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28 17: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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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縣級;財政;扶貧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扶貧工作,黨的十七大對扶貧開發工作提出“一個目標,一個加大、兩個提高”的新的奮斗目標和任務,為實現新的目標,我國財政除加大財政扶貧資金的投入外,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采用多種優惠措施給予貧困地區財力支持,使扶貧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就,貧困人口數量大大減少。但是,隨著扶貧工作的深入,出現了貧困人口反彈等新的問題,扶貧工作仍然十分艱巨。縣級財政作為財政扶貧中的具體工作落實層級,掌握著農村基層第一線的貧困狀況數據、負責扶貧項目的選擇和申報、扶貧資金的管理等基礎性工作。做好縣級財政扶貧工作,對探索創新財政扶貧機制,應對致貧因素由普遍性到多樣性的變化,有效整合扶貧資源,提高財政扶貧效率,推動“大扶貧”,進一步深化扶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當前縣級財政扶貧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一)財政扶貧資金投入規模不能滿足其扶貧的實際需求
縣域經濟是以農村經濟為基礎的區域性經濟,農村貧困問題是縣級財政扶貧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由于農村區域廣泛、貧困問題多樣,涉及貧困人口較多,所以需要大量的財政扶貧資金。目前,中央財政加大了對扶貧資金的投入,但是財政扶貧資金分配是中央以省為單位撥付,資金是以項目為依托層層下達到縣。這樣,縣級財政必須首先申報項目,經審批才能爭取到相應的專項資金。在這個過程中,項目的資金規模和投向是受上級扶貧規劃和導向約束的,特別是很多縣財政困難,很難達到上級對項目配套資金的要求,這使得縣財政能申請到的財政扶貧資金供給有限,與其實際需求矛盾較大,不能滿足其扶貧的實際需求,制約了扶貧工作的展開。
(二)目前的財政扶貧開發不能動態、全面覆蓋貧困群體
首先,開發式扶貧對特困人群扶貧效果較差。目前,中國的扶貧工作是以現行的對貧困的定義為基準的(2007年,我國的貧困線劃定在年人均收入1 067元人民幣),以人均年收入劃分為絕對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為幫助貧困人口年收入達到溫飽標準,現在的扶貧主要是以開發式扶貧為主,特別是在農村扶貧工作上,更是以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自然生產環境、結合地方特色發展農業產業化作為扶貧開發的重點工作。這些扶貧工作在對因基礎設施條件差、經濟開發嚴重滯后為主要因素而導致貧困的人口脫貧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現階段扶貧的對象更多的是以非經濟因素(年老、疾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自然災害,醫療,教育等)為主要原因而導致的特困人群,開發式扶貧工作中的很多有力措施如扶貧搬遷、小額信貸、扶貧貼息等,對真正的特困人群還難以滲透,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其次,貧困人口管理水平較差。由于縣級財政扶貧工作的管理水平比較有限,在扶貧人口認定和管理上不能及時掌握已經脫貧和新增加貧困人口,不能及時更新信息,這使得財政扶貧的力量不能完全用在所需人口上,出現扶貧資源的浪費和相對不足。
(三)扶貧項目管理不甚完善
首先,目前的扶貧項目的申報脫離實際。由于目前扶貧項目采取的是申報制度,縣、鄉向上級申報扶貧項目,主要是根據上級扶貧項目范圍、意圖編報項目,項目從申報到批準實施缺乏群眾的主動參與。由于受上級安排項目范圍所限,出現部分項目與各地實際需求相差較遠,與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的實際需求相差較遠的問題。其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管理不善。雖然目前縣級政府都制定了扶貧項目管理規定,但是在項目具體建設和實施過程中,存在著一個項目多頭投資重復立項、項目招投標不能嚴格按照市場經濟規則進行、部分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立項申請偏離較大、部分項目建設質量不合格等一系列問題,影響了扶貧項目的正常建設。再有,項目評級和監管有待加強。在項目的建設結束時,項目管理部門因報審時間等原因不能完全按照管理規定進行項目的驗收和審計,使得有些項目完工不達標但仍然投入使用。同時由于缺乏對項目實施的正確評價和后續管理,出現了扶貧項目使用不善等一系列問題,這使得扶貧項目不能取得預期作用,影響了扶貧效果。
(四)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有待加強
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是影響扶貧工作的重要因素,為達到好的扶貧效果,就必須管好用好財政扶貧資金。但是,基于目前縣級財政管理水平比較有限,在扶貧資金管理上還有待加強。首先,在資金到位上,由于財政扶貧資金經由省、市才能下達到縣,中間環節較多,扶貧資金撥到縣財政,然后再由縣財政負責發放到項目負責單位,這導致資金到位通常會晚于項目建設的時間進度需要,影響項目的正常建設和使用,延緩扶貧工作的正常開展。其次,資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強。根據各級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政扶貧資金根據項目使用規定進行發放,但是在操作中,項目實施部門出現了不按項目進度使用資金、不按規定使用資金、虛假報賬等問題,存在“擠占挪”現象。再有,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需要加強。根據有關規定對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必須進行審計,但是實際操作中,存在著縣級財政和審計部門對項目審計不嚴、審計意見反饋整改效果差的問題。最后,目前縣級財政扶貧各專項資金多部門管理,容易出現對同一項目重復投資的問題,浪費有限的扶貧資金。
二、新形勢下縣級財政扶貧對策
(一)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財政投入機制
1.增加財政扶貧資金投入、多方籌措資金
首先,縣級財政部門必須充分重視扶貧工作,把財政扶貧資金投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根據實際需要增加相應投入。其次,在取得上級財政資金上,加強扶貧項目的篩選,加強與上級扶貧部門的溝通,提高資金取得量。再有,進一步拓寬財政扶貧的融資渠道。要積極發揮財政扶貧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不斷增加財政貼息資金的安排規模,積極穩妥地推廣扶貧到戶的小額信貸,支持貧困農戶發展生產。同時,貫徹“大扶貧”理念,積極發揮社會力量,增加社會 扶貧投入。
2.建議取消項目配套資金
扶貧資金一般都要求縣、鄉、村配套以加大扶貧力度,提高扶貧工作責任感,想法是好的。但就貧困縣來說,財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縣、鄉財政運行非常困難,許多村債務負擔沉重,所以縣、鄉財政和貧困村根本拿不出錢來配套。貧困縣為爭得資金,多數項目匹配資金都是虛配。由于資金不能全額到位,出現調整項目,減少項目投資額現象,項目實施達不到上級要求。為保證扶貧資金足額到位,扶貧項目工程按規定實施,減少貧困縣財政壓力,應本著有多少錢安排多少事的原則,不能強行要求配套,取消或減少貧困縣項目配套資金。
(二)健全瞄準機制、加強救助式扶貧
1.對貧困人口應分類扶貧,以救助式扶貧為主
以收入為標準的扶貧分類不能有效地反映貧困人口形成、變化的規律,也不利于認識現階段貧困人口的現狀和特點。建議貧困人口的分類應從導致貧困的原因入手,將貧困人口根據致貧因素進行分類,分別采取不同的扶貧政策:一是對由于年老、重大疾病、殘疾等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直接提供扶貧資金,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農村低保,建立動態的低保管理制度;二是對由于自然災害、醫療、教育等因素致貧的貧困戶,尚有勞動能力的應該開展救助式扶貧,如自然災害救助、大病救助等,幫助貧困人口渡過難關;三是對其它有生產能力的貧困人口,可以通過增加生產性資產(如小額貸款、種養業項目資金)或提高現有資產的生產率(如基礎設施建設)進行扶貧。
2.建立和完善扶貧進入和退出機制
近些年,經濟高速發展、社會快速進步,特別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全面展開,貧困村、貧困人口也相應發生變化。但是從2001年確定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后,很少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貧困村及貧困人口的變化及時作出調整,使原來貧困的村、戶現在已脫貧的還在享受著扶貧幫助,而新出現的貧困村、戶卻無法得到扶貧的關愛。為最大限度地發揮扶貧作用,應當建立和完善扶貧進入和退出機制,縣級扶貧部門應系統掌握貧困情況,及時更新貧困信息,對貧困村和貧困人口三年一大調整,每年年初對貧困人口進行一次小調,新貧的進入,脫貧的退出,做到動態管理,讓每位貧困人口都能得到扶貧的救助。
(三)強化項目操作,建立完善嚴密的運行體系
一是建立健全項目庫儲備和申報、審批制度。在項目確定過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讓貧困人口參與扶貧項目的確定或選擇,根據貧困戶和貧困村的實際需要和意愿,確定扶貧項目。為確保扶貧項目可行和有效,上級根據貧困縣申報項目進行考察論證后再批復實施。充分考慮貧困縣的實際需要,實行上級確定資金、村級上報、縣級審批項目制度。建立項目庫,凡是納入項目庫的項目才可審批審報,對一經確定的扶貧項目不能隨意調整,如確需調整,必須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審批。每個項目的申報必須有項目內容和輻射帶動貧困戶作為申報、審批的依據,使扶貧項目制定最優化。二是要根據每個項目的特點,研究制定不同的項目運行程序,分別從前期準備、組織實施、檢查驗收、賬目處理和歸檔立卷五個環節進行嚴格把關。三是根據不同項目,研究制定嚴密的檢查驗收程序,實現縣建檔、鄉建簿、村建冊、戶建卡的規范化一條龍管理。四是要加強項目的后期審計和使用跟蹤調查。
(四)完善扶貧資金管理,提高扶貧效果
首先,為解決資金下達慢的問題,縣級財政部門應積極開展網上申報、審批,簡化辦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項目規劃、申報,翌年上半年完成資金計劃下達,確保項目早啟動,早實施,貧困農戶早受益。其次,建立精細化管理機制,對資金運行實行全過程監管。要嚴格按照《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扶貧資金專戶實行封閉運行,提高使用效益。財政部門要實行“撥付――兌現――公示――報賬――檢查――審計”的財政扶貧資金全程動態管理機制,按項目建設進度撥付,按資金使用情況報賬。推行“財政扶貧資金監管信息系統”,完善財政扶貧資金和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再次,建立健全科學實用的項目監督評價制度,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改進審計制度。同時,針對扶貧資金部門化、專業化和部門切塊管理情況較為嚴重問題,建議縣級政府牽頭,整合各部門扶貧資金,取消、合并有關扶貧專項如以工代賑,從程序和用途上統一資金分配,在現有體制下由財政牽頭各部門資金打捆下達。
【參考文獻】
[1] 李元江.完善財政政策 推進扶貧開發[J].財政研究,2005(05).
財政扶貧資金是“高壓線”、“救命錢”,其管理使用情況一直倍受各方關注。為進一步推動解決縣級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近期,我們選取全市X個縣和X個有代表性的鄉鎮,精心設計并發放調查問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礎上,赴X縣開展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掌握了第一手詳實的資料,為領題調研順利完成打下了基礎,現反饋如下調研材料。
一、縣級財政保障基本情況
2016年以來,各縣級財政堅持全面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將支持全市脫貧攻堅和做好定點幫扶擺在財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認真研究部署,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堅持做到“扶貧精神及時落實、扶貧工作主動規劃、扶貧資金優先保障、扶貧政策足額配套、扶貧事項提前安排”。按照“脫貧、提升、振興”三步走戰略,牢牢把握現行標準,根據自身財力用足用好財政工具和政策,三年來,各縣本級財政脫貧攻堅資金共支出X億元,其中:2016年X億元、2017年X億元、2018年X億元。2019年,繼續加大扶貧資金投入力度,安排專項扶貧資金X萬元,同比2018年X萬元,增長X%。
二、縣級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方向
產業脫貧。支持開展特色種養業扶貧、光伏扶貧、鄉村旅游扶貧、商貿流通扶貧、電商扶貧、資產收益扶貧等。
就業扶貧。支持扶貧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就學補助、實施“雨露計劃”等。
易地扶貧搬遷。為符合條件的搬遷戶提供建房,生產、創業貼息貸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
生態保護脫貧。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修復,防災減災避災,傳統村落保護,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等。
智力扶貧。支持貧困地區落實教育資助政策,改善辦學條件,支持農村貧困工區科技扶貧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等。
社會兜底脫貧。支持扶貧線和底保線“兩線合一”,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貧困戶危房改造等。
健康脫貧。支持貧困地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服務項實施,對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予以財政補貼等。
基礎設施建設扶貧。支持貧困地區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水利建設扶貧工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和信息化建設和民生工程建設等。
金融扶貧。支持開展扶貧小額貸款財政貼息,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助,農民資金互助組織培育,設立扶貧融資擔保機構或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等。
社會扶貧。支持“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和駐村扶貧工作隊定點幫扶等。
三、縣級扶貧資金管理的模式
根據財政部、扶貧辦、國家發改委、農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縣級財政部門在扶貧資金管理過程中執行在基本上都是實行的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等有關規定。主要模式是扶貧部門負責根據扶貧資金預算安排情況,制定資金統籌分配使用方案,指導監督扶貧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績效管理。財政部門根據扶貧部門的年度扶貧計劃制定資金的籌措方案,落實本級財政扶貧資金的投入,嚴格財政資金的監管,各項目實施單位制定本單位統籌資金支持脫貧攻堅的具體方案,加強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同時,縣級履行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監督、績效主體責任,按照“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責任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責任到項目,加強對資金和項目的管理,并落實績效管理各項要求。
四、縣級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的問題
一是扶貧工作體系不健全。各縣扶貧辦是對扶貧開發統籌協調的管理部門,承擔著扶貧工作的主要職能。但是,扶貧工作是整個社會的系統工程,一方面,扶貧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參與;另一方面,除扶貧部門外,水利、農業、林業、教育、醫療、保險、住建等部門都會涉及到扶貧工作的開展。由于涉及到扶貧工作的各個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容易導致扶貧資金投入項目難以得到有效開展,扶貧資金投入產出比率較差。
二是縣級扶貧項目庫建設不完善。經現場走訪了解到的情況看,個別部門前瞻意識不強,項目提前謀劃不夠充分,有關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配合,統籌推進力度不夠,扶貧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緩慢,導致扶貧項目庫建設滯后,存在資金等項目的現象,資金到位后項目才落實。尤其在制定立項方案時,缺乏科學理論支持,脫離扶貧對象的生活實際,如此一來除了抑制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效果的發揮外,還對順利實施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礙。同時,項目的申報在鄉村一級,受人口教育程度、能力水平及地理環境影響,選擇的多數是短平快項目,缺少龍頭企業、品牌引領,附加值不高,形不成規模,打不開市場,尤其是在項目選擇上盲目跟風,完全沒有考慮當地的市場情況和做好風險評判和預測,一旦市場不景氣,貧困戶增收就難以實現。
三是扶貧項目推進偏慢。受前期工作不精不深、審批程序復雜、招投標耗時長等多種因素影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進度偏慢。部分項目負責人在扶貧項目的具體實施過程中疏于監管,未能及時跟進項目實施進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建設按時推進,進而影響扶貧資金支出進度。同時,新增債券資金、中央和省級第二批扶貧資金都是集中在8-9月份下達,導致一些扶貧項目等待資金,前期工作難以開展,影響到整個項目的實施進度。
四是扶貧資金管理存有缺位。由于扶貧資金管理的不到位,也容易導致扶貧資金不能真正用于扶貧項目,甚至出現資金閑置的現象。個別部門沒有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使得扶貧資金管理難以貼合實際,加之項目資料管理混亂、資料信息收集不完善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使得在項目實施階段開展的一系列工程初期備案、招投標、終期審計和政府采購等活動缺乏對應責任人,監管不力,責任不清,項目實施效果不佳。
五是挪用截留問題依然存在。縣級財政扶貧資金存在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各資金項目間的界定較模糊。調研了解到,鄉鎮一級制度不完善,一些上級的資金管理辦法聽說過但沒有學過。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存有隨意現象,從現場實際了解到的情況進行分析,在審計環節依然存在著較為明顯的私自挪用或截留專項財政扶貧資金的問題,其中占比最大的為實施單位私自挪用與截留扶貧資金,在某些地方還存在著“以撥代支”問題。
六是存有隨意改變資金用途的現象。某些縣級部門并未對扶貧資金的使用范圍和相關政策有一個系統、全面的認識,以致在項目實施環節并沒有按照相關要求來實施項目方案,如此便出現了隨意改動扶貧資金用途的情況,甚至有的部門將本該用于統籌整合的扶貧資金用于了非扶貧領域,完全脫離了批復項目的初衷。
五、相關意見建議
(一)正確理解把握扶貧資金的扶貧性。堅持扶貧資金的扶貧性,這是扶貧工作的一項重大政策,是提高扶貧投入效益的首要問題。扶貧投入效益包括經濟效益和扶貧效益,扶貧效益是指扶貧資金投入以后對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民扶持的程度及解決溫飽問題的效果,也就是說扶貧資金的投入要從根本上代表貧困農民的利益,要真正瞄準“貧困”對象,切切實實使貧困農民脫貧致富。從某種意義上說,扶貧資金是一種“救命錢”,是專門救助貧困農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極強的“救命錢”,因此扶貧資金必須用于扶貧,必須瞄準扶持最貧困的鄉村和貧困農民。
(二)切實做到扶貧資金管理的規范性。不斷創新扶貧工作機制,從制度和機制上防止扶貧資金被擠占挪用。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扶貧資金管理規定;建立和完善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嚴格實行扶貧資金的報帳制管理;廣泛推行扶貧資金項目的公示、公告制;對投資額度較大的扶貧項目實行公開招投標;對需要量較大的大宗扶貧物資實行政府采購。同時,要嚴格執行扶貧開發規劃,切實加強扶貧項目庫建設,不斷提高扶貧項目質量;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在此基礎上,要重點做好五項工作:一是堅持“四專”原則。
對所有扶貧項目資金實行封閉運行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專戶儲存、專人管帳、專賬核算。二是嚴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種形式,推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向群眾公布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嚴格撥款制度。堅決按項目實施合同書實施項目管理,必須按工程實施形象進度和規定程序、規定數額,憑合法手續分期撥款。四是強化報賬制度。全面建立扶貧項目資金專戶,推行縣、鄉、村三級,扶貧辦與財政局兩家共同參與的“三級兩部門會審”報賬制,堅持憑合法票據報賬。五是強化全程追蹤。堅持項目責任制、分片包干制、過程跟蹤制,強化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的過程監控,嚴防扶貧資金流失。
(三)創新扶貧資金日常監管方式。根據省委第五巡視組在對省財政廳脫貧攻堅專項巡視中的推薦意見,充分借鑒交城縣扶貧資金監管經驗,凝聚監督合力,由市脫貧攻堅領導組牽頭組織,從涉及脫貧攻堅任務的市直單位和各縣(區、市)抽調人員組成聯合督導組,履行財政扶貧資金監督管理職能。授權第三方中介機構對財政扶貧資金進行全面檢查,采取審核項目實施方案、申報材料、報賬材料,以及復核計算相關數據、現場勘查項目實施情況、實地入戶調查相結合等方式對財政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加快信息網絡建設。針對涉農資金量大、涉及部門多、覆蓋范圍寬、監管難度大,且信息共享度低等問題,需盡快完善并推廣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系統,加快動態監控系統與其他財政業務系統的整合。實現各級財政之間、財政與同級預算單位之間、各類財政業務系統之間的互通,為開展扶貧工作提供準確、科學的數據信息支持。
(一)基本情況
1、全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數量,已脫貧多少人?2018年脫貧多少人?未脫貧多少人?
答:建檔立卡人口24戶78人,已脫貧68人,2018年擬脫貧7人,未脫貧3人。
2、2018年貧困家庭勞動力外出務工情況怎么樣?與前兩年比有什么變化?
答:總共16人外出務工,與前兩年相比有所增加。
3、貧困大病慢性病患者醫療有哪些保障措施?費用報銷情況怎樣?
答: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比率和重大疾病醫療補充保險比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率均為100%。重大疾病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后付費”和醫療費用補償“一站式”結算服務,費用報銷確保貧困患者出院只需繳納10%的醫療費用。
4、義務教育階段孩子上學是否有保障?
答:有保障,1戶貧困戶輟學(李家李江兒子李弟華,15歲,智力殘疾,已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未考取高中,厭學輟學。建檔立卡貧困戶在南昌縣就讀學生都享受到教育資助(貧困戶李毅女兒李婷、6歲,享受學前教育補貼)。
5、全村2018年貧困戶家庭危房改造多少戶?下一步危改計劃如何?危改補助多少?
答:2018年全村危房改造10戶(重建2戶,維修8戶)。危房重建35000元每戶,危房維修6500元每戶。
6、村集體經濟情況如何?
答:村集體經濟收入80000元。
7、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哪一項難度最大,為什么?
答:實現"兩不愁、三保障"中醫療保障難度最大。首先,疾病具有不可預見性、突發性,一場大病對一些家庭來說就是一場災難,可能會造成新的貧困人口。其次,現有的醫學水平無法治愈所有疾病,白血病、癌癥等多種疾病治療時間長,醫療費用高,且病情容易反復,甚至治療效果不佳,患這些疾病的貧困人群需要政府給予長期兜底保障。第三,貧困人口中有一部分人群是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無法靠自身努力實現脫貧,他們終身都需要政府進行兜底保障。
(二)主要措施
1.2018年以來,村里享受了哪些幫扶政策?有哪些資金支持?比2017年有哪些變化?
答:享受到了產業發展扶貧工程(光伏扶貧)、就業扶貧工程(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障扶貧工程(解決低保、困難救助)、健康扶貧工程、教育扶貧工程。變化:脫貧成效更好,更多的貧困戶享受到優惠政策,解決了生活困難。
2.貧困識別、動態調整操作過程中,遇到哪些問題?
答:(1)家庭經濟情況難以精準衡量,主要是工資性收入等隱性收入;(2)多數村民外出務工,貧困對象評定時村民參與度有待提高。
3.2017年,有些貧困戶已經脫貧銷號了,他們脫貧主要靠那些政策舉措?
答:產業發展扶貧工程(養殖產業項目分紅、光伏扶貧)、就業扶貧工程(公益性崗位)、危舊房改造工程、社會保障扶貧工程(解決低保)、健康扶貧工程和教育扶貧工程。
4. 駐村干部在村里主要做了哪些事?
答:(1)建強基層組織;(2)推動精準扶貧;(3)為民辦事服務;(4)提升治理水平;(5)落實上級各項扶貧政策;(6)加強思想引導。
5. 產業扶貧中,如何動員貧困群眾參與?
答:對貧困戶進行宣傳教育,讓他們充分了解產業扶貧政策,發放相關的宣傳信息,讓貧困戶產生積極參與的熱潮,樹立榜樣,不僅讓幫扶干部帶頭,也可以讓貧困戶帶頭,起模范帶頭作用,促進貧困戶跟進的意愿。
6. 貧困戶就業有哪些舉措?
答:幫扶干部推薦就業,對有勞動力的貧困人員家屬實行了就業培訓,采取推薦就業和村里安排公益性崗位就業等辦法,增加貧困戶家庭收入。目前對于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則通過安排就業的方式來助其脫貧。全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已安排公益性崗位7人,扶貧專干4人。
7. 貧困大病慢性病患者是否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答:都能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8. 在現有扶貧措施中,見效最明顯的是哪些?
答:產業扶貧和就業扶貧,能讓貧困戶有比較穩定的收入。
(三)意見建議
1.脫貧攻堅政策舉措落實過程中,如何防止形式主義和傾向性苗頭性問題?
答:(1)科學調整脫貧規劃。貧困識別和退出要全面考慮收入和“兩不愁、三保障”,綜合考慮貧困程度、發展基礎等因素,堅持時間服從質量,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癥搞數字脫貧。(2)防止產業扶貧盲目跟風。根據資源條件和市場需求,量身定制產業扶貧項目。防止產業規劃脫離當地實際,搞“一刀切”,甚至強迫命令。防止不尊重貧困群眾意愿,不考慮市場風險,包辦代替,盲目上項目。防止簡單發錢發物、送錢送物,助長等靠要思想,等著別人送小康。防止隨意擴大政策享受范圍,走“大水漫灌”的老路。(3)完善駐村幫扶工作。加強駐村工作管理。防止“只轉轉、不用心”“只談談、不落地”。堅決杜絕“走讀式”“掛名式”幫扶。對不作為、不務實、不合格的駐村干部堅決撤換。
2. 如何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監管?在整治和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方面有什么考慮?
答:(1)資金分配科學規范。堅持按貧困人口數量、農民人均純收入、人均財力等因素分配扶貧資金。(2)資金使用公開透明。扶貧資金必須實行公告公示,鄉和村的扶貧項目應在政務公開欄和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項目啟動后,項目的建設和資金使用情況要建立動態公示機制。(3)資金運行安全快捷。扶貧資金設立專戶,建立專賬,實行專人管理,確保安全運行。(4)資金報賬及時規范。扶貧資金嚴格實行財政報賬制。做到報賬程序科學規范,報賬原始資料真實完整,能夠如實反映資金的最終流向。報賬時間和地點要便民,資金撥付要及時。(5)接受上級審計部門檢查審計。對在檢查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3. 對市、縣、鄉的政策有什么看法?有哪些改進的建議?
答:無,幫扶政策很好。
4. 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還需要解決哪些問題?主要困難是什么?有什么解決問題的舉措?
答:需要解決的問題有五個方面:
一是精準扶貧體制機制還不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健全,幫扶措施還存在“大水漫灌”或縮小版“大水漫灌”現象。
二是脫貧攻堅責任還沒有完全落到實處,極少數干部和部門工作相對滯后。
三是扶貧合力還沒有完全高效形成,相關扶持政策銜接還有待于完善,要更加動員社會力量。
四是扶貧資金投入還不能滿足需要。
五是貧困人口主觀能動性有待提高,包辦代替、大包大攬的做法可能會助長等靠要思想。
主要有二個方面的困難:
一是越往后越難。經過多年努力,容易脫貧的已經解決得差不多了,“三無”貧困戶脫貧完全依靠政策兜底。
【關鍵詞】農村扶貧 財政扶貧資金 資金管理 資金利用率
【中圖分類號】F812.8 【文獻標識碼】A
農村扶貧開發是我國制定的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保障農村貧困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舉措之一。而開展財政資金扶貧,提高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利用率,則無疑又是強化農村扶貧工作最為重要的工作之一。由此,規范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運作,自然也就成為了我國當前和未來做好農村扶貧工作關鍵之關鍵。那么,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性地加以解決呢?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理念滯后。傳統財政救濟式的扶貧方式仍然占據主導地位,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問題。在對農村扶貧資金的管理中,側重于從農業發展角度制定各種扶貧資金管理計劃。簡言之,目前的農村扶貧資金管理主要是圍繞農業和土地展開,沒有建立更加廣泛的農村扶貧計劃。廣大農村地區的居民已經開始改變以往傳統農業生產生活的方式,樹立起更加積極的職業理念。不少農村地區希望通過政府的財政扶貧幫助提高自己的致富能力。但是,我國目前農村財政扶貧資金還主要是對農村居民生產生活進行直接的財政補貼,而很少采取幫助農村地區居民提升其獲得收入的能力。有人形象地把這種扶貧方式稱為“輸血式扶貧”,其只是暫時緩解部分農村居民的貧困狀況,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貧困問題。①地方財政部門在扶貧資金的管理與使用中,把本就有限的扶貧資金用于生產效率較為低下的農業生產項目中,沒有建立更加全面科學的多行業扶貧資金使用方式。這種傳統的扶貧資金管理與使用方式,不但是對有限的扶貧資金的浪費,更不利于農村地區長遠健康的發展。
扶貧資金績效考核方式過于單一,沒有制定出全方位、多元化的考核評價方式。我國目前在對地方扶貧資金的財政轉移支付中,一般采取通盤考量各省扶貧人數、農民收入等具體因素進行財政扶貧資金的差異化撥付。
在對扶貧資金的績效考核中,也主要依據各省上報的扶貧人數損益情況進行考核評估。這種簡單的考核方式,并沒有真正看到不同農村地區貧困人口的實際變化情況,這就使得目前我國地方扶貧資金的考核評價標準逐漸與農村地區扶貧工作的開展相互脫節。有些地方政府在農村扶貧工作中,側重于農村宏觀經濟目標的實現,忽視對農村地區生態環境保護。這種片面追求經濟GDP增長的扶貧理念,降低了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最終不利于我國農村地區的長遠發展,也對我國目前大力推進的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產生相應的負面影響。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財政扶貧資金的籌措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國各項財政扶貧資金主要是來自于中央對地方的專項財政扶貧資金撥付和地方自己的財政收入。數據統計顯示,2013年我國地方財政扶貧資金來源中,85%以上來自于各級財政,有的地方扶貧資金全部來自于財政專項扶貧補助資金。②雖然一些地方政府已經開始采取社會化融資方式,彌補扶貧資金的缺口。但是,采取這種資金籌措方式畢竟還缺乏國家層面的更加細致的法律政策的扶持。因此,從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看,我國農村扶貧資金還是以財政補貼為主。③如果農村扶貧完全依靠政府財政扶持,長期以往不但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同時還對其他社會資金進入農村扶貧產生一定的資金壁壘作用。加上地方財政扶貧資金頻頻爆發貪污和擠占挪用的現象,這使得相當一部分財政扶貧資金并沒有真正發放到農村貧困居民的手中。因此,我國目前農村扶貧資金籌措渠道太單一,籌措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將會對我國農村扶貧事業的開展產生不利影響。
財政扶貧資金使用規范制度不健全。雖然政府多次強調了農村扶貧資金應專款專用,嚴禁財政扶貧資金使用不規范、不合規甚至弄虛作假現象的出現。但是,從我國地方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實際使用效果看,扶貧資金滲漏現象非常嚴重。尤其是隨著更多農村居民離開家鄉前往城市打工,在廣大農村地區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現象越來越多。若對這些農村弱勢群體進行專項財政扶貧,投入資金數量和扶貧效果則不成正比。除此之外,單純側重于經濟發展,忽視環境生態保護的現象也逐漸凸顯,這就使得我國農村地區貧困人口的財政扶貧工作開展舉步維艱,農村地區脫貧又返貧的現象層出不窮。
財政扶貧資金監管制度不健全。我國目前采用的財政扶貧資金的監管制度,還主要是依靠政府相關監察審計部門來進行,廣大財政扶貧的受眾―農村居民對財政資金的籌集、使用等并沒有真正的知情權。如地方在發放財政扶貧專項資金中,一般由地方財政部門委托地方扶貧辦專門負責,由地方發改委監察審計等部門負責監管。雖然層層部門監管,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財政扶貧資金不被擠占挪用,讓這些有限的資金真正用于農村亟需的扶貧事業之中。但是,財政資金審批程序繁多,審批時間過長等問題容易讓一些不法分子鉆空子,造成扶貧資金擠占挪用等現象還比較突出。
廣大農村地區居民缺乏對扶貧資金的知情權和管理參與權,這使得我國農村地區財政扶貧資金的利用效率非常低下。③同時,有的地方政府采用的財政扶貧資金監管制度多是沿用上級政府制定的各種宏觀政策法規,沒有結合自己地方財政扶貧工作的特點,這也是我國當前地方財政扶貧資金監管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在運作管理中問題叢生。目前我國政府在農村扶貧資金運作中暴露出很多問題,如資金運用效率低、資金流失嚴重等。造成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農村扶貧資金運作管理模式自身存在很多漏洞。
首先,農村財政扶貧資金在撥付中,會受到從上至下利益關聯部門的層層盤剝,有的地方政府扶貧部門會把一部分地方財政扶貧資金截留作為自己單位的福利資金發放給下屬工作人員。
其次,地方政府在農村財政資金使用項目中,由于不同的地方部門利益訴求不同,造成在財政扶貧資金的運作中,經常會出現各個利益部門沖突現象。很多時候地方扶貧部門為了均衡起見,經常采取扶貧資金平均撥付的方式,這雖然平衡了地方不同部門在這一問題上的利益。但是這造成本就有限的財政扶貧資金運作使用更加分散化,根本發揮不出集中資金進行專項扶貧攻堅的積極效果。從而造成了我國目前財政扶貧資金的運作效率一直比較低下,各種不必要的成本日益增多,最終不利于農村地區扶貧攻堅目標的實現,廣大農村貧困居民對此也頗有微詞。
提高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水平的對策
創新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理念。我國地方政府扶貧辦等部門應當立足農村地區扶貧工作的長遠,制定更加全面科學的積極的“造血式”財政扶貧計劃,轉變以往傳統的“輸血式扶貧”理念。創新農村財政扶貧理念,是未來我國農村地區財政扶貧工作必須要重視的方面。只有扶貧理念發生積極的轉變,才能帶來扶貧效果的提升。通過建立“造血式”扶貧理念和方式,可以讓地方扶貧部門真正在考察自己所在地方農村地區的發展狀況的背景下,創新農村地區扶貧工作發展的全新思路。考察不同地區,不同貧困人口的致貧原因的差異性,依據地方資源等特點制定精準扶貧方式,是未來農村扶貧資金管理中必須要重視的重要環節。當然,要想建立上述精準扶貧、造血式扶貧方式,必須要重視解決當前農村地區扶貧資金短缺的問題。要建立多元化資金籌集方式,通過制定優惠的政策吸引更多社會資金進入農村,幫助政府開展扶貧工作,真正提高農村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建立統分結合的扶貧新模式。要采取各種措施促進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扶貧效果。同時,要在扶貧中真正立足農村貧困人員自身減貧能力的提升,減少脫貧又返貧的幾率的發生。
建立真正立足農村扶貧工作發展實際效果的全面科學的扶貧資金績效考核機制。我國地方政府扶貧辦等部門應當會同其他政府部門建立更加積極全面的扶貧資金績效考核方式,真正發揮不同部門對扶貧資金的績效考核參與作用。在對扶貧績效指標的制定中,要改變以往唯經濟GDP為主的單一扶貧評價方式,要立足農村地區長遠健康發展,制定更加全面科學的生態發展評價指標,最終實現在對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績效考核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全面的彰顯。農村地區要想盡快縮小與城市在發展中的差距,必須要結合自己地方特點,制定更加全面積極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要特別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不能通過污染環境、浪費資源來實現經濟的發展,應當把他們有機結合。這樣在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與評價考核中,才能夠真正推動農村扶貧工作的開展。
完善健全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制度。完善農村扶貧資金籌措制度。我國應當在繼續發揮政府財政在農村扶貧工作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的前提下,積極開拓多元資金籌措渠道,尤其是通過招商引資等方式引入社會資金進入農村扶貧事業是未來扶貧攻堅工作中必須要重視采用的融資方式。某些地方的農村扶貧事業之所以在過去起色不大,歸根到底是由于扶貧資金不足所致。因此,解決扶貧資金短缺問題是農村扶貧工作中的核心工作。相關農村扶貧配套資金的融資一直是困擾我國部分地方農村扶貧工作的焦點問題。地方政府扶貧辦等部門應當在充分考察當地扶貧工作特點的基礎上,立足地方扶貧事業的優勢,采取更加積極主動的社會化扶貧資金引入機制。通過建立地方扶貧資金專項融資平臺,讓國內外企業資金進行投資。建立專項社會資金引入優惠政策,如通過稅收減免等方式吸引更多社會資金進入地方扶貧事業之中。我國東部沿海部分省份目前采取發展式農村地區扶貧新方式,把農村地區扶貧事業進行社會化運作,通過多渠道籌集扶貧資金。實踐證明,上述地方政府的做法是非常積極有效的,這給我國其他地區農村扶貧工作的開展,尤其是在籌集扶貧資金上,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健全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制度。地方政府扶貧部門應當制定更加細致嚴格的財政扶貧資金使用制度,中央政府部門也應當結合全國扶貧事業發展的特點,出善更多有助于提高農村扶貧資金使用效率的專項法律法規。在具體的財政扶貧資金使用過程中,要建立由專業人士組建的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委員會。這樣可以極大改變目前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的問題,讓有限的財政扶貧資金在專業人士的管理和監督下得到最大程度的使用。同時還要引入地方農村居民參與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與使用,讓他們能夠對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方向、用途等獲得充足的了解,并積極吸收和借鑒他們對扶貧資金的使用建議。要建立地方財政扶貧資金網絡公開監督制度,借助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建立地方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網絡披露平臺,要在平臺上曬出每一筆資金的使用方向,要主動積極邀請社會人員的監督。建立地方財政扶貧資金縣級專業會管理和集中報賬制度,這樣可以防止地方部門內部的各種制度漏洞引發的資金擠占、挪用和貪污行為的發生。
優化農村扶貧資金管理,提升資金管理效率。我國地方政府扶貧辦等部門應當采取各種積極措施優化扶貧資金的管理。首先,應當減少地方扶貧部門的人員,提高他們的工作效率。這樣可以節省一部分行政開支,擠出更多的資金用于地方扶貧事業之中。其次,要減少地方財政扶貧資金對農村貧困人員的轉移支付層次,提高資金的轉移支付效率。對待一些地方財政扶貧資金的撥付工作,應當減少行政審批的環節,縮短行政審批的時間,讓扶貧資金能夠以最快的速度發放到亟需的農村貧困人員手中。再次,對待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應當嚴厲追究相關責任人。必要時可以通過提請法律訴訟等方式追究他們法律責任。未來農村扶貧工作的開展,還需要借助現代信息科技等新技術手段,實現對農村扶貧工作的網絡化、時時化管理。
我國地方政府扶貧辦等部門應當建立全方位系統化的扶貧攻堅戰略。從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方面,首先要建立系統化的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對待與財政扶貧資金具有利益關系的各個政府部門,應當進行相關利益和管理權限的整合。要制定各部門協調一致的扶貧工作聯動工作方式,發揮各個部門在扶貧工作中的積極性。同時還要建立便捷的信息溝通方式,尤其是借助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在對待財政扶貧資金要設立嚴格的專款專用方式,以縣級為單位進行財政扶貧資金的備案和考核,明確每一筆扶貧資金的來龍去脈,尤其是對各種借助第三方進行的財政扶貧資金轉移支付行為進行嚴格的統籌規劃和備案。這樣才能夠真正保障有限的財政扶貧資金發揮最大的扶貧效率。
建立以扶貧績效為導向的農村財政扶貧資金激勵機制。農村扶貧工作要想真正取得積極效果,短期內是無法真正實現扶貧目標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農村扶貧計劃的過程中,應當制定更加長遠的農村扶貧發展計劃。對待農村扶貧資金的激勵機制,要在以往農村扶貧事業的基礎上,建立更加長遠的農村扶貧資金激勵機制。考察地方政府部門的政績,要重點考察歷屆政府制定的合理的農村扶貧計劃的推進與完成情況,嚴禁換一屆政府就出臺新的扶貧政策的做法,要盡量實現農村扶貧事業的連續性。可以從公平性和效率性兩個角度建立行之有效的農村扶貧資金激勵機制:對待農村中不同貧困人口的規模和貧困層級進行合理的扶貧等級劃分,在具體的財政扶貧資金的發放中應當側重于均衡發放,盡量顧及不同地方群眾的利益;同時,要在扶貧資金中抽出一部分資金進行專項定點扶貧,對重點扶貧對象進行精準扶貧,提高他們自己的脫貧能力,并樹立精準扶貧的榜樣,讓其他地方的農村貧困人口能夠學習借鑒他們的成功經驗。
總而言之,面對我國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過程中已經存在和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我們既要不斷確立新的管理理念,針對性地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更要立足長遠,形成更加長遠的扶貧工作管理思路。不僅要更加有效地發揮農村扶貧財政資金的作用,更要通過扶貧資金的利用來帶動各項扶貧工作更加高效的開展。
(作者為河北大學教授;本文為2014年度河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扶貧資金促進農村貧困地區順利實現小康社會利用效率研究”研究成果,項目編號:14457507D)
【注釋】
①王亮,陸琦林:“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財政扶貧經驗及借鑒”,《地方財政研究》,2013年第12期。
②潘經韜:“農村扶貧資金投入及其扶貧效果優化探討”,《農村經濟與科技》,2014年第6期。
近年來,我縣扶貧開發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拓展工作思路,強化工作舉措,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了較快的發展。全縣貧困人口由2005年底的51000人下降到2011年底的39000人,同比下降了24%;貧困村人均純收入由2005年的1300元增加到2011年的2560元,增長了97%,貧困村面貌發生了明顯變化。
一、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統一領導,整合資源,建立扶貧機制,夯實扶貧開發工作基礎。
一直以來,我們堅持部門配合,充分整合資源,努力形成縣域內扶貧開發力量資源的統一領導、合理調配、強化管理、確保高效的新機制。一是縣、鎮、村構建領導小組。縣成立縣長為組長,分管扶貧工作的副縣級干部為副組長以及縣20個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扶貧村進行排查、調研、規劃、統計調度、項目統籌、進展通報等具體事項,確保領導到位、組織到位。二是把扶貧開發工作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結合起來,一起部署一齊抓落實,在年底納入全縣農村經濟工作考評。三是鎮村相應設置機構實行“三級聯動”,形成“縣領導小組”負總責,“縣移民和扶貧辦”統攬,各部門抓落實,任務到鎮,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工作局面。
(二)夯實基礎,統籌兼顧,務求科學發展,扎實推進“五項”工作。
一是扎實解決了群眾出行難的問題。2006年以來,根據貧困群眾迫切需要,我們把修建村組公路作為扶貧開發的首選,幾年來,累計投入資金2592萬元,其中,扶貧資金578萬元,社會資金2014萬元,共修建村組公路54條、112.7公里,戶戶通便道10萬平方米, 18個貧困村擺脫了“大車進不了,小車不能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行路史。浩山鄉海形村、太平關鄉雙港村、太泊湖泊橋等村組修通了水泥路;芙蓉墩鎮白蓮村先后連接了至芙蓉農場、太平關鄉的水泥公路網。貧困村98%的組通上了水泥路,徹底解決了貧困村群眾世世代代的行路難問題。
二是增強了農田抗災保收能力。累計投入資金983萬元,其中,財政扶貧資金342萬元,社會資金及村民自籌641萬元,修建水利設施46處,其中,新修水渠9520米,維修加固水堰10處,建攔水河壩1500米,清淤池塘31口,建飲水工程8處,泊橋、大桂、柳墅等12個村新增加有效灌溉面積達10000畝;解決裕豐、大桂、雙港、海形等村飲水困難人口8000余人。
三是加大力度改善了群眾居住環境。以“三清三改”為重點,大力實行人居環境改造工程,累計投入資金1080萬元,先后在52個自然村實施生態示范村莊建設項目,徹底解決了貧困群眾居住環境“臟、亂、差”的問題,為新農村建設打下基礎。雙港、白蓮、海形等村基本上實現了整村推進新農村,芳湖村陶鄧、堰塘丁家畈等15個自然村先后進入全縣十佳新農村示范點行列。與此同時,2011年,會同相關鄉(鎮),還精心協調組織了馬當鎮楊柳村老虎洞、定山鎮東光村鯉魚山、浩山鄉小山村107戶、418人地質災害區移民搬遷,目前工作已進入建房掃尾和汛前入住準備階段,從而確保了地質災害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是積極做好產業化扶貧。幾年來,我們依托貧困村的資源、區位及人才優勢,根據市場行情,因地制宜,積極培植扶貧產業新亮點。一是依靠太平關鄉原野食品、浩山水木山珍等企業,推廣“公司+基地+農戶”模式,堅持“四統一分”發展油冬兒、食用菌生產,即由公司統一贈送良種,統一培訓指導,統一收購加工,統一對外銷售,分戶種植,目前油冬兒面積已擴種到10000畝,食用菌100萬袋,輻射農戶6000多戶。二是在山區的海形、大桂等村改造低產毛竹3000畝、低產茶園2000畝,在丘陵村發展早熟梨等林果業3000畝,種植蔬菜1000畝,雙港烏雞,太泊湖彭澤鯽、螃蟹等特色養殖業已初成規模,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產業扶貧新格局。同時,加大實用技術培訓力度,累計培訓1500人次,推行惠及貧困百姓的“雨露計劃”、“愛心圓夢”工程,在貧困村資助80名貧困大學生,輸送100名貧困戶子女去深圳、南昌、九江等地扶貧技校免費培訓并轉移就業,真正實現了“培訓一人,致富一家,帶動一方”。
五是社會事業長足發展。幾年來,我們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和新農村建設,維修、新建村民文化娛樂中心38處,農民科技培訓中心5處,解決了村級辦公場所困難,又進一步豐富了群眾的科技文化生活。改造中小學危房620多平方米,建衛生室300多平方米,方便群眾及子女就醫就學。
(三)齊抓共管,落實監督,嚴格管理資金,著力加強扶貧工作的資金保障。
一直以來,我縣在扶貧項目落實、資金投入上,按照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不斷加大對扶貧資金項目的監管力度,對扶貧資金項目進行全程跟蹤管理,實行了“四個嚴格”:一是嚴格項目管理程序。對扶貧開發項目不符合申報條件,方案不齊備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取分期預撥和驗收兌現的方法,有效地預防了過去個別項目單位以項目套取國家資金現象。二是嚴格實行報帳制。對財政扶貧資金推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辦法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確保專款專用。三是嚴格實行資金項目公示制。對扶貧開發項目建設內容、資金性質、資金額度實行陽光操作。資金項目計劃下達后一次性公示到村到組,有效竭制截留、挪用扶貧金現象。四是嚴格實行定期檢查,審計制。縣鄉兩級扶貧、審計、財政部門積極配合,定期對全縣扶貧項目資金進行檢查和審計,確保資金不出問題。
二、新形勢下扶貧開發工作出現的情況和問題
雖然我縣在實施扶貧開發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多次調研中,依然有不少問題尚需完善、解決。主要表現在:一是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貧困村的基礎還不穩固。雖然有些貧困村已通水通路建了辦公樓,安裝了電話電視,但這些基礎設施依然薄弱,集體經濟投入不足、壯大不快,結構調整緩慢,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難度較大。再加上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外出務工,農村基層組織凝聚力不夠,無法發揮其在脫貧致富道路上的領頭作用;這導致了原本就非常薄弱的扶貧基礎更加不穩固。二是群眾返貧因素呈現多元化。隨著金融危機和國內外經濟形勢對外出務工人員的影響越來越大,那些勞務經濟占全村經濟大比例的貧困村極容易因此返貧,加上邊遠農民創業成本大和各種重大疾病、近年多種農業生產自然災害等,造成農民返貧因素多元化。三是貧困群體自我發展能力差。農戶經濟活動單一,“家底薄、財源少”,勞動力文化素質普遍偏低,生產經營能力本來就非常有限,在激烈的市場經濟自由競爭體制下,差距越來越大,無法依靠自身能力加速發展。四是新農村建設對扶貧開發工作的標準發生變化。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深入開展,“20字”的要求對推進扶貧開發貧困村的扶貧標準提高了,再加上農民由于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的增長,與外界的信息溝通不斷加強,對農村環境、生活質量、社會公平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能夠享受到同等的生存發展條件,這對扶貧開發工作有了更高的期望。
三、新形勢下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一)高標準高規劃開展“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建議多在貧困村開展新農村建設試點工作,貧困村本來就落后于其他村,為了避免出現村與村發展水平差距越來越大,在新形勢下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必需與新農村建設的遠景結合起來,以“整村推進”方法推動新農村建設,這樣有利于調動貧困村干部群眾參與扶貧開發與新農村建設積極性、主動性,做到“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
(二)多渠道引導創業,增強貧困村經濟生命力。一是積極組織各級涉農部門到貧困村進行創業培訓,掀起農民創業熱潮。二是培養一批經濟能人、拔尖人才、村干部等帶頭創業,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各級涉農部門加大幫助創業者做好政策咨詢、協調關系、提供信息、辦理證照等工作力度,落實服務承諾,以行政推動激發民營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扶持創業。三是強化創業服務,組建創業培訓機制。按照群眾創業項目實施分類、全方位培訓指導,舉辦專題培訓班,加強創業技術培訓,幫助創業人員了解科技政策及經營、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識。對創業者在發展過程遇到的技術困難,因人制宜,進行分類培訓和指導。
(三)充分發揮社會扶貧的作用。扶貧濟困是全社會的責任和義務。要堅持和完善各級定點聯系結對幫扶制度,幫助貧困地區解決實際問題。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有條件的應積極引進外來扶貧項目和資金,不斷發展扶貧公益事業,逐步形成扶貧濟困的良好氛圍。
(四)積極探索扶貧開發方式,創新扶貧機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與時俱進,積極探索,在“公司+農戶”“工廠+基地”“協會+農戶”以及建立科技示范戶,積極聯姻農產品龍頭企業,健全利益聯結機制、風險防范機制,著力創新扶貧開發新路子。
(五)深入開展貧困村“回頭看”活動。鑒于貧困村基礎還不穩固、農民還容易返貧、村干部群眾素質提高慢、與先進村還有較大差距的實際,建議適當延長扶持時間。要建立長效保障機制,通過“回頭看”實現再扶持,以進一步鞏固扶貧成效。
貴州省扶貧開發工作進行了二十多年,僅“十一五”時期就投入60多個億,大概估算下,至今總投入應該在500多億。這么多的資金投下去,發揮了應有效益了嗎?個別黨員干部如果還沉湎于扶貧開發的成績、政績,沉湎于簡單的統計數據,沉湎于表面的花架子、擺樣子,就是上對不起黨和國家的重托,下對不起貧困百姓的信任和期待,更無法面對自己的良心。
扶貧效率不高的原因何在
因為體制機制問題,扶貧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在輸血式扶貧中培育了一些懶漢。都知道“扶貧先扶志”,沒有志氣,精準扶貧、集團幫扶,其成效都十分有的,但是為什么我們對扶志下功夫欠缺?也許是因為很難用數字表達,難以體現政績。在“等、靠、要”的思想里,任何先進的扶貧方式都是一種擺設,而且在貧困地區,會讓勤勞的人吃虧,懶散的人受益,長此以往,扶貧工作會越做越艱難。
貴州是貧困人數最多、貧困程度最深的地區。貧困的主要原因,首先是長期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欠賬,加上地勢山高坡陡,比如畢節地區和望謨麻山地區,許多鄉鎮海拔高低差在1000米上下,60度左右的陡坡很常見,造成老百姓生產成本奇高,生產要素投入和產出效率極低甚至成為負數。
在西部大開發的背景下,雖然國家加大了對貴州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特別是近幾年的交通大會戰、水利大決戰,集中改善了交通、水利等瓶頸問題,但是由于特殊的地理環境,基礎設施的綜合利用效率還沒有體現出來。比如交通,雖然到今年年底基本實現了縣縣通高速,但是由于鄉村道路等級太低,道路損壞幾率很高,相當于動脈血管基本暢通,但是毛細血管常出問題,交通的綜合優勢無法體現,真正解決交通瓶頸問題的路還很漫長。
其次是源于人多地少的過度開墾和礦產資源濫采濫挖,造成水系斷裂形成石漠化。原有水系斷裂加重了老百姓用水成本,石漠化又惡化了當地氣候條件,加重了石漠化發展速度。貴州省極貧地區基本上都存在比較嚴重的石漠化現象。
再次是人才匱乏,項目設計質量和品位偏低,造成項目建成后發揮不了應有效率,達不到最初預期,導致一定數量的重復建設甚至個別項目需要推倒重來,致使GDP虛升和扶貧資金浪費。
最后是村級集體經濟相對薄弱,基層組織自身發展實力匱乏。與發達地區相比,貴州省集體經濟發育不良,尤其是貧困地區幾乎沒有村級集體經濟,造成了村級基層組織有想法無實力,缺乏創新發展的基礎環境,不同程度影響了自身求發展積極性的發揮。
扶貧機制改革的政策建議
第一,基于扶貧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應該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提建議,盡快進行頂層設計,改變扶貧辦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現狀,將扶貧辦與其他職能部門重復交叉的項目審批事項,交給專業部門和專業人員負責,扶貧辦代表中央國家機關行使監督、檢查、考核扶貧工作實效、推廣扶貧經驗的監管職能。
在中央出臺改革政策前,貴州省也可以率先按照“先行先試”的原則實施改革試點,在尋求國務院扶貧辦支持的前提下,打破省扶貧辦人員少、任務重的瓶頸,從門類眾多的專業管理中解脫出來,提高扶貧工作整體效率。
第二,改變幫扶對象,營造扶勤助困的新局面。為了解決“扶貧先扶志”積極性不高的問題,建議改變現有的扶貧開發思路,將幫扶貧困人員改為償還式幫扶貧困村組的致富能手,待幫助勤勞肯干的致富能手形成相關產業并產生效益后,將幫扶資金還回村級組織,壯大村級組織的經濟基礎,增強其自身發展后勁。致富能手形成優勢產業后,除償還幫扶資金,還需按照事先約定的合同內容,自愿選擇對口幫扶一戶或多戶貧困農戶,政府在資金、稅收等政策上予以支持,形成脫貧致富合作社,起到脫貧致富帶頭人的作用,改變“勤勞百姓傷心、懶散人員受益”的現狀。
農村產業的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壯大,必然增加貧困農村的就業機會,使更多的人不必靠外出打工謀生。同時,農村產業的發展,也會促進周邊城鎮相關產業的發展和創新,促進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貴州的優勢在山地特色農業和生態精品農業,貴州的創新創業基地在廣大的農村,特別是沒有工業污染的貧困鄉村。
第三,關愛弱勢群體,保障基本生活水平。貴州農村老弱病殘孤寡貧困人群,在親戚或鄉親的照料下保證日常生活已經十分不易,不可能采用扶貧方式勞動脫貧。由于這部分人群數量不多,建議國家提高補助標準,使他們的收入達到或超過2736元的貧困標準,讓這些很難靠自身努力脫貧致富的人群,感受到黨和國家的溫暖和關愛。
第四,成立貴州省扶貧開發產業發展風險投資公司,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農村脫貧的渠道是產業發展,產業發展需要龍頭企業帶動。成立貴州省扶貧開發產業發展風險投資公司,將國家撥付的扶貧資金中用于農業產業發展的部分,集中由公司運作,以風險投資的方式,扶持各類企業、合作社或個人創新創業,發展農村產業經濟。投資公司要按照項目PPP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經營和管理,省紀委、省扶貧辦和省審計廳監督公司依法運營。
一、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現狀
(一)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的法律保障制度
貴州省專門針對扶貧開發出臺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于201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在制定該《條例》時,由于受自然條件、歷史文化等很多方面因素的制約,我省在全國范圍內仍是農村貧困面最大、貧困人口數最多、貧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按照當時國家規定的扶貧標準,我省還有貧困人口1149萬,占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總數的9.4%;貧困發生率高達33.4%。在全國14個連片特困地區中,我省有烏蒙山片區、武陵山片區、滇桂黔石漠化片區共計70個縣,該區域的貧困人口占全省總數的86.3%、貧困鄉鎮占87.6%、貧困村占84.3%。由此可見,在制定《條例》時,我省的扶貧開發形勢是非常嚴峻的,扶貧攻堅任務仍非常重。為了讓我省扶貧開發工作有法可依,也為了規范各種扶貧開發行為,保障貧困地區的經濟、社會更好地發展,幫助扶貧對象走上脫貧致富的道路,減小城鄉和區域發展差距,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國家和我省的有關扶貧開發政策,制定《條例》是非常必要的。
《條例》對扶貧對象、政府及相關部門所承擔的扶貧開發責任、扶貧項目地管理、扶貧資金地管理、扶貧開發的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問題都作出了相應的規定。這使得我省的扶貧開發工作有了法律法規進行保駕護航。
(二)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取得的成效
貴州省在過去五年,貧困人口數減少656萬人,易地扶貧搬遷人口數達66萬人,有35個貧困縣、744個貧困鄉鎮摘帽,貧困發生率下降到14.3%。當然,《條例》也起到一定作用,《條例》的制定標志著我省扶貧開發工作進入了依法推進的新階段,同時確保了農村扶貧開發工作有法可依。該《條例》實施期間全省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得到進一步鞏固。
二、 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存在的突出問題
雖然,貴州省在過去五年的扶貧開發工作中取得了顯著成效,《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實施以來也起到一定保障扶貧開發工作開展的作用。但是,為了與全國同步實現在2020年達到小康標準,貴州省在接下來的五年里,仍需要面臨每年讓一百余萬貧困人口脫貧的巨大壓力,所以我省農村扶貧開發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省88個縣區中有70個屬于集中連片扶貧開發縣,全省還有農村貧困人口745萬人,再加上我省不少地方的基礎設施仍然處于非常薄弱的狀態,人民群眾因災、因病致貧,甚至返貧的現象比較嚴重,所以扶貧攻堅任務依然非常艱巨,要依法推進扶貧開發工作還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首先,對于扶貧開發的法規、政策認識有待提高,《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適用性不強。部分基層干部、群眾對《條例》以及扶貧開發的相關政策還不夠了解,很多地方對于怎樣穩固扶貧成果、防止返貧的工作不夠重視。我省的扶貧開發條例已經施行三年多,期間國家層面和省級層面都出臺了大量有關扶貧開發的政策,我省的扶貧開況也在不斷發生著變化。《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作為我省扶貧開發的法律制度保障已經出現了適用性不強的問題。
其次,基層的扶貧隊伍工作能力較弱,還需加強精準扶貧工作力度。部分基層扶貧開發工作人員素質不高,對于扶貧開發政策及《條例》的執行并不到位。導致扶貧開發工作出現很多問題,例如扶貧對象識別不精準,一定會影響總體扶貧開發規劃落實、扶貧項目地開展、扶貧資金地發放等很多工作的精準程度。
再次,投入的扶貧資金不足,扶貧資金地使用、管理、監督有待加強。在扶貧資金投入的問題上,盡管各級財政每年都在增加投入,但投入資金總額與扶貧任務需求還是沒法適應。對于資源整合的問題,《條例》中有對于資源整合的規定,但執行效果并不太好,有些部門還是存在各自為政的現象,沒能使不同的扶貧資源結合在一起發揮更大的效用。對于資金使用的問題,財政扶貧資金使用途徑過于單一,使得扶貧資金發揮的作用很有限。對于資金管理的問題,例如存在部分項目資金發放較晚,使得項目實施單位難以開展工作,以致影響到項目實施進度。對于項目資金公示公告制度執行的問題,《條例》也有明確的公示規定,但仍有部分地方出現公示公告內容不完整的問題。還有貧困地區扶貧?苑⒅械姆缸鏤侍猓?這些犯罪行為涉及超越職權進行審批項目資金、未經批準改變扶貧開發項目和資金用途,冒領、虛報、挪用扶貧開發資金等行為,其中,還存在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在《條例》中也規定了責任追究制度,但因為監管不到位導致這些犯罪行為仍然存在。
最后,安排的扶貧項目不切合當地實情,項目實施效果不理想。問題出現在有的項目沒有考慮清楚當地自然條件、經濟條件、人員條件,從而導致項目實施效果并不理想;一些項目規模太小,又很分散,沒法形成一定規模,以至于缺乏市場競爭力;有些項目的后期管理不到位,而且相關部門的監督工作也不及時,直接導致項目失敗;還有針對缺乏基礎設施的貧困地區的相關設施建設項目安排得太少,鄉村道路、水利設施等問題都急需解決。
三、 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加大學習宣傳扶貧開發政策法規的力度
各級各部門必須加強對扶貧開發政策法規的學習以及貫徹落實,加強扶貧工作者對于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的緊迫感與責任感,要充分意識到扶貧開發是一個持久的系統工程,脫貧目標需要考慮很多方面情況,每個扶貧工作者都必須全力以赴才能完成好這項工作。扶貧工作者必須熟練運用《條例》和扶貧開發政策開展工作,并且要幫助農民群眾了解《條例》和扶貧開發政策,調動農民群眾對于扶貧開發的積極性。要大力宣傳《條例》和扶貧開發政策,以期在整個社會環境中營造依法開展扶貧開發的良好氛圍。
(二) 加強扶貧開發隊伍的建設
努力提高農村扶貧開發工作隊伍的綜合素質,以適應新階段繁重的農村扶貧開發任務的需要。按照《條例》規定,加快設置貧困鄉鎮的扶貧工作機構,安排各項扶貧工作的專職工作人員。同時,也要提高農村扶貧開發干部隊伍的質量,定期對農村扶貧開發干部進行扶貧工作培訓,并進行相關人才的引進,保障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高質量。通過加強農村扶貧開發隊伍的建設,提高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精準度,全面準確地對致貧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嚴格劃分扶貧對象和救濟對象,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幫扶計劃,確保各項扶貧開發政策的順利實施。
(三) 增加扶貧資金投入,加強資金項目監管
竭盡全力去爭取中央財政的專項扶貧資金、定點扶貧和對口幫扶等資金支持我省扶貧開發事業。同時,加大地方財政對于扶貧資金地投入,吸引更大范圍的金融資金、社會資本參與到扶貧開發事業中,并建立起扶貧資金地有償使用、多元投入機制。加強對于扶貧資金的監管力度,加快資金撥付和項目實施進度。集各方力量,充分整合利用扶貧資源,提高扶貧資源的整體效用。要保障產業化扶貧的重點項目投入,也要提高扶貧項目的覆蓋面。切實做好貧困地區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扶貧項目立項、審批、實施、驗收、評估等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提升人民群眾對項目建設的積極性。按照《條例》規定,財政、扶貧、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須做好監管工作。
(四) 努力提高產業扶貧項目的實施效果
讓龍頭企業、合作社更好地發揮帶動作用,組織農民打造充分利用當地優勢自然條件,并具有地方特色的養殖、種植基地和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相關農業科技技術,做好特色品牌建設,以提高市場競爭力。進行產業扶貧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制定項目時要考慮當地實際情況,充分尊重群眾的意見,盡量轉變當前部分群眾配合度不高、項目監管不到位的情況,細分各部門職責,全面調動相關部門和貧困農戶的積極性,全力推進項目開展,提高項目實施效果。
(五) 調整扶貧開發機制
要著眼于增強貧困地區的內生動力,積極轉變傳統的扶貧方式、手段,從提高貧困群眾的自我脫貧能力入手,創新扶貧工作思路、形式、方法。在實際工作中,要正確協調好貧困農戶盡快脫貧與長遠生計、典型示范點建設與幫扶全部貧困人口總體推進的關系。堅持產業扶貧與智力扶貧并重,充分發揮基層組織、駐村幫扶干部和農業技術人員的作用,宣傳好黨的各項惠民政策,幫助貧困農戶學習掌握實用技術,提高綜合素質。
(六) 加強依法監督工作
按照《條例》的規定,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常委會、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通過聽取專項報告,以人大代表執法檢查、工作調研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而各級政府以及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相關部門應當積極主動地接受監督,以此提高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對于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視程度,更好地完成各項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使我省農村扶貧開發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圍繞中心工作,全面提升審計監督效能。
強化與部門、單位之間橫向協作,充分共享信息數據和審計成果,積極構建zf審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三位一體”審計工作格局。做好重大政策跟蹤、扶貧、預算執行、經濟責任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等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統籌融合,實現“一個審計組,一次進點,一審多項,一果多用”。
一是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重點關注重大項目投資落地、“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實以及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情況等,促進重大政策落地見效;圍繞五大投資公司運行,重點關注企業發展情況、投資效益情況等,揭示存在的問題。
二是服務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深化預算執行審計,擴大審計覆蓋面,重點關注一般性支出,壓減“三公”經費和會議費使用、存量資金和閑置資產盤活,以及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規定執行情況,促使部門把錢用在刀刃上,切實提高預算管理績效。
三是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
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緊盯現行脫貧標準執行和落實、扶貧資金精準安全和高效使用,持續推進扶貧審計,確保脫貧成果經得起檢驗。圍繞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要求,探索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和生態環境保護審計。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持續關注財政“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等重點支出以及zf債務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
四是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
圍繞民生大事、難事、急事,積極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保障資金等專項審計調查,促進各項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實處。扎實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聚焦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客觀反映問題,準確界定責任,審慎作出評價,激勵干部擔當作為,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二)堅持全程管控,全面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一是嚴格審計執法行為。健全完善審計計劃、方案編制、現場實施、復核審理等環節的操作規程,構建起環環相扣的審計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牢固樹立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嚴格按照權限、規則、程序開展工作,始終做到依法文明審計。二是強化項目實施。嚴格落實審計質量分級管控責任制,對不同環節出現的審計質量問題,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每個審計環節都精雕細琢,每個程序都精益求精,著力打造審計精品。三是精準把握監督重點。圍繞重點任務、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開展審計,注重揭示和反映新情況、新問題,深入研究分析,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做到反映情況準、查處問題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議實。
(三)推動改革創新,全面提升信息運用能力。
持續推進大數據分析平臺建設,構建審計對象數據庫,實現被審計對象信息化管理。推動審計機關與審計現場之間信息共享,努力實現實時監控、動態監測的聯網審計。將大數據應用貫穿到審計全過程,積極探索開展大數據審計,發揮大數據支撐精準審計和宏觀分析“兩個作用”,變審計人員“路上跑”為審計數據“線上跑”,變“現場找線索”為“帶線索到現場”,切實提高審計的精準度和時效性。加快開發能被大多數審計人員熟練掌握、應用的審計分析模塊,推動大數據審計普及化。
(四)強化跟蹤督促,全面提升審計整改成效。
進一步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壓實被審計單位整改主體意識,積極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規范內部管理。對整改難度較大的歷史遺留問題,客觀對待,限期改正。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把黨管干部、紀律檢查與審計監督有效結合起來。建立和完善審計整改清單制度、銷號制度、回訪制度等,推動審計整改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對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及時報請*、縣委審計委員會或紀委監委嚴肅追責問責,促進源頭治理,切實做好審計“*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