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5-12 16: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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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按債券還本付息方式不同,企業債券投資可以分為很多種,通常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等兩種。對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有時取得時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相等,但是在后續持有期間發生減值損失后形成了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的利息調整額;有時取得時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雖然有差額(包含溢價或折價、相關交易費用等),但是在后續持有期間資產負債表日計算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時不一定總是對此差額進行攤銷(調整減少),特別是在后續持有期間發生減值損失后計算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時往往是對此差額進行轉回處理(調整增加)。因此,CAS22第十三條規定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下的第(2)項調整內容應當改為:“(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調整形成的累計調整額”。對于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在后續持有期間資產負債表日計算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時還應當考慮應收未收的債券利息,其通常記入該債券投資的“應計利息”明細科目;對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有時由于債券發行方的原因而無法收回分期債券利息,其通常記入“應收利息”科目。在這些情況下,在計算該債券投資攤余成本時也應當將其予以考慮。金融企業貸款的攤余成本計算也是這樣。因此,CAS22第十三條規定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還應當增加一項調整內容,即“(4)加上應收未收的利息”。例1:甲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從證券市場上購入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發行的公司債券10萬張,并且有能力將其持有至到期。該債券面值為100元、期限為4年、票面利率為4%、單利計息、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甲公司購入債券時實際支付價款為1002.01萬元,其中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合同約定,A公司在遇到特定情況時可以將債券贖回,且不需要為提前贖回支付額外款項。假定甲公司在購買該債券時,預計A公司不會提前贖回,且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對外提供年度財務報告。要求:編制甲公司從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有關上述債券投資業務的會計分錄(分錄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且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下同)。2011年1月1日,甲公司計算該債券的實際利率為i,則:l002.01=(40×4+1000)×(1+i)-3,由此得出:i=5%。(1)2011年1月2日,取得A公司債券時,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1000、——利息調整2.01;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1002.01。(2)2011年12月31日,計算該債券利息時,應確認該債券的票面利息(未到期利息)=1000×4%×1=40(萬元),應確認該債券的實際利息=(1000+2.01)×5%×1=50.10(萬元),應確認該債券實際利息的調整額=50.10-40=10.10(萬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40、——利息調整10.10;貸:投資收益50.10。(3)2012年12月31日,計算該債券利息時,應確認該債券的票面利息(未到期利息)=1000×4%×1=40(萬元),應確認該債券的實際利息=(1002.01+40+10.10)×5%×1=52.61(萬元),應確認該債券實際利息的調整額=52.61-40=12.61(萬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40、——利息調整12.61;貸:投資收益52.61。(4)2013年12月31日,計算該債券利息時,應確認的未到期債券利息=1000×4%×1=40(萬元)。由于是最后一期,為了消除計算尾差的影響,采用“倒擠”方法確認該債券本期投資收益。即先計算該債券最后一期實際利息的調整額=40-(2.01+10.10+12.61)=15.28(萬元),再計算其實際利息=40+15.28=55.28(萬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40、——利息調整15.28;貸:投資收益55.28。(5)2014年1月1日,該債券到期,收回投資時,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1160;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1000、——應計利息120、——利息調整40。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科目的設置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可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其中“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既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又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額。筆者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種明細科目的設置邏輯不夠清晰,因為它無法明確地顯示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和減值損失額分別是多少。這勢必會給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的實際利息收入的確認帶來麻煩。攤余成本屬于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范疇,減值損失是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結果;而公允價值變動是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結果,即公允價值變動不影響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雖然CAS22應用指南也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科目,但是這種科目設置一方面與CAS22第三十二條“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的規定不夠協調,另一方面也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不適用CAS8”的規定不夠協調。因此,為了方便地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應當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下增設一個“減值準備”明細科目,用來專門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額,而“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只用來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這樣,在資產負債表日,不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減值準備”等四個明細科目余額的代數和體現其攤余成本,而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余額(即“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減值準備”、“公允價值變動”等五個明細科目余額的代數和)也體現其公允價值,與對其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的規定協調一致。可見,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言,其賬面價值(一旦以公允價值計量后,公允價值就變成了賬面價值)=攤余成本±公允價值變動。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
一、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研究會計準則的國際化,就不能不提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它成立于1973年6月29日,由理事會執行日常工作。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是一個由一百多個國家的會計職業團體構成的民間組織,它所制定的國際會計準則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和代表性,因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集中了國際上許多權威會計職業團體的專家和來自國際證券交易聯合會、國際商會、國際律師協會等組織的顧問,對每一項會計準則的制定都非常謹慎、客觀,會計準則的科學性和技術性無可非議。
但是從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國家和制定過程看,它首先是一種政治、經濟實力的較量。然后才是會計的技術方面問題、因為發達國家在世界貿易中占據著大部分的份額,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主要也是由發達國家主導制定的,故國際會計準則更多地體現了發達國家的會計規范要求。在這里,不可避免地存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英語國家與非英語國家等方面的利益摩擦。
二、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的必要性
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認識到會計準則的重要價值,開始制定自己的會計準則,同時逐步邁開會計準則國際化的步伐。
(一)跨國公司的要求
二戰后,由于國與國之間的經濟成本和制度規定的差異,使得跨國經營有利可圖。跨國公司的經營規模越來越大,數量也越來越多,對世界經濟的影響日益增強。跨國公司的經營者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盈利、降低風險;必然利用會計信息評價、預計其經營狀況,然而由于各國采用不同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使得不同國家間相同項目的會計處理結果存在著差異,甚至相去甚遠,很難實現跨國公司在世界范圍內有效配置資源的目標。因此,跨國公司的經營者希望有一套能夠消除國別差異的、為各國所認可的會計準則,以利于其經濟活動的開展。近年來,世界500強企業幾乎悉數落戶我國且投資額不斷攀升,作為跨國公司的代表,它們在會計準則國際化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強,這極大地促進了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
(二)跨國融資的要求
20世紀80年代后,西方各國開始采用浮動匯率制,國際資本市場初步形成、企業在國際資本市場利用各種優惠條件進行跨國上市、跨國兼并,籌集資金的空間更大。可是,各企業的會計報表都必須按照資金所在國許可的會計準則重新編制。這一方面增加了融資企業的負擔,提高了資金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各國會計準則對相同會計問題作不同處理,增加了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的難度。因此,這些跨國融資者權力要求構建一套在不同國家資本市場都能使用的會計準則體系。我國企業原來一直立足國內,沒有這方面的需要。后來在自身發展的過程中,它們也開始走出國門,進行全球融資。而會計準則的不兼容讓它們吃盡苦頭。因此這些企業也就成為了推進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的最強力量。
(三)日益國際化的會計組織的要求
國際會計組織(尤其是跨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分支機構遍布全球各地。盡管會計師事務所的經營強調本土化。但同時也注意樹立統一的管理意識,即不論其分支機構處于哪個國家,都應遵守相同的或相似的職業標準,向客戶提供相同或相近的服務。全球性的會計師事務所在我國的業務正在迅速發展,營業機構從代表處擴展為大量的合資事務所。我國作為騰飛中的經濟大國,具有很好的市場前景,因此它們也想方設法要推動我國會計準則的國際化進程。當今幾大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濟實力和政治影響是不可忽視的。
(四)區域性、全球性經濟貿易組織的要求
我國積極參與區域經濟貿易、世界經濟貿易一體化的進程,現已加入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組織(APEC)和世界貿易組織(WTO)。這些組織因此成為推動我國會計準則向國際化方向邁進的重要因素。
(五)降低成本的要求
會計準則國際化是為投資者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避免資源浪費的需要。不同的會計準則所產生的財務資料是不同的。投資者的資金是有限的,而市場需要的資金是無限的,怎樣把稀缺的資源配置到效率更高的地方,這就需要為投資者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方便他們作出投資選擇。如果會計準則不一樣,不僅投資者無法比較判斷作出正確決策,還會導致資源浪費。如國內一家大型企業在到海外上市之前,為了使其近3年的會計報表符合國際投資者的要求,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花費了約一年半時間去調賬,整個審計工作共花了53萬人時。因此,會計準則國際化能使企業會計部門節省開支,降低財務報表編制和審計成本。
總之,當我國從全球經濟中的無名小卒一躍成為世界經濟一體化中的閃亮之星,各種國際經濟組織的力量得到長足發展的時候,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就只能前進而無后退之路了。
三、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
正因為存在差異,才使得大千世界五彩繽紛,無奇不有。“差異”并不是貶義詞,而是中性詞。因為會計準則的差異是各國(甚至一國的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長期的歷史、法律、文化等背景不同造成的,所以會計準則的差異是一種客觀存在。
(一)制定會計準則的環境差異
會計準則這樣一個概論。首先是從西方國家引進來的,因此,判斷一個國家會計發展水平的高低,不能簡單地用技術標準衡量,還要看它是否與會計環境相適應。會計環境包括市場發育程度、會計監管體系、法律環境及文化背景等諸多因素。市場發育方面,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發育還不完善,企業間的交易不十分規范,關聯交易較多,市場競爭不充分,公允價值難以確定。因而對資產置換、債務重組等事項,我國沒有選用國際上通用的公允價值記賬,而是采用了較為謹慎的做法,按賬面價值處理,并將由于債務重組獲得的利益記入資本公積而不是作為收益人賬,以免企業利用關聯交易調節利潤。會計監管方面,我國國家和企業內部的各種監管機制仍不完善,各有關部門,如財政、稅務、審計、證券監管、人民銀行、保險監管等政府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審計等外部監督機制都有待加強,企業的治理結構也有待改善。法律環境方面,國際會計準則生長背景與中國法律傳統存在著矛盾。無論是從國際會計準則所依據的概念和假設來看,還是從國際會計準則的形成過程看,國際會計準則是以英美國家的會計模式為藍本的。比如,會計目標的界定,強調滿足投資者和債權入的決策需要,而不是其他國家所側重的考核管理責任,政府監管;在會計準則的實施上,更多地依賴于會計師的職業判斷,而不是法律條文的對照和解釋;在會計政策的選擇上,傾向于公允價值計量、未來現金流量的測定、實質重于形式等會計原則。從我國會計實踐來看,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是一個發展中的市場,從法律傳統看,我們更接近于成文法,幾乎沒有依賴律師和會計師職業判斷的傳統。
由此看出,要將會計準則這個概念所代表的一整套市場經濟會計慣例與中國會計規范、會計實務有機地結合起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要做出很多努力的。
(二)會計準則制定目標的差異
會計準則制定的目標,即為誰服務,要達到什么目的。國際上通行的會計準則,其目的是唯一的,就是通過財務資料,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為投資者和資本市場服務的。市場經濟最大的特點是公平競爭。這種競爭首先是資源的競爭,而最稀缺的資源是資本。投資者的資本是有限的,而市場的需求是無限的。為了把稀缺的資本配置到效率更高的地方,就需要會計準則為資本市場服務,即為投資者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以使他們作出更有效益的投資決策。這就是作為民間組織的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會計準則的目的。
中國搞市場經濟時間不長,正處于健全和完善階段,資本同樣是稀缺資源。市場已經在資源的配置方面發揮著重大作用,這是歷史的進步。但同時,資源配置還受到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不完全市場經濟的特性決定了中國會計準則服務目標的多元化;政府作為經濟的宏觀調控者需要的是較籠統的統計數據、匯總數據;國家稅收的需要與會計目標有很多區別,為應付稅收而設計的會計體系是滿足不了其他使用者的需要的;企業管理當局需要的會計信息千差萬別,主要是為內部考核服務;而投資者和債權人因投資、借貸的需要;要求會計信息應能揭示企業的投資價值和經營風險。根據前兩類用戶制定的會計體系明顯有別于根據投資者和債權人需要的會計體系。
因此,服務目標的差異使我國會計準則在制定會計體系方面難以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完全一致。
(三)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并存
現階段中國會計準則實際上是準則與制度并存的規范模式。會計準則是以特定的經濟業務(交易與事項)或特別的報表項目為對象;詳細分析各項業務或項目的特點;規定所必須引用的概念定義。然后以確認與計量為中心并兼顧披露,對圍繞該業務或項目有可能發生的會計問題作出處理的規范。會計制度則不同,它是以某一特定部門、行業或所有部門的企業為對象,著重對會計科目的設置、使用說明和會計報表格式及其編制加以詳細規范。
一方面,企業具體會計準則主要是規范上市公司會計行為的,非上市企業在相當時期內仍采用會計制度的規范形式;另一方面;在政府和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中,財政總預算會計和行政單位會計采用會計制度的規范形式。不同行業的企業執行各自行業的會計制度,會計口徑不統一,會計信息的可比性較低。
西方一些實行會計準則的國家雖然由有關職業團體制定并會計準則,但公司在實際執行中仍要根據會計準則制定會計科目體系,據以進行會計核算。所不同的是這種會計科目體系是公司自行制定的,屬于公司內部核算制度。我國目前將會計制度由企業自行制定的條件還相差甚遠。隨著會計科目體系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將來可能會形成由企業根據會計準則自行制定或者由中介機構制定會計制度。但目前還不宜確認,因為準則和制度的差別在很多方面無法消除。準則和制度有可能會長期并存,從而成為中國特色會計的重要內容。
(四)業績評價體系導向的差異
我國企業一直以來都對利潤指標非常重視,在會計準則制定中更注重收入和費用要素的定義及配比,利潤表導向明顯。這主要是由于我國對企業的業績評價一直都突出利潤指標,利潤發展水平比現金流量變化更受重視。企業到資本市場上市、配股、發行債券時,我國法規都對利潤率有專門規定,更加凸顯了利潤指標的重要性。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制定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范的重點是資產負債表,更加重視資產、負債的定義和反映,其提供的信息側重于預測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我國現行的側重于利潤表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更關注資產負債表是兩種不同的觀點,遵循的會計原則不同,因而我國在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方面自然難以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完全一致。
不同社會制度、不同國家所確認的會計準則,就其內容而言。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共性是指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的會計準則都有相通之處,即會計技術方面的準則體現著會計準則的自然屬性。特性是指反映特定的生產關系的性質,只適用于特定的社會制度,具有社會屬性。不論國際還是國內,會計準則的差異在可預見的將來都會存在。現在不是消滅差異(也消滅不了)的時候,而是應該認識會計準則的差異:“差”在何處,“異”有多大。從而在進行決策分析時,予以剔除或調整,以兔導致錯誤的決策。完全消滅差異是不現實的,我們只能努力縮小差異。不能說有差異就是誤導財務報告使用者,就是會計信息質量不高。會計差異一般不是會計差錯,更不是會計造假,兩者有質的區別。
四、我國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協調
就會計準則國際化步伐而言,目前爭議頗多。一種觀點主張拿來主義,認為我國會計準則建設直接照搬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美國的會計準則即可,沒有必要另起爐灶,不用太多考慮中國特色,故埋怨目前國際化步伐太慢;另一種觀點則與此相反,認為由于我國環境條件制約,國際化步伐不宜過快。不應該盲目照搬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某個國家的會計準則,應該與時俱進,伴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適時地推進會計準則國際化進程,使得會計準則在適應經濟環境的情況下盡可能地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那么,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步伐究竟是一步到位還是分步實施,鄙人比較偏向于第二種觀點。我們既要推動會計準則國際化又不能操之過急。
我們之所以積極推動中國會計標準的國際化,是基于為外資進入中國消除商業語言上的障礙,以促進中國經濟建設發展的考慮;之所以明確反對在會計標準國際化問題上操之過急,是基于我國經濟尚處于轉軌時期,市場經濟環境尚未成熟,監管機制尚不完善,一旦失誤將付出巨大代價。鄙人認為,在會計標準國際化問題上不應急功近利,但這并不是否認會計標準國際化是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革命的內在要求,大勢所趨。而是在堅信會計標準的國際化是未來會計標準發展方向的同時,又更深刻地認識到要在全球范圍內實現各個國家會計標準之間的充分協調,任重而道遠,而絕非朝夕之間。這說明,研究中國會計問題,必須實事求是,一分為二,否則就會南轅北轍,事倍功半。
對于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問題。首先,必須對自己有全面的、系統的和清晰的認識。并不是先進的東西都適用于我國;在吸收借鑒先進的會計理論、方法時,在加速會計準則國際化進程中,還應充分考慮中國的國情和特色。任何會計理論都是在一定的土壤成長起來的;都有一定的適用范圍,生搬硬套解決不了問題。中國的國情比西方國家更為獨特,這就決定了中國的會計發展不能一味地強調國際化而忽視本國的特色;但過分強調本國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又會阻礙會計準則的國際化,我們必須要認真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
其次,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各國的地位和處境很不相同。在發達國家盡享經濟全球化所帶來的好處的同時,發展中國家卻飽受貧窮落后之苦。國際會計準則同樣是一把雙刃劍,發展中國家在利用它獲得外資的同時,也要以開放市場、損害一定的經濟利益作為代價。在利益權衡下,必須作出趨利避害的抉擇。在照顧國情需要的前提下,應盡量與全球化會計準則、國際慣例相協調。
再次,國際會計準則在內容上很難統一各國會計的固有差異,無法滿足各國財務報告提供者及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因此,不會有任何一個國家不折不扣地執行國際會計準則,而更多的是采用實用主義態度。
還應看到國際會計準則是相對的,按目前的情況看,它最多只能在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統一使用。由于各國會計環境差異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消失,試圖以一套國際會計準則應用于世界每一個國家每一個企業,還只能是一個美好的理想。
最后,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代表了一種趨勢并且將成為現實。在這種形勢下,我們既要適應國際經濟的發展,又要維護國家的利益,要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逐步實施會計準則國際化,并將其納入國家會計法規體系。
論文關鍵詞:新會計準則;結構;特點;意義
論文摘要:我國財政部2006年2月15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簡稱新準則),是中國會計發展歷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由于新準則目前僅在我國上市公司執行,其他企業及其財務會計人員對新準則了解甚少。為此,本文就新準則的框架結構、特點、意義略陳管見,試圖再大力渲染它。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組成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這是我國經濟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國會計發展歷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一、 會計準則體系的框架結構
新會計準則體系是一個有機整體,由1個基本準則、38個具體準則和1個應用指南構成。
1. 基本準則
基本準則由11章50條構成。基本準則處于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第一層次。基本準則涉及整個會計工作和整個會計準則體系的指導思想和指導原則,對38個具體準則起統馭和指導作用,各具體準則的基本原則均來自基本準則,不得違反基本準則的精神。
(1) 繼續堅持我國基本準則的定位。國際會計準則體系中《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的內容與我國的基本準則有相似之處,但該框架不作為準則體系的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導準則制定機構的制定工作。我國已經有了基本準則,十多年來已被理論界和實務界所接受。所以,這次修訂基本準則,沒有將原來的基本準則改為類似于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仍沿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形式,只對其中的部分內容做出修改。
(2) 對會計目標進行修改。會計目標是財務會計最終要達到的結果。在國外,也稱為財務報表的目標。根據會計的本質和國內外會計實踐,修訂后會計的基本目標是:“企業會計應當如實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滿足有關各方面對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并反映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基本準則根據這些新情況對會計目標有關內容作出了相應的修改。
(4) 對會計要素的定義作了重大調整。這次重大調整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國務院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六大會計要素進行重新定義,取代了原基本準則中關于會計要素定義的規定。基本準則修訂后的這部分內容完全是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進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準則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會計要素的定義外,還吸收了國際準則中的合理內容,例如,在利潤要素中引入國際準則中的“利得”和“損失”概念。
(5) 對財務報告進行修改。本次修改刪除了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提法,將第九章財務報告改為財務會計報告。在語言表述上做到中國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執行。
2.具體準則
具體準則共有38項,其中,新制定的會計準則22項,以前制定、現在修訂的16項。這38項具體準則基本涵蓋了各類企業的主要經濟業務。具體準則處于會計準則體系的第二層次,是根據基本準則制定的、用來指導企業各類經濟業務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規范。
具體會計準則分為一般業務準則、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準則和報告準則三類:
(1)一般業務準則。它主要規范各類企業普遍適用的一般經濟業務的確認和計量要求。包括存貨,會計政策等具體準則項目。
(2)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準則。它主要規范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的確認與計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氣開采,生物資產等準則項目。
(3)報告準則。主要規范普遍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報告類準則,如財務報表列報,現金流量表等準則項目。
3.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處于會計準則體系的第三個層次,是根據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制定、指導會計實務的操作性指南。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主要解決在運用準則處理經濟業務時所涉及的會計科目、賬務處理、會計報表及其格式,類似于以前的會計制度。鑒于這次會計準則體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業自行設計科目報表可能會出現混亂的局面,所以財政部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二、 會計準則體系頒布和實施的意義
第一,有利于我國融入國際經濟體系。要使中國融入國際經濟體系,會計作為商業通用語言,必須國際化。會計國際化的關鍵點之一就是會計準則的國際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會計制度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現行企業會計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處,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還有相當的差異,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減少或消除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使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進行充分協調,可以提高我國企業會計信息在全球經濟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國企業信息報告成本和融資成本,有利于推進我國當前實施的企業“走出去”戰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基礎上,與國際會計準則充分協調的新會計準則體系是我國融入國際經濟體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需要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沒有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就不可能有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貫徹了先進科學的會計理念,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中適合中國國情的會計政策和程序,使企業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有了制度保證。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頒布和實施必將對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產生積極的影響。
第三,有利于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水平。從整體看,與我國迅速發展的經濟對會計人員職業水平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與國際上先進國家的會計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會計人員整體的職業水平,增強其職業判斷能力,成為我國會計界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水平一靠培訓,二靠在實踐中鍛煉。以新會計準則體系培訓為契機,將國際上先進的會計理念和先進的會計方法傳授給會計人員,將有利于會計人員職業水平的提高;實施新會計準則體系,將使會計人員有機會在會計實踐中鍛煉和提高職業判斷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國會計的國際地位。新準則體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國更快地實現制定高質量的會計準則的目標,促進全球會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增強我國在國際會計領域的影響力,從而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我國會計的國際地位。
三、 會計準則體系的特點
新會計準則體系較好地處理了借鑒國際慣例與立足國情的關系、繼承與發展的關系、科學規范與便于理解和操作執行的關系。所以,與以前頒布類似的會計規范相比,新會計準則體系表現出如下特點。
第一, 科學性。首先,科學性體現在其會計理念的科學性。新會計準則體系比以往更加關注企業資產的質量,更加強調對企業資產負債日的財務狀況進行真實、公允地反映,更加強調企業的盈利模式和資產的營運效率,而不僅僅是營運效果。其次,科學性體現在其體系結構和表述的科學性。新會計準則體系是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在這個有機整體中,既有一般的原則指導,又有實務的操作指南,既體現了國際協調性,又密切結合中國實際。新會計準則體系體例合理、表述清晰、定義科學,是一套質量較高的會計準則體系。最后,科學性還體現在其會計政策和方法的科學性。新會計準則體系保留了在我國行之有效的會計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時宜的、舊的會計政策和方法(如存貨計價的后進先出法等),引進了一些符合中國實際的、新的會計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會計報表中引入實體理論等)。
第二, 全面性。縱向上看,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是一個有機整體;橫向上看,38項具體準則和1個應用指南基本上涵蓋了各類企業的主要經濟業務。這些業務不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規業務,而且包括了隨著經濟活動的發展而出現的新業務(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將來出現具體準則沒有涵蓋的新經濟業務,企業也可以根據企業基本準則進行判斷和處理。
第三, 可操作性。新會計準則體系不僅對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則指導,而且對如何運用會計準則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會計準則體系中,應用指南以會計人員喜聞樂見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形式對如何運用會計準則作出了規范,避免了會計人員在具體運用時出現無所適從的情況,避免了在實施新會計準則體系時可能出現的混亂局面。
第四, 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的充分協調性。新會計準則體系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中適合中國實情的內容,絕大部分會計政策與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是一致的。從總體上看,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保持了高度的協調性(或趨同性),但同時,新會計準則與現行的國際會計準則之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公允價值的應用;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關聯方的披露;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
第五, 層次性。新會計準則體系具有明顯的層次性。基本準則處于會計準則體系的最高層次,它是制定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實務的規則。具體準則處于會計準則體系的第二個層次,它是根據基本準則制定的對各類企業經濟業務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規范。應用指南是根據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制定的、指導企業進行會計實務的操作指南。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這三個層次相互聯系、各有分工。
第六, 動態性。新會計準則體系是一個開放的系統。當實務中出現更科學的會計處理方法時,可以對應用指南進行修訂,使新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體現實務出現的新的、更科學的會計處理方法。
參考文獻:
(一)缺乏專業的工作人員。一個公司想要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生存下去,公司的管理單位就需要一套完善高效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手段。然而對于公路管理單位想要順利全面開展各項工作,一套完善高效的技術和管理手段同樣至關重要。但是縱觀我國各公路管理單位,尚未創設一個氛圍好的會計審計環境。而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有很多問題,例如在工作中依舊通過賬面資料防弊糾錯,運用的技術手段不僅十分的單一,而且還較滯后,這對會計審計工作效率的增強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而且國內大部分公路管理單位的會計審計工作均由從未參與過專業的審計培訓會計工作者擔任,對審計方面的理論知識也知之甚少,實踐經驗不足,業務知識停滯不前。以上種種問題的存在都將阻礙公路管理單位會計審計要求的全面實現,導致公路管理單位內部工作無法正常進行。(二)會計審計缺乏獨立性。提高管理者與各部門及崗位對會計審計的支持力度是保證公路管理單位的會計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但是當前對會計審核工作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是路管理單位最大的缺點。而且在其審計部門中一些審計混雜在財務、監察工作中,也沒有實施獨立編制,沒有凸顯出審計的獨立性,阻礙了監督和內控作用發揮。(三)忽視會計審計的重要性。當前,有關管理人員沒有認識到會計審核工作的重要性,會計審核工作是公路管理的核心內容。正是因為這一點,部分公路管理單位缺乏先進的會計制度觀念,會計審核人員缺乏相關知識,這將直接阻礙會計審計工作前行步伐。然而在實踐過程中,管理單位主要實施事后的審計、核算、調查,使會計工作嚴重滯后,忽視了審計工作的重要作用,大大削弱了單位的內部控制意識,使管理單位難以實現預期的會計審計效率。
二、完善新會計準則下公路管理單位會計審計的具體策略
(一)培養專業的審計工作隊伍。想要使管理工作順利完成,就需要培養專業的審計工作隊伍,培養專業的審計人員有以下三點:一是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學習制度,提高會計人員的學習能力,加強會計專業知識學習,提高專業素養和責任意識,促使會計審計工作者全面掌握新會計制度和先進計算機技術等環節的知識不斷增強其業務能力。二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工作人員完成預期任務目標后,要總結經驗和教訓,為接下來的任務目標順利開展提供堅實基礎。三是做好會計審計的管理工作。管理工作是其中最重要的,相關人員在實踐操作中,要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相應的管理體系并嚴格根據基本原則、科學立場,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工作,要全面了解審計工作者為會計管理培養專業素質高的會計人才隊伍。(二)增強會計審計的獨立性。會計審計工作只有具備權威性,其作用才會得到良好保證。如果缺乏獨立性,將會阻礙職能作用的發揮,就很難實現經濟的有效監督。在新會計準則的普及下,對于內部審計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強調實現審計的獨立性。為了增強會計審計的獨立性,不僅公路管理單位要設立專門的審計機構,將其獨立于被審計部門之外而且相關工作人員也應具備獨立性,避免發生利益相關聯的情況,實現審計的規范性、獨立性。(三)推動審計工作有效進行。當前,審計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是核心內容,所以公路管理單位必須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為了審計工作的正常運行,不僅要科學合理的評價單位內所有活動,體現單位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為單位領導者提供正確有力的依據;還要制定一套內部控制的制度,讓其貫穿于各個管理環節中,嚴格根據相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單位具體情況,強化會計核算及其監督工作,清晰劃分各部門、崗位的工作任務,嚴厲禁止出現控制真空情況。(四)探索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的審計工作思路。要想突破會計管理工作中死板的經驗,就需要總結過去失敗和成功的經驗教訓,要放棄過去的條條框框,不斷創新發展,要有新的嘗試、新的思考、新的經驗,在會計工作的體制上、機制上、制度上、規范化、創新化力求站在審計工作的最前沿。(五)培養專業的審計人員。培養專業的審計人與培養專業的審計工作隊伍是一樣的,都有三點。其中最重要的是學習,審計人員只有不斷的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身專業素質。管理單位內部要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制度,要加強新會計準則和計算機操作知識的學習,將理論知識和實踐知識結合起來。二是要注意理論和實踐的結合,理論要在實踐中總結,每次審計工作都要注意實踐總結,這樣才會不斷進步發展,提高自身處理問題的能力。三是加強會計審計工作的管理,這要求審計工作者有良好的職業素養,要有堅定的立場與原則。管理的業務工作必須是有計劃、有要求、有考核,以構成一套完善的管理體系,這對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的提高有很大的幫助。為管理工作培養一批具有高素質、高業務水平的專業人員。
三、結語
第一,通過以及實施會計準則體系,不僅可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而且可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具體需要。我國在搞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要搞好對外開放。會計不僅與誠信有著密切的聯系,而且與法制也有著密切的聯系。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了同步性的發展。與此同時,新會計準則提供了一個平臺,降低了在國際資本市場中的交易成本,最終也有助于企業的發展。以前的會計準則不夠全面,從整體制度層面來說,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準則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從世界范圍來講,不同的國家對會計準則具有不同的要求。第二,通過以及實施會計準則體系,從而可以更好的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最終能夠滿足社會公眾利益的具體要求。新的會計準則主要是從提高會計信息透明度、保護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利益的需求出發,從信息披露方面來講,更加注重充分披露的原則。新的會計準則對現在的財務報告披露要進行改進以及梳理,并且要創建完整的財務報告體系,與此同時還要規定會計信息披露時間、空間、范圍以及內容等,這樣做不僅使得企業會計信息透明度得以提高,而且可以更好的維護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最終能夠建立公開以及公平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二、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具體影響
第一,通過實施新的會計準則,從而可以提高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現階段,在企業工作的會計人員學歷層次高低不同,有一部分工作人員是非專業出身的,沒有接受過正規的訓練,還沒有弄明白會計科目、賬本以及會計報表之間的聯系,從而會對會計基礎工作的水平產生一定的影響。由于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較低,在實際工作中就會出現隨意記賬以及手續不清等問題。再加上內部管理較為懶散、記賬的原始依據與財務整理制度不相符合、不健全的手續,最終使得財務數據失真。還有一部分會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違反了職業道德,沒有行使會計監督的職權,在實際工作中隨意記賬,并且還有違法亂紀的行為。除此之外,還有一部分會計人員不注重繼續教育,也不注重新的業務以及學習新的知識,不重視國家新出臺的各項法律法規,這就會對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以及會計工作產生嚴重的影響。通過實施新的會計準則,這就開始對企業會計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財務人員來說,不僅要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而且也要不斷加強自身的專業水平,從而才能夠在新的會計準則環境下滿足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具體要求。第二,通過實施新的會計準則從而可以規范會計基礎工作。一方面,新的會計準則與社會、經濟以及金融等方面的迅速發展相適應。另一方面,通過頒布以及實施新的會計準則,這就使得會計憑證、賬表的格式以及審核的方式與方法的改革不相適應,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不斷規范會計憑證的填制。在實際工作中,仍然有一部分會計人員對會計憑證不認真審核以及填制,還有就是在沒有任何原始憑證的情況下來進行財務處理的工作。通過實施新的會計準則,從而可以不斷規范會計憑證的填制,會計從業人員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換句話來說要按照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來填制記賬憑證,其他記賬憑證必須要附上原始憑證,從而可以將新會計準則的科學性體現出來,最終也能夠滿足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其次,不斷規范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科目主要是指按照經濟內容對各個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合理的劃分,會計科目主要是以客觀存在的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為基礎,并且在設置過程中藥按照核算以及管理的需要來進行。在新的會計準則中,要對投資性房地產以及金融工具使用等方面的新業務來進行增加,通過設置相關的會計科目,從而可以將新的會計準則的全面性體現出來。最后,不斷規范記賬以及結賬。各個單位在發生經濟業務事項的時候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設置會計賬簿,并且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定期結賬,在結賬之前,要將企業本期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到賬簿中。第三,通過實施新的會計準則,從而可以不斷完善會計制度。會計制度就是指在不斷的實踐過程中,要按照自身的特點來滿足會計目標的內在要求以及外部要求,與此同時還要不斷規范會計程序以及方法標準。通過制定以及實施新的會計制度,從而可以促使會計制度的不斷完善。
三、結束語
一、會計制度下公允價值運用的夭折
公允價值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早在1998年,我國在非貨幣易、債務重組等具體會計準則中就運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但當時的市場經濟尚不完善,證券市場、公司治理、綜合監管體系、信用中介體系等內外部經濟環境都不成熟,公允價值的信息量不足且不易取得,公允價值的運用存在復雜性、不確定性和高成本性,企業利潤縱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會計計量不真實。比如1990年代某上市公司因股價操縱一案而震驚全國,當時該公司的股價在相當長時間內不斷上漲,起因是該上市公司對其債務在關聯企業之間進行債務重組,虛估了公允價值,相應調增了營業外收入,虛增企業利潤,產生了凈資產增長的假象。也有的公司利用資產評估增值來增加資本公積,然后將資本公積轉增資本,造成證券市場的混亂。顯然,由于市場環境的不成熟、監管體系的缺失、人們思想認識上存在的誤區,公允價值計量給人為操縱利潤打開了方便之門。基于上市公司濫用這一計量屬性操縱利潤的現象多次發生,2001年財政部修訂準則時將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規定取消,公允價值就這樣在人們的期盼和無奈中夭折了。
二、謹慎運用公允價值計量
謹慎性原則(又稱穩健原則),是指在會計處理時謹慎小心,盡可能選擇不虛增利潤和夸大所有者權益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并合理核算可能發生的損失和費用。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地位的確立,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同時證券市場不斷發展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透明化程度持續提高,我國會計準則迫切要求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為此,我國新會計準則制定者審時度勢,在充分考慮國情的基礎上做出選擇,即最大限度地在具體會計準則中使用國際“商業語言”中的這一重要詞匯——公允價值。
在我國已的38個具體準則中,有存貨、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無形資產、生物資產等17個程度不同地運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范圍涉及一般工商業及農業、金融業等特殊行業。盡管新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計量的運用范圍已經較為廣泛,但這種運用又是有條件的、謹慎的。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相比,它在諸多方面做了謹慎的改進,在引用上也只是趨同而不是照搬。公允價值計量在新會計準則中的謹慎運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公允價值的應用還不夠普及在國際會計準則已有的41個會計準則中,金融工具、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近20個會計準則都不同程度地運用了公允價值,但考慮到中國的發展現狀,新企業會計準則在《投資性房地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等17個具體準則中適度引用了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應用范圍低于國際會計準則上的運用。
2.公允價值處于從屬地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并未對公允價值和成本兩種模式規定優先順序,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更偏向于采用公允價值模式。我國會計計量屬性則傾向于采用成本計量模式,公允價值計量屬性與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相比處于從屬和非主導性地位,這一點在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中都可以看出。基本準則第九章第四十二條中明確規定:“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這說明在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并存的計量格局中,歷史成本仍處在主導地位,是在堅持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主導地位的前提下才引入公允價值的。在運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具體會計準則中,無一例外地規定了在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計量可供選擇時,優先選擇歷史成本計量,歷史成本無法計量時才考慮公允價值計量。以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為例:(1)首先看買賣雙方是否存在公平交易的銷售協議,如果存在,則以協議中的銷售價格為公允價值;(2)如果不存在這樣的銷售協議,則以活躍市場上同類資產的報價作為公允價值;(3)如果活躍市場的報價也不存在,則以同行業類似資產的最近交易價格的最佳估計作為資產的公允價值;(4)如果仍然不能取得類似資產交易價格的最佳估計數,則以該資產預期的未來現金凈流量的現值作為公允價值。
3.公允價值運用附有限制性條件公允價值的運用,在一定程度上附有不同的限制性條件。在《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第十條中就明確規定,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2)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并且,為防止企業操縱利潤,準則規定,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在《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規定:當交換具有商業性質并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應當以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當上述條件不能同時滿足,則應當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確認換入資產的賬面價值。
新企業會計準則對金融工具初始確認和計量、后續計量、期末估價、減值測試等都是以公允價值為標準的。準則規定:金融資產在存在活躍市場的條件下,以活躍市場中的報價作為公允價值;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估值技術包括參考熟悉情況并自愿交易的各方在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
從以上方面可以看出,新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的運用采取了非常謹慎的態度,不是任何企業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運用公允價值,若不能滿足公允價值適用條件,是不能運用的。
三、完善公允價值計量的措施
公允價值計量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維護產權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途徑,它代表了會計計量體系變革的總體趨勢。但是由于公允價值計量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隨意性,調高公允價值可能會虛增利潤,調低則可能相反。并且,我國目前在公允價值計量的制度、手段等方面不夠完善、會計人員的素質不高等都影響公允價值的發揮,公允價值在運用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難以克服的困難,它距離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還有一定差異,仍需要進行改革與完善:
(一)加強相關法律對公允價值的規范。即加強法律和制度建設,從制度和程序上做到防止人為利用公允價值操縱利潤等舞弊行為的發生。會計準則的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將使得無客觀依據的價值信息無法進入到會計信息系統,為防止舞弊事件的發生提供保障。
(二)建立健全活躍的市場體制。即建立公開的市場價格體系,將每日交易價格公開;并且建立全國聯網的價格體系查詢平臺,有利于各種價格的查詢,優化市場資產的估價系統,使各種資產的市價很好地反映其真實價值。同時,充分發揮資產評估中中介、物價等機構應有的監管作用,建立起完善的監督、制約、平衡機制,防止利用公允價值進行造假。
(三)提高公允價值的可操作性。即規范公允價值在具體實務操作上的要求,加強會計人員的操作技能的培訓,提高實際技術操作水平及職業判斷能力,增強職業道德意識,為公允價值全面應用提供保障。同時,加強計量理論研究,引入先進電子計算機技術,有利于公允價值在操作層面上的推廣。
(四)規范公允價值信息的披露。隨著公允價值在會計領域和其他領域的廣泛運用,需要在會計報告中增加對公允價值的披露。由于公允價值計量會遇到比較復雜的情況,需要運用大量的假設和估計,因此,會計標準應對公允價值的計量和披露形成具體形式的規范,以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滿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是從事石油天然氣勘探和生產活動的公司所發生的取得成本、勘探成本、開發成本和生產成本。
一、石油勘探行業會計的主要研究內容
我國石油勘探行業會計的研究內容與其他西方國家大致相同,都會涉及礦產資源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的所有方面,研究的重點集中在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的選擇、會計準則的制定、儲量數量與儲量價值的確認與揭示等,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石油開采的內容包括:總則、礦區權益的會計處理、油氣勘探的會計處理、油氣開發的會計處理、油氣生產的會計處理、披露等幾個方面。
二、石油勘探支出的確認
在石油等礦業會計實踐中關于油氣資產中勘探支出的問題有兩種思想和方法,一種是全部成本法,另外一種是成果法。成果法認為資產是收益能力的象征,與探明儲量沒有直接聯系的地質與地球物理勘探費用和勘探干井費用都不應資本化。而全部成本法則認為,由于勘探活動的各個階段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并且目標都是為了探明儲量,因而無論是哪一段都具有同樣的性質,要全部資本化,由此可以看出成果法更具合理性,也更加符合會計謹慎性原則,我國也是不允許采用完全成本法而支持成果法,在遵循歷史成本原則的前提下,將鉆井勘探支出中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支出結轉為資產,未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勘探支出,扣除凈值后記入當期損益。對于石油生產企業的信息披露時規定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開采活動的有關下列信息:1.擁有國內外的儲量年初和年末的數據2.當年期在國內外發生的礦區權宜的取得,勘探和開發各項全部支出的總額3.探明礦區權宜等相關設施的期末賬面原值金額及其計提方法,開采活動相關的輔助設備及設施的期末金額賬面原價,累計折舊和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以及其計提方法。
三、會計準則在石油勘探行業的重要性
會計準則規范了石油企業在從事的礦區權宜取得,勘探開發等開采活動的會計處理和相關信息披露,規范了完整的石油開采各階段特殊業務的會計處理,與國際慣例基本一致,也有利于石油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也為我國的石油企業能夠融入國際競爭環境創造了堅實的會計基礎,但是我國的會計準則還有許多方面需要完善,我們應該綜合考慮石油行業會計準則的制定和實施成本,同時加強對該準則的學習和理論研究,對新會計準則實施前后財務報告進行對比分析等。
四、重視對石油行業會計人才的培養
1.石油行業會計人才將推動石油會計理論的繁榮與發展
對本行業會計人才屬性的獨特要求,即在具有良好的基礎會計理論與實務能力的基礎上,通曉石油行業生產。石油行業會計的特殊性決定了指導其發展的石油會計理論的特殊性,照搬通用會計理論難于適應石油行業會計實踐發展的要求,石油行業會計人才應熟練掌握和運用石油會計理論。并且石油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領域,其會計實踐必將隨著行業經濟體制改革而不斷翻新,并逐步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步伐,而這種翻新與接軌的前提是具有石油行業特色的會計理論的指導與輔助。
2.石油行業會計人才短缺現狀
[關鍵詞]債務重組;會計準則;探索
一、債務重組會計準則存在的問題
(一)債務重組準則中采用賬面價值計價,會產生負面效應
1.以賬面價值計價,會引起會計行為的不對稱性。公允價值作為一種計量屬性,可表現為現行市場價格、可實現凈值、未來現金流量凈現值等。在我國現行會計實務中,很多情況使用了公允價值的計量屬性,如固定資產的重置價值、存貨的可變現凈值計價等。然而,公允價值在債務重組會計準則中,如在判斷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時,沒有采用公允價值作為評價標準,卻采用了不同標準,導致不同債務重組條件下,判斷債權人對債務人重組的標準不同,引起會計行為的不對稱性。
2.采用賬面價值會削弱債務重組會計的合理性。根據貨幣時間價值理論,等量的貨幣在不同時點具有不同的價值,折算到同一時點才具有可比性。在修改條件的債務重組中,準則把債務人將來應付金額直接與債務重組時的債務賬面價值進行比較,未把將來應付金額進行適當的折現,導致修改債務條件的債務重組會計缺乏合理的理論基礎。同時,如在修改條件的債務重組中,企業所得稅的存在,使公允價值(現值)在企業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產生一種稅收轉移效應,即債權人與承擔了公允價值引入條件下理應在由債務人承擔的稅負,這顯然具有不合理性。
3.采用賬面價值使現行債務重組在實務操作中陷入了窘境。以修改債務條件的債務重組為例,由于未采用公允價值對債務人將來應付金額進行適應的折現,使相同的會計處理反映性質不同的債務重組情況,其會計處理不能與性質不同的債務重組條件形成合理的對照關系,不利于真實地反映債務重組客觀實際情況,致使債務重組會計實務操作難以把握。
(二)債務重組會計核算存在困難
1.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對解決企業間債務的拖欠問題雖然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這種“以物抵債”的方式,對債務人而言,在一定程度上無疑是“飲鳩止渴”,使企業經營資金短缺,愈加陷入困境;對債權人而言,難以確認抵債資產的價值,加長了貨幣的回籠期,使企業蒙受損失。
2.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重組方式雖具有其獨特的優勢,它可使債務人在不動用其生產經營資金的情況下,減輕債務壓力,債權人可加強鞏固與債務人企業的合作關系,有利于開拓多元化經營格局,拓寬投資渠道,分享債務方企業的未來收益。但這種方式會使債權人企業的流動資金被大量占用,給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利影響;另外,債權人企業未來收益的高低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會計上難以確認和計量。
二、對債務重組會計準則的改進建議
(一)根據不同的債務重組方式采用比較合理的會計核算方法
1.對債務重組伴隨非貨幣易的事項(包括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和債務轉為資本),其會計處理存在兩種觀點:第一,認為債務重組和資產置換是“一項任務”和“一個整體”,是債權人免除若干債務的條件,二者不可分割,應當按照債務重組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第二,認為是“兩項任務”,債務重組后債務仍需償還,而資產置換是另一項業務,屬于非貨幣易,應當按照非貨幣易具體準則進行會計核算。筆者認為,本著實質重于形式的會計原則,在實際操作中將其分為兩項業務處理較妥當。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其實質是債務人將其非現金資產銷售(轉讓),收回現金后再償還債務,因此這部分收益應屬于經營性損益,但這部分損益是通過債務重組的方式來實現的,若將其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可能會以稅金、分利等方式流出企業;若將其全部計入資本公積,也不符合經濟業務的特征,筆者認為,應將這部分損益計入“遞延損益”,并分期轉入以后各期。對于債務轉入資本,它屬于資本交易,按照國際慣例,資本交易應直接調整所有者權益,不應在利潤表中列示。
2.在修改債務條件的債務重組方式中,“將來應付金額”不應包含債務重組日至債務重組清償日應支付的利息。因為,修改債務條件,意味著雙方變更了原有的合同關系,確立了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未來利息是在新合同續存期內債務人的預計支出或債權人的預計收益。實務中,企業的利息收支,一般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已計入相應的會計期間,未來利息支出計入重組日新債務的賬面價值中,不符合利息費用的核算慣例,同時也減少了重組收益,且以后支付時直接沖減債務的賬面價值而不增加財務費用,這樣不能真實地反映債務人的籌資成本。因此,如果把未來利息計入“將來應付金額”,一方面會使債務人少計債務重組所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其報表無法真實地反映因債務人自重組日至債務清償日占用此部分資金應發生的財務費用。
(二)逐步完善公允價值的計價基礎
雖然賬面價值計價比較適應我國目前經濟發展市場化程度不高的狀況,在一定時期內可使會計信息更具有真實性和可驗證性。但賬面價值只能告訴人們在取得資產或形成債務時所花費的成本,卻不代表其本身價值。有時,采用賬面價值一方面無法避免企業間(特別是關聯企業之間)的舞弊行為,為他們提供更多的方便;另一方面則為希望通過正常債務重組,盤活企業資產,擴大規模的企業制造了不小的障礙。因此,賬面價值只是一種權宜之計和暫時性的計量基礎。在可計量性條件制約下,資產或債務的價值應體現在其預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上。并且,如果債權人在獲得多項非現金資產時,為了確定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公允價值非常重要。因此,債務重組計價基礎應盡快在適當的時候恢復公允價值。并且,從發展趨勢看,隨著我國會計改革的深入和會計人員專業水平的不斷提高,也為公允價值在會計領域廣泛引入提供了合理的保證。為了確定公允價值,企業在進行債務重組時,政府物價部門可協同工商及市場管理部門,定期在有關報刊或電視廣播上公布活躍資產的市場價格,為確定債務重組的公允價值提供依據;同時以債務重組中要求工商、財政、稅務、物價等部門參與,防止重組雙方轉移利潤,逃避稅款;監督、審核重組雙方公允價值的確定,保證會計信息的權威性、公證性的真實性。
(三)加強債務重組中的稅收管理
對于債務重組的涉稅行為,準則中并未明確規定。如具有盈利的債權人企業,與作為關聯企業的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時,債權人的重組損失減少了利潤總額,少交了所得稅;而債務人把重組收益計入了資本公積,并未增加企業利潤和所得稅,卻增大了企業資本。因此,關聯企業之間完全可能根據避稅需要,隨意相互重組,從而使關聯企業既增大資本又少交了所得稅。因而,筆者建議:
1.對債權人的債務重組損失在稅前不得抵扣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以防止債權人利用債務重組轉移稅前利潤,逃避所得稅;對債務人的重組收益交納企業所得稅。這樣,可防止國家稅收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