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30 16: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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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2015年股災;證券監管;監管體系
一、2015年股災介紹
從2015年6月15日到2015年8月末的股災行情暫告結束,上證指數從5178點跌到2850點,之后在救市的呼聲中有所回緩,直到2016年開年熔斷機制的實行,指數繼續連日下跌,1月底達到2638點新低。
(一)股災的起因
本文選取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8月底這段時間的股災進行研究,分析得出此次股災的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1.人造牛市不長久。上證指數從2014年7月份2000點起動到2015年6月達到5178點,漲幅達159%,反觀此輪行情產生于宏觀經濟低迷的背景,股市企穩回升源于證監會2014年下半年推出的百家發行計劃,市場對IPO的擔憂被消除。同時管理層對市場借機炒作的行為并未打壓,連續漲停的情形激活了市場做多情緒。但股價上漲并未得到企業業績支撐,所以泡沫逃不掉破滅的結局。2.杠桿加劇了股市風險。如下圖杠桿交易金額與股市行情高度正相關。很多投資者借用傘型信托和融資融券以及場外配資的方式加杠桿,而在股市高位時監管層突然去杠桿,導致市場拋壓重,股價集中下跌,觸及配資警戒線,引起連續強制平倉。3.媒體言論助長瘋牛行情。當上證指數走上4000點時,有媒體稱牛市剛起步,5000點時,證監會有人稱改革牛成立,在當今信息傳播高效且影響范圍廣泛的情況下,如此言論最終促成了全民炒股的局面。4.股指期貨加大了股市暴跌的幅度。股指期貨合約連續的跌停倒逼股票市場的暴跌,形成短時間內投機者獲取暴利的手段。
(二)股災造成的后果
2015年的股災對于每個市場參與者來說都是一場噩夢,我們經歷了:A股累計11天出現“千股跌停”;上市公司先后進入停牌潮;市場交易總額迅速縮減;滬深兩市總市值蒸發近33萬億;投資者損失巨大,多數中產階級破產;新股被迫停發4個月,直接融資被中斷,影響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增大了局部性的金融風險,甚至危及中國整體經濟及市場經濟。
二、股災中暴露出的監管問題分析
(一)股災中暴露出的主要監管問題
此次股災充分反映了證監會監管有漏洞、監管不適應、監管不得力等問題。根據牛市發展至股災爆發的路徑來看,主要體現了以下幾點監管問題:
1.監管者敏感度不高。從人造牛市的起點開始,監管機構未及時察覺股價走高與經濟基本面相背離的狀況,對當時違背股市規律的現狀未采取相應的調整措施。
2.監管力度松懈。很多個股在沒有業績支撐的情況下多種利好配合莊家作勢的行為未受到管制,造成A股遍地開紅花,因重大事項等利好復牌后慣性幾連板,助長了市場投機者的跟風行為。另外,監管機構在杠桿資金加入股市時并未對其有效干預,甚至場外配資達到1:10時也未及時加以限制,監管的松懈縱容了短期的炒作,加劇了投資風險。
3.監管者自律意識薄弱。當股指站上4000點時,證監會對于各種媒體輿論沒有進行正確的引導和管制,反而證監會的工作人員輕言輕行,不負責任的妄加議論“改革牛”更是監管者自律監督意識薄弱的體現。
4.監管方式缺乏專業度。監管部門在股市高位時突然對場外配資一刀切的舉措直接引發股災,直接體現了監管調控手段專業度不足,風險意識薄弱。另外,當做空者在股票現貨和股指期貨市場持續套利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并未及時作出有效的管制方案。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
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監管體系不完善。比如監管體系中證監會與銀監會的分家,場外配資、HOMES系統及信托屬于銀監會管轄范圍,而銀監會與證監會在監管上不能相互配合導致監管敞口風險加大。
三、對于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系的改進建議
我國現處于大國經濟地位的鞏固期,證券市場的穩定直接影響著我國國際地位的穩定和提升。所以完善證券市場的監管體系是當前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要任務。針對此次股災暴露出的監管問題,特對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系的完善提出以下改進建議。
(一)嚴控監管人員的選拔
嚴加把控監管部門的人員選拔,提高監管從業人員基本素質,強化專業度與職業操守的要求。監管從業人員在選拔時要特別注意對其證券市場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的考核,既要有務實的作業之風,又要有敢于創新的精神。樹立證券市場的公平與公正基本觀,夯實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
(二)加強監管的法制環境建設
我國證券市場法制體系尚不完備,需要進一步完善《證券法》等基本法律,以及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法規法則,明確實施要則,讓監管部門在執行時有典可據,有法可依。證券部門有責任輔助立法機參照《證券法》來修改《公司法》,同時制定和修改符合我國證券市場現狀的相關法律法規。便于監管和規范市場,加大市場擾亂者的懲治力度,提高違規成本。只有將市場擾亂行為配以犯罪層次的處罰力度,才能引起市場參與者的重視,減少擾亂市場的惡劣行為。
(三)合理分配監管權及改善監管結構
我國證券市場的復雜性和獨特性既要求獨立的監管主體,也要求統一的監管結構。如上述證監會和銀監會雖分管不同的領域,但由于資本的流動性不是單一的,需要各部門在分散專職監管的基礎上加強溝通和協調,統一于以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的目標上。
(四)凈化信息傳播渠道,強化自媒體信息責任歸屬意識
監管部門有責任凈化證券市場相關信息的傳播渠道,對不當報道造成的市場波動應追究其責任。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成熟度尚且不夠,自媒體的誤導性言論會導致中小散戶遭受損失,不利于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因此強化自媒體的信息責任歸屬意識在現階段不成熟的市場顯得尤為重要。
作者:張東齡 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
參考文獻:
[1]謝衛.整治金融亂象重在加強金融監管[J].群言,2016,01:22-24.
[2]林采宜.制度之殤:2015年股災反思[J].金融客,2016,01:26-27.
一、指導思想
1、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分工明確、責任到位、處置及時的集貿市場長效管理機制,以考核促管理,以獎罰促提升,不斷提高全區集貿市場的管理水平,優化群眾的購物環境和生活質量。
二、監管與職責
2、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街辦、管理處為集貿市場創建的總責任單位。各街辦、管理處要指定一名分管領導掛點集貿市場;市場所在社區或村、場指派一名市場督導人員,負責督促市場業主單位做好集貿市場內部管理;建立本轄區集貿市場長效管理制度和處罰措施。(責任單位:各街辦、管理處)
3、各市場業主單位為集貿市場創建第一責任人。各市場業主單位要根據文明城市創建的標準,建立和完善市場經營戶監管機制和市場管理人員處罰制度;切實做好市場內劃行歸市、衛生保潔、規范經營等工作;按照經營戶的經營時間安排管理人員進行市場監管,防止市場內經營戶出店經營或占道經營;(責任單位:各市場業主單位)
4、建立全區集貿市場長效管理制度;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加強對各集貿市場管理的督查、指導和評比工作,做到每周一檢查、一評比、一通報。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共同做好市場指導和監督工作。(責任單位:區經貿局)
5、加強市場內流通秩序的日常監管,確定一名分管領導掛點市場,明確一名工商管理人員負責市場日常監管;督促指導市場內的商品劃行歸市,標志明顯;攤位證照齊全、規范交易行為;設立投訴臺,公布投訴電話,完善投訴記錄;確保市場內無法律、法規禁止上市的野生動物銷售,無偽劣商品銷售和短斤少兩行為;市場內無“三無”產品和假冒偽劣商品,過期霉變食品的銷售。(責任單位:區工商局)
6、加強對市場周邊占道經營、違章搭建的管理。安排1-2人負責各集貿市場巡查,防止經營戶出市場經營和占道經營現象發生。(責任單位:區執法局)
7、加強各集貿市場周邊暴露垃圾、公共綠化場地等管理;督促完善市場各項環衛設施,指導建立符合標準和衛生的公廁。(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8、督促指導各集貿市場衛生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規范;經營食品、熟食的攤位的各項設施和操作程序符合《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指導完善市場內的“除四害”設施和消殺工作;指導建立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室,規范檢測程序,完善檢測記錄并公示;加強健康教育,確保從業人員良好個人衛生。(責任單位:社發局)
9、加強對市場周邊道路的機動車輛管理。規范設置市場周邊機動車輛停放區域,安排適當人員加強各集貿市場巡查,防止機動車輛亂停亂放現象發生。(責任單位:區交警大隊)
10、督促市場業主單位根據文明城市創建的標準,完善花園集貿市場硬件設施,配齊配足市場管理和保潔人員;督促花園集貿市場管理人員切實做好市場內劃行歸市、衛生保潔、規范經營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場經營戶監管機制和市場管理人員的處罰制度。(責任單位:供銷社)
二、考核與獎罰
11、規范考核程序。全區世紀花園和新昌北六家集貿市場及翠苑路市場納入區創建考評范圍。由經貿局牽頭,區城管局、社發局、工商局、執法局、各街辦(管理處)、市供銷社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聯合檢查組人員固定,檢查時間不固定,實行每周一檢查、一評比、一通報制度。檢查標準按照《集貿市場檢查考核內容及標準》執行(翠苑路市場硬件設施所涉項目不列入考核)。各街辦(管理處)、市供銷社作為檢查組督導單位,不參與評分。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分別就市場物業管理、場容管理、食品衛生管理、城管管理和工商管理進行評分,并根據市場存在的問題向市場業主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
區經貿局將各職能部門評分情況進行匯總,在每周創建例會上對各集貿市場創建檢查情況進行通報。每月將各市場創建情況匯總評分(本月評分累計數/本月檢查次數)上報區創建辦,區創建辦綜合各市場創建情況,提出獎罰建議報區創建領導小組審定。
12、強化獎罰措施。由區財政列支集貿市場創建工作獎勵經費15萬元,納入區創建辦預算范圍,主要用于各街道、管理處、各業主單位(含市供銷社、嶺口村)的考評獎勵資金。另外由區財政列支集貿市場創建工作經費5萬元,納入區經貿局預算,主要用于考評檢查組各職能部門的日常工作經費。
區創建辦根據市場聯合檢查組每月考評情況,對排名前二名且得分在70分以上的市場業主單位和所涉街道、管理處分別給予獎勵,其中,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對在全市集貿市場檢查綜合考評獲全市前三名的,給予市場業主單位和所涉街道、管理處獎勵10000元。在全市集貿市場檢查綜合考評獲非主城區第一名的,給予市場業主單位和所涉街道、管理處獎勵3000元。
全市9家種子管理站只有市級配備了全功能檢測中心,2個縣級種子管理站配備了簡單的實驗室,其余6家均無檢測實驗室。由于檢測體系的不完善,開展全方位、全覆蓋的種子質量檢測就成了無米之炊。特別是近年來種子套牌侵權不斷增多,需要更為先進的檢測手段,但在實際管理工作中遇到此類案件需要進行真實性檢測時無法及時完成,難以實現種子質量的事前有效監管,也為種子質量案件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2終端銷售市場監管難度加大
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采用直銷或通過合作社、協會直接把種子銷售到農戶手中,鄉鎮一級甚至村一級種子市場已成為種子銷售的主要市場,銷售人員素質低、儲藏場所不符合標準、經濟能力不足的問題比較嚴重,而縣級種子管理站沒有足夠的人員和經費保障對鄉村一級種子市場的全面檢查,很大一部分無法全程監控,這也給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雖然各級種子管理機構采取嚴格準入、加大市場巡查等措施,加強種子市場的監管,但仍有部分企業、經營戶采取各種方式偷偷銷售未經審定、套牌、侵權品種,甚至一些企業和管理人員玩捉迷藏的游戲,逃避檢查。未審先推、套牌侵權、超范圍經營的違法行為仍有存在。
3加強玉米種子市場監管工作的建議
3.1加強種子管理隊伍建設
種子管理隊伍是種子管理各項措施的執行者和落實者,是種子管理工作的核心,事關種子市場健康發展和農業用種安全。首先,要通過不斷學習和提高,打造一支業務精通、辦案高效、廉潔公正的管理隊伍;其次,配置適應管理工作需要的行政管理專用車。由于全市經營戶數量多,覆蓋面廣,一些在交通不便的鄉村,無交通工具必然會影響到管理工作的及時有效開展。建議由省級財政部門為市縣兩級種子管理部門統一配備專用執法車輛,提高市場巡查和執法辦案效率,進一步增強防范種子質量安全事件的能力。
3.2加強質量檢測體系建設
一方面加大市級種子檢測中心的改造升級,使其能夠承擔分子標記和轉基因檢測。另一方面加大縣級檢測機構和設施的投資力度,加強儀器設施購置、標準實驗室建設,提高監督檢測的硬實力;加強人員培訓力度,提高檢測水平,提高監督檢測的軟實力。全面建成市縣聯動、相互配合、分工明確的質量檢測體系。
3.3嚴格市場準入和備案管理
按照《種子法》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市場銷售的品種和商品種子從企業經營許可證及有效區域、檢疫證、品種審定及適宜區域、授權情況等方面進行嚴格的審查,落實嚴格的準入制度。對于縣級代銷種子的企業和經營戶,必須到縣級種子管理機構備案。嚴格、規范的準入和備案制度,將不合法、不守法的企業、經營戶以及不適宜的品種拒之門外,實現從源頭上的治理。
3.4加大種子市場監督抽查力度
加強銷售環節的監督抽檢,關口前移、重心下移,不留死角,市場、門店、品種全覆蓋,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嚴防假劣種子流入市場。
一、網絡交易的含義與現狀
網絡交易。是指經營者利用網站、網店、網頁等網絡平臺進行廣告宣傳、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就是通常所說的“電子商務”。關于“電子商務”,世界貿易組織的定義是,“通過電子通訊網絡進行產品的生產、廣告、銷售及分配”。我國電子商務專家楊堅爭教授則認為,“電子商務系指交易當事人或參與人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計算機網絡所進行的各類商務活動,包括商品交易、廣告、服務、資訊、金融匯兌、市場行情、電信、教育、醫療以及娛樂等領域的營銷等活動。
電子商務在百姓日常生活中更多體現的是網絡交易行為,主要表現形式有三種。一是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就是通常所說的B2B結構模式,這種模式是電子商務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交易金額巨大,帶來的經濟效益豐厚。二是企業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這種運營模式提供的商品和服務主要有禮品、書籍、計算機軟件等商品和服務。三是消費者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雙方通過網站提供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如淘寶網等。網絡商品交易給商家和消費者帶來“五大好處”:一是投資成本低。任何企業和個人無需花費大筆資金添置相關設備,只需在相關交易網站上產品信息。二是加入門檻低。現階段相關法律法規未完善交易主體登記制度,除經營性網站外,網絡商品提供者無嚴格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即可交易信息、開始交易行為。三是交易方式便捷。消費者可在線瀏覽商品,在達成購買意向后,通過網上支付以及網上銀行便可以完成購買過程,并且通過便捷的物流服務可以快速收到心儀商品,整個交易足不出戶即可完成。四是交易可互動進行。消費者不單單只是瀏覽選擇商品。同時還可以針對自己所需商品要約邀請,賣家可以根據此信息與消費者達成交易。五是商品豐富多樣。以“淘寶網”為例,有800多萬種商品在線出售,幾乎涵蓋了所有行業。
二、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監管的難點
目前,網絡詐騙、網絡虛假廣告、網絡假冒偽劣商品;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和變相傳銷:未經許可經營國家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的商品或服務:通過電子合同進行欺詐:利用網絡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搶注中文域名、惡意使用易于混淆的網站名稱等違法經營行為時有發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網絡商品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促進網絡市場交易行為公平、有序發展任重而道遠。
(一)法律依據匱乏,監管缺位
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網絡商品交易行為實現市場主體準人登記的法律法規,面對網絡商品交易帶來的問題,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這是造成工商部門對網絡商品交易行為無法實施有效監管的根本原因。有很多在有形市場中需要審批、許可的商品或網絡服務的經營行為。在網上處于準人“零門檻”的狀態,致使有些交易行為避開網下的審批程序,開展特殊商品的經營行為,對于網下有形商家來說是一種不公平競爭,尤其是一些食品、白酒、香煙等未經審批而進行網上交易的潛在風險十分明顯。
(二)假冒偽劣、走私販私、交易欺詐
假冒偽劣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網上交易中的一種痼疾,它不僅表現為網上賣家從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而且在國家網絡經營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在網上交易平臺形成了一種半地下狀態的市場。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是對網上交易經營規則的歪曲。直接危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干擾了網上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網上交易突破了地域限制,促進了國際間小額貿易的發展。雖然國內幾大網絡交易平臺都設有專門的“全球購”、“海外代購”等板塊,但其中混雜著一些商家打著“包稅”、“免稅”的名義推銷實際上并沒有繳納關稅的商品。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電子商務的傳播引發了一系列圍繞信息網絡的管理問題,產生了網絡安全瓶頸,利用網上交易的某些特征進行詐騙,有些賣家以各種各樣的理由誘騙消費者確認收貨實現電子資金劃撥,還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費者對網上交易服務提供平臺的信任,模仿購物網站頁面“中獎”信息施行詐騙。
(三)夸大、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有些網絡經營者利用消費者購買前無法了解、判斷產品的質量、性能、保修、商家信譽等情況的信息弱勢。對所售商品虛假宣傳、夸大功效。還有些不法經營者甚至與快遞公司串通。委托快遞公司送貨并收取貨款,而消費者只有交清貨款后才能驗貨。快遞公司收錢后,或者說產品沒有質量問題,或者把產品質量問題的責任推脫給經營者,經營者與快遞公司往往互相扯皮不愿承擔責任。
三、加強網絡交易監管的對策
隨著網絡經濟的繁榮,市場主體更加多元化,市場經營行為更加復雜化,市場監管難度進一步加大。筆者建議應采取以下四項措施:
措施一,實施網絡監管登記注冊制度。首先,通過網店開辦者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將其在經營所在地或經營者居住地的工商機關登記備案,并對經營者的經營地址,身份證明等進行現場核實,使其不管是在接受工商機關日常監管還是接到投訴舉報后都能找到當事人。其次,把12315投訴平臺與網絡經營信用等級相結合。投訴率相當于信用評價中的差評,差評累積到一定程度就將該業戶的信用等級降低一級。第三、將投訴率與網絡下的日常監管相結合,通過網絡監管系統將投訴直接傳送到該經營戶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通過工商所找到該業戶的經營地址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出現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欺詐以及從事走私販私等非法活動舉報時,可以將舉報信息傳送到所在地工商機關,由該工商機關直接對經營場所以及經營者進行立案查處。
措施二。實施網上工商審核標志認證制度。經過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后在其店鋪中標示出一個“工商注冊登記”的標志,這種認證制度有“兩大好處”:一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可以對擁有工商部門認證標志的店鋪放心購物。如果出現問題可以直接向網絡店鋪經營者所在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從而避免出現售后服務、產品質量、假冒偽劣產品等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使工商部門的認證標志成為網絡經營秩序維護者的標志;二是該標志的應用能促使網絡經營者主動到工商部門進行備案,沒有工商備案標志的店鋪就會受到消費者冷落,這樣就可以減少工商部門對網絡經營監管的工作量,使網絡經營者主動接受工商監管。
措施三,建立網絡信用監管體系。如何建立網絡信用監管體系,筆者認為首先應在信用分類監管系統中建立一個網絡信用分類,將一個經營主體的信用劃分為實體信用和網
絡信用兩部分,在網絡中建立一個信用評價平臺,對交易中的雙方進行信用評分。主要做好“兩項工作”:一是從現實到網絡。網絡經營者大多數有自己實體經營店,在網絡宣傳中用實體店鋪信息來表示其經營的長久性,工商部門在監管過程中應詳細了解其經營情況,加入到工商信用監管系統網絡信用中,使其網絡信用與實體經營店鋪信用進行對應,并根據網絡交易成果以及投訴情況增減其信用記錄,隨時刷新其在網絡中的信用等級,使消費者能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店鋪的信用記錄;二是從網絡到現實。首先。建立“網絡經濟戶口”數據庫。實現對網絡市場主體準入登記監管。通過與信息產業局的合作方式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主開發適合監管需要的網絡搜索引擎,制定手機號碼段、郵編或區號、IP定位等搜索策略,通過對查詢關鍵字的匹配對比來建立轄區網站數據庫、經營性網站備案庫、企業信息查詢庫數據庫,通過網絡市場主體備案管理功能,逐步建立市級乃至國家級經營性網站“網絡經濟戶口”。應用這個數據庫建立一個電子商務監控平臺,對各種交易網站進行監控,對整個網絡的交易以交易成功后的買家評價及投訴增減該監管對象的信用等級,設立“慢升快降”的信譽等級評價原則,對嚴重缺信的賣家聯合交易平臺提供商給予封店處理,促進交易者進行誠信交易,也使信譽評價體系更能準確地反映交易者的信用狀況。
西門子股份公司系“SIEMENS”商標的專有權人。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類別包括開關、插座等。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簡稱西門子公司)經授權獲得該商標的普通許可使用權,并可以其自己的名義在中國大陸提起知識產權相關訴訟。
2010年5月,西門子股份公司發現北京萬家燈火家居裝飾市場某攤位可能銷售了侵犯其商標權的產品,委托某律師事務所向該攤位經銷商郵寄了《律師函》,稱該攤位可能銷售了未經西門子股份公司授權的開關、插座等電氣產品,建議其采取相關措施。
2010年6月19日,西門子公司在該攤位公證購買了涉案開關、插座若干,并取得收款金額為122元的《收據》一張和蓋有“北京萬家燈火家居裝飾市場有限公司代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以及名片各一張。
鄭某系該攤位的經營者,并確認收到了該律師函。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將鄭某銷售的產品與西門子公司的正品進行比對,西門子公司的開關、插座產品的正品內側均印有20位編碼,鄭某的產品上沒有編碼,且二者在產品外包裝袋、產品構造等方面均存在明顯不同。
西門子公司還了北京萬家燈火家居裝飾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家燈火公司),理由是其未盡監管義務,構成共同侵權。
商標直接侵權的認定
商標侵權可分為直接侵權和間接侵權兩種。直接侵權行為包括新《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前(一)至(五)項,即(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該條第(六)項屬于間接侵權的情形,即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就本案,海淀區法院認為,鄭某認可收到了律師函,其應當知曉其銷售的涉案商品系假冒西門子公司注冊商標的商品,且鄭某作為經營者,其亦未證明其銷售的開關、插座商品具有合法來源,故其銷售假冒西門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主觀過錯明顯,構成侵權,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萬家燈火公司是否侵權
本案的爭議在于,萬家燈火公司并非直接的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海淀區法院認為,鄭某系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其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燈具,與其實際經營的項目一致,萬家燈火公司為其提供發票并無不妥。西門子公司未提交證據證明其在公證購買涉案商品之時萬家燈火公司知曉鄭某銷售了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西門子公司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萬家燈火公司在收到本案狀之后應當知曉鄭某銷售了涉案商品,但在訴訟中,西門子公司認可鄭某在收到本案狀之后已經停止銷售涉案商品,故萬家燈火公司在知曉鄭某銷售了涉案商品之后,已經盡到及時有效制止的義務,不構成對西門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而在前幾年我們熟知的秀水街公司相關案例中,法院卻認定秀水街公司為被告于某的涉案侵權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存在共同的侵權故意,構成共同侵權。
同樣是綜合市場,為何萬家燈火公司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而秀水街公司卻成為共同的侵權行為人?
綜合市場監管義務的認定
不管是萬家燈火公司還是秀水街公司,作為綜合市場,兩家公司均與相關攤位的經營者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承租的攤位位置、面積、經營范圍、租賃期限等,從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兩家公司的權利 義務看,均包括對市場進行統一經營管理,有權決定市場經營時間、經營品種、范圍等,可以根據市場的需要進行調整,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活動,另一方面,秀水街公司負有維護市場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等的合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行為屬于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綜合市場作為經營管理者,提供經營場所,應知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行為屬于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故綜合市場如果可以認定主觀上存在“應知”情節,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在西門子公司案中,權利人律師函寄送的對象為攤位的經營者,且在收到本案狀之后,鄭某已經停止銷售涉案商品,故萬家燈火公司已經盡到及時有效制止的義務。在秀水街公司案中,權利人給秀水街公司的律師函中已經列明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具體攤位,要求秀水街公司積極采取措施,如有問題可與律師聯系,并提供了詳細聯系方式,但實際上,秀水街公司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制止涉案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致使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繼續。故可以認為秀水街公司存在“應知”的情節,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綜合市場知識產權法律
風險提示
綜合市場規模大,涉及攤位多,涵蓋文具、服裝、鞋帽、五金、建材、家電等各行各業,產品質量也參差不齊,知識產權法律風險比較多。綜合市場如何積極有效應對?
首先,綜合市場應當做好登記備案工作,認真審查攤位經營者的身份信息和經營資質,留存好身份證、營業執照等主要證件的復印件。尤其應當注意審查實際經營者與登記備案經營者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及時做好相關信息登記工作。
其次,綜合市場應當與攤位經營者簽訂相關合同,明確約定各項權利義務,尤其是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權利和義務,要求在綜合市場內誠信經營,保證其展示及出售的產品具有合法權利,不侵權他人知識產權。綜合市場還可以就如因攤位經營者原因導致侵犯知識產權時,綜合市場被判承擔責任時,約定具體如何在攤位經營者和綜合市場之間進行分擔。
一、以“四個統一”為統攬,狠抓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際是一個問題的不同表述。豬肉市場監管主要是指嚴格豬肉市場主體準入、強化豬肉市場日常監管、打擊違法違規交易、維護豬肉市場秩序、保證人民群眾豬肉消費安全放心: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主要是指工商機關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流通領域豬肉質量監管,保證流通領域的豬肉商品安全放心,人民群眾有關豬肉質量的消費投訴能得到滿意處理。前者重在闡述強化流通領域豬肉市場日常監管,后者重在強化工商機關要行使流通領域豬肉質量監管權。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周伯華局長及總局黨組對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非常重視,多次批示,為開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四個統一”與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有非常密切的關系
“四個統一”與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關系密切,是指導今后工作的重要指針。“四個統一”對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要以“四個統一”思想作指導,將“四個統一”運用到解決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問題中。圍繞“四個統一”研究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來做好工作,不斷推動體制機制創新非常有必要。
(二)各地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各級工商機關在豬肉市場監管、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中采取了積極的措施,取得了輝煌的成績。特別是今年5月底至9月底,總局先后專程派員到第一線督查處理了西安“注水肉”、安徽“高溫豬”、四川“病死豬”、北京“脖頭肉”等典型案件,堅決打擊了豬肉商販違法違規交易,懲治了不法商販,健全完善了豬肉市場監管制度,凈化了豬肉市場秩序,受到了地方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高度好評。據不完全統計,從2007年5月26日至9月26日,在豬肉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中,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出動檢查人員148.47萬人次,車輛43.51萬臺次,檢查各類市場20837個,檢查大型商場、超市、肉制品加工企業、豬肉、禽蛋等副食品經營戶133.42萬戶,取締無照經營戶8846家,查獲未經檢疫和檢疫不合格的豬肉及制品527.43噸,沒收病死豬肉236.47噸,對查獲的檢疫質量不合格豬肉及制品及時進行了無害化處理。
1、強化大局意識,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目標。總局黨組書記、局長周伯華同志反復強調,豬肉質量安全狀況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安定與和諧,要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做好工作。各級工商機關一定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強豬肉市場監管、開展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四個統一”的要求,加強豬肉市場監管工作。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商務部、工商總局、公安部、衛生部等部門聯合成立了全國豬肉質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相關工作。此外,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工商機關會同發改委、商務、質檢、食品藥品等部門加強豬肉市場監管,維護豬肉市場秩序。
2、深入基層。加強調研和督查,狠抓貫徹落實。總局先后派出由總局領導、有關司局負責人帶隊的25個檢查組,到全國27省(市)進行了督查。在督查中,采取重點督查、交叉檢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特別是定點屠宰企業生產加工情況、城鄉結合部市場和農村集市豬肉經銷情況進行了認真檢查,各地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切實把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同時,總局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了豬肉市場有關情況的全面調查工作,摸清了情況,提出了對策,有力地指導了工作的深入開展。
3、標本兼治,著眼長遠,建立健全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總局在總結前一階段豬肉市場監管制度、方式方法基礎上,堅持依法監管與誠信自律相結合、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事前預防與事后查處相結合、制度建設與監管方式創新相結合,積極推進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建設,于今年8月23日下發了《關于建立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工商市字[2007]175號),確立了以“依法監管、制度健全、責任到人、安全規范”為主要內容的市場預防、誠信經營、市場整治、應急處理和責任追究等五大監管長效機制。
4、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和配合。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是一項系統工程。工商機關與商務、發展改革、公安、農業、衛生、質檢等部門加強了協作配合。各負其職,形成了監管合力。
(三)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工作中亟須解決的問題和問題
當前,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表現在:
1、豬肉市場監管到位難。私宰濫宰的現象依然存在,雖然各地都實行了定點屠宰,但由于監管的環節和部門較多,在監管上存在漏洞,再加上當前肉價上漲,有暴利可圖,導致私屠濫宰現象比較突出。此外,個別工商機關反映,曾出現不法豬肉經營者暴力抗法現象。
2、豬肉市場監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工商機關實行的是巡查制而非駐場監管,一些城鄉結合部存在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時間和空間差,在監管人員巡查過后或非上班時間里進行私宰肉和未經檢驗檢疫及檢驗檢疫質量不合格豬肉交易。
3、對病死畜禽沒有統一無害化處理場所和設施。中、小規模和散養戶多無力建設完善的無害化處理設施,病死豬等畜禽無法得到有效規范處置,一些地方存在著工商機關查獲的病死豬肉面臨無處處理的尷尬現象。隱患極大。
4、市場主辦單位責任意識淡漠,工商機關對市場主辦單位制約作用難以體現。市場主辦單位應承擔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在實際生活中難以真正落實,增加了市場監管難度。
此外,有的地方、有的部門協調力度不夠,缺乏信息溝通和協調聯動。
二、以“四個統一”為工作目標和基本任務,繼續抓好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對策建議
各級工商機關要按照“四個統一”的要求,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一切工作以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為重。立足
職能抓豬肉市場監管,為政府分憂解難,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盡職盡責,圓滿完成國務院交辦的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縣城以上超市、市場進貨的豬肉“100%來自于定點屠宰企業”的任務。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豬肉市場監管和開展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生豬生產和市場供應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豬肉同糧食一樣是廣大群眾的基本生活資料,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當前,豬肉價格上漲會帶動豬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等相關產品價格上漲,不僅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體、弱勢群體的切身利益,而且影響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是事關全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大事。各級工商機關要按照“四個統一”的要求,把加強豬肉等副食品市場監管和開展豬肉質量專項整治作為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切實擔負起監管豬肉市場的職責任務。努力維護好豬肉市場秩序。
(二)突出重點,加大監管和整治工作的力度
各地要繼續開展豬肉市場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認真分析本地豬肉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監管重點,增強市場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緊緊抓住重點地區和重點經營者,切實加大對豬肉、禽類商品交易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市場和經營生鮮豬肉及豬肉、禽類制品的小攤點、小經銷點的監管力度,增大市場巡查的密度和頻率,及時防范、查處借價格上漲之機制售注水豬肉、病死豬肉和禽類、未檢疫或檢疫不合格豬肉、禽類和銷售假冒偽劣、質量不合格豬肉、禽類制成品的不法行為。
(三)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打擊豬肉違法經營行為
當前,游村串鄉收購病死豬、銷售病死豬肉或用病死豬肉、質量不合格豬肉加工鹵臘制品屢禁不止,成為影響和制約豬肉質量、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隱患,各級工商機關在豬肉市場監管和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針對上述現象迅速組織監管執法力量,集中開展執法檢查行動。一是嚴厲打擊銷售注水肉違法行為:二是嚴厲打擊缺斤短兩、以次充好等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三是嚴厲打擊將病死豬肉、不合格豬肉充當合格豬肉出售的行為:四是嚴厲打擊將不合格豬肉鹵臘加工成品出售的行為。
(四)切實加強豬肉案件查處和消費者維權服務工作,嚴格依法行政
要完善豬肉市場監管與豬肉質量安全的大要案件協作機制,加強大要案件查處的組織、協調和督辦。指導各地建立健全查辦案件管理制度,在立案、結案、銷案等環節嚴格執行辦案程序,對符合移送標準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嚴禁以罰代刑、以罰代管。要突出重點,深化消費者維權服務,及時快捷、穩重妥善地處理消費者關于豬肉質量的投訴情況,依法打擊損害豬肉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五)健全豬肉市場監管制度。全面落實各項工作制度、措施
今年5月以來,總局先后下發了8個關于做好豬肉市場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加強豬肉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穩定提出了具體、可行的措施。應當說,目前各項措施已經明確,現在的關鍵是強化落實,把各項措施、制度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具體工作之中。結合近期各地豬肉市場監管情況,筆者強調必須把以下監管措施全面落實:(1)豬肉經營實行市場主體準入制度。所有經營豬肉的市場、集市、超市、商場等經營場所及從事豬肉批發和零售的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應當在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后,方可經營。(2)豬肉經營實行“協議準入”制度。從事豬肉銷售的市場、集市、超市、商場等經營場所,要與生豬定點屠宰加工企業簽訂協議,落實“場廠掛鉤”和“場地掛鉤”制度,保證從合法規范的定點屠宰加工企業進貨,嚴禁經營其他渠道的豬肉。(3)豬肉經營實行“強制退出”制度。(4)豬肉經營實行亮證亮照和“掛牌經營”制度,(5)落實市場開辦者豬肉質量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度,加強豬肉市場管理。此外,工商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領導責任制、轄區責任制和崗位工作責任制,對工作失職瀆職、監管不到位、執法不作為等行為,要追究有關責任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完善現有農貿市場規劃布局。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包括海昌、硤石、海洲、馬橋等四個街道行政區域范圍)人口分布、人口結構、城鄉商業網點規劃等因素,結合城市有機更新,調整完善《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布點規劃(-2020)》,新增兩個建設點:一是城南區塊點(文宗南路東側、東長新村點南側),滿足居民新聚集點配套需要;二是西山路區塊,對西山路臨時設攤區現有設施進行改造,完善硬件,具備正規農貿市場條件設施,分流市區部分臨時設攤區經營戶。今后中心城區新建、改造農貿市場須符合規劃要求。各鎮、開發區(景區)根據實際需要,科學編制本區域農貿市場布點規劃,確保農貿市場建設有序推進。
做好現有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根據省政府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目標任務,全市在2013年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務。目前尚未實施改造提升的責任單位,須將該項工作作為2013年度重點工作予以落實。海昌街道硤東菜場、鹽官鎮豐興農貿市場、市區南苑農貿市場、袁花鎮袁花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需在2013年度完成。周王廟鎮周王廟農貿市場改造提升要加強督促指導。農貿市場改造應對照省文明示范農貿市場標準實施,注重完善停車場、停車位等市場配套功能。
規范便民交易點。對具有固定經營場所、硬件設施基本符合農貿市場標準,但因土地、規劃等原因而無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的農副產品交易場所(俗稱無證農貿市場或便民交易點,大多由集體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相關職能部門應制定可行性方案,通過簡化或補辦手續,妥善開展市場名稱登記,逐步納入規范管理。
建立完善“菜籃子”工程蔬菜基地與市場產供銷對接機制。強化農貿市場與蔬菜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間的直銷對接,有效降低流通成本。2013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積500畝,并進一步優化農貿市場內蔬菜基地直銷點建設。鼓勵業態創新,推進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實行“農改超”;探索大型商業超市直供直銷、連鎖配送、凈菜銷售模式。
強化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進一步健全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探索肉類等重要商品品牌化經營,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機制,落實市場準入制度,實現農副產品全索證、全備案。加快農貿市場檢測點建設,拓展檢測項目、提高檢測頻率,提升檢測水平,農產品批發市場和50個經營戶以上農貿市場全部設立檢測點。建立電子監管網絡,完善信息公示和價格預警。強化不合格食品后續處理,注重源頭監管,加強部門協作,加大食品大要案查處力度,形成政府部門監管、市場舉辦者管理、經營戶自律的良性機制。
扎實開展“文明示范農貿市場”創建活動。結合“六城聯創”工作,認真落實省政府創建“文明示范農貿市場”要求,力爭每年成功創建1至2家省級“文明示范農貿市場”,進一步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服務水平。
完善農貿市場攤位租賃費收費行為,平抑市場物價。發揮國有農貿市場示范帶動作用,國有農貿市場按年度攤位費總額的5%、集體農貿市場按年度攤位費總額的3%,設立文明誠信經營獎勵基金,對符合條件的經營戶進行評比并進行獎勵。實行攤位租賃費最高限額,確保攤位費維持在可控水平。以市場為單位,以滿員市場前三年招標最高年份的總金額為最高限額,超過部分50%充入文明誠信經營獎勵資金,其余50%作為市場發展資金。
政策保障
新建農貿市場。由國資或集體經濟組織投資新建農貿市場的,可通過行政劃撥、協議出讓、集體使用、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對新建標準化農貿市場,驗收合格、辦理市場名稱登記后,由市財政給予實際投資額(不包括土地成本,僅限農貿市場部分)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財政補助。落實減免規費政策,建設農貿市場按照社會公益基礎設施規定,享受稅收、建設、用水用電等相關扶持政策。大管網配套費等建設工程規費減半收取或全免,農貿市場水、電費用按居民用性質收取。
創建“文明示范農貿市場”、“星級文明規范農貿市場”。經星級市場考評合格,由市財政給予五星級50萬元、四星級30萬元、三星級20萬元、二星級10萬元、一星級5萬元的財政獎勵。由低星級評定高星級的,實行補差獎勵。星級農貿市場復評合格(三年一復評),按上述標準減半獎勵。經省考評組認定為“省文明示范農貿市場”,一次性給予15萬元財政獎勵。
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認識。農貿市場建設系民生大計,也是一項經濟工作,關乎食品安全,關乎社會穩定。各鎮(街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做好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的責任心和緊迫性,將其作為城市工程的根本性工作和為民辦實事的重點工作予以推進。
完善組織機構。建立全市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市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工商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大隊、市農經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供銷總社等部門和各鎮街道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有關精神,進一步規范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建立良好的稅收征管秩序,推動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提檔升級,現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清客觀形勢,明確工作思路
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在增加財政收入、擴大就業渠道、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經濟發展方式的逐步轉變,城市建設的顯著提升,資源配置的不斷優化,傳統的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管理方式已經難以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對此,要認清客觀形勢,著力解決好現階段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發展中的問題。
從稅源調查分析情況來看,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稅源管理中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稅務登記中存在空殼戶、無證經營、漏征漏管、跨區交叉戶管等戶籍管理不清的現象;高額的租金及管理費擠占稅收、業戶不按規定使用發票等行為導致稅基侵蝕嚴重;部分個體工商戶片面理解起征點提高政策,達到起征點不申報、長期連續零低申報以致稅收流失和風險積聚;個體工商戶及專業市場管理水平總體不高、經營業態層次較低、投入產出與占用資源不匹配等資源配置不優的問題較為突出。這些問題已成為制約我區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做大做強的重要因素。
為此,各有關部門、市場管理方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握個體民營經濟和專業市場發展新的階段特征,尤其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調整后,規模較小的零散個體工商戶已不再是稅源管理的重點,要切實轉變工作思路,圍繞轄區汽車經銷(含修理修配)、醫藥、鋼材、建材家居、品牌店、飲食服務、建筑安裝、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逐步將規模較大、行業特征明顯的個體工商戶,納入專業市場進行集約化、社會化管理,引導扶持一批具有成長性、符合經濟發展業態的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發展壯大,形成穩定稅源,為促進經濟稅收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做出貢獻。
二、嚴格戶籍管理,夯實稅源基礎
(一)認真清理稅源。街道協稅護稅組織要按月對本轄區納稅人進行巡查,對無照、無證經營、外埠經營未登記者責令其在限期內辦理稅務登記。對于納稅人拒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部門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予以處置。稅務部門要不定期開展稅源戶籍專項檢查,每半年對選擇的重點區域開展一次漏征漏管戶清理,切實加強稅源基礎管理。工商、稅務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換,及時通報登記、變更、注銷等重要信息,盡可能做到登記信息一致。
(二)嚴格登記管理。工商部門要嚴格把好入口關,在辦理注冊登記時,嚴格將符合企業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為企業。專業市場在招商時,要與城市整體規劃相適應,特定行業必須嚴格招商準入門檻,并督促納稅人及時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對于未在辦理相關登記的不允許入場。對于醫藥、鋼材、建材家居、汽車經銷(含修理修配)等特定行業的納稅人要盡可能地納入專業市場進行統一管理,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納稅人要引入市場淘汰機制。
(三)強化跟蹤監控。要強化空殼戶、無生產經營戶、跨區交叉戶的管理,對不按照規定辦理年檢、經稅務部門核實并出具相應文書的無生產經營戶,工商部門應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盡量減少空殼戶數量,進一步節約征管成本。在日常管理中,稅務部門如果發現符合工商企業注冊登記條件,特別是用工人數超過7人的個體工商戶,應提請工商部門督促其變更登記為企業。對于已在落戶,但未在區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并申報繳稅的,市場管理方、工商、稅務部門要實施聯合執法,將其納入管理,拒不接受管理的,依法依規勸離。
三、落實稅收政策,促進納稅遵從
(一)落實優惠政策。稅務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關于個體工商戶的起征點政策,做好政策宣傳輔導,幫助個體工商戶正確理解政策,以實際生產經營收入為依據確定征稅或免稅,客觀公正地對納稅人申報情況進行核實,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本著從優從簡的原則,及時落實國家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妥善處理有關爭議,協調相關利益關系,發揮優惠政策的積極效應。對于符合區支持小微企業快速成長優惠政策的納稅人,要積極落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措施。
(二)合理確定對象。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應實行查賬征收或已實行查賬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要繼續推行查賬征收方式,引導個體工商戶建賬建制,據實申報生產經營收入,主管稅務部門根據其申報情況確定征免稅收。對暫不能實行查賬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采取定期定額征收方式,按照省國稅局《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核定稅款,凡核定為不達起征點的,據實免稅。
(三)嚴格執行政策。稅務部門要深入市場、街道實地了解經營情況,分區域、分地段、分行業做好調查摸底,全面掌握個體稅源實際狀況,力求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準確。要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執行政策,杜絕人為調整、變通執行和有稅不征等情況,做到公平公正、陽光定稅。要防止因申報核實不準而造成執行政策不當或稅負不公,防止納稅人為了享受優惠政策將企業變更為個體工商戶,繼而轉為不達起征點納稅人。同時,要建立對未達起征點納稅人動態跟蹤管理制度,動態監控個體工商戶定額變化情況,尤其是要強化“臨達起征點”納稅人的跟蹤管理,有效防止稅收漏征漏管現象。
四、規范市場秩序,鞏固稅源稅基
(一)規范市場收費。要全面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的收費項目,防止工業園區、專業市場、招商進店的商場等經濟實體在招商工作中以費擠稅、以租擠稅、稅費不分等問題,降低業戶的生產經營性支出和成本。稅務部門、協稅組織要積極加強與市場投資主體的協調,確保業戶的房屋租金、管理費在考慮納稅人稅收成本的前提下保持在合理水平,切實減輕納稅人的負擔,避免納稅人因承擔高額租金或費用對稅收造成擠占和侵蝕。
(二)引導企業建賬。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大戶,要及時調整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并督促其按要求建帳。對不符合自建賬條件的納稅人,引導其委托具備資質的記賬中介機構記賬,并繼續實行支持個體工商戶建賬的優惠政策。要進一步加強代賬機構及其委托納稅人的管理,強化監管和內控,持續改進提高,提高建賬質量。財稅部門要對納稅人建賬情況進行監控,引導納稅人設立真實賬簿,減少場外交易、賬外經營行為,據實申報納稅,逐步實現規范經營。
(三)推廣使用發票。加強普通發票使用服務管理,在專業市場大力推行通用機打發票,適時推行網絡發票,充分發揮以票控稅的作用。加強不達起征點個體工商戶發票管理,對于長期零低申報的個體查賬征收戶,稅務部門要重新核定其發票使用數量和版本。督促納稅人按照規定使用發票,依法打擊納稅人不開發票、用假發票、借用發票等行為,防止部分納稅人為吸引客源,實行開發票和不開發票兩個價格造成的稅收流失。
五、改進管理方式,提高征管質效
(一)實行分類管理。要對轄區納稅人進行合理分類,建立以規模或行業為主,兼顧稅種、風險和存續期等分類管理模式。要以專業市場為載體,集聚行業特征明顯的納稅人,將零散的稅源逐步納入專業市場進行統一管理。要強化同行業納稅人的稅源監控,建立特定行業和專業市場內納稅人聯動管理機制,公平稅收負擔。在鋼材經銷行業管理中,國稅、地稅、建設、房產、規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通過規范下游建安企業的管理,促進鋼材行業規范經營;在醫藥經銷行業管理中,要建立稅務部門與醫保、藥監等部門信息交換機制,督促納稅人據實納稅;在交通運輸行業管理中,要取得運輸管理部門、車輛管理部門支持配合,通過信息交換共享及時掌握車輛流動和收入情況;在建筑安裝行業管理中,要借助協稅護稅組織力量,加強稅源基礎管理,及時掌握新建、在建項目實際情況,防止稅收流失。在家居建材、品牌店、超市等行業的管理中,要推行“規范管理、購銷入賬、集中收銀、統一納稅”的管理方式。
(二)突出風險管理。要建立納稅人稅收風險預警機制,根據風險管理對象和風險等級,分別采取宣傳輔導、風險提示、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手段,及時糾正納稅人問題。對稅收風險等級高的納稅人,要強化稅源監控和評估檢查,并實行增值稅與所得稅、國稅稅種與地稅稅種同評同查,防止多頭檢查,堵塞征管漏洞。針對評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相應的控管措施,督促納稅人建立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在大型商業企業中要推廣集中收銀,防止商戶銷售收入不如實記賬;餐飲行業中要大力推行稅控裝置,規范自制憑證的使用,對賬務不健全納稅人實行核定征收;要健全汽車經銷行業鏈條,實行“一條龍”管理,防止隱瞞銷售收入、賬外經營等行為。
(三)提升管理層級。認真開展應建賬未建賬納稅人和中介代賬整治工作,對已建賬但賬務不規范納稅人實行重點整改,督促納稅人按期如實申報。進一步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查賬征收的管理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大戶納入查賬征收對象,積極鼓勵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促進工業企業“小進規”,商業企業“小進限”。加強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促進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提高一般納稅人比重。專業市場實行準入門檻,劃定在生產經營規模、稅收收入等方面的準入標準,提高轄區有限優質市場資源的使用效益,引導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規范經營、提檔升級。
六、強化監控管理,防范稅收流失
(一)加強申報監控。稅務部門要加強對申報不實、延期納稅納稅人的控管,尤其要強化對查賬征收個體工商大戶連續零、低申報等異常申報行為的監控,按月進行分析,及時開展監控和檢查,對納稅申報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提高按期申報率和按期入庫率。協稅護稅組織要對轄區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納稅人進行動態監控,對零低申報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調查,并及時向稅務部門反饋。
(二)強化代賬監管。稅務部門要加強對納稅人賬務真實性、規范性的管理,強化中介代賬監管,促進納稅人真實申報。對中介代賬機構反饋的不配合提供合法憑證、提供大量虛假憑證等納稅人行為進行查處,對只收取代賬費用不對納稅人賬務進行規范的中介代賬機構提請財政部門取締代賬資格。通過規范中介代賬行為,提高納稅人申報質量,減少稅收流失。
(三)加大查處力度。督促長期零低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申報納稅與實際生產經營情況不符的納稅人如實進行自查自糾,追繳未入庫的稅款。對轉為查賬征收后不實申報納稅的個體大戶,按不低于查賬征收前的標準自查補報。拒不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要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對擾亂稅收秩序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對不履行納稅義務且經稅務部門檢查處理仍不配合或不改正的納稅人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
七、推進協稅護稅,形成征管合力
(一)明確協稅護稅事項。要根據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提高政策的情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協稅護稅工作,積極拓展協稅護稅組織工作職能,充分利用協稅護稅組織人員熟悉情況的優勢,將涉及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管理的相關工作事項委托給協稅護稅組織。在保留各街道協稅護稅組織原有工作職責的同時,協稅組織負責對零申報的查賬征收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協助稅務部門進行預警,并督促其限期改正;對轄區內無生產經營納稅人進行確認;對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納稅人(如不達點納稅人達到起征點、無生產經營戶開始生產經營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對稅務部門無法聯系的失控納稅人協助進行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