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19 16: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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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融資公司代表政府行使出資人職能,對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開發建設,同時,又作為企業參與市場化運作,成為招商引資的平臺和項目公司的發起人。對政府投融資公司的績效審計應以“摸清情況、揭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管理”為目標,重點圍繞投融資公司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展開審計。
在投融資公司審計的過程中,應以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為切入口,以項目審計為基礎,績效審計為主導,采用不同類型的單位之間對某一事項的橫向比較分析、同類型的單位之間的分析對比、同類型不同地域或時期的單位進行比較分析等方法,注重發現整體性普遍性問題。由于制度不完善,缺乏剛性已經成為我國目前存在的普遍現象,因此在政府投融資公司績效審計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對制度進行審計,通常對法律法規規章采用文件查閱法,對被審計單位自己制定的制度采用文件審閱法。
在項目融資情況績效審計中,應重點關注:一是對融資總量進行調查分析,重點審查是否根據項目所需的投資總額足額融資;二是對融資渠道進行調查分析,重點審查資金來源可靠性,如資金供需單位之間的書面協議;審查融資數量的保證性;審查資金渠道合法性;審查融資附加條件的可接受性;三是對融資方式進行調查分析,即合資合作方式、BOT方式等;四是圍繞四個方面對融資方案進行調查分析:融資結構的是否合理、融資成本是否最低、融資風險是否預計、融資償還能力。
1 緒 論
到了21世紀,公司治理更加受到人們的矚目,無論是學術界還是實踐中,“公司治理”一詞頻頻出現并受到各國重視。在此背景下,內部審計作為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漸漸走進人們的視野,尤其是其在各大案件中的杰出表現,不僅令公司董事和高管層意識到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同時也得到了各國上市公司以及監管部門的重視和肯定。21世紀不僅是公司治理的時代,更是內部審計的時代。
2 相關概念界定
2.1 內部審計
II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于內部審計的定義是:“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內部審計從最初的企業經濟活動進而拓展到管理活動領域,對公司治理效應產生較大的影響。
2.2 內部審計模式
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對內部審計模式有著不一樣的理解。第一種理解是將內部審計模式看作公司內審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基本構想,用來決定內審工作方向,對內部審計作用的發揮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第二種理解是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出發,認為內部審計模式指的是內部審計機構在公司所處的地位,即內部審計機構在公司組織結構中的隸屬關系。
本文旨在研究內部審計模式對公司治理效應的影響,因此應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定義內部審計模式。基于這個角度將內部審計模式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非獨立內部審計模式,另一類是獨立內部審計模式。而后者又包括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總經理、監事會、董事會以及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四大類。
2.3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也稱法人治理結構,它研究的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情況下的“人問題”,要解決的中心問題就是如何降低成本,保證經理層能以股東的利益為目標,履行自身的義務。它是公司制的核心,是明確劃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明確劃分相互制衡關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2.4 公司治理效應
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夠有效降低成本,保證公司績效持續提高,公司價值不斷增長。因此,公司治理效應是指通過有效的公司治理解決“人問題”,降低成本,確保經理層履行義務,從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公司績效,實現公司價值的提高,為廣大投資者謀取利益。
3 內部審計對公司治理效應影響的作用機理
內部審計對公司治理尤為重要。想要增強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就必須了解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方式。內部審計模式對公司治理影響的作用機理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分析。
3.1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可或缺的部分。回顧公司治理結構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雖然公司治理結構在不斷完善,但是仍然存在著一定缺陷。首先,由于董事會的監督不到位,不能有效約束經理層履行自身的義務,使得經理層往往以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股東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進行經營決策;其次,很多公司雖然設有監事會,但實際上監事會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3.2 報告重大審計事項
內部審計機構除了監督的職責之外,還有向上級匯報公司情況的責任。當有危及公司利益的情況出現時,比如財務舞弊、違法行為、內控失效等重大審計事項,內部審計機構應及時向上級報告。這有利于高層及時發現企業的各種問題,防止問題惡化,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3 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性
內部控制是企業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而在企業內部采取的自我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與措施的總稱,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構成因素。內部審計機構基于風險評估,并結合有關法律的遵守情況來評價公司治理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向上級報告。從而保證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4 不同內部審計模式對公司治理效應的影響
4.1 非獨立內部審計模式
非獨立內部審計模式是指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財務部門或財務總監的內審模式。這是最原始的模式,注重財務審計,這種模式下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向財務總監或財務部門報告公司的財務狀況。這種模式下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層次和地位過低,導致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而這兩大特性正是內部審計的靈魂所在。這種審計模式僅僅作為公司財務管理手段,不能直接為經營決策者服務。結合內部審計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如今少有上市公司采用非獨立內部審計模式,這也從側面反映了該內審模式的治理效應較差,已逐漸被淘汰。
4.2 獨立內部審計模式
與非獨立內部審計模式相比,獨立的內部審計提升了內部審計的設置層次和地位,增強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有利于內部審計發揮其對公司治理效應的影響作用。而獨立內部審計模式又分為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總經理、監事會、董事會以及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四大類。不同獨立內部審計模式都有各自的特點,下面對幾類獨立內部審計模式及特征進行分析。
4.2.1 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總經理
隸屬于總經理的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向總經理報告,能為總經理決策提供有效信息。它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監督和控制其他部門的職能履行情況,有效保證內部控制的執行。這種模式使得內部審計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有效監督管理其他部門并且為經理層決策服務。但是這種模式不能對經理層進行監督和控制。因此還是不能很好的發揮出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應有的作用。
4.2.2 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監事會
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的代表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代表組成的,對公司的經濟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并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隸屬于監事會的內部審計獨立性最強,審計范圍最廣。但是,監事會領導下的內部審計只注重監督而忽視了服務。而且,監事會對公司業務并不熟悉,加上監事會成員本身地位并不高,因此監事會領導下的內部審計很難發揮作用。
4.2.3 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是指董事會里的一個主要由非執行董事組成的專業委員會,其目的是監督公司的會計、財務報告以及公司會計報表的審計。
[關鍵詞] 內部審計;有效性;上市公司;提升
[中圖分類號] F239.4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12- 0002- 03
內部審計有效性是指內部審計主體為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所發揮其職能作用的程度,國外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對此的研究都值得我們去借鑒,當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正步入規范化和標準化的階段,因此,在追蹤國外前沿研究的基礎上,尋求內部審計有效性的提升方法和途徑,對促使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質量的提高無疑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1 國外內部審計有效性研究綜述
2001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將內部審計重新定義為,“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1]。同年,IIA研究基金會也指出,客觀性是保持一種不偏不倚的精神狀態,反映的是內部審計小組和個體的特征。獨立性是指環境中不存在任何破壞客觀性的利益沖突,反映的是審計小組和個體所處的環境[2]。上述內部審計的新定義及其詮釋,彰顯現階段的內部審計有效性必須圍繞增加企業價值和改善企業運營目標加以提升,必須將客觀性與獨立性作為衡量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基本準繩。
1.1 內部審計有效性的意義
追求內部審計有效性是內部審計的根本要求。Roussey(2000)在強調公司治理重要性的同時,指出內部審計能夠改善公司治理過程,可幫助公司管理層采用更為恰當的會計系統和內部控制制度,進而促進公司績效的提高。Felix(2001)對全球財富1 000強的70家公司的內部審計主管與外部審計合伙人進行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內部審計的質量對財務報表審計的貢獻有顯著影響,內部審計質量越高,外部審計費用就越低,同時還發現,內部審計質量、固定風險水平、內外部審計師之間的協調均對內部審計的貢獻有顯著的影響[3]。James(2003)也通過問卷調查認為,報表使用者認為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的內部審計部門要比向高層管理者匯報更可能發現和報告財務報表的錯誤[4]。
1.2 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基本判斷
運用內部控制評價方法對內部審計有效性加以評價已為學界所推崇,內部審計有效性是內部審計工作實現其目標的程度,通過內部審計無效的表現可反觀其有效性。一般認為,如果內部審計不存在重大缺陷,即可以認為內部審計有效,而只要內部審計存在一個重大缺陷,就可以認定內部審計無效。普華永道(2005)在其所的一份報告中,指出內部審計無效的典型狀況,包括不能獨立于管理層、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信息技術和資金管理等關鍵風險領域缺乏技術能力或經驗,以及內部審計僅被作為控制職能而非作為對風險進行評估的監督職能等,并進而指出,如果出現上述情形中任何一種,內部審計可被認定為無效[5]。
1.3 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影響因素
Dittenhofer(2001)認為,傳統意義上的內部審計有效性的評價,應當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通過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專業能力、工作范圍、審計工作的業績以及內審部門管理等若干方面進行評價。應考慮通過評價被審計對象的目標實現情況,如經營活動和控制活動是否運行有效,來評價內部審計有效性[6]。2003年,IIA與澳大利亞墨爾本皇家理工學院(RMIT)聯合的《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和管理中的作用》的研究報告顯示,多數內部審計人員認為內部審計的有效性取決于董事會和管理層成員的才干和人品。Mihret和Yismaw(2007)采用案例研究法對某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進行了研究,最后認為,內部審計有效性是內部審計質量、高管層支持、組織設置以及被審單位特征這4個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其中內部審計質量和高管層支持等對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影響最大[7]。Arena和 Azzone(2009)通過對153家意大利公司調查結果也表明審計隊伍的規模、首席審計執行官與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關聯程度、內部審計活動采用風險評估技術的水平,以及審計委員會介入內部審計活動中狀況,都將影響內部審計的有效性[8]。
2 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有效性探析
2.1 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影響因素
近年來,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陸續了內部審計準則與實務指南,我國內部審計工作在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研究中成果頗豐。規范研究成果中包括內部審計向治理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全程審計、價值增值導向審計轉變,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中作用的探討等內容,而實證研究數據則側重于內部審計設立動機、組織隸屬情況及內部審計制度的執行效果等方面的檢驗。
2.1.1 內部審計的規模及其設立的隸屬情況
劉國常和郭慧(2008)以我國中小企業板塊2006年的30家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考察了內部審計的特征因素以及內部審計的實施效果。研究發現,內部審計規模與公司子公司數量顯著正相關[9]。劉紅梅(2011)對2009年我國主板市場設立內部審計的909家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隸屬關系進行了統計,發現隸屬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的有663家,隸屬總經理的有119家,隸屬監事會的有8家,隸屬財務總監的有2家,隸屬其他的有34家,未披露的有83家,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組織隸屬關系基本上能為充分發揮其獨立性和權威性提供前提條件[10]。劉斌和石恒貴(2008)以2007年披露內部審計職能的703家公司作為研究樣本進行了實證分析,結果發現審計委員會的有效性是影響內部審計外包程度的主要因素之一,即審計委員會未成立或未有效運作,公司越可能進行內部審計外包[11]。王玉蓉 等(2011)運用2006年到2008年的數據,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有效性進行檢驗。發現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和審計報告質量成正比,和盈余管理水平成反比,獨立董事比例與審計委員會有效性成正比,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質量和盈余管理行為有顯著的影響[12]。王玉蘭和簡燕玲(2012)對滬市2010年870 家上市公司的年報進行分析,以“是否設置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內部控制監督”為標準加以統計,發現其中合規設置的公司有756家,不合規設置的公司有114 家,從而表明與上市公司未能意識到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作用以及監管不力有關,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涉及傳統審計的多,而涉及風險管理、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少[13]。
以上實證研究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有效性主要與內部審計的規模、組織隸屬情況以及審計委員會的設立有關,目前我國對上市公司審計機構設立重要性的認識亟待加強。
2.1.2 企業內部控制水平
內部控制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內部審計的具體目標、工作范圍和服務內容的拓展,也可能限制審計方法和審計技術的應用。據中國證券報2012年8月6日報道,自2006年到2011年,滬市上市公司內控報告從34份增加到427份,審計報告從34份增加到258份。報告顯示絕大多數公司已經建立起符合自身特點的內控制度,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內控報告的可讀性也有所提高。但多數公司存在未披露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體標準,只是機械地照搬了評價指引中關于缺陷認定的原則性規定的問題,所披露的內控報告仍存在較多的“無用”信息,內控報告中關于“缺陷”的披露情況亟待改進。而從內控審計的基本情況來看,上交所427家披露內控報告的公司中,258家公司披露了內控審計報告。另據統計,2011年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共有1 84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占比78.8%,較2010年上升2%。2011年度,共有941家上市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156家上市公司披露其存在內部控制缺陷。這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14]。總體上看,企業內控規范體系在2011年執行情況良好,但存在對內部控制的認識仍停留在查漏補缺、應對監管的層面,因而在內控建設過程中缺乏動力,導致企業內各層級人員在內控建設中局限于滿足“合規”要求,此外,內控專業人才缺乏成為制約企業內控建設的瓶頸。
2.2 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實施情況
有效的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結構中形成權力制衡機制并促使其有效運行的重要手段,是公司治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劉國常和郭慧(2008)研究發現,與沒有強制要求設立內審部門的深市主板公司相比,已設立內審部門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在盈利狀況、信息披露質量、審計報告意見類型3個方面均明顯優于深市主板上市公司[9]。莊瑩(2009)選擇2007年深滬主板上市公司的數據作為研究對象,通過考察財務報告質量、內部控制有效性、外部監督機制3個方面與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立及其隸屬情況的關系,檢驗了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監督職能的有效性,發現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立及獨立性與財務報告質量和內部控制有效性正相關,表明內部審計有效地發揮了監督作用[15]。陳武朝(2010)結合美國《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404條款實施初期內部審計無效案例、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的關注點,以及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相關規定,指出審計師鑒證內部審計有效性的關注點包括獨立性、勝任能力、任務和職責等3大內容[16]。田曉紅(2010)根據截至2009年5月所收回的93個有效樣本進行分析,發現職業品德要素、專業勝任能力要素與內部審計質量具有強的正相關性,咨詢要素、工作分配要素、督導要素及監控要素與內部審計質量間接正相關,而考核與評價要素可能與內部審計質量正相關[17]。
綜上,我國上市公司已經初步建立起符合自身特點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多數公司的內控報告中關于“缺陷”的披露情況亟待改進。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及其所發揮的作用雖在逐步加強,但內部審計有效性尚顯欠缺,亟待提升。
3 加強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有效性的建議
內部審計有效性具體表現為審計程序、審計證據和審計意見的質量屬性,即在執行內部審計程序,搜集內部審計證據與發表內部審計意見之間的內在關聯性程度,隨著內部審計職能的演進,內部審計有效性的評價呈動態發展的趨勢。因此,當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有效性的提升,首先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3.1 提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
要保證內部審計有效性,客觀上要求優化審計資源的配置,微觀層面上則首先要科學合理地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明確內部審計部門的隸屬關系。而要加強內部審計組織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就必須有效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組織上與業務上保持實質性獨立,首當其沖的是建立符合我國上市公司實際情況的審計委員會制度體系,對審計委員會的職權及其相關操作加以詳細規定,并通過法律予以約束。與此同時,保障審計委員會中每一成員的獨立性至關重要,在當前,通過薪酬制度的改進固然可避免審計委員會的“依附”和“傀儡”的不良境況發生,但提升審計委員會成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則更能保證該組織的獨立性,實踐證明,不具備較強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和豐富的職業經驗,就難以保證審計委員會的客觀性和獨立性。此外,作為檢驗和提高審計委員會有效性的有力手段,審計委員會的工作信息的披露必不可少,借此可以直接反映審計委員會的構成、監管、工作改進等方面的成效。
3.2 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
隨著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的出臺,內部審計報告的質量可望得以提高。基于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這種休戚與共的緊密關系,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無疑是其內部審計有效性提升的重要途徑與方法。鑒于今后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與企業風險管理聯系日趨密切,尤其應重視將企業風險的防范和管理納入審計范圍。應當看到,盡管我國上市公司內控規范體系在2011年執行情況有了明顯的進步,但將內部控制有效性僅停留在查漏補缺、應對監管的層面,對公司內控建設僅局限于滿足“合規”要求顯然不夠,當務之急是提高上市公司內控人員的專業能力,包括對企業風險的防范與識別能力,對企業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判斷水平等。
3.3 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水平
內部審計人員個人的素質和專業水平直接影響內部審計有效性。如何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從事中、事后的查錯防弊的核心理念向增加公司價值的服務理念轉變過來,進而立足于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對公司提供管理和服務,則是當前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水平的關鍵之舉。選擇具備較高學歷、具備會計或審計工作背景的人員固然重要,但隨著信息化對上市公司各業務領域的全面覆蓋,內部審計人員知識更新和知識面擴展迫在眉睫。①應當借鑒國外先進或成功的經驗與做法,并結合我國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內部審計人員操作的規范體系和業務流程;②快速提升信息化條件下的內部審計能力和操作技術,諸如開發非現場審計系統,掌握信息系統審計、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和業務循環系統審計的基本流程和方法等;③開展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的在崗培訓,組織內部審計人員定期與不定期的業務培訓,不斷更新他們的專業知識,讓他們了解國際內部審計協會等組織的新規則和新技術,通過鼓勵他們積極參加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CIA)、國際注冊信息系統審計師(CISA)的等考試以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
3.4 加大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為提升其審計有效性,應當通過多種形式對其內部審計質量加以評估和控制。從形式上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包括內部審計督導、內部自我質量控制與外部評價3種。這3種形式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但在自我質量控制方面,如何根據公司自身內部審計環境和工作要求,在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獨立、客觀的同時,促使內部審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嚴格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實行操作規程,評估審計報告的使用效果,則是一個較難把握的問題。而對其中的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包括指導內部審計人員執行審計計劃、監督內部審計過程、復核審計工作底稿等方面的控制,應當更多地借助現場審計軟件和遠程審計軟件輔助加以進行,盡可能運用測試數據法(TD)、基本案例系統評估法(BCSE)、追蹤法(Tracing)、綜合測試工具(ITF)等持續審計的方法和技術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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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煙草;卷煙營銷;審計;市場營銷
[DOI]10.13939/ki.zgsc.2017.01.121
隨著社會經濟和煙草行業的發展,卷煙營銷工作面臨的內部和外部環境也在不斷變化,煙草企業加強卷煙營銷環節的審計監督成為行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新方向、新視角、新領域。明確卷煙營銷審計的目的、選擇科學的審計方法、確定審計內容的重點、制定完善的審計實施方案是有效開展卷煙營銷審計的前提。
1 卷煙營銷審計的目的
深化卷煙營銷市場化取向改革,是煙草行業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堅持和完善煙草專賣專營體制的內在要求,是破解“三大課題”的切入點,也是深化煙草行業市場化取向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通過開展卷煙營銷工作審計,基本掌握煙草行業卷煙市場發展態勢,客觀反映市場營銷工作中在需求預測、貨源供應、品牌進出、客我關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從完善制度、化流程、強化監管等方面提出改進的建議,促進煙草行業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市場環境進一步優化,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逐步提升行業資源配置效率,激發煙草工商企業的競爭活力。
2 卷煙營銷審計的方式、方法
開展卷煙營銷審計的方式既可以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開展,也可以實施卷煙營銷專項審計。前者可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面和審計工作實施的整體效率,后者則更加具有靈活性和專項性。
審計方法主要包括內控評測、數據分析、資料檢查、座談問詢和實地走訪等。可以通過檢查卷煙營銷相關內控制度及執行,分析財務、銷售相關指標異常波動情況,檢查專賣和內管的卷宗資料,了解入網銷售、價格波動、真品卷煙非法流通等情況;與營銷、專賣、內管和客服人員進行座談交流,了解市場態勢、客戶情況反映、供需矛盾等情況;抽取不同業態零售戶,自主安排路線,進行走訪,了解貨源供應、終端建設、社會庫存等情況。
3 卷煙營銷審計的主要內容
卷煙營銷審計的主要內容可以分為內控制度、市場營銷、品牌管理和網絡建設四個部分:內控制度主要審計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合規性;市場營銷主要審計需求預測、社會庫存、貨源供應、客戶管理、規范管理、價格管理、零售戶毛利情況等內容;品牌管理主要審計品牌培育、引進退出機制、宣傳促銷、資源分配等;網絡建設主要審計現代零售終端建設情況、客戶滿意度、訂貨成功率、電子結算率、客戶投訴等內容。
3.1 內控制度方面
一是審查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涵蓋了需求預測、貨源供應、品牌培育、品牌引進退出機制、客戶管理、市場監測、內部監管、宣傳促銷等重要流程節點,有無缺失重要環節內控制度的情況。二是審查企業制定的內控制度規定是否符合行業規定,是否有與國家、行業規定不相符的條款,是否根據國家和行業的規章制度變化及時進行修訂。
3.2 市場營銷方面
一是審查需求預測的編制依據是否充分,編制程序和工作標準是否符合煙草行業的規定,需求預測編制程序是否按照“自下而上、分析匯總”的流程執行,是否將需求預測結果作為訂單訂貨的重要依據,有無持續改進措施。二是審查企業是否建立社會庫存存銷比的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是否對社會庫存存銷比進行了動態監控,對存銷比超過警戒線的品牌(規格)有無改進措施。三是審查卷煙貨源分配政策或實施方案是否符合行業規定,是否有利用緊俏品牌與指定品牌(規格)進行搭配或變相搭配銷售的情況。四是審查被審單位零售客戶分檔維度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及時向零售客戶公開客戶分類分組情況,是否將單品牌(規格)或少量品牌(規格)的訂貨量與客戶分類定級、供貨總量和緊俏貨源訂貨量掛鉤。是否建立了大客戶管理制度,是否對大客戶信息進行定期維護,大客戶的數量是否進行了有效控制。五是審查真煙非法流通的情況,是否有流出或流入的大要案,并查詢所涉條碼信息,分析存在的問題,有無超市場容量投放的卷煙問題、規范大戶經營行為的問題及地下倒賣卷煙網絡的問題,購進的卷煙是否達到入網、落地、落戶3個100%,有無未入網銷售等違規現象。六是審查是否制定了高價位卷煙銷售管理辦法,是否將高價位卷煙貨源調入數量、分配辦法、投放對象、供應價格、分配結果定期在卷煙商業企業內部公示,是否存在超市場容量投放卷煙和大戶不規范經營的現象。七是查看零售戶毛利率,評價零售戶的盈利水平,與本單位同期水平相比較,分析差異原因,反映需求預測、貨源供應方面存在的問題。
3.3 品牌培育方面
一是審查是否制定了品牌引入退出管理辦法,引入退出機制是否符合行業規定,引入退出流程是否符合卷煙品牌(規格)引入退出管理辦法的規定。二是審查是否制定了卷煙品牌發展規劃,是否及時按照國家局、省局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和修訂,有無具體品牌培育計劃、方案,是否按照品牌維護和評價流程開展工作,是否針對不同產品規格定期開展品牌生命周期評審工作,為卷煙品牌的市場引入、退出等提供依據。三是審查是否在“注重公平、兼顧效率”的原則指引下,制定終端資源規劃,是否明確終端資源分類標準、資源維護、信息更新和使用規則等內容,是否公平合理分配轄區零售終端店招、柜臺等資源。四是審查宣傳促銷項目是否有年度預算,項目立項是否符合管理程序,是否按審批權限得到批準,宣傳促銷項目是否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實施,是否合理安排品牌、范圍,合理配置物料;是否存在以現金、卷煙實物、貴重物品等作為促銷手段,開展銷售獎勵或變相銷售獎勵活動的行為,是否建立宣傳促銷品“收、發、存”臺賬。
3.4 網絡建設方面
一是審查是否編制了現代卷煙零售終端建設目標規劃,是否制定了現代卷煙零售終端建設制度,制度執行是否有效,年度投入是否按預算執行,投入是否規范,終端建設對象選擇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流程是否規范,是否完成上級下達的現代卷煙零售終端建設任務,是否對現代卷煙零售終端建設進行動態維護,現代卷煙零售終端產品銷售、形象展示、品牌培育、宣傳促銷、信息采集和消費跟蹤六大功能的實現情況。二是審查是否制定了關于客戶滿意度的內控制度,是否針對滿意度調查報告反映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及措施,客戶滿意度與同期相比是否得到提高或達到平均水平。三是審查是否建立訂貨成功率考核機制,當訂貨成功率較低時,是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制定改進措施,是否有跟蹤監督機制。是否存在貨源供應不合理或不均衡現象,零售戶是否存在亂渠道進貨的不規范現象。四是審查是否建立電子結算率考核機制,當電子結算率較低時,是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制定改進措施。五是審查是否建立客戶投訴管理制度,實際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對客戶投訴的原因是否進行了分析,客戶投訴率和客戶投訴滿意度是否高于同期水平,有無改進措施。
參考文獻:
[1]羅昊.關于卷煙企業內部審計的研究[J].中國外資,2012(19):197.
關鍵詞:交通 會計內審工作 有效性
一、目前交通會計內審工作遇到的一些問題
我國交通事業的發展可以說走在了其它行業的前面,但是也遇到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問題,尤其是交通會計內審工作更顯得尤為突出。從某種意義上講交通會計內審工作是一個新鮮事物,可以說是市場經濟的產物。但是在我國交通事業發展過程中對交通內審工作并不是很重視,產生這種因素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領導者和管理者對交通會計內審工作沒有一個完整的認識,忽略了交通會計內審工作所應有的作用和所蘊含的效益,而且在實際工作中交通會計內審工作一直處于整個交通事業的邊緣,這也和領導的管理意識、審計意識和重視程度有關。
交通事業關系著國民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交通事業各個部門都應該有完整的機構和人員設置,但是在交通會計內審中卻是另外一種景象,會計內審機構不健全、會計內審人員搭配不合理、會計內審工作地位模糊不清、會計內審工作的作用不明顯。從某種意義上講任何一個行業的會計內審工作都是有充分獨立性和強大權威性的,但是在交通事業中會計內審工作的獨立性一直不強,而也談不上有多么大的權威性,由于上面的這些情況從而導致了交通事業的會計內審工作的有效性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也可以說會計內審工作在交通事業中逐步的流于了形式化。
二、提高交通會計內審工作有效性的措施
(一)必須加強對交通會計內審工作的重視程度
內部審計主要對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和遵守財經法紀的情況進行監督。 交通會計內審工作對整個交通事業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他目前處的地位和它的作用確實不匹配,所以首先要提高對交通會計內審工作的重視程度,這也是有效發揮會計內審工作重要前提和基礎條件。內審工作的重視要從領導者自身的意識和自身的行動做起,領導者和管理者要不斷提高對交通會計內審工作的認識,要進一步確定交通會計內審工作的地位,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方法真正提高會計內審工作的有效性和發揮會計內審工作的重要作用。也要提高交通會計內審工作人員對自身工作的重視程度,當前由于各種原因會計內審工作和其他工作相比實際上一直處于邊緣化,所以很多會計內審工作人員對自身的工作不夠重視,對自己的工作也不夠努力,因此要加強交通會計內審工作人員對自身工作的認識,要提高自身的專業能力和整體素質,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交通會計工作發揮出更大能量。
(二)必須保持交通會計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獨立性原則是內部審計區別于企業內部其他職能部門的重要標志。無論內部審計還是外部審計,離開獨立性,審計結果將毫無意義。因此,交通會計內審工作最重要的實際上就是其獨立性,只有具有充分的獨立性才能進行對財務的清算和監督,也才能不受任何相關部門和領導者的干擾和掣肘,才能為交通事業的健康發展發揮獨特的重要作用。因此交通會計內審機構要直接對單位的主要領導負責,要單獨定期的向他匯報工作。交通會計內審機構因為其特殊性,應該單列,也就是獨立于其他各職能部門,這樣就能有效的保障會計保證內審機構獨立的運行和發揮作用,而且要健全相關制度,杜絕會計內審機構人員與被監督機構和被監督人員有直接利益關系,尤其是金錢關系,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保證交通會計內審機構的審計結果的客觀性,才能保證交通會計內審機構調查審計的人員的真實性。通過以上措施實際上也有效地保證了交通內審機構的權威性,從而真正的保證會計內審機構在整個交通部門發揮的重要作用。
(三)發揮會計內審工作的時效,突出會計內審工作的職能
內審工作的實效性是指內審發揮職能作用的程度和取得的實際效果。 主要包括:審計報告的質量、 審計工作的效率、 查處問題的充分性和層次性、 審計的廣度和深度,以及審計建議、審計決定被企業采納和實施的程度和效果。會計內審工作的特點就是時效性,因此要不斷提高會計內審工作的效率,不僅要重視事后監管也要重視事中監控和事前監控,總之會計內審就要管控全局,要在事前有前瞻性,從而將一些風險真正的消滅在萌芽狀態,要在事中要有必要的應變能力,因為事中可能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為了使內審工作具有時效性會計內審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應變能力。會計內審工作實際上有很多職能,除了基本的監督職能還有服務職能,因此會計內審人員要提高自己的服務意識,要和其他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要不斷對工作形式進行調整和對工作內容進行完善,從而使會計內審工作的各種職能都能有效發揮。
三、結束語
內審工作是對企業進行監督的有效方式,提高內審工作的有效性對于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有著關鍵性的影響。企業的內審工作是為了更好的實現企業的發展而設置的監督管理部門,隨著市場形勢的變化以及經濟改革的深化,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陷入了不受重視以及無關輕重的困境。交通會計內審工作存在很多問題,但是也有很大的上升空間,因此提高交通會計內審工作的有效性,必須立通事業的實際,加強對交通會計內審工作的重視程度、保持會計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突出會計內審工作的職能,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發揮會計內審工作的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公司 績效 流程 管理
假如我們把這種全方位、系統的、整體的竟爭能力定義為公司整體的績效,則它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公式來表達,就是“績效=結果*效率”,其中的“結果”包含了公司的規模、份額、利潤等經營結果等財務指標,“效率”則包含了公司為取得結果所投入的時間、成本、人力等的使用效率。
公司是怎樣創造績效并持續提升績效水平呢?答案可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站在流程管理的角度來看,為公司創造整體績效的是流程!因為公司整體系統本身就是一個大的流程,它是以市場和客戶需求為輸入,以適當滿足市場和客戶需求為輸出的流程系統。流程是公司經營管理系統的主線,它決定了公司要做什么、不做什么;看重什么、忽略什么;用什么方法做、不用什么方法做。公司經營系統中的人、財、物、時間、信息、技術等資源都是為了流程需求而配備的,并且這些資源的組織方式應該與流程體系相匹配。據此,我們可以把公司簡單地等同于流程,公司的績效簡單地等同于流程績效,即,公司=流程,績效=流程設計水平*流程運行效率。從現實情況來看,公司的整體績效還有許多值得提高的地方,還存在著許多可以提升績效水平的路徑,這些地方和路徑在哪里呢? 本文試圖提供一些拋磚引玉的意見。
一、管理者的視野
觀察公司績效可以有不同的視野,如果不能看到整體則常常會影響我們的績效 公司管理追求的最終目標是整體最優,使公司整體資源發揮出最大效能,公司內部各個層級、各個職能部門、各個工作崗位的工作都應該圍繞著如何發揮公司整體最優這個目標來思考和開展。要達到這樣的效果,很重要的是取決于管理者的視野。
――如果管理者把管理視野放到整個產業價值鏈上,看到整個產業價值鏈就是一個流程,就可能會從提高產業價值鏈整體績效的角度,創造一種更加先進的商業模式,提高本公司的經營績效。采取互利互惠、合作與共贏的營運模式,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從產業價值鏈上獲得競爭優勢。
――如果管理者把管理視野放到整個公司上,看到整個公司就是一個流程,管理的目標就是公司整體獲得最佳投入回報,管理者會從有利于公司整體經營績效提高的角度,去管理所負責領域的工作,提高本部門績效,甚至會做出有利于公司績效提升而有損于部門績效的事情。
――如果管理者把管理視野放到公司管理系統的某一方面,他就只會站在所負責的職能領域去采取管理措施,力爭把本職能領域的績效做到最優,是不可能考慮公司整體最優的目標,有時甚至會為了本職能領域績效而犧牲公司整體的績效。
二、公司經營管理流程
經營管理是由不同要素組成的,如果不能統籌各種要素則常常會影響我們的績效。公司這個大流程是由一系列小流程、不同的組成部分集合而成的一個大系統,這些小流程、不同的組成部分之間存在著內在的、本質的關聯。
――從人的視角看,可把公司系統看成是幾個層級,幾個大的部門, 把公司的目標分解到部門、再分解到崗位。通過管理好每個崗位,讓每個崗位完成任務來達成公司目標。然而,這種視角帶來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各個部門之間建立了厚厚的部門墻,公司被分割成了很多孤立的單元,形成了“部門壁壘”,它們之間不再是一個整體,失去了集成及整合效應,當部門之間出現矛盾的時候,沒有人會站到公司整體的角度上思考問題。
――從流程的視角看,則可以把公司看成幾個一級流程,如供應鏈、產品鏈、服務鏈、市場鏈、管理支持鏈,每條價值鏈又可以細分為一些二級流程,二級流程再往下細分,一直到崗位具體操作的活動。流程導向的系統觀是以終為始,從上至下的,在設計公司運作系統的時候就是從市場和客戶角度去看待,一切都從市場和客戶需求出發,一切都圍繞公司整體經營目標出發。
究竟從哪種要素去經營管理我們的公司呢?我們認為要回歸到公司經營系統的總目標上,只有流程才是公司經營系統的主線,只有用流程視角才能夠真正看清楚公司系統的本質與內在聯系。
三、公司戰略需要轉化為行動才能有用,不隨戰略變化的流程常常會影響我們的績效
要想把公司戰略真正落地,一定需要流程這把云梯,也就是根據戰略成功關鍵因素找出戰略執行的關鍵舉措,將這些舉措與目標要求從高階到低階逐層分拆,一直到基于執行崗位的活動,改變執行層崗位的行為,把戰略目標的壓力傳遞給執行層崗位,把戰略轉化為具體的行動,并且對這種行動進行動態的控制。
四、流程的設計能力決定著流程效率
公司經營系統是建立在流程框架基礎上的,流程的設計能力決定了公司經營系統的設計能力。如果流程設計得低效、冗長、有風險,公司經營系統中的資源管理得再好,公司經營系統運作得再有效,公司運營結果也是低下的。然而在公司實踐中,流程在不少管理者那里還沒有成為關注的焦點與中心,大家還是習慣于職能管理的方式。而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就是流程的持續改良,因為流程規劃、流程梳理及流程優化的目的就是要確保流程卓越,提高流程的設計能力,讓增值活動最大化,讓不增值活動最小化。
五、職能與流程需要協調才會發生效用
一、小額貸款公司特點
(一)法律地位及其組織結構
1、從法律地位上看,小額貸款公司是一種具有放貸功能的公司制企業
《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知,小額貸款公司屬于準金融性質的公司制企業。它具有銀行業放貸功能,以自有資金和合法融資為其資金來源向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戶提供貸款;另一方面又具有一般公司制企業的特點,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2、從組織結構上看,小額貸款公司結構簡單,內控相對薄弱
我國各省的金融和工商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權結構做了明確的規定。例如,2008年7月出臺的《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主發起人及其關聯股東的出資比例不得超過20%,其余單個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及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10%且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5‰。2011年11月6日浙江省政府又出臺文件《關于深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及其關聯股東首次入股比例上限由原20%擴大到30%,鼓勵經營層和業務骨干入股小額貸款公司。由此可見,小額貸款公司在股東結構上體現為股權較為分散,無絕對控股股東。在組織結構上,一般采取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的模式,相對比較簡單。并且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歷程較短,不像商業銀行那樣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健全的規章制度和內控制度,由此,小額貸款公司在內控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方面,與一般商業銀行相比,就會顯得薄弱。
(二)經營業務的特點
目前,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業務是發放貸款,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包括不得對外投資。可見其經營范圍狹窄,而且要受當地人民政府金融管理機構和工商部門多方面的監管。總體來說有以下幾個特點:
1、業務經營的地域性強。不得跨省經營
在同一個省份內,各市區縣也要按政府擬定的名額成立小額貸款公司,已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未經批準不得設立分支機構,因此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區域只能限制在其所在區域,不得跨區經營。
2、貸款業務資金來源渠道有限,資本規模不大,總體經營規模較小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了小額貸款公司只能以自有資金發放貸款。 “只貸不存”,資金來源限定在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目前江蘇、浙江、內蒙和四省等省區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了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比例,將資本金與融資額的比率由1:0.5逐步提高到1:l。)。各省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最高限額往往也有限制。從2012年上半年全國5000多家小額貸款公司實收資本來看,平均每家實收資本8082萬元,意味著平均對外融資不足5000萬元,可用于發放貸款的資金平均不超過13000萬元。與對資本充足率要求較低(目前要求的資本充足率為10%)的中小銀行相比,也顯得資本規模極小,總體經營規模也相對較小,使得小額貸款公司抗風險能力薄弱。
3、貸款對象分散、單筆金額小、期限短、平均年利率遠高于商業銀行
小額貸款公司放貸時必須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例如浙江省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70%的資金應發放給貸款余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小額借款人,其余30%資金的單戶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金的5%。2011年底浙江省共有小額貸款公司183家,注冊資本總額370億元,年末貸款余額約14萬筆,總額560億元,全年累計發放貸款約225萬筆,總額1826億元;小額貸款的覆蓋面超過10萬戶,其中向農戶、個體戶、中小企業等貸款發放比例近60%。這些貸款期限大多數在6個月以內,多為解決客戶的現金流短缺之急。
根據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的利率區間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至4倍。由于客戶往往缺少抵質押物,大多數客戶選擇了保證貸款,因此小額貸款公司實際執行的年利率大多在20%左右。
(三)從其會計核算上分析
為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財政部于2008年12月下發了《財政部關于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通知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和《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版)》、《銀行抵債資產管理辦法》等金融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具體的財務會計核算實施辦法,由各省財政廳自行制定。因此,從全國范圍來說,暫無統一的會計核算辦法。
由于小額貸款公司作為準金融企業,業務上只貸不存,不得從事貸款業務以外的諸如票據貼現、信托、股權投資、融資租賃等其他金融業務,核算內容主要是圍繞“資金投入-發放貸款-收回貸款”這一資金循環過程展開,其會計核算內容具有單一性。
與一般企業相比,其會計核算方法又具有一定的獨特性。除基本業務的會計核算外,核算重點在于貸款、利息收入、貸款損失準備和抵貸資產等與貸款業務相關交易和事項,特別是貸款損失準備的計提方法與一般企業完全不同,需在貸款五級分類的基礎上按不同的比例計提,例如,正常貸款計提比例為0、關注貸款計提比例為2%、次級貸款計提比例為25%、可疑貸款計提比例50%、損失貸款計提比例為100%。在會計科目設置上,按與資產負債表的關系分為表內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外科目是指與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無關聯,用以記載不涉及資金運動的重要業務事項的科目。如:抵押有價物品、質押有價物品、已核銷貸款呆賬等科目均為表外科目。在記賬方法上,表內科目采用借貸記賬法,表外科目采用單式收付記賬法。在會計憑證使用上,以單式憑證為主,并以大量原始憑證代替記賬憑證。此外,由于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對象分期、期限短、筆數繁多,且外部監管要求嚴格,因此小額貸款公司要做到準確及時地進行會計核算,并按規定提交和報告業務信息,必然要做到會計核算系統的高度信息化,并與業務管理系統緊密相聯。
二、小額貸款公司審計策略
由于小額貸款公司具有上述特征,使得其審計工作有別于普通企業的審計,為了提高審計效率,有效防范審計風險,其審計策略大體可分為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充分評估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和確定恰當的重要性水平
在風險評估階段,必須結合上述的法律地位、組織結構、經營業務的地域性、經營規模、貸款業務特點等方面來分析,作好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行業環境及其內部控制調查和評估工作,從而充分評估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并確定恰當的重要性水平,為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提供有力支撐。在這一過程中要特別關注由于其組織結構簡單,內控薄弱所可能導致的舞弊風險。對舞弊風險的失查,可能導致整個審計工作失敗。
(二)在實質性審計階段,則要把握好以下審計重點與審計方法:
1、股東資格和注冊資本合規性審計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一般都要求管理規范、信用優良且實力雄厚,其凈資產、資產負債率和盈利能力要符合規定。如浙江省明確規定主發人的凈資產不低于5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連續三年盈利且利潤總額在1500萬元以上。注冊資本應以貨幣出資,且由發起人一次繳足。因此,審計過程中要通過查閱、詢問和調查等方法,審核公司股東資格和注冊資本出資情況等是否符合政策規定。
2、貸款業務的審計
貸款業務的審計,主要涉及貸款、利息收入、貸款損失準備和抵債資產四個方面的審計。
對貸款業務的審計目標重點要放在其合規性、完整性上。要按照小額貸款公司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要求,認真進行“貸前調查、貸款審批、貸后檢查、催收”等關鍵環節的內控測試工作,分析其薄弱環節之所在,檢查其是否存在操作風險,諸如在發放抵押貸款時,是否有員工與客戶串通,抬高抵押品價值,從而達到多貸款目的的情形,及其可能產生的審計風險。嚴格審查各項貸款業務是否符合合規經營的監管要求,是否存在向股東貸款、以及“搭便車”的狀況。這里所謂“搭便車”,是指一些經濟發達地區,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量大,而小額貸款公司自身可用于貸款的資金無法滿足客戶需求,從而出現一些關聯方借助小額貸款公司的渠道放貸,并收取高額利息,這種舞弊現象,是明顯違反監管規定的。
貸款利息收入的審計目標,重點是在收入確認的準確性和合法性上。在收入確認方法上,在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時,應該關注是否按貸款攤余成本與實際利率來確認利息收入;關注利率是否在國家規定范圍內,是否有異常波動;如果出現低于正常的平均利率的情況,往往預示著可能存在賬外經營、收入不入賬、以及“搭便車” 等違規行為。
關鍵詞:“全警消防”;監督管理;多警聯勤
近年來,按照公安部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消防安全“五大”活動的統一部署,全國各地公安機關陸續將消防監督工作納入公安各警種的警務工作范疇,初步建立了多警聯勤消防執法機制,有效緩解了公安消防機構警力不足等問題,加強了社會面火災防控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單位在工作中還存在領導思想認識不到位、職責不明確、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工作發展不平衡、效果不明顯,沒有切實形成工作規范化、機制化。下面,筆者就如何深入推進“全警消防”工作談幾點看法:
一、 “全警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
從歷史沿革來看,公安機關從成立之初,消防工作就作為治安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安機關管理范疇;從法定職責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從維穩使命來看,消防安全是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消防安全事關經濟建設,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因此,公安機關要將消防工作作為公安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主動統籌、主動作為、主動補位,決不能因為怕“麻煩”而徘徊觀望,決不能以“事多”為由敷衍推諉,否則不僅會給公安工作帶來被動,也可能因為民警失職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然而在實際工作中,一是個別同志思想觀念沒有轉變過來,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職責意識淡薄,對消防監督工作存在“不愿管”的抵觸情緒,認為消防監督工作對自己而言只是一件份外事,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還存在“上面不抓,下面不動”、“上面抓一抓,下面動一動”的被動應付現象。二是基層消防執法力度不夠。雖然各地公安機關普遍以文件形式明確了各基層派出所分管消防的所領導和專兼職消防民警,但有的單位只有一名兼職民警在實際從事監管工作,執法力量十分薄弱,執法力度有待加強。三是消防監督執法水平不高,不善于發現問題。消防監督工作專業性、規范性很強,對專業知識和執法技能的要求很高。然而不少派出所兼職民警至今對監管對象的范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方式、對違法行為人的處罰、網上辦案操作過程還不了解,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 深入推進“全警消防”工作的方法及對策
(一)轉變思想觀念,強化職責意識
“全警消防”工作是創新社會消防管理的一項戰略部署。全體公安干警必須牢固樹立公安工作“一盤棋”的全局觀念,不斷解放思想,深化認識,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全民消防安全意識還較薄弱,自防自救能力還有待提高,在消防部門自身任務十分繁重,難于逐一應付的情況下,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的優勢與作用,認真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能,真正把管轄區域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派出所的工作日程,明確消防工作與派出其他業務工作一樣,都是派出所的本職工作之一,要與轄區的治安防范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切實增強做好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強化素質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技術性、專業性都很強,短期培訓班是遠遠不能滿足監督執法需要的,因此要加強素質培訓。一是強化消防部門業務指導,明確專人對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進行指導,同時利用共同辦案、指導辦案等形式,現場示教,準確認定火災隱患,規范消防執法程序和法律文書,使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執法走上法制化、正規化軌道。二是完善培訓機制,將將日常消防監管、案件辦理等消防監督業務納入派出所民警崗前培訓、在職輪訓和公安機關崗位練兵內容,對派出所主管消防工作的所長和消防專(兼)職民警開展業務培訓。
(三) 加大執法力度,落實監管職責
消防部隊是公安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警消防”的主力軍,必須認真履行組織協調、督導檢查、攻堅克難等職能,深入到火災隱患多、工作困難大、任務重的地方檢查了解情況,及時掌握“全警消防”動態,督促工作措施落實;要建立消防部隊監督員定期“駐所作業”制度,聯合派出所民警共同排查火災隱患。公安基層派出所是公安工作的基礎,是“全警消防”的末梢,必須認真履行基層消防監管職責,明確開展檢查的次數、單位數量、辦案起數等指標要求,加大執法力度。
(四)運行聯勤機制,強化合成作戰
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公安機關各警種要淡化警種意識,強化責任意識,在多警聯勤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定期召開聯席會,按照職責分工、工作程序,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協作效能。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專項行動期間、重大節假日和火災多發季節組織相關警種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排查整治疑難火災隱患,打擊重大消防違法行為。
(五)完善考核機制,實施目標管理
要建立考核機制,細化考核標準,全面實施工作目標責任追究制,健全“分管領導擔綱、牽頭部門主責、相關大隊分責、個人具體負責”的四級責任連帶捆綁機制,真正形成“千斤重擔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的氛圍。各級公安機關要將派出所的消防監管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考評和派出所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制定出臺考核標準和獎懲措施;派出所要將社區民警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情況納入崗位目標責任考核,并將考評結果與民警晉職、晉銜、評先評優等掛鉤。
參考文獻:
[1]應松年編:《行政行為法》,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羅豪才主編:《行政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