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28 16: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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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后營改增時代;商業企業;增值稅稅務風險
營業稅改增值稅已經不是一件新鮮事物,自2015年在個別地區進行試點以來,隨后幾年逐漸向全國鋪展。營改增是我國稅法制度近年來的一次重大改革。其推行目的首先在于順利與國際稅法慣例接軌,便于提升國際貿易質量以及企業對外貿易質量。其次,兩稅制轉一稅制,能夠有效避免兩稅制背景下企業負稅負擔沉重、重復納稅現象難以根治等諸多歷史問題,從而讓企業實際減輕納稅負擔,讓企業能夠獲得更多流動資金以實現積極再生產。所以,營改增對內對外都是一件利國利民的重要舉措。在歷經了近3年的營改增過渡期之后,絕大多數企業已經能夠從管理體系與管理觀念上進行充分轉變,對于營改增這一稅制改革的適應能力也普遍增強。與此同時,后營改增時代也逐漸來臨,對于商業企業而言,后營改增時代重視的不僅僅是在稅務籌劃方面對營改增的積極適應,以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更多的如何利用營改增所帶來的稅務環境變革以及國家所提供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幫助企業實現真正的價值創造。
一、后營改增時代內涵闡釋
營改增作為一項重大稅務改革,對于我國商業企業的影響是廣泛且深遠的。營改增簡單來說就是將我國推行了數十年的營業稅與增值稅兩稅制合并為增值稅一稅制。一稅制在西方發達國家沿用多年,在提升企業活力、減輕企業負擔、規范國家稅制等諸多方面益處多多。此次我國推行營改增一方面是為了順應國際稅法改革趨勢,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從長遠角度徹底減輕企業納稅負擔,提升企業活力與市場活力。后營改增時代是營改增時代的延續,在后營改增時代,企業所關注的重點也不再只是如何通過納稅統籌幫助企業在稅務方面減輕負擔,其操作也不再僅僅局限于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科學規范管理。后營改增時代,企業管理者應將管理目光與精力更多的放在如何通過營改增的稅制改革引導,讓企業從結構、業務到合同管理等各個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真正讓企業能夠在營改增時代獲得更大經濟獲益。在此目的作用下,企業管理者與決策者也應當更為重視企業增值稅稅務風險的把控與管理,防止稅務風險的發生。
二、后營改增時代商業企業稅務風險分析
為了確保后營改增時代,企業一切納稅籌稅行為完全符合國家稅制規范,從而保證企業能夠切實享有稅制優惠并獲得更多發展優勢,企業應重點分析增值稅稅務相關風險,并結合企業自身找到增值稅稅務風險防控關鍵點。首先,在后營改增時代,想要充分利用稅制優惠就必須堅持貫徹國家在納稅資格上嚴格把關。納稅資格把關是防范增值稅稅務風險的第一步,同時也是十分關鍵的一步。其次,加強交易中對增值稅包含關系的明確界定。營業稅在我國過去許多年間一直是納稅的主要類別,而營業稅具有明顯的價內稅特征,即營業稅所有稅費都包含在商業企業所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總價當中,為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以及商品服務交易時并不需要特別進行區分與確認,只需給出總價即可。但增值稅有別于營業稅的一大特點就是增值稅可以包含在商品或服務總價值內也可不包含在內而另計。稅費計入或不計入對于企業交易實際所得尤其是大宗交易來說,在實際所得收益方面將會產生巨大出入。再次,在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前,絕大多數情況下企業一般按照營業稅稅率進行稅費計算,而在后營改增時代,企業或許會面臨著同時運用多種稅率進行計算的情況,所以,加強稅率計算類別的有效區分和精確計算,對于企業實際收益也將產生突出影響。最后,虛開增值稅發票是后營改增時代稅務風險的突出類型,因此加強此方面的管理與規范十分必要。
三、后營改增時代商業企業稅務風險防控措施
前文我們對商業企業在后營改增時代應加強的增值稅稅務風險防控類型與側重點進行了簡要分析,而想要切實加強稅務風險防范還需要有針對性的強化自身管理。
(一)加強交易中合作方資質考察
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普遍施行,本為營業稅納稅人的合作方在很大程度上將轉為增值稅納稅人,而增值稅又具有既能包含于報價內又單列與報價外的特點。因此,為了維護企業自身權益并最大限度實現降本增效目的,企業應當嚴格審查合作方納稅資格,從而在交易價格合理性審查中更具目的性與方向性。
(二)加強交易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在后營改增時代也具有重要意義,企業在合同條款訂立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增值稅能否順利轉嫁,同根據自身情況專門對增值稅是否包含在總價內進行強調與說明,以保證企業自身預期收益。
(三)對稅率類別準確界定與計算
由于在后營改增時代,企業將面臨多種稅率同時出現的情況,因此,必須準確界定不同的交易類型與業務類型,以及所涉及到的不同稅率并進行準確計算與核算,切實避免由此所帶來的稅務風險。
關鍵字:企業稅務籌劃;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X29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水平不斷發展,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不斷加快,在此過程中,企業的稅務籌劃也面臨著風險和挑戰,如何規避稅務籌劃工程中的風險,迎接新時代的挑戰,成為企業稅務籌劃領域的重要問題。
一企業稅務籌劃的概念及特點
1.企業稅務籌劃的概念
企業稅務籌劃(以下簡稱稅務籌劃)在西方國家,這一概念幾乎家喻戶曉。對稅務籌劃定義的表述,有許多不同觀點,美國W.B.梅格斯博士認為稅務籌劃是:“在納稅發生以前,有系統的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量減少繳稅的目的,此過程即為稅務籌劃?!?國內對其概念的表述也不盡相同,比較規范的一種表述是:稅務籌劃也稱為節稅籌劃,是企業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減輕稅負帶來的稅收利益的管理活動。
2.稅收籌劃的特點
① 不違反稅收政策法規
稅務籌劃是在合法的條件下進行的,是以國家制定的稅法為研究對象,對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精心比較后作出的納稅優化選擇。
② 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
從政策工具上看,稅收是政府調節經濟產業和生產經營者及消費者行為的一種有效經濟杠桿。政府可以根據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追求最大利潤的動機,以稅收優惠政策加以引導,刺激投資者采取符合政策導向的行為,從而實現政府要達到的經濟和社會目的。
③ 節稅形式的多樣性
由于各個國家的稅法不同,會計制度也有一定差異。一定國情下產生的籌劃行為就會區別于其他國家??偟膩碚f,一個國家的稅收政策在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差別越大,節稅的形式就越多。
二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發展現狀和風險
1.企業稅務籌劃的現狀
稅務籌劃是指企業在稅務管理法規和制度的約束下,經過合理的統籌規劃,在不違法、違紀的情況下,幫助企業合理節稅、避稅,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和經營效益。
稅務籌劃活動的首要條件是,稅務籌劃必須是合法的,必須在國家的稅務政策法規的約束之下,通過合理籌劃為企業節稅。其次,企業在進行稅收工作之前,稅務籌劃對企業的合理經營和企業的經營目標有重要影響,能夠使企業在合理的稅務籌劃條件下承擔較低的稅收負擔和責任。在此企業的稅務籌劃影響整個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稅務管理活動,貫穿于企業稅務管理的整個過程,是企業財務稅后管理的重要、主要組成部分。2001年,我國頒布了企業會計制度,對企業的稅收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這表明了我國開始明確了企業稅務會計工作的方向和內容。
盡管如此,我國稅收管理的辦法與企業的會計制度之間還有諸多尚未有效統一的地方,從而導致我國企業所得稅征收的工作內容越來越復雜,由此產生的企業稅務問題也越來越多。我國稅務籌劃工作從改革開放以來,逐漸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和提升。
2.企業稅務籌劃存在的風險
① 企業進行稅務籌劃之主觀性風險
一般而言,企業的主觀判斷會直接影響稅務籌劃的成功,如果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工作人員,能夠透徹地了解稅收、會計、財務等相關政策和業務,那么其進行的稅務籌劃成功率就會相對較高。相反,如果相關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較低,則會增大稅收籌劃的失敗率。而當前我國許多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工作人員的素質并不盡如人意,所以企業的稅務籌劃往往存在著很大的風險。
② 企業稅務行政執法之偏差風險
在實際操作中,企業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必須獲得相關稅務行政部門的認同,而在此過程中,稅務行政執法很有可能出現一定程度上的偏差,進而導致企業有可能承擔相關風險。產生這種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三個:第一,由于當前稅收法律法規對稅收事項存有彈性空間,再加上稅務部門擁有一定的自主裁量權;第二,稅務行政部門的相關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有些人員法制觀念淡薄,業務也較為生疏;第三,稅務部門內部未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進而導致稅收執法缺乏監督,直接降低了稅收執法的透明度。
③ 企業稅務籌劃之稅收政策風險
萬變不離其宗,稅務籌劃說來說去都必須通過國家政策進行合理、合法的節稅,在此期間,如果企業不能積極地關注國家相關政策的變化或者對稅法不能合理應用,那么必將導致企業的稅務籌劃偏離國家政策,脫離企業的預期目標,產生相應的負作用。
三企業稅務籌劃的意義和作用
在目前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企業進行會計稅務籌劃工作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1.能夠有效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
企業在進行會計稅務籌劃工作是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條件下進行的,因此,企業要加強對稅收法律規范政策內容的學習和了解,以此為企業不出現稅務風險的保障。另外,企業通過進行稅務籌劃工作,嚴格按照稅務規定享受減輕稅務等稅收優惠政策,不僅能夠有效的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而且還能增強納稅人的稅收法制意識,自覺的接受稅務機關進行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通過相關的調查,我們了解到,往往發展良好的企業,都會具備很強的納稅意識和出色的稅務籌劃工作能力。
2.能夠有效的提高企業的生產經營水平與經濟效益
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工作時,需要制定健全、完善的財務制度,構建科學、規范的會計核算形式,進而有效提高企業經營、投資以及理財的預測能力和決策水平以及企業的生產經營水平。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企業進行的生產、經營和投資活動嚴格依據我國稅法規定的稅率高低和各種優惠政策,對于增加節稅利益、增強企業實力、提高企業競爭力以及經濟效益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3.能夠有效的完善我國的稅法與稅收政策
企業進行的會計稅務籌劃工作,不僅代表的是納稅人給我國相關的稅法法律政策的一種反饋行為,而且還是對我國稅收政策導向所進行的正確、科學、合理、有效的檢驗。我國通過稅務籌劃工作所反饋、驗證出來的信息,對實施的稅法政策進行不斷的完善和健全,進而有效的提高了我國的稅制建設水平。
4.能夠有效的保證企業資金調度的靈活性
企業進行會計稅務籌劃工作后,根據我國的稅收政策,制定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制度,保證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能夠享受盈虧互抵的優惠政策,減少納稅數目。
四企業稅務籌劃的風險控制方法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稅務籌劃風險意識
企業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的法律法規。既然稅務籌劃方案主要來自于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的全面了解就成為稅務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納稅人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稅務籌劃活動就無法順利進行。
2.提高籌劃人員素質
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稅務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協作能力等相關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稅務籌劃人員素質的提高一方面賴于個人的發展,另一方面也有賴于納稅人素質的提高。只有納稅人的素質普遍提高了,才能對稅務籌劃提出更多的要求。實踐也證明,稅務籌劃的普遍程度與一個國家的科教水平關系密切。
3.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
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策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稅務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結束語
綜合本文論述可知,企業稅務籌劃過程中的風險多種多樣,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籌劃人員素質、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對做好企業稅務籌劃工作有著積極意義,對規避風險會起到良好作用。在今后還應該對相關領域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以促進企業和我國經濟的發展與穩定。
參考文獻:
關鍵詞 非居民企業 對外付匯 稅務風險
2013年9月1日,國稅局的第40號公告出臺,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無需提交《對外支付稅務證明》,境內機構向境外支付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外匯資金,需要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將稅務政策從“稅務審批”調整為“稅務備案”,這種調整一方面提高了對外付匯的辦事效率;另一方面,沒有了稅務機關的把關,非居民企業和境內支付外匯的企業自身的責任加重,稅務風險出現的可能性也相應增加。
因此本文主要從非居民企業來源于境內的收入實施源泉扣繳的征收政策、居民企業對外付匯代扣代繳稅款的計算以及需要關注的一些風險點進行梳理,以幫助企業規避稅務風險。
一、非居民企業的概念及源泉扣繳的稅收政策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其主要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且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收入與機構場所有關。
這一類主要是指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分公司或者代表處,在中國境內提供工程和勞務服務等;對于這一類的非居民企業,目前主要適用“核定征稅”的方式。
這里提出的“核定征稅”是按照收入總額來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收入乘以核定利潤率,再按照25%計征企業所得稅。
第二類是指在中國境內未設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然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但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與機構場所無關。
第一,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其他所得。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以及國稅函〔2009〕3號文《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實行源泉扣繳,由支付方按照10%的稅率扣繳企業所得稅。
第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服務收入應繳納的所得稅,由稅務機關指定服務費的境內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二、非居民企業取得服務收入和特許權收入涉及的稅收政策對比
(一)非居民企業的服務收入
目前,非居民企業常見的服務收入主要包括設計服務收入、咨詢服務收入以及培訓服務收入等。
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認稅收管轄權。因此勞務所得,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來源于境內的收入,不構成常設機構的,可以享受稅收協議的優惠,免征企業所得稅;來源于境內的收入,構成常設機構的,采用核定利潤率征收,應納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25%)。
根據增值稅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是來源于境內的收入都需要繳納增值稅。因此非居民企業取得服務收入需要按照規定稅率繳納增值稅。
(二)非居民企業的特許權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非居民企業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支付款項的境內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因此境內企業支付給境外非居民企業的特許權使用費需要按照10%的稅率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增值稅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是來源于境內的收入都需要繳納增值稅。因此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特許權收入需要按照規定稅率繳納增值稅。
由此可見,不構成常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特許權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而取得的勞務收入僅需要繳納增值稅。因此得出結論:不構成常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的特許權收入的稅負重于勞務收入。
三、稅務風險分析和規避措施
向境外的非居民企業支付勞務費或特許權使用費,涉及兩個納稅主體,一個是收款方――境外的非居民企業;另一個是付款方――境內的企業。因此再談到稅務風險時,也要區分對待,一種是針對境外非居民企業而言,另一種是針對境內企業而言。
(一)針對境外非居民企業的稅務風險
第一,諼袷杖氡凰拔窕關認定為特許權收入的風險。下面我們先列舉幾個企業混淆勞務收入與特許權收入的例子:
例1:境內A公司向境外的B公司支付100萬美元,用以購買專用技術;同時境外B公司又派遣工作人員到中國境內,對境內A公司進行技術指導以及人員的培訓,并收取服務費用20萬美元,且境外工作人員在中國境內的工作時間未達到“常設機構”的要求(境外B公司所在國家與我國已簽訂稅收協定)。A公司認為支付給境外B公司的20萬美元的服務費為發生在境外的勞務費用,不需要扣繳企業所得稅。
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中提出:根據國稅〔2009〕507號文件第五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在轉讓技術使用權的過程中,如果向境內企業提供了相關的技術指導或人員培訓等服務,無論是單獨收取服務費用還是放在技術價款中一并收取,均應作為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企業所得稅,并要求補繳了上述20萬美元服務費用相應的稅款。
例2:境內A企業與境外某明星經o公司簽訂廣告代言合同,合同總額為100萬元,合同約定該境外的經紀公司負責代言廣告的拍攝工作。境內A企業認為該境外經紀公司的所得為勞務所得,且發生在境外,無需扣繳企業所得稅。
稅務機關經過判定,確認該代言不僅包括廣告拍攝的勞務部分,而且還約定了境內A企業可以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該明星的個人肖像,并為此規定了限制性條款,以保證其代言的專有、獨特和排他性。因此需要將代言收入合理劃分為勞務所得和特許權使用所得。
通過以上幾個案例的總結,我們先要把這兩種所得按照業務實質進行準確的區分:一是特許權所得,實質是某項資產的占有而獲得的收益。表現形式有專利權、商標權、版權以及專有技術收入。二是服務所得,實質是為他人提供某項服務,表現形式有技術服務費、設計費、咨詢費、演出勞務等。
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首先,我們要按照業務的實質去進行判定所得的性質;其次我們需要在合同的具體條款中,對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要素進行準確詳細地描述,避免出現描述不清的情況;最后,要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尤其是不能準確把握的問題。
第二,稅企之間關于勞務發生地判定的爭議。依據國際稅收協定中“勞務收入”的屬地性原則,非居民企業為中國境內企業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如果勞務全部發生在境內,應當全額扣繳企業所得稅;如果勞務同時發生在中國境內、境外的,應按照一定的標準合理劃分其境內、境外的收入。
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具體情況復雜多變,同時發生在境內外的勞務具體應當按照何種標準來劃分境內、外的收入,是較難確定的。因此非居民企業應當提供勞務人員名冊、工作時間、工作量、成本費用等相關真實的證明材料,用于合理劃分境內、外收入。否則稅務機關有可能將勞務收入全部認定為境內收入,全額扣繳企業所得稅。第三,非居民企業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常設機構的風險?!俺TO機構”是國際稅收協定中用于確定締約國一方對締約國另一方利潤的征稅權。通常情況下,其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以及作業場所。如果非居民企業所在國與中國大陸簽訂了稅收協定,且構成常設機構,那么歸屬于該常設機構的合同利潤應當在中國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不構成常設機構的情況,則無需在中國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一是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兩種情況下“常設機構”的判定:其一,建筑、裝配和安裝工程等,在境內的持續時間超過6個月的,構成常設機構;其二,非居民企業派出的雇員到我國境內提供勞務,如在我國境內連續或累計超過183天的,則構成常設機構。二是非居民企業在我國境內僅因為倉儲、展覽、采購及信息收集等活動的目的設立的,具有準備性或輔的固定場所,不應被認定為常設機構。
在實際工作中,“常設機構”判定問題是極易出現稅企爭議的地方,尤其是在境內工作時間的判定方面,更容易出現問題,因此境內企業需要保留必要的證明材料,可以幫助企業在爭議中占據優勢地位。例如保留境外來華工作人員的護照出入境的記錄,在境內公司工作的考勤記錄,在華期間的住宿單據等證明材料。
(二)針對境內付匯企業的稅務風險
第一,境內企業扣繳的增值稅額不能作為公司的進項稅額抵扣的風險。依據我國的現行稅收政策,境內企業接受境外企業提供的應稅服務,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從稅務機關取得的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根據相關規定,納稅人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雙方的書面合同、銀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付款通知單或者發票等相關資料,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境內企業在與境外企業簽訂付款協議時,需要約定在境外企業提供付款通知單或形式發票后予以付匯,避免出現付匯后,境外企業拒絕提供形式發票的情況,導致扣繳的增值稅額不能夠抵扣,給企業帶來損失。
第二,包稅條款下,由境內公司承擔的稅款不能夠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風險。根據稅法規定,外國企業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應以外國企業為納稅人,以境內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無論雙方簽訂的合同的稅收條款如何表述,會計上如何處理,都不能改變稅法所規定的納稅義務,扣繳義務人不是負稅人,因此代扣非居民企業的稅款,扣繳義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所承擔的稅金與公司的收入并無相關性,所以不能作為公司的合法稅金在稅前扣除。因此包稅條款下,約定由境內的付匯機構來承擔相關的稅費,有可能會導致公司負擔的稅費部分無法稅前扣除,從而給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
為了避免出現上述問題,境內公司應當盡量在合同中約定由境外機構自行承擔稅款。如果境外機構出于對中國稅制的不了解,而拒絕簽訂承擔稅款的稅收條款,那么可以要求境外單位提供的形式發票金額為包含代繳稅款的總金額,這樣可以憑借含稅的形式發票,予以稅前扣除。
第三,涉稅備案的風險。根據國稅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2013年的第40號公告,境內支付或個人向境外機構單筆支付5萬美元以上的,需要先到稅務機關辦理外匯資金的稅務備案。
針對以上涉稅備案事項,可能存在的稅務風險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5萬美元以下的外匯付款不需要進行事前備案,但需要按時完稅。部分企業未能正確地理解2013年的“40號公告”的文件內容,誤以為5萬美元以下的外匯支付不需要扣繳稅款,導致企業面臨稅務風險;二是部分企業為了規避外匯支付的事前備案,將一筆5萬美元以上的大額外匯匯款支出拆分為幾筆,分次支付,這種情況也是稅務局稽點關注的工作內容,極易導致稅務風險。
因此境內企業一定要正確理解文件內容,不抱有僥幸心理,按照規定做好境外付匯的備案和完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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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國稅函【2009】507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稅收協定特許權使用費條款有關問題的通知[S].
【關鍵詞】 風險分析 博弈 風險規避
一、增值稅納稅籌劃之風險分析
納稅籌劃風險,是指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出現,使得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過程中實際獲得的收益與期望收益產生的差異,從而形成的不確定性。現代服務業正處于“營改增”的轉型過程中,對增值稅進行納稅籌劃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更多,各種難以預測現象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的進行不斷加劇,使得納稅籌劃風險增強。結合目前現代服務業所處的稅收法律環境,其不確定事項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對增值稅稅收政策掌握不透
“營改增”之前現代服務業企業繳納的是營業稅,“營改增”后,改為征收增值稅。營業稅征收條例和增值稅條例在課稅對象、納稅時間、發票使用及管理機構等方面均有重大差異,那么原來習慣按營業稅征收條例進行納稅處理的現代服務業企業是否適應了增值稅的稅收條例規定?并且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發展,產業結構的調整及“營改增”范圍的逐步擴大,目前的增值稅條例也會不斷地修訂,這更增加了現代服務業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的難度,如果沒有及時關注政策的變化或對國家的法律法規認識不到位,這種風險會加劇。
2、增值稅納稅操作不熟練
納稅籌劃本身就是一項“技術”含量較高的活動,是在稅法和相關政策的邊緣上操作?,F代服務業企業處于“營改增”過渡性階段,對這類企業的某些涉稅交易事項,稅法規定不是很明確,再加上稅務籌劃人員自身能力水平的制約,導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納稅人難以適從。如增值稅稅收優惠,為了平穩推進“營改增”政策,減輕現代服務業企業的稅收負擔,現行的增值稅條例中規定了多個免征增值稅項目和即征即退增值稅項目,同時為了避免因減免稅而破壞增值稅抵扣鏈條環環相扣的完整性,均規定了享受這些優惠政策的條件。為此,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睜大雙眼,仔細研究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避免因政策的運用不當,喪失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會,同時也不要因納稅操作不當,造成因小失大,顧此失彼的現象。
3、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將對企業經營產生的波動
現代服務業企業納入增值稅納稅范疇,面臨的首要問題是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如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身份界定,其稅率明顯提高,由于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產生進項稅額的抵扣,減少應納稅額。但對人力成本比重較高的企業,如文化創意企業、物流企業、咨詢公司等,其進項稅額相對較少,出現了稅負增加的局面。而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其稅負由于這次“營改增”的實施而大幅度降低。為此,很多企業采取“一分為二”的方式,將企業分立成兩個小規模納稅人,來規避稅負的增加,但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企業如果希望通過納稅人身份的選擇降低稅負,在籌劃過程中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結合企業未來的生產經營活動,不能為了實現某種籌劃目的,使企業偏離正常的發展軌道,導致得不償失的后果。另外,隨著國家產業經濟的發展、政策法規的變更、經營規模的變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因內、外部環境的變化作出相應的調整,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些將影響著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進而企業將面臨生產經營上的風險。
4、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
我國法律條文,對相關涉法事項起的是指導性作用,稅法同樣如此。對增值稅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不可為的行為,稅務部門和納稅企業間會存在認定偏差。如稅務部門站在維護國家稅收的角度,對稅法的理解更多地偏向如何加強稅款征收方面;而企業是站在納稅人的角度,對有關稅收條款的解讀會傾向于降低企業涉稅風險或有利于納稅處理方面,兩者立場不同,征納雙方對某些事項的認定必將產生差異,增加現代服務業企業納稅籌劃的不確定性。因此,企業設計的納稅籌劃方案,最終能否順利實施,籌劃行為是否真正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機關的認定。當然,不能否認由于個別執法人員的個人素質或某些因素的問題,出現因稅務執法偏差而加大納稅籌劃失敗的風險,甚至被誤認為是偷稅漏稅而受到嚴厲的處罰,不但達不到節稅的目的,還將對企業造成名譽和經濟上的損失。
5、納稅籌劃成本和預期收益一時難以確定
任何一項經濟活動都要考慮其成本與效益間的關系,納稅籌劃也同樣如此。現代服務業企業由原來“營業稅”納稅人變為“增值稅”納稅人,之前的納稅籌劃方案不能滿足目前的需要,為適應這種改變,企業均重新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成本、時間等,以制定新的籌劃方案。當然新的方案能否給企業帶來預期收益、或收益微薄不足以彌補為此付出的成本、甚至由于欠成熟考慮,導致籌劃失敗,引起更多的成本、損失的發生,這些均需重新認定,但要經過一段相對較長的時間才能確定下來,這也是增加增值稅納稅籌劃風險因素之一。
二、納稅籌劃中的風險博弈
如上所述,現代服務業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籌劃過程中,面臨很多不確定性因素,導致納稅籌劃活動具有風險性。有些籌劃活動的風險在遵循目前的稅收政策前提下是可以掌控的,如利用稅收優惠,但隨著國家稅收政策、企業經營活動的改變會產生變動;有些籌劃活動對納稅企業而言,是難以掌控的,需要稅務部門進行鑒定認可的,如轉讓定價活動。因此,從某種角度來說,企業的納稅籌劃是一項即要考慮環境因素的變化又要兼顧征納雙方利益的一種博弈活動。那么以博弈理論為基礎,通過建立博弈模型的方式幫助現代服務業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可借鑒的策略。
1、企業與稅務機關博弈的模型
基本假設:
(1)模型當中的雙方均為理性的“經濟人”,即企業追求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稅務部門追求的目標是稅收最大化。
(2)企業所處的是一個相對穩定的經濟環境,即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
(3)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成本是可以預計的,包含了C1―直接成本(為進行納稅籌劃發生的顯性成本,如培訓費等);C2―機會成本(因納稅籌劃而放棄的潛在利益,如分拆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而喪失一般納稅人的權益);C3―風險成本(納稅籌劃失誤未實現預期的收益或選用方式不當而承擔的法律責任,包含C31―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成本和C32―可能被稅務機關定為偷稅產生的罰款等)由于假設外部環境不變,所以C31=0。
(4)R―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后節稅數額;C0―稅務機關進行檢查的檢查成本。
雙方的策略:企業可供選擇的策略是籌劃和不籌劃;稅務部門選擇的策略是檢查和不檢查。
博弈模型如圖1所示。
說明:圖中括號表示為(企業收益,稅務部門收益)。
分析:從企業角度而言,當不進行納稅籌劃時,稅務部門檢查與不檢查,產生的收益均為零;當進行稅收籌劃,而稅務機關不進行檢查時,企業的收益為R-C1-C2;稅務機關進行檢查時,若被認定為偷稅行為,企業的收益為0-C1-
C2-C32;若認定為合法的納稅籌劃,則企業的收益為R-C1-
C2。
影響:稅務部門是以稅收收益最大化為目標,當企業對納稅進行籌劃或不籌劃,對稅務部門的收益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如圖2所示。
由于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收益的確定及稅務部門自身收益的大小均與是否進行納稅檢查有關,設稅務機關進行檢查的概率為P,則不進行檢查的概率為1-P。通過圖2,可得:當(-C0)×P+0=(C32-C0)×P+(-R)×(1-P)時,稅務機關得到最優解。此時可計算出P=R/(R+C32)。
結論:若現代服務業企業有充分的把握確定自己的納稅籌劃經稅務部門檢查不會被認定為偷稅的話,則進行納稅籌劃以獲取籌劃收益為Y=R-C1-C2;若企業認為自己的籌劃活動有可能被稅務部門認定為偷稅行為時,只有當稅務機關進行檢查的概率小于或等于R/(R+C32)時,進行稅收籌劃才可能避免風險;若概率大于R/(R+C32)時,最好的選擇是按規定辦稅。
2、企業與外部環境博弈的模型
在上述中,假定了企業的外部環境是穩定的,但實際當中,國家的產業政策、稅收制度及企業的經營活動等會隨著經濟的發展發生變化,因此,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勢必應考慮環境因素的變化。為此博弈雙方則為:外部環境和企業;策略選擇為:外部環境:變化和不變化;企業:籌劃和不籌劃。博弈模型如圖3所示。
說明:由于外部環境的變化,導致C31不等于0;但不考慮稅務部門的檢查因素,所以C32=0。
分析:環境因素的變動對企業而言是不確定的,但可以預計其發生變動的概率,假設為P,環境不變的概率則為1-P。企業如想通過納稅籌劃獲得預期收益,其收益值為Y1=(-C1-C2-C31)×P+(R-C1-C2)×(1-P);企業不進行籌劃的收益為Y2=0。當Y1≥Y2,即(-C1-C2-C31)×P+(R-C1-C2)×(1-P)≥0時,得:P≤(R-C1-C2)/(R+C31)。
結論:當企業認為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的概率小于或等于(R-C1-C2)/(R+C31)時,企業才會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此時的收益R-C1-C2。
三、增值稅納稅籌劃之風險規避
通過博弈模型的建立及其分析,納稅籌劃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制定籌劃方案時,要從企業的發展策略、經營環境、風險評估等角度,結合內部因素和外部環境,因地制宜地設計具體的籌劃方案,開展有的放矢的納稅籌劃活動,降低籌劃風險,謀求籌劃收益。
1、內部因素
內部因素是指企業的基本情況、經營業務、人員素質等情況。企業的基本情況會影響到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選擇,但如果企業已經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那在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案中無需考慮納稅人身份選擇的事項,因為根據國稅發[2005]150號規定:“凡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稅務機關應當按規定認定其一般納稅人資格,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不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要追究經辦人和審批人的責任”。為了平穩推進“營改增”制度,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現行增值稅條例針對“營改增”企業,制定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想采用稅收優惠條款進行納稅籌劃,那么必須看清楚企業的經營業務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情形和范疇,如果沒有而強行為之,無疑加大籌劃的政策風險,導致C32(被稅務機關定為偷稅產生的罰款成本)增加。
當然納稅籌劃過程更應考慮人的因素,人員的素質和處理緊急事務的應變能力會直接影響到納稅籌劃的效果。隨著“營改增”范圍的不斷擴大,會有更多的增值稅實施細則出臺,現代服務業企業要與時俱進,加強對財務、稅務籌劃人員進行的培訓,學習稅收政策的最新動向,了解增值稅抵扣鏈條延展情況,從而挖掘籌劃空間,拓展籌劃手段;企業也可以從外部聘用專業化的籌劃團隊,豐富和優化籌劃隊伍的結構,結合企業經營環境,制定切實可行的籌劃方案,力爭將風險降到最低水平。
2、外部因素
包括信息溝通、涉稅事項的關注、風險評估及監控等方面。
(1)信息溝通。從前面分析中得知,納稅籌劃始終是處于一種動態的博弈,主要表現為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博弈,稅務機關在博弈過程中占有一定的主導性和權威性,在制定籌劃方案過程中,涉及到可能因征納稅雙方之間的認定差異,應及時、盡早與稅務機關溝通,得到他們的認可,并且與稅務機關的關系越親近,得到的信息量就更多,企業制定的納稅籌劃方案越具有操作性。當然企業間內部信息的傳遞是做好納稅籌劃的前提,企業應將制定好的納稅籌劃方案,及時傳遞給各有關執行人員,執行人員將執行后的意見和建議再反饋給制定者們,做到信息間向下、平行和向上傳遞順暢,是做好納稅籌劃工作的前提保障。
(2)涉稅事項的關注。納稅籌劃本身就是對涉稅事項的一種預先安排,當相關事項變化時,納稅籌劃方案也可能隨之變化。如“營改增”前勘察設計單位是按5%繳納營業稅(價內稅),“營改增”后則按6%繳納增值稅(假設為一般納稅人)且為價外稅,如何與對方簽訂合同才能保證企業稅負不增加是勘察設計單位納稅籌劃方案首要考慮的問題。
(3)風險評估及監控。風險始終存在于納稅籌劃整個過程中,并對納稅籌劃的結果產生影響,因此,我們應合理地評估籌劃風險。根據增值稅的特點,當價格、增值率、稅率及成本等方面發生變動時,均有可能影響到企業應納稅額的大小,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應考慮這些因素變動的可能性或變動幅度,并進行敏感性分析,在實施籌劃方案時,要隨時注意企業的實際情況與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的條件進行對比,并觀測其變化,判斷其是否會影響到方案的可行性或最優性,是否有替代方案可供選擇。將這些納入企業實時監控范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把納稅籌劃風險控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增強方案的執行力度。
總之,“營改增”政策的執行對現代業企業進行增值稅的納稅籌劃提出了新的挑戰,應結合企業具體情況,密切關注稅法的變化,加強與稅務部門和溝通與聯系,綜合分析企業內部、外部環境,制定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案,以實現企業的籌劃目的。
【參考文獻】
[1] 李嘉明:非對稱信息條件下企業稅收籌劃的博弈分析[J].稅務與經濟,2004(1).
關鍵詞:企業財務管理;稅務風險;成本
飛速發展的經濟為企業帶來了機遇,使得企業向著集團化、規?;姆较蚯斑M,同時才給企業的經營造成了挑戰,面對業務越來越繁雜的現狀,企業對財務管理的工作越來越重視。而對企業稅務風險的預測和防范可以為企業規避損失,保障企業利益,合理利用稅務法規甚至可以為企業帶來收益。
一、我國企業財務管理中稅務風險現狀與分析
(一)主觀性風險
主觀性風險是指由于納稅人與稅務部門對稅務相關政策的解讀存在主觀上的差異,導致了雙方在征收稅款的數額等問題上存在分歧,另一方面,不同的稅務部門對同一條稅收法規或政策的理解也無法完全統一,由于主觀理解存在差別所導致的稅收風險就是企業的主觀性稅務風險。
(二)客觀性風險
首先,國家征收稅收是強制性的,但上繳的稅款會使得企業經營所得的凈利潤減少,這一矛盾的存在使得企業可能通過主動逃稅來增加企業收入。其次,即便企業遵紀守法主動上繳稅款,但由于企業納稅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所以可能會存在對稅收相關法規認識不足從而違反國家稅收規定,這樣的情況是企業與相關從業人員本身并沒有偷稅漏稅的意愿,但造成了企業沒有及時足額上繳稅款的既成事實。因此也造成了企業稅務風險的存在。
(三)制度性風險
我國企業比起國外老牌的企業來說,建立時間晚,經營時間短,因此很大程度上沒有健全完善的公司制度。這一問題表現在稅務工作上就是缺乏有效監管稅務工作和有效控制相關工作的制約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會為公司的經營帶來負面的影響,例如無法及時獲得準確的稅收政策的變革情報,可能會使得企業蒙受不必要的損失,無法享受本來可以享受的國家優惠政策,繳納本可以減免的納稅金額。這也是當今一些中小企業在稅務工作中所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執行性風險
執行性風險是指企業在營運過程中企業的管理層對稅收風險不夠重視,或者征收稅款的相關政府機關對納稅人的重視程度太低。一般來說,后者出現的原因是因為中小企業由于政策及營業額原因所創造的稅收額遠遠不及大企業的納稅金額所為國家的財政收入的做出的貢獻大,因此相關稅收部門對這些企業的重視程度不及其他的大企業,這可能會導致部分中小企業繳稅納稅工作的執行力不足。
二、對企業財務管理中出現的稅務風險可以采取的對策
(一)提高企業財務人員總體素質
對稅務工作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可以有效地提高企業內財務管理人員的總體素質,而只有保證企業涉稅人員能夠正確地完成納稅工作,才是防范企業稅務風險發生的最有效途徑。具體的培訓內容應包括:國家最新頒布的企業納稅相關法律法規條例,重點強調其中涉及到的納稅比例及期限等關鍵內容;另外應結合企業自身的發展情況進行額外的補充與教授。以中小企業為例,涉稅員工應當知曉本企業可以享受的國家納稅優惠政策并在日常工作中應用,以防止企業蒙受不必要的納稅損失。企業應采取措施提高企業管理者對稅務風險成本的重視。企業管理層應當正視企業納稅對國家的重要性,從而提高本公司合法納稅的重視度。只有了解稅務風險可能會對企業造成的負面影響,才能夠讓管理層站在更加長遠的角度審視企業納稅問題。招聘專業素養高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很多時候中小企業陷入稅務風險的原因是因為缺乏相關專業知識,這樣的問題可以通過招聘該領域具有專業素養人員補足公司專業知識的欠缺,從而掌握國家關于稅收業務的最新動態,只有把握國家政策變化,才能保證公司不少納稅、不多納稅、及時納稅,不會陷入稅收風險的困境。
(二)完善企業稅收業務制約制度
避免企業遭遇稅收風險,建立一套稅務風險識別—評估—反應的制約機制是一種十分有效的防范方法,這一套制約機制可以監控企業每一筆稅收支出的過程,做到實時監控、細節監控、全程監控等。具體的內容有對稅務的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反映策略三個步驟。除了建立制度以外,制度的執行者也很重要,企業應當設立納稅業務的監督部門和稅務風險防范委員會等機構,隨時掌握企業的納稅狀況,一旦出現風險和問題,可以立刻提出應對措施,從而降低公司陷入稅收風險困境的可能性。
(三)認真研習稅務相關法律法規,與公司來往稅務部門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細則也在適應著社會經濟發展而不斷地做出調整,而關注這些與公司納稅息息相關的政策是企業必須擔負的責任。企業可以建立專門負責的部門或機構來完成此事,也可以委托專業的人員或機構協助公司開展納稅業務。同時,企業應當與稅務部門建立定期、有效的溝通,從而盡量避免因為主觀性而導致的納稅業務發生錯誤,從而避免企業蒙受不必要的損失,擔負法律責任。
三、結束語
企業隨著不斷地擴大規模,財務管理工作也變得越來越復雜,如何讓企業健康地發展是企業經營的重要目標,這就需要企業采取措施加強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但究竟如何有效地防范稅務風險目前在我國的相關領域還未得出統一的結論,需要在企業的實際經營過程中積累經驗,以完善相關理論,指導企業有效規避稅收風險所帶來的成本支出。
參考文獻:
[1]朱光武.基于企業財務管理中稅務風險成本的研究[J].中國商貿,2014(22):132-132,133.
[2]譚緬.基于企業財務管理中稅務風險成本的研究[J].經濟師,2015(06):104-105.
一、引起企業稅務風險的常見問題
(一)稅務風險意識薄弱,納稅存在僥幸心理
有些企業為了最大限度降低稅收成本,不惜鋌而走險,采用一些違背稅法規定的手段達到“避稅”的目的。例如,無票支出、虛開發票、少確認收入、進項稅不該抵口的抵扣、通過自行取得的發票來報銷交通費和通訊費等。有些企業領導甚至鼓勵、唆使員工偷稅、漏稅,以為稅務不會查到。也有些偷漏稅情況并非納稅人主觀意愿的結果,如停車場擦掛支付給旅客的賠償款、菜市場鮮菜采購、促銷費等,的確不容易甚至不可能取得發票,但稅法規定,只要是無票支出用作抵扣應納稅所得額,一經查處,都依照偷稅漏稅行為處罰,不但補繳稅款,而且還要繳納高額滯納金,甚至是刑法處罰,在我國,不乏這樣的企業。
(二)只重視納稅義務,忽略了納稅人的權利
有些企業只意識到自己應該承擔的納稅義務,對稅務機關唯聽計從,把全部關注點放在納稅的及時、準確、全面性,而忽略了納稅人可以行使的權利。近幾年我國相繼出臺了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如西部大開發、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優惠力度大,受益范圍廣,但調查顯示,仍然有很多企業沒有向稅務機關提出優惠申請,理由是怕麻煩、怕忽悠,還有的是對政策不了解,壓根不清楚有這樣的優惠政,自己屬于優惠范圍,也就錯失了很多享受稅收優惠的機會,造成了稅收經濟風險。
(三)企業對稅務管理環節不重視
表現在一是沒有專門的稅務人員,往往是一人身兼數職,有的稅務環節甚至時經營部門在做,他們沒有進行過專門的業務培訓,一切按照老套路辦事。二是辦稅人員的業務素質非常有限。稅收風險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對頻繁變動的稅法和相關政策的認知,對納稅籌劃都是高層次、高智商的活,納稅人員不僅需要具備財稅、法律、會計等多方面知識,還需要了解和熟悉企業整個投資經營活動,在前幾年沒有推行網上報稅時,很多企業認為報稅是極其簡單的跑腿活,經常是交給專業水準不高的員工去辦,這就導致在政策信息的理解掌握、傳遞和反饋方面很不到位,考慮問題沒有敏感性,辦事效率低,事倍功半,特別是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不能準確計算,該彌補的沒彌補,該調整的沒有調整,加大了企業納稅風險。
(四)不當的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作為一種計劃決策方法,有很大的主觀性,企業采取什么樣的方法、如何實施,取決于稅收籌劃人對稅收政策的理解與認識,對籌劃條件的認識和判斷,當企業的判斷出現偏差,錯誤的籌劃就是一種風險。例如,企業延遲交稅時間,把握好了,就能利用貨幣時間價值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反之,就是故意拖延稅款,接受法律懲罰;會計核算方法的選擇如果不結合企業實際情況,也是失敗的稅務籌劃。例如,存貨計價和固定資產折舊有多種方法可選,特別是2015年新稅法規定,3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可以一次折舊計入成本,企業認為這是一個減稅的好方法,但如果企業當年本來就面臨虧損,那增加成本又有何必要?倒不如直線攤銷到可能盈利年份去。
二、企業稅務風險防范措施
(一)完善企業內控管理制度
內控管理制度是企業風險控制的重要內容。健全的內控管理制度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有效控制稅務風險的重要保障。從供貨商選擇、原始憑證審核、發票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流轉手續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到會計核算和稅款計算的準確性,除此之外,設置專門的稅務模塊和稅務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和責任劃分,不僅可以有效避免無票支出,還能大大降低漏繳錯繳稅款、發票遺失等的概率,從基礎工作中排除了稅務風險的隱患。
(二)加強企業稅務人員的業務培訓
企業應當重視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培訓,鼓勵和支持稅務人員通過自學或者外部培訓的方式,對稅務基礎知識、不斷更新變化的政策法規、規避稅務風險的方法措施進行學習,并應用到實踐當中,從而設計出最優納稅方案,為領導提供有利于企業發展的決策。
(三)聘請稅務咨詢機構
由于稅務法規變化紛繁復雜,加之會計法和稅法存在差別,僅僅只靠企業納稅人員的力量,很難做出高水準的稅務計劃和風險管理方案。因此,企業可以聘請稅務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作為本企業的稅務咨詢機構,借助其專業隊伍和信息資源優勢,不僅可以進行稅務自查,查缺補漏,還能幫助企業稅務籌劃,有效地提高企業納稅籌劃水平,更有針對性地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監督,并在發現稅收風險后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改進方案。
(四)加強稅企溝通
盡管設置了稅務管理員分區對企業進行管理,但有的實施效果并不理想,為了避免由于信息不暢造成的稅務風險,企業要積極建立與稅務機關的溝通機制,當企業對稅務事項理解有異議時能及時與稅務部門進行溝通;當稅收政策出現調整時,企業要及時關注稅務官方信息,積極參加稅務機關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和講解,做到統一認識、消除異議。
綜上所述,稅務風險幾乎是所有企業都需要面對的問題,企業要重視稅務風險防范,當發現稅務風險隱患時,能找出原因并對癥下藥,將稅務風險降到最低,避免企業因稅務風險管理失誤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從而提高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
[關鍵詞]污水處理;BOT;風險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8195
2014年度A市某污水處理廠得到了國家財政部的認可,成為了PPP(公私合營)模式的試點企業。然而BOT項目與公司的常規項目不同,主要表現為投資規模大、項目周期長、風險因素較高,參與人員眾多、涉及政治、法律、融資、技術等等系列問題,而且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此類項目正處在起步階段,運作流程和風險控制都不是很完備,本文主要著重分析污水處理BOT項目所面臨的風險類型,通過對項目風險管理研究,對BOT模式在污水處理行業的順利應用具有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1BOT模式概述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運營-轉讓[2]。BOT業務由政府(公有部門)通過特許協議的方式,將基礎設施的項目建設和運營權授予私營機構,并對部分項目風險提供商業支持和政府承諾。私營機構對項目進行建設、運營,通過經營所得收回投資,償還貸款,獲取收益,特許期滿后,私營項目公司將項目設施無償移交特許權授予方(政府或公有部門)。
2項目風險管理
項目風險管理旨在確保項目能夠得以按時、保質且在預算范圍之內完成,項目風險管理所關注的是項目完成過程當中的風險,項目風險管理的要求在于識別可能帶來不確定性的事件及對這些事件采取合理的應對措施。
所有的項目都離不開風險管理,尤其是那些大規模的、極其復雜的、項目周期長的工程項目,有風險管理的保障,顯得尤為重要。項目生命周期的每一個階段都有重大的風險因素及不確定性問題,通過圖1可知,隨著項目的進行,項目變動及修改成本將成倍遞增,因此,在項目之初,充分了解項目所處環境,分析明確項目各個生命周期階段的特點,盡早識別項目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對風險進行全面的分析,制定風險應對的措施顯得尤為重要,否則隨著項目的推進,一旦進入項目的尾期,企業為承擔風險所增加的成本將成倍遞增。
圖1項目曲線圖
3污水處理BOT項目
31污水處理BOT項目的意義
第一,能夠拓寬吸引私人資本的渠道,減輕當地政府的經濟負擔。城鎮的污水處理廠從籌建、經營到移交需要經歷一個相當長的項目周期,必然需要強大的資金量做支撐,每年產生的利息金額也相當可觀,財政壓力可想而知,當地政府通過授予"特許權"的方式,將污水處理廠等基礎設施建設交給私營企業,可以直接降低財政負擔,提高項目的效率,分散投資風險等。第二,引進先進技術,提高項目的運行效率。由于政府部門的技術相對局限,運營經驗不足,使得項目運行效率低下,運營不良,通過將授予"特許權"給私營企業,可以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對于政府來講,可以專心于國家策略制定、宏觀經濟調控等政策性問題,對于企業來講,可以開拓市場,獲得相應的利潤回報,最后達到一種雙贏。第三,通過引入多市場競爭,項目的運營能力、管理水平、技術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升,為企業創造了更多的利潤盈余,且BOT模式能抑制公共部門對污水處理行業的壟斷,能在真正意義上滿足廣大市民對公共工程及基礎設施的需求。
32污水處理BOT項目的概況
目前國內污水處理市場尚不成熟,污水處理效率低下,給政府帶來了很大壓力,因此,公共部門激勵外國資本,私營資本投入到污水處理行業中來,行業前景為私營企業投入到污水處理行業帶來了極大動力,但由于整個項目周期長達數十年,每一環節,都布滿千變萬化的風險,同時,前期投資大,經營周期長,參與方眾多以及運營復雜等特點都決定了風險管理必然成為整個項目是否能正常運轉的關鍵因素??掠澜ǖ戎赋鑫覈駹I企業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還處在落后狀態,對民營企業來說,BOT項目的風險管理更是一項新的挑戰。下面將分析該污水處理BOT項目中所面臨的風險類型。
33污水處理BOT項目的風險分析
BOT項目的生命周期如圖2所示。
圖2BOT項目生命周期
331項目的建設期風險
污水處理廠的BOT項目建設風險主要包括不可抗力風險、技術風險、融資風險和完工風險等。
第一,自然不可抗力風險。不可抗力風險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的參與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可能對項目造成損壞或擊破的風險。其中自然環境造成的暴雨、暴雪、泥石流、地震、臺風、山體滑坡、火山爆發等風險。自然風險可能造成項目建設的破壞,造成物料運輸受阻,物資供應中斷,項目無法正常進行。第二,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在項目過程中因技術方面的不確定性而引起項目無法按時完工或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可能性。污水處理項目是技術主導型項目,先進的工藝,完善的流程,科學的管理、高效的運營是項目正常運轉的保障。技術風險可能來源于技術上的不熟練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工期無限期拖延,或經驗不足,造成施工的誤差,或由于施工方、承包商的責任心問題,偷工減料,不顧犧牲質量而壓縮成本,來謀取利潤;技術風險還可能來源于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做得不夠充分,造成實際情況與事前計劃相差甚遠,從而可能導致后期的變化不能采取及時的應變措施,最終引發項目的失敗。第三,融資風險。BOT項目的前期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量做支撐,如果銀行對企業的評估不樂觀,融資出現困難,就會使項目無法如期開工或開工后因資金不足導致中斷,都會相應的增加項目的成本。在BOT項目的前期建設期無現金流入,隨著資金投入的不斷增加,相應的風險也不斷增大,如果在建設期,企業的融資渠道受阻,無法承擔巨額的利息支出,導致資金鏈斷裂,都必然使項目遭受損失,對企業形成重創。融資風險隨項目周期的變動見圖3。第四,完工風險。完工風險是指在建設期間,施工方由于某種原因不能按照原有合同的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程項目建設,或者建造成本超出預算,在完工點,融資風險基本已達到頂峰,這一時期最大的風險是完工風險,如果不能順利完工,無法進入運營階段,就不能產生足夠的收益和利潤來償還到期貸款和利息,工期一拖再拖,也會使項目的相關成本增加,從而因資金鏈的斷裂導致項目的最終失敗。
圖3融資風險隨項目周期的變動
圖3反映出在建設期完工時,風險達到了一個最高值,隨著項目的運營,項目會產生收入和利潤,有了現金流入,用來償還貸款和利息及各項支出,項目進一步進行,風險相應的減小。
332項目經營回報期風險
項目經營回報期的風險主要包括收益風險、法律風險和環境破壞風險等。
第一,收益風險。收費在可行性分析中預計不足(如實際上不能按照預期的污水處理量進行運轉)污水處理費可調節的彈性較小,如遇原材料等價格嚴重波動,就會引起收益風險,很可能造成企業的虧損;在運營回報期,由于前期墊資嚴重,存在大額的外部借款,如果借款合同規定的利率是浮動的,那么,如果因國家的經濟發展受阻或國際環境動蕩,都可能導致基準利率的浮動,對污水處理廠項目造成相應的影響,企業的高負債率必然會使利率的變動對項目的收益造成較大影響;市場競爭導致的收益風險,按常理來說,BOT項目的特殊性,政府的介入使競爭風險大大減少,但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對水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經濟的飛速發展與廢水排放量成正比,廢水排放量增加,就會使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轉,就會使污水處理的效率低下,進而影響水質,引起民憤,政府必然會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招標建立新的污水處理BOT項目,因此原有的污水處理廠的進水量就可能減少,低于設計處理能力,并且多家企業也會形成市場競爭。第二,法律風險。我國的BOT項目處于起步階段,并未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因BOT項目的特殊性,項目周期很長,這種長期的項目合同不可能把未來的事項涵蓋得很完整,只能在進行中合理的解決出現的各種爭議和矛盾。目前在法律上,沒有一部權威的法規來專門規范污水處理BOT項目,實踐管理中可參考性不強,無依據可循,而簽訂的合同也是漏洞百出,責任不明,出現問題時爭議不斷。第三,環境破壞風險。環境破壞風險是指在整個項目過程中,對自然環境產生的破壞,包括由于工藝技術不合格,導致污水處理指標不合格,進而污染環境;由于企業運用不正當手段追求超額利潤,盲目的壓縮成本,減少用料,使處理后的水質不合格,從而污染水資源,因污水處理為公共事業,水源的質量問題,直接影響廣大民眾的生活質量,從而使污水處理費的征收變得困難,進而使企業的收益大打折扣。另外,在項目的移交期,如果企業對施工地的環境破壞嚴重,政府將要求投資企業對環境進行恢復,進而增加投資企業的成本。
綜上所述,任何一種風險都不是單獨存在的,它們相輔相成,相互制約,共同存在,并貫穿于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為了保障污水處理BOT項目的順利進行,進行風險管理、有效的規避風險因素、降低風險損失具有重要意義,在進行風險分析的同時,應通過采取風險降低、風險抵消、風險分離、風險分散等方法控制風險。隨著國家對環保產業的大力支持和國家關于BOT項目法律法規的健全,企業在該業務領域經驗的不斷積累,項目風險管理的不斷完善,相信以BOT進行融資及運營的模式會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并在環保行業越走越遠。
參考文獻:
【關鍵詞】 稅務風險; 博弈; 生產經營
一、引言
近年來,我國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日趨嚴重。2006年全國各級稅務稽查部門共檢查納稅人86萬戶,查補稅收收入386.4億元。2007年全年共檢查各類納稅人53.7萬戶,查補稅款430.2億元,比2006年增長了11.3%。2008年共檢查納稅人40.5萬戶,查補收入513.6億元,比2007年增長了19.4%。2009年共檢查納稅人31.3萬戶,查補收入1192.6億元,比2008年增長了132.2%,超過2006―2008年3年查補收入的總和,比1985年全年稅收總額還多。其間包括了北京泰躍、海天房地產,天津龍騰、重慶龍芯等一系列重大案件。2009年5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這是我國就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正式下發的第一個指導性文件,同時也標志著我國稅務機關已將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列入重點研究課題。前期已有較多國內外學者對企業稅務風險進行了研究,但很多已有的研究成果是在將企業作為一個整體的基礎上完成的。而在企業實際的工作中,每一個企業都會分為若干個部門,其中包括決策部門、業務部門及財務部門,而每個部門所隱藏的稅務風險是不一樣的,其產生的原理也有一定的區別。特別是決策部門、業務部門,企業大部分稅務風險其實是隱藏在這兩個部門當中。很多學者往往將注意力放在財務部門,因為稅務風險最終會在財務部門暴露出來,而忽略了決策部門、業務部門,但企業稅務風險恰恰是在這些部門產生的,企業稅務風險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策略選擇有著重要的影響。
二、企業稅務風險的定義
本文認為,稅務風險是一種不確定性或發生損失的可能性,這種不確定性既包括稅務機關對企業的處罰導致企業付出代價或受到損失的可能性,也包括企業多繳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兩種情況。
三、企業生產經營決策選擇博弈模型
(一)基本假定
1.該博弈的參與者有兩個:業務部門和決策部門。
2.業務部門通過對市場的分析,向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企業經營方案,決策部門根據業務部門提供的方案,從中選擇他認為最優的方案。在業務部門準備經營方案的過程中,會考慮到來自外部市場、內部管理的各種風險。將稅務風險也作為其中的風險之一,如果業務部門要將稅務風險列入考慮范圍,并制定相應的經營方案,它就必須首先付出一定的時間及精力來學習研究稅法的相關規定,獲取企業涉稅的信息。假設這種學習研究需要付出的成本為C,對于業務部門來說,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業務部門認識到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花費了成本C來研究稅收規定,并根據相關的稅收規定來制定營銷方案,從而避免將來企業稅務風險的產生。二是業務部門認為稅務風險并不重要,不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因此沒有花費時間和精力來研究稅收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提交給決策部門的經營方案,一旦被采用,實際上就給企業帶來了稅收上的不確定性,即企業稅務風險。
3.對于決策部門而言,首先假設決策部門代表企業,他的收益與企業的收益一致。同時,決策部門缺乏對稅收規定的研究(通常決策部門很少擁有稅務背景,更多的是擁有較強的生產、營銷能力),但能認識到企業經營過程中有企業稅務風險存在的可能性,由于信息不對稱,決策部門并不知道業務部門在做方案之前是否研究過稅收規定,因此,在業務部門提供的備選方案之中,決策部門會進行選擇接受業務部門的方案或是拒絕業務部門的方案。
4.業務部門的收入與企業最終的收益正相關,即如果決策部門接受了業務部門提供的經營方案,并且最終獲得了利潤R,那么業務部門將按照比例θ獲得θR的收益。如果業務部門的方案被決策部門拒絕,那么這個方案就不能為企業帶來任何的收益,業務部門自身的收益也為0。
5.企業一旦接受了業務部門提供的方案,就能取得收益R。在不考慮其他風險的前提下,如果業務部門事先并沒有研究過稅收規定,則企業有可能面臨稅務風險。這種情況下,由于稅務風險的不確定性,企業有可能要承擔額外的稅收負擔T,此時支付向量分別為[θ(R-T),R-T]。企業也有可能不會受到稅收的影響,不必承擔額外的稅收負擔,此時的支付向量分別為(θR,R);如果業務部門事先研究過稅收規定,而它的方案也被決策部門接受,就意味著方案的執行沒有稅務風險,此時支付向量分別為(θR-C,R)。反之,業務部門的方案被決策部門拒絕,則意味著業務部門白費功夫,企業得不到收益,業務部門會白白地付出成本C,此時的支付向量分別為(-C,0)。
6.博弈的參與者是完全理性的,都是風險中性的,并且目標都是收益的最大化。業務部門研究了稅收規定后再制定經營方案的概率為α,決策部門接受業務部門的經營方案的概率為β。但是即使是最終企業承擔了稅務風險,也不一定就導致企業多交稅,因為這還受其他多種因素的影響,比如稅務機關人員的專業水平、財務人員調整賬務的水平等。也可以認為最后的結果是由方案執行時的稅收環境決定的,是一種隨機事件,可以用發生的概率ε來確定。Harsanyi曾在1967―1968年間提出了一種處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方法,就是引入虛擬的博弈者“自然力”,用自然力選擇可以描述博弈過程的隨機因素,選擇策略的參與者是自然力。盡管自然力不會得到報酬,但在相應回合,它必須選擇策略。依照慣例,所有參與者都遵循自然力概率,從而將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轉化為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動態博弈進行分析。這一轉換被稱為Harsanyi轉換,對研究不確定性博弈問題非常重要。按照這種假設,可以將企業是否多交稅的這種選擇交給“自然力”。
根據以上假設,得出該模型的博弈樹如下:
(二)博弈過程分析
從上述擴展博弈模型可以看出,業務部門的期望收益為:
(三)博弈結果分析
通過建立博弈模型對業務部門與決策部門經營方案選擇過程博弈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信息條件不完全且不對稱的條件下,業務部門和決策部門作為理性經濟人,都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博弈雙方都會在可供選擇的各種備選方案中選擇最優方案來實現自身效用的最大滿足。具體體現在:
1.(?琢*,?茁*)可以作為該動態博弈的Bayes-Nash均衡,根據博弈論的觀點,該均衡是指博弈雙方在偷稅行為博弈中的最優策略組合。只要一方不改變其策略,另一方任何策略的改變都不會使其收益增加。
2.不論是業務部門還是決策部門,其策略的選擇都受到多交稅的概率ε及多交稅額T的影響。ε越大,說明企業的稅務風險越大,同時稅務問題被稅務機關查出的可能性越大。對于業務部門而言其選擇認真研究稅收規定的概率(1-α)越大,決策部門接受業務部門提出的經營方案的可能性β就越?。ㄒ驗闆Q策部門不愿承擔過多的稅務風險);同樣的道理,T越大,說明企業稅務風險可能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就越大。對于業務部門而言也會使其選擇認真研究稅收規定的概率(1-α)增加,決策部門接受業務部門提出的經營方案的可能性β減小。
3.從業務部門的角度來看,在提供經營方案之前是否研究稅收規定,還與該方案產生的收益R成正比。這可以理解為,如果該方案產生的收益越大,業務部門可能會越忽視稅務風險的影響,因為一方面他會認為產生的利潤R足以彌補稅收上的損失,即使多交了稅款,對于業務部門來說最多也就是減少了一點收益;如果該方案產生的收益很小,業務部門可能就會將注意力放在稅務風險上,因為在本來收益就不多的情況下,一旦出現了稅務風險,可能會導致企業的虧損,企業一旦發生虧損或是沒有收益,那么作為業務部門就無法獲得收益(業務部門的收益=θ(R-T),若(R-T)≤0,業務部門的收益也為0)。另一方面收益越大,意味著企業可能面臨的相關稅收規定會越復雜,業務部門擔心付出了較大的成本C,而最后方案又被決策部門拒絕,因此不愿意花費成本C來研究稅收規定。反之則反。
4.從決策部門的角度來看,是否接受業務部門的經營方案,還取決于業務部門研究稅收規定所付出的成本C。由于稅收規定的復雜性、多變性,業務部門要獲得較為全面的涉稅信息,就必須付出較高的成本C。C越高意味著相關的稅收規定越復雜,但決策部門會認為業務部門所提供的經營方案將越有價值,越能規避企業稅務風險,因此,決策部門選擇這個方案的可能性反而越大。反之,業務部門付出的成本C很小,意味著相關的稅收規定比較簡單,但決策部門會認為業務部門沒有吃透稅收規定,其提供的經營方案存在一定的稅務風險,因此拒絕該方案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綜上所述,在企業進行經營決策的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一方面業務部門對于現行的稅收法規不熟悉;另一方面,決策部門無法確定業務部門提供的經營方案是否包含稅務風險。當一個方案將給企業帶來較大收益的情況下,往往面臨的稅收規定也會比較復雜,而此時作為業務部門會更容易忽視稅務風險,作為決策部門卻更容易接受業務部門提供的經營方案,這就在無形中給企業產生了大量的稅務風險。
四、企業生產經營決策選擇博弈模型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啟示
(一)加強業務部門對稅收法規的學習
企業要真正規避稅務風險,必須加強業務部門對稅收法規的學習。將稅務風險防范與控制納入企業各部門日常管理范疇,使業務部門認識到稅務風險的重要性,定期組織各個部門特別是業務部門的一線員工參加稅收法規培訓,通過企業統籌安排降低業務部門學習稅收法規的成本。對業務部門開展業務、簽訂合同等經濟行為實施稅收監管,提高業務部門稅務風險識別、評估及應對的能力。
(二)設立稅務部或稅務咨詢崗位,全程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決策
企業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對有條件的企業要在企業內部設立稅務部,稅務部應該是獨立于財務部以外的,沒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立稅務咨詢崗位,專門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務問題。從企業的成立到生產經營決策,再到原材料的采購,再到產品的銷售甚至于在收購、兼并、投融資等每一個業務環節都要制定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通過稅收的手段來管理企業的經營。
(三)加強企業內各個部門及財務部門之間的溝通
由于業務部門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稅收,財務部門負責核算和交納稅收,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門主管應加強與財務部門、稅務部門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各部門主管應定期與財務主管、稅務主管進行業務溝通,匯報各部門的經營情況,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涉稅疑難問題,應及時向稅務主管請教,應在事前與財務部門、稅務部門積極溝通,共同向決策部門提交合理方案,以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
【參考文獻】
[1] 李傳志.稅收征管博弈與激勵機制研究[D].華僑大學20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