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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9-10 14: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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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

第1篇

[關鍵詞] 增值稅轉型 稅收籌劃

增值稅分為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三種。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實行增值稅的國家都適用消費型增值稅。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我國一直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從2004年7月1日起,我國對東北地區的8個行業實施增值稅轉型試點,后逐步推廣至中部地區26個城市的8個行業,2008年7月1日起,東部五個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也開始實行試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

一、增值稅轉型改革的主要內容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可以計算抵扣。此次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所有地區同步實施,不再限定行業,統一了全國增值稅政策。與試點辦法所不同的是,購進固定資產,憑合法的抵扣憑證可以直接計算抵扣,不再采用退稅的操作方式。

2.購進的應征消費稅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不得抵扣進項稅。其主要考慮是,納稅人購買小汽車、摩托車等經常用于非生產經營用途,由企業自身消費用,從操作上難以界定哪些屬于生產用,哪些屬于消費用,容易混入生產經營用途抵扣稅款,如果將其計算抵扣將造成稅負不公,但主要用于生產經營的載貨汽車則允許抵扣。

3.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進口設備免征增值稅政策主要是為了鼓勵相關產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但其不利于自主創新、設備國產化和我國裝備制造業的振興,而且造成稅負不公。轉型改革后,企業購買設備,不管是進口的還是國產的,其進項稅額均可以抵扣,對進口設備免稅的必要性已不復存在。

4.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降低為3%。適用轉型改革的對象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改革后這些納稅人的增值稅負擔會普遍下降,而規模小、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不抵扣進項稅額,為了平衡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之間的稅負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擴大就業,需要相應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

5.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從13%恢復到17%。轉型改革后,礦山企業外購設備將納入進項稅額的抵扣范圍,整體稅負將有所下降。因此,為了公平稅負,規范稅制,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將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從13%恢復到17%。

二、增值稅轉型下企業稅收籌劃方法

1.納稅人身份的選擇

企業在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時,要充分考慮稅負的輕重。通過計算節稅點增值率,可以判斷不同增值率情況下兩種納稅人身份稅負的大小。新行增值稅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統一由4%和6%下調至3%。當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17%,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時 ,稅負平衡點增值率為17.65%,其中增值率等于不含稅銷售額與購進額的差額占不含稅銷售額的比例。當企業增值率為17.65%時,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稅負相同。當增值率大于17.65%時,企業應選擇為小規模納稅人;當增值率小于17.65%時,企業應創造條件,申請認定成為一般納稅人。

在選擇納稅人身份時,除了比較稅收負擔外,還要注意以下幾方面:首先,一般納稅人往往比小規模納稅人的經營規模大,信譽好。其次,從一般納稅人那里購貨可以直接取得增值稅發票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而從小規模納稅人那里進貨需要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發票,程序上比較麻煩,因而一般納稅人會擁有更多顧客。

2.投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1)增值稅轉型中受益最大的是資本密集型行業。具體來說,裝備、設備制造業等將首先收益。因為此次改革將刺激企業購買、更新生產設備,從而帶動設備供應商的發展。同時,電力、鋼鐵、石化、煤炭開采、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每年固定資產投資比重較大,也將受益匪淺。相對而言,固定資產投資份額較少的企業和出口型企業受益不大。另外,轉型改革后,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也有利于機械裝備制造業自主創新,實現設備國產化。企業在創建初期進行投資行業選擇時進行稅收籌劃,要充分了解這些優惠政策及優惠政策的差別,謀取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2)轉型改革的配套措施縮減了特定行業的稅收籌劃空間。自2001年5月起,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并允許生產企業購進免稅廢舊物資憑普通發票按10%抵扣增值稅。修訂后的增值稅條例取消了廢舊物資發票抵扣稅款的規定,這意味著今后廢舊物資發票將失去抵扣稅款的功能。國家1994年5月起將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的稅率由17%調整為13%,為了公平稅負,規范稅制,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現將其稅率從13%恢復到17%。

3.兼營銷售和混合銷售的稅收籌劃

(1)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不分別核算或不能準確核算的,一律征收增值稅。納稅人在稅收籌劃時可以根據自身利益選擇分別核算還是不分別核算,新規定縮小了稅收籌劃的空間,但在一般情況下,繳納營業稅的稅負會低于增值稅。

(2)關于混合銷售,舊的稅法的規定是: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以及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業務為主,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發生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征收營業稅。“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業務為主,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年貨物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營業額的核技術中,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非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略有區別,企業仍可以通過控制本年度貨物銷售額和非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之間的比例,減輕企業稅負。

第2篇

        一、利用增加扣除項目金額進行稅收籌劃

        計算土地增值稅是以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即增值率的大小按照相適用的稅率累進計算征收的,增值率越大,適用的稅率越高,繳納的稅款就越多。合理的增加扣除項目金額可以降低增值率,使其適用較低的稅率,從而達到降低稅收負擔的目的。

        稅法準予納稅人從轉讓收入額減除的扣除項目包括五個部分: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主要是指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金額和開發成本之和,加計扣除20%。

        房地產開發費用即期間費用是不以實際發生數扣除。除上述利息費用外,房地產開發的銷售和管理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納稅人可以把期間費用轉移到房地產開發項目直接成本中去,但事后轉移是行不通的,是一種偷稅行為,這需要事前籌劃,進行組織人事及行為準則等方面的準備。因為屬于公司總部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都屬于期間費用的開支范圍,它的實際發生數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沒有任何意義,而屬于每一個房地產項目的人員發生的這些方面的費用都應列入開發成本中,可以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這就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個方向,即在組織人事上把總部的一些人員下放或兼職于每一個具體房地產項目中去。例如,總部某領導兼某房地產項目的負責人,在不影響總部工作的同時參加該項目的管理,那么此人的有關費用于情于理都可以分攤一部分到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去。期間費用少了又不影響房地產開發費用的扣除,而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增大了。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公司在不增加一分錢的開支情況下,可以增大增值稅允許扣除項目金額。

        二、分散收入法

        在確定土地增值稅稅額時,很重要的一點便是確定出售房地產的增值額。而增值額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去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若能設法使得轉讓收入變少,從而減少納稅人轉讓的增值額,顯然是可以節省稅款的。

        在房地產行業中,分散收入一般常用方法是分多次簽訂售房合同。當所開發的住房初步完工但還沒有安裝附屬設備以及進行裝潢、裝飾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便可以和購買者簽訂房地產轉移合同;當附屬設備安裝完畢或裝潢、裝飾完畢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再和購買者簽訂附屬設備安裝及裝潢、裝飾合同,這樣該房地產開發企業只就第一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額繳納土地增值稅,而第二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額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不用征土地增值稅。營業稅的稅率比土地增值稅的稅率要低得多,這樣就使得納稅人的應納稅額有所減少,達到了降低稅賦的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并轉讓精裝修房時,就可采用此方法進行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

        三、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我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如果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同時稅法還規定對于納稅人既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又搞其他房地產開發的,應分別核算增值額。不分別核算增值額或不能準確核算增值額的,其建造的普通標準住宅不能適用這一免稅規定。

        四、利用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進行籌劃

        準確界定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十分重要。判定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的標準有三條:一是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的行為征稅;二是土地增值稅是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的轉讓行為征稅;三是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包括未轉讓土地使用權、房產產權的行為。根據這三條判定標準,稅法對若干具體情況是否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進行了判定,房地產企業可以根據這些判定標準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

        稅法中對房地產的代建房行為是否征稅做出了具體規定,房地產的代建行為是指房地產開發公司代客戶進行房地產的開發,開發完成后向客戶收取代建收入的行為。對于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雖然取得了收入,但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其收入屬于勞務收入性質,故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房地產開發公司可以利用這種建房方式,在開發之初確定昀終用戶,實行定向開發,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避免開發后銷售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3篇

關鍵詞:物流企業 稅收籌劃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企業管理目標之一是使股東財富最大化,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降低成本、擴大收入,稅收籌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已成為必然。稅收籌劃是一個選擇運用稅收法律、法規、財務會計政策進行納稅核算的過程。如何進行稅收籌劃是在理論和實踐中不斷探討和摸索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理論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事前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處理自己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的一種企業籌劃行為。

傳統的稅收籌劃被界定為“納稅人通過安排其納稅活動使納稅最小化的能力”。這種理論雖簡單明了,但只以納稅最小化為目標,沒有考慮成本因素。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稅收籌劃中的成本越來越顯著,為克服傳統理論的缺陷,稅收籌劃逐漸與納稅最小化目標相分離形成了以“稅后收益最大化”為目標的有效稅收籌劃理論。有效稅收籌劃理論是一種研究在現有各種約束條件下制定對納稅人最有利的稅收籌劃方案的理論。

稅收籌劃的原則:合法性、全局性、成本效益。

合法性:稅收法律是調整和規范征納雙方稅收行為的法律規范,是依法治稅的準則。

全局性:稅收籌劃已成為觸動企業發展全局,減輕企業總體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稅后利潤的一種戰略性籌劃活動。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要從橫向、縱向、空間、時間上謀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

成本效益性:稅收籌劃是一項全面考慮、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要縱觀全局,充分考慮節稅與籌劃成本之間的關系。因此,在稅收籌劃過程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二、物流業征收營業稅存在的問題

1.存在重復納稅問題。重復征稅是目前我國物流行業所存在的有關稅收方面的最重要的問題,由于我國大部分物流企業規模較小無法包攬所有物流服務,物流企業通常采用總包后再分包的形勢經營。而按照規定每分包一次就要開一次發票,以每次的分包額作為營業額來征收一道營業稅,這樣一來勢必會導致重復征收的問題。

2.各環節稅目、稅基和稅率不統一。我國現行營業稅應稅項目所采取的是列舉的方式,凡在涵蓋在列舉在范圍之內的課稅對象都屬于營業稅的課稅范圍,應當繳納營業稅。一旦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了新的應納稅項目時就無法將其納入征稅范圍,導致了稅源的流失。

3.抵扣標準不一致。按照現行稅制的有關規定,交通運輸業屬于營業稅的課征范圍,而政策為了減輕納稅人的部分稅收負擔,又規定準許將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和銷售貨物過程中所支付的運輸費按照7%的扣除率進行抵扣。這在一定程度上就導致了抵扣標準的不一致。

三、營業稅改增值稅后對物流企業的影響

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物流企業的積極影響

(1)有利于物流一體化發展。營改增后,貨物運輸服務納入物流輔助服務,形成了一套系統完整的物流運作體系。整合社會物流資源的理念使得物流企業中各個環節能夠按照統一的稅率、統一的發票管理、統一的稅目標準以及統一的抵扣標準與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的繳納,體現各行業各企業之間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鼓勵中小型物流企業的發展,形成物流企業的一體化運作過程。

(2)有利于物流專業化、社會化發展。在物流行業內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可以從根本上解決重復征稅的問題。為物流企業節約了成本,提高了收益率,進而使得物流企業可以向專業化方向更進一步。

(3)有利于防止偷稅、漏稅和騙稅行為。營業稅改增值稅也就是說消除了原來營業稅中缺乏“其他”款項,進而有效的杜絕了原本通過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進行偷稅漏稅的行為。增值稅與營業稅的統一就可以消除原先的混合銷售行為,簡化了稅務處理的繁雜程度,將有效的減少了征收成本。

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物流企業的消極影響

營改增給物流企業帶來積極影響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第一,在物流業中占主要地位的貨物運輸業的稅負有明顯增加的現象,根據試點方案,上海交通運輸業采用11%的增值稅稅率,代替了過去營業稅3%的稅率。而運輸型物流企業實際可抵扣項目較少,11%的增值稅稅率導致交通運輸業的稅負不減反增。而實際工作中,物流業務上下關聯,很難人為劃分兩類應稅項目。

四、營業稅改增值稅政策下物流企業稅收籌劃

1.采購固定資產及應稅勞務時間的籌劃

根據國務院推進“營改增”的戰略部署明年將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試點。因此,企業要密切關注“營改增”試點的推進情況及全國試點的推進時間,如果物流企業試點范圍會在全國推開的話,企業可以在不影響正常經營活動的情況下,推遲購買固定資產及應稅勞務,這樣可以享受到增值稅抵扣所帶來的優惠。

2.對非試點地區運費抵扣發票的籌劃

財稅[2011]111號附件1規定,接受交通運輸業服務,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外,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財稅[2011]111號文附件2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試點納稅人對于取得非試點地區運費發票的抵扣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這就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

五、總結

稅收籌劃對當今物流企業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納稅人通過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成功實現稅負最小化和所有者權益最大化。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物流企業產生了深遠影響,物流企業需要做好充分準備、積極應對,充分發揮稅收籌劃的積極作用,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促進物流企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黃黎明.稅收籌劃理論的最新發展―有效稅收籌劃理論[J].涉外稅務,2004.

[2]李大明.論稅收籌劃的原理及其運用[J].中南財經大學學報,2002年第6期.

[3]于紅濮.中國物流企業稅收籌劃策略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2年第22期.

第4篇

【關鍵詞】 房地產開發企業; 土地增值稅; 稅收籌劃

2010年的兩會期間,房價過高問題成為最受關注的焦點。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滿足民眾的基本住房需求。”自2010年5月10日起,央行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令銀行的貸款空間更小,可獲房貸更少。2010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下發,加大了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的力度。從國家近期頒布的與房地產有關的政策來看,無疑都是為了遏制房價,這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并不是一個利好消息。客觀來說,我國房價過高的原因很復雜,其中稅費比重大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在國外,地價及稅費一般占房價的20%左右,而國內卻高達50%―60%①。在房地產應征的各種稅費中,土地增值稅引人關注。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是對房地產企業收益影響最大的稅種之一,如何有效地進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展中刻不容緩的一件大事。

一、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分析

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可從其自身特點出發,結合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綜合考慮房地產企業的整體利益,把握好增值率的節點,降低增值額,達到節約稅金的目的。

(一)增加扣除項目金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運營過程中,一般都會有大量借款,利息支出不可避免。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房地產開發中的利息支出分兩種情況扣除:一是凡是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簡稱“合計數”)的5%以內計算扣除。二是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可按“合計數”的10%以內計算扣除包括利息在內的所有費用支出。

案例1: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商品房,當地政府規定的扣除比例為5%和10%,其支付的地價款為600萬元,開發成本為1 000萬元,針對利息支出為90萬元和70萬元兩種情況進行籌劃(假設該利息支出為可分攤且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并未超過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1.扣除的利息支出差異=(1 000+600)×(10%-5%)=80(萬元);

2.允許扣除的利息支出為90萬元時,由于90萬元

3.允許扣除的利息支出為70萬元時,由于70萬

房地產開發時,可以通過比較上述兩種情況下的利息費用高低,選擇是否分攤轉讓房地產項目的利息支出或提供金融機構證明,以達到節稅目的。

(二)對于不同增值率的房產的籌劃

同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房地產有不同的檔次,針對不同消費者,其銷售價格也有所不同,不同地區的開發成本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也有所不同,這就導致各類房地產的增值額和增值率有所差別。如果對不同增值率的房地產合并核算,就有可能降低高增值率房產的適用稅率,使稅負下降。

案例2:某房地產開發公司2008年同時開發兩個項目,項目1 為寫字樓,營業收入為20 000萬元,可扣除項目金額為6 000萬元;項目2為普通住宅,營業收入為4 000萬元,可扣除項目金額為2 400萬元。

1.分開核算:項目1:增值額=20 000-6 000=14 000(萬元),增值率=14 000÷6 000×100%=233%,取60%的稅率和速扣數35%,應納土地增值稅額=14 000×60%-6 000×35%=6 300(萬元)。項目2:增值額=4 000

-2 400=1 600(萬元),增值率=1 600÷2 400×100%=67%,取40%的稅率和速扣數5%,應納土地增值稅額=1 600×40%-2 400×5%=520(萬元)。應納土地增值稅總額

=6 300+520=6 820(萬元)。

2.合并核算:該公司營業總收入=20 000+4 000=24 000(萬元),扣除項目總金額=6 000+2 400=8 400(萬元),增值額=24 000-8 400=15 600(萬元),增值率=15 600÷8 400×100%=186%,取50%的稅率和速扣數15%,應納土地增值稅總額=15 600×50%-8 400×15%=6 540(萬元)。

比較可以看出,合并核算能夠節省土地增值稅280萬元,合并核算對公司更加有力。

二、合理定價

根據土地增值稅有關起征點的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稅。利用這一規定,納稅人在出售普通標準住宅的時候,就應該綜合考慮提高銷售價格帶來的收益和放棄起征點優惠而增加的稅收負擔之間的權重。

案例3: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建成一批商品住房待售,全部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1 000萬元,銷售金額為P,相應的銷售稅金及附加為5%P(1+7%+3%)=5.5%P,其中,5%,7%,3%分別為營業稅率,城建稅率,教育費附加征收率。此時,該公司所有可以扣除項目的總金額為:1 000+5.5%P。如果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希望享受起征點的優惠,則最高售價P=1.2×(1 000+5.5%P),可得P=1 285(萬元)。即當該公司的銷售價格在1 285萬元以內,不需交納土地增值稅,此時扣除項目金額總和為1 071萬元,獲利214萬元。

如果企業想通過提供銷售價格帶來更大收益,此時增值率大于20%,適用于“增值率小于50%時,稅率為30%,速扣數為0”。假設價格提高了y,此時房產的新價格為P+y,相應的允許扣除項目總金額增加了5.5%y,此時,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1 071+5.5%y;增值額=1 285+y-(1 071+5.5%y)=94.5%y+214。應納土地增值稅額=30%×(94.5%y+214)=0.2835y+64.2。若企業想獲得效益,則其提高銷售價格帶來的收益必須高于因放棄起征點優惠而新增加的稅收,即y>0.2835y+64.2,有y>89.6。也就是說,如果企業想通過提供銷售價格來獲得更多收益,那么它的銷售價格就必須高于1 364.6萬元(1285+89.6)以彌補稅負上漲帶來的負擔。

三、綜合應用

以華德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房地產項目為例,運用上述節稅措施,合理節省土地增值稅。

華德房地產公司在同一塊土地上開發兩個項目,其中住宅樓為商品住房,精品樓為寫字樓,開發項目共支付地價款為1 000萬元,合計開發成本費用為5 000萬元,如果該企業按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分攤利息并且能夠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應扣除利息為420萬元(當地政府規定的兩類扣除比例分別為5%和10%)。其中商品住房全部允許扣除項目金額為3 269萬,寫字樓全部允許扣除項目金額為4 670萬元。那么銷售該批房產時應如何稅收籌劃呢?

一是在利息部分,由于(1 000+5 000)×(10%-5%)=6 000×5%=300(萬元),當允許扣除的利息支出為420萬元時,420萬元>300萬元,應該分攤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

二是對于兩棟房產應如何定價做出判斷。如想在享受起征點優惠的情況下得到最大收益,則A=1.2×(3 269+5.5%A),A=4 200 (萬元);B=1.2×(4 670+5.5%B),B=6 000(萬元),此時免征土地增值稅。

三是如果銷售住宅樓時,開發商通過提供價格來提高收益,其總收入為5 600萬元,寫字樓價格不變,總收入為6 000萬元。此時住宅樓增值額=5 600-3 500=2 100(萬元),住宅樓增值率=2 100÷3 500×100%=60%,對應稅率40%,速扣數5%,應納稅額=2 100×40%-3 500×5%=665(萬元),寫字樓不納稅。如果一起核算,增值額=(5 600+6 000)-(3 500+5 000)

=3 100(萬元),增值率=3 100÷8 500×100%=36%,對應稅率30%,速扣數0,納稅額=3 100×30%=930(萬元)。930萬元>665萬元,所以此時分開納稅更能達到節稅的目的。

在房地產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房地產企業選擇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通過上述案例可以知道,任何一項稅收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當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時,必須考慮到獲得稅收利益的同時所付出的費用,綜合比較兩者間的得失,以獲得更大的利益。

四、結束語

隨著國家稅務總局對土地增值稅清算規定的逐漸細化,房地產企業通過合理的稅收籌劃節省成本是必不可少的。稅收籌劃是一項具有綜合性、技巧性和高技術含量的工作,需要同時高度熟悉企業運營和稅收法規。房地產企業應該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利用稅收籌劃的方式,綜合考慮企業目標和實施成本,控制風險才能減輕企業稅負,增強自身競爭力。

【參考文獻】

[1] 國土資源局.2009年調查報告[EB/OL].laho.省略/zwgk/gknb/t20100520_779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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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

第5篇

關鍵詞:營改增 鐵路運輸企業 稅收籌劃

國家現在處于“營改增”稅制改革重要時期,因為營業稅和增值稅在稅率存在一定的差異,不同項目增值稅稅率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制定了一定的納稅優惠政策,由此可以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稅制改革之后,鐵路運輸業相應的增值稅稅率為11%。國家實行“營改增”后,確實一部分企業的稅負上升利潤下降,納稅事項出現更為復雜的情況。對此,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稅收法規和企業管理中的彈性因素來應對“營改增”帶來的負面影響,稅收籌劃顯得尤為重要。

一、概述“營改增”

(一)簡述“營改增”

2010年,相關會議明確指出加快我國財務稅制的改革進程,建立高效的財稅體制,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形式轉變,健全稅收制度;2011年,十二五綱要要求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形式的轉變財務稅收體制;當年10月國務院正式確定實行“營改增”稅務的改革,由此消除重復繳稅的弊端,加快社會的分工,推動科技的進步和發展。2012年1月1日,上海等地開始實行“營改增”試點工作,交通運輸業和少數服務業劃入試點范疇。此后,試點范圍逐步擴大, 2014年1月1日,鐵路運輸業正式開始實施“營改增”。

(二)增值稅

所謂增值稅指的是針對貨物銷售提供給產品加工、修理勞務或者其他應稅服務的單位與個人,由此完成增值稅收取的稅種。增值稅特點顯著:首先,針對貨物銷售進行修理勞務或應稅服務過程中增加的價值額進行稅收的征收;其次這一稅種的主要是稅款抵扣制度;再次,采取價外稅額的征收,企業的日常會計核算并不含有增值稅。

增值稅相應的計稅方法有一般和簡易計兩種及稅法方式。采取一般計稅方法,其相應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如果當期銷項額度和進項稅額相比較低的情況下,相應的不足之處可轉到下期進行抵扣。采取一般計稅方法進行計算的情況下,從本質上講,增值稅主要針對企業生產各個環節所產生的增值額進行稅收的征收,可以對各個環節的進項稅抵抗,從而徹底消除了重復征稅問題,有利于專業協作的發展。

采取簡易計稅方法,其對應的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根據稅收制度規定,一般納稅人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進行抵扣,也就是要想將進項額進行抵消,需要獲得專業的增值稅發票。現在,增值稅抵扣憑證,含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的款項繳納書,稅收繳款憑證、農產品銷售發票。因為增值稅可以進行抵扣,相應的抵扣憑證表示的是已經上繳完畢的稅款。

(三)“營改增”后鐵路運輸企業稅收政策對比分析

二、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營改增”是國家稅制上的改革,其最終目的是為了通過降低企業稅負,以減稅讓利的方式,放眼于長遠,提高企業的經營活力和積極性,擴大企業規模和數量,利用增加稅基來提高政府稅收收入。稅制改革初期階段,“營改增”為企業造成各種稅負影響,嚴重加重的稅負,但是稅改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須各種方面共同努力,各項措施協同配合,反復實踐優化才能真正達到稅制改革的目的。因此,企業更應該以此為契機,利用“營改增”后的有利條件,從自身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合理的納稅籌劃,降低企業稅收負擔,達到企業利潤增長,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一)促進企業稅負的降低

盡管“營改增”實行之初有諸多稅負變化的情況,但對于本身具有多元化性質的鐵路運輸企業來說,反而為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從理論上吃透政策,轉換增值稅納稅身份、調整經營結構、調整定價系統、選擇供應商等方法,組織好科學的稅收籌劃工作,就能夠幫助企業降低實際稅負。

(二)有利于企業盈利能力的提升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盈利水平為一項重要的財務能力衡量標準,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其稅后利潤之間存在著最為直接的聯系。企業如果想獲得更多的稅后利潤,可以盡可能的降低自身的成本,提升業務收入。稅收成本屬于企業自身運行成本中的一種,如果企業實施更為科學的稅收籌劃工作,可以顯著的節約企業成本,實現企業資金使用率的顯著提升。

(三)提升企業自身的經營和財務管理水平

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可以促進自身的經營和財務管理能力的增強。一個企業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的三項重要因素為成本、利潤和資金,企業組織稅收籌劃工作可以實現單項要素的合理結合,顯著增強管理水平。除此之外,企業自身的納稅籌劃工作對于內部財務人員的要求非常高,財務人員必須切實提升自身的業務水平。企業財務管理者不單單需要熟悉我國現行的各項稅務法律,還要吃透稅制改革的深層意義,在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設計過程中提高理解政策、把握政策,運用政策的能力。

三、“營改增”下鐵路運輸企業采取的稅收籌劃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所謂稅收籌劃主要指的是,納稅人為了合理規避或者降低自身的稅負和上繳的稅款,事先進行合理的規劃,保障企業融資、經營等經濟活動合法合規同時也最大程度的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相關事前設計和規劃活動便是納稅籌劃。

(二)“營改增”下鐵路運輸企業稅收籌劃措施

1、合理的利用增值稅稅率存在差異這一特點

由于2014年1月鐵路企業由繳納營業稅變為繳納增值稅,而增值稅采用價外計稅方式,因此利潤表會出現收入減少、成本減少的情況,企業銷項稅額高于進項稅額稅款繳納多,面對這種情況怎樣納稅籌劃呢?這種籌劃就是在采購部門和設備部門尋找供應商的時候,必須關注是不是具有一般納稅人的資質。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產品出售和勞務涉及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17%,相應的小規模納稅人所適用的稅率為3%,二者之間的適用稅率差距較大。比如,某企業從外部購置材料所用23.4萬元,面對甲、乙兩個企業,分別是甲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17%,乙企業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該批材料當月全部出庫計入成本,計算如下:

企業取得甲企業發票:計入成本23.4萬元/(1+17%)=20萬元,進項稅額3.4萬元。

企業取得乙企業發票(代開專用發票):計入成本23.4萬元/(1+3%)=22.7184萬元,進項稅額0.6816萬元。

由上面計算可以看出,對于企業來說,取得甲企業的發票有利,計入成本金額小,取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大。

2、調整定價系統

“營改增”后,如果原有的定價系統沒有變化,原價格就被分為不含稅價格和銷項稅兩塊,那么企業的收入會有所減少,利潤下降,因此在稅收籌劃時,企業需適當調整價格,才能保障自身利益。

3、選擇合適的增值稅繳稅時機

稅收籌劃過程中,必須重視增值稅專用發票各項時間節點。詳細的講,財務人員必須明確當期銷項稅金額,與此同時對稅收工作進行科學的統籌和規劃,由此可以確定一個更為合理的采購時間,可以有效的實現進項和銷項稅額的配比,盡最大努力消除提前納稅情況。比如,在當月月底進行確認的收入可以按照約定的形式在次月進行確認,由此可以保障企業延期納稅。與此相同,假如需要月底組織的物資采購或者設備維修工作,應當爭取在本月獲得增值稅發票,從而可以使本月可以獲得足夠的進項稅抵扣額,也可以使企業延期進行納稅。

4、盡可能多的取得進項稅額抵扣

首先,應當盡可能的取得抵扣憑證。取得抵扣憑證越多,稅負下降就越快,所交稅款就越少,就越有利于企業真正享受稅改帶來的優惠。

其次,鐵路運輸企業應該盡量多地取得高稅率的進項稅抵扣憑證,如購置、租賃、維修等費用都是可以取得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鐵路運輸企業是以11%計算銷項稅,那么就會存在“低征高扣”的乘數效用,企業降低稅負效果也就可見一斑了。

5、完善發票管理制度

稅制改革之后,應當采取“一票控稅”,假如發票管理不到位,會給企業的稅負造成影響,導致企業無法很好的進行進項稅抵扣,從而企業成本上升。因此企業對增值稅發票應該有一套嚴密的管理辦法,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做好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工作。

6、積極學習稅法知識,增強企業的稅務操作能力

稅制改革之前,鐵路運輸企業內部的財會人員很多都不了解增值稅業務,增值稅知識缺乏充足的認識。稅制改革之后,鐵路運輸企業為了更好的應對“營改增”,企業財會人員必須提升自身的業務素養和綜合能力,在財務實務中,必須熟練掌握增值稅發票的處理工作,對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做出職業判斷等,例如:福利費、餐費、增值稅普通發票、供應商無法取得抵扣憑證、免稅項目支出等均不能抵扣。因此各級財務人員仍需加強業務學習,避免產生對政策、制度的實質性內容理解不當而導致偷稅、漏稅風險。

四、結束語

目前,“營改增”實施已經近兩年,作為鐵路運輸企業“營改增”的親歷者,感受到了稅收對企業充分積極的一面,同時也遇到了種種問題和困擾。政策到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企業的稅收籌劃也不可能做到立竿見影,這就需要在實際的運行中政府和企業相互之間不斷反饋、不斷調整,企業與稅務部門充分溝通與對話,使政府的“營改增”政策繼續完善,更好地為企業服務,有關部門應適當放寬抵扣限制,對“營改增”后稅負偏高的企業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扶持,使“營改增”能真正達到為企業減負的目的,使鐵路運輸企業依然能快速、良好的發展。隨著我國法治逐漸健全,稅法不斷完善,稅收籌劃將成為鐵路運輸企業增收增運、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面對運輸市場的激烈競爭,鐵路運輸企業引入先進管理制度和經營方法,必將會重新取得市場份額,相信在這樣競爭中稅收籌劃必將發揮作用,稅收籌劃將會是鐵路運輸企業長期研究的課題。

第6篇

一、建立房屋售價籌劃方程式

我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房地產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項目或核算對象為單位計算,房屋售價籌劃也應以核算項目為單位來進行。增值額=銷售收入總額-扣除項目金額,土地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速算扣除數額=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第一,當銷售額未超過除銷售稅金及附加以外的扣除項目金額的1.2848倍時,企業既享受免稅優惠又獲得較高價位。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時,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納稅。假定開發產品售價為X,營業稅稅率為5%,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為3%,除營業稅金及附加外的扣除項目金額為K,則全部扣除項目金額為=K+5%X(1+7%+3%)=K+5.5%X,[X-(K+5.5%X)]/(K+5.5%X)

第二,增值率在20%~50%之間,稅率30%,開發產品售價越接近1.6349K,現金流入就越多。假定房屋定價提高到X+X1(即1.2848K+X1),相應的銷售稅金及附加提高了5.5%X1,則允許扣除項目金額=K+5.5%X+5.5%X1,應納土地增值稅=[(X+X1)-(K+5.5%X+5.5%X1)]30%=30%X+30%X1-30%K-30%5.5%X-5.5%X1=6.42408%K+28.35%X1,其中X是增值率為20%的定價,此時增值率略高于20%,適用稅率30%,若納稅人欲通過提高定價達到增加收益,就必須使X1>(6.42408%K+28.35%X1)+5.5%X1,解得X1>0.0971K此時開發產品售價下限為1.2848K+0.0971K=1.3819K,售價上限為[X-(K+5.5%X)]÷(K+5.5%X)=50%,X=(1+50%)(K+5.5%X),解得X=1.6389K。

第三,增值率在50%~100%之間,稅率在40%,開發產品售價越接近2.2472K,現金流入越多。假定房屋定價提高到X+X2時,其中X是增值率為50%的售價,此時增值率高于50%,但低于100%,適用稅率40%, [X-(K+5.5%X)]÷(K+5.5%X)=100%,X=(1+100%)(K+5.5%

X),此時提高售價上限解為X=2.2472K,則增值率在50%~100%之間,稅率為40%,開發產品售價下限為1.6389K,售價上限為2.2472K。

第四,增值率在100%~200%之間,稅率在50%,開發產品售價越接近3.5928K,現金流入越多。假定房屋售價提高到X+X3時,其中X是增值率為100%的售價,此時增值率高于100%,但低于200%,適用稅率50%, [X-(K+5.5%X)]÷(K+5.5%X)=200%,X=(1+200%)(K+5.5%X),解得X=3.5928K,則增值率在100%~200%之間,稅率為50%,開發產品售價下限為2.2472K,售價上限為3.5928K。

第五,增值率只要略高于200%,稅率為60%,開發產品售價下限在3.5928K。

二、建立開發產品定價籌劃模型

創建“房地產企業開發產品售價籌劃模型”工作表,把工作表中sheet1命名為“房地產企業售價籌劃模型” 把房地產企業開發產品售價籌劃文本錄入相應的單元格內。然后,定義單元公式,建立開發產品售價籌劃數學關系式。 具體如下:

第一,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不超過20%普通住宅定價上限售價籌劃方程式。C5=500(假設除營業稅及附加外的扣除項目已達到合法合理最大化列支),D5=C5,E5=D5,F5=E5,G5=F5,C6=G6,輸入5.5%, C7=20%, D7=50%, E7=50%, F7=100%, G7=200%,C8=

(C4-C5-C4×C6)/(C5+C4×C6),C9=IF(C8

40%, IF(C8

5%, IF(C9=50%, 15%, IF(C9=60%,35%)))) ,C11 =C4-C5-C4×

C6,C12=(C4-C5-C4×C6)×C9-(C5+C4×C10)×C10,C13=IF((C4

-C5-C4×C6)/(C5+C4×C6)

C6)/(C5+C4×C6)

C12)),15=(C7+1)/(1-C6-C6×C7),C16 =C5×C15,C17 =C16-C5

-C16× C6,C18=C16-C17,C19 =C17/C18, C20 =C17×C9-(C5+C16

×C6)×C10,C21=IF(C19

-(C20-C21),C25=C23-C24, C4=C16-0.0001。

第二,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不超過20%~50%定價下限售價籌劃方程式。利用自動填充功能,選中C8~C14單元格,按住C14單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右拖拽至G14,系統根據這7個單元格默認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單元格內一次填充有規律的數據。D15=C15+(C15×D9-C15×D9×D6-D9)/(1-D9-D6+D9×D6),選中C16~C25單元格,按住C25單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右拖拽至D25,系統根據這10個單元格默認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單元格內一次填充有規律的數據。

第三,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超過50%~100%下限、100%~200%下限、200%下限售價方程式。E15 =(E7+1)/(1-E6-E6×E7),選中D16~D25單元格,按住D25單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右拖拽至E25,系統根據這個單元格默認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單元格內一次填充有規律的數據,又選中E15~E25單元格,按住E25單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右拖拽至G25,系統根據這11單元格默認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單元格內一次填充有規律的數據。

第四,D4=E16-0.0001,選中D4單元格,按住D4單元格右下方的“+”填充柄往右拖拽至F4,系統根據這個單元格默認的公式,在拖拽到的單元格內一次填充有規律的數據,此時,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超過50%~100%售價下限、100%~200%售價下限自動生成, G4只要錄入數據超過1747、4072萬元,,假設為5000萬元。

上述模型已經形成,任何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該模型時,不需要設計公式、不需要編程,只要在模型的單元格C5輸入自身開發產品中除營業稅金及附加外的扣除項目金額后,模型中不同檔次的接近最佳定價的銷售收入就自動顯示出來。如圖1所示。

參考文獻:

第7篇

房地產企業的稅收成本在一個企業的運行之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是一個企業必須面對、不可忽視的問題。因此,合理健康的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必須擺在首要位置。本文分析了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也提出了一些具體方法,并且分析了它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

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正處于低迷期,雖然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控制房價,但房價卻居高不下,令人望而生畏,也給我國的經濟和人民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問題。在房企處于嚴冬期,稅收籌劃迫切萬分,不可等待。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企業三大稅種之一,啟征稅率比企業所得稅還高,因此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是各個房地產企業都必須考慮的問題。雖然在稅收籌劃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問題,但采取合理方法則能帶來大驚喜。

一、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現存問題

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雖然給房地產市場帶來了新的希望,但是也存在著很多問題:

(一)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趨于片面

從近期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實施上來看,總體來說取得成效,但是依舊趨于片面,稅務籌劃目標不夠明確,難以有效減少企業的經營成本,因而也很難給房地產市場降溫。而且,雖然稅收籌劃已被提上日程,但包括稅務人員個人素質、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并沒有做好,不能給稅收籌劃給予支持,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片面發展。

(二)對國家出臺相關政策理解淺顯

21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而關系民生首要問題的住房問題迅速被炒熱,且熱度持續上升。為了解決房地產行業這種‘高溫’現象,政府利用土地增值稅對房地產行業進行宏觀調控。但是,在實際政策的實行過程中,有很多企業無法適應國家政策,不能帶來成效。更有甚者對這一政策的理解出現錯誤,影響企業的健康發展,給房地產市場帶來了新的波動。

(三)在稅收籌劃中風險意識較薄弱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是為了解決房地產市場的經濟發展問題,在稅收籌劃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風險,這種風險包括房地產市場經濟的波動幅度不減反增、不良企業利用稅收籌劃進行偷稅漏稅等。稅收籌劃和偷稅漏稅大不相同,但有極容易混淆視聽,給不法企業可乘之機。在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過程中,稅務人員和企業的風險意識薄弱,這具有極大的隱患性。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面對波密詭譎的房地產市場,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可采用以下幾種方法:

(一)合理籌劃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房地產企業在開展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中,可以適宜增加利息支出扣除項目金額,以此達到降低增值率,減小稅收負擔的目的。這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籌資的手段,減少支出,為資金投入儲存力量,減輕企業負擔。企業在籌集資金的過程中,應該采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僅靠貸款不是長久之計,只會讓負債一直增加,對企業來說并無益處,而通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方法則能夠在這方面減小企業壓力,給企業帶來信心。

(二)合理利用國家出臺相關政策

為了保證房地產企業的平穩運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合理利用國家政策,與稅收籌劃相輔相成,共同推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更是給房地產企業帶來了福音。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房地產企業的納稅人在出售建造的普通住宅時,如果增值稅額中沒有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的部分,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因此企業會想盡一切方法控制增值稅額,以求免稅,減少企業成本。所以,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政策不僅是對房地產市場必要的經濟調節,還能夠降低房地產企業的負稅壓力。

(三)合理通過建房進行稅收籌劃

在稅法相關規定中,某些建房行為并不在土地增值稅的征收范疇之內,從而能夠合法合理避免或減少土地增值稅的繳納。其一是房地產企業代表客戶進行房地產的開發。這樣一來,不僅能給房地產企業帶來經濟效益,還減少企業繳納費用。其二是合作建房,即在土地開發過程中,一方負責土地,一方負責資金,雙方進行合作建房。通過這種方式,企業可免交增值稅,而且對于合作雙方來說都是互利共贏的結果,值得采納。

(四)積極尋求稅務機關支持

政府稅務機關是服務于企業的部門,具有對企業的相關政策咨詢有解答的義務,企業在稅務籌劃的過程中,如果把握不準,應積極尋求支持和幫助,向稅務人員進行咨詢,給予專業的指導,由于各個地方的征管方式和征管地點的不同,要求稅務籌劃人員應當多與稅務機關溝通,及時獲得溝通,達成雙贏的共識,將稅收籌劃風險降低到最低。

(五)事后采取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

稅務籌劃的方案雖然全面,會采取各式各樣的措施進行籌劃,但是風險不可避免,仍然會受到突如其來因素而干擾,稅收籌劃方案可能受到各種原因而導致失敗,企業必須在一定范圍內將風險控制,采取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將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

(六)土地增值稅的核心是增值率

房地產企業項目的應稅收入和扣除項目,是房地產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關鍵點,因此,房地產企業必須緊緊圍繞這兩個因素進行開展,減少稅費開支,在保證有合理利潤的前提下,提供條件合理的減少稅費,是稅收籌劃的目的。

三、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重要意義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因其頗有成效的措施,對房地產企業具有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房地產企業更好適應市場競爭

在當前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條件下,房地產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不僅是對企業稅收制度的一種調整,也促使房地產企業適應市場競爭。目前,政府針對房地產行業的弊端進行了宏觀調控,大大增加了房地產企業的稅收成本,也減少了利潤。正因如此,合理的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能夠幫助企業減少納稅成本,獲得經濟效益,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中獲得生存機會。

(二)有利于提升房地產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房地產市場的‘高溫’現象促使國家加大對該行業宏觀調控的力度,雖然解決了一些問題,但也給房地產企業的財務管理造成不少麻煩。國家干預力度加大,必然使各企業改變自身的管理制度,財務管理水平自然會降低。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能夠提高企業資金流動率,并且是在企業自身的籌劃之下,避免干預力度過大的問題,從未提高房地產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實現房地產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在房地產企業的營運中需要繳納各種稅,而在這些形形的稅務之中,土地增值稅給企業帶來的負稅壓力是最大的,是房地產企業必須繳納的稅務。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能夠緩和企業的負稅壓力,給企業喘息的機會,減少稅務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為企業帶來巨大利益。

四、結束語

房地產企業做好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能夠減小企業的負稅壓力,還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幫助企業渡過房地產市場低迷階段,從而走上正軌。企業采取合理適合的方法進行稅收籌劃,不僅對企業自身有好處,對房地產市場也是個很好的調控。因此,房地產企業應該吸取教訓,積極配合,用好的方法達到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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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哲.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籌劃空間探究[D].西南財經大學,2015.

第8篇

關鍵詞:零售業;稅收籌劃;增值稅

一、稅收籌劃的意義和納稅籌劃空間

1、零售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稅收籌劃是每一個想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取一席之地企業必然要涉獵的一項活動。商業零售企業作為服務業行業,進入門檻低,企業要想從中獨樹一幟,必須擁有其核心競爭力。合理稅收籌劃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達到幫助企業節稅的目的,使其在同行業中以低成本取勝,而如今誰擁有了低成本就等同于擁有了相當程度的競爭力。稅收籌劃能為我國的商業零售企業帶來哪些有益之處呢?

(1)稅收籌劃有利于降低零售業企業的稅務風險。

眾所周知,我國企業背負著較重的稅收負擔,每個企業在面對納稅義務時都會生懼,有些企業還會采取偷稅漏稅、逾期交稅等手段。如果企業逾期未交稅則會承擔一定的罰款,作為一項營業外支出會降低企業的利潤;如果企業不懂得稅收籌劃,而單純的偷稅漏稅,除了繳納罰款以外還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對企業的名聲帶來無法彌補的壞影響。合理的稅收籌劃一方面可以減輕企業的稅負,使企業的稅負不至遭受“滾雪球”的惡果,另一方面在合法的范圍內進行的經營活動才符合國家的人民的價值認知標準,才會得到大眾的擁護。

(2)稅收籌劃有利于節省零售業企業的運營成本。

我國稅法制度規定極其復雜,如果企業不能對稅法進行透徹研究,會在很多方面繳納了本來不必繳納的稅款,包括政府對相關行業和相關項目的稅收優惠政策、稅法尚未完善的稅務漏洞等。如果企業有專門的稅收籌劃人員負責對稅法進行深入研究并結合其行業特點,就能做到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降低其運營成本,對企業績效提高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3)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零售業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稅收籌劃作為一個新興的名詞對于大多數的商業零售企業來說還是比較新鮮的,所以對稅收籌劃認識的先后、能否把握住先機,對其市場占有率的影響是很大的。同時,稅收籌劃其實貫穿零售業企業的各個環節,包括采購、配送和銷售等多個環節,若每個環節都能在稅收籌劃方面做好,那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指日可待。

2、零售業企業的稅務籌劃空間

(1)增值稅的稅務籌劃空間。

對于零售業企業來說,主要業務活動就是將商品從生產領域轉移到銷售領域中,以便消費者購買,企業實現資本的增值。同制造業企業相同的是,銷售商品就要繳納增值稅,對于增值稅的繳納,企業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稅收籌劃。因為增值稅的繳納額是根據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的差額來繳納的,可以通過控制銷項和進項來減少納稅。第一,進貨來源可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進項是可以抵扣的;而小規模納稅人不存在進項抵扣,直接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納稅人選擇上進行籌劃。第二,企業可以采用降低售價等方式減少銷項稅額或者通過進貨來增加進項稅額,使稅負暫時減輕。

(2)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空間。

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是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而來的,企業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上做文章,進行稅收籌劃。第一,可以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將可以稅前抵減或者能加計扣除的項目利用起來;第二,為了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盡量少繳納所得稅,可以減小稅基,即最大限度地增大成本和費用支出。

二、采購環節的稅收籌劃

采購環節涉及到稅收籌劃的項目主要是進貨渠道。商業零售企業的進貨渠道包括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企業若選擇從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則增值稅額計算時17%的進項稅額能夠抵扣銷項稅額;若選擇小規模納稅人作為貨源,那么計算增值稅額時沒有相應的進項能夠抵扣,對于企業來說,相當于增加了一部分稅負。舉個例子:一件商品的成本是80元,成本利潤率是25%,商業零售企業購進價格是100元,對外銷售價格是150元。商業零售企業若從一般納稅人處取得,繳納的增值稅額是150*17%-100*17%=8.5;若從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繳納的增值稅額是150*17%=25.5。雖然從一般納稅人處取得商品實際上自己已經承擔對應的進項稅的金額,但是從納稅角度來說,從一般納稅人處購買貨物確實減輕了稅負。

三、配送環節的稅收籌劃

稅法明確規定,零售企業在銷售商品的同時為客戶提供運輸勞務的,屬于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營業稅改增值稅應稅勞務的混合銷售行為。對于混合銷售行為,應該全額按照銷售商品來征收增值稅;但是如果企業單獨成立了運輸公司,企業必須對零售和運輸兩項業務單獨核算,銷售業務按照17%征收增值稅,運輸業務按照11%征收增值稅,其它的配送服務費則按照5%征收營業稅。對于企業來說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第一,財務上不做獨立核算,將銷售貨物和提供勞務都按17%的稅率核算;第二,配送業務收取的服務費計入“其它業務收入”,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運輸收入是“營改增”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勞務,而商品銷售與第一個方案相同,屬增值稅應稅項目。因此,如果零售企業對其“配送業務”分開核算,“運輸裝卸收入”可享受11%的低稅率。

四、銷售環節的稅收籌劃

對于零售業企業來說,主要負責商品的銷售,所以銷售環節的稅收籌劃顯得尤為重要。要指明的一點是,稅收籌劃不僅僅是要求稅負減到最低,最終目的是在稅負盡量降低的前提下使稅后利潤最大化。商業零售企業為了提高自己的競爭力,提高銷售額,通常會采用一些促銷手段,如果企業能在利用促銷手段的同時加強稅收籌劃,那么企業將會在稅后利潤最大化方面有突出表現。

1、打折促銷活動及稅收籌劃

首先,打折促銷活動是商業零售企業的一項營銷策略,也是最常見的一種營銷手段。稅法有明確的規定,出現這種情況時,企業可以在符合條件時按照促銷后金額進行收入核算。第一,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必須將折扣額和促銷金額列支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折扣額和銷售額金額;第二,零售業企業的打折促銷活動能享受折后金額入賬優惠僅限于價格折扣,即同一商品銷售時予以一定的折扣,而不能是實物折扣,實物折扣應按視同銷售核算。某商場銷售一種成本為70元,原價100元的商品,商場進行打折促銷,一定期間可以享受8.5折優惠。企業如果未按照稅法規定,未將折扣金額和促銷金額列支到同一張發票上,則企業承擔的稅費如下:增值稅:100(/1+17%)*17%-70(/1+17%)*17%=4.36企業所得稅:【100(/1+17%)-70(/1+17%)】*25%=6.41若企業關注到了稅收籌劃的重要性,按照稅法要求進行列支,則企業承擔的稅費為:增值稅:85(/1+17%)*17%-70(/1+17%)*17%=2.18企業所得稅:【85(/1+17%)-70(/1+17%)】*25%=3.21顯而易見,在打折促銷活動時進行稅收籌劃有助于企業節稅。

2、捆綁銷售活動及稅收籌劃

捆綁銷售顧名思義,將多個商品湊成一套銷售,或者將多個同類商品按一件單價銷售。企業如果能通過對稅法深入研究就會發現,對于捆綁銷售,稅法有明確規定,增值稅和所得稅計算時,可按捆綁后銷售額為稅基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及所得稅中的收入;而按照捆綁商品的成本總額為基礎來計算增值稅的進項和所得稅的成本費用。某商場對成本為180元,價值300元的A商品和成本為30元,價值為50元的商品進行捆綁銷售,按300元進行銷售。若企業沒有關注稅法具體規定,進行稅收籌劃,納稅金額為:增值稅:(300+50)(/1+17%)*17%-(180+30)(/1+17%)*17%=20.34企業所得稅:【(300+50)(/1+17%)-(180+30)(/1+17%)】*25%=29.91若企業關注稅收籌劃,懂得稅法規定,納稅金額為:增值稅:300(/1+17%)*17%-(180+30)(/1+17%)*17%=13.08企業所得稅:【300/(1+17%)-(180+30)/(1+17%)】*25%=19.24

3、以舊換新活動及稅收籌劃

以舊換新活動的思路是顧客提供一件舊商品,在購買新商品時可以充當一部分現金來使用。稅法規定,銷售新商品要按銷售處理同時收入舊商品要按照購進處理。但企業進行以舊換新,購進舊商品就可以以廢品收購公司等第三方為主體,免去企業購進舊商品并銷售舊商品的稅費。某商場五一開展以舊換新活動,每件舊的A商品可以這架200元,一件新的A商品價值2000元,顧客在購買一件新的A商品時只需要支付1800元。根據現行的稅收規定,若零售業企業不與第三方合作,需交納稅款如下:銷售新產品:2000(/1+17%)*17%=290.60購進舊產品:0售出舊產品:200*17%=34由于從顧客手中購入舊商品,零售業企業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此進項不能抵扣,而將舊貨賣出時還要承擔相應的銷項稅額,所以對于此項業務來說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為324.6元;若企業在依舊換新時與第三方合作,需繳納的稅款為:銷售新產品:2000(/1+17%)*17%=290.60由于第三方購入與零售業企業無關,所以不存在進項稅不能抵扣或者賣出還要繳納銷項稅額的問題,企業需要繳納的稅額就是290.60,相比稅收籌劃之前少繳納了增值稅34元。

五、結語

總之,零售業企業在采購至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涉及到了稅收籌劃的問題。如果企業能在關注供需關系、提高市場份額的同時進行稅收籌劃,營造人氣、抓住客源、實現可觀的銷售額,那么企業稅務負擔將會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減輕,并取得企業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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