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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需求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5-15 16:35:4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創業投資需求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第1篇

[關鍵詞]創業投資;就業;吸納能力;溢出效應

0引言

創業投資主要是投資于未上市的新興高科技企業,技術的進步加速了我國產業轉型升級。一方面,科技進步所帶來的產業效率的提高會相對減少對勞動力的需求,另一方面,從總體上來講產業規模的擴大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增加了整個社會經濟體的就業吸納能力。創業投資的溢出效應對員工的長期就業情況有積極影響。就我國目前的就業現狀而言,勞動力供給大于需求的壓力進一步加大,失業人群組成成分比以往更為復雜,且面臨我國科技進步所帶來的產業轉型升級的巨大壓力。因此,基于創業投資對就業可能帶來的積極效應與目前就業環境的嚴峻形勢,本文系統分析了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因素,以期從中獲得促進就業的新途徑。

1文獻回顧

國內外研究證實,創業投資對就業存在著積極的影響。在國外,Puri和Zarutskie通過調查分析人口普查數據,發現在1981-2005年這25年的樣本期間中只有0.11%的新公司是由創業投資建立的,但這些公司卻占到了4%-5.5%的就業。在國內,惠恩才(2005)在對我國創業投資發展障礙與對策研究中指出:創業投資的就業效應有效地填補了我國傳統投資體系的空白,幫助高新技術企業迅速地成長與發展,不僅創造了大量的就業崗位,而且加速了人才的流動,活躍了人才市場,促進了就業。吳成林(2011)在對創業投資的區域經濟發展效應研究中也提到了創業投資對就業存在積極的影響:高新技術產業的不斷集聚、傳統產業的逐漸升級以及大量新興產業的加速形成顯著促進了區域經濟增長,增加了就業機會。創業投資一方面通過對缺乏啟動資金的項目進行投資,鼓勵創業行為,增加初創企業的數量;另一方面通過幫助中小企業的成長和發展,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緩解了社會的就業壓力。本文在借鑒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的基礎上,分析了創業投資對就業形成影響的幾個主要因素。

2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因素的分析

創業企業就業的增長是創業投資通過影響被投資企業的資本、技術、人才、管理、創新等因素從而影響該企業的成長與發展所帶來的最終表現結果。而整個行業、社會就業水平的提升則是創業投資基金投資于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的公司,從而促使產業集聚、加速傳統行業技術升級和催生大量新興產業的結果。創業投資溢出效應通過提高員工個人素質水平來改善他們的就業質量、增加就業機會,間接地影響就業。本文從就業吸納能力和創業投資溢出效應兩個角度分析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具體影響因素。

2.1就業吸納能力

就業吸納能力通常是指某個行業或某個產業吸收接納勞動力的能力和提供就業機會的潛力。就業吸納能力分析是從就業機會提供方的角度理解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李依臻從就業結構偏離度與就業彈性兩個方面對我國三大產業的就業吸納能力進行實證分析,研究結果顯示:隨著勞動效率的大幅提高、高素質勞動力的不斷增加以及第三產業內部結構的逐步調整,第三產業將成為我國吸納就業的主要產業。而創業投資支持的高技術企業大多屬于第三產業。樊秀峰、周文博和成靜在對我國產業結構與就業吸納能力的研究中也發現:第三產業拉動就業的潛力明顯比第一、第二產業更大,勞動力也逐漸向第三產業轉移。實踐證明,創業投資對提高就業吸納能力有著積極的影響。創業投資影響就業吸納能力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產業集聚。產業集聚通常是指某一產業為了追求集聚效益,即外部經濟、創新效益、競爭優勢等自發在某個區域內高度集中的過程。一方面,創業投資受產業集聚強大外部作用的影響,通常傾向于提供更多的資本,對具有專門技術、好的創新創業項目但缺乏啟動資金的創業家進行資助,解決了創業者的融資難題,實現了創業企業家的夢想。隨著越來越多的創新創業企業在該地區不斷聚集,加速了該區域的產業集聚,在此過程中也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提高了該地區的就業水平。另一方面,創新創業園區資源的開發、基礎設施的建設、生產設施以及配套設施的建設,使得該區域對勞動力的需求進一步加大。因而創業投資從某種程度上提高了就業水平。

(2)傳統行業技術升級。創業投資為大量處于萌芽階段的初創企業提供了資金支持,也從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企業技術的創新,促進我國傳統行業技術的升級。近年來,國內外的大量研究表明,傳統行業技術的升級對就業有正反兩方面的影響。在一些學者看來,企業生產技術升級,生產力也隨之提高,直接導致了企業生產效率的大幅提高,大機器設備逐步取代人工,相對減少了對勞動力的需求。而另一些學者認為,由于技術上的進步,企業得到了更好的發展,由于企業追求自身價值最大化,企業的規模很有可能會進一步擴大,進而增加對勞動力的需求。這也就是說傳統行業技術升級是把“雙刃劍”,有可能促進就業也有可能減少就業,其對就業的最終影響需要通過比較二者影響程度的相對大小。但筆者認為,從短期來看,傳動行業技術升級會導致部分人失業,然而從長遠來看,技術的進步,會提高整個社會經濟體的就業吸納能力,促進就業,同時也有利于改善人們的就業質量。

(3)催生新興產業。近年來,新興產業大量涌現,蓬勃發展。在《“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中,國務院把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等列為國家七大戰略新興產業,作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促進就業的重要舉措。研究發現,每個新興產業的產生和發展都離不開創業投資的支持。2015年1月,國務院決定設立總規模為400億元的國家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創新創業型企業的起步和發展,而新興產業作為新的“就業池”,將會極大地增強整個社會經濟體的就業吸納能力。

2.2創業投資溢出效應創業投資溢出效應分析

從員工的角度理解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相關研究表明創業投資的溢出效應對員工的長期職業生涯有著積極的影響:更大的就業機會、更高的薪資水平、更短的“失業期”。高波在對創業投資溢出效應的研究中指出:創業投資從知識創新、技術擴散、組織成長與制度變遷以及人力資本積累四個方面實現其獨特的溢出效應。創業投資溢出效應的實現過程同時也對員工的就業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本文認為,員工在創業投資溢出效應中從信息技術的掌握和先進經驗的積累兩個方面受益,提高了自身就業水平,間接促進了就業。

(1)信息技術。信息技術主要是利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信手段實現信息的獲取、加工、傳遞和利用等。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創業投資對信息技術愈發重視。國內外研究表明,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導致缺乏創業投資的企業的員工更容易遭受技能貶值,從而經歷薪水縮減、被解雇、失業、就業質量降低、就業的機會減少這一系列過程。而那些有創業投資的企業的員工,尤其是從事與信息技術有關的職業的員工,已經從創業投資的溢出效應中受益。劉春梅(2010)在對信息產業對經濟增長質量的影響研究及實證分析中發現:知識技術密集型的信息技術行業會提高勞動者的素質,從而顯著增加勞動者的就業機會。研究還發現對信息技術行業的投資已經改變了人們對技能的需求,這些技能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各種行業中越來越被看重,并且新的技能通常可以在雇主間轉移,促進了員工個人的長期就業。

(2)學習曲線效應。創業投資支持的對象通常是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的科技項目,創業企業也一般為高新技術企業。創業企業的員工通過長期的學習和實踐,在高新技術行業積累了先進的工作經驗,在運用高新技術及產品時比沒有經驗的人更加熟練。這些經驗同樣為人才市場重視和需要。所以創業企業的員工即使后來被解雇或者員工為了自身更好的發展離開企業,由于市場對這樣的人才的迫切需要,使得他們會比其他沒有相關經驗的人經歷更短的“失業期”。綜上分析,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從就業機會的提供者的角度看,創業投資通過產業聚集、傳統行業技術升級、催生大量新興產業增加了創業企業的就業吸納能力,從而增加了產業和整個社會經濟體就業吸納能力,促進了就業;從就業者自身來講,創業投資的溢出效應通過信息技術的掌握、先進經驗的積累提高了自身素質,增加了個人就業機會,進而提高了整個社會的就業水平。

3結語

本文分析并總結了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因素,得出創業投資對就業存在著積極影響的結論,再結合創業投資在我國發展的現狀,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①培育和發展合格的投資者,拓寬創投資金的來源渠道。在保證風險可控、安全流動的前提下,銀行、信托保險公司、養老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具有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的個人可以發展成為創投基金的來源。②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信用機制。通過建立投資者和創業企業家個人等的信用檔案,減少合作雙方信息的不對稱,降低投資者的投資風險。③鼓勵和支持“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創新創業型企業一體化發展并積極引導新型創業服務平臺眾創空間的建設,共同構建起一個更加完善的創業孵化體系,通過創新創業帶動就業。

主要參考文獻

[1]惠恩才.我國風險投資發展障礙與對策研究[D].大連:東北財經大學,2005.

[2]吳成林.風險投資的區域經濟發展效應研究[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1.

第2篇

關鍵詞:創業投資;企業;會計問題;解決措施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12月16日

創業投資亦被稱為風險投資,其含義為:面向未上市的項目、企業進行投資,目的在于獲取未來企業增值收益。創業投資企業一般具備以下特征:(1)具有一定的投資額限制,一般性企業的對外投資一般要控制在企業凈資產的50%以內,而創業投資企業則可以將100%的凈資產進行對外投資;(2)在投資比例上,創業投資企業一般不做第一大股東,對外投資的比例只占被投資企業資產的5%~30%;(3)在投資經營方面,創業投資企業實際上并不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此同時,不容忽視相關性會計問題。

一、創業投資企業相關會計問題

1、創業投資企業長期的投資計價問題。目前,我國創業投資企業所執行的投資計價標準,存在兩種模式,即:成本法和權益法。同時,不同受教育水平的會計師所尊崇、執行的投資模式不同,往往產生巨大的分歧,而且創業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之間也存在投資計價差異,雙方的意見一旦出現裂痕,便會直接影響雙方的實際收益,也影響到雙方良好的合作關系。

2、創業投資企業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問題。目前,我國的大多數創業投資企業并沒有設置必要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制度,缺乏操作指南。同時,相應的會計人員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制度欠缺認知,往往對規范的投資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導致部分資產流失,降低企業的實際收益。

3、創業投資企業缺乏投資認證、審核。無論是創業投資企業還是被投資企業,均缺乏規范的、科學的投資額認證、審核機制,尤其對股權分置未進行全面的流通,往往落后于國際水平,難以與國際先進水準接軌,在進行國際性貿易時,容易造成資金流損失,甚至造成貿易矛盾,影響交易雙方的互助共贏關系。

4、創業投資企業的利潤表制定存在問題。利潤表是創業投資企業獲取增值收益的具體表現形式,但是目前我國的創業投資企業在利潤表的制作上,存在諸多問題,如:數據不規范、數據殘缺、語言難以理解等,而且難以與企業外部信息進行有機的整合,導致創業投資信息鏈斷裂,容易引發一系列的信息性問題。

二、解決會計問題的有效措施

1、構建并完善創業投資企業長期、穩定的投資計價標準。創業投資企業需要進行市場調查,對被投資企業進行綜合評審(考核被投資企業的社會信譽度、綜合實際、創新能力、市場、經營、銷售等各個環節),并且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積極地參考國外先進的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計價標準,制定符合我國實際、滿足社會發展需求,且促進投資雙方最大收益獲取,實現“雙贏”的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計價標準。同時,有效地將成本法以及權益法的積極部分進行整合,權衡兩種計價模式的優勢,做到優勢互補,全面推動完善的創業投資企業的計價標準建設,為保障創業投資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打好堅實的基礎。除此之外,積極發揮社會各界的積極效用,如利用高校的人才資源,打造出一批實力強勁、綜合素質高的創業人才團隊,為構建并完善創業投資企業長期、穩定的投資計價標準做好人才儲備。

2、規范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式,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創業投資企業要想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必須重視規范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方式,將一切安全隱患控制在可控制范圍內,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適當的縮減投資份額,加強投資雙方的經營理念等交流溝通,及時地調整企業的資產評估,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并且綜合考慮國際市場,積極的融合國際先進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方式,根據自身企業的發展特色,在保障投資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全面提升創業投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或者提升創業投資企業的社會信譽度,從而有效地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3、加強創業投資的認證、審核。創業投資,關系到投資雙方乃至整個產業鏈的經濟動脈,需要投資雙方的共同認證、審核,不能一味的單方認證、審核,畢竟所牽涉到的投資雙方的利益是不均等的,需要雙方共同協商,制定詳細且科學的創業投資認證、審核體制,在雙方均通過之后,再進行一系列的系統檢測,達標后,即滿足投資雙方的利益需求時,全面的推行科學化的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認證、審核質量,從而保障創業投資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4、科學的制定利潤表。全國統一規范利潤表的制定與管理,形成良好的利潤表制定規范,并且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保障各項數據的真實完整,并且統一的采取易懂、便于操作的利潤表制定語言,降低困難,從而有效提升創業投資的風險,保證創業投資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高蕾,李西文.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問題與建議――以河北省為例[J].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38.3.

第3篇

[關鍵詞] 創業投資;外資模式;創業企業

[中圖分類號] F830.5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8)01-0026-03

[作者簡介] 甘天文,暨南大學產業經濟學2006級博士生,研究方向為創業投資與產業經濟;蔡曉珊,暨南大學產業經濟學2006級碩士生,研究方向為產業組織理論;陳 和,暨南大學產業經濟學2006級博士生,研究方向為產業經濟與企業理論。(廣東 廣州 510632)

一、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內涵

創業投資外資模式主要是指國內創業投資與國外資本合作,共同組建創業投資機構或共同投資于國內的創業企業,或者政府引入國外創業資本直接投資于我國創業企業的合作模式。

與國外資本進行合作,共同展開創業投資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然的。首先,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國內資金并不充裕,投入到創業企業中的資金就更加少,所以,在創業投資中引進國外資金是十分必要的。其次,我國的創業投資公司和基金的管理經驗不足,在一些十分專業的創業投資項目上顯得無法駕馭,因此,有時會喪失一些絕佳的投資良機。第三,引入國外資本的同時也能將國外創業投資的管理經驗引進國內,為今后我國創業投資提供學習和借鑒的機會。創業投資的外資模式不僅僅體現在創業企業吸引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資,而且還有中外創業投資機構之間的合作,共同投資國內的創業行業。

二、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有利條件

(一)拓寬創業資本的來源。現階段我國創業行業處于高速發展時期,對于資金的需求巨大,由于很多資本不熟悉創業投資而不敢貿然介入,所以創業投資的資金缺口很大,許多好的創業項目因為無法獲得創業投資而夭折。國際創業投資市場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積累了大量的創業投資資本――主要包括個人資本以及養老金、大公司或金融集團資本和共同基金等,它們在全世界游走尋找著有最好回報的創業項目。我國有著世界上最大的消費市場,很多新興行業孕育著巨大的商機,一個成功的創業企業能給創業投資帶來豐厚的回報。我們不應該只是被動等待國際創業資本的進入,而是應該積極地將國際資金引入急需創業資金的創業行業,拓寬創業資本的來源。

(二)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創業投資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有50多年的歷史,各方面的發展應該比較成熟。而在我國創業投資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尚處于起步階段,所以,發達國家有很多的管理投資經驗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創業投資有五大環節:第一,資本募集與組織架構的建立;第二,項目篩選與盡職調查;第三,投資安排與價值評估;第四,項目監控與增值服務;第五,投資退出與收益分配。在這五大環節中有很多具體的管理知識與技巧,是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發展幾十年的經驗總結。在引進和學習管理經驗的同時,我們還應該注意學習與國外創業投資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是降低創業投資風險、保障投資方和被投資方利益的有效制度環境。

(三)通過海外市場完成創業投資的退出。我國創業投資市場當今面臨著一個棘手的問題就是創業投資沒有一個完善的退出機制,即在創業企業發展到成熟期時,創業投資沒有方便的退出變現渠道。“投資投到最后變成董事長”――這是創業投資行業中最無奈的一句笑話,也充分體現了我國現階段創業投資退出機制的問題所在。中外合作創業投資的好處是:在國內退出機制還沒有完善之前,通過國外合作方借道海外市場完成退出。國外創業投資機構通常具有較好的全球證券市場營銷網絡,他們能夠幫助國內創業企業改善公司的財務報告、管理制度,達到海外上市的要求,從而實現創業投資的退出。國外證券市場大多都設立了二板市場,但是,國際投資者對于我國的創業企業不了解,所以不敢輕易投資。此時,外國合作者就可以憑借其在海外的影響力,向海外投資者宣傳我國的創業企業,以實現創業企業在海外的成功上市,進而完成創業投資的退出。

(四)政府推動。中外合作創業投資也是政府積極推動和利用FDI的一種方式,因此,我國政府應積極制定各項政策以吸引國外創業投資基金來我國進行創業投資。2001年8月28日,國家外經貿部、科技部、工商管理總局就聯合了《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暫行規定》,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我國設立創業投資公司,開展創業投資業務。2003年2月18日,國家外經貿部、科技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等在《暫行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頒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使外資進入國內創業投資的門檻進一步降低,同時在設立創業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上增加了非法人制組織形式,為外資創業投資提供了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另外,依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創業投資機構也可以在初期以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展開投資合作。這些有關有利于外資創業投資機構政策的出臺,推動了外資創業投資進入我國市場的步伐。國家商務部于2004年2月18日了經修訂的《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規定》明確表示創業投資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創業投資活動不受公司注冊地點的限制。

三、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主要形式

(一)創業企業直接引入國外創業投資。創業企業直接引入國外創業投資,是指創業企業自身可以通過中介機構的介紹或直接與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聯系引進國外創業投資資本。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一般來說都是創業企業發展到成長期,需要進一步的拓展,由于缺乏資金,所以引入創業投資;2.創業企業所在行業大多都是極具潛力的朝陽產業,這些產業在國外已經獲得了巨大的成長,并且培育出多個快速成長的優秀企業;3.創業企業的創始者擁有較強的人格魅力,具有遠見卓識和企業家的戰斗精神,能夠用自己的企業業績和個人的分析能力說服國外創業投資者;4.這種合作形式由于創業企業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大大降低了創業投資基金的風險,所以比較成功。

(二)中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中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是指國內創業投資機構與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合作的方式比較靈活、松散,主要目的是為了分散投資風險而結成戰略性投資伙伴,各自主要依據對項目風險的把握程度來決定投資量的大小;2.雙方合作的程度比較低,只是在項目公司董事會層面進行交流和溝通,并沒有共同組織一個投資管理團隊來進行深入的合作;3.這種合作比較簡便,相對容易達成合作意向并開展合作;4.由于海外創業投資的股權退出基本上來自海外資本市場,同時國內創業投資機構大部分都有國有股份,這種合作辦法往往會帶來退出操作上的不便利。

(三)合資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合資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中外雙方共同出資在國內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并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來共同管理這個合資的創業投資基金。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雙方等額出資成立一家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再等額出資在境內發起設立一只創業投資基金,由這家管理公司來負責投資管理,具體管理人員由雙方委派;2.項目投資決策由雙方共同來完成,每個項目投資都必須征得雙方同時認可;具體以哪一方的名義實際對外出資,根據項目公司的具體需要而定,但各自的對外投資總額以各自在基金中的承諾出資額為上限;3.創業投資管理公司按投資比例收取項目管理費,項目增值退出時還可收取額外收益分成;4.這種合作辦法有利于雙方優勢互補、項目公司的國際化或本土化。

(四)中方將資金委托給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管理。中方將資金委托給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管理,是指國內某一創業投資機構(通常是國有創業投資機構)通過專業選擇,選定一個國外優秀的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并與之簽訂協議,將資金全部委托其進行管理。不過這種形式通常會要求委托方只能將資金投入到國內的創業投資市場。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中資創業投資機構一般為政府獨資,由政府出面進行談判,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和風險由政府來承擔;2.這種合作模式是在政府背景的創業投資機構出現投資效率低下、管理水平不高、激勵機制落后的情況下產生的,目的是提高創業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發揮創業投資資金的最大效能;3.投資決策和管理全部由合作的外資創業投資管理團隊負責,中方只是通過外資管理團隊的配套投資資金進行約束;4.中方在合作中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不利于中方在實踐中進行學習和借鑒。

四、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國外借鑒

以色列創業資本不同于其他國家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創業資本大部分來自以美國為主的境外。以PWC公司的調查數據為例,在2000年第4季度注冊的創業投資單位中62%注冊地是以色列;到2001年第1季度注冊地為以色列的比例則下降為56%,境外注冊地主要為美國;到2001年第2季度注冊地為以色列的比例進一步下降為51%。由此可以看出,以色列創業投資資金主要來自國外。目前,在以色列的國外創業投資資金來源中,大約有56%來自美國,33%來自歐洲,11%來自亞洲。

英國政府對國外投資者在英國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實行特別的稅收優惠,國外資本紛紛投資于英國的創業投資基金,并且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外國資本在1994、1995、1996年分別占英國創業投資基金資產總額的41%、45%和43%,到1998年這個比例增加到73%。美國有著全世界監管最嚴厲的證券市場,因此,其創業投資的退出機制也是十分健全。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在信息產業的領頭羊地位也吸引了大量的國外資本投資于美國信息產業的創業企業。

新加坡政府與美國和歐洲很多成功的創業投資機構建立了緊密的關系,并且通過一系列的優惠條件吸引他們在新加坡設立分支機構。為了更進一步地放開創業投資的資金來源渠道,新加坡政府還幫助本地創業投資機構與國際著名的創業投資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推動他們共同在新加坡進行創業投資。1999年,以新加坡為基地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全球創業投資13.5億新元,其中有將近30%的創業資金投向了新加坡本地。

五、推動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政策建議

(一)減少政府行政干預。建國以來,我國借鑒了前蘇聯的發展模式,采用計劃經濟發展模式。改革開放后,國家認識到單一計劃作為資源配置方式不能有效地配置資源,不利于經濟的發展,開始采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模式。然而,由于計劃經濟的觀念在我國的行政體系中沉淀已久,一些政府官員總是帶有計劃經濟的思想。在一些市場可以很好發揮作用的領域,有些政府官員出于政績等各種目的需要,往往會運用行政權力對現實經濟進行干預。根據國外的經驗,政府在創業投資領域只要為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企業提供完善的環境條件即可。然而,個別地方政府官員總要行政干預創業投資機構,影響了創業投資績效。鑒于此,一些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望而卻步。為了促進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發展,我國政府應當減少對創業投資領域的行政干預,為創業投資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

(二)健全創業投資法律法規體系。一些專家認為,法律法規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導致了創業投資在具體操作上無章可循,更難與國際接軌。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習慣于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環境中運行,當他們在我國從事創業投資時,發現我國的創業投資法律、法規很不健全,不能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因此,當他們進入中國市場時總是心存顧慮,或是駐足不前,不愿冒然進入中國市場。從這些問題我們可以看出,建立健全創業投資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僅有利于我國創業投資市場的規范發展,而且還能吸引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進入我國,通過外資模式促進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

(三)加強創業投資信用體系建設。一個完善的信用體系是經濟體系良性運行的劑,可以為交易雙方提供足夠的信息,以減少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從而保障交易能夠順利進行。創業投資領域如果沒有完善的信用體系,創業投資機構所面臨的風險就會大大增加。在不確定性面前,創業投資機構可能會理性地選擇不投資。這樣,來自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資金對于中國的情況更加缺乏了解。如果我們有一個完備的信用體系,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就會減少很多信息的不對稱,由此才能促進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有力發展。

(四)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創業投資的目的在于創業投資機構能夠將創業資本從創業企業中成功地退出,以達到其投資收益回收的目的。創業投資的成功退出,對創業投資行業的持續發展是必需的,唯有這樣,才能形成一浪高過一浪的創業投資浪潮,實現資本增值。2004年“中小板”推出,為一些創業企業的退出提供了一條途徑。然而,由于種種資格審批依據很嚴格,數量也嚴格控制,目前“中小板”仍然不能滿足創業企業退出的需求。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在中國的創業投資也面臨著在中國當地市場退出難的問題。雖然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資金擁有豐富的創業投資退出經驗,可以讓中國的創業企業在海外上市,達到退出的目的,然而,這還是增加了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退出的交易成本,影響其在中國的創業投資收益。所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可以推進我國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發展,達到全面促進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功效。

參考文獻:

[1]王松奇,王元. 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報告(2005)[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5.

[2]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中國風險投資年鑒(2005)[J].北京: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05.

[3]劉健均.創業投資原理與方略[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3.

[4]高正平.政府在風險投資中作用的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3.

[5]王立國.創業投資發展研究[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第4篇

創業投資體系主要涉及三方當事人,即投資者、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企業。創業投資企業通過公募或私募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然后經過項目篩選將資金投入到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創業企業中去,創業企業高速發展后,創業投資企業退出創業企業,將其持有的股份變現后償還給投資者。在國外,很多創業投資企業在向創業企業進行資金投入時選擇了聯合投資方式,即幾家創業投資企業聯合對一家創業企業投資,每家機構只投入很少一部分資金,累積效應使得利益一致的創業投資企業占有了相對多數的股權,而每一家承擔的投資風險卻沒有增加。這是因為國外許多的創業投資基金都對創業企業有最高投資限額、最高控股比例以及最低項目個數的風險控制制度。一般規定,對一個創業企業的投資不能超過某一創業投資企業創業資本總額的20%,若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創業企業的資金需求大于創業投資企業所能供給的額度時,那么領頭的創業投資企業會聯合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共同向某一創業企業投資,從而實現創業企業的資本需求和創業投資企業之間的風險分擔,增強創業投資運行效率。聯合投資按照創業投資企業區域分布的不同,可以分為國內聯合投資、中外聯合投資、國外聯合投資。

2從亞信看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的意義

留美博士田溯林等于1994年在美國達拉斯創建“亞信”公司,1995年公司總部遷往北京,經過幾年的經營擴張,公司在Internet網絡系統集成、網絡管理領域、大型網絡應用軟件開發等都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到1996年,作為國內快速增長的高科技企業,開始被一些創業投資企業所青睞。美國忠誠集團創業投資基金、華平創業投資基金和中國創業投資基金三家具有優勢互補性的投資公司達成協義于1997年向該公司聯合投資1800萬美元創業資本。獲得投資后,亞信很快便在美國成功上市。

從上可以看出,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具有特殊的意義:

(1)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彌補了各自在企業增值服務上的不足,實現了優勢互補與實力整合。憑借國外創業投資基金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聯合投資后,亞信改組了董事會、明確了公司目標、規范了公司決策過程、建立了財務監控機制、調整了激勵政策,培育了一批優秀的管理人員。忠誠集團創業投資基金作為著名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集團(忠誠集團)附屬的創業投資基金,對證券市場了如指掌,為亞信上市融資提供了必備條件;中國創業投資基金的優勢在于非常熟悉中國的投資環境與信息產業發展政策,與政府的關系也非常融洽,為亞信創造了一個更好的外部發展環境;由于IT產業豐富的產品開發和市場經營方面的優勢,華平創業投資基金為亞信提供內在的技術支持。

(2)彌補了單個投資在創業資本規模上的不足、實現了投資規模經濟化。首先,各個創業投資基金的專業化程度和資本實力不一,確定各自合理的投資規模便產生了差異。因此,對一個具有高增長潛力與高風險的亞信來說所需資本很有可能超出了某一創業投資基金所能承擔的上限額度,各個創業投資基金可以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自主決策,以達到自身最佳的投資規模。其次是實現了投資規模經濟化,對每家創業投資企業而言,聯合投資形成了數量規模,降低了每個投資者所承受的風險,保持了創業資本的流動性和快速變現能力,而且規模效應的實現導致管理成本與成本都大大減少。

(3)更好地主動控制風險,使風險得到有效分擔。首先,通過三個創業投資基金對亞信的共同的審查、股權安排、分階段投資與監控等,彌補了單個創業投資企業在風險鑒別能力上的局限性,減少投資決策造成的風險。其次,可以加強對被投資創業企業的控制。一般來說創業投資是不傾向于控股的,但是由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在單個創業投資企業自身的資本實力與股權比例局限下所導致的決策權不足,聯合投資可能使得利益一致的創業投資基金在遇到特殊情況時有更多的發言權。

3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的中外聯合投資模式探討

由于我國創業投資還處于初期,創業投資機構創業資本額有限、管理經驗不足、創業投資機構人員素質整體水平不高、再加上行政色彩的干預、利益集團的安置、專業人才的匱乏,根本上無法滿足創業資本的高效率的運行,如果采取國內聯合投資的話,起不到強強聯合的作用,反而會由于各自利益而相互扯皮。而對于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來說,首先由于創業投資發展時期較長,具有多年的經驗積累,建立起了一套獨特的投資理念和哲學,具備了相對有較完整的項目評價體系與風險控制手段。其次往往具有比較完整的決策程序與流程,從項目篩選、盡職調查、投資安排、價值評估到合同簽訂、投資后的增值服務與監管等,每一個環節都有自己健全的機制與規范化的管理。最后就是國外創業投資機構專業化管理水平較高,善于調動外部專家的智慧,如與技術、財務、法律、政府等部門建立戰略關系。所以,采用中外創業投資企業的聯合投資對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尤其重要。下面通過案例分析我國創業投資企業進行境內外聯合投資模式的必要性。

3.1境內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的模式研究

隨著中國創業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境內外創業投資企業之間“井水不犯河水”的狀況正在逐漸改變,由于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境內外創投企業之間的合作尚處于摸索階段,他們之間的相應合作模式也表現出了很強的多樣性和靈活性的特點。所以隨著我國政策的逐漸寬松,研究境內外創投之間聯合投資模式具有重要作用。這里通過兩個比較典型的案例來分析我國現實模式選擇。

案例一:廣東風險投資集團和臺灣和通投資有限公司的聯合投資模式

2002年8月,廣東風險投資集團和和通投資有限公司合資設立了廣州冠通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境內和境外分別募集兩個基金。雙方聯合采取了一種更為靈活的思維模式:項目評估整合,投資決策分開。但這個合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只負責項目的評估、推薦和投資后的管理,真正的決策權還是由各自的基金掌握。在一方決定向一創業企業融入創業資本的情況下,另外一方也沒有必要一定跟投。所以冠通公司并不是這兩個基金嚴格意義上的管理者,它也不負責這兩個基金的短期運作。這種模式的優點:雙方通過這種較為松散的合作實現了優勢互補,但同時又保留了個體決策的空間。缺點:境外創業投資企業一般缺乏大陸投資經驗和投資關系網絡,而且我國產業升級的政策目的和外資純粹的商業目的之間往往是不相容的,這些都制約著聯合投資的發展。

案例二:深圳創新投資集團和軟庫發展有限公司的聯合投資模式

深圳創新投資集團與軟庫發展有限公司的聯合采取的是美元與人民幣基金模式雙方各出資100萬美元注冊成立創新軟庫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新投資集團募集1億元人民幣的基金并將其放在境內,軟庫發展有限公司在境外募集與1億人民幣等值的外幣基金放在境外。這兩個基金交給創新軟庫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如果投資的項目需要人民幣背景,就用境內的基金進行投資,將來在境內退出;如果投資的項目需要海外控股的背景,則用境外的基金進行投資,將來通過海外上市或并購實現退出,投資后所得的收益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在雙方之間進行分配。

這種模式為外資涉足境內人民幣項目提供了機會。雙方共同進行項目評估、投資決策,本質上來說就是重新組織了一家創業投資企業,其優點就是通過這種制度設計,外方得以廣泛地參與中國境內人民幣項目的投資,而中方除了借鑒外方的管理經驗外,還獲得了海外退出的途徑。但是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雖然表現出良好的意愿,但在使雙方效用協調一致時,尤其是在境內和境外基金投資收益有差別的情況下,如何妥善地安排利益分配,是這種合作模式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

綜上所述的兩種模式,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直接的聯合投資模式還行不通,雙方通過以上兩種間接的方式進行聯合有可能實現某種程度的雙贏,以上兩種模式很多程度上的設計實際上是局限于法律政策而做出的權宜之計,是我國聯合投資模式的一個現實選擇,對我國創業投資中外聯合具有一定的發表作用。

第5篇

江蘇科技金融產品供求適應程度的調研分析

調查樣本選取與評價方法為了獲得現實數據,課題組于2012年3月到5月在江蘇省內選擇140家樣本科技型企業和60家樣本金融機構,采取問卷調查與實地訪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數據采集工作。本次調研共發放問卷200份,收回167份,其中有效問卷152份。調查問卷采用李克特量表法(LikertScales),問卷中每個小題給出備選答案,將重要程度分為6個等級,其中5是最為重要原因,4是比較重要原因,3是一般重要原因,2是一般原因,1是不重要原因,0是不是原因。將普遍程度分為5個等級,最普遍為4,比較普遍為3,一般普遍為2,較少為1,沒有為0。被調查者根據自己的判斷打“√”。假設發放n份問卷,回收k份,令zij表示被調查者j對重要程度或者原因i的判斷值,j=1,2,...,k。則原因或普及程度i的均值和標準差分別為:z—i=∑kj=1zi,j/k,σzi=∑kj=1(zi,j-z—i)2/(k-1槡)。科技型企業對科技金融產品的運用如表1所示,被調查企業使用的比較普遍的科技金融產品有:科技貸款、創業投資、政府財政支持;使用的一般普遍的產品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債券、科技保險、科技擔保;而對天使投資、高新技術產權交易、創業板和中小板等科技金融產品企業的使用較少。江蘇科技型企業融資難問題比較突出當前大多數科技型企業還處于初創、成長階段,普遍存在融資需求,其中融資缺口在100~500萬元的最為普遍,融資缺口在100萬以下和介于500~1000萬元的比較普遍。由于融資缺口大,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在很大程度上還是依賴于企業自有資金積累和所有者再投入,以科技銀行、創業風險投資為主的科技金融產品對企業的支持力度仍比較有限,企業融資困境未得到根本改善。通過對調查問卷的統計分析可以看出(見表2),企業信用評估水平較低且物質擔保匱乏、創業投資發展程度不夠、擔保體系不發達、銀行缺乏有針對性的信貸產品是造成科技型企業融資難的比較重要原因;企業投資項目風險太大、投資者對企業項目不太熟悉、天使投資發展程度不夠、科技保險創新不夠、政府支持力度不夠為一般重要原因。

江蘇科技金融產品創新與科技融資需求的適應能力評判

科技金融產品基本滿足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科技型企業的發展大致會經歷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最后進入衰退期,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風險特征差異較大,因而每一個成長周期都有其特殊的融資需求。目前,江蘇科技金融產品創新能基本考慮到不同階段科技企業的資金需求,科技金融產品供給(見表3)[2]能基本滿足科技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科技貸款、創業投資、政府財政支持得到比較普遍的應用近年來,江蘇省在完善各項科技金融政策的同時,不斷加大財政投入,2010年科技投入達到840億元,2011年突破1000億元。科技支行在全省各地積極設立,為科技貸款創新提供更好的平臺。科技信貸產品創新豐富多樣,既有科技貸款抵押物的創新,如專利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保理股權質押貸款等,又有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的獨特產品,如“創業一站通”、“科技之星”、“科貸通”等,較好地適應了科技型企業信貸融資需求。與此同時,創業投資積極助推新興產業發展,其資本來源由最初的政府出資為主,逐步發展到企業、民間及外資的多渠道投入。截至2011年底,全省創投機構數量已達280多家,資金規模逾400億元,累計投資項目1292項,實際投資149億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科技債券、科技保險、科技擔保逐漸拓寬應用范圍2007年以來,私募股權基金發展迅速,包括政府主導型、券商培育型、信托保險公司型、商業銀行型及民營型的私人股權投資體系正在逐步建立,積極支持成長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企業。科技債券的應用范圍逐漸拓展。2010年9月,江蘇省首單中小企業募集票據“江蘇省高新技術中小企業2010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據”正式發行。截至2011年,全省共發行4期集合票據,共為15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募集資金12.1億元。科技保險積極迎合科技型企業需求,自試點以來,險種涵蓋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軟件研發設備保險、營業中斷保險、出口信用保險、財產保險、產品責任險、環境污染保險、專利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等,基本滿足科技型企業發展需求[3]。此外,科技擔保產品與科技貸款產品相結合,提高企業信用水平,增強了企業獲得貸款的能力。天使投資、創業板和中小板等融資方式的作用逐漸顯現隨著創業、創新環境日益優化,天使投資人隊伍持續壯大,天使投資的網絡不斷完善,天使投資家和創業者間逐漸架起互通有無、暢通無阻的投資渠道,使得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展。同時,創業板和中小板市場也成為江蘇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的重要平臺。目前,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中,科技型企業占比超過75%,在創業板市場正式上市的公司數達近30家,位居全國榜首,創業板對科技型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在逐漸顯現。z科技貸款產品尚不能滿足科技融資需求主要體現在:一是科技貸款產品額度小、期限短、成本高,限制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科技貸款額度大多在500萬元以下,且大多數為短期。利率也至少比基準利率高1百分點,融資成本較高。二是科技貸款的抵押擔保不符合科技型企業需求。銀行出于評估技術專業性不足和安全性考慮,接受的抵押品仍局限于有形資產,對動產和知識產權的質押限制較多,而科技型企業在初創期的投入往往為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其物化抵押品十分缺乏,這極大地降低了其直接向銀行融資的成功率。因此,盡管目前銀行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總體規模有所增長,但由于一般為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非常少,使得科技型企業在高技術開發立項上受到限制,甚至大批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高科技項目也難以實現產業化和商品化。創業投資規模小,推動科技創新動力不足雖然創業投資發展較為迅速,但其對科技型企業支持作用有限。一方面,創業投資規模偏小,投資方向有待調整。2001—2010年間江蘇實現的創業投資額僅為10.4億美元,遠小于京滬兩地的投資額,且投資主要集中于初創期,投向高新技術產業的比例不高,甚至部分創投資金流向股票、房地產等市場。另一方面,創業投資活力不夠、退出機制不健全。合理的高收益難以變現,投資也難以流動進行再投資,這些制約了創業投資的發展,也使創業投資機構發展緩慢,最終影響到科技型企業的發展。資本市場發展緩慢,直接融資步履維艱雖然資本市場對科技型企業逐漸開始放開,但2012年12月第6期對于科技型企業而言,直接上市融資仍然存在不少障礙。就股票市場而言,無論中小板還是創業板,上市門檻仍然偏高,而且時間長、費用高,而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又極為迫切;并且部分科技型企業尚不具備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經營管理不規范,無法達到上市融資的要求。與此同時,科技債券市場發展緩慢。在債券結構上,國債仍占據主導地位,企業債市場相對弱小,而科技債券更是剛剛起步;在發行條件上,對科技型企業的限制過多,使得發行主體仍局限于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在債券品種上,仍以中長期債券為主,短期債券和可轉換債券很少,特別是缺乏有助創新型企業融資的高新技術債券和垃圾債券[4],凡此種種表明科技型企業利用債券市場融資的空間仍然十分狹小。4科技保險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產品創新有待提高科技保險業務試點以來,引起了科技型企業的關注,然而由于是新生事物,科技保險的市場接受度和認可度還較低,實際承保的企業較少。這一方面是由于保險業對科技風險的認識、風險管理工具的掌握及服務能力方面還存在不小差距,以致目前科技保險保障范圍相對需求而言仍較窄,產品創新能力不足、險種少。另一方面,是科技型企業對風險管理的認識及需求不足,對科技保險產品缺乏應有的認識,導致企業怠于使用科技保險產品。政府及其他金融中介機構提供的科技融資支持體系不完善目前,在江蘇科技金融創新體系中,政府各職能部門間自成體系、條塊分割,導致了部門間的信息相對封閉。科技擔保平臺、科技型企業、信用評估部門及相關金融機構和信息服務平臺結合不緊密,沒有充分發揮信息平臺應有的資源共享作用。政府對科技型企業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政策支持體系不完善,財政引導基金能力有限,稅收政策向科技型企業傾斜不足。此外,科技擔保機制不完善,信用評級體系仍不健全。這些都使得科技型企業獲取資金的能力十分有限。

第6篇

【關鍵詞】創業投資網絡 民營創業投資機構 網絡質量

一、引言

隨著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的崛起,他們已經成為我國創業投資網絡中當之無愧的主力軍,盡管之前他們對構建優質網絡的忽視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我國整體創業投資網絡質量的下滑,但只要能夠讓他們意識到構建優質創業投資網絡對于提高自身投資績效的重要性,政府同時配套制定相關的扶持政策以給予其轉變態度、積極參與到網絡合作中的動力,那么我國的創業投資網絡的質量提升將指日可待。

為此,本文將從相關政府部門和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兩個方面來對提升我國創業投資網絡的質量提出以下建議。

二、對相關行政部門的建議

相關政府部門在鼓勵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同時,還需要做好配套的本職工作,促進機構間信息對稱、資源共享的創業投資網絡的建設,推進創業投資行業的健康發展。基于此,本文給相關行政部門提出以下建議:

(一)建立創業投資領域征信制度

當前我國正處于征信體系建設的初步階段,以2014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的為起點,相應配套政策的陸續出臺預示著國家層面的征信機制正在逐步形成,羅家德(2010)認為通過雙方合作積累起來的信用會影響未來繼續合作的成本和收益。在網絡中實際上無論強弱都是有屬于自己的機會的,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自我意識不強等原因,網絡地位較弱的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往往未能獲得本該屬于自己的投資機會。此時,如果相關行政部門能夠組建或者鼓勵支持組建專業化的第三方征信機構,通過合法采集數據,獨立客觀的記錄信用信息,為行業內的創業投資機構、創業企業以及創業者個人建立征信檔案,使得網絡中創業投資機構的資信狀況更容易為他人獲取,降低信息不對稱,這將有利于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參與到網絡合作中來,從而提升我國創業投資網絡的整體力量。

(二)搭建交流溝通平臺

大多數的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的弱勢就是成立時間較短,投資經驗缺乏,由于沒有意識到創業投資網絡的重要性,很少主動與其他創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也就導致了其在網絡中的弱勢地位。為創業投資機構搭建一個交流溝通平臺,有利于民營創業投資機構與其他機構互動,分享投資經驗和投資機會,學習先進的投資理念,從而提高我國創業投資網絡的整體質量,構建起資源高效配置的優質網絡。

(三)支持創業投資領域的理論研究

理論是對實踐的總結,只有能夠架起與實踐的橋梁的理論才是好的理論,這樣的理論對于實踐是具有指導作用的。雖然通過不斷積累可以解決我國的創業投資機構成立時間短,經驗少的缺陷,但顯然這樣的時間成本會很高。而如果能蚋好的總結出相應的理論,以最合理的途徑和方式來發展我國的創業投資,完全可以以更低的時間成本實現健康快速的成長。國內創業投資相關數據庫(ChinaVenture集團旗下的CVsource數據庫、清科集團旗下的私募通數據庫以及萬得資訊下屬的PEVC數據庫)普遍存在收費過高、數據獲取成本過大的問題,令很多學者對創業投資領域的研究望而卻步,這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我國創業投資領域的理論研究未能興盛起來。給學者獲取相應的研究所需數據提供優惠或者支持政策,以便于學者進行理論研究,加強我國的創業投資網絡的理論建設應當得到重視。

(四)加強對民營資本的專業引導

首先,民營創業投資機構資金規模往往偏小,會錯失某些融資需求較大,但質地優良的項目;其次,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往往不能滿足被投資企業國際化戰略所需的資源;最后,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由于投資經驗和成立時間的原因,專業度往往不夠成熟。加強對民營資本的專業引導,適時組織相應的知識培訓,及時總結和傳遞已經在發達國家得到實踐檢驗的經驗,鼓勵合作共贏,形成良好的網絡合作氛圍,也是構建優質創業投資網絡的重要方面。

三、對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的建議

忽視網絡建設的民營創業投資機構的數目不斷增加造成了整個網絡環境的惡化,那么民營創業投資機構怎樣才能構建自身的網絡優勢,在提升自己的網絡地位的同時帶動整個網絡質量的提升呢?有研究表明主動與其他機構分享投資機會可以給未來帶來給多的投資機會,提升長遠收益。基于此,本文給民營創業投資機構提出以下建議:

(一)積極主動構建關系網絡

從表面上看,關系網絡并是不實實在在的資源,無法直接為創業投資機構創造收益,但是關系網絡是獲取稀缺資源的重要渠道,而這些稀缺資源往往是創業投資機構構建自身核心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積極構建關系網絡,有利于創業投資機構獲得更多可支配的資源,而這些資源通常對于被投資企業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這類核心競爭力的提高有助于創業投資機構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

(二)重視網絡合作的過程

與網絡中的其他創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是構建關系網絡的主要方式。由于創業投資機構間合作的特殊性,投入資金后全程采取“搭便車”行為是短期最優策略,但從長期來看,搭便車卻是短視的表現。在與網絡中的其他創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的過程中,積極履行自身的職責,盡可能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有利于和合作機構建立信任關系,從而提升自己在網絡中的聲譽和知名度,也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強化自身的關系網絡,在行業內保持優勢地位,基業長青。

(三)樂于分享投資機會

民營創業投資機構本身處于創業投資網絡中的弱勢地位,只有先舍棄,之后才會有獲得。當自己獲得好的投資機會時,舍得與其他機構共享,尤其是與網絡地位占優的創業投資機構分享,才會有機會借助合作機構的優勢提高自己在網絡中的影響力,而后逐步進入到網絡核心中,從而扭轉自己的不利地位。

參考文獻

[1]羅家德.社會網分析講義[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

第7篇

【關鍵詞】創業投資 治理 探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持續快速的發展,2010年我國GPD總量超過了日本,居于世界第二,我國正逐漸成為世界分工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但我國經濟結構不均衡,主要以資源消耗為主的制造業為主,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導致環境問題愈加嚴重,已成為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需要國家加大對環境的治理力度,以實現我國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這就需要盡快向創新型,以自主知識產權和高附加值的經濟模式轉型。2011年國家制定的“十二五”規劃中指出“要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產業投資基金,擴大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規模,加快建立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行業標準和重要產品技術標準體系。支持新產品應用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為培育和拓展市場需求創造良好環境。”可以看出,創業投資將成為我國未來進行發展的主要方向,基于此,本文從創業投資治理的機制的角度多我國創業投資發展進行了探析,以期共同商榷。

一、創業投資概述

創業投資也稱“風險投資”。其主要是基于資本市場的風險報酬理論上的一種風險投資,通過追逐高風險來獲取高回報,其主要投資對象是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處于起步和發展階段的,以高科技為基礎生產和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和服務的企業,通過創業投資基金或管理上的幫助,促進創業企業的發展,使資本增值。其主要不是通過獲取投資分紅的方式來獲取回報,而是當創業企業發展起來后,能夠上市,然后創業資本家通過出售股票,獲取高額回報,是一種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形式。

二、對創業投資治理的機制的探析

(一)創業投資內部治理機制

1.短期激勵機制。由于創業投資是一種風險投資,其激勵方式和傳統企業的激勵方式有明顯區別,從短期來看主要有創業投資家超越投資比例的利潤分成制度,這種方式是采用管理費和固定收入,與創業投資企業運行業績無關。另外一種是創業企業通過利潤提成與業績掛鉤,這部分收入在一般占合伙人收人的主體,遠高于年工資加獎金收入。通過薪水分配制度的設計可以使管理者和創業企業運營情況掛鉤,使委托雙方的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因此這種報酬制度具有激勵相容的特征,但其主要缺陷是短期的而無法進行長期的激勵。目前,部分創業企業通過包含看漲期權的線性薪酬制度來達到了激勵作用,但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發展還不成熟,導致該方法的應用還不廣泛,實踐中還需要不斷完善。

2.長期激勵機制。創業投資本質上是一種金融資本,不是以實現產業戰略發展為前提,其追求的是在承擔風險的情況邊際現金流收益的最大化,而且他在投資獲得效果后并不作為資本繼續保留,而是迅速從創業投資中退出,進而重新尋找新項目。從本質上看,其是一種典型的循環投資。在這種循環的創業投資運作模式下,創業投資前期的業績就成為投資者是否對其投資的最重要的指標,同時,快進快退也使其無法發揮長期激勵的效果。可以通過促進創業投資家形成聲譽品牌動機來形成長期激勵機制。通過建立聲譽機制,使得創業投資形成收益長期化,并影響到以后的收益,這樣就使創業投資家將現在的行為納入到一個長期的博弈框架中,導致其不能完全按照短期利益來行事,而需要考慮長期的發展需要,以穩定長期創業投資。

(二)創業投資基金的外部治理研究

1.創業投資資金的進入通道的疏通。我國政府對創業投資的資金扶持主要是通過向國有創業投資公司投資,但國有企業的治理模式下,其內部治理結構的缺陷顯現,很難做到像一般創業投資管理公司一樣能夠公開、合理的進行投資。所以建議政府改革這種國有創業投資公司投資投資的方式,而是使國有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完全市場化,將國有創業公司的產權以及治理機制進行徹底打破并按有限合伙制的要求進行重建,政府只負責政策的制定和重點資金的投入,而由市場來提供專業的創業投資家,以確保創業投資資金的進入通道的疏通和合理使用。

2.放松對創業投資資本管制。要讓更多的資金流入創業投資領域,光靠政府的扶持是遠遠不夠的。目前,我國民營資本充足,為追求獲利性而不斷的在股市和樓市之間轉換,成為我國經濟過熱的推動器;而另一方面,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創業企業卻缺乏資金而無法開展創業活動,這種局面必須打破。政府可以逐步的放開對這些機構投資創業投資的管制,同時要求這些機構投資者加強投資風險控制,逐步批準一些風險控制機制比較完善的投資銀行(證券公司)進行創業投資的直投領域,增加創業投資市場的資金,減少外部資本市場的不穩定性對我國創新事業的不利影響。

3.加速創業投資退出通道的建立。由于創業投資基金是通過幫助企業進行價值增加服務而獲取現金收益的金融資本,退出是必然的。為確保創業投資的良性循環發展,必須要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退出通道。一是繼續探索建立區域性的中小企業股權交易市場。增加中小企業股權的流動性,使創業投資方便的通過區域性的中小企業股權交易市場而退出投資企業。二是盡快推出我國創業企業板交易市場,發展完善股權融資市場,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建立多層次、專業化的中小企業資本服務市場。通過二板市場解決處于創業中后期階段的企業融資問題;對符合上市條件的,積極促成其上市,對高新產業,應通過創業版市場來積極爭取上市融資。盡快解決我國目前面臨的創業投資企業資金緊缺問題,使我國逐步從工業制造大國向創新型國家邁進,以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高藝凡,中國創業投資退出與創業板制度創新研究[J],集團經濟,2009(2).

第8篇

論文摘要:文中將創業資本劃分為政策性創業資本與商業性創業資本,提出政策性創業資本不應以追求商業利潤或與私人部門分享利潤為目標。而是以稅收、就業、區域發展、出口和經濟發展作為追求 目標它應該承擔起更多的社會功能。政策性創業資本的定位就在于通過國家宏觀政策方面的調節來分散、分擔商業性創業資本的經營風險,吸引、引導、鼓勵、扶持商業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

對中國政策性創業資本定位目前在實踐中主要有兩種認識,其一,認為創業投資是純商業行為,來源于政府的政策性資本從事創業投資就等于政府出資重新創辦國有企業,國有企業產權虛置等固疾又會在創業投資上重演。因而,主張創造有利于民間創業資本發展的外部條件,改“官辦官營”為“官助民營”“民辦民營”,甚至有人提出中國政府資本不應該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應“國退民進”;其二,認為盡管創業投資是一種追求利潤為最終目標的商業行為,但在客觀上創業投資與其它投資行為有明顯的區別,即創業投資主要以高新技術為投資對象,它極大地促進了高新技術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加速國家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步伐.有鮮明的經濟外部性。況且,目前商業創業資本力量有限。因而,主張中國創業資本分三步走,即:以政府資本為主的第一階段、政府資本與商業資本平行發展的第二階段,以及政府資本退出后以商業資本為主的第三階段。

上述結論大多是根據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經驗類論出來的,雖有一定的科學成份,但由于沒有立足于現實國情,難免會發生偏差,下面用實證的方法分析中國政策性創業資本的定位應該是什么。

一、 中國政策性創業資本的地位及作用

政策性創業資本是指政府、國有控股和國有獨資公司提供的資本,是相對于國內企業(簡稱民間資本)、外資機構創業資本、金融機構創業資本和其他類型的商業性創業資本而言的。政策性創業投資公司是指具有政策性創業資本背景的投資公司,按行政級別可分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創業投資公司;按控股與非控股可分為國有控股類投資公司和非國有控股類投資公司;按組織形式可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1.從國際比較看中國政策性創業資本的地位。

與其它國家及地區相比,在創業資本構成中,中國政策性創業資本占的份額最高。以創業投資最發達的美國為例,美國創業投資資本結構為:富有個人占13%、公司企業占30%、養老金占40%、保險公司占9%、其他投資者占7%、政府部門及銀行部門沒有創業資本投資,養老金為美國創業投資最大的資金來源,政府部門為零;僅從政府部門比較,美、歐、英、德、亞、中在創業資本結構中所占份額分別為0%、5%、8%、8%、4%、39%,中國所占比例最高高達 39%。

2.從中國歷年創業資本構成來看政策性創業資本的地位。

經過多年發展,政策性創業投資公司一枝獨秀、一股獨大的局面已得到改觀,出現政策性創業資本、國內企業創業資本、外資機構創業資本、金融機構創業資本等多元并存的創業資本格局。但政策性創業資本占主體的地位并沒有發生改變。政府資本所占比例為:1998,60.6%;1999,56.7%;2000,42.8%;2001,49.3%;2002,64.1%;2003,62%。

3.從政策性創業資本與商業性創業資本的注冊規模來看,政策性創業資本仍然占有絕對優勢,如表1所示,不論是從注冊資本總額比較,還是平均注冊資本額比較,政策性創業資本的規模都大于其它類型的創業資本的規模。

綜上,不論是從政策性創業資本所占的權重,還是從它的規模看,政策性創業資本在中國都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政策性創業資本對中國創業投資業的影響可謂重大而深遠,政策性創業資本的定位準確與否直接影響到中國創業投資事業的未來發展。

二、中國商業性創業資本的市場失靈

從本源上看,創業投資是一種適應于支持 “創建企業”(8tRrt up)這種特定意義上的創業活動對外源性股權資本的需求而起源和發展起來的投融資制度創新。這個命題主要包括兩層含義:(1)現代創業活動對外源性股權資本的需求,推動了創業投資的起源和發展。(2)創業投資是一種既不同于貸款也不同于一般性產業投資的投資制度創新。

正因為創業投資作為一種 “支持創業的投資制度創新”,既不同于貸款,又不同于一般性產業投資,它是一種新的外源性的金融資本配置的方式,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并且畢竟成功的只是少數,多數創業資本就會成為沉沒資本。少數成功的創業資本獲得了高收益,收益與風險、投入相匹配,但多數失敗的創業資本雖然自己失敗了沒有任何收益甚至于虧損,但仍然在一段時間內增加了就業崗位和社會福利,更為重要的是它充當了科技成果轉化的試驗車間,全面鑒別與評估了科技成果與實踐之間的距離,為科研提供了前進的方向,在實踐中鍛煉與培養了管理人才,促進了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因而創業投資有著鮮明的外部經濟性,如果僅僅依靠市場原則自發地進行配置創業資本就可能出現市場失靈。

三、中國政策性創業資本的定位

目前中國政策性創業資本定位出現越位、錯位與缺位并存的局面。一方面政府主觀上有促進發展創業投資事業發展的迫切愿望,希望創業投資能夠象美國等創業投資發達國家那樣帶動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但多數地方政府為了帶動民間資本的投入,給民間資本當好表率,卻采取了用政府資金直接投資創業企業或創業項目的方法,而管理和服務方法較為粗放,不但沒有起到表率作用,相反浪費了資源,造成國有資產的巨額流失;另一方面,民間資本需要的外部環境比如法律法規、政策環境、退出渠道等卻不健全,民間資本進入創業投資不但要承受商業風險,而且要承擔政策法律性風險,造成大量的民間資本不能或不敢進入,有些已進入的民間資本處于停滯觀望狀態,有的已從創業投資領域撤出。政府的優勢是在宏觀或者中觀層面的調控上,而多年的實踐證明政府在微觀上并沒有優勢可言。政府該做的沒有做,或沒有做到位而不該做的卻做了,這就是目前中國政策性創業資本定位存在的問題。

在目前的中國,由于法律法規的限制,社保基金、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機構的資金還不能進入創業投資領域,中國創業投資還缺乏有實力的機構投資者的進入;中國創業投資體系還不完善,整體投資環境欠佳,外資與國內民間資本從事創業投資積極性有待提高;中國富有的家庭階層尚未形成,政府仍然是包括資金在內的許多資源的最終所有者和支配者,所以簡單地 “三步走”思維,或者 “國退民進”思維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創業投資的良性發展問題。

綜上分析,政策性創業投資與單純的商業創業投資相比,它不應以追求商業利潤或與私人部門分享利潤為目標,而是以稅收、就業、區域發展、出口和經濟發展形式作為追求目標。它應該承擔起更多的社會功能,政策性創業資本的定位就在于通過國家宏觀政策方面的調節來分散、分擔商業性創業資本的經營風險,吸引、引導、鼓勵、扶持商業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

為了引導更多的社會商業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就必須創建和完善適于商業創業資本發展的各種政策環境,分散和分擔商業資本進入創投領域的各種經營管理風險,通過商業創業投資能夠得到高回報所產生的財富溢出效應吸引更多的境內外商業資本從事創業投資。為達此目的,政策性創業資本應充當起“商業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融資機構、擔保再擔保機構、聯系政府與企業的中介機構”的特殊角色。

1.商業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融資機構

目前,盡管中國民間儲蓄已突破 10萬億,儲蓄率名列全球第二,但由于中國仍處于體制轉軌階段,市場體制還未提供多層次的直接投資工具,相當多的資金沉淀在銀行,居民的儲蓄投資轉化率較低,而商業資本進入投資風險較大,商業創業投資機構進入的積極性不高,且進入的資金規模一般較小,早期階段的一些投資項目或企業由于風險巨大,無后續融資的保證,或不敢介入或不能介入;后期階段的一些投資項目或企業卻由于需要融資資本規模巨大,或無力介入或由于投入有限或資源有限被項目或企業的所有者拒絕,這樣往往造成商業性創業投資的失靈。政府在目前情況下還是投資的主體之一,政府掌握著許多資源及資源的配置權,尤其是資金方面。政府不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商業失靈難以彌補;但如果政府進入且直接經營又會產生由于政府不擅長微觀經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失靈問題,因此最好的方式是政府參與投資,充當投資者,但不直接經營管理投資,這樣既能發揮政府資本的基礎貨幣的放大吸引其他社會資本的宏觀調控作用,又能發揮商業資本擅長微觀經濟活動追逐商業利潤的特長。既彌補了商業資本的不足,又能為商業資本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2.商業創業投資機構的擔保與再擔保機構

擔保與再擔保、保險與再保險能發揮乘數效應,分散商業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資風險,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各地地方政府創辦的政策性創業投資機構宜充當本地商業性創業投資機構的擔保機構,而中央政府成立全國性創業投資擔保機構專門為各地政府創辦的政策性創業投資機構提供再擔保,以分散與消化各地可能形成的地方性金融風險,而且還可以在此基礎上引導保險機構對擔保與再擔保機構進行保險與再保險,以進一步分化風險。保險機構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在我國還存在法律障礙,但這只是時間問題,在法律障礙消除后,保險機構也必將成為創業投資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可考慮通過收取類似于中央銀行收取商業銀行法定準備金率的方式,收取一定比率的風險準備金,可采取自愿而不是強制的方式收取,且風險準備金可采取浮動比率制,當創業投資企業投資受損時,可根據投資企業自愿提取比率大小進行相應損失的補償。

3.聯系政府與企業的中介機構

為了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成立了中小企業管理機構,專門負責對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指導與扶持。近年來各地紛紛設立地方創業投資協會或公會,但結果是各地的創業投資協會或公會最多只起到了促進業界內部交流與合作的作用。

因此,建議在政策性中央級別的創業投資機構中設立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管理機構。它對中小企業及政府決策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具體體現在:(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和實施中小企業和中小創業投資機構的扶持計劃。如稅收優惠政策、擔保與再擔保、保險與再保險、風險基金政策、貸款計劃、技術援助計劃、職工培訓計劃、政府采購計劃等等;(2)維護中小企業和創業投資機構的利益。如創造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保障中小企業免受壟斷的威脅;向更高級別的政府組織反映中小企業的愿望與要求;創造條件分散和分擔創業投資的風險;(3)從政府的角度,向中小企業和創業投資機構提供其所需的各種發展規劃、宏觀經濟形勢、技術專利、國內外市場等方面的信息;(4)協助社會化服務機構搞好為中小企業提供的技術、管理、信息等方面的服務;(5)促進國內外創業投資機構的交流與合作,鼓勵中國創投機構 “走出去”和國外創投機構“引進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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