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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優秀范文 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建議

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建議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8-08 16:52:0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建議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建議

第1篇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結合分析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不僅是一種監督方式,而且也是一種科學的評價方式,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對領導干部在任期之間的經濟進行審計。在審計過程中,主要側重于遵守法律法規、重大經濟政策、財政收支以及審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工作。

一、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的現狀

就現階段來說,某些單位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過程中,相關信息的真實性以及經濟活動的合法性依舊存在一些問題,只有積極對財務會計活動以及經濟行為的規范化進行深入研究分析,才能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合法性。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審計工作人員必須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對真實的信息進行核對,如果不能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就會研究嚴重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另外,經濟責任審計在貫徹績效審計理念方面的深度以及廣度不能滿足實際的需求,也會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造成影響。績效審計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都會涉及到各種類型財務指標以及和非財務指標,但是,在實際的工作開展過程中,指標自身就難以量化,并且被審計單位績效的影響因素較多,衡量審計單位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指標不能進行統一,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從而不能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治理。

二、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工作的工作力度不足

就現階段來說,我國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審計工作量較大,特別在各個政府換屆的過程,各個部門的人化狀況較大,因此,工作人員的工作量也較大,從而難以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另外,在實際的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缺少專業的審計工作人員,在設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工作人員不能掌握經濟審計工作的重點,不能準確的界定經濟責任,更不能技及時的對工作內容進行評價。

(二)不具備合理的效益界定目標

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為上級部門、監管部門及人事部門考察與任命干部提供科學合理的工作依據。但在,在審計工作中,審計工作人員能夠及時的確定干部在任期之間的微觀效益,但是不能直接有效的認定其宏觀效益,從而導致不能及時客觀的對黨政干部進行有效評估,嚴重影響了審計工作的質量。

(三)不具備完善的評價標準

在我國財政監督工作開展過程中,主要的監督內容包括總量監督和結構監督,但是,嚴重忽視了對財政資金使用效果的監督,經濟責任設計工作在開展過程中,不能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只有積極構建新的評價標準,才能保證審計工作開展的有效性。

三、提高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工作的措施分析

(一)根據績效審計選擇合適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

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績效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所涉及的內容較為廣泛,并且工作較為復雜,相應的審計方式與傳統的審計方式存在不同的差別。因此,工作人員在選項工作開展過程中,應該積極堅持可行性、重要性、時效性的原則,采取合理的方式選擇績效審計項目。并且,在選擇過程中,還應該依據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知識結構體系等進行綜合考慮,選擇一些資金規模較大、影響力較強,而且可以保證審計成本合理以及操作性較強的項目,盡可能的避免選擇一些數據信息獲取難度較大,不具備統一審計指標的項目。

(二)構建科學合理的績效審計評級指標

就目前來說,我國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績效審計指標主要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在共同認識以及約定指標開展審計工作。但是,在實際的審計工作時,各個被審計單位的各種情況也各不相同,并且在實踐過程中,業務評價指標等相關工作指標較少。所以,審計部門應該嚴格按照績效審計工作的需求,依據實際情況構建完善的定性評價以及定量評價結合的指標,從而才能保證績效審計工作開展的有效性。

(三)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審計方式以及審計程序

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工作人員應該在采用績效審計的基礎上使得審計方式和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相吻合,從而使其形成一種規律性較強的審計體系,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績效審計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最大化,并且在實際應用過程中, 還應該積極的將兩種方式進行融合,才能打破傳統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數據信息的管理,保證財務數據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四、總結

綜上所述,積極對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的狀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策進行研究分析具有重要意義,是審計工作質量的根本保證。在實際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工作人員應該從審計工作中實際狀況進行分析,從各個層面制定科學合理的措施,并且還要監督各項工作能夠得到落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的有效性,同時, 還能實現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推動我國審計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第2篇

論文關鍵詞:轉型期,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對策

隨著高校校內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為了適應高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上新的變化和需求,內部審計亟需轉型。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應由原來只重視監督轉變為監督與服務并重,由原來只重視查賬轉變為查賬與管理并行。正如劉家義審計長指出的“內部審計不僅是現實資產的保護者、財務報表的復核者、會計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因此,處于轉型期的高校內部審計應積極開展以提高辦學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進高校內部科學管理為目的的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工作,在原有“監督”職能的基礎上重點突出“服務”和“管理”的職能。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經過十幾年的實踐發展,在對加強高校干部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隨著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尤其是隨著中層領導干部的定期輪崗、學校組織部門委托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化,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逐漸成為高校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

因此,筆者認為在內部審計的轉型期,我們有必要積極發現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結合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服務、管理”的職能深入思考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

一、轉型期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流于形式,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立項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較規范的程序:由學校組織部門或其他部門向內部審計部門提出委托,審計部門再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后實施審計。但大多數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委托的時效性較差,幾乎都是“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組織部門往往是在領導干部離任、調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審計委托,形成了審歸審、用歸用的現象。這一現象導致了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審計結論和評價并沒有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也僅作為干部檔案中的一份“手續”材料而已。

(二)經濟責任不明確,被審計對象抵觸情緒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雖有制定所謂的經濟責任制等規章制度,但由于條例制定部門宣傳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門對新上任領導教育不夠、新上任領導自身不夠重視等原因,大多數領導干部對自身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并不明確。甚至有的領導干部缺乏必要的經濟責任意識,覺得自己沒有承擔什么經濟責任,沒有必要審計。其次,經濟責任制的相關條例內容制定的也不夠具體,內容比較空泛,相關領導干部或審計人員難以參照執行或進行考核評價。另外,大多數領導干部對審計認識也有偏差,認為審計就是來挑毛病、找麻煩的,對審計抵觸情緒較大。

(三)法規制度滯后,審計評價指標不健全

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結果是要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評價,供組織、人事部門參考。要做出較全面、客觀的審計評價,就要有科學的審計評價指標及合理的指標評價標準作為參考。然而,目前相關的法規制度中涉及指標這塊的內容還比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財務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領導干部任期目標不明確等原因,審計人員獲取形成相關的審計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所需的數據比較困難,導致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健全。由于審計評價指標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難度與風險。

(四)審計方法與內容比較單一,審計風險大

目前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主要還是審查賬面資料,審計內容也主要是側重于財務收支的合規、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性以及個人行為是否廉潔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和豐富,很多經濟活動并不完全在賬面上反映出來。審計方法果只審查賬面資料,不注重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調查、了解及分析,審計內容如果不相應的擴展到包括領導干部的經濟決策是否科學、內部管理是否有效、資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經濟責任審計就無法準確了解被審計對象對經濟活動的真實影響以及應承擔的責任,也就無法對其做出全面準確的評價,加大了審計風險。

(五)審計部門自身因素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首先,目前多數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受到編制所限,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少。當面臨大面積領導干部換屆輪崗時,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多、時間緊、任務重。因此,在時間較短、人手不足的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在做經濟責任審計時就會出現應付了事、走過場的情況,影響了審計質量。其次,目前高校的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多為財務出身,知識結構比較單一。而經濟責任審計特殊的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要求審計人員要有較高的綜合業務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而言,勢必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再次,由于審計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響了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審計人員在做經濟責任審計時也往往流于表面,對發現的問題不予深究,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也避重就輕,提出的審計建議也泛泛而談,嚴重影響了審計質量。

二、轉型期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重點

從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僅僅初步發揮了評價、監督的作用,對促進學校財經、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發揮的還不夠。因此,筆者認為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今后應積極適應內部審計轉型的要求,重點朝著為組織考核、評價干部做參考,為領導了解學校基礎單位的財經狀況提供信息,為學校加強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建議的“建設性”,以及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免疫”功能等的方向發展。

(一)加大宣傳,轉變觀念,改善經濟責任審計環境

首先,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快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并對相關法規制度進行大力的宣傳和教育。通過宣傳、教育等活動,讓校領導、相關單位和被審計對象,重新認識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具有“監督”職能,更具有“服務”和“管理”的職能。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應該是為組織等部門考核、評價干部做參考;為領導了解學校財經狀況和基層單位管理情況提供信息;為學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為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濟行為服務。通過宣傳、教育等活動,轉變領導、群眾的觀念,積極消除被審計對象的抵觸情緒,努力形成一個“領導重視、群眾支持、被審計對象歡迎”的良好審計氛圍。

其次,貫徹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起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執行及監督體系。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一般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組成,據剛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有關內容規定,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并通過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指導、檢查、協調本年度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交流和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困難和問題等。通過這一制度的貫徹落實,能有計劃的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改善“先離后審”的情況。同時通過相關部門的全方位參與,使其加深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意義的認識,了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具體難處,能積極給予配合,并且能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進審計內容與方法,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內容應從目前的側重于對包含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性以及個人行為是否廉潔等內容的財務收支審計、法紀審計,擴展到包含績效審計、管理審計等內容。通過對以上內容的審計,真正實現經濟責任審計為學校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科學管理出謀劃策;為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提高管理水平、規范經濟行為服務等目的。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方法在傳統審計方法的基礎上應更加重視調查、分析等審計手段和方法的運用。通過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審前的公示制度、座談會等制度與方法,收集來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確定審計的關注點;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簽訂的經濟合同及會議紀要等資料的查閱,結合賬面資料,掌握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及執行等情況。通過以上方法的運用,首先可彌補以往僅限于審查賬面資料的不足,對被審計對象能做出較全面、客觀的評價,從而較好的控制審計風險;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的情況,能為其提出更加科學、合理的改進管理、規范經濟行為的審計建議

(三)明確領導干部任期目標,逐步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

首先,內部審計部門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校新任領導干部的任前培訓。培訓內容可包括:與學校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意義和構建,領導干部在經濟決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個崗位的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通過培訓,讓即將上任的領導干部明確自己即將承擔什么經濟責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進一步明確崗位任期經濟目標,對每一位新上崗的領導干部提出具體明確的任期經濟目標,以便年終或任期結束時對領導干部進行考核、評價,同時也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提供依據。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要客觀、公正的對被審計對象完成經濟責任的情況做出評價,有賴于制定出一套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的建立應充分考慮高校的行政管理體制、財務管理體制,并結合高校具體的財務數據指標,采用定量指標、定性指標、對比性指標和分析性指標并用的模式。剛出臺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提到了一些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定量評價的指標,但這些指標還比較分散、不夠系統,且這些指標可參照的標準值是多少還不是很明確。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學、實用的評價指標體系不僅要依靠理論研究者,還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者在審計實踐工作中不斷的總結、歸納。

(四)重視審計建議的質量,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一方面是通過審計對被審計對象完成經濟責任情況、遵紀守法情況進行評價,另一方面還應通過審計發現基層單位在經濟活動、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與漏洞,為基層單位預防和規避可能出現的問題、進一步規范經濟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從專業角度提出建議。對于內部審計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審計報告會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癢的審計評價的審計報告更受到學校領導、被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的歡迎和重視。

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能在審計報告中提出高質量的審計建議,為學校的發展提出“建設性”意見,將會進一步提高審計報告的的質量,大大的促進審計結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對內部審計作為“強化管理的促進者、提高效能的推動者、價值增值的倡導者”的最好體現,發揮了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五)加強審計隊伍的建設,切實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發展

首先,要提高現有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豐富引進審計人員的專業類型。注意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內容的選擇,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和分析判斷能力。其次,注重開展審計人員之間的工作經驗交流,對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和特殊情況進行討論、分析,開拓思路,實現共同提高和進步。再次,要增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意識,強調審計人員應該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職業道德。

參考文獻1 高尚國 建立科學合理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機制 教育財會研究,2008,(3)

2 陳曉芳,桂珍若 關于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理性思考 審計研究,2006,(4)

第3篇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審計實效性不強。

“先審計、后離任”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原則。一般來講,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將其作為領導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評的依據,同時將審計結果列入干部考核檔案。由于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所處環境的特殊性,目前大部分經濟責任審計都是在領導干部換屆換崗的時候進行的,往往都是“先離任后審計”,即組織部門在考核任用干部時,沒有將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用人與審計脫節。這種“馬后炮”式的審計,給審計人員核實問題、搜集證據、征求意見、處理問題、落實結論等帶來諸多不便,審計報告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作用也無從發揮。特別是對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給追究責任帶來了困難。

2、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不足。

⑴、財務收支是橋梁,責任到人是結果。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審計法人、評價自然人”的活動,它的著眼點是人,由事及人,單位或部門的財務收支,只是作為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橋梁和中介。因此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除按照財務收支的有關內容及規定程序操作外,還必須將財務收支的結果進行提煉和升華,要把審計中發現的有關內容和問題落實到領導干部個人頭上,也就是李金華審計長所說的:經濟責任審計是財務收支結果的人格化。

⑵經濟責任和資金活動的關系。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圍繞“經濟責任”這條主線開展的,財務收支審計是以“資金活動”為著眼點的,經濟責任涵蓋財務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各項經濟指標還處于摸索階段,只陷于對單位的收支審計,而對領導干部的宏觀經濟目標、決策、管理等內容涉及較少。有限的審計資源難以應付工作量日漸增大的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政策難以落實,審計工作思路和具體的審計技術方法面臨新挑戰。

3、審計力量不充沛。

石化街道財務審計科是“2塊牌子1套班子”,審計人員又是財務人員,在完成日常財務工作以后,再把精力投入到內部審計工作。由于時間和自身建設的限制,可能對審計工作的質量有一定的影響。

三、建議和意見

1、加大日常工作的協調力度。

⑴作為負責牽頭的組織部門,平時多與紀檢、審計等部門了解、溝通,并督辦工作進展的情況;各事業單位、部門也要及時、準確地將掌握的問題、工作進展情況向組織部門報告,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更突出、對問題的監督更及時,形成對審計對象進行動態監督的效果。

⑵加大推行任期內審計的力度。積極推行任中審計,有利于實現監督的及時性和連續性,變被動為主動,進一步將監督關口前移。要達到這個目標,必須要遵循兩點:一是通過任期內的審計積累相關資料,在干部調任時盡快拿出審計意見,縮短調任時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以解決“審”、“任”的銜接困難;二是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根據部門和領導干部任職情況,引入現代技術手段,建立年度審計檔案,儲存、利用常規審計成果,使經濟責任審計由“離任算賬”變為年度考核。

⑶要狠抓落實,實行責任追究;要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的制度。對審計對象限期整改,對久拖不辦或拒不辦理的,要依照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第4篇

關鍵詞 經濟責任審計 探索 思考

中圖分類號:F239.47 文獻標識碼:A

經濟責任審計是國家審計機關依法運用權力監督制約權力的重要方式,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它日益成為國家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它搭建起了權力配置、監督、制約、評價與責任追究機制的完整框架,是國家治理體系之中一支監督、規范和制衡權力運作的重要力量。

目前,從審計委托程序上來看,經濟責任審計有兩種表現形式:即“先離后審”和“先審后離”。“先離后審”是在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離任后對其原任職務履行經濟責任實施的審計。“先審后離”則是對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干部在當前崗位上所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實際上就是任中審計。經濟責任審計一般應當遵循“先審后離”的原則。但在近年來的實際操作中,大部分項目是先離任后審計。從一定程度上講,“先離后審”式的經濟責任審計已經失去了對干部考核、監督的意義。而且,從實踐中看,“先離后審”也會形成諸多弊端,嚴重影響審計效果。

其次,任務安排隨機隨意,由于組織人事部門的干部任免機制與審計相關規定之間的偏差,審計機關在年初在制訂審計計劃時,當年要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單位一時無法確定下來。對于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單位名稱、具體的審計時間,只有在組織人事部門審計委托書下達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才能開展。加之干部管理部門的委托有一定的臨時性,這樣一來,勢必會打亂既定的工作安排,或者加大審計工作的強度。在一定程度上,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配合中心工作的政治任務,是為審計而審計,審計組大多情況下,突擊工作,加班加點。有時在任務重、時間緊的情況下,全局人員齊上陣。任務與實際投入審計的力量不相稱,技術力量配備有時會捉襟見肘,難免出現“走馬觀花”式的審計,對審計的質量和審計成果多少會有所影響,也為審計工作埋下隱患。

要加強基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使之規范化運作,關鍵需要完成以下三方面的工作:(1)要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通過制度一部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經濟責任審計法》或者《經濟責任審計條例》,切實保障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確保審計的公平、公開和公正。(2)制定和完善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規范,進一步明確審計對象和內容,規范審計程序。(3)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形成一套既相對統一又結合各地實際的科學的評價體系。

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面臨的風險越來越高,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是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體系,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程序及成果運用,進一步細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操作流程,全面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審計署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也指出要進一步細化對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操作流程、審計組織方式和審計方法等,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以及責任追究等結果運用制度,探索和推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逐步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體系。

在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就必須努力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注意把握具體環節,在薄弱環節上下狠工夫,不斷推進審計成果運用,促進基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向規范化、科學化發展。

在此,筆者也對進一步抓好經濟責任審計及問責工作提幾點建議。

針對新常態和新要求,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任務就是緊緊圍繞反腐、改革、發展和護航的總要求,突出對權力運行、責任落實、作風改進和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評價和問責,促進完善懲防體系建設,服務干部的監督管理,推動決策部署落實。

(1)強化預算約束與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并重。科學編制部門預算,保障剛性支出,嚴格按預算管理部門支出,嚴格按規定管理使用專項資金,強化部門預算的剛性約束力。堅持對奢侈浪費、、私設“小金庫”、濫發獎金和津補貼、截留挪用專款、違規建設等問題和領導干部在財經領域的違法違紀問題保持高壓態勢,緊盯不放,嚴肅追究問責。

第5篇

【關鍵詞】基層央行;經濟責任;審計;有效途徑

黨的十以來提出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建設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法治政府的目標。2013年中央銀行修訂了《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規定領導干部離任時對其任職期間履行有關經濟活動的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要求關注預算管理、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合規性,同時關注資金、資產等資產配置和使用效率、采購活動的績效情況和決策目標的實現。基層央行內審部門按制度要求,積極探索離任審計工作轉型,使離任審計的功能從單純審查領導干部違紀違規問題向評價執政能力、有效履行經濟責任行為發展,為監督和促進基層央行領導干部有效履行受托經濟責任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幾年的轉型實踐,基層央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存在的一些問題,需要我們不斷改進和完善。

一、基層央行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內容不夠全面,審計工作不夠深入

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局限于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單位或部門財務收支、資產管理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審計主要依賴于對財務數據的審核,對領導干部在重大決策、經濟效果方面的調查分析較少,經濟責任審計以事評人的工作特性沒有得到較好體現,審計方式雷同于業務審計,對領導干部的責任評價不夠全面。一般情況下經濟責任審計都有是內審部門臨時性的工作安排,受年度計劃任務時間限制,經濟責任審計時間安排較短,難以做到深入、細致,這些直接影響了審計工作質量。

(二)全面、客觀的評價體系和標準欠缺,評價指導弱化

基層央行不經營收益,機構運轉資金來源于國家預算,評價經濟責任履行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指標難以界定,盡管基層央行內審人員不斷嘗試建立較全面、客觀的經濟責任評價體系和標準,但受地域和各單位或部門管理方式的不同影響,審計評價標準彈性大、人為化等問題仍然存在,導致評價結果指導性不強,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效。從近年來審計工作實踐情況來看,評價經濟責任真實性、合法合規性的多,評價效率性、效果性的少,不能全面反映領導干部的履職情況,沒有較好地發揮鑒證、評價功能對領導干部有效履職的激勵促進作用。

(三)審計的監督約束力不足,成果運用途徑不寬

現階段基層央行經濟責任審計一般是“先離任后審計”,審計結果與干部管理聯系不夠緊密,審用分離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流于形式,沒在起到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制約和鞭策作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完成后,內審部門制發離任審計結論發送人事部門,在沒在重大違法、違紀情況下,審計成果主要運用于被審計單位或部門整改和內審部門的后續審計(如表1),審計結論的知曉范圍僅限于派出單位行長、人事部門和被審計單位或部門少數人員,存在重效力輕效果、重抵御輕預防,沒有發揮群眾參與監督整改的綜合效果。

(四)審計人員的素質跟不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求

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時間跨度較長,涉及業務面寬,審計依據的政策性和政治性較強且變化大,領導和群眾的期望高,這些都要求審計人員具備較強的政治素養、熟練的專業技能和豐富的管理知識。基層央行內審人員大多來自財務和業務核算部門,從業崗位單一,知識面較窄,缺乏足夠的管理經驗和溝通能力,對單位風險要害把握不準,對復雜管理活動的審計能力不足,問題查證浮于表面,揭示機制、體制和風險隱患的深度不夠,責任評價不夠準確、客觀,審計建議的操作性不強,不能較好的實現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促進效果。

二、完善基層央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途徑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

要全面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特殊,審計內容不僅涉及單位或部門的經濟問題,還涉及領導干部管理制度方面的問題。對領導干部的審計內容包括領導干部權力運行、決策效果和廉潔勤政等方面。應重點審計重大項目決策機制建立健全情況、決策內容的合法性和科學性、決策程序的規范性及決策效果的真實性,以及領導干部任職期間遵守黨風廉政紀律、財經法紀和中央銀行財經制度情況,以此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重大經濟決策和重大經濟事項是否遵循民主決策程序以及重大決策產生的效果,是否存在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收益、損害單位利益的行為,是否存在違規經商、兼職等不符合廉潔從政規定的行為。對領導干部任職單位或部門的審計內容包括預算管理、財務收支管理、資產負債管理、基本建設和采購管理以及上述領域內部控制情況等。一是審查預算編制、財務列支、專項資金管理情況,檢查是否存在違反制度規定、揮霍浪費等損害單位利益,造成資金財產損失,影響中央銀行聲譽的問題。二是審查各項資產、負債等的會計信息真實性、準確性。檢查賬實是否相符,有無糾紛和歷史遺留問題。任職期間資產負債是否正常,增減變動是否真實、合法。三是審查上級單位下達的業績考評目標完成情況,評價資金、資產等資產配置和使用效率、采購活動的績效情況和決策目標的實現等。四是審查單位或部門內部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重點審查是否建立和執行授權審批、不兼容崗位相分離、崗位輪換、定期檢查等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地運用各種控制方法和手段,及時發現內控管理中的偏差,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采取有效預警與防范措施。

(二)建立客觀、公正的評價體系和標準

基層央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選擇應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緊扣監督和促進領導干部規范行使權力、廉潔勤政、依法高效履職的要求。評價體系應從審計對象、范圍、程序、評價指標、建議落實、后續跟蹤等方面進行規范,區分各單位或部門工作性質和特點,增強審計的可操作性。在評價指標的設計上,著眼于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定性指標的設計應突出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則,可從內部控制制度、重大決策管理績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指標設計。定量指標則應依據一定的原則和標準從數據角度界定,可從資金、資產使用效益、財務指標控制、預算執行率及單位綜合業績等方面進行指標設計。評價方法上,依據量化打分評價等級,以被審計單位或部門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合規性為基礎,評價領導干部在人、財、物、事方面資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根據經濟活動方面存在的問題界定領導干部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

(三)做好審計項目規劃,提高審計質量

領導干部審計工作要做到超前謀劃,實行動態管理,審計中要靈活運用多種審計方式和方法,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一是做到履職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專項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每年有計劃的安排一至二項履職審計,前移監督關口。在預算管理審計、集中采購審計、基建工程審計等專項審計中注重收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方面的信息,逐步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檔案,通過事前監督、事中監督、過程監督,彌補“先離后審”對領導干部履職情況掌握不夠全面,監督約束不足的弊端。二是做好審前調查,提前向人事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了解領導干部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可將巡視巡察相關內容作為有益補充,篩選重點線索,提高審計效率和問題發現的精準性。三是綜合運用檢查、座談、問卷調查、分析性復核、監盤等多種審計方法深入開展審計工作,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一定要查深查透,評價分析要客觀、公正,責任劃分要清晰,對跨任期的歷史遺留問題和重大事項要進行延伸調查,為劃分責任提供依據。

(四)多種途徑推動審計成果

運用基層央行內審部門要多角度挖掘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價值,推動審計成果運用。一方面內審部門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問題整改的后續跟蹤,督促審計建議與意見有效落實,要善于揭示經濟業務運行中的突出矛盾、重大體制、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及時發揮信息采集、情況通報、引導行為和風險警示作用。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審計結果在適當范圍內進行通報,讓職工參與干部監督,使審計成果真正落地。另一方面內審部門要主動與人事組織、紀檢監察、業務管理部門溝通,運用“大監督”工作機制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干部任免掛鉤,并作為人事組織部門考核、任免和調整干部的重要根據。將廉政勤政情況評價作為紀檢監察部門考核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依據,對審計中發現的一般性違紀、違規問題提交紀檢部門及時約談提醒,將苗頭性問題解決于萌芽狀態。同時把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作為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述險、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督促業務主管部門把審計發現的業務管理薄弱環節和內控制度建設及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作為加強條線管理,開展職工日常教育的內容。

(五)建立專業化的審計隊伍

經濟責任審計的政治與業務雙重屬性要求審計人員必須保持獨立、公正的職業形象,具備豐富的知識結構、掌握專業的技能方法。基層央行內審部門要適應新常態下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和要求,不斷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的思路與方法,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持續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采取崗位交流、案例教學、調研結合等多種方式,在實踐鍛煉中豐實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提高審計人員宏觀駕馭能力、綜合歸納和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培養審計人員過硬的工作作風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使內審人員能夠真正沉下心來、深入進去,為高質量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保障。同時要加快審計電子化建設步伐,建立審計信息數據庫,開發運用現代化的審計輔助工具,提高審計線索篩查精準度,降低審計風險,努力打造成一支政治素質高,綜合業務能力強,專業化水平高的內部審計隊伍,為有效監督制約領導干部權力運行,促進基層央行領導干部有限、有為、有責、有能、有效,推進基層央行發展目標實現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何蓓.淺談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J].財會月刊,2014,(5).

第6篇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中圖分類號:F426.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4-0-01

隨著行業體制的不斷變革,目前煙草商業企業已轉變為專業分工、產權明晰、職責明確的現代企業管理體制,即省級商業公司已逐步退出兩煙經營,市級煙草公司逐步成為經營的主體,縣級煙草公司法人資格被取消。市級公司作為一個獨立法人,在其經營過程中,必須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的責任。縣級公司作為市公司下屬分公司,由最低一級的決策層轉變為執行主體。煙草企業經濟責任的全面履行,不僅要靠市級公司的科學決策和正確經營,也離不開縣級公司的貫徹執行,此種形勢下,我們就如何開展縣級煙草專賣局的經濟責任審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簡要探討。

一、對旗縣煙草專賣局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

煙草企業自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執行以來,在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維護財經法紀,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提高企業科學管理水平等方面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市局(公司)內審工作中,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防范審計風險,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切入點,建立規范了經濟責任審計程序,在改進和創新審計工作方法等方面進行了不斷的探索。經過實踐,不斷進行總結、提煉,逐步形成了一套較為科學規范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程序,該程序通過分階段、分步驟的實施、運用科學的工作方法和審計手段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較好地促進了企業內部審計工作。

二、對旗縣煙草專賣局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

為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內部“免疫系統”,筑牢內部監管防線,對市局(公司)所屬的各旗縣煙草專賣局負責人任期內履行職責情況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具體審計內容包括專賣管理情況、財務管理情況、資產管理情況、卷煙營銷情況等。科學合理的審計程序可使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目前煙草企業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主要為:一是審前準備。審計部門結合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組成經濟責任審計小組,下達審計通知書,進行審計立項。二是進入審計實施階段,根據審計方案,開始實施項目審計,進行審計取證,整理歸納審計記錄,整理審計材料,編寫審計工作底稿。三是審計終結階段,對被審責任人任期內做出審計評價,征求被審計單位經濟責任人意見,撰寫審計報告,下發審計意見書,做出審計工作總結并進行審計資料歸檔。

三、對旗縣煙草專賣局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堅持科學的審計理念,改進和創新審計工作方法。目前,煙草商業企業對旗縣級煙草專賣局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方法僅局限于查看原始記錄、實地盤點核對等方式進行。除運用審閱、核對、分析等方法審計外,還應采用觀察、座談、訪談、詢問、函凋等方法掌握有關實際情況,必要時可運用外部第三方調查或者延伸到審計相關單位等審計程序。

(二)應不斷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任期經濟責任的評標體系包括兩類,一類是定性指標,一類是定量指標。定量指標中,目前煙草企業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指標評價體系,未來可根據行業發展或實際需要不斷更新完善,如可在現有的指標體系中,增加社會貢獻率指標的核算。煙草商業企業不僅要承擔經濟、法律等方面的義務,還要承擔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的義務。社會責任的指標主要表現在環境保護、社會道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員工利益、社區義務、公益事業、可持續發展、社會形象、社會評價等方面。但是,目前為止,煙草行業所履行的社會責任并未在本指標體系中體現。

(三)審計評價。目前煙草商業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僅僅將審計結果簡單羅列,并未進行深入分析。高質量的審計結果可以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直擊其要害。但如果并未針對審計問題,結合企業內、外部因素及各種復雜的主客觀條件對企業經營成果產生的影響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系統的進行評價,就不能達到有效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目的。此外,對各個旗縣的審計結果及評價進行綜合排名,以期各個旗縣間相互學習,相互進步。

(四)審計成果未被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應注意與日常審計、年度審計、內部審計等工作相結合,并及時、充分利用上述審計成果,避免重復審計,節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益。同時,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列入領導干部本人的干部考核(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考核和職務任免的參考依據。

(五)審計結果的公開。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不僅能起到警示作用,同事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危機意識、廉政意識和經濟管理意識,提高領導干部的領導水平和經濟決策水平,有利于督促企業合法經營,保護國家財產安全與完整。對于那些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定,認真履行經濟責任,工作成績突出的領導干部給予表彰和鼓勵,而對于那些在任職期間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規定,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浪費的領導干部,是一種警示、教育和制約。

第7篇

關鍵詞:消防部隊 經濟責任 審計結果 運用

中圖分類號:F239.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10-147-01

近年來,隨著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不斷深化,消防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逐步常態化,各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職意識逐步強化,經濟管理工作逐年規范。但在領導干部結果運用上還存在著運用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等問題。部隊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能否得到充分、合理的運用,既關系到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發揮,也關系到干部選用的質量,對部隊經濟管理和干部隊伍建設長遠發展都會產生較大影響。本文就如何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組織功能

1.細化領導小組職能。要進一步細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領導小組職能,將領導小組職能由宏觀籠統職能向可操作、可執行、具體化層面引深。如審批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閱批審計報告,講評審計工作情況和階段性審計成果,研究確定審計工作的重大事項,提出對審計人員和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獎懲建議,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對問題較多的被審計對象進行談話誡勉,督促有關審計意見落實等等。

2.整合優化部門合作環境。各級要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規律,按照各部門業務分工和管轄范圍,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分工及工作程序,降低組織協調的難度。要將由審計、政工、紀檢、財務等及部門負責人納入領導小組范圍,必要時,與經濟管理相關的業務部門負責人也要列入審計聯席會議,提高領導小組的領導力。要根據干部選任、管理、監督等工作的需要,研究制訂年度審計計劃和實施方案,審查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書,研究運用審計結果的具體方案,及時互通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定期向單位黨委報告工作,確保審計結果運用的完整性和不間斷性。

3.進一步提高意見落實質量。要加強審計意見的落實,采取掛牌督辦、實地督導、限期整改等有效措施,提高審計意見落實質量。審計意見的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黨委審議,并形成會議紀要記錄在案。此外,被審計單位黨委還要結合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分析,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的財務、業務管理制度,杜絕審計問題再次發生。

二、建立和落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保障制度

1.建立和落實“先審后離”制度。雖然審計法規對此未作出明確要求,但從實踐來看,領導干部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是審計結果得以運用的關鍵因素。審計部門在會同政工部門研究擬定出應審計的領導干部名單時,應對其擬離任領導干部優先安排審計,審計結果必須在干部調整命令宣布之前送達政工部門;年中若發生擬審計領導干部名單增減變化時,政工部門應保證給予審計部門足夠的審計時間的前提下,提前通知審計部門,以便及時調整審計計劃。

2.建立和落實信息反饋制度。要建立和落實審計情況反饋、整改落實情況反饋和審計結果運用反饋等制度,定期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向所在單位黨委專題報告。審計部門要及時向上級審計部門報送批準后的審計報告,向政工部門移交被審計領導干部審計報告表。被審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審計部門書面反饋審計意見落實情況,對未落實的問題原因要予以詳細說明原因。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相關業務職能部門要及時向經濟責任審計部門反饋,便于審計部門掌握情況制定下步工作任務目標。

3.建立和落實情況通報制度。審計部門要結合年度審計工作情況,以審計情況通報會、審計結果通報等形式,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情況通報部隊官兵,增加審計結果運用的透明度,主動接受官兵的監督。要及時通報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以及處理結果,保障官兵的知情權。要把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審計要求、審計結果運用等內容納入年度黨委擴大會議工作部署,以引起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對象和參審單位的高度重視。

4.建立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責任追究應包括審計過失、審計結果運用過失和審計意見不落實等責任界定及如何處理等內容。因審計過失或隱瞞、截留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而造成審計結論嚴重失真的,應由審計結果提供人和直接參與審計人員負直接責任,審計部門負責人負領導責任;審計結果匯報環節出錯導致沒有運用落實到位的,由匯報部門負責人負直接責任,經濟責任審計部門負責人負領導責任;審計意見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落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被被審計領導干部負直接責任,被審計單位黨委書記負領導責任。對負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人員的處理,應根據情節輕重和后果嚴重性分別實施紀律處分、誡勉談話等。

三、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方法

1.建立審計資料庫。審計部門應將對各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基建工程審計和專項審計等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分類收集整改,建立審計問題及情況整改資料庫,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詳細記錄,便于后續審計時查找使用和借鑒。

2.加強宏觀督導。要定期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歸類排序,選擇一些影響面較大、發生率較高的問題作為研究重點,深入剖析發生原因,及時向黨委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導性的整改或整改問題的宏觀建議,以引起各級黨委的高度重視,充分發揮審計結果對部隊建設的促進作用。

3.強化監管措施。要定期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通過公安局域網和文件通報進行公布,不僅有利于官兵對被審計者的監督,提高審計執法的透明度,而且對其他領導干部具有教育、警示作用。審計部門應合理劃分公示范圍,周密確定公示內容,嚴格設置查閱權限,經黨委審批公布。對一些熱點問題、焦點問題、傾向性問題、被審計單位屢糾屢犯的問題等,不僅要公開曝光,而且要限期整改,并反復追查其整改措施與結果。

參考文獻:

[1] 何玉榮.淺析加強和改進公安現役部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內蒙古電大學刊,2015(6)

第8篇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存在問題 對策 趨勢

一、引言

目前,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尚處于探索階段,許多不完善、不規范之處亟待研究。筆者就當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相關問題,談幾點看法。

二、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自我國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以來,已經取得顯著成效。但是經濟責任審計起步時間短,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完善,制度也不健全等問題,因此筆者認為我國現行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仍存在一些問題。

1、立法層次較低,審計獨立性缺失

目前,指導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最有權威或層次最高的法規性文件不但立法層次不高,而且不具備立法的特征,因此,國家審計機關在依法審計時,實際效果必然在某種程度上受到一定的制約。

我國經濟責任審計是由國家審計機關負責,然而審計結果卻必須向各級地方部門進行報告,因此,獨立、客觀和公正地評價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存在諸多現實難題。

2、經濟責任界定難,審計風險較大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做出錯誤審計結論而導致的相關組織或人員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在審計過程中,以人為審計的對象,必然伴隨著極大的風險,如:審計過程中可能違反程序、采集證據不當、查證不實或定性不準等風險。

3、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難度大

在實際工作中,評價經濟責任審計要比評價其它審計項目困難得多。主要是因為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經濟責任評價依據,審計評價的范圍難以界定,致使評價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經濟責任難以區分,對被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應負責任的范圍與性質等缺乏具體的分析與評價,同樣也給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界定增加了難度。

4、經濟責任審計存在滯后性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是由于各種原因在離任時才進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這種滯后現象是由我國政治體制及組織人事制度決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領導干部的離任還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樣給離任前審計造成相對的難度。

5、審計人員職業素質不高,經費沒有保障

目前,審計人員職業素質不高,傳統審計觀念比較陳舊,缺乏創新意識。一些審計人員只注意對照法律法規檢查被審計事項是否違法、違規,而這種不合法所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卻不注重考察,經濟行為的效果和效率的分析和評價不到位。同時審計經費的嚴重不足,也給審計工作帶來諸多困難。

6、部門相互協調配合不夠,難以有效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作用

紀檢監察、司法與審計部門之間除每年例行的聯席會議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發揮整體作戰的優勢。在相互溝通、共享資源方面做得還不夠到位,未能實現案件線索資源共享的高效率運作。

三、如何加強經濟責任審計

針對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筆者就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對策。

1、堅持離任必審,先審后離的原則

如果離任不審就會職責不清,無法追究責任。如果先離后審,就會使審計流于形式,對離任領導缺乏約束力,同樣會帶來不應有的損失。如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須先離后審,也必須按照先離后審再任命的組織程序,切實做到審計結果出來前不得完成實質接工作,必須明確應由離任者本人承擔的經濟責任。只要被審計單位和離任者本人能夠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就會處于主動地位。

2、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必須加強計劃性

每年年底前,由組織部門按程序提出下一年度的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并與審計部門協商后確定經濟責任審計的項目計劃,報主管領導審定后,由審計部門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計劃管理, 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3、提高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是降低審計風險的根本所在

要加強審計人員的思想作風建設,真正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清正廉潔的審計干部隊伍,使審計人員不僅具有專業知識,而且具有分析、鑒別、判斷、協調等綜合業務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

四、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趨勢

筆者認為,在今后較長的一段時間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呈以下發展趨勢:在審計方式上,經濟責任審計將從單一逐步向獨立方式轉變;在組織上,將從以國家審計機關組織進行為主的形式逐步擴展到部門內部,擴大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形成嚴密的經濟責任審計監督網格體系;在審計目標上,經濟責任審計將幫助領導干部尋找管理漏洞、防止損失浪費、推動科學決策,促進其依法正確履行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政策執行和監督權;在審計內容上,經濟責任審計將逐步轉變為以財政財務收支與績效評價相結合為基礎的具有現代審計特征的經濟責任審計;在對象上,經濟責任審計將從雖然制度全面覆蓋得到但實際審計較少、審計計劃管理較弱逐步走向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在層次上,經濟責任審計將注重解決一些局部性、全局性的問題,在較高層次上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宏觀作用;在模式上,經濟責任審計將逐步發展為以任中審計為主、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的新模式,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預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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