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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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浙江盾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例,目前公司對下屬項目公司實行的是“法人治理”模式,以計劃與預算為主線。計劃包括項目計劃與年度計劃,預算包括項目預算與年度預算。可以說,計劃與預算是項目管理的靈魂所在,這也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績效審計的重要對象。
目標體系的建立
房地產開發企業績效審計目標體系包括項目目標、年度目標、月度目標等幾個層次。其中,項目目標應從投資決策開始,在企業對項目投資決策審計時,應同時形成項目績效審計目標體系。項目目標體系層層分解至年度目標體系,年度目標體系分解至月度目標體系。
——項目目標體系。項目目標體系內容包括:銷售目標。可行性分析的主要部分就是根據市場調研確定項目定位,并初步確立銷售方案,從而形成項目的銷售計劃,體現在“項目損益表”中的銷售收入和“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流入。從可行性報告的相關數據出發,建立起銷售計劃的銷售價格、銷售面積、合同簽約率(進度)和資金回籠進度,就形成了該項目的銷售工作績效審計目標。
項目進度目標。項目在決策分析時已經對項目的進度安排做了計劃,根據項目的進度做出項目的資金安排計劃。項目可行性分析的“現金流量表”的現金流出部分暗含了項目的實施進度,而且銷售計劃也與項目的形象進度有關。根據上述資料,可以制訂出各分項工作的進度節點要求,比如:拆遷工作完成時間、各項報建報批手續完成時間、開發四證辦理完成時間、預售許可證辦理完成時間、招投標完成時間,圖紙優化設計完成時間、工程進度計劃表、工程預算完成時間,從而形成項目進度績效管理審計目標。
項目成本控制目標。項目的成本目標體現在“項目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中,分別體現了各分項成本的總額和支出進度,分項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前期開發成本、配套成本、建安成本等,也可以進一步細化,比較各單體主體工程成本,按開發成本明細科目建立開發成本明細表,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分解形成項目成本績效管理審計目標。
項目質量目標。項目的質量目標主要體現在項目的功能安排、總體規劃、配套設施配置上,而施工質量是項目必須達到的基本目標。綜合項目策劃所設定的所有功能要求、配套設施、施工質量等形成項目質量績效管理審計目標。項目融資目標。項目可行性研究的資金安排計劃就是項目的融資目標,包括融資金額、融資成本和時間結點。費用控制目標。三項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其他客戶服務目標。包括房地產初始登記完成時間、產權登記完成時間、房產證辦理完成時間。
——年度目標體系。年度經營目標主要包括經營方針、內部控制、財務成果、項目進度四個方面。其中經營方針包括以人為本(員工培訓、人才戰略與人力資源管理、企業文化與員工滿意度)、企業創新(創新工作開展)、品質至上(產品設計、工程質量)、持續發展(品牌建設、信用資質)等4個方面。內部控制包括公司治理(法人治理、業務監管、資產監管),計劃、預算和績效管理,風險控制(危機與風險管理)等3個方面。財務成果包括合同銷售額、房產預銷售回籠、結轉營業收入、凈利潤、管理費用、營銷費用、經營性現金凈流量、新增融資授信額度、新增融入資金、歸還貸款等指標。項目進度包括前期工作、設計工作、工程施工、銷售等進度。
以上年度經營目標比較全面且基本是定量指標,是以項目預算為基礎,在對市場和項目公司進行研判的基礎上而做的年度預算的分解得出的。在年度經營目標的基礎上進行月度目標分解,并落實到具體部門、科室、責任人,這樣實現了方針目標的層次分解和落實。有了上述目標體系,就可以考慮把績效審計工作和目標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公司制定績效管理目標時,用平衡計分法(BSC)、經濟增加值法(EVA)等工具,提出完善目標管理的建議。推行項目績效管理審計制度,通過檢查被審計單位管理效益水平,評價和分析影響整體管理效益的因素,找出提高管理效益的途徑,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挖掘潛力,從而提高整體管理效益。
細化績效審計思路
績效審計是一個管理全過程的審計,可分為:事前績效審計、事中審計、事后審計。房地產開發項目績效審計應主要集中于如下內容:對開發項目決策的審查、對項目計劃的審查、項目目標實施過程績效管理審計、項目目標成果績效審計。投資績效審計的內容應緊緊圍繞投資過程、投資結果這兩個重點:——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的分析與控制。對投資過程的審計內容可以用“3E”來概括:投資目標的經濟性、投資管理的效率性和投資結果的效果性。在實踐中,往往先看效果性,即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再看經濟性,有無損失浪費;最后分析效率性,投資是否高效,有無再提高的余地。具體而言,是查證以下四方面的問題:一是投資決策。投資決策的審查在投資初期主要是審查決策程序是否按照公司的制度進行。二是建設管理。是否切實地履行基建報批程序,征地拆遷、招投標、承發包和合同簽訂有無違規,建設管理、設計、監理是否到位,有無質量事故或延誤工期等等。三是資金使用。費用開支是否符合規定,成本核算(包括工程造價)是否真實、完整、合法等等。四是投資效果。是否及時驗收交付使用,是否達到決策目標,通過各項指標評價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項目基本結束后可以進行后評估,從而確認之前的投資決策是否科學并進行績效的綜合評價。
一、推進高校預算管理精細化的背景
隨著教育體制改革不斷深入,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經費來源多元化、經濟活動多樣化,傳統的預算管理已不能完全滿足高校快速發展的需要,推進高校預算管理改革,加強預算精細化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勢在必行。
(一)預算管理精細化是實現內涵式發展的需要
隨著教育經費撥款的增長,使學校的收支結構更加復雜化、多元化,對高校預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的預算管理貫穿于教學、科研等經濟活動的全過程,直接影響到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高校職能的充分發揮。如何最大限度地使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支持高校全面持續發展,已經成為目前高校預算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推進預算管理精細化是促進高校內涵式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預算管理精細化是提高預算執行效率的需要
預算既要圍繞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學研究等事業發展目標,又要與具體工作事項相結合。預算管理的精細化程度,將直接影響預算執行效率和資金效益的發揮。制定科學、規范的預算管理辦法和管理流程,明確職責分工,加強職能部門之間有效的協調配合,才能使預算管理的各個環節得到有效控制,提高預算執行率,減少跨年度結轉。
(三)預算管理精細化是保證預算執行權威性的需要
“量入為出,收支平衡”是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也是維持高校財務良好運轉的保障。保持健康財務狀況的關鍵是堅持預算執行的權威性,不得隨意突破和調整預算。維護預算執行的權威性需要預算管理的精細化來支撐。預算管理精細化,可以不斷提高預算的編制水平和預算執行力,確保各類經費的高效利用。嚴格預算審批,規范預算調整、追加,強化預算的“剛性”約束。為財務健康發展提供預警,為學校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為財務健康發展提供導航。
二、高校預算精細化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工作缺乏籌劃,預算編制方法單一
高校的財務預算工作涉及高校整體規劃、工作計劃和任務,涵蓋各個單位和職能部門。許多高校管理理念不足,部門參與度不高,精細化財務管理意識淡薄。預算編制工作完全依賴財務部門。職能部門對工作缺乏前瞻性和前期科學論證,導致預算執行差,資金效益不高。高校的預算編制的方法過于單一,易造成預算與實際資金需求之間的差距,對于跨年度執行的連續項目,無法實現動態管理,無法全面反映項目實施進度及年度資金需求。
(二)預算編制不科學,績效預算機制尚未健全
預算編制不科學,一般高校的校內預算啟動時間與行政工作要點時間倒置,導致部分預算事項與學校的年度事業計劃形成偏差;一些校內部門工作任務未作中長期規劃,預算編制未履行內部相關審批程序,預算編制粗放,可行性差,導致執行存在很大的隨意性。目前高校的績效預算大多還停留在理論階段,未進行全面的預算監督和評價工作。對于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如何開展沒有清晰的思路;對于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和效益性還沒有相應的考核措施。
(三)內部審計監督力度不足,預算信息公開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內部審計業務范圍較窄,對預算管理方面的審計較少,對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規范性,資金使用的安全性、效益性缺乏必要的監督。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在法律保障方面日益完善,在公開的范圍及程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與公眾的期待仍有很大差距。
三、加強高校預算管理精細化的對策
(一)建立系統的預算管理制度體系
完善預算管理制度體系是促進預算精細化管理的長效機制,高校應補充完善預算執行、預算監督、預算考評等預算管理的相關制度,對預算編制方法、程序、內容,以及各預算單位的職責等予以明確規定,規范預算管理的各個環節,強化預算的嚴肅性。同時,借鑒國外高校做法,依據相互制約的原則,將高校預算的編制、執行與監督相分離,使各預算組織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確保高校資金使用符合高校發展的需要。
(二)科學、規范、精細化編制預算,加強預算執行
高校預算編制要適應現代財務管理和高校財務制度改革的需要,預算編制一要目標明確,做到重點突出、結構合理;二要內容完整,綜合考慮學校辦學空間、資產存量和資源的有效利用,編制資金預算與資產預算結合的全面綜合預算;三要論證充分、依據科學、安排合理,采用實地考察,現場評估等多種論證方式,結合學校的財力,合理安排校內預算,避免多頭投入、重復投入;四要采用科學的預算編制方法,運用最合適的方法或方法組合來編制預算,突出“以事定錢,錢隨事走”預算安排原則,提高預算資金的效益。
加強預算的事中、事后控制,是推進預算管理精細化的重要手段。事中控制是預算管理部門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資金的使用進行檢查、分析,以實現資金支出與預算統一,保證預算按計劃實施。依托會計核算與預算進行比較,分析原因,及時糾正預算執行的偏差;通過預算項目的跟蹤審計,強化預算執行監督,有效控制執行過程中調整資金使用方向的情況。事后控制是預算執行完成后,對預算的完成效益同預算偏差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建議,為今后預算編制提供經驗和依據,提高高校預算管理水平。
(三)強化預算管理審計,推進信息公開
強化預算的內部審計是推動預算管理精細化的內在動力。要加強對預算編制的管理審計,對預算執行過程的審計,積極開展預算執行績效審計,對高校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審計,評價執行效果,促進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推進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是推動預算管理精細化的外在因素。
[關鍵詞] 政府績效審計;研究述評;內涵;職能
[中圖分類號] F239.0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9-6043(2016)12-0085-02
一、引言
現代政府績效審計(Performance Audit)誕生于20世紀40年代的英美等國,它是審計部門獨立開展的對政府公共部門的監督活動。20世紀70年代新公共管理運動在世界范圍內引發了對政府責任和工作績效的廣泛關注,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政府績效審計的推廣。受新公共管理理論影響,政府審計工作更加注重結果和績效導向,全社會對于公共產品與服務的質量和效果信息產生強烈的需求。在這一背景下,西方國家的政府績效審計得到迅速發展。據有關學者早期統計:截止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美國績效審計業務量約占其全部政府審計業務量的85%[1]。
我國于1983年成立了國家審計署,開始建立現代化的審計制度。在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我國開始了對于效益審計的理論研究和局部試點工作,但績效審計由于缺乏經濟和政治基礎沒有得到長足發展。20世紀90年代,我國的政府審計主要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規性審計為主,僅零星開展了帶有一定程度績效審計性質的績效審計工作。加入世貿組織之后,伴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公共財政體制的完善,公眾越發關注公共資金使用的效果性,對政府公共服務的質量產生了監督意識。基于此,我國政府開始學習和借鑒和發展國際先進的績效審計制度。學術界眾多學者對績效審計理論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和探討,為我國績效審計的發展貢獻了智慧。
二、政府績效審計的內涵
對于政府績效審計,我國學者習慣使用“績效審計”這一名稱,而我國的審計實務部門對應稱為“效益審計”。許多國家對“績效審計”都有另外的稱法,如英國和加拿大分別使用“貨幣價值審計”和“綜合審計”來指代績效審計。但綜合來看,最為普遍的名稱仍是“績效審計”。1986年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INTOSAI)在審計會議上發表了《關于績效審計、公營企業審計和審計質量的總聲明》,在聲明中對績效審計做出了界定:績效審計是對公共部門管理公共資源的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所做的評價與監督[2],也就是慣稱的“3E審計”。
績效審計的定義隨著審計實踐的開展不斷變化,其內涵不斷豐富,最具有代表性的是1989年加拿大學者丹尼斯?普瑞斯波爾提出“5E審計”的概念。他在傳統“3E審計”的基礎上加入了環境審計(Environment Audits)和公平性審計(Equity Audits),環境審計是指審查自然資源的有效利用情況和對生態的保護情況,公平性審計則是指審查政府項目及政府活動所產生的利益分配與再分配的公平性及其對社會秩序的影響[3]。針對績效審計內涵,我國學者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戚振東等認為,我國現階段處于社會問題多樣化突顯的轉型時期,政府績效審計不應局限于“3E”方面,而應擴展績效審計的維度,開展多樣性的績效審計[4]。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5E”審計和多樣性審計更加適應于經濟社會發展對于政府績效審計的內在要求,在理論研究中應更加重視和采納多樣性審計的有關定義和內涵,比如增加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維度等,這一方面還有待于持續深入的研究。
毫無疑問,“3E”中的三個維度之間具有相互聯系、內在統一的關系。經濟性和效率性制約著效果性的達成:一項公共項目如果存在經濟成本偏高、資源利用效率低下的問題,其項目的社會效益等目標的實現肯定會受到影響。反之,如果公共項目以效果性為目標導向,通過目標管理來進行成本控制和優化管理,其經濟性和效率性往往能達到較高的水平。可見,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內在關聯決定了它們之間在某些條件下可以達成相互促進的良好效果,進一步明晰它們之間的協同效應有利于提升績效審計實務工作水平。
三、政府績效審計的理論動因
理論界對績效審計產生的動因有各種不同的觀點,最具代表性的是績效審計產生于公共受托責任,政府績效審計是為了公共部門解除其公共受托責任而產生的。另有眾多學者研究了新公共管理運動對績效審計的推動作用,甚至可以說,政府績效審計是配合新公共管理運動需要而得到發展的,成為了新公共管理運動的內容之一。雷達研究了新公共管理運動和績效審計之間的密切聯系,新公共管理運動的核心理念引發了對政府績效和責任履行的高度關注,為績效審計創造了政治環境和管理環境[5]。陳駿則從利弊兩方面分析了新公共管理運動對績效審計產生的理論與實踐影響,認為新公共管理存在一定的誤區,對績效審計的發展產生負面的影響,如“理性經濟人假設”和“市場導向”容易導致審計過程中過分追求效率而忽視公平,“結果導向”則可能導致審計工作中重視短期績效的評價而忽視長期性的績效指標。但另一方面,新公共管理對績效審計也存在著有利影響,比如推動政府審計的重點從合規性審計轉向績效審計,健全了政府績效審計的評價機制,形成了獨立的績效審計機構等等[6]。王曉梅全面總結了績效審計的相關理論基礎,歸納了三個方面的理論動因:政治學理論動因表現為社會契約論和人民學說,經濟學理論動因則是委托理論,而新公共管理理論構成了績效審計的行政學理論動因[7]。
從近年來的研究趨勢看,部分學者將理論動因研究延伸到了政府績效審計影響因素的研究。趙彩霞、張立民等通過定量分析的方法證實了制度環境因素對于政府績效審計的開展成效具有顯著的影響[8]。徐相鋒、鮑春雷將協同理論與政府績效管理相結合,從縱向協同、橫向協同和內部協同三個方面論述了政府績效管理中主客體因素間的相互聯系和影響[9]。
綜上所述,我國對于績效審計理論動因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相關的研究相對分散,需要在完整性和系統性方面進行提升。同時,理論動因研究對于績效審計實務產生的指導作用相對薄弱,有待于在今后研究中得到加強。
四、政府績效審計的職能和目標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在《國際組織績效手冊》中對績效審計的職能進行了闡述,主要表現為為有關決策機構和政策制定部門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相比而言,我國學者對于這一問題的研究更為深入,謝志華等將政府績效審計的職能劃分為兩個層面:解除受托責任層面和決策有用層面[10]。現階段我國績效審計的職能主要以解除政府部門公共受托責任為主,隨著今后政府職能不斷轉型,績效審計的職能將向決策有用層面轉變。吳國萍認為,在我國現階段政府績效審計的目標是對公共資源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價,有效性至少應包括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合規性四個方面[11]。
綜合來看,以上學者所論述的績效審計職能和目標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隨著政府績效審計內涵的不斷豐富和范圍的不斷擴展,其職能和目標研究也應得到創新發展。政府績效審計在傳統的監督檢查職能基礎上,逐步向為行政和立法部門提供決策咨詢服務轉變,其作用不僅表現為解除公共受托責任,更應以推動行政問責、提升公共價值和促進管理優化為目標。
五、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研究的未來方向
首先,政府績效審計研究可以與績效評估研究相互借鑒。溫美琴等認為,政府績效審計本身也是一種政府績效評估行為,是對政府部門、財政預算單位、公共投資項目等的績效所進行的檢查、監督和評價[12]。這說明了績效審計與績效評估之間存在緊密的內在聯系,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可以借鑒績效評估的各項研究成果,達到二者相互促進和共同發展的效果。
其次,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研究必須堅持理論創新導向,以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績效審計實務工作需要。雖然我國在績效審計研究領域相比國際領先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仍然取得了不少創新性研究成果。比如,陳宋生從制度變遷理論出發,分析了審計制度變遷的各項影響因素,運用制度經濟學中的制度供需分析、制度變遷的成本-效益對比分析,論證了我國績效審計的未來發展,為我國從合規性、真實性審計制度向績效審計制度的轉變提出了建設性的建議[13]。
再次,績效審計理論研究必須與績效審計實踐緊密結合。深圳市和青島市等地是我國最早開展績效審計的地區,其政府績效審計經驗居于全國的前列,探索出了一系列先進的現代審計方法。深入總結先進地區的有益經驗并逐步地推廣到全國同類地區和同類項目,是我國績效審計的良好推廣途徑。
我國學者仍需對政府績效審計理論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融合績效評估、國家財稅與預算體制改革、審計體制改革等關聯領域的研究成果,從系統和綜合角度提升我國績效審計的理論與實務水平。
[參 考 文 獻]
[1]廖洪,王素梅.中美政府績效審計比較[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7,22(6):7-11
[2]鐘剛,謝赤,周黛.政府績效審計研究動態評析[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9(3):69-73
[4]王光遠.管理審計概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156
[4]戚振東,吳清華.政府績效審計:國際演進及啟示[J].會計研究,2008(2):76-85
[5]雷達.新公共管理對績效審計的影響及對我國績效審計發展的啟示[J].審計研究,2004(2):36-42
[6]陳駿.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機制研究――基于新公共管理背景下的辯證思考[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6(3):16-20
[7]王曉梅.政府績效審計:理論基礎與風險分析[J].審計研究,2007(2):17-20
[8]趙彩霞,張立民,曹麗梅.制度環境對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的影響研究[J].審計研究,2010(4):22-28
[9]徐相鋒,鮑春雷.協同性政府績效管理探討[J].中州學刊,2010(5):15-18
[10]謝志華,孟麗榮,余應敏.政府績效審計職能之二維層面:解除受托責任與實現決策有用[J].審計研究,2006(3):23-32
[11]吳國萍.關于開展政府績效審計工作的思考[J].審計研究,2005(2):56-58
(一)審計理念不夠清晰
一是部分單位、部門和員工還停留在對傳統審計的習慣認識上,對履職績效審計的定位、性質、作用和意義知之甚少,影響了配合審計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削弱了審計效果;二是個別審計人員的審計理念也不夠明晰,突出表現為缺乏創造性,在實際工作中表現為較多注重合規性的查錯補漏,而忽視績效性的綜合評價;較多注重賬、表、憑證的核查,而忽視領導能力和政策水平的宏觀核評;較多注重審計數量,而忽視審計質量等。
(二)審計理論的系統性研究不夠
當前央行對于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多側重對某一專業或某一部門的管理績效審計研究,如對支付清算績效審計、經理國庫績效審計等,而未將管理績效審計與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作為整體加以系統研究,因此,尚未形成連貫、系統及完整的履職績效審計理論成果。對于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也是就事論事的多,對方法、手段、評價標準等研究得較少,因而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統性理論來指導實踐。
(三)審計的法制環境不夠健全
一是法規建設滯后,沒有明確的履職績效審計條例;二是資源配置、管理利用及科學的規則不明確,領導干部履職績效管理處于自發、半自發狀態,評價體系尚未形成、審計難以考量;三是法律授權不明確,即使是2006年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也只規定審計機關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不但籠統,而且僅涉及管理績效審計中“效益”這部分,多年來的審計實踐更是只注重了“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方面,對于其他“資源”的“3E”審計很少涉及。
(四)審計標準不夠完善
審計標準是審計人員對領導干部履職效果進行衡量或評價的尺度,是審計人員分析、評價并出具審計意見的依據。1999年以后,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陸續制發了《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企業效績評價標準》等,為企業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對于像央行這樣的公共部門的領導干部開展績效審計,目前尚無明確標準。雖然我們在實踐中對一小部分業務評價的定量指標體系進行了探索,但評價的客觀性有待檢驗。正是由于缺乏具有針對性的制度規范和參照藍本,使履職績效審計還處在初步探索中,績效評價也難以深入。
二、解決方法
(一)轉變觀念,突出效率性和效果性評價
績效審計強調的是對領導干部及所在單位的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的綜合評價,不局限于業務操作與管理的合規性和合法性鑒定,而是上升到對政策傳導、組織參與決策、內控建設和業務工作管理等方面效率與效果的評價,真正突出“績效”色彩。
1. 更新審計觀念,強化績效審計意識。大力推進內審文化建設,使廣大干部職工認識、了解、支持、參與績效審計,形成和諧的內部審計環境。
2. 找準評價重點,突出效率性和效果性評價。一是評價方針政策和上級行決定情況,對政策傳達是否及時到位,工作部署及貫徹措施是否科學、有效等做出評價和鑒定。二是評價組織參與決策情況,主要評價管理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重大事項是否有明確的議事規則,決策過程是否合規,決策結果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三是評價內部控制的措施和效果,是否建立健全內控管理制度、實行分級授權管理、財權與事權分離、加強關鍵崗位管理等。四是評價綜合管理機制的有效性,內部管理是否科學有效,是否制訂年度、月度工作計劃,有無建立激勵機制等。五是評價業務流程,崗位設置是否符合業務分解與控制的要求,如資金核算崗與復核崗是否分離由專人負責,業務操作上是否存在風險隱患。六是評價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對業務工作的質量、效率與效果進行評價,有無出現嚴重違規、重大業務差錯等。
(二)加強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系統理論研究
一方面,管理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應由審計機構與研究機構形成產、學、研協同機制進行系統研究,尤其是對央行這樣的公共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績效審計的方法、評價標準等系統研究,將研究結果運用到對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中,使審計實踐具有理論指導;另一方面,內審部門及時總結領導干部績效管理審計的經驗,從經濟性、效益性、效果性三方面評價領導干部任期履行職責情況,從實踐的角度,分析總結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方式、方法、內容等,與系統理論相融合,以實踐驗證理論,促進央行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深入發展,推動央行內審的有效轉型。
(三)完善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法律法規
只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把履職績效審計確定下來,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才有法可依。因此,要對審計對象、目的、程序、報告基本形式等做出規定,在此基礎上形成績效審計工作指南,明確在央行開展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審計標準、原則、執業規范等,從法制的高度上定位績效審計,包括完善制度、制定準則、操作指南等,防范審計風險,控制績效審計質量,保證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順利進行。
(四)探索領導干部績效審計評價的程序、方法及標準
1. 審計評價程序和方法。在遵循領導干部履職審計程序的基礎上可采取以下方法和步驟:(1)述職和評議。由領導干部本人在本行中層以上干部會議上述職,根據述職情況,組織群眾開展評議,評議方式還包括個別談話和書面評價。(2)問卷。包括向審計對象、行內員工和行外有關機構(人員)發送問卷。(3)調查。包括行內調查和行外有關機構(人員)調查了解。(4)調閱資料。審計組調閱審計對象在本行的會議記錄、賬簿、會計報告、工作總結等資料。(5)實施檢查。查閱資料,對照制度規定檢查。(6)綜合分析。審計組對審計過程獲取的數據和資料進行整理分析,按照評價標準對審計對象進行綜合評價。(7)交換意見。(8)匯總上報。(9)向被審計單位提出整改建議及處理方法,其中,應包括換位思考后提出的切實可行的改進工作的方法,對審計結果顯示出的問題也一定要有具體的改進措施。
2. 探索領導干部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由于領導干部績效審計對象不同,不可能為所有績效審計項目預先制定統一的審計評價標準。因此,審計人員必須為每一個審計任務“量體裁衣”,根據審計項目及被審計對象的具體特點,有針對性地來制定審計評價標準。評價指標可分為全面工作評價指標和專項工作評價指標:
(1)全面工作評價指標,又細分為以下幾項指標,①總體評價類指標,包括審計對象制定的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公眾評議結果、被投訴次數( 率) 等指標。通過這類指標可判斷審計對象各項職責是否落實,管理目標是否實現,據以判斷其基本績效狀況。②工作業績評價類指標,包括審計對象在上級行綜合考評情況、專業考評情況、單項考評情況以及各類業務比賽和勞動競賽獲獎情況、調研成果等指標。通過這類指標可判斷審計對象是否在完成上級行下達的工作任務的基礎上,開拓創新,拓寬業務范圍,據以判斷其綜合績效狀況。③人力資源管理類指標,包括定崗定責、人力資源結構、人均完成工作量等指標。通過這類指標可判斷審計對象機構設置是否符合精簡的原則;內部分工是否合理,職權是否明確;機構運作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協調,工作效率和效能是高還是低,最終評價審計對象人力資源的績效。④內部控制類指標,包括業務差錯率、安全事故次數(率)、違規違紀次數(率)和案件發生率等指標。通過這類指標可判斷審計對象的人員配備是否恰當;崗位責任制是否得到落實;管理決策是否科學;內部管理是否制度化、規范化,據以評價其內部管理的績效。
【關鍵詞】績效審計;難點;對策。
審計作為經濟監督的一種工具,其最終的目的也是為了提高經濟效益。但在很長的時間里,審計通常在單純的財務審計基礎上,通過查錯防弊來間接地提高經濟效益。直到二十世紀中后期,隨著受托責任理論和績效審計理論的發展,西方一些企業開始注重健全自身的管理體制,大力推行職能管理和行為科學管理,以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內部工作效率。企業管理者對審計工作也有了新的要求,要求審計工作的重心從傳統的查賬轉到健全和完善企業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的軌道上來,由此相繼產生各種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的審計形式,如管理審計、業務經營審計、效益審計、綜合審計等,這些審計各有側重,但是核心都是以經營管理活動為對象,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這些審計在我國通常稱為績效審計,可定義為:獨立的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利用專門的審計方法,依據一定的審計標準,就被審計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進行審查,收集和整理有關審計證據,以判斷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評價經濟效益的開發和利用途徑及其實現程度。審計署2007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指出,未來將全面推進績效審計,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財政財務資金和公共資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推動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制度,逐年加大績效審計份量,爭取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審計項目都開展績效審計并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發展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績效審計已成為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現實中的審計工作重點也已逐步由真實性、合法性向效益性轉變移,但就目前來講,企業審計部門開展績效審計還處在零散的、單個的,還沒有形成系統的、規范的、完全獨立的審計類型,大多在財務收支審計以及其他專項審計中反映出一些績效審計問題,其原因主要是企業開展績效審計時存在難點。
(一)績效審計的基礎比較薄弱。績效審計的基礎是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資料數據(包括財務資料數據和非財務資料數據),以此來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進行評價。任何經濟效益評價都離不開基礎數據和資料的支持,否則一切評價都將失去意義。基礎數據和資料只有真實、合法,才能真正的發揮其作用,否則會使績效審計評價失去意義。當前,由于我國各行各業經濟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必然會影響到績效審計的順利開展。
(二)缺乏具有針對性的指標評價標準。我國的《審計法》及其它相關的審計制度僅僅指出審計要達到效益性的目的,而對如何具體開展績效審計并沒有定論,即沒有績效審計方面的指標評價標準。雖然2007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了關于經濟性、效果性、效率性審計的第25、26、27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在此三項具體準則中對經濟性、效果性、效率性審計的內容、方法和評價標準作出了一般規定,但具體準則同時說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當選擇適當的效率性審計評價標準,由于績效審計的對象千差萬別,衡量審計對象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準難以統一,甚至是同一項目,會有多種不同的衡量標準,采用不同的衡量標準,得出的結論會有天壤之別,因此審計機構和人員如何選擇適當的指標評價標準存在很大的困難。
(三)績效審計沒有統一的方法和技術。由于評價的對象不同,審計職業界不能為績效審計提供一個統一的方法和技術。審計人員在績效審計中可以靈活地選擇與被審計事項相適應的技術和方法進行審計,績效審計方法和技術的不統一,給審計人員提供了自由選擇的余地,也使審計的風險加大,給審計證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績效審計收集證據比較困難。當分析同類企業效益差距時,企業本身的資產質量、技術水平和銷售量容易取得,但如果需要取得其他同類企業的對比數據,則比較困難。審計證據的不充分或缺乏證明力,會導致結論的有失公正,同時造成嚴重后果。
(五)傳統審計人員的知識面較窄。績效審計需要多樣化和創新的方法,需要多學科的知識,傳統的財務審計人員視野相對狹窄,缺乏評價企業效益的意識、知識及技術技能。審計人員在開展績效審計時須具備相應的獨立性和勝任能力。這里的勝任能力除了傳統財務審計所要求的勝任能力的含義外,還要求審計人員具有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人員的才能和掌握更多門類專業知識,能夠深刻理解績效審計工作,在評議企業業績時形成中肯而深刻的判斷。開展績效審計的審計部門因此需要儲備許多專業的人才,包括經濟學、法律、財會與工程方面的人才等。
(六)現階段開展績效審計應采取的對策1.避免兩種傾向,正確樹立績效審計觀念。當前在推行績效審計過程中,要注意避免兩種傾向:一是盲目跟風,過分偏向績效審計,而忽視真實合法性審計。對各類審計部門來說,在今后很長一段時期內真實合法審計仍是主要任務。
效益升級也必須建立在真實合法的基礎上。二是脫離實際,提出過高的、不切實際的要求。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循序漸進,不能操之過急。要通過實踐,逐步探索績效審計工作規范。
2.要選擇恰當的審計評價標準,慎重地評價被審計事項。
對一個審計項目進行審計時,先要確定審計目標,然后收集證據,對照審計標準,作出審計結論,最后證實審計目標。
只有建立了明確的審計評價標準,才能據以提出審計意見。
績效審計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各種計劃、定額標準、業務規范和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等,但尚未形成一種規范,僅散見于各種相關的資料當中,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審計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恰當的評價標準、慎重地評價被審計事項顯得尤為重要。
3.要正確處理好幾方面的關系。(1)微觀效益與宏觀效益的關系。微觀經濟效益存在于宏觀經濟效益之中,應服從于宏觀經濟效益,在績效審計中,應克服小集體主義,從國家利益出發。(2)短期經濟效益與長期經濟效益的關系。企業的持續經營要依靠長遠經濟效益的實現,不能光顧眼前利益而忽略了長期利益,喪失了發展的后勁,績效審計要注意審計企業是否存在短期行為。(3)技術和經濟的關系。這主要是指企業引進技術時,不但要注重其先進性而且應考慮其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如果不考慮企業實際情況,盲目地引進高新技術,不僅不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反而會導致企業因成本太高而出現虧損。(4)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和勞務的價格總是不斷地波動,當價格波動未超過一定限度時,商品價值量的增長可以代表使用價值的增長,但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這種關系則會遭到破壞。因此進行績效審計時,在審查價值增長量的同時,更要注意審計使用價值的增長量。
4.在審計證據收集和分析上投入更多精力。審計人員在績效審計中必須在努力選擇切題的方法和技術的同時,提高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可靠性,以保證審計結論的客觀性和公正性。財務審計的證據可以通過遵循公認的準則,按照既定的程序進行收集和評價,績效審計則不同,由于方法的靈活性和對象的復雜性,同時又缺少可供遵循的準則和程序,使得績效審計證據的收集渠道多種多樣,因此績效審計中,審計人員一般都采取提高樣本的代表性和增大調查的樣本量的方法,以增加對總體推斷的準確性。審計人員在績效審計過程中,自始至終都要對證據的充分性和可靠性給與特別的關注,在保證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方面注入更多的精力。
5.強化審計培訓,使審計人員盡快地掌握績效審計的本領。當前,最佳的方法是結合某些具體績效審計進行培訓,著重拓寬審計人員的思路,一方面是審計人員具備創新能力,能夠發現與財務審計不同的問題;另一方面能夠以發展的觀念解決審計查出的問題。要進行績效審計方法和經驗的培訓,重點提高審計人員績效審計的能力和經驗。此外,和其他專業管理部門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也很重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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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協會(IIA)指出:內部審計部門是指為了增加價值并改善機構的運營而提供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服務的部門、處或小組的顧問或其他從業人員。內部審計部門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與治理程序進行評價,進而提高其效率。由此可見,內部審計部門存在的價值在于滿足“增加組織價值并改善機構的運營”的目的。一切合理合法、可以增加組織價值的方法都應運用于為組織服務,內部審計工作也應圍繞著為組織增加價值這一目標而做計劃、實施的工作。
(一)增值型部審計在已有的研究中存在著以下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增值型內部審計是內部審計發展的一個新階段,是傳統內部審計的一種創新與延伸;另一種觀點認為增值型內部審計是一種審計新業務,或者說成是一個新型審計項目,與管理審計、戰略審計、績效審計等審計項目相似,是為了更好地滿足組織需要而開展的一項新型審計業務。無論是一個階段、一個業務,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滿足組織的需要,使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因此,筆者認為把增值型內部審計作為一個內審發展的新階段更能體現內審在組織中的價值。強調階段而非業務,主要是基于傳統審計方面的考慮,作為一個新階段,表明是在保留了傳統審計優勢的基礎上進行的改進。如IIA定義的一樣,內審業務主要分為保證業務和咨詢業務,即使咨詢業務發展空間再大,也不能摒棄保證業務在內審中的核心地位。
(二)增加價值的含義IIA將增加價值定義為:通過保證和咨詢服務來增加組織目標達成的機會,識別運營過程的改善方面,降低風險水平。可以看出,增加價值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增加組織目標達成的機會,即在與總目標保持一致的基礎上,通過各種手段和方法,幫助組織實現目標,通過對組織目標提供更可靠的保證,來體現價值;二是識別運營過程的改善方面,降低風險水平,即通過幫助機構發現并評價重要的風險因素,評價改善風險管理過程,并在風險評價結果的基礎上,評價覆蓋機構治理、運營及信息系統等內容控制程序的充分性與有效性。通過一系列的過程,識別組織運營過程是否改善,運營活動是否充分有效,是否降低了組織風險,從而體現內部審計部門的價值所在。
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指標設計
增值型內部審計作為內部審計新的發展階段,改變了傳統內部審計在組織內的定位,提高了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的價值,但如何評價這種價值,該價值是否真的從上述兩方面體現了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的作用,則需要從內部審計部門的各方面對其開展的工作進行評價和控制。筆者試圖建立一種類似的平衡計分法評價模式對內部審計部門績效進行評估。
(一)員工的勝任能力 一個部門離不開人的作用,特別是內部審計這種職業,強調更多的知識、專業水平和經驗,更強調入的因素。與注冊會計師職業相似,內部審計師職業同樣是一個以人為中心、以人為最重要資源的職業。因此,對內部審計部門的績效考評,離不開對員工勝任能力的考評。該方面考核的指標包括:審計經驗的平均年限;具有職業資格(包括中級、高級資格職稱,CPA,CIA等相關證書)的數量和比例;每名審計人員的年培訓時間;公司每100名員工中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內部審計員工在內部審計部門及其他部門得到提升的時間跨度;內部審計人員工作檢查不合格的數量在其整體審計工作中所占的比例。
(二)準則、制度、章程的遵守合法、合規永遠都是一項工作開展的前提條件,內部審計活動也不例外,必須有章可循。但制度也存在著不完善和不全面,有的是總體指導原則,有的是某一具體指導概述,制度留給現實工作一些個人創造空間。因此,在準則、制度、章程的指導下,合理、謹慎地開展審計工作同樣應引起內部審計部門的重視。該部分的考核指標設計如下:按照國家規定設置內審機構、配備足夠人數的審計人員;對準則、制度的掌握熟練程度;經審計委員會批準的適當的章程;內部審計負責人的業務報告關系;內部審計負責人單獨會見審計委員會的次數;審計工作底稿按要求編制。
(三)審計工作的執行過程在總體指導下,應考慮的是如何具體應用的問題。執行前是否有計劃,執行后將實際與計劃進行比較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并分析其原因;審計資源是否充分,審計成本較以前相比有何重大變化,這一系列問題是構成內部審計工作中應考慮的具體問題,也是評價內部審計部門的一個方面。可以從以下幾點考核:實際完成審計工作數量占計劃完成數量的比例;從簽發報告草稿到簽發最終報告的時間;審計和非審計服務的時間和資源分配;審計建議的執行比例;成本指標,每個審計項目的平均成本;引起系統流程改進的數量;對經營風險進行檢查的比例;發現被審單位沒有合理理由卻拒不接受審計建議的數量。
(四)審計效果的評價所做工作是否識別、改善風險管理,是否得到相關利益方的認可。審計效果評價是從內部審計部門以外部的角度評價其績效,其中外部包括高級管理層、外部監管機構等使用內部審計部門工作成果的部門和機構。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核:高級管理層滿意度:A管理層請求審計的數量,B管理層對內審部門的主觀評價;審計委員會的滿意度部監管機構的滿意度;與注冊會計師審計、其他外聘評估、咨詢服務機構的協作程度;降低經營風險的效果;審計評價引起的節約額;采用審計建議后,控制失效或意外發生的數量。
三、內部審計質量評價應注意的問題
(一)質量控制評價與績效考核的區別按照標準中的規定,質量控制的目的是在合理程度上保證內部審計工作遵守《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職業道德規范》、內部審計部門章程和其他使用標準。我國審計署于2004年頒布的《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中關于質量控制的規定也是主要強調從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等一系列審計過程形成的、能夠反映審計工作質量的方面考察審計質量,重點在于檢查審計過程的規范性。績效考核是一種正式的員工與部門的評估制度。它通過系統的方法、原理來評定和測量員工與部門的工作行為、工作效果。它是企業管理者與員工之間進行管理溝通的一項重要活動。績效考核的結果直接影響薪酬調整、獎金發放及職務升降等諸多員工的切身利益,其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在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同時,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最終達到企業和個人發展的“雙贏”。對員工的工作、績效目標等進行定期考核,是其一段時間的工作總結,同時考核結果為相關人事決策(晉升、解雇、加薪、獎金)、績效管理體系的完善和提高等提供依據。
質量控制重視過程的考察,因此質量考核更具制度化、書面化、格式化,更適合企業外部對內部的評估考核;而績效考核是以人為中心,通過衡量部門內部的人力資源狀況,來完成對較整個部門的評價績效考核相比更具有靈活性,更適合企業內部的考核。內部審計部門作為企業的一個內部部門,更適合從企業自身角度對其進行考核。
一、內部審計在央行治理中的作用
在央行治理中,內部審計居于十分特殊的地位,作為實施控制的手段,內部審計尤其是在風險管理、內部控制以及央行治理有關方面的地位與作用日趨突出。
(一)在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作用
組織治理的核心是風險管理。央行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的重要部分,與風險管理的聯系日益緊密,并因內部審計的特點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內部審計具有相對獨立性,與其他部門相比,更能從全局角度,更清醒地識別和評估風險,提出防范風險的有效建議。與外部審計相比,它更能從組織的利益和實際出發,積極主動地識別和評估風險,提出防范風險的有效建議。內部審計還具有綜合性,它對所有業務進行審查、評價,因而能對面臨的風險進行全面地分析、評估,充當長期風險策略與各種決策的協調人。內部審計更具有經常性和及時性的特點,能隨時針對實際需要和發生的問題開展審計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防范和化解面臨的風險。因此,內部審計在央行風險管理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可以通過咨詢服務方式,積極協助風險管理過程的建立,負責定期評價和保證工作,評價風險管理主要目標的完成情況,評價行黨委(組)選擇的風險管理方式,對風險管理過程進行管理和協調。
(二)在內部控制過程中的作用
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央行治理的成功至關重要,內部控制制度為了央行的工作目標而存在,它與業務活動融為一體。內部審計則又是內部控制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內部控制框架構建中,內部審計的作用在于測試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遵循性和科學性,內審人員通過收集、調查等審計方法進行測試,通過對測試資料的分析來評價控制系統的健全程度,針對內控薄弱點和失控點發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改進措施。健全性測試解決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合理、健全以及關鍵點是否齊全、準確;遵循性測試解決內部控制制度的符合程度,查明被審計單位的各項控制措施是否真實地存在于管理系統中,是否認真遵守制度規定;科學性測試解決內部控制系統功能是否發揮作用,效果如何,從而達到監督各業務符合內部控制框架的要求,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完善內部控制和糾正錯弊的建議的工作目標。
(三)在評價并改善央行治理中的作用
治理不同于管理,管理主要是指高級管理人員對一般員工的管理,而治理主要是對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行長和黨委、黨組成員)的管理,是由組織機構、管理制度、激勵和約束機制組成的完整體系。通過日常的內部審計活動,客觀地、公正地披露央行治理體系中的空白、滯后、沖突、等情況,揭示和評價職能部門的運作效率和工作績效,形成約束機制,從而不斷地完善央行治理體系。
(四)在幫助組織實現目標中的作用
從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標準(SPPIA)及我國基本準則對內部審計的定義可見,內部審計與央行治理的目標是一致的。管理的職責就是認真地組織和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努力實現工作目標。內部審計人員的所有工作都是以實現央行工作目標為出發點,以促進各部門和各級行加強管理、加強內部控制為著眼點,通過自己的努力工作為行長和行黨委(組)服務。內部審計通過對各種資源的投入與利用的審查和評價,對央行業務活動過程中的內部控制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提出咨詢措施,促進工作目標的實現。
二、內部審計在央行治理中的現狀分析
當前,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央行治理中的作用還存在以下制約因素:
(一)內部審計法制建設不完善
西方國家很早就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地位,為內部審計參與公司治理并發揮作用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如美國2002年通過的《薩班斯法案》,以及紐約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的規定,均明確了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內部審計在企業組織的重要性和影響力得到提升。在我國,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還缺乏法律基礎。另一方面,央行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建設也不夠健全,內部審計的考核機制、責任追究制度、質量控制制度等有待建立和完善。
(二)內部審計工作權威不夠
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內審工作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內審工作實行行長負責制,內審部門對行長負責并報告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內審部門依法行使內審工作職權,不受其他部門和個人的干涉”,但是內部審計機構被設置于與其他業務部門平行,而且審計人員與被審計機構的各種利益密切相關,這種內審組織體制在開展同級監督時往往因利益關系制約、人際關系影響,在行內很被動。內部審計地位不高,使內審機構及其人員工作獨立性不強,不能客觀、真實、公正、深入地開展工作,作出的審計處理決定也可能因管理體制上的制約而得不到有效地貫徹執行。
(三)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待提高
內審隊伍后續教育不足,知識結構不盡合理,一些人員不具備必要的學識及業務能力,對國際內審準則、內審發展狀況等知識了解甚少,對計算機信息審計涉足不多,造成審計行為不夠規范,審計作風不夠扎實,審計理論鉆研氣氛不夠濃厚,影響了審計報告的質量和內部審計咨詢、確認功能的發揮。而且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也使部分內審人員對自身的工作缺乏足夠的信心與熱情,不利于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學識水平、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
三、發揮內部審計在央行治理中的相關措施
內部審計被置于央行治理的框架之內,對保證有效的央行治理至關重要。因此,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央行治理中的作用,必須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法律法規制度,提升內部審計層次
一是國家應充分借鑒西方國家在企業內部審計管理上成熟的先進經驗,通過出臺內部審計的法律規定,明確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地位,為內部審計參與公司治理并發揮作用奠定法律基礎。二是制定較為健全有效的央行內部審計規范體系,如:通過修訂、完善現有的內部審計制度,并出臺央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標準、考核和責任追究管理辦法等,進一步明確央行內部審計的目標和范圍,內部審計部門在央行中的地位、權利和責任,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的職責等,提高內部審計的地位,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提高央行內部審計系統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
(二)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優化內部審計環境
內部審計是一門獨立的學科,有一套完整的方法體系,需要在一定的環境才能充分發揮作用。行長和行黨委(組)要充分認識內部審計在央行治理中的作用,對內部審計工作予以大力支持,通過選調高素質的人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并重視審計隊伍的教育、培訓;定期聽取內部審計工作匯報;在知情權、參與權等方面給予內部審計特定的權利;及時排除其他外在因素對內部審計工作的不必要干擾,為內部審計工作更好的服務于央行治理營造良好的環境。
(三)積極轉變內審理念,探索央行內審轉型
央行內部審計要積極推進審計轉型,審計人員要改變陳舊的審計思維,全面引入風險導向審計、績效管理審計,圍繞業務管理中薄弱環節和主要風險,突出重點實施審計。要強化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審計,“突出三項功能,發揮三大作用”,促進內審部門積極有效參與央行治理。一是突出控制功能,積極參與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幫助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升級和完善現行內部控制體系,強化和維護控制的有效性,促進控制環境的持續改善,發揮好預防性作用;二是突出評價功能,監督和評估風險管理和控制體系,逐步實現審計重心由事后評價控制轉向事前風險管理和過程控制,發揮好防護性作用;三是突出促進功能,促進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實施全面的風險管理,持續改善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治理能力,發揮好建設性作用。
(四)改進審計手段方式,提升審計效率和效果
一是改進內部審計方法。做到事后業務、賬務審計與事中、事前的管理效益審計相結合;手工賬表審計與計算機信息網絡審計相結合;監督評價并重,寓監督于服務之中。二是提高內審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內審軟件研發和應用,開發數據接口軟件,實現內審系統與各類管理系統的直聯;三是完善非現場審計技術手段。建立非現場審計監測及常態化運行機制,落實考核和管理機制,將審計關口前移,依托遠程監控平臺,以遠程登錄方式,定期地對被審計單位業務活動的全過程和結果進行經常性、連續性審計監督,實現對被監督單位風險的即時、動態、全面監控,定期提交被監管行經營分析和風險監測報告,全面提升非現場審計對審計項目的貢獻度。
(五)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推進審計結果運用
一是完善質量控制手段。審計質量控制是內部審計的生命線,內部審計應制定規范的工作標準,建立嚴密的質量控制機制,質量控制應貫穿于內審計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確定以審計質量為導向的業績評價考核獎懲機制。內審部門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要持續堅持審計督導,及時解決審計過程中面臨的難題。堅持“三級復核制”,把審計質量控制落到實處,促進提升審計質量。二是促進審計成果增值。審計對于查出的問題重在披露和建議,審計報告要由審計組提交行長,將審計結果作為行黨委(組)決策的重要參考,并作為重要信息在一定范圍內披露,以達到促進央行治理的目的。應持續關注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披露問題所采取的糾正措施及其有效性,建立問題整改臺賬,適時開展后續審計,跟蹤問題整改,驗證審計報告中的審計建議和意見是否符合實際。
(六)加大培訓教育力度,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關鍵字】傳統會計;管理會計;高級會計實務;結合
一、淺析傳統會計和管理會計
傳統會計的重點在于核算、匯總和監督。大家的理解都是:會計人員整天都呆在辦公室里進行數據核算、整理,對過去數據、單子進行整理匯總,出憑證記賬、做報表寫賬本等等。及便是對數據的分析,也多為財務數據的分析整理,通過相關數據分析進行預測預計等。財務監督更多立足于財務數據監督、財務成本監督、財務指標監督等。這些數據的分析、預測和監督都只是站在財務崗位、財務角色中去處理,還沒有站在領導角色去管理,這就不能很好地實現全面性、全局性、更高層次的分析監督。
而管理會計則體現了會計崗位納入到管理范圍中去,增加了管理的內容,體現了管理的職能。通過把財務數據、財務分析、財務預測融入到業務管理、風險管理、績效管理中去,真正實現以財務數據去影響和指引相關業務的發展和決策。會計崗位真正實現管理職能,站在管理者領導者角度進行管理,在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成為名副其實的管理崗位。讓財務人員更好地在管理崗上發揮才干,甚至在領導崗位上發揮管理作用。
二、高級會計實務的內容
高級會計實務所涉及的內容有:公司戰略、財務戰略、投資籌資資金管理、全面預算管理、業績評價、內部控制、成本管理、股份價值和企業價值、套期保值和股權激勵、事業單位采購內控投資資產管理等。
三、高級會計實務和管理會計的結合
高級會計實務的內容反映了財務管理、分析、預測、監督的實質。它從更高層次對企事業單位進行全面、深入地管理、評價、預測等,真正把財務工作融入到管理中去,真正站在領導高度去籌劃企業未來、把握風險控制、對決策起重要作用。管理會計工作內容表明,一定程度上僅僅依靠財務負責人是難以完成的,甚至需要總會計師去協調完成管理會計工作。
公司戰略反映企業集體所走的總路線。企業將往更高層次發展,還是保持現有狀態成長,還是施行減少投入、縮減業務范圍等收縮戰略等。這些都要以財務數據為基礎進行全面分析評估,并結合市場調研、分析市場發展行情趨勢進行科學準確地預測。只有這樣,該決策才能是正確的,才有利于企業單位發展。經營戰略中,如何降低成本、如何體現產品差異優勢、如何使產品更針對性地滿足顧客需求,這些都與財務數據密不可分,同時還要銷售部門,公關部門,管理部門等共同完成。它已經不僅僅是財務數據、財務分析、財務決策所能獨立完成的,這充分體現了管理會計的作用和角色定位,它要真正站在管理角度去實現全局性、重要性的指導和決策。對于管理控制模式:制度控制、預算控制、激勵控制、評價控制等,都屬于管理會計的內容,這些僅僅靠財務工作是不能完成的,它都涉及多個部門,多個工作內容,是企業單位一個全局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