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31 16:36:4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科學技術促進法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創設情境,激發興趣
良好的學習興趣,是學習心理中最現實、最活躍的因素,它是學習的直接動力之一。一堂美術課應該是一部優美的童話,一段悠揚的音樂,一個動人的故事。教師創設優美的教學情境,能激發學生學習熱情,幫助解決教學中的重難點,撥動學生的心弦。在美術課中,我們要充分利用美術學科的優勢,根據不同的內容和學生的年齡特征,精心創設情境,調動學生的學習動機,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1.媒體輔教,形象生動。
在信息技術日益發達的今天,應用多媒體電腦技術制作課件用于美術教學,會使重點突出,難點易突破,單位時間內知識傳播的信息量大,有助于照顧到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在有限的空間區域內看清演示過程,如在講授《民族瑰寶――楊家埠木版年畫》一課中,我充分運用多媒體、視頻剪輯等手段,把楊家埠木版年畫的歷史背景、產生及發展過程和藝術特點等清楚地展示給學生,使學生一邊欣賞美妙絕倫的畫面,激發求知的興趣,一邊學習知識,既直觀形象,又加深印象。
2.拓展空間,豐富內容。
當今美術在現代藝術材料和藝術技術、交流傳播媒體、視覺研究和信息技術的沖擊下,在表現手法上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就要求老師用發展的眼光對待美術教學和學生,而不能只停留在教授學生掌握某種繪畫技法上。如在講授《標志設計》一課的教學過程中,老師可以讓學生采用即時貼進行剪貼的方法制作和創意學校的標志或藝術節的會徽,這樣既省時、省力,又符合小學生好動的心理特點。
3.反復實踐,積極參與。
鼓勵自我體驗,即是鼓勵學生通過親自動手,對材料進行接觸感悟和多次嘗試,從而掌握工具材料的性能及有關的美術技能技巧。特別在美術工藝課里,我從來不要求學生依照范畫樣本制作,用什么形式,先做什么,再做什么,怎樣粘貼等不做統一規定,而是讓學生對材料進行反復觸摸、把玩、琢磨、探索,要求學生從不同角度進行試驗,讓學生去發現和理解:原來,工具材料有這樣的性能特性;步驟不但可以是這樣的,還可以是那樣的;不但可以采用這種方法,還可以采用哪種方法。
二、營造氛圍,輕松愉快
良好的課堂氛圍能增進師生的情感交流,產生更多的師生互動,學生更愿意表達自己。如何創建輕松愉快的課堂教學氛圍呢?
1.巧用語言,講求藝術。
在課堂上老師的話不一定多,但要給學生以啟發和引導。老師在主導教學時應努力營造出一種寬松、愉快的課堂氛圍,針對不同類型的學生,提高他們的學習主動性,使學生在繁重的學業中輕松地展現自我,這樣學生就會把對老師的喜歡遷移為對美術學科的熱愛。
在上《美術字》時,我先從生活中常見的宣傳廣告、門牌、橫幅等例子出發,用生動的語言幫助學生認識美術字的特點及書寫規則,以喚起學生對美術字的好奇心;再進一步引導學生分析美術字的書寫及美化方法,最后通過教師的講解與示范,讓學生了解并掌握美術字的寫法及美化的方法。老師的教學使課堂氣氛寬松,學生思維活躍,他們的想象能力和動手能力得到發揮,學會發現與思考,從而表現出自己所喜歡的美術字體。
2.因材施教,增強信心。
從各學科特點來比較,美術學科更注重實踐性和操作性。實踐必然會有成功與失敗,嘗試失敗的教學方法,就是事先不必給學生過多指導和框框加以限制,讓學生在多次嘗試與失敗中自我進步。
三、發展個性,促進交流
強調個性化教育是未來教育的重要特征,它在承認學生共性的前提下,在教學過程中強調學生個性的培養和發揮,突出學生的個體差異性。
1.培養個性,促進發展。
在個性化教育過程中,師生間的情感聯絡和交流得到加強,學生能發揮更大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作用,從而增強自學、觀察、分析、判斷的能力和自我識別、自我評價和自我控制能力。
由于長期受應試教育思想的影響,在實踐中有些教師并沒有真正做到素質教育理念所要求的“以學生發展為本”,我個人認為,“以學生發展為本”的先進教學理念所倡導的是:教師除了教會學生掌握基本的繪畫技能外,還要指導學生如何把心中想畫的東西畫出來,甚至畫得更好。
2.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
傳統的美術教學模式以門類、畫種作為教學脈絡,比較注重以教師為中心,是老師教學生怎么畫,而現代美術教學模式提倡以學生為中心,是教師幫助學生將他們想要展現的事物畫得更好。比如:在給中專二年級學生講授《素描人物頭像》的課堂教學中,我通過多媒體的教學手段展示不同時期男女人物不同形象,使學生對男女老幼人物頭像的特征熟記于心;再通過多媒體展示以前學生創作的人物畫像,學生對如何安排構圖受到啟發,經過創作,大部分學生都能抓住不同時期不同性別人物頭像的主要特征來進行表現,形象生動各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巧妙駕馭美術課堂教學是一門藝術,它對開發學生的學習潛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都有很大的作用。美術教師要與時俱進,具備以人為本的思想,把握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身心特點和認知規律,悉心研究教學教法,改進教學,這樣才能提高美術課堂教學質量,才能真正從學生的實際及社會需要出發,培養受教育者的專業技能、鉆研精神、務實精神、創新能力,培養一大批生產、服務第一線的高素質勞動者和實用人才,滿足改革開放及社會發展的需要。
參考文獻:
[1]陶行知全集(卷1-3)[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
[2]國務院關于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2002.
[3]職業和技術教育課程概論[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
[4]李澤厚.美的歷程[M].天津: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1.
[5]宗白華.美學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教師在選擇教學手段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知識性因素
(一)課改前的教學是以學生接受為主,課改提出了動手實踐、自主探索與合作交流是學生學習數學的重要方式,學生要有充分的從事數學活動的時間、空間,而且在學生親身實踐、交流的氛圍中解惑應用,學生可以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思想,這使他們的數學學習體現出主體性、能動性的特征,學生也通過自身不斷學習完善、發展、得以提升。信息技術在其中能起到積極作用,但并不是教學所要求的方面都能通過信息技術體現。例如,在對于學生情感交流中,這兩種教學方式比較時應用信息技術教學方法并不占優勢,而且在其他知識教學中,如果選擇傳統教學手段將更實用、高效。但到底什么知識運用傳統教學手段更好呢?我們對于這些知識的判定仍沒有一個標準,絕大多數教師仍處在摸索和試驗階段。
(二)教師在教學實踐中應用了信息技術手段,效果不明顯,甚至有的可以說是失敗了,但這也并不意味著這個知識不能應用信息技術手段,很可能是沒有尋求到一個好方法。因此,教師越用越迷茫,仿佛是在原地轉圈:用很多手段以后反倒覺得傳統教學手段最好。其實這和提倡應用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并不矛盾,它符合我們螺旋式認知事物的規律,當再反思以前用過的手段以后,會發現對教學還是有作用和幫助的。
二、人為性因素
(一)教師要先對自己本學科知識體系有良好的把握。由于知識內容不同,學生需要接受程度不同,教師在選擇教法時都要有所考慮,例如需要教學的知識偏重于感受,那么教學的重點就是如何利用教學手段讓學生能感受、體會;教學知識偏重于應用,那么教學的重點就是如何利用教學手段讓學生輕松掌握并能應用,換言之亦是教師對內容要準確把握、定位,這才能在不同的教學手段中有所選擇。
(二)教師出現如何應用信息技術對知識進行處理的問題,也就是掌握這些本身專業性很強的信息技術,對于教師們來說的確很困難。
1.首先要明確為什么要應用信息技術手段,不是為了“應用”而“應用”,是為了實現我們的教育教學目標,它的性質就是一種依托現代技術的教學工具,是支撐教與學的教學手段。好多教師一提及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課,馬上就在知識中選,適合或不適合,哪些課能用得多些……其實是本末倒置,是應該根據知識本身的特點來選擇教法。
2.在信息技術應用中,并不是技術含量越大的信息技術方法越要提倡應用,如果在一節課中用PowerPoint能實現教學要求,就沒有必要應用Flash。從效率方面考慮也應該提倡易操作、易實現的信息技術手段。
3.教師對信息技術知識掌握多少?又能應用多少?教師實際教學中的對信息技術的要求能不能實現?好多教師都提及過,自己設想這樣的方式呈現,但技術根本不可能達到,這的確也是應用信息技術時的問題。
4.在一節課中完全可以使用多種教學手段,它們本身并不矛盾,即使是在網絡教學模式下難道教師就可以完全離開教授式學習了嗎?重要的是分清側重點。運用信息技術教學方法也好,傳統教法也好,本身這兩種教學手段并不矛盾,教師在選擇的時候絕不是非此即彼,是在分析比較以后,慎重選擇教學手段,不斷能尋求到更加有效的教學方法。
三、教學效果比較
其實無論什么樣的教學方法,其根本的目的是實現教學目標,是教學的工具,最終要在學生身上體現出教學效果。如果兩種教學效果相差無幾,但是花費的時間、財力、物力卻大相徑庭,在選擇教法上也要有所思考。
有的教師反映,自己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做成的課件,學生只用了三分鐘,以后就再也用不上了,所投入的時間和產生的效能極其不成比例。這也使信息技術在實際應用中產生了障礙。也就是要關注運用的實效性、高效性。
依托校本課程開發,可以促進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
何謂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的整合呢?所謂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的整合就是信息技術有效地應用于各學科的教學過程中,通過信息技術構建一種理想的教學環境,這種教學環境靈活、豐富,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交互性,符合現代教育要求,更有利于培養學習者創造性的自主發展和自主探索,以此為基礎實現一種充分體現學生主體地位的新型學習方式。
信息技術與數學學科整合就是改變傳統的教學模式,構建新型數學教學結構,使學生充分參與到數學活動中,在自主學習、主動探究的過程中體驗、感知、領悟、理解、了解、掌握數學知識和數學發展歷程,開拓數學思維,發展創新意識。
1.校本課程開發使教師對數學知識進行系統化研究,進行分類、整理;從而進行校本化處理,使信息技術手段得以充分使用
數學知識包含計算與解決問題,統計與應用,空間與圖形等方面,每一內容都相對獨立卻又互相應用和影響,將知識進行校本化處理,使這些知識更貼近學生的生活實際,讓學生能感受到數學的作用和魅力。
通過不斷的研究,學校提出了多個數學學習主題,每個主題都有不同的側重點,如“小腳丫走天下”、“廢紙中的數學”、“七巧板”等等。
“小腳丫走天下”是針對低年級學生的計算能力培養,它以游戲棋的形式,用課件方式呈現,學生每計算正確一道題都可以前行一步,圖案設計美觀,學生往往是數次計算仍興趣盎然;“廢紙中的數學”是針對高年級學生計算知識的運用,創設在生活中尋找數學、應用數學解決實際問題的情景;“七巧板”是針對低年級學生空間與圖形知識的理解進行開發。這些經典課例每一個都依托信息技術呈現,而且它們的意義并不在于一節課,而是在于為數學一類知識的教學方法選擇提供了良好的參考。
2.對校本化課程的開發使根據不同內容選取不同的信息化教學模式的嘗試更科學合理
信息化教學有多種模式,例如課堂多媒體教學模式、計算機輔助教學模式、交互式網絡教學模式、現代遠距離教學模式等,它們各有優缺點,在設計教學時選擇什么模式是需要教師思考的很重要的問題。好多教師無法選擇。正是校本課程的開發使教師在選擇教學模式時能因內容而科學選擇,在設計需要引發學生學習興趣的課時,教師通常運用多媒體教學模式,在設計需要學生感悟、體會的課時,教師又可以選擇計算機輔助教學,因課而“用”,不再是為“用”而“用”。
3.校本課程的開發促進教師自身發展,更進一步促進教師信息技術水平的提高
校本課程的開發首先必須是科學的、符合課程標準,需要更貼近學生的生活,因此學校展開了多次培訓。有的培訓是針對提升教師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有的培訓是針對教師對信息技術知識掌握的。這兩方面的知識不斷提高互相促進、相輔相成,進一步促進教師自身的信息技術水平的提高,也為信息技術進一步與學科整合創造了可能。
4.校本課程開發中師師之間交流、師和外界交流促進信息技術發展
每位教師信息技術掌握的水平不同,靈活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不同,但可以針對每個人的特點,合作地進行課程開發。例如,這節課需要動畫設計,那么對Flash技術掌握較好的教師可以進行,師師之間的有效合作,促進了信息技術的運用。同時,教師可提供腳本由專業公司制作,專業的制作使教師的教學設計體現更加充分。合作交流與合作學習,使教師專業發展展現良性循環狀態。
5.校本課程開發中教師設計共享使信息技術再運用起點提高
任何技術的發展都是積累再創造的過程。每位教師的經典課例設計都可以共享,正是這種共享讓教師的再創作在一個比較高的起點上。教師對教學手段的把握不再是零起點,信息技術的應用成為一種不斷完善、不斷發展的過程。同時學校還應建立資源庫,合理地利用有效資源。
6.校本課程的開發與信息技術的使用呈現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態勢
校本課程開發促進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校本課程需要呈現的方式,信息技術恰恰滿足了這種需要;信息技術與學科的整合的經驗教訓反過來進一步為校本課程的開發提供新思路、新想法,它們之間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未來的教育是將受教育者變成自我教育的主體,使人能終身學習。信息技術的應用豐富了學生的知識,拓展了學生的視野,為學生創造了一個更加廣闊的平臺,提供了人與人之間更多的交流機會,讓學生能參與體驗學習的快樂,同時信息技術的運用也為教師提供展示的平臺,而且信息技術還可以為我們做得更多。設想某一天,數學教師準備講授一節新課時,很多經典課件可以直接使用,很多新的想法可以自由體現;當學生坐在電腦前練習計算時,教師不再陷入批改的機械重復中,計算機可以第一時間統計出學生的完成情況……這些不會只是夢想,需要大家不斷地努力和嘗試,將信息技術不斷應用和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1]梅英 網絡教學現實缺陷分析《小教研究》2003年11期
[2]熊梅 校本課程整合與合作的教師文化的生成《教育研究》2005年10期
[3]張曉玲 現代教育技術與教學模式研究《武漢理工大學學報》2004年6期
[4]鐘紹春 信息技術與課程有效整合的方法與實踐《教育情報參考》2007年12期
[5]初娜娜 正確理解從信息技術培訓到教學技術能力培訓的過渡《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2008年第1期
[6]宣偉光 巧用網絡資源 激活數學課堂《教育情報參考》2007年12期
[7]陳穎 信息技術與數學學科教學整合的探索與思考《福建教育學院學報》2007年12期
關鍵詞:農機技術;體系改革;推廣
中圖分類號: F323.3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5.22.020
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在農業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并且有利于農民增收、農業增產,積極推進了農業經濟的發展。因此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不斷深化農機技術推廣體系改革,促進農機技術推廣工作的有效開展,引領農機化科學發展。
1 加強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
農業技術推廣促進了我國農業的穩定發展,因此需要加強農機技術推廣體系的改革,保證能夠形成科學合理的發展格局,促進農業機械化的發展,有效調整農村的經濟結構,使農民的收入能夠得到有效的提高。并且建設農機技術推廣體系能夠增強農產品的競爭力,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加強農機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可以建設區域推廣站,并對用人機制及激勵體制進行創新,保證其能夠滿足農民的需求,同時也能夠進行合理的布點,保證區域經濟和特色經濟的合理引進,并通過科學的研究,在農村中進行合理的推廣,帶動區域農戶,促進農業經濟及科技的發展。同時應根據區域農業經濟實際的情況來推廣相應的技術措施,并進行隊伍的精簡,保證農機技術推廣體系的穩定性,并充分發揮推廣網絡的作用,對農機服務信息網絡進行完善。
同時應對區域推廣站進行創新,增加其功能。可以將其當做用來展示農業新科技、新成果的平臺,并通過平臺推廣試驗基地,讓農民能夠得到相應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農民文化素養。在推廣站上致富信息,同時及時將農機具的價格、性能、市場分布、生產需求量等信息進行公布,讓農民能夠更加容易地獲得有用的信息。對用人及激勵機制進行創新,保證農業推廣機構的有效運行,一是應提高農機技術推廣人員的整體素質,對相應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人才的培養,并重視對人才的補充。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結合實際的情況來制定考核的方式,并配備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使農機技術推廣人員的成績能夠得到公正合理的評價;二是應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通過先進的農業生產工具促進農業的發展,保證農業經濟水平的提高。并且農業機械化能夠有效改造傳統農業,并為一些先進的農藝技術等提供了條件,同時有利于農民文化水平及綜合素質的提高,并使得農村的生產方式發生變化,有效降低了農業生產的成本,改善了生產條件,并且減輕了農業中的勞動強度,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
2 推進農機技術推廣組織創新
農機推廣有社會公益性職能,深化農機技術推廣體系改革應充分發揮政府農機推廣人員的作用,保證農機推廣系統的創新。目前農機技術推廣還不夠完善,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并且需要不斷更新改革的觀念,促進農機技術推廣的長遠發展。相關工作人員應通過信息和技術水平來拓寬服務領域,保證其能夠滿足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促進農機化經營。并且還應建立多種農機服務組織,引導農民、企業等參與到體系的改革中,實現農機推廣主體的多元化,保證農機技術推廣的順利進行。農機服務組織應加強相關的工作內容,保證農機教育、科研、推廣之間的相互配合和發展,將科技成果及時的展示,充分發揮各種服務組織的功能。并且應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民技術交流效率。農戶個體在農機技術市場交易時需要很高的交易成本,并且由于人少,無法有效擴大經營規模。但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能夠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農機技術推廣效率,促進了農戶和農機技術推廣之間的聯系。并且農民組織化程度的發展,能夠避免激勵機制的缺位現象,并形成規范的推廣模式和良好的競爭機制,讓農民和企業等能夠積極參與到相關的活動中去,促進農機技術推廣體系的有效建設。
3 完善農機技術推廣管理模式
推廣農機技術體系是一項比較復雜的工作,開展的形式也多種多樣,因此應重視農業技術推廣管理模式的創新,保證農機推廣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創新推廣機制,保證社會力量的充分發揮。目前農機推廣體制中的市場激勵機制還不完善,無法有效地完成很多農機推廣工作,并且缺乏合理的利益誘導機制。除了要創新農機推廣中的一些體制,還應注意提高農機推廣服務質量,并將服務空間進行有效的延伸。同時應改革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模式,提高其職業素質。并應加強對農民技術及技能的培養,可以通過講座等形式來讓農民接觸到更多農機技術推廣體系的相關知識,讓農民能夠明白農機技術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提高其農業科技水平,深化農機技術推廣。還應多方聯動,保證農機技術的推廣工作能夠高質量的完成,并應提高農機監理人員的工作素質,保證其能夠做到文明執法,使得農機技術在農業生不中能夠得到安全的應用。同時相關農機監理人員應幫助農民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實際問題,保證農機技術推廣工作的有效進行。
4 結語
農機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對農業生產模式的改進有著重要的影響,并且牽動著農業經濟的發展。應充分了解農機技術推廣工作的具體內容,不斷進行創新和完善,同時促進農民、企業等多組織形式的參與,深化農機技術推廣。
參考文獻
[1] 李世華.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淺析[J].種業導刊,2011(08):60-61.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5)04-188-02
法律的實施是指:法律規范的要求通過法律執行,法律適用,法律遵守等形式或途徑在社會得到實現的活動。一部法律的頒布和實施,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比如個人方面的因素、體制方面的因素、環境方面的因素等。而中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到了總人數的80%以上。因此也對《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實施造成了巨大的影響。當前我國積極提倡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農村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資源消耗大,浪費嚴重,缺乏強有力的法律。同時由于農村人口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對問題認識不到位,這樣就造成法律實施的環境惡劣,對于推進《循環經濟促進法》的更好的實施存在很大的障礙。這些都是協調社會發展所必須解決的問題。
一、循環經濟的概念
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的頒布走過了漫長的道路,直到2009年我國才正式頒布了中國特色的《循環經濟促進法》,該法的頒布在中國的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循環經濟的立法目的在于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產出。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也明確規定了資源的減量化和資源化,實現資源的重復利用和高效利用。從法律的條文可以看出本法是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主線的,注重從源頭上實現資源的節約和有效利用。
《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制定是時代的需要,也是現實的需要。大力實施和發展循環經濟,這和我國現階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是一致的。但是,從法條本身來看,循環經濟倡導的是一種“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多重閉環反饋式集約型經濟模式,立法只是原則上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缺乏相關的輔法律法規。
從該法的內容來看,《循環經濟促進法》好像更多的是對城市的企業生產的一些抽象性規定,和農村的生產生活、鄉鎮企業的經濟發展水平還存在著巨大的差異,這樣的直接后果就是對《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宣傳和推廣產生很大的阻礙。
二、城鄉二元結構的形成
我國城鄉二元的社會結構問題由來已久。由于農村的生活環境越來越惡劣,生活條件,基礎設施等各個方面都比較落后,使得大批的年輕勞動力涌向城市,農村向城市遷移的跡象越來越明顯。從多年來的發展情形來看,無論是從經濟發展的重心,還是從速度的角度來看,城市和農村都存在著很明顯的差距,這樣就造成了城市和農村彼此獨立起來,經濟發展又不可避免的產生了巨大的懸殊。這樣從整個國家的發展來看,都是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現在來看,城市的發展已經進入高速發展的時代,無論是城市的基礎設施,教育,生活水平等都明顯的優越于農村,這樣就導致城市居民嚴重反感污染項目的入駐,也正因為這樣,導致國家在很多時間會選擇在農村引進一些污染嚴重的項目,以達到經濟的發展。
農村的經濟一直不能成為國家的主流經濟,改革開放以來,國家以重工業的發展為核心,忽視農村的發展,導致農村經濟相對落后,交通不發達,勞動力充足卻素質低下,農民的生活水平遠遠低于城市的生活水平。也正是因為這樣,當有一些企業想要落戶農村時,政府往往只是考量它的經濟價值,而忽視了對環境的污染,政府對這些企業的引入,通常采取較為寬松的政策,為了追求經濟增長,往往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被束之高閣。企業選擇在農村扎根,當然也是可以帶來利益的,比如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得到了一定的解決,同時也能夠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這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是有益的,但是在看到利益的同時,也應該看到其不不利的一面,農村是以種植為主要的生活方式的,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是不容小覷的,糧食的安全和增收也同時影響著國家的安定。所以,一旦扎根在農村的污染企業對土地和水體產生影響,其后果是不堪設想的,尤其對人們賴以生存的糧食的生產產生了嚴重的影響,這是難以衡量的,因此,提倡在農村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是勢在必行的。
由此可見,城市和農村所存在的巨大差異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是不容低估的,這種差異同時對于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具有很大的影響。
三、 城鄉差異對農村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影響
通過閱讀《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內容,我們可以很容易的發現,該法重在對于城市的企業和重工業的規制,在當前中國的國情來看,發展循環經濟,城市和農村的任務顯然是不同的。
(一) 城鄉的基本情況不同,所以法律實施的重點也是不同的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這是更古不變的事實,在經濟高速發展的時代,城市已經是人們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的中心地帶,工業的發展是城市發展的主線。這樣就產生一個問題,那就是資源的消耗,環境的破壞,因此城市發展循環經濟的著眼點在于如何高效利用資源,治理工業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由于農村勞動力大量的融入城市,導致了城市生活垃圾的增多,這也是城市發展循環經濟的另一個重要的問題。而反觀農村,糧食問題是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在生產糧食的過程中,為了提高產量,農村現在大量的往田地里撒化肥,打農藥等等,這樣就直接造成了對水土的污染,長此以往后果將不堪設想。因此,農村發展循環經濟的著眼點在于如何在農業生產中對于化肥合理消耗和節約的“減量化”。加快農業循環經濟法制建設,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可以減輕農業污染,保護農業生態環境和減輕農業生產中農民過量使用化肥、農藥、地膜等對土壤、水體造成的污染。《循環經濟促進法》中有關于農村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定是遠遠不夠的,而且規定的又比較抽象,實施起來存在很大的難度。城鄉工業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循環經濟法律實施所面臨的問題也是不同的。
中國的工業水平現在已經是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時期,工業園區也相繼建立起來,這些工業園區不僅集合了先進的工業技術,吸收了大量的人才,同時也為循環經濟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在園區內,企業之間資源整合,為污染治理和廢物的回收利用創造了一定的條件,循環經濟促進法中也提到國家對于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支持,這樣企業也會很好的去遵守和支持循環經濟的發展。企業的做大做強也是發展循環經濟的必由之路,所以相對來說在城市發展循環經濟的阻力是比較小的。
然而,對于農村來說,農村的工業水平遠遠落后于城市,受到農村封閉式的自然經濟的影響,農村的工業往往是技術含量低,粗放型的生產模式,這樣就會造成資源的浪費,環境的污染,同時受到的利益確實甚微的。另外農村的養殖業在排放強度上并不低于工業企業的集約化養殖場,這樣帶來的直接后果是地表水的污染,大氣的惡臭污染。而這些問題在《循環經濟促進法》中并沒有給出明確有效地規制辦法,法律在實踐中的知道意義不是很大。
(二)城鄉人口素質存在差異,這樣導致循環經濟法律實施的基礎不同
農村的廣大農民,其接受不到良好的文化教育,據統計,26.5%的農村人口都是沒有文化,或者是有少許文化的人,從農村循環經濟發展問題的根源可以看出,發展循環經濟的阻力之一就是農村的農民知識水平偏低,沒有發展循環經濟的認知。以目前的農產品為例,現在的食品安全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而定位到農村,體現在過量的使用化肥和農藥,很多農民為了增產而違法使用國家命令禁止使用的農藥,這樣不僅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影響,也會對土壤造成嚴重的破壞。
循環經濟的出臺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需要,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這部法律的出臺具有很多現實的意義,但是在其實施的過程中,地域、經濟的差異,導致遇到的問題也很多,尤其是在農村中的順利實施是存在很多問題的。
四、 對農村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建議
通過以上的分析,為了使得城鄉協調發展,使得循環經濟促進法無論在農村還是在城市都能夠得到很好的實施,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 政府主導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
農村發展循環經濟是以政府的引導為主,政府的相關部門必須要改變原來陳舊的發展觀念,政府擔負起發展循環經濟的責任,積極建立與發展循環經濟相符合的管理體制,引導農業生產者和消費者走循環經濟之路,科學規劃,重點突出。政府要加大財政的支持,制定各種有利于發展循環經濟的激勵措施,減少成本,為循環經濟的更好的發展鋪路。
(二)統籌規劃與綜合利用
農業環境紛繁復雜,存在著很多的影響因素,因此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盡最大的能力減少對農業環境的影響。同時對資源要綜合利用,最大限度的減少農村廢棄物的不合理排放。農業發展循環經濟要秉承減量化和資源化的理念,實現資源的充分利用和消費的綠色化,發揮農業的生態,經濟和社會功能,推動現代農業持續,高效發展。
(三)提升科學技術的支持
關鍵詞:淺析 農業機械 全面發展
農業機械化顧名思義,就是農業生產由傳統的人力、畜力過渡到由農業機械進行耕種借以達到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提高農業生產效率,降低單位作業成本。農業機械現代化是以現代科學技術和工業化為強大支柱,用先進農業生產技術和生產手段改造農業,大幅度提高土地生產率、勞動生產率和農產品生產率。建立高效、優質、低耗的農業可持續發展系統。為社會提供豐富農產品,使廣大農民生活普遍達到富裕,物質和精神高度文明。現代化農業包括農業科技化、農業生產現代化,而農業機械化則是農業生產手段現代化的重要組成。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生產現代化的主要特點是: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生產專業化、產品商品化。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是第一性,實行勞動技術集約化生產,最大限度實現生產要素優化配置,達到單位面積產值高、質量優、成本低的目的。
農業機械化是實現現代化農業的重要措施。從目前農業發展趨勢來看,資源浪費,耕地減少,地力下降,生態失調,環境污染,成本高等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農業現代化水平至關重要。
農業機械化在現代化農業中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提高土地生產率和農業效益,促進農業增產增收。第二、提高農業生產率和勞動生產率。第三、提高農業綜合開發能力,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資源利用率。因此發展農業機械化是實現現代化農業的有效途徑,農業現代化是農村經濟和農業發展的方向。同時也為農業機械化的發展來新的機遇。所以,農業現代化是農業生產力發展的必由之路,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化農業發展的轉變,必將從根本上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產手段,要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必須從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政策引導、高新技術在農業機械中的應用以及農業機械管理部門管理方式上的創新三個方面得以重視和強化,這三個方面的關系是相輔相成互為促進的。
一、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的引導是前提
為提升農業生產、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國家和地方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相關農業機械方面的法律法規,以法的形式明確了農機化的性質、特征及實施行政許可的機構,把農機化發展放在了法律的高度,目的都是以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提高農業生產效率、鼓勵農業向集約化生產發展。特別是《農機化促進法》更是一部適應我國國情、全面提高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水平的重要法律,是繼《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之后又一部保障和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法律。農業法律的實行,使我國農業機械化步伐跨入了真正的依法發展時期,這是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里程碑。
二、技術在農業機械中的應用是實現農業機械化的保障
科學技術就是生產力,要實現農業機械化,科學技術在農業機械中的應用必不可少。隨著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深化和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的實施,農機管理部門根據不同地區產業特色和經濟發展水平,選擇不同的農機化發展重點,解決好當地特色農產品的機械化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當前農業發展已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以建設現代農業,推進農業現代化為目標,以節本增效為核心,突出“興機富民”,緊緊圍繞產業結構調整、優勢農產品布局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點區域,抓住關鍵環節,實施農機化科技行動。配合產業結構,大力推廣配套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充分發揮農機技術優勢,改善基本糧田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科技貢獻率。發展農機化,還需注重科技創新,促進農機科研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不斷滿足農民對先進生產工具的需求。
三、農業機械管理部門管理方式的創新是農機化不斷發展的基礎
創新是農機管理工作提升的動力和靈魂,面對新階段、新形勢、新任務的挑戰,只有大膽改革、勇于創新、積極探索,才能創造性的開展農業機械化管理工作。首先,對管理對象的概念、范疇要有創造性的認識。隨著農業機械應用的多樣化和應用范圍的進一步擴大,要善于發掘農業機械監理的真空,整合農業機械安全監理三個職能部門(監理、鑒定、管理),組建新的監督機構,有效保障農機安全生產。其次,農機監理隊伍建設要創新。整合各個部門人力資源,打造一支一人多專、一專多能的復合型監理人才隊伍。再次,農機安全監理的工作方法要創新。結合近年來農民文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減少農民培訓費用,不進行集中培訓,采取農民自學方式,管理機構只進行考試和考核,農機駕駛員達到規定要求即可辦理駕駛證。縮短辦理證件時間,將辦理農機駕駛證權力下放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提高農機監理檢測裝備水平,減少人為因素對車輛檢測效果的影響,保證車輛檢測質量達標。最后,強化農機監理機構服務理念。切實認清農機監理人員履行的行政執法職責實際上是一種服務職能,通過這種服務,保護農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教育農民把法律法規的執行變成農民的自覺行為,保護相關農事活動在法定范圍內正常運行,對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促進作用。牢固樹立“科學監理,奉獻三農”的服務理念,努力做好服務與執法的統一、執法與教育的統一、教育與處理的統一,使其能更好的服務于三農、服務于農業機械化。為農業機械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1]《農機化促進法》
[2]《農業機械化發展趨勢》
作者簡介:
一、深刻認識提高農業機械化質量的重要意義
(一)提高農業機械化質量是農業機械化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要求轉變發展方式,著力解決當前農業機械裝備質量不高、結構不盡合理、物耗能耗偏高、科技水平較低等問題,實現速度、結構、質量和效益相統一,努力促進農業機械化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只有切實做好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大力提高農業機械化質量水平,才能轉變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式,做到數量與質量并重,推動農業機械化轉入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也只有提高農機產品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提高農業機械技術狀態和使用效率,才能降低消耗,提高效益,讓廣大農民從農業機械化發展中獲取更多的利益。
(二)提高農業機械化質量是促進農業機械化健康發展的關鍵舉措。農業機械化質量是農機產品自身質量和農業機械高質量運用的統一體,事關農業機械的使用效果和經營效益,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農業機械化事業的穩定發展必須向農業機械化質量尋求支撐。只有努力提高農業機械化質量,實現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的全面提升,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農民對提高生產效率和降低勞動強度的迫切需求,才能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諧、可持續發展。也只有通過提高農業機械化質量,積極排除農機安全隱患、降低機具故障率,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機故障和質量糾紛,才能實現農業機械化的健康發展。
(三)提高農業機械化質量是促進農業機械化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的公布實施,為加強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農業部和一些省區市出臺了配套規章,使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階段。購機補貼力度進一步加大,農民購買使用農業機械的積極性高漲。隨著二三產業快速發展,勞動力逐步轉移和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對改善生產條件,使用上性能可靠、質量優良、駕駛舒適、操作方便的農業機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為農業機械化發展和高性能、高質量農業機械的應用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二、明確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產品質量打基礎,提高作業質量出效益,抓好維修質量保安全,提升服務質量促和諧;進一步加強協作、發揮優勢、履行職能,全面提升農業機械化質量水平,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為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貢獻力量。
(二)目標任務
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完善質量管理手段,健全質量標準體系,進一步規范農機銷售、作業、維修三大市場,抓好主要作物、重點產品、關鍵環節的農業機械化質量,全面提高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開創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新局面。
提高產品質量。加強新產品研制開發工作,提高科技含量。努力提高產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故障、事故率。推廣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的農機產品。認真按照《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合作,發揮好各自的職能。運用好現有手段,加強在用農機產品質量評價與監督管理,促進產品性能改進和質量提高,不斷滿足農業生產的新需求。
提高作業質量。加強作業標準與規范的制修訂工作,不斷提高農業機械作業效益和水平。堅持農機與農藝相結合,積極發展適宜農機作業的種植方式。利用好國家面向農民培訓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完善對作業質量的評價制度,積極開展并科學公正地做好作業質量鑒定工作,及時處理好作業質量糾紛,保障農業生產,維護農民和農機手的合法權益。
提高維修質量。落實農機維修管理規定,加強維修網點的規范化管理,充分調動農機企業、維修網點和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的積極性,培育和規范農機維修市場,逐步形成結構合理、優勢互補、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農機維修服務網絡。積極促進農機維修技術和設備更新,大力開展維修人員職業技能鑒定,提升維修技術水平。加強對農機手維護保養技能培訓,提高農機使用的技術狀態。
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提升服務水平。科學、公正、及時處理好質量糾紛,保護好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弘揚“愛崗敬業、求真務實、團結協作、開拓創新”的精神,提高服務能力,改善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機制,為促進農業機械化事業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三)總體要求
樹立和強化法制意識。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略。《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是開展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法律依據。農機系統要強化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認真學習并深入實施《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農業部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法律和規章賦予的職責,積極開展農業機械化質量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政。
樹立和強化大局意識。充分認識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在推動農機使用節本增效,實現農業機械化科學、和諧、安全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中的重要作用,圍繞大農業、發展大農機、建設新農村,實現“興機富民”。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進農業機械化質量提高。樹立全面推進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理念,堅持四個質量一起抓,全方位提升農業機械化質量水平。
樹立和強化責任意識。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關系到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關系到農業現代化建設,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質量管理職能是農機管理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從使用環節入手,加強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切實把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樹立和強化服務意識。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直接為農民和農機企業服務,關系到他們的切身利益。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深入了解農民需求,不斷提高服務本領,拓寬服務領域,提供優質服務。要主動向企業反饋質量信息,幫助企業查找質量問題,促進產品質量提高,滿足農業生產需求。
三、進一步加大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力度
(一)認真實施法律法規。法律法規是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基本依據。進一步加強農業機械化質量相關法規建設工作,做好作業質量和維修質量相關管理辦法的制定,建立完善的質量法規體系。加大普法工作力度,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及其配套質量管理規章。加大執法力度,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農業機械化質量監督管理職能,充分運用好質量調查、投訴監督、維修管理等質量監管手段,規范工作行為,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加快完善標準體系。標準規范是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基礎支撐。將標準化作為質量工作重點,統籌規劃,圍繞農業機械化發展的主要作物、重點環節和關鍵技術,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加快農機作業質量、維修質量和機具報廢的標準制定工作,盡快健全農業機械化行業和地方標準體系。做好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通過示范區建設、規范農機作業服務、加強職業技能鑒定等工作,切實把標準化建設落到實處。
(三)強化農機試驗鑒定。試驗鑒定是農業機械化質量保障的有力手段。農機鑒定機構要創新方法,提升水平,科學開展試驗鑒定工作。科學規劃鑒定體系建設,多渠道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投入,提升鑒定機構能力。鼓勵引導鑒定機構向專業化方向發展,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加快推進鑒定機構能力認定工作,讓符合條件的省級鑒定機構參與部級鑒定,積極擴大部級鑒定規模。鑒定機構要加強協作,合理分工,優勢互補。部農機鑒定總站要加強鑒定業務指導,積極做好部級鑒定的協調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質量調查。質量調查是農業機械化質量監督的重要方式。各地要嚴格按照《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的要求,依法組織開展在用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的質量調查工作。根據農業機械使用者的投訴情況和農業生產的實際需要,科學制定質量調查計劃,明確質量調查的內容、范圍、對象、時間和方法。周密組織調查活動,采取多種形式,根據相關標準進行試驗檢測,科學分析調查信息,及時公布調查結果。調查計劃和調查結果在公布前要嚴格履行規定的備案程序,報農業部備案。與有關部門協作,加大農機零配件的打假力度,凈化農機配件市場。
(五)高度重視投訴監督。投訴監督是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有效途徑。按照《農業機械質量投訴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要盡快明確農業機械質量投訴監督機構,保證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質量投訴監督機構要及時、高效、公正處理質量投訴事件,切實維護農業機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產者的合法權益。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要做好全國農機投訴工作,加強對各地農業機械化質量投訴監督的業務指導。各地要定期分析匯總并上報投訴情況。
(六)加大機具推廣力度。農機推廣是農業機械化質量提高的重要措施。要圍繞產業發展要求,積極推廣適應農業規模化、精準化、設施化的先進機具,加快開發多功能、智能化、經濟型農業裝備設施,重點在田間作業、設施栽培、健康養殖、精深加工、儲運保鮮等環節的機具推廣中取得新進展。要加強對《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從源頭上保證機具質量,通過購機補貼政策的引導,加大宏觀調控力度,加大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機具的推廣應用步伐。
(七)大力開展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是農業機械化質量提高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多渠道爭取投入,加強對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提升工作能力,為提高農業機械化質量水平提供人才保障。加強對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培訓,提高農機手的使用操作和維修保養技能,使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熟練掌握新機具、新技術的使用要領,保障使用質量和效果。積極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等工作,加大對農機維修人員的培訓,提升維修人員技能,保障維修質量。
四、切實加強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擺上重要位置。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把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認真貫徹《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關于質量保障工作的規定,定期分析農業機械化質量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堅持不懈地把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抓好抓實。
(二)做好統籌兼顧。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統籌考慮農業機械新產品研發、試驗鑒定、普及推廣、維修管理和作業服務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全面提升農業機械化的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切實保障農業機械在農業生產過程中作用的發揮,促進農業機械化質量工作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德國;循環經濟立法;中國;啟示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9-0294-03
引言
20世紀60 年代,美國經濟學家K.鮑爾丁首次提出“循環經濟”這一說法。1990年,英國環境經濟學家珀斯和特納在《自然資源和環境經濟學》(Economics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一書中正式使用了“循環經濟”一詞。意為:在人、自然環境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改變生產要素投入、生產者生產、產品消費和廢棄物產生的傳統運轉程序,由資源消耗型線型增長經濟,轉變成通過資源循環利用形成的生態型集約型經濟[1]。環境為經濟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原材料再通過生產過程轉化為消費品,能源為生產提供燃料,最終將這些原材料和能源轉化成廢物而重新返回到環境當中去。這是一個全新的理念和價值觀,它把人、自然環境、科學技術等要素有機地融為一體,促進了三者之間的和諧平衡發展。
20世紀90年代,發展循環經濟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重要趨勢之一。先進的經濟模式需要與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和規章,科學合理的循環經濟法律制度可以優化社會的資源配置,有效降低循環經濟的運行成本。發達國家經過長期的實踐和總結,形成了科學系統的循環經濟法律體系,為循環經濟的運行服務。中國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引入關于循環經濟的思想,但循環經濟立法仍然存在眾多缺陷,尚處于起步階段,需要不斷地學習、借鑒、發展。
一、德國循環經濟立法的現狀
德國的循環經濟立法一直位居世界前列,是最早開始打造循環經濟法制體系的國家之一,經過實踐檢驗,卓有成效。據相關資料統計,德國各聯邦和各州現有與循環經濟相關的法律法規共8 000部左右,加上歐盟共同遵循的400部環境法,已形成了龐大的法律體系網絡。
德國的循環經濟最開始起步于垃圾處理,德國政府于1972年制定實施了《廢棄物處理法》。1986年,政府將之修改為《廢棄物限制處理法》,立法目的由最初的“怎樣處理廢棄物”轉變為“怎樣避免產生廢棄物”。隨后,相關立法迅速發展,逐漸擴散轉移到了生產和消費的各個領域。
1991年,德國首次根據從資源到產品,再到資源的循環經濟思路制定了《包裝廢物處理法》(于2000年和2001年兩次修訂),該法致力于減輕填埋和焚燒處理垃圾的壓力,要求生產商和經銷商盡可能減少商品包裝物,并要求設計成可回收利用的商品。
1994年,德國頒布了綜合性的《循環經濟和廢物處置法》。該法將資源閉路循環的循環經濟思想從商品包裝拓展到社會相關領域,包括原料的加工到產品的運輸再到廢物的處理,均要遵循循環經濟的原則。《循環經濟和廢物處置法》在德國循環經濟立法發展史中很有代表性,它特別強調生產者的責任,要求生產者負責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規定首要的廢物管理手段應該是生產者生產時盡量避免產生廢棄物,其次才是對已經產生的廢物進行循環利用和資源轉化處置。
1996年10月,德國政府制定了《循環經濟法》,該法的核心思想是盡量將更多的物質資料處理保持在生產圈里。《循環經濟法》相對于以前的法律做出了更明確的規定:首先,生產過程中應該避免產生廢物,否則必須對材料或能源進行充分利用,只有兩者都難以實現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廢物進行環境能夠承受的清除;其次,要求工商業者從研制新產品開始,就要考慮廢物的清除問題,產品的設計必須是在技術上經濟上可行的前提下,遵循壽命長、維修拆除便利、可重新利用的原則,實行從搖籃到墳墓的一站式責任制;最后,生產者必須承擔廢物利用或清除的一切費用。《循環經濟法》的制定和運用對廢物清除和資源循環利用起到了明顯的推動作用。
這些法律法規從單一領域擴散到各個領域和各個生產環節,利用產品責任制加強企業責任心,逐漸細化減少廢物產生、資源循環利用和處置的規定,有效地節約了資源并徹底改變了產品設計、生產、回收的模式。
二、對德國循環經濟立法的評價
1.立法理念先進。德國循環經濟立法由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再循環利用升華而來,把廢棄物再利用提高到循環經濟立法原則的高度讓德國循環經濟立法和普通環境保護法相比有著明顯的區別。資源再化再利用這一立法理念更能彰顯循環經濟的核心觀點,保證了德國循環經濟的發展并最終實現資源生態價值的市場化。如德國首部系統的循環經濟法《循環經濟和廢物處置法》就明確指出對于不可避免產生的垃圾必須要尋求最大限度的再利用。再如1999年德國制定了《垃圾法》和《聯邦水土保持與舊廢棄物法令》。2000年,德國政府頒布了《可再生能源促進法》,該法明確指出,開發再生能源的企業可以獲得政府的政策性補助。在這一系列法律政策的鼓動下,德國新生了很多可再生能源開發公司從而更大程度上保證了德國循環經濟的發展,同時也為德國環保提供了有益的幫助[2]。
2.單行法完善,可操作性強。一個成熟的法律體系必然要建立在單行法完善的基礎之上,德國的循環經濟法律體系按效力從低到高,共分兩個層次:指導性的法律和具體可操作性的單行法。除上文述及的指導性綱領性法律外,還有農業和自然保護法、有機物處理條例、廢舊汽車處理條例、污水污泥管理條例、廢木材處理條例、電子廢物和電力設備處理條例、廢物管理技術指南、城市固體廢物管理技術指南等系列有針對性的單行法。單行法的豐富和完善有效地補充了整個法律體系,使整個法律體系可操作性極強。德國在《循環經濟和廢物處置法》的框架下,還根據各個行業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了促進各行業廢物再利用的法規,如《廢舊汽車處理條例》、《廢電池處理條例》、《有機物處理條例》、《廢木材處理條例》、《電子廢物和電力設備處理條例》以及《廢物管理技術指南》、《城市固體廢物管理技術指南》等[3]。這一系列的單行法的制定和實施大大加強了循環經濟立法的可操作性,從不同區域層次角度推進了循環經濟的發展。
3.相關主體權責分明。德國在循環經濟立法中明確合理地分配了各個主體的義務責任。在《循環經濟和廢物處置法》中第一次確立了生產廢物最小化、污染者承擔治理義務與政府和民間合作三項原則[4]。循環經濟立法體系規定了消費者、地方政府、企業和國家各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國家主要承擔制定再生利用政策措施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的主要責任;企業主要是在生產、銷售全方面承擔相關的循環責任;消費者主要承擔盡量循環使用產品,盡量抑制廢棄物的產生,并適當處置廢棄物的責任。其中,企業是生產的主體,也是循環經濟實踐的主體,所以德國政府在立法時特別注重對企業的法律強制責任。如德國的《限制廢車條例》規定汽車制造商必須承擔回收廢舊車的義務,《促進建立循環型社會基本法》明確規定生產者對他們的產品從產地到最后處理負主要責任。這樣就達到了從生產的源頭上控制廢棄物的產生及其資源化處理的目的,抓住了建設循環型社會的主要矛盾。
4.立法注重技術創新與宣傳教育。德國循環經濟立法注重技術創新與宣傳教育。德國的立法規定,誰開發、生產加工和經營的產品,誰就要承擔滿足循環經濟目的的產品責任。這樣就促使生產者不得不通過技術進步來解決生產中的廢棄物的處理與資源化問題,并在生產中注重清潔生產技術的創新。歐盟的《廢物指令》規定:依據“污染者負擔”的原則,減去廢物處理的任何收益,廢物處理的費用應當由廢物收集者、持有者或處理廢物的相關企業承擔。這樣,生產企業從經濟利益的角度出發,不得不注重清潔生產與資源化技術的研發,否則將導致生產成本的增加,企業利潤下降,競爭力減弱。另外,德國的立法也很注意對公眾的循環經濟觀念的宣傳、教育和學習,政府每年對公眾對于循環經濟的責任進行廣泛的宣傳,從孩子的教育就開始注重環保教育,宣傳教育涉及到生活的各個階層和方方面面。
三、中國循環經濟立法現狀
通過多年的探索和發展,中國循環經濟立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就現階段來說中國循環經濟立法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1.再利用和資源化原則立法沒有實質進展。《循環經濟促進法》出臺之前中國涉及循環經濟的法律條款多集中于環境相關的法律法規之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其中涉及到資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有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其中第4條規定提到“國家鼓勵,支持展開清潔生產,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國家鼓勵、支持綜合利用資源,對固體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5]。筆者認為這一規定體現了中國循環經濟立法理念相對的滯后。中國再利用和資源化的立法仍然只是浮于表面,并沒有得到實質性的發展,涉及到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法律仍然相當籠統,如包裝廢品、農業廢棄物、工業廢棄物、廢玻璃、廢塑料、舊家電、建筑廢棄物、廢舊汽車等廢物循環利用問題還沒有實質性的專項立法[6]。
2.體系不完善,配套單行立法不足。早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就制定了環境保護的基本法《環境保護法》,隨著對環境保護的逐步重視,中國政府又以該法為總綱領,進行了大量環保方面的立法修訂。截至2012年底,中國在節能方面制定了《煤炭法》、《電力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規;在環境保護方面制定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和《水土保持法》;在清潔衛生生產方面制定了《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明確提出循環經濟這個概念的只有《循環經濟促進法》和《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
由此可以看出,中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基礎的環保法律體系。實踐證明,這一環保法律體系也對推動中國環境保護和資源集約化利用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但與德國相比,這一法律體系的根本目標是保護環境,而并不是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盡管環境保護與循環經濟存在一定的交叉關系,但是,畢竟不能劃等號。缺乏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專門法律為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據,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中國循環經濟的發展。
配套單行法方面仍存在不足。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于2009年得以正式實施,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該促進法只是從宏觀上對今后循環經濟立法進行一個方向性的指引,仍然需要通過更多的單行法和相應的政策來對循環經濟法律體系進行完善。如刺激廢物再利用這方面,配套單行法的缺失導致逆向物流系統無法形成,從而資源再生利用這一回流產業無法找到明確的市場定位,從根源上影響了該產業的發展。
3.法律責任分擔不合理。循環經濟立法目標的實現,單靠生產者承擔責任是不夠的,必須把整個社會都調動起來使企業、政府、公眾三者之間適當分責。而中國現狀則是企業承擔大部分責任,公眾并沒有承擔必須的法律責任或義務。責任分擔不均衡導致中國生產和消費無法實現良性互動,如《廢棄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這一類以消費廢棄物回收為主體的條例就顯得蒼白無力,從根本上難以得到有效的執行。
四、德國循環經濟立法對中國的啟示
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地區和地區之間發展極不平衡,自然條件東南西北各不相同,環境問題十分復雜。要想在全社會范圍內建立循環經濟體系,需要做到在不同的層次與階段按實際情況循序漸進,這是一項十分復雜、系統、長期的工程。因此,中國的循環經濟立法應堅持從實際出發、有計劃地一步步實施,以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等原則,借鑒國外成熟經驗,逐步制定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法規。借鑒德國的經驗,并從中國法律體系的特有結構出發,中國循環經濟法律體系的構建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1.從實際出發,轉變循環經濟立法理念。現階段,中國生產活動中資源消耗依然很高,以減量化原則為主導的原則依然是循環經濟立法的主導原則。立法雖然對資源回收再利用提出了相關要求,但擴展不夠內容大多過于籠統,無法適應當前循環經濟的發展。縱觀發達國家的循環經濟立法,幾乎都是以再利用和資源化原則作為循環經濟法立法的主導。因此,隨著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進一步深入,再利用和資源化這一立法原則必須盡快提高到和減量化原則同等的地位,這既是中國循環經濟立法發展到現階段必須面臨的緊迫問題,也是未來中國循環經濟立法發展的必然趨勢[6]。
2.完善循環經濟立法體系。完善現有的循環經濟基本法,使其更具有總領性。中國已經于2009年制定了總綱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為循環經濟立法指明了總方向,但配套立法還不夠完善,目前主要需要在循環經濟實施與科技實踐相結合已經相對成熟的主要領域和環節專項立法,如制定《建筑材料循環法》、《食品資源循環法》、《廢舊汽車回收法》以及《家用電器回收法》等。然后將這些法細化,形成與之配套的實施條例和細則,增強其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
3.明確相關主體權責。生產者直接負責產品從生產到回收到循環利用的全過程,社會消費者通過消費間接承擔環保義務是最好的循環經濟模式。由于產品,尤其是日常生活消費品,分散在廣大消費者手中,單個消費者的制造的生活廢棄物看似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太大影響,但整個社會消費者制造的生活廢棄物集中在一起則會對生態環境造成規模化的效應。這種分散性使承擔廢舊產品的回收利用責任主體難以界定和確認。我們以往的觀點是,對于單個消費者來說,個體廢棄物制造不會對環境造成太大不利影響;對于生產者來說,其僅僅限于在生產過程中付出了使用生態環境的費用。但廢舊產品的回收利用所帶來的環境質量改善,卻能使社會每個成員受益。所以,這就造成了各掃門前雪的狀況,沒有形成連續的資源環境循環系統。因此,在確定廢舊產品回收利用的成本承擔主體時,應摒棄現有的“由污染者負責治理”的原則,而應該遵循“由受益者負責付費”的原則,即將生產者行為責任由生產領域擴充到消費領域,由其承擔回收利用廢舊產品的義務,但事實上承擔經濟責任的費用則是間接地從全社會的消費群體的付費中獲得的。這樣,全社會性的義務責任分擔制才能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環體系。
4.注重公民宣傳教育。注重主流媒體對循環經濟法律的宣傳,使得循環經濟的功用和必須性深入人心。中國國民目前對于環保這個概念已經有一定的認識,但仍然對循環經濟以及資源再利用這個理念相對陌生。這需要政府加大法律宣傳力度,從法律上突出循環經濟執行的必要性。同時,循環經濟執行不僅僅是企業的責任,更需要公民作為一般消費者積極配合執行。
結論
通過對德國循環經濟立法特征和中國循環經濟立法現狀的分析比較,可以得知中國的循環經濟立法與之相比還有差距。首先要盡快完善循環經濟基本法,形成完整的立法體系,其次應明確相關主體權責,同時注重公民宣傳教育。只有不斷學習先進國家的立法經驗,并結合國情實際運用到立法實踐中去,才能提高中國循環經濟立法水平。
參考文獻:
[1] 高曉露.德國循環經濟立法實踐及其啟示[J].廣西社會科學,2006,(8).
[2] 郝家龍,翟純紅.循環經濟與資源城市成長路徑[M].北京:新華出版社,2006:387.
[3] 潘善斌.國外循環經濟立法及其對中國的啟示[J].江淮論壇,2005,(5).
[4]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政策法規司,編譯.循環經濟立法選擇[M].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07:118.
目前即使在英美等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政府在引導企業技術創新方面仍起著重要作用。
(一)美國政府對企業的研發補貼
盡管美國是信奉自由市場經濟的國家,政府仍在企業技術創新中起到重要作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約一半以上的研發支出是政府資助的。隨著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美國政府對企業的研發資助主要體現在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資助,1982年美國政府制定和實施的“小企業創新研究計劃”規定,國家科學基金會等10個部門每年要拿出其研發預算總額2.5%的經費無償資助科技型中小企業,且對產品開發階段的資助金額要達到75萬美元以上。利用該項資助計劃,從1983~2003年,美國政府共資助企業研發項目超過7.6萬個,累計資助金額達154億美元。
對于未來有發展前景的新興產業,政府一直給予大量的研發資助,比如為了發展有廣闊市場前景的新能源汽車產業,2011年8月美國能源部宣布將在未來五年投入1.75億資金資助新能源汽車的研發。
(二)德國政府對企業的研發補貼
德國被稱為“創意之國”,企業(含中小企業)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企業創新能力的培養過程中政府起到很大的作用。政府除了在基礎研究領域進行投資、制定專利法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建設有利于企業技術研發的經濟環境外,對于企業的研發活動,政府提供了強有力的資助,這些資助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政府選擇特定的產業對其開展研發活動進行直接補貼,比如為了在信息技術、航空航天、生物科技以及新材料等領域追趕美國和日本,2006~2009年,政府耗資150億歐元資助相關企業進行技術研發。另據德國政府的報告顯示,在空客A300、A310和A320的研制過程中,政府提供的研發補貼達到37億馬克,此外政府還為飛機生產的貸款資金提供擔保,為A300和A310提供的融資擔保資金達到19億馬克;
(三)韓國政府對企業的研發補貼
作為后起的發達國家,韓國也是政府主導下的技術創新模式。1980年前后,韓國政府研發投資占國內研發投資總量的50%以上,政府出資從國外引入大量先進技術,并鼓勵企業吸收、消化模仿到再創新。韓國政府非常重視中小民營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培養,韓國政府1966年制定的《韓國科學技術研究所扶持法》、1972年的《技術開發促進法》、1973年的《特定研究機構扶持法》規定:私營企業承擔國家研究開發項目時,政府給予50%的研究開發補助,從事新技術商業化研究的,政府給予80%~90%的資助,私營企業可以從其銷售額中提取5%的技術開發準備金,且這筆基金在3年內免稅。
1972年韓國政府頒布的《技術開發促進法》明確規定了企業技術研發的“技術開發準備金制度”,企業可以根據所屬行業提取3%~5%的技術開發準備金,并允許在3年內用于技術開發、引進技術的改進等。
(四)主要發達國家資助企業研發投資的經驗
分析以上發達國家工業化的過程不難發現,在這個過程中,政府起到核心作用,其共同之處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工業化前期,企業技術創新必須靠政府來引導。在工業化前期,企業尚且沒有足夠的技術研發能力,由于技術研發本身具有外部性,而且其投資資金大、回收期長還面臨很大的風險,企業沒有動力和能力去開展技術研發活動,此時必須由政府來主導整個研發體系。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美國研發投資超過一半都是政府資助的,20世紀80年代韓國政府研發投資占研發投資總額的50%。政府資助企業研發投資是為了培養企業技術研發能力,除此之外,政府還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企業技術創新的制度環境,特別是專利和知識產權保護等。
(2)注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培養。長遠地看,市場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引導作用有一個重要前提,那就是中小企業具備一定的創新能力,中小企業技術研發能力競爭的結果會推進技術向前邁進。美國、德國、日本以及韓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得益于政府對中小企業提供的各種研發資助。
二、我國政府對企業的研發補貼
近年來我國政府拿出大量財政資金資助企業研發活動,國家財政科技撥款從1980年64.6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4634.4億元。根據我國財政預算的科目,政府財政科技撥款包括四個方面:科技三項經費、科研基建費、科學事業費和其他科研事業費。
其中科技三項經費(2004年單列,更名為“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是政府資助企業研發的一個重要方面,其通常包括三部分:新產品試制費用、中間產品試驗費用以及重大科研項目補助,其是為了解決企業技術創新問題而專門設立的經費。此外,財政貼息也是政府資助企業研發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財政貼息是對企業研究開發貸款利息給予的補貼,通過政府補貼利息的形式降低企業技術研發的資金成本。
總的說來,我國企業獲取政府研發補貼主要是通過申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系列科技計劃,這些補貼均來自財政預算資金,通常先由企業申報,再由政府科技部門會同其他部門進行評審,最后由財政部門進行資金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