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5 17:39:5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社區治理對策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社區;支氣管哮喘;護理
支氣管哮喘是呼吸系統的常見病,常會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行為,特別是重癥哮喘可危及患者的生命,因此,護理是否得當,直接影響患者的治療效果及康復,我科從2010年1月―2011年2月共收治哮喘病人30例,給予相應的護理措施,均在7―25d治愈或好轉出院。
1臨床資料
本組30例中男18例,女12例,年齡53±15歲,病程15.5±8.6a。誘因:上呼吸道感染16例,急性支氣管炎8例,過敏3例,勞累2例,精神緊張1例。
2護理
2.1緩解呼吸困難
2.1.1環境:將患者安置在安靜、舒適、冷暖適宜的病室。保持空氣流通,避免接觸過敏原,如花粉、皮毛、油煙等。病室和物體表面消毒時,應避免使用刺激性氣味強的消毒液,如福爾馬林、來蘇等。晨間護理時防止塵土飛揚、戒煙。
2.1.2:根據病情提供舒適。哮喘發作時采取舒適的半臥位或坐位,如端坐呼吸時提供床旁桌以作支撐,減少體力的消耗。
2.1.3氧療:[1]遵醫囑給予鼻導管或面罩吸氧,吸氧時根據呼吸困難程度調節氧流量,一般給予低流量持續給O2,鼻導管吸入氧流量為2―4L/min,面罩吸入氧流量為4―6L/min,吸氧期間每15―30min巡視1次,保證吸氧安全有效,在給O2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人的呼吸頻律、節律,缺O2癥狀有無改善。如高濃度吸氧(>60%)持續6小時以上時,應觀察病人有無氧中毒癥狀,如病人有煩躁不安、大汗淋漓、惡心嘔吐、胸骨后疼痛等氧中毒癥狀,應立即調低氧流量并通知醫生。如一般治療無效時,應做好低潮氣量輔助通氣等機械通氣準備工作。在氧療期間,應遵醫囑及時抽取動脈血做好血氣分析監測。
2.2心理護理:病人在哮喘發作時常出現緊張、煩躁不安、焦慮、恐懼等心理反應,可加重呼吸困難,護士應陪伴在病人身邊,通過語言和非語言溝通、安慰病人,向病人解釋不良情緒可加重或誘發哮喘發作,讓病人保持情緒穩定。慢性反復發作的哮喘病人由于工作和生活受到影響,會產生悲觀情緒,護士應通過耐心細致的交流,讓患者了解哮喘是可以控制和緩解的,從而讓病人建立起戰勝疾病的信心。
2.3嚴密觀察病情:密切觀察病人的神志、面容、出汗、發紺、呼吸困難程度等,密切觀察哮喘發作的先兆癥狀,如干咳、喉干癢、胸部悶脹、精神緊張等,若有應立即通知醫師并協助處理,防止哮喘發作。動態觀察呼吸音、哮喘音及血氣分析的變化,警惕酸中毒、呼吸衰竭、氣胸等并發癥。哮喘發病最嚴重的時間常在晚飯后到次日上午10時左右,尤其在凌晨3時左右,因此在這段時間應加強巡視,及時發現危重癥狀。
2.4飲食護理:給予高蛋白、高維生素,足夠熱量清淡,易消化的飲食,多吃新鮮蔬菜及水果,避免可能誘發哮喘的食物,如魚、蝦、蛋、牛奶等,避免食冷、硬、油煎食物。在哮喘發作時勿勉強進食,哮喘緩解時應鼓勵病人多進食,并向病人解釋合理飲食的重要性,增強機體的抵抗力。
2.5按醫囑用藥、正確用藥并觀察副作用
2.5.1 茶堿類:氨茶堿是有效的止喘藥,但其治療量與中毒量很接近,同一劑量下,不同病人血濃度也可相差4―6倍,因此必須嚴格掌握該藥的血濃度,氨茶堿的安全血濃度為6―15ug/ml[2],當血濃度大于20ug/ml時可出現惡心、嘔吐、頭痛等毒性反應,大于30ug/ml時則產生抽搐、血壓下降,嚴重者出現心律失常、甚至死亡。因此在靜脈注射時濃度不宜過高,速度不宜過快,氨茶堿0.25g加入5%葡萄糖500ml靜脈滴注時,一般每日總量不超過1.2g,速度宜在30―40滴/min。若與西味替丁、大環內酯類、喹諾酮合用時,可影響氨茶堿的代謝,應減少其劑量。全特寧、舒弗美必須整片吞服,不可壓碎或咀嚼后口服。用藥中應監測氨茶堿的血濃度。
2.5.2β2受體激動劑:教會病人正確使用沙丁胺醇氣霧劑并嚴格掌握劑量。使用沙丁胺醇氣霧劑時,囑病人先呼氣,然后開始深吸氣,同時吸入沙丁胺醇,吸入后屏氣數秒,再緩慢呼氣,每次吸入100―200ug,即1―2撳,必要時每隔4―8小時吸入一次,一天最多不能超過8撳,每周用藥一般不超過10ml。成人心率超過140次/分或療效越來越差時,應停藥。此類藥物過量時可使心率加快,嚴重時因心律紊亂而猝死,因此沙丁胺醇靜注時滴速應控制在2―4ug/min,在用藥期間應觀察有無心悸骨骼肌震顫等副作用。此類藥物不宜長期規律使用,應按需用藥。
2.5.3保證水和電解質攝入:鼓勵病人每天飲水2500―3000ml,以補充水分,稀釋痰液,改善呼吸功能。哮喘持續狀態應靜脈補液,每日不少于2000―3000ml。靜脈補液時應注意補液速度,同時應監測血清電解質,及時糾正水、電解質、酸堿平衡。
2.5.4激素:腎上腺皮質激素能增加CAMP的合成,阻止白三烯等介質的釋放,預防和抑制氣道炎癥反應,降低氣道反應性,是目前治療哮喘最有效的藥物。但是,在使用激素時應讓患者了解其作用和副作用,正確使用激素。用激素作氣霧吸入時應注意觀察病人有無聲音嘶啞、呼吸道不適或咽部念珠菌感染。吸入后應囑病人用清水充分漱口,如發現口腔念球菌感染,應用5% NaHCO3液作口腔護理。當長期吸入劑量大于1 mg/d可引起骨質疏松,應注意觀察。全身用藥時應密切觀察患者精神、神經、消化道等變化,注意肥胖、糖尿病、高血壓、消化道潰瘍等副作用。口服此藥時宜飯后服用。囑病人在用藥期間應在醫生指導下用藥,不能隨意停藥。
2.5.5其它:色苷酸鈉主要用于預防復發,因此應在哮喘發作前霧化吸入。此藥吸入體內無積蓄作用,一般4周內見效,若8周內無效應停用。但該藥使用時可誘發哮喘。在吸入該藥時可同時吸入β2受體激動劑以防哮喘發作。支氣管哮喘病人使用鎮靜劑應慎重,嚴格按醫囑執行,禁用嗎啡、杜冷丁等抑制呼吸的藥物。
2.6知識缺乏:缺乏預防哮喘的知識,根據病人文化層次、理解能力采取不同方式,讓病人掌握預防哮喘的知識;缺乏正確使用霧化劑吸入器的有關知識,根據病人的疾病情況、經濟狀況、文化等,提供霧化吸入器的相關學習資料,醫護人員先示教正確使用方法,然后練習,直到掌握,并指導病人學會清洗、保養吸入器。
2.7健康指導:教會病人做好病情的自動監測,教會病人認識哮喘發作先兆的癥狀,當再次發作時應保持心理平衡,立即吸入β2受體激動劑,及時就診。避免哮喘的誘發因素,如:不攝入魚蝦,室內不種花草、不養寵物等。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如打太極拳、下棋、跑步、打門球等,增加機體的抵抗力,改善肺功能。動員家人或朋友參與對哮喘病人的管理,提供全面的照顧與支持。
3體會
通過對30例支氣管哮喘患者的護理,使我們體會到作為護理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扎實的護理理論,嫻熟的護理技術。在護理工作中,堅持生理護理與心理護理相結合,對患者進行心理和生理兩方面的精心護理,提高患者臨床治療效果,改善患者的日常生活質量,讓患者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降低住院率,縮短住院時間,有利于患者的早日康復。
參考文獻
[1]吳仙蕓.48例重癥支氣管哮喘的護理[J]實用護理雜志,2000.16(5):13
關鍵詞:工業園區;污水;設施;對策
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相對集中,是加強環境管理的有效方式,企業組群有利于污染集中控制及治理[1-2]。為進一步規范工業園區水污染治理,本文重點對南通市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現狀進行梳理和研究,以期深入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1 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基本情況
南通市共有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18 個,其中國家級工業園區6 個,省級工業園區12 個。依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工業園區有13 個,其中國家級開發區4 個,省級開發區9 個;依托園區企業及園區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工業園區有6 個,其中國家級2 個,省級4 個。根據初步排查統計結果,18 個工業園區批復總面積約為300km2 ,但實際管轄面積約為2000km2 。前期,由于生態環境部、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部署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部分園區僅排查了國家批復范圍,實際排查面積約為923km2 ,占實際管轄面積的50%。排查范圍內已建污水管網長度共計1452.83km,園區涉水工業企業共計2117 家,污水納管企業數為1223 家,約占57.8%,未納管企業主要集中在海安高新區、海門工業園2 個省級園區,但均采取了臨時收運設施,總體污水集中處理率均大于90%,其他園區通過納管、臨時收運處理等方式,基本做到污水全收集。對照國家專項整治問題清單,南通市共排查出12 個工業園區存在問題38 項,涉及園區管理、管網建設及維護不到位、接管企業底數不清等共性問題及污水處理工藝不匹配、在線監測不完善等個性問題。經過3 個多月的邊排查邊整治推進,共完成15 項問題整治,完成比例為39.5%,其中國家級工業園區完成4 個問題整治,省級工業園區完成11 個問題整治,完成比例分別為26.7%、73.3%。工業園區新增管網建設長度79km,新增納管涉水企業數36 家。
2 園區建設及管理存在的問題
通過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治理設施專項行動的開展及現場走訪調研,整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是依然存在較多問題。一是整治工作進展較慢。根據國家、江蘇省部署要求,2019 年底需要完成國家級工業園區整治工作,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但從目前國家級工業園區問題整治完成數量比例來看,國家級工業園區整治進展較慢,主要是管網排查修復方面。二是園區排查整治范圍較實際管轄范圍小。此次開展園區排查工作時,各園區主要以園區批復面積開展相關排查工作,然而園區實際管轄范圍遠大于批復文件中園區面積,因此排查工作覆蓋范圍不全面,僅排查了實際管轄范圍的一半面積。三是管理責任不清,管理不到位。由于園區管理責任不清,因此園區管理體現出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有的園區沒有建立污水管網定期排查維護制度,未開展管網定期維護,有的園區污水管網建設未全覆蓋,有的園區還存在對自己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不清楚的情況。其間存在對園區內企業數量類型、廢水種類、主要污染物、排放特點、排放量等基本信息不掌握或掌握不清的問題,從而使得企業違法偷排漏排有空可鉆。四是環保意識不強,技術力量薄弱。園區領導環境管理意識不強,重經濟,輕環保,環境管理專業人員欠缺,人員及技術力量薄弱,技術支撐能力十分匱乏。有的由建設部門或其他部門的人員兼職環保工作,例如,崇川經濟開發區、海門經濟開發區、南通市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基本無專業的環保技術人員,更別說有專職的環保部門。有的園區雖有環保管理人員,但是由于沒有技術支持隊伍,工作沒有實質性進展。五是園區與相關部門間未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有的園區管理錯綜復雜,又與相關部門沒有有效的交流和協調機制,導致園區管理缺乏統籌性。以崇川經濟開發區為例,其具體管理在街道,管網建設在市、區級部門,依托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由南通市市政園林部門、南通市水務公司主管,園區日常不掌握相關管理和建設運行情況,從而導致缺乏有效的配合與聯動。六是污水處理廠對接管企業底數不清,工業廢水來源情況不明。根據現場調研情況來看,污水處理廠基本只負責廢水的集中處理,多數污水處理廠未與排污企業簽訂委托治理合同或協議,這導致污水處理廠對接入的企業情況、數量及工業廢水來源情況并不清楚。特別是城鎮污水處理廠,由于南通市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超過一半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園區廢水,造成園區管理部門和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相互推諉,責任不明。污水處理廠不清楚前方廢水來源、來水情況,出現問題,就責怪前方企業偷排,卻不愿去調查、獲取證據。
3 對策建議及下一步打算
3.1 落實園區主體責任,增強環境保護管理意識
企業組群,成立工業園區本是一個更有效地控制及解決污染問題的方式,但若園區環境管理出現缺失或漏洞,將會變成污染環境的一顆毒瘤。園區管委會作為園區管理主體,要加強園區環境管理意識,切實做好園區污染防治工程建設,提高園區環境管理水平[3]。此次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整治專項行動是生態環境部落實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專項行動之一,是打好長江保護修復的重要舉措。各園區和所在地政府必須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主動靠前,上下左右聯動,確保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3.2 全面組織問題排查,推進整治工作開展
在現有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排查整治工作基礎上,擴大園區整治范圍,由園區批復面積范圍擴大至實際管轄范圍,由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擴大至縣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做到真正的排查全覆蓋,建設全覆蓋,整治全覆蓋。
3.3 理清管理責任,加大技術投入
各園區要進一步理清管理職責,管理權限,空間邊界,嚴把環境準入關。理清園區內每項建設與管理工作對應的部門,便于工作中的對接與合作,避免多頭管又多頭不管的情況出現[4-5]。要加強制度建設,制定操作性強的環境管理制度,如污水管網定期排查制度、涉水企業清單制度、污水處理設施定期維護制度等,加大基礎設施日常管理。同時,應進一步建立完善“一園一檔”,在“一園一檔”的基礎上,對園區環境問題進行診斷,進而實行“一園一策”。要加大環境管理人員配置,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創新園區管理,可聘請專業的第三方、專家或與高校合作,共同指導促進園區環境管理工作,有效開展園區環境污染治理。
3.4 加強園區與各部門間協調,有效提升管理工作聯動性
對于實際建設與管理涉及市、縣(區)級部門的園區,應加強信息交流,比如,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交流會、工作推進會等,及時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園區管委會作為園區管理主體,雖然有些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是由相關的市、縣(區)級部門開展,但其應主動向相關部門對接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的進展與動態,掌握并整合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情況,而不是“一問三不知”。園區對實際管理建設中發現有短板或需要完善的,即使建設主體不是園區,也應與部門加強對接,共同推進并完善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部門在園區建設過程中應主動告知園區建設情況及管理情況,便于園區統籌掌握。要加強信息交流,有效解決多頭管又多頭不管的狀況,使園區管理工作具有聯動性。
3.5 摸清企業接管底數,掌握接入廢水情況,開展污水處理廠效能評估
結合《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 年)》要求,全面排查接管企業廢水排放情況及涉污信息,建立企業排水管理檔案,做到接管廢水“心中有數”,并根據接入廢水的水質特征、工藝匹配、運行情況和處理效果等,開展污水處理設施效能評估,對評估不能有效處理的廢水,應限期退出。
3.6 加強排水許可、排污許可發放與管理
應嚴格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要求,對接入市政管網進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的排水戶核發排水許可證。同時,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核發排污許可證。對應領未領、私接亂排、不按照許可要求排放的企業或排水戶,應加強執法監督,依法處罰。
參考文獻
1 朱佳燾.工業園區污水治理的現狀與發展方向研究[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8 ,(25 ):73.
2 顧修君.工業園區污水的科學處理與管理[J].科技資訊,2014 ,(20 ):115.
3 張文清.工業產業園區污水治理與發展[J].天津化工,2017 ,(6 ):45-47.
參加社區藥物維持治療人員的條件:①多次戒毒仍未脫癮的海洛因成癮者;②強制戒毒2次或勞教戒毒1次以上者;③20周歲以上者;④當地居民且有固定住所;⑤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⑥對于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海洛因成癮者,則只需是當地居民且有固定住所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可接受治療。
參加維持治療的患者現在一般是社會的底層,文化素質一般為初中,與家人之間都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問題。這些患者心理方面也都存在問題。主要有:
1 仇視社會
現階段社區藥物維持治療門診(以下簡稱:美沙酮門診)的患者一般于1990年后開始吸毒的,在那個年代他們均是叱咤風云的人物,只是因為一時的好奇、空虛、無聊染上了毒癮,導致現在傾家蕩產、窮困潦倒,他們從來沒有從自身找過原因,將一切責任推向了社會。"如果沒有我也不會成這樣"。
2 焦慮、抑郁、自卑
2.1海洛因成癮者由于吸食后無法戒斷,正常的生活規律已經嚴重破壞,每天為而奔波,對周圍的人和事漠不關心,再加上吸毒行為是違法行為,使他們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參加美沙酮治療后也無法立即擺脫對其自身的困擾,就產生了焦慮情緒。
2.2 海洛因成癮者85%以上為靜脈注射,90%以上為丙肝抗體陽性,由于家庭成員缺乏相關知識,對患者避而遠之,就導致了患者的自卑。
2.3患者參加治療康復后普遍存在想就業而無就業途徑,有的沒有經濟來源,有的患者家庭有多人吸毒,無法支持長期的維持治療費用,對患者均形成了巨大的壓力,而且由于沒有工作,長期吸毒導致生活懶惰,有的患者人格缺陷,沒有愉、充實感,自卑、自責。
3 急躁
3.1隨著生物醫學和心理學的研究的不斷深入,吸毒已被證明是一種極易復發的慢性腦部疾病。對吸毒者的治療是長期的和困難的,并常常會出現反復。他們的防御系統薄弱,應對挫折的能力很差,缺乏承受環境壓力的能力,遇到事情就會急躁,發脾氣。
3.2患者對美沙酮維持治療缺乏認識,錯誤地認為美沙酮治療是一種根治療法,并且無法保證服用美沙酮藥物的持續性,剛接受治療就急著戒斷美沙酮。
4 煩不了
患者因為反復戒毒、吸毒,對自己失去了信心,產生了一種"破罐子破摔"的心理,稍有不順就激動,認為"我是吸毒的,我有病,連公安都管不了我,對我沒轍,你能把我咋樣"。
5 對策
5.1指導患者合理服用美沙酮藥物:在患者患者入組前應明確告知,藥物維持治療是一個緩慢而漫長的過程,它不是用來戒毒的而是維持治療,服用后不會因為海洛因的戒斷而產生身體上的不適。開始使用美沙酮藥物并逐漸調整至穩定狀態通常需要15~30d,首次服藥劑量根據患者吸食海洛因的劑量來定,一般小于40mg,以后根據患者的海洛因成癮的戒斷癥狀或患者自身感覺決定是否加量5~10mg/次,直到患者的戒斷癥狀得到控制,自身感覺舒適為止。
5.2通過宣傳冊、宣傳欄等告知患者藥物維持治療的相關知識和的危害,宣傳安全服藥意識,提醒患者在治療期間謹慎服藥,禁止飲酒、吸毒等行為,降低治療風險。
5.3采用患者能夠接受的溝通方式,了解其抑郁、自卑的原因,通過行為干預幫助患者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增強患者對的抗拒心理,逐步引導患者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
5.4為患者極其家庭成員進行健康宣教,告知丙型肝炎、艾滋病的傳播途徑:經血液、體液、母嬰垂直傳播,切斷傳播途徑是關鍵。指導患者和家屬在日常生活中消毒隔離的方法,平時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特別是不能與他人或自己共用針具。并且美沙酮門診每年為患者免費進行一次血液檢查,主要檢查項目為艾滋病病毒抗體、丙型肝炎抗體、梅毒抗體和肝功能,幫助患者和家屬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
5.5門診通過各種方式為患者家屬普及美沙酮維持治療相關知識,讓他們對患者有更近一步的了解,幫助患者與家屬進行溝通,使其家庭關系得以改善,讓患者能夠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家屬也可以起到一個支持和督促患者服用美沙酮的作用,防止其偷吸,提高治療的依從性。
5.6對于服藥依從性好的患者,門診將積極與公安部門、社區、用人單位聯系,幫助其辦理低保、推薦就業,解決患者的經濟問題,讓其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不離不棄,幫助其重新回歸社會,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關鍵詞]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矛盾問題;探索方法
[中圖分類號] R197.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9701(2009)34-118-02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單位退休人員呈逐步增加態勢。醫院也同樣如此,上世紀六十年代的大批“三屆生”已陸續到達退休年齡,管理任務也相當繁重。且依然保持著原單位管理狀態。盡管全面納入社區管理是社會保險體系發展的必然趨勢,但也確實存在著諸多矛盾和問題。鑒于此,筆者試圖從分析其社會化管理的利弊所在著手,提出些許可以探索的方法,以求加快離退休人員全面社會化管理的進程。
1離退休人員全面納入社區管理的積極意義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最初指導思想就是要實現離退休人員同企事業的分離,實行社會化管理[1]。但是,由于養老保險制度自身的不健全,特別是基金征繳與使用存在較大缺口,其運行仍然以企事業為基礎單位,離退休人員只能繼續依附于企事業。在社會轉型時期和市場經濟環境下,對離退休人員全面實行社會化管理是有效減輕企事業單位壓力、提高管理服務質量的一個雙贏之策。
第一,有利于減輕企事業單位的沉重負擔和壓力。從事業單位退休金的發放組成來看,社保機構發放的養老金只占全部退休金的60%,如交通費、地方補貼、目標獎等約40%部分仍由單位發放。還不包括所有的管理和福利性支出。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一方面要繳納養老保險費,同時依然要承擔退休人員的部分養老金,如此與社保改革的初衷極不協調。社會化后將一定程度上減輕企事業單位的負擔。
第二,有利于幫助離退休人員早日由“企業人”向“社會人”轉變。其中最顯著的積極意義就是讓破產、改制企事業的離退休人員有了“娘家”,使他們的生、老、病、死有了就近的服務機構來關心和幫助。尤其要讓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從事實上接受“同為社會人享受同等的社會待遇”的觀念,不再有無限的優越感。無論原單位效益是好還是差;是干部還是群眾;是機關還是企事業。回歸社區按照同等的管理模式、一視同仁地對待每一位離退休人員,相反倒也讓所有退休人群感覺到居家后的平等和平靜。
第三,有利于養老保險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作為一項最重要的社會保險制度,其管理對象仍然實行企事業化管理。同時,離退休人員的企事業化管理,也制約了養老保險制度向更貼近市場運作機制靈活的私營、個體以及外資企事業的擴展,離退休人員企事業管理成為養老保險完善制度、擴大覆蓋和發揮更大作用的重要制約因素[1]。這樣,離退休人員全面實行社會化管理無疑有利于社區功能的擴大和統一,社會保險體系的更好完善。
第四,有利于更多地賦予社區管理機構的權利和義務,發揮社區整體功能。一旦離退休人員全部納入社區,那么社區的權利、義務以及功能將大大增加。所有社區的政治、經濟、文化、醫療、保險等活動和服務將實行統一共享,包括生老病死等。真正由“企業人”向“社會人”轉變,使得管理更統一,條線更為清晰,職責更為明確[2],不至于有推諉、推卸,更不會出現“誰誰誰屬于我社區管,誰誰誰屬于他單位管”的現狀。
2離退休人員全面社會化管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以原單位為中心來管理,且有專職的管理部門和人員,而社會化管理則是以居住地為中心來進行管理,目前只有社區工作人員兼職來管理,由此凸顯出很多困難和問題。
首先,存在著觀念上轉變的問題。一直以來,離退休人員都是把自己當作“企業的主人”,認為“生是單位的人,死是單位的鬼”,從來沒有把自己當作一個社會人來考慮過。即使是破產改制企事業的離退休人員因為沒有選擇的余地也只能被動地接受身份轉變的事實。但正常運轉的單位的離退休人員都不愿意劃入社區來管理;依賴感、認同感、長期共事凝聚的公共情感和個人情感都難以擺脫單位和社會分離帶來的失落和不適。
其次,存在社區人、財、物的落實問題。一旦離退休人員全面納入社區無疑將給社保機構或社區帶來諸多的管理和服務難度。首先涉及到的就是人力、物力和財力,三者是相輔相成的聯系體和影響體。
另外,目前社區并無專職管理人員;管理不及時也不全面。最為關鍵的還是社區的工作人員也沒有足夠的經費和場地來組織大型的活動;社區人員缺乏管理經驗,管理方式和服務質量也不盡人意。
3離退休人員全面社會化管理的探索方法
3.1依托社區組織建立社會保障服務機構
要把強化社會保障職能作為完善社區建設的重要任務來抓,每個社區街道都要建立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形成省、市、縣(區)和社區街道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服務體系[2]。社區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所需人員,可以結合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后社保機構職能轉變和機構調整解決一部分,還可以從曾經從事過企事業勞資工作的下崗失業人員中選用,其工作經費比照其他社保機構經費由財政部門解決。
3.2加快建立統一的信息化網絡
離退休人員遍布各個社區,且具有一定的流動性,由“企業人”變成了“社會人”,生老病死成為同離退休人員關系最密切的管理服務項目,由于家庭養老功能弱化,離退休人員已經進入老年,行動不便,服務的快捷方便成為迫切需要。為此,必須轉變政府部門傳統的面向企事業和大廳式集中服務模式,加大政府投入,運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建立離退休人員數據庫,實現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信息。
3.3合理進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的定位
當前作為社區組織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應當包括接收和管理離退休人員檔案、離退休人員生存認定、協調解決離退休人員同原企事業遺留的各種聯系、開展黨的組織活動等。社區服務要在國家出資建立基礎設施和解決活動場所、提供無償服務的前提下,開展包括娛樂健身、專項服務、社區衛生、養老院以及其他具有共性的社區服務項目[3]。
3.4對現行社會保險政策進行必要調整
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反之,社會保險仍然同企事業單位責任不清,就喪失了這項制度的社會性[4]。一是企事業統籌外項目要抓緊清理,不能再出臺新的統籌外項目,現有的統籌外項目應當在養老金調整中逐步沖銷。二是加快社區建設和各項改革措施力度,在住房、用電、用氣、子女入學等各個方面,抓緊實行市場化管理,企事業相應的補貼要進行必要的清理,無法取消的,在調整養老金標準時逐步解決。三是實行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政府對基本養老金發放不受企事業繳費和其他因素影響。
3.5按照分類實施、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推進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首先,考慮到破產企事業、改制企事業以及“兩停一虧”企事業,新退休人員要直接進入社區。其次,利用大中型企事業原有退管組織管理服務設施齊全、管理經驗豐富的優勢建立社會化的退管服務組織。第三,可由原企事業成立退管機構,比照再就業服務中心管理下崗職工的做法,將離退休人員享受的各項社會保障待遇和社會保障事務同企事業脫鉤[5]。在深化企事業改革過程中再解決企事業同離退休人員存在的其他關系,逐步實現企事業與離退休人員的分離和社會化管理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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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我國衛生評價制度
社會團體發展的前瞻與思考
加強智庫研究建設新型智庫
做好社會救助和慈善資源的對接
完善我國志愿服務體系的建議
“三社聯動”的問題與優化策略
用治理理念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發展
完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幾點建議
改進我國兒童安全保護工作的思路
徐州市街居體制改革的實踐與思考
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核心與對策
新常態下中國式鄰避困境的解決思路
完善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政策體系
在完善制度中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
民間公共資源的傳統利用與鄉村建設
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流動人口社會融合
基于近年來幾起重特大事故災難的分析
創新社會治理需要全面提升領導力
英國開放公共服務改革及其啟示
加強社會治理創新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總體國家安全觀下的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
加強國家安全管理體制的系統性設計
運用協商民主創新社會治理的有益嘗試
縣域社會協同治理的“田東經驗”分析
社會治理創新視域下的微信謠言治理
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的實踐與思考
重慶城鄉社區服務差異分析及政策建議
加強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構建的幾點建議
引導新文藝組織和文化群體參與社會建設
行業協會商會與政府脫鉤改革方略及挑戰
扎實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我國社會發展展望
從臺灣社區發展看社區網絡治理的前景與挑戰
社會風險與基層社區治理:問題、理念與對策
在社會治理創新中充分發揮關工委的獨特作用
正確認識和處理新形勢下改革與法治的關系
開啟中國社會學研究的新“黃金時代”
中國合和式風險治理的概念框架與主要設想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社區建設與治理的思考
清前期山東“義集”的興起與地方市場治理策略
人口老齡化再認識及對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的建議
推進以社區治理為基礎的城市治理現代化探索實踐
《國家安全法》頒行背景下的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
總體國家安全觀視角下的公共應急管理法治化
推進公共安全體系系統化常態化法治化社會化建設
深圳市基本公共服務管理平臺建設的實踐與思考
客家家訓——客家人修身處世創業持家的座右銘
關鍵詞:城市社區;社區治理;公民參與
社區治理的本質是確保公民在社區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公民參與社區治理,能夠使公共政策更加科學和民主,并且能夠監督社區各種行為與活動,從而防止社區公共權力的濫用。同時,通過多元社區治理主體之間的民主協商來實施社區公共事務管理,能夠更好地協調各方的利益,從而促進社區生活的和諧穩定。
花溪區A社區(以下簡稱“A社區”)是2012年貴陽市推行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之后,花溪區成立的兩個城市社區之一,社區服務中心相比于以前的辦事處,能更好地服務于社區內的城市居民,為居民的生活帶來了各種便利。社區治理是治理理論在社區建設中的實際運用,公民在社區治理中應該是積極的“參與者”和“治理者”,而不是被動的“接受者”,而A社區治理中的公民參與情況并不容樂觀。花溪區A社區的公民參與情況在貴陽市城市社區中極具代表性,因此,探究A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存在的問題,剖析其原因所在,以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對策建議具有重要意義。
一、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的現狀
1.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取得的成效
A社區服務中心根據自身規模、管理體制以及社區建設的實際情況,創造性地提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區建設思路,把公民參與作為城市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 社區參與投入機制逐步完善。公民參與社區治理離不開物質支持和硬件設施。A社區是由政府財政全額撥款的正科級事業單位,社區建設的資金預算每年由財政局、民政局、組織部共同編制,并且每年年底對使用的情況進行專項監督,這使得公民參與社區治理有了一定的物質基礎,保障了社區項目的順利推進。
(2)公民參與內容不斷豐富。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現代城市社區的居民需求日益增加,社區服務中心在社區文藝活動、社區救助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在社區文藝活動方面,創立了“社區出錢物,物管出場地,居民出節目”的運行模式,保障了活動的順利開展;在社區救助方面,如果社區服務中心有非專業性的崗位空置,社區低保戶則優先錄用,等等。社區成員通過社區服務的參與形成了社區的社會救助制度。
(3)公民參與形式日益多樣化。隨著社區建設的發展和進步,社區原有的公民參與形式已難以適應社區治理的需要。A社區服務中心創立了信息化值班快車、居民議事會快車和網絡社工快車為主體的“三大快車”特色服務項目,其中居民議事會快車以電話、網絡等工具為載體,通過在社區網站中設置“公民參與”專欄等方式,創新了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形式。
2.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存在的問題
A社區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廣度和深度都還不夠,基本上屬于較低層次的參與,這與社區建設的客觀需要不相適應,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意愿不強,參與率低。社區公民自愿參與社區活動或事務的程度,是社區開明程度、健全水平和活力效度的綜合反映。目前,社區治理中的公民參與是一種社區服務中心動員、社區公民執行的狀況,公民參與率總體偏低。
(2)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內容有限,以非政治性參與為主。除選舉外,A社區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內容基本局限在非政治性事務上,所謂非政治性參與是指公民參與的社區事務多與政治不沾邊或關系不大,如參與居委會組織的文體健身活動、環境整治活動、治安巡邏活動,等等。社區內的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機會能參與到社區的政治性事務中去。
(3)社區治理中參與主體單一,社區精英主導社區重大事務。對于一般的社區事務,參與主體主要是退休老人。而社區內的重大事務,參與主體則主要是社區內的“精英分子”,即社區內各單位代表、社區居委會主任、社區內的人大代表、區領導及少量的居民積極分子,這樣既不能充分提高社區治理決策的科學民主性,也不能對社區公共權力的運作進行有效監督。
二、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的意愿不強、參與內容有限、參與主體單一等問題,受諸多因素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受傳統思想觀念和現代生活節奏的影響
一方面,在傳統觀念的束縛下,人們己經習慣了接受政府的大包大攬,對于社區治理的觀念還沒有完全轉變,社區公民的意識薄弱,認為社區治理是政府的事情,只需要政府來管理就好,因此,不會積極參與到社區會議和社區監督等社區治理活動中去。
另一方面,由于現代社會生活節奏日益加快,學習、工作、娛樂活動等占據了人們的大部分時間,社區的很多公民就沒有時間來參與社區治理,這導致了公民對社區的作用和功能認可度不大,尤其是占社區常住人口中的流動人口,更是缺乏社區意識,社區公民對社區的認同度較低。在傳統觀念和現代生活快節奏的影響下,公民的公民意識和社區意識薄弱,參與社區治理的內在動力不足。
2.參與理性不足,普遍存在“搭便車”的心理
根據公共選擇理論的觀點,人是利益與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在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社區建設時會較多地考慮自身的利益,與自己利益有關的社區事務,參與熱情就高,反之則低。總之參與的功利性較強而理性不足,而且多數人都有“搭便車”的心理。
3.社區治理行政化程度過高,公民參與權被邊緣化
社區服務中心由政府直接領導,社區治理依然處于政府的控制之下,但政府并沒有將公民作為參與社區治理的主體,而是將公民作為治理的對象,包攬了社區的大多數政治性事務,因此,政府依然作為一個管理者的角色而存在,以行政的方式對社區進行著管理。但社區公民僅僅作為一個旁聽者與傳答者的角色參與,較少擁有發言權,而發言權大多被掌控在政府和社區“精英分子”手里,因此,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權利被邊緣化了。
4.社區治理活動的宣傳方式滯后, 宣傳效果不佳
社區服務中心對社區治理活動的宣傳上 ,對普通的老百姓大多數是以社區的告示板、社區網站的形式通知。但是大部分社區公民對告示板和社區網站上的內容關注度并不是太高,往往在規定的時間內忽視告示板和社區網站上通知的事項。此外,對于新創立的信息化參與方式,很多社區公民并不了解,這就使得社區現有的參與方式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
三、增強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的對策建議
通過對A社區公民參與社區治理存在問題及其原因的剖析,針對存在的相關問題,要通過以下方面加以解決:
1.培育公民意識和社區意識,增強公民的參與理性
社區公民有了較強的公民意識和社區意識,能自覺地將這種意識變成行動,提高自身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從而增強公民的參與理性。關于這兩種意識的培育,首先,社區服務中心應該通過標語、宣傳欄、培訓會等形式,向社區公民宣傳公民意識和社區意識,并且要大力宣傳有關社區建設的相關情況,加強公民對公民意識和對社區的認知和認同,喚起公民的參與熱情,而社區公民則應配合社區,積極學習和參與,實現自身兩種意識和參與素質的提高。其次,要不斷提高公民的社區滿意度。社區服務中心在處理社區事務時,尤其是對于與社區成員利益密切相關的事務,應同社區成員充分協商。最后,社區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要注意日常工作的細節,熱情服務群眾,以提高群眾滿意度,增強公民的社區歸屬感。
2.轉變政府觀念和職能,尊重公民的主體地位
政府服務社區并不是要包辦所有的社區公共事務,更不是要指揮、干預社區的正常運作,而是要發揮自身優勢,整合社區資源,促使社區健康、順利地發展,要做到“少干預、多服務、下社區、辦實事”。一方面,政府應樹立正確的社區治理觀念,破除政府機構中已經不符合時代要求的陳舊理念,要意識到行政機關本身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沒有人民的授權就沒有公共權力的存在。另一方面,政府要實現權力的下放,政府機構要從本職工作開始,做好其行政服務工作,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權利,把職、責、權、利四方面統籌起來,讓社區來行使本該由社會行使的職能,加強公民參與權的落實,實現管理方式從傳統的“掌舵”向新型的“服務”的轉變,積極推進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全過程。
3.完善公民參與保障機制,促進公民參與的法制化
第一,政府要把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納入相關的制度和法規,完善公民在參與的相關程序,使得公民在參與社區治理過程中能夠得到相關政策的指導。第二,要完善社區公民參與的監督機制,社區政務要通過多種渠道及時向公民,便于公民監督的實施,要充分重視公民的建議和意見,并且政府要將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情況納入社區績效評估的一環,通過績效評估的方式激勵社區服務中心對公民參與的重視。
4.建立多元化的溝通渠道,創新公民參與平臺
現今網絡和通信技術發達,除了電話、社區網站中的“公眾參與”專欄等溝通交流渠道,社區還應該善加利用信息化交流工具,可以通過建立社區QQ群、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時下比較流行的網絡溝通平臺的方式,加強與社區公民的溝通交流。這些方式比電話、社區網站參與平臺等形式更加便捷,在為公民提供了一個新的建言獻策的平臺的同時,能吸引更多的公民參與其中。在社區治理活動的宣傳上,要注重社區治理活動宣傳上的時效性,利用好社區告示板等傳統的宣傳方式,使公民能及時了解到社區治理活動的最新情況。
社區治理是實現“善治”最基礎的途徑,而公民參與是社區治理的本質要求,它有利于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降低社區治理成本,同時也能協調好各種利益關系,推動社區建設的協調發展。在今后的社區建設中,政府和社區服務中心要充分重視公民的主體地位,積極推動社區治理中公民參與形式和內容的創新,不斷拓寬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廣度和深度,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及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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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嚴厲打擊不穩定因素。國家的執法機關依法對一切違法犯罪分子給予應有的懲罰,以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減少犯罪活動,保障國家政局的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是強化法制管理、規范執法力度。首先,加強戶口管理。戶口管理是管理的中心,人口的管理是戶口管理的核心,對人的管理是治安管理的重點。加強戶口管理能有效地維護社區治安秩序,保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其次,加強公共場所管理。加強公共場所的管理主要包括:加強對公共交通場所的治安管理,加強對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加強公共娛樂、體育、游覽場所的管理,加強對商場、集貿市場的治安管理,加強對集會、游行示威場所的管理。再次,加強特業管理。特業管理主要指的是旅館業、刻字印刷業等的管理。加強對特業的管理,有利于預防、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有利于保護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有利于特業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的正當經營,有利于推進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落實。最后,加強對危險物品管理。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管理是社區治安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一方面這些物品往往是犯罪分子作案的兇器、工具和手段;另一方面,這些危險物品本身也有社會的能量,管理不好,就會對社區治安造成巨大危害。
三是加強法制宣傳,防范于未然。防范,指治安防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一個范疇,具有特定意義。通過防范,達到減少犯罪、消除丑惡現象、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的目的。防范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的積極措施,是一項治本的措施。對社區治安實行綜合治理,不僅要治標,還要治本,標本兼治以治本為主。
四是規范法制建設。加強綜合治理的組織、制度和法律、法規建設有利于實現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的經常化、制度化、科學化和法律化。使綜合治理經常化,首要一條就是要有正規化的各級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沒有組織保證,就不可能達到經常化;要使綜合治理制度化,必須建立健全各項既科學又合乎實際的規章制度;使綜合治理科學化,必須加強綜合治理的理論研究,應用科學的理論來指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使綜合治理法律化,必須立法,把綜合治理用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便于人們遵守實施。
關鍵詞:“城中村”;文獻綜述;展望
一、關于“城中村”的概念研究
(一)“城中村”的定義
在早期的研究中,李增軍(1995)把“城中村”稱為都市里的村莊,田莉(1998)把“城中村”稱為都市里的鄉村,敬東(1999)把“城中村”稱為城市里的鄉村,叫法并不統一,2000年左右逐漸統一為“城中村”。
從地域和社會關系的角度定義,代堂平(2002)認為,從地域角度上講,“城中村”現象是指已被納入城市范疇的局部地區;從社會屬性的角度上講,“城中村”現象屬于傳統的“農”村社區的矛盾現象,是一種特殊的社區。
從區位和社會特征的角度定義,張建明(1998)指出,“城中村”位于城鄉邊緣地帶,一方面具有小農經濟思想和價值觀念,保有著鄉村的某些景觀;另一方面擁有城市的某些基礎設施和生活方式,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
從土地利用和土地產權的角度定義,李俊夫(2004)指出:“‘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或城鄉接合部,被城市建成區包圍或者半包圍的,沒有或者僅有少量農用地的村莊。”
(二)“城中村”的分類
根據研究角度的不同,研究者把“城中村”分成不同的類型。根據城市與村莊相交接的形態特征的劃分,陳怡等(1999)將“城中村”劃分為內切型、外切型、飛地相鄰型、相離型、全包圍型及半包圍性這六種類型 ;根據“城中村”相對區位的劃分,李培林(2002)將“城中村”劃分為六種類型,包括處于繁華市區、處于市區周邊、處于遠郊、還有較多農用地的村落、還有少量農用地的村落、已經完全沒有農用地的村落。李立勛(2001)把“城中村”劃分為成熟型的(近中心區)、成長型的(中心區外)、初生型的(建城區外、規劃區內)三種類型,李培林和李立勛根據相同的劃分方式,得出不同的類型的“城中村”;根據各種因素疊加效果的劃分,張建明(2003)采用聚類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將廣州市的海珠區和天河區的44個“城中村”劃分為土地資源充足型、基礎設施優越型、集體經濟實力型三種類型;根據土地利用類型的劃分,李俊夫(2004)將“城中村”劃分為三種類型,包括尚余較多農地、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比例大致相當以及幾乎沒有農地;根據“城中村”社會形態的劃分,李津逵(2005)將深圳市的“城中村”劃分為三種類型,包括本地農民的村落(城市出現之前)、本地失去耕地農民的就地集中安置區(城市建設中)、原住民面向外來低收入階層的廉租屋區。
(三)“城中村”的特征
1.景觀特征。“城中村”建筑密度太大,形成“ 貼面樓”“一線天”“ 握手樓” 等獨特景觀; 缺乏完善的基礎設施,以及公共綠地與體育等設施(藍宇蘊,2001)。
2.人口特征。現在“城中村”的人口構成比較復雜,外來人口多,有相當強的異質性,不像傳統的農業社區人口構成相對單一。由于本地人局限于與本地人交往,外地人局限于與自己同屬一個地域的人交往,以及本地人與外地人在收人、語言、生活習慣等方面的存在的差異,導致本地人與外地人的交往比較少,關系淡薄(劉偉文,2003)。“城中村”人口密度高,人口規模大擁有大量的暫住人口,本地村民數量不多,暫住人口的比例甚至超過本地人口(郭艷華,2002)。
3.社會特征。“城中村”大多處在農村管理體制之下,實行農村集體所有制;缺乏像城市一樣完善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管理;人口構成相當復雜并且外來人口比較多,治安比較差(侍克善,2005)。由于歷史的原因,“城中村”在道路、排水、供暖供電、垃圾處理等方面并沒有與市政設施干線配套,造成了基礎設施不完善(張成福等,2004)。
4.經濟特征。由于“城中村”缺乏農業用地,使其以第二、三產業為主要的經濟來源,同時城市建設征地的補償也是城中村集體經濟收益的一個重要來源(郭艷華,2002)。“城中村”的村民主要的經濟來源是房產出租、經營性勞動和分紅。“城中村”的村集體有大量的土地、房產、廠房等租金收入,而每個村集體一般都會結成實行股份制經濟社(劉偉文,2003)。
二、關于“城中村”的形成原因
(一)局部利益驅動
“城中村”產生的直接原因是巨大經濟利益的驅使。隨著城鎮化的推進,農村土地大幅升值,大部分“城中村”的村民開始不斷擴建房屋,在房屋租賃市場中,由于大量外來人口的涌入,當地村民靠出租房屋獲得可觀的租金收入,給自己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利益,使“城中村”問題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呂宏芬等,2005)。從個體理性選擇的角度來看,農民在房屋租金和土地快速增值的情況下,追求房屋租金和土地收益最大化,使得“城中村”這種特殊的建筑群體和村落體制形成(李培林,2002)。
(二)二元結構體制的存在
在城鄉二元結構制度下,“城中村”是這種特殊制度下的產物。這種城鄉二元結構制度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包括二元的土地制度;二元的行政管理制度;二元的人口管理制度,其中二元化的戶籍管理制度對“城中村”的形成有重要影響。這種二元體制框架中,二元土地制度是“城中村”產生的核心因素(張潤梅,2007)。“城中村”與城市相比,在土地制度方面存在著差異,表現在仍保留歸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在村籍制度、社會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內容也存在差異,村籍制度的差異表現在原來的村民盡管農耕地被征用后幾乎全部轉為城市居民,但是仍然保留著村籍,作為強大的村集體經濟的股東,因此在經濟地位上和一般市民及外來房屋租客相比有極大的差別,所以他們更愿意成為村民而不愿意成為市民(李培林,2004)。
(三)城市規劃管理的滯后
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管理的滯后、功能的混雜、布局的分散、房屋的亂搭亂建、重復拆遷這些問題普遍存在。管理的滯后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因規劃管理的力度不到位,導致違章建設遞增。第二,因對村民的安置地點沒有作好規劃,導致村民建房凌亂布局以及重復拆遷。第三,因對村民安置建房區沒有制定詳細修建規劃,導致村民建房區內功能復雜、布局凌亂(劉斯佳,2013)。因城市管理者在對待““城中村””治理的問題上存在認識的滯后和政策的滯后,在管理體制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方面長期落后于社區發展現狀,因而導致““城中村””問題的出現并惡化(張孔見,2001)。
(四)文化的限制
從信任關系的角度來看,“城中村”可以看成是傳統信任關系與情結的聚居體。長期農業社會的“聚村而居”,使村落自然成為人們生存與生活難以割舍的“祖地”,與“祖地”相關的一系列習慣,既內化于人們深層的意識觀念,又外化于人們的具體行動與實踐,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與村落地域共同體聯系在一起的“生存策略”(張成福,2004)。
三、關于“城中村”的治理改造
國內的研究者普遍是根據“城中村”的總體特征提出治理改造的措施或者針對自己研究的具體的“城中村”提出對應的治理改造的思路。本文按年代順序對國內有關于“城中村”治理改造的研究進行綜述。
田莉(1998)認為,應加強村鎮規劃和建設管理,盡快對城市周邊的村莊進行改造,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規范“城市里的鄉村”的發展,完善農民轉為城市居民后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農民整體素質,強化其法制觀念。杜杰(1999)結合深圳市羅湖區原農村城市化進程的例子,認為改造““城中村””應從發展決策、“城中村”內在要求、體制、文化、經濟、法制、組織人事等方面入手解決“城中村”問題。
周森(2002)認為,“城中村”住房建設規劃滯后,城鄉兩種管理體制不對軌,當前要著重解決如下三個主要問題:第一,規劃要先行;第二,政策要靈活;第三,工作要務實。王素云(2003)對鄭州市都市村莊進行調查提出,改革都市村莊的經濟體制,重視產權制度創新是改造都市村莊的關鍵;以人為本,建立完善改造后居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制,關心都市村莊居民的切身利益;改革都市村莊的人口與城市管理體制,發展獨具特色的城市社區管理體制三方面論述都市村莊的改造。
翁志超(2004)從量化資產,確權到人,實現居民按出資額分紅;房產改革中的博弈;非政府力量的廣泛參與三方面論述“城中村”改造的對策。廖俊平等(2005)提出將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模式,即把私人企業和公共部門的合作模式與“城中村”改造工程相結合,以政府作為主導方,積極制定激勵政策來引導私人機構的進入。
徐楚(2006)認為在“城中村”改造中,可持續發展原理實際操作意義重大。首先,在改造過程中,要突出規劃作用,使“城中村”改造納入城市整體和長期發展規劃中來,避免在改造后又出現“二次拆遷”和新的“城中舊城”現象;其次,體現在改造中要切實保障村民的長遠利益,使村集體和村民個體具備長久發展的條件和能力,保護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和利用,最終實現村民生產生活條件的逐步改善和提高。徐遠明(2007)認為從“城中村”改造方式著眼,大體可歸納為以下兩種:第一,整體重建型改造,即從“城中村”的整體格局到單體建筑的全面改造,從舊村向新城的整體轉變,是建筑格局、建設標準、設施配套、景觀建設等全方位的變革;第二,局部重建型改造,即對“城中村”整體格局不做重大調整的前提下,對局部區域、關鍵要素進行重點改造,這種方式一般用于處在建成區,但不與城市總體景觀形成強烈反差、布局比較合理、環境比較好的地塊。
張晶(2008)運用博弈理論研究“城中村”改造中政府、村民、開發商的三方博弈過程,通過構造效用函數來分析參與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提出在村民支持的基礎上政府介入并承擔改造費用,不鼓勵開發商介入改造的對策建議。趙恒伯(2009)從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分析后認為,“城中村”改造的關鍵點是重新劃分政府組織、村社組織、經濟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的功能邊界。在明確各責任主體的功能邊界的基礎上,構想理想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意味著“城中村”改造從以單純的政府為中心的治理秩序走向多中心的治理秩序。從“城中村”行政事務采取行政機制進行管理,公共服務主要采用準市場機制,自治事務主要采用自治機制三方面來創新城中村改造事務治理機制。
趙曉麗(2011)認為,濟源市在城中村改造中,要堅持政府主導下的市場化運作;鼓勵探索多種改造模式;對參加改造開發的機構以及改造項目設置準入條件,實行準入制度;實行政府零收益,切實讓利于民、讓利于投資者的優惠政策促改造等措施。陳少牧(2012)認為,推進泉州“城中村”社區治理應按照治理主體多元化、治理方式民主化、治理舉措長效化的原則,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第一,有效推動社區治理主體多元發展;第二,加快社區工作方式民主化;第三,提高社區居民保障水平;第四,提升社區管理者的素質;第五,加強社區文化建設。
四、總結與展望
綜上所述,筆者通過對文獻的研究,看到關于城中村問題所取得了一些主要的研究成果,但在一些理論和實踐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有待未來解決。
第一,不同學科認為城中村的形成原因不同,即社會學認為傳統的農村組織和社會網絡決定城中村的形成,而經濟學則強調城鄉二元制度在城中村的形成中起作用,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并非是單一的,需要深入地研究和探索哪個原因更加的重要,這樣才能更有側重點地處理城中村問題。
第二,大多數研究都是站在城市的立場研究城中村問題,認為城中村阻礙城市的發展,應該對其進行改造,很少人認為城中村問題被夸大,不是所有的城中村都需要改造,以后可以把研究的點從改造擴大到管理,這樣有助于城中村問題更好的解決。
第三,對于國外文獻的參考借鑒比較少,可以參考類似于國內城中村的問題的國外現象,如貧民窟、城市過渡地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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