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09:20:1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經濟生態環境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要]經濟轉軌是近年來研究熱點之一,但研究方面多涉及傳統經濟學領域,較少涉及生態環境領域。文章在總結前人觀點的基礎上分析經濟轉軌進程中生態環境效應,著重分析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生態環境正負效應。總體而言,市場經濟生態環境效應要優于計劃經濟,市場經濟為提高資源配置和資源效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提供了良好的環境,但同時也要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規避其帶來的生態環境負效應。
[關鍵詞]經濟轉軌;管理機制;生態環境效應
[中圖分類號]F12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3)01-0019-05
一、引 言
國內外學者關于經濟轉軌的研究比較多,但對其還沒有形成一個確切的定義。經濟轉軌也叫“經濟轉型”或者“經濟過渡”,主要研究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社會主義世界計劃經濟消解、市場逐步形成的這一過程(胡德寶,2010)[1];經濟轉軌主要是指社會經濟從一個歷史階段向另一個歷史階段的轉變,具體而言主要是指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唐末兵,2005;光,2007)[2][3];轉軌經濟一般情況下,就其原來意義來說,無論“過渡經濟”、“轉軌經濟”,還是“轉型經濟”,其含義并無太大區別,均指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制度轉換(張仁德,2006)[4]。綜上所述,許多學者基于傳統經濟學的視角將經濟轉軌定義為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過程,筆者認為經濟轉軌內涵非常豐富,不應僅僅指對資源配置方式起重要作用的體制的轉變,還應包括發展模式、發展要素、發展路徑的選擇。
目前關于經濟轉軌的研究內容多集中在傳統經濟學領域,例如市場化轉軌過程的描述和分析[3]、轉軌經濟比較方法論[4]、經濟轉軌過程中自然壟斷行業規制改革及績效差異[5]、轉軌經濟中的國有企業重構[6]、經濟轉軌不確定性對我國城鎮居民消費行為的影響[7]、轉軌路徑、經濟增長與轉軌理論范式研究[8]、經濟結構對體制轉軌國家經濟增長的影響[9]等。然而,經濟轉軌所帶來的不僅僅是上述社會經濟效應,它還改變了企業的運行模式和政府的管理模式,對企業的生態環境決策和政府的生態環境管理產生重大影響,從而帶來生態環境質量的改變。但當前對于經濟轉軌過程中的生態環境效應研究比較少,主要有李國柱、馬樹才從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國經濟體制轉軌與生態環境質量的關系[10];侯偉麗從定性角度分析中國經濟轉軌的生態環境的效應[11];季斌、沈等從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長江三角洲地區經濟轉軌的生態環境效應[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經濟轉軌帶來的生態環境效應,對于區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續發展機制有重要的意義。
二、經濟體制的基本類型和特征
張春霖認為經濟體制是人類為解決資源配置和動力問題而確定的一組機制,包括決策、信息、激勵、約束的機制,強調所有制和協調機制并不是經濟體制的構成要素,進而又把上述四種機制分為兩組,即決策—信息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13]。張仁德認為經濟體制是借助于經濟體制實行資源配置的一整套經濟系統,或者說是對資源配置作出決策和執行這一決策的一整套組織安排[14];樊綱、光認為經濟體制是一定的經濟制度或者生產關系所采取的具體組織形式和運動方式,包括社會組織和管理經濟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經濟運行機制[15]。上述定義從不同角度揭示了經濟體制的特征,筆者基于上述研究結論對經濟體制的含義進行重新界定。經濟體制主要是指資源配置的方式,這種方式也可以認為是在一系列機制運作下的制度安排,不僅僅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和企業所有制結構,還包括整個國民經濟的管理體系和制度,主要分為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兩種。計劃經濟體制是指經濟運行主要通過政府在整體的宏觀調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經濟布局等方面發揮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計劃成為配置資源的基本方式、國家通過指標的方式直接管理企業、國家所有制是經濟體制的基礎、強調國家利益等[16];市場經濟體制是指經濟運行主要通過市場在微觀經濟領域、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有關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場通過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高效率地配置資源,生產者和消費者是決策的主體,追求個人、企業利益是經濟活動的基本動力[17]。
三、計劃經濟的生態環境效應分析
(一)“公地悲劇”的產生
馬歇爾·戈德曼(Marshall Goldman)曾對這個問題有過簡練的描述,計劃經濟形成了個人理性與集體經濟的偏離,由于不存在資源的私有產權,工廠經濟不必為其使用的土地和資源付費,這就導致了對資源的過度使用。從理論上講,計劃經濟體制可以避免外部性問題,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處置資源時,真正的“公地悲劇”才會產生。整個社會或者多個單位共同占有公共資源,公共資源的產權清晰而使用權模糊,經濟主體往往可以以較小的成本就可以獲取公共資源,最終會使公共資源枯竭[18][19],計劃體制對資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業將追求利潤作為經濟業績,也浪費了大量的資源和污染了生態環境。此外,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生態環境政策、制度、觀念不完善,往往導致資源的過度使用和生態環境污染。另外,國家作為社會成本的承擔者和強制執行者,僅具有純理論的意義,企業使用資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企業運營機制和價格機制也加速了資源的過渡利用和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力度;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制定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也對資源生態環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例如重工業為重心的工業建設、和化運動造成了資源的大量浪費、“大三線”和“小三線”建設使得錯誤的工業布局引發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以鋼為綱”、“以糧為綱”方針忽視生態規律,造成生態生態環境的極大破壞。
(二)重工業優先發展趕超戰略的負作用
由于當時的國際背景和國內背景,迫切需要盡快建立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和盡快實現工業化,我國采用蘇聯的工業化發展戰略選擇了一條優先發展重工業的發展道路,然而重工業這種資金、資源密集型產業并不符合我國的優勢,因此重工業的發展必須在扭曲的宏觀政策中得以生存和發展。根據現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業結構是生態環境效應的主要因素,是影響生態環境質量的主要驅動因子[20]。縱觀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是計劃經濟時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國重工業化時期大致分為五個時期,即1949年~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的重工業優先、“一五”期間的重工業化、“二五”期間的“”對重工業的強化、1961年~1964年對“”的糾正、1965年~1978年備戰和三線建設對重工業優先的再次強調[21]。長久以來的計劃經濟體制形成了重工業太重,輕工業太輕的畸形產業結構,重工業的發展不僅消耗了大量的資源,而且使生態環境破壞嚴重。著名的經濟學家吳敬璉研究員認為重工業一般具有兩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傳統的重工業發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發展道路,重工業的過度發展造成本來已經很脆弱生態生態環境加速破壞;二是資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業的加速發展必然使得本來已經非常短缺的水、土、煤、電、油等基本資源高度緊張,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群眾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負效應的影響[22]。
四、市場經濟的生態環境效應分析
(一)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生態環境正效應
1. 市場機制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市場經濟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場機制或稱為價格機制,市場機制在反映資源稀缺性、提高資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微觀層面上,企業對于市場上的價格信號能夠做出靈敏的反應。市場價格的波動,及時地反映出市場對各種產品的需求,以及各種資源的稀缺程度,通過企業的自發行為,促使生產要素流動,經過一定的過程,使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從而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23]。宏觀層面上,由于堅持了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和宏觀調控,價格信息真正能夠在資源配置中起導向作用,市場經濟體制資源配置實現較計劃經濟體制高的效率。以水資源為例,研究表明,市場發育程度越高,水資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國以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都是無償供水或者低價供水,城市生活和工業用水的價格也是嚴重扭曲,極為嚴重浪費水資源[25]。由于水資源的無價或低價,使用者很難通過技術創新來減小成本,據調查灌溉農田比噴灌、滴灌分別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劇了水資源的浪費,還造成了土地鹽漬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態生態環境問題出現。市場經濟體制下水資源有償使用法律、辦理辦法等明確規定了各類用水全面實行有償使用[26],不僅使供水單位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而且對節水工作的開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經濟杠桿的作用。另外,市場機制促進了非國有企業的發展,集體、三資、私營等各種產權類型的企業大量出現,這些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開了競爭。市場機制的引入建立了資源市場,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斷擴大。
2. 市場化有利于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全要素增長率和產出增長的貢獻率遠高于傳統經濟時期,這將有利于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在前蘇聯、東歐國家及計劃經濟時代的中國由來已久,政府多次強調轉變經濟方式卻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學者樊綱認為歸根結底這不是認識、管理、政策問題,也不是發展戰略問題,而是體制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我國外延式發展的問題不可能根治[28]。劉國光學者也認為,相比較而言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對經濟增長方式制約性更大,這種制約性不僅反映在微觀層次的企業經營機制上,而且體現在宏觀層次的經濟調控體系和調控手段上[29]。劉傳江學者認為傳統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因其忽視個人利益和經濟激勵、排斥市場制度與市場機制,因而不僅會因為缺乏技術創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勵和動力機制而內生出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而且還決定了這種增長方式的鎖定狀態[27]。上述觀點表明,經濟體制轉變和增長方式的轉變應該是同步的,市場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市場化可以通過三個渠道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第一,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形成靈活、準確反映各類自然資源相對稀缺性的價格體系,逐漸替代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資源價格體系,從而為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優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價格幾乎全部決定市場上供需變動的產品,受指令性價格影響的工業品占工業總產值的份額較低;第二,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通過市場調整,形成有別于計劃經濟體制的高度化和協調化的產業結構;第三,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促進企業研發和采用新技術以在競爭中保持優勢,以增進資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態環境污染程度。
3. 市場化有利于生態環境經濟政策的實施
生態環境政策是協調發展與資源生態環境之間矛盾的手段,同時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延伸和實現其發展目標的重要調控手段[30]。生態環境政策包括生態環境經濟政策、生態環境法規制度、生態環境公眾參與等三個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費、排污權交易、生態補償、資源生態環境稅收等方面,生態環境經濟政策的實施對于降低生態環境保護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減少政府補貼、擴大財政收入以及提高公眾生態環境意識諸多方面起到了較好的效果。在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漸進的改革時期,這些帶有鮮明時代特色的生態環境政策與市場經濟手段相結合,比較有效地緩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兩種手段,一種是政府干預的方式解決環境問題的經濟手段,如環境資源稅、環境污染稅或排污收費、環境保護補貼、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種是市場機制的方式解決環境問題的經濟手段,如自愿協商制度、污染者與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權交易制度等。近年來國家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環境價格和收費改革、綠色資本市場完善、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排污交易市場的試點、綠色貿易和綠色保險的實現、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綠色信貸和銀行綠色評級、企業環保債券等體現了我國環境管理的市場手段更加健全,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建設日臻完善,注重市場機制在解決環境問題中的作用。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生態環境負效應
市場經濟相對于傳統經濟體制在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但市場經濟體制的調節有以下缺點:①只能解決微觀經濟平衡問題,不能解決宏觀經濟平衡問題;②市場機制只能反映現有的生產結構和需求結構,而不能反映國民經濟發展的長遠的目標和結構;③市場機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競爭為前提的,而現實條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壟斷等因素下難以實現充分競爭;④許多社會消費的公共產品難以通過正常的市場價格機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態環境資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屬性使得市場經濟并不能解決所有的生態環境問題,相反有些資源生態環境問題反而在市場經濟的作用下變得更加惡化。
一方面生態環境和資源往往屬于公共財產,破壞生態環境、浪費資源將會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外部不經濟性,但卻可以降低生產者的邊際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費者的邊際私人效應。換句話說,對于外部性的生態環境和資源問題來說,市場機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場機制往往只能反映[前和局部利益,難以解決長遠和整體利益,因此市場經濟難以解決可持續發展的問題[32]。另一方面,我們的經濟體制轉變僅僅30年的時間,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體制轉變卻用了上百年的時間,我們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在制度方面還有很多不足之處,由于生態環境污染和資源消耗往往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外部不經濟性,卻能給企業和消費者帶來[前與局部利益,然而企業和消費者行為的不規范就表現為生態環境和資源的惡化。
以海洋漁業資源為例,隨著水產品價格不斷升高,以及資源保護、維持水產品資源再生能力的意識極為淡薄,缺乏資源持續利用的觀念,20世紀70年代后期隨著漁業市場的迅速發展,尤其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近海捕撈過度,水產資源嚴重衰退,傳統的底層魚類資源衰退最嚴重,形成了“見有就補,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惡性循環[33]。又如農村資源生態環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屬性”,幾乎沒有有效的經濟手段對農業生產中的社會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給予一定補償,對社會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費用。這實際上鼓勵了農村居民采用掠奪式生產方式。由于生態環境保護尤其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本身是一項公共事業,屬于責任主體難以判斷或責任主體太多、公益性很強、沒有投資回報或者投資回報率較小的領域,對社會缺乏資金吸引力。同時由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利用率較低,有限的農村環保資金沒有產生出最大的生態環境效益。目前在實施農業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建設項目上,還存在著資金分散、重復建設和“自上而下”的決策現象,資金分散到多個部門,難以達到協調統一效果[34]。綜上所述,市場機制并不能解決所有的生態環境問題,由于資源生態環境的公共物品屬性,市場體制也有不能企及之處,因此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市場建設方面的作用。
[關鍵詞]綠色經濟;生態環境;綠色技術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48-0079-02
1 生態系統面臨危機
1.1 生態系統現狀持續惡化
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人致力于生態保護,環保意識增強。世界自然基金會通過多年的數據追蹤,發現地球物種健康程度和數量一直在下降,四十年間下降了30%左右;生態環境惡化,出現極端異常氣候,土地沙漠化和極端旱澇、酷熱、嚴寒。比如,北極在人類歷史上首次成為孤島,這一情況在125000年內還是首次出現。生態系統惡化的原因包括溫室氣體排放、污染物污染、無休止的破壞環境和各種由此引發的災害。
1.2 過度地開采和使用資源
地球的資源經過千萬年的積累,講求“天人合一”的中國古人注重對環境的愛護,但在工業革命以來的300年,人類對自然的掠奪和破壞已經接近自然對人類生命的支撐極限。照目前的開采規模,石油天然氣最多可消耗50年,煤炭最多可消耗100年;到2020年,地球上的大多數礦產資源包括銅、鋁、錫、鋅、金、銀等都將被開采完畢。人類在以消耗資源為中心的飛速發展中,持續發展的條件卻在不斷喪失。
1.3 過分關注人類自身利益
生態系統與所有物種息息相關,既是所有物種共同的生存環境,也供給生存資源,人類與生態系統中其他物種是相互聯系、密不可分的。人類是生態系統中的一分子,人類經濟系統是生態系統中的子系統,人類在消耗自然資源時,只考慮到了人類自身的利益和需求,并未考慮到生態系統中其他物種的需求,這種短視的行為極大地破壞了生態系統,沒有給自然界其他物種留出生存空間。
2 發展綠色經濟的必要性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給出了綠色經濟的定義,即可促成提高人類福祉和社會公平,同時顯著降低環境風險和生態稀缺的經濟。綠色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現有的各個經濟部門、各個行業,在發展中要高效利用資源和能源,實現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的目標。綠色經濟需要建立以生態農業、循環工業、可持續發展的服務業為紐帶的經濟系統,達到經濟增長與資源能源消耗的增長、生態環境的惡化脫鉤。
2.1 經濟發展以自然資源的可持續性為基礎
發展綠色經濟首先就要尊重自然,以自然資源的可持續性為基礎,以自然資源的可再生速率作為經濟發展的前提,以綠色技術創新作為發展的手段。改變以往把環境系統作為經濟系統的子系統的狹隘認識,不能局限在自然系統支持人類社會發展,而應重新認識人與生態環境的關系。有限與日益稀缺的自然資源不是人類予取予奪的生產資料,與人類生存和發展密不可分,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活環境。無休止、過度地使用自然資源必將導致人類生存環境的嚴重惡化和崩盤;保護環境、綠色發展,適度使用自然資源才是人類經濟發展的出路。我們要提倡人與自然和諧共處,保護自然資源,發展綠色經濟。
2.2 綠色經濟是生態系統可承載的經濟發展模式
高速消耗自然資源獲得經濟增長的經濟發展模式形同于殺雞取卵,世界人口已逾70億,人口激增首先意味對自然資源需求激增,糧食、水資源、宜居土地的供給將承受更大的壓力,不改變經濟增長模式,人類的未來發展之路必然越走越艱難。綠色經濟要實現的是人對自然影響的可持續性,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實現人和自然的和諧發展,在脆弱的地球范圍內,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完整性,保證人類有足夠的食物、水和能源安全以及基礎空間的需求。在發展綠色經濟的過程中,要引導社會資本對綠色經濟的投資,用于改善環境、保護生態、提高能效和一些相關的環境基礎設施上;要加大對綠色消費的宣傳力度,推廣環保健康的消費模式,政府、企業、個人分別承擔在綠色消費中的責任和義務,使綠色消費深入人心;要提高生產效率,減少投入損耗并且降低廢棄物排放;要鼓勵綠色經濟創新,改變能源消費模式;要保護自然資源,修復受損的生態系統,限制房地產對生物棲息地的過度擴張和侵占,加速自然保護區建設;要推進工業污染治理,衡量環境和社會成本,對工業排污與制造企業收取環境治理費,支持其綠色創新以減小對環境的損害。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追求生態環境的改善和人民幸福感的提高,用綠色經濟指標衡量經濟發展,實現經濟良性、健康、可持續的發展。
2.3 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自己
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生態環境,無休止地開采和使用資源、污染物污染、溫室氣體排放等人類行為嚴重地破壞了生態環境,引發了自然災害使人類自食苦果。與其說是拯救自然生態環境,不如說是拯救人類自己。如果人類還按照現有的方式生活,不斷地過度索取資源而不回饋,人類的生存必將受到自然生態的嚴厲報復。保護生態環境,與自然和諧相處是人類發展的出路,人類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改善息息相關,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3 發展綠色經濟的關鍵問題
3.1 轉變觀念
保護環境是一項關系到公眾切身利益和子孫后代長遠利益的事業。推進經濟綠色發展除了加強政府政策法規的約束和激勵,還需要廣大公眾的積極參與,因此,必須重視對綠色理念的教育,重視對消費者和企業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我國多年來強調市場經濟,強調提高效率,追求財富,導致現在的整個社會物質化傾向非常嚴重,從個人到團體對利益的最大化追求必然導致和有限的自然資源之間的矛盾沖突,長期以來社會資本投資單純追求經濟指標增長,無節制地滿足人類對物質消費的欲望,大量的資本涌入房地產、礦產資源的開發,以及金融衍生品,但卻很少投入到改善環境、保護生態、提高能效的有益領域和相關的基礎設施,這種發展模式是不可持續的。這種對資源的過度消耗的經濟增長理念只能從文化、精神、意識形態來轉變,需要我們傳統文化中的優秀成分,借鑒西方國家發展中的經驗和教訓,才能抑制當前這種物質化的趨勢和潮流。
3.2 制度建設
一個人的行動不完全取決于他的認識和觀念,還取決于外部壓力和現實的利益。現實利益要靠制度來約束。好的制度可以將個人利益導向有利于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向,而不是單純地追求經濟效益。所以,制度建設非常重要,是解決體制機制問題的根本。我們需要建設一套制度能夠把國家的意志跟各省現實狀況和發展需要結合起來貫徹落實,而這一點就需要有一個指標來加以考核、加以衡量、加以比較,把發展綠色經濟跟各級政府的績效考核聯系起來,才能給地方以很大的壓力,才能把國家綠色發展的意志得以貫徹。反之,地方政府會迫于財政收入的需要而忽視環境保護與綠色發展。
3.3 綠色技術
重視科技創新已成為共識,但科技創新不應籠統地談,現在應該提倡綠色技術創新。現在的技術研發方向應該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作為衡量這個技術是否先進最重要的指標。政府要在綠色技術的創新中發揮主導作用,政府致力推廣的一切新技術都應該將資源效率、環境影響作為指標。技術創新是發展綠色經濟最重要的環節,應當把綠色技術創新從生產到使用再到循環回收環節來綜合衡量技術的綠色水平,例如電動車在城市中使用安靜、方便、零排放,可是在生產過程中電池的污染也要慎重考量。
3.4 法律保障
發展綠色經濟必然會受到現實利益的干擾和誘惑,現實利益的約束要靠法規、制度、標準規范,要依靠健全法律制度建設來加以保證。一個好的法律制度,能夠引導這個社會向著有利于環境和公共利益的發展。健全法律法規保障綠色經濟的發展,不僅要研究有利于環境和資源節約的財稅和金融政策,還要完善涉及各項標準、技術規范的法律法規,形成有效的法律保障體系。
參考文獻:
[1]李琳.向綠色經濟轉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J].經濟研究參考,2013(1).
[2]王玉慶.我國實現綠色發展的關鍵問題[J].經濟研究參考,2013(1).
關鍵詞:公共產權;產權失靈;經濟成本;市場交易;規制模式
一、引言
毋庸置疑,生態資源環境都是人類享有的公共資源,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特性。隨著科學技術與社會生產力的迅速提高、工業化進程的突飛猛進,人類在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質財富和經濟增長奇跡的同時,無償汲取與浪費了大量的自然資源,導致資源攜帶者環境這類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給嚴重匱乏。
出現了一系列諸如:自然資源短缺和耗竭、生態系統圈污染與破壞等危害人類社會生存與全面發展的問題。面對日益凸顯的嚴峻局面,人類必須摒棄以往的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兩高一低)為特征的線性經濟模式,放棄使用高成本為代價的工業化發展道路,建立以“3R”甚至“5R”為原則、擬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綠色生態產業網絡循環型經濟形態。對于環境與資源的產權問題,早在1980年末,美國生物學家G·哈丁就以此為研究起點,考察人類的資源環境關系并提出了著名的“公地悲劇”的命題。該命題簡要表述為:每個人都陷入一個迫使其無限擴大畜群的系統中。在一個堅信公地自由的社會里,所有的人都搶先行動,追求自己的最佳利潤,毀滅是最終目標。公地的自由給所有人帶來毀滅。正是因為公地是公眾的共同資源,在使用上具有很強的非排他性,導致公眾內部的每個成員寄希望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不約而同將采取擴大養殖規模、增加牲畜數量的行為,致使公共牧場的環境和資源受到極大的破壞。
生態退化現象也愈演愈烈,牧場面臨枯竭并慘遭遺棄,最終形成公地悲劇。從客觀的角度來看,這種悲劇的出發點來自個人的貪欲,欲望的無限是罪惡的開端和最根本的因素,但倘若制度預先已界定清楚,或是財產被私有化,蓋上“不可被侵犯”標志,那么悲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輕。公共財產的產權分配制度的失效與難以合理界定必將造成社會資源配置失靈,資源的開發和環境的利用又離不開產權的合理分配,主體利益的博弈終究偏向占優一方,無論采用何種手段都將影響經濟、社會系統正常運行的規則,乃至偏離均衡狀態發展。
二、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賦予的經濟內涵與特征
法律領域對產權的研究要早于經濟學界,認為產權(Propertyright)是對物品或勞務根據一定的目的加以利用或處置,從中獲得一定收益的權利。環境領域一直也沒有明確地提出產權概念,比較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則站在經濟范式的立場上給出產權的定義:“產權是一種通過社會強制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物品的多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并進一步地把產權種類劃分為私有產權、政府產權、非存在產權、共有產權等。而“公共產權”一詞,來自西方產權經濟學家對資源稀缺和交易成本定性研究的領域范疇。美國經濟學家A·阿爾奇安認為公共產權和私人產權是相對立的,認為:公共產權是公共體的每一成員都有權分享同樣的權利,都可以使用某一資源來為自己服務,可以排除公共體外的任何成員對公共體內的任何成員行使這些權利的干擾,但每個人都無權聲明這個資源就是屬于他個人的財產。公共產權在公共體內部不具有排他性。作為特殊公共物品的生態資源環境,其產權的內涵表現在每個社會成員(包括繁衍的子孫后代)對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和使用都有同等的權利,公眾和社會共同享有對環境資源的使用。
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的特殊性內涵,充分蘊育了其多樣性的特征。綜合概括起來主要有四個:
1.典型的非排他性
生態資源環境是具有非排他性的,向每個使用者開放,允許其自由進入、平等地分享,每個人都可以利用該資源為自己服務,并獲得相應的收益。但對資源的過度使用,就會造成實際增加的總價值低于增加的成本,社會產品的邊際收益低于每個資源使用者的平均收益。因而,公共產權的非排他性給自然資源的利用帶來了巨大的外部效應。
2.代際共享性
生態資源環境的產權不僅是當代人擁有的,與后代人關系也甚為緊密。這也是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與其他公共產權在使用范圍的不同之處。當代人對此擁有完全所有權,任意的占有、使用、處置,必然會導致資源當期的過度利用。因而,當代人在使用資源時必須考慮后代人的生存基礎和福利,實現資源環境的代際公平分配。
3.國際傳導性
生態資源環境的產權具有一定的國際地理融合性,跨越國界甚至覆蓋全球。作為人類共同擁有的公共物品,個體的行為必定會對他人造成一定的影響。例如,某企業大量排放尾氣和廢氣造成大氣層的嚴重污染,致使當地氣候驟變,乃至影響全球環境惡化,其后果的嚴重.陛難以想象。
4.系統網絡性生態資源環境產權作為一張布局錯落有致的產權網是不可分割的。一個綜合系統是由不同子系統和元素聯網組成的,每個子系統之間都有緊密的聯系。對一個系統的生態環境破壞必然會影響到其他系統的生態資源開發和利用環節,它們的產權關系具有生態聯系性和系統整體性。
三、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及主體界定缺失的經濟學分析
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及其主體一直是學術界爭議的對象,也是眾學者熱議的話題。就我國而言,雖然是資源稟賦豐裕及擁有地理優勢的大國,但對環境和生態資源的主體界定依舊存在多方的紛爭。與環境保護和生態補償機制實施較好的發達國家一樣,我國的生態資源環境也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的屬性。而且我國憲法也明確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由此可見,國家和集體是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者,國家和集體統一行使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權。主體利益如何維護及產權缺失該怎樣彌補?這些都是法律、規章中沒有重點解釋或明文標注的。文章以經濟學中行為主體利益為出發點,形成獨特的分析視角,來首先分析制約產權清晰界定的經濟屏障。
首先,必須承認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本身就具有模糊性與復雜性。以我國為例,盡管擁有豐富的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稟賦,但人口增加及經濟增長的速度不斷上升,無疑加重了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度,導致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的稀缺程度急劇惡化。當經濟主體的私人成本遠低于社會成本,甚至私人收益遠大于社會收益時,環境與資源作為我們共有的財產在貨幣形式呈貶值趨勢。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者使用行政權利支配著資源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其他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和個人)既是資源與環境的使用者也是破壞者,外部不經濟給某些經濟主體帶來收益的同時又以其他經濟主體付出的成本為代價。受損害的經濟主體因沒有清晰明確的產權界定而得不到相應的補償和支付,施害的經濟主體借著“搭便車”的行為對資源環境無償使用,而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正如科斯在其經典著作《弛會成本問題》中提到“問題的交互性質”一樣。如果交易成本為零,初始產權界定清晰了,那么市場機制在最初由法定權利界定下的產權分配之后,能使資源達到最優配置,達到所謂的“在不使一個人情況變化的條件下,也不能使另一個人的情況變好”的帕累托最優的狀態。可是現實生活中,各經濟主體之間的交易成本是巨大的,對自然資源與環境產權體系需求的多元化與公共產權的供給呈不均衡狀態,使得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清晰界定的難度較大。
其次,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存在著制度層面上的缺陷。盡管我國上個世紀90年代就引進循環經濟的思想理念,也相繼運用了適當的制度安排支持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的公共產權,可效果甚微。實踐中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的困難、交易成本過高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因素,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環境治理方面,政府、環保機構、中介組織等經濟主體嘗試做過不懈的努力,例如《環境保護法》中對企業這類經濟主體的排污標準進行了規定,并相應制定了一系列監測與評估制度。但出于各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沒有得到很好地實施,相應的產權制度只是形同虛設。在生態資源的使用和開發方面,政府集所有權、管理權于一體,而作為經營者的經濟主體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無視相關的政策、法規,對生態資源實行肆意掠奪開采,嚴重扭曲了資源與環境在區域或區際之間的優化配置和分工布局。
如上所述,正是基于經濟體系內部的利益、技術、管理、體制等多方面的內生性或外生性因素,使生態資源環境產權不能分割或無法確定其具體范同。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主體界定的模糊不清造成了其公共產權的失靈,體現公共產權在制度界定方面存在的種種缺陷與約束。深層次地分析影響環境與資源公共產權失靈的原因及內部機理,需要在經濟領域范圍內從微觀、宏觀、市場(中觀)、制度這四個層面人手。
1.微觀主體層面
微觀主體在經濟系統里具體為單個企業和居民。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企業具有典型而理性的經濟人格,單純追求目標利潤最大化。盡量降低生產成本和各項制造費用,從原材料的生產到產成品都未主動自發做好清潔生產、無污染排放和廢品回收這三個環節,甚至部分企業基于主體利益而免除責任,超標排放廢水、廢氣,擴大對環境和生態資源的污染,并以無成本或低成本為代價享有生態資源環境的使用權,缺乏有效的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意識。諸如我國在2003年實施的《清潔生產促進法》里也還沒有具體明確企業的責任和義務。生態資源環境無償使用使企業獲得巨大的收益,而生態環境卻遭到嚴重的破壞。從公民的角度來看,生態資源環境產權是公共的,因而我同個人擁有的自然資源和環境單位產權基本上可以忽略。雖然個人平均下來只是擁有一些零散的自然資源,但不能無視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的現象。我國在自2008年6月初實施“限塑令”以來,提倡用環保型購物袋,但具體到公民個人還未引起重視,并缺乏足夠的生態保護意識,放棄使用對環境污染極大的塑料袋。微觀主體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是生態資源公共產權主體的基本單元。主體的經濟人格化,必將影響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的合理運行。
2.宏觀主體層面
各級政府是宏觀經濟管理的主體,在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管理中處于主體地位。作為代表社會共同利益的機構,政府的目標定位必須是多重性的。既要強調經濟增長,又要注重社會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若“一只手長,一只手短”,就會出現失衡狀態,存在“政府失靈”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不力、政策具和決策的選擇失誤、運用行政性手段不當、政府干預行為的經濟運行效率低下等。當然政府在利益的驅動下,也可能利用手中的行政壟斷權利,在招標過程中以理性經濟人的思維方式處理具體問題,促使尋租和官僚機會主義行為的滋生。此外,環保機構作為輔助政府執行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行使環境公共產權的機構,也將成為宏觀主體的組成部分之一。例如,我國的環保機構無強制執行權,法律賦予環保部門執行權偏軟。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權責不清,甚至引起職責上的沖突。環保部門較低的能力建設影響了監管效果,其中存在監察執法地位不明確、環境執法能力低、人才隊伍素質不高、執法人員素質較低、環境應急能力薄弱。生態資源環境產權被層層委托,從中央政府到地方環保機構,每一層的委托與利益目標都存在著差異,無法實現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的最優配置。
3.市場體系層面
市場是提權交易的場所,有效的環境資源產權結構必須在市場交易選擇中產生。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市場能夠依靠自身的力量調節,自發運行,對社會資源實現最優配置。但是,市場不是萬能的,完全自由的競爭體制已不存在。作為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我國,在生態資源環境領域里,由于多方的干預因素影響,形成“市場失靈”的局面。表現在:市場不能自發界定經濟主體的產權邊界和利益分配,不能保證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發展和穩定協調;外部不經濟沖擊價格杠桿機制,導致環境與資源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扭曲,使市場沒有很好地反映出生態資源環境的真實價值;在環境和資源產權的交易方面,環境資源的經營者不能通過市場提供合理的競爭機制來作價和出售資源的使用權,進而無法實現其經營權。
4.制度協調層面
制度不等于法律條文,它是一種非正式的規范,諾斯曾把制度定義為“博弈規則”。此規則分為兩類:正式規則以憲法產權制度和合同為主,非正式規則包括規范和習俗兩大類。他進一步強調即使能從國外借鑒良好的正式規則,如果本土的(Indigenous)非正式規則因惰性而一時難以變化,新借鑒來的正式規則和舊有的非正式規則勢必產生沖突,其結果是借鑒來的制度可能既無法實施又難以奏效。作為資源環境產權這類特殊的公共物品,其制度層面主要是指對公共產權體系的各種權利歸屬作明確的界定和制度安排,包括資源環境歸屬的主體、份額,或是對生態資源環境產權體系的各種權利進行分割或分配。在自然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交易制度里必須要明確產權的所有人要以合法的產權運作程序來獲得產權交易收益。建立良好的交易制度不僅能夠解決無法用價值衡量的資源和環境公共產權價格問題,還將平衡市場中這類特殊公共產權交易的供求與競爭問題,實現帕累托最優狀態。對于我國而言,還沒有可操作性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制度出臺,發達國家也在不斷地探索之中。目前,排污交易權制度作為公共產權制度的~個子系統備受國外學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關注,在實踐中不斷的探索完善。從環境的外部性和資源的交易成本來看,建立一系列較為完善的、協調運作各利益主體關系的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產權制度應是所有國家的題中之義。
四、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建構
全面改變自然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失靈的局面,實現人類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生態的永久保護,必須進行制度層面的全新設計,強化產權的功能效應。除了使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子系統完善以外,更重要的是亟待構建一套適合經濟發展的環境與資源公共產權模式。
1.政府公共產權與企業交易產權的雙重模式
鑒于生態資源環境的公共產權不清晰,市場機制的自發配置難以有效實現,那么政府作為制度的供給者,理應介入到與企業共同設計產權交易中。對降低無法分配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的交易和轉讓費用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政府將通過對資源和環境的主體進行層級劃分,把產權交易較為明晰的主體的所有權通過市場運作拍賣給企業法人單位或個體,充分擴大對這類生態資源環境所有權的主體范圍,使生態資源所有權細化并被主體分享。明確產權界定才能有效保護好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減少個體或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生態資源環境絕大部分產權邊界比較模糊,諸如空氣、河流、海洋等生態型資源,系統性聯系很強,若能夠把這些公共產權逐步分散,具體分割到區域行政單位,使政府成為類共同產權的虛擬主體,而企業或個體擁有公共產權經濟涵義上的所有權,那么“上游污染上游治理”的局面就能迅速擴散。
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誰污染誰治理”的良好局面。具體實施的企業或個體可以實現多元化的形式,通過市場交易行為來提高對生態資源環境的使用與有效配置,積極引入多元主體,允許不同形式的企業參與平等競爭。在界定主體責任與權限時,不單只有生產領域的行為責任,在消費領域中也應承擔回收利用的義務。
改變企業微觀主體的被動地位,并迅速轉變為主動。政府可制定一些具體的可操作性的監管措施,使企業轉化生產經營方式,提高環境生態保護的觀念。在衡量企業內部生產的成本和社會成本之中,避免過多涉及目標利益,把外部成本盡量內部分解,并適當縮小企業治理環境的內部成本與外部獲利的差距。通過合理的方式引導和支持企業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意識,開展節約型活動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2.市場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
市場是商品交易的場所,任何商品的交易都離不開市場這個中介,包括無形商品——產權。市場化產權規制模式的提出是基于我國政府已將生態資源和環境公共產權有效的分配給各個產權主體的假設之上的。處理好產權市場的兩個層級,建立較為良好運作狀態的一級產權市場。公共產權市場化必須具備一個先驗條件:交易的產權價格是基于合理而科學的基礎上,并能真實反應生態資源環境的自身價值。在一級市場上,生態資源公共產權的合理作價能夠保證其順利發行,并到二級市場上進行流通。通過在二級產權交易市場主體行為的集體談判行動和協商結果,決定生態資源環境貨幣價值的正真體現,實現價值流通自發反應生態資源稀缺的程度。不僅如此,生態資源環境的公共產權還可利用多重方式反應產權的流動性,例如租賃、承包、股份合作等把非動態的產權改造為動態性的產權交易,充實在二級市場上公共產權交易形式。
此外,合理建立一套企業排污權市場合法交易是市場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有效探索路徑之一。企業的排污權交易是近幾年西方發達國家在生態資源環境領域里設計的一套遏制污染的模式。該交易權運用新制度經濟學奠基人科斯的理論進行外部設置。政府可設計一系列關聯企業生產污染的評估指標體系,采用發放許可證的方式來實現企業對生態資源環境破壞程度的補償,在公開市場上采取拍賣、股份分享等方式進行排污權交易。一方面有利于那些治理污染成本高的企業,在交易市場上購買排污權放棄采用夜間排放等方式來規避對生態資源環境的間接污染。另一方面,治理污染所付代價低的企業也將受益匪淺。企業可像存款儲蓄一樣把減排獲得的排污權在沒有交易對象時存放在交易市場里,可以在某個時候取出來出售或使用。市場化的生態資源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優點還表現在可使企業在公開市場上進入排污治理設施建設和經營領域,為企業單獨或集中處理污染排放物,從而間接獲得排污權的所有權,并把其在市場上自由出售給企業或返賣給政府。
3.法制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
1.1協調發展度的含義
協調發展是一個協調整體性、綜合性和內在性的聚合,它不是單個系統或要素的簡單意義上的增長,而是多系統或要素良性循環的復雜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強調的是各個要素的綜合全面發展和整體水平的提高,這一含義中的發展側重于動態意義上的發展。協調發展度是綜合了系統或要素間的協調狀況。
1.2旅游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含義
旅游經濟發展具有豐富的內涵,尤其是作為城市的旅游經濟發展,旅游經濟的內容與形式越來越豐富,同時政策、整體經濟以及社會因素之間存在著相互影響的作用,對于衡量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旅游經濟作為經濟的一項重要內容,不能用單一的要素進行衡量,與發展息息相關的生態環境要素越來越凸顯其重要意義。
1.3旅游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特點
從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旅游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過程來看,兩者之間存在著階段性的變化特征,都是從最初的初始協調階段到不協調發展再逐漸協調發展的變化;旅游經濟與城市環境協調發展在目標上具有一定的相對性,旅游經濟的發展目標與城市生態環境的發展目標在二者協調發展的總體目標下都不是完全各自單純意義上的最優目標,而是在特定生態環境和社會條件下的實現最適當的旅游經濟發展目標以及城市生態環境發展目標;此外,二者之間的關系還具有一定的可控性和持續性,這也表明二者之間發展上的相輔相成,共同發展特征。
2.城市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評價
2.1城市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指標選取與數據來源
旅游經濟狀況的指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因素,外國游客人數、國內游客人數、旅游外匯收入、國內旅游人均消費、旅游收入占城市GDP的比例、星級酒店的數量、A級以上景區的數量等指標,都能夠反映某個城市的旅游經濟發展狀況。生態環境發展指標主要包括以下幾項指標,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城市綠化覆蓋率、自然保護區面積占轄區面積比、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噪聲平均值等。以上指標的數據來源各城市《統計年鑒》與國家統計年鑒,在指標數據的查詢和獲得問題上,一定要以政府統計部門公布和的數據為準,要通過具有權威性和可靠性的數據進行分析。需要注意的是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在各自的子系統及系統間指標的量化以及對系統的指向性存在差異,在進行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水平的測度上需要對相關數據進行標準化的處理,一般是需要根據指標的正負向特征,對負向的指標采用與正向指標相反的處理辦法。
2.2城市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評價標準
在城市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研究中,對于協調發展的衡量是一項十分重要的環節,而衡量協調發展程度問題上必須依據相應的標準進行評價。筆者認為在城市生態環境協同發展的響應值上,可以比照國家生態市建設指標的響應值,而旅游經濟發展的評價標準可以采用各個城市在旅游業發展目標值來衡量。對于城市而言,經濟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的保護對城市整體發展而言,都具有同等意義。按照評價標準對選取的指標和數據進行分析,對旅游經濟和城市生態環境兩個子系統的指標進行多重共線性分析,利用數學函數模型等進行協調發展的評價分析。
2.3旅游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協調發展評價結論
采用不同的方法在城市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評價上會有不同的效果,由于不同的研究地區也有其特殊性,因此要對不同地區和城市科學的選擇評價方法和評價體系,例如現在較為流行的熵值法來確定旅游經濟、城市生態環境指標的權重,對旅游經濟發展進行綜合評價,這樣能夠得到一段時間內的旅游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之間的相互程度與發展,也能夠從中反映出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但是當前大部分的評價研究方法還無法實現對旅游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精細化研究,要想實現精細化研究還要在確定權重的方法和過程上加以改進。還要在協同發展度模型和計算方法上進行不斷的調整,從而反映出更加真實有效的旅游經濟與城市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水平。
(一)建設生態環境是西部綠色經濟發展的自然基礎西部的生態環境建設是西部進行公路、鐵路、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前提,是現代農業和工業發展的重要基礎。西部生態環境的建設與保護可以改善投資環境、推動集約型經濟增長方式和適度消費模式的建立,推動能耗物耗高、經濟效益差、破壞生態嚴重的產業改變落后的生產方式和工藝,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培育新興產業,帶動西部經濟社會的發展,提高全民素質,改善地區形象。
(二)建設生態環境是西部大開發大戰略的重要內容西部大開發的最終目的是提高西部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數。如果只是追求經濟建設,而造成環境破壞,人民的幸福也無從談起,因此,西部大開發是“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兩手同時抓,建設山川秀美的新西部,保護好生態環境首當其沖,如果在西部大開發中把生態環境破壞了,其他方面的成就再大,西部大開發也將歸于失敗,不僅會影響到本地區的可持續發展,甚至會威脅到西部自身的生存,給全國整體發展帶來深遠影響。
(三)建設生態環境是西部綠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生態環境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生態環境的狀況又從某種程度反映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潛力。社會經濟發展必須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相協調,這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如果在發展當中忽略了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也就是破壞了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根本基礎。所以西部地區要避免我國東部發達地區走過的先污染、后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彎路,堅決防止以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為代價換來一時的發展。
二、西部生態環境建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1999年中央提出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明確要求“把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作為開發的根本”。此后,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一直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內容。經過十多年的努力,西部地區局部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但生態環境總體惡化趨勢尚未根本扭轉。
(一)生態環境基礎底子薄,欠賬多,生態環境建設任務艱巨《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將80%以上的西部國土劃歸國家限制或禁止開發區,同時,全國大約63.34%的貧困縣和一半以上的生態脆弱縣位于西部地區。西部地區目前GDP占全國的20%左右,但工業廢氣、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占全國的30%左右,萬元產值的污染物排放量比東部地區高出1~5倍。西部尚有6500多萬畝25度以上陡坡耕地需要退耕,近15億畝退化草原、7.8億畝沙化土地亟需治理;2500多萬群眾居住在生態脆弱、自然災害多發、生存條件惡劣的地區。2000—2010年期間,西部地區生態質量趨于好轉,但是生態質量仍處于生態閥值以下,離生態系統自身的可持續性發展還有很大的差距。根據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總體部署,估計要到2020年左右才可達到生態閥值線附近。
(二)生態環境保護與開發的矛盾仍然尖銳,并且還將繼續長期存在西部落后地區發展經濟意愿十分迫切,但受到市場要素限制,經濟發展仍然依賴自然資源尤其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兩高一資”產業比重較大,經濟增長方式粗放,形成了“低收入-破壞生態-低收入”的惡性循環。另外,這種在現實利益面前有意無意地忽略生態平衡問題的原因,也與政府政績考核方式有關。雖然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升和科學發展觀的深入,人們在理念上基本上完成了由“唯GDP論英雄”的模式向“綠色GDP”的轉型,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著走形式、一刀切、考核權重不合理、考核指標不具體等問題,對西部地區的綠色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沒有構成實質性地倒逼作用。
(三)生態環境建設的立法體系進程緩慢,阻礙了生態環境建設西部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立法體系有國家和西部兩個層面。國家層面的環境保護法盡管進行了修正,但該法的重點仍偏重于環境污染治理,非常明顯的輕視生態保護問題,其他諸如自然資源保護的單行法對生態保護的力度也明顯不夠,而且這些單行法與環境保護法的割裂和責權不明造成管理部門職權不清,缺乏對整體利益的考慮等。西部地區各省、市、自治區在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明顯的問題包括各地有關立法不協調,該統一的立法未能統一;沒有體現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的統籌性,基本上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等。這樣的立法體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西部生態環境建設,突出的表現如地方政府環境責任未真正落實,行政法律責任并未得到追究、環境污染責任追究的訴訟制度存在缺失與局限、環境公益違法行為的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權利救濟途徑等。
(四)生態補償機制尚未建立,難以形成鞏固生態建設成果的合力中國的生態補償探索起步于20世紀90年代初期,盡管在政府、學術層面有很多探討,也出臺了一些具體措施,但整個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長期以來,西部地區因保護生態而發展受限,但未獲得相對利益補償,挫傷了環境保護的積極性,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矛盾仍然十分大。生態補償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很強,涉及到區域之間以及生態功能區農牧民根本利益的調整,需要有完善的政策法規保障。而西部地區的生態補償地方規定顯得相對模糊,缺乏應有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很多條例只規定了什么情況下應當予以補償,但并沒有說明具體的補償金額與方式。此外,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結構還不完全優化,難以形成壓力倒逼機制和增強地方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的壓力和動力。
三、西部生態環境建設的對策
建議生態環境建設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它的最終目的是經濟的綠色發展。適應綠色經濟發展要求的生態環境建設需要更加注重環境建設的科學性、持續性和系統性,具有重要構建性的要素存在于三個層面:意識層面、法律層面和制度層面。意識上,要徹底掃除阻礙西部地區綠色發展的思想障礙,實現綠色經濟意識的轉變;法律上,要建立完善的生態文明法制體系作為生態環境建設的保障;制度上,要依靠制度上的創新,創建高效的生態環境建設運行機制。
(一)加強生態文明教育,著實提高西部環保意識“建設生態文明”是同志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之一。十報告將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一起,列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西部生態環境治理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建立生態文明的價值觀和一套適合于西部生態治理的制度體系,只有真正提高了公民的生態保護意識,只有生態文明的新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們才會沖破傳統觀念的束縛,從法律制度的被動約束層面上升到內在素質的主動自覺層面,自覺踐行生態文明。其別是各級黨政領導、企業的環境意識,只有真正樹立了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經濟利益與環境利益統籌兼顧的觀念,節約資源的觀念,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的觀念和法制觀念,養成自覺守法,嚴格執法的社會氛圍,從而把以生態文明為理念貫穿到整個法律政策的制定上,在西部綠色經濟建設中才能實現生態環境的根本改善。
(二)加快完善西部生態環境建設立法體系,為西部生態環境建設管理提供充分保障和依據構建西部生態立法體系是一項相當復雜的系統工程。首先,應該從憲法的層面,不僅強調防治污染問題,更要強調資源保護的問題以及不僅強調國家對環境資源的保護,更要強調普通公民的參與,也就是公民的環境權問題。環境保護法作為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的基本法,應該對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的規定是統一和平衡的,盡管目前環境保護法進行了修正,“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在該法中的比重仍然是失調的,特別是作為生態保護重要手段的生態補償機制建設應該在該法中具化。只有當環境保護法真正起到了基本法的作用,單行法才有法可依。在目前國家環境保護基本法還不完善的情況下,但考慮到西部特有的生態環境和西部開發中環境保護的極其重要性及長期性,可嘗試西部先行的做法,統籌規劃、精心安排,分輕重緩急,制定一部西部環境法,使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保護真正協調統一起來。在這個基本法之下,清理、整合、補充、修改、完善、配套各項西部地區的單行法,建立健全西部地區的環境保護法制體系。
(三)推進西部生態環境可持續性建設的制度創新,緩解保護和開發的矛盾
1.加快建立完善西部生態補償機制首先要加快西部地區生態補償機制的立法進程,進一步建立生態補償長效機制。制定國家法律層面的生態補償法和生態補償條例,明確生態補償標準體系、生態補償的資金來源、補償渠道、補償方式和保障體系等。其次,國家應加大財政轉移支付中生態補償的力度,重點向欠發達地區、重要生態功能區、水系源頭地區和自然保護區傾斜。第三要大力推進生態補償由政府主導型逐步向全民參與的市場機制轉變,引入市場機制,鼓勵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參與生態補償,在整個社會形成生態保護服務有償使用的觀念。政府可為各方參與生態補償牽線搭橋,在全社會形成生態保護的反哺機制。
2.加快實施西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國家層面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應盡快出臺,并應對西部地區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給予更多支持。目前部分西部城市已開始探索資源有償使用交易平臺,用市場手段和經濟杠桿解決環境污染問題的環境權益交易模式,真正使企業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積極性,使污染總量控制目標真正得以實現。在交易平臺的建設中,既要兼顧全國區域發展的協調性,也應考慮西部地區的特殊性。此外,可以探索方式多樣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如地方政府可以通過實行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下游企業購買上游社區水土保持生態服務、自然保護區與群眾分享門票收入等嘗試,向全社會導入生態有償服務觀念,通過利益機制讓生態保護迸發出長久活力。
3.積極探索并建立多渠道的融資機制中國處于經濟發展的特殊時期,政府仍然將是西部生態環境建設的主體,因此在目前階段政府還應加大財政投入和補貼,并且保證其政策的連續性,充分發揮其在生態環境建設中的主導作用。當然,單靠政府資金的獨臂支撐很難實現西部生態環境欠賬的凈減少及其生態重建目標,可建立中央財政為主、地方財政為輔、社會共同參與,政府、社會、市場相結合的生態補償專項基金。增強政府投資對私人投資的引致效應。通過減免稅收、財政貼息、投資補貼、信貸優惠、土地使用權獲得便利等誘導性手段,扶持生態環境建設領域的市場化投資,幫助市場化投資者獲得與社會平均利潤率相同甚至略高的收益,以形成企業和個人參與生態環境投資所必需的動力機制,擴大生態環境建設領域汲取的資金量。
(一)社會利益觀的理論依據
利益,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原動力,是為了滿足其自身生存和發展而應運而生的,是人類最原始動機、最終目的的有機結合,但它也是受到客觀規律的制約。作為一部社會本位法的經濟法,社會利益是其所要保護的首要利益目標。亞當•斯密倡導的是人類所的一切經濟活動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對于社會利益的促進則放在次位,這樣會使其行為要比出于自身本意的情形下會更加有效地促進社會利益的發展。此時人們才逐漸認識到個人本位主義并不能夠很好地促進對社會利益最大化的保護。19世紀社會法學派、目的法學派所提倡的恰恰相反。美國學者龐德認為社會利益是法律保障的主體需求。并強調社會利益高于個人利益。目的法學派代表耶林認為,法律的創造者是社會利益。也是法律的唯一的源頭,一切法律的產生都是以社會利益為目的。這一利益理論為國家規制個體本位主義提供了理論基礎。經濟法是對國家、社會、個人利益起著協調平衡的作用,通過立法的傾向對弱勢群體給予保護。企業在創造財富的同時,也破環了環境和不可再生資源的耗竭,導致社會和公眾為其行為買單,這有背于正義、公平。經濟法對企業負外部影響予以否定評價,對其規制從而實現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兼顧和協調。由此可見,社會利益觀為企業所要承擔的社會環境責任夯實了理論基礎。
(二)企業生態環境社會責任的價值成因
法律的價值屬性和功能表現為滿足主體的需要。社會經濟體中的企業自身不斷的發展和壯大,更凸顯了對社會生態環境環境的影響,企業是與社會多方面利益相關者有著密切聯系的獨立體,在追求企業價值的同時,還應該依法承擔起生態環境這一社會責任。通過對企業生態環境社會責任是否符合法律基本價值這一問題的論證,就能得出法律追究機制對企業生態環境社會責任的合理性、正當性。一是從秩序價值來看,所體現的是在社會進程中與自然進程中兩者之間表現出來某種程度的連續性、一致性、確定性。是實現個人本位向社會本位的法律的轉變,達到利己與合作的協調與平衡,實現社會聯帶、社會統合,實現個人與社會的和諧構建。企業社會環境責任對秩序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首先是益于構建一個穩定的秩序利益關系。其次是益于構建一個良好的資源秩序。二是從自由價值來看。自由價值主張主體行為和法律規范的有機統一,如果主體實施的行為符合法律規范,就享有法律所對其界定的行為權利。法律對自由的保護主要表現為對個人權利的界定,是在個人與社會的對立、統一關系中。企業如果不考慮社會利益以及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不顧及到社會公眾和后代的發展,肆意開采、損耗資源,排放污染物這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對人類社會所賴以生存自然環境的奴役。三是企業生態環境社會責任的正義價值,是人類恒久的價值追求,是法學界研究的永恒主題。實現社會正義的途徑是要以社會條件以及各階層的經濟為基礎,通過其所享有的基本的權利、義務等進行平等分配,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正義。如果企業怠于承擔社會責任,法律通過其強制力推動企業承擔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四是效率價值。是要符合社會發展的基本價值目標,最大限度地利用社會資源用于滿足社會發展的需求。自然生態價值是人類發展所投入的最重要的成本,所以企業在發展的同時要最大限度地創造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經濟模式,以發展低碳經濟,減少對資源、能源的消耗,保護環境,實現社會公眾的環境權,使企業肩負起經濟行為和生態環境保護行為的多重社會責任。
二、實施責任追究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建立企業責任追究機制的必要性
有利于企業本身適應和參與國際化競爭的需求。也是激勵企業通過技術創新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對企業實施環境責任追究制,實質是有效地促進企業自身的競爭力因此,對企業實施責任追究機制不僅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也是必然要求
(二)建立企業責任追究機制的可行性
在目前的國情下是完全具備對企業實施責任追究機制,并使其具有可持續發展的動力。一是上述已說明實施企業責任追究機制所具備的思想、理論基礎。法律制定、法律體系都反映了這個時期的思想價值觀。農業時代、工業時代充分表明了人類對自然環境的改變能力在不斷的加強,但負面影響凸顯,人類開始認識到尊重自然規律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也使生態人文主義取代了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理論。二是充分體現公眾利益和企業利益的一致性。由于我國社會性質所決定,國家、社會公眾與企業的根本利益存在一致性,這是建立企業責任追究機制的基礎和原動力。企業其各個經濟活動環節,自覺地肩負起環境保護意識,適應新經濟發展的要求,由此體現出公眾利益與企業利益的一致性。三是建立追究制具有法律保障。我國憲法、刑法對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生態環境,以及危害、破壞自然環境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以及國家頒布實施的一系列保護環境、防止污染及其他公害的法規,從一個側面表現出企業社會環境責任的重要性,通過法律追究、激勵機制使企業更好地肩負起其社會責任。所以,建立和完善企業責任追究機制不僅有堅實的理論依據,同時也具備了客觀的現實基礎。
三、完善企業責任追究制的幾點思考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賠償基金制度
在加大對違規企業懲治力度的同時,還要通過財政投入、稅費征收、社會捐助等籌集賠償金以達到為環境污染的受害者提供救濟為目的,是對環境污染而遭遇損害的有力補充,其實質是責任的社會化分擔。賠償基金具有基礎性、積極性、最后保障性的特征。將基金用于傳統民事無法救濟的責任轉嫁給社會的一種方式,形成對污染者規制失控的救濟,實現責任的個人本位到社會本位的轉變,促進了社會的公平。
(二)建立多元共治的企業環境社會責任監督機制
鑒于我國對企業環境責任現狀,應建立以法律監管為主,社會監督的多元共治的監督機制。多元共治是在充分調動社會各主體進行監督的積極性,是政府、行業組織、消費者、社會媒體等共同參與運作,構建多重監督的良性互動機制,其表現形式為政府有效督導、中介科學評估、社會通力配合。政府監管雖具有強制性和組織化、制度化程度高的特性,但成本也是高昂的,對企業只是要求法律所規定的最低標準。而社會監督盡管缺乏強制性,但所具有的預警性強、覆蓋面廣的優勢,且對企業要求高,能夠對企業在環保問題上達到更為理想的狀態。
(三)構建企業環境社會責任公益訴訟機制
一是擴大訴訟原告主體資格。要從擴大原告資格入手,將環保訴訟資格要件擴大到有間接利害關系者,這就為其提供了及時獲得救濟的保障,也能達到對潛在的環污企業產生威懾力。二是構建公益訴訟制度。環保部門和社會相關組織應當為對具有原告資格的當事人,在給予精神鼓勵的同時提供法律援助和相關的技術支持,從而使訴訟更具有公益性,免除原告的后顧之憂。三是建立公益訴訟費用制度。為維護公眾的環境權,應改變有償主義的訴訟費用征收標準,建立公益訴訟費用制度,對公益訴訟勝訴的,應判決被告承擔涉案的一切費用(監測、鑒定、化驗、評估等費用),提高公民環保公益訴訟的積極性。四是完善激勵機制。可以通過法律規定從被告的賠償金或由國家、地方政府及組織出資設立的環保基金中給予原告一定的獎勵。
四、結語
旅游業的發展需要依托自然生態環境,同時對環境具有一定的輸出作用,主要是旅游者在旅游的過程中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壓力,同時旅游能為一個地方的經濟創收,反補地方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因此兩者具有對立統一的關系。如何實現旅游經濟發展與區域生態建設的共贏發展,是近年來旅游學界關注的熱點,是旅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判斷條件。宋進喜探討了旅游經濟開發對城市環境的影響效應,對西安舉行了實證研究①。崔峰和王輝等分別以上海市、大連市為例探究了旅游經濟系統與生態環境系統的協調發展狀況② ③。龐聞,馬耀峰等以西安市為例對旅游經濟和生態環境耦合關系及協調發展進行了研究④。但針對新疆的旅游生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鮮有報道,而新疆的地域生態環境獨特,生態承載閾值較低,同時新疆的旅游業發展勢頭強勁,本文針對旅游經濟系統與生態環境系統的協調狀況及演進歷程進行分析,為新疆的旅游經濟和生態環境能夠達到協調狀態提供借鑒依據。
一、研究方法及數據來源
(一)指標體系的建立
本文根據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各自發展的特點,根據數據的易得性、連續性和指標的可操作性,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標,構建了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二者耦合協調度指標體系(見表1),數據摘自2005—2011年《新疆統計年鑒》。
(二)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耦合度及協調發展度評價模型
本文借鑒物理學中的容量耦合系數模型,推動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互相作用耦合模型④,即:
,上式中,c 為兩個系統的耦合度,c ∈[0,1]。a為生態環境綜合指標,b為旅游經濟綜合指標。c 值越小,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之間的相關聯系越小,趨向于向無序混亂方向發展,處于不協調狀態; c值越大,系統之間相關聯系越大,趨向于向有序良性方向發展。但是,為了更精確的反應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之間的相關性,本文借鑒相應研究成果進一步提出協調發展度d,進行實證分析,見下式。
, t=ma+mb本文由收集整理
上式中,d為耦合協調度,c是耦合度,t是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的綜合發展指數,m和n是待定系數,經討論,我們將m,n均取值為0.5。為了方便判定新疆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的耦合協調程度,本文特引用協調發展度級別及劃分標準如表2⑥。(以t代表旅游經濟系統,e代表生態環境系統)
二、結果分析
由計算可得2005—2010年新疆生態環境與旅游經濟綜合發展指數a、b及耦合協調度d,劃分標準如下:在d值為0.1—0.19時為嚴重失調衰退類;在0.2—0.29時為中度失調衰退類,在0.3—0.39時為輕度失調衰退類,在0.4—0.49時為瀕臨失調衰退類,各分三種情況:①a>b為t損益型;②a=b為t和e共損型;③a<b為e損益型。在d值為0.5—0.59時為勉強協調發展類,在0.6—0.69時為初級協調發展類,在0.7—0.79時中級協調發展類,在0.8—0.89時為良好協調發展類,在0.9—1.0時為優質協調發展類,各分三種情況:①a>b為t滯后型;②a=b為t和e同步型;③a<b為e滯后型。
下文對新疆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的現狀及關系的具體分析。
(一)新疆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的綜合發展水平
從旅游方面看:從表2可以看出,新疆旅游經濟發展水平總體呈上升趨勢,旅游經濟評價指數 b由2005年的 0.04上升到 2010年的 0.60,旅游經濟的 5項指標中,都實現了正增長,國際旅游人數由最初的331145人增長到1065261人,年均增長率為36.95% ; 國際旅游收入由 10008.9萬美元增長到36844萬美元; 新疆的旅游社總數由378個上升到462個。旅游經濟發展的總體情況良好,同時旅游業的基礎產業發展也都取得了較大進展。值得注意的是,新疆旅游在2005—2010六年的發展中發生過兩次重大衰退,分別由2008 年的國際金融危機和2009年新疆的“七五”事件所引發。 說明危機事件對旅游經濟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對其發展有較大的抑制作用。但是, 由于旅游經濟發展的彈性系數較大,旅游經濟的恢復力很強。從2010年旅游經濟評價指數b的快速反彈可以看出,“七五”解決后, 旅游經濟又呈現一個增長勢頭。同時,我們還須清醒的認識到,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豐富的旅游資源對經濟來說是把雙刃劍,利用好旅游資源,發展旅游業可以帶動以旅游為時尚引領的新型經濟, 但是, 如果忽視了環境的重要性則會適得其反, 環境的破壞必然會造成相應程度的經濟損失。
從生態環境方面看:新疆生態環境總體呈上升趨勢,環境綜合發展指數a由2005年的0.38增長到2010年的0.59。但是,2006年,2008年,2010年這三年有所下降。這是由于經濟的發展,城市的擴容,能耗的增加,環境治理設施投入的不足,使得我區城區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兩項指標的排放較前一年有所增加。但是政府做出的一些實質性措施明顯的改善了新疆的環境質量。例如:烏魯木齊的“藍天計劃”讓烏魯木齊擁有更多的晴天天數;新疆跨國界河流環境保護工作座談會在烏魯木齊召開進一步強調了河流保護的急迫性和重要性;新疆環保和交通部門聯手,杜絕公路施工破壞生態能更好的防止人為破壞生態行為的發生;學習貫徹十精神,為做好我區排污費征收工作等環保活動的開展提供了理論基礎。
(二)新疆生態環境與旅游經濟的耦合協調發展評價
由表2可知, 2005—2010年d由中度失調晉升為勉強協調, 同時c的持續上升說明新疆生態環境與旅游經濟之間有密切的耦合互動關系,兩大系統趨向于向良性狀態發展。由于城市旅游經濟系統與生態環境系統各自發展水平等級的不同, 可將每個耦合協調度類別再分為 3 種類型:a< b, e滯后型;a= b, t與e同步型; a> b,t滯后型。由表2可以看出, 新疆旅游經濟系統與生態環境系統的協調度出現轉變, 大致分為 3個階段:( 2005—2006年)中度失調衰退類經濟損益型, t滯后;( 2007—2009 年) 輕度失調衰退類經濟損益型,t滯后;2010年勉強協調發展類環境滯后型,e滯后。說明早期新疆經濟落后對于旅游資源的開發力度不大,相比較而言,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也很少。但從2009年開始,新疆旅游經濟收入得到很大提高,旅游業的井噴式發展對新疆脆弱的生態環境也造成了一定破壞,導致環境的滯后。
1研究區概況
祖厲河流域是典型的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長期以旱作雨養為特征的方式進行農業生產.由于粗放經營,自然資源利用率低,輸轉功能差,使環境承載能力逐漸不能滿足日益增加的人口需求,導致土地利用不合理,生態環境破壞嚴重,農業生產水平低而不穩.祖厲河流域位于104°12′~105°33′E,35°18′~36°34′N之間,地垮甘肅中部的定西、白銀、蘭州3市和寧夏的固原市,基本涵蓋了安定、會寧2縣(區)的全部和靖遠縣南部的部分地方,邊緣涉及榆中、隴西、通渭、西吉、海原等縣,流域總面積10653km2,總人口130余萬,平均人口密度為122萬人/km2.祖厲河流域在全國地理上處于青藏高原東北側,屬黃土高原西部,處于半濕潤、半干旱2個氣候區型的交匯過渡帶,是從半濕潤區到半干旱區過渡區最狹窄的區域,是全國氣候變化最敏感、最劇烈和最為復雜的區域之一.流域內地勢大致由南向北傾斜,海拔在1500~2000m之間.祖厲河流域地形破碎,溝壑縱橫,平均溝壑密度達1.77km/km2,水土流失面積占總面積的82.3%.在黃河上游流域面積>1000km2的6條一級支流中,祖厲河年平均輸入黃河的水量僅占1.6%,但輸入黃河的泥沙量卻占39.6%,達到5320萬t,成為黃河上游泥沙的主要來源.強烈的土壤侵蝕和生態環境惡化互為因果、惡性循環,使祖厲河流域成為我國乃至世界上水土流失最嚴重,生態環境最脆弱的地區之一[7].
2水、土、光、熱資源特征
2.1降水資源特征和演變趨勢
根據流域內各氣象站點1961~2006年氣象觀測資料分析,祖厲河流域年平均降水量為370mm,降水量等值線基本隨緯向分布,隨緯度增高降水減少的特征十分明顯.年降水量呈顯著的逐年減少趨勢,下游為年降水量減少的最大中心,上游有一個年降水量減少的次中心.年代際降水距平百分率分析表明,20世紀60年代流域內降水普遍偏多,區域平均偏多22%,70年代區域內降水基本持平,80年代區域內降水略偏少,90年代及以后大多數站點及區域平均偏少10%以上,綜上所述,祖厲河流域降水有顯著減少的趨勢(見表1).祖厲河流域月、季降水分布特征和變化趨勢是:逐月降水量為典型的“單峰型”.1月最少,4月之后逐月降水增加較快;8月達到最多,10月之后逐月降水迅速減少,作物生長期4~10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94%.春季(3~5月):區域平均降水量70mm,春季降水量約占全年降水量的21%,春季降水變化趨勢不顯著;夏季(6~8月):是一年中降水次數最多、降水量最大的季節,區域平均降水量180mm,約占全年降水量的55%,夏季降水有不顯著的減少趨勢,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降水量一直處于偏少期;秋季(9~11月):降水量與春季相當,秋季降水量約占全年降水量的21%,秋季降水的總趨勢顯著減少,進入21世紀,秋雨增多;冬季(12~2月):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少的季節,大多數地區一般不超過年降水量的3%,冬季降水呈不顯著的增多趨勢.
2.2土地資源分布
祖厲河流域土地資源豐富,地域面積大,地貌差異性大.總面積中的川區、塬區和山梁區的面積分別占總面積的11.6%、30.2%和58.2%.在各類用地中,耕地、園地、林地、草地、住宅及工礦建設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分別占流域總面積的30.5%、0.2%、15.4%、31.3%、2.84%、0.52%、0.1%和19.1%.草地所占面積最廣,耕地次之,再次之是未利用土地,林地居第4位.耕地中:川、塬區水澆地所占面積不足5%,坡耕旱地大面積存在,山坡旱地占95%以上,山坡地大于25°以上的占總耕地面積的9%.林草地的現狀是:天然森林已破壞罄盡、林木極為稀疏、草類廣泛分布.未利用土地質量低,開發利用難度大.土地資源利用狀況的變化趨勢是:耕地面積減少,林草地總面積增大(但林地下降草地增大),住宅及工礦建設用地和交通用地增加,未利用土地略有減少,園地和水域變化不大.祖厲河流域地表土層很厚,地表土壤有5個土類(灰鈣土類、黃綿土類、黑壚土類、紅土類、灰褐土類),34個土種,以灰鈣土類和黃綿土類分布最廣.土壤呈微堿性,土壤質地疏松,可耕性好.土壤養分的基本情況是:氮少,磷缺,鉀適中.土壤天然養分基本可滿足喬、灌木和草類生長.土壤演化趨勢是:黃綿土類和黑壚土類的部分土種正向熟化和肥沃演化.灰鈣土類分布中:山區水土流失嚴重向貧瘠化演化;川區向鹽漬化演化;不利作物生長[8,9].
2.3水、土、光、熱資源的匹配
用流域內華家嶺、定西、會寧、靖遠4個氣象站1961~2006年的觀測數據繪制光、熱、水3要素資源匹配見圖1.由圖1可以看出:11月~次年2月積溫不足,是祖厲河流域作物非生長期.3~10月為作物生長期,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初春3~4月,日照時數占年日照時數的17%,降水量占年總量的8.8%,積溫≥0℃的占年積溫的10.5%;春末初夏5~6月,日照時數占年日照時數的19.5%,降水占年總量的22%,積溫≥0℃的占年積溫的31.7%;盛夏7~8月,日照時數占年日照時數的18%,降水量占年總量的41.7%,積溫≥0℃的占年積溫的38.2%.此時段太陽輻射最強,溫度最高,降水最多,是光、熱、水資源匹配最好的階段;秋季9~10月,日照時數占年日照時數的14.2%,降水量占年總量的22.7%,積溫≥0℃的占年積溫的18.1%.水、土、光、熱資源的綜合狀況是:①光照足,輻射強,屬于高輻射區,但光能利用率僅有0.2%~0.3%,提高太陽能利用率的潛力巨大.②土地資源豐富、面積大、地表土層厚,但表層土壤比較疏松,易于流失,土壤肥力不足.③氣候溫涼,山、川、塬熱量差異大,氣溫日較差大;春秋季節氣溫變化劇烈,易發生凍害;作物生長季節短.④降水總量少而且時空分布不均勻,降水變率大;降水時雨強大,產生大量徑流,致使水肥流失嚴重,生態環境惡化嚴重.天然降水和作物需水期雖屬同季但不同步,降水利用率低,農業用水供需矛盾相當突出.水資源不足,是其他自然資源利用的制約因素.
3小流域治理典型案例分析
根據黃河上中游管理局和定西水保總站花岔流域水文和小流域治理的數據:花岔流域是祖厲河水系二級支流,海拔1889~2286m,屬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第五副區,位于安定區東部,流域面積79.40km2,人口5917人,人口密度74.52人/km2.該流域在古代侵蝕的基礎上經歷了長期的現代侵蝕,形成了切割嚴重的梁峁和溝谷.共有大小支毛溝26條,總長194.30km,溝壑密度2.4km/km2,高于祖厲河流域平均溝壑密度1.77km/km2,溝壑面積占流域總面積的11.6%,主溝道長11.25km,平均溝道比降1/86.多年土壤侵蝕模數為6700t/km2,徑流模數20000m3/km2,年侵蝕總量53.20萬t.花岔流域20世紀70年代建成淤地壩26座,但由于設計和施工不科學,經不住暴雨洪水襲擊連續垮壩.1983年安定區被列為全國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后,在工程布局時,本著“從上到下,全面規劃,大小結合,骨干控制;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相結合,治坡與治溝相結合;優化配置、注重效益”的原則,按照流域面積、溝道比降、溝道庫容等科學確定建壩位置.治理期間共修建淤地壩工程15座,攔蓄泥沙2941500m3,淤積總量占設計攔泥庫容的65%,下泄泥沙得到了有效的攔蓄,抬高了溝道侵蝕基準,穩定了溝坡,控制了溝床下切和溝岸擴張.修建其他小型攔蓄工程2611眼(處),總控制流域面積57.17km2,總庫容8309100m3.新修水平梯田1666hm2,造林1643hm2,種草1387hm2,新增治理面積46.96km2,累計治理面積達到61.66km2,治理程度達到77.6%,林草覆蓋度由治理前的8.03%增加到46.2%.農、林、草、荒、非生產用地由治理前的52.9∶5.6∶2.4∶30.5∶8.6調整為43.2∶26.3∶19.9∶0.2∶10.4,農耕地和荒地所占比例下降,林、草業和非生產用地所占比例上升,土地利用效率提高.農、林、牧、副、其他各業產值由治理前的69.1∶0.7∶25.3∶4.9∶0調整為46.9∶16.4∶24.9∶6.6∶5.2,農村產業結構不斷調整逐漸趨于合理.同時,通過壩系建設,促進了交通網絡形成,促進了農民利用壩庫和壩地發展多種經營.花岔流域治理的實踐經驗表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是生態修復和工程建設的首要前提,效益是工程的生命力所在.該流域在治理中,實行山、水、田、林、路統一規劃,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同步到位.在梁峁山頂造林種草,山腰緩坡興修梯田,溝道川臺地建設塑料大棚、日光溫室.在山谷溝腦布設谷坊工程,在侵蝕活躍的支毛溝布設以攔泥減沙為主的淤地壩,在比較開闊平緩的主溝道中布設以攔泥蓄水為主的骨干壩.壩系建設根據流域自然條件和社會情況,堅持淹沒損失小,淤地面積大,保護農田多,受益人口廣的選址原則,在滿足工程建設管理運用的前提下,兼顧流域內壩系效益的整體發揮,以最小投資、最小損失,盡可能使群眾獲取最大利益.鑒于社會結構等方面的原因,治理中的難點和不到位之處是:鄉村規劃建設相對滯后,村落集中度不夠,產業規劃和發展偏慢.
4生態環境修復體系建設根據祖厲河流域水土資源配置和典型案例的分析,將其設計為梁峁荒坡草(林)區、溝壩區、居住和農田區等幾個不同的功能區.
4.1梁峁荒坡草(林)區建設
梁峁荒坡草(林)封育區是生態環境修復體系的源頭,該區域建設從退耕還林還草開始,最終的目標是恢復植被.林木能有效調節徑流,增加雨水就地滲入,能促進土壤有機質的形成,改善微生態環境,有保持水土涵養水源的巨大生態作用[10].但對干旱、半干旱區人工林草地的研究也有不同的結果[11-13].說明干旱、半干旱區人工造林種草,恢復植被的技術要求和科技含量更高.祖厲河流域光、熱條件完全可滿足溫帶喬木生長的需要,天然降水條件滿足喬木林的生長有一定困難,只有在采取蓄水增墑或灌溉措施后,方可植種喬木林.流域中南部地方的光、熱、水條件能滿足大部分溫帶灌木的生長需要,流域內的光、熱、水對草類的生長需求基本可以滿足.梁峁荒坡草(林)封育區建設要以宏觀氣候為背景結合微觀小氣候特征,按照林草生物學特性,實行物種、氣候、土地之間的對位配置,尤其是要考慮水分不足的影響,適度控制土地的林木承載量.根據祖厲河流域光、熱、水、土資源配置情況:①年降水量≥400mm的地方及高海拔河頭發源地區,大于25°的坡耕地和梁峁區應實行林草封育,喬、灌木和草類間作,適度控制喬木承載量,讓植被按自然演替規律進行恢復,逐漸形成植物的多樣性,發揮植物涵養水源、清潔環境、保持水土的功能.②年降水量250~400mm的區域,大于15°的坡耕地和梁峁區實行退耕還草還林,進行人工封育治理,荒坡和梁峁區以種草為主間植灌木,溝底喬、灌、草間植,逐漸形成穩定的植被群落,遏制水土流失.③祖厲河流域下游北部年降水量≤250mm的區域,天然降水已難以滿足雨養農業的需要,北部山區須進行移民搬遷和村鎮合并,在川、塬區土地、交通條件較好的地方構建新型的人口密集型農村社會.梁峁區和山坡地實行封育,以草類為主間植灌木,讓大部分土地過度載荷的區域得到休整,逐漸恢復植被,形成地表保護層,遏制地表沙塵和水土流失.
4.2溝壩區系統建設
祖厲河流域溝壑縱橫,溝壑密度達1.77km/km2,溝道情況千差萬別,控制面積大小不一.溝道壩系建設要根據溝道的控制面積和水沙來量進行合理的設計、布控和施工.在尚未形成地面塌陷下切的毛溝中銜接梁峁荒坡草(林)封育區,以林草封育為主逐步形成地表保護體系.在已形成地面塌陷下切的初級支毛溝中,逐級成群的布設澇、池、塘、壩等谷坊工程和排水溝道,并輔以造林種草等措施使地面塌陷下切逐步減少,直至澇、池、塘、壩逐漸淤塞,地表逐漸恢復并形成保護體系.在主河(溝)道或有常年徑流的河道布設攔泥攔沙、蓄水防洪、生產生活交通相結合的淤地壩、庫和橋.針對祖厲河流域水資源十分缺乏和水土流失嚴重的特點,溝道區壩、庫、橋的蓄水攔沙與流域產洪產沙達到相對平衡,盡量控制水沙外流.溝道區系統建設的目標是:聚水改善局地微觀氣候,增加區域內的水循環和利用;攔沙控制溝道下切,抬高侵蝕基準點;淤地發展種、養殖等高效壩系農業;通路,改善交通,發展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