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6-16 16: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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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規(guī)章制度 施工質量管理 工程質量
中圖分類號:TU7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809(2010)06-0013-02
1、前言
總所周知,質量是永恒的主題。建筑產品是一次性產品,其體量大、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生產有求復雜、施工環(huán)節(jié)多,不便于綜合測試,一經建成便不能更換的特點。在工程最終完工前的相當長的時間內,只有制品沒有成品,上道工序若發(fā)生質量問題,都有可能被下道工序所掩蓋,從而導致重大質量事故的發(fā)生。黨和國家歷來十分重視建筑工程質量。因此,必須要對項目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工程萬無一失。從企業(yè)主體來講,應該首先建立健全企業(yè)的質量保證體系,從而落實層層質量責任制,加強企業(yè)自控能力,提高企業(yè)的質量和管理水平。筆者認為,抓好施工質量管理,要以升華全企業(yè)職工現(xiàn)場管理意識為先導。眾多優(yōu)秀企業(yè)家對抓好施工現(xiàn)場管理的必要性已形成了共識。但是這還不夠,要形成全員、全過程、全企業(yè)的強化施工現(xiàn)場管理意識。
2、建筑質量問題分析
2.1違背建設程序。如不經可行性認證,不作調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沒有稿清楚工程質量、水文地質就倉促開工;無證設計,無施工詳圖,任意設計,不按圖紙施工;工程竣工不進行試運轉,不經驗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致使不少工程項目留有嚴重隱患,如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發(fā)生。
2.2.工程地質勘察原因。未認真進行地質勘察,提供地質資料、數據有誤;地質勘察時,鉆孔間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土地基地實際情況。
2.3自然條件影響。施工項目周期長、露天作業(yè)多,受自然條件影響大,溫度、濕度、日照、雷電、供水、大風、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質量事故,施工中應特別重視,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預防。
2.4未加固處理好地基。對軟土、充填土、雜填土、膨脹土、巖層出露、熔巖、土洞等不均勻地基未進行加固處理或處理不當,均是導致重大質量事故的原因。
2.5建筑結構使用問題。建筑物受力不當,亦易造成質量問題。
2.6施工和管理問題。工程質量問題,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不熟悉圖紙,盲目施工,圖紙未經會審,倉促施工或不按圖施工。把鉸接做成鋼接,把簡支梁做成連續(xù)梁等,不按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施工。
2.7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如鋼筋的力學性能不符合標準,水泥受潮、過期、結塊、安定性不良,砂石級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過多,混凝土配合比不準,外加劑性能、摻量不符合要求時,均會影響混凝土強度、和易性、密實性、搞滲性,導致混凝土結構強度不足、裂縫、滲漏、蜂窩、露筋等質量問題;預制構件斷面尺寸不準,支撐錨固長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預應力值,鋼筋露放、錯位,板面開裂等,必然會出現(xiàn)斷裂、垮塌。
2.8設計計算問題。設計考慮不周,結構構造不合理,計算簡圖不正確,計算荷載取值過小,內力分析有誤,沉降縫及伸縮縫設置不當懸挑結構未進行搞傾覆驗算等,都是誘發(fā)質量問題的隱患。
3、提高工程質量的措施
3.1工程圖紙設計關。一項工程的建設首先是施工圖紙設計,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工程的整體質量。因此一定要選拔資質相應的設計單位,同時還要把好設計經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競爭激烈,當然也不能為減少一點設計經費聘請個體或個人設計,以免造成設計中的質量問題,還要注意有些設計單位為了多收設計費,故意增加材料用量而提高工程造價,并且必然把好施工圖紙設計關,防止工程還沒建,就從胎里帶來質量問題。
3.2施工隊伍的選拔關。施工隊伍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好壞。一項工程建設立項批準以后,必須經過招投標、或議標選擇施工隊伍,具體方法:一是聽,即聽取施工隊介紹技術力量、設備、資金情況以及擬承擔工程所采取的措施。二是看,看正在施工和已經竣工交付使用項目的施工質量和現(xiàn)場管理。三是查,即考察施工單位的設備、技術力量、企業(yè)等級、資格證書。四是訪,即走訪已交付使用工程的甲方,征求使用單位的對工程隊伍的評價,以便了解期信譽。在此基礎上,按照標價合理、工期短、質量優(yōu)、信譽高、素質好的原則,綜合比較。絕不能靠關系,走后門、搞“名投實定”,特別要防止通過私人關系制定施工隊伍,嚴禁在招標、投標活動中。
3.3施工合同簽訂關。施工隊伍選定后,建設單位即應與其簽訂合同(或協(xié)議),把甲乙雙方的關系用法律條文固定下來,合同內容必然嚴密,條款詳盡,責任明確,獎罰分明,要求合理,手續(xù)完備,查核有據。合同簽訂前與一級主管業(yè)務部門報告,全責簽訂后,經當地公證部門公證,以理解客觀存在法律監(jiān)督。
3.4工程質量監(jiān)督關。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監(jiān)督告知制度,提高監(jiān)督執(zhí)法的透明度,使工程質量監(jiān)督真正成為“陽光監(jiān)督”建立預見性、服務性的質量監(jiān)督模式,做到服務與執(zhí)法有機結合。建立行為監(jiān)督與實物監(jiān)督并重的監(jiān)督運行機制,實現(xiàn)從單一實物監(jiān)督向工程建設各方質量行為監(jiān)督的延伸。改變以日常監(jiān)督為主的監(jiān)督方式,將隨機檢查作為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的主要方式。為了保證政府監(jiān)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監(jiān)督機構應不斷提高監(jiān)督隊伍的素質和監(jiān)督工作水平。
4、質量控制措施
關鍵是嚴把材料質量關。材料要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含環(huán)境標準)和設計要求,嚴格執(zhí)行材料驗收制度。確保主體結構質量;主體結構質量關系到整體工程質量和安全,關系到每個職工生命安全,因此必然確保主體結構質量。重視裝飾質量,在施工裝飾階段,事實上要克服質量通病,搞好細部處理,在裝飾水準上要高人一等,要有創(chuàng)新和特色。抓好關鍵部位施工。例如;地下室、一層、頂層、屋面、衛(wèi)生間以及樓梯走道都是關鍵部位,越是人們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發(fā)生質量問題的部位即是施工的難點,又是檢查的重中之重,更應引起項目部的高度重視。
工程竣工驗收是建設工程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對工程設計、工程質量的最后檢查總結。在驗收時,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頒發(fā)的工程驗收規(guī)范標準,逐項驗收評定。工程質量驗收具體可采取查看、實測的方法。查看:重點查看各項資料和原始記錄資料是否符合設計規(guī)范和要求;室內裝修是否達到標準,有無屋面露水、廁所、廚房滲水、陽臺倒泛水,水管、衛(wèi)生設施接頭冒水,樓地面、屋面開裂等質量通病。實測:主要是現(xiàn)場實測,對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結構有影響的部位和技術上的特殊要求的進行實測。
【關鍵詞】產權測繪;質量管理;產權糾紛;房地產
最近幾年,隨著管我國住房制度的改革以及房產登記制度的實施,房地產業(yè)快速發(fā)展。為了精確登記房產產權面積,房產測繪行業(yè)隨之產生。房產測繪的質量不僅影響到房產權益的的合法利益以及房地產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同時也關系社會經濟秩序的穩(wěn)定。房地產測繪引起的糾紛還是普遍存在,尤其對房價飆升寸土寸金的今天,房地產測繪測質量成為房產交易更加關注的爭議焦點,建立房地產測繪質量管理體系勢在不行。
1 房地產產權測繪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
房產登記制度的建立,是房產測繪成為房產交易不可避免的過程。目前,地產測繪市場剛剛打破房產管理部門的壟斷,開放測繪市場,各方面制度還不完善,測繪質量難以能到保證。測繪質量管理方面經驗不足,測繪質量控制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下面對沒目前房地產測繪質量控制與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簡單總結為以下幾點:
1.1 測繪質量主觀性強、測繪質量差異性大
測繪行業(yè)還處于發(fā)展的初期,技術以及管理方面還不不成熟。目前,主要還是以人工操作測繪為主,新測繪技術還沒有得到廣泛的應用。另外,影響測繪質量的因素較多且難以控制,主觀性強,不同測繪隊伍測繪數據差別較大,即使同一個測繪隊兩次測量質量波動也較大。測繪質量的不穩(wěn)定性,導致房產交易的糾紛,同時也造成了給房產權益人的財產損失。
1.2 測繪質量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還不完善
房產交易以及房產登記制度,主要以房產面積進行計量。但是房產面積測繪一般是相應資質的測繪企業(yè)進行現(xiàn)場測量,計算機輔助制圖。不同的測繪人員的測量和計算方法有一定的差異,導致同一套房屋可能算出不同的產權面積,開發(fā)商和業(yè)主也各自從自身利益出發(fā),對公攤部分找一些規(guī)范漏洞,導致權利人受到一定的損害。
1.3 測繪行業(yè)有待加強管理和改善
房產測繪的市場開放后,大量的具有資質的企業(yè)加入進來,競爭加大,企業(yè)之間相互壓價,出現(xiàn)了一些不合理現(xiàn)象,企業(yè)注重自身效益,為了滿足經濟效果,會在質量上打起折扣,歲質量管理體系還不規(guī)范,企業(yè)沒有統(tǒng)一的行業(yè)原則。
2 影響產權測繪質量的原因分析
房地產發(fā)展速度越來越快,大型的綜合項目大量增加,測繪工作的難度也相應增加,產權測繪中不可避免的出現(xiàn)了質量問題,直接影響力房地產行業(yè)的穩(wěn)定。
2.1 技術類因素
測繪的技術錯誤能夠導致測繪結果不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房屋信息的有關要求,房地產測繪行業(yè)開放較晚,測繪行業(yè)相關的管理水平、技術水平都有一定的限制,在產權測繪實施過程中會出現(xiàn)遺漏信息,繪圖混亂的狀況,內業(yè)計算時可能有分攤計算的不合理,審核過程不嚴謹等。
產權測繪采用的規(guī)范和細則具有缺陷,不同階段的產權登記是由不同類別的人員測量得到的,房屋買賣要經歷合同中面積、規(guī)劃批復、房屋預售以及最終產權登記幾個部分,也就造成了不同結果的出現(xiàn)。前期收集的資料不全也會造成面積計算缺乏依據,影響分攤計算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2 規(guī)范執(zhí)行原因
房地產市場方面的國家標準有時回合地方標準相沖突,例如物業(yè)管理用房的面積以前的規(guī)范是要求分攤的,但新的法律條文出臺后,要求不能分攤,一些應該計算面積的部分,規(guī)范要求了不同的計算方法,這些變化都給產權測繪帶來了很大的麻煩。產權測繪和登記是有不同的主管部分負責,兩個單位有相互制約的關系,而產權測繪單位一般是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沒有權利人的參與和監(jiān)督,導致測繪成果會有意偏向建設單位,引起產權測繪糾紛。
隨著設計和施工水平的提高,一些復雜的建筑出現(xiàn),可能存在規(guī)范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建筑面積,一旦參考規(guī)范中相似的部分,就會引起不同測繪人員理解不同的結果,引起爭議。
2.3 政府監(jiān)管混亂原因
產權測繪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在還是政出多門,多個單位都有自己的法律、規(guī)定文件,不可避免的出現(xiàn)了矛盾。開發(fā)商在施工過程中也會從自身利益出發(fā)對公共部位進行調整,變更設計圖紙,更改房屋用途,功能區(qū)等配套設施,這就造成產權面積和預售面積存在差異。政府部門對這些監(jiān)管職責不到位,缺乏管理經驗,更進一步導致了產權測繪業(yè)的混亂。
2.4 產權測繪人員
產權測繪人員對測量結果有很大的影響,參與人員有企業(yè)行政管理人員、測繪專業(yè)技術人員、勞務人員三類,領導者的能力,員工的專業(yè)和技術水平,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等都直接影響測繪結果。
3 產權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研究
3.1 產權測量管理體系的基本原則
發(fā)揮領導者的領導作用,高層領導者要明確產權測繪的方向和目標,按照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定期的評審,發(fā)揮工作的有效性和充分性。正確的評價員工的測繪能力和技術水平,給予相應人才合理的工作崗位,獎勵貢獻員工,構建企業(yè)文化。加強職業(yè)和技術培訓工作,透明信息,以身作則。
全員參與原則,充分發(fā)揮團隊的作用,讓每位員工都參與到質量管理中來,各級員工充分利用責任履行工作程序,建立科學的績效管理體系,激發(fā)工作積極性。
過程管理方法,確定產權測繪工作的活動過程,每一步工作都要符合規(guī)范要求,確保過程中需要的各種資源和設備。
關鍵詞:建筑 質量 措施
建筑工程質量的好壞,既關系到國家的長遠利益,關系到國民經濟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又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工作、生產、居住環(huán)境和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建造一個質量好的工程,可以增強固定資產的耐久性,延長使用壽命,減少一次性投入,節(jié)約維修費用,為人們工作、生產、居住提供良好的環(huán)境。反之,一個質量差的工程,不僅會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費,延誤建設工期,而且給人民群眾造成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施工階段是建筑業(yè)生產的主體活動,也是實施質量監(jiān)控的關鍵階段。建筑質量是生命、生存及發(fā)展的保證, 建筑質量是建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1、提高工程建筑質量主要措施
工程圖紙設計關。一項工程的建設首先是施工圖紙設計,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工程的整體質量。因此一定要選拔資質相應的設計單位,同時還要把好設計經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競爭激烈,當然也不能為減少一點設計經費聘請個體、或個人設計,以免造成設計中的質量問題,還要注意有些設計單位為了多收設計費故意增加材料用量而提高工程造價,并且必須把好施工圖紙設計關,防止造成工程還沒建,就從胎里帶來質量問題。
施工隊伍選擇關。施工隊伍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好壞。一項王程建設立項批準之后,必須經過招標投標、或議標選擇施工隊伍,具體方法:一是聽, 即聽取施工隊介紹技術力量、設備狀況、資金情況以及擬承擔工程所采取的措施;二是看,即看正在施工和已經竣工交付使用項目的施工質量和現(xiàn)場管理情況;三是查,即考察施工單位的設備、技術力量、企業(yè)等級、資格證書;四是訪, 即走訪己交付使用工程的甲方,征求使用單位工程隊伍的評價,以便了解其信譽。在此 基礎上,按照標價合理、工期短、質量優(yōu)、信譽高、素質好的原則,綜合比較。絕不能靠關系,走后門,搞“名投實定”特別要防止通過私人關系指定施工隊伍,嚴禁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徇私舞蔽。
施工合同簽訂關。施工隊伍選定后,建設單位即應與其簽訂施 工合同(或協(xié)議),把甲乙雙方的關系用法律條文固定下來,合同內容必須是嚴密過細,條款詳盡, 責任明確, 獎罰分明,要求合理,手續(xù)完備,查核有據。合同簽訂前與上一級主管業(yè)務部門報告,合同簽訂后,經當地公證部門公證,以便受法律監(jiān)督。
工程質量監(jiān)督關。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監(jiān)督告知制度,提高監(jiān)督執(zhí)法的透明度, 使工程質量監(jiān)督真正成為“陽光監(jiān)督”。建立預見性、服務性的質量監(jiān)督模式,做到服務與執(zhí)法有機結合。建立行為監(jiān)督與實物監(jiān)督并重的監(jiān)督運行機制,實現(xiàn)從單一實物監(jiān)督向工程建設各方質量行為監(jiān)督的延伸。改變以日常監(jiān)督為主的監(jiān)督方式,將隨機檢查作為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的主要方式。為了保證政府監(jiān)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監(jiān)督機構應不斷提高監(jiān)督隊伍的素質和監(jiān)督工作水平。
質量控制關。進度控制為了確保總工期目標,必須實行分段控制,動態(tài)控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依據變化后的情況,在不影響總進度計劃的前提下,對進度計劃及時進行修正、調整。材料供應和支付工程進度款方面要及時,以確保工程質量。
質量控制嚴把材料質量關。材料要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含環(huán)保標準)和設計要求,嚴格執(zhí)行材料驗收制度。確保主體結構質量。主體結構質量關系到整體工程質量和安全,關系到每個職工生命安全,因此,必須確保主體結構質量。重視裝飾質量。在施工裝飾階段,一定要克服質量通病,搞好細部處理,在裝飾水準上要高人一籌,要有創(chuàng)新和特色。抓好關鍵部位施工。
工程竣工驗收關。竣工驗收,是基礎上建設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對工程設計、工程質量的最后檢查總結。在驗收時, 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軍隊頒發(fā)的工程驗收規(guī)范標準,逐項驗收評定。工程質量驗收具體可采取查看、實測的方法。查看,重點查看各項資料和原始記錄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驗收標準;砂漿和棍凝土試塊、構件強度是否符合設計規(guī)范要求;室內外裝修是否達到標準,有無屋面漏水、廁所、廚房滲水、陽臺倒泛水,水管、衛(wèi)生設施接頭冒水,樓地面、屋面開裂等質量通病。實測 , 主要是現(xiàn)場實測,對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結構有影響的部位和技術上特殊要求的進行實測。
2、工程建筑質量問題分析
要提高建筑質量,首先要分析產生質量問題的原因。
違背建設程序。如不經可行性論證, 不作調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沒有搞清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就倉促開工;無證設計,無圖施工;任意修改設計,不按圖紙施工;工程竣工不進行試車運轉、不經驗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現(xiàn)象,致使不少工程項目留有嚴重隱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發(fā)生。
工程地質勘察原因。未認真進行地質勘察,提供地質資料、數據有誤;地質勘察時,鉆孔間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實際情況,如當基巖地面起伏變化較大時,軟土層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質勘察鉆孔深度不夠,沒有查清地下軟土層、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層構造;地質勘察報告不詳細、不準確等,均會導致采用錯誤的基礎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勻沉降、失穩(wěn),使上部結構及墻體開裂、破壞、倒塌。
自然條件影響。施工項目周期長、露天作業(yè)多,受自然條件影響大,溫度、濕度、日照、雷電、供水、大風、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質量事故,施工中應特別重視,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預防。
未加固處理好地基。對軟弱土、沖填土、雜填士、濕陷性黃土、膨脹士、巖層出露、溶巖、土洞等不均勻地基未進行加固處理或處理不當,均是導致重大質量問題的原因。必須根據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處理應與上部結構相結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則,從地基處理、設計措施、結構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綜合考慮治理。
建筑結構使用問題。建筑物使用不當,亦易造成質量問題。如不經校核、驗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層;使用荷載超過原設計的容許荷載;任意開槽、打洞、削弱承重結構的截面等。
施工和管理問題。許多工程質量問題,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不熟悉圖紙,盲目施工,圖紙未經會審,倉促施工;不按圖施工。把鉸接作成鋼接,把簡支梁作成連續(xù)梁等,不按有關施工驗收規(guī)范施工。如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不按規(guī)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設施工縫等;不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施工;缺乏基本結構知識,施工蠻干。如將鋼筋混凝土預制梁倒放安裝等。
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諸如: 鋼筋物理力學性能不符合標準,水泥受潮、過期、結塊、安定性不良,砂石級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過多,混凝土配合比不準,外加劑性能、摻量不符合要求時,均會影響混凝土強度、和易性、密實性、抗?jié)B性,導致混凝土結構強度不足、裂縫、滲漏、蜂窩、露筋等質量問題;預制構件斷面尺寸不準,支承錨固長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預應力值,鋼筋漏放、錯位, 板面開裂等,必然會出現(xiàn)斷裂、垮塌。
關鍵詞:超高層建筑;質量問題;預防
人民需要好的生活環(huán)境,城市在開始的時候的確做到了這一點。產業(yè)革命及人口的增長加劇了城市化,為了在有限的城區(qū)面積中提供更多的使用面積,建筑開始向高空發(fā)展,我們有許多理由相信,摩天大廈將是都市未來的基本要素,都市結構與現(xiàn)代高樓兩者密不可分。
今天,超過100米的建筑已是數不勝數。在100米的高度,其實建筑物不論從結構還是設備及施工方面均無明顯質的變化,對超高層建筑高度的界定,當然也不能簡單地按新《高規(guī)》所提到的250米為界,所以對于高層與超高層的分界,今后會含糊些。從高層建筑的技術構成上分析,隨著建筑高度的持續(xù)增加,并結合房屋的具體形狀,其設計概念將受到越來越嚴峻的合理性的考驗。今天對于由高層到超高層的理解,已不僅只限于高度上的、美學上的、安全及使用功能上的,還應包括效益、能源與生態(tài)環(huán)境方面的考慮。
一、超高層建筑工程質量存在的問盟分析
質量是建筑的生命,也是建筑事業(yè)的生命,質量重于泰山。各級建設系統(tǒng)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樹立對國家、對人民、對后代高度負責的思想,把提高工程質量作為今后建設系統(tǒng)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國建筑業(yè)以其巨大的推動力帶動著相關行業(yè)的發(fā)展。然而建筑業(yè)的發(fā)展也存在著嚴重的質量問題:血的教訓、一樁樁、一件件性質惡劣、損失巨大的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屢屢出現(xiàn)。
1、違背建設程序
如不經可行性認證,不作調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沒有搞清楚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就倉促開工。無證設計、無施工詳圖,任意設計,不按圖紙方程式。工程竣工不進行試車運轉,不經驗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致使不少工程項目留有嚴重降患,如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發(fā)生。
2、設計計算問題
設計考慮不全面,結構不合理,計算簡圖不正確,計算荷載取值過小,內力分析有誤,沉降縫及伸縮縫設置不當懸挑結構未進行搞傾扭驗算等,都是誘發(fā)質量問題的隱患。
3、工程地質勘察原因
未認真進行地質勘察,提供地質資料、數據有誤。地質勘察時,鉆孔間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土地基地實際情況,如當基巖地面起伏變化較大時,土層厚薄相關亦甚大,地質勘察鉆孔深度不夠,沒有查清地下軟土層、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層構造,地質勘察報告不詳細、不準確等,均會導致采用錯誤的基礎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勻沉降、失穩(wěn),使上部結構及墻體開裂、破壞、倒塌。
4、未加固處理好地基
對軟土、充填土、雜填土、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巖層出露、溶巖、土洞等不均勻地基未進行加固處理或處理不當,均是導致重大質量事故的原因。必須根據不同地基的工程特征,按照地基處理應與上部結構相結合,從地基處理、設計措施、結構措施、防水措施、施工措施等方面綜合考慮治理。
5、自然條件影響
施工項目周期長、露天作業(yè)多,受自然條件影響大,溫度、溫度、日照、雷電、供水、大風、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質量事故,施工中應特別重視,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預防。
6、建筑結構使用問題
建筑物受力不當,亦易造成質量問題。如不經校核、驗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層,使用荷載超過原設計的容許荷載,任意開槽、打洞、削弱承重結構的截面等。
7、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不合格
如:鋼筋的力學性能不符合標準,水泥受潮、過期、結塊、安定性不良,砂石級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過多,混凝土配合比不準,外加劑性能、摻量不符合要求時,均會影響混凝土強度、和易性、密實性、抗?jié)B性,導致混凝土結構強度不足、裂縫、滲漏、蜂窩、露筋等質量問題?預制構件斷面尺寸不準,支承錨固長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預應力值,鋼筋漏放、錯位,板面開裂等,必然會出現(xiàn)斷裂、垮塌。
8、施工和管理問題
工程質量問題時常由施工和管理不當造成。例如圖紙不熟悉,盲目施工,未經圖紙會審,倉促施工或不按圖施工。不按有關規(guī)范及規(guī)定施工。
二、提高超高層建筑工程質量的控制措施
1、工程圖紙設計
一個項目工程的建設首先是施工圖紙設計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工程的整體質量。因此一定要選擇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同時還要計劃好設計經費。在市場經濟條件人才市場競爭激烈,以免造成設計中的質量問題,還要注意有些設計單位為了多收設計費,故增加材料用量或有關系的材料加以設計從而提高工程造價,所以必然把好施工圖紙設計關,防止工程還沒建,就從根里帶來許多問題。
2、選擇施工隊伍
施工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好壞。一個項目工程建設立項批準之后,必然經過招投標、或議標選擇施工隊伍,具體方法:一是聽,即聽取施工隊介紹技術力量、設備、資金情況以及擬承擔工程所采取的措施。二是看,看正在施工和已經竣工交付使用項目的施工質量和現(xiàn)場管理。三是查,即考察施工單位的設備、技術力量、企業(yè)等級、資格證書。四是訪,即走訪已交付使用工程的甲方,征求使用單位對工程隊伍的評價,以便了解其信譽。在此基礎上,按照標價合理、工期短、質量優(yōu)、信譽高、素質好的原則,綜合比較絕不能靠關系,走后門,特別要防止通過關系指定施工隊伍。
3、施工合同簽訂
施工隊伍確認后,建設單位即應與其簽訂合同(或協(xié)議),將甲乙雙方的關系用法律條文寫下來,合同內容必然嚴密,條款詳盡、責任明確、獎罰分明、要求合理、手續(xù)完備、查核布據。合同簽訂前有上級主管業(yè)務部門報告,全責簽訂后,經當地公證部門公證存在法律監(jiān)督。
4、工程質量監(jiān)督
提高監(jiān)督執(zhí)法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監(jiān)督告知制度,使工程質量真正建立預見性、服務性的質量監(jiān)督模式,做到服務與執(zhí)法有機結合。為了保證監(jiān)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尤其現(xiàn)場監(jiān)理監(jiān)督機構應不斷提高監(jiān)督隊伍的素質和監(jiān)督工作水平。
5、質量控制措施
(1)為了確保總工期目標,必然實行分段控制,動態(tài)控制。在項目實施過程,要依據變化后的實際情況,在不影響總進度計劃的前提下,對進度計劃及時進行修正、調整。材料供應和支付工程進度款方面要及時,以確保工程質量。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監(jiān)理;質量控制
前言
本文以下對我國工程建設現(xiàn)狀進行了闡述, 并結合實踐經驗提出了一個新的質量監(jiān)督管理模式, 相信通過對工程建設過程中進行全程的質量監(jiān)督及控制點的監(jiān)督, 對建筑工程將會取得一個良好的成效, 必將對今后類似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起到指導和借鑒作用。
一、建筑工程質量計劃預控管理問題分析
實行質量預控是提高工程質量的科學方法, 質量預控是為了達到質量要求而事先盡可能地找出質量形成過程中所有階段導致質量問題的原因所采取的技術和管理措施。ISO/CD9004-5 標準指出:“質量計劃指需要建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要素的一般要求與特定產品、項目或合同的特殊要求相結合的機理。”質量計劃是針對具體產品、項目或合同規(guī)定專門的質量措施、資源和活動順序的文件, 它包括項目質量計劃和專業(yè)質量計劃。對一項工程的質量預控, 關鍵是質量計劃, 此外還應該包括質量通病防治措施、工程防護計劃等一系列的預防手段。項目質量計劃主要用于工程項目的質量保證, 既是施工企業(yè)質量體系文件之一,是質量手冊的重要支持性文件, 又是貫穿于質量體系幾個層次文件系統(tǒng)的可操作性文件。在實施預控管理的過程中, 首先制定計劃和編寫相關材料內容包括: 問題說明、目標說明、限制和假設條件、小組成員及責任、小組指導方針, 初步的項目藍圖。在章程指導下, 利用“顧客反饋”評估系統(tǒng)進行初步評估, 最后形成與項目有關的流程“藍圖” 。預控措施具體為: 1) 分析監(jiān)理及施工合同; 2) 工程項目監(jiān)理機構的建立; 3)編制監(jiān)理規(guī)劃。
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問題分析
工程建設的主要實施者為施工承包方, 因此在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方面, 監(jiān)理在開工前對施工承包方準備工作的質量控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對建筑工程的全過程實行全面的質量控制, 包括檢查實施過程中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技術標準規(guī)定及需方的愿望.并對其提出完整、準確履行各自質量職能的證據, 以使需方滿意并增強其對工程的質量信任感的全部有計劃、有系統(tǒng)的活動。《建筑法》 中建筑工程管理部分明確規(guī)定:“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 工程質量由總承包單位負責, 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 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建筑施工企業(yè)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從《建筑法》對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方面所做的若干規(guī)定來看, 提出的各項要求, 均以法律條文形式規(guī)定了建筑施工企業(yè)對工程質量應承擔的責任。促使建筑施工單位在施工生產中加強質量管理, 嚴格執(zhí)行質量標準。如管理不善, 工作馬虎, 操作不嚴, 粗制濫造, 工程不能一次合格, 返工返修, 企業(yè)的經濟就要受到損失; 發(fā)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不僅要賠償損失, 而且要追究刑事責任。這個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包括: 1) 工序質量控制; 2) 質量控制點的質量控制; 3)材料、構配件、施工機械設備的控制。提高操作者在施工作業(yè)中的安全技能, 養(yǎng)成“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道德和習慣。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 發(fā)揮“人的因素第一”的主導作用。施工機械設備是實現(xiàn)施工機械化的重要物質基礎,是現(xiàn)代化工程建設中必不可少的設施, 對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和質量均有直接影響。對材料設備進場的質量管理和存放條件的管理, 除了到場的材料設備應有單位出廠合格證和技術說明書外, 還應經施工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現(xiàn)場檢查, 合格后向監(jiān)理提出檢驗或試驗報告, 經監(jiān)理審查并確定質量合格后方準進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fā)展和日趨完善, 當今科學技術迅猛發(fā)展和國際經濟一體化加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要確實保證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有力、有效, 就必須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手段改善政府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的工作方法, 充分體現(xiàn)法律法規(guī)國際化、管理手段現(xiàn)代化、監(jiān)督工作行為法律化和管理方法科學化的特征, 促進政府對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另外,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 利用現(xiàn)代化的管理手段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信息技術廣泛應用為標志的信息時代, 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是保證現(xiàn)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信息化、網絡化是實現(xiàn)工程質量檔案網絡管理、實現(xiàn)工程管理資源共享的前提條件, 是提高監(jiān)督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證, 也是管理方法科學化的重要標志。
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控制問題分析
施工最終產品的質量控制包括兩個階段: 工程驗收和質量保修階段的質量控制。工程項目驗收是施工階段最后工作的主要內容, 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是指工程項目業(yè)已完成項目設計圖紙和工程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 并達到水通、電通、窗明地凈等條件, 完全符合建設單位的使用要求, 它標志項目施工任務已全面完成。項目竣工驗收是指承建單位將竣工項目及有關資料轉交給建設單位, 并接受對其產品質量和技術資料的一系列審查驗收工作的總稱, 它是施工項目管理的最后環(huán)節(jié), 工程項目達到竣工驗收標準, 經竣工驗收合格后, 就可以解除合同雙方各自承擔的合同義務及經濟和法律責任。該階段的質量控制管理包括: 1) 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2) 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控制; 3) 保修階段的質量控制。質量優(yōu)良工程分為三個評定標準: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質量應全部合格, 其中 50% 及其以上優(yōu)良, 且建筑工程中主體與裝飾兩個分部工程必須優(yōu)良。2) 質量保證資料應基本齊全。3) 觀感質量的評定符合率應達到 85% 及其以上。針對近年來工程質量投訴狀況來看, 工程項目移交之后就進入了保修階段,《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guī)定我國實行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該過程主要任務為: 對工程質量狀況分析檢查; 對工程質量問題責任進行鑒定; 對修補缺陷的項目進行控制。通過以上一個完整的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的閉環(huán)過程控制, 可以切實實現(xiàn)工程的質量目標。
四、結語
近年來, 隨著市場經濟在我國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建筑業(yè)也得到了空前的發(fā)展。建筑業(yè)在快速發(fā)展的同時也暴露出許多問題, 建筑工程質量, 特別是住宅工程質量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之一。在現(xiàn)代建筑業(yè)中, 由于建筑產品的特殊性, 建筑產品的質量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當前, 在我國建筑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中,”質量為生存之本”這一意識已逐漸成為人們的共識。目前。我國的建筑質量堪憂, 工程竣工的優(yōu)良品率基本上保持在 1/ 3左右,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的優(yōu)良品率從三成上升為四成。有的單位和個人為了地方和個人的私利, 出現(xiàn)”豆腐渣工程”, 發(fā)生建筑物倒塌, 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huán)境破壞等嚴重后果,研究表明, 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只有按照《建筑法》的要求, 嚴格市場管理, 嚴格執(zhí)法, 建立完善的質量體系, 強化質量意識, 實行質量預控, 這樣才能促進建筑工程質量的全面提高。
參考文獻:
1] 李旭偉.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探討[ J] . 經濟師, 2003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近些年來,我國的國民經濟快速發(fā)展,城市化的進程也在不斷深入。建筑工程行業(yè)在近幾年來得到了快速發(fā)展。建筑工程行業(yè)的發(fā)展為我國社會的生產與生活提供了更好的外部環(huán)境,使社會大眾的生活水平與質量得到了快速提高。但是,建筑施工質量與安全問題的出現(xiàn),使得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受到更多人的關注。工程的質量不高、安全力度不足是由多個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施工質量安全的控制工作質量不高。
一、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與質量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行業(yè)是一個事故多發(fā)行業(yè),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與質量管理是整個工程項目順利完成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基礎,任何一個工程建設階段,都離不開施工安全與質量管理。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與質量出現(xiàn)問題,就會阻礙工程的順利完成,大大縮短建筑物的使用壽命,施工的安全與質量保證,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建筑物的順利完成和使用效果,對施工單位的長期發(fā)展、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及社會的穩(wěn)定發(fā)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然而隨著現(xiàn)代社會的不斷發(fā)展,技術的不斷進步,傳統(tǒng)的安全質量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因此,作為建筑企業(yè),要不斷的更新安全質量管理理念,建立現(xiàn)代化的安全質量管理體制,以適應現(xiàn)代社會的需要。
二、建筑施工質量安全控制中的問題分析
建筑業(yè)逐漸成為我國的重要產業(yè),但是受到人為因素以及自然因素的影響,建筑工程項目施工質量與安全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建筑物的質量,嚴重威脅了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的穩(wěn)定發(fā)展,限制了企業(yè)的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為建筑工程的順利完成,埋下了安全隱患。
1、普遍的安全意識淡薄, 重視不夠
現(xiàn)在很多施工單位,根本沒有處理好經濟效益與安全、質量之間的關系,沒有把安全生產作為工作的首要位置來抓。施工企業(yè)對于安全生產不夠重視、不檢查,總是存在僥幸心理,這是造成安全隱患的重要原因之一。
2、建筑施工的材料存在問題
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基本,施工材料的質量與安全程度對于建筑工程的整體質量以及施工安全具有直接的影響。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中,受到建筑施工材料質量的影響出現(xiàn)一些施工質量問題。問題小的需要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返工問題大的可能會引發(fā)嚴重的質量事故。一般來講建筑施工材料會出現(xiàn)以下問題建筑施工材料的采購行為不合理、材料的質量不達標、材料在進場之前沒有進行嚴格的檢查、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忽視施工材料的檢測、技術人員對于施工材料的利用不當。
3、施工人員施工素質有限
在我國的建筑企業(yè)制度改革的今天,用工制度也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在現(xiàn)在的建筑施工中肩許多一線的施工隊伍都是由農民工組合而成的。這樣的施工隊伍沒有建筑施工的專業(yè)資歷,也沒有經歷過正規(guī)的專業(yè)培訓他們的安全意識較差池沒有保證建筑施工質量的能力。整體素質不高的施工人員隊伍會大大增加建筑施工中人為操作錯誤出現(xiàn)的幾率。這樣的建筑施工隊伍已經成為建筑施工工作中的質量與安全隱患。
4、工程的審批監(jiān)督體系不夠健全
在施工過程中,審批監(jiān)管體系不夠健全,很多地區(qū)的建設主管部門和質量監(jiān)管機構,對于施工過程中的一些問題根本就不了解,從而導致審批把關不嚴,責任不落實,監(jiān)督力度也不夠,而且很多施工單位也沒有組織專門的監(jiān)督人員對工程進度實行全過程監(jiān)管,從而會發(fā)生很多由于人為因素導致的安全事故。
三、建筑施工質量安全控制的方法分析
面對建筑施工質量安全控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加強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的控制的力度已經成為建筑施工管理人員的重要職責。
1、加強施工企業(yè)對質量安全控制的重視
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控制工作,施工企業(yè)的管理人員必須要加強對建筑施工質量與安全工作的重視力度。施工企業(yè)需要建立起健全的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控制體系,為每一個工程的分支安排出固定的質量與安全施工管理人員與機構。施工企業(yè)需要對施工管理人員的質量與安全管理責任進行明確提高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控制人員的綜合素質,大力加強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的管理力度。只有這樣建筑工程的實體質量以及安全標準才能在國家標準以上。另外施工企業(yè)要保證施工質量安全檢查工作的數量與質量,對于那些不加強施工質量安全管理責任的管理人員要進行嚴厲的處罰。
2、加強市場安全準入制度的建立
建筑市場的安全制度的建立,對于加強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與安全水平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相關部門要做好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工作,為具有合格質量與安全標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進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使建筑施工質量安全控制工作得到加強。另外沛場安全準入管理部門要加強辦事的規(guī)范性依照相關的法律條文開展工作使具有安全生產理念的施工隊伍進入建筑市場。
3、加強施工材料的管理工作
施工材料管理工作對于建筑施工質量與安全有重要影響。因此施工企業(yè)要安排專職人員進行施工材料的管理。對于施工材料的采購,要與信譽度較高的材料供應商進行合作,貨比三家選擇性價比最高的施工材料。在施工材料入場之前要對施工材料進行抽查肪止材料調包問題的出現(xiàn)。質量安全控制人員要對施工材料的使用行為進行監(jiān)督與管理,使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對施工材料進行使用。
4、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監(jiān)督體系
現(xiàn)階段,我國的施工企業(yè)的審批監(jiān)督體系還不夠完善,很多施工企業(yè)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安全專門的人員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整個工程的質量與安全根本得不到保證。而完善的安全監(jiān)督體系,對于建筑施工企業(yè)的長期發(fā)展,以及工程的順利完成具有重要的作用。施工企業(yè)可以借鑒一些成功的經驗,建設一個符合本企業(yè)特色,又適應企業(yè)發(fā)展的安全監(jiān)督體系。在施工過程中安排專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建筑施工中的一部分安全事故是由以外造成,而絕大部門的安全事故是由認為因素造成的,所以建立完善的安全監(jiān)督體系,能起到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從而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的作用。
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和質量管理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所有的從業(yè)人員以及相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起來。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安全與質量管理。兩者是密不可分的,安全生產是工程進行的前提,質量管理是過程,兩者相輔相成,相互影響。加強施工安全和質量管理,對于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有重要的作用。我國的建筑工程的質量水平越來越高,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處,這些不足不僅與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不嚴有關,還與項目管理人員以及施工人員的整體素質有關。要想解決這些問題,首先要加強施工團隊的安全意識,增強培訓,提高施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監(jiān)督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完成,才能提高我國建筑物的質量,延長建筑物的使用壽命,才能夠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建筑施工企業(yè)以及社會的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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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司法鑒定 鑒定費 訴權 公正 過錯責任原則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yè)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由此產生的鑒定結論是法定的證據之一,是將現(xiàn)代科學技術運用于法律工作的主要橋梁,它的客觀性、公正性、科學性是確保鑒定結論證據的確實化價值和證明價值在司法實踐中得以充分體現(xiàn)的基礎,它是法律實現(xiàn)效率價值、公正價值,體現(xiàn)時代特征不可缺少的手段。”[1]由于司法鑒定結論的證明力很強,在民事訴訟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因此,在訴訟證據中,法院和當事人都極其重視司法鑒定和鑒定結論的運用,但因鑒定活動是一項科技性很強的工作,往往其支付的對價也較高。實踐中,一方當事人申請鑒定后,若另一方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不服,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這樣一來,來回反復的鑒定工作不僅拖延了民事案件的了結時間,還耗費了高額的鑒定費,而鑒定費如何分擔則成為司法實踐中困擾審判人員的難題。
一、鑒定費的性質及其分擔
廣義的鑒定費是指當事人因進行鑒定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它不僅包括當事人向鑒定機構支付的鑒定費,而且還包括為鑒定工作而支出的鑒定輔助費用。
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關于鑒定費有以下規(guī)定: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fā)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第十一條: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標準代為收取。第十二條: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jiān)管等發(fā)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從以上條款可以看出,廣義的鑒定費包括兩部分:
一部分是第十一條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代為收繳的鑒定人出庭發(fā)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根據法律規(guī)定,這部分鑒定輔助費用屬于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交給法院,最后根據法院的判決結果,一般由敗訴方來承擔。
另一部分是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因鑒定發(fā)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這部分為狹義的鑒定費,即鑒定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如技術費、器材費、工本費等。該條規(guī)定,這部分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而不是由人民法院收取。有人認為,這部分費用也屬于訴訟費用。其理由是:雖然《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的訴訟費用范圍不包括該項費用,但這只是“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而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鑒定費用是“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單位”的訴訟費用,所以沒有包含在第六條之內;而且,該辦法通篇規(guī)定的是訴訟費用,所以第十二條的鑒定費也應當屬于訴訟費用。這種看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第十二條條文內容里明確載明“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這一原則與訴訟費用一般由敗訴方承擔的原則是明確相沖突的。所以,這里的鑒定費不應屬于訴訟費用,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鑒定機構,不管最后訴訟結果如何,都由主張鑒定的一方當事人負擔。
二、鑒定費分擔原則存在的缺陷
根據上文可知,因鑒定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作為訴訟費用,一般由敗訴的一方承擔;而向鑒定機構支付的鑒定費卻不是訴訟費用,由主張的一方來承擔。對于前一部分費用的分擔原則,筆者沒有異議,但對后一部分費用實行誰主張、誰負擔的分擔原則,卻存在諸多的不合理之處。
(一)該原則會妨礙原告充分行使自己的訴權。
訴權,是指“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對其民事財產權和人身權進行司法保護的權利。”[2]而行使訴權的成本對公民權利實現(xiàn)的影響很大。為了保障公民訴權的行使,法律必須采取一系列降低成本的手段,實現(xiàn)程序效益,否則只能使法律所確認的權利成為‘紙上的權利’而無任何實質意義。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2009年1月,王某發(fā)現(xiàn)自己剛購買的住房存在漏水、裂縫等現(xiàn)象,于是要求某房地產公司進行維修,并賠償其相應的損失。但房地產公司認為自身無過錯,漏水、裂縫等現(xiàn)象是王某裝修不當造成的。雙方爭執(zhí)不下,王某起訴到法院,要求某房地產公司賠償其損失。一審法院委托某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認定是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才導致漏水等現(xiàn)象的產生。最后,法院認定某房地產公司沒有如約履行自己的義務,并判決其賠償王某18000元。但對王某預交鑒定費15000元的分擔,合議庭存在分歧。
在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對于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鑒定結論是最為關鍵的證據。但在此類糾紛中,由于要對房屋進行破壞性鑒定,其鑒定費用也較高,往往接近甚至等于原告獲得的賠償費用,上文案例就是一個例證。對于這種情況,如果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法律規(guī)定,則應由原告負擔該鑒定費用。原告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希望通過訴訟來彌補自己遭受的損失,但卻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這不僅會讓原告難以理解,更重要的是,它將在社會上產生一種負面的示范效應,即正義的實現(xiàn)要以付出巨大代價為前提,這又必然導致公眾對于起訴產生畏難心理。我們不能否認,對于法律來說,正義應當是最重要的價值。但是,我們也不能忽略其他價值的重要性。當對其他次要的價值的損害超過一定的度時,正義的實現(xiàn)也將變得不在那么重要。“無論審判怎樣完美地實現(xiàn)正義,如果付出的代價過于昂貴,則人們往往只能放棄通過審判實現(xiàn)正義的希望。”[3]所以,在實現(xiàn)正義的前提下,我們也要考慮其成本因素。鑒定費的分擔原則沒有考慮到這一因素,這會直接導致原告害怕承擔高額的鑒定費用而不敢起訴,從而妨礙當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訴權。
(二)該原則會導致判決顯失公正。
“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真正永恒的生命基礎就在于它的公正性。公正觀是司法價值觀中的第一要素,這是不容置疑的。”[4] 羅爾斯也曾經說過:“就像在科學研究中,真理是首要價值一樣,在社會制度中,正義應當成為首要的價值。”[5]司法機關行使司法權的目的在于解決糾紛,排除和抑制社會沖突,從而保護私權以維護社會生活秩序。司法權的這一目標決定了公正是其首要價值追求,否則不公的司法只能使沖突和糾紛激化而得不到解決,從而影響到社會的穩(wěn)定。我們來看下面一個例子:
原告張某和被告李某系鄰居,原告趁被告外出務工之機,偽造借條并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歸還其到期借款5萬元。在法院通知被告后,被告既未答辯也未出庭參加訴訟,法院缺席判決被告歸還原告借款。在判決規(guī)定的支付期過后,原告申請強制執(zhí)行被告的房產。被告不服,申請檢察院抗訴,并申請了筆跡鑒定,鑒定結論認定筆跡系原告?zhèn)卧臁7ㄔ和ㄟ^再審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要求原告承擔申請筆跡鑒定所產生的的鑒定費用。合議庭對此筆費用的分擔也存在爭議。
在本案中,原告試圖趁被告外出務工之機,通過欺騙法院的手段來獲取被告的錢財。被告為了免受財產的損失,不得不申請筆跡鑒定。可以說,鑒定費用完全是由于原告的過錯導致的,若依照鑒定費的負擔原則,判決由申請者即被告負擔,則顯得有失公正。有人認為:被告的行為實質上是一種行使舉證權利的行為,行使權利理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筆者認為,雖然鑒定結論在西方國家也被當作證人證言來看待,在我國也是作為法定證據的一種,但是,申請鑒定的行為與舉證行為也存在明顯的區(qū)別。不管是行使舉證權利還是承擔舉證責任,舉證方搜集的證據都是對自己有利的,而鑒定結論則不同,在鑒定機構作出鑒定結論前,任何人都無法知道該結論對那方有利。更重要的是,這種顯失公正的費用分擔原則會造成當事人的不服。“訴訟作為解決爭議的活動,實際上也就是在當事人之間合理地分配程序性和實體性權利的利益的過程,它本質地要求將公正作為其最高價值。”[6]如果我們的分配違反了這一價值,則必將降低公眾對法律的認可度,導致公眾存在藐視甚至對抗社會統(tǒng)治秩序和法律制度的心理與態(tài)度,從而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
(三)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該原則會導致訴訟權利的濫用。
舉證責任一直被視為民事訴訟的“脊梁”,對于舉證責任的分配,我國一般是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民事訴訟證據司法解釋第2條在《民事訴訟法》第64 條的基礎上,借鑒了“法律要件分類說”的基本觀點,明確了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guī)則,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是,該學說也存在著缺陷,其“過分關注實體法,一味地拘泥于法律條文對權利規(guī)定的形式要件上,而無法顧及這種形式要件上的硬性責任配置是否完全能體現(xiàn)法律對公平或權利救濟上的價值因素,對訴訟實踐中當事人雙方舉證的難易、法律救濟的實質公平等問題缺少必要的關照。”[7] 基于上述理由,由德國學者普霍斯倡導的危險領域說開始得到肯定。“所謂危險領域,是指加害方能夠依據法律上的或事實上的方法進行實際控制的生活領域。危險領域說認為,證明責任分配的標準在危險領域和沒有危險的領域應當是不同的。在危險領域中,如果仍然按照法律要件分類說的標準分配證明責任,由受害人對所有的法律要件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受害人的權利就得不到真正的救濟和保障。” [8]這種學說的目的在于使法律要件分類說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產生轉換效果,以減輕侵權行為受害一方的證明負擔。我國通過司法解釋肯定了學術界的危險領域說,在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4條,明確列明了八種舉證責任倒置的侵權訴訟。
但是,這種為受害方利益考慮的法規(guī)也不是完美無缺的。舉證責任倒置本身已經大大降低了受害方起訴門檻,而鑒定費由主張鑒定的一方承擔更使得受害方對提起訴訟肆無忌憚,這使得舉證責任倒置的糾紛越來越多。拿醫(yī)療侵權來舉例,在醫(yī)療侵權糾紛中,患方只需就醫(yī)療機構的醫(yī)療行為和造成的醫(yī)療損害結果承擔舉證責任,這大大簡化了患者起訴的條件,故法院受理的醫(yī)療訴訟案件數量也日趨上升,這不僅加大了法院的工作量,也對醫(yī)院的正常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早在2003 年的“兩會”上,廣東省人民醫(yī)院院長林曙光代表就向大會提交了一份議案,從醫(yī)院的種種難處出發(fā),建議暫停醫(yī)療糾紛“舉證責任倒置”。在人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中國,可以想象,舉證責任倒置的侵權糾紛將越來越多。
筆者認為,對于舉證責任的分配,應當考慮雙方舉證的難易、與證據的距離等因素,故舉證責任倒置有其存在的合理因素。但是,我們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保護受害者權利很重要,防止其濫用自己的權利也同樣不容忽視,而鑒定費的分擔剛好可以成為保持這種天平的重要法碼。如果鑒定費不是絕對由主張方承擔,那么原告在提起訴訟時,就會考慮到自己訴求的合理性,從而對提起訴訟采取必要的謹慎態(tài)度,以免承擔高額的鑒定費。但遺憾的是,我們現(xiàn)在實行的鑒定費負擔原則卻沒有做到這一點。訴訟費用改革后,當事人起訴的成本已經降低,而誰主張、誰負擔的鑒定費分擔原則更使得原告可以不再承擔由鑒定產生的任何費用,從而再次降低了原告的訴訟成本。這樣的利益分配模式,必定會促使原告更加隨意地提起訴訟,從而導致其濫用自己的訴訟權利。
綜上所述,如若嚴格按照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來處理鑒定費的問題,不僅會妨礙原告充分行使其訴權,導致判決顯失公正,還會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造成訴訟權利的濫用。所以,應當對這一分擔原則進行重建。
三、鑒定費分擔原則的重建
通過上文,我們看到了鑒定費用“誰主張、誰負擔”原則所存在的缺陷。那么,我們要通過什么樣的原則,來使鑒定費在當事人之間進行合理的分擔呢?下面是筆者的幾點思考。
(一)鑒定費實行過錯責任原則。
“基于過咎( faute)的行為,使他人發(fā)生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第1382條)“個人不僅對于因自己之故意行為所生之損害,即對于因自己之懈怠( negligence)或疏忽( impludence) ,致?lián)p害于他人者,亦負賠償責任。” (第1383條)[9]這是早在十九世紀早期的《法國民法典》規(guī)定的過錯責任條款。而我國《民法通則》也規(guī)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可以說,過錯責任原則是民事責任中最古老的歸責原則。若用過錯責任原則來在當事人之間分擔鑒定費用,則既符合法理又符合人情了。依當事人過錯分擔鑒定費是訴訟法理論中過錯責任原則的具體運用,由于鑒定結論的證明力很強,鑒定結論中的過錯方往往即為事實中的過錯方,一般也會是訴訟中的敗訴方,過錯方要為其過錯行為付出代價,那么由過錯方承擔訴訟中的鑒定費則是無可厚非的。但值得強調的是,這里雖然借用了民法上的過錯責任原則,但并不限于該原則所適用的范圍,這里的過錯責任原則適用于包括侵權訴訟在內的一切訴訟。法官可以在具體的個案中,根據過錯責任原則,使用自由裁量權來在當事人之間分擔鑒定費。
(二)對于舉證責任倒置的侵權訴訟,由雙方當事人同時預交鑒定費。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八種侵權訴訟里,若鑒定結果證明被告方無過錯,而原告方又撤訴的話,鑒定費用的分擔就成為了一個問題。原告撤訴,也就意味著該訴訟沒有經過法院的實體裁決,從法律上來說,沒有一方是有過錯的。這時,就不能按照過錯責任原則來決定由那一方當事人來承擔鑒定費。此外,即使判決原告一方承擔訴訟費用,若原告無能力負擔,或者因害怕承擔而“下落不明”,這時,鑒定費用的分擔仍然是一個問題。所以,在這種特殊的侵權訴訟里,可以考慮由雙方當事人同時預交鑒定費。如果一方撤訴,就由其負擔鑒定費用。當然,這也有可能導致原告為了避免承擔高額鑒定費,而再付出一定的成本,把訴訟繼續(xù)進行下去,這似乎有浪費訴訟資源的嫌疑。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對于這個問題,我們也可以通過其他方法解決。比如,在雙方當事人之間進行調解,協(xié)商解決鑒定費用問題,且原告申請撤訴,還能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所以,原告冒著較大風險去完成訴訟的可能性是比較小的。若原告一方不申請撤訴,法院就應當根據判決結果,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退還其部分或全部鑒定費用。這樣,這可以避免被告方既未起訴,又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承擔鑒定費用的尷尬局面。
(三)逐步完善司法鑒定援助制度。
“司法鑒定援助制度,又稱司法鑒定救助、扶助制度。它是指在訴訟活動過程中,國家或政府為保證法律賦予公民的各項權利在現(xiàn)實生活中切實得以實現(xiàn), 對需要采用司法鑒定舉證以維護自己法定權利不受非法侵犯, 但又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提供減、免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權益得以實現(xiàn),從而維護司法公正的制度。”[10]
即使我們根據過錯責任原則,能夠在當事人之間確定鑒定費用的分擔問題。但在訴訟的前期,在判決未作出之前,申請鑒定的一方當事人必然要先預交鑒定費,或者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下,由雙方同時先預交鑒定費。這樣一來,對于那些經濟上無力聘請鑒定人,或者在經濟上支付獲得充分鑒定的費用,就會使自己或家人處于極度的困境之中的人,就無法充分利用司法資源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逐步完善司法鑒定援助制度,是保證當事人訴訟利益不可缺少的一環(huán),也是完善鑒定費分擔的前提條件。
目前的司法鑒定援助制度,立法上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一般是參照法院訴訟費的援助制度執(zhí)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有充分理由證明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但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應當實行訴訟費用的緩、減、免。“根據我國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法律援助的規(guī)定,申請法律援助必須符合兩個條件:其一,當事人有充分理由證明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其二,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難以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此規(guī)定要求當事人在起訴之前要證明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但在現(xiàn)實卻難以操作。因為在鑒定結論作出之前當事人無法確切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否受到了侵害。另一方面,在當前鑒定機構市場化的條件下,這種規(guī)定給鑒定機構為了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損害而盡量減少法律援助創(chuàng)造了條件。”[11]所以,有必要完善司法鑒定援助制度。
鑒于已有許多文章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探討,筆者不打算在此對該制度的援助范圍、實施程序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等作一完整的分析,本文的宗旨也不在于此。值得注意的是,司法鑒定援助制度是一個系統(tǒng)的工程,它不僅需要國家資源的大力投入,而且還需要司法鑒定機構及社會的有力支持,單獨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都是無法完成的。同時,不能強迫社會上的司法鑒定機構實施義務援助,而應依靠政策扶持,特別是稅收優(yōu)惠等市場經濟措施來激勵它們,只有形成一個共贏的局面,才能充分調動鑒定機構的積極性,使得司法鑒定援助制度得到有效開展。
四、結語。
有人認為,原告向司法機關起訴要求保護其合法利益的行為,使用了國家的資源,享受了國家的司法程序服務,即使其勝訴,也理應承擔一部分費用,而不能把所有的費用都讓國家和敗訴方承擔。故而,鑒定費用由主張的一方負擔是完全合理的。但是,原告作為納稅人,已經為國家機構的正常運行支付了自己應該支付的費用,國家理所當然應該為其受損的權利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而且原告所享受的更多的法律服務,也主要是通過聘請律師等途徑來獲得,律師費完全由其自行承擔。而對于鑒定費,并不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原告各種權益的“高級”法律服務,而是對于查明案件所必需的支出。因此,鑒定費理所當然應當根據雙方的過錯,由法院決定在雙方之間進行分擔,而不是一味地讓申請方承擔。同時,在舉證責任倒置的侵權訴訟中,為了避免原告方發(fā)現(xiàn)鑒定結果對自己不利時撤訴,致使鑒定費無法合理解決的現(xiàn)象發(fā)生,建議由雙方當事人同時預交鑒定費,等鑒定結果出來后再由法院決定各自負擔的費用。最后,完善司法援助制度,從而保證雙方當事人不論貧富的差距,均有平等尋求司法救濟的機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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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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