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12 11:41:5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改革工作方案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為進一步加大殯葬改革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支持和參與殯葬改革工作,根據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縣情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宣傳為主,通過典型宣傳、社會宣傳等多種宣傳方式深入持久宣傳,教育和引導廣大干部群眾自覺革除喪葬陋俗,倡導移風易俗、樹立文明節儉治喪新風尚,自覺實行科學、文明、節儉的殯葬方式,自覺依法火化、節約治喪和集約安葬,為推動殯葬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宣傳重點
(一)宣傳殯葬政策。宣傳國家、省、市、縣殯葬改革的有關法規、政策,宣傳全縣殯葬改革的措施辦法、主要目標和任務。
(二)宣傳綠色殯葬。宣傳殯葬改革對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三)宣傳先進典型。宣傳我縣全面推行殯葬改革走過的歷程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宣傳在殯葬改革和殯葬行業中涌現的典型事例,挖掘群眾身邊涌現出來的移風易俗、參與并支持殯葬改革的新人新事。
(四)宣傳文明祭祀。宣傳創建文明祭奠新風尚的好經驗、好做法,引導群眾革除喪葬陋習,積極倡導“無煙祭祀”、“鮮花祭祀”、“網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三、工作安排及責任分解
(一)媒體宣傳
《思南報》、縣電視臺、縣人民政府網站、《思南手機報》等縣屬新聞媒體開設“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專欄(專題),運用消息、通訊、圖片、特寫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認真組織開展殯葬改革、倡導綠色殯葬、以及社會各界對殯葬改革的支持等。
1.政策性標語宣傳。從6月起,《思南報》在報眼位置每月刊發不少于2次的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口號;縣電視臺策劃制作殯葬改革公益宣傳。
2.抓好政策解讀。以專訪等形式采訪民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對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銅仁市殯葬管理辦法》、《思南縣殯葬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和政策作解讀式宣傳。
3.做好典型宣傳。大力宣傳在殯葬改革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和好經驗好做法等。
4.抓好輿論監督。將黨員干部違法違規的殯葬行為和對殯葬改革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的地方或單位作為反面教材,在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維護殯葬政策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
5.抓好公益宣傳。縣廣播電視臺(縣新聞中心)要下載有關殯葬改革的公益宣傳廣告,在《思南報》不定期刊發和在《思南新聞》定時播出。
責任單位:縣電視臺(縣新聞中心)
(二)社會宣傳
1.在交通干道、街道等人員密集地合適位置設置殯葬改革宣傳標語。6月15日前,每個行政村制作懸掛有關殯葬改革宣傳標語不少于1條,盡可能將標語制作懸掛到組。
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民政局。
2.組織開展文藝活動。結合“六進村”、“三下鄉”等文藝演出活動,編排以殯葬改革為主題的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進村入戶演出宣傳殯葬改革。
責任單位:縣“六進村”辦公室、縣文旅局。
3.充分發揮文化墻的作用開展殯葬改革宣傳。6月15日前,在全縣所有省道沿線行政村和建設有鄉村文化廣場的村寨分別繪制不少于1幅與殯葬改革內容有關的文化宣傳墻,以生動鮮活的內容宣傳殯葬改革。原則上每個鄉鎮繪制文化墻不少于1幅。
責任單位:縣“六進村”辦、各鄉鎮。
4.在“宣傳思想進萬家”遠程教育播放點播放殯葬改革公益宣傳片。
責任單位:縣遠教辦、各鄉鎮。
5.將殯葬改革相關政策作為鄉村道德講堂的內容進行宣講;在行政村廣播站對殯葬改革政策作宣傳。
責任單位:縣文明辦、各鄉鎮。
(三)新媒體宣傳
1.協調通訊部門發送內容與殯葬改革有關的政策性宣傳語手機短信,每月發送不少于2條(次)。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
2.《思南手機報》和《奇幻石林·大美思南》官方微信手機客戶端每周刊發不少于l條次的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語。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廣播電視臺(縣新聞中心)。
3.切實做好網上輿論引導,主動設置有關殯葬改革的話題,引導網民積極參與討論,組織正面跟帖回應。對出現的負面帖子要及時進行引導或刪除。
4.縣人民政府網在首頁推出宣傳專題,集納相關報道,綜合運用文字、圖片、視頻等多種形式,做好推動殯葬改革的宣傳。并持續刊發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語。
責任單位:縣政務信息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當前各種喪葬陋習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重殮厚葬之風盛行,奢侈浪費現象蔓延,加重了群眾負擔,敗壞了社會風氣。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提高思想認識,履行好職責,把殯葬改革宣傳作為推進殯葬改革、為殯葬改革營造有利社會氛圍的大事來抓。通過宣傳,讓廣大領導干部、黨員群眾認識到殯葬改革是社會改革,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乎社會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關系黨風政風民風。因此,要加強領導、把握機遇、大力宣傳,讓殯葬改革的理念深入人心,納入領導的議事日程,為推進殯葬改革順利進行奠定基礎。
2、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鄉鎮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實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建立考核獎勵機制,將殯葬改革宣傳納入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殯葬服務單位的測評環節,縣委宣傳部將宣傳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推動殯葬改革宣傳工作深入推進。
3、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建立經常性、常態化的殯葬改革宣傳工作機制,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圍繞宣傳活動主題,突出宣傳重點,創新宣傳形式,拓展宣傳渠道,形成立體式、多層次的宣傳攻勢,確保宣傳活動有聲有色,豐富多彩,形式多樣,不斷提升群眾對殯葬改革政策知曉率,確保殯葬改革宣傳取得預期效果。
4、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縣民政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積極與各鄉鎮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實好殯葬改革宣傳的經費,確保宣傳工作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各鄉鎮、縣屬各新聞單位和各相關責任單位要認真總結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反饋工作落實情況。6月25日前,縣民政局、各新聞媒體要將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標語和文化墻(包含設置地點、標語或文化墻內容、實景圖片)的設置情況書面報送縣委宣傳部。
聯系人:晏葉飛,電話:7224818,郵箱:
附件: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標語
殯葬改革政策性宣傳標語
1.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
2.倡導厚養薄葬新風,崇尚敬老養老美德。
3.推進綠色殯葬,樹立文明祭祀新風。
4.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5.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6.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7.更新喪葬觀念,破除喪葬陋習。
8.破除封建迷信喪葬習俗,樹立文明辦喪新風尚。
9.堅持喪事從簡,實行文明祭掃。
10.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工
作
方
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校園治安防控體系,推進掛牌督導,完善學校“三防”建設,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安全管理(保衛)干部和專職保安員,落實重點教育幫扶措施,探索“彈性離校”辦法,做好中小學生放學后的看護工作,保障學校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構建新型校園治安防控體系。
按照公安部、中央綜治委、教育部《2014年全國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通知》及閩委辦〔2012〕71號、閩公綜〔2013〕95號、安公綜〔2013〕95號、安公綜〔2014〕55號等省市縣“護校安園”文件精神,強化校園治安管理,落實經費保障,不斷推進立體化校園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1.加強人防建設。各小學、幼兒園按要求設立治安保衛機構,配齊配強治安保衛人員和保安員。按照省廳要求,200人以下的學校、幼兒園,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分別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各增加1名;師生人數100人以下的,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少于2名;各校在縣統一配備兩名保安員的基礎上,要積極籌集資金,逐步配齊配足安保力量。同時著力提高保衛干部、保安員待遇,落實相關經費,強化崗位培訓,提升能力素質。學校每年也要對保衛干部、保安員、特種崗位人員組織培訓,確保培訓“全覆蓋”,切實落實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定期輪訓的要求。同時加強校園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校園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查驗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園接送、看護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安全辦、保衛處、總務處,各小學、幼兒園)
2.加強技防建設。按照《全省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安全技術防控網技術規范指導意見書》和《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工作指導意見》(GB/T29315-2012)(以下簡稱《國家標準》)等規定要求,強化網絡監控平臺建設,積極推進治安防控、安全管理、應急指揮等多位一體的綜治安全工作信息化共享平臺建設。不斷加大對視頻監控系統的投入和改造,使視頻監控系統具備與上級業務部門、公安機關等對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系統錄像回放清晰度應不低于704×576像素。全縣校園重要部位和場所要配備緊急報警設施,校園監控等技防系統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教育部門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等系統平網工作,實現縱向貫通、橫向集成、共享共用的網絡系統平臺,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安全辦、保衛處、總務處,各小學、幼兒園)
3.加強物防建設。加強圍墻、門禁、學生宿舍、食堂等重點部位監控、消控、報警等物防設施升級改造。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幼兒園,要按照《國家標準》,將物防設施建設納入建設規劃,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用;對已建設物防設施的學校、幼兒園,要對照《國家標準》進行補缺補漏,特別是標準中強制要求配置的部位和設施,要嚴格按照標準升級改造,實現“全覆蓋”和人機互動。為安保人員配齊安全叉、橡皮警棍、催淚噴射器和強光手電等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置裝備器械,配置率達100%。(責任單位:安全辦、保衛處、總務處,各小學、幼兒園)
(二)預防學生犯罪,加快推進專門(工讀)學校建設。
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我省《實施辦法》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文件要求,實施“專門教育工程”,使有不良行為或者輕微違法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得到教育矯治。
協調有關部門,參照省市縣相關工作意見,研究制定專門(工讀)學校建設方案,明確具體工作要求,做好規劃布局、立項審批、資金籌措、工程建設、師資配備、設施配套等辦學前期工作。(責任單位:中心學校校長室)
(三)加強教育服務,努力緩解小學生放學后看護問題。
針對部分小學生放學后部分家長難以按時接孩子離校,學生無人看管問題,增強教育服務,幫助解決有關學生家庭的后顧之憂。
1.指導各校(園)認真貫徹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和衛生廳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小學生校內午托管理的通知》(閩教基〔2009〕42號)要求,堅持公益和“自愿有償”的原則,由學校接受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委托,通過食堂統一配餐或由具有資質的快餐公司配送等方式,為接受午托的學生提供午餐,并安排學生在教室休息并實施有效管理,促進小學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長。(責任單位:總務處、教導處,各小學、幼兒園)
2.鼓勵有條件的學校試行“彈性離校”做法,可以根據學生家長自愿申請,對按時離校確有困難的學生,批準適當延長離校時間,組織學生進行完成作業、課外閱讀、體藝科技等自主學習活動,但不得組織學生集中上課、補課,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其他學生均應按時離校。(責任單位:教導處,各小學、幼兒園)
(四)推進督導督學責任在教育治理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進一步深化教育督導改革,轉變教育管理方式,強化中小學校教育工作的社會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學校改革發展中出現的熱點問題,促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1.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根據學校布局,將轄區內學校劃分為若干責任區,每個責任區選聘一定數量的責任督學,負責對責任區學校進行近距離的監督、指導和服務,實現教育監管的重心下移和關口前移,形成“以鎮為主、分級負責、覆蓋全鎮”的督學責任區網絡。(責任單位:中心學校校長室)
2.發揮責任督學積極作用。在不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前提下,檢查學校運行基本狀況,反映責任區內普遍存在且學校難以解決的問題,提出具體建議,督促問題整改到位,加強溝通對話,做師生、家長和社會的“貼心專家”,加強對學校工作的調查研究,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調研報告或決策建議。(責任單位:中心學校校長室)
(五)強化民主管理,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密切聯系的育人體系。
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推進家長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在推動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家校合作、社會參與的現代教育管理制度建設的重要作用。
1.參與學校管理。營造密切的家校關系,以其自身的魅力和能量加強與學校工作的溝通、協調、謀劃、督促、反饋,為學校教育教學獻計獻策。支持配合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對學校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監督,及時向學校反映家長的意愿,聽取并轉達學校對家長的希望和要求,促進學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共同為學生學習進步、健康成長服務。(責任單位:教導處、安全辦,各小學、幼兒園)
2.化解矛盾糾紛。通過家長委員會,把學校準備采取和正在實施的教育教學改革措施,向家長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釋和說明;向家長了解學生在家庭的表現和對學校、教師的看法,解決和化解學生間遇到困難和煩惱,及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糾紛,把可能出現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責任單位:教導處、安全辦,各小學、幼兒園)
3.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引導家長履行監護人責任,配合學校做好安全穩定工作,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對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進行監督,促進學校和家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參加教育、公安、綜治等相關部門和學校組織召開的安全穩定形勢分析會,及時了解學校周邊治安情況,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特別是對社會不滿、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員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管控、早防范,協助學校在敏感時段、重要時期和上學、放學節點做好護學護崗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維護師生生命安全,確保校園安全穩定。(責任單位:教導處、安全辦、保衛處,各小學、幼兒園)
三、組織實施
1.強化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工作部署和統籌協調,中心學校成立“魁斗中心學校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各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
下設辦公室:主??任:
負責統一組織和協調全鎮小學、幼兒園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工作。各校(園)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并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校(園)的工作方案及領導小組請于9月24日前用電子文檔發送中心學校安全辦。
2.明確目標任務。對照任務分解方案要求,明確職責分工,按照時序進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組織實施,扎實開展各項工作,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3.落實工作責任。將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實施列入綜治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評和教育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獎懲,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一票否決,并進行問責、約談。
(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從實際出發,在確保糧食安全、繼續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造作用和妥善分流安置職工的前提下,以產權制度改茸為重點,以機制創新為主攻方向,通過改組形成合理的企業布局和組織結構,實現糧食產業化經營,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更好地發揮在糧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基本要求是:縣糧食局負責,統籌規劃,因企施策,穩步推進。改革要面向市場,合理利用國有資產優勢,實施企業兼并重組、消化歷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員、轉換經營機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改革的主要方式和基木程序
(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主要方式是:以現有倉儲設施為依托,按照國有資本有序退出的改革思路,對現有14個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通過改革改制,實行國有控股或參股,組建新的糧食購銷企業,形成具有一定實力和優勢的市場化購銷網絡。
1、全縣14個糧食購銷企業,除李家堡省儲庫按糧改政策保留實行國有控股外,共它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通過產權制度改革,組建新的糧食購銷企業,實行國有控股、參股或民營化等形式,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優化產權結構,建立新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2、根據省、市改革方案的意見和要求,全縣擬組建2——3個國有控股或參股的糧食購銷企業,對其余企業可劃歸為購銷網點,也可實行租賃、出售或承包經營。
3、全縣糧食購銷企業重組兼并由縣糧食局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報縣糧改辦和縣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
(二)改革實施的基本程序
1、建立機構。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草按照縣糧改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在縣糧食局具體指導和組織下開展工作。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也要建立工作機構,落實人員,積極配合和支持改革,確保企業改革穩步推進,順利實施。
2、清產核資。清產核資工作由縣糧食局與財政局協調組織,會同企業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中介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3、資產評估和報損。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按規定實施資產評估,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并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報損資產要專項報縣糧食局和財政局審核確認,經審批后按有關規定調整帳務。
4、財務審計。財務審計和法人代表離任審計由縣糧食局安排內審機構或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局配合,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5、民主決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制方案,要明確提出改制形式、資產處置、職工安置和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廣泛征求意見后,報縣糧改辦和縣政府審批。
三、改制企業的職工安置
(一)安置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公開公正,自愿選擇,協商一致的原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二)安置對象。全縣國有糧食企業在冊職工、離退人員以及原企業代管人員。
(三)安置形式。對現有在冊職工全部實行身份置換,依法與原國有糧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采取辦理退休、內部退養、協議保留勞動關系、擇優聘用、自愿解除勞動關系等辦法進行分流安置。離返休人員和原企業代管人員移交有關機構代管。
(四)資金來源。分流安置職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所需資金,采取企業自籌、財政補助、資產處置變現、糧食風險基金和銀行貸款等多渠道解決。對糧食企業處置凈資產的收入,優先用于安置職工和交納社會保險費。對企業文付職工分流安置成本形成的債務,允許企業沖減國有資產或國有資本金。
(五)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按照縣政府確定的職工分流安置方案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提交企業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上報縣糧改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
四、改制企業的資產處置和債務處理
(一)資產處置:
1、對企業經審計認定的逾期應收悵款損失、待處理資產損失、短庫損失和其它已成損失的資產,按照“先核實,后申報”的原則,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酌情處理的基礎上,由企業申請,報縣糧食局和縣財政局審批后核銷。
2、對企業在改制前自行撤消處理的逾期應收帳款損失或在處理后另行建立債權各查帳薄、有望清收及部分清收回來的應收帳款,其責任人和有關人員要如實說明情況,一并在審計時作出定論。
3、對企業在站外投資建造或購置的房地產、租用土地及以物頂債尚未變現的資產等,在企業改制進行資產評估時一并納入評估范圍,改制時原則上作價變賣、收回投資,一時難以處置變現的,在新企業組建時一并接收。
4、改制前企業已將房產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抵押或擔保給銀行或其它債權人的,除政策規定解除抵押以外,企業可用其它資產置換抵押資產,或在資產過戶后由新紐建企業重新辦理抵押手續。
(二)債務處理
1、歷史財務掛帳處理。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歷史財務掛帳,經審計清理認定后,政策性掛帳全部從企業剝離,上劃到縣糧食局集申管理,按省、市有關文件規定消化本金和支付利息,經營性掛帳按照債隨資走的原則劃歸新組建企業,以掛帳資產作為股權,行使對掛帳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分享掛帳企業的收益,并以所得收益支付掛帳利息和消化掛帳本金。
2、債權債務處理。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全部債權債務,在改制時由新組建企業在清產核資核實確認后全部接收和承擔。對原企業在經營中賒欠的應收貨款,要按照“誰主管,誰經手,誰負責清收”的原則及時清收,一時難已清收的,要通過審計和清產核資落實清收責任和措施,并對相關責任人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在此基礎上由新組建企業接收全部債權,負責追繳與清收。原企業債務在核實后一并移交,由新組建企業負責清償。
3、企業改制前欠繳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個人集資款、欠發工資等一次性采取措施進行補交和清償,不得斷檔和拖欠。
(三)庫存糧食處理。對改制企業現有庫存糧食,在核實“"三帳”、清查實物、帳實相符的條件下由新組建企業如數接收全部庫存糧食。對現有庫存中經縣糧食局、財政局核定的尚未銷售的按保護價收購的老庫存糧食數量,依照鳳財發(2005)21號文件,在2006年5月底前按分期銷售計劃繼續給予利息和保管費用補貼。
(四)國有資產處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兼并重組,其國有資產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拍賣等形式處置,具體處理辦法和實施在縣財政局和縣糧食局指導監督下進行。
五、企業改制有關政策
(一)國有糧食購銷企此改制時,由縣糧食局統一劃撥處置資產、統一補償標準、統一實施糧改方案。新組建的企業要接收安置原企業離退休、內退、協保和代管人員:落實有關政策規定的待遇。
(二)職工身份置換安置補償全由縣糧食局統一計算到人,其辦法以企業2005年7月31日在冊人數為準,按寶雞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總額,到人時體現工齡差別;對改制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按規定繪予經濟補償,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自行脫離企業的人員,按《勞動法》和《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四)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男55歲、女45歲以上),符合特殊工種條件的辦理提前退休。對于年齡較大(男50歲、女40歲以上)、工齡較長(男30年、女20年)的職工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辦理協議保留勞動關系。
(五)改制企業離退休人員醫療費和非統籌支付約有關補貼以及五、六十年代精簡下放人員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死亡職工遺屬生活補助費等從企業凈資產中量化切塊預留,由改制后企業負責管理與落實。
(六)改制費用。改制企業辦理注冊、稅務、土地、房產變更登記及水、電、電信、車輛過戶等手續時,有關部門要熱情服務,減免收費。
六、建立新的企業經營機制
(一)組建為國有控股或參股的糧食企業,要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經營管埋制度。經政府授權,縣糧食局對其國有資產行使管理和監督,承擔保值增值責任,不干預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新組建的糧食企業,要繼續在農業發展銀行開戶,爭取農業發展銀行的貸款支持。糧食企業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糧食政策性業務,政府要給予必要的相關費用和價差補貼。
(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企業內部約束機制。新組建的糧食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廢的要求,依照《公司法》,逐步實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造,明確企業管理層的權、責、利,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實行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提高管理和決策水平。
(三)改革企業內部用工和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新組建的糧食企業實行定編、定崗、定員。企業經理實行選聘制,員工實行競爭上崗制,全面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要按照平等自愿、雙方選擇,協商一致的原則,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確定勞動關系,落實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等政策,建立職工擇優錄用,能進能出的用工制度和收入能增能減的分配制度。
七、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順利進行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工作機制,加大政策扶持,整合種業資源,增加種業投入,強化市場監管;深化種業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種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突出以種子企業為主體,推動育種人才、技術、資源依法向企業流動,鼓勵企業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保護科研人員發明創造的合法權益,促進產學研結合,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構建商業化育種體系,全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基地為依托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體系;鞏固基地優勢,提高競爭力,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使我市逐步由種業大市向種業強市跨越,為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農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根本性保障。
二、發展目標
充分發揮我市水稻親本繁殖和種子出口兩大優勢,加快推進新品種選育、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按照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要求,力爭2015年建成交通方便、能排能灌、耕地質量好、配套設施齊全的種子生產基地1.5萬畝;加快種業企業商業育種機構的引進、培育,力爭2015年建成1-2個規模較大、功能齊全、科研力量強、成果顯著的商業育種機構;提升種業規模化、標準化水平和市場占有率,確保雜交水稻種子產量和質量位居全省前列,力爭2015年成為“水稻制種基地重點縣”;加快建立省級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著力開展新品種試驗示范工作;加強種子質量監測和市場監管;推動土地向制種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加快建立種業專業合作社,成立種子行業協會,維護公平競爭的種子生產經營秩序。
三、工作舉措
(一)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提升種業核心競爭力
2015年底前實現我市從事種子生產的種子企業與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脫鉤,逐步實現基礎性公益性科研與商業化育種分開。鼓勵種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股份制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并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支持企業轉化科研成果,鼓勵調動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推廣“政府購買品種、企業集中繁育、項目配套轉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方式。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爭取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種業產業化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廣泛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投入,加大對種業企業的風險保障、貸款貼息、擔保補貼力度。積極配合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生物育種項目對種業企業的支持,加大對企業商業化育種研發工作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研發工作,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確立和穩定企業商業化育種主體地位。鼓勵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合作。引導企業增強保護意識,積極開展育種科研成果鑒定和專利保護申報工作。支持企業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
(二)強化創新要素市場配置,促進科技資源向企業流動
積極推進人才、資源、技術等要素依法有序向企業流動,培育壯大種業創新主體,促進種業科技創新,加快成果轉化。支持企業與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科研合作、人才合作,制定措施吸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員通過兼職兼薪、短期受聘、承擔項目或課題服務等多種柔性流動方式到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工作。強化科研應用導向機制,改善創新與轉化并重的人才評價制度,加大職稱評定中轉化推廣績效權重,將商業化育種成果及推廣面積作為職稱評定、專家評選、項目資助的重要依據。加強種業實用性人才培養,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企業育種研發人員培訓。鼓勵企業探索完善產學研利益分配機制,有效調動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探索建立市種業科技成果交易平臺,制定交易管理辦法,禁止私下交易。保障產學研合法權益。鼓勵育種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三)加快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提升良種生產能力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農民自愿”的原則,依托種業骨干企業,在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的基礎上,著力打造以石板、江源、永寧、蘆葭、清風、平泉、新市、太平等鄉鎮為主體的河西及沱江流域種子生產基地。加大對制種基地和制種鄉鎮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農作物制種基地基礎設施和基本條件建設。整合現代農業產業、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涉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實施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按照“一路二水三產業”的思路,加快推進道路、渠系等基礎設施整治力度,確保種業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適應種業繁育需要。大力推廣“企業+合作社+農戶”現代農業管理運行模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土地入股、租賃等方式,推動土地向種子企業、制種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支持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引導種子企業與制種專業合作社或制種農戶建立穩固的利益共享機制;加快雜交水稻制種栽插、收割機械化為重點的試驗,加大高效、安全制種技術和先進適用制種機械的推廣應用;對規模較大、生產條件好的優勢種子生產基地實行用途管制,納入基本農田范圍予以永久保護。
(四)加快建立種業發展風險分擔機制,提高種子生產抵御風險的能力
充分利用現有涉農政策,加快建立農作物種子生產風險分擔機制。積極落實制種保險、良種補貼政策,加大補貼力度。鼓勵和引導相關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業發展銀行等涉農銀行機構加大對種子收儲加工企業的信貸支持。運用好農機具補貼政策,將制種機械、加工設備納入補貼范圍,提高種子生產、加工機械化水平。
(五)加強種子市場監管,建立誠信公平秩序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現代農作物種業提升工程建設規劃(2011—2020年)的通知》(川辦函〔2011〕262號)精神,樹立“源頭治理,標本兼治,打防并舉,綜合防治”的市場監管新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強化市場監管,切實加強品種、質量及銷售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建立種子市場秩序行業評價機制,督促企業建立種子可追溯信息系統,完善全程可追溯管理。推行種子企業委托經營制度,減少銷售環節,規范種子營銷網絡。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我局成立“市農業局種業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見附件),由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其他相關單位、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農作物種業體制改革工作,并下設辦公室在種子管理站,負責農作物種業體制改革日常工作開展。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涉及鄉鎮要成立種業發展辦公室,由分管農業副鄉鎮長掛帥,抓好本鄉鎮種業發展工作。
1、2009年3月24日參加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動員大會和相關培訓。
2、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3月26日,擬定我縣教育系統“事改”工作實施方案,成立教育系統“事改”工作領導小組和聘用調解委員會,準備必要的辦公設備,抽調辦公人員。
3、2009年3月30日,召開全縣教育系統“事改”工作動員會,部署“事改”工作。會后,各學校按照會議精神和要求,擬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召開會議,安排本單位“事改”工作。
4、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8日,準備開展“事改”工作。
(1)各校成立“事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單位領導、工會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具體負責本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領導工作。
(2)各校成立聘用聘任工作小組。由本單位負責人、教職工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人員聘用、考核、續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提出意見,報本單位“事改”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具體負責本單位改革方案及配套辦法的制定、聘用聘任的具體工作。
(3)各校成立人事爭議調解機構。由本單位職工代表、工會代表組成,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具體負責受理有關人事爭議的問題。
4、摸底造冊
各校對本單位機構編制、人員數量、人員身份、專業技術評聘、管理人員崗位、工勤崗位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建立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花名冊。
二、動員學習階段(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13日)
各校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對本單位“事改”工作進行動員。認真學習中央、省、州、縣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職工大會后,分組組織教職工對單位開展“事改”工作的安排部署進行學習討論,學習中要注意引導教職工深刻認識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的重要意義,把教職工的思想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重要決策上來。
三、制定方案階段(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5月10日)
1、制定事改實施方案
各學校制定的“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事改”方案)應包括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計劃、崗位設置與職責、組織實施辦法(聘用條件、聘任程序、方法步驟與時間安排)、聘用合同管理、內部分配辦法及未聘人員安置等。
2、討論修改“事改”實施方案
“事改”方案應提交本單位職工反復討論修改,統一思想認識后,提交職工大會表決,并經80%以上的職工同意。
3、方案審核
各學校制定的“事改”實施方案及崗位設置實施方案要報縣教育系統“事改”領導小組審核。
四、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1、公布崗位設置情況及崗位聘用條件
各學校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貴州省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貴州省事業單位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黔人通〔2008〕165號)等文件中崗位設置及崗位條件要求,科學合理設置崗位,制定詳細的崗位聘用條件,經審核后公示七天,無異議后報縣教育系統“事改”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崗位設置情況及崗位聘用條件經公示無異議后,各單位組織報名,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嚴禁弄虛作假。
3、考試或考核
組織對職工審查合格者進行考試或考核。考試或考核按照事業單位人員招考聘用相關規定執行。
4、提出擬聘人員名單
經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及必須的考試或考核后,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并公示三天。
5、確定聘用人員
擬聘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的報縣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準,并按照管理權限行文聘用。
6、簽訂聘用合同及辦理相關手續
各校持以下材料到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工資等相關手續:
(1)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2)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情況
(3)聘用人員花名冊
(4)聘用人員考試或考核情況
(5)人事聘用(任職)文件
五、處理問題階段(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10日)
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在公開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聘期考核、解聘辭聘、未聘安置等問題上發生爭議時,由各單位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及時化解矛盾,保證聘用制工作順利完成。
六、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各校要對本單位的“事改”工作進行認真總結,自查貫徹執行情況,并備齊以下材料迎接檢查驗收:
1、“事改”實施方案
2、職工花名冊
3、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4、“事改”工作總結
5、進行事改工作以來單位制定的有關改革工作文件等。
本次“事改”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按照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要求和部署,成立了甕安縣教育系統“事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縣“事改”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縣部分中小學抽調下列人員到局“事改”辦開展具體工作。
甕安中學:*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圍繞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為導向,以提高中小學教師的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為核心,通過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制度,健全教師管理機制,推進教師的職前教育和職后培養,促進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進一步提升云南省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的建設。
二、目標任務
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定期注冊,全面評價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情況,客觀公正記錄教師履行崗位職責以及參加培訓學習等情況,促進教師的終身學習和發展;健全教師資格管理機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三、主要原則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與教師人事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將嚴格教師考核和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作為重要的工作目標,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范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客觀體現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情況。
四、工作要求
根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要求,云南省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工作采取先試點再在全省推廣的方式進行,經與曲靖市教育局和富源縣教育局協商,決定選擇曲靖市富源縣作為云南省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地區,2016年開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現將云南省教師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組織機構
成立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教育廳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省教育廳相關處室、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人,試點市、縣教育局分管領導任領導小組成員;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由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曲靖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領導、組織和政策制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期注冊業務指導和相關工作協調。曲靖市教育局和富源縣教育局成立相應的定期注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地區定期注冊試點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具體工作要求
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的對象、注冊條件、申辦程序以及結果的運用詳見《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
(三)加強保障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關系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要求提交的材料多,需要處理的信息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定期注冊不允許收費,因此試點地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提供相應的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順利開展。
1.強化監督機制,嚴格規范判刑、假釋、保外就醫程序。
縣司法局:強化社區矯正工作程序,規范開展擬實行假釋、保外就醫罪犯審前調查評估工作。
2.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
縣司法局:按照省州縣政府目標辦的要求,實現2015年在我縣注冊律師、公證員年內每人承辦法援案件不得少于3件,法律服務機構的基層法律工作者,年內每人承辦法援案件不得少于1件。
3.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制度,加強律師執業監督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
縣司法局:加強與公安、法院、檢察院的溝通銜接,努力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落到實處。認真落實律師辦理重大案件有關制度,加強律師監督制約機制,促進律師依法陽光誠信執業。
4.建立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健全社區矯正制度、加快社區矯正機構和隊伍建設。
縣司法局:加強與同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的信息互通和協作配合,完善社區矯正人員交接和日常監管各個環節的銜接程序,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社區矯正各個環節依法規范。加強對轄區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適應性幫扶工作,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探索輕微刑事案件快速審理中符合非監禁刑的社區矯正和監督管理工作新模式,切實維護社會安全,努力預防社區服刑人員再犯罪。
做好委托調查。對符合快速辦理需求的輕微刑事案件,各縣司法局行政機關,要配合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戶籍地和實際居住情況進行核實,做好評估工作。
5.健全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機制,扎實開展“法律八進”活動,教育引導全社會增強法治觀念、養成守法習慣、善于依法維權、理性有序表達訴求。
縣司法局:抓好依法治州集中整治群眾普法教育專項行動;區分農牧民群眾、寺廟僧尼、干部職工、青少年學生等不同群體的法律需求,開展法治宣傳工作;加強法治電視欄目、鄉村法治宣傳欄等法治宣傳陣地建設;注重司法行政整體職能發揮,將法治宣傳教育貫穿于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全過程,在辦案(證)過程中引導當事人合法理性解決訴求。
6.進一步強化接受人大、政協監督的意識,完善聯絡機制,提高議案、提案和督辦案件的辦理質量和效率,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政法工作、現場監督等活動。
縣司法局:鞏固和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建設,推動建立起縣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經過兩個月的意見征集和方案修改,深圳2015年中考改革方案終于出爐了,記者從深圳市教育局獲悉,科目調整后的中考科目為5科共460分,成績以單科原始分、單科等級和原始總分同時呈現。深圳市教科院院長尚強表示,對于備受關注的思想品德考試,做義工等幫助他人的行為或納入考查內容。
根據2015年中考科目設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說)、理化(合卷)、歷史等五科文化課考試安排在初三年級末進行,采用閉卷筆試,體育考試項目則以深圳當年中招體育考試方案為準。各科卷面分值均為100分,但歷史和體育按照卷面成績的30%折算后計入中考總分,故中考總分為460分。
新增的生物與地理(合卷)考試也是閉卷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但考生均須參加考試。在中考總分相同的情況下,生物與地理(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還可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參考條件之一。
生物與地理(合卷)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初二年級末進行(一般安排在每年中考結束后第二天下午),因特殊原因缺考的考生可申請在初三年級末參加一次補考(與下一個初二年級學生一起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