達國家的70%~80%的農業新技術轉化率,只有大約10%的農業科技成果深受農民歡迎并被積極利用,高達50%的農業科技成果被冷淡[1-3]。
要想提高農業技術擴散率,就要研究農業新技術推廣受阻的原因,以便有效地調整農業政策,改進農業擴散體系,提高農業技術擴散率,逐步實現農業現代化,最終解決農民的增收問題。本研究之所以選擇陜西省楊凌示范區為調查對象,是由于其優越的地理環境和政策為大棚技術擴散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并達到了集聚效應。
1 指標體系的構建及模型的建立與檢驗
1.1 指標體系的構建
以農民是否有技術選擇行為作為判斷技術擴散的標準,把農民技術選擇的結果設為0和1,當農民技術選擇結果為1時,即農業技術得到了擴散,從而有利于利用Logistic模型分析影響農民技術選擇的因素。從接受者個人因素、家庭因素、技術本身的因素、政府與市場的作用4個方面選取年齡、學歷、對風險的態度、是否接受過技術培訓、土地規模、勞動力人數、決策方式、新技術的獲利性、難易程度、政府的扶持與市場價格的引導作用等因素作為指標體系。變量設計見表1。
1.2 模型的建立與檢驗
通過對楊凌示范區5個鄉的農民進行隨機的問卷調查與走訪大棚基地,共得到有效問卷86份,對調研結果的原始數據進行整理,得出各個指標的最大值、最小值、均值與方差(表2)。
數據來源于對楊凌5個鄉的農民進行的問卷調查與走訪大棚基地,以有效的86份問卷作為樣本數據,統計出采用大棚種植技術的用戶有59戶,占樣本數據的68.6%。利用SPSS 17.0軟件,將各自變量模塊依次帶入Logistic模型(表3)。模型1先將接受者個人因素與是否選擇大棚技術進行回歸分析,模型2在模型1的基礎上加入了家庭因素,模型3在模型2的基礎上加入了技術本身的因素和政府與市場的作用。
2 楊凌大棚技術擴散的影響因素評價
2.1 接受者個人因素
從表3可以看出,年齡和學歷對技術擴散的影響均為負,即年齡越大選擇新技術的概率逐漸變小,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年齡較大者(50~70歲)在體力方面不如青年時強壯,很多體力勞動已經不適合,這是他們不選擇新技術的主要主觀原因;另一方面,較多的年長者持有求穩心理,希望安安穩穩地過清閑的日子,擔心自己一輩子辛辛苦苦的積蓄會打水漂。從理論上講,學歷越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越強,選擇新技術的概率越大,而調查結果卻恰恰相反。學歷高的人有更多選擇的機會,外出打工更容易,這也是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大多是婦女和老年人的原因,而這些人大多是文盲或小學畢業水平,直接影響了農業新技術的接受和擴散。
求穩心理也是捆住農民手腳、阻礙農民采用科學技術的主要原因之一。不穩定的自然條件以及瞬息萬變的市場風險等因素,使農民形成了求穩怕亂的心理。在生產和經營中常常采用穩扎穩打按部就班的策略。他們懼怕失敗,一旦失敗就會影響到收入甚至危及溫飽問題,所以在選擇是否接受新技術的擴散時總是謹小慎微,思前想后,對于一些風險較大的高收入技術項目不敢問津。
是否接受過技術培訓也對技術擴散具有顯著的影響。接受過技術培訓的農民相對來說具有較高的科技素質,得知新事物的機會也多,科技意識較強,容易接受新事物,科技成果擴散也比較順利,這部分人也愿意承擔科技帶來的高利潤和一定的風險。而沒有接受過技術培訓的農民對新技術的接受有困難,反應也較為冷淡。
2.2 家庭因素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土地規模對大棚技術擴散的影響不顯著。這主要是因為楊凌靈活的土地租賃政策和健全的體系,讓有經營能力和欲望的農民能夠方便地得到經營所需的土地,因此,土地在此不是大棚技術擴散的瓶頸。從事農業生產主要是靠勞動力。結果顯示,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人數對技術擴散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越多,接受農業新技術的機率就越大。家庭的決策方式也在很小程度上影響農業新技術的擴散。研究結果表明,與家人一起商量的決策方式較配偶、自己或年長者說了算的決策方式更容易使農民接受農業新技術。
2.3 技術本身的因素
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最終目的就是經濟效益,因此新技術的獲利性是影響農業技術擴散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相對來說,農民更容易接受難度不大又能獲益的農業技術。但對于一些高投入高產出的高難技術,他們也會冒險去追求較高的經濟效益。
2.4 政府與市場的作用
從研究結果可以看出,政府的扶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新技術的擴散。據統計,楊凌現代農業標準化示范園一期建設共計投資1.1億元,建成占地276.40 hm2,設施農業大棚2 223座,塑料大棚33.33 hm2,二期準備建設333.33 hm2設施農業大棚和266.67 hm2獼猴桃基地。楊凌出臺政策,在規劃區內,每建一個日光溫室大棚財政直補1.5萬元,并協調銀行給農戶貸款1.0萬元,全額貼息3年,對于帶動效應大的合作社,每個大棚再加2 000元補助。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一大批有遠見、有膽識的人士被這里優越的地理環境和優惠政策所吸引,因此為大棚技術擴散提供了良好的集聚效應。
市場價格對大棚技術的擴散影響并不顯著。這是由于大棚內種植什么品種農戶可以自由地調整,但由于大家都處于初步嘗試階段,大多數農戶種植的都是番茄,一方面大家可以分享種植的經驗,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專家和技術員的指導。
3 農業技術擴散的優化措施
3.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讓更多高學歷的青年愿意從事農業生產
青年從事農業生產不僅為農業生產提供了強壯的勞動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農業的現代化進程。因為青年都有一定的文化基礎,有膽識和謀略,他們敢于創新,敢于冒險嘗試新技術。政府應采取相關的優惠政策,大力引進農業院校和經濟管理類的畢業生,從事農業的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從而提高農村的生產和經營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2 注重“留守婦女”在農業技術擴散中的作用
隨著大量農村男性青年勞動力在外尋找就業機會,“留守婦女”逐漸成為農村社會的家庭支柱,農業生產的女性化趨勢使得改變婦女從事農業生產的觀點和提高她們的生產技能成為當前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的最重要環節。
3.3 提供各種農業保險,增強農民的抗風險能力
害怕使用新技術會造成經濟損失是農民不愿意接受新技術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了消除農民接受新技術時怕擔風險而產生的抗拒心理,應盡可能多提供一些農業保障措施。如擴散技術者先投入并作經濟擔保,之后在從獲得的巨大經濟效益中逐步收回投入的成本,以此改變農民對新技術的心理阻抗。同時,為了鼓勵農戶積極使用農業新技術,降低農戶使用新技術的風險,應建立農業技術創新風險制度,也要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降低技術創新的市場風險。
3.4 加強教育培訓和實施人才引進機制,強化農民的科技意識
農民是技術擴散的受用主體,高素質的農民接受新技術的能力較強,對新技術的反應敏捷,對新技術的需求也較旺盛。而目前中國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偏低,接受過職業培訓者偏少,整體素質不高。有關資料顯示,全國4.97億農村勞動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而小學及以下的占40%。全國92%的文盲、半文盲在農村。與此同時,絕大多數農民沒有受過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據調查,88.3%的農戶無法從正規科技部門獲得有效的科技知識,最近3年,有78.5%的農戶從未接受過農業科技培訓,90%以上的農戶從未受到過農技人員的實地技術指導[4]。因此,應不斷提高農民素質,提高農民接受新知識的能力,具體有以下3點:①加快農村職業教育步伐,培養適應現代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型勞動者。②鼓勵農技人員參加送科技下鄉活動。大力宣傳農業新技術,注意技術的適應性,同時增強技術指導,搞好各類農業示范園建設,不定期進行新科技培訓和服務等。③普及市場經濟知識,更新經營理念,增強風險意識,不斷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3.5 重視農業新技術的收益性
農民之所以選擇新技術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新技術的額外收益,因此應重視農業新技術的收益性。一是推廣優良品種,形成特色農業。二是注意樹立農產品品牌,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提高農業技術的回報率。
3.6 重視農民的技術需求
一是消除農民心理障礙,培養農民對農業新技術的吸納能力,提高農民對農業技術的有效需求。二是重視與農民的信息雙向溝通。擴散人員要與農民交流,了解農民的各種需求,并向農民提供信息,改變農民的態度和行為,提高農業技術的擴散效率[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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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在農業上的推廣應用,保障農業的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以下簡稱《農業技術推廣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技術推廣,是指通過試驗、示范、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等,把應用于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普及應用于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過程中的活動。
第三條農業技術推廣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有利于農業的發展;
(二)尊重農業勞動者的意愿;
(三)因地制宜,經過試驗、示范;
(四)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扶持;
(五)實行科研單位、有關學校、推廣機構與群眾性科技組織、科技人員、農業勞動者相結合;
(六)講求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領導,依靠科學技術和發展教育振興農村經濟。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引進、開發、推廣、應用先進的農業技術,鼓勵和支持農業勞動者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應用先進的農業技術,促進農業技術推廣地區之間的合作與交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措施,保證和促進農業技術推廣事業的發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畜牧、水利、漁業、農業機械等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同級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農業技術推廣工作進行指導。
第二章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第六條農業技術推廣,實行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與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以及群眾性科技組織、農民技術人員和科技示范戶相結合的推廣體系。
鼓勵和支持供銷合作社、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科技人員,到農村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活動。
鼓勵和支持農村中的群眾性科技組織興辦產加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的技術經濟實體,發揮其在推廣農業技術中的作用。
鼓勵和支持農業勞動者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活動。
第七條鄉(鎮)以上各級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是國家事業單位,其職責是:
(一)參與制定農業技術推廣規劃、計劃和技術標準,并組織推廣計劃的實施;
(二)組織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
(三)提供農業技術、信息服務;
(四)對農業新技術進行試驗、示范;
(五)指導下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群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
(六)進行專業調查、規劃、設計、監測、預報、評估、咨詢;
(七)開展農業科技知識宣傳普及活動,組織農民學習和運用農業科學技術,總結推廣群眾的先進經驗。
第八條村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在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指導下,宣傳農業科技知識,落實農業技術推廣措施,為農業勞動者的生產經營提供技術服務。
農村科技示范戶在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和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指導下,通過生產示范傳播實用技術。
第九條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應當適應農村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開展農業技術開發和推廣工作,向農業技術的推廣和應用者提供先進、適用的技術,加快先進技術在農業生產中的普及應用。
第十條農場、原種場、林場(圃)、牧場、漁場、農業機械廠等(含部隊、司法部門和大型廠礦企業所轄),除做好本場(廠)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外,應當向社會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活動。
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推動、幫助村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開展工作。
第三章農業技術的推廣與應用
第十二條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應當集中主要技術力量,對適合當地的先進技術進行充分論證,全面規劃,制定農業技術推廣項目。重點農業技術推廣項目應當列入科技發展計劃,由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漁業、農業機械等行政部門(以下統稱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和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相互配合,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應當把農業生產中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列為研究課題,其科研成果可以通過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推廣,也可以由該農業科研單位或學校直接向農業勞動者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推廣。
第十四條向農業勞動者推廣的農業技術,必須經試驗、示范證明在推廣地區具有先進性和適用性。
第十五條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應當堅持為當地農業生產服務的原則,做好本轄區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在不影響分工范圍內業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打破行政區域和部門界限提供農業技術推廣服務。
第十六條對農業生產中推廣應用的動植物品種、復混肥和配方肥(微量元素肥料)、復配農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獸藥等農業物化技術,實行推廣審查許可制度,由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審查許可后,方可進行推廣。未經審查許可,不得進入農業技術推廣領域。
第十七條農業勞動者根據自愿的原則應用農業技術。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農業勞動者應用農業技術。
第十八條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向農業勞動者推廣農業技術,進行新技術試驗、示范,開展專業調查、監測、預報,宣傳、普及科技知識,指導農民技術人員進行農業技術推廣活動等,實行無償服務。
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以及科技人員,以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承包等形式提供農業技術的,可以實行有償服務和興辦經營實體,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攤派或充抵農業技術推廣事業費。
進行農業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承包和興辦經營實體,當事人各方應當訂立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農業技術推廣的保障措施
第十九條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推廣農業技術所需的經費,由政府財政撥給。
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內應當保障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并應當使該資金逐年增長。
農業技術推廣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克扣。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農業技術推廣專項資金,用于實施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其資金的來源:
(一)國家和地方財政專項安排的農業技術推廣資金;
(二)農業發展基金和林業、水利專項建設等各項農業專項基金中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部分;
(三)各種農業基地開發和工程建設資金中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部分;
(四)引進的外資中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部分;
(五)其他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
第二十一條鄉、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從其舉辦企業的以工補農、建農的資金中提取一定數額用于本鄉、本村、本組農業技術推廣的投入。
第二十二條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可以圍繞農業技術推廣開展服務,興辦經營實體,增強自身的實力和活力。對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開展服務、興辦經營實體,稅務、金融等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在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優惠。
農業勞動者在生產中應用先進的農業技術,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技術培訓、資金、物資和銷售等方面給予扶持。
第二十三條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人員構成,應當以從事農業技術推廣的專業科技人員為主,其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專業科技人員應當具有中等以上有關專業學歷,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主持的專業考核培訓,達到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
第二十四條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和縣級以上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應當有計劃地對農業技術推廣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組織專業進修,使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教育部門應當在農村開展有關農業技術推廣的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業技術培訓,提高農業技術人員的技術素質。
各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對農業勞動者進行技術培訓,提高農業勞動者的技術素質。
農民技術人員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授予相應的技術職稱,并發給證書。
第二十五條對在鄉、村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專業科技人員的職稱評定,應當以考核其推廣工作的業務技術水平和實績為主。
農業科研單位和有關學校的科技人員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在評定職稱時,應當將他們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實績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專業科技人員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改善他們的待遇。依照國家規定給予補貼,保持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專業科技人員的穩定。
農業科技人員及大中專畢業生到鄉鎮(不含城關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工作,應當在轉正、定級、職稱評定、學習、進修、工資、福利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照顧。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優惠政策,激勵農業科技人員獻身農業技術推廣事業。
表彰和獎勵在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及管理工作二十五年,并取得成績的農業科技人員。
第二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獲得必需的試驗基地和生產資料,進行農業技術的試驗、示范。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有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必要的條件和足夠的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平調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試驗基地、生產資料和其他財產。
第二十九條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有權檢舉違法推廣行為,抵制違背技術規程的干預。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或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應當對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引進、推廣農業新技術成績顯著的;
(二)在農業技術推廣管理工作中,貢獻突出的;
(三)對農業技術有重大改進,解決推廣中重大問題的;
(四)培訓農民和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成績突出的。
第三十一條違反《農業技術推廣法》和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或行政監察機關按下列規定給予處理:
(一)農業物化技術未經審查許可,擅自進入農業技術推廣領域的,責令限期糾正,沒收非法所得,依法追究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二)未經試驗、示范的農業新技術和未經品種審定的新品種,盲目推廣和強制農業勞動者應用的,依法追究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三)憑借職權干預推廣工作和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四)攤派有償服務和經營實體收入或將其收入充抵農業技術推廣事業費的,責令限期糾正。拒不糾正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五)非法侵占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試驗基地、生產資料和其他財產的,責令限期退還,依法追究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六)截留、挪用、克扣農業技術推廣經費、資金的,責令限期糾正,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有前款(一)、(二)、(三)項行為之一,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關鍵詞:農民培訓;水稻精確定量 ;邳州市
中圖分類號:F320.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7-0038-02
邳州市精確定量施肥技術推廣技術與農民培訓工程密切結合,通過培訓,農戶對該項技術基本掌握。本調查采用調查問卷形式,分析培訓后對該技術推廣過程中農戶意愿與行為的影響力度。通過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班和農民創業培訓班,調查問卷發放600份,回收580份有效問卷,涉及邳州市水稻種植區的9個鄉鎮。
一、參加調查農戶基本情況
在被調查對象中,男性占88.9%,女性占11.1%,年齡在35歲以下農戶占32.4%,36~50歲的農戶57.2%,50歲以上的農戶也達到10.4%,平均年齡在40歲左右。
調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56.5%,高中文化程度35.9%,專科及本科以上7.6%;一直從事完全務農的農戶占調查總數的34.5%,村干部占17.2%,退伍軍人占6.2%,種植大戶則占22.1%,其他人員(包括外地承包戶)占9.7%。
抽樣調查中家庭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數平均在2人,家庭年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農戶占調查人數的比例為15.2%,1萬~2萬的占48.3%,2萬以上的36.5%,其中農業收入為0.5萬元,0.5萬元~1.5萬元,1.5萬元以上的比例分別為19.3%,62.1%和19.6%,水稻種植約50%的農戶收入在1 000元~4 000元,4 000元以上的農戶占25%,低于1 000元的農戶占25%。
調查中,家庭支出在0.8萬元以下、0.8萬元~1.5萬元以及1.5萬元以上的比例分別在13.8%,62.1%和24.1%,而水稻施肥支出54.5%的農戶在300元~1 000元,300元以下的占19.3%,超過1 000元的也占到26.2%。
二、農戶對精確定量施肥技術的認知與意愿狀況調查
在被調查的農戶中,64.14%的農戶知道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對該技術一無所知的農戶也占35.86%,其中60.69%的農戶通過農民培訓得知,19.31%的農戶通過農民技術協會或合作社知道的,通過政府組織的農技推廣宣傳了解該項技術的占18%,通過其他途徑包括廣播電視媒體、示范戶帶動、親朋好友介紹的占2%。可見,農民培訓在農民進行精確定量施肥技術推廣應用中起到主導性作用。
在一無所知農戶中,對于不知道精確定量施肥的農戶原因很多,28.97%的人稱從未有機構和人員介紹過,34.48%的農戶以為技術太難,不想深入了解,而認為費用太高,不愿了解和知道的僅占5.51%,出于其他原因的占31.04%。調查表明,精確定量施肥技術掌握的難度一定程度制約著這項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對于該項技術不知道的農戶中,經過培訓,78.62%表示比較愿意采用,15.17%的農戶對此無所謂的態度,表示不太愿意或拒絕的僅有6.11%。對于不愿意的原因多種多樣,主要認為搞農業不需要科學,自己有施肥經驗,農業生產的效益低,采用了也不會明顯增加水稻產量,同時也有農戶表示田太少,沒必要。
當然,農戶對水稻精確定量施肥的采用,一定程度上還取決于農戶對現代農業科技的采納方式,調查組還對農戶對現代農業科技的采納方式進行了調查,41.38%的農戶表示是最先采納的,而別人采納后有效果就采納的農戶占到57.24%,不愿采納的僅占1.38%。
選擇愿意采納的農戶,52.45%的認為多學一門技術有好處,39.31%的農戶認為可以提高水稻產量,其他的則認為別人采用了,我也會采用。
調查中,農戶對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的掌握程度也有所不同,34.48%的農戶感覺該技術較難掌握,48.28%的認為一般,7.59%的認為比較容易掌握,9.65%而的農戶則認為掌握很困難。
在接受調查的農戶中,接受過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培訓的農戶占85%,培訓機構主要是縣級農機推廣部門和廣播電視傳媒的宣傳,鄉鎮農技推廣中心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協會也有一定的影響。
農戶對于培訓方式的選擇還是傳統的集中授課和田間指導為主,對農戶之間的示范帶動和廣電媒體培訓并不熱衷,56.45%的農戶選擇集中授課,37.25%的農戶選擇田間指導。
三、農戶采納精確定量施肥技術后的效果調查
1.農戶對技術培訓機構和人員提供技術支持滿意度調查。通過調查,農戶對縣級、鎮級農技中心技術指導服務較為滿意,69%的農戶比較認可,評價一般的農戶約25%;農戶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培訓中心以及專家授課等技術服務滿意度也都在75%以上。
水稻精確定量技術在培訓后,縣級、鎮級農技推廣部門通過走訪,反饋,經調查,80%的農戶在采納技術后得到回訪指導,63.45%的農戶對此較滿意,27.1%的農戶反應一般,當然也有9.45%的農戶得不到滿意的答復。
2.農戶對采納精確定量施肥技術后的效果分析。農戶在使用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后,72%的農民普遍認為增加了水稻產量,70%的農戶反應節約了肥料的使用量,但是30%的農戶表示使用該技術過程中,肥料成本較以前有所增加。
四、影響農戶采納精確定量施肥技術的因素分析
1.農戶個人特征因素影響。(1)不同年齡、性別、身份對技術采納的意愿與接受程度不同。調查數據顯示,接受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的農戶受年齡、性別和從事農業的身份影響較大。50歲以下農戶對該項技術的認知程度比較高,男性農戶普遍比女性農戶接受能力較強,農業從業人員中,村干部、退伍軍人、種植大戶的熱情較高。(2)文化程度不同,對技術的掌握采納與應用程度上具有差異。采用精確定量施肥技術的農民中,明顯出現了高中大于初中大于小學的比例特征,約2/3的高中文化農戶,1/3的初中文化農民以及1/4的小學文化農民采用過該技術,文化程度越高,對該技術的認識和掌握能力較高。
2.農戶家庭收入因素影響。農民收入的高低是提高該項技術有效需求的動力基礎,也是影響該項技術有效需求的基本決定因素。根據對該項技術有效需求形成的動因看,農民收入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農民已獲得的實際收入,它是形成有效需求的基礎;二是農民采納新技術的預期收益,它是構成有效需求的動力。
3.農業經營規模因素影響。農業經營規模也是制約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有效需求強度的重要因素之一。人均耕地的不同,采取精確定量施肥這項技術的人員比例也不同,人均耕地在2畝以上的農民80%采用了該技術,而人均耕地低于1畝的農戶中,僅有20%的農戶采用。從現代農業技術創新或技術利用方面來講,現代農業技術成果的轉化也受農業土地經營規模的影響較大,這是由現代農業技術本身的特點決定的。
4.農業種植業比較效益低的因素影響。農業生產經營的比較利益是建立促進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有效需求利益引導機制的根本因素。從農民本身來講,缺乏采納新技術的動力,在農業生產上就表現出對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有效需求不足,直接表現結果就是技術創新率低,技術成果不能轉化為生產力。
調查中完全從事水稻種植與從事水稻種植的農戶中,80%的農戶采用了精確定量施肥技術,而兼營蔬菜、水果及其他農副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戶在技術應用的人員比例則為40%。
5.政府行為因素影響。政府政策宣傳的力度、補貼等政策落實到位的程度、技術推廣工作的廣度與深度等的不同,同樣對農戶的技術采納形成影響。隨著宣傳力度的加大和國家惠農政策好戲連臺,良種補貼,水稻直補,農機補貼,綜合補貼相繼出臺,農戶人均補貼也高達140元,在此基礎上,廣泛宣傳精確定量施肥是成為送科技下鄉的重頭戲,充分調動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政府加大農業投入,對以自然村為單位進行精確定量。
五、結論
通過以幾年來水稻精確定量施肥技術的培訓,以及對現代該項技術有效需求及其影響因素之間的關系進行的調查和實證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一些結論:農民收入低、農業生產經營的比較利益低、規模化程度低、農民整體文化素質不高,是影響該技術有效需求的主要因素。基于以上的分析結論,建議在后續推廣實施中,要充分重視如何提高農民收入及文化素質。同時應結合中國目前三農問題的特點,采取相應的對策,盡量發展農業生產的規模經營、集約作業,拉動現代農業技術的有效需求,從而促進中國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設立培訓示范平臺,選擇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戶進行重點扶持,以示范戶帶動廣大農民,形成農民培訓新模式,是有效的農業技術傳播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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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農業 ;創新; 分析
發展綠色農業離不開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更不能缺少對社會資源潛力的開發利用,尤其是綠色農業科技創新的研究。為此,應根據我國綠色農業發展現狀,在確定綠色農業科技創新主體及對創新動力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構建綠色農業科技創新模式,本文重點對綠色農業科技創新的主體與動力加以分析。
1 綠色農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分析
1.1 綠色農業科技創新的落腳點 農業技術創新決不是孤立的社會事件,作為一種特定的技術經濟過程,在本質上是特定時空范圍內的社會、自然、技術諸多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合理組合,它不僅離不開科學創新,也離不開組織創新,制度創新與管理創新,它們都是技術創新的環境條件與保障。而技術創新的落腳點又是市場創新。它們的相互作用于結合就成為就成為現實的有效率的創新體系。如果對創新體系進行深入分析,就不難發現,所謂創新體系是由人員、組織、環境三大要素組成。都是一定歷史條件下人與人、人與組織之間的相互作用過程,都要通過一定的人員和組織的集合來體現。技術創新作為一種經濟行為,雖然是單個經濟主體謀求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手段,但都離不開一定的經濟環境和組織結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技術創新的主體一般應是市場的主體。毫無疑義,從理論上來講,綠色農業科技創新主體應是農戶與農業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創新源,是成果的供應者。實際上,我國大部分地區農戶不僅經營規模小、收入彈性很低,“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生產規模小,科技水平低,只能從事簡單的模仿創新。大批量的分散的小生產農戶,客觀上制約了農業科技創新進程,更難以進行綠色農業科技創新,必須有一個組織化的過程,將分散經營的農戶結成創新網絡,科技創新才能順利實現。
1.2 綠色農業科技創新的多元主體形式 近幾年,農業產業化經營,公司化運作是主要農業生產組織形式,逐步成為農業技術創新主體。隨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政府對農戶和農業企業的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的壯大,農民的行業技術協會的成長,農業技術市場等中介組織的發育,民間教育培訓組織的完善,農戶與農業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也會得到加強。特別是當農業大型企業與配套性小企業出現協同創新,對綠色農業產的的發揮示范和導向作用時,我國綠色農業科技創新必然進入多元主體創新時期。
1.3 綠色農業科技創新主體建設 這其中強調政府的作用,因為農業科技創新與其他領域科技創新有明顯的不同。但同時,政府要利用非市場機制,彌補市場失靈的缺陷,加強宏觀調控能力,加大創新資源的投入,推動多元創新職能結構的整合,保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統一。
2 綠色農業科技創新的動力分析
構建綠色農業科技創新體系,除明確創新主體,還必須深入探討科技創新的力量拉動。我國農業科技創新動力可以分為市場力量和非市場力量。
2.1 市場力量 主要指在經濟競爭中能拉動微觀主體對綠色技術創新的需求力量,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市場需求的拉力。從國內看,市場對綠色農產品需求增長主要來自城鎮人口數量的增大和人口素質的提高。前者取決于農業人口和農業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規模和速度。后者取決于城鎮人口綠色知識、綠色消費習慣的建立。目前,我國還有大批農業人口和農業勞動力滯留在農業內部,他們對農產品的生活消費,大多還停留在自給性消費。怎樣擴大綠色產品的市場容量,關鍵在于把大批以自給性消費為主的農業人口轉為城鎮商品性消費人口,擴大內需。第二,市場競爭壓力。入世后,外資進入我國農業開發,并帶來優質價廉的新產品、新技術,加大了農產品結構性疲軟。第三,關聯產業的推力。農工商一體化,上中下游產業的相關聯,不論組織形式,還是產品形態上,各產業部門之間已不是涇渭分明,而是填補了許多中間地帶,成長了許多新興產業。因此,依托第一產業的產業鏈的延伸,必然為綠色農業科技創新注入強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