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2-13 17: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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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近幾年的努力,中國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總體上呈現出相對穩定、趨于好轉的態勢。但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事故總量仍然偏大,礦山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實踐證明,要實現礦山安全生產的長治久安,就必須建立礦山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積極有效地開展礦山安全審計工作,發揮審計的監督檢查作用,促進礦山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使礦山生產的運行方式、管理形式和監督體制等走上正軌,才能使礦山安全生產狀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根本好轉。安全審計作為一項專門針對企業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和評價的獨立審計活動,有助于督促企業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助于督促企業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有助于督促企業生產責任事故賠償及時到位,有助于督促企業安全投入及時、足額等。從而保證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借鑒相關學科知識建立完善的評價指標體系,是開展安全審計的關鍵。
一、構建礦山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應遵循的原則
安全審計有別于常規的財政、財務審計,安全審計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人格化,審計客體由靜態的會計資料,到動態審計對象(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從有形到無形,從客觀反映到抽象分析。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度量企業安全生產活動的有效工具。為了提高這一測度工具的信度與效度,構建該評價體系時,必須滿足以下幾個原則:
(一)重要性原則
在中國礦山企業開展安全審計工作還僅僅處于探討階段,筆者認為與要求評價指標體系的全面性相比較,強調重要性原則對實踐工作的開展更具有指導意義。同時,重要性原則也是在指標設定過程中對安全審計工作重點、成本與效率的綜合考慮。當然,隨著中國安全審計工作的發展與完善,該指標評價體系將進一步改進,以滿足全面性原則的要求。
(二)責任性原則
礦山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應準確考評被審計單位及內部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履行的安全生產責任,即所衡量、評價的安全生產活動及其結果應是審計對象的職責范圍,是其應當全部或部分負責,是可以控制和調節的,是其通過主觀努力可以改變的結果和過程。事故的發生具有偶然性、不確定性及外部不經濟性等特點,進一步造成一些企業盲目追求經濟效益,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管理薄弱;無證或證照不全非法生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違法違規生產。所有這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是礦山事故易發、多發、頻發,重特大事故集中、長期以來尚未得到切實有效遏制的根源。責任性原則是保證安全審計評價結論切實有效必須遵循原則之一。
(三)簡明性原則
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中應選擇具有代表性、能夠準確清楚反映問題的指標。由于安全審計評價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評價指標雖然要求全面,但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果所選指標變量過多,一方面資料難以獲取,另一方面綜合分析過程也很困難。同時不便于決策者應用,而且大大增加了安全審計工作的復雜性和冗余度。如果所選指標變量過少,就有可能不足以或不能充分表征系統的真實行為或真實的行為軌跡。所以指標的設置要圍繞評價的目的有針對性地加以選擇,每個指標的含義要求明確,代表特征要求清楚,無相互交叉重疊現象。
(四)相關性原則
評價體系應與礦山安全審計的目標緊密相關,評價標準能夠反映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能揭示被審計對象的具體安全生產狀況及被審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現程度。相關性原則與簡明性原則具有內在一致性要求。
(五)動態性原則
安全審計評價是一個隨著審計項目的發展而發展以及安全生產形勢變化而變化的動態過程,客觀上要求設置的指標體系具有動態特點,既能反映該審計項目的歷史狀況和現狀,在一定的時期內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又能對未來的變化發展做出評價。同時能夠適應安全生產形勢變化、安全監管工作要求做出相應調整。
(六)地域性原則
不同地區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不同,所處地區的地理位置、經濟狀況、水文地質等條件不同,對安全的影響因子也不同,因此應按照因地制宜原則,針對所研究地區及其主要問題選擇評價指標。礦山安全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尤其注意遵循地域性原則。
二、構建礦山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思路
(一)評價指標體系的維度定位
根據建立礦山安全審計評價體系的目標與原則,從范圍層次上劃分,安全審計評價標準分為總體評價標準和具體評價標準。所以在試圖建立安全審計評價標準時,也分別從這兩個方面考慮,先確立總體評價標準,再逐步完善具體標準。在指標體系架構中,不僅在礦山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效用管理以及外部效應三個維度進行了體系的構建(如圖1所示)。并且從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內控制度、安全設施“三同時”、事故處理、安全投入等五個層面進行了體系的設計。當然,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應該是動態的、可擴充的,審計人員可以隨時按照實際情況增減,以增強其科學性、有效性,但主要指標需保留。
(二)評價權重的分配
評價權重的分配涉及到各評價維度的權重分配以及每一維度內各評價指標之間的權重分配。在構建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過程中,要確定評價指標的權重值。各項指標的權重值,反映了該指標在整個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中所占的比重。權重值應根據該指標對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影響程度及其實施的難易程度來確定。指標權重的確定有主觀法和客觀法兩大類,主觀法主要包括專家調查法、層次分析法等,客觀法主要包括主成分分析法、熵值法和數據包絡法等。
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過程,應該是主觀分析法和客觀分析法相結合的過程。此外,指標體系的構造過程可分為指標體系框架的構建和指標篩選兩個階段,即指標初選和指標完善的過程。該過程可以概述為:分解總目標、構造層次結構、建立預選指標集篩選指標、最終確立評價指標體系。
在構建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過程中,要確定定量指標的評價基準值。并應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凡是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在有關政策、規劃等文件中對該指標已有明確要求值的就應選用國家要求的數值;凡是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對該指標尚無明確要求值的,則選用國內重點大型企業近年來滿足安全管理要求所實際達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標值。確保定量指標的基準值代表了行業安全生產活動的平均水平。
需要說明的是,評價權重的分配會因不同階段、發展重點、礦山生產特點的不同而有所差別。而對情況各異的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我們不可能確定一成不變的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也不存在統一的指標權重,即使同一評價對象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也會有所不同。盡管卓越的績效評價系統對每個組織都是獨特的,即按每個組織的需要和特點“量體裁衣”,但是反映社會滿意度的指標,應該在安全審計評價體系中占據絕對的比重,社會評議信息應是評價結論的主要證據資料。
三、構建礦山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一)安全審計內容
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應緊緊圍繞安全審計內容設定。考慮到中國礦山安全生產實際以及政府安全監管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筆者主張礦山安全審計主要內容應包括以下五部分: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和執行情況審計
該審計主要是對礦山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評價,包括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評價時只需考慮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及效果,而不對法律法規本身進行過多地評價。評價時需遵循兩條原則:首先,企業能否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其次,企業能否做到持續、全面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這也符合性測試重點之一。
2.安全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運行情況審計
該審計主要是對礦山企業安全內控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保證整個業務處理系統控制目標的實現,制度與制度之間的銜接是否緊密協調以及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執行進行評價。從而判定礦山企業各種安全內控制度的履行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是否結合企業安全生產實際及時自查修訂完善。為進一步確定安全審計的重點提供決策依據。
3.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審計
在安全設施“三同時”審計中,應該重點審查和評價與被審計單位安全設施“三同時”相關的下列內容:(1)被審計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政策、計劃、預算、程序、合同等的遵守情況;(2)安全設施項目風險的識別、評估及應對措施;(3)相關安全控制活動的適當性和有效性;(4)有關安全資產、安全負債、安全支出項目等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的獲取、處理、傳遞情況。
4.事故損失及事故責任履行情況審計
該審計主要是對礦山企業事故損失及事故責任履行情況進行評價。為事故責任認定及事故賠償提供決策依據。工傷事故賠償審計主要集中在兩點:(1)賠償標準是否合法合規。(2)賠償額度是否足額、及時。這一點往往也是事故雙方爭執的焦點。有第三方出具相應審計意見,有助于安全監管部門執法,切實保障受傷員工合法權益。
5.安全投入情況審計
安全投入情況審計是安全審計的重點。眾所周知,安全投入不足是造成中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企業安全投入不足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有效監督。近幾年,中國為擴大礦山企業安全投入資金來源及數量,建立穩定的安全保障資金渠道,頒布了一系列規定制度。由于安全投入效益的隱蔽性、滯后性、不確定性及其他原因(經濟效益不佳、領導不重視、短期行為等),一些企業(尤其小型礦山企業)往往在安全投入方面“勤儉節約”。企業為了應付針對安全投入狀況的檢查弄虛作假。通過安全投入審計,能夠有效監督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及使用情況,確保安全投入足額、及時。
(二)分級設立評價指標
礦山安全審計評價體系的建立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花很大力氣進行研究和實踐。在這里我們先構思一個指標框架,許多指標還有待于討論和完善。安全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一級評價指標和二級評價指標兩個層次。一級評價指標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評價指標、企業安全內部控制情況評價指標、安全設施“三同時”、事故損失及事故責任履行情況評價指標和安全投入情況評價指標。二級評價指標是一級評價指標的具體化。具體內容(見表1)。
安全審計的綜合評價,應該以評價年度各項二級定量指標的實際數據和各項二級定性指標的專家評分為基礎,按照各二級指標的基準值和權重值計算各單項指標得分,再綜合得出該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總分值。
單項指標評價分值=權重值× (1)
當>1時,按1計算。
二級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都采用百分制測評。定性指標采用專家評分平均值。
xxx,男,漢族,1955年10月出生,xx祁縣人,畢業于xx礦院,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歷任xx市經濟委員會副處長、處長、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局長,現任xx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兼黨組書記,xx省煤炭協會常務理事、全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理事;20**年被評為xx省煤炭科技專家、優秀煤炭科技工作者等光榮稱號。
多年來,他認真踐行黨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工作,開拓進取,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他先后榮獲xx市勞動模范、省安全生產立功個人、20**年連續三年省政府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全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先進個人等光榮稱號。
九十年代,xx市作為省會城市、全國能源重化工基地,由于技術結構重型化,形成產品結構的重型化和不合理,造成全市調整產品結構步伐艱難,xxx同志在摸清全市技術機構的底數情況下,對xx市的工業技術結構進行了現狀分析,提出了xx市工業技術結構調整的思路和對策,撰寫的《xx市工業技術結構現狀評價》、《xx市工業產品結構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全市工業技術結構的調整、促進工業技術結構的優化、推動全市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并獲得了省市科技二等獎、一等獎;近幾年,xxx同志先后主持編寫了建國以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匯編、《小煤礦安全知識讀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匯編》、《xx市煤炭工業可行性研究報告》,撰寫的《以人為本安全為天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出了當前安全監管的有創新且行之有效的做法,發表于《中國安全生產報》,先后被《xx安全監管》、《鮮紅的黨旗》等雜志轉載;由于現行的有關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礦山安全保障的規定過于籠統,對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不具體,處罰力度不夠,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執法隊伍難以操作,導致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20**年,他組織制定《xx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行為,預防和減少礦山安全事故,保障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促進xx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出積極貢獻。目前,《xx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已經省人大批準實施。多年來,通過他帶領安監局全體同仁努力工作,推動了xx市煤炭行業及全市安全生產逐年好轉,創歷史最好水平,得到國家局、省政府的表彰。
關鍵詞:現狀;困境;成因;法律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3-00-02
《安全生產法》第一條所表明的立法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但在實踐中,安全與生產就常常出現矛盾。實際上,安全是人類生產生活中始終追求的終極價值目標,是人類從事各種社會活動的基本條件和重要保障。從宏觀上看,安全生產狀況代表著一個國家的實力、形象和聲譽,反映一個國家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影響一個國家的社會政治穩定。從中觀上講,安全生產代表一個行業的發展狀況。從微觀上看,安全生產與每個企業的穩定、發展,與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命身體健康和家庭幸福密切相關。因此,安全生產工作既是經濟工作內容,也是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這就是安全生產倍受各國政府以及社會所普遍重視的根本所在。而在我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安全生產的任務與壓力還較為沉重,面臨著困境,亟待我們從法律層面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安全生產的現狀與困境
近幾年,雖然國家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完善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署了多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大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力度,全國安全生產的總體狀況趨于好轉,重特大惡性事故發生起數和死亡人數均大幅下降,但由于我國生產技術水平還不夠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不強,安全生產基礎比較薄弱,安全生產仍面臨十分嚴峻的形勢和挑戰,具體表現為事故頻發,傷亡嚴重,經濟損失慘重,社會影響大。目前,我國安全生產水平與世界許多國家的差距還很大。以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為例,美國與我國煤炭產量相當,煤炭生產百萬噸死亡率僅0.03,一年死亡30多個人,波蘭是0.23以下,印度是0.5以下,俄羅斯是0.7以下,南非是0.23以下,而我國即使是設備和條件都有一定基礎的國有重點煤礦,目前百萬噸死亡率也高達1.27-1.47。安全生產狀況不好,不僅直接影響著國民經濟的發展,也損害了我國的國際政治形象。特別是在煤礦安全生產方面,長期以來,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一直十分嚴峻,煤礦事故頻繁,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成效并不明顯,煤礦安全生產事故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煤礦安全生產事故依然不斷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不僅嚴重威脅煤礦職工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也削弱了我國煤炭工業在世界煤炭市場中的競爭力,阻礙了我國煤炭工業的繼續發展,不利于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如何遏制住這種上升趨勢,找出傷亡事故發生的共性機理和法律控制對策,則是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改革的當務之急。
二、安全生產事故成因分析
(一)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淡漠
在安全生產領域,存在著兩種錯誤的安全生產觀,主要表現為:一是悲觀的事故難免論,認為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是隨機的、必然的,不論采取何種預防措施,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都是不可避免的。這種論調的結果就是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生產投入不足,造成職工安全知識缺乏,企業安全隱患積累,最終導致安全事故頻頻發生。二是片面的經濟發展論,認為在促進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很正常,在發展生產的同時,一味追求經濟指標,往往忽視了安全。三是消極的條件限制論,認為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欠賬過多,安全設施缺乏,積重難返,因此只顧眼前利益,沒有長遠打算,得過且過,以現有設備應付,不顧工人安全、健康,從而導致生產環境日益惡劣,傷亡事故不斷發生。
(二)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不夠順暢,主要表現為: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受到體制、人員、經費等制約,監管者作用難以發揮,執法力度不大;政府干涉安全生產監督執法情況較為普遍,時常出現以權代法的現象,表現在安全生產事故處理上,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弱化了法律權威;安全生產責任劃分不清,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往往是一篙子可以打倒一船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難以到位。
(三)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的長效機制不完善
由于法律缺失、安全意識淡薄等因素影響,我國企業普遍存在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不完善的情況。特別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為了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穩定等的關系,安全生產工作領導不力,為降低生產成本,減少對安全生產設備等的投入,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安全規章制度、技術措施等落不到實處。
(四)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缺乏,素質能力不高
職工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關鍵因素。大量的事故調查結論表明,目前我國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中,70%至80%是由于職工“三違”行為造成的。之所以存在“三違”現象,除了安全制度不健全,執行規章制度不嚴格之外,與許多職工缺乏應有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知識,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低下有關,這也是我國長期存在的安全生產突出隱患之一。
(五)安全投入不足、技術裝備較差
由于外部缺乏強有力的約束機制,主觀上受利益驅動,部分企業把削減成本的突破口選在安全成本上,舍不得投入經費,使企業的安全設施、安全生產裝備和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等得不到保證,導致企業安全技術裝備老化、落后,應急處理能力差,使一些隱患得不到及時治理。
(六)安全生產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總的來說,我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取得了一定成就,以憲法為核心的安全生產保護法律體系初步形成,高位階的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與大量的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相配套,共同對安全生產法律關系起到調整作用。但這與安全生產法律保護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為:一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不完整。我國雖制定了大量的安全生產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可至今尚沒有一部關于安全生產保護的基本法律,也沒有建立起一個邏輯嚴密、層次分明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且規范多為一些原則性的規定,操作起來難度很大,與勞動法等民事法律也沒有很好的銜接;二是執法不嚴,法律調整效果不明顯。在安全生產執法實踐中,安全生產執法主體不明確,安全生產執法程序不規范,多頭管理、多頭處罰、為罰而罰的現象多有發生。此外,地方政府不當行政干預、地方保護主義等在安全生產執法過程中也常會遇到,使得安全生產執法難以全面、徹底,法律效果難以體現;三是隨著國際貿易競爭的加劇,貿易壁壘日漸增多。就當前我國多數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而言,還與一些國際勞工標準的要求和發達國家安全生產水平存在較大差距,這既不利于樹立我國產品的形象,也會給少數國家以我國在職業安全衛生上的低成本投入是一種不公平競爭為由,對我國產品采取措施限制產品進入市場。所以按照國際通用規則和慣例,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盡快與國際標準接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實現安全生產法治化、國際化,提升安全生產水平,進而增強產品國際競爭力成為一項緊迫而重要的任務。
三、安全生產法律對策
(一)實施法定標準,強化安全投入
要想扭轉安全生產領域的被動局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安全投入是前提。實際上,安全投入是生產投入中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開展正常生產所必需的。在經濟領域,投入是為了獲得更大的產出,沒有投入就沒有產出,所以,正如系統工程論認為的那樣安全投入和生產投入是緊密聯系的,加大安全投入是為獲得更大的產出。只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處于追逐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考量,總是想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其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并不是自覺的。尤其是在煤礦的安全投入上,其投入不僅需要資金量大,而且在短期時間內見不到多少效益,企業往往不舍得、也不可能在安全方面有較大的投入。因此,必須從安全投入是一種長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出發,由國家法律強制企業按照標準進行投入,從根源上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唯有如此,才能克服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安全生產物質裝備、人員短缺等方面短板,彌補監督和管理執法體系薄弱、安全監督檢查在力度和廣度上很難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的缺陷。
(二)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目前,安全生產領域工作中的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所謂“嚴不起來”,包括了安全生產內部管理、外部監督、行政執法、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各個環節;“落實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隱患監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這些問題從根本上講還是因為缺乏全面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者、安全生產者進行有效地監督約束,以致企業主要負責人缺乏安全責任心,沒能把安全生產擺在應有的高度,加強管理,保證投入;安全生產管理者管理不嚴,監督不力;安全生產者“違章”嚴重。解決好“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和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這兩個難點問題,必須依靠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構建一套完備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有章可循,規范執法,把安全生產監管與監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依法建立穩定持久的長效工作機制,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治久安,使安全生產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因為,法律最具穩定性、連續性、權威性、科學性,它規范明確,具有普遍約束力。
(三)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提高風險抵御能力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利用社會保險制度,分散經濟損失,對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和最大程度救助被害人而言,具有重要作用。一是發揮工傷保險制度作用,是事后減少安全事故損失的重要途徑。工傷保險制度是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負傷、致殘、致死或導致各種職業病使受害者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時,家屬失去生活來源,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給予當事者或者其近親屬法定標準的補償和幫助。用人單位按行業危險程度、安全水平等因素分檔籌集專項資金參加社會保險,待事故發生后,由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賠償,有利于促進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減輕企業負擔,更好的救助受害職工。二是區別對待,發掘商業保險制度作用。對于特定行業的企業,可以根據工作危險程度、事故發生頻率等情況選擇特定工種進行投保,由企業與職工共同承擔投保資金,通過風險利益共擔,使傷亡事故的預防成為整個社會責任,受害職工在經濟上得到補充賠償,企業也減輕經濟負擔,保險公司能主動介入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三是注重社會財產保險,分散經濟損失。特別是對煤礦企業易發生事故的主要生產環節,對災害性事故頻率和災害后果進行安全評價。
(四)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營造安全生產良好環境
各級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企業要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企業職工要在生產過程中,遵章守紀,嚴格執行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杜絕違章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關必須嚴格遵循法律原則和法定程序,依法監察,秉公執法,不懼權勢,不循私情,忠于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證國家安全生產監察權的正確行使,通過各方齊心協力,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參考文獻:
[1]郝家林,邱成,徐德蜀.中國職業安全的現實問題[J].中國安全科學學報,2005,(12).
一、主要做法和效果
**年以來,我市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形成了一個適合我市實際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框架,全市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一)建立了實施《安全生產法》的組織網絡
我市把《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擺上了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充實和調整市安委會領導成員,鄉鎮、部門也分別設立了以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產形勢,部署階段性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制定責任追究制、應急救援機制、事故隱患排查機制,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二)初步形成了實施《安全生產法》的氛圍
相關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組織開展安全知識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進農村、進企業活動;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各鄉鎮和職能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使全市上下形成遵守《安全生產法》、重視安全生產的氛圍。
(三)執行《安全生產法》措施扎實有力
一是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近年來,市政府不斷加大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力度,每年年初分別與鄉鎮、園區、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同時要求各鄉鎮、園區與所屬企業也層層簽訂,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目標明確,責任落實。二是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重大節日、重點時期、重點行業和事故多發季節的安全生產檢查,把“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關鍵時期的安全檢查固定為常規性檢查,把非煤礦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業、學校、網吧等行業作為重點進行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該整改的限期整改,該停產的立即停產,及時消除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三是進一步規范執法和加大執法監察力度。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嚴格程序,并采取聯合執法等方式,加大日常巡查頻度和密度,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四)安全生產基礎建設不斷加強
**年以來,市政府下大力氣狠抓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一是督促和引導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礎條件,全市僅礦山等行業的安全投入就超過了一千萬;二是建立完善安全抵押金制度,制訂了《玉門市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實施意見》,對煤礦等五大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按規定征繳風險抵押金,目前已征繳154萬元。三是在建筑、危險化學品、水電等行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制定三年達標規劃,至目前,全市已有34戶企業達到了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四是健全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修訂了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煤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職責分工、后勤保障、應急救援等做了進一步明確。**年9月22日、10月20日我市先后發生了液化氣罐車側翻、氣體泄漏事故,市政府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成功地化解了險情,防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存在問題
我市在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以來,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僅**年至**年兩年間,全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5起,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
(一)《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強化
調查中發現,有的單位負責人對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重部署,輕落實,缺乏抓好安全生產的有效措施和手段;有的安全生產意識比較淡薄,將安全生產工作停留在口頭上、會議上、文件上,對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有的企業重效益輕安全,重生產輕投入,安全生產不穩定因素仍然較多;有的從業人員缺乏安全生產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對企業主及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迫作業的違法行為不能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部分新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混亂、“三同時”制度貫徹落實不力;對執法人員業務培訓還不夠,安全生產學習、宣傳還存在盲區。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還不夠到位
存在重審批輕監管,重生產輕管理的問題,監管執法不夠嚴格,監管責任落實不力,監管措施不夠到位,安全隱患仍然突出。有些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不夠到位,監管責任不夠清晰,造成執法時互相推諉或推卸責任的情況時有發生。雖然各鄉鎮都成立了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但安監人員業務素質不高,用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時間還不夠。有的鄉鎮在領導、支持、督促各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監管方面還不夠到位,有依賴上級主管部門的思想。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保障、安全教育培訓上投入不夠,工作措施不夠到位,甚至無視法律法規,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安全生產行為時有發生。
(三)部分企業安全生產體系不完善,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部分企業由于規模小,設備簡陋,管理粗放,且業主安全意識淡薄,對安全生產缺乏正確的認識,只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安全生產,對工人的安全保護措施不足,有的甚至連最基本的裝備都沒有,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夠,安全生產基本投入差距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不到位,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力度不夠,存在較嚴重的安全事故隱患。
三、對策和措施
(一)要繼續加大《安全生產法》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
安全生產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不確定因素多,市政府要切實把《安全生產法》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實,不斷提高公眾安全意識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要把安全生產納入法制軌道,一是要加強《安全生產法》宣傳培訓力度,使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牢固樹立“以人為本、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深懷對人民的感情,把人民群眾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安全生產作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大事來抓,著力提高監管部門領導及執法人員的安全素質、業務水平和行政執法能力。二是要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個體私營企業負責人的法制教育,促使他們依法經營、認真履職、嚴格守法、保證投入。三是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新工人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防范風險和依法維權意識。
(二)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嚴格執法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了政府及監管機構、生產經營單位等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政府及監管機構、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同時要發揮工會特別是企業工會的作用,對安全生產工作實行民主管理和監督,依法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安全生產事故。要加強對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重點行業和企業的監督查處力度,對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要限期整改,不留情面,對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停產,以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的追究和處罰力度,對所發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以維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三)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實施《安全生產法》的關鍵措施,貫徹《安全生產法》的基礎工作是制定和健全相關的制度和機制,而完善了制度和機制后,要搞好安全生產就必須狠抓落實。當前面臨的一個主要問題是要對已經建立起來的責任制要加大監督落實力度,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進一步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市政府要加強對各行業的安全生產調查研究,適時組織專項檢查和整治,監管工作要從事故查處為主轉向預防和控制為主,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和源頭管理,使安全生產工作重心下放、關口前移,從薄弱環節、具體崗位抓起,從解決突出問題入手,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相關的方針政策,以“*”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為依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通過整治進一步推動我市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步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進一步摸清化工企業的底數,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化工企業加強管理,持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企業實施停產和關閉,促使一批化工企業轉產、兼并和搬遷;清理在建和擬建的化工項目(系指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工作;加強化工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督促化工企業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化工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模式,進一步推動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努力實現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整治的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的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二)整治的重點單位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制定本轄區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動員各政府有關部門和轄區內化工企業,積極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各縣(市、區)安全監管部門要對化工企業,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專門區域內的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狀況,以及在建的化工建設項目逐一核查和登記,清理在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的情況,核查化工企業和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情況,查清化工企業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污染水環境措施的落實情況,調查化工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查找化工企業采用的落后生產工藝、設備情況。
(三)自查自糾,依法整治。化工企業要嚴格對照現行的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全面自查本企業的執行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設情況,安全投入情況,隱患整改、人員培訓情況,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情況。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要認真督導化工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對未取得安全許可的在建和新建項目,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實施安全許可;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企業,依法責令停產,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對未落實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污染水環境措施的化工企業,繼續按照《關于督促化工企業切實做好幾項安全環保重點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總危化字[*]10號)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化工企業,依法予以查處;對采用落后生產工藝、設備的化工企業,依法責令其限期淘汰。
(四)認真研究,加強許可。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要根據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提高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準入門檻的條件和措施,為制、修訂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奠定基礎。各地安全監管局要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的準備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申請換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認真、全面審查。同時,要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通過實施安全生產許可,進一步推動危險化學品登記和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業的搬遷工作。
四、步驟和安排
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分準備部署、調查摸底、整治檢查和考核總結等4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部署階段
*年5月中旬前,各地制定其轄區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部署和動員轄區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
6月20日前,向市安全監管局報告本轄區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部署、動員工作情況及《*年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第二季度整治工作情況。
(二)調查摸底階段
7月至8月,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對轄區內的化工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情況和專門區域進行摸底調查;各化工企業對自身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管理狀況進行全面自查。
9月,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對轄區內的化工企業,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管理狀況進行全面檢查。
9月20日前,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向市局報送對化工企業和化工建設項目專項檢查工作情況及相關登記表格,《*年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第三季度整治工作情況。
(三)整治檢查階段
1、*年6月至*年3月,化工企業對其自查和安全監管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進行整改。期間,各地安全監管局要對轄區內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各地認真做好整治工作。
12月21日前,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報送督促企業整改隱患問題的工作情況及《*年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第四季度整治工作情況。
(四)考核總結階段
1、*年4月中旬前,各地安全監管局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完成轄區內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考核和總結工作。并做好迎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安全監管局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的考核工作。
*年3月21日前,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總結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及《*年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要認真分析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任務和存在的問題,充分認識開展化工企業和專用區域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各地可根據本轄區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或者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掛帥的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化工企業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各地要根據整治工作的進度安排,加強調度,積極組織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的各項工作。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組織熟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或者化工安全管理的相關專業的專家,認真檢查每個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排查存在的事故隱患和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密切配合,加強指導。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要從實際情況出發,提請同級人民政府認真落實有關部門參與整治工作的責任,并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及時、妥善處理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保證社會穩定。同時,要加強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今年是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第七年,我鄉進一步提高對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集中精力把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抓緊抓好抓實。要以宣傳貫徹落實《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緊緊圍繞“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和災后重建、復產工作要求,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加大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和主體責任的宣傳力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專業技術水平和操作能力,為推進我鄉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提供強有力的思想基礎保證。
及時成立鄉“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副鄉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鄉村組干部和機關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指導鄉內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同時負責組織實施我鄉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宣傳教育工作。建立相應的活動組織機構,制訂實施方案,落實經費,組織、指導該項活動的開展。
二、不走過場,切實注重實效
在“全國安全生產月”及百日安全整治活動期間,鄉屬各單位和企業要緊緊圍繞“治理隱患,防范事故”這一活動主題,結合災后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應急常識和本部門、本企業工作實際,廣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一)通過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宣傳、職工培訓、講座、送安全知識下鄉、執法檢查、安全專項整治等活動以及通過張貼宣傳畫、懸掛豎幅、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將宣傳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貫穿“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始終。努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氛圍,使活動真正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在抗震救災和企業復產期間,組織相關人員每月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重點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防次生災害應急常識,解答群眾、企業涉及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等,使安全知識真正深入到群眾中去。
(二)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圍繞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針對本單位實際,務求取得實效。一是要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教育。通過集中組織學習、組織進行個人和單位自查、開展安全大討論、發放安全教育資料、觀看安全生產警示教育片等活動,增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法律法規意識。二是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利用好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方式,在廠區張貼安全題材的宣傳畫和宣傳標語,營造濃厚的安全氛圍。三是在班組開展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遵章守紀、杜絕違章違紀教育活動,組織職工開展好“我為安全獻一計”活動。四是開展企業安全生產隱患專項整治活動,切實做好抗震救災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防范災后引發重大安全事故。各企業應進行崗位安全自查,根據自身生產狀況,集中排查、治理企業存在的事故隱患和安全死角,下大力消除身邊的事故隱患。針對目前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要加強對災害部位的監測、監控工作,全力保障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在出現險情時,最大限度降低損失。
(三)全面營造社會安全宣傳氛圍。要在機關、學校、交通道口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懸掛張貼安全宣傳條幅標語,利用各種宣傳載體,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積極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氛圍,不斷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
(四)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突出“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緊貼生產經營單位、人民群眾日常工作生活容易麻痹大意的安全基本常識,著重圍繞安全發展理念、“隱患治理年”、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應急科普知識進行宣傳。
(五)結合“治理隱患、防范事故”活動主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活動。
(六)組織開展“治理隱患,防范事故”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活動。緊緊圍繞隱患排查治理這條主線,推動煤礦、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監隊伍安全知識學習活動。進一步提高安監人員的執法能力和企業安全管理人員依法管理能力。
(八)組織開展重大事故安全隱患、安全事故舉報活動。動員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參與對重大安全隱患、事故和違法行為的查找和舉報,發揮群眾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隱瞞事故的查處力度,并予以曝光。
(九)組織企業就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注重重大隱患整改、企業質量標準化建設、煤礦瓦斯抽放、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煤礦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研究分析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煤礦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目標的建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整頓煤礦生產和經營秩序;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依法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負責對全市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在實施煤礦安全應急救援時,對全市煤礦救護隊伍實施統一指揮調度;負責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并組織復查。負責對煤礦安全生產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對安全生產許可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等證照的日常監督管理。
二、服務內容:
1、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初審;2、對煤礦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初審及初步驗收;3、對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三級)進行驗收;4、對煤礦安全生產從業人員(四級)任職認可。
三、服務對象:
全市煤礦企業。
四、服務承諾:
1、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以發展為第一要務,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和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作為煤監工作的重點工作,加以落實。2、堅持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做到公正、公開、公平。3、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執法行為,防止出現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4、嚴格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九條紀律”和省安監局的“十不準、十嚴禁”的要求推進廉政建設、職業道德建設。5、圍繞服務型政府建設,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完善政務公開和事務公開制度,全面執行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制。6、督促煤礦企業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開展隱患排查,并督促企業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7、組織開展煤礦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瓦斯專項整治、“一通三防”、防治水、防滅火、職業健康檢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等工作。
五、主要負責人:
辦公電話:
手機:1
從政格言:用心服務,依法監管,確保安全。
一、加強領導,強化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我局按照與市旅游局簽訂的旅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及消防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要求,研究制定并層層簽訂了縣旅游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機制,并定期組織嚴格考核,督促企業依法依規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到安全生產有人抓,有人管,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同時,調整充實了縣旅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并專門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上級文件精神,研究布署工作,做到以下七條:
1.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系統內安全大檢查。
2.按要求參加縣政府和縣安會組織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會議,及時向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報送安全生產信息動態,及時向縣政府和縣安會報告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每半年向市旅游局和縣安委會組織報送一次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3.深入開展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制度以及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及時反饋整治工作信息。
4.認真排查本系統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積極配合政府有關監管部門開展安全檢查;依照有關規定對縣政府及縣安會督辦的事項及時落實并做好反饋。
5.依法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監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依法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6.按照規定組織或協助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工作,并定期向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報送事故統計報表。
7.根據本單位的職責和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機關管理規章制度,加強車輛安全管理和節假日值班安全保衛工作,預防突發性事件發生。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強化安全生產意識
我局認真制定《縣縣旅游局關于開展2011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并及時將有關文件傳達下發各相關企業。突出“安全發展”這條主線,以“安全生產月”為契機,集中宣傳本部門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本縣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依法進行學習培訓。通過“安全生產月”各項活動,普及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著力強化我局干部和全體職工的安全責任意識,提高全系統的安全素質,促進安全生產各項要素落實到位,推動全縣旅游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
三、加強防范,周密部署,做好重大節假日安全生產工作
我局及時將縣政府辦的有關加強節日安全的通知傳達下發各有關企業。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心部署安排,加強組織領導,全力做好節前節后各項安全保障工作。嚴格節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有序,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