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25 09:45:5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稅收與財政收入的關系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目前,學術界普遍認為,稅收流失對財政收入的影響是雙向的。一方面,稅收流失直接減少了當期的財政收入;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稅收流失的存在,減輕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使得實際稅率降低,產生了類似減稅的效應,刺激了經濟增長,而經濟增長又會進一步拓寬稅基,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相當于部分抵消了稅收流失對財政收入的直接影響。梁鵬對這兩方面的影響進行了論證。他認為,即使考慮稅收流失的減稅效應,在一般情況下(即邊際消費傾向c≠1時),通過減稅效應擴大稅基而增加的稅收收入,仍不足以彌補稅收流失對財政收入造成的損失,稅收流失對財政收入影響的綜合結果使得財政收入凈減少。
然而,不能否認的是,當邊際消費傾向c=1時,稅收流失對財政收入的凈影響為0,即無影響,這無疑在一定程度上動搖了政府打擊稅收流失的決心。難道這種無影響的情況真的存在嗎?經過研究發現,梁鵬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只考慮到了產品市場的均衡問題,也就相當于僅停留在自然經濟的實物均衡上,所以結論有失一般性。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借助于貨幣的運動。所以,經濟的總體均衡必然是貨幣的均衡,而不僅是實物的均衡。因此,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均衡必須同時滿足貨幣市場和商品市場的均衡,而此時計算得到的產出,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均衡產出,才能用來研究當代宏觀經濟的動態均衡問題。
下面,引入稅收流失率e(即稅收流失額與應征稅收額的比率),并借助IS-LM模型,研究在貨幣市場和商品市場同時實現均衡的條件下稅收流失對財政收入的凈影響。使用IS-LM模型分析宏觀經濟問題,就是利用IS曲線和LM曲線,找出在產品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同時滿足國民收入均衡條件(即投資等于儲蓄)和利息率均衡條件(即貨幣需求等于貨幣供給)下的產出,即均衡產出Y*。筆者引用凱恩斯主義經濟學的假設條件,分別推導這兩條曲線方程來求解該均衡產出:首先,推導IS曲線方程。IS曲線是一條反映產品市場均衡時利率與國民收入之間反向變動關系的曲線,其表達式為:Y=AD=C+I+G+NX式(1)其中,Y代表總產出(或總收入),即國內生產總值;AD代表總需求,它由消費C、投資I、政府購買G和凈出口NX決定。假設消費C為可支配收入Yd的增函數,它表示隨著人們可支配收入Yd的增加,消費C也隨之增加,其表達式為:C=C0+cYd其中,C0代表自發消費;c代表邊際消費傾向(0≤c≤1),即可支配收入Yd每增加一個單位,消費C的平均變動額。
個人可支配收入Yd等于收入Y減去稅收實際征收額T:Yd=Y-T而稅收實際征收額T等于按照稅法規定標準計算的應征稅收額tY減去稅收流失額etY:T=tY-etY=(1-e)tY其中,t代表名義稅率,即應征稅收額與稅基Y的比率(0≤t<1);e代表稅收流失率,即稅收流失額與應征稅收額的比率(0≤e<1)。
再假定,投資I與利率i的關系式為:I=I0-bi其中,I0代表自發投資;b代表利率i每變動一個單位,投資I的平均變動額(b>0)。最后,假定政府購買G和凈出口NX都是不隨利率i和國民收入Y變化的常量,并給定其水平為G0和NX0。
于是,將這些假定條件帶入式(1)得到IS曲線方程,如下:Y=C0+c[1-(1-e)t]Y+I0-bi+G0+NX0式(2)接下來,推導LM曲線方程。LM曲線是一條反映貨幣市場均衡時國民收入和利率同方向變動關系的曲線,其表達式為:M0/P0=kY-hi式(3)其中,M代表名義貨幣供應量,并給定在M0水平(M0>0);P代表物價水平,并給定在P0水平(P0>0),于是真實貨幣供應量可表述為M0/P0;參數k和h分別反映真實余額對收入水平與利率的敏感程度,且k>0,h>0。
通過以上分析,推導出IS曲線方程和LM曲線方程,現聯立式(2)、式(3)求解均衡產出Y*,得到式(4)其中,A0代表自發支出,A0=C0+I0+C0+NX0,且A0>0。
假定不存在稅收流失(即e=0)時的稅收收入(即應征稅收額)為Te=0,則有式(5)假定存在稅收流失(即e>0)時的稅收收入(即稅收實際征收額)為Te>0,則有式(6)那么由于稅收流失而導致的財政收入的減少額為Te>0-Te=0,即式(7)根據參數和給定常數的經濟意義,不難看出式(7)恒小于0,即Te>0<Te=0。
于是,可以得到一般性結論:稅收流失一定會減少財政收入,根本不存在無影響的情況。這就表明,政府無論從維護稅收公平角度出發,還是從增加稅收收入角度出發,都應該堅定打擊稅收流失的決心。
二、打擊稅收流失的經濟條件
盡管已經從理論上論證了稅收流失一定會減少財政收入,但是對于政府打擊稅收流失的行為,學術界卻并不贊同。他們認為政府打擊稅收流失會遏制經濟增長。原因是稅收流失率與均衡產出之間存在著正向變動關系,即隨著稅收流失率的降低,均衡收入也隨之下降,見式(4)。但是,筆者認為學術界的這種觀點不完全正確。因為稅收流失率的降低,絕不是自發行為,它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去稽查和收繳這部分違規所得。
而政府用以打擊稅收流失投入的資金,又相當于增加了政府購買,刺激了經濟增長,從而抵消了因為打擊稅收流失造成的均衡收入的損失。因此,政府打擊稅收流失對宏觀經濟的影響也同樣存在著兩面性。本文試圖研究當政府投入的資金量與最終收繳的違規所得滿足什么關系時,會使得政府打擊稅收流失的行為既增加財政收入,又不影響經濟增長。現假設,政府投入資金ΔG用以打擊稅收流失,使得稅收流失率由e1降為e2(e1>e2),均衡收入由Y1變為Y2,收繳違規所得共計(e1-e2)tY1。
關鍵詞:公共財政收入 匹配度
一、1993年以來南安市GDP與公共財政收入的變動情況
1993年南安撤縣建市后經濟進入飛速發展階段,公共財政收入一年上一個臺階。1993-2012年20年間,公共財政收入從22140萬元上升至610088萬元,均增幅達19.07%。同期,南安市GDP從439196萬元上升至6617604元,年均增幅15.35%,較公共財政收入增幅低3.72個百分點。由此分析,公共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斷提高,從1994年的4.02%上升至2012年的9.22%,增長了5.2個百分點,說明南安市的社會財富越來越多地集中到政府手中,直接體現出南安市宏觀稅負水平的逐年提高。
二、公共財政收入總量與GDP總量的相關性分析
將南安市1993-2012年的GDP和財政收人數據建立散點圖可見,隨著經濟的增長,財政總收入和稅收收入相應增長。財政收人與GDP總量之間,呈明顯的正相關關系。
為了分析GDP增長與公共財政收入的數量關系,現引入計量經濟模型進行研究。以GDP總量作為解釋變量,公共財政收入作為被解釋變量,對1993-2012年的原始數據進行回歸分析,設公共財政收入(F)與GDP之間存在線性關系,建立如下模型:F=α+β?GDP,根據1993-2012年南安市公共財政收入與GDP總量的數據進行回歸分析得到回歸方程為:
F=-49465.3649+0.09384?GDP
由R2=0.988464,說明公共財政收入可被GDP解釋的可信度為98.85%,其它隨機因素占1.15%,回歸方程擬合良好,表明南安市公共財政收入與GDP之間是高度正相關的。同時,彈性系數0.09384表明GDP每增加100元,公共財政收入相應增加9.38元,即在新增加的GDP中只有9.38%的部分通過分配成為公共財政收入。
2012年南安市的GDP增長14.54%,為6617604萬元,絕對值增量為839933萬元,相應公共財政收入可增加78786萬元。但南安市公共財政收入實際完成610088萬元,增收95020萬元,增幅為18.45%,公共財政收入增幅明顯高于GDP,究其原因主要是非稅收入的大幅增長,如果剔除該因素,即非稅收入也按18.5%增長,則公共財政收入修正為594681萬元,增收79613萬元,增長15.5%,這與回歸方程分析還是相吻合的;另一方面也說明南安市2012年公共財政收入增幅與GDP不相匹配,主要是受其他隨機因素的影響較大。
三、財政收入增長與GDP的差異性分析
從理論上講,經濟稅源的規模應與GDP的規模相匹配,財政收入增長也應與GDP增長保持基本同步。但受諸多因素影響,南安市財政收入增長與GDP并不完全同步。主要原因是:
一是收入分配因素。GDP是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新創造價值(增加值)的總和,財政收入是GDP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結果。從初次分配看,各部門創造出增加值之后,一部分以稅收、收費等形式上繳財政,形成國家收入;一部分以折舊、公積金、利潤等形式留在企業,形成企業收入;一部分以報酬、福利等形式支付給勞動者,形成個人收入。從再分配看,初次分配后的企業收入和個人收入中的一部分又通過所得稅、財產稅等形式上繳財政。因此財政收入歸根結底來自GDP,GDP總量擴張是影響財政收入增長的主導因素。經濟總量決定財政收入的規模,GDP分配向政府傾斜,導致GDP增速與財政稅收增幅不一致。
二是財稅制度因素。一是“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稅收優惠政策虛增財政收入。以南安市再生資源企業增值稅為例,再生資源企業應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如實申報繳納應納的增值稅,同時由稅務機關填開收入退還書將已征稅款返還給納稅企業。在財政收入統計中,只要稅款繳入國庫,均被統計到相應的增值稅科目中,但該筆稅款由于退還企業,實際并未形成財政收入,形成收入虛增。南安市2011年再生資源企業增值稅退稅達4836萬元。二是生產型增值稅制度形成了增值稅虛增。我國目前實行的增值稅,是對生產經營者的銷售(或經營)收入,減去材料成本和其他費用支出后的增值額進行征稅,而對固定資產折舊費不予減除。因此固定資產折舊費被計為增值額予以征稅,這部分增值稅所形成的財政收入顯然也是虛增的。
三是非稅收入因素。非稅收入納入預算管理,也是導致財政收入超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行政性收費收入等非稅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對GDP都不會產生直接影響,但直接促進財政收入增長。2011年1月1日起,南安市將除教育收費外的所有預算外收入納入預算內管理,直接導致2011年、2012年南安市非稅收入大幅度增長。
四是產業結構因素。產業結構的變動既影響財政收入總量又決定財政收入結構變化。1993-2012年,南安市三次產業占GDP的比重從13.86:51.50:34.64變為3.40:65.25:31.35,近年來,二產特別是工業持續快速增長,1993年以來,南安市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7.18%,明顯高于GDP(15.35%)以及一產(7.12%)、三產(14.74%)增幅,導致其對應的經濟稅源(稅基)增幅必然高于GDP,由此產生的稅收也必然高于GDP增幅。可見,財政收入增長快于GDP,與二產特別是工業增長較快密切相關。
五是經濟效益因素。從財政的征收對象看,財政收入不僅與增加值有關,而且與增加值的構成項目有關,如企業所得稅只能從盈余中征收,企業效益好,所得稅就多,反之就少,即使兩個企業從事同一行業,所創造的增加值一樣大,但由于兩個企業效益狀況不一樣,對這兩個企業征收的稅款就有差異,這種狀況也反映出增加值與稅收的不同步現象,這種情況可能出現在企業,也可能出現在GDP與財政收入的量化關系上,最終導致GDP與財政收入增長不一致。
六是核算原則與稅收繳庫因素。GDP核算采取權責發生制原則,權責如果發生改變,就必須核算。但稅收繳庫則是實際發生的納稅額,采用的收付實現制,統計與入庫的時間往往發生錯位。同時,并非所有GDP核算的項目都必須納稅,而有征稅的項目也并不都記入GDP,導致GDP與稅收不一致。
四、保持南安市公共財政收入與GDP相匹配的對策研究
經濟的發展、縣域綜合實力的提升有利于財政收入增長,但如果GDP的增速與財政收入不相匹配,則會造成居民生活質量下降、無法享受到經濟增長的成果,甚至會影響到政府投資的效率、導致收入分配不均等問題。因此保持公共財政收與GDP相匹配,是促進縣城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中之重。
(一)著力新增財源培植,依靠經濟實力的增強,擴大財政收入源流
一是加大引資、招商情況。逐步擴大對外開放力度,把政府的財政獎勵認真落實到位,貸款貼息、地塊扶持等實際優惠政策,大力支持產業鏈形式的招商引資,著力引進有技術含量且稅收貢獻大的項目。
二是以培育和壯大新的經濟增長點為基礎,組織好財政收入入庫。一方面要加強調研,主動了解、協調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到的稅費問題,綜合比較分析各地各產業的用電、用工、畝產稅收貢獻等,針對性地調整和優化各行業的扶持政策,制定更為靈活、更符合產業特點的政策。另一方面完善稅控體系,加強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工程、重點稅種監控。
(二)加強經濟結構調整,依靠經濟效益的提高,做大財政收入“蛋糕”
一是大力發展工業,培植主體財源。始終施行“工業立市”戰略,發揮產業、基地、市場聯動效應,以項目帶動要素集聚、提升產業層次,以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搶占發展高端,崛起壯大了一批現代產業群。特色產業實現高端化、集群化發展,發展一批大集團、大企業,壯大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和優勢產品,提高本市工業產品的市場知名度和占有率。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等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咨詢、市場開拓、技術支持、籌資融資、人才培訓等方面的服務,引導中小企業做特、做專、做精、做新。
二是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培植后續財源。第三產業所提供的營業稅是地方財政的固定收入,是構成地方財源的主要方面和壯大地方財力的重要基礎。要立足現有基礎和優勢,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發展,逐步使第三產業從低層次向高層次發展,從規模型向效益型轉變,大力推進以中部市區行政中心和沿海經濟中心為發展主軸的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重點打造酒店餐飲、會館展館、綜合市場等一批服務業精品項目,積極發展商貿、交通運輸、金融、信息、社區家政等服務業,著力在文化創意、研發設計等現代服務產業形成特色品牌,重點引進和發展一批大型現代物流企業,培育專業物流市場,以形成新的經濟和稅收增長點。
(三)在確保公共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調整的財政支出結構
要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進一步合理分配支出結構。對于直接影響我市改革、穩定、發展大局的大事,財政資金要重點予以保障,并結合實際需要和財力可能,提出科學合理的財力支持計劃,促進城鄉協調發展。進一步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逐步提高農村的公共服務保障水平,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建立農村公益事業投入機制。繼續在教育、衛生、文體、就業、住房等涉及民生方面給予支持,不斷注入新內涵,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望,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體現社會文明進步。
(四)降低非稅收入比重,確保財政收入持續健康穩定增長
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共財政體系的有機構成。但非稅收入多屬于一次性收入,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如果非稅收入占公共財政收入的比例過高,就會導致財政收入質量下降,并可能引發新的風險。罰沒的根本目的在于懲罰并制止違法行為,不能把罰沒異化成增加財政收入的工具。如果減了稅卻又增了費,那么結構性減稅的效果就會打折扣。應當進一步清理非稅收入項目,強化非稅收入監管,避免非正常非稅收入增加實體經濟負擔,給政府財政收入的穩定帶來不良影響。
一、財政收入風險主要特點分析
(一)財政收入風險的認知評價
財政收入是政府為履行公共職能、滿足公共支出的需要,以稅收和非稅收入等形式籌集、占有的一部分社會產品或社會產品價值。為了保證各級政府職能的行使就必須集中必要規模的財政收入,但是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能否實現預期的財政收入目標是不確定的,這便是財政收入風險。因此,財政收入風險是指財政收入的未來不確定性。比如,如果稅收制度不健全,可能導致稅收收入的大量流失,預期的稅收收入目標能否實現是不確定的。
財政收入風險具體體現在收入規模、收入真實性、收入穩定性問題以及收入結構和質量問題等方面。
(二)財政收入風險的界定
一般而言,地方財政收入風險是指地方政府在組織收入的過程中,由于財政制度和財政手段本身的缺陷和多種經濟因素的不確定性而造成的困難和損失的不確定性。地方財政收入風險是地方財政矛盾激化的反映,風險的大小是隨著經濟不確定因素的變動而上下波動。這些不確定因素既可能是財政內部的機制不完善或錯誤行為所致,也可能是外部經濟環境的改變,使財政政策和相關措施在實施過程中發生預期效果與實際效果的偏差甚至背離,由此產生了財政收入風險。
(三)財政收入風險的特點
1.財政收入風險的擴散性和傳導性
財政收入風險擴散比其他任何風險都更加明顯。它不僅體現在一定財政體制下的財政系統內部的各級財政之間,即國家財政作為一個整體系統,任何二級財政產生風險,都會迅速在上級財政和下級財政之間迅速傳播,并很快擴散到整個財政系統,從而呈現為風險共擔的局面,而且由于財政系統的開放性和與整個社會經濟的緊密關聯與互為依存性,使得整個社會的公共風險迅速轉化為財政收入風險,如自然災害必然導致財政減收增支,社會失業會使財政支出迅速增加等。
2.財政收入風險的隱蔽性
從財政收入風險產生和存在的形態來看,既有顯性風險,又有隱性風險,而且以隱性風險居多,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一是由于財政收入風險來源廣、領域寬,往往不容易被及時察覺。二是財政顯性風險更易于利用技術手段被處理成隱性風險。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使得財政收入風險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大部分財政收入風險通常都處于潛伏蔽狀態,表面上財政運行良好,但實際上風險因素已經存在,并對財政經濟發展產生了不良影響。當矛盾和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由隱性轉變為顯性,直接影響財政的穩定與平衡,則可破壞財政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3.財政收入風險的危害性大
財政是一種宏觀經濟活動,所產生風險的危害是全方位的。財政收入風險的出現會導致政府宏觀調控能力下降,經濟增長減緩,嚴重的還會引發局部財政危機,直接影響政治及社會的穩定。同時,財政收入風險的危害具有時效性,對財政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逐漸發生作用,進而阻礙財政經濟可持續發展。風險總是和一定的損失聯系在一起的,風險越高,損失也越大。
二、財政收入風險的表現和危害
(一)財政收入風險的表現
1.稅收虛增,影響收入真實性
現階段,為了完成目標任務或“政績”的需要,稅收收入中含有一定的“水分”,特別是縣(區)、鄉虛增現象比較嚴重,部分地區采取違規技術手段,人為地擴大收入規模,搞“數字稅收”。
2.公有資源的廉價出讓
在各級政府日趨激烈的招商引資大戰中,地方政府紛紛采用行政手段引資,層層下達招商指標,為了完成招商引資任務,各級政府互相攀比出臺優惠政策,開展“讓利競賽”,地價越來越優惠,稅收減免越來越大膽,各種政策底線不斷被突破。導致的后果是既犧牲了眼前財政收入,未來的長遠利益也難于保證,甚至給未來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留下隱患。
3.稅收政策的漏洞
稅收管理中,由于制定的部分稅收政策不嚴密、不科學,產生政策漏洞。如:現行民政福利企業、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效果差,成為一些企業避稅“漏洞”,導致社會的不公平競爭;廢品回收行業與房地產行業稅收政策漏洞大,稅收流失嚴重。
4.稅收征管的漏洞
在實際的稅收管理中,征管體制不完善,執法的統一性和規范性仍待進一步加強,主要反映在:一是征管基礎工作薄弱,征管質量不高;二是管理脫節,崗位間、部門間的協調配合不到位;三是發票管理不嚴格,造成發票管理和稅收征管的混亂;四是根據利益調整稅收行為,破壞財政秩序,影響法律尊嚴。
5.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不規范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作為協調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的基本手段,其目標是實現各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的一致性,由于現行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不規范,影響地方各級政府體制性財政收入的穩定,對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的均等化和調整各地區的財政能力和財政需要之間的差距作用非常有限。
(二)財政收入風險帶來的危害
1.破壞稅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市場經濟要求政府提供統一的市場競爭條件,市場經濟的靈魂之一是公平競爭,稅收政策對社會每個成員都應該是公平的。稅收管理中的征“探頭稅”、收過頭稅等行為侵犯了納稅人權益,增加納稅人負擔,虛增當年稅收,同時,形成年度間組織收入的“惡性循環”,影響了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2.造成稅收大量流失
財政收入風險的存在造成財政收入中的稅收大量流失,如:稅收政策的漏洞,使企業和個人加以利用;“引稅”無論采取何種形式,最終都是以低稅率吸引納稅人,以回扣方式獎勵中介人;收“人情稅”、“關系稅”、“變相包稅”等不正常現象,其結果造成稅收的流失。
3.誤導財政轉移支付
現行的上對下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基本上與地方財力水平掛鉤,地方財力不實,直接影響上對下轉移支付規模,對各級財政影響很大,應引起各級政府的重視。
4.降低稅法尊嚴
稅收區別于其他收入的特征是其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不依法治稅現象,使稅收的“三性”大打折扣。如:打著“扶持企業發展,涵養稅源”的旗號,違背“應收盡收”原則,有稅不收或少收;違反規定減稅、免稅、退稅。這些現象嚴重干擾了國家統一稅收政策的實施,破壞了稅收的嚴肅性,損害了稅法的尊嚴,降低了稅法的地位。
5.降低政府財政資金調控效率
由于財政收入的真實性、穩定性以及收入質量問題,嚴重地影響了政府對財政形勢、財政增收能力的判斷,使得財政調控效率明顯降低。
三、財政收入風險的成因
一是“風險大鍋飯”的存在,各級政府避險動機和風險意識不強;二是民眾改變現狀的外在壓力和領導干部謀求政績的內在沖動導致地方政府短期行為;三是未樹立科學發展觀,對
領導干部政績考核不科學;四是財政體制不完善,財權和事權不對稱;五是制度缺欠與管理約束弱化,監督制約不力;六是地方稅收征管體系與分稅制財政體制相脫節;七是各級政府收入權利不平等,財力向上層層集中,基層財政實惠越來越少,風險越來越大;八是網絡經濟加劇稅收征管困難。
四、控制財政收入風險的有效對策
通過財政風險表現及成因分析,我認為,財政風險貫穿于財政活動全過程,是當前地方財政亟待關注和解決的重要課題。防范與控制財政風險,涉及面廣,解決難度大,是一項長期、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要結合其成因,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對癥下藥,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一)強化風險意識,規范決策機制,提高抗風險能力
財政是國民經濟的綜合部門,地方財政風險不僅僅是財政系統內部的風險,它實質上是一種政府的經濟風險,如果不認真對待,風險的積聚沒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和化解,最終將會引發財政危機,導致地方經濟萎縮,引發社會動蕩。因此,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必須轉變觀念,充分認識財政風險的危害性和防范化解財政風險的重要性,強化風險意識和憂患意識,通過建立科學規范的政府決策機制,不斷完善和認真執行制度化的決策程序,使財政政策的制定和重大收支項目的安排都要經過科學的論證和規范的決策,要針對本地實際,加緊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防范化解財政風險的有效措施,堅決消除風險隱患,不斷提高抗風險能力。
(二)壯大地方經濟,實現經濟與財政收入協調發展
經濟是財政的基礎,加快經濟發展,壯大地方財力,實現經濟與財政收入協調發展,是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的基礎,也是建立穩固、平衡、強大的地方財政的前提。要按照經濟發展規律,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創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增強企業自身活力,壯大骨干財源,培育經濟增長點,不斷提高經濟總量和質量,實現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
(三)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政績觀,完善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
要樹立和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正確處理發展和政績的辨證關系,通過實行科學的領導干部政績考核,不斷提高各級干部在實踐中謀正確的政績、正確地謀政績的自覺性。一是政績評價的主體要由少數人或上級領導為主,向以人民大眾為主轉變;二是評價的方法要由注重開小型座談會、作定性評語,向注重公開的、多種形式的、量化的評價轉變;三是評價的內容或指標體系,要由較單一、較短期向綜合性、長期性轉變;四是干部的提拔任用,必須以德、能、勤、績的綜合狀況為依據,不能以“績”代替其他方面。
(四)打破“風險大鍋飯”
一是在明確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基礎上,清晰界定各級政府的風險責任,本級政府責任內的風險要由本級政府承擔,上級政府沒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防止下級政府隨意向上級政府傳導自身應當承擔的財政風險;二是建立風險責任追究制度,對產生后果的風險追究責任,具體到那一屆政府、那個部門、那個人應承擔多大責任,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以制約上下屆政府風險轉移以及無具體風險責任人等行為;三是對于引發財政危機必須上級政府救助的,應建立一種制度安排,讓下級政府清楚地了解何種情況下上級政府才會救助,以強化各級政府防范風險的動機,提高其防范風險的努力程度。
(五)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事權與財權,規范各級政府的分配關系,構筑防范財政風險的“防火墻”
規范、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的事權和財權,既能從體制上有效地控制財政風險,又能明晰地界定政府間風險責任。先確定事權,按照提供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確定哪些事權劃歸中央政府,哪些事權劃歸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發生事權交叉的領域,應按照受益與付費相對稱的原則,積極配合、主動協調,以實現有效管理。在明晰事權的基礎上劃分財權,按照財權與事權相對稱、效率和公平相結合、中央利益與地方利益統籌兼顧原則,合理劃分政府間財權,主要是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間的稅收分配,重構中央稅與地方稅體系,適當擴大地方稅規模,增強地方以自我財力來防范財政風險的能力。
(六)進一步深化財稅改革
建立規范的財政收入機制。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將全部財政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穩步推進稅制改革。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統一稅法;完善轉移支付制度,以因素法取代基數法,摒棄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統一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的標準,提高轉移支付的規范化、均等化水平,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基數不平等問題;建立財政轉移支付評價、監督和考核機制;開展收費管理制度改革,規范非稅收入資金管理,實行收繳分離;規范非稅收入票據管理,實行源頭控收。
(七)建立地方財政風險預警機制
一是要建立信息充分披露制度,提高政府運作的透明度和財政風險的透明度。二是要設計一套符合地方實際的財政風險預警指標體系。以準確地反映地方財政風險程度和未來發展變化趨勢,對地方財政風險狀況做出及時的預測。三是對重大政府收支行為決策,要加入財政風險評估環節,將財政風險作為約束條件,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要先進行財政成本評估。
(八)建立地方財政風險應急反映與管理機制
面對永遠存在且日益頻繁的公共風險和公共危機,迫切需要在公共財政框架中建立應急反應與管理機制,提供制度化的財政資源保障,這也是公共財政框架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九)完善稅收征管體制,建立行之有效稅收征管制度,推進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
建立規范有效的納稅申報制度;規范稅源監控,加強稅源管理;建立高效的征管機構,進一步明確崗責,優化整合各種資源,實現稅收征管各環節的協調統一,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改進征管方式,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電子化,用先進的手段進行征前、征中、征后的管理。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經歷了日新月異的發展,國家財政收入也節節創出新高。有關數據顯示,我國地方財政收入合計從2001年的7803.2999億到2010年的32602.59億元。總體來看,我國的地方財政收入發展情況良好,但是,各地區的地方財政收入如何呢?影響地方財政收入的因素又都有哪些呢?各自的影響程度又如何呢?這些都是值得我們研究的問題。
周忠輝提出,影響我國財政收入的因素主要是稅收收入和國內生產總值。但是目前還沒有學者研究我國各地區財政收入的影響因素,是否同國家財政收入那樣,同樣主要受稅收收入和生產總值的影響?本文將選用稅收收入、地區生產總值、就業人數結合相關數據,并運用計量經濟學的一些模型和方法,來解釋地方財政收入。
二、基本概念及簡要論述
地方財政收入是指各地方政府為履行其職能、實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與服務需要而籌集的一切資金的總和。地方財政收入表現為各地區政府部門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個財政年度)所取得的貨幣收入。地方財政收入是衡量一個地區政府財力的重要指標。地方政府在地區經濟活動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的范圍和數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地方財政收入的充裕狀況。稅收收入:由于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可以給地方政府帶來充裕的資金,因此,各地方政府都把稅收收入作為地方財政收入的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收入來源。
地區生產總值:本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地區生產總值常被視為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主要指標,我們認為,地區生產總值的提高會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并促進地區財政收入的增加。
就業人數:一般認為,一個地區就業人數越多,所創造的財富就越多,會間接地影響地方財政的收入,并產生積極效應。
三、模型的建立
本文擬選用地方財政收入為被解釋變量,地區稅收收入、地方生產總值、就業人數為解釋變量,建立多元線性函數,如下:
■本文由收集整理
其中:y代表地區財政收入,x1代表地區稅收收入,x2代表地區生產總值,x3代表地區就業人數,參數c1、c2、c3為x1、x2、x3的系數。
本文從《中國統計年鑒2010》中收集了2009年我國內地31個地區的財政收入及稅收收入、生產總值、就業人數等四個變量的數據。
四、模型的估計檢驗與調整
利用eviews6.0軟件對數據及模型進行參數估計,選用ols估計方法,結果如下所示:
■
s.e(22.662)(3.985) (4.558) (0.015)
t值 (2.700)(23.654)(3.609)(0.038)
(一)經濟意義檢驗
由估計結果可以看出,c1的值為94.254,經濟意義為:地區的稅收收入每增加100億元,地方財政收入就要增加92.254億元;c2的值為16.450,經濟意義為:地區生產總值每增加1000億元,地區財政收入就要增加16.450億元;c3的值為0.001,經濟意義為:地區的就業人數每增加1萬人,地區財政收入就要增加10萬元。
以上分析表明,稅收收入、地區生產總值以及就業人數的相關系數都為正,表明地區財政收入與這三個變量呈現正相關,符合經濟事實。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估計結果具有經濟意義。
(二)統計檢驗
1、擬合優度檢驗。從結果中我們可以得出,擬合優度r-s為0.995,修正擬合優度為0.994,表明解釋變量對被解釋變量的解釋是基本符合經濟事實的,解釋變量能夠很好地解釋被解釋變量。
2、t檢驗。查t分布表得,在0.05顯著性水平下,自由度為30的t的分布臨界值為1.697,tc1=23.654>1.679,tc2=3.609>1.679,tc3=0.038<1.679。可知,稅收收入、地區生產總值對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較明顯,是影響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因素,而就業人數對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并不顯著。
3、f檢驗。查f分布表得,在0.05顯著性水平下,分子自由度為3,分母自由度為27,f的臨界值為2.95,而估計結果中,f的值1602.554,明顯大于2.95,所以f檢驗顯著,說明估計方程模型的整體檢驗顯著,與經濟事實吻合較好。
(三)計量經濟學檢驗
1、異方差。
(1)異方差的檢驗。通過檢驗,發現存在異方差。
(2)異方差的修正。剔除樣本中的第6個樣本(遼寧)和第11個樣本(浙江)后,盡管異方差性未得到較好的消除,但是擬合優度提高至0.997,仍然比修正前要好。下面我們改變模型形式,建立如下模型:
■
變換模型后,異方差現象更加嚴重,所以我們仍選用之前建立的線性模型。
2、自相關檢驗。 用杜賓-沃森檢驗法進行自相關檢驗,步驟如下:
由估計結果知,d值為2.298。樣本容量為29,解釋變量數為3,查d-w表得出臨界值,dl=1.198,du=1.650,因為4-dl=2.802,4-du=2.350,du<d<4-du,所以模型無自相關。 <br="">
3、多重共線性檢驗由估計結果知,擬合優度很高,但是模型中有一個參數不顯著,暗示很可能存在多重共線性。因此,有必要對方程進行多重共線性檢驗。將x1對x2回歸,相關系數為0.019<0.997,說明x1與x2不存在共線性;將x1與x3回歸,相關系數為0.003<0.997,說明x1與x3也不存在共線性;將x2與x3回歸,相關系數為0.005<0.996,說明x2與x3也不存在共線性。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模型中不存在多重共線性。所以,可以確定修正后的方程為:
■
s-e (17.489)(3.098) (3.511) (0.111)
t值(2.83)(31.151)(4.071)(0.732) 查t分布表可知,在0.05顯著性水平下,自由度為28的t值為1.701,t(c1)=31.151>1.701,t(c2)=4.071>1.701,均顯著。可以判斷,稅收收入和地區生產總值是影響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因素,就業人數則對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較小。
4、模型的預測檢驗。選用北京地區2008年的財政收入、稅收收入、地區生產總值和就業人數的相關數據,有:x1=17.756,x2=10.488,x3=1173.8,代入估計方程,得:
y=49.51+96.504*17.756+14.291*10.488+0.008*1173.8
=1903.973億元
已知2008年北京地區的財政收入為1837.324億元,估計值與真實值之間相差不大,說明方程擬合的較好,通過了預測檢驗。
五、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下面幾個結論:
(一)雖然各地區的財政收入存在差異,但是幾乎都符合同一個模型。
在眾多的指標權重測算方法中,AHP因其對數據資料要求不嚴格,只需要某一時點的樣本數據,同時又可避免大量指標同時賦權而引起的混亂,所以在風險研究領域得到普遍運用。因此,本文也采用這一方法對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預警指標權重進行確定。首先,構造一個地方財政收入風險的層次結構模型,包括目標層、中間層和指標層(見圖1)。其次,指標權重的整個計算過程是運用AHP軟件yaahp的群決策功能完成的。設定標度類型為e^(0/5)~e^(8/5),專家數據集結方法為各專家排序向量加權幾何平均,并將國內五位財政學者對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預警指標重要性判斷問卷調查的結果輸入軟件,并自動生成群決策計算結果。再次,計算隨機一致性比率CR進行指標權重合理性檢驗。當CR<0.1時,判斷矩陣通過一致性檢驗,否則需要重新構造判斷矩陣,直到通過一致性檢驗為止。經過上述三步,最終得到地方財政收入各風險預警指標的權重。由表3可知,從單個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預警指標來看,稅收收入增長彈性系數所占權重最大,達到16.08%,財政收入增長率所占權重最小,僅為7.88%。除財政自給率所占權重為9.19%外,其他預警指標所占權重都在10%以上。從地方財政收入風險因子角度進行分析,結構風險因子、質量風險因子指標所占的權重大,對地方財政收入風險評價的結果影響很大。
二、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預警系統構建
根據前述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預警指標風險分數值的映射原則,將每一個預警指標實際值按照其所處風險區間的不同映射為相應的分數,再根據各預警指標對地方財政收入風險的貢獻權重(即運用AHP得到的指標權重),計算出各年度的綜合評價分數,據以建立地方財政收入風險綜合評價函數。其中,R代表地方財政收入風險綜合評價分數,Xij代表第i類風險因子第j個指標的風險映射分數值。與此同時,由于各風險預警指標借助0分、1分、2分、3分的指標分值表示其風險運行狀態,因此,地方財政收入風險最終加權得分仍可采用0分、1分、2分、3分反映其不同的風險區間。本文設定1.5分為輕警和中警之間的界限,兩兩分數之間的區間就是每一運行狀態的風險綜合評價分數區間。為了更直觀地反映地方財政收入的風險狀況,分別用不同的燈號表示不同的風險區間,如表4所示。
三、2006~2013年遼寧省地方財政收入風險的實證分析
在選取《遼寧省統計年鑒2013》及《2013年遼寧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預警指標數據的基礎上,將各預警指標值經過指數化處理后得到的風險分數值代入公式(1)中,運用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預警系統對遼寧省2006~2013年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進行分析,得出遼寧省地方財政收入風險的綜合評價結果,如表5所示。綜合評價結果顯示,遼寧省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除個別年份外基本處于輕警區間且屬于輕警偏下的狀態,總體可控。從地方財政收入風險因子的角度分析,規模因子的風險值偏高,這主要基于兩點原因:一是財政收入增長率的變動較大,此與經濟形勢的變化密切相關;二是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的變動較大,從2006年的8.79%上升到2013年的12.34%,且呈現逐漸上升趨勢。但就全國范圍而言,遼寧省財政收入占GDP比重還是處于偏低水平的。從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預警指標的角度分析,不難發現有三個預警指標值的變化趨勢比較明顯(如圖2所示):一是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這一點前面已經提到。二是增值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從2006年的15.21%下降到2013年的6.85%,呈現逐漸下降趨勢。這主要源于我國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以及2009年轉型的正式實施引起增值稅收入的不斷減少,進而引發遼寧省地方財政收入風險的不斷增加。三是營業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從2006年的25.12%下降到2013年的19.63%。盡管遼寧省第三產業的增長速度較快,但由于產業結構的不合理,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總體仍呈現下降趨勢,這必然導致以此為稅源的營業稅收入的減少。
四、不同進度下增值稅擴圍改革后遼寧省地方財政收入風險預測
非稅收入是指政府以收費、基金、罰款、攤派、捐助等方式籌集的用于履行政府職能的收入,是除稅收以外的其他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理順政府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職能、增強財政宏觀調控能力、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及財政部門越來越重視政府非稅收入,加大了管理力度,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問題仍然較多,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顯得尤為迫切。
一、我區非稅收入的構成、規模及特點
從我區的區級財政收入構成來看,主要由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組成。非稅收入主要包括排污費、水資源費、教育費附加、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稅務部門罰沒收入、國庫存款利息以及基金收入等。從規模上看,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例較大,且收入額呈逐年上升的趨勢。20*年我區非稅收入額為33,*0萬元,占當年全部財政收入的18.3%;20*年收入額為37,861萬元,占15%;20*年收入額為37,940萬元,占11.8%,20*年收入額為45,633萬元,占10.9%。在非稅收入中,基金收入占較大比重,要占到全部非稅收入的一半以上。大量非稅收入的存在,為緩解政府部門經費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政府財政收入中,預算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游離于財政之外的政府各部門的收費、集資、攤派是政府非稅收入的主體,由于其沒有納入預算內和財政管理,造成了政府非稅收入的混亂局面,其負面效應也在相當程度上存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非稅收入并非真正的財政收入。受傳統觀念以及較長時間以來財政管理較為粗放的影響,部分執收部門認為非稅收入是單位執收的,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理應作為成本補償,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政收入,無須納入預算管理。二是認為非稅收入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在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下,除部分非稅收入分別納入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外,確有相當部分非稅收入仍在實行專戶管理,且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也是列收列支。因此有人認為非稅收入并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三是認為非稅收入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一般認為稅收收入應作為財政收入的主體,稅收收入的規模反映了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實力、發展水平的高低,如果非稅收入在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過大,則表明這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低。
2、管理方式不到位,統籌調劑乏力。日前對非稅收入的管理,無論是預算內還是預算外,收入實質上仍歸部門單位所有,反映為誰收誰用,多收多用。這種收費多少與單位利益直接關系使得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都有一種本能的多收費沖動。加之實行部門預算改革后,財政部門在編制綜合預算時采取先預算外后預算內,部門、單位往往人為地將年初收入預算編制過低,支出預算編制過大,造成本應科學、規范的部門預算中帶有相當的人為因素,使非稅收入的管理流于形式,財政統籌調劑乏力。
3、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實際中,非稅收入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未真正歸位,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發揮整體效應。一方面財政部門對非稅收入的規模過快膨脹難以有效控制,給企業、單位造成額外的負擔,影響了企業納稅的積極性,且名目繁多的各種收費也嚴重侵蝕了稅基,出現了“費擠稅”的現象;另一方面分散了地區財力,削弱了政府調控能力,影響了稅收作為“內在穩定器”功能的發揮,造成分配無序,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敗壞了社會風氣,滋生了消極腐敗行為。此外,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名義上為財政性資金,實則為部門單位使用,納入預算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也基本上是列收列支,不能有效地形成地方可用財力,無形中虛增了一塊財政收入,影響了地方財政職能的充分發揮。4、法制不健全,缺乏監督約束機制。目前,我區在非稅收入管理上依據的大多為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而沒有制定較為完備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審批收費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而現行的法律法規涉及設立收費項目的條款非常少。到實際工作中一般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部門收費申請,審批機關依據單位財政經費不足實質上就成了審批收費的基本依據。法制建設跟不上,依法管理也就難以實現,加之缺乏健全完善的監督機制,監督乏力,非稅收入在片管和使用安排上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違規違紀行為時有發生。
三、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思路和建議
非稅收入日前已經成為從中央到地方財政改革的一個突破口,其規范的最終目標應是財權上收,將全部的非稅收入收歸國庫,納入預算,充分發揮非稅收入在優化資源配置、發展社會公共事業、制止收入流失和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要從根本上改變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和體制缺陷,就必須在認識上有所轉變,體制上有所創新,在管理上有所突破。
1、對非稅收入應予以正確認識。首先要從思想上根本轉變對非稅收入的片面模糊認識,從根本上講,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都是政府財政收入,如同主糧雜糧都是糧食一樣。非稅收入是國家制定政策授權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取得的,所有權屬國家,管理權歸國家。隨著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力度不斷加大,非稅收入也將實現全口徑預算管理,與國家稅收一起都將由政府統籌安排,與稅收收入一起成為政府可用財力。即使暫時沒有納入財政統籌安排的非稅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執收單位的經費不足。從我區情況來看,如果沒有非稅收入,財政收支矛盾會更加突出,各項事業發展也必將受到影響。既然非稅收入也屬于政府采用財力,就不能說非稅收入規模過大或比例過高導致影響財政收入質量。規模過大或過高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縱向情況分析,從中央到市至區縣,越到基層非稅收入相對而言規模就越大。經濟發達地區與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財政收入結構不大一樣,發達地區因稅源充足會取消一些非稅收入項目或減少納入一般預算的非稅收入,而落后地區有可能在非稅收入上“做文章”,非稅收入規模過高或過大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只要是依法依規取得的非稅收入,就不能說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
一、我市非稅收入的構成、規模及特點
從我市財政收入構成來看,主要由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組成。非稅收入主要包括排污費、水資源費、教育費附加、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稅務部門罰沒收入、國庫存款利息以及基金收入等。從規模上看,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例較大,且收入額呈逐年上升的趨勢。20*年我市非稅收入額為23,090萬元,占當年全部財政收入的18.3%;20*年收入額為43,351萬元,占16.7%。在非稅收入中,基金收入占較大比重,要占到全部非稅收入的一半以上。大量非稅收入的存在,為緩解政府部門經費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政府財政收入中,預算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游離于財政之外的政府各部門的收費、集資、攤派是政府非稅收入的主體,由于其沒有納入預算內和財政管理,造成了政府非稅收入的混亂局面,其負面效應也在相當程度上存在。
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
1、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非稅收入并非真正的財政收入。受傳統觀念以及較長時間以來財政管理較為粗放的影響,部分執收部門認為非稅收入是單位執收的,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理應作為成本補償,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政收入,無須納入預算管理。二是認為非稅收入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在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下,除部分非稅收入分別納入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外,確有相當部分非稅收入仍在實行專戶管理,且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也是列收列支。因此有人認為非稅收入并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三是認為非稅收入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一般認為稅收收入應作為財政收入的主體,稅收收入的規模反映了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實力、發展水平的高低,如果非稅收入在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過大,則表明這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低。
2、管理方式不到位,統籌調劑乏力。日前對非稅收入的管理,無論是預算內還是預算外,收入實質上仍歸部門單位所有,反映為誰收誰用,多收多用。這種收費多少與單位利益直接關系使得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都有一種本能的多收費沖動。加之實行部門預算改革后,財政部門在編制綜合預算時采取先預算外后預算內,部門、單位往往人為地將年初收入預算編制過低,支出預算編制過大,造成本應科學、規范的部門預算中帶有相當的人為因素,使非稅收入的管理流于形式,財政統籌調劑乏力。
3、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實際中,非稅收入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未真正歸位,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發揮整體效應。一方面財政部門對非稅收入的規模過快膨脹難以有效控制,給企業、單位造成額外的負擔,影響了企業納稅的積極性,且名目繁多的各種收費也嚴重侵蝕了稅基,出現了“費擠稅”的現象;另一方面分散了地區財力,削弱了政府調控能力,影響了稅收作為“內在穩定器”功能的發揮,造成分配無序,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敗壞了社會風氣,滋生了消極腐敗行為。此外,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名義上為財政性資金,實則為部門單位使用,納入預算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也基本上是列收列支,不能有效地形成地方可用財力,無形中虛增了一塊財政收入,影響了地方財政職能的充分發揮。
4、法制不健全,缺乏監督約束機制。目前,我市在非稅收入管理上依據的大多為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而沒有制定較為完備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審批收費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而現行的法律法規涉及設立收費項目的條款非常少。到實際工作中一般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部門提出收費申請,審批機關依據單位財政經費不足實質上就成了審批收費的基本依據。法制建設跟不上,依法管理也就難以實現,加之缺乏健全完善的監督機制,監督乏力,非稅收入在片管和使用安排上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違規違紀行為時有發生。
三、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思路和建議
非稅收入日前已經成為從中央到地方財政改革的一個突破口,其規范的最終目標應是財權上收,將全部的非稅收入收歸國庫,納入預算,充分發揮非稅收入在優化資源配置、發展社會公共事業、制止收入流失和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要從根本上改變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和體制缺陷,就必須在認識上有所轉變,體制上有所創新,在管理上有所突破。
1、對非稅收入應予以正確認識。首先要從思想上根本轉變對非稅收入的片面模糊認識,從根本上講,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都是政府財政收入,如同主糧雜糧都是糧食一樣。非稅收入是國家制定政策授權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取得的,所有權屬國家,管理權歸國家。隨著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力度不斷加大,非稅收入也將實現全口徑預算管理,與國家稅收一起都將由政府統籌安排,與稅收收入一起成為政府可用財力。即使暫時沒有納入財政統籌安排的非稅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執收單位的經費不足。從我區情況來看,如果沒有非稅收入,財政收支矛盾會更加突出,各項事業發展也必將受到影響。既然非稅收入也屬于政府采用財力,就不能說非稅收入規模過大或比例過高導致影響財政收入質量。規模過大或過高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縱向情況分析,從中央到市至區縣,越到基層非稅收入相對而言規模就越大。經濟發達地區與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財政收入結構不大一樣,發達地區因稅源充足會取消一些非稅收入項目或減少納入一般預算的非稅收入,而落后地區有可能在非稅收入上“做文章”,非稅收入規模過高或過大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只要是依法依規取得的非稅收入,就不能說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
2、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征繳管理機制。政府非稅收入資金額度大,涉及面廣,征收工作難度大,而且征收手段比較薄弱,法制制度不健全。因此需要完善“源頭控收,以票管收,依法盡收”的管理模式,建立運轉協調、規范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非稅收入征繳機制。首先要改進非稅收入的征管方式,豐富完善征管手段,努力做到應收盡收。其次是加快非稅收入收繳改革步伐,以有關部門、機構的職責分工和相互制衡為基礎,以收繳分離為目標,建立“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非稅收入征管模式,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收繳行為。第三要加強賬戶管理,取消執收單位以各種形式設立的非稅收入過渡戶,將非稅收入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實行直接繳庫或集中匯繳,規范收入收繳程序,減少資金收繳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第四是推進非稅收入信息化建設,按照“金財工程”的要求,搭建網絡技術平臺,建立健全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管理效率。
要弄清財政收入的增長是否正常,首先要看財政收入的增減變化是由哪些因素決定的。
稅收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體,稅收收入的增長速度決定了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分析稅收收入增減變化的決定因素,就可以看出財政收入變化的決定因素。
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共有24個稅種,它們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對生產、流通、消費、收入分配、財產的占有和使用以及特定行為等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實行多環節、多層次、不同程度的調節。在這24個稅種中,每個稅種都有其特定的課征對象,課征對象的價值或數量決定了稅收的規模。課征對象的增減變化決定著稅收的增減變化,在稅收制度和稅收征管水平不變的情況下,稅收收入增長速度取決于稅收調節對象的增長速度。
GDP是由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加總而成的,決定GDP增速的是這三個產業增加值的增速和各自在GDP中的權重。
在稅收制度不變、征管水平不變的假定前提下,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各個稅種的收入增減變化是由哪些因素決定的,這些因素與決定GDP增速的三次產業的增加值有什么樣的聯系。
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是商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從經濟運行的整體上看,增值稅的總規模是由第二產業的增加值和第三產業中商業的增加值決定的,因而增值稅的增長速度也是由這些部門的增加值的增長速度決定的。作為增值稅主要征稅對象的第二產業的增加值和第三產業中商業的增加值,在現階段,其增長速度總是要高于GDP的增速,這是由我國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和經濟運行質量的不斷提高決定的。
營業稅的征稅對象是交通運輸、金融保險、郵電通訊業、建筑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等第三產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這些行業經營收入的增長速度決定著營業稅的增長速度。經濟的迅速發展,使得這些行業的營業規模迅速擴大,但同時由于市場競爭的加劇,這些行業的增加值卻呈下降趨勢,因此,這些行業營業收入的增長速度和與GDP相聯系的第三產業的增加值的增長速度是不一致的,營業收入的增長速度會高于增加值的增長速度。而近年來,這些行業的增加值的增長速度又遠遠高于同期GDP的增長速度,如2004年建筑業增加值增長27%,是GDP增速的3倍,這樣以來,營業稅的增長速度必然會大大高于GDP的增長速度。
消費稅的征稅對象是煙、酒、化妝品、貴重金屬、汽柴油、小汽車等11種特定商品的銷售額或銷售量。這些特定產品銷售額的增長速度決定了消費稅的增長速度。這些產品的生產企業都屬于第二產業,其銷售額和銷售量的增速和其實現的增加值的增速是不一致的,由于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上述消費品尤其是化妝品、汽油、柴油、汽車、輪胎等產品生產和銷售規模迅速擴大,同時由于競爭的加劇,這些產品增值的空間卻在縮小,結果是,這些產品銷售額的增速必然會高于同期GDP的增速。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企業的應稅所得額,企業的贏利狀況決定著企業所得稅的多少,從經濟運行的整體上看,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益的變化,決定著企業所得稅的增減變化,而GDP的核算根本不計算、不反映企業的經濟效益狀況,因而企業所得稅的增速與GDP的增速沒有直接關系。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個人收入,而按生產法核算的GDP不計算個人收入,個人收入的增長和GDP的增長也沒有直接關系。
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的征稅對象是進口貨物的價值額或數量,從經濟運行整體上看,外貿進口總額的增速決定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增速。而外貿進口額根本不計入GDP,因而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增長與GDP的增長也沒有直接關系。近年來,我國進口貿易增速都數倍于GDP的增速, 2004年我國外貿進口額增長36%,幾乎是同期GDP增速的4倍,與此同時,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在我國稅收總收入中占的比重越來越大,2004年接近20%,而這部分稅收收入的增長和GDP的增長沒有直接關系。
其他稅種如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資源稅、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的征稅對象是土地、房產、車船等財產的占有和使用量以及占用耕地、簽定合同、開采資源等某些特定經濟行為發生的數量,這些量的變化與GDP的變化也沒有直接聯系。
綜上所述,我國現行的24個稅種的征稅對象中,只有增值稅的課征對象與GDP統計口徑有聯系,但其增速與GDP的增速是不一致的,其他稅種的征稅對象的增減變化與GDP的增減變化基本沒有直接的量的關系。
經濟決定財政,經濟規模的擴大、經濟總量的增長必然帶來財政收入的提高,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能認為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必須與GDP的增長速度保持某種比例關系,或者認為同步就正常,不同步就是有問題。GDP作為一個反映年度國民經濟增加值的指標,不能反映各個部門、各個行業經濟活動的總量,不能反映一些特定應稅產品的產量、不能反映進口貨物價值總量,不能反映企業的整體效益情況,不能反映個人收入的情況,不能反映人們對財產的占有和使用情況,更不能反映某些特定經濟行為發生的頻率和數量,而這些不能反映的內容,恰恰是財政收入增減變化的決定因素,因此,財政收入的增減變化不直接與GDP的增減變化相聯系。
從以上的分析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那就是, GDP的統計核算口徑與稅收制度調節對象的統計口徑是不一致的,財政收入(主要是稅收收入)的增長速度與GDP的增長速度在量上沒有直接的可比性,它們不可能也沒有必要保持一定的量的比例關系。簡單地、籠統地以GDP的增速為參照來判斷財政收入增長是否正常,是不科學的。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財政收入反映在國庫的賬面上,是納入預算并且最終要撥付出去花掉的實實在在的“現錢”,它的統計數字與GDP統計數字在準確性上也有一定的不可比性,從這個角度講,將財政收入增速與GDP增速相比,并得出影響宏觀決策的結論,也是欠妥當的。
除了與稅收調節對象的增減變化直接相關外,財政收入的增減變化,還與稅收制度本身的變化、征收管理水平的變化密切相關。近年來,國家陸續清理了一些到期的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其中一些優惠政策被停止執行,對財政增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與此同時,各地稅務機關按照依法治稅的要求,不斷改進征管手段,努力堵塞稅收漏洞,依法嚴懲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大大地提高了稅收的足額征收率,對財政收入的增長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據有關部門測算,由于征管制度的改革和“金稅工程”的實施,我國的稅收足額征收率已由1994年的54%上升到現在的67%。
從上面的分析中不難看出,近年來我國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是經濟活動規模迅速擴大、經濟運行質量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普遍好轉和依法治稅、加強征管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