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2-30 08: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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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展夏季消防檢查“回頭看。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對照夏季消防檢點內容,加快推進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社會福利機構、醫院、學校、文物建筑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對火災隱患已經整改完畢的單位,進行“回頭查”,確保隱患整治無遺漏;對火災隱患尚未整改完畢的單位,制定隱患整治計劃,逐一明確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治資金,加大督改力度,確保隱患按期消除,切實減少隱患存量。
二、開展物流倉儲庫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對轄區物流倉儲庫房,逐個排查登記,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現狀,重點針對消防手續辦理、建筑違法使用、庫存物資火災危險性、物資的裝卸和儲存管理、消防設施配備及運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防火巡查檢查等內容,組織開展檢查,督促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開展“三合一”和“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發動鄉鎮、街道和社區網格力量,對“三合一”場所和“九小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嚴格按照國家《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進行整治,對整治后仍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條件的,堅決依法予以關停;對“九小場所”,重點檢查人員違規留宿,消防器材配置,以及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方面,依法督改火災隱患,堅決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四、開展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針對電氣火災多發的實際,重點圍繞社會單位、居民社區電氣防火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是將電氣線路改造納入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改造工程內容,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更換老化損壞的電氣線路,鼓勵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二是組織電力、住建、工商、質監、安監、人社等部門開展電氣安全聯合檢查,重點排查社會單位是否制定并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組織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管路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是否及時整改電氣隱患,是否按規定聘請持證電工上崗等內容,廣泛普及電氣火災防范知識,提高群眾安全意識,有效降低電氣火災風險和事故。
五、開展重大及區域性火災隱患攻堅整治。全面推進重大及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對遺留重大火災隱患,按照既定方案措施和時限要求,督促加快整改進度,確保如期銷案;對冬春火災防控期間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區縣全部掛牌督辦,逐一明確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輿論等手段,督促落實整改方案、時限、資金和防范措施;對納入2016年整治任務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督促責任單位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年度任務按期完成。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駐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員(以下簡稱駐礦安監員)的管理,促進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全縣煤礦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市駐礦安監員管理若干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全縣煤礦安全監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成立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煤礦安全生產的領導任組長,縣監察局局長、縣財政局局長、縣安監局局長、縣煤炭局局長、縣人社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煤炭局分管領導及各產煤鄉鎮的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煤炭局安監股,負責駐礦安監員的招聘、錄用、培訓、派駐、考核、調整、工資與社保管理、獎罰及駐礦安監員日常管理等工作,由縣煤炭局局長任主任,縣煤炭局分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各產煤鄉鎮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任副主任。
第三條本規定所指駐礦安監員是指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錄用,與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簽訂聘用合同,在全縣范圍內從事駐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員(不納入國家公職人員管理)。
第二章招聘和錄用
第四條駐礦安監員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在規定的范圍內實行公開招聘,經過公開報名、考試、考核,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同意。
年月份經縣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考試,并且現一直在從事安監工作的駐礦安監員,可直接與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簽訂聘用合同。
第五條駐礦安監員招考報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可靠,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責任心強;
(二)熟悉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三)有三年以上煤礦井下現場工作經驗,熟悉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和煤礦安全業務;
(四)身體健康,能適應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工作,年齡不超過40周歲(有煤礦安全、地質、采礦、測量、機電、通風與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職稱的經批準可放寬到45周歲);
(五)高中以上文化;
(六)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駐礦安監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第七條被錄用的駐礦安監員與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叁年。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愿繼續從事駐礦安監員工作的可續聘。
第三章工資與費用
第八條駐礦安監員工資、保險、培訓等費用從每噸煤炭提取4元安監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籌解決。駐礦安監員工資由縣財政按規定審核,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管理撥付。駐礦安監員不得在所監管的煤礦領取任何報酬。
第九條根據礦井的災害程度,對礦區和礦井實行分類管理。一類礦區:轄區內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二類礦區:轄區內無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但有高、低瓦斯礦井的;一類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二類礦井:高、低瓦斯礦井。對礦區和礦井災害程度的分類,實行一年一審核,由縣煤炭局組織核定。
駐礦安監員工資及補助標準按礦區和礦井的不同類別確定,并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撥付到各鄉鎮,由各鄉鎮根據日常管理情況及時發放給安監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減。
第十條自聘用合同簽訂之日起,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統一為駐礦安監員繳納單位部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與煤礦職工一并辦理工傷保險,個人部分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從駐礦安監員應發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四章派駐和調整
第十一條各產煤鄉鎮設立煤管所,設所長1人,所長不派駐煤礦。
煤管所所長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組織考察,征求所在鄉鎮意見后,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第十二條駐礦安監員一律安排駐礦。駐礦名單由鄉鎮確定或調整后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駐礦安監員定期在產煤鄉鎮間交流輪崗,原則上三年一輪。
第十四條駐礦安監員派駐、交流和調整的原則:
(一)駐礦安監員不得在有自己親屬為主要股東或在煤礦擔任領導職務的煤礦工作;
(二)駐礦安監員在一個煤礦派駐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三)經舉報和調查,發現駐礦安監員與煤礦有經濟利益關系和其他不符合煤礦安監員工作的情況,必須予以調整。
(四)其他原因確需調整的。
第五章職責與權力
第十五條駐礦安監員履行如下職責:
(一)依照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協助指導和督促所駐煤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重大安全隱患管理臺帳,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
(二)督促煤礦執行上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發出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作出的行政處罰、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
(三)督促煤礦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
(四)督促煤礦正確安裝、配置和使用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地面瓦斯抽放系統和安全無線網絡系統。
(五)監督檢查煤礦開展職工安全培訓與教育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與持證上崗情況。
(六)督促煤礦企業按規定開展企業安全大檢查,指導企業編制安全隱患整改方案,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隱患整改。
(七)加強煤礦企業井下、地面生產經營場所、重要環節的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三違”行為;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和險情時,果斷采取措施,撤出部分區域或全井作業人員,督促企業積極穩妥地消除險情,并及時向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安監股和鄉鎮人民政府匯報。
(八)在煤礦企業停工或停產整頓期間,督促企業停工、停產到位,及時發現、制止并上報企業違規生產、作業行為。
(九)定期向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安監股和鄉鎮人民政府匯報所派駐煤礦的安全狀況、安全隱患及整改落實情況。
煤礦發生傷亡事故,要按規定及時向縣煤炭局、鄉鎮人民政府及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煤礦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煤炭主管部門和鄉鎮主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條駐礦安監員履行安全生產監察職責,具有如下權力:
(一)有權進入煤礦任何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巡查;
(二)有權查閱安全生產有關資料,參加煤礦安全生產會議,向所派駐煤礦及其人員了解有關情況;
(三)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要求煤礦立即消除或者督促限期整改;發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撤出相關人員,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及縣有關部門報告;
(四)對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三違”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并按煤礦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下達整改通知,提出處罰建議;
(五)對不重視安全,嚴重違章指揮的煤礦各級負責人,有權向鄉鎮人民政府、縣煤炭局提出處理建議;
(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行為造成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縣煤炭局反映情況;
(七)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駐礦安監員必須在發現后或在檢查結束后立即向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安監股和鄉鎮人民政府匯報:
(一)煤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二)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或作業的;
(三)停產整頓煤礦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恢復生產,停工整頓煤礦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恢復作業的;
(四)煤礦發生安全事故的;
(五)其它需立即報告情形的。
第十八條對重大安全隱患,駐礦安監員必須立即督促煤礦停產,擬定整改方案,報縣煤炭局備案,并對停產整頓情況進行跟蹤督促。
第十九條對一般安全隱患,駐礦安監員應督促煤礦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未整改到位的隱患應立即上報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安監股和鄉鎮人民政府,并配合鄉鎮煤管所、縣煤炭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煤礦進行處罰。
第六章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條對駐礦安監員的考核實行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考核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出勤情況。駐礦安監員一個月下井檢查的天數不少于20天,駐礦天數不少于22天。煤管所所長每月下井不少于8天,下礦檢查不少于18天。
(二)督促煤礦每半個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事故多發礦井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煤礦要重點跟蹤巡查,并將每次巡查情況進行備案。
(三)督促煤礦對每次安全生產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影響煤礦安全的違章行為,在規定的期限內按指定的內容逐條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進行備案。
(四)督促煤礦按要求組織派駐煤礦的礦長、特種作業人員參加縣級以上有關業務技術培訓,確保煤礦礦長、特種作業以及井下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0%。
(五)督促煤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六)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每天向所在鄉鎮煤管所匯報一次所駐煤礦的安全生產情況,并備案;對重大的安全問題應及時上報。
(七)日常考核由各鄉鎮分管領導每月組織對駐礦安監員及煤管所所長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及時上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
第二十一條對駐礦安監員實行煤礦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一)所駐煤礦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取消駐礦安監員全年的月獎金和評先評優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所駐煤礦年內發生2起一般事故或一起較大以上事故,對駐礦安監員予以解聘,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二)轄區內煤礦百萬噸死亡率超過規定標準的,取消煤管所所長全年的月獎金和評先評優資格;轄區內煤礦發生一起較大以上事故的,對煤管所所長予以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二十二條駐礦安監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依照聘用合同約定,扣發當月工資,并對駐礦安監員派駐煤礦予以調整。一年內發現2次及以上的,予以解聘;情節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要從嚴查處:
(一)接受煤礦的饋贈、報酬、禮品、現金、有價證券,或者在煤礦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二)參加煤礦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娛樂、旅游、出訪等活動;
(三)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及親友謀取私利;
(四)徇私枉法,包庇、縱容違法單位和個人;
(五)對被監察的煤礦和個人進行刁難或者打擊報復;
(六)在所派駐的煤礦入股;
(七)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現一次不予發放當月下井補助;一年內發現2次的,予以解聘。
(一)未下井、未駐礦謊報下井駐礦的;
(二)制做虛假下井檢查記錄的;
(三)有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期內的駐礦安監員予以解聘: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適合從事駐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員工作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煤炭職能部門規章制度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考核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既定工作任務的;
(五)不服從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調配的;
(六)經縣駐煤礦安監員管理辦公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因健康原因,不適應井下工作要求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縣煤炭局負責解釋和修改。
為認真汲取近期外地多起安全生產事故教訓,根據《》文件精神,始終保持安全生產嚴管嚴控態勢,確保元旦、春節和全國、省、市、縣“兩會”期間安全穩定,確保*年我縣民政系統安全生產工作開好頭、起好步,結合民政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區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深刻汲取各類事故教訓,通過開展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
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法制意識,進一步強化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對“兩節”、“兩會”期間和生產經營、交通運輸繁忙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采取嚴防死守、嚴管嚴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遢制較大以上事故,確保全縣民政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建設“*”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重點攻堅對象及內容
對本單位及鄉鎮敬老院、農村幸福院、民辦養老機構、老年養護樓、救助管理站、康復醫院、婚姻登記處、光榮院、社會福利院、烈士陵園、殯儀館、救災倉庫、慈善倉庫、福利彩票銷售站等深入開展專項安全整治活動。
主要內容如下:
*、檢查各單位安全基礎工作:
①檢查各單位內部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是否明確并得到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書是否層層簽訂;
②是否建立健全單位內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
*、檢查安全常規管理情況:
①單位公車是否遵守交通規則管理為重點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②是否建立并落實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制度,電氣線路、用電設備和燃氣管道、液化氣瓶、灶具是否定期檢查,有無違規用火用電、私拉亂接現象;
③是否對所有員工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培訓;護理人員和其他員工新上崗、轉崗前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培訓;是否結合服務對象的身體、心理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教育。
*、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①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經過培訓的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②是否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每天安排專人進行防火巡查;對防火檢查巡查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是否及時組織整改;
③是否針對特殊服務對象特點,在消防設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場所、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設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標識。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是否在門窗處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兩條以上的消防通道
三、實施步驟和工作措施
(一)宣傳發動、自查自改階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各單位要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廣泛宣傳發動,并根據本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和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同時,各單位自行開展隱患自查自報自改,分類列出隱患臺賬,制定整改方案并報局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備查。
(二)集中檢查、掛牌督辦階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局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各單位開展集中檢查,對自查自改階段發現而未按時完成整改的隱患和對集中檢查階段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將上報縣安委會實行掛牌督辦。所有掛牌督辦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將由我局會同縣安委辦組織相關單位驗收。
(三)督查督辦、問責問效階段(*年*月*日至*月*日)。
局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前段開展的工作進行回頭看,對領導不重視、行動開展不力、仍然存在嚴重安全生產問題的單位上報縣安委會啟動問責程序,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縣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任副組長,機關各股室和局屬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廣泛宣傳,充分發動。
要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及時宣傳“百日攻堅行動”活動成果、典型經驗、先進單位和個人,發揮引領作用,進一步激發各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的熱情,努力營造“全員參與、全民動員、全面會戰”的濃厚氛圍,把“百日攻堅行動”推向深入。
一、交通建設方面
(一)意見和建議:建議進一步加大籌資力度,加快陸漁一級公路建設步伐,爭取早日通車,方便群眾出行。
整改措施和目標:
1、加大對上爭取力度,積極聯系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爭取獲得上級交通部門對我市更多的政策與資金扶持。加快調概步伐,市發改委組織進行了陸漁一級路概算調整市內審查會,目前,項目業主已按專家組意見進行了補充完善,修編后的方案已上報至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并已轉報省發改委、交通運輸廳,力爭盡快完成調概批復。
2、拓寬籌資渠道,采取了拆借、融資等措施,籌集資金達3000萬元。加大資金爭取力度,盡快將省撥付資金1.16億元落實到位。同時,市政府也正在向市政府匯報,力爭取得市政府擔保,向商業銀行融資2至3億元。
3、創新思路,破解建設資金“瓶頸”。陸漁一級路二期路面工程(二標)和三期工程擬采用BT模式運作,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參與陸漁一級路建設。目前,市中路公司已經擬定了BT模式運作方案上報市政府審批。
4、確定了年底通車的目標,加快推進建設步伐,嚴格實行目標責任卡管理,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單位,組建督察專班,具體負責各個標段的督辦落實。8月底前完成二期路面二標招標工作及一期土建路基土石方工程和隧道工程,9月底前完成起點至聶河段24公里路面施工任務,11月中旬前完成聶河至漁洋關段路面施工,11月底前完成全部橋梁工程,12月底前完成三期交安工程及沿線設施工程。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中路公司
責任人:
(二)意見和建議:建議加大陸漁一級公路建設協調力度,協助解決炮損、臨時征地等補償問題。在陸漁一級公路建成之前,加強原有道路的養護修復,保障農戶通行和農產品流通。
整改措施和目標:
1、建設單位、項目所在鄉鎮政府協調專班、施工單位密切配合,積極主動上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將賠付辦法講明講透,贏得受損戶的理解與支持。
2、加大監督和協調力度,加快賠付速度。建設單位督促施工單位安排專人、專班上門到戶處理和賠付。確保賠付金及時支付,不拖欠。
3、搞好調查核實,由施工單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協調專班、建設單位共同核實臨時征地的數量,據實補償,根據實際情況,土地確不能恢復,按照陸漁路項目建設的相關政策給予永久征地。對可以恢復的土地,按照臨時征地協議及時給予恢復。
4、成立養護維修專班。為了保證沿線的道路暢通,達到無大坑大槽,定期灑水壓塵,由各施工單位保障經費,組建專班保養,共安排專人60人組織養護設備12臺套。
5、明確職責,跟蹤督辦。對沿線的管養劃分了責任區,制定了工作質量標準,明確責任人。制定強制管養和獎懲辦法,業主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考核。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中路公司、市公路局
責任人:
(三)意見或建議:建議加大松王公路養護力度,確保車輛正常通行。
整改措施和目標:
1、為徹底改變松王路路況,將對松王路進行升級改造,升級方案省有關部門正在評審中。為了解決當前行路難問題,正積極爭取資金,先行對松木坪至接駕坳段進行改造,目前正在進行施工圖設計和實物清點,近期將動工。
2、進一步加大養護力度,采用日常養護與突擊性養護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加大該線投入,雨后及時填補坑槽、疏通涵洞,確保路面無大坑大槽。
3、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特別做好暴雨災害天氣的巡查,及時清除坍方,疏通邊溝,對崩塌路基、滑坡處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公路局
責任人:
(四)意見或建議:建議加大農村道路硬化的投入,建設指標向山區鄉鎮傾斜,解決山區農村道路硬化問題。統一原硬化公路延伸段建設標準。
整改措施和目標:
1、積極向上級交通部門匯報,反映群眾的呼聲,爭取農村道路硬化指標和建設資金。
2、每年安排通村水泥路建設計劃時,重點考慮山區鄉(鎮)和沿江鄉(鎮)山區村。從2011年開始,重點對王家畈、聶家河、松木坪、潘家灣、枝城等山區鄉(鎮)傾斜,以解決山區人民群眾出行難的問題。并在補助資金標準上,對山區鄉(鎮)也給予了重點扶持,今年按每公里15萬元進行補助,緩解了山區鄉(鎮)自籌資金的壓力。
3、加強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監管,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即3.5米寬、0.18米厚、強度C30。對納入了國家建設計劃的延伸段建設,嚴格執行此技術標準。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農村公路管理所
責任人:
(五)意見或建議:加大農村公路建設力度,做好水毀道路的維修及礦山車輛損壞路面的修復,完善農村道路警示牌、減少安全事故。
整改措施和目標:
1、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爭取計劃,力爭每年安排不低于100公里的建設計劃。今年投資2700萬元用于110.5公里的村組道路硬化。截止7月份,已完成68.3公里,完成投資1707.5萬元。
2、及時對水毀道路進行現場勘察,協助鄉(鎮)、村制定修復方案,提供技術服務。并督促鄉(鎮)村在水毀路段設置警示標志,盡快修復,恢復交通,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同時,積極將水毀道路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爭取上級主管部門的資金補助。目前,已將元至7月份水毀道路及道路搶通分三次向市農村公路管理辦公室報告。同時,擬定農村公路水毀修復補助資金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建立農村公路水毀修復的長效機制。
3、積極開展農村公路危險路段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根據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將全市特別危險的農村公路,重點是通客班車、交通流量大的農村公路正在進行數據匯總上報。并將根據上級安排的資金補助情況,以鄉(鎮)辦事處為責任主體,對這些路段實施安保工程建設。對于其它路段,也將根據資金到位情況,以鄉(鎮)辦事處為責任主體,逐年對部分路段實施安保工程建設,力爭在“十二五”末逐步消除農村公路上的安全隱患。
4、積極協助鄉鎮村加強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由公路管理責任主體單位,負責其區域內公路超重車限行的控制。配合有礦山車輛出入的村級道路管理主體單位,與礦山企業協商,由公路主要受益企業負責其路段的養護管理,并與公路管理責任主體單位簽訂養護、重建籌資協議,由政府、礦山企業、鄉(鎮)、村共同出資修復重建損壞的鄉村公路。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農村公路管理所
責任人:
(六)意見或建議:建議加快原238廠3號工業園區進場路修復。
整改措施和目標:
1、積極協調市國通公司籌集建設資金。
2、開展現場調查和施工組織設計,并與相關部門銜接,盡快落實施工隊伍,爭取在月底前組織實施。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公路局
責任人:
二、行業管理方面
(一)意見和建議:建議加強農村小學、幼兒園非法校車管理,嚴禁面包車超載經營。
整改措施和目標:
1、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經營者和駕駛人員增強守法意識。
2、積極爭取政府和相關部門支持,實行部門聯動,采取疏堵結合的方法開展運輸市場秩序綜合整治,打擊非法校車及超載等違法經營行為。
3、鼓勵學校、幼兒園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校車為本校(園)服務,逐步規范校車的安全管理及經營行為。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運管局
責任人:
(二)意見或建議:建議加強陸城至松木坪直達車運營時間的管理,滿足群眾出行要求。
整改措施和目標:
1、積極引導客運公司樹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便民為宗旨的經營理念,根據市場規律和人民群眾要求,延長陸城至松木坪線路收班時間,方便群眾出行。
2、加強對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用質量信譽取信市場。
3、引導永鑫客運公司提前整體報廢客運車輛,提高車輛檔次,加大發班密度,以舒適、快捷、便民來贏得穩定的客運市場。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運管局
責任人:
(三)意見或建議:建議加大陸城城區電動三輪非法載客的管理。
整改措施和目標:
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工商部門開展專項整治。目前,由市交警大隊牽頭,從工商、交通運管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對城區電動三輪車開展綜合整治,禁止電動三輪車非法載客。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運管局
責任人:
(四)意見或建議:建議加快我市公交車發展,完善公交車站布局,盡最大可能惠及百姓。
整改措施和目標:
1、積極抓好我市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試點工作,市政府原則同意了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實施方案,分步實施城區低票價公交,市鎮公交、村鎮公交、市際公交等線路,其票價由市物價部門核定。
2、聘請專業機構修編《市公共交通規劃》,并按規劃組織實施,同時加快公交站場建設,我局擬分年度、分批次擬在陸城至漁洋溪,陸城至孫家河線路新建港灣式站亭34個,完善公交站臺服務網絡。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運管局
責任人:
(五)意見或建議:建議加大公路治超工作力度,防止只收費不卸載的現象發生。
整改措施和目標:
1、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嚴格按照《湖北省公路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標準》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糾正和處罰。嚴禁以罰代卸的違規行為,嚴格卸載與處罰相結合,凡超載55噸以上車輛嚴禁進路進橋。對惡意超限超載的,要按處罰的上限處罰并實施卸載。
2、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整改氛圍。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做到一車一檢測,認真查處每一輛超限超載車輛。
3、進一步修訂超限治理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治超工作人員經常性的教育和管理,不斷提高工作自覺性、主動性和責任心,增強治超工作實效。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公路局
責任人:
(六)意見或建議:建議加強農村硬化公路的質量監控,建立科學嚴格的考核驗收獎懲機制。
整改措施和目標:
1、健全和完善通村水泥路建設市場信用平臺。建立“黑名單”制度,及時向各鄉鎮通報,建議列入黑名單的施工單位不參與通村水泥路建設,凈化建設市場,從源頭上保證通村水泥路建設質量。
2、切實加強施工單位質量檢查。認真落實“政府監督、業主負責、工程監理、施工自檢”的質保體系,完善工程項目從開工到完工全過程監督機制。嚴格要求各鄉鎮在項目開工前,向市農村公路管理所申請質量監督。由農路所勘察路基是否合符標準,達標后才允許進行混凝土鋪筑。施工中加強日常巡查,主要檢查混凝土配合比是否達標、日常養生是否到位以及施工單位自檢材料等,以確保建設質量。
3、進一步完善驗收考核機制。工程完工后,在市農村公路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織下,嚴格按《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將扣減補助資金。并由市財政直接將扣減補助資金列入農村公路水(損)毀專項資金,用于農村公路水(損)毀修復,目前,已擬定了具體扣減辦法和扣減標準。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農村公路管理所
責任人:
三、隊伍建設方面
(一)意見和建議:建議加大交通運輸工作的宣傳力度,讓更多的人了解、理解、支持交通工作。
整改措施和目標:
1、進一步加大對交通運輸工作的宣傳力度。利用《三峽日報》、《三峽晚報》等媒介大張旗鼓地宣傳交通運輸職能,全面介紹今年交通重點項目進展情況。聯系電視臺做兩期關于交通服務民生、市民關注的交通熱點問題的專題欄目,使廣大市民對交通有深入的了解。
2、創新宣傳模式。在利用報刊雜志等傳統的宣傳陣地的基礎上,開辟網上宣傳渠道,在交通運輸網上拓展交通宣傳領域。
3、加大對交通運輸系統內模范人物及先進典型事跡的宣傳力度,通過先進來引導人、示范人。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責任人:
(二)意見和建議:建議加強執法隊伍及個人的法制教育,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文明執法,人性化執法。
整改措施和目標:
1、按照全市文明執法活動要求,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組織執法人員系統學習法律法規,全面規范執法行為。
一、行動時間
第一階段為即日起至2015年4月底,按照要求集中開展專項治理。第二階段為2015年5月初至12月底,要結合我縣實際深化專項治理,解決遺留的難點問題。
二、組織領導
縣里成立由縣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安監局局長、縣消防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縣經濟商務局副局長、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縣建設局安全科科長、國資公司副總經理為成員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負責行動的組織領導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項措施落實。
三、治理范圍
生產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勞動力、對技術和設備依賴程度低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重點檢查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部位。
四、治理重點
(一)企業使用的建筑、場所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
(二)企業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
(三)企業是否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四)企業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五)企業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六)企業是否定期組織自查評估,強化日常管理,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七)企業員工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場所是否存在合用的情形。
(八)企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九)企業臨時用房的樓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構件和彩鋼板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標準規范要求。
(十)企業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組織,配置相應的裝備設施。
五、工作措施
(一)發動社會力量全面開展普查。2015年2月28日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村(居)委會、網格員等基層力量,深入農村、城鄉結合部,對轄區勞動密集型企業開展一次普查。對檢查的企業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如實記錄單位名稱、地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企業類別、人數,重點掌握發現的突出隱患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切實摸清底數?;麅杂?月28日前報縣消防大隊。
(二)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2015年2月28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業主管部門動員督促轄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認真填寫《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自查自糾登記表》(附件1),確保單位名稱、地址、法人或主要負責人、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真實有效,并建立檔案資料備查。要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向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或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各報備一份《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自查自糾登記表》。
(三)集中開展消防培訓。2015年3月30日前,要組織轄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集中培訓。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業主管部門轄區所有勞動密集型企業組織員工開展一次消防培訓、開展一次應急疏散逃生演練,組織自查自糾,加強“四個能力”建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查處消防違法行為。2015年春節前,各行業系統部門要集中消除一批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查處一批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企業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企業明確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進度,并落實整改期間的火災防范措施。2015年上半年,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要依法提請政府集中掛牌督辦;對關停有難度的,要列出名單及時上報政府進行處理,同時責令單位落實死看死守措施。2015年12月31日前,對建筑性質合法,但不具備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堅決進行處罰、關停;對建筑性質不合法,但具備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要加強監督管理,及時抄告有關職能部門處理;對建筑性質不合法,且消防行政許可手續不全的,特別是彩鋼板違章建筑,要及時抄報政府,依托當地“三改一拆”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聯合行動,依法予以拆除或關停。
(五)理清各方面責任。2015年12月31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事故防控綜合治理體系建設,進一步理清各方面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向上級政府報備。根據普查情況,各行業系統部門要與所屬每家勞動密集型企業的主管單位通過逐級簽訂責任書等形式,落實領導責任。要依據有關職責分工,明確相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適時開展聯合行動,強力推進專項治理。要通過督促企業提交自查自改承諾書、向社會公告等形式,落實企業自身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消除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此次專項治理行動是針對當前火災防控形勢部署開展的集中統一行動。各單位要結合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要召開專題會議動員部署,制定治理計劃,劃分重點區域,全面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從去年10月份以來,我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強了水上交通安全源頭管理,迅速扭轉了我縣水上交通安全的不利局面,確保了我縣水上交通安全趨于穩定,杜絕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1、強化了源頭管理。大力進行了船舶整治,我縣對22艘掛漿機船和升鐘水庫30艘貨船進行了客渡船技改;“9.27”過后,對全縣客渡船進行了一個月的停業整頓,重新對船舶進行質量技術檢驗。全面清查了航道,航道段對嘉陵江89公里水域進行了一次普查,對金溪航電站設置了禁航標志,并加強了現場監管,對楊家浩、牛毛璇等6處航道進行了清淤疏浚工作,加強了渡口管理,對相如、金溪碼頭實施了逢場天鄉鎮領導帶班,海事人員全天守候的制度;合理歸并了碼頭,對所有碼頭、??奎c統一設置了標志。加強了安全培訓,對全縣所有船主進行了安全培訓教訓,并形成了水上交通安全例會制度和船主、船員培訓制度,對海事執法人員進行了法律法規培訓和考試,對所有簽單發航人員進行了上崗培訓,并實行持證亮牌上崗,大力打擊了超載以及非客運船舶載客、冒險航行等違法行為,海事處對一艘嚴重超載的貨船進行了嚴肅處理,并全縣通報。
2、加強了基層基礎工作。一是形成了縣交通局、海事處、管船站三級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定期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學習法律法規,傳達上級會議和文件精神,部署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務。二是健全了安全責任制,海事執法人員實行了“五定”責任制,即定有船鄉鎮、定碼頭、定船舶、定一主三員(船主、船員、管船員、簽單員)和定期匯報,各鄉鎮和各部門堅持了“誰分管、誰負責”以及“一崗雙責”的制度。三是建立了雙聯接力簽單制。四是建立了雙向承諾制。五是建立了隱患舉報和獎勵制。六是建立了安全暗訪制。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多次帶隊到各有船鄉鎮、全縣所有渡口碼頭進行了明查暗訪。
3、加大了獎勵逗硬力度。一方面進行了全縣水上交通安全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改活動,先后排查各種安全隱患10余處,并逐一進行了整改落實;另一方面加大了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安全監管不力的鄉鎮干部進行了嚴肅處理,對水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了懲處,依法沒收船舶1艘,處理船主2人。
4、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投入。從去年10月以來,縣政府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上的投入超過了100萬元,專門落實了海事機構的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由縣財政和交通局各負擔50%,落實了簽單發航人員經費。
5、切實抓好了春運、“兩會”期間水上安全工作??h委、縣政府堅持把春運工作作為安全工作中重中之重,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落實責任,靠前指揮,深入一線,抓源頭管理,抓隱患整改,堅決杜絕船舶超載、冒險航行等違法行為,對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的重點部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和檢查指導。全縣組織巡查暗訪和拉網式大檢查組40余次,暗訪檢查渡口、碼頭近百次,排查整改隱患10余起。
二、當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去年10月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解決了很多具體問題,基本做到了鄉鎮管船機構、人員、經費、責任“四落實”,但是,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我縣相如、金溪等中心港口的總體規劃布局已上報市海事處,但因多種原因,進展緩慢。各鄉鎮小碼頭建設極不平衡,有的鄉鎮嚴重滯后。二是航道安全隱患仍然沒有完全消除。金溪至周口段的航道清淤工作沒有完全鋪開,汛期水位上漲后,雖然其危險系數降低,但安全隱患始終存在。楊家浩水域的安全隱患整改,縣政府將在近期召開政府常務會,研究落實整改方案、經費。三是個別有船鄉鎮的基礎工作還沒到位,監管力度不夠,有漏管斷檔的現象。四是汛期來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勢越來越嚴峻,工作壓力越來越大。
三、切實抓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確保安全渡汛
(一)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一是安監局作為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水上安全工作中出現的跨行業、跨部門、有著職責交叉的一些問題和隱患的綜合協調和解決工作,并負責牽頭督查督辦水上安全隱患的整改。
二是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行業管理工作,制定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劃,解決和落實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監督經費,協調解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跟蹤整改轄區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搞好水上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航務海事機構要認真履行好國家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水路運輸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加強船舶的技術監督和船舶檢驗工作以及船員管理工作,堅決防止不合格船舶進入水運市場。要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巡查制度,從嚴查處違法行為,跟蹤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隱患,務必做到轄區內船舶適航、船員適任、無超載等違法行為發生。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各鄉鎮人民政府、管船站要切實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的源頭管理,按照“一崗雙責”和屬地管理的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做好船舶管理、渡口管理和人員管理,堅決杜絕轄區內出現漏管現象。要大力排查轄區內安全隱患,特別是汛期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要做到有預案、有記錄、有排查整改結果。同時,要完善汛期水上安全信息通報、報告制度,遇有重大安全隱患,及時上報。
五是航道養護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對航道養護管理的力度,要按照國家標準設置助航標志,開展好航道的安全檢查,及時進行疏浚,加大對侵占、破壞航道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航道安全暢通。
六是水利主管部門作為水庫管理機構的主管機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督促水庫管理機構切實做好水庫內船舶安全管理的機構、人員、經費、措施和責任的四落實工作,并解決好必要的安全經費。同時要加強對漁政監督工作的領導,堅決制止漁船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
七是水利局和防洪機構要密切配合,在汛期要及時準確傳遞水情信息,使水上交通安全渡汛工作做到早知道、早準備、早安排、早落實。
八是旅游主管部門對從事旅游的船舶要加強行業管理,按規定辦理有關旅游經營許可手續,加強對水上風景區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向旅客廣泛宣傳水上安全知識,使游客自覺遵章守紀。
九是氣象部門要加強大風、大雨等可能影響水上安全的災害性天然的預報工作,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或予以廣泛公告。
十是公安機關要對水上安全執法工作起好保障作用。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法的,要采取強制措施,改善水上安全執法環境。
十一是金溪航電工程建設單位、金電辦等要高度重視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切實做好安全渡汛的準備工作,要注意密切同各部門的溝通配合,及時通報水上交通安全信息。
十二是電視臺等新聞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加強對水上安全工作的宣傳和報道,普及水上安全常識,并充分發揮好新聞媒體的監督職能。同時,沿江鄉鎮人民政府、各管船站要加強對廣大群眾的宣傳力度,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圍。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平安”的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推動全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災隱患底數,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建筑消防設施,堅決遏制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本次活動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消安委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并適時組織聯合檢查組開展檢查指導。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從年月1日至12月31日,為期四個月,共分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月1日至月1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召開會議,制定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進行動員部署,各單位方案請于月10日前上報縣消安委辦公室()。
(二)集中排查階段(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根據制訂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的協作機制,采取檢查指導、聯合執法、綜合治理、行政強制等方式,及時發現并整改火災隱患。對排查過的社會單位要建立臺帳,掌握底數和火災隱患情況。
(三)集中整治階段(年月1日至12月20日)。根據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情況,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組織精干力量,開展隱患整治工作,堅決消除火災隱患,打擊違法行為,確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隊要組織精干力量,及時聯合各單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結束后,各單位要將大排查大整治情況(詳見附件1)于12月18日前報縣消安委辦公室備案。
(四)工作總結階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研究長效措施,鞏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成果。同時,各單位于12月25日前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總結報縣消安委辦公室。
五、工作重點
(一)重點范圍。市、縣二級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托)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層和地下建筑。
(二)重點內容。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社會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完整使用情況;建筑室內及外墻裝飾裝修材料防火性能情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防范情況;“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況。
六、主要任務
(一)確保完成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對市、縣二級政府公布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由縣政府牽頭,相關鄉鎮、街道和行業部門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對能夠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督促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督促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監控措施、應急預案和確保整改期間不發生火災的消防安全措施;對無法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依法關停;對已整改完畢的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回頭看”,確?;馂碾[患不“回潮”。年12月31日前,確保所有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銷案到位。
(二)嚴格整治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經貿部門負責排查直屬商貿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規范商貿企業消防安全行為規則;工商部門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排查市場、個體工商戶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流通領域的消防安全產品實施監督管理,規范有消防前置審批條件的單位營業執照核發行為;旅游部門要加強對賓館、飯店等場所的檢查;教育部門要開展對學校、幼兒園及托兒所等教育行業的檢查;衛生部門要開展對醫院、診所等單位的檢查;文化部門要開展對歌舞娛樂廳、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的檢查;民政部門要開展對養(托)老院、福利院的檢查。各單位在檢查中,要針對社會單位是否辦理相應的行業手續,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及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是否組織員工消防培訓及開展應急演練,是否通過消防部門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工作;必要的情況下,政府將組織聯合檢查組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切實督促各行業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隊要結合實際出臺消防安全評估制度,并按要求督促指導上述場所中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自身消防安全評估工作。
(三)加大對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墻保溫系統、外墻裝飾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設規劃部門要聯合消防大隊部署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專項檢查工作,月底前,部署開展對有外保溫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和“邊施工、邊生活、邊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辦理各項施工許可;外墻保溫系統和外墻裝飾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規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實安全措施;電、氣焊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及操作現場是否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用氣與員工住宿部位是否分開;是否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施工現場工作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含自行組織培訓和參加統一培訓的情況);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開展演練工作;施工現場的防火巡查情況。督促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特別是施工單位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四)確?!叭弦弧眻鏊离[患不反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要按照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依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按照要求開展排摸工作,對排摸出的“三合一”場所,要以表格花名冊(詳見附件2)的形式歸檔,月28日之前,將排查發現的“三合一”場所,及時報縣消安委辦公室及當地公安派出所,并以《“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詳見附件3)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督促有關單位制訂整改方案,并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進行整改,對確實難以整改的重點縣域,要上報當地政府,并開展聯合整治工作。整治完畢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驗收。縣政府將視情組織督查組對各地整治工作進行督查??h政府直屬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加強源頭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
(五)繼續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要按照《關于做好〈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4號)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聯合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點范圍是用于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公安派出所要積極協助并組織開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隊、安全監管站等基層單位和村(居)委會,應充分發揮流動人口專管員、協管員等隊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轄縣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并以表格花名冊(詳見附件4)的形式歸檔,月28日之前,對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時報當地政府、消防大隊及當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雙方簽訂責任書,責任書中要明確載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責任、不得隨意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及隨意改變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并嚴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術要求》(詳見附件5)開展,對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并依法開展綜合整治??h政府將對本地縣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抽查驗收,并及時公布檢查驗收結果。
(六)加強對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設規劃、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要聯合對本地縣高層和地下建筑實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多業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物業服務企業落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情況;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完好率情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情況;組織員工和居民開展疏散逃生演練等情況。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強制執行,并督促高層和地下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研究部署,確定排查整治重點,積極采取措施,扎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消安委成員單位要認真對照《臺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消防工作職責規定》(臺消安委[]2號),建立相關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指導,及時督查??h政府將加強督導檢查和幫扶指導,采取跟蹤督辦、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隱患預防、排查、整改工作,促進全社會消防安全的長治久安。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將及時總結推廣;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將及時幫助解決;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的責任,凡是今后發生亡人火災的地方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責任有效落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更加牢固,社會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服務水平明顯增強,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力保全市連續26年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平安“四個能力”
1.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災隱患自除”一是要確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平安管理,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平安管理人的教育培訓。二是要堅持每日開展防火巡查,定期開展全面細致的消防平安檢查,完善巡查、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有周密的順序督促整改并復查。三是要落實員工崗位消防責任,特別是重點要害崗位,要層層簽訂消防平安責任書,將防范火災的任務層層分解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名員工。四是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應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時消除。
2.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一是依法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專職消防隊,依照專職消防隊建設規范配齊裝備和隊員,并報市、縣(區)兩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備案。二是有保安隊的單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隊,對保安隊員要經常進行培訓。三是其他單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隊。四是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情,能有效處置;要保證預案切合實際、操作可行,每次演練要有詳細記錄,并認真講評。五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要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執業資格證書上崗,能熟練掌握火警處置技能。
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知識普及化”
消防平安重點單位要全面落實“四個能力”建設內容;一般單位可結合實際,有重點地落實“四個能力”建設要求。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平安重點單位達標;年,所有消防平安重點單位全部達標;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全部達標。年,區要選定2至3個社會單位高標準、高質量地抓好“四個能力”建設試點工作。
(二)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一是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標,制定實施“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保證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二是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財政、公安、安監、工商、文廣新、建設、質監等有關部門領導參與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三是各級人民政府要針對消防平安突出問題,每年開展消防平安專項治理;每年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平安檢查及消防平安知識的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政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親自帶隊組織開展的消防平安大檢查;市、縣兩級政府對影響公共平安的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
2.落實監管責任。一是各級人民政府要與所屬的部門、行業、系統簽訂消防平安責任書,并定期進行檢查考評,獎優罰劣。二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財政、公安、安監、工商、文廣新、建設、質監、教育、人社等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聯合執法,共同解決。三是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消防平安檢查和教育培訓;四是具有平安監管職能的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相關部門處置。
3.落實設施建設責任。一是各級人民政府要編制、實施城鄉消防規劃,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確定年為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年,全市100%完成消防專業規劃編制、修訂工作。確定年為城鄉消防環境改造年,結合城鎮改造,集中整治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平安突出問題,全面改善城鄉消防平安環境。二是建立政府統一指揮,公安、消防、交通、通訊、電力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快速反應系統,年底前,市要完成應急救援支隊組建工作;市、縣要完成應急救援大隊組建工作。四是推進遠程監督系統的聯網。對社會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實行遠程視頻監控,年、年、年全市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聯網率分別達到50%80%100%實現公共消防平安管理信息化。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各級人民政府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對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平安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下級政府落實消防工作年度目標任務進行督辦,有關單位、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每年要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工作進行考評,對完成消防工作任務、效果顯著的予以懲辦獎勵。
(三)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1.夯實組織建設基礎。農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確?;鶎酉拦ぷ饔腥俗?、有人管。年,各鄉鎮要依托綜治辦、安監辦等機構,設立消防平安專(兼)職管理人員,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和消防平安檢查;年,各行政村、鄉村社區落實消防平安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平安工作。年,縣錦江鎮、區百佳城社區要抓好“三無五有”平安鄉鎮、平安社區創建活動試點工作。
2.夯實設施建設基礎。鄉村社區要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頤養;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對木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要結合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進行治理,增強火災抗御能力。
3.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要確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制定防火平安公約,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社區內的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平安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平安互查互督,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村莊實行消防平安多戶聯防制度,輪流值班開展消防平安提示和檢查。
4.夯實隊伍建設基礎。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任務。設有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要建設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加強保安人員消防平安培訓,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治安巡邏的同時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并承擔撲救初起火災職能。其他村莊、社區要建立群眾參與的志愿消防隊。年前,所有鄉鎮、村莊、社區都要依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
(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一是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聯動”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二是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分析研判外地區消防平安形勢,針對外地消防平安突出問題,繼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年,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建設、安監等部門集中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
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一是健全消防監督機構,配齊消防監督人員,積極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職雇員工作制度,允許經消防培訓考試合格的消防文職雇員從事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強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實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裁量網上裁定、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線管理模式。三是要深化警務公開,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依據、順序、進度、結果,增強執法透明度。六是要加強廉政建設,制定廉潔執法自律規范,各級公安消防部門主官和全體監督干部都要簽訂廉潔執法許諾書,公開許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集中整改人民群眾最不滿意、反映最強烈的執法問題,提高消防監督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年,市要高水平、高標準地抓好執法規范化試點建設工作。
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一是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不時創新方式方法,豐富宣傳內容,加大宣傳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平安意識,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六進”年,要完成消防宣傳流動站建設。二是要著力加強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 年,各縣(市、區)消防志愿者注冊人數分別達到外地區常住適齡人口數量的2%和3%三是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平安教育培訓規定》各級各類學校大力開展消防平安教育。
4.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一是要試行消防平安檢查制度,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技術服務。二是要積極培育和規范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平安監測等社會消防中介組織。三是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作用,將單位消防平安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平安費率調整的內容。四是要全面推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落實職業資格證制度。五是要建立全市消防職業人才管理中心,培育和建立消防專業人才市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將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其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務,與“新農村建設”平安社區創立”等重點工作緊密結合,整體推進;各級政府要成立組織領導和專門工作機構,出臺實施方案,制訂具體建設規范和考核驗收規范,建立和完善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工作格局。
(二)廣泛宣傳,加強培訓。增強社會各界做好消防平安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加強培訓工作,公安機關培訓“四個能力”建設輔導員,社會單位培訓“四個能力”建設明白人。
(三)典型引路,整體推進。針對四項工作重點,分別培育樹立典型,打造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建設的樣板,做到學有榜樣、趕有目標。要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不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指導和推動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扎實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