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9 10:49:5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公司法律風險培訓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證券公司;法律;合規管理;問題建議
一、證券公司法律合規的含義
隨著我國證券行業近20年的發展,證券公司對內部法律合規開始逐步重視起來,作為金融機構面臨的核心風險之一的合規風險,證券公司內部紛紛建立了法律合規部門專門負責合規風險,合規管理也因此已經成為證券公司風險管理中的核心部門,中國證監會在《證券公司合規管理施行規定》的第二條對合規管理的定義為:“證券公司制定和執行合規管理制度,建立合規管理機制,培育合規文化,防范合規風險的行為。”因此,建立健全的合規管理體系,是確保證券公司合法、合規經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強我國證券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好方法,并對我國證券公司合規監管的制度轉變具有很大的影響。
二、證券公司法律合規管理存在的問題
2008年8月1日自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以來,我國證券公司的法律合規管理體系逐步建立,但是證券公司內部的法律合規管理仍然出現不少問題,法律合規的職能經常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主要面臨的以下困境:
1.法律合規管理的獨立性不足
我國證券公司內部的法律合規部門由于其特殊性必需獨立于證券公司其他部門,可見合規管理的獨立性是有效實現合規的前提條件,但當前我國證券公司普遍都存在合規管理獨立性不足的問題,最主要表現在對高級管理人員的合規管理上,公司的內部制約機制很多情況下流于形式。雖然在《證券公司合規管理施行規定》中明確了證券公司的合規管理人員具有一定的獨立性的規定,但是由于合規管理部門甚至合規總監其自身就受到高級管理人員的間接約束,特別在薪酬福利和績效考評上都會受到公司管理層的影響,因此法律合規的獨立性很難得到保障。
2.法律合規管理部門職責主次不分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的組織架構體系一般包括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各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組成。組織體系下的各部門都要負責對本部門的業務進行合規監管,而法律合規部門要對各部門的合規情況進行復核,但法律合規部門更重要的職責是識別證券公司管理層的合規風險,保證證券公司規避可能因此出現合規風險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介于目前證券公司的高管層是證券公司合規風險爆發的重要誘因,因此證券公司法律合規部門必須將重點放在合規經營管理層的各項行為上。但實踐中法律合規部門卻極少合規經營管理層的業務,更多的是審核業務部門的業務是否合規,而業務部門也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將審核法律合規的任務完全交給法律合規部門來審核,就出現法律合規部門將主要精力放在日常的常規性合規業務上,忽略了最重要的對管理層的合規工作。
3.法律合規部門淪為應付外部監管的專職機構
由于證券公司法律合規部門不是證券公司的經濟業務部門,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因此很多中小型證券公司對法律合規部門的建設相比較經濟業務部門比較滯后,存在人員配備少、管理層也不太重視等情況。甚至個別證券公司的合規管理對內流于形式,把設立法律合規部門的目的定性為應付對外部監管機構的監察上,把所有的工作職責放在與外部監管機構的“公關”上,只要做到外部監管能應對自如,證券公司的法律合規就算完成了。
4.法律合規專業性人才不足,缺乏合規人才的培養機制
由于證券公司法律合規近幾年才剛有所起步,對合規人才的需求不是很大,往往證券公司里的法律合規部門的員工不超過五人,法律合規部門的員工也大多由稽核和風險管理部門里的具備法律背景的員工抽調過來,但這與法律合規的崗位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隨著近些年融資融券和股指期貨等新的金融創新產品的推出,對法律合規人才的專業行要求也更為嚴格,最好是具有復合型人才除了自身要具備法律背景之外還需要掌握一些金融、財務、計算機專業的知識,而且要了解其他業務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可見法律合規的人才的專業性要求比較高,但目前證券公司內部對合規人才的培養卻非常不重視,缺乏像經紀業務部門那樣的培訓機制,導致法律合規人才的專業性明顯不足,法律合規人才高素質隊伍亟待加強。
三、證券公司法律合規管理的建議
1.完善法律合規管理的內部機制,確保合規管理的內部獨立性
合規管理的獨立性不足的情況存在已久,這就要理順法律合規部門和經營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的關系,因此筆者建議法律合規部門特
別是合規總監的任免、薪酬、績效考勤必須獨立于經營管理層,合規總監的直屬上司應該為董事會,對董事會直接負責。合規總監的下屬部門的考核也應有合規總監獨立考核,由監事會或者董事會監督。另外,法律合規部門要加強主動合規,主動合規其他業務部門的履行職責的情況,保證證券公司的合規運營。
2.明確各部門的合規管理職責,推進證券公司全員合規
《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的第三條規定:“證券公司的合規管理應當覆蓋公司所有業務、各個部門和分支機構、全體工作人員,貫穿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從規定中可以看出,法律合規的管理不是單靠合規部門就行的,也不是法律合規部門的一家責任,在現實中證券公司的各業務部門將部門內的各類合同或者投資項目、產品業務方案等要求法律合規部門“會簽”,法律合規部門承擔了業務部門合規職責,這樣違背了全員合規的理念。因此筆者建議,證券公司內部要制定相關的法律合規審查的主體和職責,合規審查的責任明確到各部門,而法律合規部門可以將主要精力放在審查公司的各項制度上和經營管理層的決策上,這樣既保證了合規管理的有效性,同時也推動了證券公司的全員合規的良好氛圍。
3.加強證券公司的合規文化建設
證券公司的合規文化建設有利于將員工的合規理念與日常業務工作相聯系,在工作中自覺合規約束自己,有利于降低證券公司的合規風險。因此筆者建議,建設公司的合規文化,首先要做到法律合規部門自身要以身作則,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的規定。其次法律合規部門要對公司內部員工進行定期的合規培訓,并且和員工的績效工資掛鉤,讓員工在培訓中培養合規意識。第三,要讓經營管理層來支持倡導合規文化的建設,建議經營管理層的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擔任合規文化建設的負責人,合規總監擔任副手,有利于合規文化建設在政策執行上的保障。
4.重視培養高素質的專業性法律合規人才
目前證券公司法律合規部門的現狀是合規人員需求量小,但專業性要求高的特點,經常出現招不到合適員工的現象,這對證券公司的內部合規管理的發展是不利的,人才得不到很好的補充嚴重影響合規管理的質量。因此筆者建議,法律合規人才的培養是長期性的工作,可以從每年公司招聘的應屆大學生中選有潛質的,這些大學生應當具有復合型的專業背景,然后通過一到兩年的各個崗位的輪崗,再安排的法律合規的崗位上,這樣做既有利于法律合規人才對各業務部門的流程熟悉便于開展合規工作,而且對合規部門在公司里的影響力逐步加強。
四、結語
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圍繞企業的中心工作,全面貫徹股份公司法律工作電視會議精神,從企業依法治理、
合同管理、糾紛處理、法律風險源分析預防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一年來的主要工作:
(一)積極調動各種資源,深入開展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股份公司“四五”普法指導意見和總公司“四五”普法規劃及依法治理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結合銷售
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深入開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調動企業內外各種資源,力求使企業在法治范圍內做
到規范運作,努力達到依法治企的目的。
1、分層次做好全員普法工作,加強領導干部、經營管理人員及基層員工法律知識的學習,提高運用法律管理
的意識和能力。對于領導干部著重做好法律意識的加強以及法律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工作,而對于具體崗位人
員則偏重于專業法律知識的輔導,以法律理論知識結合上級公司下發的典型案例評析、糾紛案件分析等資料
及時組織學習,如對投資計劃管理組織相關人員對合同法、土地法、公司法的學習;針對目前在公司某些崗
位出現了一些與職務相關的犯罪的苗頭,對業務部及駐外油庫營業室關鍵崗位進行了以刑法為主的普法教育
,對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及侵犯商業秘密等罪名進行了著重講解,以預防此類犯罪的發生;在今年新
《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實施后,公司即組織所有配車的人員及全體駕駛員進行了道交法的學習。同時,公
司還決定在新員工入廠教育增加三個小時的法律教育時間,以增強新員工的法律意識。
全員普法工作的開展,使公司上下逐漸培養起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一方面使全體員工能以法律為武器
維護企業和自身的權益,推動了公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也使公司領導對企業法律工作
更加重視,有力的推動了法律工作的開展。
2、積極配合公司其它部門,做好法律保障工作。由于目前公司法律事務尚未實行集中管理,在各部門在經營
管理過程中,有時候就需要法律部門的積極配合。一年以來,公司法律部門配合業務部門、人事部門、紀檢
監察部門等進行了各種法律事務方面的咨詢,提供了公司所需要的文書資料,在公司對外事務中發揮了不可
替代的作用,為公司的規范運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3、在事關公司發展的重大事務中,法律工作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是在網絡建設工作中,今年公司的
網建任務比較繁重,但是公司并沒有因此而放松網絡建設的質量。一方面公司加強了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
知識的學習,對網絡建設中常用的法律進行了強化,以提高他們在網建工作中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另一方
面公司在年初就聘請了執業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對公司的網絡建設相關合同嚴格審查,確保合同符合法律的
規定。二是在公司大宗物資采購實行招標時有法律工作人員的參與,對投標人進行審查,以確保招標程序合
法有效。
(二)夯實基礎,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事務的基礎工作,根據總公司合同管理辦法,銷售公司相應制定了管理辦法和制度,加
大了合同管理力度。按照目前公司合同是以各部門自行管理為主的實際情況,公司法律部門嚴格按照總公司
的規定,建立了合同的簽約授權、合同專用章、合同招標、合同文檔管理等項制度,進一步優化了工作流程
和崗位職責,使合同管理更具可操作性。今年以來,在合同管理工作上所做的改進主要有:
1、夯實基礎,對合同基礎資料、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強。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實行分類、分期管理;建
立合同動態統計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合同管理和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
改進意見和建議;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辦公室刻制、啟用, 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合
同的簽訂要嚴格執行“三項審查”制度,用章必須要有主管領導的簽字。
2、狠抓制度的落實,避免有令不行的情況。在總公司的指導下,公司建立了比較符合現狀的管理制度,但是
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實,那就會使現在這種合同分散管理的情況完全得不到制約。公司明確,各類合同須經審
查和批準,未經審查和批準的合同,辦公室不予蓋章,財務部門不予結算付款,合同的訂立、審查、結算等
必須按規定執行。
3、除了各種經濟合同之
共2頁,當前第1頁1 外,把員工安全生產合同、勞動合同等也納入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圍之內,使合
同管理更加恰當的為公司服務。
(三)消除陳年舊賬,搞好糾紛處理工作
銷售公司以往經濟糾紛較多,今年以來公司積極妥善的處理了部分歷年轉接的糾紛,挽回了企業的損失;今
年則沒有發生新的糾紛案件。
(四)法律風險源分析工作
我們學習了總經理在銷售工作會議上有關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的專題發言,結合南方市場的實際情況,
對銷售公司法律風險源進行了認真的分析,主要存在于這幾個方面:
1、銷售網絡開發方面所形成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所有權欺詐、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手續的風險;
2、經營合同簽訂與履行中的風險,主要是賒銷引起的貨款回收風險;
3、與政府職能部門相關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指由于違反行政法規強制性規范所引發的行政性罰款等;
4、日常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如在產品質量管理、安全管理、人事勞資管理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范所引發
的糾紛等。
二、目前法律工作?一流信息監控攔截系統(IMB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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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定的影響。
三、明年工作思路及建議
(一)強化法治意識,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
公司領導十分支持法律事務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過深入開展普法活動,使全
體員工逐漸培養起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法律事務工作要更積極地參與到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
配合各部門、各單位在合同簽訂與履行、投資項目等工作中嚴格把好法律關,完善工作的各個環節和流程,
使法律工作能從實質上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二)通過各種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通過自學、參與培訓及交流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特別是實際經驗方面的能力,取得法律資
格證書,這樣才能搞好的維護公司的權益。建議上級公司能多組織相關的培訓和交流,學習先進單位的做法
和經驗,并進行交流推廣,以其之長,補己之短。
銷售公司的法律工作在總公司的指導下,相對以前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離我們的目標還相差甚遠。在總公
本人概況
姓名:XXX 性別:男
民族:漢 政治面目:黨員
學歷(學位):本科 專業:法律
教育背景
*通過國家律師資格 考試
*通過國家 英語 六級 考試 ,聽說讀寫熟練
*熟練掌握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經歷
*1996.9--1998.9 XX大型國有股份制企業
法務人員
處理公司日常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及知識產權事務/負責防范法律范圍內的風險,與其他部門共同協作防范各類風險/ 培訓 員工法律知識
*1998.10--至今 XX集團公司
律師
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法律事務/起草、審核公司相關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 擬定公司法律規章制度和法制建設方案/參與處理公司內外經濟糾紛和公司重大業務談判等
個人簡介
擁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了解各種法律文件;熟悉各類公文、法律文本的書寫;具有較強的表達和溝通能力;具有較強的判斷能力及邏輯分析能力;為人正直、遵紀守法;愛好廣泛,樂于與人交往,較好的團隊精神。
本人性格
開朗、謙虛、自律、自信(根據本人情況)。
姓名:XXX性別:男
民族:漢政治面目:黨員
學歷(學位):本科專業:法律
聯系電話:12345678手機:13901111234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XX大街10號郵編:100007
EmailAddress:呼機:66806688-1234
教育背景
畢業院校:中央民族大學1992.9--1996.7法律專業
*通過國家律師資格考試
*通過國家英語六級考試,聽說讀寫熟練
*熟練掌握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經歷
*1996.9--1998.9XX大型國有股份制企業
法務人員
處理公司日常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及知識產權事務/負責防范法律范圍內的風險,與其他部門共同協作防范各類風險/培訓員工法律知識
*1998.10--至今XX集團公司
律師
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法律事務/起草、審核公司相關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擬定公司法律規章制度和法制建設方案/參與處理公司內外經濟糾紛和公司重大業務談判等
個人簡介
擁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了解各種法律文件;熟悉各類公文、法律文本的書寫;具有較強的表達和溝通能力;具有較強的判斷能力及邏輯分析能力;為人正直、遵紀守法;愛好廣泛,樂于與人交往,較好的團隊精神。
本人性格
開朗、謙虛、自律、自信(根據本人情況)。
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如2009年初寧興集團應參股的寧波寧興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為其貸款提供擔保,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擔保事項的決策、實施整個過程。當時,寧興控股連續發生貿易項下的重大法律風險事件,資金周轉極為困難。寧興控股資產規模較大、業務種類較多,任何一筆負債不能到期償還,均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經過充分討論,法律顧問認為此項擔保行為的風險不能完全消除,但可以通過加強監控、增加反擔保等措施降低風險,并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其后,經市政府、國資委協調與批準,2家國有股東為寧興控股提供了總額2億元人民幣、期限為一年的擔保。為控制擔保風險,寧興集團要求寧興控股以未被抵押的全部國有資產作為反擔保。法律顧問根據要求擬定了全部反擔保法律文件,直接辦理最主要的幾項質押,并在較短時間內完成了這一系列的反擔保措施。二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如寧波工業投資有限公司要求上海鼎立科技發展股份公司歸還占用寧波藥材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藥材公司控股股東上海鼎立公司及其關聯方長期侵占藥材公司資金,2008年1月工司曾發律師函要求歸還占用資金,6月鼎力公司曾承諾歸還。但2009年底經工司監察審計部審計,鼎力公司并未兌現承諾。公司法律顧問多次前往藥材公司進行溝通,并數次向鼎力公司發律師函,明確告知下一步將采取訴訟、舉報等措施。后鼎力公司迅速歸還部分資金,并承諾下步歸還方案。三是處理企業重大糾紛。如天一證券股權轉讓糾紛案件以城司勝訴結案,天一證券房產回購糾紛案件以開司勝訴結案、江北甬江街道甑隘村經濟合作社訴寧波化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糾紛案件以工司勝訴結案。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國內市場環境和日益增多的法律事務,進一步加強企業防范法律風險工作更為緊迫,但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亟待引起重視。如仍有少數企業對法律風險防范工作重視不夠。有些資產規模相當大的企業未設置法律事務機構(或崗位),也未配備專職企業法律顧問,遇到經濟糾紛和司法訴訟,疲于應付、臨時“救火”,法律風險防范工作處于低層次的被動應付狀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隊伍力量仍較薄弱。不少企業的法律事務機構是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專職企業法律顧問少、外聘律師兼職法律顧問多。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機制仍未健全。還處在“講起來重要,碰到風險時需要、時過境遷則忘了”的被動應付、消極防御狀態。
企業法律顧問業務工作能力和素質仍需提高。由于不少國資企業開始涉足金融、創投等專業性極高的行業,而法律事務機構及企業法律顧問對于企業上市、創業投資、信托等方面的法律事務處理、法律風險防范尚缺乏經驗。
為確保全市國有經濟健康發展,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對策和建議:
1.以開展“六五”普法為契機,切實增強企業領導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認真組織企業領導和經營管理人員學習《公司法》、《國有資產法》和《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樹立“全員參與法律風險防范、法律風險防范創造經濟效益”的理念,強化“企業經營管理依法合規進行、企業法律風險勢必承擔法律責任”等理念,進一步增強企業領導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2.繼續推進分類配設法律事務機構和法律顧問,切實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力量。遵循“因企制宜,分類配設”的原則,建議分三類配設法律事務機構和法律顧問。第一類是企業資產規模超百億元的企業應設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和專門法律事務機構,并配備1名以上企業法律顧問,外聘兼職法律顧問若干人;第二類是資產規模在百億元以下、十億元以上的企業應設立法律事務機構,并配備至少1名企業法律顧問,聘請兼職法律顧問若干名;第三類是資產規模十億元以下的企業(應設置法律事務崗位并配備至少1名企業法律顧問(或法律工作人員),外聘兼職法律顧問若干人。
3.建立健全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制度,進一步發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作用。明確企業法律顧問處理法律事務的職責、權限,規范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流程。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決策、審核重要規章制度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企業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合同簽訂等法律審核制度,形成適應市場競爭要求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完善企業法律糾紛案件處理工作制度,定期對發生的法律糾紛案件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7日內報國資監管機構備案,并接受有關法律指導和監督。
【關鍵詞】承鋼 安全管理系統 設計
方案充分考慮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管理需求,重點描述了項目一期的系統應用框架設計,以及以后二期生產監控、自動審核的功能需求。
1 系統需求
利用信息化手段,引入或創建適合承鋼實際情況的、具有前瞻性、先進性的、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管理模式、管理理念、管理工具、管理方法,使承鋼安全管理實現系統化、制度化、流程化、量化、自動化、信息化。實現“安全標準化崗監控信息化”和“安全監控設備監控信息化”兩化融合。
應用安全信息化系統的主體是各級行政管理人員(包括班組長)、技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這些人員一方面是在相關子系統中正常按規操作,安全信息化系統自動形成相應的安全信息,另一方面能在安全信息化系統能得到相應提示、提醒,再一方面能利用安全信息化系統所具有的通用功能、工具、知識。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通過安全信息化平臺,了解、掌控、監督各個環節安全履職盡責情況。安全信息化系統為安全專職人員設立專用模塊,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安全風險分析評價,指導相關人員加強安全薄弱環節的工作。
2 系統設計
在整個系統模型中,網絡硬件是整個系統的基礎設施平臺;系統軟件平臺由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構成;為平臺的應用軟件提供運行環境;應用平臺提供面向最終用戶的業務功能和統一門戶,在整個系統模型中,管理機制和安全保證機制作為保障機制貫穿于各個不同的層面,確保整個系統安全穩定、高效的運行。系統架構如圖1所示。
如圖2所示,系統功能包括危險源辨識、高危作業、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應急排查、應急管理、勞保管理、法律法規管理、職業衛生管理、事故事件管理。
危險源辯識功能依據承鋼公司管理文件《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程序》的流程及打分方法進行設計。高危作業功能依據承鋼公司管理文件《高危作業控制程序》的流程進行設計,計劃在作業前辦理安全許可證、保證方案,經安全部門確認之后才可以施工。由于班組不完全具備網絡條件,辦理安全施工許可證不能在班組辦理,辦理人員在申請證件各工段或單位的安全科進行電子數據的錄入,錄入后打印出安全許可證,其他手續按照現有流程進行。安全培訓功能實現培訓的發起信息化,和培訓過程結果統計匯總功能。包括培訓發起、培訓評估模塊、培訓查詢模塊、培訓統計。隱患排查治理管理依據公司《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行,規范隱患排查的管理模式,確認隱患排查管理范圍。形成隱患排查的管理臺賬。并視條件對有參數的隱患排查進行監控管理。應急管理模塊根據《TF.ZT00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SG.ZH 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及貫標文件,實現應急管理包括臺賬記錄電子化及演練評估的管理。特種設備是設備動力部主管,安監部監管。規范特種設備的管理模式,確認特種設備管理范圍。形成特種設備的管理臺賬。并視條件對有參數的特種設備進行監控管理。人力資源系統中現有的勞保模塊功能基本能夠滿足用戶需求,本系統與人力資源系統做接口。在系統中實現勞保用品相關內容的統計功能。如相關崗位的用品消耗統計及費用統計,各時間段勞保用品發放情況統計及費用統計,各分廠勞保用品發放情況統計及費用統計等功能。根據通過國家相關網站下載正式國家省和行業的法律法規,識別確認進入“公司法律法規和要求清單”;根據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下發的管理規定進行分解公司相關專業和分廠實施細則的規定文件,識別進入“公司法律法規和要求清單”。二級單位識別公司文件,修改作業文件。規范法律法規的管理模式,確認法律法規管理范圍。形成法律法規的管理臺賬。并視條件對有參數的法律法規進行監控管理。職業衛生管理功能規范職業衛生的管理模式,監控生產過程中職業危害情況,能夠動態掌握重點崗位危害數據,能夠做到體檢到期自動識別和提醒統計。
3 系統實現
用戶在瀏覽器輸入網址: ,輸入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之后在左側的系統鏈接中找到“安全管理系統”,通過此鏈接登錄到安全管理系統中。以下展示部分功能模塊的實現界面。
危險因素辨識、評價、控制策劃一覽表如圖2所示。
4 結論
本平臺上線運行的前期目標是建成基于B/S的電子信息架構平臺,實現河鋼承鋼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一個清晰可依賴的業務操作平臺;長期目標是優化承鋼公司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安全管理上臺階。
參考文獻
[1]鄭峽龍,李文正.安全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J].人民長江,1998(09):16-17
[2]單繼周.基于Web的企業安全管理系統的研究與開發[J].煤炭技術,2013(03).
關鍵詞: 保險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保險標的;合法權益
近幾年來,保險公司訴訟方面的案件不斷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內容也不斷趨于多樣化,保險公司特別是基層公司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實際的判決中,由于受各種因素的,保險公司敗訴的幾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減少由此而產生的不必要的損失和社會影響,是保險業所面臨的重要課題。本文就保險法律運用存在的有關問題及應對措施進行探討、分析。
一、保險訴訟案件的類型
,在我國保險訴訟案件的表現形式多樣化,歸納后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承保質量不高,核保不嚴,造成隱患
核保是保險人的職責,由于保險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敬業精神不高,導致保險公司在保險糾紛案件中處于敗訴地位,損失慘重,例如:
淮陽縣水利局豫東彩色擴印中心一輛舊尼桑實際價值3萬元以30萬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著火報廢,保險人以“被保險人投保時隱瞞被保險財產真實情況”為由拒賠,經法院一審、二審均敗訴,總計給公司造成近35萬元的經濟損失。
鄲城物資公司泡沫鞋底廠,頻臨倒閉的私人,已停產半年,保險公司業務人員盲目承保,致使保戶有機可乘,人為縱火,保險標的全損,一審判決我公司賠償近73萬元,經高院判決賠償近26萬元。
以上兩起案例中,如果保險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險條款,堅持驗標承保,重視承保質量,嚴把“入口關”,保險人就不會在訴訟糾紛中處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義務或履行告知義務后無文字依據
保險人熟知保險條款、法律地位,在承保時有義務給被保險人解釋保險條款,未履行告知義務要承擔保險責任,或者雖然對保險條款進行解釋,只是沒有書面的特約條款,也視為沒有解釋,仍然承擔未履行告知義務。
臨潁縣公司承保的一輛實際價值為15萬元(盜搶險金額15萬元)的藍鳥車丟失后,按條款規定應有20%的免賠,實賠12萬元,但法院以“特約條款” 未履行告知義務為由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被保險人15萬元。
原陽支公司正在訴訟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險人肇事逃逸被執法部門判決賠償第三者損失后,向保險公司索賠,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險卡而無保險單不了解條款,同時保險公司未履行明確告知義務,法院一審判決我公司敗訴。
(三)拒賠案件處理不當、手續不全
保險公司在實際理賠中,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理賠案件進行拒賠處理,應當有足夠的證據,證據必須是保險公司直接收取的書面證據,才有可能免除保險公司的責任,否則不能免除責任,例如:
南陽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車,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車站因明火烘烤而發生火災,當時被保險人口頭報案稱起火原因為明火烤著,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據的情況下即復被保險人事故為除外責任,事后也未采取補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戶直接到法院起訴我公司,起火原因改為他人放火。保險公司敗訴后造成近10萬元的經濟損失。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穎河商場的財產綜合險,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內水管凍裂造成部分庫存商品被淹,當時同樣是被保險人電話報案,因其不屬于財產綜合險的賠償范圍,業務人員也是口頭答復為除外責任,后被保險人直接起訴到法院稱是消防設施凍裂引起,保險公司敗訴后賠償保戶近15萬元,真乃“一語值千金”。
(四)特別約定不合理,合同終止后未收回有效單證
在實際的業務工作中對特別約定是對繳費的約定不近合理,靈寶運輸公司一大貨車1998年5月2日承保時繳費2000元,特約欄內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則保險合同終止,此車于1998年10月11日發生嚴重事故,后經法院判決以“特別約定不僅顯示公平,而且保險人既沒有書面通知被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也沒有及時收回所有有效保險憑證,有悖于保險法的規定”,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被保險人近20萬元。
還有許許多多的保險糾紛案件,其結果都是保險公司敗多勝少,這些案件的發生不但對保險公司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給被保險人的感覺就是保險公司收保險費容易,真正出現保險事故索賠道路艱辛。
二、保險法律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從基層公司現狀來看,法律運用工作不容樂觀,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法律專業人員少,借助社會法律人員多
基層公司基本上沒有設置專門的法律工作崗位,沒有配備專門的法律工作人員,相當多的公司沒有聘請專門的法律顧問。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應訴通知書或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才臨時委請律師,交由律師全權,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師對保險業務條款相對比較陌生,以至在法律訴訟中經常處于被動地位。
(二)依法依規辦事少,法律風險存在多
1、有些基層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職責劃分不清,越權經營,違規經營,帶來法律隱患。
2、保險人員素質不高,人員管理不嚴,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后,公司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關不嚴,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隱患。
4、現場查勘不及時,不按查勘實務操作,沒有掌握第一手資料,一旦出現訴訟即因缺乏證據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動。
(三)主動起訴少,被動應訴多
從近幾年來的保險業務訴訟來分析,除進出口貨運險中對承運人追償是保險公司主動起訴外,基本上沒有保險公司主動起訴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層公司不愿與保戶打官司,擔心打官司會影響與保戶的關系這一因素外,主要還是基層公司不習慣,不熟悉如何運用法律手段維護保險人的利益。如保戶拖欠保費問題,對惡意拖欠保費的保戶,除一般性的上門或發函催討外,基本沒有訴諸法律來落實債權,入了賬的形成呆賬,不入賬的責任期終后則不了了之。又如對愈來愈頻繁的保險詐騙案,一般也是查證后拒賠了之,沒有訴諸法律,使詐騙分子心存僥幸心理。
(四)勝訴少,敗訴多
從保險訴訟案的結果來看,保險人無論是作為原告還是被告,都是勝訴少,敗訴多。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有內外兩個方面,從內部看,主要是保險條款訂立不嚴謹,合同約定不規范,業務手續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從外部來看,主要是一些法官過度使用法律上“保護弱者”原則,簡單理解《保險法》第30條規定,即“對于保險合同的條款,保險人與投保人,被譽為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爭議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應當做出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從一些判例來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會保險的法律原則,依據有利于被保險人的法律規定有判決。“逢案必輸”這種現象給保險人的聲譽帶來非常不好的影響,應引起高度重視。對此問題,下文作針對性的論述。
(五)仲裁形式少,訴訟形式多
目前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條款僅有2000年7月執行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因而,實踐中出現的保險合同糾紛,基本上都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而無論對于被保險人,還是保險人,解決保險合同糾紛,仲裁優于訴訟,這種有效解決保險合同糾紛的形式保險人恰恰沒有。
三、產生訴訟案件敗訴的原因
(一)保險合同簽定的某種缺陷是產生訴訟案件敗訴的根本原因
1、業務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觀念淡薄。基層公司的業務人員專門的業務培訓特別是法律知識的培訓機會很少,有的對業務知識一知半解,特別是對保險合同的簽定沒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總認為是熟人、關系戶,只講關系,不講法律,還存在替保戶代簽投保單、代簽名的不合法律的現象。無保險事故、無保險糾紛還好,一旦出現糾紛,這就成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為對保險人不利的證據。
2、特別約定不合理或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別約定是保險條款和附加條款之外,保險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的特約事項,它的效力優于保險條款,但約定的內容必須公平、合理,否則不如不約,特別是對分期繳費的約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門,格式不一。本屬于保險人行使權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成為對方鉗制保險人的把柄。
3、現有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險法》第四十九條“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顯然對保險人不利的規定,也是造成保險公司敗訴的一個原因,這方面的事例諸多見于報端。在實際操作中,由于被保險人隱瞞保險事實,造成保險人調查取證費用加大,我認為被保險人也應該承擔。
4、業務手續不完善。在現行的投保單特別是機動車輛投保單中,沒有印制條款,而且送達正式保單之后沒有使用保險單簽收單,被保險人對條款特別是除外責任和被保險人義務條款是否明白無誤,保險人有沒有履行告知義務,沒有文字依據。往往在案件審理中,法院“以保險人沒有履行明確告知義務”為由,判決保險公司敗訴。
(二)被保險人法律意識的提高
隨著主義市場和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利用訴訟解決糾紛的事例不斷增加,這也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但另一方面,對保險人依法經營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執法機關和部門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審理有關保險糾紛案件前,才到保險公司臨時借來幾本有關的書籍“臨時抱佛腳”,在很大程度上會造成對保險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審理的過程中難免有失公平。
四、保險法律運用中存在的對策
(一)加大對外宣傳力度,營造出保險法律運用環境
1、認真履行告知義務,與保戶面對面宣傳,讓保戶熟知條款內容后,知曉保險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自覺履行保險合同。
2、借助媒體,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宣傳《保險法》、《刑法》和有關保險法律法規,要選擇典型的判例在媒體上宣傳,引導社會輿論,同時對保險詐賠、騙賠案件進行公開曝光,使人們知道,詐騙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3、加強法院、檢察院、公安、交警、衛生、消防、路政等相關部門的公關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保險法律運用環境。
(二)加強法律知識培訓,提高保險從業人員法律意識
經常性的對員工進行保險法規和有關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和,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把保險合同當作一份真正的經濟合同來簽訂,教育職工認識到其在投保單、保險單的簽字要負法律責任,并且從內控制度上強調職工要對其簽訂的合同負責。只有學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強保險從業人員法紀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樹立愛崗敬業意識和依法依規經營觀念,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法律知識培訓和法律水平測試活動,通過學習培訓,使全體從業人員既要守法經營,又能依法維權。
(三)嚴格執行內控制度,防范法律風險
據有關資料統計,保險公司破產的原因:
1、承保風險選擇不當,具體到保險法律風險成因分析,承保關口是第一道屏障。因此,要建立嚴格核保制度,嚴把入口關,防止“病從口入”對保險合同要嚴格審查,杜絕留下法律風險。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現場查勘率,認真調查事故經過,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痕跡物證和有關證據,爭取在舉證上的主動。
3、要建立法律責任追究制,對因制度堅持不嚴、業務手續不全、合同訂立不嚴謹等原因引發的法律糾紛,最后造成公司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續
1、投保單和保險單的簽訂要完整,各種附件特別是附加條款一定要齊全。
2、用好用活特別約定,以特約繳費為例,對分期繳費的最好的約定方式是“先期繳費**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繳清,否則發生保險事故后按繳費比例賠付”,約定公平、合理。
3、設計保單簽收單,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對雙方應當明確的和已經明確的內容用文字的方式確定下來。
培養自己的保險法律專業人才。,我公司內部既懂保險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會上律師和法官懂法律但對保險卻知之不多。如果能培養自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險訴訟案件中多一分勝訴的把握。
(五)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1、聘請公司法律顧問。在目前基層公司法律專門人才缺乏的情況下,聘請法律顧問是較為現實的選擇,即聘請法律知識全面、執業資深且對保險訴訟有一事實上實戰經驗的律師擔任公司法律顧問,其主要工作為:(1)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見;(2)參于重要合同的談判、草擬或審查工作;(3)提供保險有關的法律咨詢和法律宣傳教育服務;(4)公司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如:應訴答辯、調查取證、求償等。法律顧問參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針對性地及時開展法律服務,可以保證公司經營活動依法進行,從而減少法律風險,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糾紛。
2、認真組織應訴。公司一旦簽收法院應訴通知書后,應立即辦理律師委請手續,同時,要協助律師做好以下工作:(1)組織相關人員分析案情,答辯狀;(2)安排人員同律師一道做好調查取證工作;(3)配合律師抓住法院允許與主審法官接觸的機會,宣傳保險法律法規,能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3、及時提出起訴。我國實行二審終身制,對一審判決不服的案件要及時提起上訴,否則超過上訴期,只能通過申訴途徑解決問題,行使權利要及時、合法。(1)取得代位追償權的或協商代位求償無果的要及時提起訴訟。保險公司賠償后,涉及第三方責任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一般應通過訴訟方式予以追償。這一做法在進出口貨運險業務中要堅持,在國內業務中也不容忽視,2000提7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第22條規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經法院立案后,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應按照保險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賠償,但被保險人必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力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根據這一規定,保險公司在開展機動車輛保險過程中,必須十分重視通過法律手段,落實代位求償僅的問題;(2)對保險詐騙案件應通過司法部門提起公訴,充分發揮法律對保險詐騙分子的震懾作用,真正體現保險合同的對價原則。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決保險合同糾紛的問題上,相對訴訟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節省時間,減少費用,更能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商業秘密,對雙方當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層公司應根據上級公司要求,推行仲裁方式來解決合同糾紛。
5、加強對訴訟案件的管理。因此類案件基本上都發生在基層,而基層公司職工的法律知識相對薄弱,受各種條件的限制,不可能為此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為單位應成立專門的科室或有科室負責此類案件的管理,訴訟前對案件做認真的分析、研究,對根本無法取勝的案件就想辦法用調解的方式解決,不能一味的應訴,否則,不但敗訴而且社會也壞。 :
1、《保險法律運用問題》,奚新國,保險學會保險研究編輯部2001年第10期。
2、《保險案例選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內部網。
3、《商法》,王衛國,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4、《合同法》,吳弘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3)發揮業務部門在處理糾紛過程中的作用。業務部門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并掌握具體案件發生發展的全過程,部門中某些專業人員甚至精通相關法律,涉及專業方面外部協調工作應當依靠業務部門完成。
2、積極發揮外部法律資源的作用
(1)發揮大專院校和國網、省公司法律資源的作用,聘請法律專家講授立法動態、新法解讀、法律釋疑,合作開展法律專題研究,開展高層次的法律培訓。
(2)發揮司法系統法律資源的作用,側重從法律實踐、法律適用方面入手,以實際案例為重點,剖析有關法律關系,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總結歸納典型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3)發揮政府相關部門法律資源的作用,側重從行政執法、行政管理方面入手,明確相關行政管理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要求,進一步規范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
(4)發揮外聘律師本文 事務所的作用,對重大決策和重大經營活動提出法律意見,對電力體制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出具分析報告,對企業投資、企業并購、債權債務處理等專項問題提出法律建議。
(5)發揮相關協會法律資源的作用,利用協會平臺溝通兄弟單位、相關部門的信息,了解不同行業的法律工作開展情況,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
3、積極發揮專業法律人員的作用
(1)發揮法律專業人員在專題研究中的作用,參與電力建設、電力營銷、農電管理、勞動關系等專題研究,從法律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2)發揮法律專業人員在處理訴訟案件方面的作用,側重在訴訟程序和法律適用進行把關,調動有經驗的法律專業人員跨地域處理重大、疑難訴訟案件。
(3)發揮專業法律人員在法律事務管理方面的作用,通過法律信息平臺,統計法律事務工作,上報各類糾紛案件,交流工作經驗,相互提供法律協助。
五、法治工作三年目標保障措施
1、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
隨著國資委、國家電網公司對國有企業法治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省電力公司也不斷加大這方面工作力度。我局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增強法治意識,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切實加大對法律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力度。
2、樹立依法辦事的理念
各級領導干部和重要敏感崗位人員要樹立依法辦事的理念,首先要加[,!]強對法律至上理念的把握,做任何事情都要先考慮法律是否有規定;其次要加強對限制權力理念的把握,杜絕部門權力利益化;第三要加強對程序正義理念的把握,在工作中不僅要做到依法辦事,還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
3、形成科學規范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