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8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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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納稅籌劃就是納稅人在國家法律認可的范圍內,設計和運籌企業的生產、經營、投資等一系列的經濟業務的涉稅事項,通過實行優越的納稅方案,使利潤在稅后達到最大化。對于企業來說必須要依靠納稅籌劃,只有實行納稅籌劃才可以使企業直接或間接的降低稅收成本,相應的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使企業的獲利最大化,最終實現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另外,納稅籌劃能夠保障企業進行更加具有效果的經營管理活動,更大的為企業創造價值。還有就是企業納稅籌劃體現了企業更好的執行社會職責。所以納稅籌劃能夠減輕稅負上的負擔,最主要的就是增強企業的納稅意識,進而有助于會計目標的達成。
一、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宏觀策略
(一)對企業投資的地址要謹慎的選擇
在新稅法下,特定區域對過渡優惠政策具有享用權利,而且對企業投資地點的合理選擇可以得到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比如說西部大開發地區中的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或者是國家鼓勵類的企業都能夠享有過渡性優惠和所得稅優惠。
(二)對投資行業進行有效的調整
對于一些企業,政策給予了一定的鼓勵和扶持,納稅人便可以得到定期的行業減免優惠。
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微觀策略
(一)縮小應稅收入
不該歸類為應稅收入的項目應該得到去除。如此才可以使應稅收入得到縮小,而且要有效的增加免稅收入。其中有具體采取的方法包括:銷貨的退回和折讓,應該使相關憑證得到及時的獲取,還要注重銷售收入與的沖減,最終確保一個有效合理的賬務處理。同時還要注重減除預收貨款和應付賬款來進行年度計算收入總額,如此可以避免記錯等不利因素的產生。而用多余的周轉資金購買政府公債則可以使企業所得稅得到免除。另外將多余的周轉資金用于其他的居民企業獲得收益可以免交企業所得稅。
(二)膨脹成本費用
分散利息費用――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納稅人在生產和經營中支出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那么就應該按照實際情況進行扣除。而如果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獲得的利息不能高于同類同期貸款利息計算的金融機構數額。如果高于同類金融機構和同期貸款利率的部分要等到稅后進行列支。所以企業應該注重的是不要進行高息借款在籌集資金的時候,如果出現高息借款,那么就會有利息,還會存在手續費和匯兌損益等多種因素。企業要想向非金融機構和職工集資,那么手續費可以由部分高息來進行生成。兒企業內部工會進行集資,那么工會經費中可以列支部分手續費。如果高息支出是由同行業互相拆借的,那么可以形成企業之間業務往來開支,這樣一來產品銷售費用和經營費用支取時可以使稅前的扣除范圍變得更大。
分散業務招待費――因為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不能輕易的區分,所以為了使管理得到加強,更借鑒與國外的經驗得出企業一旦支出和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費用,可以對發生額進行60%的扣除,最高不得高于當年銷售收入的5%,如果達到列支標準以上可以按照稅后開支進行計算。而企業為了達到更好業務水平,招待費用超支是一種經常的事情。對于此企業必須要進行提前計算。如果超出預計標準,那么就應該進行減除,就可以將開支的招待費移交到其他的科目。比如說企業增送客戶的禮金和禮券就應該以傭金的方式進行計算,因為傭金支出沒有限額,所以這部分可以在稅前得到扣除,如此可以使稅負得到節約。同時,企業可以將招待費當做會議經費,可以以管理費用的方式在稅前進行列支,如此也可以達到很好的效果。
對工資和工資費用要進行合理的安排――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要扣除企業所支出的合理工資薪金;而企業的福利費用支出不得在工資薪酬金額的14%。并且對此部分進行扣除;而企業的工會費用沒有到達工資薪金的2%的應該給予扣除;還有就是在國務院財政和稅務部門的規定之外,企業支出的教育經費支出,且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5%,應該對其進行扣除,超過的部分,應該在納稅年度結轉時進行扣除。
(三)對工?Y標準進行合理的提高
要對職工工資標準進行適當的提高,而對于超支福利來說要以工資的形式進行發放,而企業發放工資一定要合理,要不斷的結合同行的工資水平,這樣才可以使工資更加符合行業的標準,而稅務機關可以對不合規范的支出進行納稅調整,進而使工資標準達到最合理的狀態。
三、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納稅籌劃與偷稅、避稅的區別
首先納稅籌劃和偷稅是不一樣的。納稅籌劃和偷稅都能夠使稅負得到減輕,但是兩者在本質上有很大的區別。偷稅就是違法法律規定利用非法的手段逃脫稅負。而納稅籌劃符合國家的法律規定,能夠用會計處理的方法和組織機構的不同選擇對涉稅事項進行設計和運籌,最終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和財富的最大化。偷稅損害了國家的利益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納稅籌劃卻是國家鼓勵和提倡的,對減輕稅負有重要的意義。
其次,納稅籌劃和避稅也是截然不同的,納稅籌劃和避稅的區分非常的復雜,在很多情況下常常被混淆。避稅就是納稅人不斷的發現稅法的不足和缺陷,通過資金、費用、成本和利潤的轉移來逃避納稅義務,最終實現了少納稅或者不納稅的經濟行為。避稅往往是在稅法沒有明確規定或者是模糊不清的狀態下進行的,通常會受到反避稅的打擊。而納稅籌劃是在稅法許可的情況下,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下進行的設計和運籌,所以避稅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使國家的利益受到侵害。而納稅籌劃則是符合國家的法律規定的,能夠實現政府和企業的雙重利益。
(二)納稅籌劃是依法事先謀劃
納稅籌劃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經濟活動,企業在進行決策和籌劃的時候都應該時刻以稅法為核心,必須能夠遵照稅法的規定行事,只有這樣才可以避免違法稅法所承擔的沉重后果。而納稅籌劃一般都是在應稅行為發生之間進行的,對其進行設計,規劃和安排,而且能夠預測到企業納稅籌劃的效果,具備了足夠的超前性。而在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顯得比較滯后,納稅任何納稅對象的不同往往會使稅收的待遇盡相不同,如此可以使納稅人選擇較低的稅負,如此可以使納稅人事先進行納稅籌劃,如此使應納稅款在經營活動發生后得到確定,最終去少繳稅款就屬于違法行為。
(三)納稅籌劃的成本效益與風險
納稅人在實行納稅籌劃時應該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如此來判斷納稅籌劃的可行性。納稅籌劃的效益就是指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而納稅籌劃創造的經濟利益和稅收體制,執法環境有著不可分離的關系。如果稅率高,企業的稅負重,稅收優惠條款復雜的時候,納稅人就可以通過納稅籌劃得到有效的結果。因為納稅籌劃有更大的涉及面,所以需要稅法知識和經驗多的人來進行參與,而成本中就要包括稅務專家的勞務費。而納稅籌劃的可行性,則是根據成本效益分析來進行判斷的,所以在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時,一定要考慮到納稅籌劃的風險性。風險就是企業在經濟活動可能遭受到的損失,如果一切都可以預測和控制那么?L險就不復存在。再現實中,納稅籌劃出現在納稅方案選擇之前,一些納稅籌劃是長期規劃的,這其中對風險等因素有著很大的不確定性,所以納稅籌劃必須要考慮到風險性。
(四)選擇有利的會計政策
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所得的基礎就是會計利潤,如此使差異項目金額得到計算,而財務會計處理結果計算所得稅來應對稅法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而對稅收的核算結果因為會計政策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結果就會產生不同的影響。所以企業要先選擇一定的會計政策才可以進行納稅籌劃,這樣企業才可以按照固定的資產折舊方法和合適的納稅申報方法和捐款方法來幫助殘疾人士實現就業。
關鍵詞:企業;財務管理;納稅籌劃
現代化企業的稅收對經濟利益的增減有著卓然的影響力,同時也是財務管理中非常值得注意的因素。納稅籌劃作為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途徑之一,可通過對涉稅業務進行策劃,規整出一套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納稅方案,幫助企業從先前大量稅金轉至稅金額度下降,以起到節稅的作用。納稅籌劃還可在經濟體制改變的情況下,幫助企業脫離資金負荷的困境,借助于合理合法的手段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
一、我國企業納稅籌劃的發展現狀
納稅籌劃目前包括有稅率差異法、免稅法、扣除法等,而應用最為廣泛的當屬扣除法、延期納稅法和抵免法。現代化企業在財務和經營管理過程中都開始適用于納稅籌劃,通過業務規整策劃的方式,減輕稅收負擔,同時幫助獲取更多的流動資金[1]。隨著納稅籌劃的深入應用,有部分企業開始在稅收政策的邊緣試探,不少機構在欲望和納稅籌劃意識逐步滲入的情況下開始慢慢介入到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中,但目前,我國針對納稅籌劃的相關知識的探討還不夠深入,且需持久性的研究。
二、納稅籌劃在企業籌資過程中的應用
在現代化社會中,企業若想全憑自身的綜合實力和內部管理體系進行納稅籌劃,必須要在企業籌資過程中取得優先權,同時依照合法合理的規章制度對企業所涉稅業務進行規整策劃。在籌資過程中需嚴令禁止在法律邊緣試探,不得觸犯納稅相關法律政策,在達到納稅規劃節約企業資金,以及資金籌措雙豐收的情況后,便可從納稅規劃中篩選出可繼續予以使用的納稅方案,以保持持久性節稅的目的,進而增加所有者收益。
(一)權益資金與債務資金的選擇企業在籌資過程中可應用于兩種融資方式,增加企業運用納稅籌劃所節約的賦稅或是增設的籌資資金。權益融資和債務融資是可供選擇的兩種融資方式,但這兩種方式皆有利有弊,利弊結合并不足以完全消除弊端帶給企業的虧損和資金運轉度的限制。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必須考慮到企業的發展前景和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的影響,債務資金的成本在制定納稅方案前便可依據可行性成本管理方案進行規整,將債務成本從所得稅核算中扣除,并將其作為費用項目,以起到沖減所得稅稅基、抵稅的作用;同時,債務資金作為企業的另一筆資金來源,具有不穩定性和流動性,可滿足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時所需,但不可將其作為永久性費用項目,以避免企業虧損。權益資金作為企業費用項目的列支,并不可將其從稅前扣除,否則會被視為逃稅、漏稅,需付一定的法律責任和資金繳付[2]。權益資金同債務資金略有差異,只能從繳稅后的盈余中扣除,盡量增加納稅后資金的余量。因此,企業需從納稅籌劃的角度出發,選擇發行負債籌資,來減少企業的納稅額度,以此增加企業的所得利潤值。
(二)籌資渠道的選擇籌資渠道的選擇對于企業的納稅籌劃有著決定性的作用。籌資渠道包括金融機構、個人舉債或非金融機構,各個渠道的籌資方式和納稅方式皆不相同。金融機構的籌資,在有限期限內出現利息支出,可在整合企業所得稅前全部扣除,不產生稅收;個人舉債籌資若在規定期限內發生利息支出,只要符合企業的規整制度,不觸犯稅收政策,便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產生企業所得稅前予以扣除;而向非金融機構籌資,則可按低于同期貸款利率的數額依照稅收稅率扣除相應稅收數額。
(三)融資租賃的利用融資租賃是企業籌措資金的一種途徑,而在融資租賃期間所產生的的費用不與企業的固定資產相矛盾,且可將其作為與固定資產的一種融合手段,可增加企業融資租賃的凈利潤收入。租賃方所付的租金可按照相關規定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并于稅前予以扣除,同時還可借助融資租賃屬于固定資產一部分的優勢,計提折舊,減少納稅基數。
三、納稅籌劃在企業投資過程中的應用
企業在投資過程中,需謹慎選擇納稅籌劃方案,著重考慮企業在經濟市場中的地位和競爭力,以流動資金量作為經營活動的成本,而在考慮是否投資經濟收益較大的項目時,需先從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出發,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按照納稅籌劃方式嚴格估算出該項目給企業帶來的稅后收益,覺察出企業在應用納稅籌劃后的經濟市場競爭力。
(一)公司制與合伙制企業的選擇合伙制和公司制有著不一樣的納稅規定,當然在實行納稅籌劃時也存在著差異性,因而對于兩種規制企業的選擇需慎重[3-4]。公司制企業在繳納所得稅結算利潤后,還需將稅后利潤以分紅的形式進行二次整理式分配,如此一來,公司所得利潤值便有所降低;合伙制企業雖屬于獨立的個體,但可不必作為公司看待,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所得利潤屬于凈利潤,不必繳納所得稅,只需各位合伙人自行繳納分配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選擇子公司和分公司有著截然不同的經營管理模式。雖說子公司和分公司皆屬于母公司的附屬,但子公司仍然可作為獨立于外的獨立公司,可另設公司制度,而分公司必須繼續執行母公司順行的制度和管理模式,在納稅時,分公司可合并于母公司一同納稅,兩者可相互平衡,相互制約,起到盈虧互補的作用,借此來減少所得稅。子公司獨立于母公司外,需自行繳納所得稅,盈虧不能互補,上年度和下年度的盈虧不能想免,未有合并納稅的好處。
(三)投資對象的選擇稅收政策有一定的限制也有一定的寬限,限制在于國家征收稅的不增不減,寬限在于允許企業在依照納稅籌劃的方案減少稅收負擔。稅法不僅可影響企業的稅收,也可影響投資者的收益,但投資對象的不同也會影響稅收額度,而且依照的稅收政策也各有差異。例如國庫券,國庫券所發生的利息依照稅法規定是可全部免除的,不征收任何稅額。
四、納稅籌劃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應用
(一)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企業的固定資產是具有穩定性的,這對于企業的發展有著決定的意義。選擇折舊固定資產同租賃的方式很相似,且可通過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選擇適當的折舊方式,同時在稅收優惠政策下,結合納稅籌劃,快速選擇出直線法或是加速法,這兩種方法分別適應稅率上升和下降。
(二)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存貨計價屬于平衡轉移的方式,可運用于材料價格有所波動時。一般先進先出法可應用于材料價格走低時,當價格降低,企業可先直接購入,保存一段時間后,再以略高于進購價銷售出去,將中間差價作為利潤增長值[5-6]。加權平均或移動加權平均一般應用于材料價格不定且持續變化時,而采用以上兩種方式進行計價,可降低材料價格波動所致的利潤不等。
(三)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收入和確認方式的差異依舊會影響企業納稅。直接收款銷售物和托收承付銷售物的手續和時間是不同的,而收入和結算方式的改變,可調節收入確定時間,合理籌劃收入的歸屬年度,由此一來,便可延緩交稅。
五、納稅籌劃方案案例解析
(一)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案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含應稅勞務)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流轉稅,企業可經過納稅籌劃,減少繳稅負擔,案例如下:某企業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符合納稅條件,年應稅銷售額60萬元,適用13%增值稅稅率,可抵扣項目金額為20萬元。將企業視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額為5.2萬元(60×13%-20×13%),采用納稅籌劃后,若企業仍為小規模納稅人,則只需繳納1.8萬元(60×3%)。如上可知,納稅籌劃方法不僅僅是針對涉稅業務而規整,也可適當調整納稅人身份來減少稅收。
(二)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案所得稅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涉及業務與其他業務合并的稅種,相應的納稅籌劃案例如下:某企業(該企業可享受三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從2008年開始生產經營,08年至10年享受免稅待遇,11年至13年可減半征稅(600+800+1200)×25%×50%=325萬元),從14年開始便不再享受稅收優惠(1800×25%=450萬元),08年至14年共需繳納775萬元。但若將生產經營時間推遲至2009年1月1日,仍然按照之前的推算,09年至14年繳納所得稅((800+1200+1800)×25%×50%=475萬元),通過納稅籌劃,企業可減300萬元的稅收負擔。如上所示,企業的生產經營時間的差異性可將所得稅進行重新規劃,享受超出稅收金額不等的優惠,節約企業的流動資金量。
一、納稅籌劃對石油銷售企業的意義
納稅籌劃作為一個重要的財務研究領域,在企業財務管理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企業籌資管理、企業投資管理、運營資金管理、利潤分配管理等經濟行為必定涉及稅收,已成為企業進行財務決策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為了全面加強石油銷售企業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石油銷售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和整體經濟效益,增強石油銷售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在當前形勢下,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尤其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規范,一定意義上,當前石油銷售企業成品油批發、倉儲及零售環節已經進入完全競爭階段,只有依靠財務細節體現差異。一個企業稅負的多少始終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因素。納稅籌劃已成為提高石油銷售企業利潤水平的重要渠道。
二、當前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對納稅籌劃的空間認識不足。王澤國認為,納稅籌劃是指“企業各種經濟交易事項沒有完成,或者尚未發生的納稅準備工作。”納稅籌劃的特點是企業的各種經濟事項還沒有完成,完全可以來得及事先加以調整,事先加以改變,事先進行重新計劃安排,目的是盡可能地完善稅收風險,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
現在部分石油銷售企業財務人員對稅收優惠政策并不完全清楚,錯誤認為納稅籌劃就是利用現行稅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避稅,這是不足取的。納稅籌劃不是鉆政策漏洞,而是策劃和選擇業務發生過程,合理合法地減輕稅負。
筆者認為,納稅籌劃的空間即為不違背稅收政策,也就是納稅遵從原則。納稅遵從是納稅籌劃的前提基礎和依據,脫離了納稅遵從,納稅籌劃就喪失了生存的法理空間,成為了惡意逃稅。
(二)納稅籌劃在石油銷售企業經營決策中的地位低下。陳丙認為,“石油銷售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本身就具有復雜性和高風險,經營結果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由于稅負屬于企業的成本支出,因此需要納稅籌劃予以控制。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傳統落后的財務管理及經營決策模式,會給石油銷售企業的決策造成不良影響。在當前石油銷售企業各項經營決策當中,稅收的地位和空間都較為尷尬。無稅的經營決策模式,給企業造成的影響是巨大的。
筆者認為,納稅籌劃實際上分布在石油銷售企業經營的所有環節,包括成本管理、企業清算、成品油批發、倉儲及零售環節等等。也就是說企業產生交易的各種活動,都必須小心謹慎進行稅務方面的考慮。企業在各種經營環節,只要產生交易,都應當認真事先考慮稅收因素,將納稅籌劃納入石油銷售企業的經營。納稅籌劃不是空中樓閣,操作納稅籌劃必須通過對企業的各項具體經營活動,來進行事先籌劃,在正確處理會計信息的基礎上,提煉出節稅的方法,獲取正當的節稅收益。陳舊的無稅經營決策模式已無法滿足當前石油銷售企業的發展。
(三)納稅籌劃過程中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納稅籌劃是事先籌劃行為,作為事先籌劃行為,必然要求納稅籌劃具備超前性。納稅行為相對于經濟行為而言是滯后的,如果等到企業發生業務行為之后再想節稅,那就很可能會出現惡意逃稅。所以,納稅籌劃必須在發生經濟行為之前,就準確把握這個經濟行為涉及哪些稅種、有哪些政策優惠條款。納稅籌劃不能盲目進行,必須經過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后,才能得以實施。
再者,某些時候,石油銷售企業為了追求納稅籌劃所帶來的巨大收益,可能必須調整自己某些經營發展策略,以適用某些納稅優惠政策。但納稅籌劃具有超前性,一旦在實際經營中由于市場因素而改變原定的發展計劃時,原先的納稅籌劃不僅起不到減輕稅負的作用,還可能使企業遭受納稅籌劃成本無法收回或招致稅務行政機關加倍處罰的風險。
所以,石油銷售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有自我保護意識。時刻注意納稅籌劃行為過程中的監控調整,密切關注相關稅收政策等環境的變化,針對新的法律法規變化及時調整納稅籌劃方案。利用現有的稅收政策保護企業合法權利,有優惠政策要利用,沒有優惠政策,要盡力與優惠政策掛靠。只有這樣,才是合法合理的,才能避免納稅籌劃中的稅收法律及執法風險。
(四)納稅籌劃人員的素質不強。“企業納稅籌劃行為成功與否,完全依賴于納稅籌劃人員的主觀判斷,包括對納稅政策的認識與判斷,對納稅籌劃環境與條件的認識與判斷等。”納稅籌劃不同于一般財務行為,不僅關系企業的自身利益,還涉及國家權益。實際上納稅籌劃是完全脫離依靠會計記賬、事后反映的傳統模式的。
對人員素質的依賴決定了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很強的專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不僅要熟悉稅收、法律、財會、金融、貿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整體把握能力。
三、石油銷售企業如何合理納稅籌劃
通過以上對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分析,石油銷售企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合理納稅籌劃。
(一)加強納稅籌劃人員自身專業素質。納稅籌劃是事先籌劃行為,目的是要合理合法地幫助企業節稅。一項納稅籌劃方案是否成功,關鍵在于企業是否擁有具備相當素質的納稅籌劃人員。他們不僅需要熟悉稅收、法律、財會、金融、貿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對國家稅收政策發展趨勢和企業經營行為有良好的把握能力。
在著手進行稅收籌劃之前,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該有針對性地了解、熟悉稅收規定細節,掌握國家有關的政策精神。王澤國認為“就我國稅法執法環境來看,目前尚無稅法總原則,各稅種之間在操作上、銜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稅務機關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權’。”所以,納稅籌劃人員還必須全面了解稅務機關對納稅的法律解釋和執法實踐,熟悉國家稅法和稅務機關征稅具體方法。
由于國外納稅籌劃研究和實踐起步較早、經驗相對豐富,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該充分借鑒國外成熟的納稅籌劃理論,結合我國國情和企業現狀,在準確掌握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利用合理合法的納稅籌劃方法對現行稅收政策進行分析,從而找到與經營行為相適應的納稅籌劃切入點,制定出適合石油銷售企業生產經營的籌劃方案。
(二)分散納稅籌劃風險。與大多數企業不同,石油銷售企業的納稅籌劃需要涉及絕大多數稅種,多稅種之間的利益抵消因素必須加以考慮。劉靜認為“由于各稅種稅基相互聯系,某種稅基縮減的同時會引起其他稅種稅基的增大。”因此,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應在符合企業整體利益和符合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全面權衡。要注意分散風險,著眼于整體稅負的減少,而不是某一個稅種的稅負減輕。
納稅籌劃的關鍵在于能否找準納稅籌劃目標的切入點。納稅籌劃有很多切入點,國家形式多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特定稅制要素內容的存在,為石油銷售企業開展納稅籌劃創造了充足的條件。納稅地的選擇、稅種的選擇、同一稅種不同稅率的選擇等都可以加以利用。納稅籌劃可以充分利用這些因素進行組合以降低納稅籌劃風險。“石油銷售企業納稅籌劃必須進行多稅種、分項目的納稅籌劃。”這樣,一旦某一稅種或某一項目的納稅籌劃發生不可抗變故,還可以借助其他籌劃方案的成功來彌補損失。
Abstract:The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ucceeds with difficulty in reality the reason are many, is in the final analysis has not insisted the systematic principle in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has not carried on the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atically. Solves the question basic method, is instructs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with the system theory, the construction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關鍵詞:納稅籌劃 系統 意義
Key words: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significance
作者簡介:黃桃紅(1973年3月――),女,湖北麻城人,黃岡職業技術學院講師、注冊稅務師,主要從事稅務會計、納稅籌劃的教學和研究。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7069(2009)-09-0084-02
一、問題的提出
納稅籌劃是當前企業管理實踐和理論研究中的熱點問題,許多學者和實踐工作者提出了各種各樣的納稅籌劃方案。然而,真正成功的納稅籌劃卻不多見,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1認為納稅籌劃是財務人員的事情,與經營關系不大。企業經營部門人員不參與納稅籌劃方案的設計,不執行納稅籌劃方案,結果要么籌劃方案顧此失彼,要么籌劃方案雖好卻是一紙空文。
2納稅籌劃時只注重稅負高低。有些納稅籌劃只是稅款方面的籌劃,將納稅籌劃簡單地看成是稅款多與少的選擇,而較少考慮稅款之外的其他因素。結果雖然企業稅負降低了,但生產成本、投資成本、營銷費用卻增加了,企業最終的收益不僅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了,納稅籌劃得不償失。
3 納稅籌劃不深入,理論上行不通。有些納稅籌劃沒有針對特定企業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沒有考慮方案的適用條件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只是簡單照搬一般原理。例如,很多籌劃方案建議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一般來說,加速折舊法能起到延期納稅的作用,但企業如果存在免稅期,其折舊就不具有抵稅效應。因此,加速折舊法并非一定有利于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4納稅籌劃方案可操作性不強,實踐上行不通。例如,我國稅法規定對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但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一旦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所以,那些關于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納稅籌劃在實際操作中是行不通的。
除上所述,還有很多具體原因。總結這些原因,歸根到底是在納稅籌劃活動中沒有堅持系統性原則,沒有系統地進行納稅籌劃。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是用系統論指導納稅籌劃活動,構建納稅籌劃系統。
二、納稅籌劃系統
納稅籌劃系統,就是由人、資金和信息等要素構成,在一定的法律和經營環境下,實現節稅和經濟調節功能的企業經營管理體系,是企業財務管理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1 納稅籌劃系統構成要素。什么是納稅籌劃?不同的學者有著不同的回答,但基本都把納稅籌劃定義為一個活動或過程。如,納稅籌劃是指在國家政策的許可下,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立法導向,通過對籌資、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進行合理的事前籌劃和安排、取得節稅效益、最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活動 。系統論認為,在研究和處理任何對象時都應將其看作一個系統整體。觀察納稅籌劃,既應該看到納稅籌劃活動,也應該看到納稅籌劃系統。納稅籌劃系統就是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各要素組織的有機整體,納稅籌劃活動就是納稅籌劃系統運動的表現形式。在這一活動中的人、資金和信息就是構成納稅籌劃系統的基本要素。
其中人包括企業從事納稅籌劃方案設計的財務人員,也包括實施籌劃方案的經營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任何一個相關人員的缺席,納稅籌劃就無法實現。沒有籌劃方案設計的財務人員,企業不可能有納稅籌劃活動;企業管理人員、經營人員、會計人員不按照籌劃方案的要求從事相關活動,納稅籌劃同樣無法實現。
資金是指企業擁有、占用和支配的財產物資的價值形態,包括貨幣資金、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結算資金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從價值角度看,就是資金不斷循環和增值的過程。資金處于不同階段和形態會有不同的納稅義務和權利。如,購買材料時,貨幣資金轉變為儲備資金,企業產生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權利;銷售產品取得收入時,成品資金轉變成結算資金或貨幣資金,企業產生了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如果有盈利,還產生了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納稅籌劃正是通過對資金形態的控制實現節稅收益。
信息是指會計信息。企業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反映了企業資金運動過程和結果。在這個反映過程中,會計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資產磨損的折舊,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數總各法。不同的方法,最終結果是一致的,但在不同時點的結果是有差異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數總和法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總額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資產原值扣除預計殘值,但在不同年份,計提的折舊額不同。由于應納稅額的計算是以會計信息為基本依據的,因此不同的會計信息,會導致應納稅額計算結果的不一樣。因此,只要稅法允許企業采用不同會計方法,企業就可充分利用這一政策,以實現節稅目的。
2 納稅籌劃系統結構。納稅籌劃系統的三個基本要素,緊密聯系,缺一不可。在這一系統中,人是主體,資金是基礎,信息是載體和工具。沒有人,就沒有了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主體,也談不上籌劃;沒有資金,也就不存在納稅義務,更不存在減輕納稅義務,所有的籌劃都是空談;會計信息是籌劃得以進行的基礎,沒有準確的會計信息,就無以比較不同方案的效益,籌劃就無法進行,同時會計本身也是籌劃的工具。只有納稅籌劃相關人、資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納稅籌劃才可能產生效益,實現目的。
納稅籌劃系統的三個要素,都不是一個單獨的個體。人,不是一個人,而是由方案設計者、方案實施者組成的集體。資金,也不是唯一的資金,而是多種形態的資金。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個系統,是納稅籌劃系統的子系統。因此,可以說納稅籌劃系統包含籌劃人的系統、資金系統、信息系統。
納稅籌劃系統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系統,是財務管理系統的子系統。因為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手段之一,納稅籌劃的目標就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
3納稅籌劃系統功能。納稅籌劃系統是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其功能就是實現納稅籌劃的目標,具體包括節稅功能和調節功能。節稅功能是指納稅籌劃為企業節約稅收支出,這是納稅籌劃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為存在這個功能,納稅籌劃才受到企業的青睞。納稅籌劃從三個方面節稅,一是通過對經營活動的安排和會計政策的運用,選擇稅負最低的納稅方案,直接減少企業稅收支出;二是通過對稅法的嚴格執行和合理運用,實現涉稅零風險,消除稅收罰款等涉稅支出;三是通過對企業經營和會計的安排,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延期交稅,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
調節功能是納稅籌劃的宏觀功能,也是納稅籌劃的間接功能。稅收法律法規作為貫徹國家意志的重要杠桿之一,必然要體現國家推動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導向意圖。國家會在公平稅負、稅收中性的一般原則下,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等措施對納稅人的物質利益進行調節,使他們的微觀經濟行為盡可能的符合國家預期的宏觀經濟發展要求,以有助于整個社會經濟的順利發展。如對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或不同產品,實行區別對待,對需要鼓勵的,往往少征稅或不征稅,對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稅。這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客觀條件。企業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進行納稅籌劃的活動,也是企業執行國家政策的活動。國家稅收的宏觀調控意圖正是通過一個個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得以實現。這就是納稅籌劃系統的調節功能,也正是這一功能的存在,納稅籌劃才得到國家的允許和支持。
4 納稅籌劃系統環境。系統論認為,任何系統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環境中,受環境制約,并對環境產生影響。納稅籌劃系統面對的環境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以稅法為主的法律環境,二是企業的經營環境。稅法環境決定著納稅籌劃系統的籌劃活動是否被允許,它由稅收法律、稅收法規、稅收規章以及執行它們的稅收執法活動等因素構成。經營環境主要由企業內部、企業供應商、企業經銷商等要素組成,它決定了納稅籌劃系統的活動是否可行。
三、構建納稅籌劃系統的意義
1構建納稅籌劃系統有利于明確納稅籌劃的目標。納稅籌劃活動之所以不償失,是因為將稅負最低作為納稅籌劃目標,而沒有考慮籌劃活動中的成本。構建了納稅籌劃系統后,用系統的觀點來看,納稅籌劃系統有產出,也需要投入。
建立了納稅籌劃系統,并將其置于企業財務管理系統中。我們就會發現納稅籌劃的目標應該就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財務管理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納稅籌劃就應以企業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財務管理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納稅籌劃就應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而不是以稅負最低為目標。有了這一系統性的觀點為指導,就不會在納稅籌劃時僅考慮稅負降低而不考慮籌劃成本,更不會設計實施阻礙企業整體戰略目標實現的納稅籌劃方案。
2 構建納稅籌劃系統有利于協調納稅籌劃行動。建立了納稅籌劃系統,明確了企業財務人員、經營人員和管理人員都是納稅籌劃系統的要素,就會發現任何一個相關人員的缺席納稅籌劃就無法實現。有了這一系統性觀點的指導,企業就能夠調動相關人員參與納稅籌劃的設計與實施。相關人員有了這一觀念,也能夠自覺參與納稅籌劃活動中來。有了各方人員的協調行動,納稅籌劃就能夠順利實現。
3 構建納稅籌劃系統有利于確定納稅籌劃活動的邊界。任何系統都是在一定的空間范圍內活動的。構建了納稅籌劃系統,應會發現這一系統是活動在由稅法等構成的法律空間內。這個法律空間是納稅籌劃活動的邊界,不得觸犯超越。構成納稅籌劃系統邊界的包括稅法、財務會計制度、工商、金融、貿易等法律法規。
實踐中,很多人認為稅法漏洞是一個重要的納稅籌劃平臺。構建納稅籌劃系統后,就會發現這個平臺是個風險很大不宜采用的平臺。稅法的漏洞,就是納稅籌劃系統活動邊界的漏洞。在特定的時候,納稅籌劃系統可以通過漏洞延伸到邊界外,以獲取額外收益,同時付出額外成本(如為此建立的專門機構費用等)。但漏洞畢竟是漏洞,總有一天會被國家堵上。
4 構建納稅籌劃系統有利于適應企業經營環境。納稅籌劃是納稅籌劃系統的活動,這一活動的本質是納稅籌劃系統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而產生的系統內運動,其前提是企業能夠有效控制各要素。不可控的項目,如供應商、經銷商,不能構成納稅籌劃的要素,而是納稅籌劃必須適應的環境要素。分清了系統要素和環境要素,就可以知道,納稅籌劃活動只能對納稅籌劃系統的各個要素進行合理安排,對于環境項目則需量邊而行,如果企業有很強的競爭力,可以要求環境要素配合自己的行動。
結論:用系統論的觀點作指導,構建納稅籌劃系統,認清納稅籌劃系統的要素、結構、功能和環境,才能設計出切實有效的納稅籌劃方案,最大限度地發揮納稅籌劃的功效。
參考文獻:
[1]周擁明,納稅籌劃誤區解析[J],財會月刊(會計),2008(12)
[2]冷琳,納稅籌劃理論基礎探微[J],財會月刊(理論),2007(2)
【關鍵詞】土地增值稅 稅收籌劃 案例分析
本案例房地產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成本28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不含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41400萬元,籌資利息支出3470萬元,銷售收入124200萬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稅收法規、規章的規定,可得增值率28.76%,應繳土地增值稅稅額8321.685萬元(具體計算見附表第一列)。根據土地增值稅計稅基數的組成,擬從轉讓房地產收入、房地產開發成本和利息支出三方面進行納稅籌劃。
一、通過確定適當的轉讓房地產收入進行納稅籌劃
如果該房地產項目是普通住宅,只是增值率略高于20%的臨界點,則可以通過適當降低售價使增值率低于20%。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本細則第七條(一)、(二)、(三)、(五)、(六)項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的規定,進行免征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這樣不但能加快銷售速度,節約貸款利息,而且能夠獲得更高的實際稅后利潤。
舉例來說,如果該項目正常定價銷售收入是116000萬元,則增值額19951萬元,增值率20.77%,需繳納增值稅(30%),稅后利潤(指增值稅后,下同)為:19951×(1-30%)=13965.7萬元。如果降低售價,比如銷售收入降到115000萬元,增值率19.79%,可免征增值稅,增值額19001.25萬元就是凈利,高于前一種情況的13965.7萬元(具體計算見附表第二、三列)。
當然,如果實際價格可以賣的較高,則一味降低價格的稅后利潤不一定高。比如本案實際增值率28.76%,稅后凈利19417.27萬元就高于免征的19001.25萬元。另外,不是所有項目都符合普通住宅標準。
二、通過適當增加房地產開發成本進行納稅籌劃
近幾年裝修商品房的銷售日益受到廣大消費者的歡迎,同時根據2006年12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的國稅發[2006]18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點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規定,可以將原來毛坯房裝修后銷售,從而進行納稅籌劃。
假設該企業發生裝修成本共計為13800萬元,因銷售裝修過的房產,銷售收入增加13800/(1-5.025%)=14530.14萬元(假設該企業在裝修項目上不再賺取利潤,銷售收入增加部分的營業稅和河道管理費由購房者承擔),則按有關稅收法規、規章的規定可得應繳土地增值稅稅額7286.685萬元,從而少繳土地增值稅8321.685-7286.685=1035萬元。原因在于房屋裝修費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在計算“財政部規定的扣除項目”時可以加計20%,使得扣除項目金額增加(具體計算見附表第四列)。
三、通過選用不同的利息支出扣除方法進行納稅籌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三)中關于利息支出扣除項目之規定:“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上述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即當納稅人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其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5%以內;納稅人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其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10%以內。
該企業為房地產項目公司,其業務就是開發這個地塊,所以利息支出可以全部歸集在這個項目上。房地產開發是資本密集型產業,所需資金量極大,僅靠股東投入的權益資本是遠遠不夠的,所以該企業的外方股東會籌措其投資的中國境內其他全資子公司的富余資金暫借給該企業周轉,此時關聯方之間的借款如何操作對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就顯得尤為重要。
企業是否要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關鍵在于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占稅法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比例。如果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比例超過5%,則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是較為有利;如果沒有超過5%,則不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較為有利。
該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28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41400萬元,則利息支出的臨界點為(28000+41400)×5%=3470萬元。
假設該企業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超過3470萬元,達到3700萬元(該利息支出未超過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且關聯方之間借款通過商業銀行進行委托貸款),則按有關稅收法規、規章的規定可得應繳土地增值稅稅額8252.685萬元。因為利息支出能夠全額計入扣除項目金額中,且金額大于(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5%,使得扣除項目金額增加(具體計算見附表第五列)。
假設該企業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小于3470萬元,只有3000萬元(該利息支出未超過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且關聯方之間借款通過商業銀行進行委托貸款),則按有關稅收法規、規章的規定可扣除項目金額95991.05萬元,應繳土地增值稅稅額:(124200-95991.05)×30%=8462.685萬元。
因為利息支出金額小于(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5%,使得扣除項目金額減少,增值額增大,反而會多繳土地增值稅8462.685-8321.685=141萬元[(3470萬元-3000萬元)×30%]。
這種情況下,關聯方之間的借款就不能通過商業銀行進行委托貸款,從而滿足“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要求,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10%計算,可以少繳土地增值稅141萬元。
四、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的空間還是比較大的,但在進行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納稅籌劃應該具備超前意識。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應該從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設計、規劃到項目的施工、決算貫穿始終。例如在本案例中,由于設計方案中已確定部分房產的單套建筑面積超過了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標準,所以就無法享受“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如果經濟業務已經發生,相應的納稅結果已經產生,企業如果因為承擔的稅負較重,就利用隱瞞收入、虛列成本等手段妄圖改變納稅結果,就會演變為偷逃國家稅款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2、納稅籌劃不能與稅法相抵觸。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能盲目操作,不能與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相抵觸。納稅籌劃的最終目的是降低稅收成本,減輕稅收負擔,這個目標的實現只能是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進行,而且要被征稅機關所認可。這也就是說,納稅籌劃要具備自我保護意識,要增強法制觀念,熟練掌握稅收法律和法規,熟練掌握有關的會計處理技巧和納稅籌劃技巧。
3、其他應注意的問題。納稅籌劃必須做到業務流程與稅收政策結合,稅收政策與籌劃方法結合,籌劃方法與會計處理結合。同時,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扣除項目金額中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利息支出、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和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等,都須提供合法有效憑證;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不予扣除。
【參考文獻】
[1] 翟繼光:房地產業如何進行稅收籌劃[J].中國房地產金融,2006(4).
關鍵詞:納稅 籌劃 風險
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籌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這就要求一方面,納稅籌劃人員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納稅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納稅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關鍵詞]納稅籌劃風險
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籌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這就要求一方面,納稅籌劃人員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納稅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納稅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關鍵詞]納稅籌劃風險
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籌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