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2-28 1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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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立足農村、貼近農民、服務農業為主線,加強農村郵政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網絡體系,拓展服務領域,強化服務功能,全面提升農村郵政物流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發展目標。著力打造管理集約化、網絡規模化、服務社會化的現代農村郵政物流綜合服務平臺,發揮郵政企業品牌、網絡和服務優勢,解決影響和制約郵政服務“三農”的農村流通渠道不暢、市場化程度低、流通方式滯后、部分流通產品質量沒有保證等瓶頸問題,建設“布局合理、雙向高效、種類豐富、服務便利”的農村郵政物流服務體系。年底前,完成縣區級郵政物流倉儲配送中心建設;年底前,完成處鄉鎮級(郵政支局所在地)郵政物流倉儲中心建設,完成個行政村服務“三農”的村郵站建設;年底前,完成個空白鄉鎮郵政局(所)及郵政物流倉儲中心補建工作。
二、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加強農村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包括空白鄉鎮郵政局(所)、村郵站和郵政物流配送中心建設,納入縣域城鎮體系規劃、鄉鎮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村莊規劃。年底前,在對各鄉鎮、村街進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完成尚未設置郵政局(所)鄉鎮新建郵政網點的選址,依照郵政行業標準,年至年完成新建工作。進一步加大對農村郵政普遍服務和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選擇地理位置和經濟效益較好的農村郵政局(所),將其建成中心支局,負責區域內村郵站建設和網點統一管理,并作為區域內郵政物流配送中心。按照以下兩種方式,加快村郵站的選址和建設:一是以規模較大、農業生產較為活躍、能夠輻射周圍村落的村街為主要對象,通過村委會無償提供場地和房屋,按標準設立;二是以農村小超市、小商店、農資店為依托,由郵政部門在其經營基礎上疊加郵政基本業務、繳費和郵政物流服務業務而設立。由市、縣區財政按照村委會負責人的補貼標準,對村郵站服務人員給予適當補貼。此外,要緊密結合“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立足把村郵站建成“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入圍農家店,把“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入圍農家店發展成村郵站,將村郵站的建設納入農村消費經營網絡建設大局。
(二)支持郵政物流拓展農村市場。郵政企業要積極在農村開展現代物流綜合改革試點,爭取在發展模式、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有所突破。郵政企業及其加盟連鎖郵政“三農”服務網點,可以經營化肥、農藥、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和農膜等農資產品。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支持郵政企業進一步拓寬和完善農村郵政物流服務功能,發展“將農民急需的高品質農資產品配送到戶,將農民持有的農產品運送出去”的雙向物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于符合注冊登記條件的,要進一步簡化程序,提供便利。市、縣區郵政企業直營門店及加盟連鎖“三農”服務網點(村郵站),可持市、縣郵政企業的連鎖經營文件和登記材料,直接或由郵政企業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手續。農業、商務、工商、衛生、文化、教育和交通等部門,要鼓勵和支持郵政“三農”服務網點充分發揮網絡和品牌優勢,拓展經營范圍,大力開發農業生產、生活資料的銷售配送以及圖書教材的發行配送等便民惠民服務和第三方物流服務,支持郵政“三農”服務網點利用智能終端和信息化聯網手段,開展一站式繳費便民服務,逐步建成集郵政、農資、消費品、繳費等多種經營為一體的綜合性便民服務平臺。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郵政企業納入涉農企業范疇,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相關強農惠農政策扶持。發改、財政、農業等部門要完善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郵政企業申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郵政、發改、商務等部門要做好國家、省農村物流體系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抓好項目對接,爭取更多支持。同時,支持重大農村郵政物流項目列入省重點項目計劃,并享受相關配套政策待遇。
三、組織領導和部門職責
加快農村郵政物流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級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聯運,形成合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促進農村郵政物流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作,共同推進農村郵政物流的發展。
發改部門要將鄉鎮郵政局(所)和村郵站的建設與發展納入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指導和幫助郵政部門做好全市農村物流體系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抓好項目對接,爭取更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
國土和規劃部門要按照公共設施建設用地政策,對鄉鎮郵政局(所)和配套物流倉儲中心等郵政基礎設施建設予以支持。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簡化工商注冊手續,對經營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的農藥、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或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村郵站經營者,書面委托在有效區域內供銷其種子的,依申請直接核準登記;對于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規要求的,予以當場登記。
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郵政物流服務的幫扶和指導,簡化郵政企業辦理相應經營許可證的手續,避免出現對郵政物流連鎖經營網點進行多頭和重復檢查。要做好業務和技術指導,支持郵政企業與農技推廣部門開展合作,探索實踐依托村郵站開展定期或巡回農技知識培訓指導的新方式,提升郵政科技服務“三農”的水平。
交通部門要對郵政物流運輸車輛給予政策支持,降低服務成本,打造暢通、高效的“綠色運輸通道”。
[關鍵詞]互聯網+政務服務;行政審批;服務模式;天津市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092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20-0-02
1 行政審批服務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的背景
近年來,互聯網在逐漸普及的過程中被廣泛應用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國互聯網發展過程中,新網民的不斷增長,讓互聯網與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的基礎更加堅實。各級政府也開始建立一種“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模式來更好地服務公民。政府如何提供一種更加優質、便捷、高效及透明的網上行政審批服務,如何滿足公民和企業的需求,已受到各級政府的廣泛關注。
1.1 “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
國務院總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讓居民和企業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2016年5月10日,國務院在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中又強調,要“提高政務服務效率,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
“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的重要內容之一便是要求政府持續推進網上行政審批系統的建設和完善。所以,以互聯網為基礎的公共服務方式的改進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倒逼各政務部門大力提升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水平。從2015年開始,全國各地方政府按照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緊緊圍繞中央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建設統一電子政務平臺,打造“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在提高網上政務服務效能和實現政府權力網上公開規范運行方面進行了不斷的探索,簡化辦事流程、透明審批過程,實現了行政審批效能和群眾滿意度雙贏。
1.2 行政審批服務
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在2001年《關于印發〈關于貫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五項原則需要把握的幾個問題〉的通知》中將行政審批定義為:是指行政審批機關提出的申請,包括有行政審批權的其他組織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認可其資格資質、確認特定民事關系或者特定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行為。而行政審批服務是指要求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行政機關為公民、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依法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提供相關公共服務的活動,而行政審批服務的質量取決于民眾對于行政審批活動的滿意度。由此可見,提高行政審批服務質量需要政府站在企業、公民的角度來考量行政審批活動。
2 天津市“互聯網+行政審批服務”模式的實踐與探索
依托天津市行政審批“放管服”的深化改革,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效能在“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的探索中日益提高。天津市政府召開的第17次市長辦公會議中明確要求強化行政審批事項網上服務功能;《天津市行政審批管理辦法》中提出要通過行政審批服務信息網絡系統的建設與擴容升級,規范行政審批管理、提高行政審批辦理效率。天津市經過不斷地對行政審批服務與互聯網的結合進行探索,持續地對系統進行升級、完善,現已形成了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的基礎框架和具有天津特色的建設模式,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為核心,統一網絡系統和支撐平臺,統一辦事應用系統、統一網上辦理服務,滿足了各區行政審批局和天津自貿區的審批服務需求。
2.1 統一的行政審批服務網絡系統
從2005年開始,天津市便開始了對行政審批服務網絡的建設,通過市級、區、街鄉鎮網絡的貫通實現了行政審批服務系統的大集中和數據的大集中;借助電子政務外網和VPN等方式,完成了市中心與58個市級各部門的橫向聯網工作,各審批部門在本單位登錄行政審批服務系統便可以進行辦件辦理和業務監控;通過行政審批服務網絡系統與170個執法主體部門聯網,實現了與區級執法監督平臺的連接。統一的行政審批服務網絡系統使審批效率得到提高,監督水平得到改善,從真正意義上形成了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三級中心、四級服務”的信息化網絡體系。在堅持突出提高效率、方便群眾、接受監督的基本原則的前提下,逐步建設著全市統一的行政審批服務網絡系統。
2.2 統一的行政審批服務網上辦事大廳
為了推進行政審批服務的便利化,天津市建立了統一的行政審批服務網上辦事大廳,連接了全市16個區分廳及自貿區網上辦事大廳,申請人可以在網上辦事大廳享受在線申報、網上查詢、在線咨詢與在線投訴等服務功能,辦理相應的市級事項和區級事項,實現了遠程便捷高效的服務。截至目前,網上審批辦理的事項達到30%。
行政審批服務網上辦事大廳使用統一的行政審批申請要件、申請條件、操作流程和標準,行政審批事項的咨詢、申報、受理、審查、批準及評議過程均在網上進行。所有審批事項都可以在一站式智能在線審批服務平臺上辦理,申請人可以查詢辦事指南、下載表格、進行網上申報、查詢辦理進度,辦理結果可以通過網上辦事大廳、電話、短信等方式,向申請人及時反饋。審核通過后,申報人攜帶申報材料的原件及其他所需要件,就可以到服務大廳一次性辦結并領取批件了。在天津自貿區網上辦事大廳,實現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網上比對功能,外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內資企業設立(變更)、企業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等業務的網上申報功能,并且增加了應用演示的特色服務,使申請人對網上操作方式更加清晰明了。濱海新區則通過設立“3D網上辦事大廳”,探索建立“一屏通”的網絡服務方式。
申請人減少了往返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的次數,省去了排隊等候和上傳資料的時間,對比在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理事項,網上審批效率明顯提高。
2.3 統一的窗口辦事系統
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與行政效能監察應用系統通過不斷的完善和升級,形成了現在全市統一的窗口辦事系統,市級中心、16個區行政中心及天津自貿區使用統一的系統辦理業務。系統提供行政審批服務一口受理、單項事項辦理、業務聯動審批、內外資企業準入業務辦理、投資項目聯合審批業務辦理、網上申報辦理、中介機構管理、效能監察、事后監管和績效管理、自貿區外商企業負面清單管理以及自貿區內外辦理機制等功能。
通過全市“一份清單、一張網、一個系統、一個標準”,建立了“一口式”審批辦理制度,通過“一口進、一口出”的一條龍服務,實現企業設立“一天一章一證一票一備案”的全國最快審批速度。此外,申請人每次到窗口辦事的過程都在系統留痕,實時在線監測每項業務辦理過程和結果信息,每個窗口配置音頻視頻全程監控審批行為,建立與監管部門的審批聯動機制,實現了審批全過程的運行、管理、監控、考核和效能監察。
2.4 統一的基礎信息支撐平臺
網上政務服務的靈魂,是信息資源整合共享。而信息資源共享的核心,則是信息化基礎數據的共享。天津利用市公安局提供的個人身份信息和市市場監管委提供的法人身份信息,建立了個人身份認證數據庫和法人身份認證數據庫;對行政審批系統歷史辦件內容提取基礎信息,形成板件企業數據庫,辦件人員再次辦件時可以直接提取企業基礎信息。由個人身份數據庫、企業身份數據庫、行政審批服務歷史辦件庫組成的行政審批服務基礎信息庫,為全市各區審批局數據獲取、運用和管理工作提供統一的基礎信息。另外,通過大力減少繁瑣要件,集中建立覆蓋各項行政審批的電子要件庫,將申請人提供的審批要件實行唯一編碼鎖定,統一電子存檔,實現審批要件信息在各部門的共享共用。
3 天津市在探索“互聯網+行政審批服務”模式中現存的主要問題
目前天津市行政審批工作在運用互聯網的探索過程中確實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然而,行政審批服務網絡覆蓋不全面、網上可辦理的審批事項比例較低等問題依然存在,使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受阻,現存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3.1 行政審批服務網絡覆蓋不全面
目前,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網絡在市級、區、街鄉鎮逐步實現縱向網絡貫通,和平區、河西區、河北區、紅橋區、北辰區、武清區與靜海區7個區已完成行政審批服務網絡中街鄉鎮系統的建設,其余的9個區的街鄉鎮系統并未完全實施完成,社區(村)便民服務代辦點服務功能未能全部激活。
3.2 網上可辦理的審批事項比例較低
天津市實行網上審批和窗口審批兩種審批方法相結合的方式。據調查,天津市各區可申報的審批事項占全部審批事項的比例已經達到了100%,但是網上可以辦理的審批許可事項以及所占比例卻很低,大部分審批事項仍然需要企業及市民親自到服務中心來辦理。
此外,在實際情況中,由于習慣問題,一部分市民和企業對互聯網的運用不夠熟練,也不愿意去了解網上辦事的具體流程,導致他們更偏向于去窗口進行辦公,使網上辦事大廳的利用率低下,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資源浪費。另外,由于網上申報需要相應的設施設備,如果沒有掃描儀、電腦等必要的設備,企業與市民也不方便進行網上申報,如果企業或市民需要接受培訓,出于培訓成本、硬件設施成本的考慮也會使他們止步于網絡審批之外。
4 完善天津市行政審批“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的建議
為了解決天津市行政審批工作在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中現存的問題,應盡快建設全覆蓋的行政審批服務網絡,探索一種“網+線+端”智慧審批服務新模式,以便為社會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
4.1 加快建設全覆蓋的行政審批服務網絡
一是要將行政審批服務網絡逐步延伸到社區(村),整合鄉鎮、街道行政服務資源,加快鄉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和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擴展街鄉鎮行政服務中心和社區(村)便民服務代辦點服務功能,接入全市統一的運行系統,將各區行政審批局事項的咨詢和受理環節向鄉鎮、街道延伸,實現“網絡進社區、服務送到家”。二是繼續將審批服務網延伸到監管部門,實現審批服務網在審批與監管部門的全覆蓋。三是推動行政審批服務系統與國家部委、市級部門和各區業務系統的全面對接,實現系統互聯、業務協同、數據共享。
4.2 打造“網+線+端”智慧審批服務新模式
網,即網上辦事大廳,繼續優化網上申報辦理和在線審批服務流程,完善審批電子要件庫,將全部審批要件都納入審批服務系統;推行電子印章、電子簽名認證技術;不斷提高行政審批及相關服務事項全流程網上審批的比例。另外,加大宣傳力度,讓民眾了解網上審批的高效與便捷,從而提高民眾使用審批網絡的頻率,減少網上資源的浪費;還可以推廣網上“業務問答”,設立專員為民眾提供服務。
線,即統一熱線。繼續做實“一個號碼管服務”,一是增加平臺坐席,升級平臺軟件系統,開發手機APP,進一步加強平臺服務能力建設。二是細化現場管理,加強話務員教育培訓,營造積極團隊文化,嚴格評價回訪,健全獎懲機制,進一步提升平臺管理服務水平。三是健全專線工作體系和服務機制,加強轉辦督辦,定期情況通報,開展績效考核,強化工作交流,進一步提高承辦能力和承辦水平。
端,即手機客戶端。為了滿足企業和群眾使用智能手機和個性化服務的需求,天津市應嘗試開發手機APP,集市級、區、街鄉鎮三級政府網上辦事和公共服務資源于一體的應用,配合微信公眾平臺的信息傳播功能,從指尖上獲得審批服務,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掌上審批”,推動智能手機中的政務功能從瀏覽模式向服務辦事模式轉型。另外,完善對社交工具運行的有效管理,制定微博等社交平臺的規范管理辦法,內容應包括命名方式、建立依據、服務流程、服務時限與用語規范等內容。
5 結 語
通過對“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的應用,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逐步實現了政務服務的扁平化、政府權力運行的透明化,政府信息資源的數據化,信息溝通和傳輸已經突破了時間和地域的限制,使民眾在足不出戶的情況下,能夠妥善辦理相關審批業務,大幅度降低了群眾的跑動次數。未來,可以借鑒其他城市對互聯網運用的優秀經驗來提升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能力,更好地為企業、公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審批服務。
主要參考文獻
[1]李勇.“互聯網+政務服務”:打造整體政府和協同治理[J].領導科學,2016(12).
[2]寧家駿.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深化信息惠民試點建設[J].電子政務,2016(5).
[3]趙宏偉.天津市創新“互聯網+中介服務”管控機制[J].中國行政管理,2016(2).
(一)國外信息化管理發展趨勢
依據政府和市場發揮作用的程度區分,目前國外推進信息化項目建設存在三種典型模式,即北美模式、亞洲模式和歐洲模式。
1北美模式
北美模式的信息化建設主要以美國、加拿大為典型代表。這些國家的信息化建設主要以市場為主導,依靠完善的市場機制和較好的產業基礎實現信息產業、電子商務等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領域的建設和發展,政府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環境的建設,主要介入電子政務的建設,通常不制定信息化全局性戰略,不設全局性的信息化主管部門,政府對信息化各領域不同程度的分而治之。
2亞洲模式
亞洲模式的信息化建設主要以日本、韓國、新加坡為典型代表。這些國家的政府全面參與和推動信息化各領域的建設,信息化建設通常主要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和公共資源的推動,注重制定有利于信息化建設的政策法律,通常制定信息化的全局戰略,設置全局性的信息化主管部門。
3歐洲模式
歐洲模式的信息化建設主要以英國、芬蘭為典型代表。這些國家的政府對信息化建設的介入程度介于北美模式和亞洲模式之間,政府和市場共同發揮作用,推動相關領域的信息化建設,通常政府首先利用行政力量有意推動特定領域的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相關政策環境,投入公共資源,待較為成熟后政府逐步淡出,轉為主要市場機制來持續推動
國外政府在推進信息化項目管理方面的以下幾點值得我國參考和借鑒。
1強化信息化管理體制的結構和功能。各國中央層面推進信息化建設時,基本都確定了決策機構、協調機構、管理機構和執行機構,并且設有審計監察機構和由外部專家組成的咨詢機構,四層兩翼的結構,功能比較完善。
2注重中央同地方的統籌與協調。信息化推進體制是與各國政治體制相適應的,尤其體現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推進信息化建設的關系上。
3信息化管理體制隨信息化推進不斷健全和完善。各國的信息化推進體制雖然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但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信息化建設的發展階段以及推進體制運作的實際效果進行適時地調整和完善,不斷強化其作用。
4政府機構內部普遍設立首席信息官。在重要的政府部門設置首席信息官,不僅有利于國家相關戰略規劃的貫徹實施,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動部門信息化建設工作。
5確立科學合理的運作機制。信息化建設管理普遍實施監督評估機制、定期匯報機制、咨詢顧問機制和通用項目管理機制有機結合。
(二)國內相關城市信息化管理發展情況
目前,我國地方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的設置并沒有完全統一,因而不同地方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的模式也有所不同。總體上,信息化項目管理基本可分為兩種模式,即:發展改革部門統籌型、信息化主管部門與財政主管部門協同型。
1發展改革部門統籌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法》和國務院有關政府部門的職責劃分,各級政府的發展改革部門的主要職能之一是加強宏觀調控,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安排政府財政性建設資金等。不少省市政府信息化建設項目是由本級發展改革部門統籌管理的,即發展改革部門牽頭負責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審批、投資安排和項目管理工作。
2信息化主管部門與財政主管部門協同型
信息化建設管理比較成功的地方,一般采用信息化主管部門與財政主管部門協同型,即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信息化項目進行立項審查,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經費和使用進行審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體系中的管理層,主要是信息辦會同財政局等部門對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二、北京市西城區信息化管理分析
(一)西城區經濟社會發展階段
“十一五”以來,西城區緊緊圍繞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信息化規劃任務順利完成,“信息惠民”、“信息興業”、“信息強政”成效顯著,信息化成為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成為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創新的重要工具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為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十二五”時期,北京經濟、社會以及城市發展開始步入“深層次轉型”的嶄新階段。北京市委市政府做出了深入推進北京市智能化發展、全面建設“智慧北京”的戰略部署,西城區委區政府提出了以更高的標準創造城市美好生活,建設“活力、魅力、和諧”新西城的奮斗目標,對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當前,西城區信息化建設進入資源共享、業務協同、服務融合的新階段,信息化作為提高區域經濟增長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型的歷史過程,不論從建設角度還是管理角度,都需要不斷的與時俱進、改革創新。進一步釋放信息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推動政府管理服務創新的巨大潛力,落實區領導“加強統籌、提升服務、打造精品”的新要求,保障“服務立區”戰略的實施,充分發揮信息化促進產業升級的重要作用,服務“金融強區”戰略的實施,深化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支撐“文化興區”戰略的實施,這就需要在更高層面、更深層次上實現信息化管理機制的創新和突破。
(二)西城區信息化項目現行管理分析
1信息化項目主管部門及其分工
西城區涉及信息化項目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主要有區信息辦、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和區科委。其中區信息辦主要負責審查全區重點信息化建設項目、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實施計劃,并督促實施;區財政局負責審查、批復預算;區發改委負責新建信息化項目審批(項目建議書審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區科委負責受理各單位申報的、涉及信息化的科研項目受理和審查。
2信息化項目申報與審查
依據《西城區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全區各單位信息化項目統一向區信息辦申報。信息化項目申報材料主要包括:《西城區信息化項目建議書》、《西城區信息化項目費用明細表》;其中申報項目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項目,建設單位同時提交《西城區信息化項目技術方案》;
信息化項目審查內容是信息化項目的需求效益、規劃布局、技術標準、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資源共享以及其他相關內容組織審查。區信息辦在必要時對申報的項目提出拆分、合并或重組意見。建設單位應當依據區信息辦審查意見修改項目方案。區信息辦組織專家論證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項目和其他有必要論證的重大項目。
目前西城區信息化項目審查工作流程是:由區信息辦受理各單位申報的年度信息化項目,并開展立項前的技術審查工作。技術審查完成后,經與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及相關部門多方協商,形成年度項目實施計劃,區政府批復同意后,新建重大項目列入政府投資計劃,報區發改委立項,由區發改委安排資金,其余項目由區財政局下達項目資金計劃。
3幾年來西城區信息化項目管理實施情況分析
根據對2010、2011兩年西城區信息化項目管理情況的調研分析,西城區信息化項目管理機制實施情況總體良好。
(1)信息化項目審查工作流程是基本上是有效的。總體上,信息化項目工作流程得到了較好的執行,也基本保障了年度信息化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執行的需要。
(2)項目專家評審機制有利于提高項目立項審批的科學性。通過信息化專家評審,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部分項目重復建設、技術路線偏差、總體方案考慮不全、資金預算不夠合理等現象。
(3)升級改造類信息化項目數量和資金都占主體。 2011年,各部門申報項目中,審查通過的升級改造類信息化項目數量為99個,占審查通過項目數量的68。
三、信息化管理機制優化策略
從國內外信息化建設的實踐看,信息化項目屬于高風險項目。聯合國和許多國際權威研究機構相繼開展的調研結果表明,信息化項目中大約60%均無法達成預期目標,宣告失敗或部分失敗。相關調研報告表明,在美國21世紀初期包括政府和企業全部的信息化項目中能夠成功按預算、按期限、按功能完成的僅28%,另有23%因種種原因被迫中止或撤消,其余的49%為部分成功,即在時間、預算、功能三個方面至少有一方面未達到要求。
(一)加強項目成熟度評估,建立科學的立項決策體系
信息化項目是實現信息化效能的主要載體,信息化管理機制的核心是信息化項目管理機制。目前信息化項目管理機制存在的主要缺陷和問題是項目立項缺乏科學的評估手段,信息化項目決策管理中存在的目標不清晰、盲目建設、重復投資等主要問題。造成信息化項目決策失誤的主要原因是缺少科學有效的信息化立項審批決策支撐體系。
建立科學信息化項目立項決策體系,對從源頭上提高信息化項目的成功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
影響信息化項目成功的因素有很多,例如規劃目標因素:政府價值取向、項目建設周期等;實施環境城市化因素:產業結構、區域影響力、歷史文化等;行政管理機制改革因素:政策時間、部門改制等,此外還有評價主體主客觀因子以及因子之間的整體效力因子;經濟因素:GDP總量、人均收入等。我國信息化發展較快的幾個大中型城市的實踐表明,影響因素中最主要的是:用戶需求、政府業務和技術條件等三個方面。
根據政府對信息化項目立項審批管理的需求,信息化項目成熟度等級可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項目成熟度處于初級階段時,項目不成熟,若未成熟因素為無政策法規支撐或特殊用戶群,則建議該項目撤銷立項;項目成熟度處于中級階段時,項目基本成熟,但存在個別有待加強成熟的因素,應根據單項因素的成熟度綜合評價得分設計解決方案;項目成熟度處于高級階段時,項目成熟,此時該項目的各項成熟度指標均已達到完全成熟標準,項目亟待立項。
(二)加強信息化項目管理政策對接和跨部門業務協同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加強整合信息化、發改、財政、科委等相關主管部門信息化項目管理政策法規,形成政策對接,建立信息化項目聯審表格,對于實現信息化項目管理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意義重大。
在信息化項目管理政策對接和跨部門業務協同下,形成信息化項目年度指南,引導項目建設單位依據信息化發展規劃,結合本單位的業務發展需求,做好項目需求論證、項目建議書撰寫、項目可行性報告撰寫等前期工作。
信息化項目與傳統基礎設施項目有著完全不同的建設管理特點和規律。信息化項目從任務提出到建設、營運,目前均為同一政務部門,項目建設后能否發揮應有效益,取決于政務需求的挖掘深度和現行法規、管理體制對系統的支持程度。因此,需要有比普通基建項目更為嚴格的制約和管理機制,做好立項前的咨詢服務尤其重要。第三方咨詢機構提前介入服務,從項目準備到項目建設和驗收全流程提供咨詢服務。
(三)加強項目組合和信息共享,實現信息化集中建設管理
建立基于項目庫信息共享的資金落實情況的共享和反饋,便于信息化主管部門開展指導、督促、績效考核、監察 工作。
信息化項目儲備庫是對信息化項目進行規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業務數據系統,是區信息辦、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科委等信息化主管部門、區監察局、區審計局等監管部門以及信息化項目建設單位共享信息化管理信息的基礎平臺。
為推動信息化項目儲備庫滾動管理,建設單位申請追加的信息化項目,原則上必須是項目庫中的項目。建設單位可申請對本單位信息化項目進行清理和整理,做出必要調整后進行申報。提升信息化項目建設集成管理的水平。
在開展信息化項目集成建設時要考慮與這些已有在建項目的整合問題。
對于已建成的信息化應用系統項目,若其業務與待建的業務協同型項目集成建設管理有相關性,且其系統結構符合當前信息化的技術主流,則可通過建立簡單的數據轉換接口,與項目集成建設管理的新數據環境進行信息交換,即通過數據集成實現新老應用系統的整合。
若建立已建成的系統與待建的項目集成建設管理的數據轉換接口與交換信息的工作量龐大且十分復雜,則可按新的統一的數據模型改造現存應用系統老的數據結構,同時也相應地修改應用程序。這實際上是通過改造現存應用系統關鍵部分程序結構而不是通過數據集成來實現與新系統的集成整合。
業務應用系統項目的開發和集成必須盡可能在統一的信息化系統應用支撐平臺上進行、盡可能使用公共可重用構件和模塊,所涉及的數據模型或數據結構的工作,都要遵從和執行政務管理信息系統總體設計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所建立的信息標準和技術規范。
四、提升信息化促進政府能力建設的效能
(一)信息化進程中影響政府能力的因素
政府能力是評價政府優劣的標準之一,1997年世界銀行的年度報告把政府能力作為主題,指出政府能力是一國社會、經濟穩定發展的關鍵因素,是“政府有效地采取并促進集體性行動的能力,從產出來看,政府能力就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能力”。
在社會信息化過程中,信息技術和信息經濟的發展帶來了社會結構變化,尤其是國家和社會的力量博弈,使得政府的職能不斷被重新界定。有的職能被還給社會,有的職能則被強化。對政府職能結構和邊界的變化,從表面上看是政府責任體系的重構,卻在根本上影響著政府能力的構成和規模。一般來說,政府能力所憑借的各種社會資源基礎在一定時期內是有限的,短時期內政府職能邊界的頻繁變化,無論是擴張還是收縮,都會導致政府能力提升緩慢,甚至急速下降或流失。
政府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是決定政府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社會信息化過程中,政府面對的社會事務日趨復雜而且變化迅速,對傳統的政府組織結構及運行機制提出挑戰。原有的層層授權、層層節制的管理模式,時常造成政府信息(包括行政信息和公共信息)在傳遞過程中出現阻滯或失真,政府因此反應遲緩甚至做出錯誤決策。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政府將實現智能化和信息化變革,行政流程的信息化要求政府減少組織層次,注重信息部門和咨詢部門的作用,通過優化政府決策的程序和決策質量以提升政府能力。
人是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政府公務員是否具有為公眾服務的熱情和素質,已成為衡量政府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標。在信息社會的政府組織中,行政人員從屬的工作地位和被動的工作方式將被改變,取而代之的是行為自律、重視責任的工作態度及體現個性、重視參與的工作方式。政府能否錄用高素質的人員來從事行政工作,同樣體現出政府能力的高低。信息化社會中,開放式的人才流動和培養體系,使得在社會中仍居于中心地位的政府在選拔優秀人才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政府能力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形象影響,政府形象通常被看作是“政府這一巨型組織系統在運作中即在自身的行為與活動中產生出來的總體表現與客觀效應,以及公眾對這種總體表現與客觀效應所作的較為穩定與公認的評價”。政府能力和政府形象也是相互制約的,完善的政府能力能夠樹立起政府在社會公眾中的良好形象,良好的政府形象有助于促進政府能力的發揮。適度的政府能力、為政清廉是現代社會政府形象最
重要的兩個方面,所以,基于政府形象而產生的政府的權威即政府公信力本身就是政府能力的有機構成部分。
(二)信息化進程中政府能力的提升
政府只要有它存在的必要,就有不斷提高自身能力的必要,我國正在經歷社會的快速轉型,因此,加強政府能力對我國的社會政治生活有著特殊的意義。一方面,加強政府能力能夠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創造穩定、良好的發展環境。任何社會的發展都離不開環境系統的支持,而政府正是創造并推動這一環境的重要主體;另一方面,隨著社會分工的發展和社會結構的分化,多種社會角色和經濟成分的并存使得利益主體趨向多元化。在有限的資源背景下,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往往出現明顯的矛盾和沖突,這就需要政府通過公共政策對各個利益主體進行調控,通過社會整合來實現社會穩定,進而為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創造一個穩定的發展環境。
1實現政府職能界定的穩定化和法制化。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決定了政府職能必須適度界定,職能無限、包攬一切的大而全的政府運轉必然失靈。因此,政府職能適度界定必須建立在政府職能合理優化的基礎之上。政府作為公共管理中最重要的主體,對自身職能的模糊認識往往嚴重限制了政府在其應承擔的角色上發揮出來的能力。因此,非常有必要實現政府職能界定的權威化和法制化,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加以規范約束,并使其保持適度的彈性,政府職能的任何轉變都要通過法律法規予以確認和規范。
2適應信息化要求,推進政府組織結構的變革。社會信息化過程中,傳統的政府組織權限和職能的條塊劃分,割裂了信息傳輸的完整性,加劇了信息的不對稱,造成政府對市場信號、社會信號反映的低效、無效,甚至負效,直接出現信息獲取、處理、反饋上的時滯,嚴重影響了政府職能的發揮。而網絡信息技術的優勢恰恰在于,它能夠打破基于組織等級鏈的信息封閉流動,真正實現信息共享和無障礙傳導。我們可以對行政業務流程所依賴的組織結構,通過減少層級的辦法使它更趨于扁平化和彈性化,這樣則既能保證信息傳輸過程中內容的完整性,又能通過信息共享充分挖掘信息內在價值,提高政府對社會問題的反應能力和行為效果。
3推行電子政務,改善政府的管理和決策過程,提升政府形象。政府行為可分為政府自身管理行為和政府對社會的公共管理和服務行為。從提升政府能力的角度看,政府自身低成本、高效率的協調運行,向社會提供符合公民需求的績優服務,是社會公眾作為委托人對政府作為人的必然要求。信息化社會中,公眾對政府需求最多的公共產品就是各種公共信息。在管理中應用網絡信息技術推行電子政務,不僅可以大幅度減少行政流程的中間層次,低成本實現跨地區、跨部門公務活動,還有利于政府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減少人為因素對行政工作的干擾,提高政府機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加快政府人力資源的系統開發利用,為我國實現信息化提供人力保障。當今世界社會進步經濟發展最終要落實到人才的培養和使用上。“為政之要,貴在得人”,面對日趨激烈的人才爭奪,在信息化進程中,對政府進行信息化、網絡化改造會使政府公務人員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各級公務員一方面要結合工作需要和自身特點,主動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信息共享意識和上網工作技能,以適應信息社會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積極適應時代變革和信息化對公共行政提出的要求,增強服務意識和全局意識,從理念上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進行再認識。對政府而言,還要吸收高素質的人才充實到各級公務員隊伍,在實踐中發現和培養優秀的后備人才,廣泛開辟渠道,為各種人才脫穎而出和展示才華提供更大的舞臺。
(三)信息化進程中對政府能力的調控
政府能力有一個重要特點是具有自我擴張性,不斷擴展的政府能力同時傾向于延伸政府職能的邊界,最終導致政府能力層次結構失衡、下降,直至出現和虛置化。因此,政府能力建設要從控制政府自利性,提高政府能力有效性兩方面入手。
1控制政府的自利性,就是“政府組織或政府官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屬性。其主要表現為官僚的自利性和政府組織的自利性兩大類”。政府雖然被人們設定為社會的公共組織,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它同樣擁有自身的特殊利益。隨著政府管理工作本身的日益分化,政府的各個部門之間也出現了明顯的利益分化,不同層級的政府也逐步擁有各自的特殊利益。在我國實現信息化社會的過程中,各級地方政府和不同部門追求或保護自己特殊利益的私利性也會表現出來,比如,不同政府部門或不同級政府之間的人為信息分割;公共信息不能有效共享;管理信息傳輸中的失真和阻滯等等。因此,政府自我管理能力,主要是控制本身自利性的能力,它應該在我國政府能力結構中占有重要地位。
2提高政府有效性。政府能力與政府的有效性密切相關,甚至可以說有效性是政府能力的核心概念。從一定意義上說,政府的有效性即政府的能力,但能力和政府治理的有效性之間并非是一種必然的正相關關系。 提高政府能力的有效性,防止政府能力濫用,就要把它約束在政府職能的框架里,使公眾能夠對各種政府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影響政府能力的作用方向和范圍,以是否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滿足公眾對公共產品需求的程度來衡量政府能力的作用效果,避免政府在各種條件下出現越權和缺位。
五、西城區信息化管理機制優化的實踐
西城區以信息化項目管理理論、項目成熟度理論等相關理論為指導,結合西城區信息化建設的發展現狀和需求,構建出一套適合西城區區情的信息化項目管理機制,在提高信息化項目管理水平、促進政府能力建設方面取得初步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