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28 16:53:4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鄉村項目規劃建設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當前,我縣在推進新農村建設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不少鄉(鎮)村建設秩序混亂、居民住房你圈我占毫無章法可言,導致巷道窄狹,通行困難;鄰里之間因為占地、排水、采光等引發了矛盾糾紛,甚至形成惡性刑事案件;特別是重要公路邊部分鄉(鎮)村房屋進入道路建筑紅線控制區進行建設,既影響村容村貌,又直接危及居民住戶的安全。因此,強化管理、加強監督,全面開展鄉(鎮)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城建、土地部門以及各鄉鎮和村委,都要立即行動起來,以《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沁縣鄉(鎮)村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鄉(鎮)村總體規劃為尺度,逐步使我縣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使得鄉村經濟的大發展,村容村貌大變樣。
二、規劃先行,建管并重,開創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首先,要搞好鄉村規劃。當前,縣《城鄉一體化實施意見》已經出臺,有5鎮、3鄉和104個村的建設總體規劃通過了資質部門評審,鄉村規劃基本有章可循。各鄉(鎮)村有建設規劃的,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建設;暫時沒有建設規劃的,要迅速依據《縣城鄉一體化實施意見》的要求,確立本鄉(鎮)村規劃建框架設和思路。
其次,要規范審批。國土、城建是開展鄉(鎮)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兩支重要隊伍,兩個單位密切配合,并肩作戰。所有建設項目都要先規劃后建設,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先向當地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同意后報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所審查,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所審查通過后,報縣城建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屬新征用地的,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單位(戶)在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后,土地管理部門方可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城建局接到轉用地手續后,再按照有關規定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方可開工建設。
第三,要強化管理。城鄉建設部門要著重抓好對各鄉(鎮)政府駐地村以及沿國道、省道、鄉道兩側建設的管理。投資100萬元以下工程,由各鄉(鎮)按相關規定組織議標;投資100萬元以上的工程,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按法定程序到長治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開招投標;鄉鎮區域內從事公共建筑、開發性住房、生產經營性建房的建設工程以及村民自建四層(含四層)以上住宅,均須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注冊手續。
第四,要嚴厲打擊。對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的單位和個人,要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整改。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改正,由縣政府責成有關司法部門予以嚴厲打擊。
三、加強領導、多管齊下,確保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堅持“三個優先”力求實現美美與共
規劃引領優先。始終把規劃引領作為美麗鄉村建設的前提,秉承“精而特、生態與文化并重”理念,做到依山就勢、天人合一、記得住鄉愁。圍繞梵凈山規劃建設鄉村旅游示范點,圍繞公路沿線規劃建設民族特色村寨,圍繞園區和城鎮規劃建設生態移民安置點,建成寨沙侗寨、云舍、提溪土司城等一批宜居、宜業、宜游美麗新村。
生態保護優先。始終把生態美作為美麗鄉村建設的重點,立足天然美、自然美、原始美,加強對自然山水、田園風貌、文化脈絡的保護,堅守村寨規劃“紅線”,耕地保護“黃線”,林地保護“綠線”,水體保護“藍線”,讓鄉村山水環繞,山清水秀。
文化傳承優先。始終把文化傳承作為美麗鄉村建設的靈魂,結合民族特色、文化特色,著力尋找歷史腳印、歷史脈絡、民族民俗文化,促進人與自然、物質與精神、生產與生活、傳統與現代相互融合。
抓好“三個環節” 力求實現村村發展
點面結合、整體推進。緊扣全縣大旅游、大生態、大健康、大產業布局,重點規劃建設了一批縣鄉示范點,通過抓點帶面、抓兩頭帶中間,實現鄉鄉都有示范點、村村都有大變化,力爭5年實現全覆蓋。
先易后難、重點突破。對基礎條件好、帶動能力強、群眾積極性高、投入少見效快的村寨優先建設,對事關全縣發展的重要節點優先突破。位于梵凈山與江口縣城間的云舍村距縣城3公里、梵凈山景區10公里,對云舍美麗鄉村示范點的率先打造,提升了梵凈山旅游服務功能,云舍村2015年被評為中國歷史文化名村、4A級景區、貴州十佳美麗鄉村。
產業支撐、資金整合。建設美麗鄉村,資金保障是前提,產業支撐是根本。江口縣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游、山地特色農業等產業,基本實現村村有產業帶動。采取項目整合配套、部門幫戶支持、金融貸款扶持、群眾自主籌措的方式,有效解決美麗鄉村建設資金難題。2014年以來,全縣整合各類項目資金2.6億元,撬動社會投資近10億元,打造美麗鄉村示范點25個,發展產業示范基地近60個,新開辦農家樂256家。
結合“三個重點” 力求實現人人小康
結合脫貧攻堅。堅持把美麗鄉村建設與脫貧攻堅有機結合、互動發展,以美麗鄉村發展促進脫貧攻堅,以脫貧攻堅成果檢驗美麗鄉村成效。結合金融扶貧、旅游扶貧、生態扶貧,幫助貧困群眾貸款1600多萬元打造寨沙侗寨,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011年的不足3000元躍升到3萬元,群眾房屋由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直接增值10倍以上,大幅提升了群眾財產性收入,既成為江口縣“四在農家?美麗鄉村”新樣版,又是旅游扶貧與金融扶貧互動發展新典范。
結合鄉村治理。圍繞縣域是景區、通道是景觀、村寨是景點、庭院是農家樂目標,大力開展村民自治、城鄉村寨整臟治亂,統籌推進鄉村垃圾、污水處理建設,實現天藍、地綠、水清、氣凈。
結合全域旅游。把“美麗鄉村”打造作為推進全域旅游的重要載體,推行“旅游+”多產業發展模式,通過“旅游+金融”“旅游+扶貧”“旅游+農業”“旅游+美麗鄉村”“旅游+大數據”等方式,構建起以梵凈山為龍頭、美麗鄉村為示范點的全域旅游大格局。
農村規劃建設是新農村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新農村建設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新農村建設成果的效益后評。一個好的規劃設計,應能夠放眼全局,綜合考慮當地的經濟狀況、自然條件、生產生活、風土人情和群眾意愿等相關內容,做到利用有限的資源,創造出方案最優化、效益最大化和民眾滿意化的最高價值取向。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何收到如此效益呢?本文筆者就結合實際工作中了解的一些實際問題,與大家共同探討關于新農村規劃中的一些問題。
新農村規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專業性和表達民意性的工作。要使其符合社會主義新農村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從目前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傾向來看,實在不容樂觀,新農村規劃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而不是簡單的建筑規劃圖紙的移植或“亮殼”工程。它需要規劃師通過對規劃區域現場踏勘,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綜合確定該區域農村發展戰略和建設控制引導兩個層面。統籌安排規劃建設用地,合理配置農村各項基礎設施,處理好遠景發展和近期建設的關系。做到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盡量不加重農民負擔,才有可能順利推進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 新農村建設中的種種困惑
在當今這樣一個工業、信息、科技快速發展,新農村建設不斷推進的時代背景下,越來越多的農村已經陷入了“城市色彩農村化,農村個性模糊化,政績驅動功利化,亮點頻出空殼化”的困惑中,農村特色的消失,各種弊端的凸現,制約了新農村規劃建設的健康發展。
1.1 移植城市特色,鄉村個性全然遺失
在新農村規劃建設中,盲目學習城市建筑設計是不可取的。農村建筑及布局與城市布局也存在有相似之處,但是對于使用功能分區、自然環境的和諧、生產生活的習慣、民風民俗的特點等等是不盡相同的。這些不同之處是眾多農村個性和特點所決定的。如有的建筑物前后要有用于晾曬稻谷、茶葉之類的平整場地,是由使用分區和生產特點決定的;有的農村建筑物使用紙漿石灰墻面加民族特色的彩畫(大理白族民居),它是繼承發揚古樸建筑風格,體現和張揚個性的東西;豬廄、牛圈、雞舍等是必不可少的設施;房屋周圍的菜園也是農村生活的自給自足的重要角色;凡此種種都是農村生產特點和地方特色決定必要考慮的,絕不能一味的模仿城市建筑設計。那就使得新農村建筑規劃斷了胳膊少了腿——殘缺不全,缺少了自己的鄉土特色。
1.2 政績驅動功利,鄉村空殼亮點村頻現
當今的世界是激勵競爭的世界,只有“發展才是硬道理”,而一些地方政府卻認為“發展政績才是硬道理”,沒有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特別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后,很多地方挖空心思打造新農村亮點,來鑄就政績,造成了中央、地方各級財政資金的浪費,卻收不到良好效果。一是重投入,輕實效,創造空殼亮點。有的地方不注重對農村建設的規劃設計和預算,著力打造亮點,高標準、重投入,甚至不惜以增加農民負擔,犧牲農民利益為代價,目標只是為了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當然,上級領導滿意,政績也就樹起來了。可是建成后的新村莊,因為不切實際,農民得不到實惠或得到的實惠不多,也就成為了供各級領導參觀的空殼亮點村。二是重包裝,少內涵,著力造就面子工程。有的地方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做得不多,面子工程做得不少。他們充分利用各類項目資金,在農村打造“容貌”工程,給農村房屋穿新衣;給道路入口樹招牌;讓農村名字譜神話…… 到最后,得到上級肯定的也不少,就是得不到農民朋友的認可。三是規劃缺失,配套不全,脫離了群眾的合理利益訴求與承受能力。水、電、通信線路、給排水、垃圾處理等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文明農村建設的基本保證。但由于農村基礎薄弱,村距相隔遠,導致配套設施的建設一直成為建筑規劃的雞勒。很多鄉村居民已習慣了污水靠蒸發,垃圾靠風刮的生活,在原來居住分散,人口不集中的情況下固然不會有太大問題,但是規劃成型成規模的居住區,則會造成很大的麻煩。當然這些方面也許廣大官員是不一定考慮得到的,但作為新農村規劃的專業人員是一定要考慮的。
綜上所述,在建設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規劃工作尤為重要,它是做好新農村建設的龍頭,正如有業內人士所說:“規劃是龍頭,是先導”。一個項目規劃關系到項目的成敗和對未來發展方向、發展空間的控制與引導。因此,在建設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的抓好規劃十分重要。
2 未來新農村規劃建設路子
新農村建筑規劃,不是規劃師在電腦桌旁就能設計完成的,而是需要規劃設計師對特定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現狀、民族民風情況、生產生活狀況等等一系列的綜合性指標做調查研究,再對該區域農村未來發展戰略做出總體部署評價的基礎上,來安排近期建設和未來遠景部署。在新農村規劃建設過程中,要讓農民兄弟實實在在感受到新農村建設帶來的好處,并對將來發展留有余地。也只有如此,才能為新農村建設呈現更多的看點、亮點和特點。當然,在實際建筑規劃過程中,難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不過只有發現問題,才能解決問題。筆者通過自身的調查與調研,提出幾點僅供參考的意見。
2.1 重視新農村規劃建設的地位和作用
就目前農村規劃情況看,存在規劃缺失或規劃不到位,主要是因為農村規劃體制機制不健全。作為新農村規劃工作,除了要了解農村實際,做好調查研究之外,還應該直接參與實施規劃“決策”過程和間接滲透“規劃理念”。
2.1.1 健全新農村規劃體制機制 1993年5月17日,國家為加強村莊、集鎮的規劃建設管理,改善村莊、集鎮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國務院第三次常務會議通過,以國務院第116號令了《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條例》;1996年7月17日,建設部頒布了《村鎮建筑工匠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建設部第54號令)。但是,在當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背景下,好多地方也沒有很好的落實政策法規,沒有出臺或雖然出臺但沒有很好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導致新農村規劃體制機制的缺失。所以,目前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新農村規劃體制機制十分重要。
2.1.2 規劃要參與“決策”和滲透“規劃理念” 新農村規劃是總體規劃的一部分,筆者認為應該把新農村規劃納入總體規劃的一個專項進行研究,使其進入法定框架,參與“決策”過程,讓新農村規劃最終體現到規劃法律文本中,將會更有利于未來建設。新農村規劃真正意義上是把對農村規劃的研究成果滲透到規劃理念中去。這樣才能更好的把農村特質在創新中延續發展,把農村建設和經濟發展向前推進。
以筆者之見,盡快出臺和完善新農村規劃編制相關管理辦法,從法規體系上保障整個農村規劃編制,明確法定地位和主體,對未來農村發展必定是一個很好的機制保障。
2.2 政府扮演好新農村建設各個時期角色
要切實抓好農村規劃工作政府就首先要明確自己各個時期需要扮演的角色。在新農村建設初期政府一定要做好規劃編制,實施建設過程中控制和引導要著力承擔推動建設的作用,后期則要達到農民主動,全民參與的局面。
在新 農村建設初期,規劃不切實際,中看不中用,是無法做好新農村規劃工作的毒瘤。不少“規劃師”、“策劃師”游走各地,移植他人做法,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診斷把脈”實際就是一群僅僅會畫圖的騙子。他們蒙騙政府,坑害百姓,坐在電腦桌旁,為新農村建設亮點做規劃。怎么可能切合實際,又怎么能完成歷史賦予他們的神圣使命呢?筆者認為作為政府一定要有獨到眼光,為農村扮演規劃、控制、引導的角色。當然新農村建設只依靠政府是不夠的,只有廣大農村全民參與發展大計,才能形成合力推動發展。因此,當政府從初期的規劃編制到實施建設、控制和引導成型以后,最終還是要讓新農村建設回歸到農民主導上來。到這個時期,農民已經是自覺形成了共識,政府也隨之轉換角色,必須從長遠發展戰略考慮,減少干預,保持農村規劃的合理性和延續性,絕對不能搞換屆換規劃,一個領導一個思路,這是農村長遠發展的必由之路。
2.3 尊重農村的自然和文脈,傳承農村鄉土命脈
農村空間和固有的建筑藝術是有生命的、鮮活的歷史藝術的載體,它們能夠傳承下來就有存在的價值。城市講風貌,農村也有農村的風貌,它是歷史、自然、民族、文化、習俗和生產生活傳承下來的農村鄉土命脈,我們必須在尊重、保護的基礎上進行創新。也只有在保護傳承歷史命脈,農村才有文化之根,也才有自身獨特的內涵和魅力。因此在處理關系到農村鄉土命脈問題上,絕對不能持對立態度。例如麗江的發展,是對納西東巴文化、鄉土特色、民族民間藝術的傳承,才成為云南具有代表的民族文化窗口,他們甚至成為一種獨有的“元素”。另外,著名的中國石寨子——銀都的大理鶴慶的新華村,它以本身固有的特點,民族文化、銀器首飾加工業等等為發展基石,在不斷創新發展旅游等產業成為云南獨特的新農村。
2.4 依據各自特點塑造自身文化
農村文化也是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對傳承農村社會文明,體現農村社會特質起到了一個綜合媒介的作用。由農民組成的農村社會必然具有自身的特性。正如城市社會特質一樣,有人說在北京生活可以感觸到北京人的大氣與實在;到成都就可以了解四川三星堆文化和麻將、休閑文化;在麗江可以認識到麗江人的慢板與休閑。同樣到有特點的農村如中國石寨子村,你就知道子在哪里透射著中國銀器藝術和白族民間文化。而這種特有的個性必然是當地特色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的反應,并且是一種可為外界感受的個性。
因此,可以表現農村特質的個性文化,必將成為今后新農村規劃建設的一個趨勢。因為它與城市特色移居農村和生搬硬套亮點做法更有價值和生命力。
2.5 保護與創新并舉合理開發農村
不同的農村有不同自然環境,氣候特質,人文脈絡。但是任何一個年數已久的農村建筑模式,都有它自身的形成理由,其包含了先人的智慧和積累的經驗,例如南方和一些山區的建筑,由于氣候潮濕,很多房子窗戶都開的比較小。因而進行新農村建筑規劃。同樣要考慮當地氣候、風向、日照、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等。另外很重要的一點要盡量避開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影響。同時盡量利用原有河流、樹林、綠色等地理特征,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相互依存,筑成環境優美的人居環境,如果在規劃中沒有充分考慮到自然因素和生態因素,該規劃必然成為敗筆。在充分考慮自認因素的影響和心態環境的和諧的同時,要特別注重鄉村建筑規劃和人文環境的有機融合。在規劃鄉村建筑時,把原有傳統鄉風民俗、古典建筑、碑、坊、亭等體現鄉村歷史文化的元素納入到規劃保護中。如果失去了傳統的歷史文化的沉積,建筑再漂亮也只能算一個個形狀各異乃至如出一轍的火柴盒。建筑規劃則成了簡單的住房設計。這些導致新農村鄉村建筑規劃在內涵上成為簡單的村鎮建造,新村只是改造面貌的村莊。因此,我們對待農村建設規劃問題上,一定要保護與創新并行,適度合理地開發。
2.6 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群眾廣泛參與
要推動群眾對新農村規劃建設的有效參與,首先還得從依法依規運行,規范程序操作入手,然后在加以管理運作機構機構和人員的保障。做到有專門機構和必要人員對廣大農村群眾進行政策宣傳,知識普及,行為規范,規劃引導,建設監督等各個層面開展工作,最終達到新農村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政府指導,專家把脈,農民自主的格局。
2.6.1 依法推動農村規劃建設工作
農村規劃建設與城市規劃建設一樣具有自身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約束。但是,由于前幾年中央和地方各級對農村建設投入的力度相對較小,許多地方對農村規劃不重視,導致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規劃的嚴重缺位。而近年來,隨著資金的大量投入,為保證資金的有效投入,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投資和浪費。農村規劃編制與修編越來越必要,而在編制或修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村莊集鎮規劃建設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程序,規范操作。規劃一經批準,嚴格執行,不以個別領導意志而改變,才能更好的推進新農村全面建設。
2.6.2 完善機構,健全機制有序推進農村規劃建設工作
由于受經濟發展的影響,我國長期對農村建設投入資金存在不足的現象,但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中央地方各級對農村建設投入已迅速增長。而隨之帶來的問題是資金項目分散在各系統,具體到鄉鎮沒有專門機構和人員,使資金和項目運行管理難度加大,發揮效果不明顯。
為此,筆者建議在縣鄉兩級設立一個執行農村規劃建設管理職能的單位,并配置相關專業管理人員,對新農村各類項目的規劃建設實施監督管理。從而使資金有計劃按要求使用,發揮更好的項目效應。
2.6.3 加強對群眾的科普、法制宣傳,推動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目前,新農村規劃建設除在法制上完善規劃程序、規劃公示、規劃聽證和規劃監督等方面讓群眾參與外,還應該對群眾進行科普、法制和規劃建設與管理等方面引導群眾參與到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建設中來。
【關鍵詞】城鄉規劃;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引言
城鄉規劃、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綜合發展,不斷優化城鄉人居環境。實施城鄉規劃與城鄉綜合發展是相輔相成、互為依據的。沒有城鄉的不斷發展就不可能為實施城鄉規劃提供物質基礎。在編制城鄉規劃時是否有利于區域綜合發展、長遠發展,應當成為我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也是檢驗城鄉規劃工作的根本標準。
一、我國城鄉規劃建設工作探索及具體要求分析
作為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我國在區域發展以及區域內的城鄉發展等環節,都存在著十分明顯的不平衡狀態,這對于國家的現代化發展是一種極大的阻礙,尤其是城鄉之間存在的差距,嚴重地影響著國家城鄉統籌發展目標的實現。因此,城鄉規劃建設一直是我國國家建設中的重點。本文下面就分析一下我國城鄉規劃的探索及具體要求:
首先,就城鄉規劃的探索來講,我國從改革開放時期開始,就非常關注這一事項,一直到現在已經取得了諸多的進步。但是,長期以來,我國實施的是一種城鄉之間獨立發展的二元規劃策略,未能注重二者之間的統籌與協調,《城市規劃法》以及村莊和城鎮的規劃建設的《管理條例》規定還在很深的程度上影響著城鄉統籌規劃工作的實施。一直到2007年下半年我國《城鄉規劃法》的編制與出臺才打破了以往的規劃建設僵局,將建設工作推向了新的臺階。
其次,就城鄉規劃建設具體要求而言,它主要分為科學整合與系統協調兩個方面。科學整合是要求全國范圍內的各區域呈現之間要構筑以核心城市以及中心城鎮為輻射點的整個大空間整合的規劃,同時著力保證小城鎮中的中心城鄉獲得優先突出的地域與交通的整合,從而推動區域城鄉整體空間、小城鎮城鄉等各方面的一體化城鄉網絡的建成。系統協調則是要求城鄉規劃發展必須與區域發展的計劃相互協調,盡量達到對基礎設施、資源等方面的協調建設與應用,全面推動區域發展中的土地資源、水資源、旅游資源等在城鄉協調規劃中的滲透。
二、我國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當前存在的具體問題
1、城鄉規劃建設法律體制不夠完善
我國雖然在2007年針對城鄉規劃建設出臺了具體的法律規定,但是,城鄉規劃是以時展為指引而處于流動狀態的工作,各種新的規劃發展的需求層出不窮,這就要求國家必須具有詳細的不斷完善的新型規劃方案及專項法律保障。這就使得我國現存的法律體制不夠完善的問題日益凸顯出來,從而制約了呈現規劃建設各個方面的協調統籌平衡狀態的實現,因此,要想真正地推動城鄉規劃的優化建設,國家還面臨著法律體制等方面的極大挑戰。
2、城鄉規劃建設缺乏科學合理指導
我國當前在進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時,普遍缺乏一種全局整合、長遠利益的目光,簡單地應對某個城市或者鄉村地區的開發需求進行隨意的開發建設,普遍不能真正地將每一項開發工作納入到長遠城鄉規劃建設工作中。從具體方面來講,這是由于我國目前尚缺乏以區域和城鄉科學整合、協調發展等為依據的具有針對性的系統長遠規劃方案所引起的,國家相關的城鄉規劃的負責部門無法嚴格地依照科學合理的指導方針對每一項開發工作做出詳細的審核與有效的指導,從而使得城鄉規劃建設落入了一種對空間布局不夠合理、規劃區域功能較低、產業與人口密集程度搭配不均的狀況中。
3、城鄉規劃發展的協調平衡不足
我國進行城鄉規劃發展牽涉到經濟、政治、文化、資源等各個方面的問題,只有全面地將這些問題統籌起來實施協調的建設,才能夠保證國家的城鄉規劃在整體方面實現協調。但是,目前我國存在的城鄉發展嚴重不平衡的問題,直接地阻礙了各種規劃因素協調性的不足。同時,我國對于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開展,往往將重點置于城市發展方面,對城市的產業結構進行優化調整、完善城市各種投資環境、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但是,鄉村的建設與發展卻處于被忽視的狀態,各項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經濟發展活力不夠、基礎經濟活動缺乏等問題普遍存在,這就使得鄉村在城市快速發展的狀況下更加地落后于城市水平。
三、我國當前解決城鄉規劃建設工作問題的對策
1、全力推動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
國家當前對于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實施,主要是以《城鄉規劃法》作為依據,要想推動城鄉規劃實現良好發展,就要將此法作為中心和基礎來逐步推動本法律的更新完善以及其他相關輻射法律法規的大力健全,為我國逐步萌生的新的規劃需求提供法律法規保障。具體來講,國家要利用多種渠道及方式來向所有的城鄉住戶進行《城鄉規劃法》的普及性宣傳,指引當前的城鄉建設人員按照必要的審批工作要求以及相關制度等來進行具體的建設。同時,國家還應當鼓勵城鄉居民針對法律的不足來提供完善建議以及創新見解等,著重推動其他相關法律對《規劃法》的補充,全面推動我國城鄉規劃系統合理實施。
2、完善城鄉規劃機制與體系建設
首先,國家在目前推動城鄉規劃合理有效的實施,還必須致力于健全城鄉規劃建設的各項項目審核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建設保障機制等的建立,確保城鄉建設的各項活動在開展之前能夠得到國家相關負責部門對于各種條件的審核,保證各項建設符合國家城鄉規劃的整體建設方案。同時,還要積極地加大周圍群眾對于各建設活動的監督,追究非法建設活動的法律責任,將各項建設全面納入城鄉規劃的大體系。而且,國家要為某些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基礎建設項目,提供法律、政策、資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動民間力量對于國家規劃建設工作的幫扶。其次,國家還要以全局與部分、短期與長遠、發展與保護、城市與鄉村等方面的統籌兼顧為原則,來調節并完善城鄉規劃建設具體的體系。
3、加大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投入
國家當前開展城鄉規劃建設工作是利國利民的一項大事,也是保證我國立足于國際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大對于城鄉規劃建設中各項工作的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要極大對于建設工作的各項資金投入。國家除了為城鄉規劃建設進行財政撥款之外,還可以通過政策優惠等策略來調動其他力量的參與,并努力拓展籌集渠道,致力于補償資金不足的問題。同時,國家在進行規劃建設投入時,關鍵還要針對當前鄉村建設不足的問題,來加大各項投入對于鄉村發展的適當傾斜,以縮小城鄉建設的差距。
四、結語:
城鄉規劃建設是國家各項事業的重中之重,國家一定要努力加大對于此工作的研究,著力針對其建設中的問題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并從各項基礎保障方面為規劃建設提供有效支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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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農村;實施管理;規劃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和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對農村發展產生巨大影響,新農村不是單純意義上最低層居住聚落形態,它具有廣泛社會、經濟涵義,其規劃會呈現出功能逐漸完善、空間布局多樣性、實施復雜性逐漸加強的特點。農村本應為居民提供較城鎮更安靜、舒適、優雅、方便生活環境,但目前其基礎設施簡陋陳舊、公共活動空間缺乏、收入低、社會保障條件差。事實證明,加強村莊規劃實施管理非常必要,也十分緊迫。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村莊規劃實施的首要和根本目的就是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與經濟發展形成互動良性循環,為農民安居樂業服務;適應和滿足其需要和利益,使村莊空間發展與交通設施建設相結合、建筑變化與基礎設施服務容量相匹配、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與環境質量改善相
呼應、物質財富積累與人文氛圍優化相同步。
一、當前新農村規劃實施存在的問題
(一)村莊建設缺乏規劃指導或管理混亂
作為“龍頭”的農村規劃,對指導、規范農村建設發展,起著舉足輕重作用。然而據調查,在以村民住宅為主的廣大農村至今沒有可供實施規劃的鄉鎮規劃管理機關,對村民建設實行的規劃許可,其依據不是規劃,而是宅基地權屬。這種無規劃的許可,成了規劃管理一個盲點。另一方面,農村人口遷移和建設缺規劃、建設管理滯后等影響造成“空心村”或“半空心村”現象。舊村改造與“空心村”整理,需要出臺新的宅基地置換政策,建立新集中居住點往往需要建立耕地先占后補再平衡制度,集中居住后農民耕作半徑發生變化,需要對承包田進行調整,這又形成了與農田承包制度的矛盾等等。
(二)傳統規劃技術方法難以適應村莊規劃實施
在不斷深入調查研究過程中,各級政府與規劃工作者總結形成了較先進規劃理念,如“配套公共基礎設施”、“集中集約發展”、“保護地域文化”、“改善人居環境”等。但對于如何實施這些理念,目前村莊規劃方法沒有太多對策,規劃仍停留在“集中開發新村”、“整體空間布局”、“統一村莊設計”等傳統技術模式上,“集中開發新村”是城市規劃工作者將城市“新區模式”在村莊規劃中的簡單套用,城市規劃通過新區開發積累資金反哺老城改造是一項成功經驗,但這一模式不適合于村莊建設,因城市新區建設相對舊城改造是一種低成本開發模式,而新村建設相對舊村改造卻是高成本開發模式。進行整體空間布局、進行統一村莊設計等是傳統村莊建設規劃常用方法,卻也是長期以來村莊規劃難以實施的技術障礙,原因在于:一方面,統一布局規模過大,開發成本過高,造成土地與資金巨大浪費;另一方面,由于統一設計住宅朝向、高度、形式,不同設計風格民房建設難以實施,而且會破壞村莊景觀形態,導致形式單一、沒有特色。故村莊規劃明顯存在理念與方法錯位,昔日規劃技術方法難以保證先進理念的實現。
(三)規劃實施缺乏資金支持
經筆者對新農村規劃建設的調查,村莊完全按照規劃實施的很少,大部分村莊只停留在道路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河道清理、垃圾填埋等階段,除一些鄉鎮的扶貧移民安置點建設外,大面積成片居住區規劃建設很少實現。
在村莊規劃實施措施中,規劃者都希望得到足夠資金支持,要求成立專門規劃實施管理隊伍,提出進行相關農地制度創新。但現有城鄉二元體制難以滿足規劃實施要求,不利于村莊規劃實施。規劃往往提出多元投資思路,建議政府、地方、農民共同出資,甚至提出村莊建設投資市場化運作等;新農村建設雖然受到中央重視,但當前財政對建設事業支持重點更多側重于城市和鄉鎮,用于村莊建設的補貼有限,村莊建設資金缺口很大;而村民收入普遍較低,讓他們為建設村莊承擔過多的經費也有違農民意愿。若將村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推向市場,幾乎沒有投資者愿意把資本投向收益率極低的農村建設市場。因此,當前村莊建設還需更多依靠財政支持,依靠以城補鄉、以城帶鄉。
(四)鄉鎮規劃建設管理隊伍整體素質不強
鄉鎮規劃管理隊伍薄弱,缺少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實施。規劃建設監察制度不完善,缺乏管制力度。筆者在編制新農村規劃時實地調研過程中發現,只有極少數鄉鎮有較完善規劃管理隊伍,絕大多數鄉鎮雖然有管理機構,但配備的工作人員人數少,懂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更少。
二、新農村規劃實施管理的思考
(一)新農村規劃實施管理兩階段及其基本內容
1、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這是新農村規劃實施首要環節。村莊建設使用土地情況多樣,如:房屋質量較好不宜搬遷的;需在其他地塊建房的;除已有土地外尚需擴大使用土地的等,在規劃管理中,首先要對上述多種用地情況按批準規劃進行確認或選擇,從而保證各項建設選址符合規劃,不妨礙村莊發展、不危害村莊安全、不污染和破壞村莊環境、不影響村莊各項功能協調。具體內容包括:選擇建設用地地址、核定土地使用性質、土地使用與其它規劃協調。一般應按批準的建設規劃控制土地使用性質來選擇建設項目地址;若建設規劃尚未批準或制定,則應由鎮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據總體規劃,研究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和核定基礎設施條件。
2、建設用地及工程規劃管理。確定建設用地范圍及土地使用強度等。主要是審核建設工程設計總平面圖或規劃設計工程監督檢查等確定建設用地范圍、公建用地指標、建筑物使用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間距、建筑退讓、基地出入口、停車和交通組織、建設基地標高和土地使用其他規劃管理要求。
(二)適時、適宜遷村并點,加快中心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適時調整行政區劃,合并部分規模偏小自然村,擴大中心村規模,盡快改變目前中心村規模偏小狀況,避免低水平重復分散建設。
新農村建設重點和關鍵是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要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放在首要位置,完善配套公共基礎設施是增強鄉村發展后勁,形成優良發展環境和優勢的必備條件。抓好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首先要實行“大交通”戰略,發揮鄉村道路建設先導作用;同時依實際和可能,按規劃、程序搞好與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給排水、電力電訊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等,不斷提高村莊配套服務功能,為村莊人口生存、新農村生產發展提供服務。
打破按行政建制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傳統,鼓勵相鄰村莊共建、共享某些基礎設施,提高基礎設施投資規模效益;各級地方政府要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進行基礎設施投資和管理。
(三)加強村鎮規劃建設管理隊伍建設,規劃專業人員進鄉村
目前絕大部分鄉鎮規劃管理隊伍渙散,專業人員編制嚴重不足,無法滿足開展村莊規劃管理工作需要。在全面減少農民負擔、大范圍壓縮鄉鎮行政編制情況下,增加鄉鎮建設管理人員編制,推進村莊規劃管理隊伍全覆蓋幾無可能。現實政策與規劃管理工作需要明顯錯位。
因此,應增強廣大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規劃意識,把農村最基層的村委會組織利用起來加強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提高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目前需加強規劃建設系統與鄉鎮政府、村委會工作銜接,安排規劃專業人員進鄉村工作,加強兼職隊伍專業技術培訓,推行村鎮規劃師制度。
(四)建立規劃實施保障機制
要實現村莊規劃從“紙上畫畫”走向實踐,必須加強村莊規劃體制與政策創新,為村莊規劃提供制度保障。在建設資金方面,當前尚需更多依靠國家、省、市、縣財政支持,在此基礎上,結合農民意愿和經濟基礎,鼓勵農民自我投資建設。當前省轄市對村莊建設的財政支持所占比例太低,需進一步加大,做出榜樣。
(五)抓好耕地平衡落實
嚴格落實補充耕地制度,凡建設需占用耕地的,在報批時,須做好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方案,明確補充耕地地點、面積、資金安排及完成期限,對未落實補充耕地方案建設項目,一經查處,暫停農用地轉用審批。
(六)加強村莊宅基地管理
1、加大宅基地置換、耕地流轉等用地制度創新,探討土地使用權市場化運作相關思路,探討、出臺相關的各地用地政策。農村宅基地建設應嚴格按照規劃建設主管部門的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安排,限制農村宅基地占地面積,節約用地,節約耕地。
2、以經濟手段管理農村宅基地。一戶擁有一處以上宅基地,應堅決取締。安排新宅基地,暫不拆除原宅基地上房屋的,應實行有償使用或由村委會統一安排,作為舊宅拆建臨時周轉用房。對于位置優良地段和空閑地,村集體組織可組織有資格申請宅基地農戶公開招標,由中標人優先選擇宅基地。
3、積極探索農民進城后原承包地與宅基地處理辦法。對進鎮落戶農民,在貫徹落實土地承包期30年不變政策,容許據協議保留土地承包權同時,應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制度,鼓勵農民有償轉讓承包地使用權,允許其利用原有宅基地指標按一定折算比例在小城鎮中置換一定城鎮住宅用地。這樣既可為農民進鎮定居或創業提供啟動資金,又利于推進農業規模經營,避免耕地撂荒現象發生。
(七)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是鄉村可持續發展根本要求
生態建設、良好人居環境是新農村建設和發展目標,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是鄉村可持續發展重要一環,鄉村經濟增長,絕不可以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為代價。
1、提高村民生態意識和可持續發展知識素養。將生態環境保護思想貫穿人們生活各方面,強調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生態意識提高不僅包括村莊普通居民,更重要的是村莊建設和管理者對可持續發展思想理解和掌握。
2、新農村規劃應突出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如將生態意識貫穿村莊規劃建設各個環節,形成法規制約;村莊功能分區應注意人居環境優化和污染源布局;村莊園林、綠地、水面要合理安排,占到一定比例;“三廢”凈化處理等都應在規劃中有所體現等。
3、積極采取措施,消解已存在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如將布局分散、污染嚴重且排污超標企業向鎮工業小區集中;加大植樹造林力度,改善區城生態環境;切實做好現有植被保護,堅決禁止亂采濫伐等。
4、建立鄉村持續發展指標評價和考核體系,建立、健全村莊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制度,加強立法和執法力度,完善有關政策、法規,保證鄉村健康、持續成長。堅持走生態環境與生產建設“雙贏”之路,這有賴于廣大居民環境意識增強,只有提高人居環境品質,把村莊建設成街道整潔、設施齊全、房屋新穎、綠樹成萌、空氣清新、整體優美區域空間,才能增強居民定居意識。
(八)凝聚村莊共建意識,以農民為本
建設新農村是一項宏大復雜的統工程,要使廣大農村達到“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體要求,就必須把握好新農村建設的各關鍵環節。在這些關鍵環節中,人是最根本的,也就是說,農民是建設新農村的最根本因素,農民群眾是村莊建設主體。牢固樹立“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思想,村莊規劃建設重點既不應是描繪理想藍圖,也不應是急功近利的項目安排,規劃應從實際出發,立足當前農民所迫切需要解決問題,穩步有序地推進相對集中建設和舊村整治改造。一方面,規劃要著力于村莊適度集中與布局調整,結合舊村改造建設新村,依托原有道路等基礎設施布置新集中居住點;另一方面應以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改善人居環境為著力點,推進村莊整治,使村莊規劃既能在較短時期內取得實際成效,讓老百姓滿意;也可以此為基礎,逐步放眼長遠,據社會經濟條件變化,進行分階段滾動發展規劃。若一下子就把村莊規劃視角聚焦在理想高度集中模式,或僅停留在一些過于實際的項目與資金,則很難讓多數百姓得到實惠,也不符合中央新農村建設的方針與目標。
參考文獻:
1、劉剛等.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思考[J].農村經濟,2006(7).
一、涉農專項資金到位情況
2013年以來,我局涉農專項資金為村莊環境整治省級引導資金、XX省村莊規劃建設示范獎補資金、XX省美麗鄉村建設示范獎補資金、村莊環境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補助資金、五條主干道村莊環境整治補助資金和村莊環境全域整治市級補助資金。具體情況:2013年度村莊環境整治省級引導資金1635萬元,2014年度村莊環境整治省級引導資金845萬元,2013年度村莊規劃建設示范村省級獎補資金240萬元(新橋鎮德勝村),2014年度XX省美麗鄉村建設示范省級獎補資金240萬元(東興鎮海鎮村),村莊環境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市級補助資金1635.39萬元,五條主干道村莊環境整治市級補助資金500萬元和村莊環境全域整治市級補助資金850萬元。
二、專項資金撥付情況
專項資金到位后,我局嚴格按照專項資金使用程序全額撥付到鎮村,沒有發生截留、挪用、侵占、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1、村莊環境整治省級引導資金:由市村莊環境整治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資金撥付方案,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核,報市分管領導審批,市財政局通過直接支付的方式將資金撥付到相關鎮村(2014年第一批省級引導資金剩余7萬元和2014年第二批省級引導資金430萬元經市分管領導同意暫未撥付)。
2、XX省村莊規劃建設示范獎補資金:市財政局通過直接支付的方式將資金的80%撥付到新橋鎮財政所,實行報帳制,考核評估小組對德勝村村莊規劃建設示范項目進行考核評估,驗收合格后,余額全部撥付到村。
3、XX省美麗鄉村建設示范獎補資金:市財政局通過直接支付的方式將資金的80%撥付到東興鎮財政所,實行報帳制,考核評估小組對海鎮村美麗鄉村示范建設項目進行考核評估,驗收合格后,余額全部撥付到村。
4、村莊環境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補助資金:我市對位于城鎮主要出入口、主要交通干道兩側可視范圍內以及“三星級康居鄉村”的村莊建筑物進行了立面出新,鎮村為實施主體,全市共有城南辦事處、XX街道、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等7個鄉鎮的23個村莊4495戶,出新面積1635385平方米,市財政按照每平方米出新面積10元補助給各個鄉鎮累計1635.385萬元。2013年1月,由市財政將上述專項資金以指標形式下達到我局。我局于2013年2月和2014年1月分兩次1470.06萬元和165.325萬元撥付到相關鎮村(市審計局于2013年6月和2015年4月分2次進行了審計)。
5、五條主干道村莊環境整治補助資金:由市村莊環境整治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資金撥付方案,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核,報市分管領導審批,市財政局通過直接支付的方式足額將資金撥付到相關鎮村。
6、村莊環境全域整治市級補助資金:由市村莊環境整治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資金撥付方案,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核,報市分管領導審批,市財政局通過直接支付的方式足額將資金撥付到相關鎮村。
三、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
村莊環境整治、XX省村莊規劃建設示范、XX省美麗鄉村建設示范、村莊環境整治建筑物立面出新、五條主干道村莊環境整治和村莊環境全域整治是一項為民辦實事的民生工程。通過上述項目的實施,全市農村呈現環境美化、河塘凈化、道路硬化,農民群眾對村莊環境的滿意率和支持度大大提高。
一、深入分析,找準存在問題
近年來,我國地方鄉村通過實施“村通”工程、扶貧開發工程、土地綜合整治等建設項目,我國的農村公路現狀得到了較大改善。但一些地方受山丘地形限制、經濟欠發達等因素影響,一些地方農村公路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是鄉鎮對外主通道等級低。受特殊地理和地形條件制約,一些地方的部分鄉鎮對外主通道還存在儲如彎多、路窄、安全性和暢通性差的低等級公路,這種現象在地處偏遠的鄉鎮尤為突出,交通整體服務水平低,制約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二是村道布局不合理。在我國一些地方行政區劃調整后,由幾個村合并為一個村,原有行政村之間未連接的道路成為了新區劃行政村內的斷頭路。交安設施也不齊全,無法達到開通農村客運的條件,導致非法營運因此乘虛而入。既不方便群眾出行,又存在極大安全隱患,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三是管理養護機制不健全。一些地方的鄉鎮因受經濟條件制約,管理養護的實際效果參差不齊,破損路面得不到及時維修,加之我國農村公路點多、線長、面廣,安全隱患很難全面排查整治,急需建立健全管理養護的長效機制。
二、科學規劃,做到七個結合
針對我國目前一些地方的鄉村公路現狀,在規劃過程中,要結合建設城鄉統籌示范的總體要求,力求做到七個結合:
一是把當前需求與長遠需求相結合。面對群眾對交通日益增長的強烈要求,鄉村公路建設一定要堅持適度超前的原則,不僅要滿足當前發展需要,更要注重未來5~10年乃至更長時期的發展需要,有效避免重復建設所導致的浪費。
二是把鄉村公路建設與主骨架道路相結合。隨著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的加快,在現有國道等主骨架道路的基礎上,在進行鄉村公路建設規劃時,要充分發揮上述主骨架道路的作用,把各鄉鎮的對外主通道與之充分對接,真正形成干支相連、布局合理、城鄉一體的公路網絡。
三是把鄉村公路建設與場鎮規劃改造相結合。鄉村公路規劃建設要同各鄉鎮的場鎮規劃改造相對接,要把場鎮進出口和過境交通分流及場鎮到各行政村(社區)的道路建設進行長遠綜合考慮。
四是把鄉村公路建設與產業布局規劃相結合。現代農業發展需要交通作為強力支撐,在進行鄉村公路規劃建設時,要與產業園區的發展規劃充分對接,以充分發揮產業園區的示范帶動作用,達到雙贏。
五是把鄉村公路建設與土地綜合整治相結合。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是農村改革發展的重點工作,每個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中都有公路建設項目,這些公路建設項目與農村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在進行鄉村公路建設規劃時,要與土地綜合整治相結合,使路網更加合理。
六是把鄉村公路建設與農民集中居住區相結合。要充分考慮農民集中居住區的對外通道建設,既有利于引導農民自愿進入集中居住區,又有利于方便群眾生產生活。
七是把鄉村公路建設與各鄉鎮的地形相結合。要結合實際,按照輕重緩急,編制切實可行的年度計劃,根據山區、丘陵、平壩、經濟發達程度等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制定建設標準,確保建設項目有序推進。
通過上述七個結合,可以更好地實現鄉村公路從里程增長向以路網優化、等級提高為主的轉變,構建干支相連、布局合理、城鄉一體的全域交通體系,達到鄉鎮與縣域中心城鎮、鄉鎮與鄉鎮、鄉鎮與行政村、村與村之間“半小時”經濟圈的目標。
三、精心組織,處理好五個關系
在項目推進過程中,要采取多種方法,形成鄉村公路建設的合力,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五個關系:
一是處理好“要我修路”與“我要修路”的關系。修橋鋪路是為民造福的社會公益事業,人民群眾打心眼里十分擁護。但是如果在建設中觸及群眾自身利益,有的群眾難免就會打起個人小算盤。當個人愿望難以滿足時,就會抵觸,甚至阻工、上訪。因此,必須創造性做好群眾的宣傳發動工作,充分調動群眾參與修路,自愿修路的積極性,把政府“要我修路”轉化為“我要修路”,形成全民修路的合力。
二是處理好建設中的主體地位關系。要進一步明確,在鄉村道路建設中,鄉鎮是建設業主和主體。大力推行“群眾鋪底子,政府蓋面子”的鄉村公路建設模式。鼓勵采取群眾投工投勞和利用部分村級公共服務資金參與道路基礎部分建設。
三是處理好行業管理關系。一些地方的縣交通局等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鄉村公路建設的規劃、質量、安全、驗收等工作的指導。同時,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建立鄉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機構,各政村(社區)建立村民代表監督小組,對轄區內的鄉村公路建設項目實施監督。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區鄉村居民住宅建設,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確保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實施,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務院《城鎮個人建造住宅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城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區城市規劃區內鄉村居民住宅建設,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規劃區是指區、區及經濟開發區的全部轄區,面積為1190平方公里;規劃建設區是指東起白浪黃蓮埡,西至柏林陽南溝,北至漢江街辦洪溪灣,南至百二河村的代家溝,面積為319平方公里。
第四條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鄉村居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建設、國土資源、城建監察、建管、房管、公安消防、市政園林、林業等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區鄉村居民住宅建設管理中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鄉村居民住宅建設必須服從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貫徹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集中建設和節約用地的原則。
第六條禁止城市居民和外來居民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建造住宅。
第二章規劃和用地管理
第七條受市城市規劃管理局的委托,區、區、經濟開發區規劃分局分別負責所轄范圍內的鄉村居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受理城市規劃區內鄉村居民住宅建設的申請以及審批工作,并根據城市規劃的要求提出意見,報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分局應當制止本轄區內個人違法建設活動。
第八條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指導并監督規劃分局的鄉村居民住宅建設規劃管理工作。
第九條在城市規劃區內,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對鄉村居民住宅建設實施規劃管理:
(一)城市規劃區內鄉村居民建房只能有一處宅基地。經批準易地建房戶,必須到國土資源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原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注銷登記手續,并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屬構筑物和設施,退出原有宅基地。
(二)城市規劃區內鄉村居民住宅建設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近期規劃建設要求,不得妨礙城市市容和市貌,不得阻礙交通,不得影響消防、供排水、電力、燃氣、通訊等設施安全,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鄰里通道,并妥善處理好給水、排水、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三)禁止鄉村居民在規劃建設區范圍內建造住宅。
(四)在規劃建設區范圍內,已取得房屋產權的個人住宅,經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確定為危房的,按危房等級可實施維修,不得重建;確需重建且符合有關低收入標準家庭的,應向市、區房地產主管部門申報并列入經濟適用房或廉租房計劃,在得到經濟適用房或廉租房時退出原有宅基地。
(五)因國家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統一拆遷安置的,由區政府、街辦(鄉、鎮)或拆遷安置部門申辦安置小區規劃、土地手續后,就近進入安置小區。嚴禁個人利用住宅建設變相開發商品房。
(六)獨立建設的鄉村居民住宅主體層數不得超過三層,每戶宅基地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40平方米。
第十條申請辦理鄉村居民住宅規劃許可、房屋登記手續的一般程序:
(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文件:
l、書面申請并填寫《市城區鄉村居民建房規劃申報表》;
2、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街辦(鄉、鎮、開發區)審查意見;
3、土地權屬證明;
4、房屋權屬證書;
5、城區常住人口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6、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鑒定書和原房屋照片;
7、其他相關的圖件。
(二)鄉村居民住宅建設申請由區規劃分局統一受理,并會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區規劃分局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區政府(管委會)審批。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鄉村(居)民建設規劃要求的易地新建、進入居民點小區的個人建房戶,由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委托區規劃分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附圖);實施維修的核發《建設工程臨時規劃許可證》(應標明維修房屋的結構部位)。鄉村居民建房的有關許可圖件審批前須在所在村(居)委會和“市城市規劃管理局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附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鄉村居民新建、擴建、易地新建住宅,先向區城市規劃分局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再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用地批準手續,憑用地批準書到區城市規劃分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后續規劃手續。申請鄉村居民建房者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完建設施工許可手續,并經區規劃分局會同國土資源和市城建監察部門現場放線核位后,方可正式開工建設。
(四)鄉村居民住宅建設施工期間,應當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附圖)存放在施工現場備查。
(五)鄉村居民住宅建設工程竣工后180天內,建房者應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附圖)向區規劃分局申請現場規劃驗收。對驗收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的,由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認可證》;對不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或有違法建設、違法用地行為的,國土、規劃、城建監察部門應依法進行處理。
(六)鄉村居民建房者持市規劃、國土部門、建設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認可證》、《土地使用證》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到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鄉村居民住宅建設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要求和核準的紅線圖,申請放線、驗線后施工建設。建設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建設位置、層數、建筑面積和造型色彩等技術要求內容。確需更改的,須報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并辦理變更相關規劃許可手續。
第十二條鄉村居民建房,應當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無法在期限內開工的,可以在到期之日前30日內向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延期,延期審批不得超過兩次。逾期未開工又未申請延期,或申請延期未獲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失效。第三章村(居)民點建設的規劃編制
第十三條村(居)民點規劃的編制工作,由鄉、鎮、街辦或相關單位負責組織,由轄區規劃分局組織具有相應規劃設計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承擔。具體規劃地點須征得區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編制村(居)民點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遵循“統一規劃、統一出讓、統一征用、統一建設、統一配套”的原則。各項規劃技術經濟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村(居)民點規劃方案經區規劃分局初審后,按程序報市規劃局進行技術審查和審批。因居民點規劃建設,需要農用地轉用、征用集體土地的,應當事先報市規劃、國土資源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相關規劃和土地手續。
第十六條經批準的村(居)民點規劃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前應到各區建設局(園林局)辦理綠線審批手續。建設完成后,應到各區建設局(園林局)辦理配套綠化驗收手續。
第十七條個人建房納入村(居)民點規劃建設的,應當在居民點小區內按規劃布局進行統一建設,不得擅自在原址重建。
第四章工程建設管理
第十八條凡鄉村居民新建層數在二層及二層以上的住宅,須委托有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或者選用通用圖集。嚴禁無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勘察、設計。施工前須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第十九條鄉村居民建房應落實“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護)的要求,注重建筑單體設計,做到戶型合理、結構安全、功能齊全,建筑造型、外觀色彩和空間組合具有地方特色,并與周圍環境協調,體現現代宜居生活氣息。
第二十條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轄區內建設施工隊伍(或工匠)資質(或資格)的審查,嚴禁無資質(資格)施工。
第二十一條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鄉村居民建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建筑面積超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應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施工許可證手續。未辦理的,不得開工。對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予辦理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證。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村(居)委會、街辦對轄區內的違法建設行為應予以勸阻,并及時通報給國土資源、城市規劃、城建監察及上級主管部門。各有關部門(單位)應依照法定職權加強對個人住宅建設的監督檢查,依法制止違法建設行為,街辦(鄉鎮)、村(居)委會應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條對于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建設位置、層數、建筑面積和建筑造型、外觀色彩等技術要求內容進行建設的,城市規劃、建設、城建監察等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可現場制止或糾正。情節嚴重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城建監察部門通知建設方停止建設、限期整改或實施拆除。
第二十四條鄉村居民依法取得的有關規劃、土地、建設、房屋產權等行政許可證件屬個人建房的法定要件,不得擅自倒賣和出讓。否則,原許可發證單位有權制止其行為,直至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第六章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