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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安全概念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9-18 17:18:3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生態安全概念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生態安全概念

第1篇

【摘要】山地城市的生態安全關系到區域社會的和諧發展和穩定。與平原城市相比,山地城市生態系統具有復雜性與多樣性、脆弱性的特征。基于對山地城市生態安全概念的理解,指出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系統是由城市實體人居環境空間系統,經濟系統、社會系統和生命線系統構成,并提出了保障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策略。

【關鍵詞】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系統;策略

山地是人類聚居空間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其地域環境的復雜性、交通條件的封閉性、建設活動的艱巨性和經濟發展的滯后性,決定了山地人居環境建設的特殊性。但目前對山地的認識和研究尚處在啟蒙階段,山地城鎮人居環境建設經驗積累和實踐探索儲備又不夠[1],這導致城鎮化過程中破壞性建設嚴重,山地生態失調,環境惡化,生物多樣性銳減,自然災害和工程災害頻繁,使山地城市失去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本文從界定山地城市生態系統和山地城市生態安全概念內涵出發,提出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系統構成,以及保障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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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地城市生態安全概念及內涵.

城市為人類聚居生存環境,山地城市生態系統是由城市人類及其生存環境兩大部分組成的人類聚居地。與平原城市相比,山地城市生態系統具有復雜性與多樣性[2]、敏感性與脆弱性 [3]的典型特征。

山地城市生態安全是指山地城市生態系統安全。本次研究著眼于現實的需要,將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界定為指對城市生態系統過程中影響重大的制約性因素實現良好調控,同時具有較強的應災能力的狀態。基于此概念界定,山地城市生態安全是指山地城市生態系統的安全以及山地城市生態系統服務于人類的安全,前者是指山地城市人工及自然生態環境共同構成的復雜生態系統處于無危險狀態,后者指山地城市生態系統滿足人類生存需求的可持續能力。

2 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系統

基于對山地城市生態安全概念的理解,結合城市規劃、社會學、經濟學、生態學等交叉學科背景,認為山地城市生態系統安全由城市實體人居空間系統安全、經濟系統安全、社會系統安全和生命線系統安全四個相互聯系、相互支撐的部分組成。

2.1 城市實體人居空間系統安全――建設活動

當前中國處在快速城市化時期,用地空間的拓展是城市發展的主要表現形式,也是人居實體空間形成必須的,這里重點關注城市建設活動對生態安全的影響。

1) 城市用地選擇的安全。一般的城市規劃用地選擇時進行的用地適用性評價主要針對用地的災害性條件等方面來進行評價,考慮用地區位條件、城市發展要求及周邊環境的影響。但從城市生態安全的角度,城市用地的選擇還需要綜合考慮其對生態安全影響,并追求用地的選擇不損害城市生態安全,同時能夠適當優化城市生態安全的狀態。在5.12地震中幾乎遭遇滅頂之災的北川縣城就是選址欠科學的例子之一,“山地規劃第一要選擇穩定的場所,一定要避開可能發生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等的地段;……”[4]。

2) 城市土地利用安全,土地是生態環境和陸地生態系統的重要載體,土地利用變化影響的驅動力是影響著生態環境和生態安全的驅動力因素。沈清基指出隨著城市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應該增加城市用地類型,具體而言,要對城市不可建設用地進行劃分和規劃,可以有效地保護郊區受城市化的不利影響;增加城市的用地組成類型,用以提高城市的生物多樣性和空間多樣性[5]。

3) 城市建筑與生態安全。城市建筑過密是導致城市氣候改變的重要原因。此外,城市建筑對降水和城區地表徑流也有較大的影響,其中城市高層建筑對城市生態造成的影響最為嚴重。

4) 人均耕地減少對生態安全的影響。由于城市化、能源生產和交通運輸發展的原因,耕地被占用越來越多,人口增加,導致城市與工業用地擴展占用了大量的沃田良土,必然對農業生產與生態安全帶來不利影響。

2.2 經濟系統安全――產業發展

山地城市在做產業規劃時有其特殊性,首先山地城市可以建設的用地非常少;其次山地城市區域普遍經濟落后,傳統農業種植占較大的份額,對生態環境有特別大的威脅,因此要調整產業結構;最后基于山地地形地貌,產業布局應該與空間地理相結合,經濟與地區優勢和特色相結合。工業生產對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大量消耗資源和能源、產生大量污染、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三個方面。應該建立生態化的工業體系,實現清潔生產,發展低碳能源供應系統,形成新的工業范式。

2.3 社會系統安全

居民是城市聚居的主體,它們的價值取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文化教育水平,環保意識、社會保障等等都會影響城市的生態安全。

1)人口規模以重慶市為例,在土地資源日益稀缺和城市建設需求不斷增長的情況下,重慶的新建區域常常突破原有城市形態與自然環境的平衡界限,向高坡度、高生態敏感性的山體推進。因此人口規模(數量)和資源供求之間要保持平衡。

2)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會影響城市生態安全,如汽車的使用,汽車產生的噪音、震動和排放的廢氣所造成的大氣污染和臭氣,已成為重大的“社會問題”。還有生活廢水導致水質惡化的問題和由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生活垃圾等。

3) 社會保障 有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公共服務設施完善,綜合服務能力高。要滿足居民的就業、居住、供應、醫療、保健服務等基本生活需求,使居民享有充分可靠的生活保障。注重對殘疾人、老齡人、失業者、貧民等特殊人群的關懷,犯罪率低,保持穩定安全的社會秩序。

2.4生命線系統安全

一般說來,城市生命線工程系統是指城市供水、供氣、供電、交通、通訊、防災等基礎設施系統,但這里探討的生命線系統還包括城市生態基礎設施。生態基礎設施(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EI)本質上講是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所依賴的自然系統,是城市及其居民能持續地獲得自然服務(natures services)的基礎,這些生態服務包括提供新鮮空氣、食物、體育、游憩、安全庇護以及審美和教育等等。它包括城市綠地系統的概念,更廣泛地包含一切能提供上述自然服務的城市綠地系統、林業及農業系統、自然護地系統,并進一步可以擴展到以自然為背景的文化遺產網絡[6]。城市擴展過程中,維護區域山水格局和大地機體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是維護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一大關鍵。

3 保障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策略

3.1 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地域觀

本文所探討的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地理范圍雖然指的是城市規劃區,但是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從來都是不受行政范圍約束的,特別是山體和水域更是如此。應該將維護國家層面的山地生態安全屏障視為保障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基石[7]。

3.2開展山地人居環境科學的研究――理論支撐

建立符合人類理想的聚居環境,是人居環境研究的本質[8]。影響山地城市生態安全主要誘因來源于人類活動,而對人類活動進行科學引導離不開學術理論的探索――山地人居環境科學。

3.3 建立穩固的安全的生態基底支撐系統

將規劃區范圍內的山脈、水系、沖溝、林地、農田、濕地、荒野等非開發建設的自然資源劃為剛性的絕對保護范圍。可以從深圳的城市生態安全基本生態控制線、浙江臺州制定的分區生態基礎設施的控制性規劃和俞孔堅提出的“反規劃”途徑收到啟發。

3.4 加強山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加強道路交通設施建設。通常山地城市的道路交通用地所占比例較小,路面等級低,彎道多,已成為城市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居環境改善的瓶頸。二是加強給水、排水、電力、電信、環衛設施建設,特別是要新建、擴建、改建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固體廢棄物處理場,提高污水和垃圾的處理率。三是搞好能源供應設施建設,改善落后的燃燒設備、技術及能源供應方式,提高能源利用率。四是加強城市防災減災工程設施建設,提高山地城市抵御各種災害的能力。制定防災減災規劃達到“規劃本質安全化”的目的。

3.5 建立山地城市生態安全評價機制

確定影響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關鍵要素,建立評價指標體系,按照一定的評價標準,判斷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的狀態及發展趨勢,以建立應變機制。

3.6 讓公眾樹立正確的生態安全觀

作為“非傳統安全”領域,生態安全在安全目標追求和安全實現機制上都與傳統安全有著重大區別,一方面,生態安全本質上是一種只能由人類生活共同體間共享的綜合性安全;另一方面,生態安全不僅僅追求威脅的不存在,更重要的是引發人們去共建安全。

4 結語

山地城市生態系統受自然條件的限制,其安全性具有脆弱性、敏感性和抗干擾能力弱的特點。為此面對山地城市建設的緊迫要求和生態環境持續惡化的嚴峻形勢必須盡快妥善解決山地人居環境建設與維護城市生態安全的矛盾。從人居環境建設角度,認為山地城市生態安全系統是由城市實體人居空間系統安全、經濟系統安全、社會系統安全和生命線系統四個層面組成。和任何系統一樣,該系統的每個子系統發揮自身功能的同時,又相互制約、相互補充。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 趙萬民,李云燕.西南山地人居環境建設與防災減災的思考[J].新建筑,2008(4)

[2] 黃光宇.山地城市學原理[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9

[3] 周勁松.山地生態系統的脆弱性與荒漠化[J].自然資源學報,1997,12(1):10-15

[4] 搜狐新聞.災后重建:規劃要經得起歷史檢驗[EB/OL]. news.省略/ 20080608 /n257367 -771 .shtml,2008-06-08

[5] 沈清基. 環境革命與城市發展[J]. 城市規劃, 2000(4): 23-30

[6] 劉海龍,李迪華,韓西麗.生態基礎設施概念及其研究發展綜述[J].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研究院專版,2005,29(9):70-75

第2篇

觀規劃角度提出建議,以期更好地推動海綿城市的研究與發展。

【關鍵詞】:海綿城市;水生態基礎設施;生態優先;雨水利用

1、海綿城市的提出背景

城市化的不斷加深則帶來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其中水生態危機尤為突出。城市面臨的水生態問題遠不止洪澇災害,還有水資源短缺和水安全問題與之并存。反觀我國傳統城市建設模式,在應對內澇洪災和水安全問題的能力卻存在明顯不足。

因此,在我國水生態環境惡化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時代背景下,海綿城市作為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有效途徑,被專業領域學者提出和推廣,并成為國家和地方政府解決城市雨洪綜合管理的指導方針和戰略目標。

2、海綿城市概念及意義

我國《指南》中對海綿城市的概念進行明確定義: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該簡單概念背后隱含的深層內涵,可以具體分解為:一是,海綿城市面對洪澇或者干旱時能靈活應對和適應各種水環境危機的韌力,體現了彈性城市應對自然災害的思想;二是,海綿城市要求基本保持開發前后的水文特征不變;三是,海綿城市要求保護水生態環境,將雨水作為資源合理儲存起來,以解城市不時缺水之需。現代化城市建設過程當中,海綿城市的應用有利于解決水資源短缺、內澇頻繁發生、水生態惡化等突出問題,為建設海綿城市提供重要保障[1-2]。

3、海綿城市發展歷程

3.1國外研究發展歷程

通過國外文獻研究發現,海綿城市的概念最早被澳大利亞研究學者用來隱喻城市對周邊鄉村人口的吸附效應。近年來,多有學者運用該概念來形象比喻城市吐納雨水的能力。Ignacio F. Bunster-Ossa用海綿城市來形容城市像海綿一樣處理雨洪自然事件問題的彈性能力,并以三個案例說明了從規劃到設計不同尺度的具體雨洪管理設計方法,包含雨洪滯留和過濾等景觀手法的應用。2015年 1 月,美國《晨報》(Morning Edition)也展_了建設海綿城市的討論 。國際上關于“海綿城市”的相關理念與政策很多,盡管這些理念的名稱不同,但所采取的工程措施基本涵蓋:透水鋪磚、雨水花園、綠色屋頂、植草溝等雨水滲透、滯留設施,以及生物滯留池、濕地等雨水貯存設施。

3.2國內研究發展歷程

通過研究國內文獻研究發現,國內關于海綿城市概念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北京大學俞孔堅和李迪華教授共同出版的《城市景觀之路:與市長交流》一書中最早將“海綿”的概念比喻自然濕地、河流等對城市旱澇災害的調蓄能力。

在我國海綿城市概念發展的整個過程中,出現了多種概念名稱叫法,主要有綠色海綿、海綿體城市、生態海綿城市等,這些概念在改變傳統雨水排放模式、提高城市自然蓄水排水的能力、運用生態途徑解決城市水環境問題等方面展開了不同程度的探討研究,與海綿城市有著異曲同工的緊密聯系,最終在國家政策層面確定了海綿城市概念的統一和完善[1-2]。

4、海綿城市構建途徑與措施

主要分為水生態系統功能主體保護與修復和源頭管理與控制技術(區域低影響開發)。其中,水生態系統功能主體保護與修復主要包括:識別水資源保護生態斑塊、保護水系網絡及生態系統、修復已破壞的水生態斑塊及網絡、源頭管理與控制技術(區域低影響開發)等。根據城市降雨過程,區域低影響開發技術主要分為截留技術、促滲技術和調蓄技術3種。其中,截留技術是通過材料或者結構,將降雨過程中雨水形成徑流的速度減緩,通過增加雨水匯集的面積來達到延緩徑流目的的技術,如綠色屋頂及植物群落冠層截留等 [1-2]。

5、研究進展現狀概述(共識與爭議)

5.1三點共識

海綿城市理論產生至今,學術界達成了以下三點共識:

(1)海綿城市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2)內澇和水體黑臭等一系列問題雖然最終表現在水體上,但是其產生原因涉及人類活動特別是城市建設的方方面面,不能“就水論水”。解決問題必須在統一規劃的引領下完成,不是單一部門。(3)國外經驗是值得借鑒和總結的,但同時要注意的是,國內外城市規模、密度、居住習慣和發展水平不同導致的差異值得重點關注。

5.2七點爭議

2014年10月,《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的頒布,使海綿城市圈形成了“灰色”“綠色”“灰-綠結合”三派鼎立的局面。爭議焦點大致總結為以下七點:(1)城市海綿概念可行性(2)綠地用來調節徑流的可行性(3)綠地承擔滯洪作用的可行性(4)城市保存雨水和充實地下水的方式(5)海綿城市解決水質污染問題的可行性。(6)建設海綿城市是否更省錢。(7)海綿概念是否可發展。

積極利用綠色海綿體保護和儲留雨水是一項積極善意的發展,但前提條件是城市擁有充足的綠地,雨水沒有被污染。城市海綿體對治理洪澇能起多大作用,需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分析。我們不能把海綿城市當做是解決城市洪澇問題必須且唯一的靈丹妙藥,應該打破僵化的思維方式,站在更高的層面、更大的時空尺度上來觀察雨洪管理的問題

結束語

雨水不是負擔,而是寶貴的資源。在城市景觀設計中,將水資源、土地資源等生態平衡納入設計理念中,建立海綿城市是我國城市建設發展的必然趨勢,而我國當前所面臨的資源

問題和環境問題日益嚴峻,進一步表明我國建設海綿城市的必要性,因此,只有更好的將海綿城市設計與城市景觀設計結合起來,才能有效解決城市地表水存儲問題,減少城市生態環境惡化現象,進而促進我國現代化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仇保興.海綿城市 (LID) 的內涵、途徑與展望 [J]. 給水排水,2015,41(3):1-7.

第3篇

關鍵詞 土地生態;數量安全;質量安全;利用安全

作者簡介 鄭銀鋒(1971-),男,鄭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地理系講師;馬廣欽(1954-),男,鄭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地理與環境科學系副教授。(河南鄭州 450044)

土地生態安全是21世紀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所面臨的一個新主題。隨著人類活動的加劇和對土地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我國出現了一系列土地資源生態問題,使得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降低,并直接影響到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如何保障土地生態系統安全,既是關系到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也成為擺在我們面前亟需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土地生態安全的概念

土地生態安全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它來源于近年來所興起的“生態安全”的研究。關于“生態安全”一詞,一般認為,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生態環境資源狀況能持續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社會經濟發展不受或少受來自于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制約與威脅的狀態。具體包含兩重含義:一是生態系統自身的安全,即其自身結構未受破壞;二是生態系統對于人類的安全,即生態系統的功能不受損害,其提供的服務能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生態系統所提供服務的質量和數量是生態安全的一個顯性特征,也就是當一個生態系統所提供服務的質量和數量出現異常時,表明該系統的生態處于“不安全”狀態,反之,則認為它處于“安全”狀態。

關于土地生態安全的概念。學術界目前尚未有統一的界定。一般認為,土地生態安全是指通過對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使土地資源生態狀況能持續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土地資源的利用同社會經濟發展能保持相互協調的關系,土地資源處于一種不受生態環境的制約與威脅的健康、平衡的安全狀態。這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即土地生態系統本身的安全性和土地生態系統是否能保證人類生產和生活的安全。

二、我國土地生態安全問題的表現

1 數量安全問題。數量安全問題是指土地生態系統所提供的物質和能量在數量上不能持續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或者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主要問題有:

(1)耕地數量銳減。根據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統計,我國耕地面積1996年為19.51億畝,2004年減少為18.37億畝。耕地減少的原因主要有:建設用地尤其是城市建設占用、生態退耕占用、災毀和農業結構調整。

(2)林地面積小,覆蓋率低,人均占有量更少。我國森林覆蓋率16.55%,只相當于世界森林覆蓋率的61%。全國人均占有森林面積0.128公頃,相當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1.3%,人均森林蓄積9.048m3,只有世界人均蓄積的1/8。對森林資源的過度砍伐和破壞導致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

(3)草場嚴重退化,數量急劇減少。我國草地面積有43.44億畝,面積雖大但生產力低、退化嚴重,數量呈急劇下降的趨勢。由于超載過牧,又缺乏對草場的撫育,導致草場嚴重退化,數量急劇減少。

(4)人均土地少,人均生態用地更少。由于我國人口眾多,導致土地的人均問題比較突出,人均生態用地則更少。人口壓力導致土地負荷過重,土地資源承載力接近極限。

2 質量安全問題。質量安全問題是指土地生態系統所提供的物質和能量在質量上不能持續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或者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主要問題有:

(1)水土流失。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據20世紀90年代末全國第二次水土流失遙感調查,全國水蝕和風蝕面積達356萬km2,占國土面積的37%,每年流失的土壤約50億t。水土流失引起耕地破壞、泥沙淤積、災害加劇、生態惡化,造成土地資源枯竭,導致土地質量下降。

(2)土壤污染。我國的土壤受重金屬、農業化學品、酸雨、放射性物質、礦物油和致病微生物等因素所污染的面積達3億畝,約占總耕地面積的1/5,并且受污染面積還存在著擴大的趨勢。

(3)土地沙漠化。目前我國北方約有沙漠化土地面積20萬km2,潛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積16萬km2,近年來以年平均2460km2的速度擴大,相當于每年損失一個中等縣的土地面積。土地沙漠化是目前我國北方地區面臨的最為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之一。

(4)土地鹽堿化。土地鹽堿化是指土地鹽化或堿化,以及由于灌溉不良引起的次進鹽漬化。我國鹽堿地總面積有2700萬公頃,其中次生鹽漬化耕地約670萬公頃,占我國耕地面積的7%左右。此外,估計我國尚有1733.3萬公頃潛在鹽漬化威脅的土壤。

(5)土地破壞。我國各地在生產建設和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土地因挖損、塌陷、沉降、壓占的情況比較嚴重,致使土地原有用途喪失和土地環境效能受損。

(6)其他。如土地沼澤化、土壤侵蝕化、土壤養分貧瘠化、土壤潛育化等。

3 利用安全問題

(1)土地浪費。土地浪費是指由于土地的粗放經營、閑置、拋荒等造成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由于我國土地利用經營規模偏小,比較效益低下,造成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低。

(2)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我國工業用地比重偏高,農用地的下降速率不斷加快,生活用地、道路、綠地和公園比重偏低。以美國為例,工業用地僅占城市面積的20%,最大不過25%,我國則為33%。生態用地的不足導致對環境污染的凈化能力減弱,土地生態安全性降低。

(3)土地利用方式不合理。土地利用重用地而輕養地,忽視了土壤肥力的保持和提高,耕地掠奪式經營現象嚴重。

三、我國土地生態安全機制構建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既有認識上的模糊不清,也有實踐上的局限,還有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因此,要保障我國的土地生態安全,必須從認識層面、實踐(操作或技術)層面和制度法律等層面多管齊下。

1 認識層面

(1)重新審視土地的價值與功能。土地作為,自然界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其它自然物一樣,既具有“工具性價值”,即土地直接對人的實踐具有的意義(包括生產對象和生產場所);更具有“生態價值”,即土地直接對自然生態系統的穩定所具有的意義。但在生產實踐中,人們往往只注重其“工具性價值”,而忽視了其“生態價值”,因而導致了一系列生態問題的產生。這給人們一個重要的啟示是要對土地資源的生態環境價值給予足夠的重視,即只有包括物質性價值和生態環境價值的價值量,才是完整的土地資源價值量。

同樣,在涉及土地的功能時,不僅要關注它的養育功能、承載功能和倉儲功能等,更要重視土地的生態功能,樹立“生態土地”的觀念。

(2)牢固樹立土地生態倫理觀。所謂土地生態倫理,是將倫理道德的對象、主體推演到土地,賦予土地以倫理價值,提示人與土地關系的世界觀。應從生態倫理的角度,重新審視和正確處理人地關系,并為人地系統健康協同發展和土地可持續利用提供理論支持。公平利用、生態利用和節約利用是土地倫理利用的核心思想。因此,在土地利用中,從倫理道德上進一步規范人們的土地利用行為,不失為一種保障土地持續利用的新的理念。

2 操作層面

(1)嚴格土地生態規劃。長期以來,我國制定的土地利用規劃,由于缺乏生態學規律的指導,側重于強調土地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貢獻,而忽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護,最終影響到土地生態系統的平衡。因此,在制定土地利用規劃的同時,應有相應的土地生態規劃,確定土地生態系統的合理利用類型及其結構,調整區域社會、經濟與自然亞系統及其各組分的生態關系,從而穩定提高土地生態系統的生物生產能力,促成土地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以求達到最佳生態效益。具體在土地利用中,要合理確定土地開發利用與建設的規模與強度,精心選擇適宜的土地利用方式和方法,注重對土地利用生態風險的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尤其在生態脆弱和敏感地區,必須進行土地生態專項規劃。

(2)加強土地生態管理。土地生態管理作為對現行土地管理內容的完善,其主要任務是通過生態理論的指導以實現土地生態化和可持續利用的目標。其主要內容包括土地生態資產管理、土地生態服務功能管理、土地生態健康狀態管理以及復合生態關系的綜合管理等。在具體管理中,要充分利用土地生態學和管理學知識,從自然、經濟、社會等各個層面對現有土地管理系統進行全面整合。土地生態管理要有法律、法規的保障,設置土地生態安全的標準,建立土地生態安全的監控和評估體系,制定應急響應和恢復措施,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防止土地資源惡化,保護土地生態系統。

(3)構建土地生態利用安全體系。根據對我國西部12個省(區、市)生態足跡的測算,這里的生態足跡赤字達到162.5萬km2,相當于一個新疆自治區的國土面積,其中,除、云南2個省(區)人均生態足跡為盈余外,其余10個省(區、市)的人均生態足跡均為赤字。東部和中部的情況也不容樂觀。嚴峻的生態形勢和當前我國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要求我們必須盡快建立中國土地生態安全體系。通過運用社會燃燒等理論和方法,按時給出土地生態系統運行總體水平態勢,以多重反饋的方式,實行超前模擬和多方案演示,從而對重大生態失衡地區提供有針對性的危機處理對策。達到這種目的的途徑就是要盡快建立起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土地生態預警系統。

3 制度與法律層面

第4篇

關鍵詞:公眾參與 維護 環境安全 重要性 現實意義

一、公眾參與的內涵及形式

“公眾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從社會學角度講,是指社會群眾、社會組織、單位或個人作為主體,在其權利義務范圍內有目的的社會行動。我國開展公眾參與的歷史雖然不長,但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各級相關管理部門對公眾參與已越來越重視,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勵公眾積極參與與環境安全有關的各種活動。公眾的范圍包括普通群眾、非政府組織和民間團體。除政府的行政行為和企業的環境安全責任行為以外,其他所有環境安全行為均可認為是公眾參與行為。公眾參與環境安全的形式主要有2種:(1) 加強自身修養,規范自身行為,自覺地將環境安全思想貫徹到日常生活中去;(2) 影響和督促他人加強環境安全的行為和意識。

二、什么是環境安全

1.環境安全的概念和含義:國際上,自然技術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對環境安全有各種不同的理解和定義,見之于法律和政策文件的環境安全,主要有兩種。一是 environmental safety;二是environmental security。這兩者在英文中既有聯系,也有很大的差別。下面著重介紹三種環境安全概念。

第一種安全(safety),主要是對人體健康(或衛生,health)和生產技術活動而言,主要指對人的健康沒有危險、危害、損害、麻煩、干擾等有害影響,常見的有生產安全、勞動安全、衛生(健康)安全、安全生產、安全使用、安全技術、安全標準、安全產品、安全設施等,這類安全問題簡稱為生產技術性的安全問題。第二種安全(security),主要是對人為暴力活動、軍事活動、間諜活動、外交活動等社會性、政治性活動以及社會治安與國際和平而言,主要指對國際和平、國家主權、國家治安和社會管理秩序沒有危險、危害、損害、麻煩、干擾等有害影響,常見的有社會安全、國家安全、國際安全等,這類安全問題簡稱為社會政治性的安全問題。第三種安全,即兼顧上述兩種安全的綜合性安全或廣義的安全。廣義的環境安全是指人類和國家賴以生存發展的環境處于一種不受環境污染和破壞的安全狀態,或者說國家和世界處于一種不受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和危害的良好狀態。事實上,技術性的安全概念和政治性的安全概念存在著密切的聯系,它們都是基于環境問題的安全,都以環境資源作為介質或都直接指向地球環境和大自然,因而很難將這兩者截然分開。例如,根據美國的《環境安全規劃》,環境安全(Security)包括污染預防、技術、安全(safety)和職業衛生、自然保育(conservation)、符合法律、凈化、爆炸安全(safety)以及害蟲管理等8個主要因素。因此,在研究社會政治性的國家環境安全問題時,往往離不開生產技術性的環境安全問題,生產技術性的環境安全是基礎,社會政治性的環境安全是前者的進一步發展和綜合,后者是前者嚴重化到一定程度時所產生的必然結果,后者包括前者。

2.環境安全的內容定義:環境安全最根本的內容是國家對關鍵資源的支配和控制的方式、手段和途徑。是指主權國家在一定的歷史階段,著眼于國家環境權益目標,采取各種措施保障環境狀況和環境利益不受外部和內部的威脅而保持穩定、均衡和持續發展的一種狀態,能夠對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國民的生存繁衍和富裕起到維持和促進的作用,預防和應對可能出現的危機、沖突或戰爭,而不產生危害和負面影響。國家環境安全具體表現為環境的各要素保持完整和完備,國家環境主權獨立,國家支柱產業競爭力增強,資源、能源供應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續發展的能力能夠經受國內外動蕩的沖擊。國家環境安全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①控制的主題是誰;②什么是關鍵的資源;③控制的范圍和程度。按照其包括的內容可分為國家生態安全、國家環境權益安全和國家環保產業安全。其中生態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中心,環境權益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基礎環節,而環保產業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經濟內容。

三、我國的環境安全現狀

第5篇

【關鍵詞】徐州都市區;生態城市;生態功能區劃

1、研究背景

迅速發展的城市化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問題,人類在創造物質文明的同時也帶了生態文明的降低。大氣污染、噪音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能源短缺、人口膨脹、交通擁擠、土地緊張等問題都給城市帶來了負面影響,降低了人們的生活水平,并且使城市功能受到了阻礙[1]。

建設“生態城市”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生態城市的建設關系到城市能否可持續的發展,能否處于城市間競爭的有利地位。

本文以徐州市都市區(以下簡稱都市區)為例,從城市生態功能的區劃的角度來體現生態城市規劃。

2、國內生態城市建設概況

上世紀七十年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人與生物圈”計劃研究中提出“生態城市”這一說法[2]。主要體現了城市生態環境綜合平衡制約下的發展模式,包含了社會、經濟、技術、文化和生態等多方面的內容,強調自然系統的整體和諧。國外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巴西庫里蒂巴、瑞典馬爾默、美國伯克利和日本北九州等。

在國外生態城市建設的影響下,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進行生態城市研究,北京、上海、天津、宜春、長沙、馬鞍山等城市都展開相應研究[3]。目前,我國一些條件較好的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珠海等都提出各自的生態城市建設規劃并取得了很大成績。目前我國已有600多個大中城市在想生態城市發展模式轉變,同時有些大城市新建衛星城來緩解主城壓力,這些衛星城的建設越來越多的采用了生態城市模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天津中新生態城、唐山曹妃甸國際生態城建設等等。

3、徐州市生態建設現狀分析

3.1徐州市生態環境演變

徐州自從2700年以前開始建城,雖然屢遭戰火與洪水的毀壞,數次重新建城,但是城址的范圍總是保持一個基本的范圍。據乾隆《徐州府治》記載,徐州古有四城:一是外城,為古大彭氏都城;二是外城內的金城;三是東北小城;四是小城之西的一城。云龍山、云龍湖就是這個時期城市生態景觀基質的重要依托點,它們位于城市聚居點的合理服務范圍,在保持徐州長期生態環境穩定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并為徐州生態格局的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改革開放后,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徐州的城市化也呈現出加速發展的趨勢,但是生態環境也逐步惡化。云龍山和云龍湖的格局已經無力擔負徐州主城區城市生態安全保障的重任。云龍山園林綠地被城市擴張逐漸蠶食,云龍湖水質面對城市生產污水與生活污水的排放,水質日益惡化,已經達不到城市飲用水標準。這些明顯的例子足以說明徐州主城區歷史上非常成功的生態安全格局已經到了調整的臨界點。

3.2徐州市生態城市建設現狀

徐州都市區城市包括徐州主城、銅山區以及賈汪區,用地面積3127km2。從空間上看,主城區與銅山城區已基本連綿成片,并形成了都市區的發展核心,賈汪區相對獨立,成為都市區東北部發展中心。總體上,城鎮通過快捷的交通聯系,已呈現以徐州中心城區為核心、城鎮環繞的“眾星拱月”式的都市區空間布局結構。

3.3 生態環境優劣勢條件分析

3.3.1生態環境優勢條件——和諧完整的山水格局

徐州的丘陵山地是江蘇省境內唯一具有典型北方土石山地氣候、地質、地貌的地區。大洞山山體綿延幾十平方公里,頂峰標高361米,為徐州最高山峰,主峰周圍群山環繞,溝谷縱橫,海拔高度超過200米的山峰多達11座,已經具備成為徐州生態安全格局保障的良好基礎。微山湖湖畔群山層巒疊嶂,是徐州的北部天然屏障。微山湖湖西濕地對于徐州市具有調節徑流、防洪減災、保護城市安全、改善城市氣候、提供城市清潔用水、創造城市居民戶外游憩空間、維護生物棲息地、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航運、廢物處理、灌溉等多種功能,是徐州生態安全格局的重要保障。

山體、水系及周邊濕地構成徐州較大生態環境空間,成為生物良好的棲息地,為物種多樣性提供良好的保障。都市區范圍內有呂梁山風景旅游區、大洞山風景旅游區、云龍湖風景名勝區以及九里濕地等重要自然生態區域四處。這些保護區中有著豐富的生物物種,是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區域。

3.3.2生態環境劣勢分析

1、都市區空間發展分散

都市區近年來發展較快,但城鎮空間擴展較分散。由于缺乏對各發展主體的產業布局和城市總體布局以及對它們之間的關系的整體考慮,缺乏對未來預留用地的考慮,造成城市建設用地不集約。

2、水資源缺乏

徐州屬于40個水源型缺水城市,不僅缺優質水,也缺用于灌溉、工業、景觀用水。同時,河流污染比較嚴重,更加重了缺水的形勢。故黃河、奎河、荊馬河、房亭河、云龍湖等,均因水源短缺和污染,不能作為水源。微山湖水源條件較好,但距離市區21公里,還受到兩省行政區劃限制,都市區附近水源條件不夠豐富,使城市的發展受到影響。

3、生物多樣性較低

森林生態系統脆弱,樹種結構單一(90%位側柏純林)且呈集中連片分布,中間缺乏隔離植物,整個森林生態調節功能不夠強,存在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等森林生態安全隱患。

4、農業和農村生態保護較薄弱

小城鎮環保能力較薄弱,生活污染和企業三廢污染對農業生態的影響日益增大。此外,化肥、農藥等的使用對農產品的污染也較嚴重。

4、都市區生態功能區劃

生態分區規劃是實現城市結構生態化的前提,也是構建城市基本生態框架和土地利用框架的關鍵[4]。徐州都市區生態功能區劃是依據城市自然環境特征,土地利用與經濟發展現狀、未來發展需要,根據都市區生態環境調查、生態功能區劃,在分析生態特征、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與生態敏感性空間分異規律的基礎上,確定不同地域單元的主導生態功能,提出都市區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名錄、范圍及保護措施[5]。

4.1 區劃目標

強化自然人文景觀保護區、文物古跡的保護,維護生物資源的多樣性,增強自然生態系統的生態服務功能,保證景觀資源及土地資源、水資源的永續利用。

強化城區生態環境的恢復與建設,從生態環境特點出發,確定城鎮建設的區域和發展方向,從空間、時間上構筑良好的城鎮生態系統。

4.2 區劃方案

生態功能分區主要是從宏觀層次區分不同地區生態功能差異。徐州都市區城鎮及產業布局應與生態功能區劃相結合,嚴格保護都市區生態環境,保障徐州都市區的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可持續發展。

依據生態系統區域構成和區域功能的不同,將徐州都市區劃分為生態功能優先保護地區、生態功能維護與控制開發地區、生態功能協調與引導開發地區三類地區進行生態保護和控制。

4.2.1生態功能優先保護地區

(1)基本概念

生態功能優先保護區指在保持流域、區域生態平衡,防止和減輕自然災害,具有重要生態服務功能和保護價值的,在維護區域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安全等方面有重要作用的,依照規定程序劃定,有明確界線,需要實施嚴格保護的自然地域。

(2)生態功能優先保護區分類

根據都市區的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態環境現狀,將徐州都市區具有重要生態服務功能的區域分為9種類型,分別是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源保護區、重要水源涵養區、重要濕地、清水通道維護區、生態公益林和煤礦塌陷地生態恢復區。

(3)主導生態功能

優先保護地區是都市區內的水源涵養地、水質保護以及南水北調東線水源水質保護,維護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和土地的生物生產力。通過擴大林地面積,提高植被覆蓋率,自然生物多樣性保護地,大氣優良質量的供氧匯碳之庫,都市區內生態環境屏障和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區。

(4)控制原則

限制保護核心區的活動,非核心區和其它生態保護區可適當進行生態旅游等開發活動。同時,強化綠化建設,優化綠化結構,增強生態自我平衡與修復能力,保障區域整體生態安全。

圖 1 生態功能優先保護區劃圖

4.2.2生態功能維護與控制開發地區

(1)基本概念

生態功能維護與控制開發地區指人類活動強度比較大、生態環境壓力較重,但通過大力進行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維護區域生態環境質量,仍有適度開發的空間和余地的地區。

(2)主導功能

保持水土、維護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和土地的生物生產力。通過擴大林地面積,提高植被覆蓋率,恢復生物多樣性,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作為優先保護區與引導開發區的過渡區,具有生態協調作用。

(3)控制原則

生態功能維護與控制開發地區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而劃定的,由于區內生態環境已遭受一定程度的破壞,必須控制其開發規模,進行適度開發與建設,其控制要則主要包括:

①生態功能維護與控制開發地區的開發和占用要在都市區生態環境承載力范圍內進行,嚴禁城鎮無序發展和隨意占地,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維護區域生態平衡。

②農村建設要體現集中原則,禁止鄉村工業發展。

(4)主要亞區及控制要點

在協調區內再區分4個生態亞區,發揮各自的自然特征和人文特征。通過環境維持、生態服務及經濟支持等聯系,相互促進,起到協調、平衡和穩定系統整體功能的作用。在用地性質上基本以農業和旅游發展為主。農業區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以發展設施農業和規模化的大宗農產品生產為主,同時尊重和保護村莊歷史文化和自然環境,突出鄉村風情,形成特色分明的城鎮與鄉村物質空間格局。同時在具有旅游潛質的的地區大力發展生態觀光農業,綜合拓展休閑度假功能。

4.2.3生態功能協調與引導開發地區

(1)基本概念

生態功能協調與引導開發地區是城鎮功能組團發展的區域,需要協調生態保護與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都市區內主要包括都市主城、都市新城及規劃保留的鎮區及周邊地區。

(2)控制原則

強化城鎮主體功能,優化城鎮等級結構,合理配置公共綠地,調節生態功能,協調人工和自然生態空間的融合。

(3)控制要點

協調與引導開發地區主要是城市建成區和未來的建設用地,生態系統人工干擾十分明顯,有限的發展空間與自然生態環境受到城市建設侵蝕威脅。因此要保證生態單元功能的合理配置,可以防止開發建設無序的連片發展。

都市區內生態功能協調與引導開發地區包括都市主城和都市新城。

5、結語

目前,徐州正處在資源型城市轉型階段,在老工業基地轉型的過程中,建設生態城市是新的目標。以生態為導向的城市功能區劃決定著城市發展的形態,依據都市區不同區域的特點采取相應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措施,將生態環境保護理念融入到城市規劃的過程當中,是徐州建設生態城市的關鍵。

參考文獻:

[1]崔雪松,李海明.我國生態城市建設問題研究

[2]尹洪妍. 國外生態城市建設研究及其啟示.江西社會科學,2008(5)

[3]黃光宇,陳勇.生態城市概念及其規劃設計方法研究.城市規劃,1997(6):17-20

第6篇

【關鍵詞】城市生態安全評價;主成分分析;宣威市

生態安全(Ecological Security)是指某一國家(或區域),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生態環境系統不受或少受各系統及組分間的破壞或威脅,所呈現出的整體健康與可持續發展狀態的保障程度。生態安全就是要使生態環境能夠有利于經濟增長及經濟活動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人類健康狀況的改善和生活質量的提高,避免因資源衰竭、環境污染和退化給社會生活和生產造成的不利影響[1]。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是生態安全綜合評估的前提,如何選取合適的評價指標及有效的定量化評價方法,建立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較強的評價指標體系,綜合評價研究對象的生態安全狀態,使生態安全評價更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已成為今后實現區域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重要研究之一。

本文以宣威市為研究對象,以生態安全、生態學、地理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及相關的安全評價理論為基礎,在綜合分析各種評價模型特點的基礎上,采用目前主要應用于區域流域生態安全評價的能很好地反映可持續發展機理的“壓力(Press)-狀態(State)-響應(Response)”概念模型(簡稱PSR模型),依據適用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性等原則構建了包括3個層次,共24個指標的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并應用主成分分析法,對云南省宣威市2004~2008年的生態安全情況進行評價。這將有助于加深對宣威市城市生態安全狀況的了解,為實現區域可實現發展提供應對策略,達到生態預警、調節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退化提供科學依據,對宣威市的生態環境保護及生態安全建設有著重大作用。

1.城市生態安全評價的模型框架

1.1 PSR模型

目前對生態安全的定量評價中,由于人們對生態安全的內涵認識不足,以及缺乏長期定點監測的數據,尚未形成系統綜合的評價指標體系及其研究方法[2-4]。指標體系的展開是在一系列概念框架下實現的,目前被國內學者廣泛應用的是聯合國經濟合作開發署最初針對環境問題提出的表征人類與環境系統的壓力-狀態-響應(PSR)框架模型。在該模型中,某一類環境問題可以由3個不同但又相互聯系的指標類型來表達:壓力指標反映人類活動對環境造成的負荷;狀態指標表征自然資源、環境質量和生態系統的狀況;響應指標則表征人類面臨環境問題所采取的對策與措施。PSR概念模型從人類與環境系統的相互作用與影響出發,對環境指標進行組織分類,具有較強的系統性。PSR模型框架的本質是為了在壓力和狀態、狀態和響應、壓力和響應之間偶然的關系上建立聯系。

1.2 城市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城市是一個由“社會-經濟-自然”組成的綜合生態系統,對其進行生態安全評價涉及的影響因子非常多,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依據PSR模型的基本框架,并參考國內外有關生態安全評價和相關研究,擬建了3個層次的宣威市城市生態安全指標體系。第一層為目標層,即評價目標城市生態安全評價的綜合指數;第二層為項目層,包括城市生態系統壓力、狀態和響應;第三個層次為指標層,即表達評價因素的具體指標(見表1)。

1.3 數據獲取與處理

數據主要來源于2005~2009年《曲靖市統計年鑒》和《宣威市統計年鑒》,依據資料和數據的可得性及代表性,遴選了24個用于宣威市城市生態安全評價指標,并選擇主成分分析方法對數據進行處理和分析。利用主成分分析可以從反映城市生態安全綜合特征的眾多變量中提取幾個主成分,分析出影響城市生態安全水平的不宜觀測的主要影響因素,確定綜合評價模型的權重,計算出綜合評價值。主成分分析法克服了主觀賦權易受評價人主觀影響的不足,提高了評價的客觀性和質量,處理可信度高[3-5]。

2.城市生態安全評價結果

按照表1所列出的城市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使用TANAGRA1.4.3.5統計軟件對數據進行主成分分析,得出宣威市城市生態安全綜合指數及各準則層指數的度量結果,如圖1所示。

2.1 綜合指標

表2顯示了原始變量的總方差解釋分析結果,前2個因素的累計貢獻率已達92.65%,即可以解釋所有原始變量的92.65%的內容。因此,僅選取前2個主成分作進一步分析。

注:Y1、Y2分別表示第1、第2主成分;Tot.列前面的數據表示該指標在所在主成分軸上所占的百分比,括號內的數據表示該指標在所有主成分軸上所占的累計百分比。

為使初始因子對所有變量的解釋更加突出,對初始兩種主成分因子進行最大方差旋轉,得出旋轉因子載荷矩陣圖(見表3),來反映各個變量可以由哪些主要解釋因素。分析表3可知,對于第一主成分[Y1],影響變量主要反映了資源環境壓力指標(人口密度、人口總數、人口自然增長率、人均水資源量、城市化水平、污水年排放量)和資源環境狀態指標(綠化覆蓋面積、人均GDP、每萬人擁有公交車輛、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第二主成分[Y2],影響變量主要有降水量和科技撥款占地方財政支出比重。

由圖1可知,宣威市城市生態安全綜合指標得分從2004年的4.93下降到2008年的-2.87,表明2004~2008年時段內宣威市的生態安全狀況在持續下降,尤其是2005年下載速率最快。由表3可以看出,引起宣威市生態安全下降的主要因子是第一主成分[Y1]中的資源環境壓力中的人口密度因素導致的,宣威市人口密度由2004年的875人/平方公里迅速增加到2008年度920人/平方公里,再加上污水年排放量增長速率較快,同時也造成了人均水資源量的下降;同時城市化水平也在迅速加快,由2004年的22.89%提高到2008年的33.2%,工業廢水和廢氣排放量也在逐年增多,5年平均增長率為1.82%。

2.2 壓力指標

壓力指標得分由2004年的-2.41上升到2008年2.55,反映出宣威市面臨的資源環境壓力在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區人口基數大且呈增長趨勢,且人均道路面積也在逐年增加,道路建設造成了路面硬化,對地區的環境和氣候也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在城市化水平迅速增加的同時,工業和生活污水年排放量增長也較快,從2004年的2335萬噸到2008年的2505萬噸。

2.3 狀態指標

狀態指標得分由2004年的-2.87上升到2008年的2.34,年平均上升率為132.5%。整體情況良好。主要表現為:城市綠化面積由2004年的412公頃增加到2008年的518公頃,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由5.97%增加到8.33%,每萬人擁有公交車輛數由2.42增加到3.19,同時人均GDP和城鎮居民最低收入年平均增加值分別為36.43%和7.84%。

2.4 響應指標

響應指標得分從2004年的1.97下降到2006年的-0.67,但從2006年開始呈現出增加的趨勢,從-0.67上升到2008年的-0.22。由此可見,響應指標在5年的時段內波動較大,在2004-2005年份內下滑最快,并在2006年下滑到最低點,然后從2007年出現緩慢上升。在2007年政府比較關注環境問題,并加大了投資力度。如人均GDP由2007年的0.71萬元/人增加到2008年的0.86萬元/人,污水處理總量由2007年的2398萬立方米上升到2008年的2505萬立方米,科技撥款每年都有所增加,2006~2007年增長速率開始加快,2007~2008年幾乎增長了一倍,由2007年的0.15%增加到2008年的0.29%。各年的資源環境響應得分排序為:20042008200520072006。

3.結論

宣威市是云南省人口最多的縣級市,多年來人口增加率均較高,但水資源嚴重不足,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有云南省人均占有量的1/4,耕地資源質量差,造成糧食與水資源的人口壓力較大。近年來大力開發煤礦資源、建設水泥廠、發電廠、興建氮肥、磷肥長等工業項目,在推動宣威市經濟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對環境的嚴重污染,使得環境容納量和承載力不斷下降[9]。通過對宣威市2004~2008年生態安全狀況的評價與分析,也進一步印證了宣威市生態安全的總體狀況持續下降的趨勢。本文通過PSR概念模型研究了宣威市多個生態安全指標與綜合指標的關系,可為宣威市今后經濟轉型、產業結構調整及資源高效利用和環境綜合整治提供一定的借鑒依據。

參考文獻:

[1]周旭.我國生態安全評價研究綜述[J].西華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7(3):200-206.

[2]和春蘭,饒輝,趙筱青.中國生態安全評價研究進展[J].云南地理環境研究,2010(3):104-110.

[3]廖霞.新疆城市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及方法研究[D].新疆大學,2008.

[4]吳杰,崔維軍.城市生態安全模型及評價研究[J].干旱區資源與環境,2009,23(3):20-23.

[5]陳濤.中部六省經濟發展狀況分析――基于SPSS主成分分析方法[J].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8(4):29-30.

[6]朱海燕.試論云南省宣威市的可持續發展[J].曲靖師范學院學報,2005(05):68-72.

項目基金:曲靖師范學院基金資助項目“近30年來曲靖市景觀格局動態分析(編號:2009QN019)”。

第7篇

事實上在內地,有機食品現狀也不容樂觀。曾有媒體報道,“花錢買認證”在業內早已不是秘密,部分咨詢公司宣稱,有機食品認證2.6萬就可“輕松搞定”,45天拿到認證。這就不難解釋為何門檻頗高的有機食品大量充斥市場。

據了解,我國國家批準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有25家,但在網上輸入“有機認證”,出現大量“有機認證咨詢機構”、“有機認證服務機構”、“有機認證網”等詞條,可見市場魚龍混雜。

貼有“有機認證”標志的食品比普通食品價格高出三四倍、甚至十余倍,使得不少商家鋌而走險,想盡各種方法套上“有機”概念,在市場利益面前,混淆概念、真假不一、認證過期、降低標準等問題不斷顯現,有機產品市場面臨嚴重的信任危機。

究其原因,一方面,有機食品行業發展不規范,對有機認證的實施、監督管理和處罰執行力度不夠;另一方面,普通消費者對于有機食品的認識存在誤區,選擇存在盲目性,助長了部分無良商家“掛羊頭賣狗肉”的囂張氣焰。

近年來,出于對食品安全的擔憂,消費者紛紛選擇將目光轉向有機食品。因擁有綠色、生態、無污染、安全等標簽,有機食品受到追捧,并成為高品質生活的代名詞。

《中國有機產業發展報告》白皮書顯示,我國有機產品每年銷售額約為200億-300億元,成為全球第4大有機產品消費國。正是由于巨大的市場需求,使得有機食品成為眾多資本的掘金之地,

有機食品的標準高于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其來自于生態良好的有機農業生產體系,生產加工不使用任何化學農藥、化肥、化學防腐劑等合成物質,特別指出的是,有機生產全程拒絕轉基因技術和轉基因產品。可以說,有機食品是如今市場上要求最嚴格的品類。

不過,隨著我國土壤污染問題日益嚴重,使得對土壤、空氣、環境要求很高的有機食品已經在相當一部分地區失去了種植的“土壤”。脆弱的生態環境包括空氣、土壤和水質的持續惡化,使有機農產品無法獨善其身。

此外,有機食品雖然安全級別最高,但不意味著更有營養價值。北京營養師協會理事顧中一認為,有機食品在營養價值上與普通產品區別并不大。如有機白菜與普通白菜都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維生素E及粗纖維,在營養上差別甚微。

第8篇

[論文關鍵詞]侵權責任法 生態侵權 特殊性 比較法

一、生態侵權的提出背景

(一)強烈的全球化趨勢和我國生態侵權問題的嚴重性

外來物種入侵具有災難性,它會使某個生物圈食物鏈單一化,破壞生物多樣性。此類生態問題帶來嚴重利益損害,且隨對外交往頻繁而加劇,在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公布的全球一百種最具威脅的外來生物中,中國已發現五十多種,成為遭受外來生物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日益頻繁的經濟文化交往已不可逆轉,迎接挑戰,做好事前預防、事中規制和事后處理成為必須。

(二)我國的相關立法現狀與動態

我國關于外來生物入侵的法律法規沒有形成體系。現行立法主要集中在防止入侵上,立法基點相對片面,對于生物入侵事后定性、治理和救濟無明確規定。立法目的主要基于公民健康、生產安全以及對外經濟貿易考慮,缺少保護生物多樣性、生態安全的表意。同時,由于缺少綜合性的基本法和各方面的單行法,地方性的生物入侵立法不配套,防治生物入侵立法的效力層次較低,各種規范多是附帶性規定,司法可操性差,多通過行政手段解決。

生態倫理學的大量論證指出了生態法益的重要性,我國《侵權責任法》采用的直接列舉具體權利結合“等人身財產權益”的模式擴大了侵權法的保護范圍,卻使環境侵權中的生態法益成為遺漏。

從生態侵權發生上看。其作用機理不同于一般環境污染侵權。一般的環境污染侵權,其作用機理為“排放——(環境要素)——人”。即排放造成環境要素本身的損害。然后再造成人身、財產等損害,或排放直接造成人身、財產等損害(如噪聲、輻射污染)。而生態侵權的作用機理則是外來物種——地區生態平衡和地區食物鏈——人,且由于破壞了上游食物鏈條,這一致損機理是不斷循環的,比一般環境侵權的后果發展更不易被消化和阻止。生態利益本源和終局有特殊性,《侵權責任法》沒有對環境這一概念做細致區分,也因此未對生態侵權與污染侵權做出明確區分,使生態侵權案件的界定和處理、受害方的權益填補成為問題。筆者認為我國《侵權責任法》語境下的環境應包括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生態侵權是環境侵權中后發的、具有特殊性的一類,環境侵權的理論基礎和制度設計不能涵蓋生態侵權,有必要做區別論證和重新定義,進而提出有所區別的原則和制度設計。

二、確立生態侵權責任,以《侵權責任法》為主規制生態侵權行為的適格性

(一)生態入侵符合我國《侵權責任法》的“過錯、因果關系、損害事實”責任構成三要件說

1.生態侵權的概念和特征

(1)環境與生態的區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條規定,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森林、草原、土地、礦藏等。而根據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百科詞條顯示,生態環境(ecnlogical environment)就是“由生態關系組成的環境”的簡稱,是指與人類密切相關的,影響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的各種自然(包括人工干預下形成的第二自然)力量(物質和能量)或作用的總和。生態環境不等同于自然環境,只有具有一定生態關系構成的系統整體才能稱為生態環境,僅有非生物因素組成的整體,雖然可以稱為自然環境,但并不能叫做生態環境。由此可見,生態環境實際上是環境的下位階概念。因此,筆者認為應將《侵權責任法中》的環境解釋為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2)侵權法語境下環境侵權與生態侵權的區分

但是,文意上的從屬關系并不能使生態侵權成為環境侵權的分支。環境與生態在文意解釋上有著極大地區別。《漢語大詞典》中生態的解釋是:1.顯露美好的姿態;2.生動的意態;3.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習性。可以發現,生態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環境下生存和發展的狀態,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習性,生態的定義更側重于生態圈(biosphere)內各物種之間的聯系。生態好比一個鏈圈,是互相聯結、不斷循環的一種狀態。生態侵權破壞了生態圈各物種的之間的聯系。人在生態中,是其鏈條的一部分,生態與環境影響人的方式是不同的。

(3)生態侵權的界定與特殊性

綜上,生態侵權應定義為:民事主體由于經濟文化等類型的交往活動使本不屬于本地生態系統的物種(即本地具體生物鏈之外的物種)流入本地生態系統使本地生態系統失衡,導致人身、財產以及生態安全等環境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及用益喪失,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其中,一個群落中的各種生物之間,以及生物和周圍環境之間,有著極其復雜的相互關系,這種關系的整體稱為“生態系統(ecosystem)”,它是指一個占據一定空間,具有一定結構和功能的有機整體,借助自我調節和外部控制不斷演替變化,趨向相對穩定狀態,它不斷循環、較為穩定,具備完整性、連續性、平衡性。而“本地”概念具有相對性,在具體案例中必須具體界定,不能做明確劃分,只要能夠形成一個完整的生態循環系統就可以認定為構成一地的本地生態系統。“生態平衡”是指一個生物群落及其生態系統之中,各種對立因素互相制約而達到的相對穩定的平衡狀態。在定性上,筆者認為應嚴格審查是否使一地生態失衡。例如某些導致外來生物入侵的案例中,當地恰均具備其上下游天敵,能夠經過生物鏈自我運動,又形成新的完整生物鏈進行有機循環的情況,上下游物種只受到短暫的一般影響,雖然導致生態系統改變,但未致失衡,一般不會至損,這種特殊情形屬于一般生物系統運動,為一地所接受,不宜上升至生態侵權行為。主體方面,由于我國《侵權責任法》在侵權人和行為人兩個概念上的模糊,在外來物種流入、生態失衡和至損過程中提供原因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國家機關均可成為侵權主體,又由于比一般環境侵權具備更大的潛在至損可能,生態侵權的受害人可以擴展至不特定的多數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環境侵權案件也涉及生態損害,其侵權責任應與生態侵權責任區分,比如海上石油污染案中因石油污染物使某些物種過度繁殖或被抑制而影響生物鏈條致損。這類情況符合環境侵權構成要件,在對《侵權責任法》的適用上不存在問題,不屬于生態侵權責任。

本文主張的這種界定看似狹窄,但卻是周延的。在實踐中,生態致損往往后果嚴重,利益極不易得到平衡,這種保守的立法模式有利于提高保護力度和制約功能。其次,隨著保險法和社會保障法的發展,在人身損害賠償領域侵權法的功能日益降低,甚至再也不介入。侵權責任法的出發點是風險由所有人自己承擔,有且只有當發生歸責事由時才能發生侵權責任,這是侵權法和保險法、社會保障法的本質區別,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進而歸責。所以筆者認為生態侵權責任的定性只能限定在由生物入侵導致的本地生態平衡破壞范圍內。有些學者提出《侵權責任法》中環境侵權一章沒有囊括進生態破壞侵權,認為應當修改之,其范疇不同于本文的生態侵權,而是著力于區分環境污染和生態污染。

生態入侵問題在我國民法體系中存在的脫節,《侵權責任法》也沒有填補這個空隙。分析整個生態侵權的行為模式,我們可以看到,事先預防、審查和監管以及一旦造成生態災難結果,損失的觸目驚心和影響的深遠都導致了相關行為的高成本。上文已經論述了其他法律規范或形式對生態侵權進行規制和救濟的不適格以及侵權法規制的適格,那么侵權法就需要通過責任的運用來填補漏洞,將這些外部性內部化。

把生態入侵問題納入《侵權責任法》,可以通過司法解釋,比新立法或者修改其他法律更合理和簡單易行。在我國侵權法已經單立的前提下,通過《侵權責任法》等私法途徑為主的法律規制是我國最為現實的應對之策。

(二)制度設計上的公私法權重

首先,我國未來將建立以民法典為框架的較為完善的民法體系,私法將獲得巨大發展。在維權、確權和處理各種問題時,選擇私法渠道成為趨勢。其次,理論上。行政救濟機制的啟動權應該在當事人尤其是受害人手上。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門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不惜犧牲受害人的法律利益,主動介入環境糾紛事件的分流解決,采用多種手段影響當事人。第三,在損害賠償上,私法途徑更專注于各個受損人的損失,比公法途徑的整體目的性更人性化。排除我國現階段關于環境權定性的爭議,在我國,可堪完善的對生態權益的規范體系應由憲法和法律共同完成,侵權責任法的保護屬于民法規范部分,是私法基點下正義能夠伸向生態權益這一具有公權私權雙重性質的尚未類型化的利益的第一雙援助之手。第四,侵權法不向處于風險之中的人進行賠償,只在風險發生時賠償。這源于判例法的本質以及歐陸法律文化對自由的追逐所致的填平原則,這些受害人只能等待許多年后損害發生時才能去起訴,未來損害要依賴行政法上的安全規章來獲得救濟。而《侵權責任法》突破了這點,因此在我國,生態侵權的規制可以降低公法權重。同時,民法責任又由于自身局限需要公法協助。作為把外部性內部化的政策工具,侵權法還需要其他政策工具的協助,需要通過公法尤其是行政法以命令、禁止、負擔和稅負等方式找到更有效率的解決方案。侵權法規制所產生的行政費用幾乎只在損害發生時才產生,而公法規制會使相應的制度、人事等系統始終存在并持續運作,如果權重過大,將產生很大的行政費用。

因此,我國生態侵權問題的處理應逐步改變為以私法途徑為主,公法途徑為輔。

(三)保險救濟手段的瑕疵

人們關注事后時發現用保險法等替代侵權法的合理性,侵權法在事后救濟中的弱勢致使其遭遇危機,人們甚至認為:本來通過簡單的保險就可以令人滿意地解決所有問題,但社會卻偏偏要忍受著復雜的侵權法。人們忘卻了由于道德風險以及被保險人的逆向選擇等可能性的存在導致了保險的不足。環境生態侵權的實證研究表明,保險對于此方面責任的影響在所有的損害領域中都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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