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17 16:19:5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納稅籌劃策略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企業納稅籌劃的內涵
納稅籌劃主要是指企業對企業內部的各項涉稅業務活動及過程進行合理合法的規范和籌劃,根據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成體系的納稅運作方式,以減少企業納稅的成本和風險,從而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升企業稅后盈利期望。
企業的納稅籌劃是企業開展正常工作的運行方式和策略,主要包括避稅和節稅兩種形式。其中,避稅籌劃主要是指納稅人通過一種不合法也不違法的方式,通過稅法中的空白點和漏洞來獲得稅收利益的一種策劃方式,這種行為相當于逃稅,因此,稅收機關要采取相關措施來應對。節稅主要是指納稅人根據法律法規中的一些優惠政策(例如免征額等),以此舉辦一些籌資經營的活動來實現少繳國家稅收的目的。
在風險范圍方面來說,企業納稅籌劃主要可以分為轉嫁籌劃,實現零風險和規避“稅收陷阱”兩部分,其中,轉嫁籌劃主要是指納稅人為了減少企業稅負的目標,采取轉嫁籌劃的方式;實現零風險主要是指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在做賬時要做到準確無誤,所繳納的稅款正確及時,沒有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等;規避“稅收陷阱”主要是指納稅人在企業納稅過程中要熟悉掌握稅收政策,要特別注意避開一些疑似陷阱的條款等。
企業納稅籌劃的這幾種形式,其目的都是為了消除管理中的障礙,理清財務關系。稅收是企業內生產經營活動的支出項目,對于企業而言,稅收越少越好,企業的納稅籌劃將企業的經濟利益和社會責任有效的結合在一起,從目前我國一些大中型企業的發展來看,一般一些發展良好的企業都具有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不僅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外部風險,還能夠最大程度的提高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經濟新常態下企業納稅籌劃的現狀及問題
企業的納稅籌劃主要是企業為了達到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優化而采用的一種鞭策行為,在經濟新常態下,我國一些大中型企業為了適應這種狀態必須要對納稅籌劃機制進行變革,但是在這一過程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
1.企業納稅籌劃的意識薄弱,重視不足
企業的納稅籌劃涉及到企業的各個項目環節和部門,不單單只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范疇,納稅籌劃在企業中占有重要地位,直接關乎企業決策性的方向和目標,是需要企業從上到下各級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但是,目前大部分的企業管理層根本沒有真正意識到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要性,對于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視程度遠遠不足,認為企業納稅籌劃無非是少繳稅或者直接不交稅等。很多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管理觀念和管理方式都比較落后,經營風險意識也比較弱,管理者只關注企業的數量金額是否達標,而對于納稅籌劃是否合法合理并沒有過多的關注,這嚴重阻礙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企業缺乏專業的納稅籌劃人才
納稅籌劃是一項對各方面要求比較高的管理活動,其具有綜合性和廣泛性。企業的納稅籌劃涉及到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要求管理人員要求具有較高的核算業務水平,而且還必須要精通投資、法律以及信息技術等?,F在一些大中型企業缺乏一些專業的納稅籌劃人才,導致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能夠做到完全的合理、合法。
3.企業的納稅激勵策略不夠完善
激勵策略是一??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企業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對于創造企業的核心價值資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企業在納稅激勵策略還不夠完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如下:首先,企業在吸納人才時并沒有進行嚴格的甄選,有一些員工是通過企業內部管理人員的關系,走后門進入的,其專業技能并不高,這不僅影響工作效率,而且拉低了企業整體員工的整體素質,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一些專業水平比較高的普通職工沒有機會進入企業。其次,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的激勵制度不到位,對于一些工作能力比較突出的優秀員工企業沒有給予相應的激勵,使得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不高,嚴重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企業納稅籌劃的策略研究
1.建立完善的納稅體系,加強納稅籌劃意識
良好的納稅體系不僅可以提升企業的凝聚力,對于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企業必須要建立完善的納稅體系,加強企業納稅籌劃的意識。首先,應該意識到企業納稅籌劃對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作用,進而建立相應的企業納稅籌劃意識;其次,企業要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使管理人員從根本上意識到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的重要性,從而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真正適合自身發展的企業納稅籌劃體系。
2.不斷吸納納稅籌劃的專業人才,加強團隊建設
企業納稅籌劃是一項對專業技術要求比較高的工作,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企業要吸納一些納稅籌劃的專業人才,不僅要求其具備財務、納稅籌劃法律法規知識,還要具備豐富的企業經營與管理的能力和經驗,能夠有效的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納稅籌劃相結合;另外,企業要注意加強納稅籌劃團隊的建設,要提高企業內部人員稅法意識、納稅籌劃實施能力和稅收政策的分析理解能力等,從而有效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實現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優化。
3.建立完善的納稅激勵策略
人力資源是一個企業創造價值的核心資源,企業要順利實施納稅籌劃制度必須要注重人力資源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納稅籌劃激勵策略,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項:首先,企業要建立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對于企業內部的財務員工,工作能力較強且表現優秀的員工要及時給予獎勵,調動其工作積極性,把財務員工的短期行為長期化,使其能夠有效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等。其次,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員工培訓機制,尤其是針對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要定期進行再教育,不斷提高其工作能力,減少工作失誤,建立企業納稅籌劃理念和全員風險控制意識,提高企業在企業納稅籌劃和風險管理的整體能力。
四、結束語
本文首先闡述了流轉稅角度下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的基本理論、意義及對特別注意的問題進行分析,最后對解決策略作出了簡要探討。
關鍵詞:建筑安裝企業 流轉稅 納稅籌劃策略
目前,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建筑安裝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而建筑安裝企業必須盡自身最大努力來提升企業整體實力,不單是提升經濟效益,更要科學的減少企業成本支出。建筑安裝企業的流轉稅納稅籌劃影響著自身未來的經營模式和發展方向,納稅籌劃工作是企業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一、基于流轉稅角度,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籌劃的概論
(一)納稅籌劃的概念
納稅籌劃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合理地來降低稅收風險和負擔的一種經濟行為,它是指納稅人以稅法為導向,在既定的稅制制度里,合理的規劃納稅人的經營、戰略、投資活動等,從而幫助納稅人實現涉稅風險最小化和價值最大化的財稅管理活動。
建筑安裝企業指專門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是降低納稅成本,有效的幫助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的最佳手段之一。而納稅籌劃工作必須以合法為前提,籌劃者要充分掌握財務、稅收法律法規、企業運營等多種知識和技能,能夠自覺地綜合運用各種合法手段來最大限度的降低納稅成本。
(二)建筑安裝企業流轉稅的內容
流轉稅,又稱流轉課稅、流通稅,指以納稅人商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流轉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一類稅收。我國的稅制結構以流轉稅為主體,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
建筑安裝企業涉稅種類主要包括,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等。從流轉稅的定義和建安企業行業特點來看,建筑安裝企業的流轉稅主體是由營業稅和增值稅構成,主要內容包括,結算工程價款及其他業務收入所產生的營業稅納稅義務;建筑安裝過程中銷售貨物、材料所產生的增值稅納稅義務;全國“營改增”試點改革所涉及的增值稅納稅義務。
流轉稅是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業務繁雜,納稅金額較大,進行科學的納稅籌劃非常必要。
二、基于流轉稅角度,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要意義
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籌劃,不僅給企業節約了稅收支付金、增加凈收益以及提升了企業在投資、理財、經營等發面的預算和決策能力,而且促進了建筑安裝行業的前進發展。但納稅籌劃有著自身的局限性,任何種類的納稅籌劃是歷史條件下的產物,都必須以特定的經濟活動為背景,在一定的時間、地區和法律法規等條件下進行,它有時效性和針對性,不可能在任何時候、地點適用,納稅籌劃若一成不變,終會影響企業實現財務管理目標,損害自身利益。
總體而言,在流轉稅角度下,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籌劃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改變了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
流轉稅的角度來說,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籌劃基本的目的是幫助企業節約稅款支出,因此,在一定時期內,它增加了國民收入份額量,相應的減少了政府所分得份額,分配結構的改變影響著整個社會經濟。
(二)有利于促進稅制不斷完善
總體分析,納稅籌劃就是尋求低稅點,而部分抵稅制度就存在不完善性,通常在納稅籌劃中體現。國家必須通過納稅籌劃行為進行分析和判斷,從而從中發現稅制問題,不斷促進稅制的完善。
(三)有利于提高企業經濟行為的判斷決策能力,增強企業競爭能力
建筑安裝企業流轉稅的納稅籌劃,在合法的節稅或非違法的避稅基礎上,不僅可以讓企業節約稅收成本,還在某種程度上,給企業提供了正確的投資、生產經營決策方向,從而保證了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因此,建筑安裝企業的流轉稅納稅籌劃,對行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不止為整個行業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也提升了企業自身的競爭力。
三、基于流轉稅角度,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的策略
通過以上建筑安裝企業納稅籌劃意義的分析,它直接影響到整個行業以后的發展方向和經營模式。因此,基于流轉稅角度,以下是完善建筑安裝行業納稅籌劃的幾點策略:
(一)利用營業額進行納稅籌劃
應繳營業稅= 應稅營業額×稅率,從營業稅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營業稅的稅負,最有效、合理的方式是降低應稅營業額。在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梢?,納稅人從事建筑安裝工作,凡所安裝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但新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也同時規定,只有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不征收營業稅。所以要在建筑安裝合同條款里注明設備由建設方采購,其價值就不會納入計稅營業額,建筑安裝企業可以適當采取這種方式,跟甲方商議好建筑安裝設備的供應方式,從而可以實現營業稅節稅,降低企業成本。
(二)利用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納稅籌劃
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是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根據此項規定,利用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納稅籌劃核心策略是要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從而避免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入貨物的銷售額中去,現行應稅勞務的營業稅率為3-5%,如果不分別進行會計核算或者核算不清,將面臨從高征收13%-17%增值稅的風險,不僅企業會增加無法挽回的稅負損失,還將面臨主管稅務機關的相應處罰。所以建筑安裝企業對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納稅籌劃,必須吃透稅法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建立完善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準確地核算不同應稅項目,以免從高適用稅率,從而為企業合理規避稅收風險。
(三)選擇適合的納稅時間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苯ㄖ┕て髽I尚未開工時收到的預收款項以及開工后收到的預收工程款,在收到的當天即發生納稅義務。所以建筑安裝企業選擇的結算方式必須建立在保證款項按期到賬的基礎上,盡量不要把預收款來當作結算時間,推遲結算時間,營業稅納稅義務也相應的推遲,從而達到合理節約資金的目的。
(四)加強納稅籌劃人才培養
納稅籌劃是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它有著高層次、高智商的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專業的稅收、會計、財務等知識,必須熟知投資、籌資活動和經營,選擇一個最優的納稅方案。目前,在建筑安裝行業里,完全能夠勝任企業稅務管理的人才并不多,從而影響了整個行業的發展。因此,繼續要加強培養納稅籌劃人才,打造一支復合型財務管理的團隊,提高行業經營的核心競爭力。
(五)增強建筑安裝企業的管理層意識
管理者的意識和能力極大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單位的發展。建筑安裝企業在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的前提下,提高企業管理者的納稅籌劃意識勢在必行的。管理層人員首先要掌握透納稅籌劃的內涵及特點,充分的了解納稅籌劃在建筑安裝行業中的意義,只有這樣,才能帶動全體人員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讓員工獲得最大化利益。
四、結束語
流轉稅角度下的納稅籌劃是企業運營中重要的理財活動,也是合法納稅及獲得最大化利益的核心。它不僅為國家提供了合法的稅收,而且幫助了整個建筑安裝行業中獲得利益最大化,為未來的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因此,本文在研究流轉稅角度下,我國建筑安裝行業納稅籌劃的特點及意義,分析了可能出現的問題,為我國建筑安裝行業納稅籌劃的進一步發展提供策略,也為其他行業的納稅籌劃提供借鑒。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3]蘇萬貴.淺論建筑工程企業納稅籌劃的概念.目的與方法[J] .科技資訊.2010(01)
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策略
一、“營改增”稅制改革簡介
稅收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我國稅收是以流轉稅和所得稅并行的雙主體稅制,而增值稅和營業稅又構成了我國稅制體系中最重要的兩大流轉稅。2011年,國家稅務總局與財政部經國務院批準,聯合下發了關于我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此后幾年,從我國部分交通運輸業以及現代服務業為試點,逐漸擴大到涵蓋我國整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改革,2016年,我國房地產業、建筑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也將被納入“營改增”的浪潮中,改革力度之大、影響之深也是前所未有。
二、“營改增”稅制改革前我國房地產企業納稅情況分析
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前,我國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種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等,其中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構成了稅制改革前房地產企業的主要稅種?!盃I改增”稅制改革實施前,房地產企業商品房銷售時按照售價的5%繳納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主要是由增值額即售房收入與扣除項目之間的差額決定的,其中扣除項目包括因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成本、開發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及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根據增值額占扣除項目的比例確定增值率,并以此計算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增值率是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關鍵。企業所得稅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稅負之一。除小微型房地產企業適用20%的企業所得稅外,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稅負輕重取決于開發利潤的大小,因此和土地增值稅在稅負上具有一定的趨同性。
三、“營改增”稅制改革對我國房地產企業納稅情況的影響
1.對營業稅及增值稅的影響。
我國對房地產行業實施“營改增”稅制改革后,房地產行業將邁入繳納增值稅時期。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稅率的基本傾向性意見已形成,針對一般納稅人,房地產業的增值稅稅率預計為11%,并可按照增值稅相關條例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因此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在繳納營業稅時期工程材料成本中負擔增值稅后又重復征稅的問題。但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根據相關數據統計,一線城市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一半左右是由地價款構成的,且很難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專用發票;二是其他房地產開發成本如拆遷補償費、市政大配套費及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也無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得增值稅稅負過重。
2.對土地增值稅的影響。
“營改增”稅制改革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主要影響體現在已繳納的增值稅上。由于繳納營業稅時期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為5%,且為價內稅,對價格影響相對較小,并且在計算增值額時可以抵扣;而改征增值稅后,稅率預計變為11%,且增值稅為價外稅,在計算增值額時,已繳納的增值稅不可作為抵扣項目,則會很大程度的增加了土地增值稅的增值率,增大土地增值稅稅負。另外,“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是否屬于重復征稅的稅種值得探討。
3.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
在房地產企業實施“營改增”后,由于增值稅屬于價外稅,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使企業實際稅負變重,因此,“營改增”稅制改革對房地產企業的稅后所得影響較大。
四、“營改增”稅制改革背景下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策略分析
1.積極反映,爭取稅收政策支持。
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成本中相當大的比例不能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成本中已負擔且本不應該影響損益的進項稅不能抵扣,增大了企業稅負,因此,對于房地產行業“營改增”具體事項的相關稅務建議、訴求應盡快通過各種渠道向政策制定部門及時反映,爭取稅收政策支持。例如,房地產企業中占比例很大的土地出讓金、市政大配套費、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行政性收費,一般只能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的行政專用收據或其他收據,從而無法形成完整的抵扣鏈條。為此建議政策制定部門可以對此類成本規定一個合理的進項稅抵扣率,即政府可以允許房地產企業憑財政部門開具的土地出讓金專用收據等作為抵扣憑證,類似企業購進農產品可以抵扣13%的進項稅額,如果這部分進項稅無法抵扣,企業稅收負擔將會大幅上升;還應考慮房地產業的上下游稅率,最好規定一致或相近,以減輕企業納稅負擔,實現稅制改革的初衷即結構性減稅的目標。此外,由于房地產企業開發周期長的特性,增值稅進項稅的認證期是否在現行政策的基礎上適當延長。
2.政策籌劃,爭取財政資金支持。
由于“營改增”政策實施后將對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帶來較大的影響,由于房地產企業的行業狀況及增值稅的征納方式,在實施初期會對相當一部分企業帶來較沉重的稅收負擔。為了實現改革的平穩過渡,據統計,相當一部分省市財稅部門均提供了改革扶持資金政策,對稅制改革中有實際困難的企業予以政府資金扶持。因此,處于“營改增”大背景下的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利用相關資金扶持政策,并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政策籌劃,以享受相關的政策資金支持,減輕企業的稅收壓力。
3.找準企業稅收風險點,合理規避稅務風險。
房地產企業與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企業不同,其建造周期長且開發至一定節點才能進行預售,考慮到房地產的行業特點、市場行情及政策因素,“營改增”后會使該行業稅務風險加大。主要風險一是:如不能按期預售,前期的增值稅進項稅認證過期,致使進項稅不能抵扣;二是:如果商品房脫銷,導致進項稅抵扣不足使得企業稅負增加;三是:如果房地產行業不景氣,嚴重出現商品房滯銷,無法及時取得銷項稅,可能會出現進項稅與銷項稅倒掛;如何避免此類事情發生,是政策制定部門需考慮的問題也是企業稅務籌劃和規避稅務風險的重點。
4.合理籌劃增值稅抵扣鏈條,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由于增值稅抵扣有嚴格的抵扣鏈條,所以“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必須加強增值稅抵扣鏈條的管理及籌劃。因房地產企業商品房的銷售價格確定后,相應的銷項稅也就確定,銷項稅的籌劃空間有限,所以只能把籌劃的重點放在進項稅上。房地產企業如何增大進項稅額并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全額抵扣是降低企業稅負的重點,比如企業的供應商、施工方等上游企業的開票時間、增值稅稅率、結算方式的選擇及進項稅認證時間的籌劃等都是進項稅籌劃的重要切入點。項目從開工至售罄,在增值稅抵扣鏈條上,根據各行業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點科學、合法制定正確的籌劃步驟,做出最符合企業要求的有效籌劃方案,有效降低企業稅負。
五、結語
“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在合理利用政策的同時,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具體業務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影響,找準切入點合理制定稅務籌劃策略。
參考文獻:
[1]張怡然.我國房地產企業納稅問題分析.東北財經大學學報[J].2015.01.
[關鍵詞]企業集團 納稅籌劃 策略
企業集團是以總部為核心,眾多有著相同利益的機構為經營點的一種高級組織形式的企業,多個具有共同經濟利益的企業單位組合在一起,以資本、技術和產品作為聯結紐帶。企業集團納稅籌劃不僅能為集團整體減輕稅收負擔,增加集團的利潤,而且對企業集團的經營、投資及籌資活動進行的涉稅活動也是集團財務戰略的重要部分。
一、企業集團簡述
企業集團是一種以大企業為核心、規模巨大、多角化經營的企業聯合組織或企業群體組織,它們以經濟技術或經營聯系為基礎、實行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領導體制。集團各組織是按照總部經營方針進行重大業務活動,或者雖無產權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但在經濟上有一定聯系的企業群體。
企業集團具有以下三個特征:第一,企業集團是多個法人組織構成的企業聯合體,它們的共同特點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然而由于對產品、資金或者技術等方面存在相互依賴性,這些不同的法人組織聯結成了一個企業集團;第二,企業集團是一個多層次的經濟組織,其往往是通過兼并、控股、投資等方式形成的,連接它們的基本紐帶是資本。一般而言,可以將企業集團劃分為母公司(核心層)、子公司(緊密層)及一些部門機構(半緊密層)等;第三,企業集團是通過眾多紐帶聯結在一起的組織。資本、人事、財務、技術等因素將這些組織緊緊地聯系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機整體。
二、企業集團納稅籌劃理念
1.依法籌劃
任何納稅籌劃行為,其產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經濟利益的驅動,即經濟主體為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納稅籌劃必須在合法條件下進行,應該以不違反國家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為前提,否則就會成為稅收違法行為。納稅籌劃的合法性是企業集團進行納稅籌劃的基本理念,其所采用的手段必須是符合現行稅收法律的,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納稅籌劃實質上是利用了稅法的不完善或者稅法的漏洞來進行籌劃。企業集團的納稅籌劃必須是合法行為,必須以守法意識出發,以節稅為目的,實現企業集團組織結構的內部優化以及集團資源的配置,促進企業集團戰略目標的實現。
2.納稅一體化
企業集團是多個法人組織構成的聯合體,多數成員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相應的民事權利,各個成員的目標是統一的,即獲取經濟利益。各成員企業應該注重配合,以企業集團的全局觀念為指導,力求實現集團資源整合和協同效應,保障企業集團的整體利益。也就是說,企業集團在母公司的統一協調下,遵循集團的整體利益,從全局的角度考慮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來實現節稅目的。
3.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的任何決策行為都是建立在該行為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大于其實施成本的基礎上,納稅籌劃的實施有利于實現企業集團的整體財務目標。因此,企業集團在進行納稅籌劃之前,需要結合集團內部的情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考慮納稅籌劃的可行性,在確保低成本高收益的情況下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實施納稅籌劃。同時,企業集團在選擇納稅籌劃方案時,除了要考慮降低納稅成本之外,還要考慮到由于籌劃方案實施可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在綜合考慮之后,采取最適合的納稅籌劃方案來給企業集團帶來真正的收益和最大的經濟利益。
三、企業集團納稅籌劃策略
1.設立核心控股公司和財務中心
企業集團是個多層次多機構的聯合體,由于集團內部各個企業所處的行業地位和適用的稅收法則不同,課稅對象不一,稅率也高低不一,還可能存在享受減免稅的企業等。這樣母公司可以通過財務決策來平衡集團的稅負,降低整體的稅負成本。比如,將母公司設立在經濟特區或者是能夠享受稅收優化的高新技術開發區;通過規模擴張,對虧損企業進行兼并收購,這樣能夠享受盈虧抵補的好處。
對企業集團而言,財務中心扮演著資本集中地的角色,其承擔著企業集團的財務風險。一方面可以享受財務集中所帶來的費用節約效應,另一方面可以享受其為集團帶來的稅收利益。如將企業集團財務中心設在稅收協定網絡較發達的區域,不僅能夠享受借貸款免征的好處,還能將大量利息收入通過財務中心得到籌劃和分配,可以取得抵免稅款或延緩納稅的效果。
2.稅負轉嫁
稅負轉嫁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通過對銷售商品的價格進行調整,將稅收負擔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活動。通過轉嫁籌劃能夠實現降低稅負高收益的目標。
稅負轉嫁是通過對商品購銷過程中價格的控制而將稅負轉嫁給他人,其行為實際上與稅法無關,但是可以達到節稅效應。稅負轉嫁行為并未侵害國家利益,亦不構成違法行為。因此,稅負轉嫁受到企業集團的普遍青睞。稅負轉嫁常用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提高企業集團商品或生產要素的價格,向后轉嫁給商品或生產要素的購買者,例如通過高價格將商品向后轉嫁給購買者,以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企業集團的利潤,進而降低應納稅費。二是通過壓低商品或生產要素進價,向前轉嫁給商品或生產要素的提供者。
3.內部轉移定價策略
內部轉移定價,是企業集團根據其經營戰略目標,通過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來實現。所謂關聯企業,是各自有著獨立法人資格但彼此又有某種相關利益關系的企業。轉移定價策略是通過在關聯企業之間從事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專門技術、資金借貸等活動時所確定的集團內部價格。它不受市場供求決定,主要服從于集團整體利益的要求?;セ荻▋r本身可能蘊含多重目的,為減輕稅負而采用的互惠定價,是關聯企業之間通過利潤轉移,達到降低集團整體稅負的手段。
參考文獻:
[1]張英明,《企業集團納稅籌劃歷年及策略研究》,現代經濟,2008.07
國家相關財稅文件對企業分立稅務處理進行了分類,但仍不是很詳細。因此企業分立進行稅務處理還要進行分析,并對文件沒有涉及的涉稅問題提出相應性政策建議。
關鍵詞:
企業分立;重組;涉稅處理
國家財政部財稅文件,將企業分立后存在分為存續分立,如果企業分立后不存在就為新設分立。
一、企業稅務處理選擇
財稅文件把企業重組分為一般性、特殊性兩種稅務處理。其中文件明確規定:1、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經營活動符合回家規定。2、被收購、合并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規定。3、企業重組后的連續12個月內沒有對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進行改變。4、重組交易對價中金額符合相關法律。5、企業重組中的原股東連續12個月內沒有轉讓股權的。企業重組后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可以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如果有一項不能滿足以上條件,則不能進行特殊性稅務風險。企業分立業務要根據股東變化和股權情況來進行稅務處理。是否確定納稅義務就看交易實際發生行為與實際發生時間??偟脕碚f,即時確定納稅義務則為一般性稅務處理;后置納稅義務則是特殊性稅務處理。
二、稅務處理政策分析
(一)企業分立所得稅處理與工商處理難以協調財稅[2009]59號文件中明確規定:分立企業和被分立企業不改原本的實質經營活動,在被分立股東仍取得分立股權情況下??偟膩碚f就是企業分家但股東不分家,則可以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相反,如果企業分家股東也分家的話則適合一般性稅務處理。同時,我國相關工商文件規定:我國企業分立后的各個公司加起來的注冊資金不得超過原來總公司的注冊資金。而財稅文件對于特殊性稅務處理確定了“新股”計稅基礎方法,如果分立后企業的股東不放棄舊股而選擇把“新股”的計稅基礎為零,則必然不能滿足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額要求。因此,被分立或分立企業采取存續分立,只能是被分立企業的股東持有股份的計稅基礎為原計稅基礎減“新股”的計稅基礎。綜上所序,企業采用標準的讓產分股式分立及股本分割式新設分立符合了一定的情況則可以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其余情況則采用一般性稅務處理。
(二)對于彌補虧損承繼的問題國家相關財稅文件規定了分立企業的虧損不得互相結轉彌補,則是對企業分立一般性稅務處理的虧損彌補,而企業沒有超過法定彌補期限可按分立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繼續彌補則進行的是特殊性稅務處理。文件規定,被分立企業虧損即使沒有超過法定彌補期限,也只有在實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方式下才能按照公式計算彌補。但文件中對兩點沒有明確規定:第一、資產的確認口徑。資產沒有注明是一般資產還是凈資產。兩者意義不同則計算的稅務基礎也不同。第二、資產的計量。對資產計量采用公允價值還是原賬面價值也沒有明確概念。
(三)稅收優惠政策的承繼問題企業還有沒有享受完的稅收優惠,存續企業可以按照存續企業前的所得額與分立后存續企業的資產的比例進行計算。但沒有明確資產的計量及口徑。
(四)非股權支付部分的相關事項特殊性稅務處理對于股權支付部分有明確規定,而對于非股權部分的相關規定為: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乘以非股權支付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結果。但其實文件中存在著疑問:公式中的資產為哪種口徑凈資產;計算非股權支付中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后,計算計稅基礎時,怎樣進行分配調整?是否要把負債計入其中?這些都不明確。
三、企業所得稅處理的事項
(一)稅收優惠政策的承繼相關財稅文件處理稅務方法不同,所產生的稅收優惠也不同,這不利于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所涉及的計量不同,則帶來的結果肯定也不同。為便于征管,讓企業都更能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因此,稅收政策優惠規定:在享受期沒有滿的情況下,分立后企業性質和稅收性質沒有發生改變的,可繼續享受分立前企業的稅收優惠。
(二)彌補虧損的結轉企業分立包括資產、勞動力和負債等,因此計算比例分攤時資產口徑要用凈資產來計算。資產計量如果進行賬面價值計量,企業很難評估和操縱,不便于征管稅收。資產盈利能力只與公允價值相關,和賬面價值沒有關聯。所以,資產比例按照公允價值計量更恰當。由此,相關政策可以稍微修改:分立企業按規定進行彌補被分立企業沒有超過法定期限的虧損,且用凈資產的公允價值占被分立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的比例進行計算。
(三)調整非股權支付部分企業分立時,非股權支付部分與負債和分立企業相對應。因此,應用凈資產來計算非股權部分,即資產減去負債的余額。資產計稅基礎應當為:減去相應的負債后余額計算得出的非股權支付資產所得額來計算。但負債是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流出的現時義務,企業要真實的扣除稅前所得,即為企業只有具備了損失確認要件時的情況下才能調減負債的計稅基礎。并且,可以參考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來進行分配。
參考文獻:
[1]高金平.公司重組業務的會計及稅務處理——分立業務[J].中國稅務,2009(10).
一、增值稅納稅籌劃案例
單位基本情況:某電梯生產廠有職工380人,每年產品銷售收入(不含稅)為3800萬元,其中安裝、調試收入為1600萬元。該廠除生產車間外,還設有電梯設計室負責電梯設計及建安設計、保養、維修工作,每年設計保養維修費為3200萬元,購進原材料發生增值稅進項稅額340萬元。
納稅籌劃前,該單位被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其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一并征收增值稅。這主要是因為該單位屬于生產性企業,而且兼營非應稅勞務銷售額未達到總銷售額的50%。應一并征收增值稅。由此,該企業每年應繳增值稅:
銷項稅額為:(3800+3200)*17%=1190萬元
進項稅額為:340萬元
應繳納增值稅為:1190-340=850萬元
根據有關稅法文件規定,對企業銷售電梯(自產的或購進的)并負責安裝及設計、保養、維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稅;對不從事電梯生產、銷售,只從事電梯設計、保養和維修的專業公司對安裝運行后的電梯進行的保養、維修取得的收入,征收營業稅。
按照上述規定,如果企業投資設立兩個獨立核算的公司如下:
1.將該廠設計室劃歸甲公司,由甲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并由甲公司負責繳納營業稅款,適用稅率為5%。
2.將該廠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劃歸乙公司,將安裝調試收入從產品銷售的收入中分離出來,歸乙公司統一核算繳納營業稅款,適用稅率為3%。
納稅籌劃后,電梯廠繳納增值稅:
銷售收入為:3800-1600=2200萬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為:2200*17%=374萬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為:340萬元
應繳納增值稅為:374-340=34萬元
2.甲公司應就電梯設計保養維修費獨立核算,征收營業稅(營業稅率為5%),應繳納營業稅為:3200*5%=160萬元。
3.乙公司就安裝調試收入獨立核算,征收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為3%),應繳納營業稅為1600*3%=48萬元。
三公司應繳稅費為:34+160+48=242萬元
納稅籌劃效果:該鍋爐廠籌劃前應繳納稅增值稅850萬元,籌劃后繳稅總額為242萬元。為企業節稅850-242=608萬元,直接增加了企業利潤608萬元。
二、營業稅納稅籌劃案例
單位基本情況:甲房地產開發公司于2012年開發了一排商業店面,該房產公司與該市開元公司簽訂一份購房合同,合同規定,房產公司將商業店鋪共5000平方米按照開元公司的要求進行裝修后再銷售給開元公司,售價8000元/平米,價款總額4000萬元。乙公司為裝修裝飾公司,發生裝修費用共計1800萬元,甲房產公司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納稅籌劃前:應納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為5%);4000*5%=200萬元。
應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200*(7%+3%+2%)=24萬元
應納稅費合計為200+24=224萬元
納稅籌劃內容:由乙公司與開元公司直接簽訂裝修合同,乙公司按1800萬元的價格將建筑安裝發票直接開給開元公司,甲房產公司再按售價2200萬元(4000萬元-1800萬元)給開元公司開具房屋銷售發票。
納稅籌劃后:
甲公司:應納營業稅:2200*5%=110萬元
應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110*(7%+3%+2%)=13.2萬元
應納稅費合計為:110+13.2=123.20萬元
納稅籌劃效果:乙公司應納稅費未變,甲房產公司節約稅費100.8萬元(224萬元-123.20萬元)。
三、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案例
李先生業余為一家單位提供裝修設計服務,每月獲得勞務報酬6000元,為從事這項業務,李先生每月需要支付往返車費400元、材料費1600元。
納稅籌劃方案如下:
建議李先生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專門為該公司提供設計服務。其他條件均不發生改變,李先生仍要支付往返車費400元、材料費1600元,李先生可以獲得6000元收入。
那么,在2012年度,納稅情況比較如下:
納稅籌劃前:李先生按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6000(1-20%)*20%*12=11520元。
納稅籌劃后: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計算的原則,李先生2012年度的總收入為6000*12=72000元。總成本為:(400+1600)*12=24000元。李先生作為投資人,其個人費用可以扣除3500元*12=42000元。這樣,2012年度,該個人獨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為:72000-24000-42000=6000元。應納所得額為:6000*10%-250=350元。
通過納稅籌劃,李先生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為:11520-350=11170元。減輕稅負達98%。
由上述實例可以看出,相同的經濟業務,如果合理利用了稅收政策進行納稅籌劃,就會繳納不同的稅種,會影響納稅人稅負高低。因此,在企業經營過程中,進行合理籌劃,日益成為企業理財或經營管理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現代企業納稅籌劃財務管理減輕稅負財會人員
一、導言
隨著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凸顯。特別是中央對東北老工業基礎振興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和實施,眾多的企業都在加快產品結構調整,以經濟效益為中以中心,加快管理創新、技術創新,著力提高市場占有率。大連路陽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也在著力抓住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這一有力契機,加快企業發展,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充分利用中央對東北振興的一系列政策,眼睛盯著市場轉,產品根據市場需求變,不斷降本增效,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和我國經濟發展的加速及財稅制度的改革與不斷完善,納稅策劃作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工作和內容越來越引起企業高管的高度重視。企業依法經營,正確進行納稅籌劃,實現企業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目標,這是事關重要的。筆者長期從事企業財務管理及所掌握的納稅籌劃理論知識,撰寫本文,對現代企業納稅籌劃,進行探討、芻論。
二、正確地理解和把握納稅籌劃
筆者通過學習納稅籌劃有關教材和查閱有關納稅籌劃資料及日常參與企業納稅籌劃的實踐認為,現代企業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降低稅負,實現現代企業規劃的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目標的有效途徑。2009年1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了《關于征求(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意見函》。2009年5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正式頒布《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國稅[2009]90號),簡稱《指引》。《指引》中明確提出,稅務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之一是“稅收籌劃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這是我國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出“納稅籌劃”這一名詞,這也表明了我國稅務主管部門對“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的稅收籌劃的一種認可?!凹{稅籌劃”在世界各國早已產生,并且發展的日趨成熟。我國從1994年稅制改革伊始,有關財稅管理專家就在納稅籌劃學術領域中開始關注這一課題。20世紀90年代后期,各行業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逐漸活躍起來,但是由于稅法的相對不完善,以及對其缺乏系統有效的理解,“納稅籌劃”演變成為“避稅”的代名詞,各種以“鉆空子”、“逃稅”“漏稅”等形式的“籌劃”大行其道。鑒于這種情況,《中國稅務報》專門增設“稅收籌劃??保_展全面介紹納稅籌劃基本知識,并刊發各類符合稅法規定的案例,以引導納稅人進行正確合理的納稅籌劃。這些對“納稅籌劃”行為的重要定位,使納稅籌劃逐漸成為企業涉稅管理的必備知識和內容?!吨腥A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實施,標志著我國稅制的進一步完善,為我國各行業企業創造了新形勢下公開競爭的稅收法制環境,這是運用科學發展觀,在法制領域構建和諧的重要舉措。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市場機制在資源配制中的基礎性作用不斷增強,市場競爭日趨廣泛。稅負公平是市場公平競爭的重要保證條件之一。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中日益受到重視。追求稅后利潤最大化,是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基本動因,也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的經營活動從始至終都要涉及到稅收。企業納稅籌劃的方案都要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來展開,將納稅籌劃融合到企業財務管理的各個環節之中去,互相配合,才能實現現代企業效益最大化。納稅籌劃可以減輕企業納稅負擔,這是納稅籌劃的主要目的,也是普遍可以認識到的。之所以要實施納稅籌劃,其根本出發點就是要以各種合法的、非違法的手段來達到合理減輕企業納稅負擔的目的。但是應當認識到,稅收負擔的降低也存在著兩種形式:絕對降低與相對降低。所謂稅負的絕對降低,就是指在企業業務流量不變的情況下實現納稅額的減少。稅負的相對降低是指在業務流量增長的情況下,稅收額的增長幅度小于業務流量的增長幅度。納稅籌劃是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決策系統由五個基本要素組成:決策者、決策對象、信息、決策的理論和方法、決策的結果。納稅籌劃作為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此五要素均相應提出了要求。它要求上至董事長,下至一般的財務工作者都要樹立納稅籌劃的觀念;決策時不可忽視籌資、投資和分配過程中的納稅問題;決策時需要提供納稅信息;納稅籌劃同樣離開不財務決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納稅籌劃可以使企業合理避稅。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的基礎上,通過掌握相關會計知識,在不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對經濟活動的籌資、投資、經營等活動作出安排,以非違法的手段來達到少交稅或不交稅的目的。
三、現代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表現
筆者在長期從事企業財務管理與參與企業納稅籌劃管理的工作中,在與其它企業財會人員交往中了解到,現代企業納稅籌劃中存在以下問題表現。首先,現代企業納稅籌劃意識問題。現代心理學告訴我們意識產生需要,需要產生動機,動機導向行為,這是客觀規律?,F代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會人員及企業的高管不重視企業納稅籌劃工作,致使企業納稅籌劃流于形式,影響到現代企業納稅籌劃的實效性。其次,現代企業財務管理部門人員缺乏納稅籌劃管理知識,納稅籌劃涉及到管理、會計、財稅、法律等專業知識。納稅籌劃與這些專業知識結合非常緊密。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一般都是學會計專業的,加之,他們對企業的投入產出,即原材料采購、生產流程、銷售方式等都不了解。對企業的設立、合并、分立、重組的經營管理方式也不掌握。也正是由于企業的各種經營方式不同所適用的稅收政策也存在著差異。這些都影響了現代企業合理有效地進行納稅籌劃。再次,納稅籌劃目標不明確。現代企業納稅籌劃要服務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為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服務。應當明確:納稅人能夠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具體合理的商業目的納稅籌劃從而節約稅款,就是合理節稅,這是被允許和鼓勵的。最后,納稅籌劃缺少預見性。納稅籌劃是依據現代企業納稅籌劃人員與主管稅務機關缺乏聯系與溝通。了解和掌握主管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加強業務溝通和聯系,才能爭取在稅法的理解和實施上同步。
四、現代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原則和策略
筆者認為:現代企業科學合理地進行納稅籌劃,前提條件是充分利用稅收法律所賦予企業的納稅優惠和選擇機會。企業納稅籌劃應在投資、經營、理財等環節事先籌劃,目的是通過事先納稅籌劃節約企業納稅數額,減輕稅負。同時,納稅籌劃也是維護現代企業權益的一種有效途徑。現代企業進行納稅籌劃要遵循六項原則,這也是現代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六項要求。第一,合法性原則。納稅籌劃既要符合稅法的規定,又要符合稅法立法的意圖,這是納稅籌劃區別于偷稅避稅的基本點,企業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納稅籌劃。第二,積極性原則。從宏觀經濟調控來看,稅收是調節經營者和消費者行為的一種有效地經濟杠桿,國家往往有意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投資者和消費者采取政策導向行為,借以實現某種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目的。第三,超前性原則。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由于特定的經濟事項的發生,才使企業負有納稅義務。一旦經濟活動實際發生,應納稅款就已確定,再進行納稅籌劃已經失去現實意義。第四,整體性原則?,F代企業納稅籌劃一方面不能只注重某一個納稅環節的個別稅種的賦稅高低,而是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另一方面總體稅負的輕重并不是選擇納稅方案的最重要依據,應衡量“節稅”與“增稅”的綜合效果。第五,目的性原則。納稅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第六,普遍性原則。從世界各國的稅收體制看,國家為達到這一目的,總是要犧牲一定的稅收利益對納稅者施以一定的稅收優惠,這就為企業納稅籌劃提供了尋找低稅負,降低稅收成本的機會。研究企業納稅籌劃,旨在降低企業的納稅負擔,盡可能的減少納稅行為的發生,這就要求企業納稅籌劃時要高度重視和研究稅收籌劃策略。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的制定必須密切關注國家的法律法規環境的變化,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依據稅收法律的變更而變化,來調整企業納稅籌劃策略。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運動變化的,這是客觀規律,所以企業納稅籌劃策略也是變動的,這一點企業在制定實施納稅籌劃策略時一定要引起注意。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的運作,一定要針對本行業、本企業的特點和具體情況,要充分考慮到企業的外部環境和本企業的內部條件及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
關鍵詞:營改增 納稅籌劃 問題
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每個公民應承擔的責任,做好納稅工作十分重要,國家為此也出臺了一系列稅收政策,“營改增”政策就是其中的一種,是社會發展下衍生的產物,嚴格遵循“營改增”政策,是企業運營發展的基礎,因此,研究“營改增”政策的影響以及在“營改增”政策下的納稅籌劃問題至關重要,是實現納稅籌劃有效性的基本條件。
一、“營改增”政策與企業納稅
“營改增”政策改變了企業的納稅結構,一是“營改增”政策降低了企業稅負負擔,避免了重復收稅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降低了企業成本,有助于促進企業的正常運營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與綜合實力。二是“營改增”政策同樣是把雙刃劍,有利有弊,其弊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營改增”之后,稅率上調,實際上增加了部分企業的稅收負擔,“營改增”政策具有較多條款,對企業不同業務形式規定的稅率是不同的,有的業務稅率較高,有的業務稅率較低,在稅率上調的情況下,部分企業業務稅率變高,稅負增加,因此,增加了部分企業的稅收負擔。第二,增值稅抵扣會延期發放,對于一些資金緊張的企業而言,會影響企業資金流通,無法實現自己的合理配置,阻礙企業的發展。
二、企業“營改增”后的納稅籌劃問題及策略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在“營改增”試點方案中明確規定了稅收優惠政策,部分企業可以延續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如此一來,企業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為企業爭取最大利益,創造出更大的價值。第一,以往免征營業稅的項目在“營改增”之后,同樣享受免征待遇。第二,以往享受營業稅減免優惠的項目在“營改增”之后同樣享受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第三,境內個人或單位在實施出口任務時,可以免除增值稅或者實施零稅率政策。由此可見,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能夠實現納稅籌劃,降低企業成本,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尋找記賬
尋找記賬是有效進行納稅籌劃的方式之一,記賬具有顯著優勢,能夠合理進行納稅籌劃,在保證國家利益的基礎上,為企業創造利益價值。記帳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第一,能夠進行責任分擔,在進行賬務處理過程中難免出現紕漏,在出現錯誤的情況下,企業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相對的,在企業尋找記帳的情況下,能夠有效降低賬務處理出現紕漏的可能性,即使賬務處理出現錯誤,記帳公司還能夠為企業承擔部分責任,因此,尋找記帳,能夠有效進行責任分擔,盡最大程度保證記帳的準確率,降低企業損失。第二,專業性強,稅收繳納計算的準確率高,記帳公司都是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等專業人員組成,熟悉精通稅法與相關制度,能夠為企業制定最有效、合理納稅籌劃策略,提供優質服務,保證服務的準確性與專業性,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第三,節省費用,節約開支,企業設置會計崗位,需要為會計人員支付薪資,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相關人員的專業性又不強,尋找急癥事務所,花費少,專業性強,更加合算,有助于節省費用,降低成本。
(三)選擇恰當的納稅人身份
納稅人身份不同,征收率也不同,因此,選擇恰當的納稅人身份尤為重要,是實現納稅籌劃的有效措施。選擇恰當的納稅人身份即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不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小規模納稅人身份與一般納稅人身份存在較大不同,第一,征收率的不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稅收的征收率是3%,一般納稅人銷售額稅收的征收率是6%~17%,第二,年應稅銷售額不滿500萬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為一般納稅人。第三,小規模納稅人身份的征收率低,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在銷售額高于500萬以后分割業務,或者成立新企業,能夠降低征收率,利用3%的征收率進行繳稅,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降低企業成本,實現合理的納稅籌劃。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營改增”政策稅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促進企業的發展,在“營改增”政策背景下,建立新的思考方式,運用有效的納稅籌劃策略,能夠在保證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減輕企業稅負負擔,提上企業市場競爭力,因此,討論“營改增”政策下的納稅籌劃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價值。
參考文獻:
[1]潘文軒.“營改增”試點中部分企業稅負“不減反增”現象釋疑[N].廣東商學院學報.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