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2-15 11: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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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虛擬實踐 哲學 研究述評
中圖分類號:B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10(b)-0232-02
近年來虛擬實踐由數字合成對象走出符號的思維空間成為真實的實踐活動,極大的延伸了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時空界域,并以空前的力度和全新的姿態開辟了人類前所未有的生存領域,并以空前的速度與規模改變著人類的實踐生活的方方面面,這種正在迅猛發展并日臻完善的新式實踐模式向傳統現實實踐提出了挑戰。
哲學作為時代精神的精華,虛擬實踐作為跨時代的課題,對于深入理解哲學的當代性、探索建構哲學的新形態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學界關于這一課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刻的討論與研究,該文就國內學界的一些主要觀點進行梳理與評論,以期為當代虛擬哲學的進一步研究提供助益。
1 虛擬實踐的界定
當前大部分虛擬實踐的相關文章和著作都比較重視對于虛擬實踐的闡釋,但是對于虛擬實踐的界定,學界存在一些爭議。有學者認為虛擬實踐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實踐,真正意義上實踐只能是物質生產實踐,虛擬實踐只是一種描述的過程,能證明或者能證偽一些命題,筆者認為這是對實踐觀理解單一化、片面化、凝固化的表現;也有學者認為虛擬實踐不僅具有實踐的各種要素,其本質上也是一種雙向對象化活動,我們應該將實踐的思想與實踐在新時期的發展結合,本著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態度理解與認識虛擬實踐。[1]大部分的學者還是傾向于支持將虛擬實踐做為一種新的實踐方式,從不同的角度對虛擬實踐進行闡釋和研究。曾國屏教授從實踐活動的角度對虛擬實踐進行了分析,他認為是將“可能性轉換為現實性的創造性實踐,是對現實的超越與揚棄”;[2]周甄武博士從虛擬實踐與其它實踐區別的角度,將虛擬實踐界定為主體在虛擬空間使用數字化中介手段進行的實踐;[3]天津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超元從虛擬實踐的虛擬形態的角度主張將虛擬實踐定義為“超越現實性的思維方式和實踐方式”;在眾多對虛擬實踐的界定認可程度較高的是張明倉博士的著作《虛擬實踐論》,他從實踐主體―人的角度對虛擬實踐進行了闡釋,將虛擬實踐被界定為:“人們在虛擬空間利用數字化中介手段進行的有目的、雙向對象化的感性活動,所有的虛擬實踐活動都人利用數字化中介手段對現實性的感性超越。”[4]
2 虛擬實踐哲學觀
作為虛擬哲學的一個重要分支,許多學者從哲學層面對虛擬實踐上進行了更深層的研究,其中最具挑戰性的問題主要較多集中在虛擬實踐的本體論與實踐觀以及認識論三個方面。
2.1 虛擬實踐的本體論研究
虛擬實踐本體論旨在回答虛擬實踐本身是一種什么性質的存在,并由此延伸出的關于虛擬本體論與現實本體論一系列問題,這是虛擬哲學最具爭議性的研究。首先,相對于實在論,虛擬實在本身是一種什么樣的存在,翟振明教授的《實在論的最后崩潰―― 從虛擬實在談起》一文在學界引發了很大的爭議,翟教授基于嚴密的邏輯分析與思想實驗,他認為虛擬技術的高速發展使我們能夠模擬出一個與日常經驗一致的虛擬空間,離開實在世界的支撐,在虛擬實踐的實現進程中依然實現了主體感覺,由此他得出虛擬實在與自然實在的本體論具有對等性的特點,并推論出實在本體論是形而上學并且不成立的。由于實在本論論是大多學者的觀點與主張,此結論一出引發了虛擬實在哲學研究的熱潮,并由此出現了相當數量的關于虛擬實在的論文,不少學者認為盡管虛擬技術創建的虛擬世界可以帶來脫離物理世界所具有的感覺、經驗等主體感受,但并不能說明虛擬實在本體與實在本體之間就具有等價性,并且虛擬世界中所有信息都來自于客觀世界,虛擬實踐的主客體與對象的客觀性都是對實在本體論的有力證明,[5]也有學者認為翟教授并未能從真正意議上說明由于虛擬實在論與現實本體論的對等性導致了實在論的崩潰,其相當精辟的論證反而卻有效的證明了因果實在論。[6]由于學界對于反形而上學、反傳統的支持者越來越多,所以關于虛擬實在的爭論一直在持續,這場爭論從根本上推動了虛擬實在本體論的學術研究。
2.2 虛擬實踐的實踐觀研究
就實踐哲學研究而言,上世紀我國大量學者對“實踐”的理論本質和地位問題進行了全方位思考,并獲得了大量成果,然而“實踐”一直是作為一個靜態的抽象來研究。本世紀以來,虛擬實踐作為國內哲學研究的熱點,不少學者在虛擬實踐的相關研究已取得不少的成果,大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虛擬實踐與傳統實踐的關系,大多數的學者傾向于支持虛擬實踐做為人的思維與實踐活動的延伸表達,是一種新的實踐模式,其中以張明倉博士的研究最為突出,他將虛擬實踐做為人的感性超越性的活動,對虛擬實踐的主體、客體、中介等進行深入的分析與論證,創造性的提出了虛擬實踐主客體的“雙向對象化”;[7]也有論者認為虛擬實踐并不能完全準確的顯示真實世界里的所有出現的一切情況,只能通過模擬真實世界的方式來幫助提高我們的認識水平,不能真實的改造我們的實踐對象,因此,虛擬實踐所提供的只是一種描述性的實踐與描述性的空間,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實踐[8];甚至還有學者認為虛擬實踐是對傳統現實實踐方式的超越,應完全獨立于現實實踐。在大量的論述中,對于虛擬實踐是否屬于實踐這一關鍵問題并沒有達成一致,基于對于虛擬實踐不同理解的基礎上的討論出現的分歧筆者認為在所難免了。
2.3 虛擬實踐的認識論研究
在人類發展的歷史上每一次科技革命的爆發,都會引發人類認識論的相應的變化,虛擬技術的產生對于人類傳統認知范式都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在學界甚至造成了對于認知研究范式的變革性轉向。
虛擬實踐的產生打破了傳統的“真”與“假”的界限,實現了“真”與“假”的辯證統一,從認識的角度來看,數字化的虛擬信息本身卻具有現實的功能,虛實、真假界限的模糊是突破傳統認識論實現人類認識方式的變革。國內最先著手虛擬技術認識論研究的學者是曾國屏教授,早在20世紀90年代他就主張虛擬實踐過程是一種沉浸性的體驗,虛擬技術使主客體之間的中介――數字信息的工具性和對象性的雙重品質得到充分的發揮,能夠最大程度上的降低人們在現實實踐中出現的失誤與偏差,虛擬實踐所提供卓有成效認識工具極大的促進了科學技術的發展并將繼續引發設計制造業的巨大變革。在此之后,張怡、鄔、胡敏中、李永紅、王天思、陳蔚等學者對于虛擬實踐的認識論問題展開了深入的探索與研究,其中王天思教授和張怡教授對虛擬實踐認識論的研究更加深入。王天思教授認為在如今的數字時代對客觀規律的認識有兩種,一種是對客觀世界現存的規律認識,這是描述性的認識活動,還有一種是對人類通過程序創造設計自為世界――虛擬世界,對這種對創造設計新事物規律的認識是具有創構性質的,這就是新的創構認識活動,隨著數字時代的不斷發展,虛擬實踐使得創構認識論變得越來越重要,甚至也使得傳統描述性認識本身所具有的創構性質日趨明朗。[9]張怡教授提出由于虛擬空間超文本的出現,虛擬認識已經成為依賴于感知覺的循環反饋結構,他指出虛擬實踐的認識過程通過界面和計算機與虛擬實在發生作用而實現,其主客體、實踐對象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從而極大的延伸了人的實踐活動,與利用物性的工具來強化現實實踐相比,虛擬技術能過界面的方式更加強化了實踐的虛擬性。[10]學界對于虛擬實踐認識論的研究基本上都傾向于支持虛擬實踐提升了人類的認知水平,對于虛擬實踐的認知過程推動人類認知的深化與發展都進行了非常有啟發意義的分析與論證。
3 虛擬實踐觀的研究趨勢
近10多年來,學界在虛擬實踐的相關學術研究已取得了相當多的階段性成果,綜觀眾多的學術成果,筆者發現早期關于虛擬實踐的研究側重于虛擬實踐的定義、內涵、類型、實踐觀點的分析等方面的探析,旨在對這種新的實踐方式帶來的變革給予更多的哲學解釋;近五年來虛擬實踐的相關研究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研究熱點也發生轉向,更加集中于虛擬實踐與主體的研究,這里包括虛擬實踐的主體性境遇、在虛擬空間主體的生存論問題、價值觀、虛擬實踐與人的發展等各方面,可見學界在更高層次以及更大范圍的基礎上關注人類在數字時代的生存和發展狀況,這不僅關系到人類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超越,更加彰顯出哲學在信息時代的功能。
然而反思當前虛擬實踐的研究現狀,當虛擬實踐引發了眾多學者的重視,并且正在成為經濟學、社會學、軍事學、心理學等多種學科的生長點和創新點,而虛擬實踐哲學視域下基礎性的研究至今卻未能完善。虛擬實踐的定義、實踐性質的劃分、本體論、認識論等基本哲學大量學者的看法莫忠一是,至今未能達成統一的認識。由于基本定義的不能明確加之大量泛化的研究導致了不少具有相當開創性意義的研究成果面臨被消解的危機。當然在學界的學術爭論應該允許其存在,但在信息化時代對于哲學的迫切呼喚下,“實踐”這個作為哲學核心范疇應該體現其時代特性,對于虛擬實踐相關的一系列哲學基本范疇的理解也應達成統一的界定與認識,這是建構具有時代性、結構合理的哲學研究體系,深入推進哲學研究的必要前提。
參考文獻
[1] 唐啟良.對國內“實踐”觀的反思―― 從“虛擬實踐”的視角[J].湖北社會科學,2013(9):189-191.
[2] 曾國屏.賽博空間的哲學探索[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58-71.
[3] 周甄武.虛擬實踐:人類的新實踐[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6(2):40-46.
[4] 張明倉.虛擬實踐論[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56-70.
[5] 鄔.虛擬實在、自然實在與信息世界―― 與《實在論的最后崩潰》一文作者討論幾個問題[J].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3):113-119.
[6] 黃勇.虛擬實在與實在論[J].求是學刊,2005(1):28-36.
[8] 杜楚源,李藝.新的實踐領域[J].自然辯證法研究,2000(11):59-63.
3月的春天,萬物復蘇,綠意盎然,一切都生機勃勃,廣電行業亦如此。2015年廣電業內的開年展會CCBN2015即將于3月26―28日在北京國際展覽中心盛大開幕。本次展會以“融合智能網絡暢享數字生活”為主題,充分展示我國廣播影視在高質量視聽內容、聚合化內容生產、寬帶化傳輸網絡、智能化終端服務等方面的最新發展成果,吸引了來自世界上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近1000家企業和機構參展。面對如此眾多的資訊和產品,我們該去關注哪些呢?什么才能表達當今廣電發展特征?哪些才是最熱的技術發展前景?我們一起走進CCBN2015找尋答案。
7號館總局展示廳大變身
廣電總局廣播科學研究院院長鄒峰在CC BN2015的新聞會上表示,今年的展會展示主題將會緊緊圍繞三個方面: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融合發展,智能寬帶網絡內涵,以超高清為代表的數字視聽技術的最新趨勢等。
不斷革新換代的信息技術加快了廣播影視傳統媒體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深度融合是中國廣播影視行業發展的長遠趨勢。對此,展會期間7號館的總局展示廳一改往年的風格,摒棄了眾多主題,總局展示廳今年將會主要以“智能電視操作系統(TVOS)”和“有線無線衛星融合覆蓋”兩個主題進行充分展示,這兩個主題也反映了廣電總局在廣播影視行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也非常好的支撐了今年CCBN展覽會的主題。
4K持續升溫
在中國,影視制作已經由高清向4K進發,2015年開年最受關注的莫過于江蘇衛視采用全4K制作新年演唱會了。隨著消費者購買的4K電視數量顯著增長,這也將導致觀眾對4K內容的需求與日俱增。這就意味著,未來一段時間,廣電業對4K設備的關注點會持續升溫,4K制作會越來越多,4K技術在新一代廣播電視系統中的應用會越來越廣泛。今年的CCBN,4K已經成為眾多廠商的兵家必爭之地,索尼、松下、新奧特乃至捷成世紀等廠家都會有4K相關產品展出,從4K現場制作、節目制作端到端解決方案(從采集到存儲、監看),到多種行業應用解決方案。目前來看,4K會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云計算和大數據
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不僅帶來了媒體格局的重大調整,也給廣電發展帶來了深刻影響。我國網絡視頻用戶規模已達4.39億,占網民的近七成,用戶規模、市場規模等都保持了持續快速增長態勢。在新的形勢下,廣播電視行業必須加快轉型升級的步伐,推動傳統廣電媒體與新媒體的融合與發展。推動傳統廣電媒體與新媒體的融合與發展,就是要積極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高新技術,大力倡導技術創新,不斷提升內容傳播的有效性和感染力,不斷提升傳統內容資源的附加值,提升廣播電視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實現傳統廣電媒體與網絡媒體、手機媒體、社交媒體等新媒體之間的融合互動。
眾多跨媒體、跨區域、跨行業的信息支撐平臺,云計算與大數據關系到整個廣電行業實現媒體融合發展的基礎和關鍵,今年展會會有意外的驚喜事件發生嗎?
lP化技術
傳統的視頻編播系統已無法適應當前迅猛發展的多平臺制作、分發需求,而IP網絡能夠根據不同業務特點靈活配置網絡、快速部署,高效地傳輸信號,全球廣電市場傾向于基于IP的基礎架構變革。安達斯將全面配合電視臺面對傳統廣電轉型挑戰,針對廣電熱點技術陸續的在推出這些新技術新應用的相關產品。安達斯集團已向江蘇和重慶臺銷售了基于EVERTZ IP的總控播出系統,開創了廣電邁向云、大數據及全面互聯網技術的先河。
2015年視頻、移動和因特網融合使通訊行業到達一個轉折點,毅美在收購RGBNetworks公司之后對IP、軟件、云和多屏的技術發展方面如虎添翼,采用IP、基于云、軟件定義的網絡的工作流程帶來業務增長和盈利,會是一個發展方向。
逛展會的同時也要思考: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傳統廣電該怎樣去融合新媒體和層出不窮的新互動形式?社交媒體的大數據能否與電視聯姻共繁榮?或許,答案就在展會當中。
索尼大規模展出其4K轉播車、產品及多種4K節目制作系統解決方案
以“超越界限定義未來(4K for HD,4K for 4K,4Kfor all)”為主題,索尼中國專業系統集團集中4K優勢陣容,攜4K全線產品和系統解決方案于3月26日―28日在北京國際展覽中心參展CCBN。在中國,影視制作已經由高清向4K進發,索尼正在努力協助廣大用戶實現4K在高清、4K和不同層次的更多應用,充分挖掘4K技術的更多潛能。此次展示中,4K現場制作、節目制作端到端解決方案(從采集到存儲、監看)、及多種行業應用解決方案成為展示重點,詮釋了索尼在4K全產業鏈方面所獨具的優勢。
索尼戶外展區展出了索尼為中國用戶建造的首輛4K電視轉播車江蘇廣播電視總臺4K電視轉播車,這也是國內首個具備4K/高清同播能力的現場制作系統,為4K乃至超高清技術在國內的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設計案例和工作平臺,將引領國內下一代轉播車的發展方向。戶外展區還展出了0840普及型轉播車,它于2014年8月的BIRTV上首次亮相,并于2014年下半年進行了全國巡展。
索尼住室內展Ix重點展示的產品包括:
30英寸4K OLED主控監視器BVM-X300,這款新型監視器繼承了TRIMASTER EL OLED監視器的諸多強大性能,包括無以倫比的黑色性能、色彩還原、快速像素響應,以及業內領先的寬視角性能等等。B VM-X300上進行了高動態范圍演示(HDR),為觀眾帶來更直觀的感受。
針對廣電領域用戶推出的全新的無線實時傳輸系統livestreaming,采用獨有的QoS技術,可以保證在較少的延時下提供更穩定可靠的圖像質量,使得前端攝像機實時采集的新聞節目通過4G LTE無線網絡以更及時、更便捷的方式傳輸至電視臺進行播出。
繼2014年下半年在全球市場推出以后,PXW-X280將于CCBN期間首次在中國的大型行業展會上展出。PXW-X280是索尼著名的l/2英寸手持式攝像機的第四代產品。它搭載優化的三片l/2英寸全高清Exmor CMOS成像器,靈敏度達到驚人的F13 (1080/50i),廣播級專業鏡頭光圈具有物理止點,是XDCAM家族中手持機的核心產品。
本次展會還首次正式展示了4K播放器PMW-PZl。PMWPZ1具備單個SxS卡槽,支持XAVC HD/4K格式的回放,可從3G-SDI*4和HDMI 2.0接口輸出4K。該產品將于2015年春供貨。
PMW-F55作為在影視劇制作市場上已被廣泛接受的產品,在此次CCBN上得以重點展示。索尼陸續推出的PMW-F55/F5的新附件,包括蘋果Apple ProRes格式升級、F5升級成F55、F5升級4K記錄格式、ENG肩扛式套件等,使得F55/F5的應用范圍更加廣泛。
憑借PMW-F55 4K數字電影攝影機和PWS-4400 4K多通道視音頻服務器在4K及HD下的各種特殊畫面的優質表現,索尼展示了“Ultra Box”l特種4K/HD EFP模塊為核心的設備系統解決方案,為用戶帶來了世界最前沿4K攝錄體驗。
為教育用戶量身定做的行業解決方案,包括w-EFP全無線高清移動節目制作系統、VP BOX多視窗演示系統、以及結合了索尼多系列產品的多功能報告廳系統。
高性價比的普及性4K解決方案,包括首款搭載了4KSuper35 CMOS成像器、具備高質量422采樣、10比特4K機內錄制格式,并能實現連續180FPS超高速拍攝的XDCAM攝影機PXW-FS7,以及主打出色的高感光性能和專業動態影像錄制格式的全畫幅微單攝影機。-a 7s專業套裝,都將在本次CCBN上得以重點展示。
CCBN2015新奧特隆重展示云平臺解決方案等系列產品
在新奧特展臺您將看到新奧特云平臺解決方案等系列產品,如:騰云媒體服務云平臺、騰云新聞共享平臺、騰云融合生產平臺、ONAIR全媒體云平臺、CreaStuclio多通道采編播一體化云端解決方案、媒體運營專屬云平臺。
演播室圖文解決方案,如:演播室圖文解決方案、4K在線圖文包裝系統支持超高清4K播出的圖文系統、Alo MP高標清同播系統、天目三維氣象節目制播系統、Mariana.VS.PRO是在虛擬演播室。
互聯網產品展示區,如:美攝、易視現場直播服務、炫影視頻服務(云視)、海米科技等。
ONAIR全媒體云平臺:ONAIR本次展示的重點集中在PASS平臺演示、智訊內容匯聚服務、極光采集收錄服務、無憂云播出服務、捷迅網絡電視臺、炫云微電視。
CreaStudio多通道采編播一體化云端解決方案:重點將體現出多通道采編一體化系統對綜藝娛樂類節目帶來的優勢,以及和ONAIR的完美結合。以CS為主結合云端ONAIR,展現綜藝節目從現場多訊道錄制、現場多機位編輯、多通道播出、低碼率素材上云,手機APP在線編輯,分享到互聯網等,同時對制作完成的節目文件進行媒體管理,互聯網審片、媒體歸檔、等功能的展示。
媒體運營專屬云平臺:以營造智慧客廳的理念,展示媒體運營專屬云平臺服務。為各大內容提供商及內容運營商架起內容運營與各大運營商之間的橋梁。可以提供智能處理與分發服務、微創新開發服務、媒體大數據服務。同時依托為運營商提品或業務,與各大運營商進行合作運營,不斷進行運營模式創新、復制及推廣。同時展示3D/4K、大數據系統、親友圈、多屏看等產品。
演播室圖文解決方案:重點展示全新演播室4K圖文包裝系統、在線包裝點評系統、高清標同播系統、全新一代虛擬演播室系統(Mariana.VS.PRO)以及天目三維圖文系統。
4K在線圖文包裝系統支持超高清4K播出的圖文系統:系統具備Al0、5D系統的所有功能,可在4K超高清基礎上實現各種類型字幕的播出要求;支持LevelA、LevelB輸出標準,可與目前主流切換臺進行無縫圖文混疊;搭載高質量高速的核心渲染引擎;系統推出后出色完成了國內第一臺4K演唱會《江蘇衛視2015年新年演唱會》4K版本的錄制工作,系統在錄制整個過程表現出色。
同時展出的還有:Alo MP高標清同播系統;天目三維氣象節目制播系統;Mariana.VS.PRO是在虛擬演播室。
毅美將在CCBN2015主推軟件定義的網絡
在CCBN,毅美(Imagine Communications)與合作伙伴北京萬博信普通訊技術有限公司(展位#3102)和北京世紀睿科系統技術有限公司(展位#2204)將展示下一代廣電架構:軟件定義網絡(SDN)。還將重點展示廣電機構無需大規模更換現有的硬件,就可利用SDN。不久的將來,向SDN的過渡將是廣電行業的工作焦點。
毅美中國區總監許志雄表示,在電視還必須依靠專門硬件的同時,IT行業正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許多制造商可提供企業級交換機,如思科、Juniper和Brocade,而且它們全都可有效合作。現在的問題是,廣電如何從傳統架構轉向軟件定義的網絡。所有廣電機構都有已安裝的傳統矩陣,并且圍繞矩陣切換臺構建其業務。
毅美的解決方案是允許以廣電機構自選的步伐,從SDI過渡到IP。在過渡期間,我們在控制層提供了解決方案,在操作上簡化了兩種技術并存的復雜性:無論切換SDI或IP信號,均執行同樣的操作。
Magellan SDN Orchestrator就是支持以上方案的技術。它提供了針對任何混合網絡的控制層,可控制來自任何供應商的以數據為中心的以太網交換機和廣電SDI矩陣。操作員可以看到和以前完全一樣的控制面板,而無需知道按鈕按下的實際路由情況。自動化工作流程和以前一樣,發出相同的命令,因Magellan確定最佳的路由,實現了設定的要求。
這一技術使得廣電機構可以開始構建軟件定義的網絡。在管理層面具有整個網絡的完全可視性,便于監控。視頻和音頻信號的性能不變,可預測性、可靠性和同步水平也未變。
廣電機構可以先從一個或兩個IP設備著手,并逐步轉向端到端的IP基礎設施。采用Magellan不會有操作更改,除了實現那些之前未能實現的操作,轉換為更高效率的工作方式。無需強制的再培訓或引入替代辦法。
MageUan SDN Orchestrator是毅美MultiService SDN架構更廣泛倡議的一部分。它為廣電運營商采用軟件定義的網絡提供了一條可行之路。
在IT的其他領域,包括電信,SDN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它允許用商用現貨(COTS)的IT硬件,如刀片服務器和處理設備,以及以太網交換機,建立大系統。
設備使用和相互連接的方式不再固定。例如,在廣電中,無需專用設備去針對特定任務。在傳統架構中,圖形發生器一天可能只用一小時,效率很低;而在SDN中,當有來自中央池的請求時,該功能將通過分配處理資源來提供,并在該功能不需要的時候,將釋放這些資源來執行其它任務,例如轉碼。
Magellan SDN Orchestrator提供控制層、建模和網絡中的帶寬管理,并負責分配處理器資源供自動播出、信號處理、多畫面,以及主控制面板和所有組成廣電基礎設施的其他元素。
在CCBN我們將展示兩個主要的內容。首先,遷移到SDN架構會帶來的巨大好處,二是如何使過渡平滑無縫。
大部分機構都在SDI上進行大規模投資,在未來數年,它仍將非常重要,Magellan SDN Orchestrator通過SDI設備和IP設備協同工作,在戰略上使用這兩種系統之間的網關接口,使得混合網絡切實可行。其結果將使廣電無縫過渡到未來。
安達斯傳統的視音頻技術及新媒體創新解決方案
CCBN2015,安達斯全面展示全IP網絡架構;超高清4K技術在新一代廣播電視系統中的應用;以及基于云架構和大數據的應用,多屏融合互動等趨勢。廣電行業由傳統架構向IP架構的過渡。發展在全媒體融合的大環境下的IP技術,從傳統的播出向基于融媒體的播出、分發平臺發展。4K將成為主流,云將成為工作流程中的一部分。
安達斯將全面配合電視臺面對傳統廣電轉型挑戰,目前公司正關注廣電熱點技術,合作的廠商也陸續的在推出這些新技術新應用的相關產品。安達斯集團已向江蘇和重慶臺銷售了基于EVERTZ IP的總控播出系統,開創了廣電邁向云、大數據及全面互聯網技術的先河。
聯匯科技“騰云”之勢盛裝亮相CCBN 2015
第二十三屆中國國際廣播電視信息網絡展覽會(CCBN2015)即將在三月拉開帷幕。本屆CCBN上,聯匯科技將攜手聯想集團亮相18301展臺,其中聯匯科技與聯想集團傾力打造的AirLink廣播業務云平臺將閃亮登場,為云廣播業務新型平臺的快速建立提供了最為全面可靠的解決方案。
AirLink廣播業務云平臺利用虛擬化云計算技術,實現了計算虛擬化、存儲虛擬化和資源虛擬化,構建了廣播電臺的IaaS、PaaS基礎平臺。AirLink平臺利用虛擬化技術構建了服務器資源池,多個業務系統間可共享計算資源,同時云平臺可以跨數臺互連的物理機和存儲設備進行快速擴展,具有強大的擴展性,按需在線擴展和分配應用服務器。AirLink平臺配套Airlink LIM監控系統,可集中監控和管理所有云服務器的工作狀態,形成一體化云服務器監控系統。
l小時 新業務服務系統l小時可以準備到位
1分鐘 存儲系統1分鐘擴容
此屆文博會分為北京文化展區、新聞出版與廣播電視展區、臺灣文創精品展區、文物及博物館相關文化創意產品展區、工藝美術展區、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展區、文化旅游景區與旅游商品展區、創意禮品與藝術品交易展區以及體育產業、國際文化創意、文化與經濟融合成果展區等。
據不完全統計,本屆文博會期間,共簽署文化創意內容產業的產品交易、藝術品交易、銀企合作等方面協議總金額為1003.8億元人民幣。從展覽的產品及形式來看,可謂亮點紛呈,文化產業的未來一片大好。
動漫產品的推陳出新贏得陣陣好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卡通形象的營銷,傳統汽水北冰洋的卡通形象北極熊來到文博會宣傳了其動漫作品。在與科技的銜接上,裸眼3D水墨動畫作品《俠情》深受廣大愛好者喜愛,竹林舞劍的效果最為震撼。
影視產業,北京市首個影視及文化產品公共保稅倉庫項目――紅莊?國際文化保稅創新園將落戶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據了解,此創新園除了提供文化產品全流程保稅服務外,還將建設文化保稅協同創新平臺,為不同類型文化產品的設計、銷售等環節提供服務,助力中國文化產品“走出去”。而且其作為專門存放保稅貨物及其他未辦完海關手續的倉庫,可以為園區企業提供倉儲、中轉、保管等服務,具有通關速度快、費用少、貿易成本低的優勢。
出版產業,6萬余種新書暢銷書、60余萬種中外文出版物亮相文博會,并分為“線裝精品”特色展區、臺版精品圖書展區、外文原版圖書展區、中文新版圖書展區、數碼及數字出版產品展示體驗區等,這不僅可以較好地展現中國傳統圖書的風采,還能看到最新出版的進口原版圖書,更能讓人親身體驗數碼產品的科技魅力。
京津冀板塊也非常有特色,在此,文博會起到了嫁接地區文化橋梁的作用。這是京津冀首次在文博會上實現聯展,產品有來自北京的故宮藝術衍生品、原創動漫阿貍、開心麻花熱門劇《夏洛特煩惱》;來自天津的泥人張彩塑、楊柳青畫社、原味兒茶館相聲;來自河北的侯店毛筆、廊坊一寸金墨、遷西宣紙、易水硯等文房瑰寶。而且很多西部省份組團來參展,把“一帶一路”風光帶到了文博會。
此外,在互聯網文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方面,也涌現出一批新產品,不僅受到了很多投資人的青睞,也為文博會帶來一縷清風。
在學術上,參加了高端論壇的中國動畫學會研究部主任宋磊對此次文博會深有感觸。他介紹說,會上,許多專家學者提出了很多前沿、全新的概念,比如中國動漫集團董事長庹祖海提出從泛娛樂到泛IP的觀念過渡,并定義了強IP的構成要素,很有指導意義;中國傳媒大學副校長廖祥忠突破“互聯網+”概念,不僅揭示了“互聯網+動畫”的含義,還進一步擴展至“互聯網+動畫+”,理念更加超前。
實際上,在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項目簽約儀式上,共有24個文創項目簽約額達到79.22億元人民幣。
與往屆相比,本屆文博會規模空前,更加高端化、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未來,文博會如何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平臺作用,孕育更多的“文化酵母”?
[關鍵詞]數字化;數字證據;視聽資料;書證;數字證據規則
STUDYONTHEDIGITALEVIDENCE
YUHai-fang,JIANGFeng-ge
(LawschoolofYantaiuniversity,YantaiShandon,264005)
Abstract:Inordertoacceleratethedevelopmentoftheprocedurallaw,weshouldstudytheeffectsofdigitaltechnologyonthesystemofevidence.Asfortheconcept,digitalevidenceshouldbeadopted,insteadofcomputerevidenceorelectronicevidence;asforthesortofevidence,digitalevidenceshouldbeanewsortofevidencethroughthecomparisonwithdocumentaryevidenceandaudio-visualreferencematerial.Asfortherules,theremustbesomespecialrulesfordigitalevidence.Whendosomeresearchonthenewproblemsasaresultofhi-technology,weshouldconnectthetechnologicalcharactersofitandthefeatureofit.
Keywords:digitalization;digitalevidence;documentaryevidence;audio-visualreferencematerial;rulesofevidence
[中圖分類號]D925.1[文獻標識碼]A
具有相輔相承關系的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是人類文明不可分割的整體,自然科學成就以及其所積累起來的大量實證科學知識,為社會科學提供新的思維方式與研究方法,而社會科學不僅要思考具體社會關系中人與人的關系問題,還要回答自然科學發展中出現的一系列制度層面和道德層面的問題。包括法律在內的社會科學往往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在對自然科學所引導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整的同時獲得了自身的進一步發展與完善。從法律縱向發展歷史來看,每次重大技術進步都會在刺激生產力飛躍提升的同時促進法律進步,工業革命時代如此,當前以數字技術為主導技術的信息革命時代也是如此。數字技術推促環境迅速發展、改變,使法律不得不正面回答其所提出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首先進行的一般是實體法的擴展與新創,隨之而來的則是程序法的映射修正。但是由于目前研究正處于伊使狀態,許多問題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面對數字技術對法律提出的不同以往的挑戰,體現于合同法、知識產權法、行政法的一些程序流程中,我國在一些實體法中已開始逐漸進行解決,但在程序法上卻仍未開始這方面的嘗試。在當前已經出現的大量技術含量極高的案例中,作為程序的核心——證據制度,①不論是民事,還是刑事、行政證據制度在面對新問題時都處于一種尚付闕如的尷尬境地,這種尷尬在目前沸沸揚揚的新浪與搜狐的訴訟之爭中又一次被重演。不僅當前制定證據法的學者們所提出數稿中有的根本就沒有此方面的規定,即使作為對以往司法實踐的總結與最新的證據規則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對數字技術引發出現的愈來愈多的問題也依然未給予應有的注意。數字技術引發的種種問題現下可謂已漸有燎原之勢,卻仍不進行解決,可謂欠缺,因此為避免這種脫節,理應在數字技術環境下對括民事、刑事、行政證據制度進行新的研究。
一、數字證據的可采性與可行性分析
數字技術推動出現的社會經濟關系提出新的要求,體現于法律之上,在實體法上表現為,要求重新確認這種新技術指示的新類型社會關系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程序法上表現為,當這種社會關系的當事人因權利義務關系發生糾紛時,應當存在與之相適應的相關程序,或者對已有程序進行完善,能夠滿足這種糾紛不同以往而與其技術特征相適應的要求。而在程序法證據制度上的一個基本表現就是,要求數字化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數據資料等能夠納入到證據體系中,得到證據規則的認可,能夠被法庭接受成為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自20世紀90年代起,EDI數據交換方式以其便捷、高效、準確而備受青睞。一些重要的國際組織針對電子商務等進行大量的立法工作,歐美各國在實體上早已承認以數據電文方式訂立合同、申報納稅與以信件、電報、傳真等傳統方式具有相同效力,在程序法上也作了相應的規定。美國《聯邦證據規則》通過重申現行判例和成文法的形式肯定了數據電文無論是人工做成的還是計算機自動錄入的,都可作為訴訟證據。英國1968年《民事證據法》規定,在任何民事訴訟程序中,文書內容只要符合法庭規則就可被接受成為證明任何事實的證據,而不論文書的形式如何。[8]在1988年修正《治安與刑事證據法》(ThePoliceandCriminalEvidenceAct)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加拿大通過R.v.McMullen(Ont.C.A.,1979)一案確立了新證據在普通法上的相關規則。聯合國貿法會在《電子商務示范法》中規定,“不得僅僅以某項信息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執行性。”又承認了以數據電文方式訂立的合同的有效性,并且認為,在一定情況下數據電文滿足了對原件的要求,在訴訟中不得否認其為原件而拒絕接受為證據。這些規定運用功能等同法(functional-equivalent),認為只要與傳統方式具有相同的功能,即可認定為具有同等效力。我國也與這一國際立法趨勢相靠攏,例如我國新修訂的海關法中規定了電子數據報關方式。更為重要的是,我國在合同法中已承認以電子數據交換方式訂立的合同的有效性,承認其符合法律對合同書面形式的要求。要使實體法的修改有實際意義,就必須設定相應的程序規則,使在以實體規定為依據在訴訟中尋求救濟時具有程序法基礎,否則實體法上的修改不啻一紙空文。
雖然數字證據并不單純只是在電子商務關系中產生,其還可在其他社會關系中產生,①但數字證據問題主要是由于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而提出。由于電子商務交易追求交易的快速便捷、無紙化(paperlesstrading)流程,在很多交易過程中很少有甚至根本就沒有任何紙質文件出現,電子商務交易中所存在的與交易相關的資料可能完全是以數字化形式存在于計算機等存儲設備中。一旦產生糾紛,如果在程序法上不承認數字證據的證據力,當事人將沒有任何證據來支持自己的權利主張,無法得到法律救濟,商人對電子交易就難以產生依賴感,不利于電子商務的發展。
縱觀證據法的發展歷程,各種證據類型是在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中逐漸得到法律承認的,目前作為主要證據形態的紙質文件經歷了很長的時間方得到法律認可,視聽資料也經歷了類似的過程。電子技術在20世紀大行其道,導致證據法上接受了電子資料的證據效力,而數字技術在20世紀末便開始獲得了極大進步,對經濟與社會有著深遠影響,在新世紀之初所取得的發展與對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有目共睹。雖然法院尚未正式使用數字技術形成的數字證據,但法院卻早已開始使用數字技術方便案件的處理,雖然不能肯定數字技術會否在某一天取代電子技術,但卻能肯定數字技術必將搶占電子技術所占據的社會份額,其對社會的影響必將超越電子技術。任何一種技術新出現時都會有其欠缺之處,但正如電子資料最終成為證據法上的證據類型一樣,不能因為數字證據在目前所具有的脆弱性等消極因素而拒絕直面技術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對于其之消極方面可以通過立法技術來加以調整,保障其在訴訟中的可采性,從而揚長避短,在程序法上充分發揮數字技術的作用。
并且,承認數字證據在我國法律上也是可行的。在法律上承認數字證據的可行性就在于法律能否將數字證據容納進去,而與法律的價值理念不相沖突,并可與原有的法律規定相協調,重新建立的規則與原有的體系也并不矛盾。各國在證據立法上有三種模式:一是自由式,原則上不限制所有出示的有關證據;二是開列清單式,明確列舉可作為證據的種類,此為我國所采;三是英美判例法證據模式。承認數字證據,在我國訴訟法中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礙,我國并不存在英美判例法國家由判例中長期以來形成的例如“最佳證據規則”與“傳聞規則”的束縛,以至于由于與根本性原則不相符合而使程序法容納數字證據大費周折。①我國訴訟法對證據采取列舉式的規定,只要立法將新的證據類型予以確認,即可使之成為合法的證據,可以在訴訟中有效使用。將原有的一些規則進行重新闡釋或者進行規則的另行制定,即可建立起數字證據制度。法律是個不斷進化、發展的而不是僵化的封閉體系,在有完善的必要時,或者修改立法,或者在未修改前對這種新證據以司法解釋的形式進行擴大解釋,予以訴訟上的許可也是合理的,既符合立法者意圖,也不違反我國程序法的相關規定,所以在我國法律上是可行的。
二、數字證據概念的比較研究
使用精確的概念,進行內涵的準確界定與外延的清晰延展,對于一個科學體系的建立極具方法論意義,并且也符合社會學方法的規則,因此,建立一個體系首先進行的便應是概念的歸納。同時,一個精確的概念必須能夠抽象歸納出所有客體的本質共性所在,必須能夠把表現相同性質的所有現象全部容納進去。對數字證據進行概念歸納,基于其之鮮明的技術特征,在歸納時要回歸到數字技術層面,在其所使用的數字技術與存在的社會經濟基礎的結合中尋找恰當的突破點。
對于所采用的概念,在國際上至今未有定論,如computerevidence(計算機證據)、electronicevidence(電子證據)、digitalevidence(數字證據)都有其之使用者。我國采取數字證據概念大多數是IT業界,法律學者采用的概念主要是:計算機證據與電子證據,進而在這些概念基礎上分析證據的性質、效力、類型等。②這些概念以及在此基礎上的分析存在一些問題,之所以如此,或者是因為單純注重對社會經濟層面的考查卻忽略對技術層面的透徹分析,或者是因為雖進行了技術的分析,但卻未深入到進行法律歸納所需要的足夠程度。因而有必要從與這些概念、定義的多維比較中分析數字證據概念的內涵與外延。
(一)與計算機證據、電子證據概念相比較
首先必須明確的是,雖各概念所使用的語詞雖不同,但在內涵上,計算機證據、電子證據都是針對不同于傳統的數字化運算過程中產生的證據,在外延上一般都試圖囊括數字化運算中產生的全部信息資料。不過,計算機證據與電子證據這兩種概念并不妥貼,不能充分表現該種證據的本質內涵,由此而容易導致概念在外延上不能涵蓋該種證據的全部表現。
1、“計算機證據”概念有人認為,“計算機證據,是指在計算機或計算機系統運行過程中產生的以其記錄的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電磁記錄物。”[1]采取“計算機證據”概念來表述數字化過程中形成的證據具有一定合理性,因為計算機及以計算機為主導的網絡是數字化運算的主要設備,并且目前數字化信息也大多存儲于電磁性介質之中。從數字化所倚靠的設備的角度來歸納此類證據的共性,在外延上能夠涵蓋絕大多數此類證據。然而,雖然計算機設備是當前數字化處理的主要設備,計算機中存儲的資料也是當前此類證據中的主要部分,但是進行數字化運算處理的計算機這一技術設備并不是數字化的唯一設備,例如掃描儀、數碼攝像機這些設備均是數字化運算不可或缺的設備,但并不能認為這些也屬.于計算機之列。從國外立法來看,沒有國家采取computerevidence,采用這種概念的學者在論述中也往往又兼用了其他的概念。
迪爾凱姆認為,研究事物之初,要從事物的外形去觀察事物,這樣更容易接觸事物的本質,但卻不可以在研究結束后,仍然用外形觀察的結果來解釋事物的實質。所以,“計算機證據”概念從事物外形上進行定義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計算機證據”概念未能歸納出數字化過程中形成的可以作為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證據共性,其不僅僅只是能夠涵蓋當前數字化過程中產生的大多數卻不是全部的信息資料,而且在法律上也不能對將來出現的證據類型預留出彈性空間。
2、“電子證據”概念目前,采用“電子證據”者甚眾,其存在各種各樣的定義。有人認為:“電子證據,又稱為計算機證據,是指在計算機或計算機系統運行過程中產生的以其記錄的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電磁記錄物。”[2]有人認為:“電子證據,是指以數字的形式保存在計算機存儲器或外部存儲介質中,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數據或信息。”[3]“電子證據是指以儲存的電子化信息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電子物品或電子記錄,它包括視聽資料和電子證據。”[4]加拿大明確采取了電子證據概念,在《統一電子證據法》(UniformElectronicEvidenceAct)的定義條款中規定,“電子證據,指任何記錄于或產生于計算機或類似設備中的媒介中的資料,其可以為人或計算機或相關設備所讀取或接收。”[5]
綜合起來,各種電子證據的定義主要有這樣兩種:第一,狹義上的電子證據,等同于計算機證據概念,即自計算機或計算機外部系統中所得到的電磁記錄物,此種內涵過于狹小,不能涵蓋數字化過程中生成的全部證據,不如第二種定義合理。第二,廣義上的電子證據,包括視聽資料與計算機證據兩種證據,在內容上包含了第一種定義,并且還包括我國訴訟法中原有的視聽資料。但我們認為,這些定義中不僅所使用的“電子”一詞不妥,而且所下定義亦為不妥,理由如下:
第一,將電子證據或者計算機證據定性為電磁記錄物未免過于狹隘。雖然數字設備的整個運作過程一般由電子技術操控,各個構件以及構件相互之間以電子運動來進行信息傳輸,但是仍然不可以認為該種證據即為自電子運動過程中得到的資料。美國《統一電子交易法》2(5)中規定:“電子(electronic),是指含有電子的、數據的、磁性的、光學的、電磁的或類似性能的相關技術。”擴大解釋了電子的語詞內涵,使用各種不同的技術載體來表達擴大的電子語義,已經失去了“電子”一詞的原義,原本意義上的電子只是其使用的“電子”概念中的一種技術而已,從而能夠涵蓋大多數此類證據。不過,既然如此,還不如直接使用能夠涵蓋這些技術特性的“數字”概念,在工具價值方面更有可取之處。加拿大《統一電子證據法》解釋中解釋之所以采取“電子”,“因為信息為計算機或類似設備所記錄或存儲”,但這個理由并不充分。并且接下來又承認有些數字信息(digitalform)未涵蓋于本法,因為有其他的法律進行調整。第二,電子證據概念不能揭示此類證據的本質特征。電子運動只是數字化運算的手段,而非本質,并且也并不是所有數字設備的運算全都采取電子運動手段。進行數字化運算的計算機設備及其他數字設備的共同之處在于這些設備的運算均采取數字化方式,而非在于均采取電子運動手段。第三,不論是將視聽資料這種已存的證據類型納于電子證據中,還是將電子證據納入視聽資料中,會致使“電子證據”與我國訴訟法中的“視聽資料”相混淆,而此類證據與視聽資料證據的本質共性并不相同。視聽資料中主要為錄音、錄像資料,其信息的存儲以及傳輸等也都采取電子運動手段。錄音、錄像采取模擬信號方式,其波形連續;而在計算機等數字設備中,以不同的二進制數字組合代表不同的脈沖,表達不同信號,信息的存儲、傳輸采取數字信號,其波形離散、不連續。二者的實現、表現、存儲、轉化都不相同。傳統的電話、電視、錄音、錄像等都采取模擬信號進行通訊,這是視聽資料的共性,而計算機與網絡信息技術則采取數字化方式通信,這是數字化運算中生成的證據的共性,兩者不同,不應混淆。
可見,狹義上的電子證據在外延上只能容納數字化過程中產生的部分證據,失之過狹;廣義上的電子證據確實能夠在外延上容納數字化過程中產生的全部證據,但卻失之過寬,如將視聽資料與計算機證據這兩種差別極大的證據容于同一種證據類型中,將不得不針對兩種證據進行規則的制定,從而導致同種證據類型的證據規則不相統一,很難建立起一個和諧有致的體系。
(二)數字證據①概念的內涵與外延
我們認為,數字證據就是信息數字化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形式讀寫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資料。
這里使用的“數字”(digital,digitspl.)與日常用語中的“數字”語義并不相同,雖并不如“電子”更為人們熟悉和容易理解,但重要的是根據科學的需要和借助于專門術語的表達,使用科學的概念來清晰的定義相關事物,況且“數字”概念在現今信息時代也并不是一個新概念,早已為人們廣泛接受和使用。現代計算機與數字化理論認為,數是對世界真實和完全的反映,是一種客觀實在。人類基因組的破譯說明,甚至代表人類文明最高成就的人自身也可以數字化。[6]來勢洶涌的全球信息化潮流實際上就是對事物的數字化(digitalization)處理過程,區別于紙質信件、電話、傳真等傳統信息交流方式,這種采用新的信息處理、存儲、傳輸的數字方式在現代社會包括日常交往與商業貿易中逐步建立了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毋庸置疑的是,數字技術還會不斷的發展,因此在進行法律調整之時就更不能限定所使用的技術與存儲的介質,從而在法律上為技術的發展留存一個寬松的空間。
1、數字證據有其數字技術性。信息數字化處理過程中,數字技術設備以“0”與“1”二進制代碼進行數值運算與邏輯運算,所有的輸入都轉換為機器可直接讀寫而人并不能直接讀寫的“0”、“1”代碼在數字技術設備中進行運算,然后再將運算結果轉換為人可讀的輸出。數字證據以數字化為基礎,以數字化作為區別于其他證據類型的根本特征。數字證據具有依賴性,其生成、存儲、輸出等都需借助于數字化硬件與軟件設備;具有精確性,數字證據能準確的再現事實;具有易篡改性,數字化技術特性決定了數字資料可以方便的進行修正、補充,但這優點在數字資料作為證據使用時成為缺點,使其極易被篡改或被銷毀,從而降低了數字證據的可靠性,這個特點也決定了在對數字證據進行規則的制定時應當切實保障其之真實性。SWGDE(ScientificWorkingGrouponDigitalEvidence)與IOCE(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onDigitalEvidence)在1999年在倫敦舉辦的旨在為各國提供數字證據交換規則的會議IHCFC(InternationalHi-TechCrimeandForensicsConference)上提交了一份名為《數字證據:標準與原則》的報告也對數字證據從技術方面進行了定義,“數字證據是指以數字形式存儲或傳輸的信息或資料。”[7]在接下來的規則中則重點闡述了如何對數字證據的真實性進行保障。
2、數字證據有其外延廣泛性。數字證據概念在外延上既可以容納目前以數字形式存在的全部證據,又具有前瞻性,可以容納以后隨著技術與社會發展而出現的此類證據。數字證據可以產生于電子商務中,也可以產生于平時的日常關系中,表現為電子郵件、機器存儲的交易記錄、計算機中的文件、數碼攝影機中存儲的圖片等,從美國FBI目前的犯罪執法中可以看到,現在專家越來越喜歡用數字技術對一些其他證據進行處理,例如用AvidXpress視頻編輯系統、Dtective圖像增強處理軟件對取得的錄像進行處理,并且這種處理也往往得到法庭的承認。這種對原始證據進行數字技術加工后形成的證據也可看作是一種傳來數字證據,即形成了一種證據類型向另一種證據類型的轉化,例如對我國視聽資料中的錄音、錄像進行數字處理后可以認為是數字證據,適用數字證據規則。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不同的證據類型往往適用不同的證據規則,從而在真實性等方面可能作出不同的認定。
數字證據一般有兩種存在形式:一是機器中存儲的機器可讀資料,二是通過輸出設備輸出的人可讀資料,如顯示設備顯示出來或者打印設備打印出來的資料。前種作為數字證據毫無疑問,而后者從表面看來似乎可以認定為書證。其實,此種人可讀的輸出資料仍然屬于數字證據,因為這些資料來源于數字化設備,是在設備運行過程中取得的,其之產生完全依賴于前者,人可讀的資料是由機器可讀的資料經過了一個技術轉化過程而取得的,在內容上保持了一致性。這兩種資料具有同質性,只是表現方式不同而已。后者的真實性等因素依賴于前者,在如何確保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等方面,不可以因為其表現為紙面形式就適用書證規則,而應適用數字證據的證據規則。
三、數字證據在證據體系中的地位
由前文所述,我國應承認數字化過程中產生的信息資料的證據力,而數字證據要想在訴訟中具有可采性,得到有效使用,首先應在法律上得到認可。對于以列舉方式來進行證據分類的立法而言,一般是先確認合法的證據類型,將證據分類,然后將資料歸入到確認的證據類型中去,形成一個證據體系。我國現有的民事、行政、刑事證據體系都由各自的證據類型與相應的證據規則組合而成。①確認數字證據,將之納入到程序法證據體系中,自然會對原有證據體系產生影響:首先,要在程序法上承認其之合法性,具有可采性;其次,應確定其之證據類型;再次,需制定數字證據規則。這就需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是否可以擴大解釋原有概念,將數字證據包含于原有體系之中,從而保持原有體系與規則的穩定性;二是如果擴大解釋并不足以一勞永逸,而應將之視為一種新的證據類型納入到證據體系中,那么如何設定相應的證據規則。
(一)數字證據類型分析
數字證據并非以其物理狀態,而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這與我國程序法中七種現有證據類型中的物證等并不相同,而與視聽資料與書證非常相似,因此關于數字證據類型的問題,主要圍繞于應將數字證據歸于視聽資料、書證中,還是應當獨立出來成為一種新的證據類型展開,這三種觀點都有其支持者。所以應當對數字證據與視聽資料、書證的關系進行比較,從而分析數字證據是應當劃歸原有證據類型之中,還是應當成為一種新的證據類型。
1、視聽資料不僅現在有許多觀點認為應將計算機存儲的資料等數字證據歸屬于視聽資料之中,而且在此之前的一些學者著述中,也認為視聽資料包括計算機存儲的資料。[9]不過這種主張并不像將數字證據納入書證的主張那樣有國外立法例作為支持,而只是一味的希望將數字證據納入原有規定中,以維持原體系的穩定性。
數字證據與視聽資料之間,一個直觀印象便是兩者均須借助于機器中介方可存儲或顯示信息,似乎相同。但視聽資料一般采取電子技術,采取模擬信號進行信息的存儲、傳遞、顯示,從而會導致信息的流失,因此存在原件與復制件之分。而數字證據采取數字技術,與電子技術間存在較大的不同,復制過程一般不會導致信息的丟失,原件與復制件的區分對于數字證據而言已無大的法律意義。就表面看來,數字證據的表現與視聽資料似乎是非常相同,但是我們認為,正如上文所述,在物理性質與表現手段上,數字證據與視聽資料存在的環境與據以生成的方式存在非常大的不同;數字證據與視聽資料在證據規則上存在非常大的不同,同歸一種證據類型中,規則的科學性很難保證;并且更為關鍵的問題在于,在我國訴訟中,視聽資料一般不能成為獨立定案的依據。但是,電子商務交易中往往只存在數字證據,少有其他類型的證據,而根據最高院的民事訴訟證據解釋,視聽資料的證據力仍然很弱,一旦將數字證據歸屬于視聽資料之列,會致使案件中沒有證據力強大的可獨立定案的證據,于現實不利。這也是不能將數字證據歸入證據力較弱的視聽資料中的最關鍵的理由。將視聽資料納入數字證據之列固不可取,卻也不可以將數字證據納入視聽資料之列。
2、書證書證是指以文字、圖畫、符號等表達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資料,[10]與數字證據的相同之處在于兩者都以其表達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情況,不同之處主要在于載體與證明手段之上。將數字證據歸于書證之列在目前的學界論述中頗占上風,以書證規則對數字證據進行規制的聲音也遠多于以視聽資料進行規制的聲音,并有國外的立法例作為有力的論據,但是書證與數字證據雖有相同之處,但迥異遠大于相同。
從程序法角度來看,一般意義上的書證一般通過紙質文件、布片或者其他有形物體所載的文字、圖畫或其他符號來證明案件的事實情況,具有原件與副本之分,法庭一般會在提供書證原件的情況下方承認其之效力。數字證據則一般存儲于數字化技術設備之中,以磁盤或者光盤等為存儲介質,所存信息在復制、傳遞、顯示過程中保持了一致性,產生上雖有先后之分,但并不存在書證意義上的原件與副本之分。在證明手段上,數字證據不同于書證,常常表現為各種文字、圖形、圖畫、動畫等多媒體資料。并且,只要保存方式得當,數字證據可以永久保存,卻不像書證會隨著時間的經過而變得暗淡不清。再者,較之于書證,數字證據更易被偽造或者篡改,致使現在很多國家的法院仍然懷疑數字技術不當使用的可能,從而使數字證據在法律上的不確定性與不可靠性大大增加。
從實體法角度來看,實體法的一些規定,尤其是合同法將以數據電文訂立的合同歸于書面形式為將數字證據歸于書證的觀點似乎是提供了實體法上有力的佐證,但是我們應當看到,書證不一定就是紙質形態,書面形式并不等于紙面形式,數據電文為書面形式并不等于數據電文就是書面文件。在對書證與數字證據進行比較時,應當對紙質形態、書面文件、書面形式幾個概念進行理性的區分:書證不等同于紙質形態,不等同于書面文件,反過來看,紙質形態與書面文件形式的證據也并不一定就是書證,所以,數據電文為書面形式也不等于其可歸于書證一列。并且,合同法所運用的在電子商務立法中為各國普遍認可的功能等同法,只是在功能上將數據電文與傳統的紙面形式同歸為實體法意義上的書面形式,但卻不是承認此兩者在證據類型上為相同類型,即同為書證。
《電子商務示范法》在第8條與第9條中對電子商務中產生的信息作為證據的可接受性作出了明確規定:信息自首次生成之時起,除加上背書及在通常傳遞、存儲、顯示中發生的正常變動外,并無其他變動,則始終保持了完整性(integrity),并根據生成信息的目的來評定所要求的可靠性標準,依此來判斷是否為原件。①這種規定排除了數字證據歸入書證之列的最大障礙——書證對于原件的要求,使數字證據歸屬于書證之列不存在大的矛盾。但是,兩者的不同性導致如果將數字證據歸屬于書證之列,勢必會引起書證原有證據規則的變更,例如證據的出示、原件與副本、真實性的鑒定、證據保全等。我國訴訟法上的數種證據類型中除物證、視聽資料外都可表現為書面形式,但這并不妨礙它們因其自身的特征而成為一種新的證據類型,建立起自身的證據規則。而數字證據很明顯有區別于其它證據的顯著特征,同時,其使用的數字技術與存在的社會經濟基礎又區別于其他種證據類型,為了解決數字證據本身證據力強弱的問題,不必一定要將之歸于書證中。
包括英、美、加拿大在內的許多判例法國家將這種證據歸于書證之中,但我國不能采取同樣的方式,因為首先,英美的這種規定是與其原有的證據規則相一致的,例如在新的證據規則中結合了對microfilm與oralevidence等的規定,又新發展了最佳證據規則與傳聞證據規則,我國不存在這樣作的基礎;其次,我國不存在判例法中已存和不斷補充的新判例規則可以及時有效的對之進行調整;再次,數字技術的飛速發展也決定了數字證據規則需要根據技術的發展步伐不斷調整,而一旦歸入書證中,為保持書證原有規則的穩定必然會犧牲數字證據規則的完整,而嚴格的立法程序又不會使證據規則的修訂很容易。對這個問題的討論當然要參考國外的立法,但是又必須考慮到本國的法律沿革與現狀,而不可盲目的吸納國外規定卻不顧難以將之本土化的現實,以至于出現消化不良的可能。
3、數字證據為新的證據類型。數字證據在目的上與其他證據一樣都是為了證明案件事實情況,但在存在形態上與證明方式上與以往的證據類型頗不相同,不論歸屬于何種已存證據類型中均不合適。數字證據具有獨自的社會經濟基礎,具有本身的顯著特性,具有與其他證據類型相區別的特征,在證明方式與書證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在修改立法前為了解決目前比較急切的問題,可以司法解釋明確數字證據的證據力,將之歸于書證之中,并作出適應數字證據自身特點的一些證據規則,保持書證原有規則的穩定。而最好的方式為將之視為一種新的證據類型——數字證據,同時還應制定與其特征相應的證據規則。
(二)數字證據規則設計
對數字證據的證據規則進行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到數字證據產生的環境、生成方式、存儲手段等技術性特點以及法律的傳統與體系的內在邏輯。數字證據具有許多優點,但也有其較之于傳統證據類型的缺點,尤其是對其真實性的保證相對較難。對數字證據的真實性保障,在技術上可以推進安全技術手段的發展,嚴格系統操作流程,以及網絡服務中心中轉存、電子簽名、網絡認證等一系列信用保證手段來提升其安全性和可信度。不過,對數字證據真實性的保證主要應從法律角度著手,不過,在法律上保證數字證據的真實性時,不應對數字證據所使用的技術進行限制,而應采取功能等價與技術中性原則,從而不至于使法律成為阻礙技術發展的桎梏。我們認為,在確認了數字證據類型實現了證據合法性的前提下,在滿足程序法例如舉證分擔、舉證時限等一般規則的條件下,數字證據自身規則的設計主要應放在對其真實性的保障之上,這一點在各國相關立法上均得到了體現,例如TheCivilEvidenceAct,1968U.K.、SouthAustraliaEvidenceAct(1929-1976)、SouthAfricanComputerEvidenceAct,1983主要規定的是數字證據的可接受性,其中便以大量篇幅來規定其之真實性。不論數字證據是作為書證,還是作為一種新的證據類型,基于其自身特征,我們認為都應當至少確立以下證據規則:
1、保證數字證據的真實性。(1)審查數字資料的來源,包括形成的時間、地點、制作過程等;①采用數字簽名的數字證據的證據力強于無數字簽名的數字證據;使用的簽名技術安全性更高的數字證據的證據力大;保密性強的數字證據的證據力強于保密性弱的數字證據。(2)審查數字證據的收集是否合法;(3)審查數字證據與事實的聯系;正如不能說物證是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一樣,也不能簡單的說數字證據是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對此應根據數字證據與案件本身的聯系來區分,但是目前許多學者的論述中卻脫離案件來談數字證據是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11]證據的證明力決定于證據同案件事實的客觀內在聯系及其聯系的緊密程度,同案件事實存在著直接的內在聯系的證據,其證明力較大,反之則證明力較小。因此,如果查明一項數字證據自生成以后始終以原始形式顯示或留存,同時如果該證據與案件事實有著內在的、密切的聯系,則其為直接證據;反之,若該證據不足以單獨證明待證事實,則屬于間接證據。(4)審查數字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是否有偽造、篡改情形;可以審查數字證據產生的硬件與軟件運行環境、系統的安全性,內部管理制度;要考慮生成、儲存或傳遞該數據信息的方法的可靠性,保護信息完整性的方法的可靠性,以及偽造、篡改情形出現的可能性大小等因素。①(5)結合其他證據進行判斷;尤其可以考慮無關第三方、CA認證機構、網絡服務商提供的數字證據。例如《廣東對外貿易實施電子數據交換暫行規定》規定,在進行電子數據交換的協議,雙方發生爭議的,以電子數據中心提供的數據為準。[12]
2、數字證據可以成為獨立定案的依據。尤其是在目前無紙化的電子商務中,在不存在其他證據類型時,應當認可數字證據可以成為獨立定案的依據。在數字證據與其他證據相矛盾時,由于數字資料較易篡改,所以在現階段一般要承認物證、書證的證據力強于數字證據。不過,任何證據都有偽造的可能,因此還要重視發揮法官在具體案件中的自由心證。
3、當事人可對數字證據的真實性進行證明。當事人提供數字證據,如無相反事項證明其不真實,則其為真實;對方當事人可對其之真實與否進行舉證。②即使數字證據變換了形式,只要在內容上保持了一致,仍可認可其之證據力。
4、當事人可申請有關專家對數字證據進行證明。這種證明可以認為是專家證人性質的證據,用來對數字證據的真實性等進行證明。在有關數字證據的認定等問題較為復雜時,法院可依當事人申請而進行調查取證,也可指派或聘請專業人士或機關進行鑒定。美國存在一個影響較大的EED(Electronicevidencediscovery)公司,其在為數據的認證、定位、處理、刪除數據的恢復等方面提供專家證人領域得到了法院的認可,該公司為美、英、加拿大、歐洲提供這種服務。專家在對受到懷疑的數字證據的真實性進行作證時,按照美國的聯邦證據規則,其需對所采技術、處理流程等進行詳細的說明,并接受交叉詢問。
5、數字證據原始載體與復制件具有同等的證據力。數字信息在經過多次復制、傳輸以后仍然保持了一致性,而不似其他證據會有信息的丟失、缺損。數字證據的原始載體與復制件不相吻合并不能說明復制件為偽造,但應當說明其來源和制作經過,從多方面綜合判斷數字證據的真實性。美國《聯邦證據規則》對“復制件的可采性”作出了這種規定。[13]
6、數字證據公證。允許當事人請求公證機關對數字證據進行公證,在訴訟中進行使用,不過,進行公證的公證機關必須具備進行數字證據公證的能力,同時應規定相應的公證程序規則。
7、數字證據保全。數字資料的存儲不同于其他證據,且常常是有關證據存儲于當事人或者網絡服務中心的服務器中,因此在對證據進行保全時,法院如何進行保全,如何尋找到存儲的數字資料,不能尋找到而當事人拒不提供,以及采取證據保全會影響當事人的服務器的正常運作而影響其正常的業務活動時,對當事人商業秘密的保護等,都應當設計相應的規則。①
8、確定網絡服務中心進行資料保存、證明的義務。信息在網絡上進行傳輸需要服務器,服務器在傳輸信息時一般都對信息進行存儲、中轉,這些服務器大多由信息服務提供者與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控制。尤其在電子商務中,交易當事人一般是通過網絡服務中心進行信息數據的傳遞與交換。在訴訟中,網絡服務中心為中立的第三方機構,且無論技術與設備,還是資信狀況,均比較可靠。在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相互矛盾無法認定時,法院可要求網絡服務中心提供其留存的相關資料。在當事人的提供的證據與網絡服務中心提供的證據不相符合時,應認定網絡服務中心提供的證據。在法律上要求網絡服務中心在一定期限內留存相關交易資料備查,同時又要注意對交易當事人商業秘密的保護。《廣東省對外貿易實施電子數據交換暫行規定》就規定,EDI服務中心應有收到報文和被提取報文的回應和記錄。凡是法律、法規規定文件、資料必須長期保存的,其表現形式的電子報文要給予存貯,存貯期最短不得少于5年。進行電子數據交換的協議雙方發生爭議時,以EDI服務中心提供的信息為準,雙方可依照協議申請仲裁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人民法院。②
四、結語
數字技術對法律的影響是間接的,其首先影響社會經濟關系,然后以此為中介影響法律。數字技術對從實體到程序的各個法律部門法都產生作用,數字證據問題只是在程序證據制度上的一個反映而已。
一個科學的體系應當建立在精確的概念基礎之上,應以數字證據概念作為基礎概念來對此制度進行建構,對其的研究應當結合其之經濟性、技術性特點。數字證據是信息數字化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形式讀寫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資料,其外延廣泛,并不僅限于電子商務中產生的資料,也并不僅指計算機數據;在證據類型上,數字證據與視聽資料差別顯著,不可同歸一種證據類型中,與書證存在相同之處,也存在差異之處,目前可以以司法解釋的方式將之明確于書證之列,同時規定一些與之相應的符合現實需要的證據規則,以作應付當前現實問題的權宜之計,而長遠看來還是應將數字證據確立為一種新的證據類型,同時制定與其特點相應的證據規則,在對數字證據規則進行設計時,重點應當主要放在對真實性的保障之上。
數字技術、電子商務以及知識經濟在我國的充分、完全發展只是時間的早晚,實體法對此已開始進行調整,而程序法卻仍未開始這種嘗試,要求不可謂不迫切。程序法律在解決科技引發的問題的同時,也必然會隨著科技導引的社會發展而相應進步,是以,對數字技術對程序法的影響的研究應當得到學界足夠的重視,以使程序法獲得在數字時代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西安.論計算機證據的幾個問題[N].人民法院報2000-11-7(3).
[2]白雪梅、孫占利.電子證據中的法律問題[EB/OL]./falv/wenji/fnsx/fnsx100.htm2001-12-6.
[3]韓鷹.對電子證據的法律研究[A].中國律師2000年大會論文精選上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84—290.
[4]程.電子證據體系及法律定位[EB/OL].
/law/Special_show.asp?SpecialID=42001-12-6.
[5]Definitions1,UniformElectronicEvidenceAct,Canada.
[6]蔡曙山.論數字化[J].中國社會科學2001,(4).33—42.
[7]See,"Digitalevidence:PrinciplsandStandards"in2002-5-12
[8]TheCivilEvidenceAct,1968(U.K.1968c.64)Section5.Admissibilityofstatementsproducedbycomputers
[9]江偉.民事訴訟法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155.
蔣志培.網絡與電子商務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564.
張梅.電子郵件能否作為訴訟證據[J].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1,(03).
游偉、夏元林.計算機數據的證據價值[J].法學2001,(3).45.
[10]江偉.民事訴訟法[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154.
[11]沈木珠.論電子證據的法律效力[J].河北法學2002,(2).15—19.
[12]蔣志培.網絡與電子商務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564.
[13]Rule1003.AdmissibilityofDuplicates,FederalRulesofEvidence.
①程序法中,證據制度往往比其他制度與社會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之間具有更為緊密的關聯,可以說,證據制度的穩定性較諸其他程序制度為弱,因為其常常需要隨著科學、技術等的發展不斷作出相應的調整,在證據種類、法庭質證等方面,證據制度需要很快的反映各種技術的發展。
①以數字化設備為基礎而生成的數字形式讀寫的證據均可認為是數字證據,其可以為民事程序法上的證據,也可以為刑事、行政程序法上的證據,不過,在現階段,電子商務關系中產生的這類證據的數量多于其他類型社會關系,但不可以認為數字證據即為電子商務中產生的證據,例如內部局域網、個人計算機中存儲的資料也可成為數字證據。
①英美判例法中,在這兩項原則的制約下,起初由計算機數字設備中取得的資料并不能夠成為訴訟中有效的證據,但是法官通過擴大解釋一些本已存在的例外性規定,使這些資料成為法庭可以接受的證據。對此,可參見沈達明先生的《比較民事訴訟法初論》上冊,中信出版社1991版,第331—334頁。
②還有的學者在論述中并未對其使用的概念進行定義,如吳曉玲載于《計算機世界》1999年第7期的《論電子商務中的電子證據》中使用電子證據,游偉、夏元林載于《法學》2001年第3期《計算機數據的證據價值》中使用計算機數據電訊,呂國民載于《法律科學》2001年第6期的《數據電文的證據問題及解決方法》所使用的數據電文都未進行明確的法律上的界定。
①數字證據可以出現于三大程序法中,本文針對民事、行政、刑事程序法中的數字證據問題的共性進行討論,并不涉及基于不同程序性質而產生的細節問題的不同。同時,我們無意在此對我國原有證據體系的分類模式與合理性等進行論證,那并不是本文所主要研究的問題。
①三大程序法的證據類型主要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七種,同時,行政訴訟法中還有一種現場筆錄,刑事訴訟法中還有一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實際上,主要證據類型基本相同,不同之處產生的原因是不同程序在操作層面有不同的情況。
①根據這種已為許多國家所采的有關原件認定的規定,對于數字證據而言,在技術平臺之上初次產生的數字證據可以認為是原始證據,在經過復制、傳輸之后則為傳來證據了,但此兩者在證明力上并無二致,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這種確定證據證明力大小的劃分在數字證據規則中已無意義。這也表明了數字技術的出現使得法律上原有的一些規則在對這些新技術導引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整時已不再如以往那么有效了。
①包括聯合國貿法會在內,各國一般考慮生成、存儲或傳遞該數據的辦法的可靠性,保護信息完整性的辦法的可靠性,用于鑒別發端人的辦法,以及任何其他相關因素。
①美國法院在《聯邦證據規則》修正以前經常采取的一個判例中確立了這些原則,Kingv.exrelMurdockAcceptanceCorp,222So.2d.393at398,(1969)(Miss.Sup.Ct),而這些原則在另一個判例中又得以充實,MonarchFederalSavingsandLoanAssociationv.Genser,383A.2d475at487-88,1977(N.J.SuperiorCt,Ch.Div.
②英國1988年修正的《治安與刑事證據法》采取這種反面列舉的規定。
關鍵詞:創客;創客教育;創新教育;創客空間
中圖分類號:G434 文獻標識碼:A
一、技術創新時代的教育訴求
第三次工業革命要求教育理念、教學方式、學習環境、學習方法和學習實踐朝向個性化、合作化、建構化、數字化、定制化等新的教育理念發展,對重塑教育模式將產生革命性的影響。西方發達國家已經在教育方面積極開展應對,通過調整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在創新教育過程中以個體化、多元化、生命化、差異化、民主化和實踐化等為核心主題成為其教育的基本品質追求。在此背景下,創客教育作為培養適應第三次工業革命需要的創新人才來滿足時代與社會發展的應對措施之一,引發了全球創客教育運動。2009年美國總統奧巴馬在“教育創新運動”的發言中提倡“每一個學生都應成為創造者,而不僅僅是消費者”[1]。之后,2012年美國啟動“創客教育運動”,由《創造》雜志的創始人DaleDougherty領導這場運動,其目標是為全美所有的青少年在科學、技術、工程、藝術、數字等領域發展自信、創造力和興趣,讓每一個青少年成為創客。在我國創客教育中,2015年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讓“眾多‘創客’脫穎而出”,而且在考察深圳柴火創客空間同時也指出“讓眾多‘創客’自由創業、能夠成業”。創客教育不僅得到了來自國家最高領導層的關注,更是源于我國對教育教學變革的深刻需求。(1)實踐教學更新與發展的需要。現實實踐教學滯后于時代、社會和教育發展的要求,尤其是網絡技術、數字技術和媒體技術對社會各領域的滲透也要求實踐教學做出相應的改變。另外,在實踐教學過程中,期望通過提問、完成任務等方式調動學生參與,表面上互動很活躍,但是學生發展受限。(2)課堂教學機會平等的需要[2]。教育機會平等日益關注課堂教育機會的平等,尤其在教學過程中的機會平等,如何為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提供平等的資源,為喜歡創造的學生搭建學習活動環境與場所,為不同學習風格、能力的學生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和評價標準等,這都是在教學過程機會平等中所要考慮的問題。(3)課程知識更新的需要。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導致知識更替周期縮短,而現有的課程知識存在著單一性、陳舊性和僵化性問題,忽視了對學生未來發展的作用;片面強調了課程知識的科學性、基礎性和專業性,忽視了創新性、人文精神和文化素養的融合。也就是說,課程知識的設置與選擇缺失了人格養成的需要。由此,課程知識更新不僅要考慮“什么知識最有價值”的問題,而且還需要考慮“誰的知識最有價值”的問題。因此,進一步研究創客教育的本質特點、價值特征以及對未來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成長規律帶來的影響是值得教育工作者深入探討的一個重要課題,也是需要政府、學界乃至全社會高度關注。
二、創客與創客空間
對于“創客”這一概念,源自美國《連線》雜志前主編克里斯•安德森(ChrisAnderson)創造的英文單詞“Maker”,但是迄今尚無標準定義,眾說紛紜。比如,克里斯•安德森在著作《創客:新工業革命》中認為,“創客是一群以創新為基本追求,通過借助各種數字化、智能化和開源化工具努力把各種創意轉變為現實的人群”[3]。也有人認為“創客既是一群喜歡或享受創新的人,又是一種文化,一種態度,一種學習方式”[4]。還有人認為“創客體現的是一種理性思維,把分享和傳播知識作為每個人應盡的義務,并作為一種樂趣,鑄就一種良好之久的人格和習慣,鼓勵創新各種分享盈利模式,在分享的同時,保護首創者的利益和積極性”[5]。由此看來,創客的本質是以創新滿足需求,熱衷于創意、設計、制造的人群。這一群體存在著明顯的特征:創新是其首要特征,即以創造性思維為核心,強調了他們具有開發和設計某種新穎、獨特、有社會價值或個人價值產品的能力和挑戰的精神;其次是分享特征,強調了他們以開放、參與的精神,樂于與他人合作、交流共同將創意變成現實;最后是實踐特征,即強調通過動手操作,將理論與實踐聯系起來,做到行知合一,體現了“做中學”的實踐精神。作為創客活動的載體,創客空間被視為是人們能夠聚集在一起通過分享知識與創意,并以共同工作來創造新事物的實體實驗室[6]。截至2015年5月,全世界當前知名的創客空間多達1914處,其中,1157處正在積極地開展各種各樣的活動,352處正在籌建計劃中,它們分布在120多個國家,500多個地區,而且通過一個松散網絡相互連接,形成了“創客空間”網絡[7]。比如,國外知名創客空間有美國Artisan'sAsylum、TechShop、德國ChaosComputerClub、英國AccessSpace等,國內知名創客空間有深圳柴火空間、北京創客空間、清華大學創客空間、溫州中學創客空間等等。一個典型的創客空間包括了焊接設備、3D打印機、激光切割機、樂高玩具、小電路裝置等新型數字化生產設備,以及Arduino開源硬件與軟件平臺。這些實體創客空間并不是孤立性存在,它經過互聯網聯結形成了一種匯聚展現文化、分享創意與創造產品的中心。首先,創客空間是一個開放創造的中心,創客空間既可以為創意者提供各種數字化制造工具和服務,也可以為創業者提供從創意到原型,甚至到產品的整個過程服務;其次,創客空間是一個文化交流的中心,國內外各類創客空間通過開展“制匯節”“創客嘉年華”“創客馬拉松”“創意夏令營”等多種聚會活動,使創客空間不僅成為一個展示創意、創造與創新的平臺,也是一個展現與分享不同創客空間文化的舞臺;最后,創客空間還是一個學習與分享創意的中心。創客空間根植于技術愛好者、藝術家、工程師、軟件設計師等具有創造激情的人群,形成了一種跨界組合交流的創意分享圈,使參與者能夠分享全球網絡資源,包括創意、開源軟件與數字設備等等。
三、創客教育的理念、模式及價值特征
(一)創客教育的理念
從上述創客的特征分析來看,創客教育是實現創新能力提升和創新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創客教育的本質是以實踐性、非盈利性和多樣性的方式實現創新人才培育這一夙愿。2014年,資深創客LibbyFalck指出創客教育將是開啟第三次工業革命的“金鑰匙”[8]。2014年美國白宮首次承辦了“創客嘉年華”活動,總統奧巴馬宣布了由白宮主導的推動創客教育的整體措施,最終將創客教育視為一種“美國大眾文藝復興”[9]。2015年新媒體聯盟地平線報告(高等教育版)中,“創客空間”被入選未來2-3年內加快高等教育領域技術應用的關鍵技術之一,創客教育被認為是提升學生實踐力、探究力和創造力,促進高等教育學習變革的戰略性策略[10]。從創客教育發展趨勢來看,創客教育理念的核心在于通過動手實踐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幫助學生解除課堂上帶來的約束,包括認知約束、課程約束、才能約束、領域約束和變化性約束[11]。創客教育要培養學生對創新的基本認知,這種認知本身就是一種知識結構,強調了學生在解決真實問題中形成敏銳的觀察力和思考力。創客教育著重發展的是學生創新能力,包括了學習能力、發現問題能力、設計解決問題方案能力和實踐其方案的能力。因此,創客教育不僅僅是一種活動形式,作為思維、探究和行動的獨特模式,還需要想象力、協作力和創造性整合資源的能力。從更為廣泛意義上來看,創客教育的實施對于學生優化學科知識結構并改變其學習方式,以及突破現行的教育體制規約和資源的限制具有雙重意義。
(二)創客教育的模式
目前,“創客”似雨后春筍般的興起,在社區、企業、高校和中小學校都可以見到“創客達人”。如今,創客教育也從小眾走向大眾,正逐步形成一個完整的創客教育研究體系和實施體系。創客運動在教育、文化與商業的廣泛語境下不斷探索自身的實踐模式,尤其與社會創業、學校教育之間的融合形成了基于創業驅動的社會創客教育模式和基于專業驅動的學校創客教育模式。基于專業驅動的學校創客教育模式,一般由學校以工作坊、創意實驗室、綜合實踐中心、創客空間等形式為在校學生發揮創意提供一個公平、開放和自由的學習環境,保證每一個有創意的學生能夠有機會投入到創造過程中,而且通過開設一些創意類課程讓全校學生都可以選修。比如,清華創客空間、溫州中學、昆陽二小等學校。這種模式的主要目標是以創客活動為載體,打破學科與專業界限,通過跨學科、跨學界進行專業實踐,進而為社會發展培養具有實踐能力和專業創新精神的人才。其主要特點在教學內容上采用模塊化結構,由基本理論、案例分析和實踐演練等模塊組成,突出了學科的互補性和創意性原則;在實踐活動上,既有專業實踐,也有社會實踐,讓學生在提高技能過程中,又能提高其社會責任感等素質發展;而且,這一模式非常注重跨學科的團隊組建,將不同學科背景的學生聚集在一起,集思廣益,取長補短,利用多元化的知識結構進行思維聚合,無疑這是一條產生創意的“快捷通道”。但是,這一模式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面臨的問題,一是創客教育與專業教育之間融合的質量,如何實現知識的跨專業流動;二是對于專業教師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讓專業教師保持較高的創新力以及對創客教育持有較高的認同感。與學校創客模式相比,基于創業驅動的社會創客教育模式更為注重的是服務理念,即通過信息服務、技術服務和創業服務讓每一個人的創意“照進”現實,最終推動社會創新發展與進步。這種教育模式主要以社區形式開展各種非正式學習活動,而不是依靠行政職能部門;以自治的方式運行,借助分享會、開放日、培訓課、集訓營等形式展開基于項目的學習活動,即強調了在學習過程中圍繞某一項目或主題展開活動,充分選擇、利用、整合學習資源,并在實踐體驗和探索創造中提升個人創新能力并享受“創意落地”的愉悅。這一教育模式除了發展個人興趣的同時,還需要對接社會化需求,兼顧創意的社會價值實現。比如美國Noisebridge創客空間、上海“新車間”創客空間、海爾創客空間等為代表形成了一批新型的創新創業服務基地,從創意到設計,再到產品原型、規模生產,直至形成商業利益的服務鏈,實現創意的社會化價值。當然,這一教育模式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也面臨諸多問題,比如,創客教育資源對接與整合,以及運作資金、活動支持和項目管理等等。
(三)創客教育的價值特征
(1)“專業能力”是創客教育的基礎。任何時代都需要能力,能力作為人類引以為豪的一種本質力量,集“知識、技能、行為、態度與價值觀等在內的一個復雜的綜合體”,其中內蘊著人類的創新性、能動性和內發性[12]。在創客教育中,通過智能硬件制作以及軟件編程等內容學習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并將專業能力作為學生未來應對職業要求與社會需要的關鍵能力,這種關鍵能力不單單只是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應對社會挑戰的機智,更為重要的是創造性地運用自己的智慧與潛力來沖破種種實踐瓶頸,彰顯主體的精神能量與專業智慧。專業能力是在實踐場域中“做”出來的,而不是憑借各種“證書”或“聲譽”證明的。因此,只有學生在創客教育中真正獲得專業能力,并將專業能力應用于專業實踐中去,增強自身的創新力方能讓創客教育獲得“立本之基”。否則,創客教育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2)“工匠精神”是創客教育的核心。“工匠精神”代表了一種對卓越品質的追求,體現了一種專業實踐創新的精神,反映了一種的職業價值取向和行為表現,與其人生觀和價值觀緊密相連。其內涵包括了持之以恒的信念、精益求精的追求、注重細節的品質、一絲不茍的堅持和敬業樂群的態度。要想具備這樣的精神,一方面需要動手創造與親身經歷才能磨練出這樣的內生性品質,任何其他人不能代替,另一方面表現了要熱愛自己所做的事情,并在“做”的過程中追求極致。因此,“工匠精神”的生成路徑必然隱含在實踐問題的復雜之中、發展之中與研究之中。實際上,這種精神是個人在專業實踐過程中形成并表現出來的,而且還體現為一種實踐方式,既成之于實踐,也用之于實踐。(3)“協同環鏈”是創客教育發展的關鍵。克里斯•安德森多次強調“創客運動是一種全新的開放式創新模式,不是簡單的DIY(DoitYourself,親自動手做),而是DIT(DoitTogether,一起來做)”[13]。這種“一起來做”意味著不同的人群、機構和資源等都可以參與進來形成協同效應。由此可見,創客教育這個生態系統,必須突破原有的傳統教育相互隔離形式與封閉的狀態,形成校內與校外主體相互溝通、資源相互共享、文化相互融合的一種循環良好的創客教育協同環鏈。其中,協同環鏈主體包括了社區、企業、政府、家庭和學校等。協同形式包括了校內協同與校外協同,其中校內協同涉及到實習與實訓協同、教學與實踐協同、教師與名師協同、創新與創業協同;校外協同涉及到校校協同、校企協同、家校協同、社校協同;政校協同。因此,協同環鏈的形成需要不同主體協同合作,共同推進創客教育發展,如下圖所示。(4)“全人發展”是創客教育的終極目標。創客運動給教育帶來的影響,不僅僅是教育理念的革新,教學內容與學習方法的更新,而且還涉及到人際溝通、團隊協作、創新問題解決、批判性思維和專業技能等在內的全方位學生能力與素質的發展,倡導的是以“價值認知—價值理解—價值實踐”為過程的一個“知、情、意、行”的完整教育模式。這與全人發展所宣稱的理念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全人發展”所強調的是以人的發展為基礎,注重人的主體性和發展的完整性,追求的是一種人的整體性發展。這種整體性顯示著理性與感性、科學與藝術、做事與做人、育才與育人的平衡。因此,以“全人發展”作為創客教育的終極目標,既符合了學生發展的需要,又符合了未來社會的要求,直接凸顯創客教育的本體價值。
四、我國創客教育未來發展的若干思考
(一)以學齡特征及其認知發展水平為導向,構建以興趣促進創新力發展的創客教育目標體系
目前,由于我國各級各類學校創客教育氛圍日益濃厚,以創客教育形式為抓手,以培養學生自主創新能力為中心,鼓勵學生開展創意活動,在動手操作實踐中提升專業實踐能力。但是我國創客教育還處在初級階段,不同的學校層次開展創客教育的目標體系應考慮分層性與對接性,以滿足學生在不同認知發展階段獲得能力與素質的提升。在小學階段,學生的認知發展處在感性思維階段,好奇心與豐富的想象是他們創造力形成與發展的兩個突出表現,這是創新人才成長的奠基階段。在創新力培養上,一方面應注重在學習活動中滿足學生的好奇心,為激發他們的豐富想象力搭建創意空間,側重培養創新意識;另一方面在著眼全體學生創新素養提升的基礎上,著力于有創新潛力天賦學生的個性發展。在中學階段,學生認知發展處在邏輯抽象思維階段,由經驗型水平向理論型水平急劇轉化時期,具有更大的主動性和意向性特點。這一階段是學生創造力發展的關鍵期,對提高國民素質和創新人才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在創新力培養上,學校應根據辦學特色為學生提供豐富多彩的STEAM校本課程,設計各種基于真實問題解決的探究性學習活動以對接融合數學類、科學類和藝術類等核心課程,提高學生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方面的素養與能力。在大學階段,學生具備了豐富的專業知識與實踐技能,有一定的辯證邏輯思維能力和創意能量。在創新力培養上,以技術與文化創業的形式拓展創新人才培養版圖。創業的核心和本質是創新,創新支撐著創業。同時,創業是一種行為上的創新,而不是停留在觀念與思維的創新,創業是創新的行動化和體現形式。由此創新比創業更根本,創業為“表”,創新為“里”[14]。以創業引導學生創新力的發展,勢必要求改革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推進創意、創新、創業“三創融合”的創新教育模式,將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緊密地結合起來,實現從注重知識、能力和素質向更加重視自我價值實現的轉變,提高人才培養的內涵與質量。由此可見,構建以興趣促進創新發展的創客教育目標體系是多元的,是按照每一個學生的自身認知特點、實際需求和發展取向而定。因此,政府與教育部門需要加強創新人才培養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研究,厘清精英教育與大眾教育、教育公平與教育質量、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能力與素質、國家本位課程與地方/學校本位課程的關系,改革創新人才綜合評價體系,為創新人才選拔與發展開辟綠色通道。
(二)以“做中學”為主路徑,構建內嵌式的創客教育課程體系
創客教育重視以“做中學”為主渠道的推進以及創客教育與通識教育及專業教育的融合。這種以“做中學”為主路徑的教育方式,強調在知識學習過程中,有機融合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著重培養學生的務實創新精神、創新意識和基本的專業實踐技能。美國學習科學專家索耶認為“創造的源頭不是意念,而是人的行動,即人的實踐活動是產生創造力的源泉”[15]。創客教育與專業課程的融合,目的在于以學致用,將所學知識與生活實踐聯系起來,將動手操作和實踐體驗的元素融入到各學科教學和人才培養的全過程中,開展基于創造的學習,而不是增加多少學分或課程數量。縱觀創客教育都在積極構建以“人文通識課程—學科專業課程—跨學科交叉課程”為主線的課程體系。在人文通識課程設置方面,其目的是加強情意領域的個性化教育,著重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良好價值觀、健全的人格與高尚的道德品質,以塑造學生的完美人性。如華南師范大學附小吳向東老師依托Scratch軟件開發的《兒童數字文化創作課程》[16];美國《基于創造的學習:教室中的制作、修補與工程學》課程中的“人類基于制作與創造的學習與生存的歷史起源”等[17]。在學科專業課程設置方面,其目標是通過所學學科知識、技能解決相關問題,著重強化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與創新意識,是“創意落地”的基本保障。中小學以趣味編程、電子元件組裝和簡單的機器人設計為課程主要內容,如常州管雪沨老師研發的《小學生趣味編程》課程、北京吳俊杰老師研發并執教的《Scratch編程》《人工智能》課程[18];高校則以電學、數學、邏輯學、可視化編程相結合的綜合實踐課程,利用編寫復雜程序并結合智能元件或智能機器人設計解決實際問題,如溫州大學開設的《人工智能與機器人》課程等;在跨學科交叉課程設置方面,強調以團隊形式培養學生的原創設計與產品開發能力,重點提升學生的首創精神,如溫州中學謝作如老師依托Arduino、Scratch軟件開發并實施的《S4A和互動媒體技術》課程[19]、清華大學開設的《跨學科系統集成設計挑戰》課程等[20]。目前,創客教育在我國還處在初級開展階段,創客教育在發展過程中始終面對的一個大挑戰是專業師資隊伍的缺失以及如何使其他學科領域的教師對創客教育產生熱情支持與廣泛認同。如果說創客課程的設計、開發與實施決定了創客教育與學科教育相互融合、彼此滲透的深度和廣度,那么來自教師的理解、支持與認同則決定了兩者之間融合的力度和黏度。在這一方面,美國一些學校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1]。
(三)形成中小學、高校與政府三位一體協同發展的創客教育機制,打通阻礙創新人才培養系統的教育壁壘
縱觀不同教育階段的各級各類學校都在如火如荼地開展創客教育活動,但是在現行的教育體制規約下各教育階段處在一種割裂的狀態,導致創客教育形成了“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狀況,各方難以達成共識和形成合力。而培養創新人才是一件系統的工程,要求各級各類的創客教育共同作用來完成,這就需要在創新人才培養上突破創客教育存在的割裂狀態,協力促進中小學與高校,甚至與社會創客教育相互銜接,有效溝通,形成“三位一體”的多元協同發展機制。首先,在人才培養關系方面,中小學、高校和政府之間在教育目標和內容上不應是一種“銜接”關系,更應是一種“合作”關系,這種存在關系應從簡單的輸送生源提升到三者之間合作共同為國家培養創新人才。對高校來說,利用專業優勢為中小學開展創客教育提供技術指導和智力支持,同時也為中小學在創客教育師資短缺方面提供培訓服務;對中小學來說,與高校開展課程合作,編寫優質創客教育課程,為學生開展高質量的創客活動奠定基礎。對于政府來說,除為中小學以及高校開展創客教育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與政策保障外,中小學及高校的創客教育發展為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創新人才規劃綱要提供現實依據。其次,在教育資源建設方面需從“分段”到“共享”,由于現代學校受封閉式辦學傳統的影響,以及擔心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而削弱自身競爭力、失去自身辦學特色的心理,在教育資源建設上還存在“分段”問題,這需要政府引導各級學校在教育資源建設上形成相互共享的關系。一方面中小學利用高校資源(設備、工具和空間)開設多樣化創客教育選修課以豐富創客教育活動內容;另一方面,高校利用中小學實踐基地延伸教育創新理念,構建多元化創新人才合作培養模式;同時,教育行政部門在更大范圍和更深層面為創客教育資源共享系統化、制度化提供政策性保障,以發揮優質創客教育資源共享的最大化功能和作用;最后,在創新研究與教育科研方面應從“供需”到“共贏”,除中小學為高校提供教育實踐平臺,高校為中小學提供教育實驗場域外,雙方還可以在創新人才研究的目標與內容、模式與方式、科研成果轉化與分享、課程改革等諸多方面開展合作,這也為地方政府與教育行政部門推廣創客教育理念,開展創客教育活動,實現創客文化發展提供科學依據。中小學、高校、政府與教育部門三方主體在創客教育需求上具有內在的一致性,而且三方的需求也具有現實的互補性,其最終目標就是在創客教育中協同發展,共同培養出具有創新精神、專業實踐能力和可持續發展潛能的創新人才。
(四)培養學校內部創客文化,推動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育體制的改革
創客教育能否真正成為推動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重要途徑和教育體制改革與發展的重要助推器,關鍵的一環是在于學校內部能否醞釀出一種濃厚的創客文化氛圍。當我們為美國教育在創客文化培育方面做出的各種努力而贊嘆不已時,這不僅需要我們關注創客教育開展之“術”,更要深入觀察與思考創客教育發展之“道”,即創客文化的基因是如何滲透到美國教育的每一個空間,并與學校辦學理念、教學氛圍、實踐環境相融合。當我們談及美國波士頓“128號公路”高新技術地帶、硅谷到陶潤斯創新研究中心時,就不能忽視與此毗鄰的MIT、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佐治亞大學等高校濃厚的創客文化對這些高新區域發展所帶來的巨大影響。這些區域的發展“不是政府造出來的,也不是產生于僵化的體制。只有一種自由的創新體制,才能創造這樣的奇跡。發展高科技,……,更重要的是能充分發揮人的創造力的各種教育體制與文化,用以造就創新的棲息地”[22]。正如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尼古拉斯•尼葛洛龐帝(NicholasNegroponte)在論及創新文化氛圍時指出,“創新如何發生?新思想源自何方?最通常的答案是:提供良好的教育體制,鼓勵不同的觀點,培養協作精神”[23]。因此,創客文化的生成需要學校在創建的創客空間基礎上開展多樣化創造活動,以開放、合作、共享的方式鼓勵學生主動參與到活動之中,引導學生理性、有序、切實地投入到活動之中,幫助學生在參與過程中樹立正確的創新精神,培養靈活、新穎的創意理念,不斷增強學校創客文化的自覺。
五、結語
目前,教育創新與改革不僅僅在于教育理論結構或實踐方式發生變化,更為重要的是教育思維方式轉變,在這種轉變方式的指引下帶來教與學環境變化、知識與課程關系變化、學習評價方式變化、教育文化與政策導向變化,即一種教育范式的轉型。創客教育作為數字技術時代對教育創新訴求一種形式,其重要價值在于能夠觸動教育思維方式變革的“神經”,對教育結構與體制、教育文化及信念帶來“雙重”變革。倘若我們對創客教育的認識僅限在技術實踐層面,一味地追求“潮流”,不對教育改革及關鍵性教育范式轉型帶來的意義與艱巨性做出深入思考和細致工作,那么,創客教育也只能是曇花一現,流于形式。
參考文獻:
[1]創客教育運動[DB/OL].
[2]余保華.學校課堂中教育機會平等的文化分析[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12.
[3]克里斯•安德森.創客:新工業革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4]楊現民,李冀紅.創客教育的價值潛能及其爭議[J].現代遠程教育研究,2015,(2):23-33.
[5]徐大湧.創客更是一種時代精神[J].現代制造工程,2015,(2):1.
[6]徐思彥,李正風.公眾參與創新的社會網絡:創客運動與創客空間[J].科學學研究,2014,(12):1789-1795.
[7]ListofHackerSpaces[DB/OL].
[8]LibbyFalck,Beyondthemakermovement:Howthechangemakersarethefutureofeducation[DB/OL].
[9]CalebKraft,WhiteHouseMakerFaireFactSheetHasBeenReleased[DB/OL].
[10][美]NMC地平線項目組.新媒體聯盟2015地平線報告(高等教育版)[J].現代遠程教育研究,2015,(2):3-22.
[11][美]RonaldA.BeghettoJamesC.Kaufman.培養學生的創造力[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3.86-89.
[12]楊潔.能力本位:當代教師專業標準建設的基石[J].教育研究,2014,(10):79-85.
[13]克里斯•安德森.中國制造將屬于”中國創客”[J].中外管理,2015,(1):34-36.
[14]李志義.創新創業教育之我見[J].中國大學教育,2014,(4):5-7.
[15][美]RonaldA.Beghettod等.培養學生的創造力[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3.7-14.
[16]吳向東.兒童數字文化創作課程的背景、觀念、設計和案例[J].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2010,(1):21-23.
[17]鄭燕林,李盧一.技術支持的基于創造的學習——美國中小學創客教育的內涵、特征與實施路徑[J].開放教育研究,2014,(6):42-49.
[18]柳棟,吳俊杰等.STEM、STEAM與可能的實踐路線[J].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2013,(6):39-41.
[19]謝作如.S4A和互動媒體技術[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
[20]創客項目:讓學生做自己夢想的實現家[DB/OL].
[21]Dr.KarenP.Kaun,ACognitiveAnalysisoftheBenefitsofMakerKids[DB/OL].
[22]李鐘文等.硅谷優勢——創新與創業精神的棲息地[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5.
關鍵詞:數理統計;西方統計思想史;數量經濟學;貝葉斯
一、古典統計學時期
古典統計時期統計學同時存在不同的兩大學派,在這種情況下,爭議是必然的,但他們之間的爭議并未在國勢學派和政治算術學派之間爆發,而是通過內部紛爭表現的。隨著政治算術學派的發展,其計量思想沖擊使得國勢派分為兩個陣營,一個是以哥根廷大學教授為代表的正統派,他們堅持統計研究要以文字記述為主,另一個是以克羅姆為代表的圖表派,主張在文字記述的基礎上,接受政治算術學派所提倡的計量方法的思想。圖表派和正統派的矛盾在十九世紀初期終于爆發了,正統派指責圖表派的表式統計是沒有方法的大雜燴,沒有形式,只能沉迷于表現;而圖表派則堅持認為,正統派只是固步自封、墨守成規,不能真正意識到能真正反映客觀事實的圖表和數字的重要性。克尼斯指出,雖然統計學的命名最早是由國勢學派提出的,但國勢學派沒有統計學之實,它僅僅是關于用文字記述國家事項的“國家記述學”,并且其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和目的與歷史學相一致,所以應該把它被歸為歷史學,而政治算術學派屬于以新任務、新方法的方式提出的新的觀點,因而政治算術學派才是真正的統計學。克尼斯的論證宣告了政治算術學派在此次思想交鋒中取得勝利,結束了國勢學派和政治算術學派長期以來的爭論,同時也為統計學界指出了未來統計學的發展方向。
二、近代統計學時期
到了近代統計學時期,比利時統計學家凱特勒同時融合了國勢學派和政治算術學派的思想,并在計量思想的基礎上引進概率論的方法,將統計學的發展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形成了近代統計學發展的起源思想,開辟了統計學的新時代。
十八世紀中后期,起源于英國的政治算術學派將其研究中心轉移到了歐洲,政治算術學派在保留自身研究方法和內容的同時,吸收了國勢學派的研究目的形成新的統計學派――社會統計學派。社會統計學派的開創之作就是克尼斯在在解決政治算術學派和國勢學派爭端時發表的《作為獨立科學的統計學》,在這篇著作中克尼斯確立了統計學作為獨立社會科學的地位,隨后恩格爾支持并發展了他的統計理論。恩格爾認為統計學是根據合理的觀察,從而描述一定時期人類社會的組織和狀態以及這些組織、狀態的變化的一門科學。在克尼斯和恩格爾的統計思想基礎之上,德國統計學家梅爾總結了當時統計學界在各個方面取得的學術成果,建立和完善了社會統計學派的理論體系,由此社會統計學派又被人們稱為梅爾學派,該學派認為統計學是在大量事實的基礎上對社會現象進行研究,在研究中揭示社會現象發生變動的原因和規律,基于此,該學派將統計學定義為研究規律性的獨立實質性社會科學。并且他們提出將統計學的研究內容分為自然和社會,將其從存在形式分為總體與個體。
在社會統計學派發展的同時,留在英國本土的政治算術學派開始朝著數學方面發展,形成了舊數理統計學派。作為舊數理統計學派代表性人物的高爾頓比較擅長用統計方法研究生物進化(這主要受其熱衷于科學研究和統計調查的父親以及研究生物的表哥達爾文的影響),他在其創辦的雜志中首次提出生物研究中所使用的統計方法論為生物統計學,并在生物實驗中建立了若干新的數理統計概念和方法,諸如“相關”“回歸”“中位數”等。舊數理統計學派在方法上主要使用數學、概率論的方法,在搜集樣本資料時,更傾向于使用大樣本觀察,這與他們的生物統計研究思想是密不可分的。該學派的出現實現了統計學從實質性到方法性的轉變。
三、現代統計思想
到了現代,戈塞的出現為舊數理統計學派走向新數理統計學派提供了基礎,其實相比于他的原名,他的筆名“student”更為人所熟知。在戈塞之前,人們一直認為統計認識思想的核心是大量觀察法,依靠大樣本統計來研究問題,然而他提出大樣本統計方法并不是適合于所有的情況,有時候受客觀原因的限制,有的實驗很難進行多次,所以人們只能從少量的觀察得出結論,這一思想構成了后來形成的小樣本理論的基礎。該統計思想的出現也拉開了新數理統計時代的大幕,實現了數理統計學從描述性統計學向推斷性統計學的劃時代的轉變。
貝葉斯學派的思想源于1764年貝葉斯發表在倫敦皇家學會的遺作《An Essay Solving a Problem in the Doctrine of Chance》,在這篇著作中,貝葉斯提出了貝葉斯假設、貝葉斯公式以及參數的后驗分布密度等,從思想的呈現到貝葉斯得到廣泛的認可,期間經歷了近200年的歷史,原因就在于貝葉斯統計思想與經典統計思想之間存在很多分歧。他們之間的分歧基礎就在于統計學中對“概率”的理解,即“概率”的定義是客觀意義下還是主觀意義下。概率的存在有兩種解釋,第一是某系統的內在特性,該特性不依賴于人們對系統的認識,即屬于客觀意義下;第二是對某一說法的相信程度的度量,這是在主觀意義下的解釋。經典統計學堅持認為概率是客觀意義下的,而貝葉斯統計在經典統計中概率意義基礎上,擴展了意義的外延,即在包括第一種意義的同時加入了第二種意義。基于統計學中“概率”定義的不同理解,引發了這兩大學派在統計推斷以及推斷邏輯方面的更大分歧。
貝葉斯統計在發展的過程中,由于自身“主觀”的導向問題,受到了經典統計的批判,但實踐領域的成功應用證明了貝葉斯統計對統計思想的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貝葉斯統計的發展擴寬了統計學所研究問題的客體,使得統計學的應用范圍擴大到很多不能大量重復實驗的領域。同時貝葉斯統計不僅開創了新的統計推斷形式,而且解決了經典統計中的“兩難推斷問題”。
四、小結
在21世紀的今天,統計專家有各個方面的問題亟待解決,面對這些復雜的問題,哪一種統計思想在解決問題中占有支配地位,我們無從得知,但我們知道,統計學一定會在解決問題中更加趨于完善,在解決問題中留下更適合的。(作者單位:天津財經大學統計系)
參考文獻:
[1]竇雪霞.統計思想演化的哲學思考[J].商業經濟與管理,2011(1)
[2]郭海明.淺談幾種常見的統計思想[J].中國統計,2015(6)
[3]姚波,張凌翔.數學給了統計學什么[J].中國統計,2005(1)
[4]竇雪霞.歷史視野下的統計學內涵思想分歧探討[J].重慶科技學院學報,2010(5)
【關鍵詞】 高校圖書館 新媒體服務
傳統的圖書館服務模式是以印本文獻為主體,以書報刊的在館閱讀和外借服務為基本模式的服務。隨著信息化、網絡化和數字化快速融合,催生新媒體服務時代的到來。高校圖書館勢必以其獨特的人才優勢、豐富的文獻資源、先進的設施設備條件在新媒體時代引領開創讀者服務工作的新局面。
1 新媒體的概念及優勢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新媒體下的定義:“以數字技術為基礎,以網絡為載體進行信息傳播的媒介。”從傳播的形式上看,新媒體傳播形式是數字化的信息,這就與傳統的紙媒、聲音和單一圖像等區別開來。這標志著新媒體傳播的優勢在于以“圖文并茂、聲像俱全”、高度兼容、真實體驗的方式“無所不能”、全方位地滿足人們的需求。從傳播的載體上看,新媒體播放載體是網絡,這就與傳統報紙、廣播、電視等區別開來。這標志著新媒體傳播的優勢在于以泛在、移動的方式“無孔不入”、無所不在地深入到人們的生活之中。所以,從本質上看,新媒體與其它產品一樣,都是人們物質與精神需求激發創造的一種產品及運用,進而不斷滿足人們生產生活需要的結果。
2 高校圖書館新媒體服務的意義
作為文獻信息服務的專門機構,圖書館憑借新媒體手段,創新和豐富服務方式,拓展服務空間和功能,滿足用戶快速增長的新媒體服務需求,將是圖書館今后發展的一個方向,也必將使圖書館在數字時代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社會角色,體現越來越重要的社會價值。[1]
2.1 新媒體服務是高校圖書館順應時代要求,促進自身發展的必然選擇。
圖書館面對新媒體的強大沖擊,這既是挑戰,更是機遇。挑戰源于對傳統文獻信息服務方式的創新與變革,機遇源于對新媒體的運用和推廣。在新媒體時代,高校圖書館唯有充分利用新媒體,建設功能強大的數字圖書館,拓展數字信息服務、移動信息服務和情景模擬服務體驗,才能吸引、挖潛和滿足用戶需求,在不斷發展中體現自身的存在價值。目前,數字信息服務已經占據甚至超過高校圖書館服務業務的半壁江山,圖書館正體現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有力地回擊了前一時期流行的、也是業界擔憂的“圖書館消亡論”。
2.2 新媒體服務是高校圖書館滿足師生需求,拓展自身功能的重要方式。
高校圖書館功能是多元化的,滿足師生需求卻是其始終的追求和宗旨。目前,傳統的文獻信息服務越來越無法滿足師生的需求。因此,高校圖書館信息服務的指向需要精準化、便捷化和個性化,服務的方式需要無所不在和“無孔不入”,真正實現圖書館與師生零距離的接觸,嵌入教學、科研和學習全過程。新媒體以其獨特的模式和強大的優勢,構建起隨時隨地為用戶提供移動的、個性化的一站式服務。在新媒體時代,高校圖書館唯有充分利用新媒體服務,才能在不斷滿足師生“苛刻”的文獻信息需求過程中,完善和拓展自身服務功能。
3 高校圖書館新媒體服務的模式
今天我們探究的圖書館新媒體服務模式是常見的幾種模式。包括:以網絡化服務為載體的網站、電子資源數據庫、個人圖書館和自助服務;以微服務為載體的微信、微博、微視頻服務;以社交平臺為載體的QQ、QQ群、論壇等;以移動圖書館為載體的手機圖書館、電子閱讀機等等。新媒體服務的模式已極其豐富,同時未來隨時可能有新的模式加入到新媒體之中。這是一個變革的時代、創新的時代。
3.1 網絡化服務
――網站是圖書館服務的門戶,集中了幾乎所有的服務項目:館情介紹、資源推薦與檢索、電子資源數據庫下載與利用、手機圖書館和個人圖書館入口、社交平臺入口等等,全部集中在網站主進行展示和鏈接運用。
――電子資源數據庫以其豐富海量的信息資源、高效智能的檢索和便捷的利用日益成為師生教學和科研工作重要的支撐,成為高校圖書館服務重要的依托。
――個人圖書館和自助服務為師生提供個人信息管理、圖書自助借還、預約、打印等等個性化的服務。個人服務項目在此集中,極大地滿足了師生獨立的、個體化的需求。
3.2 微服務
――通過微信、微博、微視頻等自媒體,圖書館與師生建立起及時、互動和共享的溝通平臺。通知公告、新書推薦、文化交流等圖書館傳統服務項目在微服務平臺上得以“圖文并茂、聲像俱全”的展示,及時互動、共享參與的方式更使圖書館微服務深受師生喜愛,煥發出勃勃的生機。
3.3 社交平臺
――QQ及QQ群是當下人們使用最為廣泛的交流工具。通過QQ、QQ群和論壇等社交平臺,圖書館與師生建立即時互動交流方式,并組織師生開展閱讀沙龍等活動,激發師生主體意識和參與意識,在學習中交流,在交流中學習。
3.4 移動圖書館
――移動圖書館是以手機、平板電腦等智能移動設備為終端設備,對圖書館資源進行訪問,以及開展個人圖書館和自助圖書館服務的一種方式。[2]移動圖書館訪問的入口是圖書館網站或電子閱讀機平臺,訪問的方式是憑借可隨身攜帶的移動終端實現信息資源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的無障礙自由獲取。
4 高校圖書館新媒體服務的前景
新媒體的發展前景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圖書館新媒體服務的前景。高校圖書館新媒體服務的前景有三個顯著的特點:一是運用更加廣泛。隨著“互聯網+”效應的擴展和深入,高校圖書館新媒體服務將加速融入到讀者服務中,受眾越來越普及;二是功能更加強大。隨著媒介融合提速,順應互聯網傳播移動化、社交化和視頻化的趨勢,圖書館新媒體服務功能將越來越強大,用戶體驗感將越來越真實、高效和舒適;三是服務更加精細化、智能化。隨著新媒體發展進入常態化以后,精細化和智能化將是新媒體的發展方向,圖書館新媒體服務將越來越趨向于個性化和智能化。
【參考文獻】
文旅融合視域下公共圖書館的應用價值
眾所周知,當代國民的受文化教育水平較過去有了很大提升,因此我國民眾普遍的文化感知能力愈來愈強,即使是在參與旅游活動的過程中,也有不少游客熱衷于了解當地的歷史文化背景。而各個景區的公共圖書館就成為游客認識本地文化的重要窗口,所以文旅融合視域下,公共圖書館的應用價值不再局限于為本地人提供閱讀服務,還可以發揮多方面的積極效用。有助于提供便捷的文化服務基于文旅融合視域,公共圖書館在為國民提供文化服務方面具有一些優勢,可以讓國民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文化服務。一方面,公共圖書館本身就是社會公益機構中的典型代表,文化服務屬性突出,所以在普及和推廣文化知識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文旅融合視角下,公共圖書館就成為很多游客了解當地文化知識的重要媒介,游客可以在公共圖書館內探索自己感興趣的文史內容,這對擴大當地文化背景知名度也有一定幫助;另一方面,通常來說公共圖書館周邊交通十分便利,以方便游客前往,且公共圖書館相對空間較大,能夠同時容納多人進行參觀學習,所以公共圖書館成為游客學習和了解當地文化背景的理想選擇,同時它也可以為眾多游客提供多樣化文化服務內容。有助于打造特色文旅體系我國有著十分悠久的歷史文化,且地域遼闊,在歷史長河中逐漸形成形式多樣的傳統文化體系,蘊含著各種各樣的風土人情、宗教習俗等,也對各地推出特色旅游服務有著良好的促進作用。文旅融合視域下,旅游產業不再獨立存在,而是成為文化宣傳的媒介之一,在加快各個地區旅游產業和文化產業發展速度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1]。其中,公共圖書館內有很多文化寶藏,還有記錄著關于當地歷史進程的各類文獻資料,這對當地打造特色文旅體系有著很大的幫助,比如通過研究文獻資料,可以挖掘很多有價值的文化活動主題;再如有的地方書法文化源遠流長。鑒于此,景區以及圖書館管理人員可以聯合開展書法比賽以及書法體驗活動,將活動場所定在景區周邊或者圖書館內,助力當地書法文化和旅游產業相輔相成,促進特色文旅體系建設。有助于傳承和發揚優秀文化新時期背景下,各行各業都應該遵循與時俱進的發展理念,避免在激烈的行業競爭中被淘汰。就旅游行業來說,隨著國民經濟收入水平不斷提高,選擇在閑暇時間外出旅游的人愈來愈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旅游行業的競爭,文旅融合發展戰略的提出,為很多地方的旅游產業發展指明了方向。現在文旅結合的旅行方式普遍受到國民歡迎,既能帶來經濟效益,也有利于傳承和發揚當地優秀文化。而公共圖書館是推動地方文旅產業健康發展的有效工具,首先圖書館是宣傳地方文化的重要信息來源,包括文化地理、自然特點、歷史傳統、民間習俗等,能夠在地方文旅行業發展過程中提供文化理論支撐;其次圖書館對人們而言就是獲取知識的重要場所,它作為文旅產業的發展推手,可以向游客介紹一些關于本地的文化知識信息,也能成為一個地方旅游的新亮點,吸引更多游客前來打卡學習,使地域優秀文化得到傳承與發展[2]。文旅融合與公共圖書館的關系分析文旅融合是當前社會文化發展的產物,是國家基于文化旅游發展背景所提出的政策。公共圖書館作為社會文化的重要載體,需要積極配合文旅融合政策的實施,通過發揮自身核心職能引領文旅融合的發展走向,實現文旅融合的目標。文旅融合與公共圖書館之間的關系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第一,公共圖書館職能屬性的文旅融合。公共圖書館是社會文化機構,與人們的文化活動有著密切關系。同時,公共圖書館也是發展文化事業的重要載體之一,以提供精神文化服務為主。文化旅游產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精神文化作為引導,而公共圖書館是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驅動力,為文化旅游產業提供豐富的精神文化供給。所以,從公共圖書館與文旅融合的層面來說,二者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第二,公共圖書館服務內容中的文旅融合。
當前公共圖書館的服務
內容主要包括閱讀服務、教育服務、文化服務等。相對于同類型的公共文化機構來說,公共圖書館與文旅融合之間的契合更加緊密。這是由于公共圖書館同時注重公益性與便利性,其服務方式與文化旅游服務方式較為接近,可以為文化旅游服務提供堅實的文化支撐。如公共圖書館所提供的教育服務可能會形成社會導向作用,以推動文明旅游。文化旅游與閱讀本質較為接近,最大的區別在于旅游屬于直觀形象認知,閱讀則側重于間接體驗。隨著融媒體時代的到來,公共圖書館所提供的閱讀服務也發生了變化,形成了多元化的服務形態,其中就涵蓋了在旅游活動中開展民俗表演、文化講座等,這些服務形態的創新能夠有效提升閱讀的影響力,實現旅游與閱讀的高度融合,且能夠有力推動文旅產業的穩步發展。文旅融合視域下的公共圖書館服務創新途徑所謂文旅融合,指的就是將旅游產業、文化產業及其相關要素進行交叉融合,使之在原來的產業基礎上不斷擴大發展范圍,從而獲得更大效益。公共圖書館既是提供文化信息資源的重要場所,也是開展社會教育的公共文化設施。因此,文旅融合視域下,公共圖書館應該積極探索新的服務途徑,讓游客享受到更好的文化服務、觀光服務等,為推動我國旅游產業、文化產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創新完善服務職能眾所周知,以往公共圖書館的定義就是收藏文獻資料,卻忽略了如何運用相關資料使之效用最大化。隨著時代不斷向前發展,公共圖書館的服務職能應該越來越完善,不能只以收藏為主,而是要積極尋找新的應用策略,藏用相互結合,才能更好激發公共圖書館的應用價值[3]。過去,公共圖書館的開放的時間都是結合本地居民的工作和休息時間而安排的,但是對于外來游客而言,他們的時間比較充裕和自由,到圖書館進行閱讀學習的時間并不固定,比如有的游客習慣晚上到當地圖書館查閱資料,如果圖書館已經暫停營業,不利于游客的學習積極性,具有一定局限性,因而公共圖書館應該深化社會服務職能,改善服務現狀,就開放時間來說,可以推出24小時服務項目,盡可能滿足不同游客的閱讀需求,方便游客在觀光過程中查閱相關資料,長此以往,有助于形成特色文化產業,使游客對當地圖書館充滿興趣,實現助推旅游產業發展的目標。創新運用館藏資源文旅融合視域下,在開發和制訂旅游方案時,應該將公共圖書館館藏資源作為理論指導,改變旅游產業片面娛樂化的傾向,例如可以把旅游景點和公共圖書館服務功能相互綁定,使游客在觀光過程中也能通過線上圖書館學習當地文化知識,以加深游客對當地風土人情、文化歷史等方面的認識與記憶,增強游客的游覽興趣。例如黃河是中華文明最主要的發源地,國人稱其為“母親河”,黃河流經我國多個省份,以欣賞黃河之美為主的風景名勝區有很多,像黃河國家地質公園、五龍峰等,據此可以推出全域旅游路線,以了解黃河為宗旨,開展形式多樣的文旅活動,黃河沿岸各個城市的公共圖書館需要提供黃河與本地發展歷程有關的信息資源;或者是邀請一些專家、學者等為游客實地講述黃河的歷史故事,讓游客對黃河的了解不再停留于表面,而是更加全面系統化地認知,從而對黃河風景名勝區健康發展也有良好促進作用。創新運營形式隨著社會不斷發展,旅游行業競爭愈發激烈,實踐表明,文旅融合發展戰略是幫助旅游產業實現可持續穩定發展目標的有效舉措之一。近些年,旅游產業逐漸興起,旅游已經成為很多國民消遣娛樂的主要選擇,據此0CULTUREINDUSTRY文化產業文化產業館藏建設CollectionConstruction實施文旅融合發展戰略,既能推動旅游產業進步,也可以傳播優秀文化。在此基礎上,公共圖書館還需要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要及時創新服務運營形式,為游客提供多元化服務。首先,公共圖書館應該創新管理方法。比如推出24小時營業服務,方便游客隨時進行閱讀學習;再者應該加強對現代化信息技術的應用,積極引進自動借閱設備、圖書查閱App等,最大程度縮短游客借閱等候的時間;還應該構建線上圖書館服務平臺,便于游客提前搜索館藏資源,為游客順利完成旅行提供相應的文化服務。其次,公共圖書館應該打造一支高素養文化服務團隊,要求工作人員對當地旅游產業、文化產業等有一定了解,并具備良好服務意識、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等,在工作過程中可以及時為游客提供幫助[4]。最后,公共圖書館應該做好文化服務宣傳工作,外地游客對本地人文歷史等并不熟悉,可能并不清楚該從哪些方面著手了解,據此公共圖書館應該積極制訂文化服務宣傳方案,比如和景區服務站開展合作,通過在宣傳頁、游玩指南等媒介上印刷文化服務信息,吸引游客到圖書館進行實地參觀學習,提升游客對當地文化的認識程度。
創新服務內容
現代信息技術環境下,社會已經進入數據信息化時代,人們獲取信息的途徑也趨向多元化,從以往的紙質報刊、電視媒體轉向新媒體平臺、數字平臺等。在這一背景下,公共圖書館要抓住發展機遇,打造數據管理體系,持續整合資源,將已有的館藏內容進行數字化處理,且對其進行高效管理,為公眾獲取文化資源提供便捷。如公共圖書館可以打造數據管理系統,不僅要對圖書館的數據進行妥善管理,同時還要開放外部端口,與主流旅游網站進行對接。這樣一來可以有效拓展地域文化的傳播范圍,讓游客能夠更加全面地掌握當地旅游信息,為游客的旅游出行帶來便捷,同時還可以進一步宣傳地域文化,提升地域知名度,創新圖書館的服務內容。在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圖書館不僅要對海量數據進行高效管理,還可以結合多項現代技術,進一步創新服務內容。如公共圖書館可以利用數字媒體技術,將圖書館中的館藏資源通過數字動畫的形式進行表達,讓人們可以直觀形象地了解當地風土人情與民俗特色。公共圖書館還可以利用虛擬現實技術、增強現實技術等,為人們營造虛擬現實與增強現實的環境,讓人們通過置身于真實場景的方式領略當地旅游特色,感受當地文化內涵。創新文創設計開發文旅融合環境下,文創產品的設計開發迎來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公共圖書館作為社會公益文化機構,積極參與到文創產品設計開發中能夠顯著提升當地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同時也可以進一步完善當地旅游公共服務體系。我國地大物博,每座城市、每個區域都擁有屬于自身的獨特文化氛圍,實體文創產品則是地域文化、民俗風情的重要載體。如南京市先鋒書店所設計的文創產品“一本城市”系列涂鴉本,其中涵蓋了“你是如何來到這座城”“時尚南京”“古城南京”與“人文南京”四大模塊,每一本涂鴉本對南京特色經典的介紹只有寥寥數語,大部分頁面都為空白,是專門留給游客記錄對南京這座城市的所感所想。可以看出,公共圖書館積極主動參與文創產品設計開發工作,可以轉變人們對公共圖書館的刻板印象,使得圖書館的文化資源更加活躍,同時將當地旅游文化特色與文創產品相融合,以設計出游客喜愛的旅游文創產品。綜上所述,文旅融合視域下,公共圖書館可以發揮多方面積極效用。因此,公共圖書館應該主動創新服務途徑,提高與文旅融合發展戰略的契合度,以為廣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務。實踐表明,公共圖書館可以通過實施創新完善服務職能、創新運用館藏資源、創新運營形式、創新服務內容、創新文創設計開發等舉措,達到互促、互惠、互利的效果,幫助文旅融合發展戰略順利實施,同時也可以加強對當地優秀文化資源的傳承與保護,從而讓我國文化產業、旅游產業迎來發展新篇章。
參考文獻
[1]胡永輝.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圖書館總分館服務創新研究[J].圖書館,2021(03):58-64.
[2]柴景梅.文旅融合背景下的公共圖書館服務創新思考[J].大眾文藝,2021(03):150-151.
[3]李振新.文旅融合下的公共圖書館服務創新路徑[J].焦作大學學報,2021,35(03):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