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4-25 15:02:0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旅行社管理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校內生產性旅行社實訓基地運作模式類型
1.設立資質齊全的獨立旅行社
由學校按《旅游法》規定獨立投入30萬注冊資本組建具備固定經營場所、必要的營業設施和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的旅行社。該旅行社由學校派人負責經營管理,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優點是可以建設自己的企業文化,自己設計旅游產品,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為其提供旅游服務;缺點是投入大,成本高,不能形成規模效應。
2.與旅行社合作組建旅行社分社
與當地實力強大的旅行社合作組建該旅行社分社,該分社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只能以設立社的名義從事旅游經營活動,其經營活動的責任和后果由設立社承擔,分社需要繳納一定數量的質量保證金,可以獨立招徠、組團、接待旅游者,但經營范圍不能超過設立社的經營范圍。
(二)選擇適合的運作模式
經旅游企事業調研,根據旅游管理專業實際情況和學院的內外環境分析,學院決定與蘇州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于2011年1月1日在學院內部正式設立了園區職業技術學院營業部。營業部不具備法人資格,企業對營業部實行統一管理、統一采購、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營業部的盈虧由校方獨立承擔,蘇州文旅在技術、管理、服務上給予支持和協助。
二、校內生產性旅行社實訓基地經營管理成效
(一)教師專業實踐能力和教學能力的提升
校內生產性旅行社的工作人員為學校的專業教師和在校學生。該教師曾具有旅行社業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帶領在校學生進行旅行社計調、外聯、導游等工作。教師既能深入了解旅游行情,避免脫離了實際,亦能夠積累實際工作經驗,轉為工作案例,將實際工作遇到的情況講述給學生,讓學生進行分析、討論,完成一系列的情景教學、項目教學,從而能夠提升教師的實踐教學的能力,不再是紙上談兵。
(二)旅游管理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完善
以往旅游管理專業在進行實踐活動,如遠程導游實訓時,是通過校外的旅行社進行組織、協調,代為處理交通、住宿、景點、導游服務等事務。現在組成校內旅行社后,這些事務可以由校內師生一一處理,不必再由校外的旅行社來辦理。同時,校內的各系部的活動和教工旅游活動都由校內旅行社來組織接待。校內師生都可以利用這個平成各個真實的旅游活動,由學生為主導、專業教師在旁指導。學生在真實的工作環境和實際作業情境中,不僅能將所學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能力,還能提高學生的溝通交流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獨立分析判斷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
(三)實現校企深度融合
建立校內旅行社,一方面,校內師生可以參與蘇州文旅以及蘇州旅游局舉辦的業內培訓及會議,可以獲取行業內最新信息嵌入在教學課程中,與時俱進。同時也能提升教師的教學能力,使學生對旅游業有更深入的了解,明確自己對該行業的認可程度,進一步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另一方面,學校可以邀請旅行社總經理或部門經理為學生開展企業文化、行業發展的講座,或者直接由旅行社總部派資深員工給學生進行講課。
(四)擴大了學院的知名度
建立校內旅行社,可以通過旅行社對外的宣傳廣告、學生導游的帶團過程以及參加行業的各類會議等對外活動,使更多的人熟悉學院的旅游管理專業,從而擴大學院的知名度,增加學生的就業渠道。
三、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與實訓時間有沖突
校內旅行社的建立,增加了很多學生實踐的活動。例如,某些旅行社需要我校學生給中小學生春游時做引導員,而這些時間都是在周一至周五整天的活動,學校都有課程的安排,此時發生了教學與實訓實踐活動相沖突的情況,需要做出一定的協調工作。
(二)教師和學生參與度有限
目前,校內旅行社的師生參與度有限,主要集中在旅游管理專業的師生參與在內。教師主要參與的是指導學生的旅行社工作,使學生能加速適應工作環境,實際的導游工作參與較少。學生的參與活動主要有實訓和頂崗實習。頂崗實習目前參與過的人數為8名,主要負責計調外聯的工作;擔任導游工作的學生為92人次,參與學期項目實訓的學生為162人次,參與中小學生春秋游活動的學生為701人次。其中,中小學生春秋游活動由于課程上的時間沖突,有非旅游專業的學生參與。總體而言,師生的參與度還需要不斷增加。
(三)旅行社實際業務量少
校內旅行社的業務現主要是以校內師生旅游以及學院各類培訓為主,近三年內包含散客旅游、團隊旅游等形式的業務數量近80個,其中出境旅游8個。總營業收入近240萬,業務量較少。
(四)管理制度比較隨意
校內旅行社會給學生帶來一種非真實公司的錯覺,學生總以為自己是在學校里,工作不夠上心,顯得比較懶散,時常出差錯。到旅行社上班沒有約束性,學生平時在指導教師上課或者會議等不在辦公室的情況下總是做些與工作無關的事宜。還有比較普遍的現象是入職、離職十分隨意,學生認為學校旅行社的管理者就是自己的教師,不會為難他們。而教師在這方面的管理上,會因為身份的雙重性,有一定的尷尬,給管理上造成一定的困難。
四、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經營管理改進設想
(一)將旅行社實踐教學環節納入教學計劃
在教學計劃中設立相應的實訓周,時間上應該機動,主要滿足實踐實訓的需要為主。如果在時間安排上有所沖突,需要在時間上做出相應的調整,或者將實訓的內容直接融入課程中。學生在外實訓時,教師也參與在內,觀察學生的表現,在課堂上指出學生實訓過程中的優缺點,以便于學生的實踐能力的提高。
(二)以旅行社為載體,吸收其他專業參與
校內旅行社工作崗位中有外聯、門市、財務等崗位也適合其他專業的學生。例如,可以由營銷專業的學生為校內旅行社的旅游產品制定一系列的營銷方案;會計專業的學生做校內旅行社的財務報表,成本利潤核算等。除此以外,還可以跨系的學生參與其中,如信息系的學生設計建立校內旅行社的專用網頁,藝術系的學生進行網頁設計等等,從而增加學生的參與度。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擴大業務量
校內旅行社是蘇州文旅下轄的一個部門,因此蘇州文旅總部在報紙上刊登旅游產品廣告時會有列出校內旅行社的聯系方式,但是由于是大眾化的廣告,關注到旅行社的可能性比較低。校內旅行社是位置在學校內部的實訓樓里,不如在街邊的店鋪位置明顯,所以知道的人甚少,就連自己學校的學生都不一定知情,故業務量不高。因此,需要加強宣傳力度。第一,應該讓全校師生了解旅行社存在;第二,再輻射到周邊的學校;第三,在高教區內的各類企業中發宣傳單;第四,通過優質的服務感染顧客,獲得客戶的信任和忠誠度,讓客戶再介紹給他們的親朋好友。
(四)規范內部管理流程
江蘇省中旅作為江蘇省歷史悠久、規模較大的旅行社之一,有著自己的品牌優勢和產品優勢,但隨著網絡經濟時代的來臨,其在品牌推廣、產品銷售、人才引進與培養等方面也有不足。筆者根據這段寶貴的頂崗學習經歷,結合對旅行社的基本了解及專業基礎知識的認識,提出一些建議和看法,希望對旅行社的經營管理會有一點幫助。
一、江蘇中旅旅行社郵輪部發展優勢
江蘇省中旅是一家資歷悠久的老牌國企,為港中旅集團下屬企業,長期以來該企業一直在旅游行業享有較高聲譽和廣泛的市場影響。在實習期間,我們充分感受到了企業“四創”精神在日常工作的體現,尤其是產品開發上的創新之處,更是令我們感觸頗深。在旅行社競爭白熱化的今天,特別是在網絡旅行社給傳統旅行社帶來機遇和挑戰的背景之下,省中旅在企業發展戰略上科學定位,發揮老牌旅行社人脈廣、市場熟、研發能力強、導游素質高的特點,立足產品開發和創新;突出企業在同業銷售中的優勢,在兼營零售的同時,更強調同行批發;在兼營國內旅游產品的同時,更突出出境旅游的優勢與特色,通過調控大交通的方式,牢牢把控日韓、臺灣、東南亞產品市場以及郵輪產品市場,并嘗試開拓南亞、東非、南美、北美產品市場。通過產品研發掌控市場主動權,實現與其他旅行社的互利共贏,而非簡單的低價惡性競爭。
二、旅行社郵輪部產品特色分析
在產品特色上,除繼續發揮原有產品市場的優勢外,注重根據市場變化推出迎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郵輪旅游產品是近幾年來省中旅的主打新產品之一,市場反響火爆。從日韓、臺灣近海郵輪,逐漸延伸出南極、北極科考郵輪產品、以及環球郵輪產品。郵輪產品的層次不斷豐富,價格從4千到數萬不等。在郵輪選擇上,省中旅充分分析江浙旅游市場、特別是江蘇旅游市場的特點,與意大利嘉年華郵輪公司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系,確保了郵輪產品的品質和質量。
海島旅游產品也是本部門的主要產品,該產品主要以自助和半自助產品為主。所涉及的海島有巴厘島、普吉島、斯里蘭卡、馬爾代夫、塞班島、峴港、長灘等。在產品開發上,依據市場的變化和游客的需求,把斯里蘭卡旅游線路由陸路交通為主,改為海上交通為主,體現出產品與時俱進的特點。海島旅游的線路雖然較多,但由于產品多以自助為主,即“機+酒”模式,因此在與網絡旅行社的競爭上優勢并不明顯,特別是馬爾代夫產品近年來的市場占有額一直在下滑。線下旅行社如何在自助產品上體現優勢呢?省中旅目前的考慮主要有兩點:一是利用與航空公司的長期合作關系,拿到比途牛等更加便宜的機票,降低產品成本;二是發揮導游團隊的優勢,開發人文氣息更濃厚的郵輪旅游。如斯里蘭卡線路雖是半自助產品,但在游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佛教景觀,需要配備導游講解。
在產品營銷渠道上,由于旅行社一直定位在同業銷售上,因此對網站營銷并沒有傾注太多精力。相比之下,與省中旅實力相當、戰略定位相似的國旅,在網站營銷上走得更遠一些。究竟應傾注多大的精力在電子商務上,這一點仍值得探討。
三、對江蘇中旅旅行社及部門的建議
(一)整合旅行社產品資源,實現專業化分工
通過了解,我們得知旅行社一樓大廳主要針對散客和票務進行接待。這樣的設置固然有它的好處,可以包羅萬象,招徠更多的旅游咨詢者,但也有不足,很難體現旅行社在產品方面的專業化特征。建議可以將一樓大廳的崗位設置根據產品線進行分類。比如,主要的崗位接待采用超市產品分類的方法分為中國臺灣線、中國港澳線、東南亞線、歐美線、中國國內線、特色探險線等。同時,建議一樓工作人員統一制服著裝。這樣,消費者進入旅行社就會根據自己的需求到相應前臺進行咨詢,有針對性,更能讓消費者產生旅行社非常“專業”的認知。
(二)旅行社品牌推廣要積極主動
旅行社早已進入微利時代,品牌的認知度和美譽度對旅行社的發展至關重要。當前,消費者對旅行社的品牌忠誠度總體不高,尤其是對于散客需要進行有效的引導。江蘇省中旅總部大樓給我們的總體感覺是一個辦公的地方,而不是接受旅游者咨詢和參團的地方。所以,旅行社可以考慮在比較明顯的位置擺出一些比較具有誘惑力的廣告,比如在櫥窗上進行重點線路產品的推薦,或是采用室外LED屏的廣告推銷方式,輪番播放產品線的信息或視頻。
(三)部門工作環境有待改善
旅行社各個部門每天都要處理大量的信息,所以有序管理顯得至關重要,否則容易讓人產生雜亂無章的感覺。通過頂崗學習,我們了解到部門除了是辦公的場所,很多時候也是臨時接待旅游者和到訪人員的場所。如果旅行社物品堆放雜亂,可能影響對旅行社的專業化感覺,同時也很難讓來訪者產生溫馨的感覺。建議:將現有的物品有序擺放;適當增加綠植或其他裝飾物;準備必要的茶水、糖果接待臨時來訪者;設專人負責接待。
(四)對現有人才培訓的建議
建議旅行社將企業文化培訓的內容設計的更豐富化,既能提高員工的業務操作技能,更能讓員工產生企業文化的認同感,并且對吸引優秀人才也會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構建學習型企業是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關鍵詞:旅游;霸王條款;示范合同。
近年來,隨著中國旅游業的不斷成熟和市場規模的擴大,旅游服務活動中的糾紛也日益增多,其中,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條款”現象尤為引人注目。據調查,僅2011 年,四川旅游投訴問題竟高達70%是在霸王條款上面,表現為旅游服務企業在旅游合同中設置了種種不對稱、不公平格式條款,達到減免旅游企業自身責任,增加消費者義務的目的。
例如:(1 )“出現單身男女需自補房價差”;(2 )“以出團確認的行程為準,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3 )“旅行社有權臨時改變旅游行程”;(4 )“旅客所住宿的是三星級標準酒店”或“準三星級酒店”等等。
(一) 旅游合同中“霸王條款”產生的原因分析。
何以在急速發展、競爭激烈的旅游業中會出現如此多的霸王條款,甚至一時成為整個行業約定俗成的“行業慣例”,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四個方面。
1.由于旅游行業的特點,使得旅游消費者在對旅游信息的掌握方面,相對處于弱勢的地位。旅游者對于所要旅游的目的地,通常都比較陌生,因而對于旅行社所安排的具體景點、團費、食宿、購物、交通等究竟是否符合實際、是否合理可行,缺乏足夠的了解,對于旅游產品也就難以分辨其優劣。這種信息上的不對等,很容易使得旅行社有利可乘,使得旅游消費者不知不覺就踏進了霸王條款的陷阱。
2.絕大多數旅游合同是由旅行社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格式合同,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示范標準,這就使得旅游者根本沒有機會對于旅游合同中的每一條詳細磋商交涉。事實上,對于同一家旅游經營者所提供的旅游合同而言,旅游者只存在接受與不接受兩種選擇,非此即彼,并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選擇余地。而很多時候,在競爭如此激烈的情況下,旅行社仍然敢于制定不平等條款甚至是霸王條款,是整個行業的風氣使然,因此,對于眾多的“行業慣例”,旅游者的選擇面就更小了。
3.中國旅游消費者大多維權意識淡薄,受傳統消費觀念的影響,常常是你怎么規定我就怎么去消費,不習慣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有些旅游者自身權益受到了侵害都不知道,有些旅游者即使稍有不滿也是能忍即忍,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懶得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維權,再加上中國現行的旅游投訴機制確實成本比較大,很多人都選擇了隱忍,這也間接地對旅游合同中霸王條款的產生和發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4.旅游合同中“霸王條款”問題的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旅行社經營過程的高風險、高不確定性。我們知道,霸王條款出現較多的行業,如電力、銀行、鐵路等,一般都是基于其壟斷地位,但是旅游業中的旅游經營者卻有成千上萬家,而且它們的產品具有高度替代性,競爭十分激烈。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現行行業中的霸王條款問題,可見并不是某一個或某幾個企業的意志所決定的,相反是由于整個行業經營過程中高風險、高不確定性的特點所帶來的。
(二) 旅游合同中“霸王條款”問題的解決之道。
針對“霸王條款”的問題,中國立法曾經多層次多方位地對格式條款做了規制,這些大多體現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二十四條)和《合同法》(如四十一條)中,但由于缺乏對旅游業的行業針對性,且原則性規定多,可操作性規定少,往往難以滿足實際操作的需要。
筆者認為杜絕霸王條款等不平等條款在旅游合同中出現,要從旅游格式合同著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出完善的旅游示范合同,將旅行社和消費者的權利義務置于平等地位,達到社會示范和內容控制的作用。事實上,早些年,國家旅游局亦曾出臺《國內旅游組團合同》并使用至今,但由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沒有強制統一使用規范的國內旅游組團合同,加之旅游經營者所提供的產品品種繁多,往往可以根據特定的情況進行靈活組合和調整,一份《國內旅游組團合同》難以滿足旅游業千差萬別的需要,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并沒有得到很好的普及。這就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力量,制定出更加合理完善的旅游示范合同,這些合同的條款的編寫應以明確雙方風險為原則,同時也要適當考慮旅行社方面,減少旅行社經營的不確定性,規避旅游活動中的高風險性。
(三) 旅游示范合同制定過程中的幾點注意事項。
如何制定和完善旅游示范合同,使之在實際操作中真正切實可行,應當注意幾個方面:
1.編寫針對盡可能多情況的合同條款。旅游業具有其特殊性,一份示范合同不可能滿足旅游活動千差萬別的需要,這就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力量,編寫針對盡可能多情況的合同條款,供消費者同旅行社簽訂合同時作為參考,這些合同的條款的編寫應以明確雙方風險、公平公開、合理提示為原則。
2.充分利用標準合同中的備注條款,發揮旅游消費者的作用。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 致的,應采用非格式條款。”因此,在旅游合同中,由雙方磋商協議而寫入的非格式條款的效力是要高于旅行社事先擬定的格式條款的效力。考慮到滿足旅游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和切實維護其權益,在旅游示范合同中可以留有專門的“特別約定”或“補充約定”一欄,用以填寫旅游消費者和旅行社達成的個性化約定,充分發揮旅游消費者的作用。
3.平衡和征求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的意見。在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上,應力求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在重視保障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維護旅游營業人一方的利益,減少旅行社經營的不確定性,規避旅游活動中的高風險性。
可采用聽證會的方式廣泛征求廣大旅游消費者和旅游經營者雙方的意見。
4.吸收借鑒國外旅游示范合同的成功經驗。中國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多吸收借鑒國外旅游示范合同上的成功經驗,如日本的“旅游業標準約款”就是日本旅游合同的范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外成熟的立法經驗為中國旅游合同的規范化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教訓,而在中國的旅游市場日益與國外接軌的前提下,這樣的借鑒和移植更能體現出它的價值。
中國的旅游業發展迅猛但興起較晚,因此在許多旅游政策法規上相對還比較落后,無法滿足旅游業發展的需要,也就滋生了“霸王條款”等不平等條款問題,這就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自上而下地制定和完善統一規范的旅游示范合同,切實有效地保障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然,除此之外,還需要從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進一步進行統籌整頓和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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